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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热门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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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散文

全文共 9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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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组图,放在我的图库有些时日了,迟迟不敢落笔的原因,是怕这白发人黑发人的人间大悲,让我揪心的痛!悲悯到窒息。古人说,人生三大悲剧:幼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而这世间还有多少白发人经历了大半生的风雨坎坷之后,还要经受送黑发人的人间悲剧,余生陷入茫茫无助的绝望。

爹娘的心肝宝贝啊!爹娘老去的依靠啊!恶耗掺杂着血腥,我们等来的是你,苍白如纸,满嘴是血,冰冷的遗体。白发人哭得死去活来,这伤心欲绝的老泪,如血滴落在你冰凉的脸庞,你却再也没能睁开眼睛看一眼白发爹娘,再也没能张开嘴巴叫声爹娘。至此,一路孤零零地远去,带走了白发人的欢声笑语,带走了白发人温馨幸福的快乐生活,更带走了白发人的灵魂。

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场景足以令人唏嘘,令人崩溃,令人惋叹,令人痛不欲生。问这世上,哪个父母能承受如此之痛?黑发人,就这么的去了,离开家,离开亲人,离开我们这共同的世界。不给白发人留下一丝一丝的念想,或是最后一丝一丝的希望。只有决绝的事实,让可怜的白发人无法接受,肝肠寸断,这难堪的生生永别便是死亡的最残酷之处。

白发人送黑发人,想来世间最惨痛的遭遇莫过于此。而若黑发人是独生子女,白发人的惨痛就更是雪上加霜。生死无常,人的生命真的很脆弱,就这样突如其来,就这样毫无征兆,不知道什么时候,生命之火就这样熄灭,生命之路就这样嘎然止步。

你走了,你永永远远消失在茫茫人海,把无尽的痛与思念留给苟活的白发人。滚滚红尘中,一条长长的生死界河隔断了白发人与黑发人深深情,浓浓爱。以后白发人只能在无数个梦里去见你的音容,去聆听你的叫唤,以后白发人老泪成行,甚至哭瞎了混沌的眼睛。

人生苦短已是不尽人意,偏又有“旦夕祸福”,人虽贵为万物灵长,却又有太多面对生死而无能为力。疾病、灾难,战争,事故,哪一样都可以轻而易举地毁灭一切美好的东西,哪一样都能剥夺人的生命。人,如此渺小脆弱,面对无常几乎无力抗拒。能够做的唯有选择珍惜,选择生无止息地追求生活的美好,才不辜负这短暂易逝的生命。

我宁可相信,每一个生命的离去都是夜空中划过的一颗流星,每一个生命的离开都是去往极乐世界。愿这世间每个人都珍惜生命,愿这世间老少平安相伴,幸福美满的活着,愿这世间再没有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凄苦大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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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一棵树的爱情作文1000字

全文共 2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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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从梢中倾泻下来,在少女的眼眸中微微跳动。

少女往身后靠了靠,半倚在树上。

树直挺挺地立在那,茂盛的枝叶向四周伸展开来,翠如玉的叶片散发着柔和的光泽,在微风中轻摆。那是一棵高大而美丽的树。

少女抬起头,一片幽深的眼眸中带了点柔和,将脸缓缓地贴上了树干。

很多时候,她都觉得除了这棵树,自己一无所有。是的,一无所有,哪怕,是现在。

纤细的手指抚过树干上微微凹下的地方,那是她的名字,她自己刻下的名字。

似是陷入了回忆,少女越发沉静的像一汪水:

出生那年,母亲因她而去世,父亲却替她种下了这棵树,树下,埋葬着母亲。他说,它会像母亲一样好好爱你。

7岁那年,她在树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她说,你会像母亲一样好好爱我的,对吗?明明是那样稚气得让人发笑的语言,却让人怎么也笑不出口。

12岁那年,父亲遭灵族暗算而亡,她苍白着脸看着族人将父亲埋入不见天日的墓陵。她不该哭的,她这样对自己说。

15岁那年,成为巫族圣女。从此,灵族后山成了她最爱来的地方。那里,种着树,那棵高大而美丽的树,是她父亲亲手种下,她母亲的安息之所啊。

“圣女。”一名侍卫单膝跪在不远处,有些急切的声音打破了少女的回忆。

少女将目光移到他身上,冷冽的眼神让那名侍卫不由心中一惊。

垂下眼帘,她出声道:“何事?”

“灵族来犯。”

part1

那是一场艰难而漫长的战斗,少女亲自上了战场。

世代的恩怨,让这片山林从未宁静。

战斗结束的那一刻,少女突然觉得她很累。那样的日子,从来都不是她所向往的。

独自一人来到了后山,少女的脸色苍白如纸,右手握着左臂,血红色从指缝中渲染出来,像极了傍晚的残阳。

无力地靠坐在树干旁,树像往常一样散发出淡淡的绿色光芒,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替受伤的少女疗伤。

在少女昏迷的前一瞬,她看到,绿光微微一闪,一个体态欣长,面容清秀的少年出现在她面前。

曚昽中,似乎听到少年在耳边的一声轻叹。

少年单膝跪在地上,让少女的头倒在了自己的怀中。抬起左手,掌心凝聚起一团生机盎然的绿光,缓缓抚过少女的左臂,替她愈合伤口。

少女睁开双眼时,已是第二天清晨。

她有些茫然地打量四周,发现自己依然靠在树干上,只不过原本狰狞的伤口已完好如初。

是,梦吗?

少女站起身来,用双臂环住树,脸颊贴着树干,轻声道:“谢谢你,树。”

离开的时候,少女回头深深的望了树一眼。

那一定不是梦,少女这般想着,嘴角绽开一丝极浅的,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的笑容。

战后事务繁忙,少女一时之间竟抽不出时间去看树。只是,当她凝神沉思时,眼前便会悄然浮现出那个清秀的少年身影。

伤好后,这是少女第一次来看树。

她静静的站在树前两三米处,眼眸一片幽深,不知在想些什么。

许久,空旷的森林中响起一声轻叹,像极了那天少女昏迷前听到的声音。

少女的眼中闪着淡淡的欣喜。

绿光闪过,树化为一个少年,微低着头,单膝着地:“见过圣女。”

少女垂下眼帘,掩盖了眼中的情绪:“你不必这样的,树。”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抬起了头。

微风拂过,少女的长发飞扬,四下一片寂静。

少女的声音揉碎在风中,显得有些飘渺:“树,能陪我走走吗?”

少年站起身来,声音带着风吹树叶般自然的韵味:“好。”

part2

长长的林间小道,泥土特有的馨香萦绕在鼻尖,少女侧头看着走在自己身边的少年,干净的侧脸,清秀的轮廓。

已经一个月了。自少年在少女面前显露身形以来,少女几乎每天都会要求他陪自己散步。

少女的眼角有淡淡的笑意,原本显得淡然的她一下子生动了起来。

少年声音很轻,轻的像是怕惊醒了这山林:“你总是不笑,伤感的似易碎的水晶。”

“是吗?”少女收回目光,随手捋了捋耳边的头发。

“那是因为没有可以微笑的理由吧。”幽深的眼眸里似乎弥漫着深深浅浅的雾。

少年的脚步停顿了一下:“是吗?”语气里盛满了粘稠的忧伤。

似是察觉到少年的异样,少女停下了脚步,直直的面对着他:“树,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会忘了怎么去笑。从小到大,只有你,一直默默的陪伴着我,哪怕只是以一棵树的形态。现在,请你以朋友的身份,继续陪伴下去,好吗?”

从来都没有明显表露出自己的情绪的少女,眼带希翼地望着少年。

少年微微俯身:“是,圣女。”谁也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少女有些黯然:“我不喜欢你叫我圣女。”

少年沉默良久,终是答道:“我会尽力改口的。”

淡紫色的晚霞宛若绚丽的凤尾,摇曳在山头,霞光笼罩着山林。

“我该回去了,很晚了。”少年说道。

“很晚了吗?”少女似乎有些讶异,抬头看了看天光。

少年浅浅的笑着:“我说过了。我的修为太低,没办法维持太长时间的人形。”

“好吧。晚安。”

“晚安。”

绿光亮起又消散,少年轻声喃喃:“只是,朋友吗?”

停留在原地的少女看着绿光消散的地方,眼神有些迷离:“连朋友,也不行吗?”

part3

那一天,对所有人来说,都是难忘的。

那一天,少女坐在草坪上,第一次显得有些兴奋。她对坐在身旁的少年说:“树,你知道吗?我准备与灵族定下和约,世世代代不再侵犯对方。”

少年皱了皱眉头:“族中长老不会反对吗?毕竟,是几千年的恩怨了,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放下的。”

少女望向远方:“为了族人,这是唯一的办法。他们,不会弃大局而不顾的。”

“那么灵族呢?”

“树,我已经厌倦了,厌倦了无尽的杀戮。那样的生活,会让绝望生生吞噬了希望。”少女的声音不再如最初般坚定。

少年摇了摇头:“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危。灵族,并不好相与。”

少女的眼中散发着淡淡的光彩,似乎解开了什么心结:“谢谢你关心我,树。身为圣女,保护族人是我的职责。”

见少年欲言又止,她双手搭上他的肩:“相信我,我会好好的。”

少年望进少女的眼,一个轻如羽毛的吻落在了她的额上:“要好好的回来。”

少女去了,带着少年的祝福和族人的希望,与灵族谈判。

第五日,少女回来了。可是,她却是被族人抬回来的。

少年见到她的时候,那张精灵般的容颜失去了血色,苍白的嘴唇刺痛了他的眼。

他的少女再也不会有生动的表情了,他想。

“都下去吧。”少年对正在哀悼的巫族族人说。他的语气很平淡,却不再带着风吹树叶般自然的韵味。

他们都没有见过这个少年,却不约而同的听从了他的话。

少年将头伏在少女胸口,轻声说道:

“我以生命起誓,我愿永远陪伴你,使你永不孤寂。”

“我愿日日看着你的眼睛,为你的眼角添上笑意。”

“我愿以我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你的复生。”

“我,爱,你……”

话音刚落,少年化为一团绿光,融入了少女的身体。

end

少女醒来后,越发的淡漠,只是喜欢日日来后山凝望远方。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是的,她不知道。她忘记了关于树的一切。

或许,她永远都不会知道,这儿曾经种着一棵树,一棵高大而美丽的树。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7岁那年,她在树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从此这棵树拥有了唯一的情感——爱她。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执念,那棵树为她疗伤,甚至化为了人形,带给了她快乐。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向她许下誓言:“我以生命起誓,我愿永远陪伴你,使你永不孤寂。”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对她说:“我愿日日看着你的眼睛,为你的眼角添上笑意。”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她的复生:“我愿以我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你的复生。”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临死的告白:“我,爱,你……”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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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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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天为什么无端落起雨来了。薄薄的水雾把山和树隔到更远的地方去,我的窗外遂只剩下一片辽阔的空茫了。”

张晓风散文》这细腻文雅且充满朦胧意境的文笔给了我多少愉悦与感动,从那温柔的字里行间贯彻着作者的喜怒哀乐,看似平淡的句子中蕴藏着作者的博大胸怀,使我喜欢上了这本美丽的书。正如《雨天的书》这篇散文一样。

《雨天的书》讲述的是作者寄出的两封信,一封是给已逝的友人另芳,而第二封是给曾经的自己。全文笼罩着一层悲伤的意境,将对友人的怀念随着凋零的雨珠一起沉浸在这雨中,阅完之后能深深的感受到作者没能及时回信的自责与后悔,将记忆中另芳纤柔多愁的形象勾勒得淋漓尽致,使人不禁就陷入身临其境般的伤感,并感受到作者对生命,对时光的尊重与赞美。在感悟上,它教会我的比起它出神入化的描写出来,显得更加浓郁,更加醇厚。《雨天的书》教会我要珍惜当下,珍惜现在你所拥有的一切,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感到追悔莫及。如作者写给自己的信,她对曾经幼稚轻狂,为自己偶然而发的奇思妙想而无限激动,却遗忘了自己最应该珍惜事物的她:“你真是傻的可笑,你。”与其相比,稚嫩的我们是否也曾失去过什么?儿时学校散落的童真和友谊,对待父母的亲热与依偎,甚至失去过亲人的哀伤与痛苦,在我们拥有时,并没有认为那实际如珍珠般易碎的东西有什么值得珍惜的,直到那珍珠断了线,坠到地上,才发现那是多么美好。正如作者没有发现友人在病榻上写出给自己的信时的那种后悔。也正是这种悔才教会了阅读它的人珍惜自己还能拥有并珍惜的。

另芳,雨仍在下着,淡淡的哀愁在雨里飘零。想象中有一朵白色的小花开在你的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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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梦就起航吧散文

全文共 5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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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雷洛夫说过一句名言“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河上的桥梁。”理想是什么,它是一种以物质或非物质为基础的思维镜象,是一种超越现实物质,在思维中构建出完美物质形态,再用完美的物质形态再构成合乎主观意念述事情节,最终达到自我思维中的理想与物质世界的高度统一。

理想是什么,它会使你不怕曲折不怕血泪,使你想要战胜它的勇气,使你手握长剑厮杀对手的勇敢,使你勇往直前的欣欣,但它也是你止步不前的懦弱。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有理想,或大或小,每个人的梦想都会不同,有的人想当警员保卫祖国,有的人想当老师培育孩子,有的人想当飞行员为国争光,有的人仅仅只是为了那一棵花草。理想很多,但不是用大小来比较。有理想才会想要去实现。有目标,才想要求追求。理想是你成功路上的石头,你或许会绊倒脚,你也或者会为你踮起脚底的泥泞,让你踩过去,理想是你人生路上不能缺少的。

我们会为了什么而去奋斗,我们为什么有理想。其实,很简单,对于小孩来说,也许他的理想只是为了得到一颗糖,或者一个妈妈鼓励的吻。这是一个小小的理想,然后就会来努力学习变得乖巧。然后得到这一小小的理想的鼓励。对我来说,我的理想是为了以后更好的环境生活,所以我努力拼搏,在工作上认真敬业。我为我的理想努力过,这就是人生的励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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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青青草儿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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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香,每个人都闻过。草香,恐怕不是每个人都品味过。其实,各种草香的味道更浓,更爽。

我酷爱草香,喜欢走在漫天蔽野的草丛里,听虫鸣,看蝶舞,深呼吸,这个时候,感觉自己也化作一片绿茵,映染那一片天蓝云白的天空。

喜欢坐在草地上,看风吹草地见牛羊,情不自禁地回忆起,儿时和小伙伴在草地上追逐,嬉戏,那无忧无虑时光,恰如那流淌的绿,活泼鲜灵。

喜欢听草的声音,那是特殊音符的交响乐,恢竑壮观,气贯长虹,不畏狂风暴雨,默默无闻间,透出生命坚强的暗语。

青草香,一种淡然素雅和宁致清怡的味道。当我们轻轻触碰嫩绿的叶片,手上便留下浓郁的、沁人心脾的香味。这种味道刺激神经很舒服,很甜,很超然。

我童年是在农村度过的。农村的孩子早当家,小的时候,每天放学回家以后,带上一个玉米面大饼子,就要挎个篮子去地里,或者割羊草,或者去园田地里拔草,充当家里劳动力的一个补充。

儿时的草香在小竹篮里闻到的,在壕沟旁、荒地格上,草甸子中,我们这些孩子和牛儿、羊儿享受着草地给予的欢乐。一群群的牛羊,他们埋头“唰、唰、唰”地舔着青草,缓缓地咀嚼着,良久地甩一下尾巴,慢悠悠地迈出一个步伐,打一个响鼻:意思是:这草,好香!偶尔,飞来一两只蝴蝶,翩跹起舞,抑或静静地栖息在草尖上,望着它们憨吃。有时飞来一只喜鹊,久久停在羊脊上,把羊脊背当作免费的摇篮。有时飞来一只麻雀落在牛背上,不飞也不叫,安全舒适的歇歇脚。 我们摘上了满满的一篮子青青绿绿的草,逶迤地走在乡间的田埂上,不自觉地哼唱起断章的童谣……

稍大了一点,我们参加集体劳动,早上,走在乡间的小路上,青青的草上挂满露珠,湿了我们的布鞋,凉爽爽的,青香香的味道,伴着晨霞漫在田野里。在歇气的时候,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躺在草地上,口衔一根青草仰望天空。那松软草地是舒坦的眠床,一根青草就是一支悠悠的短笛,苍穹是垂于天地间的一幅纤尘不染的图画。青年的心没有尘埃,看白云飘飘,幻想的翅膀飞出心灵,陪着白云飘飞,多少秘密对着苍穹宇宙倾诉,苍穹回答着无穷的暗语……

在乡下,农民离开了草,一天也生活不了,草和水一样,是生命的之本。

我在草甸上抓过蝈蝈,逮过蚂蚱,灌过“大眼贼”,放过牛羊,吹过柳笛。

我也在湿地里的塔头上割过乌拉草,捞过鱼虾,趟水扛过苫房草,抓过野鸭,捡过野鸡蛋。

我也披过用草编织的蓑衣挡过风雨,我也在抗洪中睡在江边草地上……

草香,伴我长了乳牙,戴上红领巾,在团旗下举手,在镰刀斧头宣誓,如今,黑发见白,还闻不够那草的芬芳,喜欢在草的周围躺佯。

草,普普通通的植物,田地之中有她的娇容,江河湖畔有她的倩影,山坡谷地有她的美姿,道路两旁有她的芳踪……从昆仑山的一棵草,到公园里芳草萋萋,街心花园绿草茵茵,住宅小区里青草油油,草的分布无处不在,“天下谁人不识君”啊!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却往往喜欢花的绚丽,忽视了草的之美。诸位,有见过送花的,没有见过送草的吧?其实草之美,草之香,毋容置疑。山清水秀,凝绿含碧,自然界美丽的绿色除了树之外,就来源于草。青草聚集形成的大草原,其壮美不知使几多人倾倒!“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多么雄浑壮观的画面啊!鲜花虽然美丽,岂不知草本花更艳丽,更香。如果没有草,鲜花世界将失去半壁江山,花之美就会大打折扣。草不但美化了自然界,而且有着重要的实用价值。它养育了“吃的是草,挤出来的是奶”的孺子牛,养育了伯乐相中的千里马。

亲爱的朋友,写到这里,我自然而然就想到了你,想到我,想到了他,想到了我们的普普通通的老百姓,我们“没有树高,没有花香,从不寂寞从不烦恼……”祖国的大花园有我们才分外娇。

世界上有了草香,岁月才多了一份美。一个在草香的熏陶中长大的人,是一个热爱生活的人,是一个汲取山川湖海天地之气之人,是一个接地气具有灵性的人。

在现在比较浮躁的年代里,我们在忧愁或者烦闷的时候,到自然中去走走,自然里的草香会以它的鲜活之气、清新之气悄悄涤荡诸多杂念。让我们更加热爱生活,增加正能量,追求美好,迎接一个个日出,看朝霞烂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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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当爱情已成往事

全文共 3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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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贱,别说跟你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我受不了你,就是做你的邻居我也会受不了你!”我气呼呼地摔门而去,你说我怎么可能不生气!有哪个女孩子会受得了男朋友和自己抢东西吃。每次吃什么东西,都要自己先尝尝,然后似乎发现我在身边再给我吃。我一说他就反驳说是帮我先试试有没有毒,可是我就是受不了。所以我们就吵架。我敢打赌,摔门我用上了我三分之二的力气。因为余下的力气我要用来跑。我可是清楚地知道,杨小贱可是当年校园百米跑冠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迷恋上这样的游戏,躲起来让他来找我,又或者拼命跑,让他在后面追我。即使每次这样的游戏到头来都让我累得半死,我依然一次次重复,并且乐此不疲。跟他一起散步的时候,我总是四处搜寻者哪儿有角落可以藏身,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就溜过去。我喜欢偷偷看他找我时慌乱着急的表情。可是,后来杨小贱再也不和我玩这样的游戏了。我甚至怀疑要是哪天我真的不见了,他是否会找我了。

杨小贱是我的男朋友,他叫杨然。自从我看了《失恋33天》我就开始叫他杨小贱。我一直为我的小聪明兴奋不已,这个名字真的太适合他了。其实我不得不承认,当初认识他的时候我是觉得杨小贱长得挺帅的。即使现在我发现他越来越丑了,可能是因为审美疲劳吧!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体贴,很听我的话,只是脾气和我一样倔。

我们也曾像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相亲相爱。我们手牵手绕着足球场的跑道散步,一圈一圈。我喜欢张开双手坐在他的单车后座哼着《幸福恋人》,他载着我穿过栽满香樟的校园,风吹过耳边扬起我的头发,呼呼作响。他总喜欢出其不意地突然加速,我知道他的小阴谋,却也依然抱紧他的腰满心欢喜。不像其他的男孩,最头疼陪女朋友逛街。他每次陪我逛一个个精品店,从未不耐烦,有时还帮我细心挑选,讨价还价。我曾跟他说,他跟商贩讨价还价的样子特帅,特别像在菜市场提着菜篮子的那些人。他每次都懊恼地瞪着我,说我真没良心。

就像他说的,我们也有过那么多快乐的日子,难忘的回忆。我们是高考那年认识的,高考后我们成了异地恋,一个天南,一个地北。要见一面,很难很难,要坐很久很久的车。我总喜欢用尺子在地图上量出我们所在地方相隔的距离,然后告诉他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你看,就区区这么几十厘米。记得我们每一次分别都会抱头痛哭,这也就成了我每次说他不浪漫时他给的反驳。

我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奶奶。我一个人上学,下课,一个人放牛,一个人洗衣做饭。别人都说我很懂事,很坚强。其实,我一直渴望着,会有个人带给我温暖与呵护。

从前的从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选择异地恋的,我是个很依赖身边的人的女孩,没有安全感,渴望依靠。可是命运又偏偏给我安排了这一场意外的爱情。杨小贱说,他就是看上了我的懂事,他说,他要给我温暖。

我真觉得杨小贱是个好人,除了他脾气有点臭和不浪漫之外。但是我却觉得我们不适合,这种想法一直都我脑子里还没成型就被我扼杀掉了。因为我害怕,虽然我一直是个追求完美的女孩。

我们经常吵架怄气。我总说他不懂得浪漫,从未送过我花还有娃娃,却又蛮横得不许我接受别人的。过情人节的时候,我和闺密一起逛街,看到满大街都是手捧鲜花的幸福人儿,感叹道:这没男朋友的时候没人一起过节,这有了男朋友还是不能过节。最后,我们互相给对方买了一朵玫瑰花,满大街的晃荡。我始终觉得我是个和情人节相冲的人。

杨小贱是个不解风情的人,不会谈恋爱,不懂女生。我有的时候会说他,我真的想跟你分手,让你再找个女朋友,等到他学会了怎样谈恋爱的时候再来找我。他总是拍拍我的头,叫我傻瓜。我一直很纳闷我怎么会看上杨小贱,他并不是我的理想男友类型,我喜欢那种温文尔雅有才又有点霸道的男孩儿,他会给我写漂亮的文字,会唱好听的歌。可是杨小贱他总是喜欢听我的,他都看不懂我的文字,我强烈要求他学《幸福恋人》可他还是不会唱,所以在KTV我们从来没有合唱过情歌,我也只有和闺蜜一起过过干瘾。他唯一能唱得出口就是一首吉他弹唱《情非得已》。他曾在我51里看到我欣赏会弹吉他的男孩子,于是为了追我,他借了室友的吉他,请人吃了一个月早餐才教会他弹这首歌然后就成了追我的武器。也许就是他当时抱着吉他的样子吸引了我。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只会那一首。也就是我的一时色心,才上了他的贼船。我一直为此不甘,但我们就一直这样吵着闹着过了好几个年头。虽然他不懂我的胡言乱语,不懂我的胡思乱想,不会写浪漫的情书给我。那时候,我想,我们会好好走下去,总有一天,他会用我期待的方式来爱我。

我们说过很多地久天长海誓山盟执子之手相守一生的话。我也相信,我们曾经也好好相爱过。

我曾经在大冬天的晚上给他织围巾,即使手冻得起了大片大片的冻疮也依然满心欢喜;我曾经逛了大半天街却只给他买了衣服然后把衣服的照片发给他,我喜欢他用心疼感激的语气叫我傻丫头;我曾经把唇膏和香水都换成了他喜欢的味道;我曾经把他给我发的短信一条一条抄下来,想他的时候拿出来慢慢地读;我曾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给他绣小小的十字绣挂饰;我曾经在深夜里醒来给他打电话唱《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然后我们一起哭起来;我曾经偏偏挑他上课的时间给他打电话,一遍一遍地打,再在脑海里想象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我曾经把美好结局故事里的男女主角都换成我和他的名字在他生日的时候把书送给他。我刚到A城上大学的时候出去逛总是会迷路,然后哭着给他打电话,他就托他在A城的朋友去找我。我总问他,长此以往你就不怕我和你朋友暗生情愫啊!他总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爱你。

用杨小贱曾经说过的话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会对我这么好,对我掏心掏肺。他可以为我拎包为我系鞋带,;他可以在我脚疼的时候背着我在大街上走;他可以在期末时从他学校赶到我学校送我回家,然后再坐火车回家;他可以二话不说端过我面前没吃完的饭菜吃得津津有味。他曾给我俩买了一套红色的情侣衫,然后逼着我和他一块儿穿起来在大街上晃荡。但是还是许多好朋友都不看好我们,说杨小贱不是我的菜,我总是理直气壮地回他们,我相信他爱我,这就已经足够了。是的,我相信他爱我,只是有时候他对我好的方式却又偏偏不是我看好并能接受的。我曾跟杨小贱说,你的爱太重,让我无地自容。他总会皱着眉说,你对我好点就好了啊!

杨小贱总是跟我有说不完的话,他对我很好,好到很听我的话甚至是依赖我的地步。他什么都要问我,关于他,大到他去哪儿上班,小到吃什么菜;关于我,大到我暑假去哪里,小到我今天买的发夹多少钱。我总说他很没有主见,不像个男人,我知道这话很伤人,但是可想而知,那肯定是我已经忍受到一种极限了。不过杨小贱似乎已经对我那些刻薄的辱骂百毒不侵了,开始也会生生气,后来也就无所谓了。你们说,杨小贱他是不是真的很贱呢!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里写了许多情侣间必做的事情,后来想想,我和杨小贱没有做过几件。我生日的时候他没陪我吃生日蛋糕,我们也只是在一起过了一个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我们没有一起吃过肯德基,没有一起做过很多很多我本以为会发生的事。最让我气愤的是他给他前女友买过花,却从没给我买过。他说浪费钱,他说那些都不切实际,他说我们的感情不需要那些,他说他是想跟我过日子。可是,亲爱的,我还年轻啊!我要的是爱情啊,不是过日子。这个时候就开始过日子,那我以后还有几十年的光阴啊!我可不想提前步入那种生活啊!我是个女孩,一个有浪漫情怀的女孩,我想在自己美好的年华里好好谈一场美好的恋爱。说我虚荣也好,说我幼稚也好。我想在自己仅有的灿烂年华里任性一回,谈一场即使没有结果但是我也不会后悔的恋爱。当然,有结果就最好了。而,杨小贱他不理解这些。他总说我这是小女生情结。

我想,或许我以后的丈夫会比不上杨小贱会过日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开始慢慢发生变化了。

是不是每段爱情,到了一定的时日都会变得索然无味了,没了开始的新鲜,没了开始的激情。我会越来越受不了他,是慢慢累积,积少成多吗?

我们竟变成了我觉得他不理解我,我不理解他的地步。他觉得他好累,我也觉得我好累。

或许每件事情都那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我总觉得我要的爱情不是杨小贱给我的这样。是我太贪心了?是我太自私了?是我太高估了杨小贱,也太高估了我自己。我跟杨小贱在一起的第四年的情人节,我们分了手,很突然地分了手。而且还是在一个所有情侣都在享受浪漫的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我们背对背分开走,迎面走来的都是一对对幸福的人儿啊!我知道杨小贱一定哭了,我是多么了解他,但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了。

他总爱听我的,却又不能让我心甘情愿听他的。我在他面前太强势了,也可能是他纵容的我吧!用朋友的话说是他驾驭不了我,在这段感情里,我们互换了角色。我想,要是下辈子我们遇到,我是男孩,他是女孩,我们一定能好好想相爱到老。

我想,现在的杨小贱应该过得幸福了吧!

是的,他是个好人,他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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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文学的规范与标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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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说“标准”,有两个意思。一是不自觉的,一是自觉的。不自觉的是我们接受的传统的种种标准。我们应用这些标准衡量种种事物种种人,但是对这些标准本身并不怀疑,并不衡量,只照样接受下来,作为生活的方便。

自觉的是我们修正了的传统的种种标准,以及采用的外来的种种标准。这种种自觉的标准,在开始出现的时候大概多少经过我们的衡量;而这种衡量是配合着生活的需要的。本文只称不自觉的种种标准为“标准”,改称种种自觉的标准为“尺度”,来显示这两者的分别。“标准”原也离不了尺度,但尺度似乎不像标准那样固定;近来常说“放宽尺度”,既然可以“放宽”,就不是固定的了。这种“标准”和“尺度”的分别,在一个变得快的时代最容易觉得出:在道德方面在学术方面如此,在文学方面也如此。

中国传统的文学以诗文为正宗,大多数出于士大夫之手。士大夫配合君主掌握着政权。做了官是大夫,没有做官是士;士是候补的大夫。君主士大夫合为一个封建集团,他们的利害是共同的。这个集团的传统的文学标准,大概可用“儒雅风流”一语来代表。载道或言志的文学以“儒雅”为标准,缘情与隐逸的文学以“风流”为标准。

有的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表现这种情志的是载道或言志。这个得有“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的抱负,得有“怨而不怒”“温柔敦厚”的涵养,得用“熔经铸史”“含英咀华”的语言。这就是“儒雅”的标准。有的人纵情于醇酒妇人,或寄情于田园山水,表现这种种情志的是缘情或隐逸之风。这个得有“妙赏”“深情”和“玄心”,也得用“含英咀华”的语言。这就是“风流”的标准。(关于“风流”的解释,用冯友兰先生语,见《论风流》一文中。)在现阶段看整个的传统的文学,我们可以说“儒雅风流”是标准。但是看历代文学的发展,中间还有许多变化。即如诗本是“言志”的,陆机却说“诗缘情而绮靡”“言志”其实就是“载道”,与“缘情”大不相同。陆机实在是用了新的尺度。“诗言志”这一个语在开始出现的时候,原也是一种尺度;后来得到公认而流传,就成为一种标准。说陆机用了新的尺度,是对“诗言志”那个旧尺度而言。这个新尺度后来也得到公认而流传,成为又一种标准。又如南朝文学的求新,后来文学的复古,其实都是在变化;在变化的时候也都是用着新的尺度。固然这种新尺度大致只伸缩于“儒雅”和“风流”两种标准之间,但是每回伸缩的长短不同,疏密不同,各有各的特色。文学史的扩展从这种种尺度里见出。

这种尺度表现在文论和选集里,也就是表现在文学批评里。中国的文学批评以各种形式出现。魏文帝的“论文”是在一般学术的批评的《典论》里,陆机《文赋》也许可以说是独立的文学批评的创始,他将文作为一个独立的课题来讨论。此后有了选集,这里面分别体类,叙述源流,指点得失,都是批评的工作。又有了《文心雕龙》和《诗品》两部批评专著。还有史书的文学传论,别集的序跋和别集中的书信。这些都是比较有系统的文学批评,各有各的尺度。这些尺度有的依据着“儒雅”那个标准,结果就是复古的文学,有的依据着“风流”那个标准,结果就是标新的文学。但是所谓复古,其实也还是求变化求新异;韩愈提倡古文,却主张务去陈言,戛戛独造,是最显著的例子。古文运动从独造新语上最见出成绩来。胡适之先生说文学革命都从文字或文体的解放开始,是有道理的,因为这里最容易见出改变了的尺度。现代语体文学是标新的,不是复古的,却也可以说是从文字或文体的解放开始;就从这语体上,分明的看出我们的新尺度。

这种语体文学的尺度,如一般人所公认,大部分是受了外国的影响,就是依据着种种外国的标准。但是我们的文学史中原也有这样一股支流,和那正宗的或主流的文学由分而合的相配而行。明代的公安派和竟陵派自然是这支流的一段,但这支流的渊源很古久,截取这一段来说是不正确的。汉以前我们的言和文比较接近,即使不能说是一致。从孔子“有教无类”起,教育渐渐开放给平民,受教育的渐渐多起来。这种受了教育的人也称为“士”,可是跟从前贵族的士不同,这些只是些“读书人”士的增多影响了语言和文体,话要说得明白,说得详细,当时的著述是说话的纪录,自然也是这样。这里面该有平民语调的参入,虽然我们不能确切的指出。汉代辞赋发达,主要的作为宫廷文学;后来变为远于说话的骈俪的体制,士大夫就通用这种体制。可是另一方面,游历了通都大邑名山大川的司马迁,却还用那近乎说话的文体作《史记》,古里古怪的扬雄跟《问孔》、《刺孟》的王充,也还用这种文体作《法言》和《论衡》;而乐府诗来自民间,不用问更近于说话。可见这种文体是废不掉的。就是骈俪文盛行的时代,也还有《世说新语》,记录那时代的说话。到了唐代的韩愈,提倡“气盛言宜”的古文,“气盛言宜”就是说话的调子,至少是近于说话的调子,还有语录和笔记,起于唐而盛于宋,还有来自民间的词,这些也都用着说话或近于说话的调子。东汉以来逐渐建立起来的门阀,到了唐代中叶垮了台,“寻常百姓”的士又增多起来,加上宋代印刷和教育的发达,所以那种详明如话的文体就大大的发达了。到了元明两代,又有了戏曲和小说,更是以说话体就是语体为主。公安派竟陵派接受了这股支派,努力想将它变成主流,但是这一个尝试失败了。直到现代,一个新的尝试才完成了语体文学,新文学,也就是现代文学。

从以上一段语体文学发展的简史里可以看出种种伸缩的尺度。这些尺度大体上固然不出乎“儒雅”和“风流”那两个标准,可是像语录和笔记,有些恐怕只够“儒”而不够“雅”,有些恐怕既不够“儒”也不够“雅”,不够“雅”因为用俗语或近乎俗语,不够“儒”因为只是一些细事,无关德教,也与风流不相干。汉乐府跟《世说新语》也用俗语,虽然现在已将那些俗语看作了古典。戏曲和小说有的别忠奸,寓劝惩,叙风流,固然够得上标准,有的却不够儒雅,不算风流。在过去的文学传统里,这两种本没有地位,所谓不在话下。不过我们现在得给这些不够格的分别来个交代。我们说戏曲和小说可以见人情物理,这可以叫做“观风”的尺度,《礼记》里说诗可以“观民风”;可以观风,也就拐了弯儿达到了“儒雅”那个标准。戏曲和小说不但可以观民风,还可以观士风,而观风就是写实,就是反映社会,反映时代。这是社会的描写,时代的纪录。在我们看来,用不着再绕到“儒雅”那个标准之下,就足够存在的理由了。那些无关政教也不算风流的笔记,也可以这么看。这个“人情物理”或“观风”的尺度原是依据了“儒雅”那个标准定出来的,可是唐代中叶以后,这个尺度似乎已经暗地里独立运用,这已经不是上德化下的尺度而是下情上达的尺度了。人民参加着定了这个尺度,而俗语的参入文学,正与这个尺度配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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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艺林园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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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林之行也,顿见生机盎然,异彩纷呈,便借感慨之音,试握寸管,亦芸三五,以遣怀春之绪,寄惜春之情,待其泼图。草木为之动容;新柳为之摇曳,闻之花都,韵沁于阳湖。登高远瞩;北望浩浩碧水接连天,南目渺渺青山衔成弧。行看小舟荡漾,坐看云卷云舒。草木溪流,花鸟虫鱼,乃至村夫游客,骚人文英,乐而何凭,放尘世之轮影,纵游人之征旅。 艺林阡陌,农家乐娱。可谓秀丽之田园;徜佯其间,施惠于万物、愉悦于人间,灵动于宇宙,魂系于苍生,非艺林而不可行矣!艺林有兮,如四季之靓丽,轻挟泥酥。观园里芳庭;春风舞兮,似激动之怒膊,鞭抽溪水,润此处生景。游客蕙临,草木受此恩惠,则繁华盛兴;鱼虫受此恩惠,则跳跃欢腾;村夫游客受此恩惠则烦恼无影;骚人文英受此恩惠,则思虑清澄矣。涤荡山谷幽泉,悄放一路欢声,亦足欢喜矣,图谋而倍放豪情矣。继而久之,目睹耳闻,心思身触,皆四海畅怀而舒心呼。

艺林曰;白浪盈目,栖柳吻堤,且肥松厚土;妍城攀树,共梅花香吐。年年赤紫相似,季季青蓝不同,树林荫翳醉淘翁,玉吐天成,脱俗幽雅,排排纵变,棵棵植株。晶宫云翼,相思树铺。此花间,此舟中,此亭阁,有诸多贤儒。眸解桂花浓香,轻吻饮者醉颜;斜倚小楼小窗,入住骚人雅笺。切切兮缠绵低语,轻轻兮沾脸润肤。纷纷兮真情奉献,点点兮入掌柔酥。夜观天象群星灿,朝赏彩云紫气凝。嗟乎!生存之二分灵水,若独占一分;骚客之三千银墨,今集于一壶。如此,实乃乐不思蜀矣!善书择笔,翰墨心愉。晨曦春霁,新阳临照,风带云舒。夫复逸兴,驱帝喾之辇巡今访古,慕创业君之满怀豪情,览德贤者之万卷圣书。听朔风呼啸逸曲揭图。游茶花园之魅力世界也, 赏造物者之神工鬼斧。看嬉戏之稚童,少砍柴之樵夫。借腊梅香处,倚梦开席,待春潮偏时,互敬屠苏。奇哉妙哉!吾既乐于此,众可乐于此乎!

臆吁!更添一笔;快哉乐哉!仰华夏之文明,看我龙城之魅力;喜丰年之祥兆,欢栖案之鸿儒。愿呈一色,从今天下无愁苦;自此人间多福禄!诗曰:

雪临南国玉尘铺,眺望龙城落笔酥。

山舞银蛇通画卷,江含白絮作冰图。

针松带雪琼姿摆,丝柳斟情好梦呼。

但借梅香开宴席,承欢共友饮屠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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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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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这本书,翻动着纸页,字里行间透露着深沉的韵味,一幅幅美丽的景象展现在我的面前,这一本书中,仿佛每一个字都有它独特的感情和意义。这本书便是《张晓风散文》。她的文章总能让我悲喜交加,让平凡的`事物都有了生命,各具自己的一番特色。

“落了许久的雨,天忽然晴了。心理上就觉得似乎捡回了一批失落的财宝,天的蓝宝石和山的绿翡翠在一夜之间又重现在晨窗中了。阳光倾注在山谷中,如同一盅稀薄的葡萄汁。”这选自书中的其中一篇:《画晴》。晴天可以画出来吗?当然可以了。就如这段,这是环境描写,运用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的写出了天空蓝得像宝石,山绿得像翡翠。洒在山谷上的阳光无比温柔,就如一盅稀薄的葡萄汁。立即,一种欢快,轻松,愉悦的心情油然而生。此时的心情不也如那阳光一般明媚、晴朗起来了,那“画晴”也画到了心中,原来晴天不仅是晴朗的天气,它还是一幅幅美丽的画卷,也是一个个奇妙的文字。可以生动地画在心中,也可以温柔地写在心里。此时,我就像与张晓风心连心,因为我读懂了她的内心。当进入她的写作世界时,便没有了自己的情感,一会儿为那无私奉献、生命力脆弱的昙花默然流泪,一会儿又为那浪漫、可爱、美丽的桃花飞舞的景象赞不绝口。就是这种悲喜结合,咖啡与方糖融合的感受,让我读懂了张晓风的散文。这种感觉是美妙的,因为它让我走进了另一个书的世界。

一会儿忧伤,一会儿欢喜,这就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感觉。当我读它的时候就像书中所说的那样:“有一种陶然的幸福。”合上书,望着远处,我忽然对这些平凡的事物有了全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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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猫来猫去也牵情经典散文

全文共 33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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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母惜天物,习惯于收拢摘下的菜叶、削掉的果皮,叫人送往养鸡鸭的地方,用餐后需扔的饭菜汤水骨头鱼刺,要分类装碗入盒置于院内树下,供流浪食用,麻雀、喜鹊也乘机饱些口福。长此以往,大树下的供应点总有流浪猫光顾,或翻墙跃下或自墙下的排水口钻入,有食没食,猫们总要独来独往地各自来巡视几趟,赶上有则食,无则到石榴树旁的水盆舔吮几口自来水,再闲转一会,或找个地方打瞌睡。猫来,耗子自是不敢出洞,还惹得喜鹊喳喳叫,麻雀落高枝,平添几分热闹予小院。八十多岁的岳父母虽说习惯了这场景,也要关注一会,看上几眼,毕竟能打发时间,解些寂寞,也能为小区内的老伙伴们来访,积攒些唠闲嗑的话题。

全家人待这些猫,未经商量,行动却出奇一致:见有弱、小、老猫那渴望的乞食目光和几声喵喵,大多回应一句:饿了呀,猫咪,等着。于是捡起食盒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或查看冷藏柜,收集些食品降入猫食行列。实在没有,也要掰块点心或咬碎块糖球儿应付一下。对待强壮、肥胖者的乞讨,带些呵斥贬损的味道回复:去吧,瞧你吃得肥粗二胖的,没吃的了。不知猫能否听懂,多数能掉头悻悻而去,少者墙头或墙角蹲一会,不甘心地等上一阵。

前年晚秋,霜重露浓的早晨,一黑灰色小狸猫躺在树下叫声连连,身子有成人的一拳大,半拳大的头,毛稀疏、皮鲜嫩,半截尾巴流着血,有奄奄一息状,灰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含些痛苦,含些不甘。岳母找来纸板箱子,铺以旧地毯,棉坐垫,盖上旧棉袄,置放屋檐下背风向阳处。喂些鲜奶放些抗生素药面。岳母认为这是哪个老猫叼来求救于人的。经过细心打理,小猫熬过了寒冬,春来夏到,已粗壮魁伟,肥壮壮一只年轻流浪猫。她开始高傲,只准岳母抚摸,但不允许岳母抱她,家里的其他人是不让你近身的,讨食也仅仅是一边叫着,一边用肥胖的身体蹭几下岳母的裤脚;她开始威风,一般的流浪猫靠近小院或上了院墙,她自胸腔里哼出一种声音,像警车的低音报警器一样低沉着闷吼,吓走来者;她自尊自重,要吃的除了叫几声,会挠抓几下塑钢门,开了门只是期待地望向屋里,从不试着越过门槛进屋;也有母性慈悲,有小猫、弱猫来分食她的剩饭,往往佯装看不见,任其随意捡食;她还会求援,有比她强壮的流浪猫进入院内,她躲到高处发出强烈的吼喊,我听到呼救总是发声帮忙驱逐入侵者,对不甘心、不退却者,还得弯腰捡石子抛出。但她从不表示感谢,我真希望她也用那肥胖的身子,柔软发亮的绒毛,蹭蹭我的裤脚,报答弯腰捡石头的辛苦,但她永远与我保持距离。但愿她心中有数,看住院中的老鼠就行。只是她那半根尾巴在她勤奋的舔舐下,总如猴腚样鲜红,且渗些血珠,逐日渐短,看得人浑身难受,都在担忧来日伤口缩到脊骨时会危机生命。夏日间,她怀孕了,秋到,肚子愈大,经常几天不在家。天冷了,不知她去了哪里,再也没见过她的身影。岳母唠叨过多次:这秃尾巴猫,咋不在家下崽,恐怕死到外边了,那尾巴一冻,还有好吗——————想必,一位合格的流浪者,也许要的就是这种潇洒,这种骨气,这种精神,这种尊严吧。

秃尾巴猫去些时日,就有老鼠进屋,全家人翻箱挪柜,布置粘网,安下夹子,折腾几天,仍是夜来听其嗑咬声,昼来不见其踪影。岳母认为:猫去的时间长了,猫味消失得干净造成的。正在大家犯愁之际,一个北风嘶吼,雪糁乱钻的上午,一只全身几乎都是金黄色,只有肚皮、前胸为白色的狸猫,冒着风雪蹲在屋门外,叫着要吃的。家人赶紧用平时积攒的饭店打包用的餐盒装些食物,放在了门楼与屋门之间的过道。这是只老公猫,大骨架包着有几处伤疤的皮毛,毛长,瘪肚,骨嶙峋,有风吹欲倒之感,边进食边浑身颤抖着,沧桑衰老感瞬间引发了大家的怜悯。岳母说:这猫太老了,恐怕过不去这个冬天。有人接着说:他要不走就多给他一些好吃的,有猫气,老鼠就得跑。老猫似乎听懂了这些,吃饱了就躲进屋檐下纸板箱的窝里,蜷缩着身子开睡。过了春节,老猫全面复原,精神抖擞,黄眼放光。暖阳高照的天气,伸展几次老腰,跑到枣树下,前爪搭上树干眼睛向上瞄着,我看着为之振奋,等着他向上窜去。没想到,这老先生仅是做出爬树状,再没有下边的动作,前爪抓挠树干几下,就放了下来,弄得我兴奋关切的心情转为失望。但还希望着有朝一日,他能表演一番上树的拿手好戏。时间长了,见他每每如此,知道他光拉架子不练功,就放弃了关注和希望。

日常生活,他处处表现出老江湖的气派。家里人谁喊一句:老猫过来。立马跑到身前,使劲擦蹭你的裤腿,留下一片浅黄的毛。试探着进屋,试探着卧于茶几的夹层。偷着上床,听一声吆喝,迅速逃窜。会看脸色的喜怒,听得懂训斥、责骂和呼来唤去的指令。最喜欢我弄段树枝刮他全身。头一次拿段树枝要给他刮毛,他警觉戒备,我柔和着语气说:老猫过来,给你刮刮毛,不会教训你。他全身紧绷着勉强凑到跟前,享受了这次之后,只要一举树枝喊声老猫,他就痛快跑来享受外力给予的舒适。看样子他还是这一片的头领,他吃剩下的饭菜,是没有别的猫敢来捡剩的,有些猫来到小院边沿,多是躲得远远地瞄着他,不敢靠近小院。

春暖,他开始夜不归宿,一连几天不着家,偶有日间回来喝水吃饭。有一天我在地里干活,他脸上流着血,带着二道皮开肉绽的伤口,垂头丧气地回来了,赶紧拿棉球给他擦洗。边擦洗边问他,你这是抢情人去了,还是抢地盘?你老了,得有点自知之明。好吃好喝在家呆着多好,干嘛非要抱住江湖不放手,东抢西夺,争强好胜,自以为江湖缺了你,就会无序。何苦来呢?落个如此下场。别说你这块巴掌大的江湖,再大的江湖也是后浪压前浪,退出、消失才是可行之道。想来他是听不懂的,只是找些话胡诌埋怨一番,发泄些我对他的心疼,也配合手中的治伤动作罢了。待他的伤口好一些,又是长时间不见踪影,又有老鼠在院里出没。大家唠叨着这是去了哪里?入夏,他突然出现,还领来一黑一黄两只小狸猫。然后又消失了,这次消失的彻底,到动笔写日记已到秋天,尚未见到她的身影。也许,生于江湖,飘于江湖,殁于江湖,才是他的追求和使命。让他嬉戏、饱暖、捉鼠,岂不是有违流浪猫之志。

带来的小猫估摸着几个月大,不会超过一岁。小黑猫见人就往后院躲,吃食也等着人离远了再过来进餐,小黄猫来了就大大方方占据了猫窝,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表现得格外粘人:总是跟在岳父母的脚前脚后,不管你是散步还是出来进去干些家务,亦步亦趋,见你坐着休息,还企图上身入怀,遭到呵斥,就卧在脚下或不远的地方;以家为家:除了墙顶、房上转一圈,不离开内院外院,见人远行,只送到外院边界;善于表功:老鼠、麻雀,不知是她捡的还是抓的,都要叼到窝边展示;勤于模仿:我要蹲下薅草锄地,她跟在手边忙乎,用嘴含含草叶,动爪扒扒草棵,放水浇地,她要围着水龙头转上几圈,似乎歪头思考一阵,再试着扒拉开关几下;玩性十足:蝴蝶,蚂蚱,蝉儿,蜘蛛,麻雀,流动的水,风卷动的树叶,都是她奔突、捕捉、抓戏的对象。上树尤为利落,黄光一闪,她已到了枣树丫杈上,让我过足了眼瘾,只是下来颇为小心翼翼,有时要靠喵喵的叫声壮胆,下到主干才嗖的一下落地。我一拉动橡胶水管浇地,她大多的时候跑到胶管的出水口,长时间倾听水的哗哗声、观察水流的涌动,不时探爪沾水,放到嘴上舔舐,她最感兴趣的是水管有个针眼般漏洞,细细的水柱蹿起米多高,变成水雾落下,她会乐此不疲地观赏玩耍,捕、抓、含、吻、甩,躲、进、闪、挪、腾,灵活、稚气、美妙、憨愚、可爱。

院里没活的时候,我经常站在楼上的窗前,俯视小院风景,主要是留心老人动态。几时熄灯,几时拉开窗帘敞开屋门、院门,几时出现在树下菜畦间的小道中慢慢挪步,望天看地,也伸手摆弄着竹架上的菜或果,不忘着呵斥小猫几句:一边去,一会踩着你。或者坐在树下的秋千仰椅上瞌睡养神,而猫则在宽大的扶手上假寐。如此情景,在大多数的好天气下一天天重复着。我的心常常被感染着,有些孤寂,有些温暖,有些无奈,有些安慰,有些担忧。

小院的秋菜葳蕤葱茏,夏菜的秧稞已枯黄衰败,过去的郁郁葱葱、果实累累已存记忆。在我学会留意及有时间看世间的过往,倾听时间流逝的脚步声时,无意间,几只流浪猫竟也触动了全家人的情感,为此记下留存。其实,普通甚至卑微而平静地活着,不难发现生活中充满了朴素简单的事情,而这些平淡的事情,去感悟些,也不乏有些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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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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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我,宋代的大词人辛弃疾。夜晚,秋风凉凉。今夜我喝醉喝至子时。

我手拿一盏精美却有些暗淡的明灯看着我那已经有些破旧的宝剑,我的思想回到了以前。那用牛角吹出的号角声响彻云霄,仿佛一场能使人闻风丧胆的大战即将开始。军人们在军旗下面分吃着烤熟的牛乳,就好像占领敌军的领土指日可待。雄壮而又豪迈的军歌整齐地从军将口中发出。

相传刘备有一匹绝世好马名叫的卢,能瞬间飞跃湍急的河流。而我们的军剑宛如晴天霹雳,划破天际,让我军士气高涨。我们的军队犹如长龙一般冲向敌军,我们为首的大将军用手中大刀来劈斩敌人,不一会儿,对手们一个个都在他那浸透鲜血的“斩首大刀”下倒下,他们那无助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

我们的大军胜利了,那一阵阵欢呼声在军队中连绵起伏,在我耳中是如此地动听,让着我们收复的失地我满心欢喜,就在这时,天气刹那间变得阴晴不定,雷鸣声划破天际,临在我们的上空,不一会儿,大雨便倾盆而下。突然,一道雷电劈到了我的头上,我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之时,连个人影都没有发现,环顾四周,我发现我躺在床上,起身下床,我的铜镜映衬着我那苍老的面庞。我的内心充满了悲凉。这原来是一场梦,我有心报国却没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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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心灵苦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600字

全文共 2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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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灵苦旅

作者:麻秀甲

刀剑钝了,得拿在磨刀石上滚几转;脑瓜钝了,得在纸堆里钻几钻;心若钝了,以其在家等待用宁静来治愈,倒不如来一次心灵的苦旅,朝山拜水,汲取大地之浩然正气,洗净铅华,丰盈自我,纯净六根。

一、带心上路

微带细雨的天气,总有点拔凉拔凉的感觉。都说等待是一种煎熬,其实只要带一个等字的事都是一种煎熬。六点半就从宿舍出发,到了候车处等了近一个时辰,大巴车总是不来。在我还处在盼星星盼月亮之际,押车员打来电话叫我稍等片刻就好,因为在等人耽搁了20来分钟。

等就等吧,反正急也没用。时间就在等待中逝去,岁月就在期盼中枯黄。

当戴在手上的情侣表的时间定格在八点差一刻时,车来了。带上行李上车找个位置坐下来,看着窗外任性飞洒的春雨,我在心里暗暗窃喜,幸好昨晚有先见之明_穿上了爱人给买的保暖内衣,要不然……。司机没有像往常那样去吃牛肉粉了,今天不啰嗦。当车行驶至那截我不知名的路段时,只见对岸的山巅云雾缭绕,没过树顶的白烟正一步一步往前冲。公路线下是一片断崖,曲曲折折的大河犹如一条长蛇把两岸分割得如此匀称,滔滔江水在吐露着信子。

高速路上,车极速奔驰,只见两岸连绵起伏的群山在拼命地往后退,美丽春景的错过只在一念之间。其实,人生的道路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所以说,有时候等待未必都是坏事。生活的节奏本来就快,也许我们在不停地赶路中,我们因为没有注意两岸的风景而错过了美丽。

二、苗疆春景

车轮在不停地向前滚动,公路两旁的青山在不停地往后倒退,车位上的我在不停地打盹。雨后初晴的天空有了一丝丝的明朗,被云雾包裹着的太阳露出了娇羞的脸蛋,像似一个可爱的襁褓躺在摇篮里跟妈妈微笑一样。

顺手用车窗帘抹去玻璃窗上的水汽,一座座错落有致、优雅宁静的木楼映入了我的眼帘。这些依山傍水的建筑群很有民族文化特色,尤其是镶嵌在楼顶中间的那对水牛角,匀称而别致,这勾起了我对民族图腾崇拜那段简史的回忆。作为苗族知青,在此我不得不向世人简介一下自己的民族,以澄清其它民族对我们的偏见与误会。

苗族是一个伟大的民族,他们有着悠久、深厚的历史。酒文化一直贯穿着这个民族的始终。苗族人民重情重义、热情好客,豪爽直快,待人晓之以理。历史上,他们主要集中在黄河中下游一带。那里土地肥沃,水源丰富,是生息敷衍的最佳之地。在蚩尤对战尧舜禹的战争中,虽然苗族小伙同仇敌忾、众志成城,战场上的苗族武士骁勇善战,但因寡不敌众输掉了战争,最终被赶至贵、广、云、桂、浙等荒蛮之地,被认定为蛮夷之族。今天提起这段历史,不是为了挑起苗、汉两家的矛盾,而是要让我们记住自己的民族史,知道我是谁,我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的哲学问题,以便更加去热爱自己的民族和同胞。作为苗族后裔,在这个民族文化濒临灭绝之际,我们要勇于担起拯救民族文化的责任。

苗文化源远流长,星河璀璨。苗医骨科独树一帜,可堪称民族医药史上的一朵奇葩;苗绣花纹精致图案精美,每一针一线无不透漏出这个民族的智慧与气息;苗族小伙在刀山火海驰骋的技艺惊叹四方;苗银装饰华丽而不谄媚;苗家的儿女热情奔放,不管何时何地,都能把眼前的事物作为素材唱起悠扬的歌谣来;……,数不胜数的苗家优秀文化,不胜枚举的民族风情在我脑海里飘荡。在苗家文化的星河里,我认为苗家的对唱歌谣是最经典的。它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文法和文学表现手法,含蓄地表达自己的民族情感,正如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一般绚烂,而作为写手的我辈是没发参透的。

高速路上,车来车往,窗外的自然美景也带走了我的倦意。苍翠的松柏在风中向我这个旅客示意友好,连绵群山上的白雾正大片迁徙,山麓下绿油油的江水里,调皮的野鸭在欢快的戏水,真是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好一派春意浓浓的苗疆春景。

三、街中趣事

淫雨霏霏的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去吃饭。未打伞,霏霏淫雨布满了横架在鼻梁上的镜片,慢慢的,我的世界变得越来越模糊。随便进了一家菜馆小店便坐了下来。

“老板,炒个笋尖。”

“现在还不能吃饭。”

“为什么?”

“你看看,才9点过。饭还没有熟。来一碗砂锅粉怎么样?”

“行,只要能填饱肚子就可以。”“那您稍等,十分钟就好。”

“客官,您的砂锅粉弄好了。”

“谢谢!”

看着还在碗里滚烫的粉汤直冒热气,一种催人食欲的香味扑鼻而来,我在无意识里直吞口水。轻挑几根入嘴,味道还真不一般,怪不得一提苗疆,首谈酸汤。这种味道是其它民族无法复制的,就像国酒茅台一样,除了仁怀就造不出来是同一个道理,一方水土养育一方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宽阔的街道公路上车水马龙,公路两旁人头孱孱,熙熙攘攘皆为利来。我加快步伐走进菜市场里的包子铺。

“有豆沙包吗?”

“有,你要多少?”

“多少钱一个?”

“一元一个。”

“一元一个?那么贵啊?”

“不信你可以到街上去问啊,我没有骗你。”

“你们这里行啊!改天我也开个包子铺去。呵呵,给我装四块钱的。”

物价在上涨,意味着人民币在贬值,购买力在下降。唉,大学生的价值又何尝不是呢? 吃着热腾腾的包子,向着驻地走去。在一嚼一品中,这包子的味道让我想起了初中时每天都往同一家包子铺赶的时光。糯中带细,厚实圆润,好吃。

四、踏上归程

又是熟悉的车站,依旧是排着长队购票的大堆人马,只是我换了一个购票的窗口。

腿站得酸到了极点,忍着酸痛买到了晚上九点的列车票。走出购票大厅,用一张10元的残币称了一斤麥李子,找一家餐馆要上一碗半豆腐吃,结果被辣得够呛。坐在凳子上回想今天的站程,才猎场走到客车站20来分钟,等公交半个多小时,站公交半个多小时,购票排了近一小时,时间还是长的。想着想着,出门人,不能饿肚子。“老板,再来个大白菜。”“好呢!”总之,好好犒劳一下自己,吃饱了好赶路。

从五点过等到八点半,九点零二启程,十一点半下列车,两个小时的士到TR火车站,从TR火车站到JJ Hotel,从JJ Hotel折回AQ Hotel,脚底在冒水,身上在冒油,头上在下雨,衣裤全身湿透。不过还好,今晚不用满街跑了。

哎,一个曾经生活了三年的城市,突然之间变得如此的陌生。立体式的改造,整个城市的原貌已面目全非。仔细想想,满街跑也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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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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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晴”、“描容”、“我在”、“色识”、“三弦”一段一段不知内涵的题目,里面却深藏着不可只看表面的文学经典。

“我在”中的一篇文章“我在”使我印象深刻。我认为作者很童真、很有风趣。都长大了,出去跟团旅游,还想叫“我在”。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有一个孩子在这里。无论亲情、友情或者爱情,所有的都是基于我刚好也在这里。“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渺渺烟波里,只因有你在清风我在明月,只因彼此皆在这地球,而地球又在太虚,所以不免停舟问一句话,问一问彼此隶属的籍贯,问一问,昔日所生,他年所葬的故里。

这让我回忆起刚上小学时候的情景。那一天,我兴高采烈地背着书包,牵着爷爷的手,到学校上课。一位漂亮的女老师手上拿着花名册开始点名:“×××”。那个让就大声的答应:“到!”我猜测那个人当时心里一定又紧张又开心,也十分的严肃与郑重。“到”的声音一直萦绕在我的耳边,声音清脆、又悦耳。仿佛要告诉天上、地下所有的人。

快要念到我的名字了,我内心十分的紧张,双脚有些发抖,也许是我当时有些害怕。我在心里鼓励自己:“不要怕,大胆一点儿,让老师和所有的同学都认识自己不是很好吗?”老师在讲台上念着:“严梦晶。”我即害羞又紧张,而且还有那么一点开心的答了一声“到!”我的心儿像小白兔一样扑通扑通直跳,我用手摸了摸我的胸口,我做到了。

确实,现在回想起以前。我也像作者一样好想勇敢又很郑重的坐在凳子上,向天上和地下,所有的人说:“到!”让他们知道在这里有一个孩子在说话。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我认为这篇文章使我回忆起以前,回忆起那深深的一刻。我十分的喜欢这篇文章,它让我感悟了“我在”的内心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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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昙花一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1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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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的昙花长出了很多花骨朵,花骨朵一天天地长大了,没有几天的功夫,花骨朵就比我的手指头还要长。花骨朵长胖了,紫色的花骨朵露出了淡淡的黄色,又渐渐地变白了。

妈妈说:“昙花要开花了。”,我问:“今天吗?”,妈妈说:“看样子,今天昙花一定会开花的。”,我说:“我要叫我的好朋友过来看昙花开花。”。

这棵昙花,我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那时候这棵昙花还没有这样高,妈妈说:“这是昙花,昙花别名琼花、月下美人。昙花是和仙人掌是一类的沙漠植物。”,仙人球仙人掌上边都有很多很尖的刺,昙花上却没有刺,我问:“为什么仙人球有刺,昙花没有刺?”,妈妈说:“不是昙花没有刺,它的刺比较少,只是在刚刚长出了的新枝凹处有刺毛状刺,老枝是没有刺的。”。

妈妈说:“昙花是在夏秋季晚间开花的,花是白色,很大,很香,它的花跟漏斗一样。”,我问:“妈妈漏斗是什么呀?”,妈妈在厨房里找了以后说:“我们家的漏斗不知道去哪里了,昙花也可以说是像一个喇叭一样。”。

妈妈说昙花很好看,可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三岁以前,天还没有黑,昙花还没有开,我就早早地进入梦乡。去年,我已经四岁,我第一次看到昙花开花,昙花真的很好看,雪白雪白的,好香,好香。

今年昙花又要开了,我放学的时候,我跟乖乖兔说,我跟杨小跳说了,我也跟宋跳兔说了,路上我又跟奇兔兔说了。

放学,乖乖兔杨小跳就直接来到我的家,看着昙花,杨小跳说:“昙花那么高呀,像一棵小树。”,乖乖兔说:“我还没有看见这么大的花。”,乖乖兔摸着支在花盆里的棍子,和捆绑着的绳子说:“怎么还要棍子支着呀?”,妈妈说:“不用棍子支着昙花就会倒了。”。

外婆说:“你们就在这里吃饭吧。”,杨小跳问:“有什么好吃的呀。”,外婆说:“排骨山药汤,还有鱼。”,杨小跳说:“那我就不回家了。”,乖乖兔说:“我要回家吃饭,吃完饭我再来看昙花。”,乖乖兔要回家,杨小跳说:“我也回家吃饭吧。”。

我还在吃饭,杨小跳就在喊:“庆兔兔,昙花开了没有。”,我爬到飘窗上说:“还没有开。”,我刚刚吃了几口饭,杨小跳又在喊,我又去跟杨小跳说昙花没有开。

妈妈说:“杨小跳,你不要急,慢慢地吃饭,一会昙花要开的时候,我们会叫你们的。”。

我们家桌子上的碗筷还没有收拾好,楼下就传来杨小跳乖乖兔的喊声。

昙花还没有张开嘴,两个人围着昙花转了几圈,杨小跳说:“怎么还没有开呀?”,我说:“还没有到时间。”,乖乖兔说:“时间到了,花自然就会开了。”。

我说:“我们看电视吧。”,杨小跳说:“我要看擎天柱。”,乖乖兔说:“我不看擎天柱,就是打打杀杀。”,杨小跳说:“擎天柱多厉害呀。”,乖乖兔说:“擎天柱厉害有什么用,我们又不能天天去打架。”,我说:“我们看《朵拉爱冒险》好不好。”,乖乖兔说:“我看《朵拉爱冒险》。”,杨小跳说:“你们看《朵拉》,我就玩擎天柱。”。

屋里突然香起来了,乖乖兔说:“好香呀。”,我说:“是不是昙花要开花了。”,电视也不看了,擎天柱也不玩了。

我们三个人围着昙花看,转了两圈,乖乖兔说:“你们看,昙花开花了。”,我也指着一朵昙花说:“我也看到一朵昙花要开花了。”。

客厅里的香味越来越重,昙花树上的昙花一朵朵都裂开嘴,我们又接着看电视,杨小跳接着玩擎天柱。一集没有看完,乖乖兔说:“我们再开开昙花吧。”。

这时候的昙花,一盏盏玫瑰色宫灯花苞,张开了洁白的小嘴,就像一个白玉雕琢花瓶,浓浓的清香也越来越强烈了。

晚上我们看到的昙花还是玫瑰色的花苞,现在竟然变成了雪白的花了,乖乖兔说:“刚刚还是紫色的花骨朵,一会就变成了那么漂亮的花。”杨小跳说:“和动画片一样,一会花就开开了。”。乖乖兔用手指着说:“你们看,花在抖。”,我说:“又一片花瓣张开了。”,杨小跳说:“花瓣张开的时候,花就会抖一下。”。

乖乖兔说:“你们看花里面的那么漂亮,那一丝丝白白的花蕊头。”,我说:“你们看,它们头上顶着淡黄色的花粉。”,杨小跳说:“你们说像不像黄色的芝麻呀?”。

花蕊头就像鱼钩一样地卷曲着,它那又粗又长的雄蕊,把它的柱头努力地伸出花外。

乖乖兔说:“昙花晚上开花不好,如果白天开花就好了。”,我说:“白天开花,我们还在上学,我们就看不到了。”。妈妈说:“要想昙花白天开放,在花蕾膨大时,白天将它用黑布、黑色塑科薄膜做成遮光罩罩住,不让它见到光。晚上则用灯光照射。经过这样昼夜颠倒七八天后,昙花就把时间搞错了,这时候的昙花就会在白天开放了。”。

妈妈说:“昙花不到半夜就会凋谢,漂亮好看的昙花就开那么一会,所以人们都说《昙花一现》”。

乖乖兔问:“为什么昙花会晚上开花呢?”,妈妈说:“这是和它的生长环境分不开的。昙花生长在美洲墨西哥至巴西的热带沙漠中,当地气候又干又热,但到晚上就没有那么热了。晚上开花,可以避开强烈的阳光曝晒,晚上昆虫也因为凉快了,也都出来活动了。天长日久,昙花在夜间短时间开花的特性就逐渐形成,于是一代代相传到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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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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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窗外,耐心地等待着今年的第一声春雷。因为春雷响过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第一场春雨了。

多如牛毛、细如银针的春雨啊,轻轻地,轻轻地落下来,她们唤醒了冬眠的小动物,敲开了种子的硬壳.....第一场春雨,宛如凤凰的眼泪,唤醒了一切沉睡的生命!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春笋破土而出。那泥土裂开的声音,是生命的号角。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这场春雨的来临。那淅沥沥的声音,是生命的欢歌。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春天的来临!

啊!我仿佛看见了一棵棵幼苗探出了光溜溜的小脑袋,在东张西望;柳树抽出了一条条的嫩枝,在随风而舞;葡萄架上开始爬满了细细嫩嫩的藤条;草坪上布满绿茸茸的小草和五彩缤纷的花朵......整个世界被绿色充斥着,被花朵霸占着!

你听!那解冻的小溪、小河都叮叮咚咚地唱起了歌。藏了一冬的鱼儿纷纷游到河面上呼吸新鲜的空气;x鸡在咯咯嗒咯咯嗒的下蛋;小狐狸欢笑着奔向山林;田鼠已经在挖地道;喜鹊又开始累新窝;树林里的猴子在欢快地上串下跳......啊!绿色的世界里有太多美丽的精灵!

想着,想着,我开始急噪起来。我太想看到这一切美景了!春天啊,你为什么不快点降临人间?

“轰隆------”一声闷雷惊天动地!

啊!春天来了!

我的心头闪电般一亮。注视着那如精灵般跳跃而下的春雨,我等待的春天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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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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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读完了杏林子的《生命生命》,我读它不仅仅因为它是名人写的作文,而是因为它里面的知识深深地吸引了我。

它用非常扑实的语言讲述了飞蛾的求生的欲望十分的强烈,在死亡线上挣扎着。一粒小香瓜子可以在没有泥土和阳光的一个砖缝里面不屈向上,茁壮生长。我的.心沉稳而有规律的跳动,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小飞蛾的挣扎,是在生命面临着严重威胁的时候的一种抗争。无论怎么危险,无论能否逃生,它都没有放弃求生的努力,挣扎着的飞蛾让“我”感到:凡是生物都有强烈的求生欲望,都极其珍视自己的生命,小小的昆虫竟然如此,更何况是人呢?

香瓜子的胚珠,是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时候挣扎。无论壳有多么的坚硬,无论是否可以活下来,它都没有放弃,正在冲出壳的幼苗让我更加感到:凡是生物都有强烈的求生欲望……

在最后我又说:“生命是短暂的,人生也是有限的。但是我们却可以通过不懈的努力去创造无限的生命价值,使生命穿越时空成为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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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经典爱情散文

全文共 4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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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谁来陪我看桃花

阳春三月,最后一抹料峭的春寒已被温柔的春风吻去。铺天盖地的万紫千红,将春的繁华热闹演绎到了极致。我喜欢看一垄垄的麦田毫无保留地铺展葱绿;喜欢观一畦畦的油菜花无拘无束地流露鹅黄;喜欢赏一棵棵玉兰争先恐后地涂抹纯白……最爱的还是品一树树桃花诗情画意地渲染嫣红。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顶着明媚灿烂的阳光,沐着三月和煦温暖的春风,一片片浪漫唯美的嫣红,覆盖了山岗旷野和道路河湾。眼眸里瞬间涌现出不可思议的惊喜——桃花真的绽放了吗?清楚地记得前两天她还无精打采地拖着瘦骨嶙峋的枝干,丝毫没有丁点生命的征召和迹象,更不用说开花了。可是现在,朵朵桃花娇艳争妍,宛若无数充满灵性的精灵摇曳在枝头,让人心灵顿生浪漫之情。再看一樘樘灰褐色的枝干,在桃花的映衬下,竟也溢出了生命的鲜活和精神,显得风姿绰约。嫩绿的桃叶细若眉黛,在花丛中若隐若现,恰如其分地衬托了桃花的妩媚和娇羞。

桃花不及兰花雅致秀丽,不及荷花娉婷玉立,不及牡丹端庄大方……可是我独对桃花情有独钟。也许是因为我出生于桃花绽放的三月;也许是因为桃花有关于家乡的记忆;也许是桃花容易引发我的多愁善感;也许是桃花独特的风韵……也许没有也许,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就像生活中总会莫名其妙喜欢一件毫无用处的物品,钟情一个毫不相干的人。

倘若春天没有灿若云霞的桃花,就有一种无法言喻的单调黯然。只有这娇嫩婉约的桃花,才能让春天繁复而美丽。桃花,是春天的气息,是春天的生命,是春天的灵魂,要不为何春天又美其名曰“桃花春”呢?经过炎夏暴风骤雨的洗礼,瑟秋凄凄婉寒霜的磨砺,隆冬鹅毛大雪的的浸润,只为等三月来,便开得如火如荼,不管不顾。就像一场飞蛾扑火的爱情,一生有过一次的投入和追寻就足够。

踏入桃花林,恍若置身于浪漫的童话世界。一株株的桃树含笑伫立在天地间,桃花一朵朵,一簇簇,一片片,一团团地在枝头展露笑靥,颇有“千朵万朵压枝低”的味道。花朵姿态万千,有的毫不吝啬地恣意绽放,尽情舒展五片花瓣,轻吐芊蕊,一抹嫣红,宛若一个多才多艺的女子,稍一展露便风华无限;有的含蓄内敛地含苞待放,花瓣半露半藏,似胆怯羞涩的女子欲语还羞,表露烂漫纯真的情感;有的还只是沉默不语的花骨朵,一粒粒滚圆滚圆的,仿佛颗颗红豆悬挂枝头,传递相思和恋爱的讯息。这个春天是以桃花的形态表白爱情吗?

随便伫立于一棵桃树下,看满树桃花灿烂如火,流光溢彩,一种婉约别致的诗情流入指尖:“桃花春色暖先开,明媚谁人不看来”。轻轻嗅着阵阵若有若无的清香,一种明媚温暖之意深入骨髓。如果可以,我愿意化身一朵桃花,与春风一共歌唱,同蜜蜂一起舞蹈,和绿叶一同攀谈,抛却尘事纷扰,笑看潮涨潮落,静观云卷云舒。

缕缕暖暖的春风轻轻拂过,花瓣离枝,天空瞬间飘起了阵阵花瓣雨,好像一只只的蝴蝶翩翩飞舞,旋转,最后跌落在头发上、肩上、地上。心情也随着落花变得伤感起来,不禁想起崔护的故事来“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桃花依旧开,却人去楼空,倘若花开永不谢,缘分不会去,爱情就不会散,该有多好。可是,冥冥中自有定数,许多事情往往身不由己。

捧起一簇落花浅浅地闻了闻,我忆起了曾经的恋人,忆起了已逝的爱情,忆起了曾经贪恋过的美好。在那个桃花灼灼的季节,我们永远地失去了彼此,留下了刻骨铭心的痛。“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春天还是春天,桃花还是桃花,可是人却不再是以前的人,而是只剩下我一人。当才女李清照无奈吟出“物是人非”时,伤感也如此啊!如今,唯愿彼此安好,彼此幸福,彼此快乐。

一片飞花即减春,我知道不久后,所有的桃花都会凋零入尘。但是又有什么关系呢?枝头上会缀满一个个又香又甜的桃子,桃花将以另一种形态获得丰盈的生命。更何况,明年春天,桃花依旧绽放如初。

悄悄问一句:“明年春天,谁来陪我看桃花?”

篇二:陌上花开,你还在吗

你说过的,只愿和我水木清华,婉兮清扬。

城破,血光冲天,你坐在马上。

父皇说,你是西域的王子,是送来的质子。那时我立在父皇身旁,端起一盏茶,歪头问质子是什么。父皇抚了抚我的头,笑着说,只不过是西域为了示忠,才甘心将自己的儿子送来京都。我从父皇的眼中看到一丝不屑,撇撇嘴,认为你定是个可怜人,父王母后不爱你,把你送来这京都受苦。

初见你,正在宫中顽皮的乱跑,看见你立在杏花树下,似玉兰般岁月静好,一袭月白长衫,掩不住的英气。你故作疑惑地问我是谁,我说,我是公主,素卿公主。其实还有一句没有说,我是公主,天朝的公主。你说我不像公主,在他心中公主都是美丽的、端庄的,而我只不过有几分好容貌,却不算不得端庄。我红了脸,你笑笑,拉着我,坐在石凳上。初春微凉,听你吹箫。风轻抚,花轻摇,杏花纷纷,如冬日微雪,寂寞,萧条。

为了你,我学礼仪。每日听着沙漏一点一点细碎的声音,每日走过廊下听那风铃的轻响,我只为你,蜕变。

每年初春,杏花纷纷时节,总要经过你门前。听那熟悉的箫声,也念那熟悉的故人。我抱着琴,与你和箫。只因为你说,合了你的箫,才能见到你。我便去学琴。一年一年,箫声依旧。一年一年,我见不到你。

七年,七年,又是一年春。我依旧抱琴,走过你门前。

寂静,无人……

我推开门,依旧是熟悉的情景,风轻抚,花轻摇,杏花纷纷。却少了你,在树下,吹箫。年少时坐过的石凳,落了满满的杏花。我走过去,用手拈起一片。看昔日木几上放着一封信,和,你的箫。我看过那封信,眼角有泪,叮零,落地。

城破,血光冲天,你坐在马上。

城破,我立在城墙上,望着你。

我说,如果有来世,一定不要遇见你……

天边一轮明日,我上前一步,自城墙上,跳下。

我说,如果有来世,一定,不要,遇见你……

天朝,殁

城破,血光冲天,你立于城墙上。

父王说,我要去京都,给天朝的皇帝当质子。母妃在毛毡上坐着,听到这话瞬间泪湿了面庞。我知道,我要去京都,独自一人,为了父王的西域。

临行前,父王与我在帐中密谈。从小我就知道父王不是一个甘于人下的人,就连这次将我送到中原当质子,也不过是他的计谋。我在皇宫中,表面上是为西域表忠心,实际上父王想让我在宫中,为西域,传递消息。

到了京都,拜了皇帝,便不再明着出去。遣了一部分西域的暗卫,在皇宫联络西域籍的大臣,另一部分去找当年父王留下的探子。忠心的,留用,不忠心的,灭口。白日里闲来无事,只得品茗,吹箫,反反复复吹那一曲江山梦。江山梦,梦江山,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吱呀”门一声轻响,门后探出你的脑袋,三千青丝披于脑后,一身娇俏的鹅黄色宫装,连头顶杏花亦失了颜色。我惊艳于你,问你是谁。你说,我是公主,素卿公主。我有些惊异,母妃总说公主是美丽、端庄的。而你不过有几分好容貌,却算不上端庄。你红了脸,我笑笑,拉你坐在石凳上,初春微凉,听我吹箫。风轻抚,花轻摇,杏花纷纷,如冬日微雪,寂寞,萧条。

翌日,便不再见你。宁可在院子里一遍遍的吹箫,也不愿让那葳蕤般的思念疯长。常有宫女嬷嬷在门前嬉笑走过,常有人说你变了,变得和蔼可亲,步履端庄。我听了,心下有些沉重,却还接着吹箫,品茗,与父王写信商讨大业。

每年初春,杏花纷纷时节,你总要经过我门前。我吹箫,你奏琴。我听见你琴声愈加清脆,我听见你奏曲愈加流畅。我知道,只因我,不见你。一年一年,琴声依旧。一年一年,我见不到你。

七年,七年,又是一年春。我却,离了此地。

我在木几上搁下那支吹过江山梦的箫。取过信纸,在腰间取下佩刀,滑破了手指。

血,落下。染了信纸,如雪花红梅般娇艳。

拈起一片杏花,再望一眼院子。依旧是熟悉的情景,风轻抚,花轻摇,杏花纷纷。却少了你,在石凳上。听,我吹箫。

城破,血光冲天,你立于城墙上。

城破,我坐在马背上,望着你。

我说,如果有来世,一定不要遇见我……

天边一轮明日,你上前一步,自城墙上,跳下。泪湿了眼角,溅起一朵尘埃的花。

我说,如果有来世,一定,不要,遇见我……

西域,始

篇三:静观花开,盼你踏雪归来

接连下了几天雨,每次从睡梦中醒来,一层薄薄的雾莎从窗边绵延而来,恍然间,误以为是秋天。帘外细雨蒙蒙,微风阵阵,涓涓心事也似蒙了尘。徜徉在雨中,去领悟风雨的洗礼,去体测雨落的灵动,那一个个路过的花折伞,是在雨中悄然绽放的花骨朵,给我捎去早春的第一句问候。回荡在耳边,久久不能停歇。竟是我一人独坐窗前,痴痴地想你。一蓑烟雨中,你那不经意一瞥或是一笑,如蜻蜓点水般轻轻抚过我的心湖,溅起一波涟漪,拍打着两岸,涌动着思念。我不敢说是在哪个时刻想起你,但它总是悄无声息的,逐渐酝酿,最后就这样猝然出现了。我已经习惯了想你,在每个晨起的时候,在每个将要入梦的时候。

当我看着那一对对爱侣手牵手在雨中奔跑欢笑的时候,泪水已合着雨水滑落了,流干了。细数着雨滴,如满地散落的记忆,再也无力捡起。总是徘徊于想爱不能爱,想忘不能忘的惆怅之中。恨,这错过的缘分;叹,命运如此弄人。幡然醒悟,原来你从一开始就不在我身边,只是我的幻觉罢了。

有你的季节,花开得也娇艳一些。是在讨好于你,还是嘲笑于我,我无从得知。我只能静观花海,盼你踏雪归来。你归来的时候,可否带着盈盈浅笑,允我再欣赏一番。你可否低吟浅唱,挥舞着马鞭,允我再醉一回。可你还是漠然离开了,不容我送你,更不容我有只言片语。无奈之下,一声苦叹,走吧,走吧,带着你温和的体香,带走你给我的暖,挥动着长袖,做别往日,让过去永远停驻在过去。

你会不会在某个阴雨绵绵的早晨想起我呢?你会不会记得那日与我涉水而过,踏入一段缠绵悱恻。前世千百次的回眸,才能换得今生与你的擦肩而过。缘分,本是可遇不可求的,我却愿意往返于人世间,去累积这一段夙缘,来换你转身的容颜。纵使一盏孤灯,两袖寒风,也足矣。我愿化成那万花丛中一抹红,去描你那眉宇间一点朱砂。我愿化成你肩上的彩蝶,舞动着馨香,氤氲成思念,萦绕在你身边墨纸透香,该是你换了模样,约我在来世相见。我则是一脸沧桑,在雨中回望,祝福你地老天荒。那些温馨的画面,也随雨滴四处飘零,凝结成一江春水,流入那无边无际的孤单。虽看似完整,但已经不复当年的模样。

寂寞的不是过眼云烟,而是你那回眸的瞬间。你那闪动着钻石般光亮的眸子,深深地刺中了我心中最柔软的地方,使我满溢着相思的苦难,却不忍让你看穿。我学会了珍藏你给的爱,但我忘记了昨日与你携手的那一米阳光。我守候着一朵芬芳,等待它与你一起绽放,一起流入这静静的时光。

我以为我已经习惯了孤单,习惯了独自走在寂寞的边缘,可每当我沉入梦想,那如缕的思念,又会飘荡在我胸间。驻足,凝望,灯火阑珊处你可曾辗转难眠,为我写下段段书卷。爱你是错还是对,我似乎找不到答案,若是对的,怎么会如此痛彻心间。若是错的,这难道是前世的孽缘?我只愿带上我虔诚的思念,捻一朵花香,天涯海角去把你追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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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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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我在朋友圈发了一条微信:“在家傻待,谁约我”结果本来在和同学约会的女儿放弃约会,给我回了条微信:“我约你”就和女儿来到东方广场。来到东方书城一个新开的书吧。买了杯饮料开始了我们的周末约会。当时女儿拿起一本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说:“我喜欢看汪曾祺的散文”,“为甚”?女儿说:“他有几本是全是写吃的”——汗,又暴露了我的女儿是个吃货。顺着女儿的推介我就拿汪曾祺散文《随遇而安》看起来。

看了几页就吸引了我, 他的文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味”不乏味,且蕴含着民主心灵和性灵的美质。 却又淡淡的,时而把带进了北京的四合院大街小巷;时而把我带回了童年月光下妈妈在大树底下给我们讲述那些年她做过的“牛鬼蛇神”;时而又把我带进了舌尖上的中国那大川南北的中国民间美食景象。看他书令你身在烦嚣的闹市却犹如穿越到另一个世界。 —— 其实我也挺喜欢这样写作风格。我自己一直也有像他这样写写自己的生活,写写自己的感想以及看到一些事的所见所闻。但当我看到同事们在博客上写的都是专业的,高水平的大作,总觉得自己的文章不适合登大雅之堂。所以一直不敢在这大雅之堂丢人,但为了 ——你懂的。

表面上看这书其实是一本茶余饭后的消遣书籍,但慢慢品味却也从中得到人生的感悟。书中我感受到了 他从容,他淡然,他身处逆境却不以为苦,他达观潇洒,随遇而安! 其中我最喜欢他的这一段:

“ 丁玲同志曾说她从被划为右派到北大荒劳动,是”逆来顺受“。我觉得这太苦涩了,”随遇而安“,更轻松一些。”遇“,当然是不顺的境遇,”安“,也是不得已。不”安“,又怎么着呢?既已如此,何不想开些。如北京人所说:”哄自己玩儿“。当然,也不完全是哄自己。生活,是很好玩的。 随遇而安不是一种好的心态,这对民族的亲和力和凝聚力是会产生消极作用的。这种心态的产生,有历史的原因(如受老庄思想的影响),本人气质的原因(我就不是具有抗争性格的人),但是更重要的是客观,是”遇“,是环境的,生活的,尤其是政治环境的原因。中国的知识分子是善良的。曾被打成右派的那一代人,除了已经死掉的,大多数都还在努力地工作。他们的工作的动力,一是要实证自己的价值。人活着,总得做一点事。二是对生我养我的故国未免有情。但是,要恢复对在上者的信任,甚至轻信,恢复年轻时的天真的热情,恐怕是很难了。他们对世事看淡了,看透了,对现实多多少少是疏离的。受过伤的心总是有璺的。人的心,是脆的 ”

所以说 做人一门学问, 做事更是一门学问。很多人之所以一辈子都碌碌无为,那是因为他活了一辈子都没有弄明白该怎样去做人做事。 看了这本书似乎令我有所感悟。

放下书,天已黑了,找吃的,谢谢女儿给了我一个充实的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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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散文落叶飘零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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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棵小树,即使在风雨飘摇中也要潇洒的旋转空中的每片落叶,那每一枚落叶都将是我生命的象征,也是我春华秋实的情感寄托深处,那里有我生命的镜头和承载着岁月的点点滴滴。

我总有意无意的采撷一枚落叶珍藏书中,并心随情动写下一段对生活的寄语,尤其对白果树叶情有独钟,带着一些依恋、几分徘徊,留下树叶里的往事纷飞。

落叶给人的感觉总归是那么萧瑟,好像天荒地老,只是天未老,地未荒,有些人已故去,而有些人正待苍老。

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任雨水冲刷我手中的黄叶,它依然,我却脆弱不堪,我想这是苍茫的岁月赋予了落叶的坚韧,而我正待秋风、秋雨的洗礼,才能与染黄的青山、枯瘦的老树、揉皱的人生相适应、生存。

于是,我开始了寻觅落叶的旅程,闲暇之际,拼接起来,绘上色彩,甚至珍藏起来,便是我人生的风景图册。

落叶飘零。飘过我小伙伴的笑声,飘过我青春年少的肩头,飘过我远行的足迹,至于未来飘向何处,等待我去揭晓。

我只愿生命像开始一样纯洁,生命之树永远长青,即使有落叶飘零的那天,也期望它悄悄的进行。

我确信,飘零不是归宿,是生命的起航点。

我憧憬我能再看到那一天,带给我生命的启示,对比书中的黄叶,我仿佛明白了什么,那是从落叶走过的思想,怀着岁月沉甸甸的回忆,向我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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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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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命运的只有一个词:奋斗。——题记

每当读起《平凡的世界》总觉它有一种直触人心的力量,我想这正是因为同是十六、七岁的我们看到少平、少安等朴实勤奋的年轻人时,内心深处的震动,他们都为了各自的追求付出生命的气力去奋斗、去拥抱这个平凡的世界。

“什么是人生?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了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都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我们无法掌握自己生活在哪,却可以掌握自己怎样活着,而不断奋斗的生活似乎是个不错的选择。少平、少安、兰香以至于孙玉厚老汉,他们都以自己的方式不断奋斗着。

少安因为家庭原因,十二岁就退学回家务工,他是家里的长子,年纪轻轻就已是家里的顶梁柱,里里外外都担着不少重任。起早贪黑、任劳任怨。或许他并不理解什么是“奋斗”,但他只知道在家里他要供养弟弟、妹妹上学,尽一个大哥的义务。在外,他要为众人谋福,尽一个大队长的职责。公社解散后,在发家致富的思想下,他又办起了烧砖窑,看着自己的小工厂如火如荼的运行,我想他深刻体味了奋斗后的喜悦。

少平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更是清楚为梦想执著奋斗的生活才是丰富充实的。他在给兰香的信中写道“首先要自强自立,勇敢地面对我们不熟悉的世界,不要怕苦难!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痛苦难道是白忍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在这个热血沸腾的年轻人心中充满着对外面大世界的向往,不去闯荡一番,不拥有一段奋斗的经历,青春是不完美的,生命似乎也无法精彩。他勇敢的开始书写自己追求梦想的奋斗史。揽活的辛苦是不言而喻的。但他毫不愉懒,卖力工作,很快便得到工头的认可。当上了班长,带头做最苦最累的活儿,乐此不疲,这便是奋斗的魅力。它让人仿佛有了出不完的力气,再苦再累,人的精神却是焕发的。

兰香更是通过奋斗彻底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她是个老实听话,懂得为家庭分忧的好孩子,家里出事时,她也不多说话,不声不响地去喂了猪,还拾了几娄柴禾。在学校,她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她懂得唯有奋斗考上大学才能改变自己的处境,改变整个家庭多年来贫困艰苦的局面。皇天不负有心人,她如愿考上全国重点的北方工业大学,这是何等的惊喜啊!

奋斗在日新月异的当代,更是不可动摇的主旋律。但是当人人都喊出“奋斗”的口号时,

又有多少人做到日复一日地坚持呢?人总是有惰性,所谓不平凡者,总是能够克服人性中的弱点,战胜懒惰,后退,为着自己的追求而坚持奋斗。

活在当下,不论结果如何,我只要把今天过的精彩,过的充实。当日后回忆起自己的青春时,我可以光荣地称之为“峥嵘岁月”。只为自己可以自豪地说出:“我奋斗了,并且我始终坚持着。”

奋斗吧,在平凡的世界中奔跑,做一个执著坚守的追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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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感悟爱情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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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里,童年的.时光都是在农村的奶奶家度过的,那时在我的眼里,奶奶和爷爷自然比爸爸妈妈还要亲近。

农村人惯于起早,天刚微微放亮,奶奶就悄悄穿好衣服,下地做饭了。奶奶起来后,爷爷也穿好了衣服,紧接着下地.他悄悄拿起枕头边那袋旱烟,之后出去打开大门,再然后就是等着吃饭了。

奶奶做熟饭后,赶忙进屋里,叫我起床。并把被褥叠好放在炕梢的两只木箱子上,奶奶每次都是放好饭桌,盛好饭菜,才冲着大门口喊:“老头子吃饭了。”在平时说话时,他们从来不给对方加什么称呼,需要时,爷爷才称奶奶为老婆子,而奶奶自然相应的称爷爷为老头子。

也许是受爷爷和奶奶的影响,我的爸爸在不当外人的面时,就开始那样称呼我妈妈了。对一个还不到四十岁的人这样称呼,开始我很难接受,但听的时间久了,便能听出另一种味道来。有时赶上妈妈没听见,我还帮忙传达说:“老婆子,你老头子叫你呢!”

爷爷很爱喝酒,奶奶说过他很多次,但他从来不改,直到患了酒精肝,酒精肝又转化成更严重的肝癌,,但是所有人都怕爷爷接受不了,一直瞒着,都说这是小病小灾,会好的。

短短两个月,不管我们怎么尽力挽留,爷爷最终还是抛下我们去了另一个世界。爷爷走的时候很安详,像是得到了解脱一样。在我们都失声痛哭时,奶奶却显得十分平静,总是不停的叨念着“老头子,我强势了一辈子,管了你一辈子,现在你终于享福了,在那边好好照顾自己吧……”那感觉不像阴阳两隔的生死离别,似乎像每天早上送丈夫去地里干活没太大区别。

或许如他们那个时代的爱情,不像现在人那样轰轰烈烈,但是却是历久而弥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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