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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悲剧的读后感(汇集20篇)

研究红歌,爱中国革命史,最爱陕西面,24岁美国小伙潘亚当,骑摩托重走红军长征路。他历时三个月长途跋涉,从红都江西瑞金出发,沿着当年红军的长征路线,经贵州、云南、四川、甘肃等省份,最终到达革命圣地——延安,历时90余天,行程8000多公里。潘亚当试图用双脚丈量这段久远的传奇,参与和记录这段正在变化的历史。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美国的悲剧的读后感,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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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家地理读后感

全文共 2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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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叫做《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百科》的书。里面讲的是美国许多科学发现和一些科学壮举。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一个摄影家在考查中,要拍一张狮子迎面而来的照片。他为了拍这张照片申请、准备了2年,用三个月的时间步行搜寻狮子的踪迹,然后又用漫长的时间让狮子们适应他的存在。终于有一天,他又支好三脚架在默默等待时,一个狮子仿佛看见了他,向他走来,在距他3.5米的地方,趴了下来,与他四目相望……一张经典的照片诞生了。

他成功了。他说;“漫长的等待有什么回报?那就是我与狮子四目相对的那一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坚持就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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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全文共 4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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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的政治体制中,最高法院的核心职责是通过审查涉及宪法解释的案件,来判定联邦或州议会的某项法律或者联邦或州政府的某种行为是否违宪。因具有这一强大的司法审查权,最高法院在美国的政治制度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成了民众与政府之间、各级政府之间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争议的最终裁决者。休斯大法官在1907年一次演讲中的某句说辞很好地诠释了这种状态:“Weare under a Constitution,but the Constitution is what the judges say it is。”

然而美国的最高法院一开始也并不是像现在这么强大。最高法院成立之初,华盛顿任命了六位大法官,实到的只有四位。第一任首席大法官是约翰·杰伊,也就是与麦迪逊、汉密尔顿联手撰写《联邦党人文集》的那位,在这个职位上工作了六年后他选择辞职,五年后,约翰·亚当斯总统请他重新担任大法官,他拒绝了总统的好意,并说了这样一段话:

“为司法部门不断争取一个合适地位的种种努力,业已证实是徒劳无功的。我实实在在地相信,在一种有如此缺陷的制度下,最高法院既没有一种必不可少的活力、分量和尊严,使其能够支持联邦政府,也不拥有它应该获得的、公众把它视为国家正义的最终保护者的那种信任和尊重。”

这种情况的成因在于美国宪法第三条对最高法院权限的规定十分笼统,只有短短三款,远不及对议会和政府规定的那样详尽,而且,最关键的是,美国宪法当时并没有指明最高法院拥有司法审查权。此时的最高法院就像汉密尔顿评论的那样:“司法部门既无军权,又无财权,不能支配社会力量与财富,不能采取任何主动行动……分立的三权中最弱的一个”。

然而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通过判决成功地向国家立法机构宣布,不仅宪法高于一切法律,而且判定法律是否违宪与立法机构无关,只有最高法院才是一切与宪法有关法律问题的最终裁判机构;向国家行政机构宣布,宪法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司法部门,司法部门有权判定行政当局的行为和命令是否违宪。这样,最高法院拥有了司法审查权,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是“最终立法权”。

不过马歇尔更加值得称道的是其背后的政治意识。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背景实际上是民主共和党与联邦党二党之争,联邦党本来占有着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的领导地位,但在1800年的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中一败涂地,让民主共和党控制了立法与行政部门,手上只剩下了司法部门。通过司法部门获取权力,就成了联邦党人的救命稻草一般,而这时马歇尔恰恰做到了这一点,即让最高法院获得了可以通过司法审查否决国会立法和总统行政行为的权力。此时民主共和党的领袖杰弗逊非常担心,“宪法欲使政府各协作部门之间相互制衡。但是,如果授权法官决定法律是否违反宪法,使法官不仅在司法部门的地盘自行其是,而且还在立法和执法部门的行动范围独断专行,那将使司法部门成为一个专制暴虐的机构”。尽管杰弗逊忧心忡忡,但出乎他意料之外的是,在马歇尔大法官的领导下,联邦最高法院自我约束,见好就收,并没有单纯从党派利益出发,凭借司法审查权与国会、总统拼个鱼死网破,频繁地否决新国会的立法,使最高法院成为“专制暴虐的机构”。在马伯里案之后的30余年,马歇尔法院再也没有动用过司法审查权,既维护了政治制度的稳定性,又树立了最高法院的权威。

身为大法官一定要具有锐利的政治眼光,必须懂得审时度势。马歇尔大法官在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的处理技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他处理政治问题的实用主义精神,该妥协时就妥协,并不随意动用自己的权力肆意妄为。然而说肆意妄为可能有点过,毕竟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比起政客之流,往往并非什么居心叵测之辈,但是说到审时度势,可能就不一定人人都能做得像马歇尔大法官那样登峰造极了。

美国宪法第1条第9款第一项规定,在1808年之前,即在宪法生效20年之内,国会不得立法禁止进口奴隶的贸易。此条款起草时,联邦内共有13个州,其中7个州是自由州,6个州为蓄奴州,作为建国的一种妥协,自由州同意奴隶制在蓄奴州的存在。然而美国独立后,其领土不断地在扩张,1787年通过与英国的谈判获得了西北领地,1803年从法国购入了路易斯安那领地,接着又从墨西哥夺得了西南领地,并逐渐在这些领地上建立新州。至1819年,联邦内一共有22个州,自由州和蓄奴州同为11个,双方在参议院的力量势均力敌。就在1819年间,位于路易斯安那领地的密苏里地区要求以蓄奴州的身份加入联邦,如此一来,南方将控制参议院,北方遂极力反对,一时间闹得满城风雨。好在天无绝人之路,原属马萨诸塞州的缅因地区要求独立加入联邦,国会顺势同意其以自由州身份加入,以维系南北之间的平衡,为此,国会还专门通过了一部《密苏里妥协案》,对南北双方的势力范围作了划分,双方不得越界扩张。

天意弄人,在这部法案通过后的第36年,最高法院受理了斯科特案,并以8比1的的绝对多数作了确认奴隶制存在的判决,然而最关键的是,最高法院第二次动用司法审查权,判决《密苏里妥协案》违宪,取消了南北双方的边界。如此一来,便等于最高法院承认奴隶制的正当性,并且奴隶制可以任意地向北方扩张。经此一判,最高法院失去了北方的忠诚,北方各州法院开始公开抵制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执法部门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再在北方严格执行逃奴追缉的法案。然而有问题就有解决方案,此时北方的共和党人积极行动起来,争取让林肯在1860年的总统大选中获得胜利,这样一来,林肯就能在任期内任命新的大法官以取代当时最高法院风烛残年的几位,占据最高法院的九位大法官中的多数席位,从而推翻斯科特案的判决。然而南方岂有不识此道之理?虽然林肯具有温和主义的名声,南方仍然放出风声,如果林肯获胜,南方就将脱离联邦。

历史已为人所知,林肯最终获胜,美国内战也最终爆发。然而要把内战爆发的全部责任推到最高法院有关斯科特案的判决上去,可能言过其实,当时具有决定性影响的是南北双方的经济背景。因气候和地理原因,美国南方形成了一种主要靠向英国和北方大规模出口棉花、烟草等农产品“创汇致富”的出口导向型农业经济,其原棉占据了英国棉纺工业80%的市场,而北方受气候限制只能发展工业。为了保护刚起步的民族工业,现今大肆鼓吹开放市场、自由贸易的美利坚合众国,当时通过世上最高的关税率筑起了保护性贸易壁垒。可是该制度深深地伤害了南方的出口型经济,致使其遭受其他国家的报复性关税。南方政客普遍认为,北方企图以高关税和废奴运动摧毁南方种植园经济,使南方沦落为北方的廉价原料产地。不管北方是不是这个想法,至少政客们的思路还是对的,南北矛盾就是不可调和的经济矛盾。

然而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似乎并不明白这个问题,仍然根据宪法规定财产权判决奴隶为个人财产,只能说他们是一群有原则的人,然而当时的世界并不需要这么有原则的人。北方的政客大肆宣扬南方的奴隶如何辛苦,但是他们的商人可以让童工工作十二小时以上。林肯总统发布了著名的解放奴隶宣言,当然,这是北方在快要输掉南北战争的情况下,之前他还讲过这样一段话:

“我在这场战争中的最高目标是拯救联邦,既不是保全奴隶制,也不是摧毁奴隶制。如果我能拯救联邦而不解放任何一个奴隶,我愿意这样做;如果为了拯救联邦需要解放一部分奴隶而保留另一部分,我也愿意这样做。”

根据这种情形,本文只能说,当时非常聪明的人,大概都不在最高法院吧。在此也不得不提杰克逊大法官的一句名言:

“Weare not final because weare infallible,but weare infallible only because weare final。”

放在这个案件背后,不知道又会有多少人愿意重新思考自己对这句话的理解呢?

休斯大法官在任职最高法院之前,于1907年的一次演讲中感慨:“我们生活在宪法之下,但这部宪法是什么意思,确实法官们说了算。”可是,当休斯本人身在其位时,体会到“法官说了算”的巨大责任和沉重压力之后,他叫苦不迭:“我是多么讨厌写判决书啊!我宁愿出庭辩护,让别人去承担做出司法裁决的责任吧”。最高法院虽然看起来很平静,但正如霍姆斯大法官说的,这种平静只是暴风眼中的平静。

霍姆斯大法官退休时,美国正处于30年代大萧条的谷底,这残酷的现实无情地粉碎了自由放任经济理论在人们心中的印象。美国人选择了罗斯福作为新一任的总统,因为他许诺要通过新政将人们从苦难中解救出来。此时,在民主党人控制的国会协助下,罗斯福毫不犹豫地通过了许多以救济、恢复和改革为核心的法案。这些法案损害到了一部分共和党人的利益,于是共和党人纷纷提起诉讼,一些官司打到了最高法院。保守的最高法院再次动用司法审查权,宣布诸多的新政立法违宪无效。

不过罗斯福可不是好惹的,况且他的背后有美国的广大民众撑腰,虽然最高法院给予了罗斯福以重创,但民众却坚定地站在了罗斯福一边,在1936年的选举中再次投给了他绝对的多数票。有了民众的支持,罗斯福决定与最高法院斗一斗。鉴于当时9位大法官已有6位年逾古稀,罗斯福建议国会通过法律,规定只要大法官年逾七旬且任期超过10年,总统就可以加派一位新的大法官,最多加派6人。罗斯福希望通过这种掺沙子的方法,把自己信任的6人送进最高法院,以此来改组最高法院。

罗斯福本人确实是行动派,一提出改组最高法院的方案后,罗斯福就开展了宣传攻势,大肆动员舆论对他的支持,大打民意牌,罗斯福指责说,“最高法院的所为所为已不是司法机构,而是制定政策的机构”,民选的国会正在努力使美国人民“免于灾难”,而最高法院“却要人们怀疑国会的这种能力”,他的责任就是“把宪法从法院中拯救出来,同时也把法院从他自身中拯救出来”。

罗斯福的这种做法看起来似乎是荒谬至极,最高法院如此充满魅力的一个机构,大家又怎么会认同这样一个提议呢?如此认为的人都被狠狠地煽了一个巴掌,因为罗斯福的建议引起了全国性的大辩论,保守派攻讦说这是宪政的末日,就连民主党人自己也忧心忡忡:“假定有一个位反对总统,像罗斯福一样富有魅力、能言善辩而不可抗拒,而他又决定用他很容易称之为紧急理发的法律来删削《权利法案》,那么,我们就得由这位阎王摆布了”,当然,确实存在这种可能性,只是需要美国人民生活在更惨的环境中罢了。

后来罗斯福的改组建议还是失败了,因为最高法院改变了态度。在西岸旅馆诉帕里什案中,最高法院以5比4的票数确认规定最低工资的法律有效。当时首席大法官休斯和布兰代斯大法官在内的四名大法官都倾向于支持最低工资法,也有四位大法官倾向于反对最低工资法,问题的焦点就集中到了欧文·罗伯茨大法官身上。虽然罗伯茨大法官在半年前与保守派站在一起,投票反对了纽约州的最低工资法,但是全国对此案发表评论的344家报纸中,只有10家赞成了这一判决。罗伯茨大法官在纠结犹豫了一夜之后,最终选择了自由派,投票赞成支持最低工资的法律有效,避免了与罗斯福更大的冲突,从而也避免了一场宪政危机。现在看来,虽然经济理论的对错是非难解,但是顺应时代的潮流与人们的期望不失为最高法院的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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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美国国家地理读后感

全文共 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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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美国国家地理少儿百科》,里面的照片清晰可辩,写得内容也十分精彩,如神勇无比的探险者是怎样从鲨鱼血盘大口的嘴里逃生的?史上最小的恐龙小盗龙、外表最吓人的恐龙霸王龙、最重的恐龙阿根廷龙,它有100吨重哦!最聪明的恐龙伤齿龙、最笨的恐龙剑龙等等恐龙存活的世纪,还有各国的国旗与友好的问候方法。你看完这本书还会知道一些不可思议的事。

读完这本书还可以知道各国国家的地理,并知道怎样保护快灭绝的动物。

我读完这本书后,十分喜爱。因为里面的知识让我知道一些诅咒只是偶然发生的事件,还有美国历届总统里,有一些总统曾经干过稀奇古怪的职业。这本书里写的有些事是稀奇古怪的,但又确有其事。希望同学们读了这本书也和我一样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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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10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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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伟大悲剧》总有对人一种心灵的震憾,奥地利作家茨威格通过两个南极考察分队失败一方的描写,再次证明,悲剧的力量才是最伟大的力量。

设立在南极南纬90°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站。这是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1910年6月1日,斯科特带领探险队离开英国,前往南极。1911年10月,他们在新西兰的埃文斯角附近登陆,准备在当年12月至第二年的1月左右征服南极点。可是就在这时候,他们得到消息说,挪威人阿蒙森率领另外一支探险队正向南极进发,要“和他争夺第一个揭开冥顽的地球的秘密的荣誉”!于是,斯科特一行于11月1日匆忙出发,“去争取国家的荣誉”。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结果是阿蒙森队捷足先登,于1911年12月14日到达南极,而斯科特队则于1912年1月18日才到达,比阿蒙森队晚了将近5个星期。最后,阿蒙森胜利而归,成功的旗帜永远飘扬在南极点上,而斯科特等5名冲击南极的英雄,因为南极寒冷天气的突然提前到来,饥寒交迫,体力不支,在返回的路上与严寒搏斗了两个多月,最后长眠在茫茫的冰雪之中。

茨威格为何不给胜利者阿蒙森作传,却充满激情地为失败者斯科特书写这悲壮的一幕?

这可以从文中找到答案:“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所有这些在一切时代都是最伟大的悲剧。”作为一位伟大的作家,茨威格想到的绝不主要是事业的成功者,而是许多历史事件背后给人精神上的震撼和启迪。按照这个价值标准,茨威格当然认为给斯科特作传会更有意义,会给人长久的思考。

斯科特一行在与阿蒙森的竞争中失败了,但他们勇于承认失败,并愿意“在世界面前为另一个人完成的业绩作证,而这一事业正是他自己所热烈追求的”。如果将此事置于一个爱耍赖、不守信用的人面前,结果如何,可想而知。

探险是人类的不朽事业。事实上,没有对探险的执著、超人的力量和勇气,是不可能从事这项事业的。而当他们在归途中与死亡抗争,一个个倒毙时,没有一个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活得明白,死得悲壮。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息,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朋友、同伴、妻小,还有他的祖国和人民。他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信写得如此镇静,丝毫不像一个行将离世的人。斯科特是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有丝毫的恨离开了那个冰冷的世界。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探险需要团结协作精神,在关键的时刻为了保护同伴,有时要勇于献出自己的生命。这一点斯科特和他的队员都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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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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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并不局限于戏剧中,现实中也有。不过,有的悲剧是伟大的。这里,我要讲的关于我们学的课文——《伟大的悲剧》。

稍微了解南极的人知道,南极洲南纬90度的科学实验站取名为阿蒙森-斯科特。这为了纪念人类历史上最早到达南极洲的极点的两名科学探险家——挪威人阿蒙森和英国人斯科特。阿蒙森的队伍最先到达极点,然后凯旋而归。可斯科特的队伍慢了他们近5个星期,虽然也到达了极点但回归的途中,南极寒冷的天气提前来到,无情地袭击他们。在恶劣的条件下,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挣扎着,进行了2个月的搏斗。最后他们体力不支,长眠于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之中。

真是一场骇人听闻的悲剧。这些英雄,之所以称为英雄,是因为他们拥有高尚的品德,视死如归的精神。首先是禁卫军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伙,在关键时刻保护同伙,而向死神飞奔。而最后,他们抱着绝望,骄傲地等待死亡。他们无怨无悔地爬进睡袋。尤其是斯科特,到生命最后关头给他所爱的一切人写了书信,表达他无私的爱和真诚的情义。所以,当他们与世长辞后,连最高权威的国王也跪下来悼念他们,可知他们在人们眼中的地位——至高无上。

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悲剧,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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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美国独立宣言读后感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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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宣言》发表于1776年7月4日,之后这一天成为美国的国庆日,也叫独立日。显而易见,该宣言的发表目的在于向全世界阐述联合殖民地脱离大不列颠的理由,此外,美国式自由主义思想也在其中显而易见。

《独立宣言》开篇不长的部分讲到了人权,讲到了政权和人民的关系:“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让与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是经被统治者同意授予的。任何形式的政府一旦对这些目标的实现起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予以更换或废除,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这是殖民地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独立宣言》为美国的自由主义提供了一个天然的环境,为自由主义在美国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之后的百年时间内,他们终将把理论付诸于实践,建立了互相制衡的政府体系。

《独立宣言》是第一个《人权宣言》,基本确立了《人权宣言的》精神内容,为浩浩荡荡的法国大革命的爆发奠定了思想和理论基础,直接影响了法国大革命,跨越了几个世纪仍然被作为真理而尊奉,更有力的说明了其精神的基本性和伟大。

尽管在宣言中体现出对印第安民族的丑化:“他在我们中间煽动内乱,并竭力挑唆残酷无情的印地安蛮子来对付我们边疆的居民,而众所周知,印地安人作战的准则是不分男女老幼、是非曲直,格杀勿论。”有一定的种族歧视。此外,最近看一些美国批评家的文章,都在骂美国的平等有问题。还有,众多国家,包括中国在内都有指责美国式民主思想无礼横扫世界。但是,今天,我们很有幸看到了美国第一任黑人总统的在职,不禁回想至《独立宣言》和其宏大思想在当时说出的类似夸口的自由。也许正是它促使美国不断兑现这种对自由的诺言,为世界民主进程烙下了属于自己的痕迹。

《独立宣言》虽然不是美国的宪法或其组成的部分,也不具备宪法的效力。但它的影响在美国历史上意义重大,不可小觑,是世界民主进程中一块不朽的丰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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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美国国家地理读后感

全文共 4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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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很多本课外书,其中一本是彩图插页的《美国国家地理》。

我一个下午的时间都在看这本书。才一打开书本,就看见书上写着美国的总统简介!我再翻过另一面,哇!有很多我不知道的总统呀!第一任总统是:乔治·华盛顿,他出生在1732年2月22日,他是属联邦党的。我看着看着,看到了最后一个总统,我猜大家都知道是谁了吧?你们都猜对了吧,是巴拉克·奥巴马!他是第四十四任总统!看!下面还有总统轶闻呢:亚伯拉罕·林肯身高约1.9米,是着国历史上个子最高的总统;第二十任总统詹姆斯·A·加菲尔德是一位左撇子总统。

翻开目录,我一下子就看见了:遥远恐龙时代。里面有“21种你应该了解的恐龙”:奥卡龙、腕龙、弯龙、鲨牙龙、食肉牛龙等等。下面还有一个你不一定知道的事实:有此恐龙的嘴里长着1000颗牙齿。现代鸟类是兽脚亚目肉食恐龙的后代。这意味着兽脚类恐龙从未灭绝……

看了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知识,也可能是很多同学们不知道的事情!我爱这本书!(其实,我还有很多没告诉你们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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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伟大的悲剧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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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伟大悲剧》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探险家们的坚毅和那种集体主义的精神。他们诚信,爱国,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他们在那严寒、路况险恶、粮食短缺、健康每况愈下的条件与艰苦环境下,能够勇往直前,已经算得上是一位英雄了,我打心眼里佩服他们。

美国小说家狄更斯说过:顽强的毅力可以征服世界上任何一峰。做什么事都要有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才能一步一步走向成功,比如像居里夫人为了研究出镭,她坚持不懈,最终梦想成真。

这几位探险家虽然没有回归故乡,但他们在离开世界前回忆了美好的往事和对祖国、亲人、朋友的思念,他们和其他伟人一样伟大;他们的身躯虽然倒下了,但他们的心灵却变得无比伟大。

科学考察和探险,既是他们对未知的探寻,也是他们对自我的挑战。从高峻的山峰到深邃的海底、从浩瀚的大洋到茫茫的宇宙,哪里有奥秘,哪里就有他们的足迹,其间有成功的欣喜,也有失败的悲壮。探险过程中的任何险阻,都遏止不住他们探索未知世界的激情,阻挡不了他们迈向全新领域的脚步。

贝多芬是世界著名的音乐家,他从小就显露出他的音乐才华,但他从1796年听力就渐渐衰落,直至1801年他的耳朵便无法医治了,但他不绝望,仍凭自己的毅力作出了英雄交响曲!他曾说过:只要有机会,我就要反抗命运!

请别忘了,毅力是成功道路中一个不可缺少的奠基石——有毅力者成,反是者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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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美国无家可归女考上哈佛大学》读后感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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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这本书《复兴中华,从我做起》。当时老师布置我们去阅读,我就看到了那篇让我感动了很久的文章《美国无家可归考上哈佛大学》。一个无家可归的柔弱女子竟然考上了哈佛大学。

故事是这样的:在她小的时候,她和哥哥就被染有毒瘾的继父和生母抛弃了。由于家里没有钱,上不起学。后来,伯恩斯学校得知这个消息后,同意让她和哥哥一边打工赚学费,一边继续上学。这个人就是洛金斯。洛金斯到学校上学后,学习非常认真。到了高中最后一年,洛金斯的成绩突飞猛进。后来,洛金斯被美国着名的哈佛大学录取了。我简直不敢相信,一个无家可归女居然考上了哈佛大学。

我看完这个故事,不禁思索起来:“一个无家可归女居能考上哈佛大学。那么我们21世纪的中国小朋友现在吃的、穿的、玩的、看的,应有尽有。有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爸爸妈妈关心我,爱护我。每到周末,爸爸妈妈还陪我出去郊游,还可以和同学去溜旱冰、去爬山……。有不懂的问题,还可以向爸爸妈妈、老师请教。为什么我就不能刻苦读书,立下远大志向,将来考上一个好的学校呢?”

回想自己,再对比一下文章中的女孩,我决定:从现在起,上课时我决心认真听讲,放学后按时完成家庭作业。周末,还要多看一些课外书,多积累一些各科知识。有时间,还要帮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争取做一个新时代全面发展的四好少年。在上课时,发言要积极,多动脑思考问题。做事也不能太粗心,有时,一道简单的数学题都会因为我的粗心大意导致做错。其实,我现在最大的缺点就是缺乏毅力,没有耐心,遇到困难就停滞不前,想退缩。以后我一定要改掉我这个缺点。

以后我会不断完善自己,要把自己调整到最佳状态,争取做到最好。我相信只要我肯努力,我会像《美国无家可归女考上哈佛大学》中的女主人翁一样,成为一个有用的,可以给社会做贡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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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6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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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大悲剧》一文就像是一幕唯美的画面,死神召来大自然的毁灭力量,将挑战南极的斯科特一行几人永远地留在了那个白雪皑皑的地方。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似乎只是很渺小的牺牲,但是其中的一个队员奥茨的举动,却让我无法不掩卷沉思。

所谓悲剧,即把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因为晚了一个月,他们与“第一位”的荣誉擦肩而过,成为第一队到达南极的人的梦想徒然幻灭;他们的归途中险遇重重,支撑他们活下去的希望被狂风暴雪一点点销蚀;他们最终葬身于漫天大雪中,死亡是他们最后一次的“毁灭”。令人讶然的是,奥茨——那位可敬可谓的骑兵上尉,在身处绝境的时候,为了不拖累大家,骄傲地迈向了死神。我总是想不明白,奥茨为什么非要这么傻呢,他明知道走向暴风雪的结果只有一个,但是他却又是那样的甘之以饴。虽然,再苟延残喘下去会阻碍了伙伴们求生的脚步,但是生存本来就是人类最本性的渴望啊。在还没有到非死不可的情况下,到底是什么给了他勇气,让他视死如归呢?

后来,我终于明白,那应该就是大家口中的“信念”吧。记得听过一句话,一个人只要不怕失去,就什么都能办到。这句话的意思我研究了很久,现在把它放在奥茨身上,倒是有些不谋而合的感觉。我觉得,奥茨应该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渴望,那就是想让伙伴们活下去,虽然他知道这种可能微乎其微,但是他还是执着地想要做些什么。当他意识到自己拖累了大家的时候,他没有办法停止下心中的自责:愧对了国家和人们的期望,使伙伴们生存的几率变得更小……所以,当他一步步地离开的时候,感到的应该是解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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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伟大的悲剧读后感400字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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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斯科特给英国公众写下的一封绝命书后,我就被他那坚强勇敢的精神深深地感染着……

课文里,我知道了斯科特一行人在痛苦的打击下,继续向南极冲锋。但由于南极的寒冷、绝望的心情、贫乏的资源和无力的身体使他们长眠于白雪之下……我心里产生了震撼,但我读了斯科特写的信后,这震撼就愈加强烈。

信里描写的重重困难震动人心;克服困难的勇气令人敬畏;克服后的欢喜令文字都活跃起来;失败后的挫败仿佛令书面都抹上一层灰尘,却将他们的大无畏的精神反衬的烁烁发光!

我突然发现这种精神无法用文字来表达,所以,我只能将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

我很遗憾,也很无奈。为什么这样忠诚、勇敢、坚强的人不能活久点,让他们继续贡献国家?为什么上天这么嫉妒这些有才能的人?而我的疑问显得那么无力,我无法知道答案。我也为不能对这些英雄表

达我的敬仰之情而感到遗憾。

所以,我们要在心里铭记这些英雄。铭记他们的精神,铭记他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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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美国的悲剧观后感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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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20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美国作为一战中的战胜国经济发展很快。经济的发展,物质财富的增加,使美国成为世界上最富裕的国家。美国的资产阶级陶醉于繁荣美梦之中。胡佛在竞选总统演说中夸口保证将使美国人家家锅里有鸡,家家车库有汽车。但是,繁荣掩盖不住社会矛盾和不公——穷人们的生计举步维艰,富人们的生活穷奢极侈;年轻的一代不是寻欢作乐就是纸醉金迷,人们找不到了自己的人生信仰。这正是当时“美国的悲剧”所在。

1925年,正在资本主义世界一派繁荣景象、一片凯歌声中,美国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德莱塞《美国的悲剧》一书出版,这本书震动了整个美国。小说的主人公是出身贫寒的青年克莱德,他追求金钱和地位,逐渐蜕变,最终堕落成杀人犯,在23岁时被送上电椅。这是他个人的悲剧,也是“美国的悲剧”。作者在惋惜克莱德自我毁灭的同时,以锐利的锋芒揭露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官场政治的腐败,揭示了虚假繁荣所掩饰的深刻危机。

20年代的美国证券市场兴起了一投机狂潮,“谁想发财,就买股票”成为一句口头禅,人们像着了魔似地买卖股票,梦想着一夜之间成为百万富翁。疯狂的股票投机终于引发一场经济大灾难。1929年10月24日,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价格雪崩似地跌落,人们歇斯底里甩卖股票,整个交易所大厅里回荡着绝望的叫喊声。这一天成为可怕的“黑色星期四”,然而,这仅仅是灾难的开始。29日,交易所再现股票价狂泻,一天之内1600多万股股票被抛售,50种主要股票的平均价格下跌了近40%。这一天,纽约股票市场崩溃,资本主义世界经济大危机由此开始。

这场危机由美国开始席卷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从1929——1933年,持续时间之长是历史上罕见的。在这场空前的危机中,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工业生产下降40%,各国的工业产量倒退到19世纪末的水平,资本主义世界失业工人达到3000多万,几百万小农破产,无业人口颠沛流离。

后记:重读德莱塞《美国的悲剧》,联想到今日中国股市的暴涨和股民的狂热,不禁产生一丝担忧,如今这繁荣的表象背后到底有多少虚假的成分呢?我不敢说美国的悲剧即是中国的悲剧,因为我没有政治家敏锐的目光,只是隐隐约约有一些不祥的感觉,这或许是杞人忧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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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美国宪政历程读后感

全文共 3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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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欢刘瑜《民主的细节》,又认为《论美国的民主》或者《联邦党人文集》太过冗繁晦涩,那么我强烈推荐任东来等合著的这本书,兼具学术性与趣味性,对于美国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有比较翔实的资料和客观的评价,是相当不错的初级宪政史读本,远好过林达那种消遣型的散文式描述,令我感慨良多,姑且胡诌一二。

制约、妥协与平衡的产物:美国联邦宪法

1787年5月制宪会议召开时的美国,不过是刚刚取得独立地位的13个邦基于《邦联条例》组成的一个松散的联盟,政治不统一,经济财政状况混乱。作为独立战争的领导人,心急如焚各邦的56位政治精英齐聚一堂,违反授权,擅自主张,把修改《邦联条例》的会议变成了制宪大会。某些确凿的证据指出,这些人精明有余,高尚不足,其实制宪的主要动机其是保护自己的经济利益。托克维尔说他们是“新大陆最精明、最高尚的人物”实乃过誉。甚至华盛顿当时也认为,这部宪法能用50年就不错了。然而,作为人类历史上首部成文宪法,美国联邦宪法历经两百多年风雨,见证了一个飘摇的新生共和国成长为世界头号强国的历程,其奥妙何在?

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曾经说,“我们的宪法之所以恒久,就在于它简洁。它是一块奠基石,而不是一座完整的大厦。或者用句老话比喻:它是根,而不是完美的藤。”那么,这个“根”里到底有什么呢?我觉得宪法其实就是用语言和逻辑包裹起来的某种政治哲学理念。众所周知,美国国父们借鉴了洛克和孟德斯鸠等人的理论,其根本出发点就是政府权力必须受到制约与平衡,使得宪法条文中处处体现出对权力深深的不安与不信任。然而因为对英国的暴政记忆犹新,即便是这样一部众多精英争吵了四个月才成型的宪法和即将建立的当时世界上最弱小的政府,也令民众感到忧虑,以至于汉密尔顿和麦迪逊等人不得不抄起笔杆子在报纸上为宪法辩护,形成了著名的《联邦党人文集》*。最后,经过妥协,联邦主义者同意在宪法通过后立即加入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修正案(即后来的《权利法案》),才使美利坚合众国不至于胎死腹中。

可以说,美国宪法从一开始,就是一部旨在限制政府权力与行为的宪法。既然政府是“必要之恶”,那就把利维坦关在笼子里,以免伤人。具体方法则是在政府部门之间横向平衡,中央与各州之间纵向平衡,并且以宪法形式保护公民个人的权利与自由。既不能寄望于英明的领导者,也不能依赖人性的善良,一切都得遵从宪法所体现和宣扬的契约精神与程序正义。这便是美国国父们的初衷。

民主、法治与宪政

严格说来,美国似乎应该算联邦共和制,而非民主共和制。怎么看法治都要比民主重要的多:宪法通过时,投票的一共才2000来人;代表最高司法权威且终身任职的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由总统任命而非选举产生;甚至总统的产生也是由选举人团的间接民主方式选出的,因此才会出现2000年戈尔比小布什多了50多万普选票缺输掉了宝座的情形。

然而民主和法治可以断然分割开吗?我院潘为老师因民主制主张“多数决”而对其嗤之以鼻,并且认为法治才是改革的最终出路,现在想来,恐怕有失之过简之嫌。盖因民主实在是个内涵丰富且在仍在不断发展中的概念。蔡定剑教授《在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中提到,现代的民主概念其实包括法治因素,我觉得这个说法是在理的。

相对来说“法治”则要明晰许多,不管狭义广义,无外乎“rulebylaw”或“ruleoflaw”两种,中文习惯以法制和法治两种说法加以区分。广义法治的概念本身就认可平等观念和天赋人权思想,因此与民主可以说确实渊源颇深。

而宪政本身并不涉及民主,宪政不关心政府和政权的产生方式。哈耶克指出宪政的实质有两个方面:其一是限权,即限制政府及立法机构的专属权力;限权的一个精巧的技术性手段是分权。二是保障,即保障人民的各项基本权利,特别是洛克主张的生命、自由和财产权。宪政不仅限制政府的权力,也限制“人民”即多数的权力。通过宪法和法治的方式践履这样的政治制度,就是宪政。意即宪法是静态的,而宪政是动态的,有宪法不一定有宪政。具体在实践中,宪政的关键是独立和不受选举约束的司法系统。

“我们看到一个独立与公正的司法机构对于保证民主选举的完整与可靠是至关重要的,而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即在于司法程序本身必须是一个自由、平等与公开的说理过程,其中每个法官(不论是‘几品’),都可以不受压制、毫无顾忌地表达自己对宪法与法律的观点,而他(她)的任何法律意见——无论是多么智慧或荒谬——也都将受到法学界同行、学者乃至整个社会与历史的无情检验。”

其实纠缠于概念或者“主义”本身是很无聊的。但是在这种纠结中,我们不难发现,无论是把民主、自由、平等之类的概念作为价值追求,那么,宪政与法治原则就是其必然逻辑。具体到美国,王辑思院长(时任社科院美国所所长)在本书序言中说道:“显然,本书中的‘宪政’绝非‘立宪政治’或‘民主政治’,同孙中山的‘宪政’大相径庭,而大体是constitutionalism的意思,即在判例、司法解释、颁布法令中,依据宪法逐步形成一整套法律体系,借以治理国家。从‘宪政’的不同定义中,可以体会到中美两国在法律体系和观念上的巨大差距。而正是这种差距,才使本书具有其价值和趣味。”

制度有什么用?

轰动全球的水门事件给美国带来了深远影响,其过程可谓一波三折跌宕起伏。在本书的分析中,我注意到一个相对细枝末节的有趣事件。自罗斯福新政始,美国总统的行政权力得到极大强化,尼克松甚至被称为“帝王总统”,总统直接任命的白宫幕僚权倾朝野。在水门事件中,尼克松希望借当时极高的民意支持率和总统行政特权抵抗司法介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就其本身而言水门事件也实在算不上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于是,尼克松要求司法部长理查德森解雇找麻烦的独立检查官考克斯。然而,理查德森给了总统一个明确的答复,“如果你坚持,我辞职。”尼克松心说你丫有种,继而要求司法部副部长执行这一命令,得到了类似答复。总统大怒,最后任命第一助理副部长博克为司法部代理部长,将考克斯撵回家,并且查封了其办公室。

最后事实证明,总统正是毁于这一蛮横专权的举动所引发的宪政危机,而并非水门大厦的窃听事件。我所感兴趣的是,理查森和他的副部长缘何敢于跟“帝王总统”叫板,非要和大老板过不去呢?放在其他不同的制度环境下,这种行为发生的可能性无疑会大打折扣。是他们二位有过人的道德修养,还是对原则有近乎神圣的膜拜?

要说起来,理查森其实算是尼克松的老朋友、老部下,但是在尼克松提名他为司法部长后,国会举行的任命听证会上,参议院司法委员会特意要求理查森承诺保证不非法干涉特别检察官的决定和行动,在他信誓旦旦满口答应后才批准这一任命。因此,若他言而无信,必将对个人声誉和政治前途造成极恶劣的影响。果然水门事件后不久,理查森同志便重新出山,被福特总统任命为商务部长和驻英大使等要职,声望极高。反观博克,十几年后,里根总统提名其出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被参院坚决否决,当年的决定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道德固然重要,但一定要求政客们具有超常的品行修养,未必现实。如果人人都是天使,还要政府干嘛?相比较无政府的混乱和有政府的管制,后者是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但是政府行为也必须收到严格约束,这个约束便是制度设计。制度决定行为,设计精巧的制度尽可能的规范了官员的行为,便能使政府可能带来的恶显著减少。

对此,本书作者评价道:“要求政府官员坚持原则固然非常重要,但是,只有制度性的监督和保障,使耿直守法之士善终,令趋炎附势之徒失意,才能真正在各级官吏中形成坚持原则、奉公守法的操守和风气。”

然而必须看到,世上不存在尽善尽美的制度。美国的政治文明虽然代表着人类历史上相当高的成就,但也不可能面面俱到。为了限制政府权力,宪法赋予人民持枪权,固然可以有效保护私产,却无疑提高了社会生活的危险性;警察和检查院在刑诉中必须严格遵守正当程序,嫌疑犯有权不自证其罪(“你有权保持沉默,否则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blabla”即宪法第五修正案引申出的“米兰达宣告”),无疑降低了刑事犯罪的破案率;繁复的权力制约机制,严重影响行政效率;法律体系的极端重要性使得律师遍地,诉讼成本极高,而且由于所有法院都有义务为贫困的刑事罪案嫌犯提供辩护律师,因此又增加了社会成本。所以说,美国的宪政体系在民主与法治中,倾向于法治;在自由和效率上,选择了自由。所谓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是也。

引申出的一些思考

1、一项制度的建立,有多种方法,最常见的就是暴力革命或者渐进改良。孰优孰劣,也许因时因地而异。可是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社会文化传统的巨大影响力。彻底的全面的否定过去,恐怕往往意味着秩序的混乱。从这个意义上,改良优于革命。可“传统”究竟是什么,与“现代”的关系又怎样?三言两语很难说清。汉斯·摩根索曾经说,就政治理论而言,新鲜突兀未必是优点,源远流长也未必是缺点。即使不考虑“传统”到底有何是非对错,也应当作为一种既存因素加以考量,而决不可视而不见。因此老潘讲中国未来的改革路径必须从古代政治文明中寻找答案,也是有道理的。未来考虑读一读东欧转型社会的东西,看看有何借鉴意义。

2、曾有位非主流学者提到,他认为对于一个大国而言,联邦制是最优选择。这个我完全没有概念。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怎样才算和谐?值得思索。

3、*关于《联邦党人文集》。去年尹宣先生新译《联邦论》出版,首先在题目上就非常靠谱,也有人说《联邦党人文集》应为《联邦主义文集》,盖因此书面世时,尚未有联邦党这种东西。《联邦论》应当找来看看。

好吧,先这么着吧。最近又开始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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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美国独立宣言读后感

全文共 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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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采纳的独立宣言是由维吉尼亚州的理察·亨利·李提交给大陆议会的,在独立宣言中写道:“我们以这些殖民地的善良人民的名义和权力,谨庄严地宣布并昭告:这些联合殖民地从此成为、而且名正言顺地应当成为自由独立的合众国;它们解除对于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而它们与大不列颠王国之间的一切政治联系亦应从此完全废止。”

委员会的成员由马萨诸塞州的约翰·亚当斯、宾夕法尼亚州的本杰明·弗兰克林、维吉尼亚的杰斐逊、纽约的罗伯特·R·利文斯通和康乃狄克的罗杰·谢尔曼组成,并被组成以起草合适的宣言。杰斐逊起草了很大一部分。在宣言被大陆议会采纳以前,在刑事法庭上被重写,其中一个被移除的篇章涉及奴隶制度。

托马斯。杰斐逊(1743——1826)作为一个包括约翰。亚当斯和班哲明。富兰克林在内的起草委员会的成员,起草了美国《独立宣言》的第一稿。大陆议会对杰斐逊的草稿作了重大改动,特别是在乔治亚州和南卡罗来纳州代表们的坚持下,删去了他对英王乔治三世允许在殖民地存在奴隶制和奴隶买卖的有力谴责。(被删去的内容中一部分是这样写的:“他向人性本身发动了残酷的战争,侵犯了一个从未冒犯过他的远方民族的最神圣的生存权和自由权,他诱骗他们,并把他们运往另一半球充当奴隶,或使他们惨死在运送途中。”)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通过了这份宣言。

托马斯。杰斐逊生于维吉尼亚一个富裕的家庭。他曾就读于威廉玛丽学院,并于1767年在维吉尼亚获得律师资格。1769年,他当选为维吉尼亚下院议员,并积极参加独立运动,而且代表维吉尼亚出席大陆议会。他两次当选为维吉尼亚州长,还担任过美国驻法大使。1800年他竞选总统时,与阿伦。伯尔所得选举人票数相等,后由众议院选择杰斐逊当总统。

杰斐逊曾写道,《独立宣言》是“吁请世界的裁判”。自1776年以来,《独立宣言》中所体现的原则就一直在全世界为人传诵。美国的改革家们,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不论是为了废除奴隶制,禁止种族隔离或是要提高妇女的权利,都要向公众提到“人人生而平等”。不论在什么地方,当人民向不民主的统治作斗争时,他们就要用杰斐逊的话来争辩道,政府的“正当权力是经被治者同意所授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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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美国独立宣言读后感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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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所有善于鼓动人心的政客一样,托马斯·杰弗逊起草的这份宣言从言语上看就不是一份仅仅要让人们拿来读的文件,在那些充满傲气和战斗精神的字里行间,他分明的鼓动人们:拿起武器,然后为美好未来而战!如果先不管后来各种别有用心的人们为《独立宣言》加上的各种“划时代意义”,我们就不难发现,在费城签订的这份宣言就是要宣布北美洲十三块英属殖民地脱英独立而已。其他的“生存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都是为要独立而找来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我认为这个事实也是“不证自明”的。

独立,本身就是一件值得投入生命去努力的事,毕竟因为英国议会损害了他们的利益。从宣言中我们知道英国议会在北美洲的土地上实行了“在最野蛮时代都难以找到先例”独裁暴政,然而我们要怀疑,怀疑难道北美的殖民者遭受到的独裁暴政比他们施加在印第安人身上的独裁暴政,比他们施加在非洲人民身上的独裁暴政要更加难以忍受么?不会。他们只是不想让他们的英国弟兄把无理的管辖权拓展到他们那里。事实上,由于同种同宗的原因,英国议会不会对北美的殖民者进行等同于其他殖民地的掠夺。但是对深受启蒙思想影响,在英国过惯了自由生活的北美殖民者来说,哪怕是一点点的不公正都是他们无法忍受的。所以当英国议会对殖民地不断征税,却拒绝殖民地的代表进入议会时,他们反抗了。

这样的反抗当然是正义的,为日后千千万万的被殖民者追求生存和自由的斗争做出了表率。但是必须看清楚的是,他们宣言中的无限大义斗争远没有达到人类解放和民主共和的高度。当时几乎所有第一次读到独立宣言的人都会问到:“为什么在这一份卓越的关于人权平等的宣言中,唯独对奴隶贸易只字不提?”这是一个很尴尬的问题,美国的几个建国之父恐怕也会因此蒙羞。当时就有评论家批评他们各怀鬼胎,比如托马斯·杰弗逊在主张人权平等的同时暗地里却却还在进行奴隶贸易。或许人们大都不愿相信一个赞成奴隶制的人,怎么可能以如此的灼热的激情和雄辩的才华写出关于人权平等的宣言和民主共和国的承诺,所以又有一种说法是,杰弗逊在《独立宣言》的原本里谴责了奴隶制和奴隶买卖,但是在大陆会议审核的时候被删掉了。不论怎么样,有一个事实是明明白白的,那就是殖民者从未对人权平等和民主共和达成过一致意见,他们自然而然的把被统治者排除在他们的“自由”之外。

《独立宣言》真正的光荣首先在于它引导人民解决了独立这个主要的矛盾,美国人之后一直努力在填补宣言之所谓理想和美国现实之间令人心痛的鸿沟,经过林肯,马丁·路德金等人的牺牲才逐渐实现了真正自由和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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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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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福尔肯·斯科特,这个名字深深地嵌入了我的心中。不仅他,还有他的队友们,那种最初的激动,到最后的绝望,这途中的感受不言而喻。我们可以想象,一片白茫茫的冰天雪地中就只有他们几个人在走,他们心里的那种无助、失落、不知所措的心情一直回荡在他们心中,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把心中的苦倾诉给自己的同伴,而是自己默默地忍受着、承担着。这种精神上的压力是非常人所能忍受的,以至于让埃文斯精神崩溃。

而骑兵上尉劳伦斯·奥茨为了不拖累同伴,独自去面对、走向死神,给队友们以更多生的希望,而要做出这一决定,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

但他的队友们并未能如他所愿,而是最终以体力不支而倒在返程的路上。

斯科特临死前的感悟可能比某些人一辈子的感悟都多。“因为只有在这种从未被人声冲破过的寂静之中,他才会悲壮地意识到自己对祖国、对全人类的亲密情谊”。作者的这句话说得多好。一个人如果连拿出让自己领悟、反省的这么一个时间都没有的话,那这个人这一生算是白活了。一个人只有在静下心来,在极度的寂静之中,自己想一想,反省一下自己。这务必会让这人感受良多,会让人的思想升华。

伟大悲剧”这个标题一点也不过分,因为它充分地彰显了斯科特一行人的顽强求生意志,但却事与愿违。用他们的话来说:或许这就只能是一个伟大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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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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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纬90度,冰雪覆盖的南极点,神秘而又美丽。它吸引了一批批为之疯狂且勇敢的探险家,而祂們不是知难而退就是葬身冰原,一度成为骇人听闻的“死亡地带”。

但在1911年底,挪威探险家阿蒙森与英国探险家斯科特一行人为了国家的荣誉,在南极展开了一场富侑戏剧性的角逐。但由于阿蒙森首先出发,且斯科特准备不足最终还是被阿蒙森捷足先登。

斯科特面对這辜负了祂雄心壮志、美好心愿的南极点,祂們毫不后悔,侑的只是悲怆与无奈,并且斯科特甘心为对手阿蒙森坐业绩作证,且這一事业正是祂所热烈追求的。

祂那诚信的绅士风度与坦然面对成功与失败的无比高尚的人格,赢得无数人之敬佩。

当然祂們坚毅执著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使祂們在归途中与死亡作斗争,当祂們一茖茖倒毙时,没侑一茖像孬种,都是响当当的汉子,“生得光荣,死得伟大!”

并且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使祂們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同伴而勇于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

斯科特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考虑的不是一己之利,心中惦记的始终是别人,祂最后的遗书不是为死后的沽名钓誉,而完全是爱的真情流露!祂怀着一种热烈的爱而没侑丝毫的恨离开了那茖冰冷的世界!

斯科特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虽然失败了,但是祂的心灵禁受了考验,变得无比崇高,是侑价值的美。正应如此祂才被人們铭记在心,甚至作为自己的榜样,祂虽然离开了人世间,但祂永远活在我們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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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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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问学习了《伟大悲剧》这篇课文,深有感触。他们让为了理想坚持不懈的精神、为了事业勇于献身的精神、爱国主义精神、我感到惊叹!坚持不懈在于他们勇于向大自然做斗争。没有轻易的向困难低下头,在寒冷的南极里,每走一步走是艰难的,而最终他们在没有选择正确的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到达了目的地,这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之后在返回的路上,饥饿、寒冷、寒风时时刻刻威胁着他们,他们靠着一种信念不断的坚持。现在正属于亲少年的我们应该要坚持不懈,在学习上坚持不懈的做好该做的的事,不懒惰,不轻易放纵自己。 他们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在去得路上,一直在与阿蒙森竞赛,为国家的荣誉而竞赛,想成为第一个到达南极点的人,正如文中说的一样,第一名拥有一切,第二名一无所有。无论是肉体还是心理都承受压力。最终最不想发生的还是发生了。他们坦然面对现实,没有抱怨,而是祝福,这充分表现了绅士风度。现在的我们的确需要一种不嫉妒、不抱怨的心理,事情失败不放弃、不气馁。 最终死神还是没有放过他们,有句话说得好,“死亡不是生命的终止,而是生命的升华。”这就像课文中的那句话:一个人虽然在同不可战胜的厄运的搏斗中毁灭了自己,但他的心灵却因此变得无比高尚。

这已经表现他们为事业而献身的精神是无比高尚的。 虽然他们去世多年,但我相信,他们的高尚精神永远活在人们的心里,永远不会被人们放弃或遗忘。悲剧,是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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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伟大的悲剧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8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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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探险队斯科特一行人精疲力竭却又满怀希望的来到了南极点,却悲哀地发现由阿蒙森为首的挪威人已经捷足先登,只好失望的踏上归途,但南极的环境愈来愈恶劣,回去的路越来越艰难,最终由于食品短缺、燃料缺乏和他们意志的丧失而一个个悲壮的死去。

人们在为阿蒙森这个胜利者祝贺、欢喜,纷纷为他立传。他们没有去理会失败者,因为觉得失败的人什么都不是。但是谁曾想过,斯科特也有值得赞扬、传诵的地方甚至可以立传。你可能会诧异:失败者也有资格吗?是的,失败者有资格,失败者也有值得赞扬、传诵的地方。

鲁迅先生曾说过:“悲剧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有价值的东西”指美好品质,“毁灭”指的是遭遇挫折、失败和牺牲。这句话用在斯科特一行人身上在恰当不过了。虽然5个人都悲壮的死去了,但他们有与恶劣环境搏斗的英勇顽强的意志,有诚实诚信、甘为他人作证的绅士风度,有执著地为事业而献身的英雄气概,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有对祖国、对人民、对亲人的无私的爱,有挑战生命、探索未知世界的豪情。在与恶劣的环境做抗争中,威尔逊博士还拖着16公斤的珍贵岩石样品,作着他的科学研究;奥次在病倒了以后,为不拖累同伴,毅然走向了暴风雪,像英雄似的走向了死神......难道这样的一群人还不值得赞颂、歌颂吗?

有人认为:失败的人终究是失败的人,之所以他会失败,是因为他不成功人士中任何的一种优秀品质。其实,成功与失败也只有一步之遥,那么失败的人就等于还未成功的人。那么爱迪生在未成名之前,他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就不是优秀品质,就不值得赞扬吗?爱因斯坦在还没成功前,他那种求学进取的精神就不是优秀品质吗,就不应该歌颂?

成功者能从失败者那吸取教训与经验,但是如果没有前者的经验哪里来后者的成功?那么失败将是注定的,成为失败者就是注定的。一次次的失败,一次次的不放弃,才成功了,这也是失败者难能可贵的,这么说失败者也有优秀品质,那么就应该赞颂。

英雄虽魂在南极,但他们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人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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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国国家地理读后感

全文共 3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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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国家地理》里面,有500多张高清晰的图片、80多条你一定不知道的有趣知识、70多页图文并茂的动物知识专辑、30多个好看又好玩的趣味网站链接,还有最新出炉的前沿信息汇集、独一无二的颜色阅读密码、孩子专用的搜索网站密码和超级实用的迷你课堂教学。

告诉你们,不过这些事情稀奇古怪,但是确有其事,“冰棒”是一个11学的孩子发明的,想不到啊!其实把水和果汁放在一起就好啦!大家吃肉丸的番茄酱,在最早是被当成药品出售的,难道!番茄酱也可以治病?

告诉你们在哥伦比亚看电影的时候,他们会吃“油炸蚂蚁”!蚂蚁可以吃吗?你别说,在这本书里面,还真有人吃蚂蚁,这会不会是假的啊?这可是真人真事!

《美国国家地理》为你烹制一份天文地理、古今中外无所不包的丰盛知识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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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伟大的悲剧读后感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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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怀着敬佩的心情阅读了《伟大悲剧》这一课。

文中,斯科特代表英国率探险队向南极点发起最后的挑战,但是挪威人阿蒙森早已来到了这里。斯科特一行十分沮丧,十分失望。在返回的途中,天气越来越恶劣,人类的勇气被大自然的威力无情的销蚀了,斯科特一行抵挡不住大自然的威力,全部长眠在茫茫的雪地上。

在这个故事里,有无数感人的故事。例如奥茨不幸生病了,他认为自己已经不在是大家的帮手,而是大家负担,为了团队可以继续走下去,他希望尽快结束自己,以减轻同伴的负担。尽管这样可以走的快一些,但他的同伴们坚决反对这样做,他们不会丢下任何一个伙伴。在一个暴风雪的日子里,所有的人敬畏地看着奥茨正像一个英雄似的向死神走去。

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习探险队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之情吗?

一个看似平静的一天。一家影院突发大火,熊熊的烈火吞噬着数千人的生命。所有的人不顾一切,争先恐后地向出口跑去,很窄的门迅速被堵死了,里面的人们无法出去,营救的人员无法进来。怎么办?上帝似乎正在开生命的玩笑,让后面的人群如潮水般的向前涌来。无情的烈火喷出它杀人的浓烟,向魔鬼一样伸出自己的“夺命之爪”。人类的生命是如此的脆弱,肉体哪能抵挡得住这熊熊的火焰。不到半小时,这里就成了死亡的墓地。

生活就是这样的残酷,他让有的人失去了集体主义的伟大精神,失去了对同伴的互相关爱。但是,依然有人没有抛弃这伟大的精神,在为之努力奋斗。

烈日炙烤着大地,水井干枯了。但小女孩依旧照料着生病的母亲,母亲渴急了,小女孩被迫带上家里的水壶,出门找水给母亲喝。在山里,小女孩发现了山泉,她本想自己先喝一口,但是想起重病在身的母亲,她认为水应该给母亲喝,于是小女孩打了山泉朝家里走去。路上,她碰见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狗,她将水给小狗喝,小狗立刻活蹦乱跳起来,她会心地笑了。她回到家,把水递给母亲,但母亲让她先喝,把水又交给了她。瞬间,地上冒出了大量的泉水,托着七颗星星,升上天空。水不用发愁了,小女孩用自己的强烈集体主义精神拯救了所有的人。虽然这只是一个神话故事,但也表达了古时人们对一个有集体主义精神和一个互相关心爱护的和谐社会的向往。

集体主义精神和对同伴的互相关爱是一缕阳光,照亮了心中的黑暗;是一条小溪,滋润着心灵的荒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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