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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精品20篇)

积累成男人终究是他走过的路,走的人多了,就得另找一条。透过这非凡的小说,能看到一个男人如何成为男人,不必然完美,但都有一个可玩味的过程。下面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小说亮剑中张白鹿的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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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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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请赐给我一件宝物吧!”我早晨嘴里叫着。“傻瓜,起床了!”妈妈叫醒了我。

我揉揉小眼睛,这时,我感到手里像有什么东西,伸开手掌一看,天啊!我的手里握着一瓶水,上面公公整整地写着“时间水!”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穿好衣服,发现还有使用说明书,书上说:“只要把水一洒,在10秒内说变新或变旧都可以的。”于是我悄悄走到电脑旁,洒了一滴水后,马上说“变新”,电脑闪了一道金光,立刻变成了才买时那样新。我又来一厕所,那里可真臭,闻到就想吐,我捂住鼻子,洒了一滴后,又是一道金光,把厕所变成新的了,味也消散了。我又把花盆、钢笔、乒乓球、乒乓拍变得崭新华美。我心想,要把金鱼变成新的那该多好啊!我试着洒了一滴,金鱼马上变成才买时的那样,我高兴极了。

第二天,我把时间水带到学校来,看到我破旧不堪的文具盒,便把文具盒也变成了新的,过了一会,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坏念头,把时间水洒到同桌余桌玲的凳子上,并把它变旧,因为这凳子本来就快烂了,如果再旧,一坐不怕烂了吗,上课时,我洒了一点说“变旧”。“轰隆”余桌玲掉了下去,全班同学马上发出震天动地的在笑声,老师把凳子换了后,大笑仍没停止。我准备还整她一次,于是,我把瓶子一摇“没水了”!我大叫。余桌玲看看我,又转到另一边。

我又小声说到:“神,求你再给我一瓶时间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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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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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模在我们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那么,他们有什么样的秘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辛卯年阳历七月二十六日。

黄历上注,宜文定、纳彩、出行、入宅、开市、嫁娶。

中上卦、大吉日。

六点,尚品公寓。

为了第二天出行方便,睡在一起的林岚、COCO和曾雪被程菲从被窝里喊起来,还在迷糊,就被七八个人一起拽进浴室,一顿倒腾。

两个小时后。

林岚一身洁白的婚纱站在私人机场,曾雪和COCO亦是。

“小岚你好美。”曾雪看着林岚,发自肺腑的感叹。

林岚伸手摸了摸曾雪的白纱,“你也是,这三套婚纱各有各的特点,像是为我们量身定做一般。”

看完曾雪的,林岚对着穿上婚纱有些不习惯却美的同样出众的COCO感叹。

“我怎么觉得都是我的功劳?”程菲负责她们三个今天的妆容和造型,听到林岚的话,甚是自恋的指指自己。

三人笑,还真是。

如今的程菲已经名声大噪,能力自然没人敢小觑。

“走吧,大家都在等你们。”见唬弄过去,程菲暗暗松了口气,催促三人上飞机。

一个小时的飞行,到达云岛刚好九点整。

才下机,一阵海风袭来,带着淡淡的咸味,让人在盛夏感受到一股透心凉,舒服的紧。

“好爽!”曾雪兴奋的大喊一声,就看到不远处三个穿着西装礼服大长腿的男人朝着她们如男模一般缓缓走来,下意识的揉揉眼,“小岚、COCO你们快看。”

“这是什么路线?”林岚也一脸懵逼。

COCO望过去,“妈的还抱着玫瑰,真骚包。”

“好帅!”曾雪花痴。

一旁的程菲也下意识的吞吞唾沫,她也好想爆粗,太TM帅了,可是每一个是她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三人终于走近,曾雪傻傻的问。

哪知道她才问完,三个男人各自站在彼此的另一半面前,单漆下跪,同时开口。

“岚岚,嫁给我!”

“COCO,嫁给我!”

“小雪儿,嫁给我!”

吼!

三个女人感觉自己要疯了,曾雪更是嘴巴微张,不可思议的看看林岚再看看COCO,最后看向地上的沈泓,“你……你……这是干什么?”

“你只要回答我YES或NO。”沈泓眼神熠熠发光的看着穿着婚纱的曾雪,美的让他好想立刻抱在怀里。

李旭也看着COCO,“雨柔,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恩,你干嘛学他们?酸不酸?”COCO别扭的问。

“那你喜欢吗?”李旭不善表达,可不代表不会表达。

COCO咬牙,点了点头,李旭再也忍不住起身一把将人抱住。

“我还没答应呢。”COCO脸蛋发红的问,再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感觉。

“你点头了。”李旭看着纯良,实则最腹黑。

见此一旁的沈泓笑的更邪魅,对着曾雪坏坏的说,“你要不说YES,我也强上了。”

“你……那我选……”曾雪故意顿了顿,紧张的沈泓握紧玫瑰,“YES!”

“耶!”沈泓崩起,兴奋的耶了一声将曾雪抱进了怀里。

这下现场就剩下阎军令还单膝跪着。

不知何时周围站满了人,阎家爷爷奶奶、阎父阎母,连霍国邦和苏慕白都在一旁围观,还有沈家、李家以及曾雪的亲人们。

阎如雪抱着小狮子,雷子和萧振岳在那儿边嘲笑边拍照,身边各自站着梁爽和云碧。

云岛天空碧蓝,海风凉爽,大家齐齐看着最后一对。

“老婆,我也是要面子的。”阎军令看着双手抱胸的林岚,笑的迷人。

“你忘了我的生日?”

“记得,七月一号。”

“你忘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记得,七月三号。”

“嗯哼?”记得却不给她表示。

“为了给你更大的惊喜。”阎军令一脸真诚,其他人起哄。

林岚傲娇的仰头,伸出纤细的手指,“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吧。”

“谢谢小包子。”

“不许叫这名。”林岚拒绝。

阎军令却一把将玫瑰塞进林岚怀里,自己将人打横抱起,看向其他两人,挑衅的说,“谁先抱着媳妇冲到终点,谁今晚用云岛最大的床,如何?”

“成交。”沈泓和李旭同时回答。

雷子上前,“我吹哨。”

“OK!”

“准备好了?开始!”雷子说完吹了声口哨,三对恋人箭一般冲了出去。

林岚抱进阎军令的脖子,就见男人不到十米就慢了下来,悠悠的看着前面抱着COCO和曾雪奔跑的两人。

“你不比了?”林岚搂着怀里的人,笑的揶揄。

“又不能用,我要最大的床做什么?”阎军令耸肩,突然眼底闪过一抹坏,“如果你愿意为我服务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努力一把!”

“你想要什么服务?”林岚挑眉。

阎军令低头吻住林岚的唇,然后将舌尖探了进去,抽出来暧昧的问,“就这样。”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林岚觉得自己也越来越污了,否则怎么会秒懂。

“能,只要你想。”

听完阎军令这句,林岚捂脸。

远处,沈泓和李旭比的如火如荼,而这两人慢悠悠的走着,却似有热风吹过,让林岚全身都烧的慌。

后面其他人跟在他们身后,萧振岳吐槽阎军令老奸巨猾,然后忍不住侧头看一旁的女人,“你准备什么时候嫁给我?”

“等你做好准备再说。”云碧瞟了眼萧振岳回答。

“我随时都在准备着。”萧振岳笑的愉悦。

一旁作为萧振岳学长兼朋友的贾子桓,一手牵着妻子顾若,一手对着学弟做了个鼓励的姿势,“小岳岳加油!”

“我靠,谁给我起的?”萧振岳听到小岳岳,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贾子桓坏笑,一旁的顾若也没忍住,云碧则笑得更肆意,笑完顺手牵起顾若身旁的狗娃和小企鹅,“狗娃、小企鹅,阿姨带你们去拎花篮,好不好?”

“好。”小企鹅看着漂亮阿姨,乖巧的伸手。

贾家大公子狗娃则嫌弃的跟上,嘴里嘟哝,“是个人都能拐走你,上次被拐去英国还不够吗?”

小企鹅委屈,“有哥哥,哥哥保护我。”

一众笑,阎军令忍不住低头看着怀里的人,“你肚子里的是女儿就好了。”

“最好是个女儿。”霍国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近他们,怀里居然还抱着小狮子。

阎军令不满,“抱着我儿子还想要我女儿?做梦。”

“你抱的也是我女儿。”霍国邦幽幽的回。

林岚捂脸,这两人不会又怼起来吧?

好在很快就到了婚礼现场。

沈泓和李旭正扶着花篮大喘气,看到后面优哉游哉的阎军令,同时靠了一声,大BOSS果然心是黑的。

阎军令耸肩,放下林岚,优雅的牵着爱人进入婚礼现场。

花团锦簇,整个婚礼被布置的美轮美奂,林岚下意识的侧头,就发现身旁的男人也在看她,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音乐起。

三对新人踏着红毯缓缓进入,而身后则跟着六对花童,亦是可爱至极。

“汪汪汪……”

旺财头上绑着小红花,也来到了现场。这一叫,让原本美轮美奂的婚礼,多了一份童趣,更加的温馨。

“好幸福!”梁爽的看的感动。

“我可以给你更好的。”雷子在她耳旁低语。

梁爽难得没有怼雷子。

几家长辈看着这画面,也忍不住泪目,尤其是阎家老太太,总算是盼着两个孩子走近礼堂了。

真好。

牧师庄严的声音响起,三对恋人一起发下誓言。

“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对于我而言,你是我的整个世界,愿和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林岚侧头看向阎军令,下一刻男人低头将她深深吻住。

沈泓也迫不及待的将曾雪揽入怀中。

只有李旭还保持着绅士,“雨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合法妻子,我可以亲吻你了吗?”

“嗯。”COCO难得娇羞。

“汪汪汪……”旺财应景叫了几声。

花童小企鹅好奇的看着三个抱在一起的大人,“哥哥,他们在干什么呢?”

“小孩子不要瞎问。”

“你不也是小孩子嘛?”

“闭嘴。”

大家们听到这对话直笑。

一旁的小狮子似乎感应到周围的喜悦,也伸着小胳膊小腿,非常兴奋。

婚礼继续,而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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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科幻类小说《三体》读后感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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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图封面上的女孩子,应该就是叶文洁吧?以前,我觉得这封面与小说无甚关系,因为我的注意力始终在三体那里,特别是智子。我甚至非常讨厌小说里对于叶文洁所有经历的设置。

这次重读,我才发现叶文洁的经历确实是重要的。如果《三体》中没有叶文洁,那么《三体》只能算一部普通的科幻小说,就像《上海堡垒》,我特别喜欢《上海堡垒》里脑洞大开的宏大场景和各种科幻设置。但是《上海堡垒》真的没有把人物写的立体丰满,更别提把读者带入到哲学思考的层次。这一点《三体》做到了——因为叶文洁。所以,这次我终于认可了《三体》的这个封面。

《三体》因为叶文洁而有了宏大而悲悯的视角——包括伊文斯,他们一主一副无不是在反思人类。借他们的嘴,《三体》对于人类和人性做了高度概括的解析。在读这些的时候,我的内心也是随着他俩的失望而失望、他俩的厌恶而厌恶,甚至于会认同他俩的人类已经没有能力以内部力量来解决自己的问题的思想。

但是,当三体人的信息被获取和解读以后,汪淼和丁怡的那种绝望感又捕获了我,连叶文洁再上雷达峰的那种悲凉感也让人感同身受。

《三体》让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感受各自的立场:在三体游戏里我们会同情三体文明,在叶文洁的经历里我们会痛恨人类的疯狂,在伊文斯的描述里我们承认人类的贪婪与自私,在智子锁死人类科技时我们跟着汪淼一起绝望,在叶文洁看向齐家屯时我们心中升起无限的悲悯。

正是《三体》使我们以不同的视角去体会和感知,使得《三体》具有了某些哲学意味。这使得它作为一本独立的小说,是完整的,逻辑和架构是清晰的。

而《三体》的另一个难能可贵之处还在于,它作为一个系列小说的第一部,给之后的续作奠定了宏大的叙事基调,因为《三体》把视角挪到了全人类的生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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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小说迷妈妈四年级作文300字

全文共 3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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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小说妈妈,她有一双小巧玲珑的眼睛,黑色和黄色相间的头发,美中也有缺点那就是爱看小说。

有一次,在晚上8点的时候妈妈就让我睡觉,可自己从8点钟一直看到了凌晨一点钟。那时候,我还在睡梦中呢!就被一声“这么慢呀!真是的。”就把睡梦中的我给惊醒了。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房间门口,当时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______七上八下的心情啊!我小心翼翼的打开了门,一看原来妈妈在看小说呢!而且还在下载。我悄悄的走到了妈妈的身边说:“能不能别玩手机了呀妈妈?”

还要一次,我们去服装店买衣服,店里的衣服琳琅满目,看的我都眼花缭乱。妈妈看着小说已经走到前面了,妈妈才回头一看,发现我不见了,心里百感交集。妈妈一直向后跑终于找到我了,当时她已经热流满面了,说“下次别乱跑了”。我不知所错了,明明是你自己跑了,又没喊我,我怎么知道呀! 这就是我小说迷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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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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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在学校图书室借了一本《三国演义》,读完此书,我从中受益非浅――世纪少年应有“胆”有“识”,三国演义乃我国四大古典名着之一。里面一个个娓娓动听的故事,通过设置大量巧合,化不可能为可能,把人物的个性特点描述得淋漓尽致,把一个个场面描绘得更是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使我过目不忘,即使抛开了书,它们也充塞天地,深入我心。

什么“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过五关斩六将”的关羽;以及“粗中有细勇猛善战”的张飞;“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足智多谋”的忠臣诸葛亮;还有心胸狭隘的周逾,长厚的鲁肃等人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扣人心弦的故事。如草船借箭,连环计,空城计等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影响。

看过之余,掩卷沉思,“草船借箭中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要在三天之内造出十万支箭。这对当时的周逾和现在我们看来,真是一件天方夜谭的事,可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利用天时,地利,人和等因素,“瞒“过了多疑的曹操,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到了十万支箭,令周逾刮目相看。试想,诸葛亮不讲究“策略”能行吗?

细细思量,我们的学习不也一样吗?也应讲究方法,注意适当休息,劳逸结合,让大了大脑得到调节,为下一节课积蓄精力,就能提高学习效率。

学习是这样,生活也如此。有一次,家里来客人,妈妈让我给客人沏茶,沏茶就要烧开水,清洗杯子,以及分放茶叶。烧开水约十分钟,洗杯子约要五分钟,分放茶叶约三分钟,这样一来,就要共花将近二十分钟的时间。可我灵机一动想出了一条妙法:在烧开水的同时,就洗杯子,分放茶叶,等水烧开后,其余两项工作早已完成了。这样一来,我不仅节约了时间去做其它事情,还让客人在短时间里感受到了主人的热情。

做事情不仅要有足智多谋的诸葛亮的“识”,还要有“单匹救主”的赵云的“胆”。记得那次体育课上,体育老师让我们练习跳高。同学们个个精神抖擞,生龙活虎,就像猴子一样一跃而过。轮到我了,生怕摔着的我及得额头直冒冷汗,胆却的内心使我的动作变得缩手缩脚,最后落得个“嘴肯泥”的下场。体育老师摸透了我的心思,走过来,又耐心地给我讲解跳高的要领,在老师和同学们地鼓励下,我大胆地又重试了一次,这次终于成功了!漂亮的动作还博得同学们地欢呼,齐声叫好。唉没有胆量可不行啊!

是啊,我们虽是新世纪的少年,是祖国的花朵,但是如果没有《三国演义》中诸葛亮那样渊博的知识,横溢的才华,没有赵云那浑身是胆的气魄,试问,我们能有“胆”有“识”吗?少年朋友们,让我们携手乘风破浪,继往开来,做一个有“胆”有“识”的世纪少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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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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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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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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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讲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个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__人谋害的英雄故事,读《水浒传》有感500字。读完全书,忠、义二字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忠,是对自己的祖国,对自己身边的亲人,朋友尽心竭力。宋江在种种威逼利诱之下,仍然对自己的祖国忠心耿耿,这就是忠;林冲的妻子在林冲被逼上梁山之后,对高俅之子侮辱,宁死不屈,最终上吊自尽,这也是忠。

义,包括了两个方面: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朋友赴汤蹈火,两肋插刀,这是义;为人民除暴安良,出生入死,也是义。要无愧于“义”字,要有相当的勇气,甚至要有一命换一命的决心。

能做到“义”的人,就是一个精神高尚的人。古今中外有多少英雄好汉,舍生取义。难道是他们不怕死吗?他们为了“义”字,为了真理就可以奋不顾身了。一个不信奉“义”字的人,是不会理解这些的。

除了敬佩故事中体现的忠、义二字之外,我对故事中的一些情景还略感不仁。武松,他为兄报仇,杀了嫂嫂与西门庆;还有他血溅鸳鸯楼,把气撒到了别人身上,连看马的也不放过……毕竟是一条人命,人的生命是多么宝贵啊,即使他嫂嫂做了出轨的事情,也不必用性命以偿吧。还有那看马的老头与武松无怨无仇,有这样滥杀无辜的必要吗?

故事里体现的忠、义二字固然可歌可泣,但是,在现在的法制社会里,像武松那样凡事用武力解决的方法是不可取的。因此,由于时代的变迁,我们只能用欣赏的角度去看这本书,万万不可盲目地学习其中的处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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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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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伯伯的《草房子》我读了两遍了,写了男孩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这篇小说主要写了桑桑。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这五个优秀少年。

从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了人间真情—这5个性格各异的少年之间发生了感动人心的故事,让人读着读着就流下了眼泪,为了朋友而打架,做了错事,自己承担了责任,不出卖朋友。小小年纪支撑起一个家。令油麻地人讨厌的秦大奶奶,由于桑桑的关心,慢慢的改变着自己,得到了人们的尊重。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桑桑,他是一个调皮可爱又聪明的小男孩,他善于动脑,把家里的蚊帐改成鱼网,把碗柜为鸽子做了一个舒适温暖的窝,却遭到父母的责备,他很有正义感,当板仓小学的坏孩子欺负纸月时,他毫不忧豫的冲过去帮助纸月。他也特别勇敢,当他得了一种怪病时,脖子上肿了一个很大的包,要用一根烧的通红的针,从包上扎进去,他却不喊也不叫。

杜小康热爱学习,善解人意,他休学后,偷了同学的书来自学。桑桑并没有告诉别人他喜欢骑自行车,但杜小康却看透了他的心思,教他骑自行车。他和细马的经历有点相似,他们的家境都曾一落千丈,他们都坚强的面对困难,把很少的养份转化为巨大的力量。

秃鹤的自尊心很强,当别人拿他的秃头来取笑他时,他很难过,后来他明白了,残疾并没有什么值自卑。纸月的学习虽然很好,但她太软弱了,由别人欺负她。她不感告诉老师,默默的忍着,

我同情秦大奶奶,他努力了一辈子奋斗来的地却被人占了,学校要盖,但不能赶走她,她也住不了几年。

这本书真的很美很感人。《草房子》给我的启发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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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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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是哪位大咖说过:经典是生生世世的诱惑。从来没有那么投入,那么认真地读完哪本现代著作,除了四大名著。而孩子给我推荐这本巫哲的《撒野》,让我从头到尾都被一个高中男孩所具有的细腻丰盈的情感所蛊惑,被那不离不弃、干净透明、惺惺相惜的非主流情感所感动着。

心灵细微之处的痛痒被这两位少年所牵引,所触动。

小说语言干净、明快、简洁,没有丝毫的扭捏作态、无病呻吟,有的只是日常的只言片语,生活琐碎。虽然是关于不被社会认可的非常态BL,但却令读者,无论他或她是同性或异性或双性恋者,都会被男孩细腻的情感,被他们年轻、淳朴、不带任何修饰的粗糙但率真的性情而触动。从头到尾,文字中扑面而来的满是青春的气息,干净如明媚的阳光。

小说中的人物,个个鲜活,形象跃然纸上。读者从中可以发现了自己的影子,朋友的影子,同学的影子,老师的影子或者父辈的影子。深切体会并理解了当时所不能理解也没想着去理解的许多人和事。也再次重温了一遍高中历史,自己青葱的岁月。

小说中的学霸蒋丞学渣顾飞,有着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他们两个相互救赎相互爱的点点滴滴,感动了读者。

也正是因为《撒野》,让读者对学霸有了全新的了解。学霸不是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学习机器,而是有个性、有隐忍、有不堪的过往、有善良、有冷酷、有恩有义的有情少年。学渣也不再是放任自我,让人不屑的渣渣,而是有情有义有爱有责任感的,不该沉寂的一颗璀璨的金子,他因为太多的牵跘,太多的责任要去承担和梳理,他不能优秀,他不能拔萃,他刻意地淹没自己的才华,而默默地用自己年轻性感的肩膀扛起生活的重担。

最让人感慨的是,这对少年刚开始就对对方的颜值颇为欣赏,也正是应了这句话“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终于人品”。

末尾,作者没有给读者一个交代,他两个是否最后能在一起,是以怎样的状态在一起,但读者已经很心安,这两个少年会有不错的未来,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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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莫泊桑小说项链的续写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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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我亲爱的玛蒂尔德,是什么风把你给吹来了?

佛来思节小姐,我的好朋友,我又来向你借项链了。玛蒂尔德好不容易挤出一丝微笑。

好好好!先别说,进来坐坐!来人,倒茶!

已经深秋,天气不但凉爽而且有几分寒意。进入屋子后顿时感到暖和很多。玛蒂尔德想,这屋子跟她十年前来的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但她自己的房子呢,却变得如此丑陋。坐在这些如蛋糕般松软且皮料上乘的沙发上,让人羡慕不已。

我亲爱的玛蒂尔德,你想借什么样的项链呢?

我的好朋友,我还是想借回那条钻石项链。

喔!没问题。你在这稍等一下,我上去房间给你拿来。

不一会儿,佛来思节小姐捧着一个跟原来一样漂亮的锦缎盒子下来,递给玛蒂尔德,可怜的玛蒂尔德,对于你的事我很抱歉,不过我很感谢你能来我的舞会。要是你有什么困难的话,可以跟我说说,我会毫不忧郁地帮助你的!

我的好佛来思节,十分感谢你。时间不早了,我该走了。

再见,我期待你的到来!佛来思节小姐在门口送走玛蒂尔德。

第二天,即舞会举行的那一天清晨,玛蒂尔德家门口停放了两辆普通马车。太阳就快升起,雾气渐渐散去。玛蒂尔德跟丈夫匆忙收拾然后上了马车,玛蒂尔德一直把锦缎盒子捧在手心。原本杂乱窄小的家突然空空如也。那两辆马车,渐渐消失在通往郊外颠簸的路,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

晚上,月色迷蒙时,舞会举行了。流光异彩照耀在佛来思节小姐那嫩白的脖子上,发出耀眼光芒的是一串钻石项链,反射着月光,那是跟玛蒂尔德手里的那串几乎一模一样的项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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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小说原著结局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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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龙——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军一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有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清。当自己的丈夫受到迫害的时候挺身而出,一起入狱。当得知丈夫的死讯后自杀徇情。

赵刚——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冯楠——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拖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后自杀。

丁伟——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 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段鹏——解放后被李云龙委托组建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部队――梁山分队。在李云龙遭到迫害的时候曾组织营救,但被李云龙拒绝。后来隐姓埋名直到1978年李云龙平反的时候才出现。

张大彪——小说中没有对其最后结果进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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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青铜葵花结局续写800字

全文共 8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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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跟着黄阿姨来到了城里,心却留在了大麻地。青铜整个人像被掏空一样,茶饭不思,觉也睡不好。他整日呆呆地坐在屋顶上,望着大河边,每每有一艘船靠岸时,他便满心欢喜地奔过去,又满怀失望地送它们离开。村里的人原来还会时常叫他下来,不要伤心了。久而久之,也就没人再管他了,甚至有些人觉得他脑袋已经不正常了,只有青铜的爸妈理解儿子的心思,也时常默默落泪。

黄阿姨给葵花买了一切她曾经渴望得到的东西,玩具、书籍、衣服,但葵花基本没有露出过一次笑容,那唯一的一次笑还是因为在梦中梦到了大麻地和青铜。她经常会回想起大麻地的生活,想起青铜带着她嬉戏,一家人缩食减食的日子,尽管现在的生活比原来好得多,可当她写完作业,就会望向窗外,希望能看着青铜骑着单车,如送她上学一样,将她送回大麻地。

转眼间,她来到这儿已经四个月了,大城市使她开阔了视野,收获了知识,她的期末成绩也是名列前茅,所有人都为她高兴、骄傲,而此时的葵花没有一丝喜悦,呆呆地望着远方。黄阿姨温柔地询问她原因,压抑了太久的感情,从她心底迸发出,泪如断了弦般从脸颊上无声地划过,黄阿姨有些慌了,拿纸要为她擦眼泪,葵花推开了她的手,说道:“我想回大麻地,我想爸爸妈妈还有哥哥了!”这个情感被葵花埋在心里四个月,尽管大城市很繁华,她的生活很富裕,但都没有减轻她对大麻地的思念。黄阿姨看着葵花,张开口却不知道该说什么。

黄阿姨想了很久带着葵花回到了大麻地,正和爸爸一起劳作的青铜,看见又一艘船,丢下锄头,向船停靠的方向跑去,却不知为何这次他心中有种强烈的感觉告诉他,这次是妹妹回来了。爸爸虽然嘴上不说,但脚下还是朝那里奔去,葵花看见了那两道熟悉的身影,朝着爸爸和哥哥跑去,他们,终于重逢了。他们紧紧地抱在一起,任由泪水滑落。“妹妹,你终于回来了!”青铜激动得语无伦次,葵花惊讶得无法相信,“哥,你能说话了!”他们又抱在一起,尽管在不同的地方,相隔很远,但谁也不能将他们分开,他们的心永远连在一起,在这大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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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胭脂》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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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是香港小说及散文女作家亦舒写的一本小说,讲述了围绕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展开的一系列情感生活。

母亲葛芬、女儿杨之俊、外孙女陶陶一家三代红颜相依为命。之俊的第一次婚姻失败后,对爱情已无所要求。然而叶成秋之子,花花公子叶世球却不请自来,带她走出知足、琐碎的狭窄天地,令她才华大展。这时,陶陶已成明星并且是叶世球的女友;葛芬的旧情人叶成秋也因丧妻而重获自由。沧桑岁月眼看就要成为过去,新的矛盾却不期而至;陶陶的生父欲要个女儿;叶成秋竟向杨之俊提出求婚。封闭太久的之俊面对错乱的现实不知所措。

三个女人的生活轨迹,最终归结到三盒胭脂上去。胭脂红,粉妆玉琢,艳丽无人看,亦可自赏。无论多美的女子,总要独立地走一段路,在人生中,为自己,彻底地,绚烂地绽放一次。

三个女子,包括女主角自己,我相信,都是绝代风华的,女主角杨之俊,35岁,她妈妈葛芬,52岁,她的女儿,18岁。她妈妈在17岁时生下她,她又在17岁时生下她女儿。三代同堂,却是寂寥的女儿国,与外面的男人又有着千丝万缕的瓜葛。当然,现在不走在情路上,不代表不被情路羁绊。

从这本小说,大抵可以知道那时候的上海、香港女子的风貌,作者说得很对,越是文明程度高的城市,女子的地位越高,不必像一般的女子蓬头垢面迎合夫君一家,却又动辄得咎。表面上是住穿用度不靠男人都得体的一家人。女主角是一个很独立的新女性,勤劳、朴实、甚至是清高到自勉、艰苦了。她读成人大学,一边工作一边自学,更厉害的是,她不畏世俗的眼光,独立自主地在17岁那年生下一个女儿,声称没有以此为光耀的把手或者日后要挟荣宠的证据,果真活得潇洒。

不分章节的娓娓道来,似向我们诉说,那时代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无关风月,却又牵动神经线的事情。女主的妈妈葛芬,与一个穷小子相爱,理所当然被父母拆散,转眼嫁与一个纨绔子弟,天有不测风云,纨绔子弟家境中落还另娶他人,昔日穷小子却攀上龙门一飞冲天。葛芬对纨绔子弟杨先生也是有感情的,纨绔子弟缠绵病榻的时候,还念叨着,是那个穷小子抢走了与我门当户对的爱妻。一切,都无从得知,他们互相埋怨着,却又吝啬互相见上一面,互诉衷肠,不过也绝对没有互诉衷肠的必要了,他们误会太深。世间上有太多误会,是无法说清道明的,个中滋味,早在每个人的心里打翻了,分不清喜怒哀乐的来源与出入。

葛芬与初恋情人叶成秋,几十年来,相交甚笃。应该说是,她们两家相交甚笃。我一早以为是仅仅她们二人,原来叶成秋早就做好了照顾她们家三个女人的打算,因为要承前启后,所以要面面俱圆,只为中间这一个女人,即女主角杨之俊。一看出乎意料之外,细看却在情理之中。成功的男人,身材、精神都保持得宜的男人,欣赏的大抵是比自己小十岁以上,又能干独立却又不苛刻势利,甚至有些小女人姿态或者自卑、自责心理,相貌、身材也得宜的女人。不同年龄的女子擦不同的胭脂,而不同年龄的男人也欣赏不同的胭脂,女人的姿态,绽放到何种程度了,放在他们眼里,最清楚不过。特别是那些在生意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或者说穿梭在生意场上游刃有余的。做生意和交际一样得体的,挑女人一定挑比自己的领带更贴服的。

女人挑胭脂,男人挑女人。似乎在这里上演了一出悲喜剧。女主角以为自己的母亲等了三十年,终于等到了自己要的幸福。因为她的初恋情人对女主角说,准备再婚了。她欣喜若狂,以为自己的母亲终于守得云开,谁知道,他宣布,结婚的对象是她。她错愕,羞愧,无地自容。而叶成秋的儿子——叶世球,著名的花花公子。之前用剧烈的攻势追求她,她都一一地刁难着,考验着,抗拒着,直到一点点地发现他的好,发现他在纨绔子弟这张皮下,除了挑逗女人,还会建筑,还会专注。世人说,专注的男人最吸引女人,无论他平时是浑球还是什么。她终于慢慢地揭开了他一点点的可看之处时,他来了个大翻身,转身追求她的女儿。我相信他本来也是有诚意追求她的,无奈她心中的篱笆太高,高不可攀。可以想象,一个18岁未婚妈妈这么多年来,叫隐忍,还是坚毅,还是百炼成钢,终于把男人拒之千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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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小说《百万英镑》高一英语作文

全文共 17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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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pair of brothers received a letter which gave him a million pounds.

It turned out that the brothers made a bet, bet if a poor, honest man fall from the sky received one million pounds, he will have what results?

Brother that he would starve to death because he could not prove the money was his own, someone else will be suspected, even banks will not allow him to save money.

Brother believes that he will very well, so they brothers will check for one million pounds lent the poor, and abroad spent thirty days.

I did not expect at this time, people who suddenly rich riches rare, hard to actually draw him from the free food, buy clothes, to free accommodation, one by one like a beggar, like to please him, and continue to improve his social position, until the outdoor addition to the king on top of Duke!

Not only that, he got a good wife and thirty thousand pounds of bank interest.Since then lived very, very happy life.

See here, I am so envious of the "lucky" the hero, but I want to: The reason why people please him, not because it was too much focus on money yet?

Worship of money is shameful, something for nothing we should not!

Money is not everything in the world there are many more important things than money.

Article on the "money is everything" "Money is omnipotent," the idea for a satire and expose the ugly face of capitalist society and the rule of darkness.

参考译文:

一对兄弟收到了一封信,给了他一百万英镑

原来兄弟打赌,赌如果一个贫穷、诚实的人从天空坠落收到一百万英镑,他会有什么结果?

哥哥,他会饿死,因为他无法证明这些钱是他自己的,别人会怀疑,甚至银行不会允许他省钱。

哥哥认为他会很好,所以他们兄弟将一百万英镑的支票借给穷人,和国外花了三十天。

我没有想到在这个时候,突然间丰富的财富的人罕见,很难真正吸引他从免费食物,买衣服,到免费住宿,一个个像乞丐一样,喜欢取悦他,并不断提高他的社会地位,直到室外除了国王公爵之上!

不仅如此,他有一个好妻子和三万英镑的银行利息。自那以后生活非常幸福的生活。

看到这儿,我很羡慕“幸运”的主人公,但我想:为什么人们请他,不是因为它太注重钱了吗?

敬拜的钱是可耻的,不劳而获我们不应该!

钱不是万能的世界上有许多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文章对“金钱就是一切”“金钱是万能的,“讽刺和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丑恶嘴脸,和黑暗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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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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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赵丽颖、林更新和窦骁等人主演的电视剧《楚乔传,该剧改编自小说《11处特工皇妃》,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楚乔传目前正在热播当中,楚乔传讲述的是西魏年间乱世混战,大批平民在战乱中沦为奴隶,命如草芥。奴籍少女楚乔(赵丽颖饰)被送入人猎场供贵族娱乐射杀,幸得西凉世子燕洵暗中相救,随后她被带进权倾朝野的门阀宇文家。在楚乔传当中,楚乔为了救自己的姐姐,甘愿为大姐受罚,姐妹之情非常的令人感动,那么楚乔传大结局是什么呢?楚乔传大结局中楚乔和谁在一起了呢?

楚乔传小说大结局:宇文玥与楚乔生下二子一女(老大:诸葛云舟、老二:珍珠、老三:诸葛云晔),最终青海独立,宇文玥为白元帝,他登位后,废除后宫妃嫔制度,摒弃后位,独设一妻,秀丽王楚乔为青海国母,参与国政,一生辅佐青海王。

《楚乔传》楚乔结局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奴籍少女,为自己信仰为之奋斗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楚乔传》宇文玥结局

宇文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宇文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看似淡泊,才智多谋,全世界都知道他爱楚乔。

《楚乔传》燕洵结局

燕洵结局并没有死,燕洵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燕洵当初如果听了楚乔的话,他们两个仍然在一起,燕洵还是可以当上皇帝的,天下和楚乔可以兼得。最后大结局燕洵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后悔了,其实他真的后悔了,最后燕洵和楚乔分道扬镳。

《楚乔传》元淳结局

元淳是一个心肠狠毒的人。剧中的元淳是大夏公主,初期性格率真可爱,喜欢燕洵,但在遭遇心上人逃婚、叛国以及被燕北军侮辱后,性格转变为阴险腹黑,一心只想报仇。元淳从单纯善良的高贵公主,到经历家国骤变、际遇颠沛后的冷冽尖刃,命运轮转令人惋惜扼腕。

《楚乔传》萧策结局

唐国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默默守护楚乔。萧策中了他母妃和妃子的几刀,就要这样的离世!所以最后萧策应该是死了,还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

《楚乔传》萧玉结局

萧玉是一个悲剧人物,燕洵是萧玉深爱的男人,但是为了守护自己心爱的男人,吃尽了苦头,但是令人心疼的是,燕洵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就是我们的女主角楚乔,我们都知道楚乔是由实力派的演员赵丽颖饰演的,但是可悲的是,楚乔的心里却没有燕洵,这样就陷入了无尽的死循环。

楚乔亲眼看到自己的哥哥和姐姐死于非命,决心要救下自己的妹妹。也正因为如此而得到了由林更新饰演的贵族宇文玥赏识,接受训练成为了一名女特工,同时也和燕洵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最后由于燕洵开始痴迷于权利并且变得残酷冷血,楚乔楚乔在绝望中与燕洵分道扬镳,最后与宇文玥一起,为了解放奴隶和天下的和平两人并肩作战瓦解了燕洵的计划。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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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安妮宝贝的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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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安生》围绕都市中两女一男展开。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因命运的安排,爱上了同一个男人,这注定将成为一场悲剧,这是一段是属于两个女孩的成长记录史,价值观的不同造成了两人生命方式的大相径庭。“七月”与“安生”,一个生性平和,一个遭遇流放。如同人性格的两面,所以尽管互相见证彼此的最初,却依然要做长时间的告别,以致最后永别。

小说

七月与安生从小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七月温柔漂亮、文静乖巧,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而安生性格阴郁冷僻、桀骜不驯,除了七月没有人愿意和她来往。两个表象看上去极端相反的、带有符号化特质的女孩,其实恰好就是彼此的投射,她们是对方的映射,显现出自己另外一面所隐含的被压抑的天性。

对安生的描述来源于七月男友家明的判断,典型的“安妮宝贝”句式:“安生是个不漂亮的女孩。但是她像一颗散发诡异浓郁芳香的植物。会开出让人恐惧的迷离花朵。”安生天生具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在故事中她通篇都是较为强势、鲜明,更具有力量的那一个,虽然这种性格让她此后颠沛流离。

七月和安生在十三岁相识,也是完全处于被动之中:“突然一个女孩转过脸来对七月说,我们去操场转转吧。女孩的微笑很快乐。七月莫名其妙地就跟着她跑了。”

电影:

开篇在此参照小说,体现了那句:“她和安生之间,她是一次被选择的结果,只是她心甘情愿。”两个女孩的性格等设定也忠于原作。

十三岁到十六岁七月与安生形影不离,安生总去七月家里蹭饭,两人一起泡澡、一起去看内衣。有些男孩子气的安生总是要七月脱衣服看胸,正在懵懂发育期的女孩有她们的小困惑,但总体相亲相爱两小无猜。随后两人的成长由于家明的出现而变得迅猛。

小说:

家明和七月第一次相遇是在文学社第一次会议上,这个被形容为“七月十六岁以前包括以后看到过的,最英俊的男人”有一个十分青春片的出场方式——在黑板上写字,然后回过头来看女主,笑容温和。

电影:

变成七月告诉安生自己在文学社遇到家明,不展现文学社的场景,反而拍了安生去七月学校找家明警告他:“有个女生看上你了,最好给我老实点。”

七月主动在图书馆里亲吻家明,也是书中没有的情节。

在《山楂树之恋》里以纯情形象示人的周冬雨,演起安生来倒也是不含糊。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抽烟喝酒泡吧一样不落。

小说:

书中曾经衍化出另外一个象征七月与安生不同命运的意象,就是三人在登山探险旧庙时,家明给七月与安生买的不同玉镯。安生的白镯子与七月的绿镯子刚碰到一起就碎成两半,掉了下来,为安生的死亡埋下伏笔。

电影:

这一场戏只展现了家明与安生之间感情进阶升级,玉镯这一线索被完全抹去。因为小说与电影在后半篇幅,特别是结局有很大不同,电影改写了小说里两个女孩的宿命。

小说:

在安生发现自己对家明的感情已经非常明晰之后,她选择离开去闯荡,从海南到广州到上海一路北上漂泊,不断给七月写信,地址总在变化中。

电影:

也以两人的离别为重头戏,快速闪现安生在不同地方的艰辛经历,以及七月平淡安详的生活,形成鲜明对比。

小说:

随后家明去西安做项目,七月一直等他回家结婚,家明迟迟未归,七月发现他与安生在一起。两个女孩在离别之后本就走上了不同道路,疏远而隔绝,至此闺蜜终于开撕——“七月凝固了全身的力量,重重地打了安生一个耳光。”

电影:

没有沿用“打耳光”的套路,改成七月用花洒把安生浇得全身湿透,向安生示威,宣示家明的主权,种种寄生在罅隙中的情绪猛然翻覆上涌。七月爆发,两人大吵一架。

女生之间的感情复杂不合逻辑、相爱相杀最能形容透彻,外人的确难以体会。她们只有彼此,但又相互嫉妒、相互忌惮,相互恨。羡慕对方却不能成为对方,更无法再像小时一样共有一个外界无法打破,只有彼此相融的乌托邦。

小说:

七月随后等了家明一个月,家明回归,两人结婚。安生出国,再次写信是告知七月怀了家明的孩子,自己孤身一人。七月让安生回家并照顾她,随后安生不幸难产死亡,七月与家明一直照顾安生的孩子,出版安生小说《七月与安生》。

电影:

这里导演则开始酝酿、铺垫并最终呈现连续反转的剧情。导演似乎着意要延展故事的长度,为深入体现两个女孩之间最本质的关系——借用作者本人的描述,她们是“一个人心中的两个自我。是自我的对抗与和解。”

影像的改编也都以此为出发点,不知是否不满足于小说中两人被安排的宿命,导演柔化了悲剧和冲突,在尽可能致敬原著的基础上,加了一版理想化的解读,突出两个女孩性格中的隐性特质,上演命运置换。

对于读过原作的人而言,听到影片上映,像突然撞见旧识,已经多年不见没什么话好聊,虽然共有一些少年往事,可想起来倒是很为青涩时代尴尬。不过文字里有熟悉的故事,影像之间或许能看到一些过去的影子,这么想着,也就一边故作不屑一边又心情复杂地去看了影片。

原本虚幻无实体的角色在演员表演的一刹那开始有了具象形态,但其实很难真正对号入座。可能对于大部分书迷来说,七月与安生早已脱离“角色”的概念,而是抽象地成为一段代表着迷惘、激烈冲突、不断探索寻找自我与意义的经历,是茫然冲撞、不知所措的心境。

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困惑与思考,故事之所以能够被广泛阅读,大概也折射出群体一段时期的内在状态。

《七月与安生》从表象上来看有太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元素,看起来过于亲密的闺蜜、狗血的三角恋,极端的情境在现实里可以说并不存在。然而它既不是基耶斯洛夫斯基梦幻迷离、充满神秘感的《双生花》,也与日式温柔淡雅的《花与爱丽丝》有明显差别。

尽管有诸多争议,但抽离花里胡哨的外壳,故事实际上只是在讲述一个人内在的两股力量,它们对立、共生,矛盾而此消彼长。形式笨拙、或许不堪回首,但戏剧化的浮夸里还有想要真诚探讨的事物,尽力向拥有深度的远方前行。好在尖锐的矛盾过后,我们最终都度过了那段不明所以的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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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常见小说的的创作技巧

全文共 3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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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小说创作技巧

一篇好的小说,并不在于它对于传统的继承和模仿。而是颠覆与背叛前人的遗留。以1922年为界,小说的这一进步特征越来越明显。因为那一年是现代派全面爆发的里程碑。从此,外国文学界皆对此奉若神明。真正实现了"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景象。人人风格、手法皆自成一家。凡是对前辈的模仿都没有什么出路,他们只能背叛,不断地创新,于是形成了今天小说异彩纷呈的局面。

生活与想象力

世人皆云:"艺术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此话不假。但问题是,小说到底是要偏向于生活描写,还是"乘物以游心",成为了当代中国文坛的一大问题。须知早在东周时期,庄子就能写出类似于现代派手法的散文,但是从那以后,中国再也没有出现过类似作家。究其原因,不外乎两条:1,儒家牢不可破的思想统治,他们禁锢了中国人千年的自由。2,民间多年形成的爱看故事的陋习,这最是阻碍艺术家的产生。所以至今,国人仍是故事至上,懒得思考小说中的问题。大部分人浑浑噩噩,毫不自觉存在,这不得不说是奴性所致。书商以利益至上,不断投其所好。于是出现了太多"垃圾小说",如同洋快餐,没有营养而且吃过就忘的作品,仅仅可供消遣。当年巴尔扎克曾立志写一部《人间喜剧》结果没有写完便撒手人寰。巴尔扎克一代文豪,悲天悯人。却并不为笔者所欣赏。正如莫罗亚为普鲁斯特《追忆似水年华》撰序所言:"《人间喜剧》把外部世界作为自己的领地…他也确实描述了整整一个社会。相反,普鲁斯特的一个独到之处是他对材料的选择并不在意。"用巴尔扎克的方法写作的话,那么小说迟早要走入穷途末路。因为在描绘外部世界的能力上,小说远远不如电视、照相机,甚至油画。但是小说作为人类的产物,而不是上帝的,却能够通过观察外部世界来获得对自身的某种认知。因为"世界是被人类精神反映和歪曲的世界".这也就是为什么说"艺术源于生活但是高于生活".在现代派的手底下,经常会有一些匪夷所思的场景与情节。但是仔细寻思,这些被抽象出的东西却在生活中有其本来面目。比方说卡夫卡描绘的"城堡"、"审判"的意象,实在都是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我们不就是生活在如此一个官僚、蛮横、强者至上、权力意志第一、阴暗面同样很大的世界中么?然而就是这样的意象,才体现出作为一个文学家思想性的不朽价值。因此,生活是小说的基础,想象力是小说的根本。二_小说的意象意象是否突出、高明,是一部小说成败与否的关键。当然"成败"不指销量。以下分析几个具体例子。

线索性强的意象

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中,家族第一代因近亲结婚生下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家族因此得到创立。家族的最后一代,又因同样原因生下同样一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家族因此完结。这一线索串起了马贡多的百年兴衰,恍惚会有时间错位的感觉。靠一个意象,作者便生发了整部作品。思想性强的意象:博尔赫斯的"迷宫"(小径分叉的花园)。时间是一座错综复杂的迷宫,是无限连续的,是分散、集中、扩散的网。每一个分叉的路口,选择不同也会导致不同结局。这一意象完全颠覆了传统线性的时间观念,堪称经典。共谋性强的意象组合:托尔斯泰《战争与和平》中,安德烈公爵因为瞥了一眼橡树叶,同时听到姑娘们的欢声笑语,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改变了命运。这一组合使用频率太高,随处可见,也体现出它的威力所在。其他类型的意象,实在还有很多,笔者就不一一赘言了。

小说的结构

这是专业人士评点小说的依据之一。本来对普通读者,结构根本无所谓,只要你别写的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就行。殊不知结构恰恰是小说赖以生存的根本。结构是否特别,在小说评价中并不占有绝对分量。关键是这个结构必须适合这个材料与构思。比如说村上春树《海边的卡夫卡》一书,使用了双明线、一暗线的结构。两个明线人物不同,事件不同,空间不同,但却隐隐约约纠纠缠缠,最后终于汇合,同时从未真正清楚介绍的暗线也真相大白:原来是两个明线的根源。接着就看出两条明线间人物的对应关系。这种悬疑小说式的结构使人激动不已。此结构也与此书成为近年来罕见的经典作品。而米兰_昆德拉的大多数小说,都使用了巴赫音乐式的复调结构,各部分间形成了"13531"式的音乐结构。符合昆德拉哲理性强、人物不固定的写作特点,恰如其分。

文学与艺术、哲学的大融合

这又是现代派另一趋势。后现代派的作家们开始从现代先锋艺术家那里汲取灵感。达利、毕加索等大师影响了一代文学家,他们开始借鉴美术的创作手法与关注内容。昆德拉更是醉心于哲学研究,并确立了自己小说浓重的哲学风格。相信后现代派也会在这方面走得更远。

小说的冲力与张力

一部高水准的小说,必然可以具有足够的冲力,冲破空间的阻碍、时间的诅咒。囿于空间、时间的作品,大部分都是庸常之作。正如乔伊斯《尤利西斯》一样,敢于"想到想不到".因为时间、空间等,都是一篇故事的必要因素,而不是真正小说的。综观现代派文学,没有任何一位大师甘于受困于此,而是自由、思想至上,决不做现实的奴隶!张力又是小说精彩的保证。它并不是打动人心的情节,而是和结构有关的、前后呼应或形成落差的力量。这种力量使小说不再苍白,仅仅是无力的说教,而能够真正靠文学魅力打动人心。典型例子就有昆德拉多次使用的"假实证幻"的手法。让小说的结局提前,结尾在戛然而止的某一刻,《不朽》《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等均使用了这一手法。瞬间使读者感觉到、命运的苍白、情节的精彩。

小说的未来

笔者斗胆做一回预言者。近年来现代文学界渐有疲软之势。2003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奖作品《耻》十足反映了这一趋势。其水平根本无法与过去任何一位大师相提并论。要知道就连昆德拉,至今也仍未获奖。社会潮流不再有利于小说创作,一切围绕市场指挥棒转。在这种情况下,小说很可能就此式微,或是倒退。这本身或许也是时代需要。从此小说将划分为两大阵营:商业小说与纯文学小说。1922年那样的黄金年代恐怕短时间内难以到来。然而当世界再度堕入苦难中时,物质会受挫,小说也会再度抬头。小说的可能境地,实在难以穷尽。只要你想,没有写不出的。因为"世界是被人类精神反映和歪曲的世界",因为(借用一句广告语)"我能,无限可能!"小说如何才能"好看"小说要想写得好看,首先有故事。故事是一篇小说高度凝炼之后的内核,是小说的心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故事在一篇小说中的重要性。有的刊物开辟的栏目就叫"好看小说".其前提是好看的小说应有好看的故事。小说家是艺术家。正如音乐家是用优美的乐章思维一样,小说家是用故事来思维,他的人生观、个性由此体现出来。读者想要知道引起自己兴趣的人物命运如何,事件的发展趋势、结局是什么,情节会满足这种要求。故事应该能够表现人物性格的发展,能够和题材相适应,合情合理;情节像不断引导读者兴趣的路标,一步一步带领读者进入自己的艺术殿堂,进入你所要求的那种心境。你不能轻易让读者看出你的意图,要不断设置障碍,甚至误导读者,声东击西,一会儿让读者最不愿的事情发生,一会儿又让读者意料不到的事情出现,千方计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让他看不出上了小说家的圈套。现实主义题材的作品好理解,有些意识流小说或心理小说等,情绪化东西四处弥漫,似乎不容易理解。其实,这类小说也是有故事的。它的故事虽然只是一种意向、情绪上的扑朔迷离,但包裹着心理内核是能感受出来的。一切外在的东西就由此繁衔出来。这类作品中故事可能是在一个你不熟悉的或没有料到的平面上,它们可能写的是心理的、情绪的或内在的事物。直觉与思想也很重要。作家的文化底蕴是衡量作品深度、成败、高下的尺度,主题思想的体现往往与文化底蕴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完善。一部小说打动读者的也往往体现在这方面。那么,思想意识又从何而来呢?小说家的思想更多的是来自于他的感觉(直觉)。他可能仅仅意识到人物应该这样而不应该那样,情节这样发展比那样更流畅。为什么如此,则很多人可能并不能自觉地意识到。小说家并不是哲学家。深奥的思想也许并不能产生优秀的小说作品。直觉是认识的出发点,它将人的主观感觉以艺术化的形式表现出来,这仍是艺术的特殊属性。这其实也符合一个规律,如果先有立意(意欲表现什么)的桎梏,围绕这个什么"主题"来硬加上些东西,这是创作上的大忌。其次,作家的创作主题意图与受众阅读后获得的主题感受常常并不相同,甚至南辕北辙。"直觉"意识是弥足珍贵的,它如电光火石般稍纵即逝。把握住这可贵的"一瞬",则有赖于作家长期的思考。思考是一个过程。一方面是对过去积累的思想意识、精神、道德评判、价值观等等的体验,另一方面是对叙述表层下各种主题碎片予以挖掘、整合。寻找作品的深度,直觉往往是致命一击。小说应该从正在发展、变化、行进中的历史(现在时),而不是从已经发生的历史(过去时),去提炼自己的思想意识。要有超前的洞察力和观察力,敏锐、敏感、极富预见性,善于发现别人所忽略的现象和细节。具有有别于一般人的识活动,能辩别出事物的基本性格特征,当别人只看到部分时,小说家能预见到整体,能抓住其精神实质。除细节外,他能看出决定人的精神状态是什么,周围人没有注意到,而常常连作品中人物自己也意识不到的东西,从而创作出人物独特的性格。那时,也许是人物自己左右、操纵着自己的命运发展。特别是当你把人物尽可能的想透彻,而人物已经在你心中生根、变得有血有肉、呼之欲出的时候,更是如此。因此托尔斯泰说:先不去想情节的发展,在写作之前,先把自己的人物尽可能的认识清楚。作家的观察力不是"摄影",而是能够引起作家共鸣而又经过作家透明理解的那些观察,才能使作家创作出非常真实、生动、能够表现社会面貌的优秀作品。优秀的小说家总是在追求着叙述语言的个性化,完善着自己的叙述风格。但就整体而言,写作者在写作主体意识上对叙述语言着意进行把握、操纵者,似乎较之以前要少多了。平白直露的作品比比皆是。许多作品仅仅是在叙述一件事,讲述一个故事而已。叙述语言的技巧艺术荡然无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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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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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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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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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我一直想看的书,趁着暑假我将这本书细细读了一遍。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也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书中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若是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若是细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平凡的世界》让我明白,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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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欢乐颂三部结局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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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迪怀了包子的孩子,最后和包子领证了,包子妈一开始各种调查安迪,有意阻止安迪和包子,最后被包子爸给气死了。

2、樊胜美和王柏川分手了,原因是王最后买房子因担心樊家事会牵扯房子,就设计在房产证上没加樊的名字。樊哥起诉樊胜美未果,最后安迪介绍了个律师给樊,两人互有好感。

3、曲和赵在一起了,曲母把资产大部分转移给曲,最后曲母和曲父再闹离婚。

4、邱和应勤领证了,中间是应勤一开始抛弃邱,相亲了个女的后又被女的各种奇葩家人和奇葩事折磨,后悔去找曲,被相亲女打伤二人,最后二人最终在一起了。

5、关关遇到她喜欢也很喜欢她的谢警官,谢警官有不堪的家庭和童年,谢被曲的好奇给调查了,最后曲把调查这件事赖到关的头上,说是关指使的,并找人要打谢,导致关和谢二人最后没在一起,也因为误会安迪把谢的大好前途给破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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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在一起》大结局观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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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曾一次看到过那些在疫情一线的最美逆行者。

他们大多是党员,也有一些自愿参加的志愿者,他们全部都是好样的。

常常能看到那些医护人员工作在抗疫一线,那厚厚的防护服

隔离服,是完全不透气的,常常能看到他们的衣服都已被汗浸湿,已经湿透,汗滴湿了他们的衣服,也滴痛了我们的心。那些防护服,只要脱下就代表着废了,医护人员们常常在工作前都不能喝水,在诊疗时也不能吃饭,他们这样做,就是为了他们身上的那件防护服,那份使命,他们毫无怨言,总是默默地完成着任务。他们也是最美逆行者,他们也是好样的。

还常常能见到,那些穿着志愿服的志愿者和党员,站在各个小区门口 各个街道中央 各个楼道中间

各个城市中心,常常一站就是十几个小时,那是多么累啊,可他们不下岗,坚持不下岗。我还在新闻里见到过:七十一岁的老党员坚持参加巡查

不小心摔坏腿的老党员怎么都不肯下岗,他们都坚守在抗疫防疫一线,甚至不能回家,过年不能见到家人,不能吃团圆饭 年夜饭,可想而知,他们要背负着多少啊。

我们看到后,都会不禁泪目。我们都知道,他们是冒着被感染,冒着死亡的风险踏上一线的,可看起来,他们毫无畏惧,甚至能看出他们的表情都已是麻木,麻木当中透着温柔的样子。

还值得一提的,是这些最美逆行者的孩子,有儿子,有女儿,他们都知道爸妈正在从事的是什么职业,是有生命危险的世界十大高危职业之一,但他们不怕,他们知道,他们的爸爸妈妈也都不会怕,他们也都是好样的,他们承担着孤独甚至是丧父丧母,可他们好像继承了他们爸妈的无畏

无惧,每次都能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两点:1。毫无畏惧2。担忧他们的父母,我觉得,他们这样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们跟他们的父母一样,全部都是好样的。

这些最美逆行者,都在我们的心目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都给了我们无比的温暖,他们的汗水,是为了抗疫,他们的承担,是为了抗疫,他们的儿女,也终将成为最美逆行者。让我们再次一起喊出:“你们都是好样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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