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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汇编20篇】

积累成男人终究是他走过的路,走的人多了,就得另找一条。透过这非凡的小说,能看到一个男人如何成为男人,不必然完美,但都有一个可玩味的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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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级写小说的作文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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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待·希望》

(一)噩耗

晚上,我在公司加班,希望多赚点钱给父母。刚放下手中的资料,电话便响了起来。我心想,这么晚了,怎么还有人打电话给我?莫非是谈项目?于是我带着疑惑的心情点了“接通”。

“喂?”

“小辞啊,本是不打算和你说的,可是呢……唉,你爸呀,今天摔了一跌,现在还躺在医院,不知怎么办好……”

“真的?”我一惊,手机都掉地上了,连忙收好文件夹,提上包,拿起手机就跑出公司,连保安也拦不住,踩到水,跑上了公交。在车上不停地叨念着保佑,心里恨不得公交车的速度能赶上跑车。

到了医院,我背包狂跑,想看看父亲到底怎样了。进了病房,我心疼不已,看着父亲虚弱的身子上插满了管子,我就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嗒哒嗒哒地就落在了地上,心里不禁地责问自己,为何每次都不去探望父亲,都不知道父亲那么虚弱。边想边哭,哭个不停,周围的人也默不作声,脸上没有一丝表情。

哭了好一阵,我转身问母亲:“医生怎么说的吗?”

“医生说,脑溢血,可能没希望了。”母亲低下头说,眼圈红红的。

(二)等待

我转过身,沉默了。

“笃笃笃……”医生带着几个护士进来了。医生走到我身边,拿出一份通知书,示意我签字确认。

我望着苍白的纸,就像我苍白的脸一样,抬起笔,刚签了个“沈”字,又放下笔重重地坐在椅上,抓起父亲的手,紧紧地握住不放。

几名护士不停地劝说,可我还是不签,看着父亲,说:“不,我相信他能醒来的,一定会有希望的……就算你们不等,我也会一直等下去的。”几名护士看到拗不过我,又出去了。

关上门,室内又安静了……

几个亲戚陆续走了。深夜,屋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我不甘心,一直等待着父亲醒过来。希望着,等待着,换来的还是沉漠,没有一点反应。

我紧紧地摸着父亲的手,希望给予他温暖。

(三)希望

“爸……”

“爸,醒醒吧。”

我闭上眼,头靠在父亲的手上。

突然,他的手回握了一下,我再叫一声,他又回握了一下。这时,我看到了一丝希望照在了病房之中。

“梦辞。是梦辞吗?”父亲开口了,眼睛微微张开了一下。我激动极了,立刻叫了医生,兴奋地想:父亲醒了!

当第一缕阳光照入病房时,父亲苍白的脸上又显露出了红润。隔着玻璃,我心里顿时安分了许多。我第一次明白:

人生的意义在于:因为希望,所以等待;更在于:因为选择了等待,所以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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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外国小说《半截蜡烛》读书笔记

全文共 7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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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9月1日,在希特勒的策划下,德国以闪电般的速度占领了邻国波兰。英、法两国根据法波盟约和英法互助条约,对德宣战。但其却一直按兵不动,使德国更加肆无忌惮。1940年5月,德国向法国发动进攻,英法联军毫无防备,溃不成军。6月22日,卖国贼贝当组建的新政府与德国签订了投降书……

而故事《半截蜡烛》就发生在这场战争之后。它讲述了法国一位家庭妇女伯诺德夫人与两个幼小的儿女一起做着情报中转的工作。一天晚上,他们与闯进屋的三个德国军官斗智斗勇,最终保住了半截蜡烛里的绝密情报。

那么他们是如何与德国军官斗智斗勇的呢?首先是伯诺德夫人。她对军官说蜡烛太暗,换了一盏油灯。但军官认为晚上黑,多点支蜡烛也好。然后是杰克,他预用蜡烛照明电柴,可军官认为不用蜡烛也可以。最后是杰奎琳,她成功地拿走蜡烛,带上了楼。

在这一系列周旋中,他们都十分镇定。比如杰克,当中尉问他“你不用蜡烛就不行吗”时,他没有非要拿走蜡烛,而是镇定地取柴点火。如果他拿走了,很有可能会引起德国,军官的怀疑,从而发现秘密。情报站就会破灭,一家三口的生命也会结束。

于是我想到了另一个人:诸葛亮。当司马懿十五万大军当前,他只有一班文官,2500名士兵时,他没有慌,而是让士兵打扮成老百姓,藏起旌旗,洒水扫街,大开城门,自己则身披鹤氅,在城楼上悠闲地弹起琴来。面对这一情况,司马懿反而心生疑心,撤退大军。这是为什么,因为诸葛亮的镇定!

镇定,一件一般人想得却得不到的法宝。当危险来临时,你能坐下来静静思考办法吗?当困难接踵而至时,你能镇定地去解决它吗?当……这样的事例太多太多,但你都做到镇定了吗?

镇定对我们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没拥有它,就请向《半截蜡烛》里的小杰克、小杰奎琳看齐,争取得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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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

全文共 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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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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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小时代4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1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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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代》是郭敬明写的一部爱情小说,目前已在《最小说》上开始连载。小说小时代4的结局是什么,我们来看看下文。

结局:

林萧看见唐宛如公寓(上海胶州路)所在的那栋大楼发生了大火,

其他人因为都在唐宛如的公寓全部都被烧死了,崇光是刚下飞机就去唐宛如家了,睡觉时被烧死,

如果不烧死 结局应该算比较完美,

是上海胶州路11.15重大火灾事件(真实事件),顾里南湘唐宛如等一行人全部死于火灾,他们全部都葬身火海,除了卫海和简溪不在上海。只有林萧和宫洺活了下来。

内容简介: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一个宿舍朝夕相处的四个女生,开始了找工作实习的忙碌生活,面对巨大生存压力,在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相继发生着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面对、抉择的事情。

郭敬明在本书中,采用全新的叙述笔调,加入大量时尚元素,随处可见轻松搞笑的对话与内容,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扼腕叹息。

额外介绍

《小时代》是郭敬明写的一部爱情小说,目前已在《最小说》上开始连载。《小时代》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林萧、南湘、顾里、唐宛如四个从小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女生,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在《小时代》中,郭敬明以全新的叙述风格和敏感而细微的笔触,将当代青少年、大学生,甚至是都市白领的生活和情感娓娓道来,更多的却是对整个时代的观察和思考。

内容简介

故事以经济飞速发展的上海这座风光而时尚的城市为背景,讲述了以林萧为视角,以及她和从高中开始就感情深厚、有着不同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好朋友顾里、南湘、唐宛如,先后所经历的友情、爱情,乃至亲情的巨大转变,是一部当下时尚年轻人生活的真实写照。

在一个宿舍朝夕相处的四个女生,开始了找工作实习的忙碌生活,面对巨大生存压力,在看似平静的校园生活相继发生着让她们措手不及、不知如何面对、抉择的事情。

故事刚开始时,林萧、顾里、南湘、唐宛如上了大学,成了好朋友,后来

刺金时代

各自男朋友与其他人有各种复杂的关系和故事,导致许多误会和嫉妒,使这些人吵架之后又和好。最后一次吵架和好聚会的时候,林萧坐宫洺车往聚会地走的时候,聚会的地方失火,顾里、南湘、唐宛如、顾源、Neil、崇光(陆烧)、顾准都被烧死了。一切的恩怨情仇就此灰飞烟灭。

郭敬明在本书中,采用全新的叙述笔调,加入大量时尚元素,随处可见轻松搞笑的对话与内容,时而让人捧腹大笑,时而令人扼腕叹息。而最终的结局设置之残忍则完全出乎所有读者的意料,在让这部系列小说不得不戛然而止之余,更让绝大多数读者唏嘘慨叹——实在太残忍!残忍到根本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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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演义长篇小说读后感文本

全文共 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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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特别喜欢看《三国演义》。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画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什么时候,智慧是最重要的。刘备的智慧使他和曹操在“青梅煮酒论英雄”时避免了杀身之祸。诸葛亮的智慧使刘备强大并独立起来,和曹操、孙权抗衡,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并多次战胜睿智的周瑜和老谋深算的司马懿,后来因为诸葛亮积劳成疾而没有实现统一的愿望。但诸葛亮成为了人们心中智慧的化身。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战胜了强大的袁绍……

可见,智慧可以使我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认识到嫉妒别人的危害。在书中,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华。他在世时,曾说过:“既生瑜,何生亮!”,就是因为他的心胸狭窄,极度的嫉妒心使他剑伤崩裂而英年早逝,一世英才,一颗闪耀的明星就这样早早的陨落了。这就是嫉妒的危害呀!此时我情不由的想到了自己,那次英语考试,一位同学超过了我,我心中顿生妒忌,渐渐疏远她。读到书中写周瑜的情节时,我恍然大悟,我这不也是嫉妒吗?我怎么能这样呢?我在改变着自己,渐渐地,我进步了。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

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只剩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三国演义》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心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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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长篇小说《童年》读书笔记

全文共 3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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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那么的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童年》是高尔基自传体三部曲的第一部,讲述了高尔基幼年时期3岁至10岁这一段时间的生活片段。《童年》中的阿廖沙·彼什科夫即是童年高尔基的缩影。阿廖沙三岁丧父,后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年轻时,是一个纤夫,后来开染坊,成了小业主。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濒临破产。他性情暴躁、贪婪、自私。

外祖父经常毒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一次疯狂地殴打外祖母的脑袋,致使头发上的发针都扎进了头皮里,使阿廖沙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阿廖沙一进外祖父家就不喜欢外祖父,害怕他,感到他的眼里含着敌意。一天,他出于好奇,又受表哥怂恿,把一块白桌布投进染缸里染成了蓝色,结果被外祖父打得失去了知觉,并害了一场大病。从此,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到难以忍受。

外祖父十分贪财,暗地里放XX、秘密接受典当,甚至怂恿养子茨冈去集市上偷东西。两个舅舅天天闹分家,为了争夺财产彼此打得头破血流。他们嫉妒阿廖沙的父母,为了侵吞妹妹的嫁妆,竟谋害了阿廖沙的父亲。他们毫无人性地殴打、折磨自己的老婆,雅科夫竟把自己的老婆活活打死。徒工“小茨冈”也是被他们害死的,因为他们把他当作牲口使唤。

后来阿廖沙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好景不常,可怜的小茨冈不久就被两个凶狠的舅舅给害死了。有一次,他们要把一个沉重的十字架抬到墓地,竟把十字架的主干放到“小茨冈”的肩上,结果他踉跄一下便被十字架砸死了。阿廖沙就这样失去了好友。他的母亲由于不堪忍受这种生活,便丢下了他,离开了这个家庭。

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乐观、纯朴的茨冈人,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吉他,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外祖母跳着民间舞,犹如恢复了青春。这一切使阿廖沙既感到欢乐又感到忧愁。

在这些人当中,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最深的。外祖母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总会战胜恶。她知道很多优美的民间故事,那些故事都是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她常常讲给阿廖沙听,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招了两个房客。一个是进步的知识分子,绰号叫“好事情”,他是阿廖沙所遇到的第一个优秀人物,他给阿廖沙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另一个是抢劫教堂后伪装成车夫的彼得,他的残忍和奴隶习气引起了阿廖沙的反感。

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开始,她教阿廖沙认字读书,但是,生活的折磨使她渐渐地变得漫不经心,经常发脾气,愁眉不展。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竭力避开大人,想一个人单独生活。就这样经过了一个夏天思考之后,他终于增强了力量和信心。母亲婚后生活是不幸福的,她经常挨后父打。贫困和疾病,吞蚀着她的美丽。由于她心境不好对阿廖沙常常表现出冷酷和不公平。

阿廖沙在家中感受不到温暖,在学校也受歧视和刁难。因此,在阿廖沙的心灵中,“爱”的情感渐渐被对一切的恨所代替。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他们的生活也越来越困苦。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同时,也感受到了友谊和同情。但这也招致学校的非难。这时候阿廖沙母亲逝世,他埋葬了母亲以后,不久便到“人间”去谋生。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使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里,也不乏温暖与光明。

我喜欢文中的外祖母,她似乎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她有讲不完的故事。而且她是那么爱她的子女。即使是米哈伊尔和雅科夫这两个大坏蛋,她也并没有请求外祖父怎样严厉得处罚他们。一个善良的人,又怎会喜欢在家里发生战争呢?面对外祖父毫无人情的打骂,她也是一忍再忍。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正像高尔基后来写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是躲在黑暗中睡觉,但她一出现,就把我叫醒了,把我领到光明的地方……是她那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使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

另外,还有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正直的老工人格里戈里、献身于科学的知识分子“好事情”,都给过阿廖沙以力量和支持,使他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仍保持着生活的勇气和信心,并逐渐成长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阿廖沙由于家境贫困,他上学只好穿母亲的皮鞋,外祖母的外套,黄色的衣衫和补丁裤子。阿廖沙这样一身不协调的装束,都引起同学们的嘲笑。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现在穿的全是自己的新衣服,想到这儿,我不禁有些惭愧。尽管我们有这么好的条件,却生在福中不知福,常常挑三拣四,有的衣服穿的时间长了就不愿意再穿。

阿廖沙为了上学,只得去捡垃圾换钱。每到不上学的日子,他就早早起来,背着一个大布袋,走街串巷,捡一些破布头、烂纸片卖给废品加工厂。运气好才能有半个卢布的收入,如果运气不好呢,阿廖沙上学的事就没了着落。再想想我们,我们现在什么也不用操心,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好日子,相比之下,我们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高尔基之所以能自学成才,是因为他没有学会外祖父的坏习惯,仍然有一颗善良的心。在他的身边也有良师益友,让他

对生活有了积极态度和反抗精神。他在逆境中磨练了自己的意志;而大都数人有幸福的童年,他们有些人却不思进取、安于现状、意志薄弱。我们为什么不能好好运用良好的生活条件,创造出自己美好的未来呢?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们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高尔基在那样艰苦的环境下都能成为一代名家。环境可以造就一个人,也可以毁灭一个人。”就是这样的环境造就了高尔基,成就了高尔基。在如此邪恶和污秽的社会中,他那颗光明和博爱的心没有动摇,没有被污染,反而变得越加开阔、光明。也许,这就是他成功的秘诀吧!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但是,我们每个人的童年有高尔基那么贫苦吗?不,我们没有,我们在家里的独生子,是父母亲的掌上明珠。高尔基的童年没有我们幸福,家庭也没有我们美满。

读了高尔基的《童年》后,才知道什么是童年,什么是幸福童年,什么叫做珍惜童年。我为自己庆幸没有出生在那个时代,没有受到这种苦,自己没有失去父母……我的童年充满了欢乐、充满了幸福,所以我要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也许你正在为妈妈没有带你去买你想要的东西而抱怨着,可如果你想象一下高尔基的童年,那么你将会感受到自己的幸福,去主动帮助妈妈工作!这本书告诉我们,要珍惜现在,坚强勇敢、正直自信!

童年充满着欢乐,童年到处是温暖,童年是值得回忆的相机,童年爱满心窝,老师热心地传授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在接受春风雨露的滋润——吸取更多更好的知识,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们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读完书的最后一页,阿廖沙的童年也结束了,等待他的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

我们比阿廖沙不知幸福多少倍,有些人却不像他一样努力学习,勇敢地面对挫折,克服困难。学习知识能使人进步。“活到老,学到老。”我们应该学习阿廖沙的优点,好好学习,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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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解忧杂货店》寒假小说读书笔记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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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读《解忧杂货店》有感

一家废弃的杂货店,一扇破旧的铁卷门,一个盖的紧紧的牛奶箱……九月十三日的深夜却因为三个小偷的闯入而变得意义非凡……

轻轻盖上《解忧杂货店》的书皮,合上眼帘回味着这本书店资料,有些意犹未尽。

这是一本“非东野圭吾”的书。它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也没有复杂缜密的思维——它平缓到就像在讲故事一般——噢,或许,这本书正是东野圭吾先生给我们讲的一个个故事。

每一个故事都很动人,但我,最爱的恐怕要数第二个故事——《鱼店音乐人》的故事了。在梦想与现实面前,是妥协?是奋斗?是坚持?我想,梦想的确是遥不可及的,但我也明白,梦想是近在咫尺的。梦想的价值就在于,你有了梦想,为之而奋斗,为之而努力,那种奋不顾身的坚持。这个故事啊,最让人落泪的就是音乐人的父亲了吧。他从一开始的不理解儿子,到之后为了维护儿子的梦想而和亲戚吵架,再到之后告诉儿子:“即使到时候打了败仗也无所谓,必须要留下自我的足迹。”看到那里,我不禁流泪——为这种倔强、固执而骄傲的父爱!我也相信,不论何时,不顾一切全力打拼的精神定是令人感动和值得尊敬的!

让我肃然起敬的便是浪矢雄治先生了。他对任何人、事物都是抱着尊重而认真态度的,并信任着这世上的一个个擦肩而过的陌生人。不论是那因为欠债而逃亡的家庭里的孩子的倾诉,还是对于三个孩子随意丢进去的那张白纸。或许,认真对待,是彼此的救赎。

“我期望读者能在掩卷时喃喃自语: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东野圭吾”在书皮的横封上有这样一句话。看完这本书,我想和东野圭吾先生说:是的!先生。我从未读过这样的小说!“有时伤害,有时相助,人们总在不经意的时候与他人的人生紧密相连。”这大概便是这本书最好的演绎。在日本,羁绊的“绊”是一个褒义词,仔细想想,也的确如此——毕竟“人与人之间的羁绊,会让你明白自我想成为怎样的人,也会让你找到前进的方向和努力的意义,是它让我们不再孤独,是它成为了我们一生都愿意去背负的、甜蜜的负担。”

只愿一夕长大的我们都在适合的时间,也遇到一个解忧杂货店。

我们人生的路上,必须都会有一个解忧杂货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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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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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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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当一切迎来结局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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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我们,快乐地生活在这个和平的世界上,相安无事,不曾有过很大的烦恼和悲伤,无法去真正体会当时打仗的时候,同伴之间生离死别的沉痛感受。可是,如果我们愿意去遐想一下,就会发现,如今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是多么美好。

我们生活在这太平盛世,过得是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可你有没有想过,当一切美好都迎来结局,世界发生了极大的扭转与改变,无忧无虑,甚至可以说是“无知”的我们,该怎么办?是继续相安无事、苟且偷生的活下去,还是英勇地拿起武器,保卫这个守护了我们千年的美好家园?

或许这一切离我们来说还是太遥远,可要知道,纵使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我们也不能太深地沉浸在这和平的世界给我们创造的蜜罐温床中,要时刻谨记自己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来享受荣华富贵的,长大以后的我们应该要为祖国做出奉献,这才是我们生下来的真正使命。

当一切迎来结局,美好走到了终点,我们一定不要沉浸在伤痛中,而是应该勇猛地保卫这个让我们成长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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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警花与警犬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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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修远的一个外国笔友准备来中国,看望陈修远所在的警犬队。陈修远将消息告诉杜飞,杜飞听后,表示非常欢迎。不久,陈修远的朋友来到,杜飞组织警犬队给他进行了一次精彩的表演。

杜飞和李姝寒来见江局长,江局长给杜飞委派了一个任务,让他前往德国学习一年。杜飞闻言,接受了任务。不过,江局长话锋一转,突然谈论起杜飞和李姝寒的婚事来。杜飞和李姝寒听后猝不及防,两个人都感到非常意外。

杜飞与陈修远相谈,杜飞表示自己非常地为难,因为,他如果和李姝寒结婚,他们之中就必须得有一个人离开警犬队,为此,自己感到无从选择。

陈修远与倪娜相约举行婚礼的日子终于到来,这天,杜飞等人警犬队里布置好了会场,陈修远和倪娜在众人的注视下,含情脉脉地进入会场,向对方宣誓自己的爱情。

婚礼上,众人还玩起爱情游戏来,他们让陈修远和倪娜抛出两个绣球,最终,绣球为杜飞和温泰颐所得。温泰颐得到绣球,没有做过多犹豫,直接来到唐优优面前,向她求婚。在这之后,众人纷纷把目光集中到杜飞的身上,想看他的选择。结果,杜飞拿着绣球,一阵犹豫,最终,他并没有走到李姝寒跟前,向其表达爱意。众人见状,颇是一阵失望。

这天,杜飞收拾好行李,准备前往德国。众人在警犬队门口对杜飞送行。就在杜飞准备上车时,迟迟未到的李姝寒和妞妞却突然出现,场面颇是让人感动。这时,妞妞上前,将杜飞的包裹紧紧咬住,久久不愿松口,看得了出来,妞妞对杜飞的离去,充满了不舍。之后,看到杜飞对自己始终没有表示,李姝寒抑制不住,向他宣泄。随后,悲痛难掩的李姝寒准备带着妞妞离开,这时,感情再也无法自抑的杜飞将李姝寒一把拉住,并将其揽入怀中,深情表白,众人见状,欢呼起来。

陈修远的宠物俱乐部装修一新,众警见了,赶来参观。陈修远告诉众人,他们展开了一项新的项目,即是宠物的养老工程,可以帮助宠物在年老的时候安度晚年。众人听了,都感到非常高兴。

李姝寒在警犬队里努力工作,升到了警犬队中队长的位置,她表现得格外卖力,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警犬队能继续在以后的任务中有出彩的表现。

一年的时间过去,杜飞也结束了在德国的学习,他回到了警犬队,见到了众人。众人非常高兴。而其中,最为高兴的,莫过于李姝寒。现在,她终于能与杜飞团聚,迎来最为美满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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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快乐的事小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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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件快乐的事。其中,使我最快乐的一件事是--第一次种瓜。

有一天,我正在写作业。突然听见弟弟在喊:“咱们种的瓜长瓜了,不信你自己看看去。”我放下手中的笔,飞快的跑过去。一看,呵,好大的瓜呀!我和弟弟看着那篮球一样的瓜,高兴的连蹦带跳不亦乐乎。

由此,使我想到春天一个星期天的下午,阳光明媚,花儿、草儿再阳光下争先恐后的吮吸着阳光。花从中开的那些娇艳的小花都在阳光下争奇斗艳。我和几个小伙伴在一起商量在我家门前那块空地上种什么?我们商量来商量去,最后决定在那块空地上种瓜。

等到第二天早晨起来,我们高高兴兴的集合在这块长满野草的空地上,动起手来。首先我们拔草,草真难拔呀!它的跟深深的扎进了干硬的土里,废好大的劲才能拔起来 。我们坚持不懈的干,那些讨厌的草,终于被我们消灭了。然后挖坑,坑好难挖。里面都是些砖头片瓦。我们只好用手来挖,一不小心,瓦片还能划破手。我们废了就牛二虎之力才把坑挖好。接着是浇水。最后是放籽,籽是好放,可是籽的多少我们却不知道。我们有去问种过瓜的人,问清楚了之后,我们把籽放下,埋好。

接着是浇水,我们浇水时水总是流出来,好半天才弄好。

我们干的满头大汗,这活虽然累,但是我们想到丰收的果实,只觉得心里像吃了蜜一样甜,一样开心,一样快乐。

随着时间的迁移,我们种的瓜发芽了,爬蔓了,开花了,结果了。在瓜发芽、开花、结果的日子里,我有空就来给它施肥、浇水、锄草。每来看它,都带着一个美好的愿望--早日看到丰收的果实,看到用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来的果实。

慢慢的,慢慢的,瓜秧长大了,结瓜了,我盼望已久的愿望实现了。今天,我和弟弟抬着自己丰收的果实,心理特别高兴,特别快乐。

这就是我感到最快乐的一件事--第一次种瓜。现在想来要得到丰收的果实,必须付出艰难的劳动。学习也是一样,难道不是这样吗?

[快乐的事小说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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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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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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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情歌小说泼茶香作文素材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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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吉他的旋律温和细腻,

像是时光的老人用充满生命的口吻在细说往昔,

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了年岁的掌纹。

我们就像是无数条不平行的直线,

有缘相交,

而后渐行渐远。

留在彼此心间,

是那份共同的婉约的,

在盛夏光年被阳光绚烂照射着的回忆。

喜欢看老旧的东西,

看着时光赋予它们的印记,

泛黄的照片,深致的院落,

记载着一段段各不相同的人们的故事,

我只是充当一个旁观者,

臆想当年发生过的事情,

是欢欣?抑或是凄美?还是耐人寻味的平凡的现实?

流年飞逝,

往事被尘封在心的某个阴暗的角落,

偶尔重见光明。

感觉是微妙的,

没有惋惜,

只是平静着,

欣赏已成琥珀的时光。

胶卷重播,

回忆顿成困兽,

丝缕寂寞如炊烟,婀娜多姿,

像思绪一般繁复而简洁。

只有前奏的歌,

当初觉得的无比光怪陆离,

多年后才知道,

副歌就是那缱绻的温柔。

[情歌小说泼茶香作文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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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托尔斯泰传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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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土生土长的俄国人,一个渴求快乐,期盼和平的俄国人,一个生在了不属于他的年代,却让这个时代深深打上托尔斯泰烙印的俄国人。他的一生本就是个绽放光芒的太阳,不落的太阳。

孩提时代的托尔斯泰,不懂得失去母亲的痛楚,身为贵族后裔的他,跟体会不到生活的艰辛。然而,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在他的身上,9岁的小托尔斯泰又失去了深爱他的父亲。也许是命运促使他选择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他并没有像其他的贵族子弟一样,乖乖的接收那属于贵族的良好教育,去继承他的父母给他的爵位。他选择了去接收那些来自西方的智慧——启蒙思想。

贵族间的阿谀的寒暄让托尔斯泰早早的对这个社会感到了厌恶,克里木战争更是让年轻的托尔斯泰看到了贵族的腐化和农奴制的落后。

于是,他脱下了那些繁琐的贵族装束,拿起属于他的笔杆,开始了他的战斗。

《童年》《少年》《青年》三部曲写出了托尔斯泰从童年到青年的感悟,诉说了他对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的不满。他发出了疑问,为什么我们不能享受我们的童年,却要承担沙皇强加于我们的痛苦?他不明白,却在渐渐明白。

终于,岁月让他明白了一切,原来我们本就不属于自己,而是这个农奴时代的附属品。他开始鞭笞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数千个真实场景构成的战争与和平将他推上了文学史的巅峰,他拿着自己的武器,他的笔来呵斥腐败的封建制度,来歌颂勇敢的而国人民。直到在安静的乡村生活中结束了他的英雄似的一生。

有些人一辈子也成不了英雄,有些人却一生下来就注定要成为英雄。

我想托尔斯泰就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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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欢乐颂关关小说结局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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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欢乐颂2》将会把小说里的内容全部都拍完,那看过原著的同学大概就知道第二季的剧情走向了。不知道在原有的基础上,编剧还会有什么惊喜给我们。下面是小编整理收集的欢乐颂关关小说结局,欢迎阅读参考!

欢乐颂小说大结局

1、安迪怀了包奕凡的孩子,最后和包奕凡领证了,包母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奕凡,最后被包父给气死了。

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3、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4、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应勤一开始嫌弃邱莹莹不是处抛弃她,后来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了就去找邱莹莹,两人被相亲女打伤,最终在一起了。

5、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警察谢滨,谢滨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后来被曲筱绡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雎尔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滨,导致关雎尔和谢滨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滨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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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虽然生活不是小说初三作文

全文共 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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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带着豪情,带着希翼、带着能容纳下上千种计划上万种撞憬走出校门,一脚踏上社会的时候,你觉得天气美极了,阳光也柔和得很。

但渐渐地你发觉社会到底和学校不一样,活生生的现实和图书馆里那一堆写得天花乱坠的小说根本是两码事。你这才知道写小说的人实在混帐得很,他们把天真的读者捉弄得很惨。

虽然生活不是小说,虽然憧憬要比现实美妙得多,但再残酷你还得忍受。

生活就是这么回事儿,你要想潇洒地走下去,你就得慎重,过份地迷恋天真、轻率地抉择人生,你终返究要吃亏终究要懊悔。

社会是很复杂。

真到两只脚在社会上艰难跋涉的时候,你还在思索。你现许多人都很小心地走,每个人都小心地不断思索......

人活着就无须象铁笼里的山猴儿一样专看人脸色行事。你认为是一就说一好啦,没必要听人家指鹿为马你就随声附和。

你当然不能随便付和呀,朋友,就因为你不是乖猴儿,不是应声虫你还年轻你追求进步,追求真理。

活着和生存并不一样。

悲哀和欢快并不一样。

不一样你就得学会选择,就得唱着歌一路潇洒地走下去,该走的路要走完还得靠你自己。

而跋涉者的路从来就没有终点。你应声是一个出色的跋涉者。

即使山路崎岖、你被它捉弄得鼻青脸肿焦头烂额你还要爬起来继继走,即使在平坦的大道上你也要做好摔跟头的准备。

你渴望成功、渴望彼岸,但成功了你还要扬起远征的白帆。初三作文 对于跋涉者,成功不是彼岸。

“前面的路虽然太凄苦,虽然迎着风,虽然下着雨......."你一路欢歌一路潇洒。

你抱定一个观念——既然你选择了这面帆,就不必再考虑己否顺风。

生活不是小说,生活不象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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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盗墓笔记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22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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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盗墓笔记》由中国友谊、时代文艺、上海文化于2007年-2011年陆续出版发行,作者南派三叔。 《盗墓笔记捌:大结局(上、下)》于2011年12月19日上市,至此《盗墓笔记》系列完结,共出版实体书九本。《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以下是小编整理盗墓笔记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我们继续前进,在这个雪谷中寻找出路,最后发现了一个被雪掩埋隐藏起来的可以攀爬的地方。我用登山镐子把雪刮掉,一点一点地在岩石上寻找落脚点,蹬着往上爬,晚上就在岩壁上靠着休息。直到第二天中午,我们才爬上了三十米高的悬崖。

我们继续艰难地前行。我跟着闷油瓶走,到了黄昏,我们行走的距离可能不超过二十公里,但是我们却在四周发现了融雪的痕迹。闷油瓶用耳朵听着,一点一点地摸着,终于找到了那条被雪掩埋的缝隙。

天黑之后,气温降得比想象的低很多,我们进了缝隙之中,来到了当时我们休息的那个温泉,在里面生火取暖,烧了一些汤水。

我没有什么胃口,也没有吃什么东西,但闷油瓶似乎根本不想吃什么东西。在缝隙口休息了一段时间,我们继续往里走,这个时候我已经很明白,闷油瓶要去什么地方了。他要去青铜门那里。那个地方,完全颠覆了我的人生观,我真的,完全不想再看到那个地方一眼。

但是,显然闷油瓶的目的地,就是那里。从这个缝隙,一路往里,很快就会到达那个地方,不需要再绕过整个云顶天宫了。

我想着那些人面鸟,不知道现在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当晚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和闷油瓶,来到了那个青铜门之前,闷油瓶和我说再见,然后就进去了,把我一个人留在了门口,我一回头,无数的人面鸟看向我,把我惊醒了。醒了之后,就看到闷油瓶没有睡觉,而是在整理自己所有的东西。

我问他干什么,他道:”我在看,哪些东西是你可以使用的,我都留给你。你回去的路上,可能会用得着。”

”那你呢?”我吃惊地道。

”在这里,就算我是一个初生的婴儿都没有关系,我已经离我的目的地很近了。”他道,”你不需要再进去,里面太危险了。”

我惊讶地看到,闷油瓶竟然从他的包裹里,拿出了两只鬼玉玺,他掂量了一下,将其中一只交给了我。

”既然你到了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一些事情,”他道,”你带着这只鬼玉玺回去,我只需要一只就够了。”

”这另一只你是从哪儿拿到的?”

”霍老太太给我的。”闷油瓶道,”在你们不知道的时候。”

”这东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直奔主题,我已经没兴趣知道这背后到底是怎么回事了。

闷油瓶道:”开门。”

我接过鬼玉玺,他就道:”你带着这个东西,来到青铜门前,门就会打开。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记得我,你可以带着这个东西,打开那道青铜门。你可能还会在里面看到我。”

”那门后面到底是什么地方?”我问闷油瓶,”你为什么要进去?”

”我无法告诉你那是一个什么地方。”闷油瓶道,”我只能告诉你一个约定。在很多年之前,我带着一个秘密找到了当年你们所谓的老九门。在张家的祖训中,一直以留存为最大的目标。张家的整个发展过程,都是希望在任何的乱世中,张家可以留存下来,从而保留住张家古楼的群葬。从我得到的消息来看,只有族长才能知道一个巨大的秘密,张家从最开始就获得了这个巨大的秘密,这个秘密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运行,谁也不知道是什么。我们只知道有这个秘密本身,秘密有一个关键的时间节点。这个节点现在已经到来了。在张家最后留存的希望破灭之后,我找到了当时的老九门,希望借老九门的力量帮助张家,共同承担这项义务,使得这个秘密不要被发现,但是老九门中,没有一个人履行诺言。

“我要守护的这个秘密的核心,就在这扇青铜门后面。守护这个秘密需要时间,我会进入青铜门之后十年,等待下一个接替者。”

”为什么说他们没有人履行诺言呢?”

”因为之前的近一百年时间里,所有守护这个秘密的人,都是张家的人,张家的力量由此被削弱。在我们之前的诺言里,老九门中的人必须轮流去守护这个秘密。”

”他们没有一个人去?”

闷油瓶点头:”我已经是张家最后的张起灵,以后所有的日子,都必须由我来守护。不过,既然你来了这里,我还是和你说,十年之后,如果你还能记得我,你可以打开这个青铜巨门来接替我。”

”等等。”我消化了一下,就问道,”你是说,老九门是要轮流的。你们张家已经轮了好几辈子?”

闷油瓶点头,我就问他:”那如果不是这种情况,按照承诺,老九门到现在,应该是轮到谁?”

”你。”闷油瓶说道。

我?我愣了一下:”你是说,原本应该是我进到这个青铜门后面去待上十年时间?”

闷油瓶点头,我刚想说你说清楚,闷油瓶忽然伸手,在我的脖子后面按了一下,我一下就失去了知觉。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闷油瓶,我醒来之后,除了他留给我的鬼玉玺,他所有的一切都消失了。

我疯了一般地去找他,往缝隙的深处挤,发现那里竟然没有任何道路。之前我们出来的道路,竟然是封闭的。

我想起当时闷油瓶在里面爬行的时候,在我面前消失了一下,难道当时他启动了什么,才有了我们后来的道路?

我在那个地方待了三天,直到暴风雪慢慢平息下来了,我才彻底绝望。

一路无话。

最后我回到了杭州。我行走在西湖边上的时候,天上下起了毛毛细雨,我回想之前经历的一切,想到了每一个人的结局,忽然觉得好累好累。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眼泪就流了下来,我回到了自己的铺子,恍如回到了当年,什么都还没有发生的时候。

我原来以为我做完这一切之后,还能剩下一些什么,没有想到,竟然什么都没有剩下来。

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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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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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闲暇的时光,手捧一本书,在任何地方,都可以拥有一段快乐的旅程。在家里,我和妈妈都是“书虫”,常常都是各拿一本书,窝在各自的角落里默默看着。最近我看了一些探险类的书,其中有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值得多次翻阅。第一次看这本书你会觉得从内容上来说悬念迭起,趣味盎然。但是当你读第二遍时,你会在引人入胜的故事和精彩的海底景观描写中,感受到作者鲜明的爱憎和广博的地理知识,仿佛自己正在与一位智者对话,让我在感受到自然的神奇和科学的力量的同时,也获得极大的精神享受,并引发我的思考。

书中,巴黎自然史博物馆客座教授——阿罗纳克斯教授是一个让人敬佩的人。他热爱科学考察事业,在做海底探索之旅的时候经历了种种危险,却仍不肯放弃。最后,他将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他那种不轻言放弃,为梦想奋斗终生的精神无疑是一种正能量。

我在妈妈手机微信朋友圈看到过这样一句话: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现如今人们总是因为一点点原因,或者一遇到困难就放弃追求梦想的行为是不正确的。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总会有一点挫折,你不能因为这点挫折而放弃。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不怕失败,只怕没有承受挫折的勇气。

比如我,我在生活中也并没有这么勇敢。我记得有一次我学骑自行车,一开始我想:“不就是学自行车吗?还用爸爸教?”我一脚蹬上自行车,可是自行车一点也不听我的话,东摇西晃的,我的身子也随着它的摇摆扭成了麻花,一下子就从车子上摔了下来,摔了个四脚朝天,疼得我呲牙咧嘴。接下来几次都是这样,摔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我就像泄了气的皮球,垂头丧气的。唉!骑车看着简单,学起来可真难。后来爸爸开始教我,他扶着我,我就感到不太害怕了。在爸爸的帮助下,过了一会儿,我开始有一点点会骑了。后来,爸爸趁我不注意放开了手,我摇摇晃晃地骑了好长一段路,回头一看,爸爸居然没扶,心里顿时凉了半截,不到一秒钟就摔了下来。几次失败的经历把我彻底击垮,我正要放弃,抬头看到不远处比我还小的孩子骑自行车那飒爽自在的样子,我又立马清醒过来,那么小的孩子学会骑自行车,不知道要摔多少次呢,阿罗纳克斯教授的累累经验,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次失败呢!我立马爬起来继续学骑,很快就加入到了自由骑行的行列中,并在反复的跌倒中学会了更多的花式骑行技能。蒲松龄曾说过一句话,让我印象深刻: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大概说的正是这个理。

“经历挫折的机会不分年龄,追求梦想的脚步也不分年龄。”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的人,欣赏到了奇幻的海底世界,还让我明白了只有不放弃才能登顶成功的山峰,看到旖旎的盛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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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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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深的地方在何处?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两个:尼摩船长和我。

——题记

世界最深的地方?也许你我都知道——马里亚纳海沟。在万米的海水之下,在数亿千米的太空之中,人类在向前冲去,遨游着更绚烂的世界,万千奥秘在向探索者挥手。我们在向下掘进,访问着更深的地方,勾勒着更美的篇章。

19世纪中,叶海洋学术界被几次奇怪的现象轰动,船只的屡次毁坏,更引起阿尤纳斯教授等一行人员的关注。在多个国家的强烈要求下,美国政府派出战舰“林肯号”对这只可怕的海洋动物进行抓捕。不幸的是他与其仆人和鱼叉手尼德兰坠入海中,却奇异地进入他苦心抓捕的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中。从此尼摩船长开启一番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去印度洋拯救术珠人,经地中海船长赠重金,过太平洋探访大西洲,穿南极凿冰自救……在系列的游览研究之后……教授又伺机潜逃返回大陆。

海,一望无际的紫蓝,有多少宝藏有待探索,有多少资源有待开发。从南极千里冰屋皑皑白雪到热带大洋中央,人类孜孜不倦地解读着大自然的神奇,翘首启盼着西边明亮的星光。在茫茫苍天里,人类一步步地走向未知的未来。

这不禁让我重拾起那段艰难的时光,中世纪“地心说”的阴霾笼罩了许多进步的思想,教皇的屠刀也在昏暗中虎视眈眈,世界却似乎并不缺乏勇者,哥白尼“日心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唤醒着勇者的心房,布鲁诺的支持给予了世界新生的力量。火刑场上,义不容辞,雄雄的火焰可以略稍掩挡教会的无知,却挡不住真理的伟大,“未来是理解我的!会作出公正的裁判!”布鲁诺的呐喊穿梭在宇宙间,传出新的光芒。与众不同的信念,与众不同的梦想,引领着新一代的人民推翻愚昧,迎来正义的怀抱。未来会记住跋涉的勇者,会记住他们燃烧时发出的煌煌之光。

困难难不倒我们的梦想,封锁不住前进的方向,我们扬帆起航,奔向梦的远方。人类触摸着未知的搏动,梳理着曾经的脉络,在更深的地方,我们怀揣着更远的梦想,水下的蛟龙遨游在海洋,玉兔行走在它的故乡。我们继续前行,探索属于我们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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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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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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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兔菲菲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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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菲菲生活在一个和谐的兔王国,这里人人遵纪守法,不曾发生过什么事故,正因如此兔王国也被誉为“和平之国”。几天前就因为小兔菲菲的一点骄傲自大,打破了这坚守了几辈子的传统,而他也阴差阳错的出了名,我们熟知的寓言“守株待兔”中那一只一头撞死在树上撞上的兔子。

菲菲的爸爸是个亿万富翁,平常养尊处优的日子过多了,菲菲难免有了一点小骄傲,做事总是马马虎虎、草草完成,犯了错误,仗着爸爸有钱,扔过一叠也就完事了。

一天,菲菲突然想学开车,一向依着女儿的兔爸爸也就答应了。在驾校的这段时间,菲菲丝毫没有收起大小姐的作为,上课不专心听讲,老师说她,他还是摆出一份无所谓的样子,难怪老师一提到她就直摇头。

有一次,在驾校呆的不耐烦的菲菲心里想:反正我也知道怎样开车了,在这里继续呆下去还不是听那几个自以为了不起的老师说教,再说出了事,一把钱就能搞定了,不如现在就上路。想罢,菲菲就偷偷跑去爸爸把那辆车驾驶出来,怀着侥幸的心理就上路了。刚开始还算顺利,一切风平浪静,菲菲也就得意起来,可是好景不长行驶到半路上的时,前方亮起了个红灯,菲菲一下子慌了神,她还没学过怎样刹住车,菲菲认命了,她由着车子上演极速飙车的闹剧,自己则坐在那儿一个劲的垂脑门、挠头发。就在这时,兔婶婶挎着菜篮子正准备去对面买菜。突然,砰地一声,兔婶婶手中的菜篮已经飞出好远好远,路上的行人和司机瞪大了眼睛,满脸的诧异,兔婶婶她,唉,还没弄请是怎么回事,已经血流如注,瘫在地上,永远的闭上了眼睛。菲菲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她愣住了,豆大的汗珠从头上渗出来劈头盖脸地打在手背上,手也不停的颤抖着,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每个人看到这一幕,都神情呆滞,硬硬的杵在那儿。警车呼啸着到了现场,这时,菲菲一骨碌下了车,什么也顾不上了,只往前跑,警察也下了车,追着她。菲菲心里顿时慌了,他不停的向后张望,生怕警察抓住她。眼见已经逃出了兔王国,啊!随着一声悲惨的叫声,菲菲不留神撞在了树桩上。追捕她的警察见菲菲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就放弃追捕回去了。下面的故事相信你也知道了,菲菲成了种田人的口中之食。

俗话说得好:“处野草之日,不可将自身看得太小,居廊庙之日,不可将自身看的太大。”菲菲正是因为不懂这个道理,才落得如此下场。

[小兔菲菲的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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