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余华的《活着》小说内容简介【汇集20篇】

浏览

5023

作文

300

内容简介

全文共 1156 字

+ 加入清单

《第七天》选择一个刚刚去世的死者"我"(即杨飞)作为第一人称叙事者,由"我"讲述死后七天里的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我"力所不及的一些故事或故事片段则蝉蜕给与"我"相关的他者,由他者以第一人称讲述自己所遇、所见、所闻之事与往事。

主人公杨飞是主环,这一主环分别连套一些不同的次环,次环又连套次次环,从而形成多重连环式结构模式。分别是杨飞--李青--李青的后夫,杨飞--杨金彪--生父生母一家,杨飞--杨金彪--养父兄弟姊妹,杨飞--鼠妹与伍超--肖庆,杨飞--李月珍夫妇--杨金彪,杨飞--李月珍夫妇--二十七个婴儿等均构成一个个三连环结构。三连环结构涉及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所谓第一人称蝉蜕叙事是指由第一人称叙事者"我"蝉蜕到下一个以第一人称叙事的叙事者的叙事方式。杨飞到"死无葬生之地"后不久,遇到"我"出租屋的邻居"鼠妹",她认出新到的防空洞地下室的鼠族邻居肖庆,肖庆为大家带来了"鼠妹"的男朋友伍超在阳界的消息。于是,故事的讲述者就由杨飞蝉蜕到"肖庆",然后"肖庆"以第一人称为大家讲述"鼠妹"到"死无葬生之地"后大家所不知道的关于伍超的故事。

2014年5月,余华在答《京华时报》记者问时说,他一直有这样一种欲望,"将我们生活中看似荒诞其实真实的故事集中写出来","让一位刚刚死去的人进入到另一个世界,让现实世界像倒影一样出现。"余华试图同时塑造死者世界与现实世界,并通过死者来描写现实世界。在《第七天》里,用一个死者世界的角度来描写现实世界,这是我的叙述距离。《第七天》是我距离现实最近的一次写作,以后可能不会有这么近了,因为我觉得不会再找到这样既近又远的方式。"余华塑造的近景世界是现实世界,远景世界是死者世界,其现实世界是一个荒诞的、冷酷的世界;死者世界是一个至善的、温暖的世界。

正如他所言,"在写的时候感到现实世界的冷酷,写得也很狠,所以我需要温暖的部分,需要至善的部分,给予自己希望,也想给予读者希望。现实世界令人绝望之后,他写下了一个美好的死者世界。这个世界不是乌托邦,不是世外桃源,但是十分美好。"通过这两个世界的描绘,作品呈现出复杂丰富的社会生活画面,以揭露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给予作者的爱憎褒贬之情,体现作者强烈的现实批判精神和鲜明的理想主义情怀。于是,余华借助于《旧约·创世纪》开篇的方式,尽管中国有头七的说法。

余华写作的时候"不让自己去想头七,脑子里全是《创世纪》的七天。"在《第七天》的正文前,作者引用了《旧约·创世纪》中的一段话,"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这段引文告诉表明,小说《第七天》的外在形式借助于《旧约·创世纪》的"七天",其七个部分分别以"第一天"、"第二天"乃至"第七天"命名,但其内容不是机械地与《创世纪》的七天一一对应。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花千骨小说简介

全文共 2451 字

+ 加入清单

千骨》于2010年1月由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出版。是fresh果果(果果)成名之作,是一部经典的仙侠文,文笔精美,犹擅仙侠奇幻,背景磅礴大气,内容诡异奇幻,爱情凄美动人,情节一环扣一环,悬念倍出。

《花千骨》小说主要讲述她是世间最后一个神,出生时满城鲜花尽数凋零,故取名花千骨。他是长留上仙,淡然而带着冰冷的目光,流泄如水如月华。读者无不被虐得流泪,愁肠百结。

一、小说序言

瑶池初见,他是高高在上的长留上仙,而她偷偷混入,变作小虫趴在树上,却被风吹落于他的酒盏之中。

“不小心掉下来了吗?”

他的笑淡然而又慈悲,那是她此生唯一一次见到,却是对着一条小虫。

一年之约,拼尽全力,只为了有一天,能叫他一声"师父"。

“师父,你为什么收我为徒?”

他不语,只是将宫铃赠予她,轻抚她的头。

那漫天绯色中白得尘埃不染的身影,每日站在绝情殿的露风石上,俯瞰天下苍生。

她发誓说,再也不会让他寂寞了。可是绝情殿上的朝夕相伴,默然相守,终于还是走到了尽头。

为了救他,她犯下弥天大错。然而……

“错了就是错了。”他淡漠依旧。

八十一根消魂钉,还有高高举起的断念剑。

剑断念,人断情......

师父,你知道被最爱的人剖心噬骨有多痛吗?

你知道悲伤至极,却依然抱住幸福的回忆不愿遗忘,日日夜夜思念一个人的感觉有多苦吗?

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所以,微笑着不放弃,哪怕,爱比死更冷。

一步一微笑,一步一伤心,一步一劫灰,尽管记忆再悲伤,我却笑着,不愿遗忘。

二、小说目录

楔子

卷一:万福血冷沉野殍·临危受命上华巅

1 水鬼拦路

2 萝卜排队

3 舌头开会

4 七星迷阵

5 当时年少

6 茅山求道

7 不期而遇

8 惊天大秘

9 糖宝出世

10 昆仑瑶池

11 群仙之宴

12 长留上仙

13 一年之约

14 长留仙山

卷二:瀚海难御折千骨·经年约满斗群仙

15 三生池水

16 神仙学校

17 上古神器

18 六界全书

19 御剑而飞

20 只争朝夕

21 月夜焚香

22 茅山掌门

23 流火绯瞳

24 可爱骨头

25 风涯无边

26 刀剑无情

27 仙剑大会

28 背海一战

29 天意如此

30 拜师大典

31 俯瞰千山

32 朝夕相对

33 清音一发

34 月色倾城

35 沧海笑傲

36 我欲成仙

37 美人出浴

38 丹青难描

卷三:暗影浮香动浅夏·伏羲琴响太白山

39 七月十四

40 鬼门大开

41 二鬼斗法

42 兵戎相见

43 琴魔大战

44 魔君亲临

45 神器之战

46 紫薰浅夏

47 暗影浮香

48 太白一役

49 花落谁家

50 两生花开

51 皓月邯郸

52 情意勘破

卷四:墟鼎乾坤藏子画·花月洞天无月寒

53 再赴瑶池

54 酒能忘忧

55 镜花水月

56 情思暗长

57 在劫难逃

58 生死与共

59 情意败露

60 心如磐石

61 受制于人

62 有口难言

63 命悬一线

64 惊天一吻

65 甜蜜血腥

66 曲终人散

67 盗取神器

68 无以为报

69 再生枝节

70 朔风的脸

71 大闹东海

72 身世之迷

73 一触即发

74 妖神出世

75 花月洞天

76 谁是妖神

77 冰火相峙

78 二吻真言

79 三尊会审

80 用心良苦

81 腐心蚀骨

卷五:雾泽蛮荒终一统·三千妖兽复何安

82 蛮荒雾泽

83 竹林尽染

84 不可不防

85 万兽之王

86 宏图大志

87 瀚海阑干

88 与虎谋皮

89 蛮荒一统

90 三千妖杀

卷六:六界重归天地变·物是人非为红颜

91 重归六界

92 红颜祸水

93 情为何物

94 桃花幽若

95 物是人非

96 罪孽深重

97 今昔何昔

98 出乎预料

99 身份败露

100 乌龙事件

101 报仇雪恨

102 水火不容

103 前尘旧怨

104 旧事重演

105 纠缠不清

106 事出有因

107 弱水三千

108 北斗星君

109 镇魂血石

110 南无之月

111 瑶池飞临

112 仙魔大战

113 师徒相见

114 怀璧其罪

115 肝肠寸断

116 渺渺空花

卷七:深宫云顶生若死,神灭魂离只此眠

117 万劫不复

118 君已陌路

119 云顶天宫

120 冰心依旧

121 暗潮汹涌

122 忆往昔日

123 同床共枕

124 风雨欲来

125 奇耻大辱

126 水墨如冰

127 春风化雨

128 不堪回首

129 醉生梦死

130 生死抉择

131 永不分离

花千骨

花千骨

卷八:转世横刀夺遗爱·重生难断斩前缘

132 朝朝暮暮

133 覆水难收

134 南无豆腐

135 情窦初开

136 三魂七魄

137 月夜私奔

138 左右为难

139 深情不寿

140 花好月圆

141 情深缱绻

番外

143 番外赌局 一、浮生若梦

144 番外赌局 二、放手一搏

145 番外赌局 三、长留书院

146 番外赌局 四、君子好逑

147 番外赌局 五、下手为强

148 番外赌局 六、鹣鲽情深

婆娑劫

遗神书

三、小说楔子

这世上我最怕两样东西,鬼和师父……”

“姐姐,你好高好漂亮啊,唯一的缺点就是胸小了点……”

“这些舌头都很听话,有时候也会需要浇浇水,有时候也需要把天顶打开,让它们晒晒太阳。”

“什么叫离她远一点,笑话!我要天下皆在我手,还怕逆不了这小小乾坤!”

“没有喜欢也没有不喜欢。所以,不管以怎样一种方式活着,对于我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事情。”

“我不相信正,不相信邪,不相信幸福,可是我相信你!”

“白子画,你若敢为你门中弟子伤她一分,我便屠你满门,你若敢为天下人损她一毫,我便杀尽天下人!”

“高尚情操?这仅仅是一个词?还是奉献出自己幸福,牺牲了自己的一切的人才会有的一种感觉?我此生心系长留,心系仙界,心系众生,可是却从没为她做过什么。我不负长留,不负六界,不负天地,可是终归还是负了她负了我自己。”

“他是世上最温柔之人,也是最无情之人。我努力了那么多年,从来都不懂他的,不过现在已经不需要懂也不想懂了,是死是活,他如今在我手里,我想怎样都行。”

“我没有师父,没有朋友,没有爱人,没有孩子,当初我以为我有全世界,却原来都是假的。爱我的,为我而死,我爱的,一心想要我死。我信的,背叛我,我依赖的,舍弃我。我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求,只想简单的活着,可是是老天逼我,是你逼我!你以为到了现在,我还回得了头么?”

展开阅读全文

篇2: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 加入清单

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内容简介

全文共 227 字

+ 加入清单

名垂青史的年轻君王,高傲锐利,野心勃勃,任性不羁。

弱水三千,他却只心悦意中人,未及欣喜,平地起波澜,楚宫翻云覆雨,前路未可知,帝王之爱悬而未决……

她,出现在云梦的迷雾之中,踏入这个古老之国,溯洄从之,寻觅流转,神秘的气息,谜一般的族人,原始奴隶、古老森林、绝色君王、宫廷重重陷阱如同百年传说惊现……

水其洋洋兮,流何活活。

美人在渚兮,我心自往。

薜荔为帐兮,芳桂为梁。

逐之以兰舟兮,结之以兰茞……

那天边的美人啊,我心向往之,愿与你结同心两姓之好,你意下如何?

展开阅读全文

篇4: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877 字

+ 加入清单

这个冬季我拥有了一本好书,书不厚,但暖人心。初入眼帘时,鲜艳的红色让我入了迷。封面很简单,大红的底色只衬着两个大字——活着,在微弱的紫光下,书后似乎隐藏着什么,显得异常神秘。

伴着好奇心,我翻开了第一页......

书以美国民歌《老黑奴》起源,因为这首歌,作者被深深打动,于是写下了这篇小说《活着》。作者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亲眼目睹了人们在这个纷纭扰扰的叫做活着的故事里死去。

大致阅读这篇小说时,书中主要讲“我”在一个乡下听一位老人福贵讲述他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此时,我感到我的心已经非常沉重了。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时,眼睛里流露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也正是从这里,我的心再一次被深深触动了。

说到福贵,他本身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在他年轻的时候如此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活着,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亦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我相信只要活着,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活着就好!我高声赞扬那句话: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或许像福贵那样活着,或许像老牛那样活着......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更扎我心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不痛,不悲,不喜......仿佛是一片青叶在风中摇曳,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展开阅读全文

篇5:内容简介

全文共 1046 字

+ 加入清单

简·爱是个孤女,她出生于一个贫穷的牧师家庭。不久父母相继去世。

幼小的简·爱寄养在舅父母家里。舅父里德先生去世之后,简·爱过了10年倍受尽歧视和虐待的生活。舅母把她视作眼中钉,并把她和自己的孩子隔离开来,从此,她与舅母的对抗更加公开和坚决了,简被送进了罗沃德孤儿院。

孤儿院教规非常的严厉,生活很艰苦,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简·爱在孤儿院继续受到精神和肉体上的摧残。由于恶劣的生活条件,孤儿院经常有孩子病死,她最好的朋友海伦患肺结核去世。海伦去世后也使孤儿院有了大的改善。简·爱在新的环境下接受了六年的教育,并在这所学校任教两年。由于谭波尔儿小姐的离开,简·爱厌倦了孤儿院里的生活,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业。桑菲尔德庄园的女管家聘用了她。庄园的男主人罗切斯特经常在外旅行,她的学生是一个不到10岁的女孩阿黛拉·瓦朗,罗切斯特是她的保护人。

一天黄昏,简·爱外出散步,邂逅刚从国外归来的主人,这是他们的第一次见面。以后她发现她的主人是个性格忧郁、喜怒无常的人,对她的态度也是时好时坏。整幢房子沉郁空旷,有时还会听到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笑声。一天,简·爱在睡梦中被这种笑声惊醒,发现罗切斯特的房间着了火,简·爱叫醒他并帮助他扑灭了火。

罗切斯特回来后经常在家举行家宴。在一次家宴上向一位名叫英格拉姆的漂亮小姐大献殷勤,简·爱被召进客厅,却受到布兰奇母女的冷遇,她忍受屈辱,离开了客厅。此时,她已经爱上了罗切斯特。其实罗切斯特也已爱上简·爱,他只是想试探简·爱对自己的爱情。当他向简·爱求婚时,她答应了他。

在婚礼的前夜,简·爱在朦胧中看到一个面目可憎的女人,在镜前披戴她的婚纱。第二天,当婚礼在教堂悄然进行时,突然有人出证:罗切斯特先生15年前已经结婚。他的妻子原来就是那个被关在三楼密室里的疯女人。法律阻碍了他们的爱情,使两人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在一个凄风苦雨之夜,简·爱离开了罗切斯特。在寻找新的生活出路的途中,简·爱风餐露宿,沿途乞讨,历尽磨难,最后在泽地房被牧师圣·约翰收留,并在当地一所小学校任教。不久,简·爱得知叔父去世并给她留下一笔遗产,同时还发现圣·约翰是她的表兄,简·爱决定将财产平分。圣·约翰是个狂热的教徒,打算去印度传教。他请求简·爱嫁与他并和他同去印度,但理由只是简·爱适合做一位传教士的妻子。简·爱拒绝了他,并决定再去看看罗切斯特。她回到桑菲尔德庄园,那座宅子已成废墟,疯女人放火后坠楼身亡,罗切斯特也受伤致残。简·爱找到他并大受震动,最终和他结了婚,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

展开阅读全文

篇6:余华的《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009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刚刚读完余华的书《活着》,可以说《活着》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激动和悲伤,而是震撼和感叹。感叹主人公富贵的命运的坎坷,震撼人的生存能力,当生活一次次苦难要打垮富贵时,他又顽强地站了起来,好好地活着。

作者以第一人称的形式开始,让“我”遇到了一位开朗乐观的老人富贵,富贵给“我”讲了他的故事。虽然之前我已经知道《活着》是个悲剧,但看到富贵在喊他的牛“富贵”干活时,为了让牛不偷懒,他还故意喊着其他牛的名字,来激励他的牛。我不免还觉得《活着》还有些好笑。看到后面才发现富贵喊另外牛的名字,都是他死去的亲人的名字。

富贵的回忆最初他和父亲是两个败家子,父亲败掉了100多亩地,而到他这又赌掉了剩下的100多亩地。读到这里,我甚至觉得这么一个地主家的大少爷,一点不值得可怜,这也不算什么悲剧,尤其是他打自己怀孕的妻子时,我感到愤慨。可随着往下看,父亲被富贵气死了,母亲生病富贵去城里找医生,结果被抓去当了国家民党,九死一生回到家。母亲死了,女儿哑了,我就有些同情富贵了。当霸占富贵家产的龙二被枪毙时,我有感叹世事的变化无常,富贵这个地主少爷因为把家产败光了,反倒捡了一条命,还以为富贵的命也不错吗,尽管日子很苦很艰难,但一家相互搀扶和关心,我甚至觉得他们比家里有钱时更幸福。可当富贵家中唯一健康能干的儿子有庆,为给县长的夫人输血而死,富贵背着儿子瞒着病重的妻子埋了,而没瞒几天,妻子也知道,我无法再看下去了。稳定了好长时间才让自己止住眼泪。可再往下看,还有更悲哀的事情,多病的妻子去世,聋哑的女儿凤霞有一个疼爱她的丈夫,却在生孩子时死掉了,女婿二喜又被砸死了,相依为命的外孙因为吃豆子又撑死了。这人间的一幕幕悲剧怎么全发生在富贵的身上,而老年的他却如此的乐观。

我觉得用什么语言来形容这个故事,都苍白无力似的,而作者用《活着》这两个字,再恰当不过了,是啊,富贵他还活着,苦难也没有把他击垮,这就够了。现在人们活在这个时代,生活是富裕了,不会像富贵他们天天为吃不饱、穿不暖而发愁,可精神生活却感到空虚和失落了,有些人没了生活的目标,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富贵告诉我们,活着就有意义,活着就是最美好的事。

真希望现在的人们(尤其是年轻人),珍惜自己现在所拥有的一切,珍惜自己的生命,活着就是财富,活着就是意义,活着就是幸福!不要总是纠结在“我为什么而活”、“我为谁而活”的问题上,记住活着就好,没有什么理由让你放弃活着。好好活着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小说《老九门》内容介绍

全文共 828 字

+ 加入清单

老九门短篇集》是南派三叔的个人作品合集。主要讲述的是关于老九门的九位盗墓者的故事。

内容介绍

南派三叔在《盗墓笔记》中多次提及了老九门,但却未深入的介绍他们的故事与传说。三叔在《老九门》中重新揭示了盗墓笔记中有关老九门的秘密和这九个盗墓家族的背景。

老九门是指老长沙的九个盗墓家族。又称九门提督。

老长沙的九门提督,外八行的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些盗墓贼家族,势力庞大,涵盖文物走私的所有环节,几乎所有的明器,流出长沙必然经过其中某一家。

为何称呼为九门提督有多种说法,其中最被认可的是,因为古代大城都有九个城门,来往的客商进出城必须选择其中的一个,而老九门取的就是这个意思,在长沙城里做买卖,你只能在这九大势力中选择一个,没有其他路可以走。------出自《吴邪的私家笔记》

盗墓笔记老九门分别是指上三门、平三门、下三门上三门:1、张大佛爷(张启山)后代:董灿(化名)张起灵

2、二月红后代:有三个儿子 ,教过陈皮阿四、小花(解雨臣)

3、半截李后代:李四地(猜测)平三门:

4、陈皮阿四后代:陈文锦

5、吴老狗(狗五爷)后代: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吴邪

6、黑背老六后代:老九门中唯一一个无后代下三门:

7、霍仙姑 (七姑娘)后代:霍玲霍秀秀

8、齐铁嘴后代:黑瞎子(猜测)、齐羽(后根据《盗墓笔记老九门之奇门八算》可见齐羽就是他自己,详见齐羽)

9、解九爷后代:解连环,小花的父亲小花(解雨臣)另外,出现在西沙考古活动中的人张起灵,李四地,陈文锦,吴三省,霍玲,齐羽,解连环,姓氏分别是"张、李、陈、吴、霍、齐、解"跟老九门的姓氏完全相符,这不会只是个偶然……

作者介绍:

南派三叔,本名徐磊,男,浙江人,现居杭州。被称为中国最会讲故事的小说家,激荡想象力剧情的推崇者,著有《盗墓笔记》系列、《大漠苍狼》、《怒江之战》等,并主持南派小说堂会,策划多部畅销作品。现居杭州。 他的《盗墓笔记》系列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神作,长期占据国内各大图书销售排行榜榜首,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内容简介

全文共 249 字

+ 加入清单

鬼吹灯是一个系列形式的文字冒险故事,以一本家传的秘书残卷为引。

全册封面小说中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有谚为证:发丘印,摸金符,搬山卸岭寻龙诀;人点蜡,鬼吹灯,勘舆倒斗觅星峰;水银癍,养明器,龙楼宝殿去无数;窨沉棺,青铜椁,八字不硬莫近前。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张爱玲《沉香屑第二炉香》内容简介

全文共 1524 字

+ 加入清单

张爱玲通过描写了同一个家庭由于女性对于性知识不了解导致的连续两个悲剧的婚姻,并引发的社会问题,从而发出对当时的家庭观,爱情观,社会观以及价值观的一种控诉。

沉香屑第二炉香》是一个很特别的故事,张爱玲在描写时更多是通过外部环境的描写来阐述人物的命运,是一部值得推敲的小说。看完小说后肯定很多人会有像我一样的疑问。为何愫细会在结婚当夜逃跑?为何罗杰想尽快的离开学校?为何罗杰选择自杀?其实这些问题的答案张爱玲在小说里已经告诉了我们,只是写的非常的隐含。

《沉香屑·第二炉香》 描述一个把自己女儿永远看作孩子的母亲为了保持她们的“纯洁的思想”而把她们与性知识进行隔离,使她们对于“性”一无所知。无知使出嫁的大姐靡丽笙误以为有生理需求的丈夫佛兰克丁贝是个变态,而了解此事的母亲由于溺爱自己女儿而宁愿促使大女儿离婚也不愿对女儿进行适当的性教育。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二女儿愫细儿身上,不懂性知识的她在新婚之夜出逃,让不了解事情真相的人误以为其丈夫罗杰是一个鲁莽的色情狂,致使罗杰在工作,生活中屡屡受挫,终于在受到别人讽刺之后罗杰选择了与 佛兰克丁贝 相同的道路——自杀。

故事的开头是由克荔门婷和“我”的对话展开的,张爱玲在描写时把自己当成了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就像是张爱玲在香港听到的一个传奇故事。在我们的眼中一直误认为西方在性教育上一直是很开放的,所以在阅读克荔门婷和女主人公的对话时我并没有觉得什么稀奇的!但张爱玲小说中这样一句话告诉我们西方在当时的性教育的程度可能并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小说是这样说的“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们很早就晓得了,也就无所谓神秘。我们的小说书比你们的直爽,我们看到这一类书的机会也比你们多些”。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是因为当时英国淑女教育的流行,张爱玲写这部小说的意义是对所谓英国淑女教育的根本否定。

对于这样一个故事克荔门婷与张爱玲显然持着不同的价值观和评价。克荔门婷觉得这个故事是秽亵的故事,对于故事的男主人公没有一点的同情甚至是充满着鄙视。张爱玲却说这个故事是残酷的,他认为这个故事并没有秽亵。因为人总是脏的,沾着人就脏。从中可以看出张爱玲对于男主人公罗杰的遭遇是同情的,把罗杰称为淫贼更是可笑的。

在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到罗杰与愫细是存在着很大的年龄差距的。但罗杰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对,他不在意世俗人的眼光,他不介意别人说他“老马吃嫩草”。他只知道他爱愫细,但他却不知道蜜秋儿太太之所以答应把自己的女儿嫁给年龄过40岁的罗杰,只是她的一个圈套。蜜秋儿太太故意不对愫细进行性教育,让愫细把罗杰对她的爱看成性暴力。致使愫细在结婚当晚逃跑。这件事的发生使蜜秋儿太太收回女儿的计划获得成功,愫细可能再也不相信男人的爱了。也使罗杰失去了名誉。让全香港的人觉得罗杰是个性暴力者。

其实罗杰和愫细都是英国淑女教育的受害者,这件事的发生都使两人对“性”产生了恐惧。人们都认为“性”是脏的,就像张爱玲说的,人的出身就带着“脏”。没有“脏”又哪来你的出身与存在。当罗杰被认为是性暴力者后,他对女人变的小心谨慎,他只能压抑自己。但这一切已没有用了。因为他不仅要面对这些世俗人嘲讽与谩骂,他的生活也就此毁了,因为没有女人会愿意嫁给被别人说成是性暴力的男人。也没有人愿意让一个性暴力者来自己的学校公司工作。因为他们怕会损害他们的名誉。罗杰被他们逼上了绝路,他再也不能在社会上立足了,因此最后只有选择自杀这条路。

张爱玲在《沉香屑第二炉香》中对这种磨灭人性的做法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与讽刺,人们总认为性是肮脏不堪的,但如果他们自己不带着脏,他们又哪来的子女,他们又何以存在这个世界。他们又何以有资格说别人的性行为是脏的。但这些人依然固执的继续磨灭别人的人性,确实让人感到滑稽与可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1242 字

+ 加入清单

活着》是一本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性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然而,所有的情绪都在娓娓叙说的过程中悄悄侵入着读者的思想。

人越惧怕死亡,人就活的越怯懦。

余华在序中这么写,“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职责,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本书是以一个老人的回忆展开的,书中就这样以平淡的语调地叙述着一个似乎微不足道而又壮烈的故事。主人公叫“福贵”,一个在现代人看来略显俗气的名字,但是却代表了那个年代天下父母亲对子女的殷切期望。但什么是福?什么是贵?也许他们并不知晓,他们既单纯得可爱,也愚昧到可悲。

小说叙述了福贵一生的悲欢,表达了福贵一生的起落盛衰。福贵,年轻时是一个地主少爷,经常在城里吃喝玩乐,嫖妓、夜以继日地豪赌并乐此不疲,常常十天半月不回家。然而好景不长,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很快让他付出倾家荡产、家破人亡的代价——由于半年赊帐的积累,福贵把祖辈留下的家产在一夜之间输得精光,由远近闻名的阔少爷变成了一文不名的穷光蛋。所有的风光都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荡然无存。他也从此一蹶不振,日子越过越穷苦。父亲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在从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死了。他为病了的娘到城里买药时抓壮丁抓走,此后的日子饱尝颠沛流离、飘无定所之苦。快两年时,他终于死里逃生,回到了家,得知母亲已病故,女儿凤霞因为一次高烧,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他原以为一家人终于团聚可以过好日子了,谁料,苦难才刚刚开始——唯一的儿子在一次意外的采血事故中被冷漠的医生夺去了生命;女儿凤霞终于长大成人还找到了一个疼爱自己的丈夫却死于了产后的败血症;妻子家珍也死于软骨病;女婿二喜死于工地的事故;不仅如此,死神连他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都不肯放过,竟因吃豆子而撑死了!身边的亲人一个一个相继死去,福贵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亲手埋葬了五个自己挚爱的人。

经历的越多,彻悟的就越深。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也没有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那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一切事物明白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一视同仁,用同情的目光看待着世界。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福贵一生的杯具是自身命运与社会变迁的交织,活着,为了什么,为了这让人撕心裂肺的痛楚吗? 不,正是这种痛楚才使活着的感觉更加强烈。期望破碎后的痛楚使下一个期望更加真挚,使得来的幸福更加珍重。人生来就注定要伴随悲伤,正是悲伤使我们更清醒地活着。如余华自己说的一样:“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生命就是一个活着,不谈幸福或苦难,生命,只是一个活着的过程。活着吧,活着,生命仅此而已,毕竟,生命还要继续。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小说《简爱》内容简介

全文共 1798 字

+ 加入清单

简爱》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的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人们普遍认为《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诗意的生平”的写照,是一部具有自传色彩的作品。讲述一位从小变成孤儿的英国女子在各种磨难中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幸福的故事。

故事简介:简爱的父亲是个穷牧师,当她还在幼年时,父母就染病双双去世。简爱被送到盖茨海德庄园的舅母里德太太家抚养,里德先生临死前曾嘱咐妻子好好照顾简爱。简爱在里德太太家的地位,连使女都不如,受尽了表兄表姊妹的欺侮。一天表兄又打她了,她回手反抗,却被舅母关进红房子里,她的舅舅里德先生就死在这间屋子里。她被幻想中的鬼魂吓昏了过去。重病一场,过了很久才慢慢恢复健康。

她再也不想呆在里德太太家了,里德太太就把她送进达罗沃德孤儿院。孤儿院院长是个冷酷的伪君子,他用种种办法从精神和肉体上摧残孤儿。简与孤儿海伦结成好友,教师潭泊尔小姐很关心她。在孤儿院里一场传染性的伤寒,夺走了许多降儿的生命,海伦就在这场伤寒中死去,这对简爱打击很大。

简毕业后留校当了两年教师,她受不了那里的孤寂、冷漠,登广告找到了一个家庭教师的工作,于是她来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在桑费尔德庄园只有庄园主罗彻斯特和他的私生女阿戴尔·瓦伦斯,而罗彻斯特经常到国外旅行,所以简到桑费尔德好几天,也没见到罗彻斯特。

一天黄昏,简外出散步,惊了刚刚从外面回来的罗彻斯特的马,罗彻斯特从马上摔了下来,简急忙上前去扶他,回到家后简才知道他便是庄园主罗彻斯特。罗彻斯特是个性格阴郁而又喜怒无常的人,他和简经常为某种思想新辩论不休。

在桑费尔德庄园不断发生奇怪的事情。有一天夜里,简被一阵奇怪的笑声惊醒,发现罗彻斯特的房门开着,床上着了火,她叫醒罗彻斯特并扑灭火。罗彻斯特告诉简三楼住着一个女栽缝格雷斯·普尔,她神精错乱,时常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狂笑声,并要她对此事严守秘密。

罗彻斯特经常参加舞会,一天他把客人请到家里来玩,人们都以为在这场舞会上罗彻斯特会向布兰奇小姐求婚。在宴会上罗彻斯特坚持要简也到客厅里去,客人们对简的态度十分轻慢,罗彻却邀请简跳舞,简感觉到自己对罗彻斯特发生感情。

一天,罗彻斯特外出,家里来了一个蒙着盖头的吉卜赛人。当轮到给简算命时,简发现这个神秘的吉卜赛人就是罗彻斯特,他想借此试探简对他的感情。这时庄园里又来了个名梅森的陌生人,当晚他被三楼的神秘女人咬伤了,简帮罗彻斯特把他秘密送走。

不久,里德太太派人来找简,说她病危要见简一面。回到舅母家中,里德太太给她一封信,这封信是三年前简的叔父寄来的,向她打听侄女的消息,并把自己的遗产交给简。里德太太谎称简在孤儿院病死了,直到临终前才良心发现把真相告诉简。

简又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感觉像回到家一样。回来后,罗彻斯特向她未婚,简答应了,并高兴地准备婚礼。婚礼前夜,简从梦中惊醒,看到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可憎的女人正在戴她的婚纱,然后把婚纱撕成碎片。罗彻斯特告诉她那不过是一个梦,第二天当简醒来时发现婚纱真的成了碎片。

婚礼如期举行,一位不速之客闯进了教堂,声称婚礼不能进行,他说罗彻斯特15年前娶梅森先生的妹妹伯莎·梅森为妻。罗彻斯特承认了这一事实,并领人们看被关在三楼的疯女人,那就是他的合法妻子。她有遗传性精神病史,就是她在罗彻斯特的房间放火,也是她撕碎简的婚纱。

简悲痛欲绝地离开了桑费尔德庄园。她的仅有的积蓄花光了,沿途乞讨,最后晕倒在牧师圣约翰家门前,被圣约翰和他的两个妹妹救了。简住了下来,圣约翰为她谋了一个乡村教师的职位。

不久,圣约翰接到家庭律师的通知,说他的舅舅约翰简去世了,留给简二万英镑,要圣约翰帮助寻找简。圣约翰发现简是他的表妹,简执意要与他们分享遗产。圣约翰准备去印度传教,临行前向简求婚,但他坦率地告诉她,他要娶她并不是因为爱她,而是他需要一个很有教养的助手。简觉得应该报答他的恩情,但迟迟不肯答应他。当夜,圣约翰在荒原上等待简的答复,就在简要作出决定的时候,她仿佛听到罗彻斯特在遥远的地方呼喊她的名字“简,回来吧!简,回来吧!”她决定回到罗彻斯特身边。

当简回到桑费尔德庄园时,整个庄园变成一片废墟。原来几个月前,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疯女人伯莎放火烧毁了整个庄园,罗彻斯特为了救她,被烧瞎了双眼,孤独地生活在几英里外的一个农场里。简赶到家场,向他吐露自己的爱情,他们终于结婚了。

两年之后,治好了罗彻斯特的一只眼睛,他看到了简为他生的第一个孩子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内容简介

全文共 382 字

+ 加入清单

《我不是潘金莲》[1]是当代著名作家刘震云获茅奖后的第一部长篇,也是他第一部以女性为主角的小说。直逼现实,书写民苦,使这部小说成为《一句顶一万句》的姊妹篇。和《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的人,不同的是,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

这个顶了潘金莲冤名的妇女经历了一场荒唐的离婚案后,要证明之前的离婚是假的,更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走上告状路。结果从镇里告到县里、市里,甚至申冤到北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但没能把假的说成假的,还把法院庭长、院长、县长乃至市长一举拖下马;以至每到“两会”时她所在的省市县都要上演围追堵截的一幕,竟持续二十年。

刘震云用一个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真切的生活常理。他的写作立场使他成为当代文坛少有的可以与时代、人民和国家对话的现实主义作家。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内容简介

全文共 306 字

+ 加入清单

33名顶尖强者的灵魂被禁锢在无尽的虚空牢狱中。脱困的契机,却掌握在一只天真无邪的少女手中。

为了脱困,白亦与32名同伴一道,深入透彻地培养起了这位少女,展开了一段轻松愉快的奇妙之旅。

本书你为何召唤我描述了一群各个领域的强者之魂被禁锢在了一片名为虚空的无尽牢狱之中。

在一片被黑暗所完全笼罩的地方,正在上演着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双翼燃烧着火焰的天使,浑身披挂着厚重盔甲的骑士,手持金色长剑的十字军战士,正在和着一群由浑身黑烟的骨龙,狰狞而恐怖的死亡骑士,还有数不清的骷髅兵所组成的邪恶大军鏖战。

双方的厮杀战场并非在某处遍布战火与硝烟的平原或是满地骸骨的埋骨地,而是一片漆黑看不见边际的黑暗之中,这无疑是种很诡异的想象。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内容简介

全文共 400 字

+ 加入清单

天姿蒙珍宠,明眸转珠辉,她是大唐三百年历史隐秘而最富传奇的一页。 她是一位皇帝的母亲;而据说,另一位皇帝,为她虚悬后位十七年。是爱,是悔,是虚,是实?

历史的真相渺若云烟。而我只是想,追寻千年以前,她灿若流星的步伐,她千折百回的爱恨流转于...

沈珍珠出身名门,被选为广平王李豫之妃,生下长子唐德宗李适,后被李适追封为睿真皇后。她只是一介江南女子,内心善良,心存社稷,与人为善,在安史之乱之时只愿留在长安与百姓共同进退,被长安百姓所尊重。

离散之中虽有大将默延啜对其追求,但仍坚守对李豫的爱。唐朝收复长安后,流散之人不得入宫,但李豫一心要接珍珠回来,珍珠以李豫太子前程为重,重回民间,后李豫多处寻找,珍珠始终不愿入宫,只愿成全李豫。

她凭着达礼知书的才识,和德才兼备的优良品质,赢得李豫一生对她无法忘怀,而她又不事奢华,以一个和字协理后宫,知民间百姓疾苦。一代才女沈珍珠为唐朝中期的发展做出了一定的历史贡献。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汤姆索亚历险记内容简介

全文共 1285 字

+ 加入清单

汤姆·索亚是一个聪明但调皮的男孩。他父母双亡,住在严厉但也十分疼他的波莉姨妈家里。他活泼好动,还有着许多精灵鬼点子,而且不爱学习,总喜欢逃了学去钓鱼、和流浪儿哈克贝利·芬去闲逛、玩“海盗”、搜集各种奇怪的物品……等等。他甚至喜欢上了名叫蓓琪·撒切尔的女孩,并想尽办法来“追求”她。

一日半夜,汤姆和哈克贝利去坟地“试验”用死猫治疣子的方法时,意外地遇上了一场谋杀案——去盗尸的罗宾逊大夫、印第安乔和酒鬼波特三个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印第安乔把罗宾逊大夫杀了,并把杀人罪赖到了被打晕的波特身上。当时吓得够呛的汤姆和哈克发誓,要对此事严守秘密。但汤姆在很长时间内一直陷于不安之中。

后来,汤姆由于蓓琪和他怄气而与好友乔埃·哈波一起离家出走,和哈克一起坐筏子到一个小岛上去当“海盗”。镇上的人不知道他们的去向,以为他们在河里淹死了。在为他们举行葬礼的那天,他们三人却“奇迹般地”出现了。汤姆成了学校里的英雄。蓓琪也在不久之后与他重归于好……

不久后,法院终于要审理那场凶杀案——大家都以为凶手是波特时,汤姆克服恐惧,告发了印第安乔,但乔却当场逃走了。汤姆陷入了极度不安之中 。

一天,汤姆和哈克走进河边的一所“闹鬼”的老房子。他俩上了楼,不一会儿,看到楼下来了两个人,原来正是印第安人和他的同伙。这两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弄来了不少钱,正往地里埋。没想到竟从地里挖出一个箱子,打开一看,里面全是钱。这时印第安人听到一点响动,他怀疑楼上有人,就想上去看看。汤姆和哈克正在不知如何是好时,早已朽烂的楼梯塌了,印第安人没能上楼。

后来,汤姆侦察出印第安人乔住进了一个客栈,他和哈克合计趁印第安人乔外出时,搬走钱箱。几天后,蓓琪、汤姆和一些其他朋友去“野餐会”,他们来到了麦克杜格尔洞——一个迷宫般的岩洞里玩。汤姆和蓓琪光顾着玩耍,脱离了大伙儿,迷路了。他们在洞里历尽波折,饥饿、干渴、黑暗和恐惧不断袭击着无助的他们。过了好几天,他们也没找到出路。更可怕的是,他们在洞中看见了印第安乔……

同一天晚上,哈克发现印第安人乔和他的同伙挟着东西上山了,哈克想他们肯定是转移财务,就远远地跟踪。印第安人来到一个寡妇的山庄,要对寡妇下毒手,哈克忙敲开一户人家的门,在这家人的帮助下,救出了寡妇。

镇上的人们都以为他们死在洞中了,波莉姨妈和撒切尔一家都悲痛极了。直到一天半夜——镇上突然喧闹起来——汤姆和蓓琪被找到了!原来,汤姆牵着绑在石头上的风筝线探路,最后找到了一个出口。最后被几个好心人送了回来。

由于这件事,洞口被封了。汤姆知道后,便把印第安人乔在洞里的事告诉了蓓琪的爸爸撒切尔法官。法官便带人去查看,洞门被打开了,但印第安人乔早就饿死了。

后来,汤姆经过分析,判定宝藏已经被印第安人乔藏到岩洞中了。于是他和哈克偷偷地潜入到岩洞中,并根据他们偷听到的描述,找到了一个宝箱——里面有一万两千余元!发现宝藏的他们成了大富翁。汤姆和哈克平分了这笔钱。哈克救过庄园主寡妇,寡妇很喜欢哈克,变收下哈克作自己的养子。

从此以后,汤姆和哈克变成了小镇上的“风云人物”,不仅走到哪儿都会受到欢迎,而且他们俩的小传还登在了镇报上……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余华《活着》读后感

全文共 595 字

+ 加入清单

连日的阴雨,心情本就有些郁郁,更那堪是夜晚,似乎寂聊也随之侵袭而来。不想陷入一种空洞和无助,就起身去泡了杯咖啡,让自己温热和活力起来。然后端坐在电脑前,慢慢地阅读起数日前朋友推荐的沈从文先生的《边城》。

初读,许是习惯性的读小说的方式,急切的想寻读里面的人物或情节,故对于小说开篇大段的景物描写似乎看不进去,可渐渐的,一幅曼妙的风情画卷随着文字徐徐展开,使人不由自主的沉浸其中,仿佛置身湘西那美丽的世外桃园。翠翠就是在这样一个淳朴、天然、优美的环境中孕育出来的自然之女。

就是这样一个懵懂、娇憨、不食人间烟火的纯美女孩,却遭遇了一段似乎尚未开始就已结束了的绵长而忧伤的爱。也许越是急切得到就越容易失去,难道这就是宿命么?“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故事的结尾以这样的反问戛然而止,让人唏嘘不已。掩卷,脑海中似乎浮现翠翠灯下托腮喃喃自语的神情:“那个人明天会回来么?”她的纠结让人生生的心疼起来:这漫长的日子她是否能够靠着那个初见时的甜美回忆安然度过呢?

很久没有读到这样使人惊艳的文字了,这惊艳不是华丽。而是不染尘世的纯美爱情遭压抑带给人的一种柔软、一种怜惜,一种淡淡的忧伤,一种对命运不解的扣问。不由感慨有时男子如何竟有比女子还极致的细腻,沈从文先生如何知晓那样一个情窦初开的女子那么隐微的心理,难道真如他所说:“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一个正当最好年纪的女子?”

有时间,有合适的心情,再读《边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红与黑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4596 字

+ 加入清单

《红与黑》是法国著名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凭着聪明才智,在当地市长家当家庭教师时与市长夫人勾搭成奸,事情败露后逃离市长家,进了神学院。经神学院院长举荐,到巴黎给极端保王党中坚人物拉莫尔侯爵当私人秘书,很快得到侯爵的赏识和重用。与此同时,于连又与侯爵的女儿有了私情。最后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被逼写了一封告密信揭发他,使他的飞黄腾达毁于一旦。他在气愤之下,开枪击伤市长夫人,被判处死刑,上了断头台。

小说发表后,当时的社会流传“不读《红与黑》,就无法在政界混”的谚语,而本书则被许多国家列为禁书。《红与黑》在心理深度的挖掘上远远超出了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层次。它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后来者竞相仿效这种“司汤达文体”,使小说创作“向内转”,发展到重心理刻画、重情绪抒发的现代形态。人们因此称司汤达为"现代小说之父"。《红与黑》在今天仍被公认为欧洲文学皇冠上一枚最为璀璨精致的艺术宝石,是文学史上描写政治黑暗最经典的著作之一,100多年来,被译成多种文字广为流传,并被多次改编为戏剧、电影。

小说内容

小说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年轻英俊,意志坚强,精明能干,从小就希望借助个人的努力与奋斗跻身上流社会。

在法国与瑞士接壤的维立叶尔城,坐落在山坡上,美丽的杜伯河绕城而过,河岸上矗立着许多锯木厂。 市长德瑞那是个出身贵族,在扣上挂满勋章的人。

他五十岁左右,他的房子有全城最漂亮的花园,他的妻子是最有钱而又最漂亮的妻子,但他才智不足,“他只能办到严格地收讨他人的欠债,当他自己欠人家的债时,他愈迟还愈好”。在这座城市还有一个重要人物,是贫民寄养所所长——哇列诺先生。他花了一万到一万两千法郎才弄到这个职位,他体格强壮棕红色的脸,黑而精粗的小胡子,在别人眼中他是个美男子,连市长都惧他三分。但市长为了显示自己高人一等,决心请一个家庭教师。 木匠索黑尔的儿子于连,由于精通拉丁文,被选作市长家的家庭教师。他约十八九岁,长得文弱清秀,两只又大又黑的眼睛。在宁静时,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象是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一瞬间,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由于他整天抱着书本不放,不愿做力气活,因而遭到全家的嫌弃与怨恨,经常被父亲和两个哥哥毒打。他小时疯狂地崇拜拿破仑,渴望像拿破仑那样身佩长剑,做世界的主人。认为拿破仑“由一个既卑微又穷困的下级军官,只靠他身佩的长剑,便做了世界上的主人”。但后来他又想当神父,因为“如今我们眼见四十岁左右的神父能拿到十万法郎的薪俸。这就是说他们能拿到十万法郎,三倍于拿破仑当时手下的著名的大将的收入。”于是,他投拜在神父西朗的门下,钻研起神学来。他仗着惊人的好记性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

市长的年轻漂亮的妻子是在修道院长大的,对像她丈夫那样庸俗粗鲁的男人,打心底里感到厌恶。由于没有爱情,她把心思全放在教养3 个孩子身上。她认为男人“除了金钱、权势、勋章的贪欲以外,对于一切都是麻木不仁”。最初,她把于连想象为一个满面污垢的乡下佬,谁知见面时却大出她的意料:面前这个年轻人竟是这样白皙,眼睛又这样温柔动人。以为他“实际上是一个少女”故意假扮男装。她对于连产生好感,甚至觉得“只有在这个少年教士的心里,才有慷慨、高尚、仁爱”。瑞那夫人的女仆爱丽沙也爱上了于连,爱丽沙得到了一笔遗产,要西郎神父转达她对于连的爱慕,于连拒绝了女仆爱丽沙的爱情。瑞那夫人得知此事心里异常高兴,一股幸福的流泉泻落在她的心海里,她发觉自己对他产生了一种从未有过的一种感情。 夏天市长一家搬到凡尼镇乡下花园别墅居住,晚上乘凉的时候,全家聚在一株菩提树下,于连无意间触到了瑞那夫人的手,她一下子缩回去了,于连以为瑞那夫人看不起他,便决心必须握住这只手。第二天晚上他果然做了,瑞那夫人的手被于连偷偷地紧握着,满足了他的自尊心。瑞那夫人被爱情与道德责任折腾得一夜未合眼。她决定用冷淡的态度去对待于连。可是当于连不在家时,她又忍不住对他的思念。而于连也变得更大胆,他在心里暗想:“我应该再进一步,务必要在这个女人身上达到目的才好。如果我以后发了财,有人耻笑我当家庭教师低贱,我就让大家了解,是爱情使我接受这位置的”。

深夜2 点闯进了她的房里。开始,她对于连的无礼行为很生气,但当她看到“他两眼充满眼泪”时,便同情起他来。她暗想,如果在10年前能爱上于连该多好。不过,在于连的心里则完全没有这种想法,他的爱完全是出于一种野心,一种因占有欲而产生的狂热。他那样贫穷,能够得到这么高贵、这么美丽的妇人,已经是上天的恩赐了。

不久,皇帝驾临维立叶尔,在瑞那夫人的安排下,于连被聘当上了仪仗队队员,使他有在公众面前大出风头的机会。迎驾期间,于连作为陪祭教士参加瞻拜圣骸典礼。之后,他对木尔侯爵的侄子、年轻的安倍主教十分崇敬。心想,安倍主教如此年轻就有显赫的地位,而且倍受女人的青睐,暗下决心“宁愿受宗教的制裁,也要达到令美人羡慕的境界”。 瑞那夫人心爱的儿子病危,她认为这是上帝对自己不道德行为的一种惩罚,她陷入了可怕的忏悔里。这时,爱丽沙又把夫人的事暗中告诉了哇列诺先生,他早先曾贪恋瑞那夫人的美色碰了一鼻子灰,便趁机给市长写了一封告密信。但市长担心如果把妻子赶出家门,自己将失去一大笔遗产,而且也有损于自己的名誉,采取“只怀疑而不证实”的办法。但在这座城市里,街谈巷议对瑞那夫人和于连却越来越不利。一次爱丽沙向西朗神父忏悔时,又谈出于连与瑞那夫人的秘密关系。关心于连的神父要他到省城贝尚松神

红与黑学院进修。告别后的第三天夜里,于连又冒险赶回维立叶尔,与瑞那夫人见面,此时的瑞那夫人由于思念的痛苦,已憔悴得不像人样了。贝尚松是法国一座古城,城墙高大。初到神学院,那门上的铁十字架,修士的黑色道袍,和他们麻木不仁的面孔都使于连感到恐怖。院长彼拉神父是西郎神父的老相识,因此对于连特别关照。他对于连说:“嘻笑就是虚伪的舞台”。在321个学生中,绝大部分是平庸的青年,由此于连自信会迅速获得成功。他悄悄对自己说:“在拿破仑统治下,我会是个军曹,在未来的神父当中,我将是个主教。”由于学习成绩名列前茅,院长竟让他当新旧约全书课程的辅导教师。

但神学院是个伪善的地方,他很快就堕入了忧郁之中。彼拉院长受到排挤辞职不干了,并介绍于连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彼拉神父专门给他介绍侯爵一家他说“你要十分注意,一个象我们这种行业的人,只有靠这些大人先生们才有前途……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如果你得不到人家的尊敬,你的不幸是注定的了”。

侯爵瘦削而矮小,有一对十分灵活的眼睛,头上带有金色假发。他是个极端保皇党人

图书《红与黑》,法国大革命时,他逃亡国外,王朝复辟后,他在朝中取得了显赫的地位。于连每天的工作就是为他抄写稿件和公文,侯爵对于连十分满意,派他去管理自己两个省的田庄,还负责自己与贝尚松代理主教福力列之间的诉讼通讯,后又派他到伦敦去搞外交,赠给他一枚十字勋章,这使于连感到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于连在贵族社会的熏陶下,很快学会了巴黎上流社会的艺术,成了一个花花公子,甚至在木尔小姐的眼里,他也已脱了外省青年的土气。木尔小姐名叫玛特儿,是一个有金栗色头发,体态匀称,非常秀丽的姑娘,但“这双眼睛透露出一种内心可怕的冷酷”。她读过许多浪漫主义爱情小说,并被3 世纪前一段家史所激动:她的祖先木尔是皇后玛嘉瑞特的情夫,被国王处死后,皇后向刽子手买下了他的头,在深夜里亲自把它埋葬在蒙马特山脚下。她十分崇拜皇后的这种为爱情而敢冒大不韪的精神,她的名字玛特儿就是皇后的爱称。

起初,于连并不爱玛特儿那清高傲慢的性格,但想到“她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她丈夫”时,便热烈地追求起她来。玛特儿也知道于连出身低微,但她怀着一种“我敢于恋爱一个社会地位离我那样遥远的人,已算是伟大和勇敢了”的浪漫主义感情,因此,她在花园里主动挽着于连的胳膊,还主动给他写信宣布爱情。为了考验于连的胆量,她要于连在明亮的月光下用梯子爬到她的房间去。于连照样做了,当晚她就委身于他了,过后玛特儿很快就后悔了 。 一次,他们在图书室相遇,她边哭边对于连说:“我恨我委身于第一个来到的人”于连感到痛苦,他摘下挂在墙上的一把古剑要杀死她,玛特儿一点都不害怕反而骄傲地走到于连面前,她认为于连爱她已经爱到要杀了她的程度,便又与他好起来。夜里于连再次爬进她的房间,她请求于连做她的“主人”,自己将永远做他的奴隶,表示要永远服从他。可是,只要于连稍许表露出爱慕的意思,她又转为愤怒,毫不掩饰的侮辱他,并公开宣布不再爱他。

因为于连的记忆力很好,木尔侯爵让他列席一次保王党人的秘密会议,会上有政府首相

图书《红与黑》、红衣主教、将军。会后,木尔侯爵让于连把记在心里的会议记录冒着生命危险带到国外去。在驿站换马时,差点被敌方杀害,幸好他机警地逃脱了,与外国使节接上了头,然后留在那等回信。在那儿他遇到俄国柯哈莎夫王子,他是个情场老手,于连便把自己的爱情苦恼讲给他听,他建议于连假装去追求另一个女性,以达到降伏玛特儿的目的,并把自己的五十三封情书交给她,“把这些信转抄一份寄给你所选定的女性,这个女性必须是瞧你不起的对方的熟人。” 于连回到巴黎后,将这些情书一封封寄给元帅夫人,元帅夫人受了感动,给于连回信,玛特儿再也忍耐不住了,跪倒在于连的脚下,求他爱她,于连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不久,玛特儿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写信告诉父亲,要他原谅于连,并成全他们的婚事。侯爵在爱女坚持下,一再让步。先是给了他们一份田产,准备让他们结婚后搬到田庄去住。随后,又给于连寄去一张骠骑兵中尉的委任状,授予贵族称号。

于连在骠骑兵驻地穿上军官制服,陶醉在个人野心满足的快乐中,“由于恩宠,刚刚

红与黑才作了二天的中尉,他已经在盘算好至迟有象过去的大将军一样,在三十岁上,就能做到司令,那么到二十三岁,就应该在中尉以上。他只想到他的荣誉和他的儿子。”这时,他突然收到了玛特儿寄来的急信。信中说:一切都完了。于连急忙回去,原来瑞那夫人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他们原先的关系。这时恼羞成怒的于连立即跳上去维拉叶尔的马车,买了一支手枪,随即赶到教堂,向正在祷告的瑞那夫人连发两枪,夫人当场中枪倒地。 于连因开枪杀人被捕了。

入狱后,他头脑冷静下来,对自己行为感到悔恨和耻辱。他意识到野心已经破灭,但死对他并不可怕。瑞那夫人受了枪伤并没有死。稍愈后,她买通狱吏,免得于连受虐待。于连知道后痛哭流涕。玛特儿也从巴黎赶来探监,为营救于连四处奔走,于连对此并不感动,只觉得愤怒。公审的时候,于连当众宣称他不祈求任何人的恩赐,他说:“我决不是被我的同阶级的人审判,我在陪审官的席上,没有看见一个富有的农民,而只是些令人气愤的资产阶级的人。”结果法庭宣布于连犯了蓄谋杀人罪,判处死刑。 瑞那夫人不顾一切前去探监。

于连这才知道,她给侯爵的那封信,是由听她忏悔的教士起草并强迫她写的。于连和瑞那夫人彼此饶恕了,他拒绝上诉,也拒绝做临终祷告,以示对封建贵族阶级专制的抗议。 在一个晴和的日子里,于连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儿买下了他的头颅,按照她敬仰的玛嘉瑞特皇后的方式,亲自埋葬了自己情人的头颅。至于瑞那夫人,在于连死后的第三天,抱吻着她的儿子,也离开了人间。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内容简介

全文共 417 字

+ 加入清单

纨绔公子陶墨花五千两买了谈阳县县官一职,谈阳县为天下最有名的两位讼师林正庸和一锤先生归隐之所,引得无数讼师聚集于此。

陶墨虽“目不识丁、胸无点墨”,却一心想要做个好官,以慰其父在天之灵。却没想上任不久,素好男风的陶墨便对一锤先生关门弟子顾射一见倾心。且看陶墨以其憨直天性另类断案的同时,如何使孤芳自赏的顾射对其另眼相看……

陶墨之父为何而死?

老陶的老东家又是何人?

顾射的真实身份为何?

背叛陶墨的旖雨又为何苦苦纠缠?

重重疑团紧勾读者,苦等一个个真相。老父死后才后悔不已的陶墨,失去才知道难得的旖雨,活过半生才明白当初做错的老陶,一个个悔不当初的人物,让读者再一次领悟“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的千古名言。

县官陶墨是个不识丁的人,官是捐的,而且好男风,就是由于这个将父亲害死了,到这个县后遇到了顾射,顾射是个当今大才子,而且还是相爷之子,不过由于从小自家变故,与父不合,而且性格孤僻,但是遇到陶墨后就不由自主的喜欢上了,慢慢的后来还结为夫妇。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一粒红尘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566 字

+ 加入清单

独木舟最新二十万字长篇小说《一粒红尘》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下面是相关的作文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内容简介

有的时候生活能成全一段爱情,有的时候生活能逼疯一段爱情。书籍封面有的时候青春能成就我们的理想,有的时候青春只是黑暗的坟墓,理想至此剧终。从此人生漫长,得到的尚未得到,失去的就此失去。

叶昭觉与简晨烨的感情始自高中,也有过青葱纯白的曾经,只是那些美好一旦遭遇张牙舞爪的生活就变得如此不堪一击。随着闺密邵清羽的情感变故、泼辣女生乔楚的疯狂追逐让她们的青春变成了一个旋涡,吞噬了所有人的悲喜……

第一章

原来一个人到了最伤心最绝望的时候,是不会顾忌尊严这回事的。

第二章

他是如此美好,我只有在看见他的时候,才会相信苦难的人生中还有美好。

第三章

你以为不会离散的那些,终究还是离散了,你以为能够紧握在手中的那些,原来只是过眼云烟。

第四章

那些隔在我们之间似有若无的东西是什么,那些把我们从原先密不可分的关系变得如此小心翼翼而生分的力量来自哪里,我们的未来与当初的设想会严丝合缝还是天差地别?

第五章

她手中紧握着一把荆棘,每当我稍稍想要松懈一下的时候,便会对准我贫瘠的背部狠狠地抽下去,每一次,从不迟疑。

第六章

我曾经对这段感情有多笃定,而今对人生就有多灰心。

第七章

我像一粒小小的尘埃,飘浮于浩瀚的宇宙,我生在水里,我长在树上,我从来没有这么自由过。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内容简介

全文共 461 字

+ 加入清单

这是冯唐作品中气势最猛烈,如草原野火般的一部。这位语言的魔术师,以汹涌澎湃、聪明灵动的语言,述说着自己的北京往事。他一边说笑着,一边使坏着,当你惊叹着渐渐沉迷时,却突然发现巨大的悲伤悄然而至,漫天火焰消失,然后,只有淡淡的缕缕清烟。

这是梦想中的书。嚣张,迅烈,胆大妄为。

《北京,北京》里写的这些男男女女,都青着、都春着,一头头小兽一般莽撞,却透露着不可抵挡的可贵人性、质朴兽性和飘渺神性。

想吃就吃,想喝就喝,想爱就爱,想做就做,姑娘们不精于化妆,不说讨人喜欢的话,喷No.5只为了驱蚊子,小伙子们目光“困惑而游离”,火辣辣的情感出自一颗脆弱的心灵。

人越是软弱越能够爱得猛烈,不把自己烧死誓不罢休。每个人物都有所执着的东西,即使再廉价再无聊,自己也坚持着,小红坚信错过第一眼就错过永恒,小黄笃信邪教一般的跟女友妖刀坚持着所谓的柏拉图爱情,脆弱如高速公路上呆立的小松鼠一般的小白除了小红一无所有,“我”和初恋、柳青姐、彪悍女友真诚的淫乱着,心中念念不忘小红。会有人不能理解这种情感、这种肉体吗?不理解的人就没有青过、没有春过。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