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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沈珍珠结局推荐20篇

珍珠鸟,是“金山珍珠”的别名,又叫“锦花鸟”、“锦华鸟”、“小珍珠”。今天小编就来分享大唐后妃传:珍珠传奇沈珍珠结局,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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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的炽天使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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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的炽天使》是由镜贵也原作、山本大和作画、降矢大辅分镜构成 ,新连载在2012年9月4日发行的集英社旗下杂志月刊《JUMP SQUARE》2012年10月号上的奇幻类少年漫画 。

该作由集英社《JUMP SQ》杂志与讲谈社Ranobe文库两大编辑部合作企划 ,亦有同名广播剧及TV动画、 前传轻小说、改编游戏与音乐舞台剧等作品。

至2015年12月01日,漫画单行本累计销量突破500万部。

创作背景

2011年4月左右,山本大和作画的漫画《红kure-nai》完结之际,开始为下部漫画寻找原作。讲谈社ラノベ文库的编辑栗田晃宏知道消息后,便对镜贵也提出了讲谈社和集英社一同企划小说与漫画的想法。第二天他就打电话给集英社《JUMP SQ》的编辑小菅隼太郎,对方表示很有趣,二人见面后便将这件事谈妥。[4]

此后一年半的时间里,镜贵也开始了作品的构思,创作了15稿的漫画脚本。这期间的设定与连载时有很大不同,如“妖怪”和“山中的祠堂”。由于最初的目标就是海外市场,担心作品在海外卖不出去,所以变成了“吸血鬼”。[4] (最初设定是一个登山时祠堂倒塌,被放出来的妖怪诅咒的故事。[7] )

当漫画第1话实现连载并获得排名第1位时,镜贵也无比喜悦而坚定了创作信心。因为降矢大辅在山本大和连载《红kure-nai》时就为其绘制分镜,[4] 由此,漫画《终结的炽天使》的三位作者的共同创作便正式开始了。

剧情简介

在不知什么时候,整个世界被突如其来的未知病毒攻袭,几乎彻底毁灭。

但是只有13岁以下的孩子不被病毒所感染,侥幸活了下来。

可是这些孩子们却被从地底出现的吸血鬼所统治,并作为提供血液的家畜饲养。

故事的主人公——百夜优一郎和百夜米迦尔就是被抓住的孤儿们之一,而面对不堪的命运,他们没有屈服,开始计划逃亡与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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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厉薇薇大结局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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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薇是设计总监,一次意外溺水长时间脑部缺氧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失忆前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现在却变成了热血萝莉女神经。 23岁的她不像现在这般富有,却有一个美满快乐的家庭,不像现在这样装作女王在残酷的商战中厮杀。 曾经最爱的陈亦度成为了她的敌人。身边没有朋友,只有自己的发小霍骁。

厉薇薇最初就是和陈亦度在一起的,也就是说他们俩本来就是一对,会分手则是因为彼此奋斗的时候发生了分歧,而恰好此时霍骁的出现又让陈亦度开始吃醋,于是最后厉薇薇和陈亦度分手,但即便是分手了也不代表厉薇薇不爱陈亦度了,在她的内心深处她始终爱的是陈亦度,这也是为什么当霍骁说自己是她未婚夫的时候厉薇薇一定要找回记忆的原因,因为她不相信自己会和陈亦度分手,所以,这么看来,厉薇薇应该从头到尾都是爱着陈亦度的。

虽然厉薇薇因为溺水大脑长时间缺氧而失忆,虽然厉薇薇在醒来以后霍骁自称是厉薇薇的未婚夫,并称她其实已经和陈亦度分手了,但厉薇薇最后还是想起了一切,恢复了记忆,并且和陈亦度重修旧好了,也就是说,厉薇薇在晃了一大圈之后还是回到了陈亦度的怀抱,并且和陈亦度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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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散文:染色的结局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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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很疼 不知何时起快乐很疼。上帝把太过热烈的红和太过放荡的黄混杂在了一起。于是橙色出现了,我全部的快乐也出现了。那些不痛不痒的玩笑,将风撕裂出细小的伤口。阳光从细小的缝隙中漏出来,除了橙色,还是橙色。我的课桌,我的凳子,覆盖上了一层淡淡的橙子味道。我把十几公斤的橙子堆在最喜欢的床上,很自我,很贪婪。我对它们说,我很快乐。可我为什么不能笑呢?孩子为什么不能笑了呢?蓝

海洋之心那是亘古不变的誓言。我就是这么的迷恋海,海的颜色,海的感觉。更疯狂的热爱蓝色。我蓝色的CD,蓝色的鞋子,蓝色的背包,蓝色的……

还有,湛蓝的天空。马尔代夫的海,西藏的天,就是我梦中的天堂,出售可及的幸福。但我一直都被骗了。其实天空是没有颜色的。海洋也是没有颜色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个骗局。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是可以亘古不变的呢?灰

隐藏悲哀 最清晰的寂寞和最隐匿的哀伤。灰色注定是悲剧的色彩,那被玷污的纯洁和被拯救的堕落。就是在这二者之间兀自徘徊着,眸子里盛放的是不易察觉的泪水。我不会让它流下来的。不会。我会让你看到我最快乐的一面。我会把你不喜欢的部分小心的收好,不让你触及到一点一滴。黑

我的彼岸不想在暗色系中沉沦,真的不想。一直都在怀疑,为什么七彩掺在一起,会是最纯粹的白色。而我却只能是黑色。或许只有黑色,才能包容一切。只有黑色,才是沉淀了许久的冷静的思考。只有黑色,才是我的彼岸,我的归宿。在烟花绽放过的太空,只有幕天席地的黑色才是永久的背景。我的彼岸,会有烟花吗?我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我是在梦中,黯淡是梦里的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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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大好时光》大结局剧情介绍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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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浩(胡歌饰)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英俊潇洒、单身多金,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正值而立之年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王晓晨饰)。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对于剧中呈现的婚恋观,《大好时光》从“不婚男”入手,通过对于“不婚者”的诠释,该剧传递给人一种年轻人“不负大好时光”,“该爱就爱,该结就结”的正能量,让人通过一部电视剧能够有所启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生活。剧中,无论特立独行的“不婚族”,还是对未来充满懵懂的“90后”,又或者人到中年的“恐婚族”,都是角色鲜明,带有明显的“性格标签”。在当今社会,《大好时光》令都市白领一族在面对社会压力,家庭压力,以及自身内心的自卑与恐惧的时候,产生共鸣感。

《大好时光》人物角色关系介绍

袁浩 |演员 胡歌 配音 胡歌

旅行社首席代表,单身多金,英俊潇洒,但有恐婚症,是典型的不婚主义者。袁浩一开始被模特女友夏冰冰疯狂逼婚,在他对婚姻越来越迷茫时,遇到了正在经历一段“被小三”恋情的不婚女茅小春,两人不打不相识。(广州gz.o.cn/play都市圈整理发布,禁止转载或采集!否则追究法律责任!)后来袁浩接连遭遇生意合伙人背叛、女友抛弃,一下从行业新贵变成穷光蛋,然而他却渐渐与茅小春相互扶持与鼓励,两人从斗气冤家变为惺惺相惜,最终走进了婚姻殿堂。

茅小春 |演员 王晓晨

医院护士,曾遭遇过一段“被小三”恋情,成为不婚主义者。与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从斗气冤家逐渐变得惺惺相惜,最终走进了婚姻殿堂。

朱涛 |演员 许亚军

40岁不婚男,大好时光咖啡馆老板,袁浩好兄弟。

夏冰冰 |演员 周楚楚

模特,袁浩第二任女友,对袁浩疯狂逼婚,却反而使两人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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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海珍珠作文350字

全文共 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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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大海的统治者海王问大海里的动物们一个简单而又为难的问题:“这个世界谁最大”?

“玉帝大”!海龟回答。

“我觉得还是佛祖大而且主要”,金鱼说。

海王分辨不出,所有海龟,金鱼便大声吵了起来。它们的声音吵醒了乌龟。

这时,一条漂亮的小鱼游了过来,说道:”救救我吧!”原来一条鲨鱼在追杀它。可是动物们没有一个敢站出来帮助它。

正当小鱼绝望时,乌龟伸出了援助

“我来保护你”,乌龟把它的壳打开,让小鱼钻了进去。

鲨鱼很快冲了过来,围着乌龟转了转,看看乌龟那厚厚的壳,但它无法使其打开,只好游走了。

就这样,小鱼被救了,自由了。

“乌龟是一位英雄”。海王激动的说。“长像怎样不重要,重点是要有一颗慷慨助人的心,一颗充满任爱的心”!“你做到了”。

海王为了奖励乌龟,送给他一个特殊的礼物——海珍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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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苍耳小说结局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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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古用尽花言巧语一直骗许暖,他爱的已经不是许暖了,他只爱自己,爱自己的名利,孟谨诚后来也死了, 那一夜,庄毅让赵赵怀孕了,但是庄毅好说好商量让赵赵把孩子打掉,这事传到了孟古耳朵里,他派手下打了一顿赵赵,并且还口口生生说是:“我们庄总。”

这更加误会了她和庄毅之间的关系。之前是因为她知道了赵小熊是她的弟弟,但是却被庄毅踢傻了,在双重压力下,她把目标放在了许暖身上,一次许暖在赵小熊家照顾小熊,赵赵趁她不注意将硫酸泼到她身上,因为小熊还记得四年前那夜,也是某个(用“某个”是因为他根本不记得是谁)女孩也为她挡下了从一种像瓶子一样的东西里流出的东西,所以小熊奋不顾身的挡下了硫酸,小熊被烧伤,而许暖的胳膊、胸前也被烧伤,这让庄毅很是心疼,于是他就将自己的皮肤活生生的移植到许暖身上,许暖的发炎症状也减轻了(因为之间用的是死人皮)可是之后庄毅就没出现在许暖的病房里,庄毅一直为许暖付出着,也包括小蝶的病,孟谨城死的时候,许暖以为是被庄毅害死的。

于是许暖要将庄毅告上法庭 ,可后来许暖并没有 参加那次开庭,在一个圣诞夜,那是一个下着跟四年前一样大的雪,庄毅想起刚见到许暖的情景,他买了一枝花,插在了雪里,隐隐约约的他是在等许暖,可是他后来还是走了,只留下那一朵花。。。长长的脚印。后来 ,许暖也经过这条路,她好奇的沿着这脚印,看见了那只花,心想:谁在这午夜里,丢失了他的花。谁又在城市里,丢失了她的爱情。

她没有一直沿着那个脚印走下去,因为孟古一直给她打电话,她不想回去,因为她觉得那不是家,家是有爱的,她的手摸到了口袋里庄毅家的那串钥匙。许暖哭了、那一刻,人世间 他和她 两个相爱过的男女,脚印重合过 却终究分开来,留在雪地上,像一个无奈的“人”字。后来许暖和庄毅也并没有在一起,但是至少他们是相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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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10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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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以西汉时期为背景,讲述了绿衫女孩云歌与公子孟珏、汉昭帝刘弗陵之间发生的传奇爱情故事。2015年9月,《大汉情缘之云中歌》登陆湖南卫视钻石独播剧场播出。

云中歌大结局剧情介绍!云中歌的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

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该剧改编自桐华所著小说《大汉情缘》系列第二部,即小说《云中歌》。于正表示,因为怕历史人物拿捏不准,本剧对小说的剧情进行了修改,删掉了与上部小说《大漠谣》的故事牵连,删掉了一些历史人物,比如云歌的父亲不再是霍去病,也没有勾弋夫人、赵破奴等人物的戏份,而汉宣帝、霍光的性格也有所调整。

《云中歌》电视剧沿用小说结局,孟珏惨死云歌孤独终老。从这个结局情况来看,云歌最后跟谁都没有在一起,她只带着自己对陵哥哥的思念远走天涯;然后在没有任何的希望简直是绝望的情况下孤独终老。

目前来看,云歌因为没有和刘弗陵相认,把刘病已误认为是刘弗陵,所以慢慢接受了孟珏,但内心最爱的还是刘弗陵。

据悉,云中歌小说结局非常悲惨,刘弗陵的无奈,孟珏的落寞,云歌的孤独;刘弗陵在刘询的暗算之下病死了,被堕胎后早已心念俱灰的云歌嫁给了孟珏;目的只是为了报复;而最后在得知真相的云歌选择放弃报仇,选择远走;孟珏被刘询安排的暗箭杀死。

小说中的云中歌结局中刘弗陵死了,刘病已继位,孟钰被乱箭射死,云歌一个人走遍天涯海角。

而云歌最爱的是刘弗陵,云歌对孟珏也许还有情义 可刘弗陵才是她最初也是最终想在一起的。

刘弗陵早逝后,云歌儿只能带着刘弗陵的未完成的心愿一起踏遍长安城外的世界,也许有一天云歌儿累了想起刘弗陵的时候,会发现刘弗陵一直和她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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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拾捡记忆里的珍珠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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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披着暮色渐渐睡去,又寂静了一个梦一般的夜晚。我合拢课桌上的书,起身泡了一杯清茶,望着当夜苍穹犹如珍珠般绚丽的星星,一股茶香氤氲了我整个美好的回忆。

师长的温情

记得上周的一节数学课下课,还百思不解在老师课上布置的一个小问题中的我在苦苦地在草稿纸上反复计算,演练,在一遍遍的思想撞击后,兴许老师看到了我挠头苦想的动作,读出了我渴望求解的心境,于是她向我走来,用娓娓动听的话语点醒了我的另一层理解与看法。不由衷,一丝温暖在心楣徘徊,像一颗珍珠般闪烁着光芒。

父母的关爱

在一个匆忙静谧的夜晚,我放学回了家,迫不及待地想快点写完作业再睡个如最近一般踏实的好觉。不经意间,一个曼妙娇娇的身影舞动在我的余光,我转头向窗望去,竟发现一片漆黑中缤纷起一簇簇水仙花的晶莹。我心想“不爱养花的父母怎么开始偷偷养花了?”正当好奇之际,我百科了一下水仙花,噢!我明白了,原来爸爸妈妈记起了我失眠的抱怨,拿水仙花治睡眠的功效尝试帮助我。不由衷,一阵爱的香气笼罩在水仙花头,好似一颗珍珠般秀丽而珍贵。

同学的助威

“加油!加油!”一个冬季的运动会上,同学们助威呐喊的声音彼此起伏,沸沸扬扬。我深知,我将是下一场比赛的参赛者,如夜密布的恐惧与不安陡然间毫无保留地蔓延上我的心头。不久,400米的赛跑就此开始了,伴随着我剧烈的心跳声,我早已听不到枪声的起止,但还是坚持着,始终不肯放弃地前行。“加油!你一定可以的!”突然间,一个熟悉的声音响起耳畔,我费劲力气看去,是她,我最好的朋友,紧接着班上的同学都来了,我很清楚地听见他们的助威和呐喊,如星火可以燎原一般。于是我拼尽全力奔跑,不再害怕。这种助威成了我动力的催化剂,如一颗珍珠般独一无二,难以比拟。

夜深人静了,我手握茶杯的余温,沉溺于记忆里,拾捡它的珍贵无比,全然不知余温早已冰凉。而我愿拾捡记忆里零碎的画面,在旖旎的暮色中小心翼翼地拾捡,串成一把奇幻的珍珠,深藏并不被世人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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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河蚌珍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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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吧,有点儿不敢相信!”

“哎!是呀,哪有这样便宜的事儿!”

我正在花鸟市场里随意闲逛,却被一片嘈杂吸引,声源是一家普通的店铺,店门口围了许多人。我也赶紧凑了过去,原来这家店新进了许多河蚌,几分钟前,老板在门口放了块儿牌子,并用扬声器喊了一遍:“河蚌,河蚌,十元一只,开出珍珠免费拿走!”

不得不说,这真的很吸引人呀,一个个大河蚌静静得躺在透明玻璃箱中,最小的一只也有我的巴掌大哩!但是还没有人买,是怕开不出珍珠吧!

店老板也不着急,笑吟吟地举着扩音器,理所当然地担任起“解说员”的工作,“吼”出了珍珠的形成。

在河蚌的“童年”时期,它吞进了一粒沙子,或是一只小虫子,渐渐的,在很久以后,它们就变成了珍珠。

好像很容易嘛!不,一点儿也不容易。如果你的眼睛里进了一粒沙子,一定很不舒服,河蚌也一样呀!

我抱着好奇的心态来凑热闹,此刻却惆怅了!我无法理解,人啊,为了得到珍珠,赚到钱,他们会将沙子喂给河蚌,太残忍了,人们为什么不想一想,河蚌也会难受呢?

这时,看到身边一位年近六旬的老拂,她的手上戴着一串由珍珠串起的手链,在日光灯的照射下,闪着瓷质的光泽。

真好看!乳白色的珍珠倒显得淳朴。

猛然发觉,人并不残忍,假如一只河蚌连一颗珍珠也没产出,那么它的前半生一定是舒适的,但后半生呢?当它看到朋友们用身体拖着一颗闪耀的珍珠炫耀时,它一定会非常后悔的吧!

我想这只河蚌是可笑的,就好像每一个因年少不努力,而徒伤悲的人!心中暗下决心,千万不要像这只河蚌啊,努力,将来要结出珍珠呀!

我随手挑了一个,开了后,我笑了,是带着赞赏与崇拜的笑!河蚌的“舌头”下,藏着数颗珍珠,是泛着淡淡的炫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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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济南珍珠泉作文:游珍珠泉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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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答——滴答……”早晨起床后才发觉,雨已经停了,只有屋檐上的积水还在往下滴着。望着逐渐明朗起来的天色,妈妈说,我们去玉泉寺吧!尽管这不是第一次,但玉泉寺附近的珍珠泉,依旧使我双手加双脚地赞同。

说走就走。几经辗转,我们又来到了玉泉寺。走进大门,迎面而来的是那存有舍利子的熟悉的铁塔,然后是熟悉的玉泉寺,熟悉的青龙洞,还有那通往珍珠泉的幽幽小径。

小径在一口绿潭对面。我们踏过潭中的垫脚石,来到了小径上。长长的藤蔓,像天然的窗帘,挡住了火红的骄阳。路上有一大块斑点闪动。我们走进,斑点四散开来——原来是一群栖息中珍珠泉边的凤蝶!形态优雅、色彩素净的凤蝶中我们身边翩翩起舞,令人不禁浮想联翩。呵!珍珠泉!好一个当阳的蝴蝶泉!

鱼儿在泉中追逐,翠鸟中泉上嬉戏。我们随着凤蝶,终与珍珠泉亲密接触。亲切和蔼的歪嘴土地,仍端坐着,微笑地听着人们一遍又一遍重复着那个古老的传说;关公显灵处,挂着一把把心愿锁。珍珠泉中人们的掌声中,冒着一串串“珍珠”,每一粒珍珠,就是一个故事。

从塔林回来,已是满身的汗水和疙瘩。珍珠泉又一次与我们相遇。我们站在泉中的小径上,小径上的小坑为我们献上清凉的泉水,让我们洗个痛快。凤蝶跳着舞,清扫着游人满身的疲倦。大家中着山水中,陶醉了。

时光偏偏走得那么快,我们不得不与珍珠泉告别。再见,珍珠泉,你永远是我心中最璀璨的明珠!

[关于济南珍珠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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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梦回大唐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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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我在学校的操场上散布,突然“嘭”的一声,一个排球从空中飞过来,砸中了我的头。“呀!”我眼冒金星,倒在了地上。

“敢问小姐是何方神圣?”我被摇醒,晃晃悠悠,我揉了揉眼睛,“刷”的从地上坐了起来。才看见,刚才对外婆说话的人居然是穿着古代布衣,带着衣帽,留着长长的胡须,“你,你是谁?”我一下子清醒了,心想:那不成是学校请来演戏的?要不然穿的那么怪干嘛?不行,我去问一问老师。

我回头一看,妈呀!学校呢?学校哪去了?“我是李白。”那个人突然回答道。“你?你是李白?我穿越了吗?”我大叫到。

不过,我很快开心起来了。“作业没有写,我穿越了。”

跳了好久,才发现李白呆呆的站在那儿。我走到李白旁边,“李白,你带我去你家吧。”“好。”李白拉着我,走到一个茅屋前,“这就是我家。”李白说。

走进屋子,李白仔细盘问我的身世,便与我结为好友,我们天南海北的聊了起来:“你知不知道压李白,我们现代人都很爱你的诗呀。”“哦,是吗?”“我们没一本语文书中都有你的诗。”“太好了。”“你可以写一篇关于我的诗吗?”“当然可以,李白爽快地回答。”不过我要想想……“”谢谢。“…………经过很长时间的对话,我与李白渐渐的熟悉起来。

天色暗了下来,我和李白走出门去,一起仰望天空,“我好想回家。“我长叹一声,”我要回家了,再见。“我从口袋中拿出一张做好的小船,递给李白。我咬了咬牙,把排球网天空一扔,一道白光出现了,我又昏了过去,等我醒来,我又躺倒在学校操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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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传奇女子张爱玲的短篇散文欣赏

全文共 3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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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是个传奇,她的细腻笔触,她对生活独特的领悟力,让人望尘莫及;张爱玲是个普通女子,她也曾爱过,恨过,在时代的夹缝中纠结于自己的幸福。张爱玲是个怎样的女子?你能读懂几分?

读过张爱玲的小说的人常有“此人文风苍凉、犀利甚而刻薄”的评价之语,却也不得不感叹她的巧妙文笔、苍凉心境。张爱玲的敏感与那个时代的悲凉格格不入,却又似相得益彰,谱下传奇。“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衣袍,上面爬满了虱子。”这是张爱玲17岁时的惊世之言。本篇不谈小说,只选取十篇张爱玲散文,且都较为短小,看似闲笔,却也不失妙言,望与诸君闲庭信步,赏叶见森林,从另一个角度欣赏这袭华袍,感受那个已渐渐远去的时代。

一、夜营的喇叭

晚上十点钟,我在灯下看书,离家不远的军营里的喇叭吹起了熟悉的调子。几个简单的音阶,缓缓的上去又下来,在这鼎沸的大城市里难得有这样的简单的心。

我说:“又吹喇叭了。姑姑可听见?”我姑姑说:“没留心。”

我怕听每天晚上的喇叭,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听见。我说:“啊,又吹起来了。”可是这一次不知为什么,声音极低,绝细的一丝,几次断了又连上。这一次我也不问我姑姑听得见听不见了。我疑心根本没有什么喇叭,只是我自己听觉上的回忆罢了。于凄凉之外还感到恐惧。

可是这时候,外面有人响亮地吹起口哨,信手拾起了喇叭的调子。我突然站起身,充满喜悦与同情,奔到窗口去,但也并不想知道那是谁,是公寓楼上或是楼下的住客,还是街上过路的。

二、说胡萝卜

有一天,我们饭桌上有一样萝卜煨肉汤。我问我姑姑:“洋花萝卜跟胡萝卜都是古时候从外国传进来的吧?”她说:“别问我这些事。我不知道。”她想了一想,接下去说道:“我第一次同胡萝卜接触,是小时候养叫油子,就喂它胡萝卜。还记得那时候奶奶(指我的祖母)总是把胡萝卜一切两半,再对半一切,塞在笼子里,大约那样算切得小了。——要不然我们吃的菜里是向来没有胡萝卜这样东西的。——为什么给叫油子吃这个,我也不懂。”

我把这一席话暗暗记下,一字不移地写下来,看看忍不住要笑,因为只消加上“说胡萝卜”的标题,就是一篇时髦的散文,虽说不上冲淡隽永,至少放在报章杂志里也可以充充数。而且妙在短——才抬头,已经完了,更使人低徊不已。

三、到底是上海人

一年前回上海来,对于久违了的上海人的第一个印象是白与胖。在香港,广东人十有八九是黝黑瘦小的,印度人还要黑,马来人还要瘦。看惯了他们,上海人显得个个肥白如瓠,像一代乳粉的广告。

第二个印象是上海人之“通”。香港的大众文学可以用脍炙人口的公共汽车站牌“如要停车,乃可在此”为代表。上海就不然了。初到上海,我时常由心里惊叹出来:“到底是上海人!”我去买肥皂,听见一个小学徒向他的同伴解释:“喏,就是张勋的勋,功勋的勋,不是”薰风的薰。《新闻报》上登过一家百货公司的开幕广告,用并散并行的阳湖派体裁写出切实动人的文字,关于选择礼品不当的危险,结论是:“友情所系,讵不大哉!”似乎是讽刺,然而完全是真话,并没有夸大性。

上海人之“通”并不限于文理清顺,世故练达。到处我们可以找到真正的性灵文字。去年的小报上有一首打油诗,作者是谁我已经忘了,可是那首诗我永远忘不了。两个女伶请作者吃了饭,于是他就做诗了:“樽前相对两头牌,张女云姑一样佳。塞饱肚皮连赞道:难觅任使踏穿鞋!”多么可爱的,曲折的自我讽嘲!这里面有无可奈何,有容忍与放任——由疲乏而产生的放任,看不起人,也不大看得起自己,然而对于人与已依旧保留着亲切感。更明显地表示那种态度的有一副对联,是我在电车上看见的,用指甲在车窗的黑漆上刮出字来:“公婆有理,男女平权。”一向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由他们去吧!各有各的理。“男女平等”,闹了这些年,平等就平等吧!——又是由疲乏而起的放任。那种满脸油汗的笑,是标准中国幽默的特征。

上海人是传统的中国人加上近代高压生活的磨练,新旧文化种种畸形产物的交流,结果也许是不甚健康的,但是这里有一种奇异的智慧。

谁都说上海人坏,可是坏得有分寸。上海人会奉承,会趋炎附势,会混水里摸鱼,然而,因为他们有处世艺术,他们演得不过火。关于“坏”,别的我不知道,只知道一切的小说都离不了坏人。好人爱听坏人的故事,坏人可不爱听好人的故事。因此我写的故事里没有一个主角是个“完人”。只有一个女孩子可以说是合乎理想的,善良、慈悲、正大,但是,如果她不是长得美的话,只怕她有三分讨人厌。美虽美,也许读者们还是要向她叱道:“回到童话里去!”在《白雪公主》与《玻璃鞋》里,她有她的地盘。上海人不那么幼稚。我为上海人写了一本香港传奇,包括《泥香屑》、《一炉香》、《二炉香》、《茉莉香片》、《心经》、《琉璃瓦》、《封锁》、《倾城之恋》七篇。写它的时候,无时无刻不想到上海人,因为我是试着用上海人的观点来察看香港的。只有上海人能够懂得我的文不达意的地方。

我喜欢上海人,我希望上海人喜欢我的书。

四、有几句话同读者说

我自己从来没想到需要辩白,但最近一年来常常被人议论到,似乎被列为文化汉奸之一,自己也弄得莫名其妙。我所写的文章从来没有涉及政治,也没有拿过任何津贴。想想看我惟一的嫌疑要末就是所谓“大东亚文学者大会”第三届曾经叫我参加,报上登出的名单内有我;虽然我写了辞函去(那封信我还记得,因为很短,仅只是:“承聘为第三届大东亚文学者大会代表,谨辞。张爱玲谨上。”)报上仍旧没有把名字去掉。

至于还有许多无稽的谩骂,甚而涉及我的私生活,可以辩驳之点本来非常多。而且即使有这种事实,也还牵涉不到我是否有汉奸嫌疑的问题;何况私人的事本来用不着向大众剖白,除了对自己家的家长之外仿佛我没有解释的义务。所以一直缄默着。同时我也实在不愿意耗费时间与精神去打笔墨官司,徒然搅乱心思,耽误了正当的工作。但一直这样沉默着,始终没有阐明我的地位,给社会上一个错误的印象,我也觉得是对不起关心我的前途的人,所以在小说集重印的时候写了这样一段作为序。反正只要读者知道了就是了。《传奇》里面新收进去的五篇,《留情》、《鸿鸾禧》、《红玫瑰与白玫瑰》、《等》、《桂花蒸阿小悲秋》,初发表的时候有许多草率的地方,实在对读者感到抱歉,这次付印之前大部分都经过增删。还有两篇改也无从改起的,只好不要了。

我不会做诗的,去年冬天却做了两首,自己很喜欢,又怕人家看了说“不知所云”;原想解释一下,写到后来也成了一篇独立的散文。现在我把这篇《中国的日夜》放在这里当作跋,虽然它也并不能够代表这里许多故事的共同的背景,但作为一个传奇未了的“余韵”,似乎还适当。

封面是请炎樱设计的。借用了晚清的一张时装仕女图,画着个女人幽幽地在那里弄骨牌,旁边坐着奶妈,抱着孩子,仿佛是晚饭后家常的一幕。可是栏杆外,很突兀地,有个比例不对的人形,像鬼魂出现似的,那是现代人,非常好奇地孜孜往里窥视。如果这画面有使人感到不安的地方,那也正是我希望造成的气氛。

五、打人

在外滩看见一个警察打人,没有缘故,只是一时兴起,挨打的是个十五六岁的穿得相当干净的孩子,棉袄棉裤,腰间系带。警察用的鞭,没看仔细,好像就是警棍头上的绳圈。“呜!”抽下去,一下又一下,把孩子逼在墙根。孩子很可以跑而不跑,仰头望着他,皱着脸,眯着眼,就像乡下人在田野的太阳里睁不开眼睛的样子,仿佛还带着点笑。事情来得太突兀了,缺乏舞台经验的人往往来不及调整面部表情。

我向来很少有正义感。我不愿意看见什么,就有本事看不见。然而这一回,我忍不住屡屡回过头去望,气塞胸膛,打一下,就觉得我的心收缩一下。打完之后,警察朝这边踱了过来,我恶狠狠盯住他看,恨不得眼睛里飞出小刀子,很希望我能够表达出充分的鄙夷与愤怒,对于一个麻风病患者的憎怖。然而他只觉得有人在注意他,得意洋洋紧了一紧腰间的皮带。他是个长脸大嘴的北方人,生得不难看。

他走到公众厕所的门前,顺手揪过一个穿长袍而带寒酸相的,并不立即动手打,只定睛看他,一手按着棍子。那人于张惶气恼之中还想讲笑话,问道:“阿sir是为仔要我登牢子?

大约因为我的思想没受过训练之故,这时候我并不想起阶级革命,一气之下,只想去做官,或是做主席夫人,可以走上前给那警察两个耳刮子。

在民初李涵秋的小说里,这时候就应当跳出一个仗义的西洋传教师,或是保安局长的姨太太(女主角的手帕交,男主角的旧情人。)偶尔天真一下还不要紧,那样有系统地天真下去,到底不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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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介绍珍珠鸟的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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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好!朋友送我一对珍珠。我把这对珍珠鸟放在一个用铁丝围成的笼子里。笼子里还有一些干草,那是鸟儿舒适而又温暖的巢。

我把它挂在我书桌的窗上,一盆吊兰的垂曼蒙盖在鸟笼上,珍珠鸟就像躲进幽深的丛林一样安全。

两个月后,那愈发繁茂的绿蔓里面,发出一种尖细又娇嫩的鸣叫。我猜想,是他们有宝宝了。过不多久,忽然有个小脑袋从叶间探出来。拨开绿蔓一看,正是这个小家伙!瞧,多么像它的妈妈:红嘴红脚,灰蓝色的毛,只是后背还没有长出珍珠似的白点;它好肥,整个身子像一个蓬松的球儿。

起先,这小家伙只在笼子四周活动,随后就在屋里飞来飞去,一会儿落在衣柜的顶上,一会儿神气十足站在书架上,一会儿钻到窗帘里。慢慢地它胆子大了,竟然落到了我的书桌上。它先是离我较远,见我不去伤害它,便一点点挨近,然后蹦到我的杯子上,低下头来喝水,再偏过脸看看我的反应。后来,它完全放心了,干脆用那小红嘴,“嗒嗒”啄着我正在写字的笔尖。我用手抚一抚它那细腻的绒毛,它也不害怕,反倒有好地啄两下我的手指。

白天,它淘气地陪伴我着我;晚上,他就在父母的再三呼唤中,飞回笼子边,扭动着圆滚的身子,挤开那绿叶钻进去。

有一天,我写作业时,他居然落到我的腿上。我手中的笔不觉停了,生怕惊跑它。不一会儿,这小家伙竟趴在我的腿上睡着了。它睡的好熟啊!不停地咂嘴,大概在做梦呢!

看着这可爱的小家伙,我情不自禁的发出了一声呼唤:信赖,不就可以创造出美好的境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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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厦门的珍珠—东宫300字

全文共 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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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东宫,不管是哪一天都是人山人海,车水马龙。

东宫是一座造型庄严雄伟的宫殿,整个宫殿由数十根巨大的石柱支撑着。其中有两根花盆和二十多根八角形对联大石柱。八角对联大石柱上雕着东宫史实和吴真人伟绩,还刻着哪吒大闹水晶宫。画中的龙王抱头鼠窜,被手持长枪,脚踏风火轮的哪吒追赶。虾兵,鱼兵几乎被哪吒消灭了。龙王的侍从也四处逃窜。总之,整个龙宫乱成一团糟。东宫顶上还有绿色琉璃瓦,四周绕饰着五条陶瓷缀成的十二条立体巨龙和古代人物,古色古香,精致巧妙。

美丽的东宫,不愧为厦门的明珠。我爱厦门,更爱厦门的东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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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珍珠鸟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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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门的郑爷爷送我了一只珍珠,一双红红的小爪子,尖尖的红嘴巴,它的颜色非常鲜艳,头上的羽毛像赤褐色的头巾,绣满了灰色的花纹,脖子上的花纹像雪虎的花纹,背上的羽毛像赤褐色的衬衫,它小巧玲珑,一双眼睛滴溜溜的,尾巴上有几个白色的斑点,就像一粒粒点缀在尾巴上的珍珠,可好看了。

小珍珠鸟刚来到我们家有些不太适应,站在笼子里渡来渡去,连吃饭也要趁你不注意偷偷的吃,可是一天过后,小客人却突然的适应了,看到了我,它不再害怕了,反而把脖颈伸得长长的,问我要食物,起初,我不知道小珍珠鸟吃什么,可是我看到了它的食盘中有小米时,便试着喂它了一点小米,没想到,我们家这位小客人居然这么喜欢吃。

小珍珠鸟吃小米的时候也很搞笑,它先用嘴碰了碰,再把嘴伸进盖子,使劲一啄,几粒小米就啄进嘴里,它还顾不上消化,便赶紧喝水,之后又开始吃起小米来了,它根本不知道嘴上沾满了小米。

小客人不但让我感觉到快乐,而且它还是我的小闹钟呢!原来我总是睡得很晚,第二天一大早就觉得全身疲乏无力,可是有了它以后,它每天晚上叫一声,我就准备睡觉,第二天早上它一叫,我便早早的起床了。

养一只小鸟实在是太麻烦了,为它喂食,换水,清理笼子,简直忙不过来,但它却培养了我的爱心,我爱我的小珍珠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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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凰权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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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老皇帝的是宁弈,要杀宁弈皇帝的先是凤知微,当然这是局,她的目的并不在此。我认为你说的是再后面的的黑衣人吧?那应该是顾小呆,应该是要宁弈去找凤知微,因为在此之前宁弈问凤知微怎样才能再一起,凤知微的意思是要赎罪才能在一起。这又要说到为什么要赎罪?因为凤知微不停脚步要复国的原因是她娘火凤将军是遗言,有此遗言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凤晧其实是她亲儿子,如果知道了就不会拿他的命布一个这样的局。所以在凤知微知道山上根本就没有所以的秋明缨孩子的骨灰时,才会这么激动。只不过是血浮屠宗主当年的一个欺骗。 由此我们再联想回来,如果没有这个欺骗,就不会坚定了秋明缨的复国决心,就不会逼知微立誓,也不会有后来的与宁弈公争天下,更不会有因此带来的百姓伤亡以及他们爱或不爱的那些人的死去。 因此凤知微认为自己也许是罪人,如果她还和宁弈在一起享福,就良心不安。所以他们没在一起。 当宁弈问凤知微如何赎罪时,她好像是回答死亡。所以在前面女帝和宁弈(主要是他叫什么帝我忘了,也许是你说的凤翔帝?)最后一场对决中她好像是掉下城墙死掉了。 后来顾小呆来刺杀宁弈,就是你问的杀宁弈的人,他只不过是给宁弈一个“死亡”的机会而已,凤知微“死”了,宁弈也“死”了,他们都赎了自己的罪,所以他们才在一起,也就是在番外中。 当然你也应该看出来了凤知微是没有死的,大结局最后的一幕在他们又相遇了。 ps:这里是吐槽,这样的男女主角在一起比那些玛丽苏文的各种狗血要好上几万倍啊,老大的文的布局不是盖的,仔细看应该能找到各种主线复线的。好了,我答完了,打字打到手软。由于我是看实体书的,不知道和网络的有没有什么差别,就这样了。老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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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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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结局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夏至未至人物介绍

傅小司——学习成绩优异,性格温和,为人低调,是一个绘画天才,毕业后成为知名画家,喜欢立夏。

立夏——故事叙述的视角人物,一个单纯善良干净的女孩子,因为成绩优异考入全国知名的高中,在校园认识了傅小司和陆之昂,以及遇见,喜欢傅小司,因为误会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陆之昂——傅小司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与傅小司的性格是个极大的反差,他性格外向,乐于交往,是一个温暖的阳光大男孩,但他的人生最后也产生了戏剧性变化,母亲去世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后赴日本留学。

遇见——立夏的室友,敢作敢当,是个非常有主见的女孩,喜欢唱歌,敢于追逐梦想,因一直没有得到赏识,最后决定到北京去圆梦。

程七七——立夏的初中同学,家境优越,性格活泼可爱,人缘极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而就是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子最终背叛了所有人,是她的自私使傅小司和立夏最终没有在一起。

青田——遇见的初恋男友,性格温柔,遇见去北京时,两人提出分手,最后还是走在了一起。

段桥——建筑系优材生,与遇见两人一起打工,相恋,为遇见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后在马路上追赶遇见时不幸出车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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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夏至未至》结局正文

全文共 20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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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吧里,七七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靠着街边的落地窗。看到立夏走进来,她站起来朝立夏挥手。

眼前的七七年轻漂亮,而立夏在坐下来的时候,甚至都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觉。脑子里还是回荡着电话里她最后的那句"我现在肚子里,有傅小司的孩子"。这句话像是魔咒一样,瞬间将立夏的声带剥夺,张着口,却无声发出任何声音。 在张了好多次口之后,那一句"是什么时候的事情"突兀地出现在空气里。立夏自己听到都觉得可笑,完全像是另一个人在说话。

"是什么时候的事情?"这句话仔细想来都让立夏觉得肮脏。 "就是在《屿》的第三本画集首发式的时候,那个时候你提前去了武汉,那天晚上正好我找小司喝酒。他因为正在为抄袭的事情烦心,所以就喝多了,"七七低着头,也听不出话里是什么口气,"而那天……我也喝多了,所以,后来就一起去了酒店。" "够了。"不想再听下去。心里涌起一阵一阵的恶心。 "立夏你恨我吗?"七七抬起头,眼里已经有了泪水。

立夏看着她,心里一片空白。恨七七吗?还是应该恨傅小司?或者谁都不恨?又或者,应该恨自己? "那……孩子,你准备怎么办?打掉吗?"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立夏突然对自己极度厌恶。这样的话竟然是从自己的嘴里说出来的,那一瞬间立夏讨厌极了这样的自己。可是要自己平静地说出"生下来吗"这样的句子,那不是太残忍了吗 "立夏,"七七的手覆盖在自己的手背上,是冰凉的温度,"我可以生下来吗?可能你一直不知道,我,喜欢傅小司七年了。

立夏在那一刻听到有什么东西从高处摔下来,掉落在自己的心里摔得粉碎的声音。满心房的玻璃碎片,琳琅满目,反射着杂乱的光芒。而之后,又像是谁在手在自己的心脏上用力地捏了一把,于是那些碎片就全部深深地插进心脏里面去。 是痛吗?连痛字都觉得形容不了。 已经不是什么酒后性的事情了。这也不再是单纯的肉体出轨的事情了。立夏望着七七,心里绝望地想,你现在告诉我你喜欢了他七年,又算什么呢?而我,又算什么呢? "立夏,求你了,"

七七的手像冰一样的冷,"让我生下来吧,我喜欢小司的程度,一点都不比你少。如果你愿意让给我的话,我发誓一定给他幸福。如果你不愿意,也没有关系,我会悄悄地把孩子养大,就当是小司给我的礼物吧……" "别说了,"立夏突然站起来,指着泪流满面的七七,"程七七,我从来没有讨厌过你,从前没有,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可是,你如果要继续说下去的话,我会觉得很恶心。" 连立夏都很奇怪自己竟然会如此平静地讲出这些话,对面泪流满面的七七和自己,到底谁才是被伤害的角色呢?连立夏自己都有点糊涂了。 "对不起,你别生气,"七七有点慌,拉着立夏坐下来,"我没有要炫耀什么的意思。" 立夏看着眼前的七七,是啊,你从来没有想过要炫耀什么,那是因为你从小到大什么东西都比别人好,根本不需要炫耀。 擦了擦眼泪,七七坐直了一些,她看着立夏,考虑了一会儿,然后一字一句地说,立夏,你想过小司现在的情况么?我可以帮他度过现在的困境。比如我可以叫公司找小司和我一起代言一两个公益广告,我可以让公司配合立通传媒封杀关于小司的负面新闻,谁都知道立通传媒最大的敌人就是我的公司华力唱片啊。立夏,我可以做的事情,比起你能帮他做的事情,要多太多了。

立夏站起来,摔开七七的手。她说,你让我考虑一下吧。然后转身走出了咖啡厅。 看着立夏的身影消失在大门外面,七七拿出手机,拨通了电话。 刘医生,我上次约的堕胎手术帮我安排在下周做吧。麻烦你了。 走出咖啡厅,眼泪在瞬间就流下来。 七七,我以前从来没有讨厌过你,现在也没有。我讨厌的是自己。我讨厌这个什么都不能做的自己。 那些各种各样的事情纷乱地在脑海里出现,所有的画面,所有的声音,甚至连一些具体的气味都出现在立夏的脑海里,立夏差点蹲在路边吐起来。胃疼得难受,坐在马路上,春天的风还是很冷。

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夏至未至小说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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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护美狂医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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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子唐天,懂抓鬼,能治病,道术通神,医术逆天,是美女就泡,是情敌就扁,大家最好别惹我,发飙起来捅破天。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护美狂医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终于结束了。”

感知到高阶地底魔族全部被斩杀,剩下那些小喽罗魔族也不足为惧,唐天顿时深深呼吸一口气,放松下来。

他从微末之际崛起,一直到人间界无敌,再也没有人能够威胁到他。

或许仙界有无数能人,但是都无法下凡到人间界,所以他已人间无敌。

这个世界已经没什么东西能威胁到他了。

“对了,阴阳乾坤阵,必须永除后患才行。”唐天也想起了还没彻底解决问题,如果任由地底世界这样下去,恐怕百万年后,依然会出现无数强大的魔圣。

到时候后人估计也会面临同样的危险,只有将阴阳乾坤阵彻底建造起来,永世镇压地底世界,这样才能一劳永逸。

嗖嗖嗖!!

当即,唐天大手一抓,纯阴之石,纯阳之石,以及诸多从珍宝阁得到的大量珍稀材料都漂浮在半空当中,绽放出万丈光芒。

瞬息之间,从他身上涌出了红莲劫火,一下子就将这些材料全部融化。

此刻唐天简直就好像是画家一般,心随意动,将这些材料全部勾勒出一个巨大的阵法,几乎笼罩天地,凝成实质。

而这两颗纯阴之石和纯阳之石也是漂浮在半空当中,处在两端。

在他双手手印之下,顿时发出黑白两色的气流,当即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乾坤阵法,一下子就将整个地底世界覆盖起来。

轰隆隆~~

当即,这两团黑白气流瞬间就凝成了两条真龙,如同黑龙和白龙一般。

它们一条上升到天空,一条潜入大地,黑白气流互相交织在一起,如同巨大的磨盘一般,缓缓旋转,汲取地底世界的魔气,不断的磨灭。

而后这些气流交织在一起,居然化成了混沌气流,如同处在混沌深处一般。

“这!”

唐天深呼吸一口气,顿时精神大振,觉得这是比仙气都要高等的能量,这乃是混沌能量,是接近宇宙本质的能量。

仅仅是呼吸一口,他都觉得自己修为有了巨大的提升,似乎对时间法则有着更加深刻的领悟,进步神速。

“永镇地狱!”

唐天双眼散发出骇人的金光,双手结印,立即将这阴阳乾坤阵法打了下去,彻底融入黑暗海,汲取黑暗海无尽的黑暗气息。

当阴阳乾坤阵法形成的一刹那,整个天地都震动了,地底世界的黑暗魔气全部都被吞噬一空,进去这个阴阳磨盘当中。

魔气进去,然后阳气出来,似乎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循环,滋补整个世界。

而整个玄黄大世界也感知到这样巨大的变动,核心深处也同时升腾起一个巨大的能量漩涡,疯狂的汲取域外虚空的能量。

这就好像一个很久没有动的机器,此刻得到了巨大的能量补充,立即动了起来。

“不会吧,这个世界要晋升了?”

唐天就是一震,他感受到自己彻底驯服了地底世界的魔气之后,整个玄黄大世界似乎也得到了无上的好处。

这个世界的核心吞噬了磅礴的混沌能量,也让这个世界的空间开始扩大起来,朝着远处不断的扩张,永不停息。

如果有人在玄黄大世界高空的话,就会看到惊人的场景,无数的底壳在运动。

一座座大山在升高,一条条河流在变得宽敞,陆地也在千百倍的扩大,甚至连天地灵气都比之前浓郁了千百倍。

生长在这个世界的植物,也得到了极大的滋润,疯狂的生长,一株株树木都成长为千百年的树龄,有着数百米的高度。

一株株本来绝迹的灵药,此刻也恢复起来,似乎缩短了时间的限制,好像吹气球似的长大,顷刻之间,这就变成一个充满灵药,生机勃勃的世界。

可以说,现在的玄黄大世界不仅是空间面积扩大了千百倍,同时也成为了一个洞天福地,资源比之前好数百倍不止。

甚至它还在不断进化当中,有朝一日或许能超越中央大世界。

“嗯?这是世界核心?”

顿时,唐天的神识无限延伸进去,感受到整个世界生机勃勃,似乎这个世界每一寸泥土,每一株植物,都对他欢呼雀跃,前所未有的亲近。

他觉得似乎自己成为了这个世界的主宰。

慢慢的,他的神识渗透进去这个世界的内部深处,当即就感受到一颗巨大的核心,如同太阳一般,散发着无止境的光芒。

正是这颗核心,维持了这个世界的稳定,他的神识进去其中,立即感受到一股浩瀚伟大的力量,无数法则之力都灌输进去他的灵魂。

“原来如此,没想到成为救世主,居然有这么大的好处。”

唐天十分兴奋,他感受到自己对时间法则的力量有着无比深刻的理解,甚至因为世界核心的帮助,他对于造物法则,推演天机,甚至世界法则都有了一丝领悟。

这对于他晋升到仙王境有着极大的好处,似乎已经铺就了一条平坦的道路。

或许这就是许许多多仙人想下凡的原因,如果能掌控一个大千世界,就相当于掌握了晋升到仙王的道路,好处无穷。

但是想掌握一个世界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首先就必须得到大部分世界生灵的承认,这一点就难住了无数仙人。

而唐天正好成为这个世界的救世主,同时也镇压了地底魔族,机缘巧合之下,才有这样的奇遇,基本上是可遇而不可求。

“嗯?”

此刻,唐天心中一动,他感受到仙界之门对自己的呼唤,似乎快要将自己吸收进去仙界,但是他立即运转大封印术,强行将自己的修为压制下来。

这才隔绝了仙界对他的吸引。

嗖!

做完了这些事情之后,唐天身形闪烁,很快就返回了天魔宗当中。

感知到唐天回来,苏慧琴,仲晓曼,陈嘉欣,麻生芽衣,夏雅容,陆雪,秋语蝶,安梦秋,庄雨竹和庄水蓉,安德莉亚,冷幽兰,勾慧玲等老婆也出来,一脸欣喜的看着唐天。

从刚才唐天的感悟当中,通过心灵感应,她们也知道了一二。

“老公,你回来。”苏慧琴等老婆含情脉脉的看着唐天。

唐天点点头。

“老公,那你什么时候飞升仙界?”苏慧琴等人很是紧张的看着唐天,如果现在唐天就飞升仙界的话,恐怕她们想见面就遥遥无期了。

“不急,难得晋升到地仙境,首先在人间界玩腻了,才飞升上去。”唐天微微一笑,他不会这么着急就飞升到仙界。

即使想飞升,也会和自己老婆们一起飞升。

听到这话,苏慧琴等人都是松了一口气。

“不过难得打败了地底魔族,难道我们不应该做一些事情庆祝一下吗?”唐天一脸坏笑的看着苏慧琴等老婆。

“啊,流氓,快住手。”

“禽兽,我是不会让你得逞的。”

“大白天就开始干这种事,你还要脸吗?”

“我都已经怀孕了,还不放过人家。”

苏慧琴等人都是尖叫一声,想阻止这个流氓。

“不是还有没怀孕的吗?这次一起怀孕。”

唐天扑了上去。

很快,房间当中就传来春意盎然的声音,有着勃勃生机,象征着小生命的诞生。至于以后会发生什么,那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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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大唐芙蓉园游记

全文共 7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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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十月份,我们一家带着我来到了大唐蓉园

刚刚到门口,就看到了一个小小的、浅浅的池子,池子的中间,有五个金色的大字:大唐芙蓉园。走进大门,迎面就是一个大大的御印,御印前面雕刻着:大唐芙蓉。

过了御印,我们来到了芙蓉桥,芙蓉桥是用白色大理石做成的,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着迷人的光芒,往桥下往去,是芙蓉池在碧波粼粼的胡面上,芙蓉桥的影子映在糊面上,美丽极了。

走过芙蓉桥,跃入我眼帘的是银桥飞爆,在一座座假山的后面,瀑布一泻千里,激起层层的水雾,在太阳光的照射下,架起了一座彩虹桥,五颜六色的,好象仙女从天下降落一样,非常漂亮。

中午十二点多,紫云楼广场上舞狮表演快开始了,人们从四面八方来到了这里围成圆圈翘首以待。

只见从桃花园里走出来八九位10-12岁的小演员。他们上身穿着桔黄色的内衣,下身是狮腿服。当他们戴上狮头时,可威风了,他们每两个人控制着一头狮子。舞狮表演开始了。三只小狮子来到表演场,随着锣鼓声,他们一会追逐打闹,一会打哈欠,眼睛还一眨一眨的,耳朵还会动,最令人叫奇的是他们竟然还会倒立!小狮子跑着跑着,猛地一停,就来了个倒立,赢得了观众热烈的掌声!这回我看清楚了,原来,是前面的小演员站着,后面的小演员在同伴的肩膀上玩倒立。下来后,前面的演员手持狮头,后面的弯腰抓住同伴的腰部,就成为一只“会武术的小狮子”了。最后一只大点的狮子居然跳到了高高的木桩上表演着各种惊险的动作,大家看得心惊胆战,观众们掌声雷动。节目表演完了,我和人们都争先恐后地和这些可爱的小狮子合影留念。

去逛逛唐市吧,唐市里面都是吃的和用的,吃的有:活灵活现的小糖人、美味的自助餐、胖乎乎的水饺。玩的有:水晶葫芦、甚至还有五颜六色的伞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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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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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年不相迟》是首部以精神分析为题材的悬疑爱情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素年不相迟小说结局,欢迎阅读查看。

清洌的秋天,掺合着明艳的阳光,这样的天气让人喜悦,风拂过面,是收获的味道。

素凯今天穿得挺正式,不是制服,而是西装革履的,怀里抱着大束的白色马蹄莲陪着嫩绿色的幸福草,站在接机口处极为惹眼。

一些年轻的小姑娘眼睛都往他身上瞄,而他,一直看着闸口内来往的身影,目光略显焦灼。等候行李的人一个个都已经拖着行李箱出来了,素凯看了一眼手表,抻着头拼命往里瞧。

终于,他看见那抹身影,拖着26寸的深蓝色大行李箱往外走,她的步伐很悠缓,并不着急,等乘客都走得差不多了才往闸口这边来。

素凯的目光一直盯着不远处的她,眼底的焦急不见了,只剩下深深的眷恋。

女人快到闸口的时候也看见了素凯,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拖着行李箱加快了外出的脚步。相比四年前她走时唇角的苦涩,四年后的她笑容清新婉约,前面还有人,她被挡在闸口的位置,便冲着素凯挥了挥手。

素凯微笑,示意她别着急,自己则已是迫不及待先绕过围栏了。

四年的时间,连机场都变了模样,现代化气息更强烈。

叶澜看着不远处的素凯,时间赋予了他更多男性魅力,他站在人群之中,是那么鹤立鸡群。这四年来,其实她和素凯都没有断了联系,素凯总会给她邮寄各种各样的东西,有提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有他觉得好吃的东西。不过他们的通话很少,基本上都是短讯联系。

而往往都聊得不算太多,大多数都是他的叮嘱:天冷了要多穿衣服,女孩子怕凉;天热了多喝点绿豆水,不要中暑了;现在的天气应该很干燥吧,要多喝水;春天了,空气很好,你要多出去运动一下

嘘寒问暖的话,不多,却让她一直感动着。

叶澜很快出了闸口,箱子很大,都有她半人高了。素凯笑了,主动替她拿过箱子,打量着她,她的头发长了,没有染任何的颜色,纯自然的黑色,到肩膀,很清爽。上身穿了件黑色的毛衫,配了一条高腰的浅蓝色牛仔小脚裤,裤腿微微挽起,露出一截如藕般白希的小腿,配了一双蔚蓝色的小尖鞋,除了一个行李箱,她还背了个黑色的小牛皮双肩包,整个人看上去十分清新可人。

她的唇角含着浅浅地笑,原本一腔的兴奋,在真的接近素凯后反倒是收敛了,脸颊有点微红。素凯看得如痴如醉,如果不是公共场合,他很想吻她一下。

“这是送我的吗”叶澜见他木呐地瞅着自己,唇角上扬,指了指他怀里的花。

素凯这才反应过来,将大束的花递给她,说,“欢迎回国。”

叶澜扑哧乐了,“好官方的口气啊。”

素凯看着她,轻轻笑了,然后大胆地搂过她的肩膀,“走,回家。”

叶澜停了一下步子,家。

素凯也停了脚步,看着她,补上了句,“回我的家。”

叶澜脸一红,低下头。

素凯心底柔软,靠近她,温柔说,“这次回来了,就别走了,好吗”

叶澜抬眼看着他,“当然不走了,我姐夫亲自给我的聘书呢。”

“只是因为你姐夫啊”素凯挑眉。

“什么你姐夫啊我姐夫不也是你姐夫吗”叶澜瞪了他一眼。

素凯抿唇,意味深长,“这倒是,我姐夫也是你姐夫。”

叶澜这才反应过来,脸更红了,伸手试图遮住他的笑,“我不是那个意思”

素凯顺势拉过了她的手,将她扯进了怀里,低低地说,“为了我,别再走了。”

“讨厌,那么多人看着呢。”叶澜不好意思了,轻轻推开了他,笑着往外走。

素凯大踏步跟上前。

刚出机场大厅,叶澜就打了个冷颤,素凯见状将大衣脱下来披在了她身上,说,“北京冷,你穿得太少了。”

叶澜裹紧了他的大衣,很是幸福地笑了。

素凯拉着她赶忙上了车,然后没急着马上开车,而是牵过她的手,攥紧,给她呵着气。叶澜偏头看着他,看着他的侧脸,四年前和这四年的林林种种全都浮现脑中。似乎,一切都变得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还在。

无名指突然感觉微凉,她凝神,一愣,不知什么时候一枚钻石戒指套她手上了。

“啊”

“嘘”素凯示意她噤声。

“可是”

“真好,正正好好的,不用再拿去改了。”素凯笑得有点诡异。

叶澜的脸颊滚烫滚烫的,想要抽回手却被素凯攥紧,她有点急了,娇嗔,“你怎么这样啊,给我戴这戒指什么意思啊”

素凯似笑非笑地盯着她,“结婚啊。”

“什么结婚我可没说要嫁给你。”叶澜听见自己的小心脏扑通扑通地跳,一丝甜蜜蔓延心头。

素凯故作惊讶,“说话怎么能不算数四年前你走的时候可是答应我了,等你回来咱们就结婚,我为了买这枚戒指可是煞费苦心的,你不戴谁能戴”

叶澜瞪大了双眼,“我、我什么时候答应你说回来后就结婚了我没说过唔”

剩下的话就被素凯的吻给堵住了。

叶澜微微一怔,但还是柔顺地腻在了他的怀里。这是久违了的吻,让叶澜红了脸,让素凯动了情,他在她耳畔低低地说,“嫁给我,好吗”

他的嗓音干净好听,叶澜像是受了蛊惑,红着脸,轻轻点了头。

素凯心里像是炸开了似的喜悦,再次,深深吻上了她的唇。

又见周末。

已是深秋,落叶纷纷,后海的林荫路上金黄一片。阳光穿透了金色的叶脉,斑驳地落在地上,摊了美丽的光影,有伴着微风,碎了一地的璀璨。

小静好在美丽的落叶下摆了各种可爱的pss,均被年柏彦收录在了相机里,有了孩子,似乎男人都爱上了相机。

“爸爸~”小静好在金黄的落叶间欢快地跑着,柔绵的长发如海藻似的轻扬,每个瞬间都成了珍贵的画面。

年柏彦上前牵住了她的手,生怕她摔倒了。

“爸爸你看过我跳舞吗蓓蓓姐报了舞蹈班,不过我觉得我跳得比她好看。”小静好娇滴滴地说。

年柏彦含笑,“爸爸没看过好好跳舞呢,那你给爸爸跳一段好不好”

三岁多大的孩子正是拼命向大人证实存在感的年龄,闻言这话后就开始兴奋地在年柏彦面前跳了舞,她轻轻转着圈,小手有模有样地抬起放下,双腿的舞姿看上去还挺专业。

年柏彦蹲着身,看着小静好在落叶间跳舞,小小的身影落在他的眼眸深处,凝聚的是幸福笑意。素叶在他身后看着这一幕,唇角亦是含笑。

岁月静好,这番十足静好。

有心爱的男人,有乖巧的女儿,足矣。

这样的一幕让周围人也忍不住驻足观看,素叶深情凝视着年柏彦的背影,甜蜜,滋生。

“爸爸,你和妈妈结婚了吗”跳累了,小静好就腻在年柏彦的怀里,一家三口住在木椅上,年柏彦的另一边,倚靠着的是素叶。

素叶和小静好穿得是亲子装,而年柏彦穿得尚算休闲,但一看,还像是一个大人带着两个孩子似的。

素叶闻言这话后笑了,“我和你爸爸不结婚哪来的你啊”

“可是爸爸说是你向他求婚呢,求婚不都是男生要做的事吗爸爸你为什么不向妈妈求婚”小静好十分困惑。

素叶倏然瞪大了双眼,盯着年柏彦。

年柏彦略显尴尬,但还憋着笑,跟她说,“我只是跟孩子实话实说。”

“什么实话实说谁跟你主动求婚了大言不惭的”素叶气得捶打着他。

年柏彦笑着揽过了她,故作戳她的过往,“我记得好像是在江苏吧,某一个早晨,某人穿着睡裙冲进了会议室,跟我说,你要娶我,不能娶别人。”

“你”素叶一下子想起了那个时候,脸一下子变得涨红,紧跟着嚷嚷,“那不算,那才不是求婚。”

“怎么不算求婚”年柏彦故作惊讶,“我人生第一次被人求婚,记得很清楚。”

“你讨厌”素叶扬拳要打他。

他却爽朗大笑抱着小静好就躲开了她的进攻,素叶没追他们,气得在原地直跺脚,“年柏彦,你这个超级混蛋的大歼商”

“爸爸,妈妈在骂你呢,你惹妈妈生气了。”小静好很是担忧。

年柏彦宠溺地笑道,“妈妈没有生气,那是妈妈很爱爸爸的表现。”

“那爸爸为什么不跟妈妈求婚呢是因为爸爸不爱妈妈吗”小静好嘟着小嘴。

年柏彦揉了揉她的头发,“其实是爸爸早就想跟妈妈结婚了,只是爸爸当时使了点小计谋让你妈妈上当的,爸爸很爱妈妈,所以要娶妈妈,要跟妈妈结婚。”

小静好这下子开心了,欢呼着,跑向了素叶,“妈妈妈妈,你别不开心啦,爸爸说他很爱很爱你哦。”

这个小鬼头。

年柏彦站在不远处笑了。

素叶晕红了脸,看着光影中的年柏彦,抿唇,幸福地笑了。

“爸爸,我要骑这个车车”小静好指着一排红色的自行车,愉悦地叫着。

是对游人出租的自行车,这几年北京的大街小巷不乏有这种自行车的身影,方便市民出行,而像是后海这种悠闲的地方,更是少不了这种自行车,可以租来悠哉悠哉地享受北京秋季的午后。

年柏彦便租了一台家庭车,可以让小朋友安全地坐在前排的那种,小静好对于这种车子感到新鲜,迫不及待地爬上去,催促着,“爸爸,快点呀。”

年柏彦跨上了自行车,转头看向素叶,“叶叶,快过来。”

“妈妈,快来呀,我们骑自行车。”小静好也朝着她拼命挥手。

这样,美得像是梦境,就好像,是素叶以往做过的梦,可是,那些梦再美丽,也不如此时此来得真实,她加快了脚步上前,跨坐在了最后一个座位上。

年柏彦作为骑车的主力,前臂保护着小静好,而素叶,双臂轻轻搂住了他的腰,将脸贴在了他结实宽厚的后背上。

她想起以前也这样骑过脚踏车,也是在后海,当时她逼着他穿着大嘴猴的衣服,载着她在后海的落叶间穿行。

那时候还有女孩子在说,你看那个帅哥还穿了个大嘴猴呢,好可爱啊。

她当时只想笑,也忍不住搂紧了他的腰,他的嗓音透过胸腔,是含着笑的,跟她说,娶你回家就是受罪。

你后悔了。

他说,后悔又怎么样能退货吗?

她便朝着他的腰一掐,你敢退货个试试。

素叶靠着年柏彦的后背,想起那个时候,她轻轻抿唇笑了。年柏彦似乎感受到了她的笑,伸手收紧了她的手臂,同样是沉稳磁性的嗓音,透过宽厚的胸腔,低低地传到素叶的耳朵里,他说,“叶叶,有我在。”

素叶心中动容,同样是三个字,这三个字的分量却是他从不曾忘记过的诺言。她搂紧了他,脸颊腻在了他的后背,呼吸着他身上淡淡的木质香,感受着他跟阳光一样温暖的体温,轻声说,“我知道,因为有你在,所以才幸福。”

人生,总会这样,兜兜转转,最后才发现,其实幸福就一直在身边,不曾离开过。就正如他说的,别怕走散,因为我会找你,一定,会找到你。

所以,幸福就是,不管走多远,他都在,一直,都在。

她娇滴滴地问,“哥哥,那你是我的男朋友吗”

“男朋友”。

小女孩儿认真地点头,眼睛里闪烁着美丽而期待的光亮,“邻居家姐姐说男朋友都是要照顾女朋友的,哥哥你做我的男朋友,我做你的女朋友,这样你就能照顾我了呀。”

“可是你看上去很小啊。”英俊的男孩子轻轻皱眉,疑惑。

“那你等我长大,长到跟哥哥一样大的時候我就做你的女朋友,行吗”

“这”?

“哥哥你答应嘛”小女孩儿要哭。

“好好好,我答应你,等你长大了就做哥哥的女朋友,好吗”

“那咱们拉钩。”

小男孩儿便伸手与她拉了勾,小女孩儿笑了,甜甜的,如娇气的洋娃娃。

她怕黑,怕疼,怕弄脏了身上的花裙子。

那一年,她只有四岁,他也才十一岁。

那一年,他和她谁都不知道,缘分,就这么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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