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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经典20篇)

积累成男人终究是他走过的路,走的人多了,就得另找一条。透过这非凡的小说,能看到一个男人如何成为男人,不必然完美,但都有一个可玩味的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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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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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可火了,小编不说大家都知道,特别是90后,00后的小屁孩儿特别喜欢看余罪,下面小编带来的是余罪小说每个人大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3P被偷偷地拍视频,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余罪小说大结局 安嘉璐和谁在一起了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diao丝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林宇婧(大胸姐)结局

大胸妹 林靖宇的结局最终和余罪产生了情感纠葛,作为缉毒大队女警,性格泼辣并且身手不凡,因未婚夫在执行卧底任务时身亡而产生心结,后来因为余罪,林靖宇的心结渐渐打开,最终爱上了余罪。

许平秋结局

许处长的扮演者一定让大家觉得很眼熟吧,据了解,许处长的扮演者是常戎,出演过《青春冲动》、《x特工》等电视剧,作为刑侦处处长,许平秋屡破奇案,严肃正直,他是警校学生的偶像,经验丰富,眼光独到,选择余罪作为卧底。

许平秋结局继续当他的 干部 ,但是却把余罪的人生彻底改变,成了余罪人生中最恨的人。

傅国生结局

傅国生表面上是成人用品店老板,实则为贩毒头目,在监狱与余罪相识,后将余罪安插在郑潮身边。傅国生心狠手辣,杀人不眨眼,曾经是一名英语老师,文化程度高,心中的欲望更是讲啊变成了一个魔鬼。

最为剧中的反派角色,傅国生的结局一定不会有好下场,不是最终伏法,锒铛入狱

郑潮结局

郑潮是犯罪团伙中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傅国生,行事低调且作风狠辣,因为不想得罪傅国生,所以暗中提防余罪。于傅国生一样,郑潮的最终结局自然不会有好下场。

鼠标结局

鼠标是余罪在警校时的好兄弟,后来顺利做了警察,鼠标外表憨厚,内心机灵,善于使用扑克牌,与余罪在于探案过程中携手共进。

焦涛结局

焦涛是傅国生手下,冷血寡言,在江湖上多年的打拼经历形成其沉稳冷酷的处事风格,但对傅国生忠心耿耿,并且重视江湖道义。

周文娟结局

周文娟是警校学生,也是余罪的同学,性格有些自卑并且沉默寡言,后来从训练时晕枪成长为智慧,最终做了一名细致且成熟的专业法医,暗恋成为卧底的余罪,但是她知道余罪喜欢的是安嘉璐,所以不知没有表白心声。

主角余罪,不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警察形象,更不是俗套的表面坏蛋内心正义的警察。

而关于《余罪》的追却结局,只能说故事的发展在编剧的手中左右,我们这些观众也只能臆测。

原著作者的《黑锅》和《余罪》里的人物、情节架构都有那么一点相似之处,但看起来又不会觉得两者之间谁是谁的影子。

可也正因为这样,余罪对犯罪有非同寻常的触觉,他可以从匪夷所思的角度窥探到犯罪者的犯罪手法和心理;同时知道如何以恶制恶,用不合法的手段对付犯罪者。

这也是余罪全书贯彻始终的矛盾,一个对犯罪有天才触觉的匪警,如何在纪律部队的体制中挣扎成长。每走出一步,既是伸张正义追寻真相,也是一脚踩在犯罪的泥沼上。事实上,读者读完整套书,都没法简单判断余罪是一个好人或者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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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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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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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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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我读了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写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我被鲁滨逊.克鲁索这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深深地吸引了,不禁有感而发。

故事主要说了鲁滨逊.克鲁索舍去了安逸,舒适的家庭,私自出海航行。有一次,漂到了一个荒无人烟的海岛上,但他凭着自己的生存技能和坚强意志,在荒岛上孤独的度过了28年。

被困荒岛的鲁滨逊在岛上做了一个“日历”,并且每天写日记,这正是他不屈不挠的意志表现,他这样做,是想证明自己还活着,且活得明白,对生活并没有失去希望,他坚强的意志,也反映出了他是一个不屈不挠,渴望生活,勇于面对现实的人。

在荒岛上他用勤劳创造了生活,创就了人生。没有房子,他自己搭建;没有食物,他尝试着打猎,种谷子,驯养山羊,晒野葡萄干;他还摸索着做桌椅,做陶器,用围巾筛面做面包。面对人生困境,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显示了一个硬汉子的坚毅性格和英雄本色。从中可以看出,他不是一个随遇而安,消极侍命的人,而是一个意志品质极坚强,生存信念极执着的人,并且务实肯干,情于创作。正是他的这些精神品质,才使他把握住了生存机会,创造了物质条件。

鲁滨逊不是最悲的,可幸的是他遇到了他一生中的朋友“星期五”。“星期五”把鲁滨逊看作是自己的主人,对他又驯服,有热心,就像是孩子对于自己的父亲一般一往情深。

身处困境的鲁滨逊用笔记的方式把自己所经历的一些事情用“借方”和“贷方”的格式把他的幸与不幸公正地记下了。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鲁滨逊在鼓励自己,不气馁,对于各种消极的事情也能感受到积极的一面。是啊!在不幸的处境中,我们也要学习他,善于把事情的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聊以自慰的事情。

读了《鲁滨逊漂流记》后,我受到巨大的震撼,得到了极大的启示:一个人在逆境中不要悲观失望,而要努力看到积极的因素,从而改变自己被动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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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网络小说议论文

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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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认为我读过的书少,不比有些人才富五车,可侃侃而谈。今日就我个人观点谈谈对当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和经典名着的利弊谈谈自己的看法。我想这篇文章主要是给对网络小说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人看的。且限于自身局限性,说得不好之处望见谅。

首先我要说明我是看武侠小说启蒙的,所以侠肝义胆、万丈豪情是我性格内里的基调,加上家族成员也多是直爽简单的性格,所以我自小就认为人之本性应是淳朴善良、爱憎分明的。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却刷新了我的观念。且说我是零八或零九年时开始在网上阅读小说的,一开始是在贴吧,后来也加入了阅读起点网站小说的大流。一开始人们的言论与思想还是较为纯真的,加上自己年幼,单单就觉得看小说其实是一件很开心很有用的事,可以练习眼力和文笔,多好呀!但是现在我却对网络小说有些避之不及了。现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大概有玄幻、修真、灵异、言情,灵异方面我且不谈,而玄幻和修真也差不多是一个打怪升级谈恋爱收小弟最后君临天下的路子,归位一类谈。言情在市面上的书籍大多是青春少女看的情仇纠葛,不过我在晋江网上看的大多是十分理智的言情小说。为了叙述方便,我将起点网上的热血小说归为一类,称“起点文”,晋江言情(含耽美)小说,称为“晋江文”。

起点文多是男性阅读的,因为它满含豪情壮志、热血滚烫、逆天逆命、万里征战、开天辟地,间含无数美女投怀送抱、结交各式各样的兄弟朋友,背景宏大场面绚烂,实在是人一生最极致的享受啊!而晋江文多是女性写就,她们并不全是柔柔弱弱只会写谈情说爱的女子,不少作者理性且谨慎,也并非不看过起点文,但是却对起点文中的弊病譬如千篇一律的男主必定与许多女性搞暧昧、总是有逆天般的运气、天材地宝功法绝学奇境灵师,都是主角的。主角永远是对的,主角小分队是团结一心的,而敌人是无理的可恶的、内部相互倾扎的……表示很不屑。故她们的作品较起点文较为清寡平淡,言辞之间十分理智,绝对的正义与邪恶是不存在的,也不大会让主角过分自大。

当然晋江的女性心思纤细间也各有不同,导致作品风格、思想内容都是不一而同的,有些在情怨描写之间过于夸张以致矫情肉麻,心底一番纠葛读来让人寒意悄生、不解其意。有一些作者的心机自然是很深沉的,尔虞我诈、利益之争、亲情友情爱情等的背叛,也不知是不是继承了鲁迅的衣钵,可又不免将人的思想与情感黑暗化了,其实现实中哪里有必要想这么多呢!轻松搞笑的文章是有的,但是有时在我看来又多无可嚼之处,要么流于浅薄、要么太过欢脱、若是恰到好处的滋味也尚可一观,但是何必总是看这些东西呢。最后讲一讲市面上的言情小说,我是不爱看的,因为总觉得文字之间充斥着泛滥的情感,就像季羡林先生讲的:“情感多于需要。”不仅无缘无故的“别有忧愁暗恨生”,一些文章简直就是腻歪,若我捧着这些个玻璃心,不说出门半天就得折回家抱头闷哭一场,面对我老妈她也会一巴掌扇过来,吃好喝好让人服侍好,你还嫌个啥?

要觅一篇结构布局巧妙、人生道理丰富且积极健康、文笔优美的网络小说可难如捞针了,尤其是在近些年来网络飞速发展的阶段。我发现现在网上常常因为各种观点一片错杂,相互对立而产生冲突的遍地都是,然后口诛笔伐,骂人毫不忌口,缺乏理性与文明,偏激冲动到处都是,人心躁动的风气在网络中迅速蔓延,而后越来越多的纷杂就此产生。张目之间暴戾乖张、批判一切、愤世嫉俗的气息和粗俗言辞溢满眼眶,令人蹙眉无语,内心起伏不平。越来越多的小说因为作者心境浮躁而言辞跳跃,人类正常的情感不得很好的体现在作品中,而往往这样的作品文笔也不会太优美香馨,因而这种文章也即所谓“糟粕”了,读来害多益少,全不可观。因为网络小说大多是“快餐式阅读”,所以若是看多了,即使当作消遣也会因为太多的情仇恩怨一下压在心头而使人心头难净。

起点小说热血却有时带有膨胀的优越和叛逆精神,晋江文理智平淡却在文笔、气势、场面上略差一筹(不是全部,有很多大大文笔高超),其中各有其优缺点,一个读来爽快让人斗志昂扬,一个更含现实与智慧,一个有时会剑走偏锋,一个有时会压抑心灵。取其中庸之道,即应读经典文学了。经典是前人的巅峰之作,是贴合现实、在现实的基础上衍生的作品,其中自有常人最真最纯的情感,不会无缘无故驳斥一切,也不会无缘无故生出莫名其妙的腻歪情感,有的是人的骨气、人的勇气、人的追求美好的斗争精神和对无理取闹的社会现象的批判。古今中外,无论是开拓者的一路高歌或是隐者的淡然洒脱都让人赞颂,是因为他们都在追求心中的美好,而不是悲观失意,随波逐流。经典名着中有一股伟大的气韵,为人输送信心和动力,鼓励我们更加勇敢地面对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无论是朝日辉生、清风淡酒,还是鸟儿展翅长空、花朵浸透血泪而盛放,都是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人生。

品读名着,犹如掬一捧清泉、啜一口香茶、饮一杯醇酒,万语过心中,不着丝痕,犹春风化雨滋长你的灵魂、你的学识、你的智慧、你的情操。虽是平淡,却比之“精神的粮食”——刺激大脑神经却令你茫然无所获的作品好上太多。故虽然网络小说对于我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现在我却要决心与它划好界限了,做些高雅的事,譬如寻一方净土排开他念诵读名着、做笔记摘抄、练字唱歌,若能学琴更是人生妙事……回归本质的生活,享受分秒间的深邃悠远,当是人生一大境地。

生活好比珠贝,历尽颠簸打磨、喧扰嘈杂才能孕育一颗光华动人的珍珠,洗尽铅华方能映射最美的情感。

诸位如果领会了我的意图,就把这篇唠唠叨叨的文章忘了吧,前去追寻属于你自己的人生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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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迷随笔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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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帆是如来佛祖的师弟,因为他,这声音从哪传了?当然是爸爸再念小说中的情节。

不知从何时起,爸爸迷上了小说。他每天对手机爱不释手,早上醒来抱着手机看神仙;晚上手机抱道上下眼皮打架才肯睡觉;一日三餐也抱着手机看。一次,看着手机要夹菜,不料,竟把妈妈碗里的菜夹起来吃,也没有察觉。现在家里有了电脑,更是不得了了。

不过,爸爸每一次看小说都冒着很大的风险,就算有神仙的庇护,也逃不过妈妈的火眼睛睛。这不,妈妈喊了一声:别看了,看了这么多章也没见你成仙人!坐在电脑前的爸爸闻而不动。这时河东狮吼向爸爸袭来,妈妈提高了八度嗓音:别看了。这声音使爸爸的鼠标也很不情愿的关机了。可当妈妈一扭头,爸爸的手已经碰上了鼠标,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那一章节。

爸爸呀爸爸,你偶尔看看也可以放松一下,但不能成天到晚抱着看。这样你1。0的眼睛也熬不住;晚上睡得晚,早上起得早,身体熬不住;妈妈每天讲你,自尊心熬不住。爸爸你看小说也要适可而止,可不要走火入魔呀。

[小说迷随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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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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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迷上了阅读;这不仅是在读别人的故事,而是在体会、欣赏。

最使我记忆犹新的莫过于萧红后期的代表作《呼兰河传》,这本书是作者记忆中的家乡,一个北方小镇单调的美丽,也介绍了人民的善良与愚昧。它透彻体现着作者巨大的文化,含量与生命的厚度。打开书卷,默默的欣赏作者赋予着小镇的情感。灰色的色彩,平静的叙述,灰白的画面将我带到那暗淡无味并不繁华的小城。

在那里,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周而复始,到处都是寂寞。没有色彩的绚丽,没有活力的人生,整个村庄都笼罩在灰暗中。在这里,因为人们的无知愚昧,发生着一场又一场的灾难,人们都在等待幸运的光临。同时也有死亡的号召,我读后与作者相同,不知该对他们是同情还是憎恨……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最使我难以接受的是那个美丽的团圆媳妇小姑娘,可爱、善良的小姑娘,十二岁就卖到别人家的家里做童养媳。她受尽欺凌!婆婆的打骂,外人的误会,只是认为婆婆对媳妇的管教。刚刚开始活泼、开朗、健康的花季少年,没多久就匆匆去世了。而让亲人伤心的并不是她的去世,而是他们做了一个赔本的买卖。

在旧社会中,有多少像团圆媳妇那样,等待接受生命中的折磨。就因为旧观念,旧思想,我庆幸现代的人们在知识中变得更睿智,能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未来,也没有了男女的不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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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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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草房子》是这样一部能够影响60、70、80甚至更多年龄层次范围及正在成长的孩子们的作品;这是一部可以亲子共读、共同感悟的经典作品;这是一部能够勾起大人童年回忆、孩子能够感受最纯洁最简单的农村童年生活的鸿篇巨制。优美的文字、优美的风土人情、优美的童真时代,构成了这部纯美文学,在七十、八十年代农村生活过的人,表面上都是描写生活的艰苦,但现在回忆起来确实无穷的童年快乐,和物质极度丰富的当代,那时候的一颗糖都能让人满足和快乐好长一段时间,作者并未刻意描写,却将童年的美展现的淋漓尽致,这是极其难能可贵的。更令我印象深刻的是,故事中不同人物在不同命运前面努力挣扎奋斗、努力追求和实现自我的故事线索。

《草房子》可以说一部偏向于悲剧的小说,杜小康家境“红门”由盛转衰的变迁、纸月的的命运、将一轮和白雀的爱情,悲情一面不时的激发着人们的感动。我和孩子一起阅读草房子,曾几次忍不住眼泪盈眶。

但这又是一部悲剧中不失幸运,桑桑的由悲转喜让通过努力获得更好结果的不断努力和对生活的信心。这更是一部充满希望的故事,杜小康家“红门”败落后却实现了自己勇于承担、更加脚踏实地的人生转变,杜小康靠自己双手扭转命运让人看到希望;纸月虽然离开油麻地最亲最爱的地方远走他乡,但希望仍然可以期待;桑桑的命运也告示着我们,希望一直存在,明天会更好。草房子,作为本书的名字,贯穿始终,记录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艰苦奋斗、也更为现在人阅读《草房子》体会更多真实、简单、纯美、自然、感人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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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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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阿廖沙的灰色童年后,我心中感慨颇多。我们的童年无一不是幸福的、欢乐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在地狱边缘苦苦挣扎的,在困难地抉择过后,也只能坚强地忍受,痛苦地挣扎,隐忍地蓄力,为的只是长大后化茧成蝶的那一瞬间。

对比之下,在舒适环境中安逸学习的我们,有什么资格抱怨命运的不公?如果阿廖沙在这种痛苦压迫之下还能成为一名伟大的作者,那么我们有什么资格不像他学习呢?

阿廖沙三岁那年,一场灾难降临在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丧夫丧子之痛使坚强的阿廖沙母亲失去了生活的希望,在外祖父家住下后,阿廖沙幸福的生活被暴虐的外祖父狠狠打下句号。然而就在这种生活之下,阿廖沙坚持着自己的信念——仁爱,在黑暗中走向了光明的成功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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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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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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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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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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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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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对我的触动是非常大的,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普通人平凡而曲折的一生,主人公福贵生活在那个纷乱特殊的年代,经历了战争,杀伐以及一系列动荡的生活,经历了家庭的兴富到衰落,身边人陆续的死去,在他们一生中,不知失去的多少东西,失去金钱,失去亲人,最后只剩下一头瘦骨嶙峋又险些被人宰割的老牛与他为伴尽管这样,福贵还是活了下来,活着——心中永存希望,只要心中有希望,那么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可以克服。作者在书中说了这样一句话: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活着自己去感受生活,不可以看别人是怎么说的。希望在心中是不会破灭的。

书中的福贵小时候家里非常的有钱,他经常出去赌博,把所有的钱都都赌光了,那时的福贵还不知道挣钱的不易,当赌完所有的钱财时,福贵的爹死了,娘病了,福贵才真正体会到活着的意义。福贵变了,在国军遭到攻击的时候,福贵活了下来,为了活下来福贵也是遇到很多的不幸,家珍生下了凤霞,当福贵回来的时候,凤霞已经会说话了。后来家珍又生下有庆,有庆给别人输血时,生生的被输死了,有庆的死对福贵的打击很大,但是福贵依然选择活下去。家珍病了,病的越来越严重,可后来又渐渐的好起来,福贵的日子也慢慢的好起来了,但是凤霞又因生孩子大出血死去了,家中只剩下二喜、苦根、福贵,但好景不长,二喜又被压死了,苦根吃豆子太多撑死了,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人了,但是还是没有放弃生活,坚持活了下去。

福贵这一生应该说是幸运的。因为经历了中国多次的大变动、土地改革、人民公社、某,他都活了下来,同样,他也是悲惨的,亲人们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但是他心中依然选择活着,没有放弃希望。《活着》结束时说: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东西。福贵可以说就是一个英雄,在二十世纪的中国,当时的社会局势动荡,可福贵的一直坚信活着、乐观的活着,这就是活着的意义。

《活着》告诉人们的就是福贵的那种精神吧。《活着》给我最大的感受是:坚强的活下去吧,并且乐观的活着,快乐的活着,没有什么坎是过不去的,只要快乐的活着就是最大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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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读长篇小说《草房子》有感作文450字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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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一个叫油麻地小学的故事。里面的人物特别多,有: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他们和学生就像与朋友一样相处;油麻地小学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他们开朗、活泼;还有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等,他们虽然是农民,但很善良、朴实。

我被“艾地”这一章的秦大奶奶的事迹感人的流泪了。起初为了建造油麻地小学,政府要求秦大奶奶搬家,秦大奶奶死活也不肯离开她住了多年的地方,搬走后还天天来骚扰油麻地小学,所以别人都叫她“疯子”。但后来秦大奶奶为了救一名油麻地小学的学生,差点丢了性命。最后秦大奶奶因为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奋不顾身地跳下水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在现在道德一次一次经受不住考验的社会氛围下,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文中的陆鹤是一个秃子,所以他整天戴着帽子。桑桑便打起了歪主意,他让他的同桌把陆鹤的帽子摘下来在教室里到处扔,把帽子在教室里到处传,最后帽子到了阿恕手中,桑桑又让阿恕放在高高的土窝上,使得陆鹤够不着,急得哭了起来。这件事让我深刻领会到:不能去嘲笑、戏弄他人的不足之处,应当尊重他人。

草房子这本书里的人物和故事描写得很好,重点扣人心弦,动作神态描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使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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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玻璃鞋》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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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鞋》是一部爱情小说,那么它的结局是什么呢,据说有两个结局哦,让我们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在原著小说中,《玻璃鞋》小说分成六部,有两个结局,一个喜剧结尾,一个悲剧结尾。

悲剧结尾是,在男女主角解除一切误会要幸福生活时,男主角居然得了绝症,并在女主角怀中死去。

喜剧结尾是,男主女主结婚了,婚后第七年,欣桐产下第二胎。他们同时领养了两名育幼院的孩子,利曜南的腿已经能正常走路,外表看不出来双腿微跛, 然而他左眼的视力始终没有起色。只能在明亮的环境中,感觉到些微光影。但他感恩这微薄的代价,仅以视力换回他深爱的妻子,他知道,老天爷非常的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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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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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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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大好时光小说结局

全文共 6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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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袁浩是个事业上小有成就的旅行社首席代表,人长得帅气,有房、有车、有存款,而且还单身,是大多数女人梦寐以求的结婚对象。现年33岁的袁浩,可谓正值人生的大好时光,但由于自小成长于破碎的家庭,又遭受着女友死缠烂打般的疯狂逼婚,使袁浩对婚姻恐惧更甚,并标榜自己是不想结婚的男人。直到有一天,见着女人就能变成“耗子”的袁浩,却阴差阳错地遇到了“猫”一样敏捷、聪慧的女人茅小春。身世复杂、还有着一段不同寻常感情经历的医院护士茅小春,后来也成了一个不婚主义者;她和袁浩不打不相识,两人由一见面就互掐的关系,渐渐发展至擦出火花,这对不想结婚的男女,最终还是克服所有障碍,一起走进了结婚礼堂。

电视剧大好时光中小春的闺蜜夏冰冰出场了,她一出场就让袁浩给撞了,在住院期间,对袁浩产生了爱慕之情,并且打探清了袁浩的底细,对袁浩展开欲擒故纵的求爱。

夏冰冰在袁浩家的保姆徐阿姨第一天来照顾她的时候,就跟徐阿姨打听清楚了,谈话的内容可以看出夏冰冰绝对是一个野心勃勃并且不是什么特别纯良的女孩。

接着夏冰冰又用各种女生的小伎俩把袁浩骗到手。对于一个只身在上海漂泊的女孩子来说,想要找个依靠其实也无可厚非,谁叫袁浩也好这口呢?

但是夏冰冰想要的不仅仅是个依靠,她并没有珍视她和袁浩的感情,而是自甘堕落继续当老董的情人,夏冰冰在找到自己可以依靠的归宿之后,仍旧觊觎老董的钱财,最终东窗事发。

袁浩看清了夏冰冰的真面目之后选择结束这段感情,并且最终和小春步入婚姻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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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京华烟云小说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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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京华烟云》这是一部中国近代的史诗。他记录了从1900—1938年的中国历史;记录了那永远不会被忘记的屈辱与伤痕;记录了那亘古不变的老北京的喜怒哀乐。

小说《京华烟云》这本小说是林语堂先生25中英文著作中最有分量的一部作品。900页45章。将近代中国描绘出一幅生动的风貌。1938年诺贝尔奖获得者赛珍珠女士就是以这本书热烈的推荐林语堂做候选人的。

小说《京华烟云》这本书的名字吸引了我,促使我不由得想去了解在那层层烟云中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样的故事。吸引我去了解我生长的这块土地的历史。在我的认识中这本书主要以主人公姚木兰的人生为主线,反映了当时那段从安逸但却到处曼延着腐败转向最终膨胀爆炸但却充满团结与希望的中国社会。姚木兰,一个出生在北京富豪家中的千金,她没有金枝绿叶的傲慢与娇贵,更没有传统的陈腐观念。她完全是朝阳下的一朵玉兰花,高雅却不失单纯;聪颖却不失贤淑。一个刚柔相济的女子!故事从木兰儿时一直写到她人生之秋。写她的童年趣事,被义和团红灯照拐买最终获救回家;写她的深深埋葬在心底的爱情;写她美满的婚姻;写她的丧女之痛;写她在逃难途中的善行以及她在道家思想影响下的思考。故事是以两个家族的人物命运来展现了旧中国的文化、政治与生活。各种性格各种阶层的人物给北京城增添了万种风情。有画家齐白石、哲学家林秦南、思想激进的青年学生、不畏牺牲的爱国青年、奢靡荒淫的政客、海外归来的学者、以及一些富商、和尚道士、日本**和**。读来颇令人有中身在其中之感。

我喜欢的也是小说《京华烟云》本书最闪光的一点就是其中的顺乎自然的道家思想。那之中似乎充满了智慧。把生死、富贵、人生苦乐看的那般透彻。这不禁让我对庄子肃然起敬。庄子的哲学在书中影响了姚思安、姚木兰和孔立夫。你一翻开来,起初觉得如奔涛,然后觉得幽妙,流动,其次觉得悲哀,最后觉得雷雨前之暗淡风云,到收场雷声霹雳,伟大壮丽,幽然而止。留给读者细嚼余味,忽恍然大悟;何为人生,何为人梦也。演绎了一场如梦般无涯的人生。

小说《京华烟云》书中第三部分是“秋季歌声”引用庄子的话是“臭腐化为神气,神气化为臭腐。”生死循环之道为宗旨:秋天树叶衰落之时,春已开始,起伏循环,天道也。故描写战争用这个道理便为旧中国的衰老意味着新中国的萌芽。故书中有“晚秋落叶声中,可听出新春的调子,及将来夏季的强壮的曲拍”等语。

还有一段论人生的永生与宝石的永生的。宝石的永生是单纯的,它无情无感。而人的永生是种族的,他们是热血的动物。这其中的道理也许我永远都不会全弄明白,但我依然不得不承认其中的神秘与伟大深邃。

小说《京华烟云》作品的最后一部分“秋季歌声”描绘了战争中的中国,那悲惨的场景犹如就在目前,不禁让人有种“触目伤怀”的冲动。中华民族是从屈辱中获得重生的,书中提到在残酷的战争面前坚韧的中华儿女宁愿选择流离失所的日子也不愿当亡国奴,战斗就一定会有牺牲,但年轻的炎黄子孙仍然为了保卫国家民族这个神圣的使命去付出,去奉献,这样洪峰般壮烈的场面,使我这个另一个时代的中国人感到自豪。我的心在震动。同样是在这样一片美丽的苍穹下时空隧道的那一头的同胞竟遭受着不一样的苦难。日本对中国犯下的罪行将永远刻在每一个中国人心中。我们要立下亘古不变的誓言:强大我们的民族,让光荣与繁荣环绕着它,不要再让它神圣的名字受到外人的亵渎!因为我们身上留着同种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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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一的小说作文老人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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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爹,咋办,后天娃就订婚了,这钱还不够”

“唉,他娘,我再想想办法”

“他爹,就剩明天一天了,女方的钱都推好久了”

“他娘,我看今晚我再出趟海得了”

“不行,他爹,今夜有大风,出事咋办”

“他娘,没办法,只能这样了”

“唉”

老人浑黄的眼睛看了看昏暗的油灯,用布满老茧的手捏灭了只剩一小截的旱烟,起身向屋外走去

天已全黑了,不知什么原因,天上没有月亮,乌蒙蒙的一片,老人拿起鱼网,走上破帆船,费力的将船推进海里,回头望了一眼,用手握住胸前的十字架,轻轻的吻了一口,便开始出海。

空中依旧乌蒙蒙的,天空毫无半点光亮,老人凭着感觉在海中摸索,望着无际的海,老人坐在船上,抽着旱烟,岸边有妻子在为他祈祷,老人深吸了一口气,站起来第一次撒网,老人心中默念,千万要有收获啊,时间在慢慢消去,船渐行渐远,老人感到鱼网有些沉甸。

天空开始更加昏暗,时时有清风擦过老人的脸,老人一把拽起鱼网,大量的鱼让老人心中感叹,可以卖个好价钱,想到儿子可以成婚,老人嘴角的微笑又浮现。

海面已不再平静,风越来越强悍,老人的船已偏离方向,老人守住满载鱼儿的小破船,网再次被撒下,老人希望可以多赚些钱,浪已不再平静,水中的鱼群越来越晃眼,老人忘记了家中的妻子,忘记了风暴的到来,老人一次次撒网,将鱼捕上船,黑色的海水翻滚由远至近,老人的船开始乱窜,老人的笑容已经展现,如此多的鱼可以令他明天卖些钱,老人打算回去告诉妻子这个好消息,但为时已晚。

翻滚的大浪拍了过来,老人护住鱼儿,趴在船上,暴风在吹,大雨降临,豆大的雨珠打在老人的脊梁,老人掌舵寻找回家的路,危险一次次袭来,老人已没有力气阻挡,终于,又一个大浪翻到船前!

天明,妻子在海边,望着海面,远处只有几片碎木板!

[高一小说作文老人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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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常见小说的的创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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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小说创作技巧

一篇好的小说,并不在于它对于传统的继承和模仿。而是颠覆与背叛前人的遗留。以1922年为界,小说的这一进步特征越来越明显。因为那一年是现代派全面爆发的里程碑。从此,外国文学界皆对此奉若神明。真正实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象。人人风格、手法皆自成一家。凡是对前辈的模仿都没有什么出路,他们只能背叛,不断地创新,于是形成了今天小说异彩纷呈的局面。

生活与想象力

世人皆云:"艺术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此话不假。但问题是,小说到底是要偏向于生活描写,还是"乘物以游心",成为了当代中国文坛的一大问题。须知早在东周时期,庄子就能写出类似于现代派手法的散文,但是从那以后,中国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作家。究其原因,不外乎两条:1,儒家牢不可破的思想统治,他们禁锢了中国人千年的自由。2,民间多年形成的爱看故事的陋习,这最是阻碍艺术家的产生。所以至今,国人仍是故事至上,懒得思考小说中的问题。大部分人浑浑噩噩,毫不自觉存在,这不得不说是奴性所致。书商以利益至上,不断投其所好。于是出现了太多"垃圾小说",如同洋快餐,没有营养而且吃过就忘的作品,仅仅可供消遣。当年巴尔扎克曾立志写一部《人间喜剧》结果没有写完便撒手人寰。巴尔扎克一代文豪,悲天悯人。却并不为笔者所欣赏。正如莫罗亚为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撰序所言:"《人间喜剧》把外部世界作为自己的领地…他也确实描述了整整一个社会。相反,普鲁斯特的一个独到之处是他对材料的选择并不在意。"用巴尔扎克的方法写作的话,那么小说迟早要走入穷途末路。因为在描绘外部世界的能力上,小说远远不如电视、照相机,甚至油画。但是小说作为人类的产物,而不是上帝的,却能够通过观察外部世界来获得对自身的某种认知。因为"世界是被人类精神反映和歪曲的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说"艺术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在现代派的手底下,经常会有一些匪夷所思的场景与情节。但是仔细寻思,这些被抽象出的东西却在生活中有其本来面目。比方说卡夫卡描绘的"城堡"、"审判"的意象,实在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就是生活在如此一个官僚、蛮横、强者至上、权力意志第一、阴暗面同样很大的世界中么?然而就是这样的意象,才体现出作为一个文学家思想性的不朽价值。因此,生活是小说的基础,想象力是小说的根本。二_小说的意象意象是否突出、高明,是一部小说成败与否的关键。当然"成败"不指销量。以下分析几个具体例子。

线索性强的意象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家族第一代因近亲结婚生下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家族因此得到创立。家族的最后一代,又因同样原因生下同样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家族因此完结。这一线索串起了马贡多的百年兴衰,恍惚会有时间错位的感觉。靠一个意象,作者便生发了整部作品。思想性强的意象:博尔赫斯的"迷宫"(小径分叉的花园)。时间是一座错综复杂的迷宫,是无限连续的,是分散、集中、扩散的网。每一个分叉的路口,选择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结局。这一意象完全颠覆了传统线性的时间观念,堪称经典。共谋性强的意象组合: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安德烈公爵因为瞥了一眼橡树叶,同时听到姑娘们的欢声笑语,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改变了命运。这一组合使用频率太高,随处可见,也体现出它的威力所在。其他类型的意象,实在还有很多,笔者就不一一赘言了。

小说的结构

这是专业人士评点小说的依据之一。本来对普通读者,结构根本无所谓,只要你别写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就行。殊不知结构恰恰是小说赖以生存的根本。结构是否特别,在小说评价中并不占有绝对分量。关键是这个结构必须适合这个材料与构思。比如说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一书,使用了双明线、一暗线的结构。两个明线人物不同,事件不同,空间不同,但却隐隐约约纠纠缠缠,最后终于汇合,同时从未真正清楚介绍的暗线也真相大白:原来是两个明线的根源。接着就看出两条明线间人物的对应关系。这种悬疑小说式的结构使人激动不已。此结构也与此书成为近年来罕见的经典作品。而米兰_昆德拉的大多数小说,都使用了巴赫音乐式的复调结构,各部分间形成了"13531"式的音乐结构。符合昆德拉哲理性强、人物不固定的写作特点,恰如其分。

文学与艺术、哲学的大融合

这又是现代派另一趋势。后现代派的作家们开始从现代先锋艺术家那里汲取灵感。达利、毕加索等大师影响了一代文学家,他们开始借鉴美术的创作手法与关注内容。昆德拉更是醉心于哲学研究,并确立了自己小说浓重的哲学风格。相信后现代派也会在这方面走得更远。

小说的冲力与张力

一部高水准的小说,必然可以具有足够的冲力,冲破空间的阻碍、时间的诅咒。囿于空间、时间的作品,大部分都是庸常之作。正如乔伊斯《尤利西斯》一样,敢于"想到想不到".因为时间、空间等,都是一篇故事的必要因素,而不是真正小说的。综观现代派文学,没有任何一位大师甘于受困于此,而是自由、思想至上,决不做现实的奴隶!张力又是小说精彩的保证。它并不是打动人心的情节,而是和结构有关的、前后呼应或形成落差的力量。这种力量使小说不再苍白,仅仅是无力的说教,而能够真正靠文学魅力打动人心。典型例子就有昆德拉多次使用的"假实证幻"的手法。让小说的结局提前,结尾在戛然而止的某一刻,《不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等均使用了这一手法。瞬间使读者感觉到、命运的苍白、情节的精彩。

小说的未来

笔者斗胆做一回预言者。近年来现代文学界渐有疲软之势。200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耻》十足反映了这一趋势。其水平根本无法与过去任何一位大师相提并论。要知道就连昆德拉,至今也仍未获奖。社会潮流不再有利于小说创作,一切围绕市场指挥棒转。在这种情况下,小说很可能就此式微,或是倒退。这本身或许也是时代需要。从此小说将划分为两大阵营:商业小说与纯文学小说。1922年那样的黄金年代恐怕短时间内难以到来。然而当世界再度堕入苦难中时,物质会受挫,小说也会再度抬头。小说的可能境地,实在难以穷尽。只要你想,没有写不出的。因为"世界是被人类精神反映和歪曲的世界",因为(借用一句广告语)"我能,无限可能!"小说如何才能"好看"小说要想写得好看,首先有故事。故事是一篇小说高度凝炼之后的内核,是小说的心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故事在一篇小说中的重要性。有的刊物开辟的栏目就叫"好看小说".其前提是好看的小说应有好看的故事。小说家是艺术家。正如音乐家是用优美的乐章思维一样,小说家是用故事来思维,他的人生观、个性由此体现出来。读者想要知道引起自己兴趣的人物命运如何,事件的发展趋势、结局是什么,情节会满足这种要求。故事应该能够表现人物性格的发展,能够和题材相适应,合情合理;情节像不断引导读者兴趣的路标,一步一步带领读者进入自己的艺术殿堂,进入你所要求的那种心境。你不能轻易让读者看出你的意图,要不断设置障碍,甚至误导读者,声东击西,一会儿让读者最不愿的事情发生,一会儿又让读者意料不到的事情出现,千方计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让他看不出上了小说家的圈套。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好理解,有些意识流小说或心理小说等,情绪化东西四处弥漫,似乎不容易理解。其实,这类小说也是有故事的。它的故事虽然只是一种意向、情绪上的扑朔迷离,但包裹着心理内核是能感受出来的。一切外在的东西就由此繁衔出来。这类作品中故事可能是在一个你不熟悉的或没有料到的平面上,它们可能写的是心理的、情绪的或内在的事物。直觉与思想也很重要。作家的文化底蕴是衡量作品深度、成败、高下的尺度,主题思想的体现往往与文化底蕴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完善。一部小说打动读者的也往往体现在这方面。那么,思想意识又从何而来呢?小说家的思想更多的是来自于他的感觉(直觉)。他可能仅仅意识到人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情节这样发展比那样更流畅。为什么如此,则很多人可能并不能自觉地意识到。小说家并不是哲学家。深奥的思想也许并不能产生优秀的小说作品。直觉是认识的出发点,它将人的主观感觉以艺术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仍是艺术的特殊属性。这其实也符合一个规律,如果先有立意(意欲表现什么)的桎梏,围绕这个什么"主题"来硬加上些东西,这是创作上的大忌。其次,作家的创作主题意图与受众阅读后获得的主题感受常常并不相同,甚至南辕北辙。"直觉"意识是弥足珍贵的,它如电光火石般稍纵即逝。把握住这可贵的"一瞬",则有赖于作家长期的思考。思考是一个过程。一方面是对过去积累的思想意识、精神、道德评判、价值观等等的体验,另一方面是对叙述表层下各种主题碎片予以挖掘、整合。寻找作品的深度,直觉往往是致命一击。小说应该从正在发展、变化、行进中的历史(现在时),而不是从已经发生的历史(过去时),去提炼自己的思想意识。要有超前的洞察力和观察力,敏锐、敏感、极富预见性,善于发现别人所忽略的现象和细节。具有有别于一般人的识活动,能辩别出事物的基本性格特征,当别人只看到部分时,小说家能预见到整体,能抓住其精神实质。除细节外,他能看出决定人的精神状态是什么,周围人没有注意到,而常常连作品中人物自己也意识不到的东西,从而创作出人物独特的性格。那时,也许是人物自己左右、操纵着自己的命运发展。特别是当你把人物尽可能的想透彻,而人物已经在你心中生根、变得有血有肉、呼之欲出的时候,更是如此。因此托尔斯泰说:先不去想情节的发展,在写作之前,先把自己的人物尽可能的认识清楚。作家的观察力不是"摄影",而是能够引起作家共鸣而又经过作家透明理解的那些观察,才能使作家创作出非常真实、生动、能够表现社会面貌的优秀作品。优秀的小说家总是在追求着叙述语言的个性化,完善着自己的叙述风格。但就整体而言,写作者在写作主体意识上对叙述语言着意进行把握、操纵者,似乎较之以前要少多了。平白直露的作品比比皆是。许多作品仅仅是在叙述一件事,讲述一个故事而已。叙述语言的技巧艺术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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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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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透视神医是一本讲述一个实习医生机缘巧合得到五行至宝息壤,从此开挂逆袭的传奇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小说最强透视神医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写完报告,郝仁这次的工作也就算圆满完成了。他和睿雅告别神秘局的其他同事,回到了京城的杜家。

和往常一样,郝仁每次陪睿雅回娘家,总要在这里住上几天的。除了白天陪杜千劫见客,或者去京城的景点逛逛,晚上,他们就在卧室里“造人”。

“老公,明天我们就回龙城吧!”一场战斗之后,睿雅气喘吁吁地说道。

郝仁故作诧异地说道:“怎么,岳父、岳母对你不好吗?咱们好不容易才回一次娘家,你怎么这么快就要回去呢?”

“哎呀,老公,你就别装了!我为什么回龙城,你不知道吗?”睿雅光着身子,偎在郝仁的怀里,娇声说道。

要是在龙城,姐妹们轮流为郝仁侍寝,睿雅大约要八天才轮到一次,那样的日子清闲而惬意。哪象现在,郝仁每天晚上都折腾她一个人,这才四五天,她就受不了了。

“是不是累了?”郝仁抚摸着睿雅的纤腰,为她度入真气,助她缓解疲劳。然后,他又把那颗附着缥缈翁元神的珠子从床头拿过来,按在睿雅的肚皮上。“现在好点了吗?”

“好多了!”睿雅说道。

“你既然要走,那我们明天就走!”郝仁猥琐地笑着,“那今天晚上,你得再陪我一次!”

“不行!哎呀,你好坏……”睿雅稍稍表示了一下抗议,就再次沉沦在郝仁的柔情中。

天亮时分,睿雅从梦中醒来。此时郝仁已经穿好了衣服,坐在沙发上打坐。

睿雅在床上翻了翻身,突然想起了什么:“老公,咱们的珠子呢,你收起来了吗?”

郝仁缓缓睁开眼睛:“没有啊,今天凌晨拿给你缓解疲劳,然后我们就接着‘造人’,我把珠子给忘了!应该还在床上吧,你再找找!”

睿雅光着身子爬了起来,也顾不得羞,开始抖被子。可是,她把被子、床单、床垫都翻了一遍,也没有见到珠子的踪影。

“别找了!”郝仁突然说道,“我知道它去了哪里!”

睿雅回过头来:“珠子去哪儿了?”

郝仁盯着睿雅的额头:“它已经进入你的体内!”

睿雅一愣:“你的意思,缥缈翁的元神已经进入我的身体?”

郝仁笑着点了点头:“是的!不过,它只是暂时借你的身体栖身。过一段时间,他就会离开的!”

“哦,那还好!”睿雅可不想有个老头儿在自己的身体里面,听郝仁这么一说,她才稍稍放心。

然后,她又问道:“他准备在我的身体里待多久?”

郝仁微微一笑:“最多十个月吧!”

“这么久?”睿雅先是嘟哝一句,突然又是一惊,“十个月?你这是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我……”

郝仁一把将光熘熘的睿雅搂在怀里:“我的意思是,他要做咱们的孩子,十个月之后,你就能把他生出来!”

“老公,你是说、我、怀、孕、了!”睿雅一字一句,话还没有说完,先把自己吓了一跳,“我不要怀孕!我还要进行论文答辩呢!要是在答辩的时候,我突然呕吐起来了,那可丢死人了!”

郝仁见睿雅一脸的羞恼,十分可爱,禁不住在她脸上使劲地亲了一口:“还答什么辨?我花点钱,或者让岳父大人打声招唿,你就直接过关了。反正你又不要考研!”

郝仁也是从大学阶段过来的。他知道,现在的大学有多操蛋!别说睿雅已经写了论文,就是没写,花钱找个枪手,那还不是手到擒来!

至于论文答辩,那就更好办了,她的父亲跟校长是多年的好友,一个电话打过去,什么样的文凭也能拿到。

“老公,我叫你给害苦了!”睿雅用她的小锤锤在郝仁的胸口一阵狂擂。

“都要做妈的人了,还这么小孩子脾气!”郝仁一边笑,一边给睿雅穿衣服。

吃过早饭,睿雅向父母亲辞行。杜千劫倒是没说什么,反倒是她的母亲在睿雅耳边说了些什么,让睿雅脸色羞红。

仍然是睿雅的哥哥杜睿杰亲自开车送他们去机场。二人上了飞机之后,郝仁问道:“刚才岳母在你的耳边说了些什么?”

睿雅的脸又红了:“我妈说,让我在家里多住几天。我不同意,她就说,回龙城,有那么多的姐妹陪你,而在京城,却只有我一个人陪你,这样子我怀孕的几率就大一些!”

郝仁笑道:“那你为什么不跟岳母说,你已经怀上了!”

睿雅的玉手在郝仁腰间的软肉上一拧:“老公,你太坏了!”

九个多月之后,睿雅在新华医院中待产。此时,吴双和阿斯也都挺着大肚子。就连夏子也怀上了二胎。

随着一声婴儿的啼哭,护士抱出来一个粉红色的小肉团,同时向郝仁报喜:“郝院长,恭喜你添了个千金!”

郝仁一愣:“缥缈翁进了我家,怎么变成女的了?”

他急忙跑了过去,将那个女婴抱在怀里。只见女婴正大张着嘴,向这个世界宣告自己的到来。他立即用神识将女儿的全身锁定,一点点的监测。

郝仁发现,女儿的脑海里有一颗乳白色的珠子。不过,那颗珠子比最初从蜥蜴王的脑壳里滚出来时小了很多。那时候,珠子起码有桂圆那么大,现在,它却比黄豆粒还小一些。

“这还是当初那个珠子吗?”郝仁将他的神识深入女儿的大脑。

很快,他就从珠子中得到信息。原来缥缈翁的元神在上千年的岁月中,已经损耗了太多的真元,再加上蜥蜴王啃食他脑壳时,吸收了他大部分的能量,他除了能留下一点意识,别的什么也没有了。

郝仁这才放心,女儿今后是不会受到缥缈翁的影响,可以无忧无虑地发育她的女儿身。万一将来缥缈翁的意识有机会觉醒,她最多就是能象缥缈翁一样,做一个到处闯荡的人。

“既然如此,那我就给你取名叫思家吧!希望你以后多想想老爸、老妈,常回家看看!”郝仁这就把女儿的名字给定了。

睿雅被护士从产房里推出来,听说女儿的名字叫“思家”,她连着念了两遍“郝思家、郝思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老公,叫思家能好吗,她将来不会《乱世佳人》那样的命运!”《乱世佳人》的女主人公名字就叫郝思嘉。

寒烟笑道:“你看你,想到哪里去了!有我们老公这样的本事,咱家的孩子将来会吃亏吗?”

睿雅一听:“孩子反正是郝家的,你这当爹的爱怎么取名就怎么取吧!”

郝家又添一女,郝义、郝礼、郝智、郝信都来了。

郝义、郝礼早就结过婚,有孩子了。他们都在龙霆集团工作,虽然还只是中层干部,却已经是集团的董事了。

郝智也有了女朋友。这几年,他在刘少泽的扶持下,终于做上了福田派出所的所长,正干得带劲呢!

只有郝信还是单身。他今后还不到二十,却已经成了一个游戏公司的老总。当然,钱都是郝仁投的。

看着一家人温馨祥和,郝仁的心中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他想:“这辈子就这样吧,我已经满足,不再奢望别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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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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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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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水浒传》长篇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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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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