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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佗发明麻沸散的历史典故(精选20篇)

开学吧小编今天为大家分享华佗发明麻沸散的历史典故,下面和小编一起去看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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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典故成语故事2:卧薪尝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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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吴越两国相邻,经常打仗,有次吴王领兵攻打越国,被越王勾践的大将灵姑浮砍中了右脚,最后伤重而亡。吴王死后,他的儿子夫差继位。三年以后,夫差带兵前去攻打越国,以报杀父之仇。

公元前497年,两国在夫椒交战,吴国大获全胜,越王勾践被迫退居到会稽。吴王派兵追击,把勾践围困在会稽山上,情况非常危急。此时,勾践听从了大夫文种的计策,准备了一些金银财宝和几个美女,派人偷偷地送给吴国太宰,并通过太宰向吴王求情,吴王最后答应了越王勾践的求和。

但是吴国的伍子胥认为不能与越国讲和,否则无异于放虎归山,可是吴王不听。

越王勾践投降后,便和妻子一起前往吴国,他们夫妻俩住在夫差父亲墓旁的石屋里,做看守坟墓和养马的事情。夫差每次出游,勾践总是拿着马鞭,恭恭敬敬地跟在后面。后来吴王夫差有病,勾践为了表明他对夫差的忠心,竟亲自去尝夫差大便的味道,以便来判断夫差病愈的日期。夫差病好的日期恰好与勾践预测的相合,夫差认为勾践对他敬爱忠诚,于是就把勾践夫妇放回越国。越王勾践他回国以后,立志要报仇雪恨。为了不忘国耻,他睡觉就卧在柴薪之上,坐卧的地方挂着苦胆,表示不忘国耻,不忘艰苦。经过十年的积聚,越国终于由弱国变成强国,最后打败了吴国,吴王羞愧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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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关于周朝的历史典故故事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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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姓姬名旦,周武王之弟,周成王之叔。武王灭商两年后去世,年幼的成王即位,不能理政,周公代成王摄政,当时天下很不平静,武王的弟弟管叔、蔡叔不服,阴谋作乱;商后裔武庚图谋反叛复国。

周公在内忧外患的情势下摄政,对内勤政仁治,对外镇压叛乱,夙夜操劳,食不甘味,礼贤下士,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周公为了国家兴旺,十分珍惜人才,热心接待来宾,甚至到了“一沐三握发,一饭三吐哺”的程度。“握发吐哺”后指贤相勤政爱民,为国殚尽竭虑,废寝忘食,公而忘私,忠心耿耿。曹操在《短歌行》一诗中借用这个典故写道:“周公吐哺,天下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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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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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薪尝胆比喻刻苦激励自身;坚定报仇雪耻的意志。下面小编就收集了2016成语卧薪尝胆的历史典故精选,希望各位读者喜欢。

我们都背过一段话:“苦心人,天不负,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

这是吴王夫差和越王勾践的故事,这二人之间的深仇大恨,要从他们的父辈谈起。

勾践的爹和夫差的爹互相攻伐,结怨已久。不想勾践他爹不争气,先死了。夫差他爹听到这个消息,兴奋地兴师伐越。结果被勾践杀死。弥留之际,夫差他爹感觉十分窝囊,就跟儿子夫差说了四个字:“必毋忘越”。

就这么四个字,诸侯之间正常的权利角逐变成了世仇。吴越之间,烽火不断。

自此,吴王夫差日夜练兵,誓要报杀父之仇。勾践听到消息,冷笑一声,要来个先发制人。

这时候,勾践手下重要的谋士范蠡说话了。范蠡说:“发起战争是逆德之事,是谋之下策,我们得占领道德制高点,这场战争不能打。”

年轻气盛,又刚刚尝到胜利果实的勾践怎么听得懂这种高谈阔论。潇洒地说了声:“吾意已决”,结局就是窝囊地败了。

夫差把勾践围在夫椒,勾践又死皮赖脸地向范蠡求策。范蠡说:“你现在几近覆灭,就死皮赖脸地去求,先活命再说。”

越王不是项羽那种英雄,他放得下身段。委曲求全,颜面尊严都不要了。

夫差手下伍子胥不放他。伍子胥知道,勾践是个有能力和野心的人,再加上他手下的两名贤臣—种、范蠡,如果今天不灭了他,以后必然后悔。

伍子胥这样想没用,因为夫差不信他这一套。可能在夫差心里,他是个判决生死的神,他享受这种居高临下的快感,他不愿意永绝后患。

勾践三番两次地求,终于活了下来。

胜利与失败,一线之隔。这次胜利了,下一次可能就是覆灭。勾践和夫差最失败的决定,都是在成功之后做的。

这一次,勾践不死,那他就很难再死了。

勾践回到越国,卧薪尝胆,等着一雪前耻。凡是一个王该做的,他都做了。在吴国上遭受的耻辱,如烙印一般深入骨髓。勾践时时不忘,不断抚慰士兵,招兵买马。仇恨让他盲目,幸好手下有良臣。

大夫逢告诫他:“现在国家刚刚殷实起来,你搞这种动作,不是引火烧身么。吴国和齐、晋、楚、越关系都不好,德少功多,骄横狂妄。我们联合其他国家,并和吴国交好。让其它三国和吴国斗。我么坐收渔翁之利才行。”

勾践莽撞,但他听劝。对于臣子的计策,他的答案往往是“善”。而夫差,被胜利迷惑了双眼,从此泥足深陷。

当夫差要打齐国的时候,伍子胥说:“齐国对吴国来说,无非是疥廯,真正的心腹之患,是越国啊。要打也是先打越。”

夫差又是不听,伍子胥以死相逼,夫差才改变心意。

可怜的伍子胥,每一次的进谏,都做好了抛头颅洒热血的准备。他不想输,可是王弱了,凭一己之力又怎么挽的回败局。聪明如他,或许在此刻,就已经看到了吴国的未来,也看到了自己的未来。

越国君臣一心,又有良策。种说:“我看夫差越来越嘚瑟。我们向他借粮食,试探一下他对越国的态度。”

雕虫小技,在吴国却激起了波澜。伍子胥坚决不借。夫差却沉浸在胜利者的喜悦当中,随手就借了。伍子胥绝望了,佞人趁机谗害忠良。夫差刺伍子胥宝剑,令他自刎。

伍子胥大笑:“我辅佐你父亲称霸,又拥你为王。当初你想和我平分吴国,我都没要。今天,你反而因为谗言杀害我。以后,就挖出我的眼睛,挂于东门之上,我要亲眼看到越军进入都城。”

伍子胥便以这种悲壮且悲剧的方式离开了。君君臣臣,他一定懂得,自己不过是君主的一枚棋子,如果要怨,只能怨自己选错了主。但怨完之后,他还是要站在自己的棋位上,看着自家山河破灭,看着王国之耻洒遍全身,自己却不躲不藏。

越国高兴了,不仅除了伍子胥,他们还确定了,夫差并不把他们放在眼里。这就代表了,自己还有充足的时间去发展。

终于,在等着夫差举全国之力外出会盟时,越王兴兵,直奔夫差老巢。吴国只剩下一帮老弱病残,怎么抵挡的了越国兵威。可吴国终究是吴国,勾践知道自己并没有全胜的把握,就和吴国讲和了。

再过四年,越过又伐吴,经过三年的鏖战,终于把夫差围困在姑苏山上。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数年之后,这个场景再次上演。但是,这次放下尊严,委身求生的是吴王夫差。而越王勾践,听了范蠡的建议:“天与弗取,反受其咎”。

吴王卒。

《史记》花了大量篇幅描写这块,大体是说,勾践起了恻隐之心,想放过吴王,最后实在不忍心,反而是范蠡代替他进行的审判。可是我觉得这是作者对胜利者的粉饰。勾践是个狠心的人,称霸之后,开国功臣都不放过,更何况赐予他无尽屈辱的夫差。

我想,当夫差跪在勾践面前时,勾践一定是狞笑着,抽出宝剑,一剑刺入他心头。一剑不够,再来一剑,直到那血水,冲淡了嘴中苦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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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经典历史典故:夸父逐日

全文共 9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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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拼命追赶太阳。比喻人有大志,也比喻不自量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经典历史典故夸父逐日,欢迎大家阅读!

【出处】《山海经·海外北经》。

【释义】夸父:古传说中的人名。夸父拼命追赶太陽。比喻人有大志,也比喻不自量力。

【历史典故】

远古时候,在北方荒野中,生活着一群力大无穷的巨人。他们的首领是幽冥之神后土的孙儿,信的儿子,名字叫做夸父,因此这群人就叫夸父族。他们高大魁梧,意志力坚强,而且心地善良,过着与世无争的日子。但是当时的大地上毒蛇猛兽横行,夸父每天都率领众人跟洪水猛兽搏斗。

有一年,天气非常热,火辣辣的太陽直射在大地上,烤死庄稼,晒焦树木,河流干枯。人们热得难以忍受,夸父族的人纷纷死去。夸父看到这种情景心里很难过,他仰头望着太陽,告诉族人:“太陽实在是可恶,我要追上太陽,捉住它,让它听人的指挥。”族人听后纷纷劝阻。有的人说:“你千万别去呀,太陽离我们那么远,你会累死的。”有的人说:“太陽那么热,你会被烤死的。”

但是夸父心意已决,他看着愁苦不堪的族人,说:“为大家的幸福生活,我一定要去!”于是,夸父告别族人,从东海边上向着太陽升起的方向,迈开大步追去,开始他逐日的征程。

太陽在空中飞快地移动,夸父在地上如疾风似的拼命追。他穿过一座座大山,跨过一条条河流,跑累的时候,就打个盹,饿的时候,就摘野果充饥。眼看离太陽越来越近,他的信心越来越强。越接近太陽,就渴得越厉害。但是,他没有害怕,一直鼓励自己:“快了,就要追上太陽了,人们的生活就会幸福了。”

九天九夜之后,在太陽落山的地方,夸父终于追上了它。夸父无比欢欣地张开双臂,想抱住太陽。可是太陽炽热异常,夸父感到又渴又累。他就跑到黄河边,一口气把黄河水之水喝干;他又跑到渭河边,把渭河水也喝光,仍不解渴;夸父又向北跑去,那里有纵横千里的大泽,大泽里的水足够夸父解渴。但是,夸父还没有跑到大泽,就在半路上渴死了。

【成长心语】

卓越者和平庸者最根本的差别,并不在于天赋,而在于有没有人生的目标。人生没有目标,正如生活没有方向,让人意志消沉,碌碌无为而虚度一生。平淡而有规律的日子,使人惬意,但让人容易失去方向。不甘于平庸一生,不愿意永远被埋没,则需要树立目标,然后向着既定的目标努力奋斗。树立自己人生的目标,就如同黑夜中燃起不灭的灯,照亮我们前进的方向。只要有了目标,平淡的日子亦能放射出绚丽的光芒,生活才会变得充实和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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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历史典故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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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门羹”一语最早见于唐代冯贽《云仙杂记》所引《常新录》的一段话:“史凤,宣城妓也。待客以等差……下列不相见,以闭门羹待之。”原来,唐代宣州城出了一位叫史凤的名妓,她不仅人长的标志风流,拥有沉鱼落雁之貌,而且能歌善舞,有一副迷人的金嗓子,舞姿更是令人倾倒,赋诗、抚琴、泼墨、作画,无不精通。因此她是名声骚动,轰动一时,方圆百里的贵胄子弟、风流才子,都以一睹史凤芳容为快。引得那些浪荡公子和好色之徒不惜千里迢迢,纷纷登门拜访,重金求见,把妓院经常围得水泄不通。

然而,史凤却恃才自高,对他们手中的金银不屑一顾。她重才不重金,把前来求见的人,以品貌才学分成三六九等。对上等的客人来,她下楼接待;若是纨绔子弟,不学无术之辈上门,则统统拒之门外。久而久之,一些屡被慢待的公子哥儿对她怀恨在心,四处造遥中伤史凤。聪明的史风就想出了个办法,对被拒绝的人皆赏一碗羹汤,这样一来倒也堵住了他们乱说的嘴皮。后来,上门求见的人只要一看见摆上羹汤,就知道史凤不愿接待,心领神会而知趣地离开告退。心中虽感不满,但也无话可说。

那么,史凤摆的“闭门羹”到底都用什么料做的呢?所谓羹,最初时系指肉类,后来以蔬菜为羹,再后来对凡熬煮成有浓汁的食品皆以羹称之,如雪耳羹、水蛇羹、燕窝羹等。据说,史凤的“闭门羹”是用豆腐和鸭肠子做原料的,之所以用这些不值得一提的原料来做这道菜,就是为了表达主人对客人的轻视。不过,让史凤自己没想到的是,还真有些不知趣的人吃了史凤的“闭门羹”后,觉得味道不错而引得一些人专门来尝“闭门羹”。如今,“闭门羹”还成为了安徽沿江一带的传统名菜!

“闭门羹”也就由此事而得名并流传至今,后来“闭门羹”也就成了拒绝客人的代名词。以羹待客,比直言相拒,要婉转,客气一些。可惜的是:现代拒客,则只有“闭门”而没有“羹”了。也有用来指拜访他人时,主人不在,自喻吃了“闭门羹”的。

[历史典故:闭门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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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历史典故:孟尝君的门客

全文共 19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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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听过孟尝君养士的故事了吗?这个故事体现了战国时期对有知识分子即士大夫阶层求贤若渴的文化氛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历史典故:孟尝君的门客,欢迎阅读!

秦昭襄王为了拆散齐楚联盟,他使用两种手段。对楚国他用的是硬手段,对齐国他用的是软手段。他听说齐国最有势力的大臣是孟尝君,就邀请孟尝君上咸阳来,说是要拜他为丞相。

孟尝君是齐国的贵族,名叫田文。他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专门招收人才。凡是投奔到他门下来的,他都收留下来,供养他们。这种人叫做门客,也叫做食客。据说,孟尝君门下一共养了三千个食客。其中有许多人其实没有什么本领,只是混口饭吃。

孟尝君上咸阳去的时候,随身带了一大帮门客。秦昭襄王亲自欢迎他。孟尝君献上一件纯白的狐狸皮的袍子作见面礼。秦昭襄王知道这是很名贵的银狐皮,很高兴地把它藏在内库里。

秦昭襄王本来打算请孟尝君当丞相,有人对他说:“田文是齐国的贵族,手下人又多。他当了丞相,一定先替齐国打算,秦国不就危险了吗?”

秦昭襄王说:“那么,还是把他送回去吧。”

他们说:“他在这儿已经住了不少日子,秦国的情况他差不多全知道,哪儿能轻易放他回去呢?”

秦昭襄王就把孟尝君软禁起来。

孟尝君十分着急,他打听得秦王身边有个宠爱的妃子,就托人向她求救。那个妃子叫人传话说:“叫我跟大王说句话并不难,我只要一件银狐皮袍。”

孟尝君和手下的门客商量,说:“我就这么一件,已经送给秦王了,哪里还能要得回来呢?”

其中有个门客说:“我有办法。”

当天夜里,这个门客就摸黑进王宫,找到了内库,把狐皮袍偷了出来。

孟尝君把狐皮袍子送给秦昭襄王的宠妃。那个妃子得了皮袍,就向秦昭襄王劝说把孟尝君释放回去。秦昭襄王果然同意了,发下过关文书,让孟尝君他们回去。

孟尝君得到文书,急急忙忙地往函谷关跑去。他怕秦王反悔,还改名换姓,把文书上的名字也改了。到了关上,正赶上半夜里。依照秦国的规矩,每天早晨,关上要到鸡叫的时候才许放人。大伙儿正在愁眉苦脸盼天亮的时候,忽然有个门客捏着鼻子学起公鸡叫来。一声跟着一声,附近的公鸡全都叫起来了。

守关的人听到鸡叫,开了城门,验过过关文书,让孟尝君出了关。

秦昭襄王果然后悔,派人赶到函谷关,孟尝君已经走远了。

孟尝君回到齐国,当了齐国的相国。他门下的食客就了。他把门客分为几等:头等的门客出去有车马,一般的门客吃的有鱼肉,至于下等的门客,就只能吃粗菜淡饭了。有个名叫冯驩(一作冯煖)的老头子,穷苦得活不下去,投到孟尝君门下来作食客。孟尝君问管事的:“这个人有什么本领?”

管事的回答说:“他说没有什么本领。”

孟尝君笑着说:“把他留下吧。”

管事的懂得孟尝君的意思,就把冯驩当作下等门客对待。过了几天,冯驩靠着柱子敲敲他的剑哼起歌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吃饭没有鱼呀!”

管事的报告孟尝君,孟尝君说:“给他鱼吃,照一般门客的伙食办吧!”

又过了五天,冯驩又敲打他的剑唱起来:“长剑呀,咱们回去吧,出门没有车呀!”

孟尝君听到这个情况,又跟管事的说:“给他备车,照上等门客一样对待。”

又过了五天,孟尝君又问管事的,那位冯先生还有什么意见。管事的回答说:“他又在唱歌了,说什么没有钱养家呢。”

孟尝君问了一下,知道冯驩家里有个老娘,就派人给他老娘送了些吃的穿的。这一来,冯驩果然不再唱歌了。

孟尝君养了这么多的门客,管吃管住,光靠他的俸禄是远远不够花的。他就在自己的封地薛城(今山东滕县东南)向老百姓放债收利息,来维持他家的巨大的耗费。

有一天,孟尝君派冯驩到薛城去收债。冯驩临走的时候,向孟尝君告别,问:“回来的时候,要买点什么东西来?”

孟尝君说:“你瞧着办吧,看我家缺什么就买什么。”

冯驩到了薛城,把欠债的百姓都召集拢来,叫他们把债券拿出来核对。老百姓正在发愁还不出这些债,冯驩却当众假传孟尝君的决定:还不出债的,一概免了。

老百姓听了将信将疑,冯驩干脆点起一把火,把债券烧掉。

冯驩赶回临淄,把收债的情况原原本本告诉孟尝君。孟尝君听了十分生气:“你把债券都烧了,我这里三千人吃什么!”

冯驩不慌不忙地说:“我临走的时候您不是说过,这儿缺什么就买什么吗?我觉得您这儿别的不缺少,缺少的是老百姓的情义,所以我把‘情义’买回来了。”

孟尝君很不高兴地说:“算了吧!”

后来,孟尝君的声望越来越大。秦昭襄王听到齐国重用孟尝君,很担心,暗中打发人到齐国去散播谣言,说孟尝君收买民心,眼看就要当上齐王了。齐湣王听信这些话,认为孟尝君名声太大,威胁他的地位,决定收回孟尝君的相印。孟尝君被革了职,只好回到他的封地薛城去。

这时候,三千多门客大都散了,只有冯驩跟着他,替他驾车上薛城。当他的车马离开薛城还差一百里的时候,只见薛城的百姓,扶老携幼,都来迎接。

孟尝君看到这番情景,十分感触。对冯驩说:“你过去给我买的‘情义’,我今天才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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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历史典故:沙丘的阴谋

全文共 1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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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0年,秦始皇到东南一带去巡视。随他一起去的,有丞相李斯、宦官赵高。他的小儿子胡亥要求一起去。秦始皇平时挺喜欢他小儿子,当然答应了。

秦始皇渡过钱塘江,到了会稽郡,再向北到了琅邪(今山东胶南县)。从冬季出发,一直到夏天才回来。回来的路上,他感到身子不舒服,在平原津(今山东平原县南)病倒了。随从的医官给他看病、进药,都不见效。

到了沙丘(今河北广宗县西)的时候,秦始皇病势越来越重。他知道病好不了,吩咐赵高说:“快写信给扶苏,叫他赶快回咸阳去。万一我好不了,叫他主办丧事。”

信写好了,还没来得及交给使者送出,秦始皇已经咽了气。

丞相李斯跟赵高商量说:“这儿离咸阳还很远,不是一二天能赶到。万一皇上去世的消息传了开去,恐怕里里外外都会发生混乱;倒不如暂时保密,不要发丧,赶回咸阳再作道理。”

他们把秦始皇的尸体安放在车里,关上车门,放下窗帷子,外面什么人也看不见。随从的人除了胡亥、李斯、赵高和五六个内侍外,别的大臣全不知道秦始皇已经死了。车队照常向咸阳进发,每到一个地方,文武百官都照常在车外奏事。

李斯叫赵高赶快派人把信送出去,叫公子扶苏赶回咸阳。赵高是胡亥的心腹,跟蒙恬一家有冤仇。他偷偷地跟胡亥商量,准备假传秦始皇的遗嘱,杀害扶苏,让胡亥继承皇位。胡亥当然求之不得,完全同意。

赵高知道要干这样的事,非跟李斯商量不可,就去找李斯说:“现在皇上的遗诏和玉玺都在胡亥手里,要决定哪个接替皇位,全凭我们两人一句话。您看怎么办?”

李斯吃了一惊,说:“您怎么说出这种亡国的话来?这可不是我们做臣子该议论的事啊!”

赵高说:“您别急。我先问您,您的才能比得上蒙恬吗?您的功劳比得上蒙恬吗?您跟扶苏的关系比得上蒙恬吗?”

李斯楞了一会,才说:“我比不上他。”

赵高说:“要是扶苏做了皇帝,他一定拜蒙恬做丞相。到那时候,您只好回老家。这是明摆的事儿。公子胡亥心眼好,待人厚道。要是他做了皇帝,您我就一辈子受用不尽。您好好考虑考虑吧。”

经过赵高连哄带吓地说了一通,李斯怕让扶苏继承皇位以后,自己保不住丞相位置,就和赵高、胡亥合谋,假造了一份诏书给扶苏,说他在外不能立功,反而怨恨父皇;又说将军蒙恬和扶苏同谋,都该自杀,把兵权交给副将王离。

扶苏接到这封假诏书,哭泣着想自杀。蒙恬怀疑这封诏书是伪造的,要扶苏向秦始皇申诉。扶苏是个老实人,说:

“既然父皇要我死,哪里还能再申诉?”就这样自杀了。

赵高和李斯急急忙忙催着人马赶路。那时候,正是夏末秋初,天气还很炎热,没有多少日子,尸体已经腐烂,车子里散发出一阵阵臭味。

赵高派人去买了一大批咸鱼,叫大臣们在每辆车上放上一筐。车队的周围的咸鱼气味,把秦始皇尸体的臭味掩盖过去了。

他们到了咸阳,才宣布秦始皇死去的消息,举行丧葬,并且假传秦始皇的遗诏,由胡亥继承皇位。这就是秦二世。

二世和赵高葬了秦始皇以后,做贼心虚,怕篡夺皇位的事泄露出来。赵高撺掇胡亥杀害自己的兄弟和大臣,把十二个公子和十个公主都定了死罪,受株连的大臣更是不计其数。过了一年,赵高又用诡计唆使二世把那个同谋的李斯也逮捕起来杀了。赵高自己当了丞相,独掌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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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元节与鬼神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4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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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七月十五是传统节日中元节。中元节本是祭祀地官的节日。古人以正月十五为天官生日,故定为上元节(即元宵),七月十五为地官生日,故定为中元节,以十月十五为水官生日,故定为下元节。到后来,民间又流传七月十五地府开门放鬼魂的传说(部分地方是七月十四,比如广东),于是中元节渐渐具有了“鬼节”的意味。又适逢佛教超度亡魂的“盂兰盆节”也在这一天,所以七月十五便成了一年之中阴气最重的节日。

中国有着慎终追远,事死如生的传统,“鬼”在中国文化中也意味着逝者以另一种形式存在并影响着我们。《韩诗外传》说“鬼者,归也”, 《礼记•祭义》说:“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其气发扬于上为昭明。”鬼只是生命的回归,回归并不等于终结,而是回到未有生命之前的寂静和暗涌。其实,我们习惯的说法“阴魂不散”是不正确的,因为古人认为,人的肉身才是阴气的聚集,人的精神却恰恰是阳气的律动,肉身叫“魄”(比如“体魄”一词),精神叫“魂”,魂属阳,魄属阴。灵魂脱离了阴森重浊的臭皮囊(魄),自然变得阳光灿烂,虎虎生风。“阴魂”其实恰恰是“阳魂”。或许,对死亡的恐惧,常常影响了我们对灵魂的看法。但假如我们能正确地认识灵魂的性质,我们也就能正确地认识死亡。有一个故事很好地解释了这个道理:《左传》里记载,春秋时郑国一度闹鬼,不少人夜间都见到刚去世不久的上卿良霄的鬼混出现。郑国国君于是请教子产,问世间是否真的有鬼。子产说:“有。灵魂属阳,魄属阴。属阳的灵魂寄居于属阴的魄中。如果一个人生存条件良好而又有所作为,魂魄就变得强大。所以,即便是布衣蔬食的平民百姓,他们仍然可以变为厉鬼,何况良霄三世公卿,取精用弘(成语“取精用弘”就出自这个故事),他的灵魂显然更加有力量也更加持久。我们看到他的灵魂,又有什么奇怪呢?”这种“灵魂不死”的观念,古希腊柏拉图的《斐多》篇也提出了,并且成为了基督教灵魂论的先驱,正因为如此,苏格拉底在临刑前慷慨陈词:“我去死,你们去生。哪个更好,只有神知道。”也正因为如此,古罗马大政治家加图读着柏拉图的《斐多》篇,安详地结束了生命。子产和柏拉图的讲述其实告诉我们,我们不应该只看到灵魂(鬼)的阴森可怖,我们还应该看到灵魂(鬼)的强大,看到生命的生生不息,一阳来复。笔者认为,古人“天人合一”的内涵,除了汤一介老先生“人与自然的和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人身心之间的和谐”之外,还应该加上人鬼之间的和谐,人鬼和谐的本质就是人与历史的和谐,是过去与现在的和谐。虽然孔子说“未知生,焉知死。未知事人,焉知事鬼。”但孔子并不是认为鬼和死亡就不重要,而是认为在安顿好生命,把握好当下的情况下,讨论死亡和鬼神才有根基。人是基础,而鬼是超越,生是前提,而死是净化。这就是生死人鬼的辩证关系。

虽然鬼和灵魂是一个庄严的话题,但由于它的神秘性和虚幻性,它也是各种民间故事取之不尽的宝库。可以说,每个中国孩子都是听着老人讲的各种鬼故事长大的。千百年来,鬼是文学艺术家的“宠儿”,在他们笔下诞生了无数人鬼情未了的旖旎缠绵、夜访吸血鬼的悬疑惊悚,宋定伯捉鬼的壮伟,有钱能使鬼的世故。不管是和谐还是敌意,是喜感还是悲情,这种沟通两界的奇妙景观,不能不说是“天人合一”思想的一种蔚为壮观的民间范式。这些鬼故事中,鬼的形象各种各样,有的善良,有的搞怪,有的猥琐,有的凶残,而人鬼关系大致可以分为敌对关系、和谐关系和喜剧关系,其实喜剧关系也可以归入和谐关系,而敌对关系也常常以喜剧收场。下面就分享几个有趣的鬼故事。

晋朝时有个阮瞻的人不相信有鬼,他有一个著名的推论:“假如人会变成鬼,那人穿的衣服也会变成鬼吗?”后来有一天晚上,一个“人”找上门来对阮瞻说:“你认为世上没有鬼吗?我就是鬼。”阮瞻吓了一大跳,这一跳可吓得不轻,没过多久阮瞻就被吓死了。这个故事里,人与鬼当然不算和谐,但也不算对立,因为鬼只是想吓一吓阮瞻,没想到阮瞻自己不争气,哏儿屁了(北方话“死了”),死得既不伟大也不光荣,和生前言之凿凿的气概形成鲜明对比。与阮瞻类似的一个故事发生在年轻的大学问家王弼身上。王弼有一次注解《周易》,参考前人郑玄的著作,他说了句“郑玄这个老东西,水平也不过如此吧。”有一天,郑玄的鬼魂找上门来,说:“你小子胆挺肥哈,敢说我的不是?”王弼也吓尿了,没过多久就结束了二十郎当岁的生命。估计王弼是晚上讲的那句“老东西”,忘了“白天不说人,晚上不说鬼”的古训,结果应验了。所以“晚上不说鬼”的禁忌,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是信的。当然,讲这个故事的人一定是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学者,知道郑玄王弼学术之间的对立,竟至于需要鬼现身来解决。

虽然儒家主流思想中鬼是严肃的,是需要“敬而远之”的,但民间文学的鬼却不仅有人的七情六欲,而且还有人的贪婪、猥琐、懒惰等缺点。最典型的要数我们常说的那句话“有钱能使鬼推磨”。这句话是对《幽明录》里一个故事的概括:有一个新死的鬼十分瘦小,遇到地狱里肥肥胖胖的鬼同伴,很是羡慕,问他如何增肥。胖鬼告诉他:如果到人间吓一吓人,人们就会害怕,就会供奉祭品。你把这些祭品都吃了,就可以像我一样肥了。于是瘦鬼照着办,他到了一户人家,见家里有一口磨,于是就小跑着推了起来。他想以自己那看不见的身体推磨来显示灵力,逼主人献祭。但恰好这户人家是穷人,没钱买祭品,于是这个可怜的瘦鬼不仅没吃到便宜,还因为推磨而累得更瘦。在这个故事之前晋朝人鲁褒写过一篇《钱神论》,文章里有一句话叫“有钱能使鬼”,后来跟这个推磨的故事一合成,就变成了“有钱能使鬼推磨”这个俗话了。

鬼虽然常常未能免俗,但也常常被人间道德所约束甚至感化。其实鬼也是人变的,鬼与人之间并没有“心灵”的鸿沟。《幽明录》里还有一个故事,说一个鬼向一个人勒索他的更牛,威胁说如果不给,老婆就会死,那人偏偏不给,于是老婆死了。鬼又要挟道如果不给,儿子就会死,那人仍然不给,于是儿子死了。鬼再次要挟:如果不给,你本人就会死。那人还是不给。鬼被这个人的倔强和骨气折服,于是坦白说:其实你的妻子和儿子都是阳寿已尽,不管给不给牛他们都会死。但你坚决不给还是很有种!你是个有福的人,能活到80岁。后来这个人果然天年善终。其实这个故事很像《左传》里太史四兄弟的故事:齐国崔杼弑君后威逼史官篡改历史,隐匿自己恶行,但史官四兄弟都拒不执行,老大老二老三都被崔杼杀死,老四同样不执行,崔杼无奈,只好放了老四。鬼和恶人在人的德性面前都不得不收敛和心折,这说明道德的力量正如《诗经》大序里说的一样,是可以“惊天地,动鬼神”的。

也正因为鬼与人的这种异质而同构的特性,所以人们对鬼神也渐渐从害怕到不怕甚至斗争。毛泽东在建国后曾让何其芳等人编写《不怕鬼的故事》,而干宝《搜神记》中著名的《宋定伯捉鬼》更是被收入初中语文课本。这里讲一个大诗人阮籍的故事。阮籍有一次晚上点灯读书,见到了鬼,他连忙一口气把灯吹灭,但他灭灯的原因并不是怕鬼,而是“耻与鬼争光。”在阮籍看来,一切牛鬼蛇神都是纸老虎,除了吓人就没有别的本事。因此,对鬼的态度便从战略上蔑视发展为耻与为伍,进而连秉烛西窗都成了此生的污点,竟至于灭之犹恐不及,这恐怕只有魏晋名士才有这种气概。20世纪诗人聂绀弩,在经历了人生和国家的浩劫后,写下了“哀莫大于心不死,名曾羞与鬼争光”的诗句,用的就是这个典故

当然,人鬼同构的思想,演绎得最多的还是人鬼之间的爱情,比如大家耳熟能详的霍小玉、聂小倩的故事,这些故事流传千年,家喻户晓,在新时期被搬上电视电影屏幕,更是留下许多经典的银幕形象,以至于大作家宁财神这个笔名都要和《聊斋•聂小倩》的男主角宁采臣谐音。这些故事大家都耳熟能详,在这里再讲述就难免陈言务去之讥了。其实这些人鬼恋的故事,体现的与其说是民间对神秘界的猎奇,不如说是对人伦关系的扩充,对天人关系的理解,对自然秩序的合理想象。毛泽东说《聊斋》一书是“借鬼狐说教”,这一评价可谓吃透了古人,因为古人向来有“圣人神道设教”的传统。其实记录了《董永卖身葬父》故事的《搜神记》同样也是“借神鬼说教”。须知编《搜神记》的干宝并不是蒲松龄式的失意文人,他是东晋史学家和思想家,著有记录晋朝历史的《晋纪》和政治哲学论《晋武革命论》。《搜神记》里记录的许多孝子孝女感动鬼神然后人鬼(神)相恋的故事,还有被录入《二十四孝》的《卧冰求鲤》、《郭巨埋儿》的故事,其实也是对晋朝“以孝治天下”政策的一种图解。这些民间鬼故事经历了精英的整理和升华,它的神秘意味便升华为道德意味,它的鬼神色彩便具备了人的色彩,这也就是儒学大师冯友兰先生说的“儒学使宗教变成了诗。”这个“诗”当然不是诗词歌赋的诗,这个“诗”更像亚里士多德所说的“诗表达的是可能发生的事。”这种“可能发生”也即是一种理性的必然,宗教变成“诗”其实就是德国大思想家马克斯•韦伯评价中国先秦思想时所说的“理性化”。如果说孔子不语怪力乱神并且敬鬼神而远之是一种消极的理性化,那么东晋时期把民间鬼神传说改造和吸纳进儒家道德谱系和文化谱系,则是一种积极的理性化,而且这种理性化不露痕迹,炉火纯青,不得不让人对儒学的包容性叹为观止。

那么,在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的新时代,我们应该如何对待鬼神呢?孔子的“敬而远之”,毛泽东的“不怕鬼”,其实都各有道理。两千年前的荀子,对于祭祀和鬼神这一类看起来可有可无,若有若无的事物有一个经典的论述“君子以为文,小人以为神。以为文则吉,以为神则凶。”对于那些既无法证实也无法证伪的存在,君子将它们理解成一种必要的文化,理解为一种教化民众维护秩序的政治智慧,也理解为人区别于禽兽的高贵性所在,而无知民众则将它理解为真实存在的灵异来迷信,却不懂得真心敬畏、努力修德。所以笔者以为,对于鬼神的正确态度,敬是必须的,不怕也是必须的,在“敬而远之”的基础上还应该“畏而不怕”,鬼神固然不可怕,甚至不存在,但我们仍然必须心存敬畏。须知“举头三尺有神明”、“人在做,天在看”,倘无敬畏,则无所不为,无所不为则难免无恶不作。鬼神的意义,一是给我们历史感,让我们不忘先人的遗泽,在追思中自勉、自强,不堕家声,不忝所生,传承高贵,恩泽后世;鬼神的另一种意义就在于给我们敬畏感,让我们约束自己,善待他人,有所为有所不为。从这种“人鬼和谐”中开出人与历史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这或许是新时代“鬼节”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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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杯弓蛇影的历史典故_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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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弓蛇影:抛却疑虑,寻找生命中的陽光

【出处】《晋书·乐广传》。

【释义】将映在酒杯里的弓影误认为是蛇。比喻因疑神疑鬼而引起恐惧,自己吓唬自己。

历史典故

西晋时期,有个做官的人叫乐广。他有一位好朋友,一有空就到他家里来聊天。很长一段时间,这位朋友也没有来。乐广十分惦念,就前去看望。到了之后,他发现朋友半坐地倚在床上,脸色蜡黄,这才知道朋友生病了。追问病因,朋友支支吾吾地不肯说,经过再三询问后,朋友才说:“那天在你家喝酒,看见酒杯里有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在游动。当时恶心极了,出于礼貌,只得闭着眼睛喝了下去。从此以后,就老觉得肚子里有条小蛇在乱窜,什么东西也吃不下。”

乐广心想,酒杯里怎么会有蛇呢?回到家中,他在客厅里踱来踱去,分析原因。他看见墙上挂着一张青漆红纹雕弓,心里一动。他斟了一杯酒,放在桌子上,移动了几下,终于看见那张雕弓的影子清晰地投映在酒杯中,随着酒液的晃动,就像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在游动。

这下真相大白了,乐广把朋友接到家中,让他仍旧坐在上次的位置上,仍旧用上次的酒杯为他斟了满满一杯酒,问道:“您再看看酒杯中有什么东西?”那个朋友低头一看,立刻惊叫起来:“蛇!蛇!又是一条青皮红花的小蛇!”乐广大笑,指着墙壁上的雕弓说:“您看看那是什么?”朋友看看雕弓,再看看杯中的蛇影,恍然大悟,顿时觉得浑身轻松,心病也全消了。

【成长心语】

乐广的朋友因为一条“英须有”的小蛇而整日忧虑,就如忧天的杞人一样。试想在一个人的酒杯里,怎么可能出现小蛇呢?疑虑是天空中的陰霾,只有及时驱除疑虑,才能看到万里晴空。多疑对人的身心是一种无形的伤害,会使人疑神疑鬼,患上心病。我们的生命需要的是陽光,而不是乌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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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历史典故: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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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末年,在楚地有一个叫季布的人,性情耿直,为人侠义好助。只要是他答应过的事情,无论有多大困难,都设法办到,受到大家的赞扬。楚汉相争时,季布是项羽的部下,曾几次献策,使刘邦的军队吃了败仗,刘邦当了皇帝后,想起这事,就气恨不已,下令通缉季布。这时敬慕季布为人,都在暗中帮助他。不久,季布经过化装后到山东一家姓朱的人家当佣工。朱家明知他是季布,仍收留了他,后来,朱家又到洛阳去找刘邦的老朋友汝阴候夏候婴说情。刘邦在夏候婴的劝说下撤消了对季布的通缉令,还封季布做了郎中,不久又改做河东太守。有一个季布的同乡人曹邱生,专爱结交有权势的官员,借以炫耀和抬高自己,季布一向看不起他。听说季布又做了大官,他就马上去见季布。季布听说曹邱生要来,就虎着脸,准备发落几句话,让他下不了台。谁知曹邱生一进厅堂,不管季布的脸色多么阴沉,话语多么难听,立即对着季布又是打躬,又是作揖,要与季布拉家常叙旧。并吹捧说:“我听到楚地到处流传着‘得黄金千两,不如得季布一诺’这样的话,您怎么能有这样好的名声传扬在梁、楚两地的呢?我们既是同乡,我又到处宣扬你的好名声,你为什么不愿见到我呢?”季布听了曹邱生的这番话,心里顿时高兴起来,留下他住几个月,作为贵客招待。临走,还送给他一笔厚礼。后来,曹邱生又继续替李布到处宣扬,季布的名声也就越来越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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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西方世界的10个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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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化典故多来自《圣经》和古希腊罗马神话。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西方世界的10个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1、潘多拉的盒子

潘多拉是希腊神话中第一个尘世女子。普罗米修斯盗天火给人间后,主神宙斯为惩罚人类,命令神用黏土塑成一个年轻美貌、虚伪狡诈的姑娘,取名“潘多拉”,意为“具有一切天赋的女人”,并给了她一个礼盒,然后将她许配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埃庇米修斯(意为“后知”)。埃庇米修斯不顾禁忌地接过礼盒,潘多拉趁机打开它,于是各种恶习、灾难和疾病立即从里面飞出来。盒子里只剩下唯一美好的东西——希望。但希望还没来得及飞出来,潘多拉就将盒子永远地关上了。“潘多拉的盒子”被用来比喻造成灾害的根源。

2、达摩克利斯剑

达摩克利斯是希腊神话中暴君迪奥尼修斯的宠臣,他常说帝王多福,以取悦帝王。有一次,迪奥尼修斯让他坐在帝王的宝座上,头顶上挂着一把仅用一根马鬃系着的利剑,以此告诉他,虽然身在宝座,利剑却随时可能掉下来,帝王并不多福,而是时刻存在着忧患。人们常用这一典故来比喻随时可能发生的潜在危机。

3、缪斯

缪斯是希腊神话中九位文艺和科学女神的通称。她们均为主神和记忆女神之女。她们以音乐和诗歌之神阿波罗为首领,分别掌管着历史、悲剧、喜剧、抒情诗、舞蹈、史诗、爱情诗、颂歌和天文。古希腊的诗人、歌手都向缪斯呼告,祈求灵感。后来,人们就常用“缪斯”来比喻文学、写作和灵感等。

4、斯芬克斯之谜

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以隐谜害人的怪物,埃及最大的胡夫金字塔前的狮身人面怪兽就是他。他给俄狄浦斯出的问题是:什么东西早晨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俄狄浦斯回答:是人。在生命的早晨,他是个孩子,用两条腿和两只手爬行;到了生命的中午,他变成壮年,只用两条腿走路;到了生命的傍晚,他年老体衰,必须借助拐杖走路,所以被称为三只脚。俄狄浦斯答对了。斯芬克斯羞愧坠崖而死。“斯芬克斯之谜”常被用来比喻复杂、神秘、难以理解的问题。

5、皮格马利翁

皮格马利翁是希腊神话中的塞浦路斯国王。他憎恨女性,决定永不结婚。他用神奇的技艺雕刻了一座美丽的象牙女像,并爱上了她。他像对待自己的妻子那样抚爱她,装扮她,并向神乞求让她成为自己的妻子。爱神阿芙洛狄忒被他打动,赐予雕像生命,并让他们结为夫妻。“皮格马利翁效应”后来被用在教育心理学上,也称“期待效应”或“罗森塔尔效应”,比喻教师对学生的期待不同,对他们施加的方法不同,学生受到的影响也不一样。

6、犹大的亲吻

犹大是《圣经》中耶稣基督的亲信子弟12门徒之一。耶稣传布新道虽然受到了百姓的拥护,却引起犹太教长老司祭们的仇恨。他们用30个银币收买了犹大,要他帮助辨认出耶稣。他们到客马尼园抓耶稣时,犹大假装请安,拥抱和亲吻耶稣。耶稣随即被捕,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人们用“犹大的亲吻”比喻可耻的叛卖行为。

7、诺亚方舟

出自《圣经》。上帝对人类所犯下的罪孽非常忧伤,决定用洪水消灭人类。诺亚是个正直的人,上帝吩咐他造船避灾。经过40个昼夜的洪水,除诺亚一家和部分动物外,其他生物都被洪水吞没。后被用来比喻灾难中的避难所或救星。

8、伊甸园

出自《圣经》。上帝在东方的一片富饶的平原上开辟了一个园子,里面有果树和各种飞禽走兽。上帝让亚当看守园子。为排解他的寂寞,上帝从亚当的身上取出一根肋骨,造成一个女人——夏娃来陪伴他。他们过着无忧无虑的日子。人们用伊甸园比喻人间的乐园。

9、禁果

出自《圣经》。亚当和夏娃住在伊甸园中,上帝允许他们食用园中的果实,唯独“知善恶树”上的果实不能吃。狡猾的蛇引诱他们吃了禁果,从此他们懂得了善恶,辨别出真假,而且产生了羞耻之心。上帝因此将他们逐出伊甸园。禁果比喻被禁止得到而又渴望得到的东西。

10、多米诺骨牌

一种西洋游戏,将许多长方形的骨牌竖立排列成行,轻轻推倒第1张牌时,其余骨牌将依次纷纷倒下。用于比喻时,“多米诺骨牌效应”常指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即“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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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药材知母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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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母是一味常用的清热药。其性甘寒质润,故有清热泻火与滋阴润燥并举的特点,可治疗肺胃实热、阴虚燥咳、骨蒸潮热、阴虚消渴、肠燥便秘等病证,临床常与石膏、贝母、黄柏、花粉、首乌等同用,影响较大的代表方药有白虎汤、知柏地黄丸、二母散等。关于知母这味药药名的由来,还有这样一段有趣的传说。

从前有个孤寡老太婆,无儿无女,年轻时靠挖药为生。因她不图钱财,把采来的药草都送给了有病的穷人,所以年老了却毫无积蓄。这苦日子倒能熬,但老人有块心病就是自己的认药本事无人可传,想来想去,她决定沿街讨饭,希望能遇上个可靠的后生,认作干儿子,了却自己的心病。

一天,老人讨饭来到一片村落,向围观的众人诉说了自己的心事。一时间,讨饭老太要认干儿子传授采药本事的消息便传开了。不久,有一个富家公子找到了她。这公子有自己的小算盘:“学会了认药治病,岂不多条巴结官宦的路子。”于是便把老太婆接到家里,好衣好饭伺候着。但过了十几天,却一直不见老太婆提药草之事,这天,他假惺惺叫了老人一声“妈”,问起传药之事,老太婆答道:“等上几年再说吧。”这下子把公子气得暴跳如雷,他叫嚣起来:“白养你几年,你想骗吃骗喝呀,滚你的吧!”老人也不愠怒,冷笑一声,换上自己的破衣裳,离开了公子的家门。

她又开始沿街讨饭。没多久,又有个商人找到他,愿认她当干妈。这商人心里盘算的是卖药材,赚大钱。他把老太婆接到家,先是好吃好喝招待,可过了一个多月,仍不见老人谈传药之事,心里就忍不住了,便又像公子一样,把老人赶出了家门。

一晃两年过去了,老人仍不停地沿街乞讨,说着心事,竟被很多人当成疯子、骗子。这年冬天,她蹒跚着来到一个偏远山村,因身心憔悴,摔倒在一家门外。

响声惊动了这家的主人。主人是个年轻樵夫,他把老太婆搀进屋里,嘘寒问暖,得知老人饿着肚子,急忙让妻子做了饭菜端上。老人吃过饭就要走,两口子拦住了:“这大冷的天,您上哪儿去呀?”当老人说还要去讨饭时,善良的两口子十分同情,劝她说:“您这把年纪了,讨饭多不容易,要是不嫌我们穷,就在这儿住下吧!”老人迟疑了一下,最后点了点头。

日子过得挺快,转眼春暖花开。一天,老人试探着说:“老这样住你家我心里过意不去,还是让我走吧。”樵夫急了:“您老没儿女,我们又没了老人,咱们凑成一家子过日子,我们认您当妈,这不挺好吗?”老人落泪了,终于道出了详情。而樵夫夫妇却没有介意:“都是受苦人,图啥报答呀,您老能舒心就行了。”从此,樵夫夫妇忙着活计,很孝顺老人,老人就这样过了3年多的幸福时光,到了80岁的高龄。

这年夏天,她突然对樵夫说:“孩子,你背我到山上看看吧。”樵夫不明就里,但还是愉快地答应了老人。他背着老人上坡下沟,跑东串西,累得汗流如雨,但还不时和老人逗趣,老人始终很开心。当他们来到一片野草丛生的山坡时,老人下地,坐在一块石头上,指着一丛线型叶子、开有白中带紫条纹状花朵的野草说:“把它的根挖来。”樵夫挖出一截黄褐色的草根问:“妈,这是什么?”老人说:“这是一种药草,能治肺热咳嗽、身虚发烧之类的病,用途可大啦。孩子,你知道为什么直到今天我才教你认药么?”樵夫想了想说:“妈是想找个老实厚道的人传他认药,怕居心不良的人拿这本事去发财,去坑害百姓!”老太婆点了点头:“孩子,你真懂得妈的心思。这种药还没有名字,你就叫它‘知母’吧。”

后来,老太婆又教樵夫认识了许多种药草。老人故去后,樵夫改行采药,但他一直牢记老人的话,真心实意为穷人送药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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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步兵酒厨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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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期,曹操手下有一个文才出众的书记官,他有个儿子叫阮籍,后来成为著名的“竹林七贤”之一。阮籍是历史上少见的不拘礼法,活得洒脱自在的人。

阮籍生于司马氏政权取代曹魏的乱世,亲眼目睹了政治斗争的残酷。当时的许多文人名士各为对立的政治集团所利用,一旦政治斗争激烈时,这些人就纷纷成为刀下之鬼。

血的事实使阮籍决定采取一种新的生存方式:绝不轻易地为任何一个政治集团所争取,尽量躲避官职的任命。而躲避的最适当方式就是纵酒沉醉。

但阮籍躲得并不彻底,在司马氏政权比较稳定之后,他有时心血来潮,也会要个官做做。

有一次,阮籍突然提出愿意担任北军的步兵校尉。正好此官空缺,司马昭便立刻答应了。其实,阮籍要担任这一职务的重要原因是听说步兵兵营的厨师擅长酿酒,而且打听到厨中还存有许多美酒。

求得此官后,阮籍每天喝得醉熏熏的,根本不去管事。古代的官员贪杯的不少,但像阮籍那样纯粹为了步兵酒厨里的那些美酒来做官,可以说是绝无仅有的。

典出《三国志·魏书引注》。

后来,“步兵酒厨”这一典故,用来借指饮酒消极避世;以“步兵厨”等指美酒或酿酒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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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嫁人当嫁登徒子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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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玉是楚国第一美男子,也是楚国有名的才子。在他家的隔壁,住着一位绝世美女,名叫姜离。姜离倾慕宋玉许久,经常趴在墙头偷偷地看宋玉,这一看就是三年。可宋玉对她毫不动心,还把围墙加高了,这让姜离十分伤心。

这天,姜离又爬上梯子,趴在墙头看宋玉读书。看了一会儿,姜离学了几声狸叫。可宋玉还是专心看书,看都不看她一眼。

突然,姜离一不留神,脚下一滑,重重地摔了下来。等她醒来的时候,只觉得眼前一片漆黑。她想坐起来,可是浑身疼痛,动不了。这时,她听见一个男人低低的哭声。男人边哭边说:“只要能让她还魂,我愿意把我的阳寿分一半给她。”

姜离有点迷糊,这是什么地方?她用手摸了摸,四处都是木板,随手敲了敲,发出咚咚的声音。男人停止了哭声,搬开了什么东西。姜离突然觉得眼前一亮,她看清了眼前的这个男人,正是同村的登徒子。登徒子脸上露出惊喜的表情,说:“姜离,你真的还魂了!”

姜离疑惑地问:“我这是在哪里?”登徒子说:“你从梯子上摔下来,当场摔死了,你家人已为你入殓待葬。我趁夜里无人,想为你招魂,没想到你真的还魂了。”

借着烛光,姜离看了看,自己确实躺在棺材里。她试图坐起来,却疼得皱了皱眉:“我伤得很重吗?我的脸有没有受伤?”

登徒子犹豫着说:“你的脸也受伤了,不过,总会好的。”

姜离发现棺材内的陪葬品里有块铜镜,就伸手拿了起来,当她看见镜中自己的脸时,立即把镜子扔了。那脸布满伤痕,肿得像猪头一样。姜离哭着说:“我宁愿死,也不要还魂,你为什么要让我活过来?” 她不知道,其实根本不是登徒子让她还魂,而是她根本就没死。

登徒子手足无措地说:“别哭,别哭,因为……因为我喜欢你。”

姜离抽泣着说:“我这个样子,你还会喜欢吗?”

登徒子坚定地说:“当然喜欢。小时候,我家搬到这个村子里,别的孩子都欺负我,只有你不欺负我,还和我一起玩,有什么吃的也会分给我,从那时起,我就喜欢你。”

姜离伤心地说:“那你带我走吧,我不想让人看见我现在的样子。”其实,她最怕的是让宋玉知道自己变成了丑女。

于是,登徒子在棺材里放了些东西,让棺材的分量不会减轻,然后悄悄把姜离带回了家。

从此,姜离就藏在登徒子家里养伤。伤好以后,姜离还是很丑,嘴唇裂了,牙齿缺了,腰不直了,走路还一瘸一拐的。她不愿继续在家乡生活,就让登徒子带着她离开了村子,搬到了都城。

不久,两人成了亲,登徒子对姜离很好,他们生了五个孩子,日子过得平平淡淡。登徒子很努力,在楚襄王手下谋得了官职。

不过,姜离对于自己的毁容依然耿耿于怀,每次出门都以黑纱蒙面。一天,姜离正在集市上买东西,人群忽然骚动起来。原来,前面来了个美男子,大家都在争相围观。

待看清那个美男子时,姜离呆住了,竟然是宋玉。宋玉走过去之后,人们还在议论纷纷,说宋玉真的是才貌双全啊。

姜离正准备回家,忽然人群又骚动起来,有人说:“快看啊,那就是天下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听到登徒子三个字,姜离心里一惊,她往那个人指的方向望过去,天哪!真的是自己的丈夫登徒子。为什么丈夫是天下最好色的人呢?他到底做了些什么?

登徒子经过时,有人向他扔石头,吐口水。姜离觉得很丢脸,她闷闷不乐地回到家,很长时间都没有出门。

后来,她要去给孩子买布做新衣服,这才又去了集市。卖布的老板认识姜离,他偷偷告诉了其他的顾客,于是大家都知道了姜离是最好色的男人登徒子的老婆,对着姜离指指点点。姜离受不了那些人异样的目光,布也没买就回家了。

此后,姜离每次出门,都会被人认出,指指点点。她吓得不敢出门了,质问登徒子:“为什么人家都说你是好色之徒?你做了什么?”

登徒子摇摇头说:“我绝没有做什么奸淫之事,那些人都是乱嚼舌头,你千万不要信。”

不管姜离怎么逼问,登徒子都说他没做什么,为此两人常常吵架。姜离觉得自己很倒霉,怎么嫁了个这么不堪的丈夫。

登徒子的坏名声越传越广,后来,整个都城的男女老少都知道他是最好色的人。有些无聊的人还跑到他家门口来围观。姜离再也受不了这样的日子,她偷偷离开了都城,回到了日夜思念的故乡。

可村里没有人认识她,连她的父母都不认识她。姜离很绝望,天下之大,竟没有自己的容身之处。不过,村里人也都知道,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她问了很多人,为什么说登徒子是最好色的男人?大家都说不知道,都是听别人说的。

后来,有个读书人告诉姜离,登徒子之所以臭名远播,是因为宋玉写了篇《登徒子好色赋》。姜离找来了那篇赋,看过之后,她哭了,决定立即回家。

那篇赋是这样写的:登徒子对楚襄王说,宋玉好色,希望不要让他出入后宫。楚襄王就找来宋玉询问。宋玉说,我不好色。天下的美女,莫过于楚国的女子;楚国的美女,莫过于我家乡的女子;我家乡最美的女子是我东边邻居家的姑娘,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总之是美得无与伦比,恰到好处。就是这样一位美女趴在墙头看了我三年,我都没动心,我能算好色吗?而登徒子娶了个老婆,丑得出奇,他却很喜欢。可见,只要是个女人,他都喜欢,他才是真正的好色之徒。楚襄王觉得宋玉说的有道理。

姜离觉得宋玉这是在诡辩,根本没有道理,而楚襄王居然还相信了,真是糊涂。

回到都城后,姜离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找宋玉。她打听到宋玉的住址,然后守在宋玉家门口,等宋玉出门的时候,她喊了一声:“宋玉!”

宋玉循着她的声音望过来,问:“你是谁?听你的声音好像有些熟悉。”

姜离淡淡地说:“我是你曾经的邻居——姜离。”

宋玉诧异地说:“啊?不可能,她早就死了。”

姜离说:“我没有死,我被人救了,然后来到了都城。”

姜离蒙着面纱,只露出一双漂亮的眼睛在外面。

宋玉看着她,有些激动:“真的是你?”

姜离点点头说:“我来只是想问问你,当年我趴在墙头看你,你不喜欢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在《登徒子好色赋》里编派我,让世人都嘲笑我?”

宋玉向姜离行了一个礼,说:“那篇赋其实不是我写的,要怪只能怪登徒子,他在襄王面前说我坏话,我只好反驳他。后来这件事传了出去,有人以我的名义写了那篇赋。难道你真的趴在墙头看过我吗?”

姜离惊讶地说:“当然,难道你不知道吗?”

宋玉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看书太多,眼睛不好。当年,我听说你是楚国最美丽最善良的姑娘,对你很是爱慕,可惜我从来看不清你。每当我在院子里读书,就有一只狸蹲在墙头,我老是幻想那是你在看我,弄得我无心读书,所以我数次把围墙加高。”

姜离听了差点晕倒,激动地说:“那不是你的幻想,那就是我呀!你每次读书,我就趴在墙头看你,我想引起你的注意,但又不敢喊你的名字,所以我就学狸叫。你把围墙加高,害得我从上面摔下来,当时就摔死过去了。”

宋玉更加激动了:“我根本不知情,当时,你家人说你暴病身亡,我难过了很久,后来就离开了村子。现在,我们又见面了,说明我们缘分未尽。我至今尚未娶妻,你嫁我可好?”

姜离心下悲痛,现在才说这话,已经太晚了。看着宋玉俊美的面容,她真的不忍拒绝。可此时,她心里更惦记的却是登徒子。她觉得最爱她的还是登徒子。宋玉如果看到了她现在的面容,也许会嫌弃她的。只有登徒子始终如一,他才是最专一的男人,最好的丈夫。

想到这里,姜离对宋玉说:“对不起!我早已嫁人了,我的丈夫就是登徒子!他是全天下最好的丈夫。”宋玉一听,惊呆了。

姜离默默地离开了,回到了家里。登徒子见她回来了,非常高兴,关切地问她这些天去了哪里。姜离看着丈夫,突然觉得他比宋玉更好看。她轻轻抱住了丈夫,说:“现在,我知道人家为什么说你是好色之徒了。我要写一篇赋,名字就叫《嫁人当嫁登徒子》,为你正名,让世人知道你是最好的丈夫。”

登徒子抱紧她说:“别人怎么看我,并不重要,只要你回来就好。”

后来,姜离真的写了一篇《嫁人当嫁登徒子》,可惜她没有名气,这篇赋没有流传出去。而宋玉的名气太大了,那篇《登徒子好色赋》广为流传。

到了后世,登徒子就成了色狼的代名词,他真是史上最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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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孝女缇萦救父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3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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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时期,汉文帝的母亲薄太后出身低微,在汉高祖在世的时候是个不得宠的妃子。她怕住在宫里受吕后的陷害,就请求跟着儿子住在代郡。住在代郡不像在皇宫里那么阔气,因此,娘儿俩受了不少苦。

那时有一道这样的刑罚:一人犯法、全家连坐。(连坐,是指中国古代因他人犯罪而使与犯罪者有一定关系的人连带受刑的制度。)也就是一个人犯了法,他的父母妻儿也一起被逮捕治罪呢。

公元前167年,有个小姑娘名叫淳于缇萦(淳于是姓,缇萦音[tí yíng])。她的父亲淳于意,本来是个读书人,淳于意年轻时爱好医术,拜名医公乘阳庆为师,学习医术。淳于意得到公乘阳庆的真传,医术非常精湛。因为喜欢医学,经常给人治病,出了名。后来他做了太仓令,但他不愿意跟做官的来往,也不会拍上司的马屁。没有多久,辞了职,当起医生来了。

有一次,有个大商人的妻子生了病,请淳于意医治。那病人吃了药,病没见好转,过了几天死了。大商人仗势向官府告了淳于意一状,说他是错治了病。当地的官吏判他“肉刑”(当时的肉刑有脸上刺字,割去鼻子,砍去左足或右足等),要把他押解到长安去受刑。

淳于意没有儿子,只有五个女儿,他被押解到长安去离开家的时候,五个女儿看着披枷戴锁的父亲哭哭啼啼,淳于意无端蒙冤,心中已十分窝囊,看到五个女儿只会哭。望着女儿们叹气,说:“唉,可惜我没有男孩,遇到急难,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几个女儿都低着头伤心得直哭,只有最小的女儿缇萦又是悲伤,又是气愤。她想:“为什么女儿偏没有用呢?”

她提出要陪父亲一起上长安去,家里人再三劝阻她也没有用。

缇萦到了长安,托人写了一封奏章,到宫门口递给守门的人。

汉文帝接到奏章,知道上书的是个小姑娘,倒很重视。那奏章上写着:

“我叫缇萦,是太仓令淳于意的小女儿。我父亲是朝廷的官吏,齐国人民称赞他廉洁奉公,现被判刑。我痛心的是人死不能复生,受刑致残也不能复原,即使想改过自新也不能如愿。我情愿自己在官府作奴婢来替父赎罪,使父亲有改过自新的机会。

汉文帝看了信,很怜悯和同情缇萦的孝心,五月,下诏书说:“《诗经》说‘开明宽厚的君主,是爱护百姓的父母。’现在人们有了过错,还没有加以教育就处以刑罚,有的人想改变行为向善,也无路可走了,朕很怜惜!肉刑的残酷,以至于切断人的肢体,摧残人的皮肉,使人终生无法生育,这是多么残酷和不合道德!难道这符合为民父母的本意吗!应该废除肉刑,用别的惩罚去代替它;此外,应规定犯罪的人各依据罪名的轻重,只要不从服刑的地方潜逃,服刑到一定年数,就可以释放他。制定出有关的法令!”

大臣们一商议,拟定一个办法,把肉刑改用打板子。原来判砍去脚的,改为打五百板子;原来判割鼻子的改为打三百板子。汉文帝就正式下令废除肉刑。这样,缇萦就救了她的父亲。

缇萦不仅救了父亲,还因此废除了肉刑。替天下人做了一件好事,百姓更加自觉地遵纪守法,刑事案件逐年减少。据说,当时全国一年里的刑案不过四百件。当时人纷纷称赞缇萦的胆识与勇气,东汉著名的史学家班固还专门写了一首长诗称赞她,其中有两句说:“百男何馈馈,不如一缇萦。”意思是说一个缇萦远远胜过一百个平庸的男子,批评长期流行的重男轻女的偏见。

(汉文帝废除肉刑虽是件好事。但也有不少弊病。有些犯人被打上五百或三百板,就给打死了,这样一来,反而加重了刑罚。后来到了他的儿子汉景帝手里,才又把打板子的刑罚减轻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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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请君入瓮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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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君入瓮比喻用某人整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始作俑者自作自受。下面是小编分享的请君入瓮历史典故,一起来看一下吧。

【出处】(宋代)司马光《资治通鉴》。

【释义】瓮:口小腹大的大坛子,一种陶制的盛器。请你进入瓮中,用你的方法惩治你自己。比喻用某人整治别人的办法来整治他自己。

【历史典故】

武则天当政时期,采取了恐怖的高压政策,奖励告密之人,许多人因此而升官晋级。当时,出现了许多酷吏,他们发明各种残忍的刑具逼迫犯人招供,真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这其中最著名的便是周兴和来俊臣。

整日以折磨他人为乐的周兴,怎么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也成了别人告密的对象。武则天收到告发周兴与人联络谋反的告密信后大怒,立刻下旨给来俊臣,要他负责审理周兴的案件。

太监送密旨的时候,周兴正与来俊臣喝酒呢!他们俩一边喝,一边讨论着用什么办法使犯人招供。来俊臣看了太监送来的密旨,随便把它往桌上一丢,仍旧和周兴继续原来的话题。来俊臣说他自己写了《告密罗织经》。周兴笑笑说,那里面写的刑罚都算不了什么,最近他又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可以逼出犯人的口供来。来俊臣问:“什么办法?”

周兴得意扬扬地说:“这个新办法就是拿一个大瓮,把它放在火上烧烤,谁不肯招供,就把他放在大瓮里烤,不由他不招!”来俊臣听了,连连叫好。他一面说,一面叫人去搬一只大瓮和一盆炭火到大厅里来,把瓮放在火盆上,盆里炭火熊熊。

来俊臣觉得到时候了,马上变了脸,厉声向周兴宣读武则天的密旨:“周兴,你听着,你如果不老实交代,那就只好请你进这个大瓮了!”

周兴顿时吓得面无血色,魂飞天外,手里酒杯一下子便掉到了地上,连忙跪在地上,表示愿意招认。来俊臣定了他的死罪,上报给武则天。武则天觉得周兴为她办了不少事,便免了他的死罪,改判充军,但他的仇家太多了,在流放的途中被人杀了。

【成长心语】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是为人处世的一种智慧。当你遇到一个蛮不讲理的人时,对他讲道理,无异于是对牛弹琴,最好的办法便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用一种看来似不君子的做法,解决面前的难题。这也是君子的一种治人之道。来俊臣知道以一种对付普通人的方法,是无法让周兴认罪的,所以,他用周兴自己的办法,来使之俯首认罪。来俊臣虽然算不上一个君子,但他的这一招“请君入瓮”却是绝妙之极。“请君入瓮”,其实与我们平常所讲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同样的道理。虽然这些与我们讲究宽宏大量的理念并不相符,但是为了保护更多的人,我们有些时候也需要做一个“恶的善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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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秦始皇兼并列国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32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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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王政差点死在荆轲手里,他恨透了燕国,当时就派大将王贲再带一队兵马去帮助他父亲王翦,加紧攻打。他们爷儿俩合在一块儿攻打燕国,燕太子丹亲自带领着燕国的军队出去交战,给他们打得稀里哗啦。燕王喜和太子丹带着一部分兵马和老百姓退到辽东。秦王非要把燕太子丹拿住不可。燕王喜逼得无路可走,杀了太子丹,向秦王谢罪求和。

秦王就问尉缭这事应当怎么办。尉缭说:“北方挺冷,将士们受不了这苦,不如暂且退兵。燕国已经搬到辽东去了,赵国只剩了一个代城,他们还能干得了什么呐?如今还是先去收服魏国和楚国。把这两国收服了,辽东和代城自然也就完了。”秦王就把北方的军队撤了,又派王贲为大将,带领十万大军去打魏国。

魏王假[魏景湣王的儿子,魏安僖王的孙子]派人去跟齐王建[齐襄王的儿子]联络,对他说:“敝国和贵国是相依为命的。要是敝国亡了,贵国也保不住。”可是齐国的大权掌握在相国后胜手里。齐国的相国后胜正跟赵国的相国郭开一样,他早已受到了秦国的好处。尉缭说的那收买各国大臣用的二三十万金子,一部分已经装到后胜的腰包里了。大馒头堵住嘴,他不能跟秦国抓破脸。后胜说:“秦国向来没亏待过咱们,咱们哪儿能平白无故地去得罪秦国呐?”齐王建认为别人家打仗,他还是不去过问好。他不帮魏国,也不帮秦国,省得得罪了这一边或者那一边。他就听了后胜的话,没答应魏国的请求,让魏国独个儿去对付秦国。

公元前225年,王贲把大梁围上,正是连阴天的节季,附近的大河眼瞧着就要发大水了。王贲叫士兵们赶紧叠坝,打算把河水引到大梁去淹城。刚叠好了新坝,连着又下了十几天大雨。秦国的士兵开了个口子,大水照直就冲过去。不到三天工夫把城墙冲坍,秦国士兵随着大水拥进了大梁城。王贲把魏王假和魏国的大臣全拿住,把他们装上囚车,派人押到咸阳去。秦国就在那儿设置了三川郡。魏国亡了。

秦王灭了魏国,打算去攻打楚国。他问大将李信要用多少人马。李信说:“也就是二十万吧。”秦王点点头。他又问老将军王翦。王翦回答说:“二十万人去打楚国不行!照我的估计,非六十万不可。”秦王一想:“年纪大的人到底胆儿小。”他就拜李信为大将,蒙武为副将,带着二十万兵马往南方去。王翦因为有病,告老还乡了。

李信和蒙武分做两路进攻,一路去攻打平舆[在河南省汝宁县东南],一路去攻打寝丘[在河南省沈丘县东南],约定在城父[在河南省宝丰县东]会师。李信年轻英勇,一鼓作气地就把平舆攻下。接着往下攻,一直到了西陵[在湖北省黄冈县西北],碰见了楚国的大将项燕。李信马上就跟项燕打起来。项燕带了二十万人马早已分成七处埋伏着。两下里一交手,七处的伏兵一齐起来,李信一下子就败下去了。逃了三天三夜,还没逃出项燕的包围圈。秦国的将军死了七个,士兵死伤无数,一直给楚国兵马追到平舆。蒙武还没到城父,就听说李信打了败仗,连忙退到赵国,一面派人去向秦王报告。

秦王大怒,把李信革了职,亲自跑到王翦养老的地方去见他,请他勉为其难,再辛苦一趟。王翦推辞,说:“我已经老了,还是请大王另派别人吧。”秦王直向他赔不是,说:“上回是我错了,这回非请将军出马不可。将军千万别再推辞了!”王翦说:“那么,还是非要六十万人不可!”秦王说:“历来打仗没有超过十万人的。如今虽说人马增加了,也不至于要用六十万人吧。”王翦说:“年月不同了。如今围攻一座城,也许要费几年工夫,夺过来的地方又得派人驻扎。几十万人哪儿够分配呐?再说楚是东南大国,地大人多,楚王号令一出,要发动一百万人马也不太难。我说六十万,还怕不太够呐!再要少,那就不行了。”秦王赞叹着说:“将军真是位经验多、见识广的行家;要不然,哪儿能看得这么透呐!就照将军这么办吧!”

秦王用自己的车马,亲自把王翦迎接到朝廷里来。当时就拜他为大将,交给他六十万大军,仍旧派蒙武为副将。出兵的那天,秦王亲自送王翦到了灞上[在陕西省长安县东],在那儿摆上酒席,给他送行。王翦斟了一杯酒,捧给秦王,说:“请大王干了这杯,我要请求点事。”秦王接过来,一口喝完,说:“将军有什么话尽管说吧!”王翦从袖口里掏出一张单子来,上头写着咸阳最好的田地几亩,上等的房子几所,请秦王赏给他。秦王看了,说:“将军成功回来,跟我同享富贵。难道还怕受穷吗?”王翦说:“我已经老了。大王就是给我多大的俸禄,我也享受不了。不如趁着我还瞧得见的时候,赏给我一点田地、房产,叫我的晚世下辈能够活着,我就感恩不尽了。”秦王大笑起来,心里想:“这位老将军真有点太小家子气了。”他完全答应了下来。

王翦带着六十万大军去打楚国,路上就打发一个手下人回去,向秦王请求给他修一个花园。过了几天,又派人去恳求秦王,还想要个水池子,里头好养些鱼、虾、鸭子、鹅什么的。副将蒙武笑着说:“老将军请求了房屋、田地也就是了,为什么还要花园、水池子?打完仗回来,将军还怕不能封侯吗?干么要像老妈子讨喜封似地没结没完?这算怎么回事呐?”王翦咬着耳朵对他说:“哪个君王不猜疑,你能保证咱们大王不这样吗?他这回交给了咱们六十万大军,简直把秦国全部兵力全托给咱们了。我左一次右一次地请求房屋、田地、花园、水池子,为的是叫他知道我惦记着的不过是这点儿小事,好让他安下心去。”蒙武这才明白过来,点点头说:“老将军的高见真叫我佩服得没法说。”

王翦的大军到了天中山[在河南省汝阳县],在那儿驻扎下来。这一带好几十里地全是连营。楚国的大将项燕,带了二十万兵马,副将景骐也带了二十万兵马,两路一共四十万兵马,不光来抵挡,还直跟王翦挑战。王翦反倒叫将士们建筑堡垒,不跟楚国人交手。这么呆了好几个月工夫,将士们成天地酒足饭饱,闲呆着没有事,大伙儿都有点腻烦起来了。王翦想出一个玩儿的法子来。他教给他们跳远、跳高、扔石头。这么一来,士兵们全都玩起来,操练着身体,挺安心地守着阵地。王翦把一部分人马专门用在运输粮草这件大事上,对于楚国军队的挑战,压根儿不去搭理他。

这样过了一年多,项燕没法跟秦国交手。他想:“王翦原来是上这儿来驻防的。”他就不怎么把秦国的军队搁在心上了。没想到在楚国人没有防备的时候,秦国的军队排山倒海似地冲了过去。楚国的士兵好像在梦里给人家当头打了一棍子,全都晕头胀脑,手忙脚乱地抵抗了一阵,各自逃命。项燕和景骐带着败兵一路逃跑。兵马越打越少,地方越丢越多。项燕只好上淮上去招兵。王翦打下了淮南、淮北,一直到了寿春。楚国的副将景骐急得自杀。剩下楚王负刍[楚幽王悼的兄弟,楚考烈王的儿子]当了秦国的俘虏。

项燕招募了二万五千壮丁,到了徐城[在安徽省泗县北],碰见了楚王的兄弟昌平君刚从寿春逃到这儿,报告楚王被掳的消息。项燕说:“吴、越有长江可以防御敌人,地方一千多里,还能够立国。”他就率领着大伙儿渡过长江,立昌平君为楚王,准备死守江南。

王翦知道昌平君和项燕退守江南,就叫蒙武造船。第二年(公元前223年,秦王政24年),王翦准备了不少战船,训练了一队水兵,渡过长江,攻打吴、越。到了这时候,楚国已经不能再挣扎了。昌平君在混战的时候,给乱箭射死,大将项燕眼瞧着一败涂地,叹了口气,自杀了。秦王就把楚国的本土和属地改为秦国的三个郡,就是南郡、九江郡和会稽郡。楚国亡了。这一来,秦国想要兼并的六国只剩下三个了。

王翦灭了楚国,得胜回朝,就向秦王要求告老。秦王赏给他一千斤金子,送他上老家去休养。接着就拜他儿子王贲为大将,再去收拾代王嘉。公元前222年,王贲打下辽东,逮住了燕王喜,把他送到咸阳去。燕国亡了。接着他就进攻代城。代王嘉兵败自杀,云中、雁门也全归并到秦国。赵国亡了。

六国诸侯只想保持自己的领主政权,对老百姓加重剥削和压迫,彼此之间不但不能协作,而且还经常互相攻打,想拿别人的地盘来补偿自己的损失,企图小范围地保持着割据的局面。另一方面,秦国占了绝对优势,不但在经济和军事上占了优势,而且因为它代表了新兴的地主阶级的利益,符合地主、富商和一般人民要求统一的愿望,这才有可能在不到十年工夫,一个一个地把韩、魏、楚、燕、赵灭了。如今光剩下一个齐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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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历史典故:一日千里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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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千里指马跑得很快,一天能跑一千里。后比喻进展极快。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一日千里的历史典故,欢迎大家阅读。

一日千里: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出处】(战国)庄周《庄子·秋水》和(西汉)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

【释义】原形容马跑得很快,一天能跑一千里,现在比喻人进步很快或事情发展迅速。

一日千里的【历史典故】

战国时期,燕国太子丹在赵国做人质时,与同在赵国做人质的秦国王子嬴政因为同病相怜,相处良好。

后来,嬴政回国做了秦王,太子丹又到秦国去做人质,原本以为可以得到嬴政的优待。不料,嬴政不但没有顾念旧情,加以特别照顾,反而处处冷待、刁难他,太子丹见此状况,便找机会逃回了燕国。回国后,太子丹一直耿耿于杯,想报复嬴政。但由于燕国势单力薄,根本无法与秦国抗衡,更别说实现太子丹复仇的愿望了。

不久,秦国出兵攻打齐、楚、韩、魏、赵等国家,渐渐逼近了燕国。燕国国君担心不已,太子丹也忧愁万分,于是就向他的老师鞠武请教阻挡秦国侵吞的办法。鞠武说:“我有一个好朋友,名叫田光,他为人机智,很有谋略,您可以跟他商讨一下。”田光来了,太子丹非常恭敬地招待了他,并对他说:“希望先生能替我们想个办法,抵挡秦国的侵吞。”田光听了,一言不发,拉着太子丹走到门外,指着拴在大树旁的马说:“这是一匹良马。在壮年时,它一天可以跑千里以上,等到衰老时,却连劣马都跟不上了。您说这是为什么呢?”太子丹说:“那是因为它精力不行了。”“对呀!您听说的关于我的情况,都是我壮年时候的事情了,如今我年事已高,精力不行了。”田光停了停又接着说:“虽然有关国家的大事我已无能为力,但我愿向您推荐一个人——荆轲,他能够承担这个重任。”

后来,太子丹结交了荆轲,派他去行刺秦王,但最后以失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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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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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咬金(589年-665年2月26日),原名咬金,后更名知节,字义贞,济州东阿(今山东东平西南)人。唐朝 开国大将, 凌烟阁二十四功臣之一。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一下程咬金打劫单雄历史典故,相信各位读者会有兴趣。

程咬金打劫单雄信的历史典故

罗成是前去为姑妈(秦琼的母亲)祝寿的。程咬金见马背上驮着包裹,马上的人穿戴光鲜整齐。心想金银财宝少不了。他跨上马手挥车轮大斧,拦在路上。

隋唐十八好汉之一的罗成,当然不会惧怕这山匪蟊贼,于是手操银枪指着程咬金问:“你有何干?”程咬金说:“我要你快把金银留下,如若不然,叫你尝尝爷爷大斧的厉害!”程咬金说到做到,三板斧下来,砍下了罗成头巾上插着的绒球,让罗成吃惊不小。等程咬金再次重抡一遍三板斧。罗成知道“就这两下子”,于是挥舞银枪向程咬金刺去。

罗成本来打算一枪把他扎死,但又想拿个活口,待给姑妈拜寿完毕,再去捣毁贼窝,为民除害。于是决定戏耍程咬金,先后在他的腿上、肩上等部位扎了十三个眼,罗成的枪名叫五勾神飞枪,枪缨里暗藏五把钢钩,每扎一枪往回一带顿时鲜血直流,伤皮不伤骨。程咬金每挨一枪都疼得“哎呀”一声。最后被扎得皮开肉绽、血肉模糊……程咬金决定逃跑,虚晃一斧,往罗成身后一指:“那是谁?”趁罗成回头一看之机,程咬金拨马逃命。一直跑到十里开外的乱坟岗子上,才放心下马,擦了擦身上的血迹,包了包伤口。银子没劫着反而被人戏耍得遍体鳞伤,感到无地自容。别说去给秦母祝寿,这般狼狈相何以见人?于是决定继续截道。

正巧遇上秦琼的好友赤发灵官单雄信的人马,带着金银财宝来给秦母送寿礼。程咬金横在路上,挥舞着板斧:“呔!站住。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从此处过,留下买路财。”

身为山东绿林总瓢把子的单雄信,心想谁吃了熊心豹子胆,竟敢劫我的道?定睛一看程咬金那血迹斑斑的惨状,心想:这个人好像在哪儿打了败仗,这副模样还敢出来截道?黄天虎用绿林暗语和程咬金对话,程咬金根本听不明白。单雄信就说:“朋友!我看你不像干这个买卖的!”程咬金说:“我干这个买卖我愿意,你少废话,趁早把东西给爷爷留下,要不然小心你的脑袋。”说着抡起大斧朝单雄信劈来,三板斧下来,把单雄信的头巾砍掉了,单雄信吓出了一身冷汗,心想我就要看看你到底有多大能耐。

谁知几招过去之后,程咬金露馅了。单雄信知道程咬金只有这三招半,便挥动金槊,使出绝招频频出击,程咬金招架不住,只想逃跑,单雄信一槊拍在他屁股上,使他从马上摔倒在地……

幸亏前来找程咬金的尤俊达,和单雄信是拜把子兄弟,才救了程咬金一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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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苏东坡买房的历史典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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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那年的春天,苏洵带着两个儿子苏轼和苏辙,来到了汴京。汴京宽阔的大街上,兄弟二人左顾右盼,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世上还有这么繁华的城市。在一处幽深的巷子里,那个花蝴蝶般的妓女朝苏洵招了招手,苏洵的脸立即涨成了猪肝色。他看了两个儿子一眼,对这座城市刹那间充满了无名的恐惧。

照苏洵的意思,在汴京租一处房子住下算了,等谋取了功名,说不准都是要外放的。苏轼不同意。苏轼说:“租房子哪如买房子!”苏轼又说:“租的房子永远是人家的,买的房子才是自家的。”

苏辙也附和哥哥,说:“我们应该买一处房子。”

于是,他们就有了一栋房子。这栋房子在仪秋门附近,房前房后遍栽高大的榆树和槐树。房子的后面,是一处占地约半亩的小花园,园内的花儿已开始含苞吐蕾,有早熟的蝴蝶在花蕾上扇动翅膀。

不久,朝廷的任命下达,苏洵被任命为校书郎,在京城任职。苏辙只有辞去外补职务,陪同父亲住在汴京,这是宋朝的规矩,无须赘言。

苏轼却去了凤翔府,出任签书判官,不得不告别刚刚入住的房子。苏轼的这一西行,在他以后人生的旅途中,或许埋下了某种暗示。

以后的若干年,苏轼辗转于凤翔、杭州、徐州等地方任上,居住的都是官舍。年轻的苏轼,一心想建立功业,还没有出现过为自己造房筑屋的念头。

乌台诗案后,苏轼被贬黄州。在这里,他开始筑建他一生中最有田园风味的“雪堂”。

这一年的冬天,黄州飘起了鹅毛大雪,雪稍霁,苏轼就开始在黄州东门外东坡故营地筑造房屋。房屋建好,苏轼给它取名雪堂。

苏轼在雪堂的四壁画上了森林、河流及渔夫垂钓的景致。雪堂的石阶下有一座小桥跨沟而过,除了下雨天,这条水沟都是干涸的。沟里常有野兔出没。在雪堂的东边,苏轼栽了一棵柳树,每天早晨,枝头有黄雀梳理着羽毛。苏轼雇人在柳树下打了一眼土井,井水清澈,除了汲水做饭,苏轼还用井里的水浇花、洗衣服。绕过柳树,走下山坡,是一望无际的稻田,稻田旁栽着几棵高大的桑葚树,桑葚成熟时,小孩子吃得满嘴红紫。

雪堂后边,是一个小土岗,遍栽青翠的毛竹,荫翳蔽日,苏轼搬一把躺椅,就在这下边乘凉,间或打个小盹儿,立即就有蝴蝶飞来,在他眉毛上翩翩起舞。

这一段时间,苏轼喜欢读陶渊明的《归去来兮》赋。在田间耕作时,他将《归去来兮》中的句子打乱,重新组合起来,配上当地民歌小调,教家人吟唱。他用竹枝敲击着接牛角,敲出了优美的旋律。

一幅多么美妙的田园图啊!

然而,这种生活不久就被打破。朝廷一张诏书,苏轼由黄州迁任汝州。是夜,苏轼站在雪堂的院子里,遥望满天星辰,长久地沉默不语。

苏轼九月抵达金陵,和王安石在一起数日,饱览了秦淮河两岸的美景,他怀恋雪堂,想在这儿再置一处房子。他想,朝廷这样把他调来调去,每到一地都得寻找房屋,很是操劳,不如趁早找一个养老的去处。

消息传出,仪真的太守邀请苏轼,让他把养老的房子建在仪真。

仪真靠近金陵,有着优越的地理条件。

湖州太守腾元发是苏轼的好朋友,亲自登上门来,迎接苏轼去湖州小住,并劝他在山清水秀的宜兴买上一块田地,还出主意,让苏轼上表朝廷,一家老小需要靠种田谋生,申请朝廷允许他把家安在宜兴。

恰巧,腾元发有一个亲戚,在宜兴城外二十里的深山中有一处田地,每年可产八百担大米,苏家可以凭此衣食无忧了。苏轼有点儿动心。托人卖掉了他父亲当年在汴京买下的那处住宅,筹了银两,用来购买田产。

一天清晨,苏轼去看那片田地。船在荆溪里行走,两岸繁树浓荫,恍如仙境。想到将来要在这样的环境中颐养天年,苏轼几乎陶醉了。

那果然是一片肥沃异常的土地,可以说旱涝都能保住好的收成。

苏轼站在那片田地上,开始谋划起来,那儿种水稻,那儿种桑椹,那儿种柑橘。等等。他手舞足蹈,像一个小孩子。

苏轼把这片地买了下来,又写信给腾元发,说已决定在荆溪边买上一处房子,然后把家小接来,要长期定居于此了。

过几天,房子找到了,这是一栋老宅子,房子建得古朴而精巧。

几经说合,原房主人同意五十万钱出手,苏轼掏干净所有口袋,才凑齐这笔钱。买下房子,苏轼掐着手指头定了个黄道吉日,准备在那一天搬进新房子里去。

离搬进新房子的日子越来越近了。这天晚上,有着很好的月亮,苏轼与朋友邵民瞻在月下散步,邵氏就是这所房子的说合者。他们偶然进了一个村子,听到一个老妇人在一间茅舍里很伤心地痛哭。苏轼听得心酸,就推门进去问个究竟。

老妇人说:“我有一套房子,世代相传好几百年了,可我生个不争气的儿子,卖掉了房子,把我撵到这间茅屋里来了。看到明晃晃的月亮,想起祖宅,很是心酸。”

苏轼一问之下,暗自吃惊。老妇人所说的房子正是自己刚买下的那所。苏轼弯下腰安慰那位老妇人说:“你不用伤心了,我就是买你房子的人,现在我就把房子还给你。”苏轼掏出买房的字据,当着老妇人的面撕掉了。

苏轼带着家眷要离开宜兴了。小船在荆溪里穿行,两岸有怪鸟惊起。小儿子问苏轼:“父亲,我们的房子呢?”苏轼站在船头,抬目望向远处。

远处一片迷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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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历史典故:李特的流民大营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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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晋的腐朽统治和混战,给百姓带来无穷无尽的灾难,加上接连不断的天灾,许多地方的农民没有粮吃,被迫离开自己的故乡,成群结队到别的地方逃荒。这种逃荒的农民叫做“流民”。

公元298年,关中地区闹了一场大饥荒,略阳(治所在今甘肃天水东北)、天水等六郡十几万流民逃荒到蜀地。有一个氐(音dī)族人李特和他兄弟李庠、李流,也跟着流民一起逃荒。一路上,流民中间有挨饿的、生病的,李特兄弟常常接济他们,照顾他们。流民都很感激、敬重李特兄弟。

蜀地离开中原地区比较远,百姓生活比较安定。流民进了蜀地后,就分散在各地,靠给富户人家打长工过活。

益州刺史罗尚,却要把这批流民赶回关中去。他们还在要道上设立关卡,准备抢夺流民的财物。

流民们听到官府要逼他们离开蜀地,想到家乡正在闹饥荒,回去也没法过日子,人人都发愁叫苦。

流民们向李特诉苦,李特几次向官府请求放宽遣送流民的限期。流民听到这个消息,感戴李特,纷纷投奔他。

李特在绵竹地方设了一个大营,收容流民。不到一个月,流民越聚越多,约摸有两万人。他的弟弟李流也设营收容了几千流民。

李特收容流民之后,派使者阎彧(音yù)去见罗尚,再次请求缓期遣送流民。

阎彧来到罗尚的刺史府,看到那里正在修筑营寨,调动人马,知道他们不怀好意。他见了罗尚,说明了来意。罗尚对阎彧说:“我已经准许流民缓期遣送了,你回去告诉他们吧!”

阎彧直爽地对他说:“罗公听了别人的坏话,看样子恐怕不会饶过他们。不过我倒要劝您,不要小看了老百姓。百姓看起来是软弱的,您若逼得他们无路可走,众怒难犯,只怕对您没有好处。”

罗尚假惺惺地说:“我不会骗你,你就这样去说吧!”

阎彧回到绵竹,把罗尚那里的情况一五一十告诉李特,并且对李特说:“罗尚虽然这样说,但是我们不能轻信他,要防备他偷袭。”

李特也怀疑罗尚的话不可靠,立刻把流民组织起来,准备好武器,布置阵势,准备抵抗晋兵的进攻。

到了晚上,罗尚果然派部将带了步兵、骑兵三万人,偷袭绵竹大营。

晋军进入李特的营地,李特故意镇静自若躺在大营里。晋将自以为得计,一声号令,叫兵士猛攻李特大营。

三万晋军刚进了营地,只听得四面八方响起了一阵震耳的锣鼓声。大营里预先埋伏好的流民,手拿长矛大刀,一起杀了出来。这批流民勇猛无比。一个抵十个,十个抵百个。晋军没有料到流民早有准备,心里一慌,已经没有斗志,被流民杀得丢盔弃甲,四散逃窜。两三个晋将逃脱不了,被流民们杀了。

流民们杀散晋军,知道晋朝统治者不会罢休,就请求李特替他们作主,领导他们抗击官府。

李特和六郡流民首领一商量,大家推李特为镇北大将军,李流为镇东将军,几个流民首领都被推举为将领。他们整顿兵马,军威大振。过不了几天,就攻下了附近的广汉,赶走了那里的太守。

李特进了广汉,学汉高祖刘邦的样子,宣布约法三章,打开了官府的粮仓,救济当地的贫苦百姓。流民组成的军队在李特领导下,纪律严明。蜀地的百姓平时受尽晋朝官府的压迫,现在来了李特,生活倒安定起来,怎么不高兴。民间编了一个歌谣说:“李特尚可,罗尚杀我。”

罗尚表面上派使者向李特求和,暗地里勾结当地豪强势力,围攻李特。李特在奋勇抵抗之后,战败牺牲。他的儿子李雄继续率领流民战斗。公元304年,李雄自立为成都王。过了两年,又自称皇帝,国号大成。后来到李雄侄儿李寿在位时,改国号为汉。所以历史上又称“成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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