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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优秀20篇)

积累成男人终究是他走过的路,走的人多了,就得另找一条。透过这非凡的小说,能看到一个男人如何成为男人,不必然完美,但都有一个可玩味的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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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局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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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据说胡八一和雪莉杨在一起了,两人结婚还生了胖小子,胡八一这一行,不仅探索了奥秘还抱回了一个媳妇也是值了。

作者简介

张牧野天下霸唱,本名张牧野,天津人。2006年,天下霸唱这个名字首先在网络上蹿红,随之出版的悬疑探险小说《鬼吹灯》系列成为读书界持续5年的畅销神话,天下霸唱从此成为国内最畅销最令人瞩目的作家之一。此后,《谜踪之国》系列与《贼猫》相继出版,又以他天才般的非凡想象力及驾御文字讲述故事的完美技巧与文字张力,持续畅销热销并受到海内外千万读者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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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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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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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寻秦记小说善柔结局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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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柔与主角项少龙并非一开始即相识,项少龙回到古代遇见的第一个女人是美蚕娘。而遇见善柔则是项少龙乘坐赵穆马车时被误当做赵穆遭到刺客毒蛇袭击,这是善柔初次登场,但是小说当时并没有表明善柔身份。后来善柔于赵致混入赵穆府中,伺机刺杀赵穆,被易容成马痴董匡的项少龙阻止。后来双方逐渐熟识,项少龙答应替善柔报仇,生擒了赵穆。成功逃离了赵国,善柔此时欲去刺杀田单,少龙阻止不过,只好任她前去,并答应以后可以去秦国找他。后来田单来到秦国,认出项少龙就是当时的马痴董匡,拿出一幅画卷,项少龙看图中善柔目光呆滞,疑善柔刺杀失败自刎而死。项少龙眼中射出仇恨的火焰,狂喝道:"不用说了,若田单你能活着返回齐国,我项少龙这三个字从今以后倒转来写。"可见项少龙对善柔并非毫无感情,亦是用情颇深。此后项少龙开始刺杀田单的计划。后来项少龙发现善柔没死,仍全力对付田单,却只能杀掉田单的替身,被田单返回齐国了。善柔在项少龙到楚国助庄夫人复国(滇国)及助李园政变(消灭春申君集团)时再遇项少龙,和项少龙一起回咸阳,后来又离开项少龙改嫁齐国解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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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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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唉,说起来都是我的好奇心太旺盛,星期二路过书店时,我看到了书架上一本封面怪异的书,翻了一下,是一本恐怖小说。我从未接触过这类题材,好奇心的趋使便买了下来。这下好了,结果,一直到今天星期五都觉得身边还围绕着恐怖的气息。

星期二上午的课间,我偷偷打开了书。一开始就看得入了迷,结果连上课铃响了也不知道。上课时,老师说的什么也没听进去,心里想着恐怖小说情节,好几次老师点名我都不在状态。心中只盼望着快快下课,好让我接着往下看。

晚上,放学了,天也黑了,我一个人走在回家的小路上。看着一片黑暗的小路,我忽然想起小说情节,觉得周围阴森恐怖,就怕周围蹦出个女鬼或一具尸体。我安慰自己说:“那只是小说中的情景,不会出现的,更何况我又没做什么坏事,我不怕它们来找我,身正不怕影子斜!而且周围这么多人,我不怕它!”我嘴上是这么说,可是双脚却不由自主地跑了起来。

终于回到家了,这下安全了,我心里高兴地想着。可是当我打开门时,心却凉了半截,因为家里没有一个人!家里黒漆漆的,原本就心里不安的我一下子又开始害怕了起来。为了不让自己害怕,我把电视声音调到最大,把客厅的灯全部打开。电视调到我最喜欢的电影频道,想看些搞笑片壮胆,也想放松一下心情,却发现播的还是鬼片!这真是雪上加霜,更增加了我的恐惧感。我害怕地想:难不成真的有鬼?我赶紧摇了摇头,想把这个想法从脑袋里赶出,可是这个想法像生了根一般,牢牢的抓着我的思想不放。我赶紧把电视调到湖南卫视频道,看着搞笑的《恋家有方》,才算是放松许多了。

看着看着,到了八点半,我该睡觉了。等等,睡觉!睡觉=关灯=鬼!一想到这,我全身都布满了鸡皮疙瘩。但是,不睡觉=早上起不来=迟到=被骂。两个结局都不好!我该怎么办!我快抓狂了。

做了一场激烈的思想斗争,我还是认命地躺在床上,我害怕地想:妈妈怎么还不回来,我爸也是,平时这个时候该回来了。好恐怖,好黑,女鬼不会找我索命吧?为什么我还是睡不着,睡觉了就不怕有鬼了。我也不敢睁开眼睛,怕眼前出现一个女鬼。就这样,我在胡思乱想中迷迷糊糊睡着了。

早上,六点钟起床,冬天,天还是黑的。虽然很不想出来,但是我昨天看恐怖小说,忘记背书了,昨天的任务没完成,今天还不背那就惨了!

我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一片漆黑的小路上,又想起小区里经常有老人离世,这些人要是留恋人世,他们的魂魄在这里不走的话该怎么办?它们会来找我吗?我越想越怕,恍惚间,又好像听见身后有脚步声。越来越近,我不敢往后望,怕看见不该看见的东西。脚步声停了,我越发越怕。实在忍不住了,撒腿就往有灯和人的大马路上跑。

来到学校上课时,老师说什么我都听不进去,我只想睡觉,连下课都没精打采的。唉,不用说,这都是这恐怖小说惹的祸!

我再也不看恐怖小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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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与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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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想之所以称之为梦想,就是因为那只是一个梦,当梦想实现了,就可称之为现实。

儿时有很多梦想,也大多只是梦想,随着年龄的增长,梦想也在不停的替换着,没有付出过努力,也多渐渐淡忘了。

写一部小说,一部可以感动很多人的小说,不知道什么时候的突发奇想,困扰了我很多年。不出意外,后来也淡忘了。

一日,和多年没见的竹马相遇,得体的西装,鼻梁上架着黑色镜框,走路一扭三晃,用夸张的语调说要请我吃饭。

饭桌上他侃侃而谈,和某某歌坛天后打羽毛球,和某某知名大律师是某俱乐部的好友,云里雾里的让我很是羡慕。

临别之际,给了一个地址,让我给他新书签售会捧场。

突然想起儿时的梦想,唯一一个没有跟任何人提起的梦想。

我觉得该付出些努力,静下心写点东西了。

写作初起,自然要赋予这本书点教育意义或者为某一观点润色什么的,就这样写了大概七万多字吧,突然感觉卡文了,大脑一片空白,果断没再写了。

几年过去了,总考虑着,当初为什么开始又放弃,终是没有为自己开脱的理由。

一日,一姐们在自己空间写出一段话:如果我一直写下去,我可能也是这个高度了。突然,感觉理由好像找到了。

后来一个哥们又在空间更新:我新书在某某网站首发。看了几章没了兴趣,总觉得少了点灵气,哪怕我也写不出带灵气的文章,但就是不想看这样的。就像儿时刚接触李白的诗,虽然写不出来,但觉得那就是好的,这种感觉很是微妙。

自觉很喜欢小说,最早接触小说是上初中时,有一位同学喜欢把小说带到学校,上课的时候看,那时总是为能看到蹭书而沾沾自喜,每每看到高潮处都手心冒汗,为了不把书弄脏,总是把手心里的汗擦在裤子两侧,时间久了,裤子两侧颜色总要淡一些。

看的多了就想学着写上那么一段,我和那位同学经常聚在一起编造故事,画着简单的小人,把整个故事演绎完整。不知道为什么终归是没有留下文字性的东西,也只是一堆画满涂鸦之作的废纸。

后来就不怎么看小说了,偶尔会有朋友想跟我侃侃面包树的问题,我回应没看过,他当时的眼神我至今记得,包含着诧异与不屑,整个人挺了挺,下巴微微抬起,我也只是把眼睛眯成一条缝,不让他看见我眼里的厌恶。至今我也没看过面包树,每当去图书馆想借阅一下,总是想起那微抬高的下巴,捏了捏拳头,总想着一记上勾拳,会不会让他的下巴永远低不下来。

年龄大了,感觉对什么东西都不那么专注了,像一本厚的小说,看到一半就不想看了,那种笔者赋予的教育意义,根本提不起阅读的兴趣,也就只能看看搞笑的小段子了。

有人就会说道,你应该看看白鹿原,看看活着。看看文学小说,不要总是看家长里短嬉笑怒骂的这些。可我只是图个高兴,看那个能高兴起来吗?

[我与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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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学生原创作文650字:小说

全文共 7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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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紫沫站在圣樱学校门前,“以后我就要在这里上学了呢!真期待。”蓝紫沫因为成绩的突出,被圣樱学校选中了才能来到这里上学。在圣樱里的都是一些富家子弟,靠成绩进来的很稀少,然而她们都被那些富家子弟鄙视,不愿意接近。

“啊啊啊,是辰学长,好帅啊!”花痴a说。“羽学长比辰学长还要帅。”花痴b说。接着那两个花痴打了起来。蓝紫沫从小到大都是从美男堆里长大的,对帅哥已经有了免疫,便不理会那些花痴,径直往教室走去。转个弯,突然撞上了一堵人肉墙。“好疼啊!哪个不长眼睛的?”紫沫忍不住爆了粗口。对面的羽一脸惊讶,在学校还没有敢对他大呼小叫,他还是第一个,有趣。“花痴女,是你自已不看路,主动投怀送抱的好吧?”羽眯了眯眼。“你,你叫我什么?”紫沫起得直跺脚,还用手指着羽的鼻子。“花痴女,让开,本少爷还有事情要做。”羽收起玩世不恭的态度一本正经的说。“不让,你今天要是不道歉我还不让你走了。”紫沫理直气壮。羽看了紫沫一眼,直接从她旁边走过,留下一个潇洒的背影。“花痴女,再见!”临走时还不忘调戏一下紫沫。“再也不见。”紫沫咬牙切齿。接着,紫沫来到了班级门口,原本吵闹的班级一下子鸦雀无声。被这么多人盯着让紫沫觉得很不舒服。老师缓解了尴尬。“这是新来的同学,先做个自我介绍吧!”老师和蔼的说。紫沫转身在黑板上写下“蓝紫沫”这三个大字。“蓝紫沫,喜欢看书,希望能和大家成为好朋友。”紫沫说完,那些人就在下面窃窃私语,“什么嘛!又来了个花痴女,没准是来跟我抢我的羽王子的。”“看她那样子应该是个穷丫头,以后离她远点。”紫沫不顾那些话语,直接找了个靠窗的位置下来。接着又是一阵轰动。“那花痴女既然做羽王子的旁边,羽王子最讨厌别人坐她旁边了,有好戏看了。”“天,她既然坐在羽王子的旁边,她活得不耐烦了吗?”接着,“嘭”的一声,一位帅气的少年登场。

大家猜猜他是谁?第一次在这里写小说,写得不好请见谅。

[小学生原创作文650字: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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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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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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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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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跨越沉沦的一切,向永恒开战时,你就是我的军旗。——题记

书看了不一定有用,不一定非要有什么具体的改变。人往前走的时候,未必会一直数着一二三,但无论多少步,都是一二三累积起来的。《撒野》,一本教会了我如何奋发向上的小说

小说重点讲述的是重点学校的优等生蒋丞被寄养家庭“流放”到亲生父亲的所在地——钢厂。陌生的环境,粗鄙的父亲,与曾经的学校不能相提并论的四中,令其感到压抑和郁闷。直到某一天,在机缘巧合下,蒋丞遇到了“钢厂小霸王”顾飞,至此开始了一段“希望”与“拯救”的故事。

“日子总是往前走,不知道淡忘还是适应。”

小说里的他们相遇、相知、相引,就像是白月光照亮了我。整本小说没有金钱的虚假,没有出现玛丽苏剧情,非常满怀希望就会单纯的描写了两个满身伤痕的男孩。他们互相信任、互相扶持,表达出细腻而强大的情感力量。

书中无论是角色设定还是场景设定,都是我们正在经历的或是没有经历过的。

他们说过:“没有谁的生活会一直完美,但无论什么时候都要看向远方,满怀希望就会所向披靡。”

希望我们都能朝着自己想要的、自己的目标迸发。

这本书令人动容,值得去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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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国名著《西游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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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课外书有很多很多,像天上的繁星一样多,数也数不清,有封神英雄榜,有,有,还有。但是,我最喜欢的书还是四大古典之一。

写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四个不怕困难,跨过了万水,翻过了千山,走了十万八千里路,终于到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孙悟空大闹五庄观。孙悟空大闹五庄观写的是镇元大仙让他的两个徒弟打两个人参果给唐僧吃。镇元大仙的两个徒弟把人参里给了唐僧吃,唐僧看了说这两个婴儿还能吃?只好两个徒弟吃了。猪八戒看了之后,口水直流,就让孙悟空去用金击到子敲来,孙悟空先打了一个人参果没有接住,掉在地上不见了。后来孙悟空又打了三个,拿回去分了。镇元大仙的两个徒弟去数果子,发现少了四个,说了孙悟空他们只吃了三个,还有一个掉在地上不见了。听着镇元大仙的指责,孙悟空恼羞成怒,把人参果树给推倒了。后来,镇元大仙回来了,让孙悟空把人参果树给医活了,孙悟空找了天上所有的神仙都不会。最后,孙悟空找来了南海大慈大仙的观世音菩萨,观世音菩萨用玉净瓶里的甘露,把人参果树给救活了。这里写出了孙悟空知错能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最后,他们修成了正果,都封了佛:唐僧被封为檀功德佛,孙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猪八戒被封为净坛使者,沙僧被封为金身罗汉,白龙马被封为八部天龙,广力菩萨,盘绕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柱上。

这就是我今天看的古典之一——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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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网络小说议论文

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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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认为我读过的书少,不比有些人才富五车,可侃侃而谈。今日就我个人观点谈谈对当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和经典名着的利弊谈谈自己的看法。我想这篇文章主要是给对网络小说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人看的。且限于自身局限性,说得不好之处望见谅。

首先我要说明我是看武侠小说启蒙的,所以侠肝义胆、万丈豪情是我性格内里的基调,加上家族成员也多是直爽简单的性格,所以我自小就认为人之本性应是淳朴善良、爱憎分明的。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却刷新了我的观念。且说我是零八或零九年时开始在网上阅读小说的,一开始是在贴吧,后来也加入了阅读起点网站小说的大流。一开始人们的言论与思想还是较为纯真的,加上自己年幼,单单就觉得看小说其实是一件很开心很有用的事,可以练习眼力和文笔,多好呀!但是现在我却对网络小说有些避之不及了。现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大概有玄幻、修真、灵异、言情,灵异方面我且不谈,而玄幻和修真也差不多是一个打怪升级谈恋爱收小弟最后君临天下的路子,归位一类谈。言情在市面上的书籍大多是青春少女看的情仇纠葛,不过我在晋江网上看的大多是十分理智的言情小说。为了叙述方便,我将起点网上的热血小说归为一类,称“起点文”,晋江言情(含耽美)小说,称为“晋江文”。

起点文多是男性阅读的,因为它满含豪情壮志、热血滚烫、逆天逆命、万里征战、开天辟地,间含无数美女投怀送抱、结交各式各样的兄弟朋友,背景宏大场面绚烂,实在是人一生最极致的享受啊!而晋江文多是女性写就,她们并不全是柔柔弱弱只会写谈情说爱的女子,不少作者理性且谨慎,也并非不看过起点文,但是却对起点文中的弊病譬如千篇一律的男主必定与许多女性搞暧昧、总是有逆天般的运气、天材地宝功法绝学奇境灵师,都是主角的。主角永远是对的,主角小分队是团结一心的,而敌人是无理的可恶的、内部相互倾扎的……表示很不屑。故她们的作品较起点文较为清寡平淡,言辞之间十分理智,绝对的正义与邪恶是不存在的,也不大会让主角过分自大。

当然晋江的女性心思纤细间也各有不同,导致作品风格、思想内容都是不一而同的,有些在情怨描写之间过于夸张以致矫情肉麻,心底一番纠葛读来让人寒意悄生、不解其意。有一些作者的心机自然是很深沉的,尔虞我诈、利益之争、亲情友情爱情等的背叛,也不知是不是继承了鲁迅的衣钵,可又不免将人的思想与情感黑暗化了,其实现实中哪里有必要想这么多呢!轻松搞笑的文章是有的,但是有时在我看来又多无可嚼之处,要么流于浅薄、要么太过欢脱、若是恰到好处的滋味也尚可一观,但是何必总是看这些东西呢。最后讲一讲市面上的言情小说,我是不爱看的,因为总觉得文字之间充斥着泛滥的情感,就像季羡林先生讲的:“情感多于需要。”不仅无缘无故的“别有忧愁暗恨生”,一些文章简直就是腻歪,若我捧着这些个玻璃心,不说出门半天就得折回家抱头闷哭一场,面对我老妈她也会一巴掌扇过来,吃好喝好让人服侍好,你还嫌个啥?

要觅一篇结构布局巧妙、人生道理丰富且积极健康、文笔优美的网络小说可难如捞针了,尤其是在近些年来网络飞速发展的阶段。我发现现在网上常常因为各种观点一片错杂,相互对立而产生冲突的遍地都是,然后口诛笔伐,骂人毫不忌口,缺乏理性与文明,偏激冲动到处都是,人心躁动的风气在网络中迅速蔓延,而后越来越多的纷杂就此产生。张目之间暴戾乖张、批判一切、愤世嫉俗的气息和粗俗言辞溢满眼眶,令人蹙眉无语,内心起伏不平。越来越多的小说因为作者心境浮躁而言辞跳跃,人类正常的情感不得很好的体现在作品中,而往往这样的作品文笔也不会太优美香馨,因而这种文章也即所谓“糟粕”了,读来害多益少,全不可观。因为网络小说大多是“快餐式阅读”,所以若是看多了,即使当作消遣也会因为太多的情仇恩怨一下压在心头而使人心头难净。

起点小说热血却有时带有膨胀的优越和叛逆精神,晋江文理智平淡却在文笔、气势、场面上略差一筹(不是全部,有很多大大文笔高超),其中各有其优缺点,一个读来爽快让人斗志昂扬,一个更含现实与智慧,一个有时会剑走偏锋,一个有时会压抑心灵。取其中庸之道,即应读经典文学了。经典是前人的巅峰之作,是贴合现实、在现实的基础上衍生的作品,其中自有常人最真最纯的情感,不会无缘无故驳斥一切,也不会无缘无故生出莫名其妙的腻歪情感,有的是人的骨气、人的勇气、人的追求美好的斗争精神和对无理取闹的社会现象的批判。古今中外,无论是开拓者的一路高歌或是隐者的淡然洒脱都让人赞颂,是因为他们都在追求心中的美好,而不是悲观失意,随波逐流。经典名着中有一股伟大的气韵,为人输送信心和动力,鼓励我们更加勇敢地面对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无论是朝日辉生、清风淡酒,还是鸟儿展翅长空、花朵浸透血泪而盛放,都是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人生。

品读名着,犹如掬一捧清泉、啜一口香茶、饮一杯醇酒,万语过心中,不着丝痕,犹春风化雨滋长你的灵魂、你的学识、你的智慧、你的情操。虽是平淡,却比之“精神的粮食”——刺激大脑神经却令你茫然无所获的作品好上太多。故虽然网络小说对于我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现在我却要决心与它划好界限了,做些高雅的事,譬如寻一方净土排开他念诵读名着、做笔记摘抄、练字唱歌,若能学琴更是人生妙事……回归本质的生活,享受分秒间的深邃悠远,当是人生一大境地。

生活好比珠贝,历尽颠簸打磨、喧扰嘈杂才能孕育一颗光华动人的珍珠,洗尽铅华方能映射最美的情感。

诸位如果领会了我的意图,就把这篇唠唠叨叨的文章忘了吧,前去追寻属于你自己的人生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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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外科风云小说结局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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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风云》讲述了一个以医院为背景、顶尖外科医生为主角的职场言情/励志故事。下面是外科风云小说结局,快来围观吧。

小说结局:

小说最后的结局是庄恕和陆晨曦在一起了,当年妈妈的事故也一起解决了.

原来庄恕空降到仁合医院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被诬陷害死人的母亲洗脱冤屈,三十年前庄恕的妈妈在仁合医院做护士,一次事件中母亲被质疑用错药导致病人死亡,从此庄恕一家的噩梦开始了。

当时庄恕的妹妹只有三岁,但是因为不堪的同学嘲笑而不幸走失,七岁的庄恕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一直不相信是自己的失误坚持调查真相,但是岂料势单力薄,即使庄恕的母亲如何执着,真相却依旧没能够大白。最终庄恕的母亲不幸因车祸而去世。

医者仁心但最难面对的也是人心,幸而故事里的医生们,最终都没有放弃,坚守住了自己最后的底线,《外科风云》小说结局皆大欢喜,因为庄恕不仅为母亲洗脱了冤屈,更是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妹妹,还意外收获了一个热情似火的小媳妇儿陆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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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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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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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夏至未至小说结局简介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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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夏突然想到呕吐不是现在七七应该做的事情吗,于景哈哈大笑起来。那些带着滚滚而下的泪水的笑容,是这一生里最难忘的笑容吧。 回到工作室的时候,傅小司已经从浴室里出来了。新换的衣服散发着干净的洗衣粉味道。

可是,现在的小司还干净吗? 立夏看着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的小司,眼睛里涌起的泪水在黑暗里没有人看到。以前一直觉得小司像是一个天使一样,甚至连自己和他接吻,都会格外紧张,甚至觉得这样会弄脏这个干净漂亮的男孩子,可是现在,自己从小到大的好朋友,告诉自己她有了面前这个自己曾经以为是天使的男人的孩子。

立夏强迫自己不要去想小司和七七亲热的镜头,可是,那些画面源源不断地从脑海里冒出来,傅小司身上的味道,七七女生光滑的皮肤,傅小司从来不让人随便摸的头发,七七精心护理的手。所有的东西都纠缠在一起,甚至可以听到傅小司低沉的呼吸和七七的呻吟,胃里恶心的感觉越来越浓。立夏紧闭着嘴,怕自己忍不住吐出来。 小司,我去武汉的时候,你和七七去喝酒了吧?

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 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他们曾经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然后又消失不见 可是,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 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和女孩 所以我就一直这么站在香樟树下等待着 因为我相信,他们总有一天会回来 回来找我,教会我更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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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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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是我发出的声音,而这声音是因为我又得到了一本新书。是什么书呢,接下来我就一一告诉你们。

这本书的名字叫《老人与海》,这是一个关于坚持不懈的故事。一个老人能坚持84天在海上航行,他不但没有退缩,而且还勇往直前,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以下面的故事来慢慢告诉你吧。

首先,这个老人是个非洲人,他身边无人陪伴,只有一个孩子在他身边陪伴。然后有一天,老人突然想去海里捕鱼,孩子也想去,可老人在一天晚上就出发了,于是老人那一系列捕鱼活动就开始了。

老人先到海上,在鱼钩上放上鱼儿,又把钩子放到海里,过了一会儿,钓鱼线动了一下,老人赶紧把鱼竿收起来,一条大清花鱼就现身了,突然天空出现一声鸟叫,老人便知道是军舰鸟,由此就可以判断出,小飞鱼就在附近。到了下午,老人的鱼竿忽然动了起来,老人赶紧把鱼竿收了起来,可是因为这条鱼太大,太重了,老人根本收不起来。就这样,老人跟那条大鱼挣扎在海面上,而老人此刻已经非常疲惫。可是因为不肯放过这么一条大鱼,于是老人准备先睡觉等有了力量再把鱼拉起来,而老人在梦境里梦到了他最喜欢的动物——非洲狮子。突然老人的手背拉了一下,差点掉到海里去,原来是那条大鱼把他拉了一下。

可是老人估计那条鱼只要再转三圈就会浮出水面。果然,那条鱼转了三圈,可能累了,于是就浮出水面。老人拿了个鱼叉,猛然的叉下去,那条鱼终于死了,可老人觉得他根本不能把这个庞然大物放在船上带回去。于是心生一计,把鱼绑在了船的左边,借助水面的浮力,使鱼可以浮出来,这样老人就把鱼带回去了。老人得船刚划行了一会,就有一条灰鲭鲨来吃老人捕捉的那条鱼,老人拿起鱼叉用尽全力刺下去,鲨鱼被刺死了,但老人的鱼叉也被那条鲨鱼带走了。老人就把小刀用绳子绑在浆上,老人刚刚制作好新武器,又有两条铲鼻鲨来吃老人的鱼,老人也用同样地办法把鲨鱼杀死了。但是鲨鱼们好像闻到了老人的那条鱼的血衅味陆陆续续的来了,有蓝鲨、大白鲨等鲨鱼赶过来,可老人敢于尝试,最终鲨鱼死地死逃得逃,老人的鱼也被鲨鱼吃个精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坚持到底,不能知难而退,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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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粒红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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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昭觉养自己、养男友、养妈妈,天赋秉异,倔强生长。供养着追求艺术理想的男友简晨烨。在机缘巧合下,她邂逅了齐唐,并进入“尘世”珠宝。与初恋男友因价值观的不同渐行渐远,不得不以分手告终。

叶昭觉与简晨烨的感情始自高中,也有过青葱纯白的曾经,只是那些美好一旦遭遇张牙舞爪的生活就变得如此不堪一击。随着闺密邵清羽的情感变故、泼辣女生乔楚的疯狂追逐让她们的青春变成了一个旋涡,吞噬了所有人的悲喜……

小说中叶昭觉结局和齐唐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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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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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阿姨是一个十分神秘而又神通广大心地善良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有一阵风,把玛丽阿姨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来到了班克斯家,为班克斯的孩子创造奇迹。

在那个地方,玛丽阿姨成了一位保姆,照顾着四个孩子。这四个孩子是:简、迈可尔和一对双胞胎。这一段时间里,简和迈克尔快乐极了。玛丽阿姨带着他们去了许多奇妙的地方,也是简和迈克尔,从来没去过的地方,从来没见到过的事情。这时候的简和迈克尔也长了不少知识,也懂事了很多。玛丽阿姨有时候,令简和迈克尔感到十分惊奇,比如:玛丽阿姨居然能听懂一只小狗说话。玛丽阿姨的表哥居然是一条眼镜蛇。

玛丽阿姨虽然好生气,但简和迈克尔已经习惯了。他们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玛丽阿姨带简和迈克尔去的地方,在我们现实中,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

我们虽然不能向玛丽阿姨一样,到天空中贴金光闪闪的星星;到画里去漫游;到动物园里去给玛丽阿姨过生日;到全世界去游玩;但我们,有自己的快乐,每当我读到玛丽阿姨、简还有迈克尔去奇的地方时,我仿佛也去了那里。当他们到天空中贴星星时,我仿佛也在深蓝色的天空中贴金光闪闪的星星;当他们去画里漫游时,我仿佛也在欣赏画中美丽的景色;当他们到动物园里给玛丽阿姨过生日时,我仿佛也在那里庆祝玛丽阿姨的生日;当他们去漫游全世界时,我仿佛也跟着他们去漫游全世界。

玛丽阿姨虽然不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中,但她给我们的快乐是生存在我们的现实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快乐,玛丽阿姨送给大家的快乐非常多,她给孩子们不停的创造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的奇迹。她给了简和迈克尔非常多的快乐和笑声。使他们见到自己意想不到的事。

只有快乐,才能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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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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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结局是什么?夜华死了吗?

最近被一部剧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部分人也是如此,没错就是《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其实小编没看电视剧之前是先看了小说两遍,要说电视剧与小说的匹配度还是挺高的,除了改了一些敏感的东西,说起来,还是小说要更有趣一些,不过电视版紧贴原著也是获得不少吹捧的原因。

起初,还没播之前,作为看过原著的人,我对赵又廷的夜华是抗拒的……要说杨幂的性情还是比较符合原著女主人白浅的品性的,只是外在颜值还不够仙,毕竟白浅是四海八荒第一美人,还是女帝君,还是上神,怎么也得更精致更仙气一些,所以要说外在,还是刘亦菲比较符合原著的,但是要说性格,那还是杨幂比较符合。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有不少虐心的片段,有不少血战,反正男女主角甜蜜完后,就是各种血战,半条人命,灰飞烟灭之类的。

先前被封印的擎苍,把墨渊上神搞得魂飞魄散,到后面又再次出来作孽,夜华和白浅联手打大BOSS,夜华和东皇钟一起杀死擎苍,魂飞魄散。白浅身受重伤抱着夜华的遗体不准任何人靠近,直到复活的墨渊上神(对的,最后墨渊是复活过来的)赶到,浅浅才肯让人靠近,可惜墨渊上神也是说夜华无救。

浅浅一直不愿意把夜华遗体还给天族,但最终还是想开了,将遗体还给了天族,就此开始苦等(其实白浅是不觉得夜华会复活的,真是太爱,一个虚空了,不死,只是过日子)的日子。

直到三年后,在凡间听戏的白浅碰到夜华的表妹,表妹告诉了她夜华复活过来的消息。白浅一路赶回寻夜华,最终看到在抚摸墓碑的夜华。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素锦结局是什么?最后因为什么被贬下九重天?

坏人素锦并没有死,她害死夜华后,被天君永除仙籍,贬下九重天,列入六道轮回,要经百世情劫。

在小说《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化为凡人素素后和夜华生下一子。天族太子夜华与一凡间女子素素相知相爱,素素怀孕后,夜华将其带往天庭。

遭人算计的素素在生下孩子后,先是被夜华挖去了双眼,最后心碎的她跳下了诛仙台,反而恢复了神女白浅的身份。

在《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中白浅和夜华只有一个孩子,是一个儿子,并没有女儿。

白浅和夜华的儿子名为白辰又名阿离,团子。

《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的结局

我一路腾云回青丘,不留神从云头上跌下来四回。

过了谷口,乾脆弃了云头落地,踉踉跄跄朝狐狸洞奔,路旁遇到一些小仙同我打招呼,我也全不晓得,只是手脚不由自主发抖,怕见不到夜华,怕墨渊说的都是糊弄人的。

狐狸洞出现在眼底时,我放缓了步子。很久不从正门走,不留神洞旁三年前种下的桃树已开得十分繁盛。青的山,绿的树,碧色的潭水,三年来,我头一回看清了青丘的色彩。 日光透过云层照下来,青山碧水中的一树桃花,犹如九天之上长明不灭的璀璨烟霞。

那一树烟霞底下立著的黑袍青年,正微微探身,修长手指轻抚跟前立著的墓碑。

就像是一个梦境。

我屏著呼吸往前挪了两步,生怕动作一大,眼前的情景便一概不在了。

他转过头来,风拂过,树上的烟霞起伏成一波红色的海浪。他微微一笑,仍是初见的模样,如画的眉眼,漆黑的发。红色的海浪中飘下几朵花瓣,天地间再没有其他的色彩,也没有其他的声音了。

他伸手轻声道:“浅浅,过来。” 全文完。

这就是小说的结局,大家看得懂吗,但是这个结局还是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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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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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盗墓笔记小说终于大结局了,原著作者南派三叔当天凌晨应“十年之约”,发表长微博为未完的情节填坑,这在网络即刻登上热搜榜,而为了纪念这一时刻,网络剧在18日中午提前放送第一季结局篇。除了小说和剧集受到集体热捧,不少稻米们甚至相信这些角色在真实世界存在,按照小说情节自发赶往长白山,迎接闷油瓶张起灵回家。下面是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凌晨醒来,这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了,我摇醒了胖子。洗了把脸。

他会怎么出现呢?   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他出来的时候会是一个人吗?一群人,我要把跟着他出来的东西都干掉吗?我检查了一下弹,坐到青铜门前,端着两把枪。

想了想,觉得不合适。   其实一晚上没睡,我打了哈切,把枪放到身后。

胖子过来,递过来一个手机,“听点音乐吧。今天应该听什么?”

“你有什么?”我拿过来,刷里面的app,音乐列表里,都是广场舞的配乐,放这个小哥应该会缩回去的吧,虽然我觉得也挺带劲的。

“你就没什么应景的吗?”

“有一首,最近挺火的,巴乃一个小姑娘给我下的。”胖子拿过来,翻了半天,翻了出来:“see you Again。”

我放了出来,静静地,歌声不大。是英文的。我默默的听着歌,胖子也不说话。

“It’s been a long day without you my friendAnd I’ll tell you all about it when I see you again”

胖子哼了起来,还挺好听的。于是一直沉默,听了很久。

不会不出来了吧。我叹了口气,慢慢的,胖子睡着了,在一边打着轻微的呼噜。

我强打精神,但架不住听着音乐不知不觉的犯困。

朦胧中,我看到青铜门开了。

我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吧,我想,我揉了揉脸,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果然没有。

我知道这样不行,于是看向胖子,开始对他说话。

“那个村子,里面的人,会做一种点心,是用糯米和红糖做的,因为雨水充足,村子里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在这种点心里,有雨仔参的花瓣,吃了可以长记忆。当然,这是当地的传说。”

我说着,大大的打了个哈切,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但我仍旧继续说下去。不知道自己熬了多久,忽然,我感觉朦胧中,一个人慢慢的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迟疑了一下,侧头去看,对方也侧头看着我。

胖子慢慢的醒了过来,看着我们。

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淡然的眼睛,映出了篝火的光。

人们说,忘记一个人,最先忘记的是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陌生。

“你老了。”他说道

音乐还在流淌,在这最靠近地狱的地方。

胖子上来,一把勾住闷油瓶的肩膀,弄的他一个踉跄:“哪能和小哥你笔啊。你舍得出来啊你!!”

闷油瓶被摇的东倒西歪

我把袖子拉下,遮住了我手上的伤疤,站了起来。

他朝我笑了笑,我提起包:“走吧。”

我们只是,

好久不见。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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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结局作文800字

全文共 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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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的开始,每个人都有着美好愿望,而最后的最后,身为父母的他们,又留下了什么……

平平常常的一个周六,我大步跃进车里,将手上捧着的书抛到座垫上,慵懒地靠着,母亲拍拍我,示意让我往右边坐点儿,我看到,是隔一条路与我们家相望的那个老奶奶,她颤巍巍地上了车,每一个动作那么缓慢,那么艰难。

又是她!

这位老奶奶常坐我家的车上街,她应该比我奶奶年纪大些,约摸七十岁,头发很白很白,也掉了一些,腔上水波般细细的皱纹,记录着时间的故事。

虽然年纪大了,但老奶奶似乎还很有活力,与我的父母聊着天,她时不时地,会笑。

妈妈说她耳朵不是很好,因为年纪大,爸爸说她腿脚不太方便,因为老了。

我凝视着她,凝视她的每一条皱纹,凝视她明显突起的青筋……不由地产生疑问:老奶奶的子女呢?他们在哪儿?

或许,在孩子幼年时,她很勤劳,是个贤惠的妻子,整天将家里打扫得一尘不染,同时,她是一位温柔美丽的母亲,抱着孩子,搂着孩子,读故事,讲外面的世界……她会告诉孩子:“你们呀,赶快长大,带妈妈去周游世界!”

而今孩子是走出了,却似乎忘了什么。

我不知道,老奶奶在清晨独自一人听新闻吃饭的时候,会不会想再给她的孩子读一小段故事?会不会想再舀起一勺一勺的粥,送入孩子的小嘴里?她会不会想听听孩子玩闹、读书、甚至哭泣的声音?会不会……

无论如何,现在她,真的是孤身一人……

她还叫得出我父亲的名字,却也许已经忘记儿女的电话。――思念或者无助时,她该怎么办?

儿女有时回来,只是随便聊几句,又到了返回的时刻……她是否,只能望着窗外,望着那想抓,却再也抓不住的身影……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每一位父母,是否都会有这样的结局?孩子成才了,却离开:他们骄傲,却孤独了,泪眼的婆娑中,他们可曾想要,这样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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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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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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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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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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