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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活着》小说内容简介(通用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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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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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口气读完,心中久久不能平静。泪水多次掉落。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弹。但此时此刻我想说的是,命运怎会如此残酷?有种向苍天怒吼不甘的冲动,太多的不甘……

死亡不可怕,也并不以你的可怕而不来找你。真正可怕的是有些时候你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都一一离你而去,而你却一点办法也没有,独留自己一个人,就像本文主人公。

活着,短短一篇。朴实无华的第一人称平淡的道尽了他们的一生。故事从解放前一直到19世纪末。这不正是我们祖辈,父辈,都亲身经历过的那段岁月吗?也包括我们80后的那点有限的童年记忆。那样的年代,字里行间已经令人十分动容,而实际更是不敢想象……小时候常听起祖辈,父辈提起过他们的岁月……而我也仿佛跟随故事跟随儿时的记忆碎片在里面找寻他们的影子。如今,让人不经感叹,我已长大,你也白发,时间都去哪了?让人不胜唏嘘……

活着,活在当下社会是我们莫大的福气。和祖辈父辈以及书中的各种动乱,战乱,饥荒,疾病等等来比现今的我们可算得上是天上神仙的日子。这让我们怎能不好好珍惜呢?没有比活在当下更幸福的事了。好好活着,活出自己的精彩,把美好的.生活一直传承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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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内容简介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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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中的单亲女孩迪伦,她和父亲从未见过,生活中母亲的冷漠、同学的嘲弄,造就了迪伦孤独而无助性格。生活环境的压抑,让迪伦变的心中留下了阴影,变的胆小懦弱。

在去见父亲的路上,火车出了事故,迪伦不幸身亡,在山坡上有位小男孩正在等着她,她的灵魂遇到的命运的摆渡人—崔斯坦,他的任务就是要护送人死后的灵魂穿过有魔鬼的地方,在沼泽地里艰难的跋涉,穿过峡,渡过惊涛大浪的黑湖,被魔鬼疯狂的追杀,是最惊心的时候,安全屋是最好的安全所,路上的环境就是迪伦的心象,面对魔鬼不敢去抗争是迪伦胆小懦弱的表现。

迪伦和崔斯坦的爱,把迪伦的性格慢慢改变,从柔弱到坚强,迪伦在到达天堂,和崔斯坦分开后,她感到生活中没有崔斯坦不行,她爱他,迪伦打开了天堂的门,返回荒原,去找崔斯坦,没有崔斯坦,她也能战胜魔鬼,迪伦和崔斯坦终于来到那个火车发生事故的隧道口,迪伦灵魂附体,回到了人间,她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每个人都有自已不同的经历,在困难面前不要胆小怕事,要勇敢的站起来,勇敢的抬起头,在难的事、在痛苦的事,也会变成小事,阳光总在风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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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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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来生,要做一棵树,站成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三毛

午后的田野中,老人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里面镶满了泥土,被岁月风干了的枯干的皮肤,因后背的弓起,在胸前皱起一道道的沟壑,俨然一棵饱经沧桑的老树。

一颗种子,在时间的孕育中,悄然诞生。于是,他在彷徨中,随风漂泊,然后,在这厚重的土地上落脚,生根,发芽。他的一生,活着,就好像是惯性,他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事物,即使,他只是泛泛之辈。

命运,将他的最幸福和最痛苦,都深深扎根在这片土地中。命运,让他一生逃不开“孽子”的罪责,曾经的浪荡不羁,年少轻狂,一夜之间,他输光了万贯家产,气死了父亲。命运,也让他在艰苦的劳动中深深忏悔,重新成长。

命运,让他在战火的洗礼中,在饥寒交迫中,在咬紧的牙关里,感受到了生命的可贵,学会了对生命的坚持与执着。命运,也让他在战火纷飞中绝处逢生,奇迹般地回到了家人身边。

命运,让灾难与痛苦代表了他的一生,让他的至亲至爱,一个个记忆中鲜活的生命,相继在他毫无防备中离开,徒留悲凉黄昏中,坟冢前,一双颤抖着的双手,和一双空洞的眼眸。命运,也赋予了他一种沉重的责任,让他在失去至亲的巨大悲痛中,放弃了随之而去的解脱,而选择了留在这个悲伤的世界,去照顾健在的亲人,去尽自己活着的责任。

命运,也恩赐了他一路相伴的幸福,他三生有幸,修来一个贤惠能干的好妻子,无怨无悔,倾尽一世温柔,陪他终老一生,以至于,他可以在她最后的日子里,背着她,在落日余晖的田野中,静静地走着,怀旧地诉说着,欣慰地笑着,悄悄地哭着,陪她走完人生的旅程。

命运,让他在苦难中学会了忍耐,以至于他可以随时从容应对,并倾尽全力让自己以及身边的家人好好地活下来。命运,也让他超脱自己的苦难,用自己朴素的善良的心,来对别的生命给予同情,以至于他救下了要被宰割的老牛,来陪自己安度余生……

如今,当这一切不堪,一切苦难,一切幸福,一切荡气回肠的记忆都随着远方的残阳归于平静的时候,那棵老树依然静静地挺立在那里,不曾弯曲。

他是那样平静,淡然地讲述他的过去,没有哭泣,亦没有逃避。可能是那些陈旧的记忆,已被时间风干,成一枚深红的朱砂痣,凝在心口,揭开衣衫时,只闻到一丝淡淡的暖香,而不见那彻骨的疼痛。但是,那些过往,他讲得是那么细致,每一个笑容,每一滴眼泪,他都记忆犹新。从他浑浊的双眸中,似乎能感受到,他的精神曾在命运的转轮中颠沛流离,几乎支离破碎,但他的灵魂却挣扎着,不曾放弃。

在苦难中忍耐,在忍耐中坚强,在坚强中重生,在重生中幸福,在幸福中再次迎接新的苦难。朝朝暮暮,不断轮回。我想,这便是活着吧。

在老人和老牛远去的背影中,我感到,他,就是那棵诠释了生命的树,站成了永恒,没有悲伤的姿势,一半在尘土里安详,一半在空中飞扬;一半散落阴凉,一半沐浴阳光。非常沉默,非常骄傲,从不依靠,从不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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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简介

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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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顾漫所著的小说。故事主要以网络游戏《梦游江湖》为引子,牵出一个温馨的故事: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认识,现实中见面,然后相恋。

第三届中国网络文学节时,晋江文学城旗下《微微一笑很倾城》作者顾漫被评选为2010年度最佳作者。

这是她和他的故事,如果早知道会在一起,那么他一定会对她一见钟情。

​内容简介

在网络游戏中,如果你“惨”遭抛弃后,忽然有个很强很拽很不可一世的男人向你求婚,你会怎么反应?

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的是什么?容貌?气质?身家?NO,是飞舞灵动的手指!校园王子加游戏高手肖奈同学一见钟情于美女贝微微,可钟情的并非她逼人的艳色,而是她那飞舞在键盘上的纤纤玉手和她镇定自若的气势!!!囧掉了吧?同是网游高手的贝微微,彼时彼刻正在电脑前有条不紊地指挥着帮战,打了一场完美的以弱胜强的辉煌战役,完全没意识到爱神小天使近在己侧……随后,篮球游泳全能优等生与游戏公司老板等身份的肖奈大神开始了网上网下全方位地捕猎美人心……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人物介绍

贝微微(芦苇微微):A大校花级人物、计算机系大二学生(学霸)、购物的砍价高手,最喜欢玩的游戏是《梦游江湖》,职业为红衣女侠(一、喜欢其技能;二、着装),是其服务器PK榜排行第六的玩家,为任务嫁给了“老公”真水无香(后成为小雨妖妖的老公),后与其“离婚”后又迅速嫁给了一笑奈何(肖奈)(为了PK比赛),因此陷入“网恋”,最后在现实生活中与一笑奈何(肖奈)走到一起。

肖奈(一笑奈何):A大校草级人物兼风云人物、计算机系大四学生、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是全方面的天才,入校三年多领队在ACM等国际编程大赛中为学校夺得诸多荣誉,还擅长古筝、围棋和扫雷,还曾作为游泳选手代表学校夺得金牌。(大神呐!)父母为A校历史系和考古系的教授。很自恋,但从来都不表现出来。说话点到为止。别人说他很清傲,室友了解他其实是超级阴险的腹黑男。他初中时与人合伙开网吧,大学时自己在外组建了一个名为“致一科技”的公司,并与风腾公司联合开发《梦游江湖2》。抱着熟悉前身游戏的想法再度进入玩起来,职业为琴师,是其服务器PK榜排行第一,财富榜第一以及多项榜第一的玩家,纯属大神级人物,又因夫妻PK赛与刚刚“离婚”的师妹芦苇微微(贝微微)结婚(其实早已在网吧中注意到了她)。

真水无香:芦苇微微的“前夫”,以貌取人。与芦苇微微“离婚”后又“娶”了江湖第一美女小雨妖妖,并与其发展到现实中。后在现实中见到微微,当知道微微为A大计算机系系花后,又想和微微复合。被肖奈大神的“我是一笑奈何”六字秒杀。

小雨妖妖:在游戏公司举办了一次玩家真人秀评选活动获得了冠军,誉为“本服第一美女”。(实际上不如微微美丽,本人现实没有照片好看)操作差劲,跑位垃圾,为人虚荣且做作。但是在网游中极受吹捧,拥有一个小雨家族,如小雨青青,小雨霏霏,小雨绵绵。

于半珊(愚公爬山):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因小时有过成语阴影,所以总滥用成语(有些还不是成语),总体是个很可爱的人物。

丘永侯(猴子酒):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读完研究生后也到了致一科技工作。

郝眉(莫扎他):因为在峨眉山投胎,其娘觉得是个女生,所以出生前名字就取好为郝眉。因为名字谐音“好美”,还是小白脸,故绰号美人师兄、美眉师兄。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在程序部三大神手之一。(江湖人称眉哥)在新年番外《肖宝贝.....们》中已名“花”有主。“主”即莫扎他口中“人妖中的妖人”在某游戏里与KO先生结婚,得新绰号“美眉哥”。

二喜:微微的室友,性格爽朗,爱“暴力”。

晓玲:微微的室友,被称为小富婆。

丝丝:微微的室友,明明很瘦却号称喝水都会发胖。

孟逸然:A大音乐系学生,因为“清纯”的原因,超越微微获得校园美女排行榜第一名,在爱香奈儿的博客上化名“C君”。暗恋肖奈。

雷神妮妮:微微在网游中的朋友,性格爽朗,爱八卦。

战天下:蝶梦未醒的男友,社会人士,为人虚伪,因蝶梦未醒忙工作而当过代帮主,期间因小雨青青的与微微发生过冲突,后来因小雨青青和蝶梦未醒闹过矛盾。

爱香奈儿:A大才女,是孟逸然的朋友,在博客里对微微进行人身攻击。遭到计算机系的群攻。

曹光:外文系货真价实的才子,以愤世嫉俗出名。暗恋微微。

梁轻盈:A大中文系才女加财女,以尖酸刻薄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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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半妖倾城》小说简介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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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妖倾城》是连载的都市小说,作者是墨白千九。

她天真善良,美丽可爱,为了家人她甘愿在舞厅做舞女,但是谁又知道,她的身上隐藏了多少秘密呢?偶尔会出现的翅膀,让她自己也禁不住迷惑。他是世家公子,海外留学归来,成文上海市警察厅的一把手,他意在还这个世界一片清明,只可惜……半妖和人类会有怎么样的爱恨纠葛?

小说目录:

第一章 一帮废物

第二章 你是谁?

第三章 分析案情

第四章 打个赌吧

第五章 需要用钱

第六章 讨厌的人

第七章 李家宴会

第八章 一舞倾城

第九章 路遇明夏

第十章 请你自重

第十一章 要我帮忙吗

第十二章 化作恶鬼

第十三章 有些**

第十四章 难道心动了?

第十五章 不要拖后腿

第十六章 闭嘴保平安

第十七章 太天真了

第十八章 熟悉的感觉

第十九章 熟悉的触感

第二十章 冯正的妻子

第二十一章 福儿夫人

第二十二章 暗潮涌动

第二十三章 平静得可怕

第二十四章 电影明星

第二十五章 带我出去

第二十六章 分析证词

第二十七章 值得培养

第二十八章 有人无理取闹

第二十九章 有线索?

第三十章 有钱人的烦恼

第三十一章 产生错觉

第三十二章 一曲倾城

第三十三章 见一个大人物

第三十四章 新的机遇

第三十五章 难以抉择

第三十六章 护不住你

第三十八章 陪我一起

第三十九章 拿美食贿赂

第四十章 不似善类

第四十一章 不想有交集

第四十二章

第四十三章 被人纠缠

第四十四章 狗血大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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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疯狂天后》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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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天后》以女权社会为主体世界观设定,女人当权执政,生孩子是男人的分内事。正式开播前,片方接连公布的预告片花吸引了众多观众的热烈讨论,作为古装爱情玄幻轻喜剧,在董意穿越之初,现代人与古代人语言及思维的不同引发的笑话,众主角之间的感情发展也是一大看点。

21世纪的奋发努力好姑娘董意勇敢地追逐梦想,一腔热血却在冰冷残酷的现实中日益消磨,勤勤恳恳的她混迹于剧组多年仍是一个打杂的小剧务,所幸她也慢慢学会在平凡日子中寻找乐趣——比如像一个小迷妹一样默默花痴自己的男神。

然而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轨迹,在一次与导演的争执中,董意不小心落水,醒来后意外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架空的王朝,更神奇的是,这还是一个“女权至上”的国度,而自己则是“天后”,这个国家的帝王般的存在。

董意本来是一名演员,因为有一次和导演吵架,逃跑的时候掉进河里,史书记载凡是坠入天河的人,醒来后必性情大变,朝纲必大乱,天河之灵,天花所在,一月一开,阴阳交会,灵魂交换。

董意是通过灵魂交换变成天后的,但是灵魂交换,实属异象,所以会有所时限,书上记载天花三十日开放一次,不过也随性,一旦开放,穿越极现,花一旦不开,魂飞魄散。

在知道自己真正身份之后的天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还是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已经不多,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掉河穿越灵魂互换之后的天后虽然有后宫30个男宠,但是最爱的还是被囚禁与冷宫中的天爵,两人一起在女儿国后宫谱写一段传世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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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Hey,胖子李先生的小说内容

全文共 2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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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胖子李,正如名字一样。或许全世界只有我觉得他不是胖,而是可爱吧! 胖嘟嘟的脸,小眼睛。本来就不怎么高挑的鼻梁上驾着一副眼镜,圆鼓鼓的肚子。因此我每次都俏皮地摸摸他的肚子,嘟囔道:“宝宝乖,不可以踢爸爸的噢,妈妈我会生气的。” 他总是笑着说我:“你个小坏蛋。” 然后我撅着嘴,头抬得老高并且不理人。等着他来认错,哄我。

有人说,爱情里必须有一个人卑微。那么在这段感情里,卑微的永远都是他。

胖子李先生可能真的是太胖了,腿太粗,所以走路老慢了,并且走一会儿就累。如果我更加调皮地爬到他的背上,那么他更是走不了几步,就得哄着我下来。每次都还没尽情尽兴地享受靠人力离开地球表面,就得回到地球。我心里是很不开心的,但也不在意,因为爱。可能胖子们性格都很好,所以他从来没跟我发过火,生过气,吵过架。永远都是我欺负他,这个,我妈可以作证。因为我妈见我用力气拍打他的肉肉,就凶我。我严重地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我妈亲生的。

胖子李先生和我同年同月,虽生不逢时不在同一天,但同一个星座的我们唱着同样的歌,喜欢同样的事物。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无话不谈一起走了那些年。

刚认识胖子李的时候,他高三最后一学期。那是2010年的五月,他就要高考了。我在5月31日那天发给他一封邮件,问他:“既然你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那我们在一起吧。”结果那封邮件半天才回我,言简意赅两字:“好啊”。 后来他告诉我,当时看到邮件受宠若惊无法言表,激动了很久。他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因此迟迟没回。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他笑得好开心。

高考结束后,为了能够让他来北京,跟我在同一个城市,我旁敲侧击地问他填的志愿。最终他按照父亲的意思,跟我开始了两点一线的异地恋。大一报名那天,他说父亲陪他去的。我在教室里准备上课,心情低落得那两节理论没听懂。北京的夏天真的很热,或许他那边也很热,但,我的心在那个时刻是凉的。

后来还是选择在一起,胖子李先生对我很好,那种好就像我爸妈对我的爱一样。没有拒绝,决定跨过重重阻碍也要在一起。只要有时间就来北京,目的是为了看我。我们在夏日的街头深情相拥,一起踏过下雪的北京,一起细数飘零的落叶,一起看春暖花开。

我开始心疼了,心疼他每个月把生活费省下了买高铁票,省下来专门来北京看我。还要在每个节日给我惊喜,各种礼物。后来怕我没钱花,直接往我卡里汇钱。学生党都很穷,我们都不富裕。这只能说明一点,他爱我。

胖子李有个习惯,一天至少会打三个电话给我。早上一个,叮嘱记得吃早饭。中午一个,嘱咐要按时吃午饭。晚上一个,叮嘱要吃晚饭。睡觉前偶尔也会打一个,嘱咐作息时间要规律。那时我的手机,全天必须都得用电充着。生怕他找不到我而担心,我更担心他联系不到我的担心。

交往了两年,2012年夏天,他再次来北京,我直接带他见了我父母。那天,所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亲朋好友都在。他紧张到不行,生怕表现得不好让我家人对他初次的印象大打折扣。一顿饭吃完,我送走了他。回到家里的时候,亲戚都劝我说:“这么胖的一个人,以后会是麻烦的,老了之后全身毛病,你得照顾一辈子,知道么?” 我倔强地说:“可以减肥的嘛;” 他们又说:“如果那么好减肥,他还会这么胖么?”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就喜欢他。” 因此所有人都没有说什么,还好我爸妈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人。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从北京去了江苏徐州他家,去见了他所有的亲戚朋友。李爸爸和干爸专门开车带我们一起去连云港看海,那是我第一次去海边。一路上李妈妈和李爸爸各种主动的关心,让我觉得自己真的融入了这个家,以后会很愉快地跟他们相处在一起。李爸爸说,如果结婚的话,不管是在北京生活,还是在徐州生活都可以。我给你们买房,这个不用操心。

那年冬天,因为四川老家爷爷身体状况不好,我们全家从北京回了四川老家。

临走前,在北京见了一面。

我说:“咱们结婚吧。”

他说:“再等一等吧,我还有一年毕业。”

我:“如果我等不了呢?”

他:“再坚持一年好吗?”

于是我和我爸妈还有弟弟回四川了,我们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回去了。为了爷爷的身体和病情,我爸妈在家做生意,我弟弟在老家上学。

2013年我回了北京,回去只是想跟这个城市严肃地告别。然后和闺蜜从北京飞到了深圳,从北漂转变到南游。胖子李还是跟我联系,只是不频繁了,都是因为我倔强。我觉得你既然爱我,就给我结婚证那张纸。不给那张纸就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够。

僵持了一年,他开始实习了,我们真真正正地分手了。

然后我开始了到处旅行。有钱就买机票,没钱就买火车票,总之要不停地出去走走。明知道“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去哪都是流浪”。

2014年我又回到了北京,在一家国际幼儿园上班。我开始后悔懊恼自己的倔强,决绝地分手。很犯贱地去联系胖子李的时候,才发现电话已停机,QQ已无权访问,微信已不是好友,新浪微博已无关注。再次去添加好友的时候,一个如我从前的样子的女生骂我了,叫我不要再打扰。

2014年的冬天,我决定回家了。离开北京,走之前加了无数次微信。终于在我臭不要脸地坚持下,他同意了。只是跟我说:“我们过去了,我不可能再接受你了。” 于是,微信又删了。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离开北京那天,我拉着行李箱从北京西站走了。站在西站正门口拍了张照片,发了个说说:“对于我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北京 来讲。那里不过是有:和一个不知道还能否会重逢的人,有一段回不去的曾经。有遗失的美好和一起走过的青春。”

然后头也不回地进站检票离开了。

2015年,人间四月天,我去了西藏。我以为去了之后,我会好过,我会净化心灵。其实,这跟去哪都没有关系。

现在,我们终于形同陌路。

2.

直到4月24号从西安回来,我才明白,最包容我的人,最疼爱我的人,永远只有他。现在的我,脾气好了,性格好了,但身边好多人还是无法忍受。以前的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斤斤计较,暴脾气,他一一接受,从不抱怨。至少那四年,他没有在我面前给我脸色看,更没有大声说过话。

以前,我喜欢艾弗森,他喜欢麦迪。我们因为彼此喜欢的球星不一样而争吵,我太强势,我喜欢的东西,非要我在意的人也喜欢,不喜欢就不行。

现在,我想找个如你一般的人,却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没有关心我每天有没有按时吃饭,按点睡觉。没有人每天打电话骚扰,没人在生理周期告诉我不能喝茶,不能喝咖啡,不能吃冰凉的东西......总之,我现在过得好不好,已无人在意了。

我们17岁相识,在人生最美的年纪,开始最美的初恋,进行着最美的爱情。18岁那年夏天吻过他的脸,我以为就会永远。19岁时,北京寒冷的冬天让我觉得并不孤单。20岁的雨季,爱情也可以很唯美。21岁,打给我最后一个电话说生日快乐。22岁我没有你的礼物和祝福。我今年23岁,我想结婚了,可,孤身一人。

我一个人想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独自徘徊,独自伤感。你在哪里?你现在是不是拥抱着一个如从前的我一样的姑娘在怀里窃窃私语?你们是不是就要结婚了?还是......你和我一样,过尽千帆,仍然一个人?

sorry,非常抱歉,我只是突然很想你。

3.曾经有个朋友问我:“如果你在某一天遇到李胖子,你会跟他说什么?”

我微笑着回答:“hey,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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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北京,北京》内容简介

全文共 3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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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京》:有感情有故事有权衡有野心,年轻人带着肚子里的书、脑子里的野心、胯下的阳具和心里的姑娘,软硬件齐备,装满两个旅行箱,想去寻找能让他们安身立命的位置和能让他们宁神定性的老婆。但是年轻人没了幻想,一不小心就俗了。认了天命之后,不再和自己较劲儿,天蓦然暗下来,所有道路和远方同时模糊,小肚腩立刻鼓起来,非常柔软,挡住了下面的阴茎。

1. 北京燕雀楼 大酒

2014-09-01

细白大腿穿了黑色尼龙网眼丝袜,发出闪亮的鳞光,在昏暗的街道里鱼一样游来游去,如同小孩子手上拎着的罩纱灯笼,细白大腿就是摇曳的蜡烛

2014-09-01

他严格按照爱因斯坦的《科学思考方法论》,收集信息、总结、比较、权衡、分析、归纳、提升,思考之后,不断告诉我各种人生的道理。我没买过任何励志书籍,辛荑睡在我下铺,他总结的人生道理比那些书本更加真切,比《论语》还实际,比《曾文正公嘉言钞》还唠叨,比《致加西亚的信》还朴实。

2. 七年之后 丹参

2014-09-01

小红告诉过我,她也不会接绣球。别人眼睛瞟她再久,她也不明白别人是什么意思,是问路,是要钱,还是要昨天内分泌课的课堂笔记。

3. 北方饭店 菜刀

2014-09-01

还有,不管有规定说不让干什么或是让干什么,如果你想干,先小规模干干,看看领导和群众的反应,没事儿,没死太多人,再接着明目张胆地干

2014-09-01

后来,我发现我肺活量极大,四千五百毫升,长跑耐力好,三千米从来不觉得憋气。我还发现我嗅觉不灵敏,和公共厕所比较,每个姑娘在我的鼻子里都是香香的。这些都是从小倒尿盆的好处。

4. 陆军学院 第一眼

2014-09-01

我痒痒,但是两只手都被用来抱着她,我忍住不挠。

2014-09-01

我从小不读书,我眼睛不好,我妈不让我读书,说有些知识就好了,千万不要有文化。有知识,就有饭吃;有了文化,就有了烦恼。

2014-09-01

我知道我一定不能学的专业,比如中文,那还用学啊,不就是把中国字从左边码到右边,切吧切吧,搓搓,长短不一,跟你老妈唱唱反调,跟你单位领导唱唱反调,跟街上卖的报纸杂志唱唱反调,就是小说

10. 翠鱼水煮 七种液体

2014-09-01

这张是VISA和西北航空公司的联名卡,你消费刷卡,同时可以积累航空里程,里程多了,你可以换一张免费机票,但是一般来说,你忍住不刷卡省下的钱足够买一百张机票。这张是DINERS CLUB的卡,吃饭用的,去餐馆,特别高级的餐馆,没有这张卡不让进门,但是实际上,基本没用,你手上攥着美金,基本都让你进去。这张是BARNS&NOBLE书店和MASTER的联名卡,有了这张卡,可以坐在书店的地板上看书,没有人有权力赶你走。

2014-09-01

我固执地认为,北京最好的蓝天是世界上最蓝的,又高又蓝,那种高那种蓝独一无二,比后来到过的云南、西藏、古巴的天还要蓝,比绿松石、天湖石、蓝宝石还要蓝。

11. 妖刀定式 素女七式

2014-09-01

妖刀平视远方:“我觉得,成功,关键的关键是信念。我听我爸爸说,我生下来的那一刻,是早上,他从产房的窗户里看到天边朝霞满天,他认定,我的一生将会不平凡。我崇拜我爸爸,我相信他认定的东西,我听他的话。我生下来的时候,我盯着周围的护士,她们打我,掐我,举我到高处,但是她们没有办法让我哭泣。三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幼学故事琼林》,我从头背到尾。五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唐诗三百首》和《毛主席诗词》,我从头背到尾。七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十三经注疏》,我从头背到尾。九岁的时候,我爸爸给我找来英文原版的《小妇人》,我从头背到尾。”辛荑说,妖刀的班主任也曾经是他的班主任,听这个班主任说,妖刀的风姿震翻了当时在座所有小男生。妖刀不到九十斤,不到一米六,没个头没屁股没什么胸,仅仅用这种风姿,仅仅在那一次演讲会上,成了1991年公认的四中校花。我说,她爸爸对中国传统文化还是不了解,应该进一步给妖刀找来《永乐大典》或者《四库全书》。对西方文学也是太保守,应该给妖刀找来《芬尼根守灵夜》和《追忆似水年华》。

2014-09-01

妖刀说:‘我不知道如何让你高兴,却知道如何让你不高兴。

2014-09-01

秋水,你会后悔的,你现在的心不在我这里。历史将证明,你应该娶一个我这样的人,但是我现在已经身心俱疲。我不想成为你的枷锁,我对你更加关切,我就绑你更紧;你挣扎更凶,我就绑你更紧。我们有缘分,但是这种缘分太苦了,总之缘分像是条绳子,把我们捆到命运的石头上,越挣扎,绳子捆得越紧,勒痛身体,勒细呼吸,勒出血。我决定,这次我做主,我要离开你。

14. 王七雄 牛角面包

2014-09-01

罗老教授每周只有一次能出公共门诊,所以那个下午总是人山人海。病人山病人海中间的山谷就是一张漆成土黄的桌子、坐着正被诊断的一个病人、两个我这样跟着学习的实习大夫,山谷最底部是罗老教授。一年四季,罗老教授都是雪白的白大衣,里面雪白的白衬衣,领带鲜艳饱满。冬天还好,夏天,没有空调,窗户开着,屋外也是热风,周围的病人山病人海挡住所有外来的空气,山谷里盘旋的全是呼吸内科病人喷出的和体温接近的气体。仔细听,不同病人,由于病变位置、年份和病因的不同,从病变了的肺泡、支气管、气管发出不同的声音,总和的效果近似苏格兰高地的长笛和中山音乐厅的管风琴。

2014-09-01

后来高处长带人来,我也搞不懂为什么心慌,就跑;真正票贩子反而没有一个跑的,看着高处长,微笑。我从小跑得快,百米十二秒,要不是肺结核,我就进北京市田径队了。我跑到你们老楼地下室,到处是岔路和各种管道,迷了路才被高处长的人抓到。当时楼道周围堆满了冰箱什么的,高处长穿的是皮鞋,跑的时候扭了脚,一边喊痛一边硬说我是票贩子、还跑、还想偷东西。

15. 韩国烧酒 乳房自查

2014-09-01

站在景山顶上,那棵吊死了崇祯的槐树也早就死了,看北京这个大城一圈一圈地由内而外摊开,越靠外越高,仿佛一口巨大的火锅,这个在中心的景山就是突出在火锅中的加炭口。时间,水一样倒进这口锅里,从三千年前就开始煮。我们能同一时间呆在这口锅里,看一样的浮云尘土、车来人往,就是缘分。老汤是同一锅老汤,但是不同的人在这口锅里的时间不同,脸皮厚度不同,大脑容量不同,神经线路不同,激素水平不同,搞和被搞的方式次数不同,就仿佛有的人是肥牛,有的人是黄喉,有的人是午餐肉,于是产生不同的味道。

2014-09-02

在记忆里,我没见过柳青穿过重样的衣服。她喜欢欧洲远远大于美国,“美国的衣服太阳光,不够忧郁,不够内敛,不够复杂,不够变态。”

2014-09-02

“好啊。你还没问天气呢,最近天气也不错啊。人艺的小剧场一场都没落下,美术馆的画展也都赶上了。夏加尔那场不错,真蓝,真浪漫,这么大岁数,那么冷的国家,不容易。生意也还顺,该认识的人都认识了,架子也搭得七七八八了,草创期已过,货自己长腿,会走了。你最近不好吧?不想说就什么都别说,听我说;想说就说说,我听着。”

2014-09-02

过白家庄的时候,我给柳青指我的中学,说:“自从我离开,学校的阴邪之气就消散了,出了好几个北京市高考状元。”

17. 三大酷刑 七种固体

2014-09-02

八六师兄是开着奔驰敞篷跑车来悉尼的,请老二吃了澳洲最好的西餐,喝九一年的PenfoldsGrange,说,在上悉尼医学院,明年毕业,说,想念北京,连续梦见外交部街五十九号的英式别墅,帮前辈师太师爷们除草。老二含着半口新世界的Penfolds Grange,口腔好像泡在漫长的时间的水里,多种美好的空间和植物味道都在这半口液体中还原,想起五十年前常喝的法国酒,想起现在泔水一样的国产干红,完全没提回去读完仁和医大的事,说,你知道吗,外交部街五十九号的英式别墅,五十年前,一个教授住一个,现在十户人家住一个。

18. 汉显呼机 可乐罐测试

2014-09-02

我哥的呼机是最老的一款,盒子枪一样大,二十四小时心脏监护仪一样大,能显示二十位数字,呼叫者除了留电话号码,也能以数字的形式简单留言,我哥公文包里常带着一本新华字典大小的密码本,以备破解这些数字留言。我说:“不换,我的是汉显,我报了个唐诗班,每天通过呼机台给我传三首唐诗。”

19. 三日 十四夜

2014-09-02

窗户外面,看不见月亮,也看不见一颗星星,路灯把天空映衬成土红色,天地污浊而混沌一片。听我们的结巴英语口语外教说过,他靠教英文和在酒吧唱乡谣混了五十多个国家和城市,只有在北京,他能明确意识到他呼吸的是什么。那是一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悬浊物,在半气体、半液体的基质里面,漂浮着肉眼几乎看得见的固体颗粒。

20. 北京小长城 大酒

2014-09-02

我怕别人伤心。”我说:“好啊。”

我听见,在东单三条的自习室,小红向我走过来,“怎么了?”我问。“我怕自己来烦你,我自己一个人在东单王府井附近走了一圈。”

“那你现在还想走走吗?”

“好。”

我们手牵手,走过长安街、东华门、午门、北长街、角楼、景山前街、五四大街、王府井、灯市口、东单。

后记

2014-09-02

想生个女儿,头发顺长,肉薄心窄,眼神忧郁。牛奶,豆浆,米汤,可口可乐浇灌,一二十年后长成祸水。如果我有勇气给她看这三本小说的未删节版,如果我有自信对她说,那时候,你老爸大体不堪如此,你如果明白不了,你我以后只谈功名利禄只谈如何傍大款灭小姑子讨好婆婆。如果能这样,我想我对趟过的时间就算有了个基本满意的交代。

2014-09-02

我从头就讨厌,现在更是厌恶过分自恋的人和文字。但是历史不容篡改,即使知道自己原来是个混蛋自恋狂,也不能穿越时间,抽那个混蛋一个嘴巴。写作的时候,心眼开张,手持菜刀,我尝试汉语的各种可能,尽量用最适当的叙事语言和视角,反映当时的山水和心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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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楚乔人物简介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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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妃楚乔传故事主人公楚乔以及冬儿其他几部作品中的女主唐小诗、李猫儿共同构成冬儿的国家特工部系列小说之四朵金花。

人物经历:

楚乔生前为特工部军情11处的特工005,因被诬陷关进特工监狱,逃狱成功后为排除特工部的炸弹保下特工部而英勇牺牲,死后穿越到了大夏皇朝的一名8岁女奴身上,因助燕世子燕洵逃亡而与之将命运捆绑在皇宫中八年,助其增长实力一举反叛大夏王朝回到燕北领地。小说前半部分说的是楚乔和燕洵一路相伴相随,楚乔助燕洵实现梦想,燕洵一直爱着护着楚乔。

但到后来,由于楚乔心性善良,与君王风格的燕洵两人越走越远,最终楚乔离开了燕洵,和一直爱护她的诸葛玥在一起,两人最终成了名动大陆的秀丽王和青海王,开创了繁荣盛世。

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夏在灰烬中得到重生!

人物性格介绍:

楚乔就是一粒种子,最先播撒在这些帝国权贵年轻派的心中。这是一个信念和坚持的故事,注定了,谁最能坚持,谁拥有和阿楚一样的信念,谁必能和她一同走到最后。她就是这个世界的一盏灯,所有人面对她的这些思想的时候,都会有一瞬间的恍惚,从一晒,到震撼,再到一点点的接受。她是一汪潜移默化的溪水,静悄悄的流淌,在西蒙大地的上层社会,将这些先进的念头灌输在年轻一辈的头脑之中,她可以说是打开了一扇门,新鲜的风呼啦啦的吹进来,吹散了沉闷空气,也吹动了奴隶制千百年来的铁血统治。

楚乔有过这么多的经历,让我甚至感到她的脆弱,这种气质不适合她,却仿佛不是她能左右的。心底的善良不忍,即使是铁血军人,也轮番尝到人间的苦涩温暖,我只是诧异,她居然是不愿“欠人情”的,如果不“欠”下“人情”岂不是辜负人家的好意,对别人的喜欢和表示,撇清关系只怕是最伤人的吧

楚乔的性子太刚强,但是在不经意之处 你会偷偷的喜欢上她 她的信念 令人折服 她的爱情 令人久仰 同时也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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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内容简介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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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上掉下来的是馅饼还是陷阱?

丈夫不喜,婆婆不爱,男人心女人身的张芃芃如何才能从“太子妃”一路顺利地升职为“太后”?

这是一个“女人”在后宫的奋斗史……

同时,也是一个“男人”在后宫的苦难史……

谁人不知这太子妃乃是天下最不好做的行当:

“太子妃”的职业分析:

第一:升职前景堪忧

太子妃—皇后—太后,时间跨度大,难度极高。

第二:劳动没有保障

三险一金没有,随时可能被辞退,辞退后不允许再就业!

第三:工作性质危险

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太子称不了帝,你得跟着一起倒霉,太子称了帝,你还得小心自己一个人倒霉。

第四:兼职性工作者

虽然劳动强度不会很大,但是,没有权利选择服务对象。

综上所述,太子妃这个工作真不是个什么好工作,没前途,压力大,劳动强度高……

好吧,其实这就是一篇喷文,简单概括为:

这是一个“女人”在后宫的奋斗史……

同时,也是一个“男人”在后宫的苦难史……

注:本文狗血小白文,无逻辑,无常识,就是个打发时间的东西。

楠竹就是太子殿下齐晟,这就是一先是渣男负女主,后是女主虐渣男的天雷文。

茅厕君,赵王等等均是浮云,均是炮灰

喜欢站队的筒子赶紧调整队形,调整不过来的直接点右上角的小红叉,恕不远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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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内容简介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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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销售经理---林晚荣,和公司的女老板到泰山旅游时意外坠崖,来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类似古代中国的宋代或明代),成为萧家大宅里一名光荣的家丁(花匠)--天下第一丁(后来因有功而御赐)。

从振兴萧家为起点:灭"白莲"(利用六百人的老弱粮兵,直接铲除白莲教主力团伙),轰"圣坊"〈为了带走老婆肖青璇〉,斗砚秋(大学士梅砚秋,洛凝在京城的导师),戏康宁,金陵赛诗会,山东救官银(创造一大奇观"鱼跃龙门"),气煞玉德仙坊老院主,智护萧家大院新夫人,奇袭突厥皇宫,活捉突厥小可汗,为苗族人民除去贪官,让苗族人民过上好生活。每一件事都可以看出林三的智慧,在那个时代包括现代的人都很难达到的。

凡此种种(顺序与原作有出入),不一而是,林三壮举多如牛毛,贤妻良母真心相待。全书叙事"不拘一格"(拘了一格就不是三哥了!)

有言:欲知三哥风采如何,且观禹岩家丁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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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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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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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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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彩的人生,这个“多彩”或许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过着与世无争,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这次,我要与大家谈的就是一个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着许许多多不一样的活法,有快乐地去活,坚强地去活,奋斗地去活等等,你有没有想过你就应需要活出一个怎样的人生呢?这问题是我提出的,但暂时连我自个儿都拿不定一个想法,也许这实在很难说,有人会问:“这可不是自己来决定的。”但是,我要说,这掌控权还是在你自己的手里,你的各种因素都会改变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虽然这次我的主题不合“科学”。但,推荐的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活着》。

这是一部小说,简朴的语言塑写了划时代的家庭杯具。美国的《明星论坛报》评价说:“你只要读到一半,就已经确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书就越发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当代作家余华,_年出生于浙江杭州,曾从事过牙医工作,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

主人公福贵起初是风光的少爷,可正因无顾忌,在外面吃喝嫖赌,把他父亲的2多亩地全抵债给了别人,毁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贫困中,他最后醒悟,可已经迟了,父亲被他给气死了,之后母亲相继死去,温柔可怜的妻子家珍,过度劳累,骨瘦如柴,最后死去。这也许就是上帝对他的惩罚,到最后,福贵7个至亲全被他亲手埋藏起来。只剩他孤零零的一个人和一头老黄牛。

福贵历经令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只是十分单纯地为活着而就活着。

余华告诉我们:学会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承受展此刻面前的无聊,平庸和困难。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乐观忍受,顺其自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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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内容简介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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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相府三小姐,却过着爹不疼妈不爱的日子,只因她是出生在二月的庶女,是命定的灾星。八年卧薪尝胆,终让她一朝为后,凤临天下。然而世事难料,自己的至爱却是伤自己最深的人,辛苦付出却换来毒酒收尾。

幸好老天给了她重来的机会,她怎能辜负这大好 时机?谁说庶出活该被人欺?我命由己不由天,这一次绝不重蹈覆辙!

她摇身一变,不再是丞相府里任人欺凌的善良淑女,那些曾经陷害她的人,她一定要让他们加倍奉还。

治了欺压她的嫡母,镇了伪善的嫡姐,皇子的爱也接踵而至。她重活一世只想低调做人,这些人却恨不得拉她接受万民膜拜。这对她来说可不算好消息,她得远离这些发光体。

可惜男人心,海底针,捞不上,猜不透。

发誓要彻底远离的男人为她要死要活,曾经的死敌表示暗恋她很多年,而她还不幸被一个天底下最俊俏的无赖缠上。

都说好女怕男缠,她这个恶女怎么也怕缠?

撒娇、卖萌、玩深情。她怎么没看清她那名义上的弟弟竟是个披着美人皮的腹黑男?

完了,完了!敌人还没扫干净,自己又要陷到情网里,这可让她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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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内容简介

全文共 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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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太多糟糕的事情,反倒觉得一切都会好的。有了太多糟糕的情绪,反倒知道怎么应对这些。能接吻就不要说话,能拥抱就不要吵架,能行动就不要发呆,能团聚就不要推辞。好的东西不要珍藏,今天能做的事不要等到明天。答应自己要去的地方就尽力去抵达。这个世界太危险,时间就该浪费在美好的事物上。卢思浩从17岁开始写文,他总是尝试用最真实的文字记录下身边每件美好的事。他说:“只要心里有光,就不用害怕黑夜。”这本真诚的书用温暖的文字告诉你,不要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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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内容简介

全文共 2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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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与恶,在较量中我们将付出多大的代价?

罪与罚,从来都是人性中不可或缺的话题。

绝对震撼的角色安排:四个超级警察,各怀绝技,从全国警察队伍中挑选而出,组成中国特案组,对各地发生的特大罪案进行侦破。

首次曝光内幕的特大案件:黄河浮尸、杀人视频、恐怖衣柜、蚊香烧尸、控梦大师、人彘奇案……

本书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而成,涉案地名人名均为化名。

" 我一直相信,每个罪犯心底都有一个懵懂而质朴的少年影子"。

愿正气长存,愿善恶有报。

[中国式悬疑推理小说书籍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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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余华的《活着》学生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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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读了一本余华先生的活着,正如评论所说,这是一次残忍的阅读。他带我走进了那个无奈的年代里苦闷的生活,让我犹如身处其境,真真切切。

福贵身经曲折,从一个不羁放纵的阔少爷到落魄成为贫农阶级,从家庭美满到家破人亡,送走一个又一个的至亲,最后只留下自己与一头与他同名的老牛,孤独的消失在转瞬即逝的黄昏夜幕中,我能想象得出那是一幅怎样凄凉的画面,人啊,因为活着而活着!

春生身经百场战役都活了下来却受不了因为“走资派”被红卫兵的耻辱而自我了结。只要自己还热爱生命无论遇着怎样不堪的命运都昂扬的活着,而当你对这世界再无期待时便是轻轻的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生活没有让我们大多数的平凡人遇见大风大浪,已该感恩戴德,而我们却因为不甘平凡而常常抱怨,忽视人生中很多细节上的美好。

相比福贵所经历的一切,我们生活中那点儿苦闷又算的了什么?那不过是漫漫人生路上的一点浮尘罢了。而我却因为这点苦闷常常迷失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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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简介

全文共 17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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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简介

一直向往上海生活的程韵作为交换生成为了上海某知名大学的学生,带着未考上大学的迪之与上海本地的光蕙见面并成为最好的朋友,三人彼此交流着自己的心事。光蕙看到叔叔对生病卧床的婶婶关怀备至,这种不离不弃的爱让她为之感动,同时也激发了她对美好爱情的憧憬和向往。迪之是一个喜欢追逐的人,她时刻追逐着自己的爱情和面包。勇于追逐的个性使她爱上了程韵学校排球队的年轻教练邓初,但是邓初的懦弱和安于现状让她失去了生活的激情。她开始寻找借口远离邓初,去追求另一片自由放逐的蓝天——卫安,一个电视剧特技演员。光蕙充满孝心、争强好胜,她宣告要做一个靠自己努力赚钱买面包的女人。望女成凤的光蕙母亲迫不及待地给光蕙安排相亲,希望能在有生之年看到光蕙嫁一个好人家。为了当个孝顺的女儿,光蕙总是尽量满足母亲的心愿。

程韵发现哥哥程浩和嫂嫂美伦之间的感情存在危机,为了家庭的和睦稳定,她想尽一切办法从中调解,经过一番努力之后终于化解误会,程浩和美伦也合好如初。程韵自己却因此与同学林方文之间造成了种种搞笑的误会,误会尚未解除林方文却已远走美国求学。随后光蕙、迪之和程韵陆续毕业,光蕙成为一家投资公司的白领,迪之继续追寻自己的爱情,程韵则成为了一家报社的记者。一年以后,程韵带着哥哥程浩的儿子帮帮外出休闲,偶遇林方文,两人这才消除误会并彼此表明心迹。

光蕙总是被母亲催促早日找个好归宿,不堪其扰中让同事威廉假扮自己的男友混淆母亲视听。在压力下光蕙去足疗店减压,相识了足疗店小师傅安小禄,两人逐渐萌发出爱意之后便开始偷偷交往,直到光蕙母亲的一次突然来访才让两人的爱情暴露在阳光下。迪之和卫安的感情也日渐升温,在两人热恋准备订婚时,却遇到种种原因的阻挠和牵绊。卫安和迪之都不愿放手彼此,经过深思熟虑之后两人都做出了自认为正确的决定,并各自找回属于自己的生活。

因为一次偶然相遇,程韵与徐起飞相识并成为他的“粤语课的学生”。无意中程韵向徐起飞谈起林方文写的歌,徐起飞不但采纳了程韵的推荐并暗中签约林方文的公司。对程韵来说,林方文的一个个绯闻总带给她很多不安全感,不论是风骚多情的费安娜还是热情似火的乐姬,都让程韵感觉到林方文的飘忽不定。两人的感情也在众多的人情和波折中渐渐凸显出不信任的问题。方文姐姐林日的突然到来却让这对恋人的感情稳固了很多,她让程韵深深了解了林方文一直隐藏的故事。得知林父和林母的事情之后,程韵不觉心疼起林方文来。她主动担任林方文和林母之间的润滑剂,去化解两人的误会,传达两人都没有勇气说出的话语。

面对程韵的调解和劝说,林方文碍于自己大男生的面子问题,不仅没有接受反而对程韵大发脾气,最后还选择了再一次的逃离。林方文的逃离让程韵不知所措,她没想到自己的好意会让林方文拒绝。她回忆和林方文一起去过的每一个小地方,努力寻找着林方文的下落。

为了满足母亲的心愿,光蕙重新交了一位医生男友孙维栋,并带其回到乡下老家看望自己的父母。乡下房屋的简陋让孙维栋很不习惯,光蕙母亲虽对孙维栋一见面就送药的方式很不喜欢,但是对他的职业却非常喜欢。她觉得医生是一个有身份又有前途的职业,女儿嫁个医生就等于有了一个很好的归宿。孙维栋的母亲在上海见到了光蕙,对光蕙也非常喜欢,希望光蕙能及早和维栋结婚,并当面送上传家之宝的手镯以表心意。

届时,迪之和自己的姐姐美之生活在一起彼此照顾;光惠也如偿所愿找到了一个符合母亲要求的男友,并得到双方家长的支持和祝福,算是找到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只有程韵还在为林方文的逃离而惴惴不安,她不知道自己和林方文的未来将会是如何。

徐起飞体贴又细致入微的关怀,让程韵的内心安稳许多,甚至很多时候在想如果徐起飞是林方文该有多好,自己或许就不会如此狼狈、如此不安。林方文不在的日子,徐起飞和程韵的关系日渐亲密。程韵能感受到徐起飞的感情,但是自己一直在等林方文,不该在爱着林方文的同时再来爱徐起飞。

为了继续等待林方文,程韵拒绝了徐起飞并决定回到父母身边。走之前程韵答应了光蕙和迪之陪她们一起过除夕,在充满新春气息的除夕之夜竟意外遇见林方文。林方文深情地对程韵表达爱意,希望每年除夕之夜都会陪在程韵身边,并送上一首除夕之歌《烟雨》。感动不已的程韵甜蜜的享受着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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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华《活着》个人收获读后感

全文共 4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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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从头到尾都在死人的书,居然取名叫活着。这跟青春疼痛系列——郭敬明小说中翻到最后一章突然全军覆没的死亡不同。余华写的死亡,是耗。耗尽最后一滴血,还有一丝微妙的希望。福贵和一支老牛,在田埂上唱着歌,继续熬着。

苦的连叹息都没有,却还有宽慰的理由。

不知道一夜暴富是什么感觉,当然也不知道一夜落魄是什么滋味。20--年长沙的街头有个拉小提琴的卖艺者,只会一首《月亮代表我的心》。他看起来最多40岁,中等身材,头发已经全白。总是站在步行街的哈根达斯门口,拉着他的小提琴。不知为何,每次路过都会伤神。

过了不久见报,他曾富商。股市大跌,财产散尽,妻离子散。在富时唯独学了小提琴,练了一段时间,只会这一首。如今住在下河街那片破旧的房子里,和其他同样落魄的人一起。

他的琴,拉的很动人。后来被哈根达斯赶走,又挪到悦方门口。总是一件干净的白衬衣,球鞋。站在他旁边几米,会感觉整个坡子街安静了下来。心中想起许久不见的那个人,想起自己曾经美好过又失去的东西,在眼眶湿润之前,毕恭毕敬的在琴盒里放上五块钱,然后离开。

他的自称陈伯,许久没回长沙了,不知还在不在。

世界以痛吻我,我却回报以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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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凤囚凰小说简介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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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囚凰》,天衣有风所著小说,分上中下三册,再版多次。谁人低回吟唱:有匪君子,如圭如璧。谁人冰心凛冽?欲求知音,而不可得!幽回的清雅与洒落的狂放间,楚玉踯躅而行……——穿越之后,发现自得一个后宫,弱水三千,是只取一瓢饮,还是悉数收了?

她是传统温柔的现代白领,她是备受争议的好色公主,一朝穿越,她将如何捍卫身家清白?

暗香浮动,山水清音。天下为棋局,谁是博弈操棋人?

小说内容简介

《凤囚凰》(上)

腐败公主的腐败生活,从穿越开始。免费得赠一个驸马,同时附送面首两打。没事在内整顿后宫,得闲外出勾搭美人。一面是秀致少年眸中不可度测的深渊,一面是风流公子唇边放浪不羁的自在。绿竹疏影里棋子错落,高山曲水上诗句流觞。

谁人低回吟唱:有匪君子,如圭如璧。谁人冰心凛冽?欲求知音,而不可得!幽回的清雅与洒落的狂放间,楚玉踯躅而行……

——穿越之后,发现自得一个后宫,弱水三千,是只取一瓢饮,还是悉数收了。

《凤囚凰》(中)

将离,离不开千回谋算,欲散,散不去百转情愁。风声鹤唳,杀意逼戾,新人旧故,谁笑谁哭?生死交关,不妨相随,脉脉暧昧,水落石出。死亡流离,分别相聚,楚玉从无有边际的迷茫困顿中缓步走出……

四面梦歌声中,终焉消散,天下棋局,谁来操盘?始终不变的,只有这个时代——离丧与自由并存、放纵与傲气共生,靡乱而浪漫、华丽且张扬的时代。

《凤囚凰》(下)

此情应是长相守,你若无心我便休——这是爱的尊严。雪地青丝,一半铭记,一半遗忘。决然舍弃的那一刻,反而成就另一个开端。可以断去青丝,却断不去相思;可以握住双手,却握不住真心。红豆南国,愿君采撷,此物最相思。心本如镜,因爱生忧,因爱而生怖。刀锋、赌局,江山、楚玉谁轻谁重?七情沙场,爱恨情仇,孰是孰非,胜固欣然,败也从容。 生离死别,是束缚,还是解脱?时光缓缓流过,至少,我们依然活在这个时代——这个离丧与自由并存、放纵与傲气共生、靡乱而浪漫、华丽且张扬的时代。

诗句摘选

此情应是长相守,你若无心我便休

春日杏花吹满头,谁家年少足风流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红了樱桃绿芭蕉,流光容易把人抛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

大多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

缓带轻裘疏狂事,天阔云闲向歌声

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

琴歌: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

将琴代语兮,聊写衷肠。何日见许兮,慰我彷徨。

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于飞兮,使我沦亡。

草木本无心,风月不关情。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宁可食无肉,不可居无竹。无肉令人瘦,无竹令人俗。人瘦尚可肥,士俗不可医。

朱颜辞镜花辞树。

惊风漂白日,光景弛西流。

胜固欣然,败也从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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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与黑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45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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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本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小说内容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

红与黑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

图书《红与黑》,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

图书《红与黑》、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

红与黑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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