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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影子的人》小说结局精品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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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耳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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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夜,我在广场上找到尤他,他带着一帮不认识的小孩,正在认真地放烟花。我走到他的身边,像一个久违的老朋友一样,微笑着跟他打招呼:“嗨。”

“嗨。”他像一个孩子一样的笑起来,然后把一个烟花棒递到我手里。

“听姨妈说,你毕业后就要出国了?”

“是有这个打算。”他说。

“谢谢你。”我说。

“谢我做什么?”他不明白。

“谢谢你关心我。”我说。

“快别这么讲,你是我妹妹。我能不关心你吗?”

“尤他。”我说,“答应我,不管如何,你都要好好的。”

他看着我说:“我会的。你呢?”

我努力笑着说:“我也会的。”

“状元哥哥,状元哥哥,”一个小男孩过来拉他,“快过来,最大的烟花,等你来点,快哦快哦,我们都快等不及啦。”

我微笑,示意他快去。

尤他问:“李珥你来吗?”

我摇摇头:“我还是站远远地看好啦。”

尤他被小孩子们拉走了。我看着地上,是他买的一大堆的烟花棒,我意念一动,抱起其中的一小捆,朝着郊外走去。

那条路还是一如既往的黑,潮湿。我走得飞快,目的明确,像是去赴一场非赴不可的约会。我感谢我脚下轻便的跑鞋,它让我有像飞一样的错觉。我怀抱着我的烟花,做旧的一年最后一天最后一小时里最最任性的孩子。

我很快到了那里。那个废弃的房子,那个记忆中梦中无数次出现的屋顶,像童话里的堡垒充满了诱惑,甚至闪着金光。我把烟花塞进大衣里,熟门熟路地爬了上去。等我在屋顶上站定,我惊讶地发现,前方有一颗红色的忽明忽暗的,像星星一样的东西在闪烁。我打了一个冷战,不过我很快就明白过来,那是烟头!有人在上面抽烟!我吓得往后退了一步,一个熟悉的声音在我的耳边响起:“小耳朵,你终于来了。”

然后,那个人站起身来,他迅疾地走到我面前,一把抱住了如被施了魔法一般动也不能动的我。

是张漾!是他!

有一瞬间,我想推开他,但他有力的手臂让我不得动弹,我感觉到他怀里的温度,他的身子紧紧地贴着我的,唇滑到我的左边脸颊,然后辗转到我的左耳。我听见他问:“能听见我说话吗?”

我说不出话来,只能点头。

他说:“那就好,你知道吗,医学专家证明,甜言蜜语,一定要讲给左耳听。如果你听不见,我就带你去治病,哪怕用一辈子的时间,我也非要治好你不可。”

“张漾……”我喊他。

“不许动。”他说,“乖乖地听我说话。”

我浑身发抖,我预感到他要说什么,我感觉我就要昏过去了,这突如其来的幸福让我无法抗拒也不想抗拒。

然后,我的左耳清楚地听见他说:“我爱你,小耳朵。”

“我爱你,小耳朵!”他再次大声地喊,喊完后,他把我高高地举了起来,我怀里的烟花散落一地,在我尖叫声里,世界变成了一个巨大的游乐场。我看到不远处,烟火已经照亮了整座城市,每颗星星都发出太阳一样神奇的光茫,而我期待已久的幸福,我知道它终于轰然来临。

吧啦,亲爱的,你看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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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天眼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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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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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欢乐颂邱莹莹和应勤小说结局是什么邱莹莹应勤小说在一起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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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播出的《欢乐颂2》中应勤邱莹莹分手了,只因为邱莹莹不是处女之身。观众们对于邱莹莹和应勤两人最后的结局十分关注,那么最后结局是什么呢?下面一起来瞧瞧小说中两人最后有没有在一起吧!

关于应勤的处女情结,在一些人意识里是根深蒂固的思想,但根深蒂固的东西并不代表一定是对的,《欢乐颂2》里的邱莹莹是个个性直爽的姑娘,就好像每个一路走来即便跌跌撞撞的人,却依然对生活保持乐观开朗的态度。她做好自己就行,也无需为这种事情买单。

因为应勤的“处女情结”“直男癌”等议论很大,应勤自己坚持处男之身,洁身自好,所以他坚持处女情结这个本身没有毛病。

他错在:

一、首先,当他知道邱莹莹不是处女,不分时间场所,不跟大家打招呼就愤然离席。

二、他把“不是处女”和“生活不检点、不自重、不自爱”画等号。

应勤本身跟邱莹莹是有感情的,就因为这个觉得小邱心思不纯,刻意隐瞒,不自爱...这种思想是大错特错的。你可以对不符合自己标准的人提出分手;但是你不能对她提出恶意的推测。

三、樊姐是作为这件事情的中间人来找应勤谈话的,可是他因为樊姐在他面前谈到婚前性行为的事而说樊姐不害臊。

应勤跟邱莹莹最大问题是,他俩就没有讨论过某一些可能会产生价值观差异的问题。真正的爱是用心接纳,你不能容忍她过去因为深爱另一个人而付出自己的一切最后被分手的难过,那你又为什么说爱她?小说中不是这么写的,比电视剧更精彩。那么小说中邱莹莹和应勤小说结局是什么呢?那他们又会怎样呢?敬请期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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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大汉情缘云中歌小说结局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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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时期(公元80年),年少的汉昭帝刘弗陵在荒漠迷途,得女孩云歌带其走出荒漠,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10年后,云歌依约到长安,误认刘病已为弗陵,以为他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身边还多了个美丽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大漠,却遇上公子孟珏。萍水相逢的孟珏为云歌排忧解难,看似淡漠,却以独特的方式默默守候云歌。原来,当年八岁的云歌无意中送出两只珍珠绣鞋,一是与她拉钩为誓的刘弗陵,另一就是当年的小乞丐孟珏。云歌费尽心思找寻刘弗陵,机缘巧合地与孟珏相识相爱,却发现自己只是被利用。当她心灰意冷准备回家时,被刘弗陵所救。她以为得到幸福时,陵却意外猝死......珍珠绣鞋牵引出两段情缘,看似造化弄人,却是上天给云歌最好的礼物。

结局有点虐,云歌和刘弗陵彼此相爱后,刘弗陵准备在刘贺和刘询中选一个继承人,他和云歌就可以远走高飞了,但后来他中了毒,本来孟珏可以治好他,结果云歌被人利用,无意中使用的香味刺激了他的毒,结果刘弗陵去世了。后来云歌就比较惨,被霍成君抓住关起来,被鞭打。后来她发现有了陵哥哥的孩子,充满了新生的力量,却被其他人在利益的驱动下算计,孟珏无奈的灌她喝了堕胎药。再后来云歌发现了陵哥哥中的毒,她以为是孟珏下的,准备杀了他,但没有下去手,直到许平君告诉她真相,一切都是刘询和霍成君做的,她才知道错怪了孟珏。许平君被霍成君设计陷害,生孩子的时候难产而死,云歌趁机抓住了刘询,本来要杀死他,但孟珏告诉她,她的陵哥哥在去世前已经知道是刘询做的,但为了国家,他要让刘询活着。为了陵哥哥的心愿,云歌放了刘询,最后在于安的陪伴下,她要陪着心中的陵哥哥去看长安城外的世界,而小妹则在平陵守着与陵哥哥的回忆,守着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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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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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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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红色康乃馨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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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琪提供的光碟揭开了大华犯罪集团惊人的内幕--在KH收购过程中,所谓的竞争对象德国A集团,竟然是罪犯预设的海外内线,借以制造虚假的国际竞争态势,将收购价“合理合法”地推上极致后,与售出方达成密约,将超额部分的2亿6千多成资金流向大洋彼岸,营建为个人享受的海滨别墅。在这题为“金色晚年” 的高智商罪案中,李建国、杜其规等只是在计划中被抛出的替罪羊,以掩盖真正的幕后人蓝思红和裴振庆。而善于钻法律空子的杨源辉、莫名,则为利益所趋。

裴振庆、莫名等即被行被捕。当检察官出现在蓝思红面前时,她殷勤伺候11年的“植物人”丈夫正被催醒素激醒,生离死别的情景,让人吹嘘不已。继后,宗鸣的稽查报告分析了蓝思红从一个积极投身改革,并敬夫育孤的优秀人物而最张蜕变成罪犯的过程,揭示了领导干部思想改造的重要性,并对建设和健全强有力的企业管理监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现实问题,提出了强烈的呼吁。

蓝思红、裴振庆被判死刑,莫名和杨源辉相继受到法律制裁。

周若冰怀着对阿琪这们特种兵出身的女孩由衷赞赏和敬意,送上了一朵永远的红色康乃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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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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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司白死了、丁墨在微博里确认大结局花店老板是徐司白的助理小姚、具体等番外吧

白锦曦不是女主真正的名字 文案:“几个月前,她已恢复身份,当年的一些案件,也证明是真正的“白锦曦”所为。她也领了新的身份证。不过,身旁的一些老人,譬如江城档案馆的周老头,还是习惯叫她“小白”,她也懒得纠正。”

到后面说了叫苏眠 男主要找的未婚妻就是女主。

小说中,结局S,也就是徐司白死了,徐司白虽然是犯罪七人团的大boss,不过他是真的爱白锦曦(苏眠),所以有很多书迷很喜欢徐司白,可是,在《美人为馅》中小白和韩沉才是主角,这是属于他们俩的故事,徐司白只是个匆匆过客。

作者简介:

丁墨:

超人气作家,其作品文思巧妙大胆,以独特的甜宠悬爱风格自成一脉,被读者赞誉:“又甜又刺激,又萌又感动”、“开创了全新的言情小说模式”。

其所著作品多次横扫女性网络文学网站年度排行榜冠军、销售金榜冠军,并被多家知名读者论坛全民票选为年度十佳言情小说冠军。已出版十余本言情小说,拥有简体、繁体、越南多个版本。

2014年,《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三部网络大热作品出版上市,并雄踞各大图书排行榜,一举成为年度畅销图书。多家影视机构争购其作品影视改编权。

《美人为馅》在腾讯文学独家连载时就获得读者热烈追捧,横扫网站女生人气榜、读者推荐票选榜、月票榜冠军,成为2015年青春文学最值得期待的作品。

已出版作品:《你和我的倾城时光》《他来了,请闭眼》《如果蜗牛有爱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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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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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校园电视剧《夏至未至》正在热播,那么结局会更改?小说大家是否阅读了呢?

《夏至未至》围绕着浅川中学一群高中学生的生活展现出一代年轻人的青春爱恋故事,先看一下剧中主要人物的关系图。女主角立夏在剧中的朋友圈看起来很复杂,其实很简单。立夏在剧中是一个让人看起来心疼、能让人产生保护欲的女孩,同时,她也是一个真诚、善良、仗义的女孩。

这部剧是根据郭敬明的小说改编的电视剧,郭敬明笔下的很多小说都是偏悲剧结局的,《夏至未至》也不例外。在原著小说中,立夏和傅小司最后并没有走到一起,而陆之昂最终也进了监狱被判了无期徒刑。而对于这样一个悲惨结局,很多网友纷纷表示:不忍心在看下去,希望剧版能够将结局变得完美一些。

而对于剧版《夏至未至》的结局,有网友表示剧版的结局很可能已经更改,有网友发现在剧版《夏至未至》主题曲的MV中,有傅小司向立夏求婚的镜头。

这样的一个结局与小说中的结局相比是不是要暖心很多呢?

不管怎么说,在《夏至未至》中白敬亭算是把陆之昂这个角色给演活了,但愿这样一个男孩儿不要在像小说中的结局那样悲惨,不然真的会有网友要给导演寄刀片了。

你们喜欢什么样的结局呢?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傅小司和立夏结局简介

在夏至未至电视剧中,傅小司喜欢的人到底是谁?是立夏还是程七七?而陆之昂和立夏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实际上傅小司喜欢的人则是立夏,但是他们至今并未捅破这层关系,反倒是因陆之昂的原因导致傅小司吃醋了。

小说电视机前半段的剧情都是类似的,都在讲述立夏、傅小司、陆之昂、程七七他们之间的爱恨情仇,而在故事的后半段将会更加精彩,有了程七七的黑化表现以及立夏傅小司之间各种争吵。

然而七七实在是看不惯傅小司和立夏之间的情感,为了拆散他们,果断腹黑了,这剧情越发精彩了。最终因程七七的自私成功拆散傅小司和立夏,并让立夏离开。那么程七七到底是做了什么,能够让立夏心如死灰?

程七七黑化道路解析程七七怀孕了

程七七和傅小司酒后乱性,程七七怀孕了。程七七打电话给立夏,让立夏离开傅小司。立夏去质问傅小司,但是傅小司躲闪闪烁其词,最终立夏离开傅小司。程七七通知医生安排堕胎,程七七最终没有跟傅小司在一起。

最终立夏回到了自己的家乡,找人嫁了,在这里并没有明确指出这个人是谁,但是有一面就是她还是喜欢着小司,只不过他们已经没有在一起的可能了。另外陆之昂也因种种事件成为了逃犯。

陆之昂的结局很是悲惨,他的后半生将会在监狱中度过了。

[夏至未至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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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小说欢乐颂谭宗明结局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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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老谭绝对是剧中最大的boss,是一个生意界传奇人物,晟煊集团CEO,安迪回国就是谭宗明安排的。第一集剧情当中,王子文饰演的曲筱绡看到了安迪开的豪车,好奇安迪是什么人,于是派自己的好友姚滨调查安迪的背景,用姚滨的话说,“谭宗明 这种人我们惹不起!他动一动眉毛上海不知道有多少公司会倒闭呢!”

谭宗明和安迪表面上是好朋友,同时也是同事,老谭是安迪的顶头上司,不过在小说当中谭宗明应该是喜欢安迪的,只是一直没有表白,两个人最终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友。在小说当中,老谭喜欢安迪,但是内心不够强悍,所以放弃近水楼台先得月,退而选择成为蓝颜知己。奇点看出老谭对安迪的感情了。

老谭是地球人,可是如果真的可以和安迪在一起的话就可以变成火星人,老谭真的对安迪不错,也和包子一样有暖暖的怀抱,所以两个人一直没有在一起。《欢乐颂》谭宗明结局肯定没有和安迪在一起,谭宗明的圆滑世故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他和安迪注定只能成为好朋友。

安迪一直把老谭当做最好的朋友,在安迪的心中,他是好老板,也是好朋友,两个人之间无话不谈,但是可惜的是永远不会成为恋人。

在电视剧当中,两个人虽然不是官配,但是很有爱,而且cp感绝对爆棚。《欢乐颂》谭宗明结局没有和安迪在一起,但是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没有那么简单,老谭对安迪的感情已经超越了友情,但是却一直没有变成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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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厉薇薇和谁在一起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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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王凯、陈乔恩主演的电视剧《放弃我抓紧我》将于12月11日起在湖南卫视金鹰独播剧场播出。那么原著小说结局厉薇薇和谁在一起,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该剧讲述了设计师厉薇薇因为一次意外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与以前的爱人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找回爱情的故事。

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厉薇薇与陈亦度分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为何在厉薇薇失去记忆后,发小霍骁突然出现在厉薇薇面前谎称是她的未婚夫?

其实霍骁从小就喜欢厉薇薇,但还没来得及表白就被陈亦度截胡了,所以最后不得不使计破坏厉薇薇与陈亦度的爱情,而因为意外导致厉薇薇失去记忆,所以霍骁从中抢回厉薇薇,但却发生了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情。

放弃我抓紧我大结局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曾经的厉薇薇是个表面没有感情的女魔头。陈亦度是DU集团董事长,阴郁俊美才华横溢,冷酷无情的霸道总裁。

经知情人透露厉薇薇与陈亦度的分手是因为霍骁与Tiffany的介入才导致分手的,之所以变成相见眼红的敌人,都是TiffanyA喜欢上了陈亦度而又嫉妒厉薇薇,所以制造意外让厉薇薇溺水身为。但是没想到厉薇薇大难不死可却失忆,因此Tiffany变得蛇蝎毒肠屡屡陷害厉薇薇,可最后Tiffany还是被leo的爱打动退出这段争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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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小时代4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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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是郭敬明写的一部爱情小说,目前已在《最小说》上开始连载。小说小时代4的结局是什么,我们来看看下文。

结局:

林萧看见唐宛如公寓(上海胶州路)所在的那栋大楼发生了大火,

其他人因为都在唐宛如的公寓全部都被烧死了,崇光是刚下飞机就去唐宛如家了,睡觉时被烧死,

如果不烧死 结局应该算比较完美,

是上海胶州路11.15重大火灾事件(真实事件),顾里南湘唐宛如等一行人全部死于火灾,他们全部都葬身火海,除了卫海和简溪不在上海。只有林萧和宫洺活了下来。

内容简介: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一个宿舍朝夕相处的四个女生,开始了找工作实习的忙碌生活,面对巨大生存压力,在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相继发生着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面对、抉择的事情。

郭敬明在本书中,采用全新的叙述笔调,加入大量时尚元素,随处可见轻松搞笑的对话与内容,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扼腕叹息。

额外介绍

《小时代》是郭敬明写的一部爱情小说,目前已在《最小说》上开始连载。《小时代》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在《小时代》中,郭敬明以全新的叙述风格和敏感而细微的笔触,将当代青少年、大学生,甚至是都市白领的生活和情感娓娓道来,更多的却是对整个时代的观察和思考。

内容简介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以林萧为视角,以及她和从高中开始就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好朋友顾里、南湘、唐宛如,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一个宿舍朝夕相处的四个女生,开始了找工作实习的忙碌生活,面对巨大生存压力,在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相继发生着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面对、抉择的事情。

故事刚开始时,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上了大学,成了好朋友,后来

刺金时代

各自男朋友与其他人有各种复杂的关系和故事,导致许多误会和嫉妒,使这些人吵架之后又和好。最后一次吵架和好聚会的时候,林萧坐宫洺车往聚会地走的时候,聚会的地方失火,顾里、南湘、唐宛如、顾源、Neil、崇光(陆烧)、顾准都被烧死了。一切的恩怨情仇就此灰飞烟灭。

郭敬明在本书中,采用全新的叙述笔调,加入大量时尚元素,随处可见轻松搞笑的对话与内容,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扼腕叹息。而最终的结局设置之残忍则完全出乎所有读者的意料,在让这部系列小说不得不戛然而止之余,更让绝大多数读者唏嘘慨叹——实在太残忍!残忍到根本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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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伪装者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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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残酷的殊死较量!他们于层层伪装之下,共同演绎了一段荡气回肠的千秋家国梦,一场惊心动魄的隐秘对弈!以明家姐弟的故事开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讲述一个家族在国家兴亡面前的决断和大义之举。一玉口,一瓦顶。国和家,如泰山与鸿毛的譬拟。下面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伪装者的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你怎么不说话?”明镜注视着明楼,明楼站在小祠堂门口贴着门注意倾听着门外的声音,门外很安静。

明楼依旧没有说话,他走过来,拉住明镜的手,说:“大姐,我们进密室。”他也不等明镜表态,直接按动按钮,打开密室的门,他拉着明镜走进去,反手关上了门。

明楼打开电灯,小祠堂的方桌上供着明家祖父母、父母的灵位。台布落了些灰尘,很久没人进来打扫了。

明楼几乎是在用力将明镜推送到椅子上坐下。

“大姐,我只有半个小时的时间,超过半小时,就会引起‘孤狼’的怀疑。在这半个钟头里,我希望您能平心静气听我说,并且,记住我所说的一切。”

明镜睁大眼睛,完全有点懵。

“什么‘孤狼’?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只有半个钟头的时间,明长官,你要觉得到了这里,你还要撒谎的话——”

“明镜同志!”明楼说。

明镜顿时呆住。

“明镜同志,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您谈话。”

明镜看着他,她脑海里处于一片真空的状态。

“我知道,一时半会您很难接受。”明楼略作停顿,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张缺了角的法币,说,“这是南方局董书记交给我的缺角法币,那块撕下的一角,在您这里。您可以核对。”

明镜僵硬地站起来,掏出一把钥匙,打开小方桌下的夹层抽屉,从里面取出一角法币,二者合一,的确是一张完整的钞票。

“你到底是什么人?”明镜问。

“我是您的家人,姐姐。”明楼迅捷掏出打火机,当着明镜的面焚毁了那张法币,相当于当场毁灭能够指证自己的一切证据。

明镜觉得头疼、眼花、四肢乏力。她的眼光像一片薄凉的刀片刮在明楼的脸上,仿佛此人完全陌生。

“你骗了我多少年?一次又一次?”明镜终于质问了,“你们一个个都欺骗我,我却一个都不舍得抛弃!”

“大姐。”

“知不知道什么叫做‘失家’的女人?二十年前我曾有过一段良缘,是我自己为了家庭选择放弃。我也有自己崇高的理想和奋斗的信仰。可是,我不能放弃两个兄弟,我不能甩手而去。我守着家和业,至今未嫁。我抚养你们,家和业始终要交给你,而明台,我想给予的是幸福生活,无忧无虑,我甚至连生意场上一点点生存技巧都不肯教他,不想让他变得有一丝一毫龌龊、算计。到头来,该读书的去了战场,该算计生意的在算计人的‘身家性命’。家和业,在你们眼里分文不值。早知如此,我——”

“不是的,大姐。”

“不是什么?我苦心经营的一个家,被切割成碎片。明台离我而去,除非战争结束,他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回家。而这个家,对于你来说,就是一个可用可弃的棋子。你一直知道我是谁,而我对你却一无所知。就算是到了现在,我依然分不清你是妖是魔是人还是——”她又停顿下来,她恨自己,恨自己连一个“鬼”字都忌讳得不敢说出来。她害怕有一天真的失去。

“大姐。”明楼双手握住明镜的手,靠着她的双膝蹲了下来,他在尽全力控制明镜激动失控的情绪。

“大姐,您冷静下来,听我说,我们的确欺骗了您。可是,我们没有欺骗生活。”

明镜说:“有没有想过,我是你的什么人?如果,你这位超然的棋手一着失手,棋局适得其反呢?你有没有想过我的感受?有没有?”

“有过。所以,我很内疚。”明楼的眼里隐隐闪烁着泪光,“我错了。我知道,自己很久以前就错了。对于姐姐来说,我是情理双亏的人。”他低下头,调整了一下讲话的节奏,他有的时候恨自己每次讲话都在思考,从无真性情流露,他深知习惯成自然,他并非刻意为之,但是,在明镜的眼中,真的太虚伪,太假,太可恨。

他自己无力纠正,他恨自己的心态过于保护自己,心理已经很不正常。

“姐姐孤独,痛苦。二十年前姐姐放弃了唯一一次真爱,为了把我和明台养大,您牺牲了应该属于您的爱情生活。您苦心营造的一个家,被我们给打碎了。因为,国碎了,家碎了,您的心也碎了。血与火锻造了我们的坚强,我和明台都是军人,军人是国家的脊梁!我们无愧于家国,无愧于军徽,我们唯一愧对的就是姐姐。”他说到此处,千不该万不该,他居然下意识地去看手表。刚刚动了情的明镜一下就心火直蹿,一脚把他踹翻在地。

“知道你为什么让我嫌恶吗?你回家,你诉苦,你认错,你不是屈服于亲情的压力,你是带着任务来的。你跟明台比起来——你——”

“明台让您怜爱,是因为他还有选择的余地,对于亲情、爱情,甚至信仰,他都有选择的余地。可是我,没有。”明楼必须快刀斩乱麻了。

果然,明楼的这句话打乱了明镜的思维,打乱了明镜要质问他的次序。明镜的思绪跳跃、混乱。

“没有多余的时间了。”明楼站了起来,很严肃很着急地说,

“大姐,您听我说,日本人有一列火车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要开往满蒙,这批物资对我们来说太重要了。南方局经研究决定,在苏州段进行列车接轨行动,将这批货运往第三战区皖南。”

明镜愣愣地看着明楼,终于平静下来。

“需要我做什么?”明镜问。

“我需要您设法上那辆列车。”

“那是货车。”

“不是货车,日本人怕路上抗联打这批物资的主意,用的是普通列车,前面的车厢还载有日本华侨。押运物资的日本宪兵都化装成乘客,但是,他们身上都有武器,列车一旦遭到攻击,他们就会大开杀戒。我们的目标就是将后面装载生铁的车厢脱钩,尽量保住车上的旅客。尽量不惊动车上的宪兵,把行动连带损失降低到最低。”他看看表,加快语速,“您将以带着明台骨灰回苏州安葬为由,登上那辆列车,我会安排阿诚以护送您为掩护,带一组小分队上去。”

“明台会上车吗?”明镜突然插话。

“不会,他的任务是在苏州站完成对接,他将和锦云登上对接后的火车,前往第三战区。”

明镜眼中浮现出一丝失望。

“大姐,还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我要提醒您,桂姨是日本间谍。”

“什么?”明镜的眼珠子又瞪圆了,她张着嘴,难以置信。

“但是,我们现在得留着她,您还得带上她一起上列车。”

“为什么?”

“她的身份,就是掩护我们上车的一张‘无形通行证’。您切记,上了车,就听阿诚指挥,他会保护您安全抵达苏州。”

“桂姨呢?”

“阿诚会牢牢控制住她,到了苏州,我们会解决她。”明楼说。

“大姐,我得走了,咱们姐弟之间的不和睦还得接着往下演。等您下次回来,明楼再向您请罪吧。”

明镜冷笑道:“你还知罪吗?”

她一冷笑,明楼倒放心了,她又恢复了大家长的状态,证明她并没有被一系列的“欺骗”行径打垮。明楼笑起来,说:“姐姐,您虽然历经风霜,却没有沾染一点世俗的尘埃,我真的是由衷佩服。”

“呸!下次回来,你看我怎么收拾你。”她永远不在弟弟们面前落下风。

“那我就先撤了。”明楼说。

“滚吧。”明镜说。

明楼站起来,打开密室的门,请明镜出来。姐弟二人走到小祠堂门口,明楼忽然对明镜做了一个“按捺住性子”的小暗示。

他大声地说:“大姐,您为什么这样顽固不化呢?明台是捡来的孩子,我才是您的亲弟弟!难不成,他有什么特殊来历,让您这样费尽心思?他已经死了!他跟汪曼春一样!头七过了,七七过了!他死了!”

明镜虽然知道他做戏,可是那一句“他有什么特殊来历”摆明了讽刺自己是否行为不端,明楼撩拨人心火的本事,可谓炉火纯青。明镜刹那间一股气凝上心田,狠狠地给了明楼一记耳光,打得他口角顿时溢出血丝,步履踉跄。明楼顺手打开门,显得很狼狈,他说:“我真怀疑,您是否精神出了问题。”说完,飞奔而出。

明镜此刻醒悟过来,捶胸顿足地哭起来,她顺着楼梯追下来,喊着:“明台,我那可怜的小弟。明台,你们把小弟还给我。”

桂姨赶紧上前搀扶明镜。

明楼一边跑下来,一边擦拭口角边的血迹,他走到门廊下,对仍旧跪在那里的阿诚说:“我们走!”

阿诚会意,他从台阶上站起来,跟随明楼直下草坪。

明楼上了汽车,阿诚立即开车驶离明公馆。他们听见公馆里传来明镜的哭声和稀里哗啦餐具落地的声音。

大姐开始用全新的目光去看待自己了,配合有效,明楼心中掠过一丝暖意。这么多年,这么多重身份的自己,终于被爱自己、关怀自己的亲人彻底接受了。

他心尖泛着一丝酸楚。

阳台外,黎明的脚步越来越快了。明台看着天边一缕绯红的晨霞,心有所系。他凌晨接到黎叔的电话,说早上南方局的同志会来见他,他就一直睡不踏实,他知道,南方局对于自己的档案审查,肯定有什么结果了。

因为明台出身军统,所以,黎叔认为他更加适合从事谍报工作,而不是进入前线作战部队。黎叔将明台的材料交由南方局高层处理,现在看来,果然有了最新的决议。

对于明台来说,他的身份已经在敌占区彻底暴露了,继续留在上海是不理智的,尽管他热爱这个城市,留恋上海的生活,可是,现实是无法改变的。

楼下响起汽车喇叭声,三声急促一声长鸣,喇叭声急促戛然而止。明台意识到了什么,他披上外套,走了出去。

薄薄的晨雾笼罩着石库门,墙角阴暗处停放着一辆汽车。阿诚远远地站在巷口望风,小街上空无一人。

明台看见阿诚有些愕然,他不是很适应。他等的是南方局的领导,而不是他大哥。他正在狐疑,就看见明楼从汽车里走出来,他很潇洒,没戴眼镜,也没戴帽子,却裹了一条灰色的长围巾,一双眼睛炯炯有神。

“过来。”他说。

明台看见大哥,多少还是有些畏惧,他走向明楼,兄弟二人面对面站着。

明台喊了一声:“大哥。”

他们隔得很近,明楼闻见他头发上带着柠檬的香气,混杂着湿漉漉的雾气,他笑笑,说:“还是大姐疼你。都这么大了,她还当你是孩子。”他意指明镜给明台洗头。

明台不知怎么接话。

“你没话跟大哥说吗?”明楼问。

明台想了想,说:“谢谢大哥。大哥救了我的命。”

“除了这个,你就没别的话啦?”

明台又想想,说了句:“大哥注意身体,多保重。”

明楼叹了口气,说:“看来我们两兄弟的确生疏了。”他看了看天色,意味深长地说:“我们都在黑暗里摸索,道路越黑暗,内心就越渴望光明。”

明台很想开口问明楼的到来是否与南方局有关,可是,他忍住了,他等明楼开口讲话,他不愿意冒一丝一毫的险。

接下来,他果然听到明楼阐述自己的身份了。

“我是军统局上海站A区情报组组长,代号‘毒蛇’。”

明台不意外,他有过这方面的猜想,他在明楼面前,自然而然地就站成了立正的军姿。

“稍息吧。”明楼说,“我们平级。”

明台稍微调整了一下自己的站姿,但还是不敢太放肆。

明楼看了看他,拍了拍身后靠着的车身,说:“过来,陪大哥说说话。”明台走近他,然后斜倚在车门旁。

“我能抽烟吗?”明台问。

“能。”明楼说,“你想抽就抽。”

明台从口袋里掏出香烟来,点燃。

“‘死间’行动,你功不可没,我已呈文上峰对你进行嘉奖。你现在以‘毒蝎’的身份成功打入共产党内部,为军统局在边保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这是歪打正着,军统局已经批准了你进入延安、长期潜伏的计划。”

明台的眼睛真是忽明忽暗,心里一阵阵怦怦狂跳,明楼仿佛是一根针时不时地就扎在自己的要害穴位上。

他这是要干吗?长期潜伏?双面特工?明台稳住心绪,他不发言,他把发言权全部交给这个神秘莫测的大哥。

“我们军统局在延安部署有自己的特工小组,其中一组代号‘203’,由你全权指挥。我是你唯一上线,你只需对我一人负责即可。如果有一天线断了,军统局高层会有人跟你联络,这个人你也认识,就是宁海雨,王天风的把兄弟。”

提到王天风,明台把头低下去。

“‘天风’‘海雨’都是代号,就像‘毒蛇’‘毒蝎’一样。”明楼说,“你也不要过于内疚,我们都不知道王天风有心脏病。你在坟场一骂成名,全局上下都知道王天风被你活活骂死了!由于保密条例,我们现在还不能公布王天风是‘死间’中的烈士,他现在的身份依旧是军统局的叛徒,民族的败类。”

明台觉得浑身上下冷飕飕的,他的脸色也越来越差。明楼却视而不见,依旧娓娓而谈:“一部间谍史,就是真真假假、假假真真的历史。我们是战士、是烈士,一往无前的勇士,却不是能够站在阳光下接受胜利欢呼的人。因为,我们的背后始终都有阴谋,有算计,有陷阱。”

“能告诉我‘死间’行动的全过程吗?”明台问。

“为什么?”

“我想知道。”

“知道了,岂不会更加痛苦?”

“至少,我会知道我为什么而痛苦。”

“好吧,我告诉你。”明楼说,“记得那份第二战区日军军事部署计划吗?”

“记得。”明台说。

他的眼前浮现出在日本大使馆,自己击毙桃子小姐的情景。当日,他和锦云在一家小型旅馆拍摄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

明楼说:“长话短说。为了牵制日军的火力防线,我们明目张胆地窃取了日军第二战区计划,其实,那套方案是日军的预备案。我们走出第一步,就是告诉敌人我们拿到了第一手资料。然后,我们根据这套预备案制订了假的攻防计划,为了达到麻痹敌人的目的,做到万无一失,军统局高层制订了‘死间’计划。即由王天风诈降76号,投靠汪曼春,出卖A区行动组,让‘假’的第二战区军事部署计划落入76号手中,逼真上演一场誓死保护情报的大戏。伪造一切信息,故意放下诱饵,指鹿为马,让日本军方有理由相信,他们获取了最真实、最可靠的火线情报。他们调整所有的火力防线,按照我们的意图进入我们的口袋,彻彻底底为第二战区的日本鬼子敲响丧钟。”

“为什么选我们?”明台问。

“你们小组焚毁了一船,死罪难逃。这次行动可以让你们死得壮烈、死得体面。这是局座的决定。”

“为什么一定要派王天风来?”

“他知道的太多了。”明楼说这话,眼皮都没有抬。

“那,你呢?大哥你知道的难道不多吗?”

“想‘策反’啊?”明楼笑起来,似嗔非嗔。

明台心一紧,他的烟灰烫着了手指,疼得钻心。

“说实话,对于王天风的死,我比你更加纠结。我跟他是一起加入蓝衣社的,也就是军统前身。我们在一起工作过一段时间,在法国,我救过他的命。”

“老师去过法国?”明台惊异。

“你以为他是土包子?他会伪装,会掩饰,行事低调。不像你,一味的高调、逞能、不懂事。”明楼说,“当日,他把你带走,他也是束手无策,他不知道怎样跟我说。后来,我知道了,我托人给他捎带了一个口信,口信很毒。我就不复述了。我真是又急又怕,怕你就此像流星一样消逝了,我从未如此惧怕过,你军训的那段时间,我几乎夜夜噩梦缠身,梦见你无数次被执行枪决,梦见你一个人在荒凉的孤冢里哭。”明楼眼圈湿润。

明台被他感染了,觉得自己在家庭面前是一个犯了错的孩子。他说:“大哥,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其实,我很自私,我为你能够出色地完成任务,能够活下去,我费尽了心思,算计了一次又一次,差点算掉你的性命。”明楼深深叹息,为自己,为兄弟,为死去的烈士们。

“为了国家,我们有可能失去彼此,失去亲情友爱,失去爱情,失去曾经美好的日子,我们不是傻,也不是愿意去死,去走一条不归路。我们是箭在弦上,有进无退。进则死得壮烈,退则活得可耻。”明楼的眼神里包含了一层深意,他看着明台,满溢着关怀和温暖的气息。

他继续说:“在这个蜘蛛网般盘结的谍网中,黑中藏白,白中有黑,黑白又衍生出灰暗……书归正传吧。”

明台心中大为诧异:“什么叫做书归正传?难道,刚才那一番话都是闲话?”

“我现在代表中共中央南方局特派委员跟你讲话。”明楼例行公事般说出这句话,明台惊奇地睁大了眼睛。

“我没有精神错乱,你也不要用这样的眼光来审视我,你今天在这里等的,并不是军统局的‘毒蛇’,而是南方局的委员,不是吗?”

明楼似乎没有考虑给他留下一定的适应空间,而是继续自己的发言,“黎叔送给南方局有关你的一切档案和你的自述说明,这个我们不用再说了,你的档案我几乎倒背如流。我们现在来说说下一步的工作安排。”

明台完全处于一种被动的状态,他眼里对明楼流露出的不仅仅是感激而是充满了敬畏的眼光。

“你将以双面间谍的身份去延安,加入边保的谍报纵队。南方局方面,我是你的直接上线,你所有的行动只对我一人负责。如果弦断了,南方局的董书记会派人跟你联络。现在是你进入边保的蛰伏期,也就是说,你现在是一名沉睡者,一切要看将来的战事发展。”

“军统方面呢?”

“同样是蛰伏期。军统局需要你长期潜伏,打入中共内部;南方局需要你伺机而动,成为将来国共博弈中一枚关键的‘反间’棋子,代号沿用‘203’。明台,你记住,你现在已经是一名共产主义战士了。你不仅需要卓越的勇气与智慧,还要有无比坚定的信仰与忠诚。解放大业需要你。”

好一个峰回路转,柳暗花明。明台顿悟,原来如此。

自己将成为军统局认为埋在延安的一颗定时炸弹,而自己这颗炸弹将来会起到不可替代的“反间”作用。

一场精心策划好的“反间”局已渐渐浮出冰山一角。

“三天后,你将参与一次代号为‘越轨’的行动计划,到时候黎叔会告诉你具体行动细节,你将在苏州站完成列车接轨任务,押运一批生铁,前往第三战区。我们的军工厂急需这批军用物资。到达第三战区后,你和锦云就奔赴延安。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这是明楼要离开的信号。

“我明白。”明台说。

“对了,说起黎叔来。我看过他的档案,他的档案里提及他妻子的死因,以及他失去的儿子。虽然是只言片语,我还是派人做了具体调查,调查结果是……”

“我不想知道。”明台截住明楼的话。

“为什么?”

“我……我怕大姐知道后会伤心。”

明楼沉吟片刻后说:“原来你已经知道了。你有这种想法,足以证明你是一个有良心的孩子,但是,父子天恩,骨肉亲情,是不可隔绝的。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你身由他出,焉可明知天伦而拒,以至孝义有亏?我们明家没有这种规矩,当然,如果你还想姓明。”

“我永远都是明家的子孙。”明台说。

“那就好。出发前,你就和他相认吧,二十年了,哪一个父亲不是肠断心裂,他等了二十年和你相认。出发后,谁能知道下一秒的结局?”明楼严肃起来,“你必须认他,这是命令。”

“南方局的命令吗?”明台低着头问。

“不,大哥和大姐的命令。”明楼抬头答。

天光渐亮,阿诚从巷口走了过来。

“先生,我们该走了。”阿诚说。

“大哥……”

明楼回头,说:“多保重,好好照顾自己。”

“大哥。”明台抿了抿嘴,忍了忍心酸,说,“我这一去,就泥牛入海了。我舍不得大哥和大姐。”

他终是少年心性,朝明楼扑过来,明楼展开双臂,兄弟俩在车前拥抱。

“祝一切顺利。”明楼拍了拍明台的肩,“祝福你和锦云,一生美满幸福。”

“谢谢大哥。”明台让开车门,“大哥再见。”

“再见。”明楼上车,阿诚关上车门。

明台看见明楼的汽车从眼帘划过,绝尘而去。他心里瞬间感受到一种亲人间生离死别的痛楚,他步履瞒跚地朝小阁楼走去。

阁楼里有人在刷牙,在晨光中拉开窗帘,打开窗子,迎接一个晴朗的早晨。而明台满眼都是墙上窗下挂的常春藤,一种湿气逼人的绿色直渗到心头。

春天来了。

上海的春天,延安的春天,属于自己和锦云的春天,还有,黎叔的春天。

熙熙攘攘的上海火车站,人流在月台前逐一分流。明镜穿了一身黑色旗袍,手里捧着一个黑布包裹好的骨灰盒在阿诚等人的护送下,登上一辆普通列车。桂姨拿着一个小包裹跟在明镜的身后,她上火车前,四处看了看,确认有特高科特务一路相随后,转身上车。

明镜和桂姨坐在一个很干净的卧铺包间里,阿诚忙着给她们拎水泡茶。

火车准点开车。

在明镜的眼底,火车站犹如人生和往事的聚散之地,来来往往,上上下下。譬如二十年前,她站在这里与所爱过的男子分手,她看着他登上火车,在自己视线内慢慢离去,正如她现在看见站台在视线内慢慢倒退,二十年流光碎影,倒映在心间,仿佛过去的光阴,稍纵即逝。

她有一种预感,这趟列车也许会成为自己永恒的归宿。

她不知道,这种预感从哪里来的。

她不畏惧,因为无所畏惧了。

苏州城郊外,火车铁轨旁。

黎叔、明台、锦云正在为晚上的错轨、接轨做最后的准备丁作。他们都换上了伪满的铁路制服,在一座铁桥的前面,设立了临时停车点。

“这里没有日本人的警戒线,一条车道通向满铁的南满线,一条通向苏州站。这个错车道,是我们唯一的动手机会。”黎叔说。

“车上有我们的人配合吗?”明台问。

“有我们一个小分队,大约有7个人。”

锦云爬上铁桥,设置一个观察哨。明台向铁轨的另一侧的隧道口走去。黎叔问:“你到哪里去?”

“熟悉熟悉环境,今天晚上就要错轨、接轨,我先适应一下我的新工作。”

“我跟你一起。”

“您不用担心。”

“担心你是我的责任。”黎叔说。

明台心里一震,回头看看他。黎叔快步跟上。他们二人一前一后走进隧道口。里面光线很暗淡,明台拿出手电筒来照路。

突然,一辆小型货车呼啸而来。昏暗中,黎叔一把抱住明台滚出隧道外,五节小货车轰隆隆地开走了,像是平地里刮起一阵飓风。

“你没事吧?”黎叔的话里充满了关切。

明台心情复杂,想着明楼临行之际吩咐自己的话。他最敏感的神经被挤压了,问道:“您有家吗,黎叔?”

明台一句话出口,自己都觉得自己愚蠢透顶,什么不好问,脱口而出就是这句话。

“是人谁没有家啊。”黎叔坐在草地上,“我有过最美好的家庭生活,贤惠的妻子,可爱的儿子。”他回头看明台,明台的心怦怦乱跳。

黎叔拍拍他,说:“别想太多了,大战在即,准备战斗吧。”

晚上,七点钟左右。

阿诚开始有所行动了。他的小分队已经在食物里下了,在餐车里很顺利地清理了伪装成旅客的日本兵,缴获了武器。他们把旅客车厢的门一个个反锁起来,虽然造成了不小的骚动,但是,都被他们有效地控制住了。

桂姨去开水房打开水,前脚进去,后脚门就被反锁了。桂姨知道出事了。她不清楚自己是如何暴露的,但是,她清楚地明白,只要自己能够及时控制住明镜,自己就可以保住性命,甚至控制大局。她打开列车的车窗,狂风乱刮,她毅然将头钻了出去,然后是手和脚,她徒手爬向明镜的包间。

她刚爬出去,没有多久,火车居然开始减速了。

很明显的,列车开始松闸。

铁桥下,列车开始错轨。

“例行检查,请等待。”穿着满蒙铁路制服的明台在喊。

阿诚布置好人手,在中间车厢预备人、货分离。他急匆匆到贵宾包间来接明镜出去。他刚一推开包间的门,就看见桂姨拿枪对准了明镜。

“放下枪。”阿诚以最迅捷的动作,举起。

“阿诚,你想干吗?我是你的母亲。”桂姨阴森森地笑。

“你别做梦了。”阿诚冷冷地说,“我已经知道你是谁了。你是‘孤狼’,日本人的间谍走狗!”

“阿诚,别管我。做你该做的事。”明镜喊,

“闭嘴!该死的臭女人!”桂姨嘴里恶毒地咒骂着。

“桂姨!”阿诚冷声怒喝,“我真该一上车就开枪打死你!”

“我是你的亲娘。你居然要打死我?”桂姨的眼睛里闪动着诡异的光芒,“当初我为什么要到孤儿院去领你啊?因为你是我的孩子,我亲生的孩子,你是我的私生子,虽说这个称呼对你来说,并不光彩。可是,事实就是事实。”

“事实很清楚。当年,你的确跟一个姓于的湘绣商人有私情,你们生下了一个孩子,那个年月,姑娘家还没结婚就生下孩子是一件非常可耻的事情。于是,于老板骗你,叫你先找一家主雇做佣工,孩子送进孤儿院,他跟院长嬷嬷讲好了,院长嬷嬷会很好地照顾那个孩子。他答应你,等他回湖南安顿好了,就来接你们母子。于是,你就进了明家帮佣,一干就是两年。他没来找你,你这才慌了神,你害怕他彻底抛弃你,你想到了那个孩子。”

桂姨的脸瞬间煞白。很显然,阿诚早有所备,她根本就伤不到他一根筋。

“嬷嬷给了你那个两岁的孩子,就是我。你当年爱如珍宝,你觉得只要有孩子在你的手上,你的那个于老板终有一天会来找你。你手艺很巧,明家很多湘绣制品都出自你手,你在明家勤勉劳作,称得上是一个好母亲、好佣工。你时常买东西去孤儿院看嬷嬷,打听那个男人有没有来找过孩子。嬷嬷都支吾过去了。终于有一天,那个嬷嬷得了绝症,快死了,你拿了米和面粉去看望她,她良心有愧,就对你说了实话。她告诉你,那个孩子早就被于老板给抱走了,她给你的那个孩子,就是一个孤儿,跟你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当初,她收了于老板的钱,所以欺骗了你。你从此以后就彻底疯了。你开始虐待我,我悲惨的童年就开始了。你说,我说的对不对?啊,桂姨?一个男人骗了你的感情,偷走了你的孩子,你就把无穷的怨恨施加在另一个无辜孩子的身上,何其狠毒?何其残忍?”

“你是怎么知道的?”桂姨的脸有些扭曲,“你说!”

“我去过那家孤儿院,找到了那个得了绝症的嬷嬷,她还没死,她只是眼睛瞎了,看不见了。她心里清楚得很,她得知我是那个孩子后,还感到欣慰,说我命好,遇到你这个善良的女人,在得知我不是自己的孩子后,还能爱我,把我抚养成人。她还叫我好好待你,说她对不起你。”

“这个该死的女人!居然还没有死!”桂姨咆哮起来,她一把抓起明镜,她的枪指着明镜的头,对阿诚说,“你什么都知道了!还等什么?我要杀了你们!我恨你们,恨所有的人!我要把你们斩尽杀绝!”

“疯婆子!”阿诚冷静地看着她,说,“你谁也杀不死!你的枪膛里没有子弹。”

桂姨一愣,就在她一愣之间,阿诚手举枪响,打掉了桂姨手上的枪,鲜血从她的手掌间蔓延开来,她大声惨叫着。

“大小姐,过来。”阿诚人到手到,将明镜拉到自己身后。桂姨试图俯身去捡枪,阿诚喝道:“别动,再动就打死你!”

桂姨满脸狰狞,吼叫起来:“你打死我吧!我恨你们!我为明家卖命地干活,得到了什么?一个大少爷一句话,就可以把我扫地出门。我找不到工作,流落在大街上,谁肯帮我?是南云小姐收留了我,是她把我带到了东北。是她想办法替我找到了那个姓于的,可惜,他死了!我只看到了他的墓地,他跟他那个不会下蛋的老婆埋在了一起!我是什么?是他借用的生育工具。我还有个孩子,也是个湘绣商人,可是,他好端端的被水匪给杀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是日本人赏给我一口饭吃,让我重新认识到自己的价值。我在沈阳一个音乐家家里做佣人,帮助南云小姐挖出了抗日分子的窝点,把他们统统送进坟墓!”

“你这个疯子。”明镜说。

“你才是疯子!”桂姨扑过来,“你这个共产党!”

枪声响了,桂姨扑倒在阿诚脚下,血污溅了阿诚一裤脚。

“阿诚。”明镜喊着。

“我没事,大小姐。我们走。”阿诚提枪,带着明镜走出包间。明镜手里仍然拎着那个假的骨灰盒。

小分队的人开始全面后撤。

突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眼看就要迈过最后一道坎,到达目标时,置放杂物的车厢发出巨大的响动,防水布被逐一揭开,原来,此处隐藏着一个日本秘密护送小分队。

目标,就在眼前。

牺牲,也在眉睫。

开枪了。机关枪、步枪,火舌凶猛,小分队的人员立即迎战。瞬间,血河飞溅,陈尸狼藉。

血染在车厢过道上。

阿诚拼死护着明镜冲到了目标口。

黎叔、锦云、明台在分割车厢处一边火力增援,一边准备等阿诚他们一过来,就分离挂钩。

明台看见了明镜,大声喊着:“大姐,过来,我掩护您。阿诚哥,小心。”他平枪而射,一梭子子弹打到阿诚背后的敌人脸上。

明镜向前腾了一下,突然,她腿上一热,她知道自己中弹了。

“大小姐。”阿诚惊叫了一声。

日本小分队成员集中火力,猛烈扑过来。

阿诚奋力反抗。他大声喊着:“大小姐,我掩护您,跳过去。”

明镜的腿传来撕裂般的剧痛,鲜血直喷,她知道,她伤到大动脉了,她根本无法移动。

明镜知道,自己走不了了。

她不能因自己一人之故,毁掉整个计划。

她大叫一声:“阿诚!”阿诚一回头,她奋力将阿诚推出车厢门,阿诚不提防她仓促一击,滑落在车厢分离的铁链上,被锦云和黎叔两个人接住。

明镜一下转过身去,她手中犹自抱着那个假的骨灰盒。她大叫了一声:“明台,分离挂钩。”

一梭子的子弹打在明镜的背后,打穿她的前身。

“大姐!”明台大叫。

“分离挂钩。”明镜面对明台微笑,拉响了手中的炸药。

几乎与此同时,明台惨叫了一声:“大姐!”他忍着心头剧痛,亲手把挂钩分离。

轰隆隆震天雷动,一片火焰硝烟。

两段车厢全速分离。

明台眼睁睁看着明镜消逝在一片火海之中。

“大姐!”明台在飞速倒退的车厢前厉声惨叫!

硝烟、大火弥漫。

缓缓地、缓缓地离开了明台的视线,明台昏厥在车厢门上,他仿佛听到黎叔、锦云在叫自己的名字。

但是,他满耳都是那一句话,四个字“分离挂钩”。

明镜去了,没有一句遗言,只有这四个字留给了明台。

满载着三十节车厢的生铁被顺利运往第三战区。《南京新报》上刊登了,共党袭击普通列车,导致平民伤亡的报道。报道中称,南京政府官员明楼的胞姐也在遇难旅客之列,明氏金融陷于瘫痪,明长官悲痛欲绝,誓与斗争到底,云云。

明公馆的小祠堂内。

清香袅袅,明镜的灵牌立在了供桌上。

明楼形容枯槁,在小方桌上摆弄着一架老式留声机。他从明镜匣子里取出一张存放的粤语唱片,小心翼翼地把唱片放进留声机里。

留声机开始转动,嘶嘶哑哑地唱起来,曲调无比凄惶、沧桑。

“烽烟何日靖,待把敌人尽扫清,卿你奋起请缨,粉骨亡身亦最应。他日沙场战死,自育无上光荣。娥眉且作英雄去,莫谓红颜责任轻,起救危亡,当令同胞钦敬。”

明楼肝肠寸断,痛不欲生。

明镜的音容,历历在目。

明楼脑海里浮现一组组数字,那是明台到延安后,第一次用密码跟他联系。

“任务完成。大姐牺牲。”

“临终遗言?”

“分离挂钩。”

“……做得好。”

“……何时相见?”

“等待命令。”明楼用密码发给明台的最后一句是,“她一生都怕失去我们,到头来,我们失去了她。”

他可以想象,明台在发报机前的痛哭失声。

“光荣何价卿知否,看来不止值连城,洒将热血亦要把国运重兴。娇听罢,色舞眉飞,愿改初衷,决把襟怀抱定。”

明楼忍痛在明镜灵前祭拜。

“佢临崖勒马,真不愧冰雪聪明。又遭以往痴迷今遽醒。昔年韵事己忘情。要为民族争光,要为国家复仇,愿你早把倭奴扫净。”

他缓缓推开了小祠堂的门。

家里空荡荡的,异常凄清。阿诚孤零零站在门廊下。明楼正面朝着大厅,眼光锐利,耳边粤曲犹在。

“……他日凯旋歌奏,显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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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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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通过平淡而真实文字,以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80后的情感波折与生活历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乔燃爱上了那个内向的方茴,方茴却爱上了那个年少轻狂的陈寻,陈寻后来辜负了方茴,“寻茴恋”并没有美满的结局,乔燃的结局呢,乔燃考上了一所伦敦建筑学院,跟方茴隔了距离,他对方茴的爱始终都是希望对方好,就算方茴和陈寻分手之后,他也没有趁虚而入,因为他知道方茴需要一个人慢慢疗伤,所以他不打扰,小说中乔燃的结局并不明显,当大家都有自己的归宿之后,他选择了单身,选择了顺其自然,可能他会跟方茴在一起,也可能会遇到更好的姑娘。

乔燃不辞而别去了英国,每个星期给方茴写一封电子邮件,偷偷去澳大利亚找过她,看了一眼又走了;陈寻给他写电子邮件时他只回了一句:你们混蛋;乔燃打过两次架,第一次为了赵烨,第二次是为了郑凯;哭过两次,第一次因为方茴,第二次是因为自己和方茴陈寻赵烨林嘉茉五个人;乔燃没有女朋友,只有女性朋友,赵烨结婚的时候给他做了伴郎;乔燃在英国读完本科又读了硕士,最后一个人开了事务所,北京伦敦两地跑;最后的最后 他还是想念她的丁香花 他想见她 即使时光老去 可唯一不变的是他爱她的那颗心。

《匆匆那年》乔燃语录

1、再见,其实不是告别,而是一句承诺。

2、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3、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4、成长的路上,总是点缀着各种各样的离别,当时我们坚信,离别是为了重逢,所以说了再见。其实世界太大。

5、我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

6、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7、那天我做了梦,梦见我们都还在上高中。大概是黄昏吧,天是暗黄色的,大家在操场上跑步,我当时好想就这么一直一直跑下去。

8、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9、你知道她最宝贵的是什么,你就是希望她幸福,哪怕她这个幸福里没有自己的位置。

10、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11、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地拼命成长,但是当真的长到足以告别青春时,才突然发现,原来长大只会让我们分离……

12、年轻时总是爱做互相伤害的事,最后我们都很绝望,因为我们知道,能拯救彼此的只剩下分开着一种选择。

13、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14、长大了之后总会学不一样的功课,走不一样的路,遇见不一样的人,我们根本避免不了分道而行的命运。

15、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16、不是不重视,只是太在乎。

17、那些当初说着永远不分离的人,一次分开,就可能后会无期,天涯两忘。

18、感情有很多种,对一个人好不一定要和这个人在一起。

19、我不喜欢比赛,我觉得有些东西不在乎输赢,当个爱好挺好。

20、不要道歉,因为一旦说了对不起,就代表一定有所亏欠。

21、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22、没有喜欢就不会有责任感,没有责任感喜欢也不能长久。

23、在永远的黑暗里,一直走,就是天荒地老。

24、喜欢就是让自己的心变成别人的,说不准是好还是不好的情感。

25、窗外的春光明媚刺眼,沉静的校园里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单纯的真心爱慕,只可惜他们不明白那时一切尚早,辗转岁月里再多细腻情思也会最终化灰流逝,暗恋可以支撑起少年时代的所有梦想,却不能抵挡成人以后的微薄现实。

26、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27、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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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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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

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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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夏至未至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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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结局

小四(作者)最终还是没有点出七七的作为,是她作了手脚,使得遇见不能实现梦想。

小司被光环包围着,可是失去了那些一直在他身边的亲人:之昂因为保护他而坐牢,无期徒刑。

七七成为了大红大紫的明星,她为了自己的歌唱地位不受影响,断送了遇见的歌唱梦!而且在立夏不再时,和小司酒后乱性,还怀了孩子,以此来叫立夏离开小司。

立夏决定让七七照顾小司,让她呆在他身边.自己则在上火车的一刹那丢掉了手机卡,没有人知道她离开,也没有人知道她会去哪里,其实后来她回到了浅川,过着平平淡淡的生活。只是生命中和小司的记忆,那是谁也取代不了的。

于此同时,在浅川的还是遇见和青田。段桥的死教会了遇见怎么样去爱一个人,所以她和青田厮守一生。

夏至未至人物介绍

傅小司——学习成绩优异,性格温和,为人低调,是一个绘画天才,毕业后成为知名画家,喜欢立夏。

立夏——故事叙述的视角人物,一个单纯善良干净的女孩子,因为成绩优异考入全国知名的高中,在校园认识了傅小司和陆之昂,以及遇见,喜欢傅小司,因为误会最终没有走到一起。

陆之昂——傅小司从小玩到大的好朋友,与傅小司的性格是个极大的反差,他性格外向,乐于交往,是一个温暖的阳光大男孩,但他的人生最后也产生了戏剧性变化,母亲去世后,他变得沉默寡言,后赴日本留学。

遇见——立夏的室友,敢作敢当,是个非常有主见的女孩,喜欢唱歌,敢于追逐梦想,因一直没有得到赏识,最后决定到北京去圆梦。

程七七——立夏的初中同学,家境优越,性格活泼可爱,人缘极好,各方面都非常优秀,而就是这样一个光芒万丈的女孩子最终背叛了所有人,是她的自私使傅小司和立夏最终没有在一起。

青田——遇见的初恋男友,性格温柔,遇见去北京时,两人提出分手,最后还是走在了一起。

段桥——建筑系优材生,与遇见两人一起打工,相恋,为遇见放弃了出国留学的机会,后在马路上追赶遇见时不幸出车祸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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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

全文共 10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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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陆犯焉识》是严歌苓创作的长篇小说,后由张艺谋导演改编成电影《归来》。在该书中,严歌苓将知识分子的命运置放在20世纪中国历史和政治变迁这个大背景上,写出了一曲政治与历史夹缝中的人生悲歌。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祖母去世后,我的小嬢孃丹珏跟我祖父说,不如把陆家三楼上那间屋跟她自己的小单元合并,换成一套大些的公寓,把父亲接到她自己身边,这样方便她照顾父亲,也方便父亲照顾她。她马上就调皮捣蛋地戳穿自己,一面乜斜着眼睛朝父亲笑。

丹珏只有在这样笑的时候,才给焉识看到少年丹珏的影子。他的心头肉的影子。丹珏不容易,独挡好几面,又是教书,又是领导,又要做科普杂志的作者和编委,还要研究高端科目。

这样调换房子总是以吃亏为先决条件的。拿两套房换到的一套房在淮海路上,二楼是一间大屋,有三十平米,隔成了两间不小的屋子,还有一间十平米的小屋,在一、二楼之间。这套房子的厨房比较宽敞,可以兼作餐厅。大屋对着三八妇女商店,从陽台上能看到人行道上的人流稠浊得流不动。

空间大了,丹珏才能把男友带到家里来。男友叫刘亮,比丹珏小五岁,是个漂亮男人。丹珏告诉父亲,这么多年来,无数人给她介绍老少光棍或老少鳏夫,而电工刘亮是她真心想嫁的男人。丹珏喜欢漂亮男人,这是跟婉喻一样的弱点。刘亮和他老婆孩子一直住在他的父母家,老婆三年前在一次跟婆婆打嘴仗之后,发了心脏病。因此应该说刘亮丧妻后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刘亮的三个孩子倒不让人操心,一个中学生两个小学生都是七十分的中流水平。上海男人都勤快能干,刘亮是上海男人里的上海男人。即便丹珏忙工作不回家,刘亮也会来替她照顾焉识。刘亮会自己做钥匙,所以做了一把钥匙给他自己用,每次不用打招呼,不用按门铃,直接用钥匙打开门,把预先做好的两饭盒菜一饭盒饭摆在未来的岳父面前。丹珏当着父亲的面就会摸摸刘亮的脸,或撸撸刘亮的头发,甜蜜蜜地说:“阿拉刘亮胸无大志。”刘亮也会甜蜜蜜地笑笑,那笑容的意思是:没错,我就是胸无大志。

胸无大志的人才会幸福,所以丹珏是想从刘亮那里沾点幸福的光。丹珏有时还要加一句:“一个家里都是胸有大志的人谁吃得消?”刘亮更加受到了夸奖,心满意足地看看未来的岳父,意思是:家里有丹珏这样一个胸有大志的人就够受了!

刘亮和丹珏在决定结婚之后,常常把三个孩子带来。每当孩子要来之前,丹珏就会通知父亲搞卫生。其实自从焉识搬过来和丹珏住,丹珏这里是非常卫生的,他拿出监狱里的大扫除精神,住到哪里把哪里扫除得如同外宾参观前的号子,有时他也会在马桶边挂一个装着樟脑丸的小布袋。刘亮的孩子造访之前,丹珏会到菜市场买一把鲜花,插在恩娘留下的一个水晶花瓶里,搁在红木高几上。丹珏在孩子们面前是温 柔慈爱的,烟也不大抽,仰天大笑也收起来了。她几乎是讨好这三个孩子的。她希望中外童话故事里所有的坏晚娘形象都能经过她的苦心和努力被纠正过来。三个孩子倒是规矩孩子,不问不答,有问必答,喜欢做大人的帮手,并且个个漂亮干净,有一种智力平平的人常有的随和与健康心态。

即便这样,在刘亮一家离开后,丹珏也会很知己地告诉父亲:“总算走了!吃力死了!”

在婉喻去世的一年里,焉识和丹珏之间变得非常默契和亲密。他们是通过婉喻亲密起来的。是通过回忆叙述婉喻,跟对方谈得无比投机的。也是通过爱婉喻,他们重新爱起对方来。父亲和女儿记忆里,都藏有婉喻的故事,而那些故事对于对方是全新的。就在刘亮离去后的那些深夜里,丹珏会突然说:“可惜爸爸你不能陪我到老。我老起来总得有人陪吧?”她这是要父亲原谅她跟刘亮的结合,以及刘亮一家对于陆家的殖民。随着刘亮三个孩子的常来常往,刘家的祖父祖母也出现了。那是一对走到哪里吵到哪里的老夫妻,随时吵随时好,好了之后就会就地摆开扑克牌相互赌烟卷或小馄饨。他们跟邻居们马上就熟,远比丹珏和焉识要熟。也是这老两口推广宣传了陆焉识:“我们亲家公会六国外国话哦!八国联军再来他一个人可以跟他们喊话!……人家二十几岁就当教授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未来的亲家公当了二十多年无期徒刑犯,在监狱的绰号叫老几。

弄堂里的阿婆阿太们由于刘亮姆妈的推广宣传而对焉识投来爱慕眼光,马屁哄哄地叫他“陆教授”。她们当然也不知道,陆教授在家是个洗衣匠,儿子媳妇一个礼拜送一大包皮衣服来让他洗和熨烫。她们也不会知道,陆教授也是儿子女儿家的邮差,帮他们寄邮件,取邮件,有时候还帮着誊抄文件。她们更不知道,陆教授是儿子女儿家的大力士,搬家具抬煤饼都是他的活儿。陆教授还会腌咸菜,腌火腿,做腐乳,从他回到上海,儿子和女儿家的此类食品都是由他包皮圆,对此阿婆阿太们就更加一无所知,她们眼里的陆教授“文雅来!洋派来!多少有派头!”

刘亮姆妈推广的成效越来越大。焉识在弄堂里过往,阿太阿婆们常常拎着孙子的耳朵到焉识面前:“跟陆教授学,人家十八岁就考上奖学金出国留学了!”

“十、十九岁。”焉识总是笑眯眯地纠正她们。

阿婆阿太们背地里说:“陆教授有点吊子轮子(上海话:结巴嘴)。”

但是肯定会有一位对焉识了解深一点的阿婆或阿太站出来,为焉识雪耻:“人家讲起英文、法文来一点也不吊子轮子!”

阿太阿婆们真的把自己的外孙和孙子交 给了焉识做学生,学英语、法语、德语。那些孩子们的父母们都是在学校里只教毛主席语录和诗词的时候上的学,后来在江 西、云南、淮北插队落户回来,连毛主席语录给他们打下的那点语文基础都丢了。他们在心里常对孩子们说:你什么人都可以做,就是别做你爹娘这样的人。于是他们拿出自己站柜台、做车工铆工焊工的工资,付给焉识,作为他们孩子学外语的学费。焉识的十平米小屋就此成了教室。

由于刘亮父母的热情,子烨和爱月反而经常来妹妹家做客。子烨加上爱月,凑起来打一桌牌或一桌麻将,其乐融融,输了牌的人就到楼下馄饨摊子上买小馄饨回来请客。在焉识的小屋听起来,楼上充满世俗的温 暖和欢乐。

这天一个学生对陆教授解释的一个英文词汇提出了疑问,说字典上不是那么解释的。那个词是“Laziness”,学生指着汉英字典上的解释:“不劳而获的人的特性。比如地主,资本家……”下面紧接着的一个词是“lazybones”,其中一条解释为:“比如,地主周扒皮污蔑长工为lazybones……”

焉识把那本崭新的字典“唰”的一下扔了出去。然后他指着砸在地板上的字典对那个学生说:“不准用它,它要误人子弟的。”

学生们说学校的英文老师都用这个字典。

焉识告诉他们:“那些老师就是被这种乱七八糟的概念误了的子弟!现在他们会什么?会的就是误人子弟!”

不久另一个学生碰到另一个词“Revolution”。焉识看到字典上拿毛主席语录来定义:“……是,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

“革命怎么就不能文质彬彬呢?绣花也可以革命啊!”焉识跟学生们吵架一样,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那本字典。这本字典跟上回那个学生的一模一样,也是一样地崭新。他想起来了,出版这本字典的出版社就是聘请他当主编的那家,并且让他编的就是这本字典。看来把这份荣誉谦让给他的美国老学弟够奸猾的,预见到在编此类字典时会碰上这样的定义争端。

他说:“革命就非要暴力?”

当时的三个学生都说,这是毛主席说的呀。

“毛主席又不是英文专家!”焉识说。

这个岁数的孩子对毛主席是隔代认识,隔代感情,所以陆教授这么吼叫他们也无所谓。但他儿子冯子烨吓坏了。子烨那天正好来做客,跟爱月拎着老大房的腐乳排骨准备参加刘亮父母举办的家宴。他们上楼到妹妹丹珏的房间必然要经过焉识的小屋,正好碰上焉识在跟小学生发大教授脾气,说毛主席不是专家。夫妻俩立刻对了个恐惧的眼神,都侧耳偏脸地站在那扇虚掩的门边 。两人越听越恐惧,这个前无期徒刑犯的父亲居然说:“要学英文,就按英国人美国人的学法来,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

那天的家宴子烨和爱月都没有吃好。等到刘亮和三个孩子以及刘家老两口告辞之后,子烨来到父亲的小屋,一进门就说:“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不明白儿子的“时候”指的是什么时候。

“把你捉去的时候又要到了。”儿子说。他并不恼怒,口气里有一种先哲的沉稳。“要我们陪你倒霉的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还是不明白儿子在指什么。儿子便告诉父亲,偷听 的幸亏是他,要是刘亮的父母,人家肯定不敢娶冯丹珏做儿媳,任凭冯丹珏是多了不起的冯教授、冯主任、冯编委。

父亲便问儿子究竟偷听 到什么了。

“你疯了?!怎么敢说那么反动的话?!毛主席是可以随便评头论足的吗?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什么意思?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所以发达,赚钞票容易,上海人现在都想去,人家听起来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焉识否认他那句话有那么深广的意义,不过是就事论事。

“中国就没有就事论事的事情!目不识丁的掏粪的人,都晓得一句话不在表面上说什么,要看字面之下说的是什么。连烟纸店营业员都晓得看报纸要看词下之意,弦外之音,看几行字就晓得中央又把谁弄下去了,又要把谁弄上来了。我以为你劳改几十年,起码长了这点学问,现在看看,你是白白劳改了!”

子烨这样大声地“子教三娘”,把丹珏和学锋惊动了,都从楼上跑下来。

“你疯了?!这样跟你爹说话,淮海路上的人都听见了!”丹珏说。

“他才是真的发疯了,跟小孩子胡说八道,说毛主席不是英文专家……”子烨说。

“本来毛主席就不是英文专家嘛。”学锋说。不过学锋只敢用英文说这句话。

学锋的父亲没有听懂这句英文,所以没有像惯常那样请她闭嘴。子烨跟丹珏重复焉识对孩子们说的话,并且加上自己对那些话的潜台词的注释。丹珏陰沉沉地听着,既不赞同哥哥,也不袒护父亲。

“你讲这种话的时候,最好结巴一点!一个句子结巴几次,看看苗头,该不该把这句话讲完,也好给你自己留点余地。”子烨接着对父亲说。“你呢?讲得流利得要命!想打断你都打断不了!平时你为什么常常口吃呢?搞不清你什么时候是真,什么时候是假!”

焉识看着儿子。他一点也不怪罪子烨。几十年前他陆焉识以流利的口舌为自己辩护,申斥政府随便给他加刑,并让政府的代表人在加刑后的宣判书上签名,确保以后不得再次加刑。就是这样逻辑而雄辩的口舌招致了他的死刑。死刑导致婉喻东典西当地为他求情,终于求到无期,而无期却招致了子烨的致命失恋――咪咪的离去在他心上留了个永远填不上的大洞。无期还招致了丹珏的女光棍命运,人到中年,还得沾刘亮胸无大志的光享点民间幸福。

焉识说子烨说的都是道理,他不过是一时光火,忘乎所以了。自此之后,一定会吃一堑长一智。

第二天是星期天,上午下午都有两批学生来上课。焉识打扫了房间,拖了地板,洗完浴缸里泡的衣服和床 单,在桌上放了一本旧货店买来的民国三十年商务印书馆出的英汉大字典,然后坐在窗子前面,等着学生们的到来。他虽然严厉,这些九岁十岁的学生们还是买他账的。这些孩子跟子烨那一辈人不一样,心目中的英雄偶像变换过了,像陆老教授这样二十岁考上博士奖学金出国留学、会四种外语的人比较接近他们的偶像标准。

焉识看看表,过了开课时间已经半小时。学生们全都逃课了。等到十一点钟,第二批学生也该来了,但也都没有来。此刻他听见二楼的房间里传来电视机声响:丹珏起来了。礼拜天上午冯丹珏是专门用来睡懒觉的,谁都不可以打搅她,连刘亮都不敢打搅。刘亮会在午饭前出现,总是非常周到地先来敲焉识的门,问未来的老泰山一声安好,扯两句闲篇,再上楼到丹珏房里去。因为刘亮的周到,焉识就要搜肠刮肚地跟他闲扯。“黄鱼又涨价了。”“真、真的呀?”“今天卖野味的那家商店来了胸肉!”“那、那倒是稀有的!”……

焉识决定避开今天的闲扯。这样的闲扯似乎使他结巴加重,有时候两个肩胛骨都会酸疼难耐。紧张是心理现象,但严重了就会转化为生理现象。现在焉识的紧张只剩下生理现象了,因为他心理没有觉得紧张,只是他的结巴舌头和肩胛骨告诉他,他在紧张。自从婉喻去世后,他的失眠越来越彻底,脱衣 上床 闭眼只是尊重人类这个习 性而已。也是为了对他自己有个交代:睡不睡是态度问题,能否睡得着是水平问题。

他走到弄堂里,一个阿婆问他:“陆教授好点了?”

他不明白她的意思。一般不明白的事情微微一笑总是没错的。

阿婆接着说:“你儿子昨晚上说你身体不好,以后外文课不能教了。”

焉识愣住了。但他不能当着外人戳穿自己儿子,不能让别家人看到自家人闹不和,就又来了个微微一笑。

紧接着他就想到了一个问题:每个孩子交 的五元钱学费,不就被他贪污了吗?他一生中污点是有的,但这种污点从不曾沾染。

“明、明后天,病、病好点就上课。”他说。那些五块钱学费让他的老脸没处搁。

“你儿子都替你把学费退给我们了呀!说你从此以后不会再教了呀!”

焉识想,子烨容易吗?为了父亲的政治安全,大大地破费了呢!真是一片苦心。他对阿婆又是微微一笑,表示遗憾或表示“以后再说”。反正碰到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都是“以后再说”。国家、社会、家庭,“以后再说”解决了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他陆焉识的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他听到的都是笑眯眯的“以后再说”。他做了二十多年的牢,究竟是谁的错,也是“以后再说”。丹珏跟刘亮要结婚,孩子们从郊区学校转市区学校的问题,也是“以后再说”。丹珏一共那么两间房,刘亮的大儿子已经十四岁,怎么个住法,只能过起日子“以后再说”。有天焉识问丹珏,什么时候把他做无期徒刑犯的事告诉刘亮,丹珏眉头一皱,说:“以后再说吧。”很可能这就是焉识见了刘亮紧张的原因。那段无期徒刑就像埋在这家里的地雷,总有一天会被踏响。

没有了学生,焉识干家务之外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誊写他用记忆带出大荒草漠的书稿。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的视力退化了。诊断似是而非:神经性失明。好在这种失明是慢性的,他将一点点地从光明走入黑暗。进入彻底的黑暗也许需要两年,但如果他能很俭省地用眼的话,也许他还有五六年的视力。

焉识对医生笑笑说:“没关系,看起来是我先死,然后再失明。”

是学锋陪他去看眼科医生的。大学毕业后学锋被分配到一家文学杂志社当编辑,不用按时上下班,笼络好几个作者就行。并且,读那些知名作者的作品大长了她的志气,大增了她自己当作者的信心。她把这个抱负憋在心里,根本不跟父母说。父母催她以哥哥为榜样,出国读硕士、博士,她就用“以后再说”打发他们。

看了眼科医生出来,学锋很久不说话。她为祖父操心他的书稿。

“怎么不响呢?”祖父注意到了沉默许久的孙女。

“我来帮你抄稿子吧。”学锋说。

她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来这么一句。

祖父也没有想到孙女对他怀有这么多同情,对他的书稿如此心重。

“这些稿子肯定不会在你们的杂志上发表的。”祖父说。

“我晓得。”孙女说。

“那你说,我写它们做什么?”

“写给我的呀。”

“还有呢?”

祖父和孙女的年龄差距很大,导致他拿那种跟幼儿园小朋友的方式跟她讲话。

“是写给恩奶的。”

焉识笑了。小朋友真是善解人意啊。

从这天起,学锋每天都来帮祖父抄写书稿。祖父背诵他储存在记忆中的文字,学锋把它们如实写到纸上,标点都不改动。“感叹号。……等一下,还是句号吧,句号更好。”祖父会这样说。

时不时地,学锋会为祖父的叙述流下眼泪。也有一些时候,学锋被故事逗得咯咯直乐。

就在祖孙俩忙着誊写稿子的同时,二楼的大房里日新月异,搬进了新买的双人床 ,又搬进一套刘亮自制的“罗马尼亚式”家具。丹珏已经开始稀疏的卷发被染得乌黑,牙齿却被洗得煞白。冯主任也好,冯教授也好,最终还是做了刘太太。三个孩子中两个小的已经住过来了,暂时跟刘亮挤在丹珏隔壁的十五平方里。这天刘亮在晚饭前问丹珏说:“子烨不是说过,还是请爹爹跟他们去住吗?”他停止称呼焉识为“伯父”,改口为“爹爹”了。

丹珏眉头皱起说:“以后再说吧。”

刘亮还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丹珏用眼光制止他了:当着老头的面,就谈重新安置他的问题,太穷凶极恶了吧?

这是丹珏和刘亮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的头天晚上。领了结婚证,他们要去到桂林度蜜月,这样可以躲过请客送礼闹洞房那一关。丹珏虽然分享了一些刘亮一家的通俗幸福,但闹洞房她还是玩命抵制。刘亮的父母当晚来了,带了几饭盒菜和两位表亲。焉识照本宣科地做了一个佛跳墙,子烨买了两个菜一瓶酒,这样就凑成了一个盛大家宴。学锋是最后一个赴宴者,看看八仙桌接纳不了她,便和刘家的三个孩子以及祖父一起到厨房另开一桌。丹珏问了子烨几次,钱爱月怎么还不来,子烨回答得含含糊糊。

“到底出了什么事?”丹珏把哥哥拉到厨房门口小声问道。

“没啥事。”

“要离婚啊?”丹珏笑嘻嘻的。她知道只要这样一激,哥哥的实话就会脱口而出。

“瞎讲!今天我不想带她来!”

“为什么?”

“我就是……我碰到咪咪了。”

丹珏不说话了。这个哥哥浑身老茧就是心上那一小块地方没长茧,为咪咪保持着鲜嫩滴血。丹珏很了解哥哥。她哥哥太爱咪咪了,那样多的爱就是给一百个女人也受用不完。跟咪咪的偶遇,往他心里的创面上撒了一大把咸盐加辣椒。咪咪的不变样不走形让他自惭形秽。咪咪迎面走来,旁边一个年轻姑娘一定是她的女儿。但咪咪更加漂亮动人。见了咪咪之后,他无法马上跟爱月相处,所以今天他要做一晚上独身者。子烨悲哀地跟丹珏感叹,自己走样走到什么程度了?连咪咪都认不得他了。而他愿意这样变吗?他变成这样不能怪他。要怪就怪他们这位父亲。

丹珏对他使眼色,叫他捏着点喉咙,父亲和刘亮的孩子都在厨房里吃饭。

“这有什么?我又不是背着他讲这样的话!我当面不知道讲了多少次!”子烨说。

丹珏不再理他,回到客厅招呼刘亮家的长辈去了。子烨稍微等了一下,想等情绪好转再进去,但他马上发现一个人站在两个门之间情绪越来越坏,也就跟着丹珏走进去。刘亮见子烨进来,一杯白酒“砰”地顿在他面前的桌面上。刘亮一喝起白酒就喝出工人阶级的本色来了,喝得豪放挥洒,吵吵闹闹,每喝一杯酒都跟对手斤斤计较:“你的不满!不算!……我干了,你没干!……你赖皮!喝半杯漏半杯!”

喝到大家都大度,都自顾自敞开来喝了,刘亮突然说:“子烨,你上次说要把我老泰山接过去住的,是吧?”

这时候丹珏恰好离席,到厨房去看看父亲和孩子们吃得如何。

刘家姆妈和阿爸都停下筷子,一声不吱,满嘴的菜原地搁置。

“怎么了?”子烨说。

“没怎么。就是丹珏不相信你答应过要请老太爷到你们家住。我跟她说,是你主动说的。”

“我是主动说的。”

“所以你跟你妹妹讲讲清楚。我没有赶老太爷的意思哦。”

刘家二老嘴里的菜还是原封不动地搁置在牙齿和牙齿或者上膛和舌头之间。

子烨的脸由红而紫,而黑。假如此刻是学锋兄妹在场,看见黑了脸的父亲一定撒腿就跑。这是父亲在打哑雷,紧接着拳头或斥骂就会如暴雨一样下来。子烨碍着两个七十岁的老人在场,也顾及到明天是妹妹的喜日――她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嫁人,第一次摘掉老小姐的帽子,所以他忍了。又喝了两口闷酒,子烨还是子烨,还击开始了,只不过变个方式。

“我妹妹跟老太爷的感情好得很,我带老太爷走她是舍不得的。”他一张脸笑得稀里糊涂。

“你们家比我们家大呀!我们这么多孩子,老大都十四了,不能总跟两个妹妹住一间房间!”刘亮说。

丹珏刚刚从厨房进来。她是听到了他们刚才的话才赶过来的。她早就知道在刘亮眼里她的住房条件给她的脸减去了几根皱纹,但她没有料到,在刘亮看来房子比自己漂亮那么多。她喜欢刘亮,但憎恶刘亮的市侩内心。她但愿在以后的日子里,那份喜欢能战胜憎恶。

“小囡囡,你是不舍得老太爷住到我家去的。”子烨说。

子烨这种替人说话的腔调让刘亮火了。

刘亮说:“住到你们家,也省得你们把脏床 单脏衣服拎来拎去,不嫌重吗?”

“刘亮!”丹珏小声但厉声地呵斥。

子烨到底是陆家骨血,在这种场合还是要体面的。他对妹妹笑笑,表示刘亮不会得罪他,他和她几十年的患难兄妹,什么都有数,什么也离间不了。

子烨说:“我倒是想请老太爷帮忙照管一下家务。但是我们那个居委会不喜欢我们家老太爷。”

刘亮姆妈问:“为什么?”

子烨说:“整天盯着老太爷,连小孩子都汇报他。”

刘亮阿爸问:“为什么呢?”

子烨说:“有一次老太爷跟几个学生说,光学雷锋是学不到真学问的。居委会就到处调查老太爷的背景。你们都知道那些居委会神通有多广大。”

刘亮母亲说:“对呀,居委会是一级组织嘛,就像当年妇救会!”她自己就是这个组织的成员。

刘亮问:“居委会调查出什么来了?”

子烨说:“那你们最好去问她们。反正她们调查过后就不喜欢我们老太爷了。”

刘家的几个人一声不吭。

子烨说:“我们陆家原来是有房产的。我们老爷子为了我母亲把那套房产要回来一部分,调换到这里。所以千万不要搞错,冯丹珏这套房里有一部分是老爷子自己带来的陆家祖产。”

这句话说完,子烨就跟上完一节大课似的,大而化之地跟屋里所有人挥挥手,走了。楼梯上马上就是一串醉酒的脚步,轻轻重重地远去。

等到刘亮和丹珏结束了五天的蜜月,从桂林回到上海,刘亮的三个孩子也就成了丹珏的三个孩子,所以乘着一辆三轮货车搬着所有衣服被褥到了丹珏家。

这期间焉识和学锋关在小屋里,誊写回忆录和书信集。

焉识在大荒草漠上盲写那些稿子时,润色已经基本完成,所以他口述起来特别酣畅淋漓,就像话剧演员朗诵背得滚瓜烂熟的台词。三部书稿的整个誊写工作进行到1986年的7月中旬圆满收尾,一共才用了七个月时间。学锋从杂志社偷运回来十几本稿纸,现在那些细小的空格里填满了字迹,摞在桌上有两尺多高。当天晚上学锋给阿爷和自己来了个庆功会,买了一袋进口巧克力和人头马威士忌。学锋举杯时说:“阿爷,祝这两本书早日出版。”

阿爷问她有这可能没有。

“当然可能!”学锋说。“迟早。这个世纪不行,下个世纪一定能出版。”

阿爷那双视力正在减弱的眼睛转向一大摞稿纸。他不属于下个世纪。

“阿爷侬不相信?”

“我相信。就是等起来很讨厌,对吧?”

学锋想,阿爷等够了。等待某件事发生是难熬的,耗人的,等待把祖母婉喻也关在一个牢里。对于好事坏事的等待都是牢,都会剥夺你的自由 。

这时楼梯上传来三个孩子的脚步声。他们到外面乘凉回来了。刚来时三个孩子跟父亲亲密抱团 ,后来就只是他们三人亲密抱团 了。焉识心情好,打开门对孩子们说:“来,给你们好东西吃!”

三个孩子却不进来,一声不响地站在楼梯上。焉识便以他的大手抓了一大把巧克力,走出门,把巧克力放到男孩的两只手上,要他给两个妹妹公平分配去。

学锋告辞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她走到弄堂里,见刘亮的三个孩子在紧张地交 谈。

“你们没看见他的手?看上去老龌龊!”大妹妹说。

学锋想,老阿爷的手因为高原日晒和几十年生冻疮确实很脏相的。这点不怪孩子们。

“你们知道吗?就是因为他是老罪犯!老罪犯都有一双大脏手!”哥哥说。

“我们不要吃他的糖!”小妹妹口不由心地说。

显然刘亮的父母已经去了子烨家邻里的居委会,搞清了他们亲家公的底细,并跟三个孩子交 了底。孩子们认为不管囚犯老爷爷是什么囚犯,让他们联想到的总是鬼魅陰暗,从这样一只鬼魅陰暗的手上接过的巧克力难免鬼魅。

学锋走过去,一脸的质问:“你们在瞎讲什么?”

三个孩子都看着她,脸上没有表情。背着他们的长辈,他们跟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姐”就做起完全的陌生人来了。两个妹妹都去看哥哥,让哥哥为她们当家。哥哥到底圆滑一些,过了一会儿便腼腆地笑了,话题马上切换。他跟学锋说了一声:“阿姐走啦?”两个妹妹跟着说了声“阿姐再会!”他们知道学锋是老阿爷的人,正如他们的继母丹珏也是老阿爷的人,说老阿爷坏话被学锋听到等于被丹珏听到。哥哥知道他们兄妹是父亲拖来的三个拖油瓶,在继母的领地切不可真实地做孩子,要做父亲的耳目爪牙,处处察言观色,见风使舵,使冯家天下顺利转换为刘家天下。他们甚至已经看出,尽管他们的继母顶戴这头衔那荣誉,人情处世上是个“没用场的人”。

我想这就是我太祖母冯仪芳说的“没用场”。一般此类“没用场的人”都有一身本事,误以为本事可以让他们凌驾于人,让人们有求于他们的本事,在榨取他们本事的同时,至少可以容他们清高,容他们独立自由 地过完一生。但是他们从来不懂,他们的本事孤立起来很少派得上用场,本事被榨干也没人会饶过他们,不知如何自身已陷入一堆卑琐,已经参与了勾结和纷争,失去了他们最看重的独立自由 。

我的太祖母冯仪芳说陆焉识“没用场”,正因为此。

学锋看见三个孩子回到楼里去了。她远没有想到刘亮的大儿子比她想的要圆滑得多。不止是圆滑,他已经看懂了他们这个新家庭的政治:架空冯丹珏是完成刘家当家的一个重要步骤。也许他不是有心看到这种政治的;家庭矛盾中幸存的孩子都非常早熟,养出一种畸形直觉,他那样做是直觉使然。

他领着两个妹妹上楼之后,把那些巧克力放在继外公陆焉识的门口。

让我来想象一下我祖父看到这些被退还回来的巧克力的感觉。他不相信世界上有不喜欢巧克力的孩子。孩子对他的嫌弃使他在打开的门口站了很久。楼梯上的灯泡本来瓦数就低,又蒙上了厚厚的尘垢,照在七八块包皮着锡箔纸的半圆形巧克力上,在他视力衰退的视野中晦暗地闪光。假如它们没有那一点光泽的话,他就一脚踏上去了。踏上去可能会摔倒。孩子们并没有把这种危险考虑到,他这样猜想着。他弯下腰,脊椎骨和膝盖又噼里啪啦地炸着小鞭炮,替刘亮搬运家具都没有这样响。他把捡起的巧克力放在桌上,发现它们还是软的,带着潮湿的温 暖,形状也变了,孩子们手心上的不舍都留在上面。

这个时候我父母和刘家老少成了死敌,我祖父在两条阵线之间。两条阵线不是争夺他而是推脱他。倒不完全为了房子居住,双方都怕老阿爷那不太漂亮的政治面貌经不住邻居的横看斜瞅。

1990年初春,一个年轻汉子找到我家来,说是要找陆焉识老师。年轻汉子有两个紫红的颧骨,跟老阿爷刚回到上海时的一样。我母亲打电话过去,告诉老阿爷有个姓邓 的人找过他,留了一个在上海的地址。老阿爷按照那个招待所的地址找到了姓邓 的汉子,两人在外面吃了饭。晚上阿爷来到我家,跟父母谈了一会,主要是让他们想开些,别为了陆家房产跟刘家老少计较。我父亲马上说:“我才不会跟你一样没用场!我一定要跟他们搞搞清楚的!”

陆焉识站起身,不再跟儿子理论。陆家到了子烨,总算出了个有用场的人。陆焉识在她孙女我的陪同下下了楼,走到弄堂里他说:“今天来的那个人是邓 指的小儿子,叫邓 三钢。我教他学英文,后来他考上了西北大学。这次他来上海出差。”

我说我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阿爷说:“小三子现在又调回劳改农场里去了。做宣传科长呢。他爸爸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让这个小儿子离开那里,离开得越远越好。他上大学的时候,找的爱人还是农场出去的。最近两人都调回农场了。小三子告诉我,他不会跟城里机关的人打交 道。他只能像他爸爸那样生活才舒服。”

那个大草漠上来的邓 三钢离开上海一个礼拜之后,我祖父陆焉识失踪了。

头天晚上,他的小女儿丹珏和丈夫刘亮吵了一架。为什么吵,谁也不清楚。一般来说,丹珏在做出一步退让时总会抗争一下,吵两句,但刘亮明白她最终自会听话。也许陆焉识是听见了这段争吵走开的,也许他早就蓄谋走开。清晨丹珏从房里出来上马桶间,发现父亲的房门开着,就走进去。一封信留在桌上,是给我的。信非常简单,告诉我他走了,要我转告我父母和丹珏嬢孃,他怕告辞太麻烦,所以没有告辞。以后万一在美国的丹琼嬢孃问到他,替他解释一句。随便怎样解释都行。我猜想是邓 指的小儿子给了他启发,让他意识到,草地大得随处都是自由 。

他把他的衣服带走了,还带走了我祖母冯婉喻的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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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欢乐颂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2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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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性格决定命运”, 下面为大家整理的是欢乐小说人物结局,欢迎阅读~

先说说欢乐颂五美中的1号美人安迪。人设是海归精英,金融圈响当当的人物,但由于小时候的经历,对他人存在一定的生理排斥,给人以高冷之美。但是目前来看,根据36集当中安迪的表现,进展不错,至少能主动拥抱樊盛美,但跟她现任男友魏渭的进展一直比较缓慢,还停留在很礼节的轻吻阶段,就像曲筱潇在35集巫婆式分析预言的一样,安迪跟魏兄不来电。估计安迪能接受魏兄纯粹是因为两人之前在科幻论坛有过接触,安迪对他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但是错把这种感觉当成是爱情,虽然两人在交往过程中确实安迪也感触良多,觉得那是爱情的甜蜜,但是安迪一直都保持着一份理智在。魏兄本人也并不单纯,由于自己白手起家的辛苦,也经历过人生的大起大落,对待刚刚接触到的人都会下意识的去研究,识人的本领之强,判断之准,真让人喜欢不起来。也是由于算是经历丰富的人物,他当然知道安迪是一个不屑于分他财产的人,又是一高智商美女,单纯有趣,这些小小的因素组合影响,最终决定了他会继续跟安迪接触并发展成为男女朋友。但是在感觉到安迪不太对劲的时候,暗中调查安迪的身份,然后在不知具体情况的时候自以为是的带出安迪的爸爸,打着为安迪考虑的亲情幌子,来试探安迪。

行为最终换来谭总的一顿毒打。虽然电视剧中有美化魏兄之嫌,因为小说中的魏兄更可恶,如果真的决定要跟安迪在一起,为什么都不带安迪大美女回老家见公婆,这点在小说中有提及但是目前为止还没有在电视剧中体现,可能被改编掉了。看了下集预告,貌似魏兄拿着一大堆的房产证和公司股权等一系列资产证明放在安迪面前,然后还说会一直等安迪的答复。表面上看好像是很有诚意,实际上却是真正的伪君子一枚,也许在魏兄自己看来,他还算是有点资产的,所以就拿着这些东西去跟安迪坦白,用这些钱财之类的来保证自己与安迪步入婚姻的期待,因为按照中国传统观念认为,一旦一个男人跟你交了家底,就说明他对你是认真的。但实际上,安迪并不缺这些,也并不在意这些。安迪的所思所虑,根本不是这些。

说到这里,不得不提及另外一位一直倾慕安迪的为大家所非常喜欢的谭总,恩,我也非常非常喜欢东哥版的谭宗明。电视剧中目前为止,没有说明谭总为什么会放任安迪大美女跟魏兄交往,其实他自己也是非常喜欢甚至爱安迪的,从他那么一直保护安迪就可窥一二。但没有跟安迪走到一起,一方面是安迪对他没有想法,另外一方面,也是因为他了解到安迪的病症会遗传到后代,安迪的外婆,妈妈都有这种病症,他有所顾忌,所以不得不忍痛割爱。小说中魏兄也是因为安迪自己的坦白,从而了解到安迪有潜在的发病可能性,以及会遗传给后代的几率,所以不敢跟安迪在一起的。直到后来被不知不管不顾直接扑到安迪的小包总收了,安迪才真正找到自己所爱。当然,过程免不了也要纠结一番。

有些男人或许是真爱,但是到了实际的、会威胁或者说会对他产生不良后果,而这个后果是他觉得不能承受,或者不愿意跟你一起承受,的时候,他的爱,可以撤退。谭宗明和魏渭如此,王柏川也一样。

欢乐颂的2号美人樊盛美。樊盛美的各种经历现在电视剧放的也差不多,当放下她那死要面子活受罪的身段之后,相信小美美眉会越来越好,也会更加的爱自己,但估计是作者觉得她成长的不够,需要重新认识一下自己,然后让小美美眉真正绽放属于她胡同“公主”的美。为什么要重点强调公主二字?之前一直都说樊盛美是“胡同公主”, 虽然漂亮,但是被家里拖累的不行。而经过了王柏川的买房事件之后,樊盛美才真正的当了自己的“公主”。王柏川很喜欢很喜欢樊盛美,一直把小美美眉当女神供着,有机会可以走近樊盛美也是尽心尽力的做着一个中国好男友应该做的一应事物,帮樊盛美是义不容辞。但真正到了要买房,樊盛美想要把自己的名字写到购房合同上时,王柏川还是耍了心目中的女神一把。也许在陪同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的家庭风波之后,王柏川一想到以后樊家一大家子的麻烦需要他跟樊盛美一起承担时,他犹豫了。

有人说,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事。所以,当他考虑到以后要承受樊盛美一家的无底洞时,他没有想着要跟女神一起承担。他觉得他自己承受不起,虽然这个时候樊盛美已经开始慢慢掌握樊家命运的主动权。当然,人为自己多多考虑也没有错,而且买房的时候小王和小樊还没有领证。但如果爱情当中真的要计较那么多,这种爱情能继续吗?或者说如果他没有考虑跟樊盛美结婚,还追求个什么劲。虽然后期想要诸多弥补,可以加上樊盛美的名字,但经历了这件事的樊盛美已经意识到自己就像一根莬丝草,对他人的依赖性很强而失去自我。直到这个时候,樊盛美才是自己的“公主”,开始活的漂亮,并在最后收获一份很美好的爱情,一个或许可以跟小包总和安迪媲美的精英男。有句话说的好,爱情就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遇上对的人。王柏川特意搬到上海来发展,制造跟樊盛美相处的各种机会,但是时间不对,他陪着樊盛美经历了那么多风波,然后失去了继续陪下去的勇气;没有蜕变之前的樊盛美,一门心思想要一个有房有车的人可以安稳地在上海生活,但她发现,即使不结婚,没有自己的房,也可以让自己活得漂亮。而当她改变想法之后,她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也改变了,或许这个时候的她是最美的,所以才会吸引精英男士的自然关注。

欢乐颂3号美人曲筱潇。曲筱潇人不坏,本质是好的,或许是家庭环境的影响,让她有一种天生的对他人的窥察,这种窥察不像魏渭那么没品的,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或许有人会说,怎么两套标准判断人。没错,曲筱潇的窥察是基于生意的习惯,对所有人都窥察,但魏渭的窥探,是针对安迪,恩,其他人根本不需要他的可以窥探就被看清本质了。两个人的目的不同,判断的标准也就不同了。虽然曲筱潇目前为止被人骂的狗血喷头,连喜欢小猫都被说成是洗白之类的,但电视剧播放到现在,大家对曲筱潇也是又爱又恨的吧,毕竟她还是帮了樊盛美很多,虽然嘴硬也厉害,但是人家确实有一对火眼金睛又敢爱敢恨的。或许是作者的角度问题,总觉得作者本人就是一个上海女子,价值观什么的基本跟曲筱潇一致。所以给了曲筱潇爱情的完美大结局,虽然有父母的离婚痛点在,但应该能被赵医生的爱情抚平吧。虽然欢乐颂剧中的赵医生实在是作的不行,包括演员本人王凯,很多人不太喜欢,这个很多人也包括我自己。

欢乐颂4号美人关雎尔。这个女孩循规蹈矩,出生于中产之家,就像樊盛美说的,这种家庭出生的孩子,做人做事有一套自己的规则。但就是因为这种中规中矩的行为指导原则,导致了关关在遇到心爱的赵医生之后只能默默关注,看着主动进攻的曲筱潇抱得美男归。当然,除了赵医生这段美好的暗恋,作者还是安排给了关关一个虽然没有赵医生帅,但是也不错的男生,只是因为两人的各种误会以及男孩本身的问题,导致最后只能分道扬镳,男孩远走他乡。

欢乐颂5号美人邱莹莹。有一句话说,傻人有傻福。邱莹莹在咖啡店里也开始碰到另外一个男孩并开始另外一段感情,但是传统的IT男友也并没有那么给力,在经历了一系列事件之后,勉勉强强的跟邱莹莹结婚,至于婚后的邱莹莹是否能够得到她想要的幸福,那估计是另外一篇小说和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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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夏至未至小说结局各人物命运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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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是立夏和傅小司没有在一起。

七七的确在小司醉酒后与她发生关系,也确实怀孕了。但是小司一直爱的是立夏,出于嫉妒,七七才告诉了立夏。而立夏太善良,她问小司时小司又迷迷糊糊地的那样回答,所以她决定离开。

立夏又遇到了另一个爱她的人,尽管她不再会像爱小司一样的爱他了,但是还是决定嫁给他,毕竟,她和小司再无可能。

至于七七,她会一直缠着小司吧,每一次的热情却换来小司每一次的淡漠。就像立夏永远不会忘记小司及高中时的美好回忆一样,小司也永远不会忘记立夏。他们两人说到底还是有缘无分吧。

小司和立夏,也只有在香樟树下遥遥思念了吧。

除了傅小司和立夏之外的人呢?

傅小司被人说成抄袭,在一次画展中,那个说他抄袭的女画家找人来闹,陆之昂看不过去,拿瓶子砸了那个女人的头,傅小司让陆之昂快跑,遇见顶住了大门。

陆之昂成了通缉犯,有一次在便利店看见了傅小司的画就哭了,被便利店的人当成了疯子,再后来警察来了,陆之昂就被抓走了。

段桥要去英国剑桥留学,想要跟遇见结婚,而遇见跑出去,站在马路中央,刚好有一辆货车开过来,段桥救了遇见,自己却死了,遇见回到了浅川,和青田结了婚。

立夏在那次画展事件过后接到了程七七的电话,去和程七七见面,结果程七七告诉她,自己怀了傅小司的孩子,立夏一开始还不相信,回去后傅小司很不耐烦,立夏问他的时候,他还用那种厌恶的眼神,居然说“不要再来烦我了”,立夏把这句话当了真,在心里想“我不会,再来烦你了”。

她在房间里面收拾好东西,最后看了一眼在沙发上睡熟的傅小司,然后就乘上火车,发了一条短信给程七七,让她照顾好傅小司,接着便把卡给丢了。

她回到浅川,看见了已经结婚的遇见,不过她并没有向她打招呼,很安静地看着她。然后她回到室县,和那里的一个男人结婚了。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 夏至未至小说结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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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31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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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小哥出门遇到女老板,从此走上人生巅峰。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快递员猎艳记小说结局,希望能帮到大家!

这一路比去西藏,也就只好了那么一点点,一幵始上高速还好,等到了四川以后,下来高速去往他们县城就只有国道,而且是山区,路况并不好,方志强只能慢慢地开着,好在是西藏他都来回两趟了,什么样的路况他也不怕了。但是很无语的是,开了那么久到四川也只相当于走了一半,因为剩下的路全在山里,很多地方连个像样的路都没有,导航也都是找不到地方,方志强自己也从来没有来过,甚至于很多地方,想要找个人问路都难,方志强几次开错地方,半天的功夫才又找到路。

要不是为了李潇潇,他简直不能想象自己能吃这么多的苦。

就这样花了三天多的时间,终于到了堂姐家的小村子。方志强眼看着远处的村落,简直想哭。他实在是太累了一颗心跳不止,除了是累,还有就是仿佛有了感应:李潇潇一定是在这里。

往村里去没有大路,车子开不进去,父亲给的地址也只是写明到了这个村子,剩下的就不知道了,方志强只能把车子停在村外,准备靠着一张嘴和两条腿走到表姐家里。

然后他慢慢地走着,打量着这里的环境,的确是非常贫穷,到现在都还是非常原始的模样。只有村头几间水泥砖瓦房,大概是新砌起来的,还算比较气派。上面挂着“唐家村中心小学”的白色牌子,看起来还有点像那么回事。

这时候按理说是寒假,不应该有学生上课,但是方志强却看到陆陆续续好几个小孩都端着碗或者是提着袋子,往小学校里去。正好他也要问路,就拦下来一个小孩:“你好,问一下,方小萍的家在哪里?"

那几个小孩嘻嘻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哈哈用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指给了他,方志强抬起脚步想起来又问道:"你们这时候去学校干什么啊?”而且还都提着东西,方志强看到都是煮鸡蛋、糖糕还有一些家里过节才有的好吃的。

几个小孩子抢着告诉他:“给李老师送去。李老师不愿意去我们家里过年,所以爸妈让我们给她送吃的过来。”

李老师,方志强的呼吸都停顿了,缓缓站起身来,准备进去小学校。随即听到几个小孩欢呼着喊道:“李老师,我们给你送吃的来了!”然后丢下方志强就跑来过去。

方志强转过身,看到站在他后面的,被一群小孩子簇拥着的女孩,虽然衣衫朴素到完全认不出来,可是那纯净美好的笑容,却一如初见时候。

李潇潇。

方志强张张嘴,却发不出任何的声音,然后忽然就发现自己控制不住,已经泪流满面了。

“我找了你那么久……”方志强呜咽着,上前一把抱住了李潇潇。

而李潇潇也完全惊呆了,任由方志强抱住她,好一会才敢小心翼翼地伸出手,同样地抱住了方志强,眼泪也无声无息地落下:“强子……”

那一晚上,李潇潇在中央广场目睹过方志强和黄婉婷卖唱,决裂之后,第二天,她就安排好所有的事情,然后踏上了四川之路。微信:jxxs9966这也是她一直以来的想法,想去为贫困山区的小孩子做一些事情,而且最主要的是,她现在非常的伤心,只想转移自己的痛苦,只能寄望于去支教这种有意义的事情。

她捐款兴建了这所学校,又帮助其他地方的村镇建立了学校,然后留下来当一名普通的老师。户斤以人都非常喜欢这个漂亮而又热情的女老师,何况她给孩子们带来那么好的学习机会。在这里李潇潇感觉到,自己真的是终于平静了下来。

只是有时候,深夜里头,听着外面的风声,还是会回想到上海的最后一夜,那样的风声,不停地刮着,像是从来没有停止过。眼泪还是会蔓延。她也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明明不合适,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地爱着。受过伤也不肯悔改。

新年了她也不想回去,怕回去上海再重新相遇,她还是没有办法好好面对。但是毕竟是除夕,这样重要的日子,所以她就给方志强的父亲打了个电话,谁知道确实方志强接的,听到那熟悉的声音,眼泪再度不能自已,她赶紧匆忙地挂上了电话。谁知道,方志强就这么找来了。

“我为了找你,把西藏都踏遍了……”方志强说着,把之前找李潇潇的过程讲给她听。李潇潇的眼泪都落了下来,凝视着他乌黑消瘦的脸庞:“强子,对不起……”

那导致他们分离的误会,方志强也解释清楚了:“我真的只是去苏北筹备新店的开业,这一点聂倩和老陈都可以作证,你可以去问他们。我不知道亚欣回来的事情,但是我想,大家都不应该再去打扰彼此的生活。我现在千辛万苦找到你,只想余生都和你一起度过,潇潇,我们不要再分开了好吗?"

他说着,缓缓地单膝下跪:“我这次来的匆忙,没有来得及买戒指,只能回去补上。但是我的承诺,我带来了,和我一起:潇潇,我会永远爱你,守护你一生一世。答应我,嫁给我好吗?"

李潇潇哭着拉起他,扑到他的怀里,哭了个痛快。

方志强给小萍姐留下一笔钱,也带到了父亲的问候,他这一次来的匆忙,所以没有时间去安排小萍姐以后的生活,只能等跟李潇潇的婚礼结束以后,再回来认真地帮他们想办法,把他们带出去,或者是找一些其他可以摆脱贫困的路子。

然后,方志强开着车,重新踏上了归途,只不过这一次他终于不是一个人,而是带着自己最爱的人、未来的妻子。

回到上海以后,方志强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跟李潇潇举行婚礼。他一刻都不能等了,太过曲折的过程,如今终于好不容易走到结局,他怎么还能等下去?

所有人的观点都非常一致:“你俩,早就该结了,要不然也没有这么多的事情。”本来李潇潇母亲还有点赌着气,可是李潇潇态度坚决,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辛辛苦苦千万里追到西藏又追到四川去找自己的,方志强对她的爱,也远远不止这些,所以她认定了是一定要嫁给方志强的,母亲也反对不了什么,最终只能不太痛快地答应了。

所以,在王霞的婚礼之后,紧跟着李潇潇和方志强就举行了婚礼。婚礼当然也是由方志强亲自策划的,他很早就在脑海中有这一场婚礼的构想了,只是到了此刻,才终于把它付诸实现。

那一天真的是盛况空前,佳家和商业资讯公司,还有工作室,很多人都去帮忙,包括像王霞、刘艳聂倩这些朋友也都去了。而且因为李潇潇毕竟还是亚美的名义董事长,所以在媒体上也被轰轰烈烈地公布开。整个婚礼十分的盛大。

婚礼的一幕是在黄浦江边,李潇潇小心翼翼地在江水中放下一只漂流瓶,最初和最后,都是这一幕。拍摄的时候,直接把这一带都清场了,旁边的情人墙上挂着大幅的他们的照片,然后摄影机对准他们,拍下这一幕。

王亚欣带着小宇,漫无目的地在江边闲逛着。她特地带着小宇去探了监,去看薛凯,小宇的病情,让她只能寄望于这个男人了。可是让她失望的是,见到薛凯以后,小宇还是没有任何的好转,甚至于非常的抗拒,哭闹不休叫着爸爸,在王亚欣的怀里挣扎着。

王亚欣只能安慰着他:“现在不是见到爸爸了吗?等爸爸以后不那么忙了,就可以天天见到爸爸了。”

可是小宇回复她的,是更激烈的哭闹。

这个办法根本就没有用。亚欣每天都是愁肠百结,想带小宇回澳洲,可是小宇也根本不同意。她只能在一家又一家医院辗转着。

亚欣牵着小宇,呆呆地往前走着,想着小宇的表情,完全没有发现周围是怎样的环境。而小宇的眼神却忽然定住了,他看到了旁边的大幅照片,那上面有着他非常熟悉的笑容。

“爸爸!”小宇指着那照片,大声地叫了起来。亚欣一个激灵,顺着小宇的视线看过去,然后完全地呆立当场,几乎是不能动弹。小宇口中叫着的爸爸,是强子?

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宇已经不顾一切地往旁边的人群里面冲,一边不停地叫着“爸爸爸爸”。亚欣急坏了,连忙一边叫着小宇一边紧跟着。而这时候正好拍完,李潇潇刚刚放下漂流瓶,站起身来,对着镜头外的方志强一笑,方志强就没把持住,大庭广众地耍起了流氓,直接拉过李潇潇,忘情地吻了起来,然后旁边大肚子的刘艳带头发出一阵嘘声。“别闹了,他们都看着呢。”李潇潇脸都红透了。“就是要让他们都看着我们的幸福。”方志强霸气回应着,笑着看着李潇潇,然后紧跟着,他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叫着“爸爸爸爸”,而另一个曾经刻骨铭心的声音叫着小宇,随即就是完全碎不及防的,两个人跌跌撞撞地跑到了他的面前。而那个小不点直接冲到了他的怀里叫着爸爸,被后面的女人一把拉住。

“亚欣……”方志强完全的愣住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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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愉此一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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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周耀华和柳愉生也是甜到令人掉牙,但两人也是相当的虐,从曝光的预告片中可以看到两人被抓到狱中,但是怎么回事呢?周耀华说过,无论如何都会保护柳愉生不让别人伤害他,剧中很多场面都是高能预警。

据悉,原著小说里面《愉此一生》的结局是好的。周耀华最后带着柳愉生出了国,甚至带着他见了家长,只不过是以朋友的身份。后来两人关系曝光,周耀华被逼离开柳愉生,但是最后他还是选择了柳愉生。最终柳愉生和周耀华一起到了七十多岁,踏上了故土,两人真正的实现了白头偕老之约。

《愉此一生》小说故事结局选段

坐车离开成都的时候,柳愉生的目光一直在车窗外,想到要离开这里去到遥远的地球的另一端,不免心中不舍越重。

因为战争关系走走停停,加上周耀华一路上又去拜访了一些诸如世交诸如父亲旧友之类的人,到上海的时候已经是仲夏了,美利坚在日本投下的原子弹轰动世界,日本军已经因《波茨坦公告》必须撤军,□和国民的党已经在筹划重庆谈判,但是“李闻血案”以及国民的党特务对□的暗杀,让有政治敏感度的人都知道两党在暗地里的波涛汹涌,即使谈判最后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周耀华说“内战不可避免”。

柳愉生看着报纸一直唉声叹气。

虽然看着自己的祖国战乱不断让人心情憋闷,郁郁难平,但是坐着豪华客轮里的头等舱去美利坚的行程却是非常美好的。

周耀华每日都教他说些最常用的英语,柳愉生体力不行,但脑子在学习方面却很有天赋,学起语言来最开始有难度,但过了一个坎,有了语感,就觉得非常容易了。

周耀华还夸他说他天生就是学语言的料,因为他的这一句话,柳愉生在心里暗自高兴了很久。

周耀华自然也对这一路行程分外满意,一路和柳愉生恩爱不断,身心舒爽。

到达美国后,周耀华先带着柳愉生一起去了洛杉矶的周家大本营,拜见了一众长辈,介绍柳愉生是他的大学同学,是来美利坚留学的,周家人不知道柳愉生和周耀华的关系,自然待他非常热情。

在洛杉矶没有呆多久,周耀华便带着柳愉生回了新奥尔良的家。

柳愉生因为要去伯克莱加州大学读书,周耀华便跟着过去做生意。

柳愉生因为周耀华夸他在语言学上有天分,便选择了英语语言学的学习,但因为怀念故土,想将博大精深的汉语传播向世界,之后成了一位著名的汉语言学教授。

他相信周耀华对他的爱情,但是,他从不认为爱情是持久的事情,爱情在他心里只是璀璨的但是瞬间明灭的烟花。

作为一个男人和周耀华在一起,他以为他们两人的关系能够持续几年便已经很不错了,于是从没有想过要依赖周耀华过一辈子,他努力学习,从大学助教开始,先教了一段时间的英语,然后又转教汉语,在报纸杂志上发表了不少文章,出过自己的散文诗集小说,六年之后,周家人才发现他和周耀华之间的关系,自然勒令周耀华和柳愉生断绝关系,柳愉生以为这就是他和周耀华的结局,到这时候,他已经在美国站稳了根,并不会有初到陌生地方的惶恐,虽然难过,但他觉得将关系结束在最美好的时候也是不错的。

周耀华并没有如他所想的按照家里的要求和他断绝关系回家结婚生子,而是拒绝了家里的要求,选择了和柳愉生在一起。

因为柳愉生实在太思念故土,但是却无法回国,周耀华为他建了一座愉生园,里面按照柳愉生当年在成都时的柳家公馆的样子修建,然后增加了一个小湖泊,湖边建成“临湖望月”“烟柳长堤”等七景。

两人互相扶持生活,在二十年后,周家老爷子去世,周耀华的母亲病重,柳愉生作为周耀华的伴侣的身份才得到周家的认同。

周耀华也从周家过继了一个十岁的养子周淙文,成为他的继承人,在他七十岁,便将所有的事务与权力都交了出去,从此和柳愉生过起了自在的生活。

到世纪之交,柳愉生才和周耀华重新踏上故土,这里的巨大变化让两人都欣慰不已。

当柳愉生再回来成都,记忆里的府南河再不是原来的模样,以前在这里的那些痕迹再也无法寻觅。不过,只要身边的人还在,或者,即使他和身边的人都不在了,那些美好的记忆,和一辈子在一起相互扶助而过的生活,都将不会因他们的消失而消失,那些记忆都被印在了他们的灵魂里,若是还有下辈子,那么,他们还会因为这些记忆而相逢,无论性别,无论年龄而在一起。

他的一生被他写进了书里,只要有人会去看,就能够体会到他和他在一起的美好,会理解他们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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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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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收集了作者安东尼在《最小说》上刊登过的部分散文,以及50%以上的最新作品。安东尼以一个普通男生的口吻,讲述了从20到23、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真诚记载。其中既有生活的零散片段、自言自语,也有对生活的感悟。

该书以时间为载体,散文为格式,将日记、随笔,甚至是墙上的便条联系到一起。带领每位读者陪安东尼度过遥远的旅行、孤独的时刻,以及漫长的岁月。并有著名插画家ECHO配以温馨童话般的绘图,充满童幻色彩。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

如此失落的 我也长大了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电影简介

电影《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主要讲述一个普通男生安东尼从20岁到23岁,从大连到澳大利亚留学的遥远旅行,孤独时刻和漫长岁月,原作对成长的真挚描写也“治愈”了不少经历过青春岁月的人,以每本高达百万册销量创造国内继几米之后最新一轮“治愈系”潮流,在年轻读者心中特别火爆。而在电影中,不仅有淡淡的爱情气息,对梦想的追逐,也有对于美好食物的崇拜和向往。本片由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蓝莓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山南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共同出品,原定于于8月20日七夕时节上映,后改档10月16日上映。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于2015年2月在北京举办电影发布会,该作品由郭敬明旗下一线作家安东尼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作为首次电影发布会,首次担任电影监制的周迅,原著作者安东尼,以及刘畅亮相发布会现场,并揭幕首款电影海报,《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对月》,主要讲述了一个男生从20岁到23岁、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生活片段和真诚感悟,对成长的真挚描写也“治愈”了不少经历过青春岁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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