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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合集20篇)

积累成男人终究是他走过的路,走的人多了,就得另找一条。透过这非凡的小说,能看到一个男人如何成为男人,不必然完美,但都有一个可玩味的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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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西游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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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八戒,大家肯定是耳熟能详。他出自著名小说家吴承恩先生所写的《西游记》。本是一介天将,却因为做错事被贬下人间,又错投了猪胎,所以才变成现在这幅"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的模样。

八戒他有一个坏习惯,就是——懒!每次妖怪来的时候,都是悟空上,没有悟空也有沙僧,而八戒呢?八戒总是在"后退",遇到事情就想逃跑。这可谓不好,男子汉大丈夫,遇到困难岂能有退缩之行!可能会有人说,八戒是实力弱,打不过那些妖怪。不不,可不是这样的。在高老庄时,他与悟空的那场战斗,他若是没些真本事,早在刚开始时就被悟空打成肉饼了。还有,他原为天蓬元帅,手下兵将数千万,如果他实力弱,不早就被赶下台了吗?所以,八戒不是弱,而是懒!

八戒还非常好色。在天庭时,他因"色胆如天叫似雷"调戏嫦娥被贬。到了凡间也不知悔改,不论人魔,是个美女就两眼发愣。就连唐僧也治不了他。在《四圣试禅意》中,嘴上对着母女四人说"出家人不结亲"却在背后一个又一个"娘"叫着。却不知这是菩萨为了考验他们而设的圈套,而他不幸上当了,被施与惩罚。有了教训以后,还是不思进取,在《三打白骨精中》,被那"村姑"迷住了眼,差点就吃了那所谓的斋饭。还有更荒唐的是,女儿国中,竟然说要留下来与美丽的女王做夫妻。一个出家人,能口不择言地作出这种事,可谓愚蠢!

在黄风岭时,八戒会勇敢的与黄风怪战斗,来保护师父。而且每次悟空去探路时,也总是会叮嘱八戒保护好师父。可是在《三打白骨精》的最后,在悟空被唐僧放逐时,孙悟空对沙僧说了什么?说要提防着八戒。这说明了什么,说明八戒的不靠谱。大概会有人嘲笑八戒,说他缺点好多,一点用也没有。但是,这不正是现代社会的很多人吗?懒惰,胆小,不告谱。也许,我们真的该好好的反思自己了,为何人的各种缺点在八戒的身上被无限地放大,值得让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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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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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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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写小说作文

全文共 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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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妈妈强迫我写日记时,我就不由自主地想起了我的小说。虽然那是几年前的事情了,但我仍然清晰地记得那件事。

就在那年的上学期间,不知是由于看了报纸上的事情,还是由于我的突发奇想,我突然对爸爸妈妈说:我要写小说”!爸爸妈妈诧异地看着我坚毅的眼神,却没有反对,我看见妈妈一边忙着家务一边笑着看着我,好像在打击我似的。这时爸爸却说:“你写吧,我们支持你”。我听了爸爸的话,鼓起了勇气。上学回来以后,我一直没有出去玩,在家里又是想题目,又是写草稿,又是绞尽脑汁地编故事。我当时想:等我小说写好发出去的时候,我就出名了,到那时我就……

于是我好多天晚上都沉迷在幻想之中,想象着自己以后的打算,想象着我的小说,甚至想着以后怎样花钱。于是我就努力地写,努力地想,努力地编造着动人的故事。

由于临近期末考试了,我又不得不把主要的精力用在学习上,却已经把这件事给忘了。后来爸爸故意问我:“你的小说写好了吗?”害得我面红耳赤地躲避他的“疑问”。

从此以后,每当看见我那只写了一点点的小说和写好了的草稿,我就有一种愧疚感,于是我发誓:无论做任何事情,一定不能半途而废!

[写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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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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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夜空,有多少流星划过;花开花落,英雄们的回响似乎仍未停息。回顾历史,那滚滚东逝的江水又把我带到了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这是大战前夕的夜晚。茫茫大江,风平浪静;月上东山,皎如白日;江水东去,如横素练;万樯林立,如箭在弦。再东视柴桑,西观夏口,南望樊山,北觑乌林,江天空阔,怎不令人灵感生发。想到顷刻之间,挥手即可扫平江南,一统华夏,这叫伫立江头的那个久有雄心大志的曹操如何不激情万分?于是横槊,于是赋诗,这个浪漫的英雄高唱着人生几何,全然忘却了身后的大战,已然成为了一个诗人。

每每读到这儿,我总会联想到“斗酒诗百篇”的“诗仙李白”,而曹操,不仅有李白飘逸的性格,更令我欣赏的是他那高傲的心,即便是大战前夕,依旧拿得起,放的下,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以至后来历经劫难之时,仍就仰天长笑。如此境界,真不愧他豪迈的一生。

自桃园结义到温酒斩华雄,再到三英战吕布,关羽在一场场战争中成为了一代名将。然而,此时此刻,被擒的关羽站在土山上,面对无法挽回的败局,面对兄弟之情、君臣之义、托付之责——他追求并恪守的信条,他提出了“只降汉帝,不降曹操”的一个不似降者之约,却似胜者之规的惊人约定。这就是关羽,一个从皮到骨都充斥着“义”的壮士,一个在他投降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降者,在他失败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败者的人。他不拘泥于权利,更不为地位王权所吸引,他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忠义”二字而已。知关羽者曹操,未与关羽相处,曹操仅知其武艺,当与关羽相处之后,才深知关羽的忠义之心!对于关羽,后人的崇拜,历代君王的加冕,虽说动机不一,但标准却是一致的,取其忠心义胆,“英风突兀山河壮,正义凭陵日月高。”

在这英雄辈出的年代,他们只不过是其中之一二。大智慧如诸葛亮、一身是胆的赵子龙、仁义的刘备、羽扇纶巾的周瑜、老当益壮的黄忠,乃至二袁、刘表、孙坚等辈,都在乱世中寻找出一片自己的天空,演绎出一段段不朽的传奇。

这就是《三国演义》,一部最成功的战争英雄史诗,它给予了英雄们一个的舞台,在那里上演着他们的《英雄交响曲》和〈命运交响曲〉。直至今日,虽然浪花淘尽英雄,他们都已不复存在,但他们产生的影响却远未停止。“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不知引发了多少未捷英雄的热泪,“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又让多少企盼天遂人愿的人长歌永叹,“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不知蕴涵了后人对英雄们多少的景仰与遗憾?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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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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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从小就读过很多书。我最喜欢的书是《三国演义》。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想向你推荐它。

《三国演义》是古代历史小说中最有成就和影响力的作品。它广为流传,魅力无穷。它在中国文学和人民生活中有着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它描绘了大约200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其中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张飞等人最为成功。《三国演义》在我脑海中一个接一个地讲述着传奇而生动的故事,比如桃园的三个结拜兄弟,三个爱护茅草屋,赤壁之战,草船借箭等等。它不仅让我了解了很多历史知识,也让我学会了一些与人打交道的方法。

这篇文章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关羽,他九英尺高,胸前留着长发,一双凤眼和两条蚕眉,外表非常强壮。非常有用。智慧和勇气,我最钦佩他的力量,因为有一次他的左臂中了毒箭,需要用刀切开肉,一个接一个地刮掉骨头上的毒药。虽然这种“手术”会让“病人”非常痛苦,但他仍然在专心地和他的辅导员玩围棋时忍住了疼痛。虽然关羽在一战期间在麦城遭到魏国和吴国联军的伏击和杀害,但关羽忠诚的英雄形象仍然留在我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后,我感受到了中国文学的广度和深度。作者罗贯中形象地描述了所有的人物,如关羽的正义、张飞的正直、诸葛亮的忠诚和曹操的背信弃义等..这也表明我们每个人的性格都无法隐藏。我们必须克服缺点,做得更好。《三国演义》确实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希望通过我的勤奋和努力,成为一个知识渊博、聪明能干、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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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采红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4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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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意这句话正中周红红的雷区。她僵了,随即低头,闷闷不乐的,“军训晒的。”

程意接过她的行李,看她的手臂也是一片黑。他拉她到最光处,伸手抬起她下巴,凑近看那黑脸,“让我瞧瞧。”

她挣扎着闪躲,不敢与他直视。被他这么端详自己的丑态,她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

“别闹你。”他一手刮刮她脸颊,陈述道,“这也太黑了,非洲妹。”

周红红被伤到了,猛然打他,“不要碰我!”

他单手抱住她,撇嘴,“闹什么。”

“嫌弃就别碰啊!”她踢他一脚。

“我说事实,你自己照照镜子去。”

周红红气得又去踢他。“你都不知道军训时候太阳多大,你个混蛋!”

程意去拉她的手,看着她生气的模样,反而笑了,“黑就黑,我又没嫌弃,你耍什么性子。”

她恨恨道,“我最讨厌你了。”亏她之前还期望他能说说好话。

“口是心非。”他拖着她慢慢走出火车站。

从县城回去永吉镇还要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三更半夜的也没有车,程意便说今晚在县城过。

周红红和周妈妈报备了自己的平安,提起了过夜的事,她特别强调是和程意分房的。

程意听及此话,横扫了周红红一眼。

事实当然是两人同/房同/床。

房间的灯光比站台亮堂,映衬之下,周红红更是黑得出奇。

不过,程意已经没空去细看,他一关门就抱住她扯她的衣服。

周红红经历了这一趟火车的奔波,灰头土脸的,抵抗道,“我要去洗澡。”

“等会去。让我看看奶、子还白的不?”他掀起她的T恤,双手往她的山峰上握,然后快速卸下那内衣,手指往顶尖夹,甚是满意,“又白、又软。”

她推开他,“我热死了,别粘过来。”

他也不勉强,任她自己收拾衣物进了浴室。

周红红在洗澡时候,程意则在翻床头柜的套/套,随便看完,他咒道,“居然都是小号的。”

当机立断,他朝浴室喊道,“周红红,我出去买干、你的玩意儿,你给我等着。”

“……”周红红在里面都不想应他。

酒店内部就有个二十四小时的便利店,程意进去翻看后,执起一盒。他正要去买单时,无意中见到有个五盒的体验套装,色彩缤纷,挺好看的,于是他又把那礼盒一并拿了。

收银台的大妈有点被吓到,打量程意的目光诡异而暧-昧。这个时刻出来买这东西,都是急用的。只是这俊俏的小伙子需要的量也未免太惊人了。

程意冷冷回视之。“结账。”

大妈立即敛起惊叹,帮他收钱。

程意再回到房间时,周红红正在吹头发。他邀功似的,把手里的套装盒扬了扬,“媳妇儿,你想先玩哪一个?”

周红红转过头来,看到那盒子,恼羞成怒,“你……毛病!”

“算算,我有将近一个月没弄、你了。”他哼笑,走过去扑她在床上,咬上她的唇,“媳妇儿,有想我没?”

“谁会想你,臭不要脸。”她又挣扎,“我头发还没干。”

“你真多事。”程意放开她,自己去拆套-套的包装,“周红红,你有本事就拖,拖到早上,我就干、你到晚上。”

周红红原就疲惫,只想休息。待吹完头发,她关上风筒,软着口气,说道,“程意我今天很累。你看都四点多了,你就不能先让我好好睡个觉么。”

他抬头看她困乏的双眼,停顿了片刻,“行。周红红,你就好好睡,睡醒了陪我。”

她惊讶于他的好说话,倒没有和他再辩,直接倒头就睡,不到一分钟就已经进入梦乡,连择床的习惯都克服了。

程意瞥了眼那散着的盒子,然后跟着躺下。他抱起周红红的身子,盯着她黑不溜秋的脸蛋,贴近亲了亲,手掌在她的腰、臀、揉啊揉。就这么几下,他不过瘾,又扯开她的睡衣衣领,窥视那里面暗藏的风光。那片白晃实在是诱、人,他禁不住低头去啃。

周红红动都不动的,任由他在那上下其手。

程意玩了一会就收手,他知道她真的非常疲劳,也就不再折腾。

他揽紧她。他的媳妇儿,可算是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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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和程意过夜的机会少之又少。除了高考的那几天,别的时候,他都是把她弄完就走人。所以她这次醒来时,很茫然,呆呆地瞅着眼前的那具胸-膛。等到她回神后,她就微微仰头望他的脸。

昨晚她看的不仔细,现在才发现,他也比一个月前黑了不少。但是他就是怎么都好看,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的心理作用。

她往他的怀里靠了过去,轻轻环住他的腰。她在学校时,无比的想念他。

军训后,有个师兄参加了某个辩论比赛,当时因为班上的几个女生很迷他,就号召全体女生去当拉拉队。周红红听同学们讨论这个师兄的风光史,大概是属于白马王子类的。她当时站在台下,想的是,如果程意读书能够出息些,他肯定也是校草级的。

在校园里看到小情侣们的来来往往时,她会很期待程意能来看望她。

短短一个月,她就意识到,即使离开了永吉镇,她的心也还是在程意这里。

程意正在浅睡状态,他感觉到怀里人儿的动静,更加搂紧她,半睡半醒之间,他按着她的腿向自己的下面碰。

周红红差点以为他清醒了,可是见他仍然闭着眼,就明白他只是睡梦中的耍流氓。

他蹭着蹭着,那根东西就立起来了。

她察觉了后就瞪他的睡容,直想揪他的耳朵。

程意不一会儿就醒了,身体的本、能比什么都来得急切。他睁眼看怀里的人,见她也醒了,就按耐不住了。“媳妇儿……”那声音还有睡醒的沙沉,可动作却已经不含糊。

周红红反应不及,衣服就被他套了出来。

程意扣住她的手腕,翻身压、上她。

她脸上的黑和身上的白,形成了鲜明对比。他越看眸色越深,忍不住顶了几下她的腿,稍做缓劲。

周红红感觉到那怒昂的热度,一时间竟不知要和他说什么,只是羞愤不已。

此时也不用什么话语,程意直接行动。他俯身就咬上她的小山丘,开始还轻轻的,不一阵子,就仿若要吃了她似的,粗蛮得很。

她缩了缩身子,呼吸渐渐起急。

他的鼻息在她身上四处移走,印下占、有的记号。

周红红软绵绵的,只是用着动、听的吟、声来回应他。

程意跪坐起来,大分她的腿,如炬般盯着她的溪、谷。“媳妇儿,这里面……”他、戳、了一指进去,“真能把我弄死。”

周红红不理会他的话,低哼着。

他屈、起手指,在她的门口浅刮,引来她的一阵轻。随后,他就着她的这番迷、乱,挺、进那蚀、骨之处。

他的驰骋,一如既往的蛮横。周红红被他幢得剧烈晃、动,唯有紧紧揪住他的手臂。

她越揪,他越狠。到了后半截,整张大床都在咯吱作响。

周红红都不知过了多少的颠cháo。她在和程意厮杀,可是拼不过他的耐力。她被他翻来覆去的,最后又回到开始的姿、势。

程意最喜欢的姿、势,就是他上她下,他可以看着她娇、羞而青涩地臣服于他,虽然此时周红红的脸被晒得很黑。

周红红累极,几乎是求饶了,“程意哥……程意哥……”

他啃了下她的耳垂。“再让我shuǎng多一会。”

她搂住他的脖子,去吻他的唇,去蹭他的胸膛。

程意望着她水、汪汪的模样,真是失了魂,扣住她的、臀,记记至底,最终迸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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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红红继续睡到下午,才算真的起床。她见程意生龙活虎的,唯恐他又要来一次。

还好,他没有。

程意把那些套-套都塞进周红红的行李袋。

周红红气道,“你给我干嘛!”

他淡淡说,“借你的袋子装装。”

她又忍不住驳他,“买那么多,用到何年何月。”

他斜看她,嘲弄般,“要不是你被、草一次就跟焉了似的,昨晚就能玩多几个。”

“你懂不懂节制。”

“我要不懂节制,你觉得你现在能站得起来?”

周红红咬唇,不搭理他了。她其实也是酸、疼的,只是忍着而已。

她起床后换了件白色T恤,程意有点惊异,“周红红,你的脸和衣服是反色。”

“……”她还是不理他。

他嬉笑着上前抓了抓她,“还好奶、子白。”

她拍开他的手,“滚开。”

“媳妇儿,你这确实大了啊。我这几天再给你搓搓。俗语说的好,diǎo粗、奶、大是一家。”

“谁跟你一家,给我滚开。”

“悍妇。”程意拎起行李,直接开门,懒洋洋一句,“媳妇儿,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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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后,周红红就被程意缠得不行。过了两天,听二姨太说起,周红红才得知程意九月份报了驾校。

周红红心里挺高兴的,她觉得程意终于想上进了。她不期望他有多大成就,但最起码要有份正经的工作,哪怕当司机。

她看他也晒黑了不少,便煲了去暑气的汤,邀他过来喝。

程意三大碗下了肚,才解释他不是要当司机。

周红红愣了,“你学好这门技术,也可以找工作。”

“没兴趣。”他吊儿郎当的,“过两年,咱们这就通高速了,以后甭去挤火车了,我开车送你去学校。”

“以后的事谁知道呢。”

“那就以后再说么。”

周红红有些失望,他似乎不想找工作。

国庆假期完后,程意正好有个朋友去S市探亲戚,程意便带着周红红搭了顺风车。那时候还是走国道,行车时间不比火车短。但是私家车,怎么也比火车舒服。

原本周红红不想让程意跟过来,只是他死皮赖脸的。

他送完她后,又搭了火车返程,因为他要赶回去考长途。

临走时,程意在喧闹的站台上亲她,“媳妇儿,我会让你过好日子的。”说话的态度还是那么漫不经心的。

她听到这句话,紧紧抱住他,就哭了,哭到他上了火车,都还没止。

很久很久以后,周红红才恍悟到,他当时是看她坐火车辛苦,所以才提起劲去学车的。

程意就是那个程意。

他嘴贱,他下-流,他爱周红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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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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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我为什么会选这本书两周吗?这是一部带有色彩的小说,是英国十九世纪著名三姐妹作家之一的夏洛蒂所著。这是一本用自己的心与强烈的精神追求铸炼成的一本书。主人公“简爱”身材瘦小,相貌平凡,无金钱、无地位,却有着不平凡的气质和非常丰富的情感世界。她在生活的磨炼中,抛弃了女性天生的懦弱与娇柔逐渐养成了坚强独立的个性。她不会在表兄残暴面前甘心被辱,而是据理力争。即使结果不尽人意,却始终没有低头;在魔鬼般冷酷的布洛克尔赫斯先生的折磨下,她不会表现出任何恐惧,而是从容的扛下来,独立坚强的活下来。读《简爱》,我为幼年的她所受到的虐待而悲愤,感同身受般的体会着简爱那幼小敏感的心灵所受的伤害。我也为“简爱”而倾倒。喜欢她在地位比她高的所谓上流社会人士面前表现出的那种不卑不亢的态度,喜欢她在面对爱时表现出的的那种自尊自强的精神,心中不禁感叹在距离她所处的年代进步了二百年的现代,又有几个女子有勇气为了自己的尊严而对一个心爱又富有的男子说不呢?简爱就可以!在她的身上时刻闪现着一种独立人格的壮美与崇高!

“你以为,就因为我穷,低微,不美,我就没有心,没有灵魂吗?我跟你一样有灵魂,也完全一样有一颗心。要是上帝也赐予我美貌和财富的话,我也会让你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每次读《简爱》的时候,都会被这段话所震撼。正如爱德华所说的,简“如一只发疯的鸟儿拼命撕掉自己的羽毛。”这是一种强烈的自我释放,一种悲伤与爱交织起来的“支配一切、战胜一切、压倒一切”的力量。她在用自己的语言和行动表明:自己有权平等地追求一份属于自己的爱情。她不美、卑微,却以自己的独特气质吸引着所有的人。两性之间是平等的,女子必须有独立的人格,自尊自爱,不依附于其他人才可以赢得别人的尊重和热爱,才会有真正的幸福。

从世俗的喧嚣浮华中脱离出来,静下心来细细地品读《简爱》吧,去和简爱的灵魂对话。简爱就是一个童话,她让我们相信,拥有了独立人格并可以自尊、自爱、自立、自信的女子,即使是一株野百合,也会有自己的骄傲,也会找到属于自己的永远的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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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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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空,就随手拿起了身边的《水浒传》翻看,虽然以前也看过这本书,但由于时间的流逝,我忘了其中的许多故事。现在回头看看,却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触,领悟到了一些新的真谛。《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这位作家把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惟妙惟肖地展现了出来。

作者还在每一位好汉的名字前加上称谓,如“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等,让人更好记,也更生动形象。正是这些称谓,使这些好汉的特点更具体,全面地表现出来。这正是这本名著的成功之处之一。

这本书中最使我喜欢的故事是第七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

其中,对林冲地描写更是生动:“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塔尾龟被银带。穿一对磕瓜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这段话用了对偶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林冲的打扮与当时的动作。

林冲是梁山上的英雄,他出生与一个职业军官家庭,本人原本是一名教头,待遇十分优厚,家庭也非常圆满,可后来由于到风雪山神庙,侥幸躲过草料场那场大火,又听到仇人的私房话以后,才奋起反抗。他可以说是《水浒传》中塑造得的人物之一。

“本书十分生动地描写了被压迫者先后走上造反之路的过程,歌颂他们的反抗精神和正义活动。”这是语文书上对本书的评价。但我觉得,这本书的好处不止于此。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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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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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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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关于感恩的小说介绍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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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阴的故事 初秋的海边微风吹拂,蓝天在夕阳的渲染下,与海平面连成一片火红的颜色,波光粼粼的海面上一艘游艇划过,泛起一层层白色的浪花。金色的沙滩上游客们踏着软沙,堆着沙丘,或躺在海边接受波浪的亲吻,享受这晴空下海边的美景。一座别墅的阳台上两名西装革履的中年男人坐在白木藤椅上喝着下午茶,谈笑风生,似乎多年不见的故人。其中的一个是这个海边度假村的董事长莫凡,另一个年纪稍大的人是莫凡的高中班主任王老师。莫凡完全没有想到,在度假村面见外国生意伙伴的时候会碰巧遇见他高中的班主任,他班主任也很惊讶,没想到这次的会见的人是十多年前去教书那个地方的那个学生成绩拔尖但家庭十分贫困的学生。下午茶之后,他们一起度在假村的酒店吃了晚饭,餐间,莫凡与班主任的畅谈中,一大堆往事浮现于眼前。

十多年前,莫凡只是一个偏远山区的普通学生,他的家是那种连吃饭都成困难的家庭。他们家共有六个孩子,莫凡占老四。家境贫寒,可偏偏几个小孩上学成绩都不错,也认真刻苦,但生活都成困难的家庭怎会负担的下这么几个孩子的学费,所以他的大姐,二哥,三姐读完小学就辍学了。可莫凡不愿意,他硬要父母借钱给他上完初中。父母看他成绩很好,又一心想要学习,就厚着脸皮向亲戚借了三年的钱让他读完了初中,但高中实在没办法了。本来莫凡想参加完中考就出去打工挣钱,偏偏中考的时候考了个全县第一名。中学校长硬是叫他一定要去市里最好的中学读完高中,然后考个好大学。可是他家哪有那么多钱去交那昂贵的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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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剃头匠小说结局

全文共 6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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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头匠是湘西鬼王所写的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络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剃头匠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所谓蚀心可不是将你的心脏腐蚀或吞食,它的功效是抹掉你的良心。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就是让你性格变的强硬,明白了?”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植物,我略一沉吟道:“你应该服食过蚀心草对吗?”

旺达嘉措道:“我曾经尝试着进去过,不过洞内的蜥蜴实在太多,所以只能抢到一两棵蚀心草,服用后也不敢确定是否真能达到蒙骗神兽的程度,所以至今不敢贸然入洞。”

难怪旺达嘉措给人的感觉总有些阴郁,估计是服用了蚀心草的缘故,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犹豫,他道:“这点你必须要想明白,蚀心草的作用就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或许原本你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吃了它后你心中的正义感就会不复存在,当然也不是说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只是从性格而言你会更加工于心计,为了达成目的原本嗤之以鼻的手段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但我认为这点在当今社会也未必就是缺点,说不定对你反而有好处。”

这句话说的我心里一动,如果积极点看待这件事,那基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人转变为成熟之人的过程”。我所接触的这些人大多心怀鬼胎。常以乐观之心对待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我是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性格,毕竟当英雄是需要机遇的,纵使有这个胆量,有这个抱负但未必能成英雄,可是如果能做一个性格强硬、行为果断的人也比我眼下这种哪头不靠的个性要好得多,至少将来在和别人交手时就不会吃亏了。想到这儿我道:“没问题,只要能见到小串子,我愿意尝试蚀心草。”

随着出洞的蜥蜴越来越多,洞口排的满满当当。腐臭味顿时大作,中人欲呕,旺达嘉措道:“蜥蜴属于冷血动物,夜晚时分气温本来就低所以这些动物的行动异常缓慢,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但是切记一点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他话音未落廖叔站起身也不知道他施了何种法术,只见他左手一扬,空气中一阵烟雾缭绕之后出现了四条体型巨大扁平的百足虫。

这虫子身体宽大,人能稳稳的站在上面,而且当虫子从高处往下攀爬时身体还能扭动成“l”形,兜着我们不至于落于地下,细长的虫子从地上爬过时没有半点响动,这些蜥蜴根本没有知觉到我们已经从它们身边穿过了,所以我们很轻易的就钻进了山洞里。

所谓的地狱入口内部温暖潮湿,那种气味的简直比我进过最脏的厕所还要难闻,旺达嘉措似乎早已习惯。一路当先快速而入。

洞内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随即掏出一个通体发出温润黄光的夜明珠照亮了一小片区域,只见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地面上满是亮晶晶的蜥蜴粘液,臭味应该是来自于此。贞狂女划。

顺着山洞倾斜往下的土路,我们毫无阻碍的一直深入到洞内深处,果然在一片开阔地带生长着一片类似于灌木丛的黑色枝叶的植物,我压低嗓门道:“这就是蚀心草了?”

旺达嘉措点点头道:“没错。”说罢连拔了数十株枝叶最大最茂盛的草丛,接着转身向来路退去,因为洞内区域较大,夜明珠只能照到极小的一片,所以我连神兽的皮毛都未见到。

返回石台上,旺达嘉措从怀里掏出蚀心草堆在地下道:“稍等。”接着反身朝身后的山峰爬去,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绵延的山峰中,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砂锅,放下揭开盖子里面并没有水,旺达嘉措道:“这东西可不能用水来煮,得用人血。”

我道:“那得出多少血。”

旺达嘉措举起自己的右手腕,用匕首指着动脉道:“咱们至少得流出身上一小半的血你能行吗?”

我道:“你成我就成。”

旺达嘉措毫不犹豫在动脉上划了一道,只见鲜血如流水般淌入砂锅里,足足流了小半砂锅的鲜血,血液才凝固住,旺达嘉措面部发白,嘴唇发乌,浑身都有些颤抖道:“该你了。”

都到这份上当然不能壮怂,我接过刀也将自己动脉划开,眼看着体内鲜血如喷泉一般淌出,我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发晕,此时的一分钟对我而言简直比一年的时间都长,不过没过多一会儿旺达嘉措就将我的血给止住了道:“你今天已经淌了不少血,还是悠着点吧。”说罢用碎石头搭了个炉灶,将拣来的干树枝放入其中点燃,并将蚀心草放入锅中烧煮。

用大火烧开后旺达嘉措降火熄灭用炉内的残火闷烧,热气升腾而出只觉得气味十分古怪,是那种略带甜味的青涩气味,直到傍晚时分,集中在洞口的蜥蜴都缓缓爬回洞中,他才打开沙锅盖子,只见红色的血液已经变成了浓黑色,和墨汁差不多,而血腥气丝毫不闻,只有植物的青涩气味,也不算难闻。

旺达嘉措道:“你可得想好了,半碗蚀心草下肚,明天起你就不在是你了。”

“其实能变的更加成熟也是好事儿,说实话我比较向往那样的自己,眼下还是有些不太成熟。”

“好,既然你确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就让我们明天以全新的状态再见面吧。”说完这句话旺达嘉措忽然浮现出一脸古怪的笑容,接着将砂锅血液煮成的汤汁喝了一般下去,我也毫不犹豫将剩下的液体和残渣一股脑的喝下肚子。

过了没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肚腹中一股热气开始像头部移动,接着整个人都有种酒喝多了后醉醺醺之感,再然后则是头晕目眩,天昏地转,稀里糊涂便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只见身边那三位闭目盘坐在地下,头上、身上、脸上满是灰尘。

难道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想到这儿我用力吸了口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说也奇怪,这次当我再睁开眼之后对于这三人的依赖感几乎降为零,如果是在服用蚀心草汁之前如果我睁眼见到这一状况,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廖叔,接着询问他此地的情况,但是现在我压根就没想到要唤醒他,反而觉得他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想到这儿我起身上了虫子的身体,稳稳下到平地之后又朝山洞而去,这次再看到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大蜥蜴我心里根本没有丝毫慌张,心情平静的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看来蚀心草对于人确实有改头换面的效果,真不愧是神物。

一路走到山洞深处我忽然觉得一切看在眼里似乎十分眼熟,本来我觉得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然而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控制着我将我带到一处看似灰扑扑的石头前,我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道神符贴在石头上,只听喀喇一声轻响,眼前一块巨大的石头开始缓缓移动,接着一道巨型山洞出现在我面前。

此刻的我心如止水,稳稳的走进了山洞中。

山洞内部到处闪烁着诡异的绿光,如果这是动物的眼睛,那么意味着我肯定掉入了一处猛兽的巢穴中,不过随即这些绿光便片片漂浮不停,看样子不可能是动物的眼珠子了,我暗中送了口气。

我所站立的位置是洞里的中央地带,而距离我身前不远出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白玉雕刻的水池,池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人,有点像是西方神话中的天使,不过随着年代的久远,“天使”身上长满了了苔藓和泥灰,而水池中除了泥土似乎还有蝙蝠的粪便。

而水池两边各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每一条路的尽头都竖立着约一人高的洞口,然而我毫不犹豫的便进了其中一处山洞,洞中几乎没有了温度,我进入后便觉得寒气扑面袭来,简直比三九腊月天还冷,很快我的眉毛、头发上都结满了冰碴子,但我的身体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我隐隐约约发现洞口的尽头处闪过一丝火光,这让我精神大振,加快步伐赶了过去,离洞口越近火光看的越加清晰,穿过洞口我眼前是一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面长着一颗巨大老树的根部,而在这树根之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一个浑身白衣,满头白发的人,他正面对着我,脸色也是苍白至极,不过他双目紧闭,否则我和他正好能看个对眼。

我心里依然是静如止水,绕过只是悄悄的绕过这棵老树继续往下而去。

随后的通道足有几公里长,穿过之后猛然眼睛一亮,我进入了一处巨大的空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许多骸骨,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满地都是白森森的人骨头,有的呈碎裂状,惨不忍睹。至于其余的就只有用神妙来形容了。此处的宽广,之前山洞内的空间和此地相比只能算是一个小碗了,巨大的空间内使用和铁牛山“古堡”完全一样的材质构建的四周墙壁和地面,非常光滑,但是人走在上面却并不会打滑。

巨大的空间内除了白骨还有一个形状奇特的池塘,里面全是闪闪的水银,池塘周围竖立着六根巨大乌黑的柱子,每根柱子都雕刻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金龙。而柱子和池塘前面则是一个三面阶梯巨大的塔台,塔台正中竖立着一座巨大的隐隐发着青光的石碑,上面用奇怪的字体写着两个巨大无比的字。

整个空间虽然巨大,但顶上满是自然晶体透出诡秘的白光,所以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空间巨大的地方,所有人都深感自己的渺小。而石碑上的字居然是——龙墓。

饶是我的心理素质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此时也被震惊的激灵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居然被我自己带到了龙墓里。

忽然我脑子冒出了一段话,当下不由自主的说出道:“此事有关国运,决不可等闲视之,若蛮夷之地真有祥物,朕甘冒天谴而诛之。”我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到这儿我的心脏简直跳到了极限。

这时我又想到旺达嘉措曾经对我说过当遇到不甚明了之事可以问狼牙,我虽然知道这是极为不靠谱的说法,但人到我这份上还能怎办?只有尝试一切可以尝试的手段了。

想到这儿我用抖成一团的手摘下脖子上挂着的狼牙,然而当我取出来后一眼就看呆了。

狼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换成了一块玉佩,而圆形玉佩上三处重新连接的细缝看的清清楚楚。

当三块玉佩重新连为一体就可以唤醒沉睡中的飞天将军。廖叔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吼叫声,只见洞穴深处一头身体巨大的野兽缓缓走了出来,这是一只虬寅,和我在海上见到的那只相比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九个脑袋,这是九头一尾的开明神兽,只见它缓缓走到我身边曲腿跪下就像小串子那样在我腿边不停挨擦,和我的神态亲昵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又是一阵响亮的尖叫声传来,这声音隐隐有裂金碎石之调,只见一道黑影从山洞高处一跃而下,鼠妖稳稳的站在我面前,还是那副模样,但是神态似乎多了一丝恭谨,不过和之前相比它足足多出来六条尾巴,我的鼠妖居然是一头九尾的陆吾神兽。

我在度过了最初内心的慌乱之后,情绪上渐渐镇定了下来,虽然这些天我一直觉得廖叔和我在一起是有他的目的的,但打死我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是……

我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表现过高于常人的能力,怎么就会成了“他”呢?

只见鼠妖……不对,它是有“本名”的,从今天起我不应该再以鼠妖称呼它,这个看似萌哒哒的老鼠名叫陆吾。

它一溜烟上了开明的脊背,随后两头神兽转身朝深处走去,陆吾转身对我发出尖利的叫声,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立刻跟了过去,随着它两经过水银池子时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确实还是我杨川的模样,于是我心情又平复了几分。

只见两头神兽将我带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峰前,鼠妖纵身而上,爬在巨石上,随即它竖起指头,轰然一声指尖上燃起熊熊大火,鼠妖手指虚空一点,只见烈火在它指尖喷涌而出,石洞顶部顿时腾起一股直线般的火焰,有了火光通过洞顶的石英,池子里的水银的反射黑黝黝的龙墓里光线顿时明亮起来。

而我也看清了石壁上刻着的一幅幅图画,从上到下仔细看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壁画中记载的就是汉武帝派出飞天将军执行刺龙任务,而随后这批惊天动地的刺客们却最终发现所谓的“龙”其根本就是一种叫荆棘鬼蟒的东西。

而荆棘鬼蟒对我而言并不特殊,在东沙群岛我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因为它身体长角所以被误解为这是神龙降世,而这种生物在飞天将军的手中自然是毫无抵抗力,所以一场“刺龙保卫名誉”的战斗就成了一场闹剧。

刚想到这儿就听廖叔的声音传来道:“李将军,您既然已经觉醒,这里的事情自然无需我们交代了。”

说罢只见洞口处火把山洞,廖叔和三名仙风道骨的道门中人齐齐走了进来,见到他我心里是想喊他廖叔的,可是话到嘴边只是微微展开左边嘴角冷笑了一声道:“你们为何要唤醒我?”

“非是我们有意打搅,只是将军没七百年一个轮回之期,这是道家仙术中明明白白记载的,我们只是助将军恢复记忆罢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喝下孟婆汤,曾经的记忆瞬间在我脑海中复苏了,一桩桩延续千年的绝密往事就像电影一般在我面前缓缓而过,我是如何被汉武帝秘密选为刺龙的人选,蛊师与道士是如何各显神通将种种神奇的能量传入我的体内,而在我找到荆棘鬼蟒准备杀死它时却在鬼蟒身边见到了开明、陆吾两头神兽。

楼兰国王所说的“龙”其实根本不具备丝毫神奇性,而一条蛇最终能长成荆棘鬼蟒正是因为另外两头神兽暗中操控的结果。

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你身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你,无论你的能力有多强,你有多牛逼,但你永远都是被控制的那个。

而随后经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我最终收付了两头神兽,成为了操控它们的力量。

正是因为这场大战,我体内积蓄的力量被彻底唤醒,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皇帝在我面前不过就是一个肉眼凡胎之人,我凭什么要收他的操控,于是我找了三名心腹,让他们选择了一片栖息之地,以此保证自己的肉身不灭,我的灵魂可以永存天地,每七百年便可以转世一次,然而灵魂所控并非自身,所以我的记忆需要人惊醒,而每当惊醒我之后,作为报酬我就会将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给这些凡人一些。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就是玄门中人你死我活争斗的开始,因为谁都想在我面前邀这份功劳,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冷冷笑道:“其实你们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龙对吗?”

廖叔道:“龙生于穷山恶水,葬于天地之间,又何来龙墓,出自于人手自然不是真的。”

“所以飞天将军根本就不应该存于世,是你们这些人为了获得利益,蛊惑皇帝,以玄门之法造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并以此骗取了大量的珍宝财富,可是你们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悲伤道。

“李……”仔细想了想后廖叔又改口道:“串子,人人都想长生不老,难得你有这样的机会难道还不满足?”

我冷冷道:“人之所以求寿,是因为你们不懂意志消亡的好处,这一世的悲伤常人最多只需要承受一辈子,而我却永远无法从中脱身而出,这种永世不忘的痛苦对于人而言有何意义?”

“可是你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也是常人不可及的。”廖叔道。

“再美好的事物,体会的时间过于长久只会变的索然无趣,更何况我只是你们争夺利益的砝码,我被你们利用了上千年,难道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别忘了我可是人,是人总是会觉醒的,从今天起我与你们再无任何干系,任何一门一派都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资源,这就是我报复你们的终极手段。”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看着四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我内心的满足感瞬间爆发到了极致,我已经被他们愚弄了上千年,即便是再蠢总有觉醒之日,而今天就是我的觉醒之期。

想到这儿我朝虬寅和鼠妖望去,只见它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动物永远比人忠诚,所以在我永生的千年之中,只有它们才是真正死心塌地不求回报跟着我的兄弟,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带着它两朝山洞深处走去。

“串子,你要去哪儿?”廖叔的声音隐隐传来。

我的脚步停住了,想了想我道:“叔,当你把我看成一颗的同时,你不过也是别人手里的一颗,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属于你的权利,放手吧,否则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的,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说罢我不顾四人的苦苦哀求继续朝山洞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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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著名短篇小说《我的叔叔于勒》读后感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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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美国大选闹得沸沸扬扬,尤其是特朗普与希拉里的口水战,双方极尽所能,互相攻击,你来我去的,更是让观众看得“过瘾”,最终,特朗普取得出乎意料的胜利,着实让各位看客唏嘘不已。

美国大选,是西方资本主义民主最重要的体现。资本主义制度从十六世纪开始至今,已历经大约五百年,五百年的荣辱兴盛,它的体制理念,早已深深植入每一个国民的血液里,主宰着他们的一言一行。《我的叔叔于勒》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其中的一个缩影。

这几天我在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这是我第二次研读此文,感触也更加不同。此文是法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巨匠莫泊桑最著名的小说名篇之一。这篇文章主要写“我”一家人在去哲尔赛岛途中,巧遇于勒经过,刻画了菲利普夫妇在发现富于勒变成穷于勒的时候的不同表现和心理,通过菲利普夫妇对待于勒的不同态度,揭示并讽刺了在阶级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疏远情形。故事不长,却耐人寻味。

“贫居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文中的菲利普夫妇就是这样的人。他们身上体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中小人物的悲哀,无奈,挣扎和企盼。他们从没试着去改变命运,而是把一切的希望寄托在一个不切实际的于勒身上,或许,他们只能如此,这也是他们最大的悲哀-------平静的接受命运的安排。

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像菲利普夫妇那样的人却也不少见。

在食品里添加各种色素,添加剂,甚至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工业原料,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一切手段,“金钱至上”的观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行为。这是一种精神的缺失,一种关注内心的缺失,急功近利的物质主义者。

我想,无论我们身处何时何地,我们更该关注我们的内心世界,以清丽的双眼凝眸世界,用爱与责任铸造生命的意义,谱写新世纪的辉煌。因为,金钱并不是万能的,拥有亲情、友情……才是最重要的,也才是最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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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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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平凡世界》。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问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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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整体感知内容,把握小说情节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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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小说的要素之一,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性格的展现与演变,都是在情节发展中完成的,小说的主题、作者的思想倾向也都是在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清晰起来的。所以,阅读小说首先是要感知作品内容,弄清楚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发展、高潮、结局,有哪些矛盾,这些矛盾又是怎样解决的等等。读《祝福》,应该透过其“倒叙”的外在结构形式,理顺祥林嫂生活的轨迹,即初到鲁镇――再到鲁镇――沦为乞丐――在痛苦中死去,并结合她的外貌、心理、精神的变化,小说的内容就会了然于心。读《守财奴》,要梳理出葛朗台在“财”方面的种种表现:抢财――骗财――守财,忽而与妻女矛盾紧张,忽而与妻女“讲和”,在时起时伏、时紧时弛、时缓时急、一波三折的情节发展中,葛朗台翻来覆去的自我表演,把一个贪婪、吝啬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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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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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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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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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水浒传》这本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最后梁山英雄灭了方腊,却遭__臣谋害的故事。

读完全书,我记忆犹新的是“北七星智取生辰纲。”这个故事的精华就是一个“智”字。被罢了官的杨志,好不容易获得了梁中书的信任,被派去运送生辰纲。有了上一次的教训,杨志一路小心翼翼,还走小道,并加强防护,但吴用派人多出打听,对他的行踪了如指掌,他在小路上设下埋伏,还和白胜等人演了一场戏,把杨志他们迷晕,运走生辰纲。

“北七星智取生辰纲”淋漓尽致的体现了吴用的聪明才智,在晁盖的的带领下,他们成功劫走生辰纲,这让很多绿林英雄拍手称赞的大事,因为这是很多人想干而不敢干的事。我也很佩服他们。

梁山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最喜欢吴学究吴用,人送外号“智多星。”梁山所有的军事行动几乎都是他一手策划的。他足智多谋,神机妙算。在生活中我要象吴用一样做一个善于思考、辩明是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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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初中小说作文魔女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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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面发生的一切告诉了我,不知不觉,你已经在我心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我开始喜欢那个和大家一起谈笑,为你解围,和你亲切地交换点心!原来友谊是多么令人快乐,令人兴奋,幸福到快要窒息的事情!

平易近人一段时间,我周围有很多朋友,也许那些是真实的谢玄子原来的朋友,但我最好的朋友就是你——我亲爱的同桌。友谊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不过它暖暖的,很温馨。冷冰冰的感觉会使人麻木,比日光更短的感觉才觉得温暖甜蜜!我不想自己的日子是暗沉的灰色,我也试图为它涂抹上绚丽的色彩。所以,做我的朋友好吗?我们一起走过花季,雨季。

沉青葡敬上林筱陌的泪水悄悄地打湿了信纸,心说:傻瓜,你的变化,我很高兴……不对,我才是傻瓜,欺负那个天真的女孩的傻瓜……千阴是沉青葡,谢玄子也是沉青葡,搞什么嘛!从千阴到谢玄子,从谢玄子到沉青葡,一起走过的,或酸或甜的感觉永远都不会忘记!谢谢,小傻瓜。不,傻瓜应该是我这个邪恶的家伙

过往的幸福亦心酸化成两行热泪,温暖了心中最阴暗的角落。女孩子的友情易碎,但更易修复,一封信就能冲净过往的仇恨,难道不是吗?果真是小孩子气泛滥啊!

清晨,悦耳的鸟鸣声穿透了阳光,传到正准备进行早餐的城堡里。冥王和妻子,沉冥影,沉吟,沉青葡,林筱陌,易小紫一同坐在餐桌旁准备就餐。

洋洋洒洒的阳光,穿过薄如轻纱的窗帘,铺洒到一面纯琉璃加工成的墙,使整间屋子显得金碧辉煌,高贵典雅。但是经常见到这么富贵堂皇的屋子,就会觉得太过张扬,俗不可耐了吧!还是充满紫檀香的屋子更吸引人!林筱陌在心里这么想着。一抬头便与沉青葡目光相对,她的脸颊是梦幻的蔷薇色,眼神中流露着娇羞,林筱陌也急速低下了头,长刘海遮住了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青葡,那件事,对不起了。

“青葡,你发烧好了吗?”沉吟问道。

“嗯。”林筱陌也微微抬头看看她,觉得自己脸颊有些微微泛红。

冥王与妻子也关切地问怎么会发烧,还好被沉冥影的理由——不小心从家里到城堡的路上淋了点雨给堵了回去。接着,看到他们眉头舒展后,冥影提出要和林筱陌一起到她所在的城市。周围的人很惊讶,沉吟惊讶地像掉了下巴一样:“不可以。”“小吟。”冥王严厉地看着他,妻子也随之叹了一口气。

“哥哥,为什么?”林筱陌问道。他不是腹黑之王吗?单凭这几天自己的观察,确认了冥王是腹黑之王,她马上否认了这个想法。她无论如何都会回去的,这是一定的。可是他为什么要走呢?作为亲哥哥可以随时去看她呀!

他轻呵道,低下头,引人注目的便是那几支艳丽的朱雀羽毛:“我想一直陪在筱陌身边。”林筱陌肩膀微微一震。

沉吟坐不住了,大吼道,眼神中流露出不舍与酸涩:“哥,你怎么能这样呢?想抛弃你老弟不管吗?林筱陌,哼。”

目光中的杀气渐渐向林筱陌逼来,什么嘛?是你无聊到没有吸引力好不好,和我有什么错。林筱陌心里想到,但并没有说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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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水滴星球奇妙旅行小说

全文共 1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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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所生存的宇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它是由浩瀚无垠的十维平行宇宙组成。在这样的宇宙里,各星球像浮游的小岛一样在宇宙这个大海里漂移。地球人类并不是宇宙的孤独者,也不是唯一的生命形式。

第一章 接受邀请

“叮铃铃”一阵闹钟响起,千子星不耐烦的伸手扣住闹钟,小声嘀咕着说:“哼,今天是星期天啊,这么早就起床!我再睡一会!”继续蒙头大睡。人物介绍:千子星,女孩,地球村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善良,酷爱阅读,尤其是外星球探索,总有奇思妙想。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又是谁呀!”“请问您是千子星吗?”千子星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一字一字的蹦,还夹杂着嗡嗡的机器声。千子星一惊,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她打开门,大吃一惊,只见外面是两个陌生的人类,确切的说是一男一女两个不同于人类的人类,男的身材高大,穿着一身蓝光盈盈的衣服或者说是铠甲,长得面目很英俊,但有一双像荷兰兔一样长长的耳朵。女的则是一身紫光铠甲,身材高挑,也有同样一双长耳朵,他们看起来都很和善。

“你们是——”子星不敢确定。

“哦,我们是来自第二平行宇宙水滴星球上的两名特侦员。你不是填写过一封《我要去外太空》的愿望调查表吗?”那个男人说。

“啊,水滴星球,这是真的”千子星想,“真的有外星人啊!”她急忙回答:“是啊,是的!”

“恭喜你,”那个女特侦员说,“你的特点完全符合我们星球的条件,我们邀请你去我们星球游玩,你好,我叫多咪,他叫贝罗恩。”

“太好了,”千子星跳了起来,“我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那我们怎么去呢,是不是离这很远?”

“是很远,但我们通过时间黑洞,再坐上312穿梭机就是你们说的宇宙飞船,一会儿就能到达。”多咪说。

“谢谢你们,那还等什么呢,我已经迫不及待了,快出发吧!”

第二章 水滴星球做客

312穿梭机体型像一个大飞碟,能装载下千子星奶奶家的整个院子。里面各种按钮和屏幕交错闪烁,只见多咪按了一下红色闪光灯,大屏幕上就出现了一个像液体水珠一样的星球,缓缓转动,“那就是我们的家”多咪说。

“太漂亮了!”

“是啊,这个宇宙大家庭里有各种各样的星球,我们马上要离开太阳系银河系,出发到水滴星球了。”

千子星一阵眩晕,多咪说:“小心点儿,速度太快了,马上就到。”过了一会儿,屏幕上的闪烁停止,仓门打开,千子星在多咪和贝罗恩的陪伴下走下悬梯,眼前一亮,放眼望去:各种各样没见过的高大植物,一片片水果和蔬菜的“森林”,像童话世界一样展现在你的面前。向日葵高得像一棵大树,葵花盘大得像雨伞。苹果大得像灯笼,有的植物散发着五颜六色的光,在这里,你想到的和想不到都应有尽有。 千子星目不暇接,一边走一边看,他们的空气里飘散着五彩的泡泡,是靠那么多五光十色的植物生长起来的,每一个泡泡破裂,散发出优雅迷人的香气,让人陶醉。“我真应该带一部照相机,把这里的美好带回地球去!”

第三章 自由的生长

千子星看到有很多像多咪和贝罗恩一样高大的外星人,穿着各色的铠甲在忙碌着。她忍不住问“多咪,你们的星球这样美丽是怎么形成的呢?”“哦,这里是失重条件生长的,没有狂风暴雨的袭击,阳光充实,养分充足,植物可以充分生长,所以果实才大得惊人。主要的是我们从不去毁灭什么建造什么,不去破坏生态的平衡,让各种植物,各种动物自由自在的去生长,就会得到这样美丽的世界,就会得到神奇的种子。”说着,多咪摘下一颗闪闪发亮的种子,放在千子星的手里,“你看,那大大的花冠就是我们的房屋,那片大大的叶子就是舒适的床,就连我们的衣服也是不同的植物做的。”千子星珍惜的捧着手里的种子,她想,我要把它带回地球去,把我们的星球建设得富饶、发达。

第四章 神奇的交通工具

“他们的交通工具是什么呢”这是千子星的疑问。这时,贝罗恩说:“你一定希望知道我们是怎样生活的吧,来吧,坐上我们的巴士吧。”说着,他打了三声长长的口哨,一会飞来一排三只戴着蝴蝶结的大鸟,它们显得很高傲,像是只有高贵的人才能骑上它们,多咪和贝罗恩分别骑上各自的鸟。千子星立刻说:“你好,我叫千子星,是来自地球的人类,来你们星球做客,麻烦你带上我,去观赏一下你们美丽的星球吧!”这只大鸟好像听懂了,马上驯服的飞到千子星身边,放下翅膀,让她稳稳的坐上来,他们就高高的遨游在天空,尽情的欣赏着各种各样的美景!千子星想,回到地球我也要发明一种这样的交通工具,让人们自由自在的飞翔!

第五章 尾声 回家

一天转眼就过去了,千子星恋恋不舍的向水滴星球的人们告别,“再见多咪!再见贝罗恩!”

“再见子星!我会想你的,你们地球人智慧又有爱心,我相信有你们这样的人类,你们的星球一定会越来越美丽!”

“是的,一定会!”

她又坐上312穿梭机,一阵摇晃。

“咚”的一声,千子星睁开眼睛一看,发现原来在自己家的床上,那刚才难道是一场梦吗,关于水滴星球的一切,可能是吧,因为穿梭机和外星人都不见了。

可是千子星回头一看,书桌上摆放着一包七彩花瓣的种子,正闪烁着光芒。这真是一次奇妙旅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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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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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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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楚乔传大结局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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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洵在少年时亲眼看着家人被杀光,从此内心蒙上阴影,走上复仇之路。李策表面放荡不羁却只为隐藏自己,不想别人看到自己软弱的一面。他狡猾如狐,可内心深处的孤寂无人能懂。诸葛玥对楚乔默默付出不求回报。他有勇有谋,胆略过人,却不沉溺权势。他重情重义,认准一人便是一生。

楚乔,她本可以逃离奴隶生活,却为“家人与整个诸葛府为敌,以弱小的身躯保护弟弟妹妹。她虽是现代人,却不怕吃苦,心性坚韧。

虽然结局楚乔和诸葛玥得到了幸福,但是李策悲凉死去,燕洵孤苦一生,楚乔心中渴望的平等也没有实现,她和诸葛玥只能在青海偏安一隅。但这样的结局又是最合适的,奴隶制在古代社会根深蒂固,本就不是一人之力就可以推翻,况且在那个争权夺利的时代,能有几人保持本心?

《楚乔传》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是一名奴籍少女,一开始被燕洵所吸引,后来又爱上宇文玥。窦骁饰演的燕洵虽然很喜欢楚乔,但是最后因为信念不得不与楚乔分开。而林更新饰演的宇文玥,也就是小说中的诸葛玥,全世界都知道宇文玥爱楚乔,两人结局也是圆满。

李沁饰演的元淳喜欢燕洵,在一开始是一个率真可爱的公主,但是因为国变,元淳的性格也改变了,一心只想着报仇。而最近在《欢乐颂2》中大火的邓伦这饰演默默守护楚乔的李策,期待他的精彩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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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寻梦小说作文

全文共 1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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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朋友鲁君,是一位性情中人,也是一位追求完美的理想主义者。年轻时我们曾一起用电脑预测人生,在“爱情”一栏,他的显示是“失意者”。对此他很不以为然,不无戏谑地声称:婚姻不等于爱情,情欲更与爱情风马牛不相及。在灵与肉上,我是精神至上主义者。我不仅不“失意”而且很得意,因为我有一位无与伦比的中情人,而且永远处于“热恋”之中,不会走进“坟墓”。

对朋友这种柏拉图式的精神恋法,我不反对,亦不苟同。直到有一天他拿出一叠纸张有点泛黄的信笺,那都是一些未发出的情书,我看后不禁为之心灵震颤。经其同意,现将其中一封公之于众,姑且“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吧。

C君:梦是虚幻的,生活是真实的,而我却有相反的企盼。当我们感情的闸门在现实中无法开启时,梦却给了我们一个任凭感情迸泻的天地。多少年了,我正是从梦中寻找属于我们的世界。

我为什么要这样对你说呢?这是因为我太爱你了,爱得晕眩,爱得痴迷,爱得无以言表。“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算是把题点破点透了,把爱情提到如此高度,世上恐怕再难找出第二人,我自恨无法超越;“情到深时无怨尤”,又饱含着怎样痛苦的爱情体验,我亦感同身受。古今中外有多少凄美绝伦、感人至深的故事,我多么希望我们也会成为其中的一个。

我羡慕终成眷属的天下有情人;我赞叹殉情化蝶的梁祝;我五次三番地翻读“悲金悼玉”的《红楼梦》;我甚至嫉妒被迫与爱妻离异的陆游……不管怎么说,他们毕竟爱了,爱过,有缺无憾。而对你,我只能把爱深深地、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也许因为我们都是看重传统道德而压抑自己感情的人,都是宁愿牺牲个人幸福而丝毫不想伤害无辜者的人,都是自己心里滴着血却去抚平别人皱折的人,以致我们“纯洁”的甚至没有握过一次手。但是,这又有什么呢?“超越朋友,不逾底线”的交往方式,符合我们做人的理念,恐怕也是你我之间相处的最好选择了。肌肤之亲固然令人销魂,而心灵的交融更是回肠荡气。真正的、刻骨铭心的爱,是“心有灵犀一点通”,它犹如潜流,不见奔腾,却在渗透,永远不会止息。我们年龄相仿,意趣相投,都是那么向往美好生活,对理想追求又是那么执着,在对事物的观察和对世界的看法上,总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见解、共同的情愫。记得那年你的生日,我曾送过你一首诗,那“此生无所求,但愿君长健”的诗句,使你神色遽变,笑苦凄然。就在那一刹那间,我分明感受到你心灵的颤栗,洞见了你那闪亮的心烛。呵,我时时刻刻都在为你活着没有白活,你今生今世都是我的精神寄托确堪重托,有你这样一位美丽、智慧、善良的红颜知己我应该知足了。多少年前,我曾想仿效少年维特而自杀,但我终于没有那样做,只是为了听到你的音讯,看到你的倩影,感受你的存在。因为每天只要能见上你一面,接上一个你的电话,哪怕听到你的名字和有关你的信息,我就会在心理上得到最大的满足。多少年后,你我已为人父母,但平常见面时仍会怦然心动,羞赧挂在脸上。“相见时难别亦难”,相见不知有多少话要说,却往往是相对无言;相别未曾两眼潮湿,却难掩再见的期待。在我的心目中,你永远是圣洁的女神与天使,容不得丝毫亵渎。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自从我遇到了你,就为你的倾国倾城色、冰清玉洁心所倾倒、所折服,从此任何异性就对我失去了诱惑力。我可以为你而活,也愿意为你而死。“李白入我梦,明我长相忆”,是杜甫对李白的思念,而你则天天走进我的梦里,可说是有梦就有你,呼之即来,挥之不去。借用基督山伯爵一句话: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爱你我才最爱我自己。

多少回/我从梦中醒来/又闭上眼睛/去继续追寻梦踪/那裸露的灵魂/无饰的情态/自由的两人世界/怎忍它匆匆消逝/留住梦境/活在梦中/我永远的希冀

但愿我发自肺腑的心声,变为你美妙多情的歌喉,永远响彻,响彻永远!

[寻梦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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