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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经典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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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季散文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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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等待,这刻终于到来!原以为毕业会很开心的,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毕业很伤感!

六月九日,毕业后的第一天,这天,我看见同学们脸上的笑容是如此的灿烂,毕业了,我们终于可以放松了!可是真的就那样开心么?

九日晚,咱们班举行了道别会,老师和同学在那摇曳的灯光下一一道别,一一发表感!一句句祝福语从他们她们口中说出来,小小的祝福乘载着沉重的友情!分别在即,虽没有大生痛哭,但也从那微笑脸庞上看出一丝无奈与浓浓的不舍之情!那一夜,我们疯狂过,把自己的压抑痛苦全全表达!而,疯狂之后是沉寂的教室!我们的心渐渐平静…

十日早,天气不是很好,乌云布满天空,小雨稀稀啦啦的在天空中飞舞。我很早来到学校,看到的是一个个行李箱,心中的凄清又浓郁起来!走进原本热闹的寝室,看到的是一片落没,无限伤感!有回到雨中,看到了忙碌的搬着行李的同学,心里一酸,眼泪差点流出。帮他们搬运完所有的行李,便就要道别…车子终于起动,我用力的挥手,心中一片不舍,天上的云也许读懂了我的心情,滴下了她的眼泪朦胧了我的眼睛!也许我们不会再见了!朋友,祝你们以后一片光明!!!随时间发展,同学朋友一个个都走了……

佛说: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了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们彼此是过客,但三年,我们之间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美好回忆!

相聚就是缘!

相离却是必然!

随着毕业的离歌唱响,我们都要分别!

毕业,我们开心,但在开心之后却一定有浓浓的伤感!我们难以忘怀我们一起走过的三年!

毕业了,我们伤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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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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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月色》是现代抒情散文的名篇。文章借对“荷塘月色”的细腻描绘,含蓄而又委婉地抒发了作者不满现实,渴望自由,想超脱现实而又不能的复杂的思想感情,为我们留下了旧中国正直知识分子在苦难中徘徊前进的足迹。

《荷塘月色》的结构,是圆形的,外结构、内结构均如此。从外结构看,这篇作品从作者出门经小径到荷塘复又归来,依空间顺序描绘了一次夏夜游。从内结构看,情感思绪从不静、求静、得静到出静,也呈一个圆形。内外结构的一致性,恰到好处地适应了作者展现一段心理历程的需要。他知道,作为社会的人,是无论如何摆脱不了现实的骚扰的,苦闷之中,何以排忧?在他看来,“还是暂时超然的好”、“乐得暂时忘记,宁静也好,超脱也好,都只能是短暂的。所以,出了门还得回来,获得片刻的静最终还得回到嚣闹中去。结构和内容的紧密联系,使《荷塘月色》读来文气酣畅、浑然天成。

朱先生的语言,历来是“新而不失自然”,在口语的基础上刻意出新。既有平白如话,毫无雕饰之感的文字,更有精心“择练”的遣词用字。点活了月光和雾气的“泻”“浮”二字;把量词活用为形容词的“一丝”“一带”“一道”“一二点”等等,都生动地起了丰富、润饰、强化形象的作用。叠词的运用,更是朱先生的擅长,例如,以“田田”形容荷叶的密度,以“层层”刻画它的深度,用“曲曲折折”表示荷塘的广度,用“蓊蓊郁郁”极写树木的繁茂,都产生了鲜明的实观效应,同时,读起来又节奏明朗、韵律协调,有音乐美的感觉。

文章三大部分之间的转接,十分妥贴。第一部分(1至3段)写夜赏的缘由,用“我且受用这无边的荷香月色好了”,就自然而然地过渡到第二部分(4至6段)的夜景描写,烘托出一片宁静之后,让蝉声和蛙声打破宁静,借此转下最后的第三部分,写六朝采莲的热闹和江南故乡采莲的情状,心境又回到现实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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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妈妈爸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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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文字经常运用:妈妈;有一个声音经常响起:爸爸。因为“妈妈”和“爸爸”是你心灵的家园。

春风得意时,不要忘记回家,叫“妈妈”。

烦恼忧愁时,不要忘记回家,叫“爸爸”。

家是胸怀宽广的海洋,总能盛装你无尽的欢乐;家是稀释泪水的宝瓶,总能把浓重的忧愁融化。

妈妈是无事不晓的神仙,总能把你的心看透。

三更半夜,你叩响爸妈的门,回到温馨的家。

不用开口。妈妈一定会说:“为了什么吵架?”

“这样的日子过不下去了。”你沮丧的说。

妈妈说:“跟谁过日子,都会有感情的。‘过不下去了’这话,不要挂在嘴边。”

爸爸永远是引航的智者。他从没有因你与妻子吵架而骂你。他会面无表情的问你:“你喜欢吃樱桃吗?”

“喜欢。”

“那你吃樱桃吐核吗?”

“当然吐了。”

“生活也是这样,你喜欢吃樱桃,就要学会吐核儿。”

你被爸爸的哲理征服了。

哪怕是三更半夜,妈妈也为你端上热气腾腾的,你喜欢吃的酸菜馅儿饺子……

你所有的烦恼都被“樱桃”的甜汁融化了,所有的忧愁都随着饺子的热气蒸发了。

当爸爸咳嗽一声的时候,你知道,你该回“樱桃”的家了。于是你自愿去敲“樱桃”的门。

你偶尔与领导玩儿牌。你一定会输的。你牌技“不行”,“智谋”倒有。因为你明白:这样的牌局,假使你赢了,那你实质是输了,而且是输透了;假使你输了,那你实质是赢了,而且是赢得大方漂亮。所以,你绞尽脑汁的为领导“点炮”。

输钱的背后,不,是“胜利”的虚无光环的背后,你或多或少的有点烦恼:妻子每月给你的零花钱,你早已花光了。又亏欠同事的钱,明天上班要还的,怎么办?你活要面子,死讲究。

于是,早晨上班前,你去了妈家。

不需要你说话。你只要坐在那个,你经常坐的位置,你或喝茶,或吸烟不语,你依然不看电视。

妈妈问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你依然缄默。

“喝口啤酒吧。”爸爸命令的口气说。

你坐在桌前,无心吃那排骨。

就在那刻,妈妈会把两千元钱,放到你的面前。:“昨晚输多少?够用吗?”

你感激万分,但你并不惊慌。因为你知道,妈妈是神仙,永远看透你的心。

妈妈,爸爸,是你温馨的家园。永远将你的快乐盛下,永远将你的忧愁融化。

春风得意时,不要忘记回家,叫“妈妈”。

烦恼忧愁时,不要忘记回家,叫“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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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100字

全文共 20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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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是云的诺,湿了心丢了情,化作滴滴雨滴,落在了谁的指尖。泪是眼的诺,欲语还休,泪涟漪,一点朱砂,落在谁的心上。这个季节,是落叶对秋的诺,所有的依恋,所有的不舍 ,都化作一撮泥土,守候着最后的深情。

走在清冷的大街,风夹杂着丝丝的细雨。城市的灯火,一盏盏霓虹灯闪烁着温馨的宁静。相逢,曾经是一树的花开。那么,离别呢?离别是否就是这长长地清冷的街道?我终究还是走不出你编织的那场梦。风也潇潇,雨也潇潇。一盏盏霓虹灯下,我看见雨轻盈的舞姿。伸出手,一丝凉意嵌入我的心头。我没有感受到雨滴的重量,可不知为何,心中竟然沉重起来。我是否也如这秋天的雨,落地无声,在你心中也只是可有可无?不,雨尚且有声,一滴一滴落在了我的心上,那么我呢?

相逢、邂逅多么美丽的字眼。人生若只如初见,那么,我们是否可以不负相思,那也不会有这秋的伤感了。人生若只如初见便好,不相知、不相守、不相恋,那么我依旧是我,你依旧是你,彼此守着一份岁月的静好,一本书、一杯茶、一段光阴的清浅。只是,缘分就这般轻易的将我们拉近,然后又将我们分离。

夜阑珊,灯火寒,秋风谁思量?此风不解,此雨不解,此雨怎懂相思长?想轻轻地问一句: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终是我将你看的太重,红尘惆怅,几回思量,我看见了缘分转身后那碎落一地的忧伤,只是你呢?在那相逢的雨季里,你是否也会将思念轻寄,你是否也会为这个雨夜而黯然感伤?那些逝去的诺言,留下一地疼痛的碎片,一点一点啃噬着我的心。

秋雨,惹得多少愁肠?秋的路上,念一句“安好”,道一声“珍重”。缘聚则聚,缘散则离,微笑,用尽我所有的力气。我甚至不敢多说一句话,哪怕一句小小的问候。只因为我依旧想守护住那份最后的温暖。不扰,是我对你最后的温柔。

蝴蝶飞不过沧海,是因为沧海的那头早已经没有了等待。那么,挤不进的世界,我为何要拼命的去挤呢?我将满满的心意送到了你的面前,你还是不屑一顾;我放下我所有的骄傲,来到你面前,你还是嗤之以鼻。终是我太傻,相对于默默地付出,相对于我一个人傻傻地笑,我更愿意得到别人的鼓励与问候,这是你从来没有给过我的。我也会伤、会累、会痛、会哭、会疲惫。尽管,我曾经守候着那份低入尘埃;尽管,我依旧会忍不住将你默默地凝望;尽管,我依旧会为了你的一个字、一个微笑、一个回眸而雀跃欢呼。但是,我终不在靠近,我独自守候着那份落寞的伤,在这个秋夜,静静的试着将你遗忘。

或许,你是我前世遗留的泪滴,轻轻地落在我的指尖;或许,你是我今生梦的蝴蝶,翩跹在我岁月的窗口;或许,你是我来世的菩提,千年一梦,结一段难舍的情缘。可惜,我不是风,怎能追的上你离去的步伐?我不是云,亦无法以云的高度,将你静静地凝望;我亦不是蝶,终渡不了你的红尘的彼岸。我,是守候千年的白月光,静静地看你的轮回忧伤;我,是等待了千年的雨,辗转千年,雨滴轻洒,却始终无法落在你相思的眉。我是忧、是愁、是一段千年前就已经结下的情怨。三生石前,忘川渡口,我忘记了轮回的路。所有的守望,都尾随了你的前世今生。

落叶尚且知秋,那么你呢?你终读不懂我眼中的忧伤。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是否会有一个傻傻的我,即使在梦中依旧会为你哭泣。梦一场、情一场,我们终只是匆匆过客。昨夜星辰昨夜风,回的了过去,回不去当初。千言万语,怎敌一句“懂得”知心。我落寞的伤,随着这秋的细雨,坠落、无声。

你的红尘,我终只路过一程。那么,今后的路上,明媚忧伤再也不染。不是我情薄,只是红尘太重,我的心太小,怕承受不住多余的忧伤。一直相信,红尘一遇,那倾心的回眸会是流年里最美的烟火。那么,请允许我将你深藏于心,沉封在记忆的深处。

白落梅说:“有时候,一份清淡,更能历久弥香;一种无意,更让人魂牵梦萦;一段简约,更可以维系一生。那么,就让我们守候着我们之间的距离,守候住这段简约,温暖流年相守岁月。

曾经的我,也喜欢着阳光的明媚,可不知何时亦喜欢上了烟雨的迷蒙。风吹雨成沙,时间追不上白马,我终追不上你的步伐。陌陌红尘,只愿得相知相惜不离分,奈何情深缘浅终成空。

秋韵几许,婉约于心,季节的脚步轻盈而来,或许思念是这个季节特有的情愫。时光的深处,铭记下那份最初的温暖与悸动。犹记得初见的笑语:“你来,我喜欢;你走,我亦不挽留,我只会淡淡的忧伤,我只会默默地心碎”。只是如今,让我如何才能不心伤呢?时光轻擦,纵是不舍,亦无法挽留。匆匆聚,匆匆散,只是再也没有了当初的云淡风轻,再也没有了那份微笑与懂得。暮然回首,那时光的年轮上,写满了曾经的过往。相思盈袖,相思满怀,没有天长与地久,缘何会有朝暮与相思?透过指尖的年华,滴墨成殇。

下一个季节,你的世界还会有谁?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谁曾经为你哭泣,将相思盈满笔尖?谁又在你的日记本中哭泣,惊扰了你最美的华年?谁又会是你心中最深的相思,将思念刻在了时光的年轮?谁又是你这一季最后的相守,守候一季的春暖花开?

秋,来了!下一个季节,你还记得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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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夏日看水听波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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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的午后,火辣辣的太阳正在兴头上,她用火热的身躯拥抱着大地原野山川,男人光着上身,女人撑着花色的阳伞,大街上行人稀少,在东城郊区的河边树荫柳下,一张张方木桌旁坐满了消暑纳凉的男女老少。

这是一条清澈平缓的小河,是岷山冬雪融化的经都江堰的古代引水工程引流到成都平原的一条河渠,流淌着碧兰、洁净和清凉,那柔柔的水波。在夏日的映照下,泛着粼粼的光纹。有了河水的滋润,两旁的树木青葱透绿,阳光被翠叶班驳成星星点点的柔光,失去了狂热,无力地飘洒在人们身上。

我喜欢坐在河边,轻啜一碗清茶,静默地看水,听波。夏季的热浪往往让人心情狂燥,烦乱,而静静流淌的河水能带给你一种安祥和平静,看那浅浅的水纹,看那清清水面的透亮,还有那碎碎细细的光波反射出的凉爽,或是倾耳聆听一下水的脚步声,轻盈,灵巧,伴和着河面上一阵阵柔和的凉风,似在呼呼作响,特像秋天的绵绵细雨声,听着听着,你心头暮然就荡起了丝丝的秋爽,再无酷暑的感觉!

这条悠悠的小河,如一位秀美娉婷的少女,似水如烟,缠绵多情,我百看不厌,喜欢听她的流淌声如女子的细语呢喃,经常按捺不住自己被她的柔美所诱惑,投身到清清的水波中,与柔柔绵绵的湿滑来一次亲密接触,感受一下透沏心扉的凉爽。我喜欢在水面上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尽情地唐突,肆意地张狂,把一季夏的热情倾洒在涛涛的水波中,有时干脆静静地躺在水面上,望着流淌的兰天白云,心变得无边的透明和湛亮,辽阔的象海洋,河畔的一排排树木在向我招手,柔柔的水波在耳边发出美妙的音响。。。。。。

夏天是看水,听水,亲水的好季节,唯有夏天,你才能和水如此亲密,感受到水的柔情和蜜意。

夏天说到看水,听波,最好的去处是到碧波荡漾的大海边。去年的夏天,我就去了向往已久的普吉岛,特意去看海水,听波,踏浪。

脚踏在细软的沙滩上,迎着一阵阵带着咸味的海风,看着那一碧如洗的海水,一次又一次的在你脚下摩挲,看着那万倾的碧波在蓝天下荡漾着独特的韵律,听着这包含博大、宽广、深邃的大海之韵响。这音响似乎隐含着海底汹涌潮流的激荡声,呼呼过耳回旋在周身的肌肤上的丝丝海风声,还有那一朵朵浪花拍打着沙滩、礁石、峭壁的哗哗声。如果你洗耳倾听,或许还能听到海域中各种鱼儿的游动和呼吸声。

戴着简易的浮潜面具,潜游到深兰色海水下,你这种感受更为强烈,五颜六色的小鱼就在你的身边游来荡去,你忍不住伸出手去捕捉它们,它们灵巧湿滑的身体总能从你手心指间滑掉,任你再怎么努力也捞不上一条儿上来。你能看着它们,听着它们,却无法拥有它们,犹如这海上的一朵浪花,一抹清风,一丝白云,一眼湛兰,真真切切的搁在那里,你却无法带走它们。

如果看水是在读一首清新淡雅的小诗,那么看海就是在欣赏一篇豪情万丈的长篇大作,海的气势,海的宽广,海的荡气回肠,海的包罗万象总会让你心潮澎湃,思绪起伏跌宕。

乘上一艘快艇,在无涯的洋面上驰骋,那呼啸的海风象是要撕裂你耳膜,剥掉你所有的衣装,小艇在波涛中剧烈的摇晃,跳跃,你会惊呼,你会狂叫,大海犹如一个巨人将你如幼儿般的抛上抛下,撩拨着你的童心,你会觉得自己多么渺小,任由大海戏弄,张狂。

看水,看海,听波,踏浪,炎热的夏季,有无数的去处让我们去体会水与人的交融,水与人的亲和的美妙感受。江河的壮美,海洋的豪广,溪流的娟秀,都能让我们感受到那轻盈、柔滑、湿润、透凉、清爽的水之韵,水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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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清明改写散文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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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清明时节,春雨滋润着万物,百花盛开,绽放的花朵给春天带来了勃勃生机,我也不想错过这生机,便踏着木屐,走到小院里转一转。我沐浴着春光,感觉自己和大自然合为了一体,我想蝴蝶一样四处游走。突然,我看见了一片荒地,荒地里有一个坟堆,坟堆旁还能看见一些刚烧不久的纸钱。望着那片地,我不知为什么,有一点伤感。

天突然变暗了,接着,一声春雷响起,这一声春雷惊动了大地,进行了冬眠的动物们,一阵大雨过后,小草仿佛更绿更柔了,一切仿佛更加艳丽。看着美景,我想到了两个故事。有一个齐国人,经常去坟里,偷偷地到坟头,大口地偷吃那些供奉给死人吃的食品,更可恶的是,他大饱口福后,居然还和自己妻子炫耀到:“我今天又当某个大官的朋友家去吃喝了。”我不禁为这种不要脸的人感到气愤,但想到第二则故事,我便感慨万分。

春秋战国时期,有一个人叫介子推。他机智而富有才华。他帮助晋文公建国以后,没有要任务高官厚禄,隐居在了山中,晋文公很想让他出山做官。有一天,他便下令放火烧山,想把他逼出来。可晋文公没想到,介子推宁可被烧死,也不想出来做官。我望着美景,想到:人总会死的,但有些人很伟大,严格遵守他的人格,死了也活在大家的心里。而有些人,却危害社会,活着大家也讨厌他。

想到这,我跑回家,提笔写下了《清明》:佳节清明桃花笑,野田荒冢只生愁。雷惊天地龙蛇蛰,雨足郊原草木柔。人乞祭余骄妾妇,士甘焚死不公侯。贤愚千载知谁是,满眼蓬蒿共一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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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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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汪曾祺散文》。这本书收录了汪曾祺先生的散文,包括他的日常生活、美食、自然环境等方面。这里面,我最感兴趣的是“美食”这方面。

书中记录了许多美食,如高邮鸭蛋、蒌蒿等。虽然这些都不是像海参、鲍鱼这样的顶尖食材,但作者运用了多种描写,如写蒌蒿的视觉描写:“蒌蒿……粗如笔管,有节,生狭长的小叶,初生二寸来高”;写咸菜的味觉描写:“不咸,细、嫩、脆、甜”;写做枸杞的动作描写:“用开水焯了,切碎,加香油、酱油、醋,凉拌了吃。”这些细致的描写,体现出了作者对故乡和故乡美食的热爱。

我和汪爷爷一样,也热爱故乡的美食。我的母亲是福建福州人。那里的特色美食有拌紫菜、南煎肝以及各种海鲜。每次去闽菜餐馆吃饭,如“莆田”、“景福轩”,我都喜欢吃这些海产品,如蒸大黄鱼、煎海蛎,因为这是家乡的味道。蒸大黄鱼用的清蒸手法,将鱼的本味保留到极致,是一种鲜味,再浇上酱油,使咸、鲜融合,是闽菜常见的味道。灯光照射下,鱼皮表面金黄得发光,异常漂亮。煎海蛎是把海蛎裹上蛋液,煎成一张大饼,既有海的味道,又有蛋的香味。海蛎非常鲜嫩,正宗的闽菜中的海蛎是要用捞完不久且无沙的。这是我的家乡菜——闽菜!

我的家乡菜,无论我品尝过什么美食,我都不会忘记你;我的故乡,无论我走到什么地方,我一定会记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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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忆崂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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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曲十八弯,终见崂山边。

望山山更高,云雾遮眼前。

九曲十八潭,潭上立奇观。

登高松林密,神窟仙宅般。

九曲十八山,洞天福地现。

行人欲何往,青岛一崂山

世人每每吟咏不过黄山、泰山之巍峨,舒万丈豪情,展无尽才华,对其赞美不绝。

在我看来,黄山、泰山固有其雄伟之势,但总少了一丝柔美的情怀,正所谓“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今见崂山以其淡雅秀丽之态展现在世人面前,即可亲近,又给人以威严之感。

行至山脚,不禁觉山之高大,人之渺小焉!通往山的顶峰分出两条路,其中一条道路平坦易行,另一条路远远望去崎岖难行,前方究竟更是不知所以然,而我却选择了更难行的这条路。

由此突然让我想起弗罗斯特《未选择的路》一诗,“黄色的树林里,分出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我在那路口久久伫立,我向着一条路极目望去,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也许多少年后,在某个地方,我将轻声叹息将往事回顾,一片树林里分出两条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虽然我没有诗人这般深思,但大抵还是相近的吧!

不知不觉以至山腰,望向高耸的密林,深邃而不可一窥究竟,这就尤为凸显了这条幽僻的小路,云雾缠至腰间,前方不知通向何处,而来时的小路也不愿再为你服务,调皮的躲在了浓浓的云雾里,再看看四周那松松懒懒的树木,好像也在告诉你放弃前行的道路。

此刻我不禁也被这周遭的环境迷惑,也许谁至此处都会被这现实环境困住。

想着想着隐约的听见不远处有一股涓涓的流水声,寻着声音过去,看见一股山泉正在艰难的翻越一道道在他看来很高的石头,显得很吃力的样子,而他依然在一步步前行。

此时的我就像这股山泉一样无人帮扶,而不同的是我停留在了原地,在我凝想的片刻,突然一股清凉的水流从我脚间流过,令我头脑一震,像是瞬间被这股山泉感染了一样,有了源源不竭的动力,我摒除了一切继续前行,原来在不远处就是山顶,在登近山顶时雾气以不是那么浓重,带给我的只有缕缕清爽的微风。

望向来时的小路,它依然不见踪迹,但这已不再重要,也许这就是崂山独有之处,登山不是为了征服它,而是感受大自然的馈赠,崂山便是大自然给予我们最好的回馈。

故云:九曲十八山,洞山福地现,行人欲何往,青岛一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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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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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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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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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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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心目中的爱情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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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渴望爱情,得不到爱情的也会幻想爱情,我就是天天在脑海中幻想爱情的几亿人中的一员。

我心中的爱情必须是个漂亮的女孩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哪个男人不希望有个貌美如花的另一半?至于什么算漂亮……五官端正,巴掌脸,再配上一头及腰长发,头出来了;身材苗条,可能的话再加个马甲线,锁骨不用太深,但一定要有,不要太平,该有肉的地方一定要有点肉,不用波浪滔天,但波澜起伏还是要有的;腿要长,身体不要黄金比例,三七身材就可以了,腿不需要太细,看起来没肉就行;再来个一米六的身高,最后是浑身上下散发的充满青春活力的气息……仔细一想,条件好像不算太苛刻!

虽说这是一个看脸的社会,但认为男人只会关注女人的身材和长相的人也只有女人了。我心中的她在这方面也不需要太完美——性格上善良、开朗、自信、独立,还要有智慧;生活上懂得幽默,敢于示爱,有分寸感,会与他人沟通,身心健康,每时每刻容光焕发,能理解人与人之间的差距,我受到挫折的时候像圣母一般关怀我,平日里还要时不时的夸赞我几句,让我幸福感爆棚。总的来说也就这么简简单单几条。

两个灵魂的相遇就像两种化学物质的接触:一丁点的反应就会彻底改变它们。所以想让爱情成为化合反应就需要让反应物的化学性质彼此不冲突,所以应当不时做一些兴趣相投的事——这应该是爱情的长久的重要一环,所以我的爱情还需要有一颗充满诗情画意的心,至少应该对画画感兴趣,如果会画就更好了!两个人一起在斜射的阳光下的斜坡上静静的斜靠在一起,两只手握着同一只笔,这是涉世未深的我所能想象到的最靓丽的画面……

人们说会做饭的女生好嫁出去,所以我的爱情一定要会做饭,不过人们又说会做饭的男生有魅力,所以我不打算让她做饭,因为我以后一定是要学做饭的,而且做的可能比她还好,所以她只需要保证独自一人时会在烧水煮方便面时加个蛋保证营养就可以了。

爱情保鲜靠表白,爱她就要说出来,虽然秀恩爱很可能遭受一些单身人士的白眼,但是女孩子心思有的时候很简单,无非就是你爱她、对她好,她想秀恩爱,你陪她一起秀这么简单。实在没时间的话就回家后和她抱抱,再来一句充满爱意的问候——这种事情是永远不会腻烦的,因为爱情从不贪图新鲜感。

看见好吃的时候,想拿给她吃;看见她喜欢的东西、别人有的她没有的,就想给她买;小惊喜大惊喜都想给她一个人营造,只要在我的能力范围内,能让她快乐的东西为什么不给她?不需要花很多钱,只要我有这份心,她就一定能理解。同样,她也会给我营造惊喜,有时候还会攒一点给我买一个漂亮的手办,这个时候我肯定会扑上去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

日后想要过日子,必然少不了一些争执,但是打冷战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她会主动来找我,然后我会耐心而又认真的给她讲道理,然后她会陷入无尽的自责,然后我会再耐心又认真的开导她,让她感动的热泪盈眶,并发誓以后再也不这样,最后再来一个温暖又绵长的拥抱……当然更多时候这只是幻想,跪榴莲有些血腥,还是去挑战跪遥控器不换台吧!当然,我的爱情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我手里的……

接下来还有生活中的其他琐事:沙发上,一人一只耳机,靠着静静听歌;电视前,两只脑袋,边看边笑;景点前,彼此镜头里的对方;地毯上,面对面坐着玩游戏……想久了,才发现理想中的爱情不是轰轰烈烈,不是浪漫满屋,也不是细水长流,而是她在闹,我在笑,一起安安静静,打打闹闹,长长久久。想象中的爱情,最甜蜜的是睁开眼就能看到她,最贴心的是你需要的她都知道,最好就是她懂你的一撇一笑,也知道你的伤心难过。年少时,两个人打打闹闹;待到中年时,两个人种种花草,谈谈往事;步入花甲两个人相互搀扶,去看日出日落,一场美妙的爱情似乎都是这样发展的。

想象中的爱情不会十分完美,因为越长大,越发现爱情的不易。想象中的爱可以以各种形态呈现,但不论哪种情况我都不反对,只要是由心而发,问心无愧,我应该就能满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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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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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望着窗外,耐心地等待着今年的第一声春雷。因为春雷响过后,随之而来的就是第一场春雨了。

多如牛毛、细如银针的春雨啊,轻轻地,轻轻地落下来,她们唤醒了冬眠的小动物,敲开了种子的硬壳.....第一场春雨,宛如凤凰的眼泪,唤醒了一切沉睡的生命!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春笋破土而出。那泥土裂开的声音,是生命的号角。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这场春雨的来临。那淅沥沥的声音,是生命的欢歌。

我焦急地等待着,等待着春天的来临!

啊!我仿佛看见了一棵棵幼苗探出了光溜溜的小脑袋,在东张西望;柳树抽出了一条条的嫩枝,在随风而舞;葡萄架上开始爬满了细细嫩嫩的藤条;草坪上布满绿茸茸的小草和五彩缤纷的花朵......整个世界被绿色充斥着,被花朵霸占着!

你听!那解冻的小溪、小河都叮叮咚咚地唱起了歌。藏了一冬的鱼儿纷纷游到河面上呼吸新鲜的空气;x鸡在咯咯嗒咯咯嗒的下蛋;小狐狸欢笑着奔向山林;田鼠已经在挖地道;喜鹊又开始累新窝;树林里的猴子在欢快地上串下跳......啊!绿色的世界里有太多美丽的精灵!

想着,想着,我开始急噪起来。我太想看到这一切美景了!春天啊,你为什么不快点降临人间?

“轰隆------”一声闷雷惊天动地!

啊!春天来了!

我的心头闪电般一亮。注视着那如精灵般跳跃而下的春雨,我等待的春天终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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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散文

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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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的这个夜晚,皎洁的月光下,有两个一高一矮牵手走路的影子。一个是木子,一个是我。

那一段路有点远,平时来回都要坐车,但那一次我们是走路回去的。也不觉得有多远了,因为彼此心中的温暖和安定,已足够让人忽略掉这段路的距离。

在路上,木子自恋又有些羞涩地对我说,“你知道吗?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说完,我感觉到他又一次握紧了我的手。此后相处的时光中,也印证了他所说的这句话。

那是我们相遇后的第一次牵手,以后再也不是一个人了。想到这里,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以前也有觉得幸福的时候,但毕竟是有残缺的。而今的幸福却是一种圆满的感觉,仿佛昔日生命中缺失的某一部分,在久经探寻后终于找回来了,自此生命变得圆融而完整。

而在这之前的三个小时,木子紧张得语无伦次,与平日侃侃而谈的他判若两人。他花了三个小时来表明心迹,说着对我的喜欢,还说以后会对我好。再回到这之前的两个月,我们在茫茫人海中有了第一次相遇。那是在人才市场里,我即将毕业找工作,而他恰逢在招聘。他面试我后,通知我过来上班,于是他成了我的老大。上班后我们有了更近一步的接触,也因为都单身,业余我们常约在一起打羽毛球、乒乓球,期间也会聊很多,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聊天时,我发现彼此的三观都很契合,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渐渐地我对眼前的这位高个子有了一种莫名的好感。而我也感觉到了他看我的眼光,跟一般人不一样。这么说来,其实在他表明心迹之前,我也悄悄喜欢上了他。

当木子说起我是他的初恋时,我有些惊讶。也因为他比我大四岁,而且无论是形象、学识还是能力上都很不错。

我调侃他,“啊?没想到你也是小白呀。”

他却一本正经地说,“不想轻易妥协,只想等到那个对的人。”

原来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那张白纸,这正是我一直所希翼的。我喜欢洁净、纯粹的爱恋,我期待在暮色苍茫的岁月尽头,会看到最初的白纸上,已经写满了动人的生命故事。所以每次想到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我都会特别开心。

不轻易妥协,也与相识的时间长短无关,一切只与你有关。所以在相遇的两个多月后,我们走到了一起。从此欣悦地发现,世间变得极致明亮而美好。目之所及之处,亦尽是天光云影,草木一片欣荣。

我并不恐惧婚姻,只因为和我一起走的人,是他。因此相恋一年多,一切都水到渠成,我们一起步入了婚姻的天地。

而他当初所说的,“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 这所谓的“幸运”,也在婚后如放射状般无限延伸。我从不拒绝平淡的生活,相反我很喜欢从中琢磨出一些温软绵长的趣味来。而在这样的平淡中,足以弹奏出一曲细水长流的岁月和歌。

我们下班后会一起去逛菜市场,手拎大包小包,回来后一起做饭。深夜肚子饿了,他会陪我下楼到处找吃的。有时候看到我在洗衣服,会把我抓起来往房间里赶,嚷着,我来我来。他对自己很苛刻,舍不得花钱,也不抽烟不喝酒。但对我却无比慷慨,有好吃好玩的都会先想到我。以前上班要坐公车,每次一下车都能看到他在站牌边等我,他还会从袋子里拿出洗净的苹果递给我吃。他知道我喜欢听音乐,接我的时候,也会带上音乐盒子,问我要不要听。

我每看完一本书,都会跟他分享,他会静静地听我说。说完了我会问他,“你听懂了吗?你怎么不说话?”他会用小孩子般说话的腔调回应我,“嗯嗯,我听懂啦,我看老婆说得那么开心,不忍心打断而已。”我写完了文章,他会是我的第一个读者,他也会说一下自己的阅读感受。而他事业心比较强,他想到工作上的好点子,也会与我分享,询问我的意见。有时候我们各忙各的,一整晚都不说话,但一抬头就能顺着灯的光亮看到他,我的嘴角会不自觉地轻微上扬,这让我特别心安。

我们还有个萌萌的身高差,为着那25cm的距离,这一生,我是要始终保持仰望的姿态了。而我又是典型的瘦子,他有时候会用父亲般的怜爱看着我,随后摸摸我的头,叹气道,“妞子啊妞子,你怎么越长越小呢?”有时候又调侃道,“小个子我喜欢,因为好欺负。”有过好多次,他都会趁我不注意时把我拦腰抱起,随后往上空一抛又双手接住,循环抛几次。伴随着的是他得意的畅笑声。待我落地后,等待他的通常是我的一顿暴打。

他常常说我长得没有安全感,不放心我一个人出门。因此即便我们短时分开,一旦联系不上,他也免不了一阵胡思乱想。有一次他在外出差,而我身体不舒服待在家里休息。那天我没上微信,因为手机没电关机了,充电线又忘在办公室里,于是暂时隔绝了网络通讯。料想没多久就听到一阵大声的敲门声,原来是保安。他说,你老公打不通你手机,一直联系不上你,你赶紧打电话回去吧。

前段时间淋巴炎肿痛,以为它会自动消,所以没怎么在意,料想肿了两个月。直到有一天跟他说起。他怪我怎么不早说,随后带我去诊所打了两天的吊瓶,陪到深夜。后来发现还是没有完全好,他便请了假,拉着我去了广州最好的中医院。直到见了医生说没事,他才放了心。

生活中类似让我感动的小事还有很多。没有轰轰烈烈,有的只是细碎而妥帖的温暖。用心去感知相处的点点滴滴,我发现木子真的为我做了很多。所以我告诉自己,要记得他的好,我也要对他好,人是要学会感恩的。

因为在乎,才会把你放在心上,一直惦记着。也只有真正爱你的人,才会用心去疼惜、去体贴。

我不畏惧长途跋涉,但我在乎与我前行的人,是否有足够的勇气与我共同去面对生命中的那些荆棘。

而这需要一个好的伴侣。好的伴侣意味着他是一个懂得孝顺的人,人品也不错,他还是一个有上进心的潜力股。很庆幸,木子就是这样的人,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彼此相爱。

我们也深知,真正的爱,是不能脱离柴米油盐的现实的,如果一味沉浸在醉人的风花雪月,裹足不前,那这样的爱情是无法拥有未来的。

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没房没车没存款。但他说不想让我跟着他居无定所,颠沛流离,他想要给我一个稳稳的家。我说,我们一起努力吧。自此我们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

一年半后,我们*款买了房子,然后搬进了新家,从一个40平米的小居室变成了100多方的三室两厅。三年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小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而今,我们的生活慢慢变得从容。

我一直认为,我们想要的,不一定要马上去实现。只要不忘徐步前行,那么该来的总会来。

结婚那年因为买房后面临着经济压力,我们没有拍婚纱照、没有蜜月。但后来稍微松缓了些,当我们路过婚纱店时,他看出我对婚纱的渴望。他说,我们也去拍个婚纱照吧。随后我们在网上团购,补拍了婚纱照。

他知道我喜欢旅行,但此前一直因为眼前的苟且,未能如愿。他却一直放在心上,也期待着有朝一日,和我一起去实现。而近段时间,他已经规划好了我们两人5月中旬的新加坡之旅。他很自豪地说,总算帮老婆的蜜月补上了,以后我们还要去更多的地方。

我曾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假装一脸无奈地说,没办法啊,谁叫我这辈子栽倒在你手里了。我曾为着人事的离别落泪过,而一旁的他却轻轻地帮我擦眼泪,别哭,老公一直在你身边。

想想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啊。他一直以来都是我想象中的样子,而婚后的生活画面,也是我想象中的那样。

我们也曾磕磕绊绊,但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而岁月,也让彼此的心拧得更紧了,愈发坚定了我们的共同目标。

电影《当哈利遇到莎莉》中哈利说过这样一句话,“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而想到与我共度余生的人是他,我就觉得无比庆幸。我充满了力量和希望,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会太差。

纵然眼前有苟且,那又如何,这也是我们的诗和远方。爱你,就是要和你披星戴月,披荆斩棘,和你一起去实现生命中那一个个微小的愿望。

从不轻易开始,也绝不轻易放弃。而一旦开始,我就认真了。

因为那个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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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嫣然一笑,与你默默相拥阡陌红尘散文

全文共 17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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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一路风尘,拥一颗凡心,游走在天地之间,实在是想一个人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地过上一辈子。

怎耐栖身红尘久了,亲身经过经历的事情便多了,便禁不住笃信缘分。

记得年少时,恰情窦初开,便有这样的句子堆彻在日记里,“若,某年某月的某一天,你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会走上前,牵着你的手,轻轻对你说,你怎么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那时的心灵,宛如冬日旷野里不着痕迹的白雪,纯纯净净,率真质朴。对于感情,尚且朦朦胧胧,是什么也不懂。蕴藏在单纯里的那份渴望,就像是早春刚露尖的小草,带着一些对这个世界的新奇,总有一种旖旎浪漫的诗意在里面。

情之一事,不曾经历过,心思总会简单,凭借着天马行空的想象,就能把一切构思的想当然而然,就能把两个人的未来筹划的无限美好。想象美妙的感觉就在你的左手边,一不小心就会在某个午夜,缭绕缠绵着,和你相会在梦境。

初识你,校园里花开正艳,微风徐徐。

你脸上洋溢着青春的笑,辉映着最初打动我的那一份纯情。青绿的衣衫,飘飘的秀发,散发出独有的气质,宛若夏日花丛翩翩起舞的彩蝶儿,点缀了季节,点燃了我这一座火山。及至自此以后,每每让我日有所思,然而梦里,却不曾出现过。

我知道,对自己心爱的女孩,许一个承诺,往往是要用一辈子来践行的,所以,我不会轻易说出口。

一念间,就把一个承诺放在心里,就让时光如流水,缓缓流淌,然后水到、渠成。

一念间,就把一种惦念放在心里,就让岁月一点一点地沉淀,慢慢让你纯白色的世界里,因为有了我的存在而姹紫嫣红。

想你时,原本不愿把你的名字挂在嘴边,只想让它像一粒种子,植在心底,让柔细的春风化作雨露,期待慢慢发芽的机会。

却不想,心中的秘密随着流逝的光阴,刻在了无限欢颜的脸上。让我感觉到,幸福于我,来的是如此的简单,又是如此的奇妙。

一天一天的相处,你微微的笑容,你欢快的身影,竟然成了我青青岁月里,对于情感理解的全部内容。

等到了你,是在多年以后,这几千个日夜不知道是怎么度过的。其间偶尔几次的遇见,也是来去匆匆擦肩而过,我看到了你,你却不知我的存在,便是想说上几句话也不能,又有谁知道造化是如此的弄人。

又见你时,原是千辛万苦寻到你,我才知道,春来秋去,我蹉跎了几许早就应当莺歌燕语的时光。

错过了,已然不再,幸喜上天待我不薄,我庆幸的是,在几经周折后,我又见到了你。

你容颜依旧,还是记忆里那个,一想起就令我怦然心动的女孩。只是,我感觉到,在你的身上多了一种岁月特别怜惜的,属于你的独有风韵,多了几许女儿家成熟的风情。

于是,我就对朋友们讲,“是你的,命中注定就是你的,不用着急,也许,你爱的那个人就在不远处等着你呢”。

接下来的日子,似乎也就变得顺理成章,就这样,你租住的小屋,成了我每天闲余时间常去的地方,风雨无阻。

随着一天天日子的过去,不管你承不承认,同住的几个小姐妹却都默认了我们的关系。我的几个狐朋狗友也有事儿没事儿地用车载着我过去,美其名曰联络感情。

一切都在顺风顺水中进行着,于我这老实巴交的性格来说,倘若娶到了你,不知道是几世才能修到的福份,就连做梦都会笑出声来。

涉足红尘,日子过得有点儿紧张。

刚起初的时候,说是家徒四壁也不为过,连一件像样的家具都没有,在你的操持下,我们的小日子倒是其乐融融。

等到大女儿、小女儿的出世,平添了些儿女绕膝的天伦之乐。原本拮据的光景,凭着一点一点的努力,也有了些缓和。当然,相处日久,平淡的日子也不会总是一帆风顺,吵吵闹闹的时候也是有的,日子虽然过的苦了些,总的来说感觉还是蛮开心的。

就是有时候静下心来,觉得对你不住,没能实现最初的诺言,让你过上舒心、无愁的生活。由于这样那样的琐碎小事,还时不时地惹你生气。好在你知道我不是存心的,发一发牢骚,闹一闹别扭,还是会对我嫣然一笑,让我从冬天再回到春天。

一直觉得,时间就像是一台神奇的机器,使我们年青的容颜渐渐改变,而伴随着岁月的潮汐,我们也在一天一天地老去。既然拥有了,就应该用心地去珍惜,这是最简单的事情,一去不复返的不只是时间,还有我们无法复制的情感履历。

在生命旅途中,有许多美好的回忆一去不再,记得的,依然是一些这一辈子永不会忘掉的甜蜜情事。

阡陌红尘,有你做伴,这一辈子,足矣。

未来有多远,以后的路上又有着怎样的风景,谁都不会知道。回忆,就是把那一段段一件件的情感往事,无需剪辑,不用粉饰,然后在落日的余晖下慢慢品尝,享受那一时心动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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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经典伤感爱情散文

全文共 6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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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细水流年与君同

白雪纷纷何所似,未若柳絮因风起。天公作美,飘然的雪花为我们开启了寒假的大门,也让这颗北方明珠再一次披上了银装,使其不再徒有虚名。

被雪花覆盖了的世界显得格外宁静,和谐,万物都在悄然生长。虽然冬日里的我一贯不喜出门,但为不辜负天公的美意,还是决定踏雪而出。

随着双脚的一起一落,飘然入耳的清脆声响竟有些陌生。回忆起儿时在雪地里奔跑嬉戏的画面,不由得轻叹。只能怪岁月让我无法再去如此亲近的接触自然了。

轻跺双脚,使雪花从鞋上脱落,我走进了永远让我心仪的建筑物。

徘徊在书架边,目光不停的找寻着新的冬日伴侣。当我的目光不经意间扫过细水流年这个词语时,内心不禁为之一颤。这是最美丽的邂逅,我喜欢这种感觉。

我慢慢将其从书架中抽出,更喜它泛着淡黄的封面上洋溢着古朴的气息。诗意的题目与淡雅的画面道出了它的内心,它是安静的,它需要一个喜爱安静的人拥有它。

细水流年,它承载着的是一段岁月的诗画。

花一样的年华,总会有数不清的花一样的过往。或悲、或喜、或哭、或笑。但它们都已逝去。

而它,却将这些记忆的碎片拾起,拼凑成了一个个模糊却又美丽的故事。也许,正是这些许细微的模糊与空白,才给了我幻想与充实的机会。

逝者如斯,时光是最无情的小偷,在你毫无察觉的时候,它偷走了你的童真,你的青春,甚至是你最想要保留的东西。

很久以前,我紧紧关闭了通往曾经的窗户,为的是躲避,躲避那些本不该有的无名的惆怅。

细水流年与君同,它似乎拥有一双慧眼,察觉到了我内心的秘密,它无言却有着一股无法抵挡的力量,在它的面前,我的窗户似乎弱不禁风。

十几个春秋匆匆走过,留下的遗憾、留下的骄傲,统统如决堤的洪水般喷涌而出,无情的将我拉进了时间的漩涡,不能自拔。

一直觉得,记忆是一个人最为重要的东西,也是最令人烦恼的东西。与君同,人间最美丽的倾诉。或是落花有意水无情,或是两情相悦天长地久,却终究都是过眼烟云,时间会冲淡这一切,

张爱玲的一首小诗中说:时间,让深的东西越来越深,让浅的东西越来越浅,看得淡一点,伤的就会少一点,时间过了,爱情淡了,也就散了。

我终于明白,有一些路,只能一个人走,否则当你失去同行的人时,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凄凉,倒不如未曾有过。

长亭外,古道边。离别是人生中无法避免的时刻,即使心中安慰即是知己,天涯若比邻,也不免泪落无声,心中的那般滋味,唯有自己知晓。

蓦然回首,曾经的种种恍若一场惊梦,一路走来,在世间留下的足迹也都渐渐消失,并未残留什么,若说还拥有什么,那么

只剩下满目荒凉......

二:情感与陌路

一直以为感情可以不轰轰烈烈,就可以一直长久下去。只可惜一切都是过去。我原本以为有一份友谊也会一直走下去,只可惜后来就没了后来。

有人说:“生活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糟糕。”多少肺腑之言被当做口头玩笑无人欣赏,多少无心之失被当做有意为之瑕疵必报。心像一朵花的沉默,有自我的骄傲。每一个人有自己的星星,其中的含意却因人而异。对旅人而言,星星是向导;对其他人而言,它们只不过是天际中闪闪发光的小东西而已;对学者而言,星星则是一门待解的难题;对我那位商人来说,它们就是财富。不过,星星本身是沉默的。你,只有你,了解这些星星与众不同的含义。

生活本不苦,苦的是我们欲望过多;人心本无累,累的是放不下太多。人之所以痛苦,就是认为自己都是对的,别人总是对不起我,将一切错误都归罪于别人和外境,念念都觉得自己没有错,而不会反省自身的过失。这就是痛苦的最大根源。想解除痛苦,重要的是反省自己过失找别人好处,宽恕自己一样地宽恕别人。你想拥有什么,就去帮助别人得到什么。若不是我变了模样,便是你淡忘了时光。何苦等一个天亮等到两鬓苍苍。

有人说:幸福的人都沉默。百思不得其解,问一友人,对方淡然自若地答:因为幸福从不比较,若与人相比,只会觉得自己处境悲凉。对相爱的人来说,对方的心才是最好的房子。决心走一条路的时候,就不要左顾右盼,风景再美也别流连,你应当清楚自己的目的,你应当清楚你心如钢铁地追求的东西,在哪里时不时给自己提个醒。相遇于陌路,无悲无喜,匆匆而过。再好不过,于你,于我,于时光,于过往。路是自己选的,所以即使以后会跌倒,会受伤,也都要学会自己承受,自己疗伤。我们都是这样,学会长大的。

直道相思了无益,未妨惆怅是清狂。女人有女人的聪明,轻盈活泼得跟她的举动一样。比了这种聪明,才学不过是沉淀渣滓。说女人有才学,就仿佛赞美一朵花,说它在天平上称起来有白菜番薯的斤两。真聪明的女人决不用功要做成才女,她只巧妙的偷懒。我该如何隐藏,那散落一地的忧伤。

最美的爱是牵手青春,共风共雨;搀扶迟暮,相偎相依。那个与你聊的来的人,随着时光的流逝,蓦然回首时,是否依然还在自己的身旁?那个总与你形影不离的人,在岁月的打磨下,是否还是一如既往?多少聚散离合,让我们认识了多少人,又与多少人擦肩而过。生活不由得你选择,你必须顺应生活的变迁;生命不由得你去摧残,你必须好好珍惜生命。生命的辉煌,拒绝的不是平凡,而是平庸。因此,春风得意时多些缅想,只要别背叛初衷的美丽,窘迫失意时多些憧憬;只要别虚构不醒的苦梦,是情皆孽,无人不苦。不要把人生浪费在讨厌折磨你的人身上,一生只有一次的人生,好好过都嫌时间不够呢。你有你需要去爱的人,好好去过你该过的人生。友谊,不知道该以怎样的词语来表达这种关系,你说只能做普通朋友,再也不会回到那个疼爱的年月;你说回不去了,语气那样的坚决,那样的肯定,话到嘴边,不得不咽下。我说不清楚,现在对你是不是那种感情;我知道,你已经住进了我的心里,那个特别的地方,说不出是什么样的味道,好像是那种恋人未满的感觉。或许自从那次看完电影以后,就再也没有见过你,不知道现在的你还好吗?不知道你现在的生活是怎样过?有人控制着你的喜怒哀乐吗?在我的脑海里一切的一切就像未知数,游游荡荡,挥之不去。

闺蜜,或许以后再也不会是闺蜜了,以后的日子里,你还是你,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少了你陪在身边,觉得有点的孤单,少了一些温暖。我想会慢慢习惯,有个人现在虽然和你一样给我温暖,给我爱的勇气,却不再是你。我还是会偶尔的想起你,想起在一起的点点滴滴的美好回忆,只可惜渐行渐远。

闺蜜,就是那种所谓一辈子的吗?你为什么后来会提前离席,给我留下独自黯然的神伤。没有你的温暖,再也不像以前那么活泼了;别人都说:感情,走过去了就毁了,没走过去,就浪费了。我们那时因为依恋成了知己,成了好朋友。后来,慢慢地出现隔阂,出现争吵,出现冷战,相互不理不睬,一直到现在的情感陌路。

三:伊人哭时有谁怜

回忆往昔的岁月,纵然拥有旖旎梦境,呢喃缠绵的幸福诺言,终抵不过此时百感交集的一声轻叹,仿佛隔了几个世纪,我再也回不到最初。

行走在落叶纷飞的小径中,几片枯叶落在我的肩头,我用手指轻轻挥去,就看它无声无息的飘落在地面。看着它枯黄的姿态,如年华的沧桑,留不住时间,亦然也留不住生命的逝去。

多少次,我独自行走,看尽了途中百花凋零,草木萧疏。却总想将这一份份凄凉变成一份婉约的美景,让明媚的阳光安恬时光的芬芳,浅笑于岁月之巅,静静地放牧心灵,即使再也找不到来时的路,任愿用一袭执念,将所有的美好留住,可走着走着,却遗失了所有的美好。

我很想将自己的故事抒写在笔墨间,可终选择了停顿,就这样抒写自己的心情,不愿与谁分享自己的故事。任岁月的风,将我的心窗紧闭,记不起最初幸福的时光。只因此刻的伤悲,足以替代初遇时含情脉脉的幸福。

眼泪里的缱绻梦影,我多想在断裂的文字里灰飞烟灭。那些过往云烟,没有太多留恋,没有太多诀别,一行行眼泪落下的瞬间,终留恋,终无法诀别。我不知该如何诠释那份心情,我只知道左心房跳动着一丝丝痛楚,上演着一场凄楚缠绵。将目光别过,胆怯的将所有幸福隐藏,宁可从未拥有,也不愿得到而失去。我不知何时习惯蜷缩在房间的角落,入眠时,用双臂紧紧地抱住身躯,锁住灵魂,不让它成为流浪在天涯的孤魂。

我记得初遇时的幸福,记得我们在一起欣赏过的美景,最为刻骨铭心的是你不经意间的话语,而被我当成了诺言。就这样傻傻的期待你每天给我温暖与幸福,为我做不可能的事,为我放弃曾不舍放弃的,可到了结局,我不知是我太自私,还是你欺骗的太深。

努力将所有欺骗遗忘,将所有的悲伤难过舍弃,怀揣着对未来美好的憧憬,坚信自己能在等待中,守住所有的幸福,可它们就像我的梦魇,纠缠着我不放。每天沉浸在恍惚的梦境中,不愿苏醒,不愿面对苏醒时空气中弥漫的悲伤。

不知这样的我,被谁心疼过,还是因我的沉默,谁也不知我的痛楚。我就像一艘没有帆的船,漂泊在大海上,谁也不知它已失去方向,而因失去方向才漂泊在海上,何时才能遇到一艘有帆的船,带着我朝着未来幸福的方向远航。

因红尘的风雨,我褪去了所有的傲然,卑微的屈膝在红尘的门扉。恳求着月老恩赐我一段一生的缘分,将他锁在我的身边,为我携手浪迹天涯。可屈膝下的悲凉,随着时间流逝的沧桑,已定格在红尘的门扉,舍不得离却也进不去。

我不知在四季里轮回了多久,看着一个个生命的逝去,换来一次次轮回的复苏。当春蚕离去了,它留下了华贵的丝绸;当蝴蝶离去了,它留下娇艳的舞姿;当花朵凋谢了,它留下了缕缕幽香;当蜡烛燃尽了,它留下了一片光明;而你离去了,你留下了什么?

我就这样每天放空着自己的想象,沉浸在悲伤里无法自拔,在人前努力的微笑,隐忍着所有难过,度过着一天又一天,这样的我,有谁爱怜过,心疼过...

四:你若安然,我自无恙

心若不动,风又奈何;你若不伤,岁月无恙。

起风了,漫天的落叶纷飞,迷离了我的视线。耳机里响着,我已忘了循环多少次了的熟悉的歌曲,“有些人走着走着就散了,有些事看着看着就淡了......”那么多的不快乐,那么多的不舍。我想着你,还忘不掉;我做着梦,还不愿醒。多想,在这个冬天,在现在,在落叶之后。还如当年般,那双清澈的双眼,还在路的尽头。

曾经,我看着你笑,也跟着笑;看着你悲伤,也随之沉默。或许,你那时还不识得我,还不知道有那么一张看着你,就发呆的脸。你迎着阳光笑时,我想你是折翼的天使,如夏花之灿烂,如秋叶之静美。佛曰:前世五百次回眸,换今生匆匆一瞥。而我说:我愿意化做你窗外的那一棵树。正如席幕容所说的,只求佛能让我长在你每天眺望远方的那个窗前,静静凝视你每天的来来往往每天的喜怒哀乐,直到老死。在阳光下郑重地开满花儿,将我前世的今生的来世的期待都写在花瓣中叶子里。你可知道,那纷纷扬扬的叶子是我多长、多长的思念;你可知道,那落英缤纷的花瓣是我多久、多久的盼望。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世的擦肩而过, 那么,我的前世是积攒了多少次的回眸啊,才换得与你相识相知 ……向来情深,奈何缘浅,缘来则去, 缘聚则散,缘起则生,缘落则灭。总有一天,我们会彼此淡忘。依稀记忆中曾有一抹清香妆点我生命,以饱满心性打捞往事沉烟。愿你岁月静好,安然若素。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或许每一天,我模糊了视线,沧桑了脸庞,还回想起那个故事:“如果喜欢谁,就满世界去找她,别等她来找你,她可能也在等你……别让她等得对你失望了。如果你喜欢的人要嫁人了,就跟她表白一下,就算为此要把她婚车的车胎打爆也没什么,这是你说出来的最后机会。把这个秘密带进棺材没价值,连陪葬品都算不上。”那时我会是一辈子没有见过光的蛾子,遇到火就会扑上去,烧死别人无所谓,烧死自己也不可惜,烧掉整个世界都没什么,只是想要那光。

曾在孤独一人的世界里生活过,感受过世界上最可怕的寒冷,所以即使在最炽烈的阳光中,都带着微微的凉意。所以才会是那么的不甘,像穷途末路的逃犯想把所以的美好连同自己的躯体,一同埋葬。可我终归只是个胆小鬼,明知道什么事情不可能,还非要揣着希望,明明想为什么人把命都赌上,可是连下注的理由都没有。最后,无路可走的胆小鬼,只能孤独的离开。 日升月沉,花谢叶落,大雪覆盖下的世界静谧无声。我们的岁月随着时光奔腾入海,海浪拍打在岸边,你写在沙滩上的故事被洪流卷入无尽的深渊。 浮世的喧嚣如耳边巨大却渐远的浪声。 你能听到吗,我和这一方世界,都如此一般的深爱着你。每个人,都有一座属于自己的城,无论那座城是宽阔还是狭窄,是繁华还是冷清。只要城里居住着自己牵念的一个人,一段记忆,一片风景,都会为之一生停留。我想我的城里,满满的都是你。可不知何时,我离了那座城,回头时却再也不见了,只有一阵清风,吹动浓愁。岁月是贼,总是在不经意间偷走了那些美丽的记忆:美好的容颜,真实的情感,幸福的生活。直到,我们自己都忘了失去的是什么了,反逼自己去习惯孤独。可哪里会有人喜欢孤独,不过是不喜欢失望罢了。不愿将心底的伤晒在太阳下,那样太痛,太痛。这样刚刚好,看见你幸福的样子,于是幸福着你的幸福。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如果没有,愿你成为自己的太阳。希望你可以记住我,记住我这样活过,这样在你身边呆过。

风停时,华美的叶片早已落尽,朽坏的树干,满地的枯叶,静的悲伤。也许,在某个冬天,在某条死寂的街上,我真的会遇见你。像老朋友打着招呼,你笑了,说:“别来无恙”,我跟着你笑了:“无恙”——你若安然,我自无恙

五:雪舞红尘时,等君踏雪归

烟雨红尘,在这个寒风萧瑟的季节,将牵挂点缀成一片片雪花,带着我无限的思念飘落而下,为你编写成这一幅风景如画。携诗情画意,与君一世清幽,盼岁月静好,不负一世韶光。将你我撰写一首红尘不朽的情缘恋歌。窗外,大雪纷飞,满怀心事随风摇曳,想你,浅然一笑,在哪一个你未早一步离去,我未迟一步而来的黄昏下,你一袭青衣乘风而来,我素衣如雪踏朝而下,在哪残阳西下风景如画的时光里彼此相遇,倾心,书写了情感的华丽篇章。搁浅的思念,沉沦在流年的时光里,与你,咫尺天涯,都是深恋;说与不说,都是深念。此生红尘,你在,我就心安。

择一城终老,遇一人白首,觅尽千山万水,折煞红颜,只待相思枉成梦,芬芳依然。那日遇见,当一抹红晕飞上我的腮颊,一种微妙的情愫便在心中悄然漾开,就在我心跳加速的那一瞬,心底有一个声音告诉我,在缘分的宿命里,你是我一生的牵挂,今后,不管在何处,我都愿为你花开倾城,铺花香满路,无论你是近是远,这花,等你来折,等你来嗅。

我,便是那个倚在时光里的女子,一袭轻纱,素衣,任缕缕微风撩起那霓裳轻舞的薄纱,任那三千青丝拂过脸颊,留下一抹沁人心扉的女儿香,仿佛是画中走出的仙子,在这纷扰的凡尘美丽成画。我愿执三千痴缠,在这繁花堤上撑伞为你等,哪怕三千年。此刻,你在我的思绪中变得模糊又清晰。你深情的眼眸,淡淡的忧伤,温暖的情怀,深沉中的稳重,成熟中的智慧,真实中的淡然,平淡中的柔情。你宛如千年晾晒的茶,越品越香;宛如万年酝酿的酒,越品越浓。

一花一世界,一叶一流年,今生,写一场波澜不惊的爱情,牵一双愿看透流年的风景的手,青色年华,绚烂光阴,我不想只是各自路过着彼此的心,徒羡一段风尘过往,曾给过的刹那芳华!在我们四目相对的一刹那,从我写满忧郁的眼中,你是否看到我的相守与执着。也许等待是我一生的宿命。

此时、彼时,幸福之时:若,今世我是为你而生,又为何留下那不轻意的转身的背影?思念的心绪一直颤动,不问是非与悲欢,铅华洗尽,才明白缘深缘浅非遗憾,离枝为相逢,落花亦非流年。与君搭肩一树梅香的幽淡,摘满星宇燃尽的呢喃,再把你的模样读上千遍,安然的在梦里把一夜枕念添满幸福的裙衫。花开为谁艳,花落惹谁怜,携几缕清风,伴皓月入梦,尽把相思染,掬一捧雪飘,淡守寂寞流年。此生,何时,你做我的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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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多少年以后如云般游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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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问遍整个世界,从来没得到答案。我不过像你像他像那野草野花,冥冥中这是我唯一要走的路啊。

——《平凡之路》

苏轼有一首诗这样写道:庐山烟雨浙江潮,未到千般恨不消。到得还来别无事,庐山烟雨浙江潮。

这首诗说的是庐山的烟雨和浙江钱塘江的的潮水,很久以前就听别人说过很是壮观,只是一直以来无缘一睹其盛况,感觉很是遗憾。等到后来饱览了庐山的烟雨,欣赏了一年一度的钱塘江潮,反倒觉得客观的景物变得平淡无奇了。原来庐山的烟雨就是庐山的烟雨,浙江的潮水也就只是浙江的潮水罢了。 烟雨的聚散飘忽,江潮的自来自去,似乎可以忘记了,烟雨、江潮也似有还无了。一切,也是不过如此而已。

纵观全诗,二十八个字概括起来,要表达的其实只有四个字,不过如此。无论是庐山的烟雨还是浙江的潮水,都是不过如此。在你没有见过之前,你肯定会觉得要是人这一辈子没有见过这样的美景,人生总归是不完美的。但是当你观赏过之后,或许,你会由衷地感慨一句,原来闻名于天下的美景,也不过如此。

很多时候,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事,在我们没有经历过之前,心中总是觉着略显遗憾,会有种“未到千般恨不消”的感觉。但是等你真正经历过之后,你就会觉得,原来,一切,真的只是那样而已,一切,真的不过如此。不管是在生活中,在学习中,在工作中,在人际交往中,亦或是在友情里,在爱情里,在亲情里,一切,终究不过如此。所以,还是不要轻易将心底深处对于某一件事的憧憬变成现实的好。毕竟,等你经历过之后,心中就再也没有原始的那一份憧憬了。

每个人生活里总是有很多的不如意。生活就如同李宗盛的《山丘》中唱到的那样,因为不安而频频回首,无知的索求,羞耻于求救,不知疲倦的翻越,每一个山丘。人生本身就是一个不断翻越一个个山丘的故事,故事里也许有时会充斥着惆怅,也许有时会洋溢着欢笑,有时可能会是上坡路,有时,也可能会是下坡路,有时也许会是伤痕累累,被嘲笑的遍体鳞伤,体无完肤。有时也许会步步高升,被褒奖的一塌糊涂,谁知道呢。其实世界上的一切都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正如《不如吃茶去》的专辑介绍里所说: 该澄明时澄明,该迷糊时迷糊。被爱时享受恩宠,孤独时享受自由。没有什么是绝对好的,也没有什么是绝对坏的。对待任何事和人都认真,但不较真。大千世界,多得是想不通的事,看不透的人,不如不想,不如不看,不如寄情山水,不如快意人生,不如,吃茶去。

《海上灵光》里有这样一句话:人不能全然不顾别人的看法,但也不必沦落到活给别人看。你做自己的事,写自己的字,听自己的歌,经营着自己的人生。多些安逸,少些焦虑,多些沉稳,少些轻浮。多些清凉,少些冲动。多些宽容,少些怨恨。 记得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但凡是在文字上攻击别人的人,一定是在现实生活中比不过别人的人。一定这个词用的也许有些绝对,但也说明了一点,有些人嫉妒心太强,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有时候,嫉妒之情甚至直接会溢于言表。但同时,嫉妒之火也会将其烧的毫无理智,烧的体无完肤,善因善果,恶因恶果。凡事皆有两面性,物极必反。

有句话说得好,人生,无非就是你笑笑我,我笑笑你。仅此而已。很多年以后,等到你再回想起当年的往事,也许就只是单纯地笑笑而已,到了那时候,一切,或许真的就如同过眼云烟吧。年纪一年比一年大,人生的阅历一年比一年丰富,走过的路一年比一年多,见过的人一年比一年多,相应的,心底的那份宽容也就会一年比一年多了。懂得体谅与宽容,才算成熟。

就像《弹指一挥间》中所唱着的,青丝蘸白雪,来路生云烟。看似漫长多舛的人生,放诸于历史,只不过弹指一挥间。当青丝蘸上白雪,沧海沦为荒野,回望来时的路,一切皆如云烟。

最后,就用自己最喜欢的一首诗来结尾吧。苏轼在《 和子由渑池怀旧》中写到,人生到处知何似,应似飞鸿踏雪泥,泥上偶然留趾爪,鸿飞那复计东西。愿能与君共勉。

——写给一直活在别人质疑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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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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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朱自清的散文,清秀永,质朴厚,激进深邃,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显示出他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他继承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优秀传统,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之下,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朱自清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文学研究家、民主战士、语文教育家、学者。原名朱自华,号秋实,字佩弦,后改名朱自清。

在读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这样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是恰到好处——酣眠固然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树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在朱自清这么多的散文中,我非常喜欢他的这些散文;比如说《荷塘月色》;比如说《背影》;还比如说《圣诞节》。这些散文有的很优美,有的很激昂;有的很舒缓,有的很欢快。如果你们喜欢,你们也可以去找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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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还记得穿着红色外套的女孩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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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那个穿着红色外套的陌生小女孩,瘦瘦的背景自今荡漾在我的脑海里,仿佛还停留在两年前的今天。记不清我们一次相遇的季节,似乎是冬季,那时天黑的太早,地点是老东北(沈阳)一个家具商场,我们两都是兼职学生,主要是给店里发传单,我们根本不认识,后来是因为我们下班后偶然上了同一辆公交车,经后来聊天才知道她和我是一所学校的,比我大两届,是我的亲学姐。夕阳打在车窗上,一股冷艳的阳光有些刺眼,慵懒得让人有些乏困。车上聊了很多,经同学说,那时我"调戏"她了,我只想说:我有吗?

那时我们什么都没有,只是记住了对方红色的外套,还有那个长着小虎牙一笑脸就会发红的她。就这样我们有了陌生人之约,那时我们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

在学校的生活中,我们并没有见过几次,也没有电视剧里面的浪漫情节。

我们没有一见钟情,但我们情有所约。一场浪迹校园爱情的故事并没有那么简单,我们也没有过。也许我们注定以这种方式相约:

还记得那时我十分淘气,想要励志做一个有志青年,于是产生了很多年疑惑,甚至去怀疑学校的教育。就这样我没事就会去找你诉说我的感受,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把我经历的所有东西托盘而出的告诉了她,我更不知道一个说话脸会红的小女孩会答应我大晚上出来。我们去得最多的地方是梵灵湖,那时我和她都傻呼呼的,站在同一条线上,但是横向距离至少有一米,也许是因为那时都有着“敬畏”之心吧!现在想起来好好笑,那时约女孩居然连一瓶水都没买,这也也算环保的第一步吧,还是算抠呢。

记得最清楚得是哪年冬天,她都发都白了。犯病的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冒着大雪把她约到了梵灵湖旁边,结果她的头发被冻结了,白白的,都怪我明知道她刚洗完头发还把她叫出来,还说:没事的。哈哈 ,看到这里是不是觉得我太有才了?

其实这只是我们相遇了,我们还没有正式的开始,只能算是同学之间的友谊。

生活有些事来得太突然,甚至我们无法感到,就像我和她一样,活在一个滑稽的年代,从来没有预想到我们变成了后来的情人。

如果你还在单身,请珍惜你身边的朋友,也许她就是你未来的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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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10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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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前后,便到了梅之夕。过了那些个潮湿的日子,阳光又开始肆虐。可不,只有那高柳鸣蝉相伴,四周安静得出奇,像是在等待着什么似的。

来了,立秋来了。燥热的空气中似乎吹来了一丝丝凉爽的气息。密密层层的树叶儿在静止了好多天后也开始飒飒作响,如同麦浪般一点儿一点儿的波动,在阳光下依旧是那样闪闪的,只不过少了仲夏的那一份冲击人们眼球的新绿。取而代之的,是更加浓郁的,深沉的绿。而且,还夹杂着几片泛黄的叶片。

抬起头,蓦地发现,云跑得真快。大朵大朵的,厚厚的,洁白的云,让人有一种想到上面打个滚儿的欲望。可是,它们又是这样的急,好似在追赶着什么。云,是最虚无的存在。

低头的一瞬间,一滴,两滴,三滴……一切的一切,都融合在这个方块字——雨中。点点滴滴,滂滂沱沱,淅淅沥沥。干涸的甚至有些龟裂的大地,如饥似渴的享受着这饕餮的盛宴。雨水滴落在树叶上。叶片下垂着,向老人微驼着的背,战战巍巍的。风一来,还有节奏地荡漾,包括那树叶顶着的一洼雨水。我莫名地想到了“春风吹皱了一池湖水(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但这是秋天,不是吗?又是一滴,又是一滴,水如同断了线的珍珠,接踵而至。

那片单薄的叶子好似再也受不了这生命的负重,如同猫一般,慵懒地弯下了腰,顺服地等待着雨水的自由落体。好像是慢动作,雨水下落,从我的眼前,透过雨滴,好似看到了整个世界——晶莹剔透,冰清玉洁的世界。还未来得及回神的一瞬间,它便坠入了水塘。未了,还未忘记溅起朵朵水花,那是给它的喝彩。这一切,好似一颗流星昏头昏脑地来到了这个蓝色的水球。我继续走着。

这简简单单的沥青路,再普通不过了。为了躲着雨,我沿路边走着。脑海中。却浮现了那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青石,黛瓦,白墙。在路的尽头,是否有一个撑着油纸伞,丁香般的姑娘?我看去——一栋楼房,高高的,好似插入的天空的心脏。这一切好似一个大大的玩笑。雨的诗情画意,加上楼的高不可攀,更让人觉得这一切的虚无,海市蜃楼?

正呆呆地看着那楼房,殊不知,雨却停了,天又明了,太阳又自诩霸王了。一切的梦,又如同空中多余的水分子,倏忽间没了。我看了看四周,没有那么多梦和幻。我笑了笑。

可是,这难道不好吗?城市的节奏太快,一分一秒都要精确的计算。雨来了,天空也要休息了。就给我这几分钟,让我也好好地在自我的世界漫游,让我也闭上双眼,不可以吗?

“当然可以。”屋檐上滴下的一滴在我的耳边悄悄地说道。

我睁开了双眼,看了看四周。雨过了,什么都没变。唯有那些树叶,油亮亮的,散发的柔顺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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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记小青年樊星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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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星是我姐姐家的孩子,从小很听话、学习十分的努力、勤俭节约爱劳动。

樊星刚满一岁的时候、我就外出打工了。他满三岁时、我从福建打工回来、那时、他长得有些体弱、只是小小的肚子老是胀的圆圆的、吃的肚儿圆嘟嘟的还要吃、衣服和裤子穿的有些诙谐有些滑稽、老是上跨下掉。那时、虽然计划生育很严、我姐姐认为他可能长不成器、农村需要大男劳动力、就又给樊星添了个弟弟。第二年、我又去福建打工了、我姐姐养着带着三个孩子、困难到衣食就成了问题,于是就把樊星二兄弟送到河北我妈妈那里寄养着,我姐姐就去了福建打工。

我和姐姐就在一起了,我经常看见姐姐拿着三个孩子的相片看着一会笑、一会流泪、一会发呆、经常夜里睡不着、经常梦里念着樊星樊浪的名字、有时还念着家里大女儿的乳名、我姐姐就这样一边上班一边想着几个孩子。我姐姐进的是一个效益不好的鞋厂、工作累的不得了、还经常加班、工资却相对比较低、我姐姐还是一直坚持着.........大概时隔半年、我妈妈来信说樊星被人打了、一个大人给他左一巴掌右一巴掌打的瓜兮兮的,我姐姐看完信、想到穷人家孩子的悲惨、哭的不得了、那种哭和难过只有做母亲的人才懂得、绝不是几个文字就能描绘和形容的,于是、我姐夫就把樊星二兄弟接回四川的家中,从此、樊星三姊妹就跟着奶奶生活了。

一九九四年我回家,我看着才七岁的樊星做一家人的饭、人矮小了他就站在凳子上洗锅、切菜、还要夹柴烧火、脸被熏的黑黑的、比外国的小矮人还黑;衣服基本都是他洗、还要管一家人的经济、财政进出他都得把关,实际上都是支出、靠我姐姐每月邮寄回来的二百元钱支持一家的温饱;有时关没把好、就会有很长时间吃不上肉、有时很长时间炒菜没有油、经常锅里就有锈斑。樊星的奶奶那时六十多岁了、一天到晚都在地里忙活、为人大咧咧的、做事稀里糊涂习惯了.......

樊星读初二的时候、我去开家长会、知道了樊星的分数成绩排名本年级二百来名、当时我十分不满意、非常严重的批评了他、还指责了他的班主任老师。初中毕业、他以八百四十三分的成绩考上了本县的重点高中、当时我带他去县一中报名、他的班主任杨老师夸他很优秀;高中毕业、他以六百多分的成绩考上了四川大学。听说他在高中期间、每学期都拿到了奖学金,在大学里、一直都是校里的学生会主席、一直都是班级干部;大学毕业、他考上了研究生,但是、他放弃了、而且从不说出来、生怕我姐姐知道了难过,因为他知道、他上学这么多年、给家里的压力已经到了极致、再加一根稻草、家就会崩溃......

樊星现在在证劵公司上班、我通过他的同行和他的记录了解到他工作特别认真负责、工作上一直是任劳任怨。不埋怨自己出生卑微、也不埋怨社会的不公平、没有在五颜六色的万花筒世界迷失自己、从不以自己是名牌大学毕业而 狂傲。他能定位自己的角色、他对亲情、感情、爱情把握的恰如其分。他从骨子里明白、家庭和国家培养了自己、自己就要做好一杯土、一朵花、一滴水、一粒沙.....不自卑、不自傲、努力坚持自己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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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红尘烟雨中作文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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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处红尘中,我们会有七情六欲,会有三魂七魄,我们会对人世间充满希望。最初的我们,犹如清晨的第一滴露水一般,晶莹透亮,不食人间烟火,像一个仙子一般美好纯洁。当我们逐渐成长,我们会发现人世间有一种懵懂的感情叫做爱情,我们渴望有着美好的爱情结尾,更渴望像自己想象的一样自己是白雪公主,他是白马王子。

但我们终究是绝望了,绝望的让人有些心碎,也许那一天我们变得不在冷静,我们痛苦,我们发泄,却终究改变不了现实,从那一刻我们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是白雪公主更不是所有人都是白马王子,我们人生的第一次成熟是以泪水而铺垫的。

从那以后,我们变得成熟,变得冷静,同时也变得叛逆,我们不再是家长眼中的乖孩子,不再是老师眼中的好同学,不再是同学眼中的纯洁的自己,我们变得斤斤计较,却还自以为是的觉得这就是长大了,当我们真正步入社会,才发觉真正的社会比我们想象的要黑暗。

我们开始担心,担心自己挺不过去,于是我们更加成熟,更加有心机,做任何事情之前必定先要权衡利弊一下,我们变得不再是我们自己了,我们为了生活而四处奔波,再也不是小时候梦想那样的一个日子,我们开始后悔,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好好经历一遍青春,为什么自己在最该玩耍的年纪里面选择了成熟。

但是,我们却忘了,我们其实真的经历了青春,因为我们的青春就是为了让自己认识到社会的黑暗,让自己逐渐成熟,让自己修炼成长,我们与其说是在怀念青春,不如说我们是在怀念那个单纯美好的自己。

红尘烟雨中,我们的经历就是为了让自己看破红尘,取得真正心灵上的安宁,从而再次返回到最初的露水一般,纯洁,美好,只是这丝美好,有了一份看破红尘的气质,少了一点懵懂无知的经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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