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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小说内容简介(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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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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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 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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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内容简介

全文共 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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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坏是个孤儿,他脸上的微笑仿佛永远不会消失。从来没有人知道,他来自世代簪缨的家族!他的爷爷更是 近百年来江湖中独一无二的名侠“小李飞刀”。

漂泊多年,李坏凭借亡母的锦囊里藏着的一张宝图,独处七年,练成了天下无双的飞刀,找到了富可敌国的宝藏。

为了心中不灭的理想和爱情,李坏回到少年时的山城寻找心上人方可可。可惜一切带给李坏的只有无边噩梦。李坏被怀疑与皇宫大内的失窃黄金有关,一时成了江湖人人必诛之而后快的大盗。

然而世事难料,奉皇命捕杀李坏的“月神”薛采月竟然爱上了李坏。他们排除万难,有了一个温暖的家。直到有一天醒来发觉已怀了他骨肉的月神不告而别,只留下一张字条,说和李坏情缘已尽。原来月神要向李坏之父李曼青挑战,她要摧毁“小李飞刀”这个江湖神话,替亡父报仇。但是李坏血脉里流着属于“小李飞刀”的血,他绝不可以令家族荣誉受污!

李坏和月神终于站到了彼此的对面,月光如雪,刀光如血,在生与死的边缘,在婴儿的啼哭声中,李坏和月神不约而同想起了在那个遥远而美丽的地方,曾经有过一个属于他俩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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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内容简介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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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业(上)

她出身门阀世家,金枝玉叶不输须眉。他起自寒微行伍,戎马铁血壮志踌躇。

一场权力的交易,斩断她与昔日竹马的青梅之缘。一场迟来的邂逅,起笔他与她并肩天下的生死相约。

权位之争,宫廷之变,他马踏天阙,欲成就帝王霸业。

夙怨纠葛,家族存亡,她重入宫闱,令天下风云变色。 再相逢已是陌路,桃花落尽,执手生死,不过一场盛世寂寞……

出身望族、拥有皇家血脉的上阳郡主王儇,原本拥有世上最令人艳羡的一切--美貌、尊贵、才情与青梅竹马的恋人;然而生逢乱世,难以回避的宿命将她推上风口浪尖。萧綦,出身寒微,从行伍而起,一步步凭军功踏上高位,成为权倾天下的豫章王。迎娶王儇本是一场权力的交易,却不料,一场迟来的邂逅,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从此萧綦的生涯里,有了生死契阔的相约,有了并肩同行的坚定。

外戚与皇族之争引发兵变,南方皇族起兵反叛。返京途中身陷晖州的王儇智计夺城,赢得了政治生涯的第一场胜利,从此和萧綦并肩踏上帝王霸业的漫长征途,旌麾南指,马踏天阙。然而夫族与家族、爱情与亲情、昔日与今朝,逼迫王儇做出一次次残酷的抉择。

帝王业(下)

她与他并肩伫立于权力之巅,进则风刀霜剑,退则万丈深渊。

曾经青梅竹马,被逼手足相残;曾经主仆情深,如今生死相搏; 族人侵,亲人弃;风波历尽,待终了,是谁不离不弃,又是谁错身而去?

铁血男儿志在天下,刀锋所向,光寒铁甲,绝地凛凛; 红颜女子不逊须眉,披荆斩棘,染尽猩红,凤仪天下。 旧欢如梦终有别离;狼烟尽,江山固,大业将成,万骨当枯。 是非千古事,得失两心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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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8岁未成年》小说简介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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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岁未成年》由Black.F同名小说改编,讲述的是一个的28岁都市女青年凉夏,面临着爱情、友谊、事业多重困扰,行至崩溃边缘。在机缘巧合下重返17岁的校园生日,从而开启自我救赎之路的故事。

从17岁到28岁的成长路上,人们总是淡忘了最初的梦想,不得不向生活与现实妥协,并渐渐成为了当初自己最讨厌的人。但时光能偷走最初的眼泪,偷不走最后的温暖,重返17岁的凉夏如何一步步重拾自己的本心

书评:

这本书真的是这么长时间里最好看的书了,不像那些言情小说,中间一直在言情,他只在书的最后出现一点言情的影子。

这本书语言很幽默有趣,引人注意,会想花时间去看,可见作者本人也是个很诙谐幽默的人,并深谙此道,写起来驾轻就熟,让人忍不住想笑。本书的女主角在告白遭拒绝后,赌气过上与自己性格相反的人生,10年,放弃自己喜爱的漫画,经营老爸的公司,成为一个不苟言笑的严肃的人——她自己本身是个很幽默,很有趣,让人觉得开朗活泼,很快就会喜欢上的人。与不喜欢的人结婚,当然后来知道了是为了帮助他,收购他家公司,但是人家男主不知道,一直讨厌她,恨着她。后来女主爱上男主,被告白的又爱上了女主,女主想要改变这种讨厌的人生,精心策划了一场失忆,偷走了这十年的时光,为了忘记男主,成为10年前的自己——毕竟10年前的自己还是很喜欢那个被告白的人。于是有了这场车祸。但是可悲的是,女主变成10年前的自己了,那个被告白的那个人却不喜欢他了。阴差阳错,男主在这次车祸后,发现了女主的可爱之处。毕竟不是谁家女主都这么能够说话梗死人的,说话干脆利落,可爱风趣,你不喜欢就怪了。结局当然是男女主幸福的在一起了。

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是,语言幽默风趣,故事架构教现在的小说来说有稍许复杂——不能一眼看出故事的人物的情节走向图。可是当你看完后你就会明白里面的故事内容到底是怎样的了。其实书想传递的可能是,请一直爱着一个人,不要变。这也应该是女主最大的感触了。

真的好有新意的一本书,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花了一个半小时,这是这么久以来唯一一本我可以用这么快的速度看完的,因为太好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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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内容简介

全文共 2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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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蘑菇圈》的故事也发生在那个被叫做机村的只有二十多户人家的藏地小山村。虽然只是一部中篇小说,但阿来的叙事时间却相当漫长,从共和国成立不久的1955年起始,一直写到了被称之为市场经济的当下时代,故事前后的时间跨度超过了半个世纪。或许与阿来藏族作家这样一种特定的文化身份有关,他几乎所有的文学作品实际上都在或隐或显地关注思考着藏地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命运遭际问题。单就时间层面来看,藏地与现代化的相遇,与共和国的成立,差不多处于同步的状态。而这,事实上也就意味着,只有在共和国成立之后,来自内地的汉人方才携带着现代化的各种知识文化进入到藏地,藏地的现代化进程也因此而被开启。在这一明显带有滞后意味的现代化进程中,既发生了藏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之间的碰撞,也含蕴着藏与汉两个不同民族之间的冲突。归根结底,藏地如何被迫融入到现代化的进程之中,乃是阿来一系列文学作品所集中思考表现的思想主题。这一点,在这部《蘑菇圈》中同样有着非常突出的表现。尽管小说的叙事时间超过了半个世纪,但深谙小说之道的阿来却并没有在各个时段平均使用力量,他的书写重心实际上落脚在了两个时代。一个是上世纪的五六十年代也即那个“革命”的时代,另一个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这个“经济”时代。无论是面对当年的“革命”,还是面对当下时代的“经济”,阿来都立足于人性的立场上,进行着堪称真切深刻的批判与反思。

小说之所以被命名为“蘑菇圈”,乃因为蘑菇是贯穿于文本始终的一个核心物事,在其中承担着极其重要的结构性功能。“那时,机村山上所有的蘑菇都叫蘑菇。最多分为没有毒的蘑菇和有毒的蘑菇。而到了故事开始的1955年或是1956年,人们开始把有毒的蘑菇分门别类了。”由笼统的“蘑菇”称谓,到对于“蘑菇”开始分门别类,显然意味着机村一段新的历史的开端。也因此,方才生成了叙述者别具深意的一种叙述:“尽管那时工作组已经进村了。”“尽管那时工作组开始宣传一种新的对待事物的观念。”“这种观念叫做物尽其用,这种观念叫做不能浪费资源。”“这种观念背后还藏着一种更厉害的观念,新,就是先进;旧,就是落后。”请注意,不管是对于“蘑菇”称谓的进一步分门别类,抑或还是诸如“新”与“旧”、“先进”与“落后”这样一些充满进化论色彩的观念的进入与普及,很显然都意味着现代性对于机村、对于藏地的强势介入。小说所讲述的围绕着主人公斯烱发生的那些故事,究其根本,皆属现代性所赐的结果。

某种意义上,当年的斯烱姑娘应该被看作是机村最早参加“革命”的人:“小街一衰败,斯烱就回了家。因为认得些字,还会说汉话,就被招进了工作组,那时叫做参加了工作。”斯烱的哥哥法海是宝胜寺的和尚:“政府决定把一座八百人的寺院精简为五十个住寺僧人,其他僧人都动员还俗回乡,从事生产。斯烱的哥哥也在被动员回乡之列。但斯烱哥哥不从,逃到山里藏了起来。”后来才搞清楚,斯烱哥哥其实并没有跑到山上去藏起来,而是被公安局莫名其妙地拘押了起来。但不管怎么说,这一事件却连累了斯烱姑娘,从根本上影响了她的一生。因为和尚哥哥莫名其妙失踪,已经就读于民族干部学校的斯烱被责成一定要找到自己的哥哥。到最后,因为斯烱未能完成这个任务,居然被逐出了民族干部学校,她极其短暂的一段“革命”生涯就此彻底告终。受哥哥连累被逐出民族干部学校倒也还罢了,关键的问题是,“斯烱上了一年民族干部学校的意义似乎就在于,她有机会重复她阿妈的命运,离开机村走了一遭,两手空空地回来,就用自己的肚子揣回来一个孩子。一个野种。”后来,到了“革命”势头更为激烈的“四清”时期,工作组那位新来的女组长,曾经反复追问斯烱孩子的父亲是谁,但倔强固执的斯烱却始终都不肯吐露实情:“斯烱却不明白,身为工作组组长,那么多事情不管,却拼命打问一个孩子的父亲是谁。这个世界连一个孩子没有父亲这样的不幸事情都不能容许了吗?”这里,很显然存在着一种“革命”逻辑与人性逻辑相互冲突的问题。无论是斯烱哥哥法海的被逐出寺院,抑或还是斯烱的受连累被逐出民族干部学校,乃至于新组长对于斯烱孩子父亲的追问,都可以被理解为是对于畸形政治时代“革命”逻辑的一种依循。而斯烱的坚持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则应该被视为是对于人性逻辑的一种本能维护。

事实上,斯烱对于人性逻辑的本能维护,更突出地体现在她冒着政治风险毅然出手救助落难的吴掌柜的行为之中。斯烱在进入工作组之前,曾经在一家旅店帮佣。那时候她只有十二三岁,那家旅店的老板就是吴掌柜。到了1961、1962年那个空前饥饿时期,早已回到老家的吴掌柜,在全家人都饿死之后,为了活命,一个人努力挣扎着返回了机村:“我想我只有走到这里才有活路。山上有东西呀!山上有肉呀!飞禽走兽都是啊!还有那么多野菜蘑菇,都是叫人活命的东西呀!”问题在于,返回机村被迫隐藏行迹的吴掌柜,却只能够依靠煮野菜和蘑菇维持生命,既缺盐,也少油。在这个时候,从一种本能的人道情怀出发,偷偷地给吴掌柜送去盐与油的,正是年轻的斯烱。虽然说斯烱的救助行为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吴掌柜最终的悲剧命运,但困境中一种心灵慰藉作用的存在却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实际上,在那个物质异常贫瘠的“革命”岁月里,斯烱一家人在很大程度上也是凭借着独属于她的那个蘑菇圈的滋养方才得以度过困厄的。

小说的另一个书写重心,是当下的“经济”时代。这个时候,斯烱的儿子胆巴也已经长大成人,成为了一名政府官员。就如同变魔术一般,到了这个“经济”时代,阿妈斯烱的蘑菇圈突然就变得值大钱了:“不是所有蘑菇都值钱了。而是阿妈斯烱蘑菇圈里长出的那种蘑菇。它们有了一个新名字,松茸。当其他不值钱的蘑菇都还笼统地叫做蘑菇的时候,叫做松茸的这种蘑菇一下子就值了大钱。”正如你已经预料到的,蘑菇或者说松茸的升值,极大地刺激了包括机村人在内的所有人群的贪欲。当人们都在为松茸而疯狂的时候,难能可贵地保持了冷静心态的,唯有阿妈斯烱。在丹雅不无炫耀地告诉阿妈斯烱“时代不同了”的时候,遭到了阿妈斯烱强有力的反驳:“阿妈斯烱说,时代不同了,时代不同了,从你那个死鬼父亲带着工作组进村算起,没有一个新来的人不说这句话。可我没觉得到底有什么不同了。”“我只想问你,变魔法一样变出这么多新东西,谁能把人变好了?阿妈说,谁能把人变好,那才是时代真的变了。”究其根本,阿妈斯烱所一力强调的“谁能把人变好,那才是时代真的变了”,正是对于人性逻辑的一种本能维护。而这,显然也就意味着,到了“经济”时代,当所有的人们都在为金钱而疯狂迷失的时候,能够坚守人性逻辑并以此对抗金钱逻辑的,却依然还是阿妈斯烱,还是这位“革命”时代曾经的人性守护者。当然,人性逻辑之外,无论是当年的“革命”时代,还是当下的“经济”时代,斯烱的那个蘑菇圈中,显然也还包含有藏族人本于虔诚的宗教信仰而对于大自然的一种敬畏心理。只不过,到了当下的“经济”时代,这种敬畏心理已经可以被阐释为现代性意义上的生态保护思想。但不管怎么说,小说结尾处阿妈斯烱的由衷感慨还是格外令人神伤的:“阿妈斯烱说,儿子啊,我老了我不心伤,只是我的蘑菇圈没有了。”在一种象征的意义上说,“蘑菇圈”既可以被看作是正常人性的隐喻,也可以被看作是自然生态的隐喻。唯其如此,阿来才会以此来为他这部意深旨远的中篇小说作结。由此可见,这种感慨,固然属于阿妈斯烱,但却无疑更属于作家阿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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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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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来临。

——《活着

算起来我和错过《活着》这本书,少说也有三次。

早在住宿时代,7床的舍友推荐给我的,我瞟了一眼那充满乡土气息的文字,不屑只持续了一小会儿。后来几乎成了全宿舍共读的读本,我还是没有看。

历史老师紧缩课时,抽出时间给我们放了两次姜文的禁片《活着》,每次半节课。我一向讨厌人民公社、大跃进这些“社会主义特色产物”,于是两次放电影我都趴在桌上梦会周公。

后来在书店又看见这本装帧普通的书,蓝色的封皮,定价15元。摸摸身上皱巴巴的二十几块钱,叹口气,最后买回的是北岛的诗集。

最终把这蓝色的小薄本捧在怀里时,已经太多波折。用一个晚上一口气读完,故事不很长,也并不沉重,却是字字深入人心。

我后悔看完整个故事以后又不过瘾地读完了后面的评论,那些溢美之词似乎是为了增加这本小书的价值而存在,并且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我的判断。事实上,伟大的故事在收笔的刹那就已经成就,它的价值就在于它本身。

如果仅用“家庭悲剧”来形容《活着》所讲述的故事的话,那么太过浅显。穿越时空的是福贵和年轻时自己的对话,也是和我们的对话。妻子、儿女和孙子相继离开自己,有的是一步步走向衰亡,有的是意外去世,还有的以荒谬离奇的方式死去。他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这样的一场灾难中,只有他一个人得以幸存。

引发我思考的是,为什么福贵没有哭天抢地怨恨命运夺去亲人的生命,也没有感天谢地庆幸自己能够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他好像很清醒,在年轻了一场之后,也很淡然,甚至从来没有想过死。被抓去充壮丁的时候没有,亲人相继去世的时候也没有。我想象着所有的一切,那样的颠沛流离,没有任何指盼的生活,路只剩下一条,就是活下去。的确,在那样一个荒谬的时代,所发生的一切便也不再荒谬了。

余华的文字对于我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不带任何的装点和修饰,就是简单而直接,扑面而来的质朴和清新。很久以来,我一直追求着文字的本真魅力,只用恰到好处的词藻装点,不必过分铺垫,也不必过分华丽。比“不着一字而尽显风流”更加高妙,它可以并不风流,只是看着舒服,让人明白。这样极简的处理一下子凸显出时间轴的巧妙之处——用有限的文字量描述了宽广的时间跨度。这就是时间的神奇,在这样平实普通的讲述之中。看完最后的一个段落,脑海中浮现出同样的画面,刹那间的感动,恍若隔世。

余华说,“我相信,《活着》还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们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活着是出于本能的,生命本体的延续。书中最感动我的情节是家珍和福贵对春生说“你欠我们一条命,用你自己的来还”那个地方。他让春生好好地活下去,不让他死。这样的活着,没有社会主流思想价值观所渲染的那般高尚,你活着,就是为了活着。想到死很容易,去死也很容易,在生与死的临界点上,向往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本能和意识。即使这个人已经在文学创作的过程中被一再地边缘化,即使他的人生如同一场戏剧般跌宕,不变的依旧是生命的热度和力量。

当一切过去后,你要活着,不是为了金钱,不是为了地位、身份或是其他的什么,就是为了你自己。为了活着,为了见证,为了自己还能拥有一切的权利。

这种活着也许艰难而高傲,不断地和苦难斗争;也许简单而卑微,像我们的主人公福贵,他并不为了活着而和苦难斗争,而是在苦难里活着。

他感觉不到痛,并不是因为麻木,而是痛苦对于活着来说全然没有意义。

他一时兴起,从集市上买回待宰的老牛养起来,他编着其他家族成员的故事来哄骗它,责备它不好好耕田,然后又是一笑置之。

他在悠扬的农田里孤独地行走,走过广阔的空间,走过无限的时间,嘴里哼唱着最朴实的民谣,让蹩脚的旋律穿破天边最后一缕光亮。

我们看见他,他也许悲伤,也许不。

他也许累了,也许不。

重要的是,他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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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内容简介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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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身望族、拥有皇家血脉的上阳郡主王儇(阿妩),原本拥有世上最令人艳羡的一切——美貌、尊贵、才情与青梅竹马的恋人;然而生逢乱世,不可回避的宿命将她推上风口浪尖。萧綦,出身寒微,从行伍而起,一步步凭军功踏上高位,成为权倾天下的豫章王。迎娶王儇本是一场权力的交易。却不料,一场迟来的邂逅,改变了两个人的命运。从此铁血生涯里,有了生死契阔的相约,有了并肩同行的坚定。

外戚与皇族之争引发宫变,南方皇族起兵反叛。返京途中身陷晖州的王儇智计夺城,赢得了政治生涯的第一场胜利,从此和萧綦并肩踏上帝王霸业的漫长征途,旌麾南指,马踏天阙。

然而以王儇家族为首的士族外戚,与寒族武人势力注定了你死我活的对立。夫族与家族、爱情与亲情、昔日与今朝,逼迫王儇做出一次次残酷的抉择。

昔日皇家女儿,以征服者的身份重返宫廷,真正站在了权力的颠峰。等待她的是繁华落尽、满目凄凉;是风云诡谲、危机四伏;是已经铺展在脚下的开国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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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内容简介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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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豹悲歌》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我”和藏族向导强巴去野化一只名叫“雪妖”的雪豹。雪妖是从小被人养大的,所以失去了雪豹本来应该拥有的生存本领。在野化的过程中,雪豹因自己不会主动捕食而天天去抢豺群的食物来生活。就在大家都彻底失望的时候,雪妖的母亲出现了。母亲天天教雪妖生存本领,但母雪豹现在又有了自己新的孩子,不能总是在雪妖身边陪伴她。出于一种嫉妒,雪妖把母亲的孩子全部杀害,导致了母雪豹离它而去。雪妖因为贪婪、自私和懒惰被豺群给杀死了。

好词:事与愿违、鸡犬不宁、珍禽异兽、万事大吉、天壤之别、生死祸福、听天由命、忐忑不安、可心伴侣、自由自在、微乎其微、一鳞半爪、斑驳杂乱、淡雅清丽、赏心悦目、白雪皑皑、广褒无边、闪闪发亮、圆耳短脸、无边无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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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高粱》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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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莫言的作品。

《红高粱》主要通过"我的奶奶"戴凤莲以及"我的爷爷"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讲述发生在山东的生命赞歌。在充满野性的红高粱地里,我的爷爷和我的奶奶在红高粱地里进行了野合。《红高粱》主线是"爷爷"余占敖率领的武装压击日军,辅线是"爷爷"余占鳌和"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的是自发的造反势力,有的是混乱和无纪律的地方首领。他们没有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主动意识。他们反抗的原因来源于为自身的生存而抗争。整部小说中没有着墨太多的正面形象,"我爷爷"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既是"土匪"又是"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土匪的野性和英雄的血气使人物更加丰满和真实,还原了真实的历史一幕。

在小说中,莫言竭尽全力的对几乎所有的战争场面都进行了精心的雕刻,无论战争场面的大小,甚至人与野狗在吞噬尸体时的较量也用了极多的笔触,展现了一幅幅尸横遍野、血肉横飞的血淋淋的画面。在这些血肉交汇之中,莫言描绘了一片红如鲜血的红高粱,整个世界都是血红的。莫言正是以这种狂欢式的语言、天马行空式的笔触,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又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

《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内容介绍:

《红高粱》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故事的主线是"我"的爷爷和奶奶,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

"我"的爷爷叫余占鳌,奶奶叫戴凤莲,至于高密东北乡这个地方作者对其做过如下的描述:"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我"奶奶戴凤莲,做大姑娘时因为有一双难得的小脚和姣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曾外祖父为了钱财小利不惜将刚满十六岁的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单扁郎。奶奶曾盼着嫁给一个识文解字、眉清目秀、知冷知热的好丈夫......当奶奶恐怖地看到单扁郎那张开花绽彩的麻风病人的面容,她感红高粱到恐怖,生不如死。奶奶在出嫁前就准备了一把锋利的剪刀,无论是为单扁郎准备的,还是为她自己准备的,都充分地表现了奶奶捍卫自己的婚姻、追求爱情自由的精神。"我奶奶"是抗日英雄,她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中弹身亡,完成了人格的升华。

我爷爷余占鳌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当卑鄙狡猾的国民党冷队长来 收拢他时,他断然拒绝;打过伏击战后,共产党胶高大队长想要与之联合,他也坚决地拒绝了。他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人,这不是敌对,而是他独立人格的体现。在迎亲的路上,面对突然跳出的"吃拤饼"的劫匪,同行的轿夫们停住了,呆呆地看着劈腿横在路当中的劫路人,都把身上的铜钱掏出来仍到劫匪脚边。当劫匪催逼戴凤莲向高粱深处走时,余占鳌被"我奶奶"盯着的眼神所触动。他冒着生命危险与劫匪展开了搏斗,最终打死了劫匪,保障了戴凤莲的人身安全。余占鳌的亲叔余大牙,当时任军需股长,他嗜酒如命,贪财好色。一日醉酒后,余大牙糟蹋了村里的第一号美女--曹玲子。

余占鳌没有念及余大牙是其亲叔,依军纪处决了他。在大义灭亲后,余占鳌为叔叔披麻戴孝,以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寇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织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带来他们去胶平公路伏击日寇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寇的汽车队。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

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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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内容简介

全文共 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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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描写了穷苦人家出生、漂亮、倔强、自强的外语学员学生乔菲,和外交部长的儿子程家阳间的爱情纠葛。文章涉及了翻译官的职业描写,会让你在看后爱上这个貌似遥不可及的职业,也爱上浪漫的法语营造的氛围。

据悉,电视剧《翻译官》中黄轩饰演的是外交部长儿子程家阳,他是一位翻译天才,性格傲娇,老是自我为中心,很喜欢乔菲。目前,男主角程家阳与女主角乔菲的爱恋历程正在一步步上演,《亲爱的翻译官》程家阳乔菲的结局是什么引发网友猜想。

不少网友称已看完全集,并在网上剧透了翻译官的结局,称最后乔菲得绝症死了,程家阳也出车祸死了,是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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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骆驼祥子主要内容简介

全文共 21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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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1]是老舍的代表作之一,主要是以北平(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祥子的行踪为线索,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以人力车夫祥子的坎坷、悲惨的生活遭遇为主要情节,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控诉了统治阶级对劳动者的剥削、压迫,表达了作者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向人们展示军阀混战、黑暗统治下的北京底层贫苦市民生活于痛苦深渊中的图景。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骆驼祥子主要内容简介,欢迎阅读。

祥子是北平的一位较自由的洋车夫,他属于年轻力壮,而且自己有车的那一类高等车夫。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一滴汗,两滴汗,不知道多少万滴汗风里雨里的咬牙,饭里茶里的自苦;经过一切挣扎与困苦的结果才挣出这辆车。

祥子,生长在乡间,由于失去了父母及几亩薄田,十八岁便跑到城里来,带着乡间小伙子的健壮与诚实,凡是以卖力气就能吃饭的事,他几乎全作过了。但唯有拉车是件容易挣钱的事。祥子个头不很大,圆眼、肉鼻子、两条眉很短很粗,头上永远剃得发亮,腮上没有多余的肉,脖子可是几乎与头一样粗,脸上永远红朴朴的,特别亮的是颧骨与右耳之间一块不小的疤——小时候在树下睡觉被驴啃了一口。他似乎有点像一棵树,坚强、沉默而又有生气。他的事他知道,不喜欢和别人讨论。他决定去拉车就拉车去了。凭了辆破车先练腿,咬着牙过了拉车必须经过的一天:脚脖子肿疼。两三个星期的功夫把腿练出来了。脚好了以后他敢跑了,路远没关系,好在年轻有力气,加上地名熟悉,腿长脚大,腰里非常稳,跑起来没多大响声,车把稳、座儿安全舒服,他活动,利落准确,在车夫行中算是出名的。

三年过去了,祥子凑足了一百块钱,他买了一辆新车——属于自己的新车。从此他的生活过得越来越起劲了。照这样下去,干上二年至多二年他就又可以买新车,一辆、二辆……他也可以开车厂了。

因为高兴胆子也就大起来,自从买了车,祥子跑得更快了,而且格外小心。他觉得用力拉车去挣口饭吃是天下最有骨气的事,外面的谣言他不大往心里听。但战争的消息与谣言几乎每年随着春麦一块长。谣言已经有十来天了,东西都涨了价,战争似乎还在老远,一时半会儿不会打到北平来,祥子照常拉车。有一天祥子和光头矮子往清华拉学生,出乎意料的在从高亮桥走便道的地方被十来个兵连车带人劫了去。

吃苦,他不怕,可是再弄上一辆车不是随便一说就行的事;至少还得几年的功夫!过去的成功全算白饶,他得重新打鼓另开张打头儿来!祥子落了泪!

他不但恨那些兵,而且恨世上的一切了。凭什么把人欺侮到这个地步吗?“凭什么?”他喊了出来。这使他马上想起危险来。别的不去管他,逃命要紧!

祥子从退却的军营中拉了三匹骆驼换了三十五块很亮的现洋两个棒子面饼子,一件能护到胸的破白小褂子,想要一步迈到城里去。

祥子在海甸的一家小店躺了三天,身上忽冷忽热,心中迷迷忽忽,牙床上起了一溜紫泡,只想喝水,不想吃什么。饿了三天,火气降下去,身上软得象皮糖似的。就在这三天里,他与三匹骆驼的关系由梦话和胡话中被人家听了去。他已经是“骆驼祥子”了。

晃晃悠悠的他放开了步,决定进城去。他的铺盖还在西安门大街人和车厂呢,自然他想奔那里去。因为没有家小,他一向是住在车厂里,虽然并不永远拉厂子里的车。人和车厂老板刘四爷已快七十岁的人了;是虎相,有一个三十七、八岁的虎女——知道刘四爷的人也必知道虎妞,她长得虎头虎脑,因此吓住了男人:帮父亲办事是把好手可是没人敢娶她作为太太。刘四爷打外,虎妞打内,父女俩把车厂治理得铁筒一般。人和厂成了洋车界的权威。

祥子租了刘四爷的车又住进了人和车厂,开始早出晚归拉散客拉包月,拼命跑车,为的是能早日买辆新车。

虎妞姑娘见祥子没等病好就拼命跑车,多次嘱咐他:“买车也得悠着来,哪能当你是铁作的!你应当好好的歇三天!”对祥子她真是一百一的客气、爱护。为了拉包月,祥子离开了人和车厂,来到曹宅。临近年节,虎妞亲自到曹宅找到祥子让他找刘四爷绕着弯子提亲;恰逢曹先生被诬陷为“革命导师”惹祸上身,祥子受牵连被侦探抢去血汗钱,祥子无奈之下听从虎妞的安排去了刘家。

经过一番折腾,虎妞与刘四爷闹翻,随祥子离开车厂,在一个大杂院租房,并热热闹闹办了婚礼。

结婚后祥子继续跑车,最大的损失是被雨水淋病,昏昏沉沉睡了两昼夜,虎妞着了慌。过了八月十天,祥子又去出车,虎妞有了身孕。不料没拉几天,祥子又病了,还添了痢疾。虎妞的钱也快垫完了。半年来由秋而冬,祥子一半对付,一半挣扎,不敢偷懒,低头苦奔,但钱进的少,出的不能剩下,一天一个干净,但虎妞的“月子”是转年的二月初。祥子尽自己的所能去供给虎妞,去伺侯。过了年,虎妞不让祥子在晚间出去,她害怕。闹到月底灯节左右,虎妞让祥子去请请收生婆,她支持不住了。大杂院的热心人陈二奶奶等人来看她,求神拜佛为虎妞催生。不论什么办法都没能使虎妞安静,还是翻滚的闹,直闹了一点多钟,虎妞的眼珠慢慢地上翻,只剩下了大口的咽气,不会出声,祥子已经没办法了。夜里十二点,带着死孩的虎妞断了气。

祥子的车卖了。换成把死人抬出去的费用。

虎妞安葬后祥子又开始拉包月,到了雍和宫附近的夏家。没多久,祥子又病了,小福子与祥子相好的事也被小福子父亲阻拦。小福子因生活所迫沦为娼妓,后不甘忍辱自缢而亡。没有了小福子,祥子又变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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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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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发生在冬天的东京,时间跨度只有晚上12点到早晨6点七个小时,采用两条平行线结构,分别叙述一对年轻的姐妹,一个在黑夜中昏睡,一个在思考和行动。

女孩十九岁,漂亮,是由不法中国人偷运到日本被迫接客的"妓女"。小说开始不久,悲惨场景就出现了:天黑以后她在情爱旅馆接客时,因突然来了月经而被一个叫白川的日本人打得鼻青脸肿,衣物也被抢走,赤身裸体蜷缩在墙角吞声掩泣,床单上满是血迹。半夜在餐馆里独自看书的女主人公玛丽因为会讲中国话,通过吹长号的大学生高桥的介绍,被旅馆女经理找来当翻译处理这场"麻烦",故事情节由此铺展开去。

村上在书中塑造的白川,可以说是日本这个民族"恶"的典型,他敬业、勤奋、文质彬彬,但生活刻板,观念顽固,施暴后行若无事,还继续加班,丝毫没有作恶的意识。著名翻译家林少华教授在译后记中写道:"这种恶,既不同于恐怖分子的恶和极权主义的恶,又不同于太平洋彼岸霸权主义的恶,更不同于杀人放火等一般刑事犯罪分子的恶,它发生在日本社会又不局限于日本社会,因而是更应警惕的恶。"村上本人在写完《海边的卡夫卡》后,就表示自己下回"想写既是象征性的又有细部现实感那样的恶。归根到底,恶这个东西,是同卑鄙、怯懦、想象力匮乏等素质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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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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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2009年首次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小说,作者是顾漫。小说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相遇,现实中相知,最后相恋的故事。

内容简介:

《微微一笑很倾城》[2] 著名作者顾漫的作品。在网络游戏中,如果你“惨”遭抛弃后,忽然有个很强很拽很不可一世的男人向你求婚,你会怎么反应?

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是飞舞灵动的手指!校园王子加游戏高手肖奈同学一见钟情于美女贝微微,可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老板等身份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作者简介:

顾漫,1981年10月生于江苏,晋江文学网的驻站作家,曾是《仙度瑞拉》杂志编辑,作品风格轻松浪漫,大多叙述都市爱情。2003年以《何以笙箫默》一举成名,2010年凭借《微微一笑很倾城》获得“中国网络文学节”最佳作者奖。代表作品:《何以笙箫默》《微微一笑很倾城》《杉杉来吃》《骄阳似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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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内容简介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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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太多糟糕的事情,反倒觉得一切都会好的。有了太多糟糕的情绪,反倒知道怎么应对这些。能接吻就不要说话,能拥抱就不要吵架,能行动就不要发呆,能团聚就不要推辞。好的东西不要珍藏,今天能做的事不要等到明天。答应自己要去的地方就尽力去抵达。这个世界太危险,时间就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卢思浩从17岁开始写文,他总是尝试用最真实的文字记录下身边每件美好的事。他说:“只要心里有光,就不用害怕黑夜。”这本真诚的书用温暖的文字告诉你,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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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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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游戏中,如果你“惨”遭抛弃后,忽然有个很强很拽很不可一世的男人向你求婚,你会怎么反应?

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是飞舞灵动的手指!校园王子加游戏高手肖奈同学一见钟情于美女贝微微,可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老板等身份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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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兰陵皇妃|》内容简介

全文共 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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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皇妃|现代少女端木怜为了保护祖传的宝物青鸾镜,被小偷杀死,灵魂穿越至混战的北朝,成了北周司空宇文邕府上的一个不受宠的侍妾元清锁……她一心想找回青鸾镜,一次次误打误撞中,让原本对她全无好感的宇文邕真心爱上她……而她,却几次被白衣胜雪又神秘的面具将军吸引,从此将他深深埋在了心里……

在争夺青鸾镜的过程中,小怜又误闯进有操控百鸟神力的神秘男子香无尘,以及冷血神秘的女子妙无音,及对香无尘无限痴情的桃花仙之间的宿世纠葛中……他们背后又到底藏着怎样惊天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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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拓展:简爱内容简介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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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一个孤女,她出生在一个穷牧师家庭,不久父母相继去世了。

幼小的简·爱寄养在舅父母家中。舅父里德先生去世后,简·爱过了10年倍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以后,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的教规很严厉,生活非常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孤儿院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经常有孩子病死,她最好的朋友海伦患肺结核去世。海伦去世后也使孤儿院有了大的改善。简·爱在新的环境下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学校任教两年。由于谭波尔儿小姐的离开,简·爱非常厌倦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

有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后来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也是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一天,简·爱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爱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爱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爱,他只是想试探简·爱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爱求婚时,她答应了他。

在婚礼前夜,简·爱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爱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不久,简·爱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爱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爱嫁给他并和他同去印度,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简·爱拒绝了他,并决定再看看罗切斯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爱找到他并大受震动,最终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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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北京,北京》内容简介

全文共 3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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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有感情有故事有权衡有野心,年轻人带着肚子里的书、脑子里的野心、胯下的阳具和心里的姑娘,软硬件齐备,装满两个旅行箱,想去寻找能让他们安身立命的位置和能让他们宁神定性的老婆。但是年轻人没了幻想,一不小心就俗了。认了天命之后,不再和自己较劲儿,天蓦然暗下来,所有道路和远方同时模糊,小肚腩立刻鼓起来,非常柔软,挡住了下面的阴茎。

1. 北京燕雀楼 大酒

2014-09-01

细白大腿穿了黑色尼龙网眼丝袜,发出闪亮的鳞光,在昏暗的街道里鱼一样游来游去,如同小孩子手上拎着的罩纱灯笼,细白大腿就是摇曳的蜡烛

2014-09-01

他严格按照爱因斯坦的《科学思考方法论》,收集信息、总结、比较、权衡、分析、归纳、提升,思考之后,不断告诉我各种人生的道理。我没买过任何励志书籍,辛荑睡在我下铺,他总结的人生道理比那些书本更加真切,比《论语》还实际,比《曾文正公嘉言钞》还唠叨,比《致加西亚的信》还朴实。

2. 七年之后 丹参

2014-09-01

小红告诉过我,她也不会接绣球。别人眼睛瞟她再久,她也不明白别人是什么意思,是问路,是要钱,还是要昨天内分泌课的课堂笔记。

3. 北方饭店 菜刀

2014-09-01

还有,不管有规定说不让干什么或是让干什么,如果你想干,先小规模干干,看看领导和群众的反应,没事儿,没死太多人,再接着明目张胆地干

2014-09-01

后来,我发现我肺活量极大,四千五百毫升,长跑耐力好,三千米从来不觉得憋气。我还发现我嗅觉不灵敏,和公共厕所比较,每个姑娘在我的鼻子里都是香香的。这些都是从小倒尿盆的好处。

4. 陆军学院 第一眼

2014-09-01

我痒痒,但是两只手都被用来抱着她,我忍住不挠。

2014-09-01

我从小不读书,我眼睛不好,我妈不让我读书,说有些知识就好了,千万不要有文化。有知识,就有饭吃;有了文化,就有了烦恼。

2014-09-01

我知道我一定不能学的专业,比如中文,那还用学啊,不就是把中国字从左边码到右边,切吧切吧,搓搓,长短不一,跟你老妈唱唱反调,跟你单位领导唱唱反调,跟街上卖的报纸杂志唱唱反调,就是小说

10. 翠鱼水煮 七种液体

2014-09-01

这张是VISA和西北航空公司的联名卡,你消费刷卡,同时可以积累航空里程,里程多了,你可以换一张免费机票,但是一般来说,你忍住不刷卡省下的钱足够买一百张机票。这张是DINERS CLUB的卡,吃饭用的,去餐馆,特别高级的餐馆,没有这张卡不让进门,但是实际上,基本没用,你手上攥着美金,基本都让你进去。这张是BARNS&NOBLE书店和MASTER的联名卡,有了这张卡,可以坐在书店的地板上看书,没有人有权力赶你走。

2014-09-01

我固执地认为,北京最好的蓝天是世界上最蓝的,又高又蓝,那种高那种蓝独一无二,比后来到过的云南、西藏、古巴的天还要蓝,比绿松石、天湖石、蓝宝石还要蓝。

11. 妖刀定式 素女七式

2014-09-01

妖刀平视远方:“我觉得,成功,关键的关键是信念。我听我爸爸说,我生下来的那一刻,是早上,他从产房的窗户里看到天边朝霞满天,他认定,我的一生将会不平凡。我崇拜我爸爸,我相信他认定的东西,我听他的话。我生下来的时候,我盯着周围的护士,她们打我,掐我,举我到高处,但是她们没有办法让我哭泣。三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幼学故事琼林》,我从头背到尾。五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唐诗三百首》和《毛主席诗词》,我从头背到尾。七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十三经注疏》,我从头背到尾。九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英文原版的《小妇人》,我从头背到尾。”辛荑说,妖刀的班主任也曾经是他的班主任,听这个班主任说,妖刀的风姿震翻了当时在座所有小男生。妖刀不到九十斤,不到一米六,没个头没屁股没什么胸,仅仅用这种风姿,仅仅在那一次演讲会上,成了1991年公认的四中校花。我说,她爸爸对中国传统文化还是不了解,应该进一步给妖刀找来《永乐大典》或者《四库全书》。对西方文学也是太保守,应该给妖刀找来《芬尼根守灵夜》和《追忆似水年华》。

2014-09-01

妖刀说:‘我不知道如何让你高兴,却知道如何让你不高兴。

2014-09-01

秋水,你会后悔的,你现在的心不在我这里。历史将证明,你应该娶一个我这样的人,但是我现在已经身心俱疲。我不想成为你的枷锁,我对你更加关切,我就绑你更紧;你挣扎更凶,我就绑你更紧。我们有缘分,但是这种缘分太苦了,总之缘分像是条绳子,把我们捆到命运的石头上,越挣扎,绳子捆得越紧,勒痛身体,勒细呼吸,勒出血。我决定,这次我做主,我要离开你。

14. 王七雄 牛角面包

2014-09-01

罗老教授每周只有一次能出公共门诊,所以那个下午总是人山人海。病人山病人海中间的山谷就是一张漆成土黄的桌子、坐着正被诊断的一个病人、两个我这样跟着学习的实习大夫,山谷最底部是罗老教授。一年四季,罗老教授都是雪白的白大衣,里面雪白的白衬衣,领带鲜艳饱满。冬天还好,夏天,没有空调,窗户开着,屋外也是热风,周围的病人山病人海挡住所有外来的空气,山谷里盘旋的全是呼吸内科病人喷出的和体温接近的气体。仔细听,不同病人,由于病变位置、年份和病因的不同,从病变了的肺泡、支气管、气管发出不同的声音,总和的效果近似苏格兰高地的长笛和中山音乐厅的管风琴。

2014-09-01

后来高处长带人来,我也搞不懂为什么心慌,就跑;真正票贩子反而没有一个跑的,看着高处长,微笑。我从小跑得快,百米十二秒,要不是肺结核,我就进北京市田径队了。我跑到你们老楼地下室,到处是岔路和各种管道,迷了路才被高处长的人抓到。当时楼道周围堆满了冰箱什么的,高处长穿的是皮鞋,跑的时候扭了脚,一边喊痛一边硬说我是票贩子、还跑、还想偷东西。

15. 韩国烧酒 乳房自查

2014-09-01

站在景山顶上,那棵吊死了崇祯的槐树也早就死了,看北京这个大城一圈一圈地由内而外摊开,越靠外越高,仿佛一口巨大的火锅,这个在中心的景山就是突出在火锅中的加炭口。时间,水一样倒进这口锅里,从三千年前就开始煮。我们能同一时间呆在这口锅里,看一样的浮云尘土、车来人往,就是缘分。老汤是同一锅老汤,但是不同的人在这口锅里的时间不同,脸皮厚度不同,大脑容量不同,神经线路不同,激素水平不同,搞和被搞的方式次数不同,就仿佛有的人是肥牛,有的人是黄喉,有的人是午餐肉,于是产生不同的味道。

2014-09-02

在记忆里,我没见过柳青穿过重样的衣服。她喜欢欧洲远远大于美国,“美国的衣服太阳光,不够忧郁,不够内敛,不够复杂,不够变态。”

2014-09-02

“好啊。你还没问天气呢,最近天气也不错啊。人艺的小剧场一场都没落下,美术馆的画展也都赶上了。夏加尔那场不错,真蓝,真浪漫,这么大岁数,那么冷的国家,不容易。生意也还顺,该认识的人都认识了,架子也搭得七七八八了,草创期已过,货自己长腿,会走了。你最近不好吧?不想说就什么都别说,听我说;想说就说说,我听着。”

2014-09-02

过白家庄的时候,我给柳青指我的中学,说:“自从我离开,学校的阴邪之气就消散了,出了好几个北京市高考状元。”

17. 三大酷刑 七种固体

2014-09-02

八六师兄是开着奔驰敞篷跑车来悉尼的,请老二吃了澳洲最好的西餐,喝九一年的PenfoldsGrange,说,在上悉尼医学院,明年毕业,说,想念北京,连续梦见外交部街五十九号的英式别墅,帮前辈师太师爷们除草。老二含着半口新世界的Penfolds Grange,口腔好像泡在漫长的时间的水里,多种美好的空间和植物味道都在这半口液体中还原,想起五十年前常喝的法国酒,想起现在泔水一样的国产干红,完全没提回去读完仁和医大的事,说,你知道吗,外交部街五十九号的英式别墅,五十年前,一个教授住一个,现在十户人家住一个。

18. 汉显呼机 可乐罐测试

2014-09-02

我哥的呼机是最老的一款,盒子枪一样大,二十四小时心脏监护仪一样大,能显示二十位数字,呼叫者除了留电话号码,也能以数字的形式简单留言,我哥公文包里常带着一本新华字典大小的密码本,以备破解这些数字留言。我说:“不换,我的是汉显,我报了个唐诗班,每天通过呼机台给我传三首唐诗。”

19. 三日 十四夜

2014-09-02

窗户外面,看不见月亮,也看不见一颗星星,路灯把天空映衬成土红色,天地污浊而混沌一片。听我们的结巴英语口语外教说过,他靠教英文和在酒吧唱乡谣混了五十多个国家和城市,只有在北京,他能明确意识到他呼吸的是什么。那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悬浊物,在半气体、半液体的基质里面,漂浮着肉眼几乎看得见的固体颗粒。

20. 北京小长城 大酒

2014-09-02

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

后记

2014-09-02

想生个女儿,头发顺长,肉薄心窄,眼神忧郁。牛奶,豆浆,米汤,可口可乐浇灌,一二十年后长成祸水。如果我有勇气给她看这三本小说的未删节版,如果我有自信对她说,那时候,你老爸大体不堪如此,你如果明白不了,你我以后只谈功名利禄只谈如何傍大款灭小姑子讨好婆婆。如果能这样,我想我对趟过的时间就算有了个基本满意的交代。

2014-09-02

我从头就讨厌,现在更是厌恶过分自恋的人和文字。但是历史不容篡改,即使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混蛋自恋狂,也不能穿越时间,抽那个混蛋一个嘴巴。写作的时候,心眼开张,手持菜刀,我尝试汉语的各种可能,尽量用最适当的叙事语言和视角,反映当时的山水和心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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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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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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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原来你还在这里小说简介

全文共 2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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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你还在这里》,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的一部爱情小说,由当下炙手可热的80后女作家,80后作家新领军人物辛夷坞创作。文中描写了一对情蔻初开的高中学生苏韵锦与程铮情彼此深爱着对方,却因家庭背景不同,生活上的差异不得不分开,而韵锦在分开后才发觉有了程铮的孩子。几年后,又出现在彼此生活中,他们的爱情会不会开花结果?这是一个教人们如何去爱的故事。独创“暖伤青春”系列女性情感小说,《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山月不知心底事》《许我向你看》《我在回忆里等你》《浮世浮城》长居销量排行榜前列。

该书主要描写了一对情蔻初开的高中学生苏韵锦与程铮彼此深爱着对方,却因家庭背景不同,生活上的差异不得不分开,而后分分合合的爱情故事。

内容简介

苏韵锦爱上了高中同学程铮,程铮也深深爱着她。但是两人毕竟背景不同,生活上的差异不断让感情出现裂痕。当好强的韵锦决定要告诉程铮自己已经怀孕的时候,两个人却已经走到了分手的境地。四年后,事业有成的韵锦发觉程铮又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他们的爱情又再一次抨击出新的火花。

番外更让我感觉颇深,特别是“不管有过多少的苦,只要她愿意转身,总有那个人在等她。然而等待我的那个人在哪里。”这句话,令我记忆犹新,一个人的苦恋是一件多么难受的事情,而且他明知道却装作不知道,更是令人难受。原本以为莫郁华的付出到最后会有所回报,周子翼会感动以至于会爱上她,当看到周子翼离婚时,也以为是他发现原来他已经爱上了莫郁华后才会离婚而去找莫郁华的,但是我错了,他们之间就像两条平行线永远也不会有交点,所以她再如何地付出如何地爱他,都不会有结果,因为他不爱她,更可恨的是,即使不爱还一而再再二三地去伤害她,特别是那句“你为什么不是我的家人呢”,这对于一个爱他至深的人来说是最大的伤害了,我宁愿你对我说不爱我,至少我还可以傻傻地安慰自己,我还可以等,等到有一天你会爱上我,可是如果你把我当成家人,那只能说明我们之间永远都没有可能,真的很恨周子翼,当一个男人坏更甚者说无耻到这种地步,真替莫郁华不值,这就所谓的孽缘吧,当你喜欢他时,他不喜欢你,当你对他要死心时,他却又重新出现在你面前,有意无意地给你希望、错觉,到最后总是以失望收场,而且比之前更伤,爱情是沉迷,当更危险的是不在意,她沉迷于他,而他却对她所付出的根本不在意,也许是她上辈子欠了他的吧,所以这辈子要为他受爱的煎熬,承受着他的折磨,而耗尽大半个青春,所谓爱情真是个折磨人的东西……

至于韵锦和程铮之间的恋情,相对于大团圆结局来说,我更希望到最后他们并没有在一起,这样我觉得会更真实,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两个人根本就不可能会在一起,更谈不上以后结婚。韵锦和程铮之间的爱情也是纠纠缠缠分分合合彼此折磨但最后由于他的执着她还是选择和他在一起了,因为她爱他,忘不了他但是在尊严面前她宁愿把这份爱埋藏在心底,但是如果没有他的一再坚持一再纠缠,他们还会在一起吗?我想不会的吧,因为她永远不会主动去找他的,因为那该死的自尊或者我觉得她爱他远没有他爱她爱的那么深,至始至终她都没有亲口对他说一句“我爱你”,虽然用其他的方式表达了,但是爱情这种事还是用语言表达的最直接最明确,让对方明白你的心意,这样程铮也就不会每天那么战战兢兢、紧张兮兮的了,这样无形中反而给自己增加压力和负担,这两种恰恰就是爱情的致命伤,之后他们分手、再相遇、再伤害、折磨着彼此,但分手的这几年中他们也慢慢地在社会生活中通过所经历的和周遭的一些事情长大了成熟了也领悟了许多发现两个人在一起并不是光有爱情就够的,要学会彼此包容而且必须要放弃一些东西来成全两个人的幸福,这样两个人才会走的更远更久。爱情不是要求彼此而是两个人看向同一个地方,最后他们还是在一起了,有了之前的经验教训,我相信他们会更加珍惜彼此的。韵锦是幸运的,因为无论她在哪里都只离程铮一个转身的距离,他一直在离她很近的地方——在她的心里。正如她在他心里一样。

所以小说毕竟还是小说,来于生活并高于生活,让读者在小说中找寻自己曾经有过的影子和未来所梦想的生活,虽然永远不会像小说那样浪漫,但是还会给自己一个慰藉,所以我喜欢看小说,欣赏作者的文笔,更羡慕作者笔下的男女主角的浪漫爱情,也一直期待着能有一份真正属于自己的爱情,还是借用书中的那句话:不管有过多少的苦,只要她愿意转身,总有那个人在等她。然而等待我的那个人在哪里。而谁和我有着一个转身的距离呢……

作品鉴赏:

《原来你还在这里》是对青春与爱情最纯粹也最美好的记录与回味。作为辛大的处女作,它映射出她最初执笔时心底那些激越而痛楚的情感,那是少年甜蜜与痛苦所交织的青涩年华,是爱情的美好和无奈在程铮和韵锦生命中缓慢流淌过的痕迹。

它只是一个安静而纯粹的爱情故事,简单到只有爱情,在彼此的青春岁月中反反复复地滋生又幻灭。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种简单与质朴,因为那些琐碎的少年心事,充满热情的期待,暧昧而甜蜜的过程,小小的争执与不安,所有的一切都一目了然,却又让人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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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半妖倾城》小说简介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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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妖倾城》是连载的都市小说,作者是墨白千九。

她天真善良,美丽可爱,为了家人她甘愿在舞厅做舞女,但是谁又知道,她的身上隐藏了多少秘密呢?偶尔会出现的翅膀,让她自己也禁不住迷惑。他是世家公子,海外留学归来,成文上海市警察厅的一把手,他意在还这个世界一片清明,只可惜……半妖和人类会有怎么样的爱恨纠葛?

小说目录:

第一章 一帮废物

第二章 你是谁?

第三章 分析案情

第四章 打个赌吧

第五章 需要用钱

第六章 讨厌的人

第七章 李家宴会

第八章 一舞倾城

第九章 路遇明夏

第十章 请你自重

第十一章 要我帮忙吗

第十二章 化作恶鬼

第十三章 有些**

第十四章 难道心动了?

第十五章 不要拖后腿

第十六章 闭嘴保平安

第十七章 太天真了

第十八章 熟悉的感觉

第十九章 熟悉的触感

第二十章 冯正的妻子

第二十一章 福儿夫人

第二十二章 暗潮涌动

第二十三章 平静得可怕

第二十四章 电影明星

第二十五章 带我出去

第二十六章 分析证词

第二十七章 值得培养

第二十八章 有人无理取闹

第二十九章 有线索?

第三十章 有钱人的烦恼

第三十一章 产生错觉

第三十二章 一曲倾城

第三十三章 见一个大人物

第三十四章 新的机遇

第三十五章 难以抉择

第三十六章 护不住你

第三十八章 陪我一起

第三十九章 拿美食贿赂

第四十章 不似善类

第四十一章 不想有交集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三章 被人纠缠

第四十四章 狗血大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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