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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经典20篇)

积累成男人终究是他走过的路,走的人多了,就得另找一条。透过这非凡的小说,能看到一个男人如何成为男人,不必然完美,但都有一个可玩味的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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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结局作文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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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华细数,谁的幸福不知归途?我们曾经那么的贪恋“幸福”这个字眼。可是生活却像一场电影,不到最后,没人知道结局是喜或悲。

——题记

忘了是多久以前,看着姐姐将水粉重重地涂在画布上,然后慢慢变成一幅画。我喜欢那种感觉,缤纷的色彩让我迷恋。于是我梦想有一天也像姐姐那样,将画笔握在自己手上。用彩色勾勒出我的幸福。

当我脱去稚嫩的外壳,当我能对画笔驾轻就熟时,突然发觉,原来幸福是如此简单。简单的让我习以为常。可是当心底不再单纯,复杂的感情开始滋长出来后,才发现,幸福不简单,简单的是我的心。

如果我可以选择,我想我会逃避。说实话,我不是个胆小的人。可是我竟不喜欢现在的生活。升学的气氛让我纠结在尴尬的境界之中。不管是面对熟悉我的父母老师,还是喜欢打听我成绩的外人,我都觉得无言以对。或许是因为自己是在说不出口的成绩,一切的一切我都厌倦了!

可是我明白,即使再不甘,也得撑下去。就像蛹一样,只有破茧才能成蝶。即使再难,至少也有挣扎过的痕迹。

柏拉图这样说过:“在短暂的生命里寻找永恒。”我希望我的幸福会变成一种永恒存在着,我希望我的幸福会像空气一样,握紧拳头,就握紧了幸福,张开手,又会有新的幸福……

[幸福的结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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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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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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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迷随笔作文

全文共 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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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帆是如来佛祖的师弟,因为他,这声音从哪传了?当然是爸爸再念小说中的情节。

不知从何时起,爸爸迷上了小说。他每天对手机爱不释手,早上醒来抱着手机看神仙;晚上手机抱道上下眼皮打架才肯睡觉;一日三餐也抱着手机看。一次,看着手机要夹菜,不料,竟把妈妈碗里的菜夹起来吃,也没有察觉。现在家里有了电脑,更是不得了了。

不过,爸爸每一次看小说都冒着很大的风险,就算有神仙的庇护,也逃不过妈妈的火眼睛睛。这不,妈妈喊了一声:别看了,看了这么多章也没见你成仙人!坐在电脑前的爸爸闻而不动。这时河东狮吼向爸爸袭来,妈妈提高了八度嗓音:别看了。这声音使爸爸的鼠标也很不情愿的关机了。可当妈妈一扭头,爸爸的手已经碰上了鼠标,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开了那一章节。

爸爸呀爸爸,你偶尔看看也可以放松一下,但不能成天到晚抱着看。这样你1。0的眼睛也熬不住;晚上睡得晚,早上起得早,身体熬不住;妈妈每天讲你,自尊心熬不住。爸爸你看小说也要适可而止,可不要走火入魔呀。

[小说迷随笔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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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小说亮剑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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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小说亮剑人物结局,欢迎借鉴!

《亮剑》是都梁写作的一部军事题材的长篇小说,是大陆不多见的比较公平、客观、尊重历史事实的抗战小说。书中并不讳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为造成的反右扩大化、三年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等浩劫事件,也并不像其它抗战小说一样严重偏向共产党,甚至塑造了具有中国儒将风范的国军将领楚云飞做为主人公李云龙终身的对手、朋友、劲敌。

《亮剑》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16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的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的苦苦思索。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割了原著真正意义上的亮剑精神。

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意识形态主管机构改造成了“弘扬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般自我陶醉意淫的壮阳工具。

我们不妨来看看小说中这些英雄们的最终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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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小说《乞丐》有感作文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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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十分,正是人们用午餐的时候。美食街上的饭店里,坐满了用餐的男女老少。吃,成了这条街上这个时间点的主题,所有人都在吃,包括作者本人也是匆匆赶回家吃午饭。可是,作者回家的路上似乎并不“顺利”,有个面目讨人厌的老乞丐企图向他乞讨,作者没有发善心施舍,反而觉得乞讨影响了他的好胃口。作者回家吃饭后,又喝了杯茶,抽了只烟,吃了点水果,最后上网的时候还品尝着比利时进口的巧克力。在我看来,作者应该是吃得很饱了,获取,他并不饿,因为他饭前刚从咖啡厅里出来。

饭后,作者又去茶餐厅,喝茶打牌休憩。此时,作者又看到了先前的那个老乞丐,在一家火锅店门口乞讨。这时,已是过了饭点,饭店里的客人都吃饱离开了,而乞丐还饿着,还不知道自己的午餐在哪里,或许,对他们来说,已经没有一日三餐的概念了,有得吃就吃一口,没得吃就饿着。经过不限努力,老乞丐终于讨得半碗吃剩的火锅锅底,此时,饥饿老乞丐却做出了惊人的举动,把本不多的“午餐”分给其它的乞丐吃。半碗锅底一分为三,就只能是塞牙缝的“开胃小菜”了。没几下,老乞丐就吃完了,她企图再次乞讨,却没有成功,只能失望走开。这条街上的人,除了乞丐,所有的人都吃饱了,甚至连那张混在火锅锅底里面的餐巾纸也吸饱油。我看到这里,顿觉人心冷漠、世态炎凉,所有人,包括给老乞丐火锅锅底的人,都没有一丝同情心,没有一点善良。此时,我又想起老乞丐残破的搪瓷盆上印的几个红色大字——“和谐社会”。

[读小说《乞丐》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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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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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中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结局揭秘 小说各人物结局演员表插曲介绍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 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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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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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深刻揭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满腔热情地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也具体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历史原因。

该书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小说的故事性很强,达到了极高的水平,这可能是受到说书话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小说随处可见引人入胜的情节。如智取生辰纲,风雪上神庙,景阳岗打虎等。《水浒传》还写了不少战争的场面,再现了起义军的战略战术,体现了辩证法思想,如三打祝家庄等。

《水浒传》的影响巨大广泛,几百年来,其具有反抗意识,乐观精神和理想化的英雄一直为人民所乐道,鼓舞着被压迫者的反抗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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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外国小说阅读答题技巧

全文共 19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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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散文这种常考文体之外,小说也是最近几年尤其是新课程高考中非常热门的一种文体。由于湖南省语文新课程实施中必选了一门《外国小说欣赏》,从而凸显了外国小说阅读在今后湖南省高考中的地位,需要引起广大考生的高度重视。《外国小说欣赏》由叙述场景主题人物情节结构情感和虚构等八个话题知识组成,因而这些话题知识很可能就是高考出题的八个考点,试题一般以主观简答题的形式出现。所以

在外国小说阅读的复习中,考生宜紧扣教材的八个话题知识展开,细密梳理八个话题知识及掌握答题要领,规范作答话语。具体而言:

1.理解叙述角度、人称及其表达效果

【考点梳理】

叙述角度有全知视角和有限视角两种。全知视角大多见于传统小说,叙述者如上帝一般俯瞰人间,对所发生的故事、各个人物都了如指掌,有时候还跳到前台对人物评头论足。如雨果的《一滴眼泪换一滴水》。全知视角不受时间空间和人物的限制,方便读者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

有限视角的特点是叙述讲究遮蔽作者意图,故意隐藏一些环节,留给读者自己去推理、判断与评价。完全依赖于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里的世界,完全靠叙述者带领读者走进情节的各个环节,让读者参与其中。这使得读者变得不像在阅读传统小说那样只是被动地听故事,而必须调动自己的知识、经验和想象力。如海明威的《桥边的老人》。

全知视角与有限视角无优劣之分,选择怎样的视角完全依照小说的具体需要。一篇小说可以通篇都用全知视角或有限视角,也可能有视角的转换。如鲁迅的《祝福》。

叙述人称主要有第一人称我和第三人称他。第一人称的叙述只能局限于叙述人的所见所闻,与有限视角一样会受到一定的叙述限制,但它能使小说显得真实亲切,拉近与读者的距离,同时便于抒发感情。相比较而言,第三人称叙述则更自由,与全知视角一样,对人物和故事无所不知,但它的叙述并不那么亲切没有距离感。小说家选择何种叙述人称完全是根据小说的具体叙述需要而定的,也无所谓孰优孰劣。

小说用第二人称你来叙述的情况很少见,严格上说不是一种叙述角度而是小说中的一个人物。用你,倾注的是叙述者对这个人物一种抒情目光,将之当作朋友,更加拉近叙述者与人物之间的距离,使得他们之间别有一种依恋和欣赏的意味。

【命题形式】

小说采用的是什么叙述视角(或人称)?这样的叙述视角(或人称)能够取到怎样的表达效果?等等。

【答题要领】

准确识别叙述视角与叙述人称,对叙述视角或人称的表达效果进行分点作答,要能结合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2.把握场景的功能

【考点梳理】

场景这个话题主要应把握场景的5点功能:①如果场景在小说开头,那么其功能是给全篇定调。或者定下情感的基调或者定下叙述基调,使得叙述更舒缓自然或顺理成章。②营造特定的意境与渲染特定的气氛,以感染读者或人物。③如果场景出现在人物出场前,那么其功能便是导引人物出场。如果置于小说的某个情节,其作用可能是推动情节发展。④如果场景置于人物的描写之中,那么其功能是揭示人物的性格。⑤如果某个场景作为小说的主背景,那么其作用很可能是作为一种象征。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大海,便是人生的象征,老人与海的斗争,是人与自己命运的斗争。

在大多情况下,小说中的某个场景的功能不是单一的而是综合的,这要结合具体的小说文本进行具体分析。

【命题形式】

小说的描写了某某的场景,这样写有什么作用?结合全文,请简要分析。等等。

【答题要领】

主要从场景对于氛围、情节和人物等角度切入思考,要结合具体文本的具体位置进行具体分析,最好分点作答。

3.探究复杂多义的小说主题

【考点梳理】

所有作品都是有主题的,生与死爱与恨美与丑等是小说家写不厌的母题,作家试图通过小说来表达自己对婚姻、家庭和爱情的体悟,对人性弱点的悲悯与失望,或者对真善美的讴歌与追求。这样的小说主要以思想的深度来展示其独有的魅力,我们称之为思想小说。有些小说则主要以讲故事为目的,其魅力在于故事本身的曲折、离奇或者故事讲述的独特技巧。这样的小说,我们称之为故事性小说。

但凡优秀的小说,它的形象大于思想,它靠形象来揭示蕴含其中的深刻思想。小说最忌讳主题鲜明,好的小说总是赋予读者丰富的解读空间,让读者见出其中复杂多义的世界。从而充分展示其无穷魅力。罗兰·巴特说:作品一旦产生,作者就死了。说的正是小说主题具有复杂多义的特点,这就使得小说主题具有丰富的探究性。

但是小说主题的复杂性和多义性并不是无边界的,读者对小说主题的把握应该相对合理而不能离谱地误读。尽管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读者读出的毕竟还应该是哈姆雷特。那么,如何把握小说相对合理而复杂多义的主题而不至于被认为是误读呢?

可以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从小说的情节和人物形象入手;二是联系作品的时代背景及典型的环境描写,认识人物形象的思想性格上所打上的时代烙印,把握住人物形象所折射出的时代特征达到揭示小说主题的目的;三是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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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把自己的病写进小说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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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年多病的巴金,其实从来没有读过大学。14岁时,他好不容易得到祖父同意进入英语补习学校念书,刚刚一个月,就因病辍学。1925年,他到北京准备考北京大学,但是体检时发现患有肺病,无奈与北大失之交臂。在巴金的作品中,常常有主人公患肺病或其他疾病的描写,并且因患病而发生情绪、思想的变化,《灭亡》中的杜大心等都是如此。写《灭亡》时正是巴金治疗肺病与休养的关键时期,主人公杜大心也就因患有肺病而萌生暗杀军阀以解脱痛苦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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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锦绣未央原著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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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电视剧《锦绣未央》遭到了原着粉们的吐槽,电视剧改动太大完全看不到原着小说的影子啊!那么《锦绣未央》是根据哪部小说改编的?小说讲述了什么样的内容呢?

电视剧《锦绣未央》改编自秦简同名小说(又名《庶女有毒》),潇湘书院秦简所着小说。该小说主要讲述了相府庶女李未央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凤临天下。

但不曾想到夫君拓跋真一直喜欢的却是长姐李长乐,于是废她皇后之位,杀了她的亲生儿子,将她双腿斩断,打入冷宫整整十二年,受尽无边的折磨。最后被赐毒酒,然却涅盘重生,报复了所有的仇敌,最终与元烈(李敏德)在一起的故事。

那么《锦绣未央》跟原着小说的差别大吗?电视剧小说差异盘点!小说中的男主元烈在电视剧中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喜欢未央的堂弟角色。

这小说女主本身就是李未央重生,电视剧改为代替李未央报仇的冯心儿。从男女主的设定可以看出来从历史背景到人物设定基本都修改了。

电视剧《锦绣未央》和小说《锦绣未央》对比!

1、类型

锦绣未央原着小说是本重生复仇文,而改编后的电视剧成了古装爱情剧。

2、朝代、前世

由于锦绣未央是重生文,朝代是虚构的,审核的时候不好过,所以电视剧改编成了朝代为北魏,而女主也不再是重生,而是成了被皇帝满门抄斩下的遗孤,她替代李未央的身份,决心复仇。

3、归处

李未央曾经说过”绝不入宫,誓不为后“,而电视剧简介竟然是成为了一代贤后,先是替皇帝选秀后又帮元烈纳妃,然后未央的大度尽显,因而皇帝更疼她。

4、女主

原着中的女主心狠手辣,不论对敌人还是对自己都丝毫不留后路,擅长计谋,前世后世加起来算计了几十年,前世受尽背叛欺辱被喂毒而死。

重生后,发誓不再动情,绝不容忍男人左拥右抱,更曾发誓“绝不入宫,誓不为后”。单看如今爆出的预告片,女主入宫,容忍皇帝左拥右抱,屡次被害,明显与女主本身性格多有差异。

5、男主

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6、结局

《锦绣未央》小说结局是:李未央是相府庶女三小姐,因生于二月被视为不祥之女被送到乡下抚养,后代替长姐李长乐嫁给三皇子拓跋真,一心扶持丈夫登基。

苦熬八年终于一朝为后,却被姐姐设计陷害,被自己相公砍断双腿最后死掉重生。而元烈又名李敏德小时候被大夫人害死却被李未央救起,元烈深爱着李未央。

之后揭秘身世为裴后之弟裴渊与栖霞公主的儿子,宫殿着火,李未央和元烈在暗道里时李未央正式同意与元烈在一起。最后李未央和元烈在一起并且结了婚,婚后生了一双儿女。

《锦绣未央》电视剧结局:化名李未央的心儿不仅要与仇敌蒋氏一族斗智斗勇,还意外卷入与北魏皇子的情仇纠葛。苦难与坎坷没有将她打倒,反而赋予她无上的智慧与心胸,她历尽艰险磨难,终为父系一族正名,同时也收获了曲折感人的美好爱情。

所以说电视剧只是披着小说外衣,关于千古一后冯太后的故事。可以说男主深情,女主狠辣多谋的人设全部崩塌,如果只是一部复仇爱情剧还有可圈可点的,可是把大IP改的面目全非就是找虐,可以预见一大波原着党即将开炮。

如果你是看过原作的粉,当看到改编电视剧成了这个样子一定会一脸懵B吧。在原着小说里,女主重生后复仇,带有玄幻色彩,所以改编后的女主是北燕王国公主冯心儿,也就是历史上的冯太后。

说好的庶女竟然变成了公主,最后还成了妃子!而真正的小说女主李未央却变成了炮灰,一开始就挂掉了。不过既然有黑化的糖糖看,还是十分令人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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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夏至未至》电视剧结局

全文共 12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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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月光笼罩着一层朦胧美,陆之昂和颜末静静走在回家的路上。陆之昂将颜末送在家楼下,停驻的那一刻,路旁的灯光全都闪亮着,像在为有情人留着光明。三年的时光,陆之昂很抱歉曾经辜负了对颜末的情意,现在他要告诉颜末,当初凶她,现在却一无所有,只能为她做上一顿顿美味的陆之昂喜欢着那个叫颜末的女孩。陆之昂真城单膝跪地,向颜末求婚,希望未来的日子依然有颜末的身影,不论是多少个三年,颜末的心里自始自终都只有陆之昂一个人,她紧握着期待已久的手,两个人决定相伴终生,走向属于两个人的幸福之路。

陆之昂开始和颜末一起筹备婚礼,身为好兄弟的傅小司当然也会为兄弟陆之昂送来祝福。颜末即将出嫁,把她视为掌上明珠和心肝宝贝的父亲阿伦却紧张起来,他不敢相信昨日还在自己身边撒娇的女儿这么快就要出嫁了。阿伦再一次挽起女儿的头发,这是能为心爱的女儿所做的唯一的事情,虽然颜末一直嘴上嫌弃父亲的笨手笨脚,但父亲对她的关心不亚于任何人,这些年没有母亲的陪伴,但父亲给了自己父爱的同时也给予了母爱,使颜末从来没有孤单自卑过。阿伦给颜末准备了结婚礼物,这是他的心意,细心地颜末也为父亲准备了礼物。颜末亲手写了一封感恩信,信中她很愧疚这些年缺乏对父亲的关心,她祝福父亲能够为自己生活,去追求他的幸福,而相同的文字,也出现在了阿伦写给颜末的信里,心意相通的父女俩,从来不缺少爱的关怀和包容。

新婚前一夜,陆之昂和傅小司一起享受最后的欢愉时光。陆之昂和傅小司谈论起都还没有实现儿时的梦想,小时候总期盼长大,可如今又总怀念过去,陆之昂婚礼也邀请了好友立夏,他不相信傅小司和立夏的感情就缘尽于此。傅小司已经三年没有见到立夏,这些年,他一直没去打扰立夏,在他的心里也留下了一块空白,他期望在未来的时间,某个特定的地点自然而然地和立夏相见。

陆之昂终于迎来了婚礼,心里莫名地紧张,他和傅小司都期待着立夏能够出现。青田现在反过来执着地追求遇见,遇见尝试着重新接受却还是不行,也许是爱段桥爱的太深刻,宁可孤独,也不想将就。程七七没有出席陆之昂的婚礼,但却送来了她的祝福。时间是个伟大的作者,它能够为陆之昂和颜末写下一个美好的结局

伴随着婚礼进行曲奏响,颜末在父亲阿伦的陪伴下来到陆之昂跟前,阿伦亲手将颜末交付在陆之昂手上,经过了生活的磨难和风雨,颜末和陆之昂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历经苦难的两个人终于能够携手共同面对未知的路。婚礼上庄严的宣誓,笃定而又诚恳的承诺是坎坷磨合后真心向往幸福的两颗心。傅小司看着好兄弟幸福的模样,心中也幻想着自己曾预想的和立夏的未来。傅小司接住了象征幸福的捧花,陆之昂鼓励傅小司勇敢追回立夏,也许是上天的暗示,提醒傅小司再去为爱勇敢一次。

傅小司垂头丧气地走在离去的路上,期待已久的那张脸庞和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他跟前,立夏回来了,她和傅小司的故事还没有结束。这个世界总有人会代替我们,总有一天,浅川会被时光一层层覆盖,变成其他的模样,只有永久的香樟树,继续传送着藏在心底的秘密,那些男孩,教会我们成长,而那些女孩,教会我们去爱,他们都将是我们成长路过的倾城时光和不可磨灭的青春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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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幻城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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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族与火族是远古传说中的两大神族。在一次百年大战之后,小编收集了幻城小说结局是什么,欢迎阅读。

樱空释死掉了,卡索为了救他去了迷雾森林,最终见到了莲姬,莲姬给了樱空释复活的机会,但是要樱空释和卡索见面的时候樱空释才会恢复前世的记忆。然后樱空释转世为火族最强大的王子罹天烬,罹天烬依旧有着和前世一样的想法,但是他失去了记忆,他唯一知道的就是想要攻打冰族,因为模糊的觉得那个冰族的城堡困住了什么东西,罹天烬很强大,为了守护冰族,月神,还有那个人鱼,以及陪着卡索去过迷雾森林的那些人都一个一个的死去,最后罹天烬攻到了城楼底下,卡索自杀了,罹天烬在抬头看见卡索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前世的种种,然后他叫了卡索 "哥,沵为什么要抛下我" 卡索才明白了,原来罹天烬就是他的弟弟,他攻打冰族的原因就是因为前世今生的愿望,还卡索一个自由。最后樱空释抱着卡索自杀了,最后还有一句"哥,请沵自由的。。"真的好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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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初中语文小说知识点大全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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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三要素

1、人物2、情节3、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A、开端:交代背景,铺垫下文。B、发展:刻画人物,反映性格。C、高潮:表现冲突,揭示主题。D、结局: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情节的总的作用:使小说变得丰富、生动、曲折,可以强化人物性格、深化主题和增强艺术感染力。

二、表达方式:记叙、描写、说明、抒情、议论。

A、叙述:对人物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所作的交待、陈述。

作用:可以把描写的各个方面联成一体,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加深读者对人物、事件的理解。在议论文中,作为事实论据,用来证明论点。

例1:他走了。例2:我们爬上了山。

B、描写: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具体的描绘与刻画。

作用:能实现文学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

例1: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

例2、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探照灯的光带,透过飘飞的雪片,直向天空射去。

C、抒情:作者在作品中抒发由某种媒介触发起来的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以强化某些景象的色彩,或突出人物性格的一种表现手法。

作用:表达作者强烈的某种主观感情。起到渲染环境气氛,强调人物性格品质,突出文章中心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共鸣,使文章更有感染力。

1、直接抒情(往往直抒胸臆,情感浓烈):

例1:《最后一课》中: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例2: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例3:祖国啊,母亲!我爱你,中国!

2、间接抒情(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抒发感情。)

例1: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们上了轮船,离开钱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表现人物欢快兴奋的心情: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表现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

D、议论:作者直接在作品中对人物、事件表明自己的态度、情感和评价。

作用:1、在记叙性文体中,议论有两种方式:先叙后议和先议后叙。前者见解独到,令人深思,具有启发性;后者可使读者很快进入对将要叙述的事物的思考,引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2、议论在散文中会对形象的特征或意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3、议论在议论文中主要是阐述观点。

E、说明:是对事物与事理进行的解释和介绍。作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了解被说明的事物和特点。例1:这张桌子是方的。

三、分析人物形象

1、分析人物的各种描写,准确把握人物的思想情感以至性格。

2、抓住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和谐相处),分析人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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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说欢乐颂大结局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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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改编自阿耐的同名小说,讲述了各自携带过往和憧憬的五位女性先后住进欢乐颂小区22楼,彼此间发生的交集和一波三折的故事。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说欢乐颂大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欢乐颂小说大结局

1、安迪怀了包奕凡的孩子,最后和包奕凡领证了,包母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奕凡,最后被包父给气死了。

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3、曲筱绡和赵启平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筱绡,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4、邱莹莹和应勤领证了,应勤一开始嫌弃邱莹莹不是处抛弃她,后来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了就去找邱莹莹,两人被相亲女打伤,最终在一起了。

5、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警察谢滨,谢滨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后来被曲筱绡调查了,最后曲筱绡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雎尔的头上,说是关雎尔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滨,导致关雎尔和谢滨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滨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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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余罪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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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第二季结局预告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余罪3第三季什么时候开拍播出 网络剧《余罪》自播出后,一直备受观众好评,张一山的演技简直逆天了,演技受网友好评,那么在看完《余罪》第二季结局后,很多网友表示看不懂结局余罪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是救安嘉璐了还是去穿警服了?这结局是留下悬念暗示余罪有第三季吗?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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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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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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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谁的青春不迷茫》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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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是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如同大多数人一样,作者刘同一样有着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期,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他说觉得孤独就对了,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我曾谈过一段恋爱,分手理由是因为我不够有钱。后来我拼命赚钱,却再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人。我曾被同事排挤,因为我不懂规矩。后来我懂了规矩,但再也不会用这个理由去刁难新同事。我一直和父母抗争,因为他们一直觉得我不那么好。后来我过得越来越好,我才知道他们只是怕我一个人过得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于是他把自己写了下来,写进了书中,于是创作出了青年励志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

·内容简介: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中,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述说自己对过去十年的感悟和认知,从大学到如今工作的这十年作者所经历的事和人,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劝解大家青春的迷茫人人都有,希望读者能够从作者身上找出答案,看清自己,走出迷茫的青春。《谁的青春不迷茫》没有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作者的个人经历和感悟。文章始终以第一人称述说现在,以当代人为背景亲情吐露的思想。作者刘同带领读者一起正视自己的过去,迷茫一直都在,人们需把握好现在,直面未来。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

“在大同的世界中,做小不同的自己”。刘同,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因《职来职往》节目被大家所熟知,成为青年人的励志偶像和追求的奋斗目标,拥有几百万的微博粉丝,他的励志语录每一条都被疯狂转发。这是一本送给所有年轻人的心灵指南,是送给所有同龄人的成长礼物。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对这十年过往经历的总结,感悟及思考,在时间和空间交错中,用文字搭建一个立体世界,书写属于他的青春。去看一看他走过的路,发生过的故事以及相逢的人。然后发现,我们每个人就是这样成长的,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你觉得孤独就对了,你觉得热泪盈眶就对了,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小说结局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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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表现主义小说代表作

全文共 7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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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现主义小说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的德语文学中有过广泛的影响,奥地利小说家弗兰茨·卡夫卡(1883-1924)是成就最高的小说家。

卡夫卡出生于奥匈帝国统治下的布拉格,其小说多表达世界的荒诞、人性的“异化”的主题,在西方现代文学的发展中具有开拓意义。卡夫卡的主要作品包括《美国》(1914)、《城堡》(1922)、《诉讼》(1919)以及《变形记》(1912)等。

《诉讼》是卡夫卡长篇小说的代表作。小说以一个名为K的人物莫名其妙的被捕开始,到最后莫名其妙被杀害而结束,全文弥漫着荒诞和梦幻般的氛围。主要人物K本身就是一个异化了的现代人的代表,他的孤独感、疏离感、充满矛盾的思想和行动表明了他的“现代性”。中篇小说《变形记》是卡夫卡小说中揭露人性“异化”主题最深刻的作品。小说讲述主人公在社会异化力量压迫下蜕变成一只巨大的甲虫的故事。

《城堡》是卡夫卡三部长篇小说中的最后一部,始写于1922年1月9日,即在他逝世的前两年。《城堡》从整体讲,作者采用的是幻想性的“表现法”,偌大的城堡始终矗立在近处的丘峦上,甚至能瞥见里面有许多人在工作,但是谁也没有进去过,不仅它的主人只闻其名,而从不“露峥嵘”,就是它的一个办公室主任之类的官员如克拉姆,你要见他也难如登天。这种飘忽不定的雾中看花的情境赋予作品或城堡一种“哥特式”的神秘感和恐怖性,这正是作者要表达的那种与人的生存相敌对的,看不见的超验力量的存在。

卡夫卡的小说通常深入现代资本主义社会以司法制度为代表整个统治体制的腐朽、人际关系的冷酷淡漠、小人物的悲惨命运。从哲学角度看,他的作品表现了现代世界的荒诞、无理性、不可认识以及个体生命的孤独无靠、无所归依。可以说,西方人充满幻灭感的“现代意识”第一次在文学中得到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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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高中生水浒传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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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讲究一个“静”字,我们现在遇到困难,一定要冷静。

在《水浒传》中,有许多的英雄好汉,其中我最喜欢武松。全书一共用了十回来描绘这个好汉。要想全书才一百回,用了整整十分之一的篇幅,所以我认为作者是非常敬佩武松的。武松自从景阳冈打虎开始,怒杀潘金莲、斗杀西门庆,再到义夺快活林、醉打蒋门神、大闹飞云浦、血溅鸳鸯楼,最后逼上二龙山。他有一个缺点:太鲁莽,一生杀了不少人,可以说他的人生是用别人的鲜血点染的。

武松的缺点也是水浒好汉普遍的缺点,他们一生气就杀人,十分不理智,没有想过冷静。当然,那是__臣当道、时代所趋。可是现在不同了,时代在变化,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不可能你一生气就杀人,所以我们要学会冷静。

这个星期六,我和妈妈在一家餐厅吃饭。我们吃得好好的,不知怎么门口就有一阵嘈杂声。我探过头去仔细一看,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人和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怎么吵了起来。他们周围似乎有一阵火药味在弥漫,好像随时都会打起来的架势。从他们的对话听出,原来是他向年轻人问路,年轻人不高兴告诉,他就火了,霎时间胡言__语不堪入耳。还好有个女的吧年轻人推走了,中年人乘势用手指着年轻人,脸上青筋暴涨,咆哮这:“年轻人跳什么跳!”妈妈低声对我说:“他们两个之中至少一个是素质低下或脾气暴躁的人。上次有个新闻就是这样,两个人为了一点小事打了起来,其中一个人死了。所以说以后不要随便和别人吵架。”我听了意识到冷静的重要性。

所以说:“冲动是魔鬼”。现在我们遇到困难时,一定要冷静。等到我们长大以后,才发现以前的困难,根本算不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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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不是结局的结局高一作文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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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旅行,带着行李出发,看着湛蓝的天空,希望在前方,失望也在前方。生活,是苦尽甘来的美,是一个人所要履行的承诺。

以前,我很无知,也很天真,总以为自己身边的人是对自己好,没有其他想法。可是现在看来,是幼稚吧!就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想要什么,所以说我活的很悲哀。

看着孙悟空大闹天空,想着任何东西都是有肯定或否定的,那孙悟空引发的一系列故事是什么意思?在现实生活中果真会有这样的事实吗?真的很不符合实际,现实生活中总会有太多不想承认的承诺,总期望童话会出现在我的眼前,但那又是不可能的。我每天都在幻想,幻想一些与实际不符的童话,却又迟迟不肯去行动,这就是我们人类本性。我没有权利去裁决每一个人,那每一个人是不是也没有权利去裁决人,然而只会在背后议论,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世界真的很奇妙,我只有等到自己后悔了,知道错了我才悔改,我只有撞到墙上,知道错了,我才会改,这样亲自体验一下也有错吗?看着那些无聊的八卦记者,挖掘明星的丑事,为什么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人都有不为人知的一面,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性格,隐藏自己的另一面也有错吗?为什么就是不可以把最好的一面展现给我们?那些犯了罪的人,为什么只有打死他们才会让世人明白,觉悟,他们是有罪,可是为什么他们就得死,世态凉炎,后悔了,知道错了,为什么不告诉他们怎样挽回,真的要一命抵一命?我突然厌烦了尘世间的一切,再善良的人也会有邪念,为什么非要尽头?难道这又是我们人类本性?

一个人身边的位置只有这么多,给的也只有这么多,在这个狭小的圈子里,有些人要进来,有些人就不得不离开。每一个人总是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间你发生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就这么容易忘记了。

每一次的努力不是都会有收获的,但是每一次收获必须努力,这是一个不公平的不可逆转的话题。

一点一滴去争取,一步一步去收获,你会发现,成功原来并不难,只是我还没有看透红尘而已,记忆像是倒在掌心的水,无论你是推开还是把握,终究是从指缝中一滴一滴流淌干净。

我曾想过,一个人如果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了,亲情、友情、爱情,那么他还有感情吗?想了很久,看了很久,我想他是有感情的吧!即使是忘了声音,忘了笑容,忘了那张脸,但那感觉是永远存在的吧。每个人都有自己软弱的地方,不要排斥你的任一点,因为回报需要付出,一个人一生中会有多个选择题,尽了尽头就只剩一个简答题,世界不会因任何一个人而改变什么,唯一改变的是我们,正如一个人只有一个心脏却有两个心房,一个住着快乐,一个住着悲伤,不要笑得太大声,否则会引起旁边的悲伤。

生活中总是有太多无可奈何的选择,社会就像江湖,总是让人身不由己,言不由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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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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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正因一个书名,正因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父亲,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父亲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正因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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