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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经典20篇】

积累成男人终究是他走过的路,走的人多了,就得另找一条。透过这非凡的小说,能看到一个男人如何成为男人,不必然完美,但都有一个可玩味的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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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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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凰权》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吧!

小说凰权的结局是什么?

作品讲述了在皇权更替,如浪淘沙的背景下,当朝风流皇子的他和被逐高门之女的她邂逅,于朝堂争斗发生的一系列斗智斗勇、相爱相杀的权谋故事。

小说《凰权》结局的那个骑士是凤知微,在梅花树下的是宁弈,在山上的是顾南衣,意思就是,宁弈诈死,而凤知微并没死,一直在长宁潘王那里,听到这个消息,以为是真的,就赶了过来,而顾南衣也赶了过来,一眼就看到骑士装凤知微,因回忆在死之前,凤知微还看向宁弈,所以他决定放手,成全知微,而宁弈则是放弃了天下,随她过日子。

《凰权》的作者是谁?

天下归元,女,现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中国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兼职教授。潇湘书院当家花旦,新穿越小说代表作家。

于流光绮丽文字中看见阔大沉雄新天地,遂执笔为文,慢拨心事幺弦,暗设流年陷阱,以中文之温存博大撰文,于惊风密雨、众生色相、十丈软红诸般妄念和魔障中,和有缘相遇的人们,一同行走、思考、存在。其人笔力雄浑,文字幽默,想象力超群;其文编排妙绝,层层递进,感情冲突激烈,情节波澜壮阔,令人热血沸腾。作品点击达数万千,粉丝数以万计。

自我介绍:【金缕曲】

请共星辰起,看长风,穿帘入户,不绝如缕,拂我红尘三千梦,不谢流光如许。舞长剑,旧识谁记?且谱红颜香墨里,弄银筝弦乱得新句,裁沁雪,化飞雨。

心寄清澹芳华语,笑传奇,豪情不已,天当付与。云海苍茫风将起,且共椽笔赋取,正落笔,倾心华曲。最忆当年龙荒雪,向来此岚气下烟雨,论兴亡,铁蹄底。

著有《燕倾天下》、《帝凰》、《扶摇皇后》、《凰权》、《千金笑》、《凤倾天阑》、《女帝本色》。

《凰权》简介

皇权更替,如浪淘沙。他为当朝风流皇子,志在天下,陷太子,夺尊位,与诸皇子在倾轧与被倾轧中不断浮沉。

她是被逐高门之女,立誓出头,不甘于被母亲忽视、被家人驱逐,隐姓埋名于青楼,风云渐起于朝野。利益之争,天下逐鹿,城府深藏的亲王和年少锋芒的臣子不断光芒碰撞,相互排斥却又不自禁相互吸引。

而当彼此的心渐渐向对方敞开,邂逅的却是命运彻骨的森凉。

一场前朝遗孤案,颠覆十六年隐忍的秘密,她以为的被弃其实只是亲人用命换来的保护和成全,等到懂得珍惜和理解,面对的已是亲人尽亡的结局。

去难挽,爱情亦无法种植于对立的血脉之中,当她前朝皇族遗孤的身份被相爱的他揭露,爱恨是非,从此永在路中。

一场血脉遗案,两座亲人新坟,划开她和他之间巨大的鸿沟。

恩仇难解,他不惜擅自锁她记忆,只求忘却旧恨,换一个重新开始。

她含笑不语,与他共御强敌,携手星月。

真忘?假忘?

她载军功荣归帝京,朝堂之上长袖善舞,西凉立皇裔,春闱破谜案,力挫皇子谋,江淮杀四方,步步高升,登临绝顶,却与他若即若离,似敌似友。

然而黄金台上一席酒,来日你我各西东,她抬手翻覆文字大狱,昔日爱侣针锋相对,各使袖中匕,夺尔知己命。

爱耶,恨耶?

弃情、立国、二分天下,她一步步走至尽头,却发现带血誓言,十载牺牲,不过源于欺骗与虚妄。

夺嫡、让城,甘裂国土,他一生只求走在她前方,用胸膛挡住她坠落的脚步。

他从来都要这承平天下,更要承平天下里,有安然稳妥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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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钢铁是怎样炼成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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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筑路工作要结束时,保尔得了伤寒并引发了肺炎,组织上不得不把保尔送回家乡去休养。半路上误传出保尔已经死去的消息,但保尔是第四次战胜死亡回到了人间。病愈后,他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并且入了党。

由于种种伤病及忘我的工作和劳动,保尔的体质越来越坏,丧失了工作能力,党组织不得不解除他的工作,让他长期住院治疗。在海滨疗养时,他认识了达雅并相爱。保尔一边不断地帮助达雅进步,一边开始顽强地学习,增强写作的本领。1927年,保尔已全身瘫痪,接着又双目失明,肆虐的病魔终于把这个充满战斗激情的战士束缚在床榻上了。

保尔也曾一度产生过自杀的念头,但他很快从低谷中走了出来。这个全身瘫痪、双目失明并且没有丝毫写作经验的人,开始了他充满英雄主义的事业——文学创作。保尔忍受着肉体和精神上的巨大痛苦,先是用硬纸板做成框子写,后来是自己口述,请人代录。在母亲和妻子的帮助下,他用生命写成的小说终于出版了!保尔拿起新的武器,开始了新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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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五年级小说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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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不知不觉,到学期末的时候,我发现写到八十多页了,快写完了!

时光荏苒,眨眼,我竟完成了一本小说,这是我以前想都不敢想的。尽管它并没有真正出版,可有那么多同学愿意认真去看,我已经很满足。

纵使有一天它们会风尘仆仆,失踪于地球的某个角落,但写作时、给同学们阅读时遍布的快乐,我永远也不会忘却。小说潮流,会停留在这个班级,久久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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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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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还有葛米尔生病去世了,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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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放弃我抓紧我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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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抓紧我》随着电视剧的热播,小说也跟着火热起来。那么小说的结局是什么呢,让小编来告诉你吧。

《放弃我抓紧我》热播,开播首日即打破了湖南卫视2016年度新剧开播的收视纪录,昨日仍旧保持一路攀升的高收视率,上线34小时,网络点击量已破3.5亿!频频刷新2016电视收视纪录,台网数据面面开花,出场仅两日的“唯一夫妇”更是凭借超强的CP感引发话题不断,昨日“厉薇薇失忆”话题持续热搜第一。

厉薇薇安厉设计总监厉薇薇(陈乔恩饰演),因为一次意外溺水长时间脑部缺氧失去了部分记忆,记忆停留在23岁。失忆前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现在却变成了热血萝莉女神经。23岁的她不像现在这般富有,却有一个美满快乐的家庭,不像现在这样装作女王在残酷的商战中厮杀。曾经最爱的陈亦度(王凯饰演)成为了她的敌人。身边没有朋友,只有自己的发小霍骁(乔任梁饰演)。

厉薇薇回溯过去,发现自己和身边的人在忙碌中逐渐忘记了最初的梦想。薇薇和陈亦度分手的原因,也是因为两人在追逐事业的过程中,忽视了爱与沟通,在斗气和误会的道路上越走越远,陈亦度误会薇薇和霍骁的关系,最终和她分手。30岁的厉薇薇决定改变现状,她逐步解开过去的误会,和对手冰释前嫌,不但找回了爱情,也重拾了初心和梦想。

《放弃我抓紧我》结局陈亦度和厉薇薇应该是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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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樱花庄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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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是由日本轻小说家鸭志田一著作,插画家沟口凯吉负责插画,电击文库出版发行的轻小说。樱花庄小说结局是什么?跟着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由鸭志田一创作,沟口ケージ担任插画,电击文库刊行的轻小说《樱花庄的宠物女孩》此前就放出预告表示将在7月10日出版的第10卷完结。目前第10卷已发售,网络上也已经开始有零零散散的剧透了。根据网友剧透,最终卷一上来就是空太和真白两人“事后”的描写,甚至在开卷彩页插画中也可以看到真白裸体在空太床上的样子,让人想点火烧人。至于“事后”状态是网友推测还是书中真的提到了过程,要靠读者亲自确认。

【文字情报】(来自可信情报师的文字情报,可能会与确切情报略有不同 )

七海在最终卷的戏份并没有之前么多,但是仍然很有存在感。在空太和真白两人碰壁变得不顺利的事后,七海打给真白的一通电话起到了效果。七海在毕业后剪短了标志性的马尾,继续向声优之路努力。

伊织向栞奈告白,两人顺利交往了。虽然曾被栞奈甩过一次,但伊织丝毫没有放弃的单相思努力有了结果,两人从高中3年级开始交往了。美咲学姐和仁则一如既往的像是空太的好帮手。

龙之介和丽塔,两人都是空太的好友的感觉,特别是龙之介不仅在游戏制作方面,在真白方面也给了空太很多支持。龙之介讨厌女人的原因也得到判明,主要归功于母亲和姐姐们...龙之介和丽塔到最后也没能交往,但是龙之介对丽塔的态度有了变化,丽塔在大学里继续攻略龙之介。

最后空太和真白完成了人生大事,前半部主要讲述两人的热恋,但是后半部因为要分别制作游戏和连载漫画,两人的交往也就变得少了。最后,随着两人高中毕业,两人也决定分手,理由是大家都还是孩子,很难同时成全恋爱与梦想,为了应援对方的梦想,两人选择了分手。

4年后,空太在大学毕业当日回到樱花庄,在这里和真白重逢了,真白表示比4年前更加喜欢空太,主动吻了空太。也许4年前还无法做到,但现在已经基本是大人的两人,能够一起跨越各种难题了。

记载着各种回忆的樱花庄,因为老旧不堪而决定弃用。栞奈、伊织,以及在空太毕业后搬来的妹妹优子成为了最后的住人。樱花庄的故事也就到此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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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寓言故事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

全文共 12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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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从前有一只小绵羊,她总觉得自己不够完美,因此很苦恼。

有一天,小绵羊跑去问稻草人:“稻草人,你觉得自己完美吗?”稻草人灰心丧气的说道:“我天生就是用来把乌鸦吓走的工具,有什么可完美的呢?”

小绵羊没有放弃,她依然寻找着最完美的东西……却一直没有找到。

当她回到羊圈,趴在羊圈的栅栏上,看见远处走来一只牧羊犬,心想说不定可以向他找到理想的答案。她问牧羊犬:“请告诉我,世界上有完美的东西吗?”牧羊犬笑着说:“世界上没有一个东西是完美的。就像蝴蝶小姐,她虽然美丽但生命却很短暂;乌龟爷爷,生命虽长,但行动缓慢……他们虽然都不完美,但是总有自己的长处。”小绵羊听了之后似乎明白许多,于是不再为这件事情继续烦恼了。

这个寓言告诉我们——-世界上没有一件事情是完美的,但每一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长处。

(二)

在一个美丽的森林里,有一只贪吃又懒惰的小猪,他的名字叫“胖胖”。他每天最爱做的事就是吃了睡,睡了吃,从来都不愿意锻炼身体。结果它胖得像一座大山,连房门都出不去了。他的伙伴们只好把房门拆了,把小猪胖胖救了出来。

有一天,小猪出去玩,突然,他发现地上有一个棒棒糖,顿时口水直流。于是,他快步上前去捡棒棒糖。可是,他一走过去,便被笼罩住了。原来,这是猎人的陷阱啊!小猪胖胖吓得面色发白,急得团团转,不停地大声喊:“救命啊!救命啊!”幸好,伙伴们听见了小猪的呼喊,立刻团结起来,抬起笼子把小猪救了出来。

还有一次,小猪被狼追着,他怎么跑也跑不快。这时,他看见前面有一株大树,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似的,拼命地想往上爬。可是他太胖了,怎么爬都爬不上去,就急得哇哇直叫。幸运的是,他的好朋友小熊正从这里路过。小熊突然龇牙咧嘴地大声吼叫,伸出锋利的爪子,把狼吓跑了。小猪又得救了。他松了一口气,对小熊说:“熊大哥,谢谢你救了我。都怪我平时贪吃又懒惰,才会这么胖,差点连命都没了。以后,我要改掉这个毛病,坚决不贪吃、不懒惰。”

从此,森林里少了一个懒惰的身影,多了一个勤于锻炼的身影。

(三)

在动物王国里,有一件非常奇怪的事情。

今天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有一只非常可爱的小老鼠在树木上晒太阳,突然,它从树木上掉了下来,正好摔在了狮子的身上,老鼠连忙道歉,狮子大声嚷嚷着,说:“谁呀?敢撞我,安得什么心呀?”老鼠吓得整个身子都快跳起来了,连忙说:“请你别吃我,以后你遇难了,我就可以帮助你。”狮子一看,原来是只小老鼠,心想:你这么小,将来如何帮我,就摇头叹息的离开了。

过了几日,狮子中了坏人的圈套,突然,被那只小老鼠看见了,小老鼠跑过去用牙齿咬断了绳子,救出了狮子。狮子很疑惑,问道:“我又不认识你,你为何要救我?”小老鼠答道:“上次我激怒了你,你没有吃掉我,我十分感激你下定决心要报答你。”狮子听了这话,一把将老鼠抱在怀里,落下了激动的眼泪。

坏人看见狮子跑了,气得直跺脚。而狮子与老鼠却成为了好朋友。

从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算是凶狠的狮子,也会有被困的时候。就算是胆小的老鼠,也会有有用的时候。所以不能嘲弄胆小怕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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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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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读了《草房子》这本书,从书中认识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打开书的第一页,我就认识了油麻地出了名的人物:秃鹤。秃鹤其实是一个秃了顶的孩子。

秃鹤认为自己的秃顶是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也受到了伤害。

接着认识了善良可爱的纸月,由于她在苍板小学受到了刘一水等三个男孩的欺负,桑桑和刘一水他们在苍板去油麻地的路上打了一架,然后桑乔联合了苍板小学和地方政府向刘一水等几个孩子和父母进行了严重的批评。

漂亮的白雀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还有前后对比强烈的秦大奶奶,从一开始的与油麻地小学为敌,到后来为了保护油麻地的财产——南瓜,把生命献给了油麻地小学,她的善良一次次地打动了我。书中最让我佩服的是杜小康。他曾是油麻地最富有的人家,生长在高大阔气的红门里。一夜之间,他家里变得一贫如洗,学习名列前茅的他不得不辍学在家,和父亲放鸭子,希望一次又一次破灭。但一直生活在蜜罐里的他,在苦难面前表现得分外勇敢和坚强,他没有放弃生活,毅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让每个人都看到了他坚韧之后的美丽与优雅。杜小康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告诉我们:苦难来临时,我们不能逃避,而要满怀希望,微笑面对。

和杜小康遭遇有些相似的细马,在家破人亡的时候用他那瘦弱的肩头勇敢地撑起了这个家。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别怕”这个词的深刻内涵,面对挫折,你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是放弃,二是站起来继续。走第一条路,注定你的一生一蹶不振,人生将是平凡的。走第二条路,你将战胜挫折,人生将是辉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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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魔豆之夏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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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醒来后,对“魔豆”感激万分,并道明一切。老鹰说的全都是谎话,其实它是为了捉兔子,拨皮毛去炫耀,没想到,狡兔三窟,它不仅没捉到兔子还赔了一条腿。

“魔豆”就用魔法也把老鹰的腿医好了。老鹰看着这根不一样的棒子竟是一根魔杖,就此,它心中生出了贪念。

深夜,正当大家甜蜜在梦乡之中时,老鹰微微睁开了眼睛,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悄无声息的起身,蹑手蹑脚的走向“魔豆”身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他,老鹰紧紧地叼住魔杖,慢慢的从魔豆手中移出。“魔豆”感到不妙,便从睡梦中突然醒来,老鹰顺势张开翅膀飞向空中,“魔豆”用自己够长的藤条敏捷的拴住老鹰的脚爪,皱着眉头冲老鹰喊:“你为什么要偷魔杖?”“因为你太笨了!”老鹰奸笑着说。仙人掌球与其它朋友们被它们的争吵声吵醒了,眼前的一幕震撼了它们,“魔豆”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大家。

[魔豆之夏为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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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外科风云小说结局

全文共 3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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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科风云》讲述了一个以医院为背景、顶尖外科医生为主角的职场言情/励志故事。下面是外科风云小说结局,快来围观吧。

小说结局:

小说最后的结局是庄恕和陆晨曦在一起了,当年妈妈的事故也一起解决了.

原来庄恕空降到仁合医院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被诬陷害死人的母亲洗脱冤屈,三十年前庄恕的妈妈在仁合医院做护士,一次事件中母亲被质疑用错药导致病人死亡,从此庄恕一家的噩梦开始了。

当时庄恕的妹妹只有三岁,但是因为不堪的同学嘲笑而不幸走失,七岁的庄恕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一直不相信是自己的失误坚持调查真相,但是岂料势单力薄,即使庄恕的母亲如何执着,真相却依旧没能够大白。最终庄恕的母亲不幸因车祸而去世。

医者仁心但最难面对的也是人心,幸而故事里的医生们,最终都没有放弃,坚守住了自己最后的底线,《外科风云》小说结局皆大欢喜,因为庄恕不仅为母亲洗脱了冤屈,更是找回了自己的亲生妹妹,还意外收获了一个热情似火的小媳妇儿陆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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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妃

全文共 6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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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后,琴声可以透露出弹琴者的心境,是啊,怎不能让她欣喜?四级,她已经四级了!一年间,她硬生生的提升了两级,也意味着,她更有可能为父母报仇。

只是这一年真的不好熬,每天不是练级,就是做自己的事情,太快枯燥了。

现在可以出去了吧?在这里练级,凤语汐发现,这些黑影的实力会比自己高一些,自己的实力增长,他们的实力照样可以增长,而且越来越狡猾,让凤语汐不禁头疼。不过这也是练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如果只吃药丸才升级,那在同级的情况下,必败无疑。

凤语汐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却发现自己的身体慢慢上升,那片森林慢慢缩小,自己不禁苦笑,这个师父,又没有经受她的同意,用念力传她出去呢!

的确,自己的力量太渺小了,小到她的师父动动意念,便能把她杀死。

凤语汐的拳不禁握了又握,这就是神级的力量,甚至可以控制人的一言一行!

出了这个幻境,便有三个身影在等着她。

“师父,金丝,青岚。”凤语汐笑着走了出来,一举一动都透露着不可言喻的气质,脸上的伪装早已除去,现在的自己,便是真正的自己。

好漂亮啊,金丝眼睛贼亮,一个转瞬间,便伏在了凤语汐怀里,亲昵地蹭了蹭凤语汐。

凤语汐也摸了摸金丝的头,她发现,这条懒蛇的力量也提高了许多,至少和她不相上下。要知道,这条蛇以懒着称,两千年活在这个世上,还是幼生期,原因无他,就是懒。现在也是成长期了。

青岚恨恨的看着某卖萌的小蛇,恨不得把它换下,自己上!

可是自己的体积貌似……

所以,他只能在一旁羡慕,嫉妒,外加恨了……

正在想一些乱七八糟的青岚,狠狠地瞪了金丝一眼,察觉到青岚那关切的目光,金丝颤了一颤,在凤语汐怀里窝的更紧了。现在的它没有实力,没有势力,打不过青岚……所以,只能拼命的卖萌……

刚刚它还想一出来就揍那老头,青岚不让,它也没有办法,自己不受青岚虐,已经够好了。

凤语汐抬手也摸了摸青岚,青岚的心理才平衡了几分。

“乖徒儿,进步很大嘛。”药老笑道。

“是啊,也有些帐要算了。”凤语汐也是笑眯眯的,虽说没有丝毫想责怪她的师父,但吓唬吓唬他也是不错的。其实她的心里又对药老肯定了几分,青岚的实力,比上金丝,可是高多了。

“……呵呵,乖徒儿,说什么呢?也不是外人了,干嘛那么见外呢?”药老干干的笑了笑,心里却恨不得马上逃跑。

对这个徒弟,他打不得,骂不得,但逃跑总行吧?

“说吧,没经我同意,把我踢到那连鸟都没有的地方,这帐怎么算?”凤语汐懒懒开口,一边往外走,这条通道,对于一个人来说,是很宽广,但对于两兽两人来说,还是很拥挤的。

凤语汐收起了两兽,把后背给了药老。

药老心也不觉温暖,这是对他的信任啊,才把后背给了他。

“语汐,我这也是为了锻炼你的反应能力,要知道,在一个时候,是没有人能提醒你是否有人在你背后。”药老沉声开口。

凤语汐的脚步顿了顿,又接着往外走去:“这理由似乎过得去,那还是算了吧。师父,师娘怎样了?”

药老跟在了后面,正有些怪异,一个师父,竟然跟在徒弟后面,这貌似太诡异了吧?可这条通道也不让他走到凤语汐前面,正纠结,听到凤语汐的声音,咧嘴笑了起来:“你师娘啊,我想那花也快要开了,只要完全成熟,就可以入药了。”

“现在还没有开吗?那花也真奇怪。”凤语汐在前面小声嘟囔,普通的花这时候早就开完了,或许枯萎的连个渣渣都不剩了,这花倒好,现在都不开。那就是说,自己还要喂血……

虽说这倒不致命,只是让她晕厥一会,但也不好受啊,谁愿意定时有一种晕厥的感觉?

“语汐,你也不要这样,那花都开了一半,大概再过上一年,就能全部开放了。那时,如果清絮知道你为她坚持了两年的供血,她一定很感激的。”药老似乎想到了那个场景,老脸皱得象菊花一般。

“师父,我倒不心疼自己的血,只是我很想知道,年轻的师娘一醒来看到满脸菊花的你,会是什么感觉,你可是一老头了,我想,那一定搞笑,我很期待呢。”凤语汐边走边摸着下巴,似乎在思考。

“……”药老愣了愣,接着也皱紧了眉,是耶,如果他的小清清醒来看到自己这个老头形象,那自己一定会后悔死的。

那怎么办呐?

想着想着,也没有在意前面凤语汐到底走向哪里,只是一味的跟着她走。

凤语汐来到了水晶室,她想看看这花到底是什么东西。

还是那么的凉,还是那么的舒畅,这个水晶室里,还是那么的漂亮!

只是冰棺上多了一个红色的影子。在这个淡雅的水晶室中,显得是多么突出,多么妖冶。

只是一个花骨朵,花瓣圆鼓鼓的,收拢在了一起,那血红的花瓣,像是吸满了血一般,也仿佛在沉睡。看着是那么单薄,没有叶子的衬托,只有一根细细的花枝,支撑着那红色的花骨朵,是那么的倔强,那么的傲世轻狂。虽是刺眼,但也不禁让人赞叹,叹这朵花的傲骨。

细细打量了这朵美丽绚烂的花,凤语汐又回到了久违的春云谷,一切并没有多少改变,一如既往的宁静平和。

药老也缓了过来,在一旁叽叽喳喳的谈着一些事情,最后,还是说了一句,要出谷历练,学习经验。凤语汐一直忍受着药老的呱噪,听到这,才发现,之前的一切都是废话,只有这一句对自己有用。

无奈的叹了口气,心里很想知道,师娘是如何忍受师父这般的无聊,废话连篇。

药老也未察觉,自从柳清絮沉睡后,自己的性格发生了这么大的改变,果然经历了生死,便想得开了很多。

几个月后,凤语汐再次明白了她师父所说的历练是什么了,原来传说中的历练就是这样的啊。只有第一次,是药老带着凤语汐出去的,那时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师父在外界也是这么有名,那位外界称为“医仙”的,便是她的活宝师父了。这也能解释他的那位多奇珍异宝是从何而来,他哪是治病,分明是打劫,看谁顺眼,便免费治,看谁不顺眼,价钱翻倍。

她本以为自己会跟着药老继续收集经验,可没想到,第二天,他便把自己给甩了,嗯,甩得够彻底。

药老美曰其名地说,经验自己收集比较好,他在这只会阻碍凤语汐的成长。

然后,她便继续一把眼泪地易容成那个糟老头子,还特意改了自己的体型,以免被别人看出。替他给别人治病,还帮他赚名声,她容易么她?

而那个便宜师父,就一个人去逍遥了。

只留下她!不过时间倒记得挺准的,每五天,就让她贡献一次血。

唉!凤语汐摇了摇头。她每过几天,便会回到春云谷一趟,当然,也是易容的相貌,只是不再是那糟老头的形象,那模样,让她都恶寒……

除了去治病,才那般“世外高人”形象,其余时间,她还是易容成一个清秀女孩,这样才不会引人注意。

天气转凉了,已经是深秋,凤语汐走在那片枫叶林里,也不禁感叹这烂漫美丽的红叶,比花还要绚丽,活出了自己的价值。

枫叶如雪般飘落,划过那枝头,它们的价值,便是这最后一刻的美丽,如蝴蝶般起舞,那浪漫的舞姿,自由的散落,这,便是它们自己真正的价值,随意而又洒脱,描出属于它们的笑脸。

凤语汐心情在这渲染下,情不自禁好了起来,从乾坤袋中,拿出了那架看似朴素的玄水琴,为自己,也为这洒脱的枫叶林弹奏一曲。

今天,是她的生日。

原来在那个村庄,父母每次都会给自己过生日,那时她真的好幸福,好快乐。到了这个春云谷,药老也问过自己的生日,可她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在春云谷两年,生日都是在折磨中度过的,她不想让药老感到愧疚,所以隐瞒了自己的生日,可没有人给她过生日的感觉真是太不好了,每次都是自己过,连自己都有些可怜自己了。

这次,或许又是自己一个人过吧。

凤语汐双手停止了,刚刚还叮咚悦耳琴声,戛然而止。她的心中也有些落寞,要说不在意是不可能的。这种感觉,又像回到了上一世。只是,上一世,都有几个人在默默为她祝福,她的师父……她的老板……

可现在,知道她生日的人死去,剩下的都是不知道的,而她也不想多说。

凤语汐摇了摇头,嘴角牵起,看起来像一抹微笑,却又满是苦涩,今天,是她的生日,她要为自己祝福。

闭上眼睛,倾听树叶为她一人起舞的声音,她知道,这个时候,一切美好是属于她自己。

生人的气息传来,很淡、很淡,似乎是一群人的来到,又似乎,不是人!

凤语汐皱了皱眉,难道连片刻的安宁都不可能给她么?只是,她很疑惑,为什么这群人的气息这么淡?绝非是普通人发出来的。因为普通人不会掩饰气息,而这气息是被掩饰过的!还透露着肃杀之气!

她刚想找个地方躲起来,避免这无妄之灾,一弄个不好,自己的命都会搭上。她看得出,这群人的修为,绝对比她高。

可时间不等人,一个转头,便是空气都有一丝的凝滞,接着,一个个人影飞速地向她掠来!

那群人,她看不出修为,但她知道,今天必有一场硬战要打,这些人给自己的感觉是,绝不会留一个活口!

一群大约二十多人的黑影团队急速冲来,身前,追着一个小男孩。

这些人全部都是一身黑色,满身杀气,但看似又只有抓这个男孩的想法,全力奔来!

一个男孩,在这黑色身影中是多么突出,身着月牙白的衣袍,只比凤语汐大上几岁,此刻一身狼狈,但还有力气向前奔去,竟然是和黑衣人不相上下的速度!

器宇不凡的小脸,俊逸不似凡人,这都让凤语汐要感叹。只是一切还是那么稚嫩,只是一个大约十几岁的男孩。

凤语汐注意到了,他的眼睛,是紧闭着的,在这种生死关头,还闭着眼,那么原因只有一个,他是个盲人。

凤语汐看着这个男孩,想到的竟不是再逃跑!这一刻,她似乎忘了,眼前那些黑衣人,是举手投足间就能把她杀死的人,她想到的是,想要了解关于他的信息。

男孩侧了侧耳,感觉到了前面有一个人,是个孩子,而且还呆在原地。他以为,这个女孩是被吓傻了。皱了皱眉,向前飞奔,焦急喊道:“还在等什么?快跑!”悦耳清冷的声音,似乎让人忘忧。他本该不能这么多事的,但祸是他引起的,他不希望有人因他受伤,而且,还是一个不满十岁的孩子。

一行人无声前行,这个悦耳的声音,让凤语汐回过神来。

“嗖!”从黑衣人当中,飞出一枚暗器,黑色的念力附带在这枚暗器中。快!准!狠!目标——凤语汐!

凤语汐才刚刚回神,突然飞来一枚暗器,让她不知所措,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枚暗器,根本不是凤语汐现在的修为可以接住的,可以躲得过的。很简单,这群黑衣人,神级!镖上还闪着寒光。

在凤语汐认为自己就要完了,闭上双眼时,她不知道,一个身影竟以比那飞镖还快的速度挡在她的身前,那人念力颜色,金色!

修炼者都知道,念力颜色,只有彩虹七色,到达了神级,所有色系都会变成白色。还有一种邪恶力量是黑色的。但是迄今为止,就是没有出现过金色!

凤语汐恍惚中,是多么不甘心,她还没有给父母报仇,她还没有与亲人相认,她还没有遇到自己所爱的人,她还没有按照父母的意愿好好活下去……

一切,就这么完了……

她落入了一个温暖的怀中,那温暖,让她沉醉。

“嗯……”这一声闷哼把凤语汐惊醒,她忽然有些慌乱的看着眼前放大的脸,这张脸,都让凤语汐自叹不如。

男孩就这么软软地倒在凤语汐怀中,但他还是保持着一个动作,那就是护住凤语汐,以一个保护者的姿态出现。

本是血迹斑斑的白色长袍,因为他背后的伤口,迅速染红,红得刺眼!

“喂!你怎么了?”凤语汐把他扶着,让他躺在自己怀中,她发现,就算父母被伤的那一刻,她都没有这么慌乱,现在,她只觉得心慌,竟有些害怕。

血也染了凤语汐一身,但她还是小心地搂着男孩,似乎有一种抓不住的感觉,让她很恐慌。

黑衣人迅速围了一圈,呈包围状慢慢靠近这两个小小身影。

凤语汐还是感觉不到外界的影响,只是呆呆的看着怀中人儿,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会以命相救,明明才刚刚碰面不到一会。

如果是她,她也不会冒着丧命的危险,去救一个不相干的人,而是抱着能救就救的态度,毕竟已出声提醒过了。可他为什么?

为首的黑衣人,停在离凤语汐他们不远处,哈哈一笑,声音无比刺耳沙哑:“哈哈,臭小子,你倒是跑啊?追了三天三夜都停不下来,为了一个小丫头停了?看老子先怎么整你!”完全无视凤语汐,的确,凤语汐的修为,对他们来说,就如一个蝼蚁般微小,伸伸手指便可碾死。

说着,他中长剑向男孩刺去!阵阵黑色气息发出,一种邪恶的念力。

男孩动了动,似乎想吧凤语汐向旁边移去,不让凤语汐因为自己而一起被刺中。

凤语汐眼看着长剑刺向男孩,而剑刺的,只是他的手臂,这个黑衣人看样子并不想杀男孩,而是折磨男孩!

几乎是下意识的,用自己挡了剑!

男孩似想要阻止,却有心无力,只能用身体感受到,自己正一点一点被凤语汐挪到身后。而她,却毅然挡在了那之前!

一剑刺下,必死无疑。

“怎么、怎么会、啊……”黑衣人的惨叫声响彻云霄,让人恨不得立刻让自己变成一个聋子!

凤语汐也准备闭上眼睛,自己死去。刚刚她还有一丝机会,自己逃出去,但是她却选择了死亡。当她快要合上眼眸的时候,自己的胸前闪过一道刺眼的白光!如不是自己快要闭上眼睛,她也不确定,是否会被这白光折磨的几天眼睛暂时失明!白光的力量,似乎超越了神级!有着净化般的功能,一点点清理着这一切黑暗。

白光持续的时间不长,但所有尖叫声在这白光中慢慢消逝。

这白光对那些黑衣人来说,似乎是最猛烈的毒药,而对凤语汐来说,却好像母亲的手抚摸着你的脸,温柔,舒畅。

感觉到了白光消失,凤语汐睁开了眼,周围的一切,让凤语汐不禁哑然。几个呼吸前还是扬言要整男孩的黑衣人,死的却最惨,原因就是他离得最近。全身都血肉模糊,根本看不出原样,其余的也是惨淡一片,横七竖八的躺着许多尸体。

凤语汐有些不明白,为什么白光对自己来说,是那么舒畅,而对这些人来说,却犹如利刃般刺得人惨不忍睹。

下意识的,凤语汐摸了胸口那泪形印记,果然。

凤语汐苦笑,不见了,再也没有那凹凸,手感微麻的感觉,再也没有了。

今天,是她最倒霉的一个生日吧?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东西,一个这两年来给她精神安慰的东西。

但她不知道,她得到了一个最美好的礼物,陪伴她一生最珍贵的礼物。

凤语汐低头,看着男孩那让所有女孩都要尖叫的脸庞,那脸上是多么的安静,又是多么的惊为天人,还有一丝挣扎,似乎是想起来,但又因为失血而晕了过去。略显苍白。不论怎样,这脸无法形容,精致地找不到一丝瑕疵。

他背上的伤口还是那么血红的刺眼,其中,还有些隐隐发黑。

中毒?凤语汐皱紧了眉头,看了看四周,她记得,这里有一个药老落脚的小木屋,应该在离这里不远。

扶起了昏睡的男孩,凤语汐用她那娇小的身子,拖着男孩,向那一个方向走去。

她没有多为这泪迹消失而感到太多的难过,反而觉得理所当然,一点也不心痛。连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不会为这个忧伤,她本以为自己会难过。

她也不知道,这到底是他救了她,还是她救了他。毕竟,如果他没有挡在自己的身前,那么自己便无法动用这力量。

这,或许是宿命。

枫叶还在“刷刷”的响着,又是枫叶翩翩起舞,似乎想要把刚刚因那黑衣人的气场而停止落叶的时间补回来。红叶的点缀,一个小小的蓝色身影,把白色身影的手搭在自己肩头,一步一步向前走去,以翩翩红叶为背景。这是多么和谐的场面。满地的尸体,竟为这两个背影增添一点奇异之感!

……

祭司府内,秦梦月在厨房里忙忙碌碌,一身布衣的凤浩云正在烧火,正在准备午餐,显得其乐融融。

这六年间,做惯了这一切,秦梦月切菜切的很熟练,脸上满是笑意,两个人,没有说话,倒像是一幅美丽的画,看着是多么舒服。

轩辕幻走了进来,还是一头白发,满脸慈祥的看着忙碌的两人,倚在门边,为了方便一家人的活动,轩辕幻早已遣散了家仆,现在这个屋子里,只有只有自己的一家人。

这样的生活,才是她想要的。

“娘。”秦梦月笑着和轩辕幻打招呼,抬手拭了拭自己的汗水,满目的微笑。

“娘。”凤浩云也抬头看了看轩辕幻,虽然没有了念力,做什么也有些费力,不像从前那么轻松,但这是他最喜欢的生活,只是……

“唉。”凤浩云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不过最多的还是坚定,自己的路,必须要她自己去走下去,担心又能怎样。

“怎么了?浩云。”轩辕幻笑着一一回应,看见凤浩云有些不自然,问道。

“没事。娘,你还是等着尝月儿的手艺吧。”凤浩云脸上满是笑意,轻轻开口。

“嗯。”轩辕幻点点头,走向了秦梦月,拍了拍她的肩,眼里满是欣慰,一家人的感觉真好,有自己的女儿女婿照顾自己,自己何不快乐呢?只是这快乐来得太快了,总有些不真实。

“嘻嘻,娘,别听他这样掩饰,他是在思念小汐儿呢,今天啊,是她的生日,可惜不能陪她了。以前每年生日,都是我们和她一起过的呢。”秦梦月笑嘻嘻的说,“他还非要让我们的女儿自己去历练,现在好了吧,我还没有那么思念,他就比我更思念了,这下吃到苦头了。”

“今天汐儿生日?”轩辕幻微微一愣,“也不知道多年后她知道这个是我们骗她会是什么感想,她会不会怪我?”语气中,带着丝丝心疼和担忧。一个那么小的女孩,却独自在外面吃苦,这不能不让人心疼和担忧啊。

“不会的,汐儿很聪明,她知道了,只会明白我们的苦心,毕竟她是那么善解人意。我很了解她。”凤浩云认真地说道。

“嗯,等和汐儿相认后,我们找个地方过自己的生活,这个国家也不需要我们守护了,估计没多久,这个龙皇帝国就会四分五裂。”轩辕幻说道,她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在别人看来,这是很高尚的职位,但又有多少人了解这个做好这个职位的苦心呢?所有人只能看到她光彩的一面,这样的生活她厌倦了。

“哥哥还没有找到吗?”秦梦月熟练的炒着菜,一边问道。

[初一小说作文:琴医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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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全文共 1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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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是桐华写的一部现代魔幻小说剧情精彩,那么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半个月后。我和吴居蓝在海岛举行了婚礼。婚礼地点选择了停泊在大海中的一艘游艇上,既脚踏实地,又漂浮在海天之间。游艇被江易盛和巫靓靓装饰得美轮美奂,活脱脱童话故事中的梦幻之船。因为吴居蓝对气味和声音很敏感,不喜欢嘈杂拥挤的人群,我也正好不喜欢,所以我们的婚礼只邀请了最亲近的人。吴居蓝那边是Violet和巫靓靓。我这边是江易盛和沈杨晖。爸爸仍在养病,没有办法参加,沈杨晖就算代表爸爸了。妈妈要照顾两个孩子,人又远在加拿大,也没有办法及时赶来参加婚礼,我答应了她会把婚礼的视频发给她。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一个周前,我和吴居蓝已经按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登记注册为夫妻。但是,这一刻,碧海蓝天下,听到Violet问:“吴居蓝,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女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我还是觉得心脏有一刹那几乎停止了跳动。

吴居蓝握着我的手说:“我愿意!”

Violet问:“沈螺,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男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

我笑了笑,凝视着吴居蓝的眼睛说:“我愿意!”

Violet说:“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彼此生命的伴侣,可以亲吻你们的伴侣了。”

吴居蓝微笑着掀开了我的面纱,我闭上了眼睛,把自己放心地全部交给了他。大家吃完我和吴居蓝精心准备的海鲜大餐后,决定告辞,把整个游艇还给我和吴居蓝。“祝你们蜜月愉快!”江易盛给了我一个大力的拥抱后,带着沈杨晖坐小船先离开了。巫靓靓最后检查了一遍船上的所有设备,叮嘱我说:“随时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会的!”Violet问:“决定去哪里了吗?”我说:“中国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板凳抱着走,吴居蓝到哪里,我就去哪里。”Violet笑了起来,感叹地说:“Regulus的海洋之行……很令人期待啊!一定会看到许多令人大吃一惊的事物,记得拍了照片给我们看!”我笑着说:“好的!靓靓送了我防水相机,我会善加使用。”Violet说:“那我们走了,等你们回来。”

我把她们一直送到了船舷边。巫靓靓已经下到了小艇里,Violet正要下梯子时,我说:“Violet……”Violet停住了脚步,耐心地看着我。我觉得不好意思,欲言又止。Violet说:“您是Regulus的生命伴侣,不管任何事,我都愿意为您效劳。”我越发不好意思了,回头看了眼正在驾驶舱里专心准备开船的吴居蓝,确定他没有留意我们。我往Violet身前凑了凑,压着声音,吞吞吐吐地问:“《AgneteandtheMerman》的故事里说……Agnete为金发人鱼生了孩子,是真的吗?”

Violet愣了一愣,忍着笑说:“是真的!”我涨红着脸问:“那我、我……和吴居蓝……”“也可以的。”我喜悦地说:“谢谢你!”Violet摇摇头,“是我应该谢谢你!”我笑了笑,没有再多言。Violet说:“祝你们蜜月快乐!”

目送着Violet和巫靓靓开着小艇离开后,我正要弯身收起舷梯,吴居蓝快步走了过来,“我来吧!”他把梯子收好后,转身看着我,面无表情地问:“出发吗?我的新娘!”他可真是永远用最正经的口气说着最不正经的话!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搂着他的脖子说:“出发吧!我的新郎!”他说过最想我陪他去大海上,从现在开始,我就陪着他去看他出生、长大的地方,分享他收藏的美妙时光和记忆。随着天色越来越黑,我们的船距离人群居住的陆地也越来越远,天地之间似乎只剩下了我们。吴居蓝设定了自动驾驶,由着船慢慢地驶向海洋的深处。黑夜显得格外宁静,海浪起伏的声音听得十分清楚,像是某种生命律动的节奏,正在向我们倾诉着什么。我和吴居蓝赤身裸体地裹在一张大毯子里,相拥躺在甲板上,静静地看着头顶的苍穹。繁星密布、星光闪烁,璀璨的银河横跨在天上。无数星辰汇聚而成的银河光芒万点、绚烂闪耀,就好像一条波光粼粼、奔腾流动的大河。

我向着苍穹,伸出了一只手,像是要去摘一颗星星。吴居蓝的手从我的胸前,沿着肩膀、胳膊抚摸而上,绕过我的手腕,和我十指交缠在一起。漫天星光璀璨,照耀着我们交握的手。在整个苍穹下,亿万颗星辰间,我们显得多么渺小,可是,渺小的我们,却能看见浩瀚的整个苍穹。

在这漫天的繁星中,很多看似明亮闪耀的星星其实早已熄灭死去,有的甚至已经死了几千万年。可是,因为我们的眼睛依旧捕捉着它们的光芒,它们的美丽在几千万个光年之外被感知,和其他活着的星辰一起璀璨闪耀。

生和死,在这瑰丽辉煌的宇宙间,根本难以分辨。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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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鉴赏拥你入怀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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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上中巴,车内已无位置,后排大妈将她小孙女的座位让给了我。出于感激,出于对小姑娘的喜爱,也出于安全,因为大妈的位置正对路口,我将小姑娘坐在了自己的大腿上。

“你享福了。”奶奶对孙女儿说。

“不,是我享福了。她能坐在我的腿上,是我的福气。”真的,小孩对你没有隔阂,那真是你的福气。

“几岁了?”

“三岁。”小姑娘一边说,一边回头伸出手指示意,还伴以甜甜的微笑。面对小姑娘的微笑,我也报以微微一笑。

为了交流,我将小姑娘侧转身子。这小姑娘,不仅文静,对我更是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密,她好像我的孩子,似乎她的身上流淌着我的血液,她清澈的眼眸中,满含着对我的依恋。为此,我母性的温情,骤然唤醒,我似乎又回到了遥远的过去。多少年前,我的孩子也一样地躺在我怀里,一样的无邪的眼睛,也一样的亲密。断裂了那么多年的亲情,今天,在一个陌生的孩子身上,再次续接。

下午,这是个容易让瞌睡虫找上门来的时间,车的颠簸,又成了摇篮曲,小孩很容易睡觉。以往每次带孩子坐车,孩子总会在车上美美地睡一觉。这小姑娘也不例外,似乎不那么精神,她的奶奶说,下午还没睡过觉呢。

“好,那就睡一觉。”我将小姑娘揽在我怀里,拉紧孩子的衣服,以防感冒,“把眼睛闭起来,好吗?”

车距本来就不长,半小时的时间,而现在也已过去了十分钟左右,我得赶紧让孩子进入睡眠状态,可孩子似乎不是那么容易入睡的。或许,我不是她的亲人,我的心跳,我的体温,对她没有催眠作用。

甜甜的笑脸,似睡非睡的眼睛,就这么文静地躺在我怀里,我努力地让她靠近我的身体,不让她受冷。我更是努力地让自己靠近她,汲取她的体温,以温暖我疲惫的心灵。

小姑娘终于美美地睡着了,而我,搂着孩子,沉浸在久违的幸福中……

这一刻,多希望时间能停止不行,然而,时间不可能为我而停止;多希望这是没有终点的行程,然而,终点站,马上就到,而且,已经近在眼前;多希望,孩子的奶奶,能允许我带孩子回家,给我多一点的时间,让我跟孩子相处,但谁能相信一个陌生的女人?谁能允许自己的孩子被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带走?

终点站,终于到了,尽管我有一万个的不愿意,可我不得不把孩子交还给人家,终归不是我的孩子,我有什么权利一直拥有呢?

“谢谢,辛苦了。”奶奶对我说,孩子也张开了她的睡眼,醒了。

“不辛苦。”我望着孩子,笑了笑,孩子还没苏醒呢。

奶奶抱着孩子,在路边等车。风,吹在脸上,有点冷,但奶奶的心,肯定比我温暖。

谢谢你,孩子,让我重新做了回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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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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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这本书并不是哪一位作家的作品,它是外国人民文学才华的体现和创造力的结晶。在许多故事中。渔夫、牧民、理发匠、补鞋匠、女仆、樵夫等生活在底层的人物纷纷登场,成为这部故事集里的正面形象。故事常常与揭露统治阶级为非作歹的内容结合在一起,从而产生了激发人民斗志的强烈效果。《神奇的笛子》,《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等故事都从不同角度表现了主人公的善良、机敏、智慧,也体现了国外人民的丰富想象力和创造力。

书中的故事精彩纷呈,引人入胜。《一千零一夜》的故事由来勾起了我的好奇心,这个故事讲一个叫山鲁亚尔的国王,因为受到妻子的欺骗,所以非常憎恨女人,他决定每天娶一个女子来做他的妻子,第二天早晨就把她杀掉。这个国家的宰相有个女儿叫山鲁佐德,她为了消除全国女子的苦难,自高奋勇地嫁给了国王,山鲁亚尔征求了国王的同意后把妹妹接到了宫中,为她讲最后一个故事。国王在旁边听得也入迷了,不知不觉天亮了,可是故事还没有讲完,山鲁佐德请求国王,只要不杀了她,每天都讲一个故事给国王听,国王同意了,山鲁佐德讲了一千零一个晚上,国王终于被感动了,他发誓,再也不乱杀女子,并且立山鲁佐德为王后,他还让人记下了山鲁佐德所得讲的故事,便有了《一千零一夜》这本书。

希望所有同学在这本书的熏陶下和启发下。变得坚强、勇敢、善良、机智起来,成为一个真正热爱生活的好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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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3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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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全书描写了北宋末年以宋江为首的108位好汉在深山起义,由盛转衰,曲终人亡的故事。

书中有忠义两全的宋江,性格刚烈的武松,见义勇为的鲁智深,还有足智多谋的吴用,他们在我眼里都是忠义的化身。

我也很欣赏李逵,但李逵他颇有些拗,遇事不分青红皂白,动不动就发火,总是和人打架,给宋江等人惹事生非,但是他身上有股愿意为兄弟两肋插刀的精神,愿意为自己的兄弟豁出性命,就是这种精神使我大为感动。

书中我更欣赏的是吴用,足智多谋,他曾为晁盖献计,智取生辰纲,用药酒麻醉了青面兽杨凌,巧妙地夺取了北京大名府梁中书送给蔡太师庆贺生辰的十万贯金银珠宝,用计劫了法场,救了宋江、戴宗。我要向吴用学习,做一个聪明的人。

读了这本书,使我非常敬佩梁山好汉,也使我懂了很多道理,这真是一本百看不厌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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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宝贝小说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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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宝贝",也是我的一位朋友,更是我开阔眼界和吸收知识的天地。

我离不开书就像花儿离不开阳光,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大树一样。

从幼儿园开始,妈妈就给我定了《幼儿画报》,让我提高想象力,多认识一些字。到了小学,我的书就更是多了,通话类,作文类,科技类……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了一本《爱的教育》,然后走出超市。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从袋子里拿出书来看。当我看到耐利被人捉弄,卡隆保护他时,我不禁想起自己有时捉弄同学有多么的不好。正想着我忽然抬头一看,妈妈呢,啊,妈妈已经转过街角了,我急忙跑过去赶上了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面粉,我拿了钱准备走时,我看到桌子上有一本《海的女儿》,作者是丹麦安徒生,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便拿起书就看,看到那篇《皇帝的新装》时,那皇帝的愚蠢让我捧腹大笑。妈妈却把我一拍,吓了我一跳。“面粉呢?”“啊”我马上跑出去把面粉买回家。

晚上睡觉时我常常靠在床上看书,每次爸爸叫我睡觉,我就装睡,然后等爸爸走了,我又开灯看书。我一边看书一边听外面的响声。可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入迷了,爸爸推门进来我才发现,我只好乖乖的关灯睡觉。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使我的作文水平渐渐得到了提高。读《海的女儿》让我仿佛置身于童话的世界。读《中外民间故事》让我了解了国内国外许多古老的传说。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人生就像在沼泽地,只有书才能帮你走出沼泽地,不然你就会愚蠢的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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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整体感知内容,把握小说情节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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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小说的要素之一,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性格的展现与演变,都是在情节发展中完成的,小说的主题、作者的思想倾向也都是在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清晰起来的。所以,阅读小说首先是要感知作品内容,弄清楚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发展、高潮、结局,有哪些矛盾,这些矛盾又是怎样解决的等等。读《祝福》,应该透过其“倒叙”的外在结构形式,理顺祥林嫂生活的轨迹,即初到鲁镇――再到鲁镇――沦为乞丐――在痛苦中死去,并结合她的外貌、心理、精神的变化,小说的内容就会了然于心。读《守财奴》,要梳理出葛朗台在“财”方面的种种表现:抢财――骗财――守财,忽而与妻女矛盾紧张,忽而与妻女“讲和”,在时起时伏、时紧时弛、时缓时急、一波三折的情节发展中,葛朗台翻来覆去的自我表演,把一个贪婪、吝啬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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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当一切迎来结局作文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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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我们,快乐地生活在这个和平的世界上,相安无事,不曾有过很大的烦恼和悲伤,无法去真正体会当时打仗的时候,同伴之间生离死别的沉痛感受。可是,如果我们愿意去遐想一下,就会发现,如今我们所拥有的一切是多么美好。

我们生活在这太平盛世,过得是无忧无虑的幸福生活,可你有没有想过,当一切美好都迎来结局,世界发生了极大的扭转与改变,无忧无虑,甚至可以说是“无知”的我们,该怎么办?是继续相安无事、苟且偷生的活下去,还是英勇地拿起武器,保卫这个守护了我们千年的美好家园?

或许这一切离我们来说还是太遥远,可要知道,纵使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我们也不能太深地沉浸在这和平的世界给我们创造的蜜罐温床中,要时刻谨记自己诞生在这个世界上不是来享受荣华富贵的,长大以后的我们应该要为祖国做出奉献,这才是我们生下来的真正使命。

当一切迎来结局,美好走到了终点,我们一定不要沉浸在伤痛中,而是应该勇猛地保卫这个让我们成长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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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东野圭吾小说介绍

全文共 7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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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野圭吾的小说玩的大都是“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招数,看多了不免感到同质化,但依然吸引我一本接一本,废寝忘食地看。这几天一连看了《分身》、《黑笑小说》和《嫌疑犯X的献身》,今晚在网上又将《嫌疑犯X的献身》的视频拿下,边看边抖豁:

1、《嫌疑犯X的献身》中受害人遇害的日子是12月2日,今天恰好也是12月2日。早不看晚不看偏偏今晚看,吊诡伐?12月2日星期四农历10月27,80%逢双,应该蛮吉利的呀;

2、白日里闲来无事在网上乱逛,看见韩寒生女的消息,还有他的老婆叫金丽华——又是一个“丽”字辈!(关于“丽”字辈的故事以后详谈。)又瞎逛,陡见郭敬明搬家,不管三七二十一闯进去瞧瞧,看到这个自诩为优秀商人的暧昧写真,以及他的女友痕痕,挺漂亮,但没金丽华清纯。接着打开郭的博文《我只在乎你》,突然我的博客电台响起邓丽君的同名歌曲,一首老掉牙的情歌竟然唱得我鸡皮疙瘩锡粒锁落掉了一地~~~此为吊诡之二;

3、1不过2,2不过3,我不由得检视今天一天里发生的所有的事。老公10点半出发去医院配药,1小时不到就全部搞定,因为他持有专家门诊预约券;而我的舅妈大清早去同一家医院排队,辗转普通门诊、专家门诊,终于在正午之前得到一沓化验单以诊断究竟得了什么病。同一时间去同一家医院看病,因为是亲戚吊诡之说似乎牵强,但事先毫无通气,365天单单是今天、全市几十家三级甲等医院偏偏同一家却也是不争事实。

人的一生总会碰到几件吊诡之事吧?表面现象的底下究竟隐藏着什么,穷极所有也许也找不到答案,成为又一个斯芬克思之谜。《嫌疑犯X的献身》中的罪犯——一个天才数学家说“看上去是几何问题,实际上是函数问题”,也许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和精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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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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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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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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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那书中醉人的清香浅浅地在心头涌动,我又怎会了然那种对时间的追逐,对生命的救赎?

薄薄的纸页浸透着的是伤痛,字里行间缠绵着的是无悔,绾在心间难舍难分的寸寸情思,卡勒德?胡赛尼的一本《追风筝的人》写尽了幽伤,诉尽了衷肠,那般的温润,又那般的悲凉。

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他追逐的风筝,是亮起的一盏心灯,一盏忠诚的心灯。他追逐它,不放手,不停息,紧紧握住,受尽伤痛,只因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能给阿米尔的,是一次又次无怨无悔地付出。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在受到侮辱的瞬间,哈桑那炽热的目光无限留恋地停留在阿米尔身上,那目光如此深情,如此决绝。哈桑的风筝,断了线的风筝,轻盈的羽翅在长风中划过一道凌厉而优雅的弧线,仿佛割裂了风响,在空中留下虚无的痕迹。断了线的风筝,是断了线的友谊,割裂了心,留下难以愈合的伤。

多年以后,每每想起哈桑那深情的目光,都令阿米尔痛苦不已。离开阿富汗多年的他决定回归故乡,为儿时对哈桑的背叛做出救赎。这是一个轮回,阿米尔又回来了,为了自己曾经的过错,为了哈桑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一句“千万遍”究竟是多么痛的领悟,千万遍,是夸父追日的那段行程,一语仿佛道尽了人世间的深沉荒凉,只为一人付出所有,斩尽了所有藕断丝连间的难舍;千万遍,无论是做得遍体鳞伤终无果,还是从头便了然不必前往心碎,都无法抹去烙在心上的那千万遍无奈的苦楚。似海情深,手起刀落便戛然而止,命运就是这样捉摸不透,连一句最简单的交代都没有。

久居深巷的太爷爷走后,留下了孤独的太奶奶。在幽静的街道旁,太奶奶不甘落寞,便重拾旧业——画画。于是,那些搁浅在心底的语言,那些还来不及兑现的承诺,那些还来不及交付的真心,自拿起画笔的一刻,便被时光掷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只是潜心画着。太奶奶一次次拿起毛笔,在宣纸上挥毫一幅幅浓情水墨画,画的只有太爷爷。她的画,经常会因为手抖而模糊不清,但她并没有放弃。“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仿佛能够洞见时光送去的一张张水墨画,她单身影只独自愁,只身一人在孤灯闪烁的漫漫长夜中无声地画着千万幅相同的的画,沓杂着踩过浓得化不开的情意。

“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时回荡在耳畔,萦绕在心间,久久不曾离去,亲爱的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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