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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最新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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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笔为念,相思入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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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画笔,御清墨,摹不就你笑颜如花;杏花酒,明月诗,诉不尽我朝思暮想。

一个无眠的夜晚,世界分不出黑白,却又如此简单。

那些灿烂,在岁月里沉香,浅浅忆,深深藏。伏案执笔,将一份念轻引入笺,墨落指尖,一纸墨韵飘香,悠远绵长。

在心灵的深处,总是散落着一些记忆的碎片,那是一些与岁月,与往事有着关联的东西,是一些虽搁在角落被灰尘掩埋却又在某一时刻被轻轻翻开的东西。这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在记忆的脑海里拼不出一幅完整的画面,却又如跳动的影像一幕一幕的掠过枯涩的眼眸,潮湿了眼眶并闪出了一些莹莹的物种来,或许是灵魂归于寂寥时总会生出一些称作记忆的东西吧。

站在时光的路口,搜寻着记忆里的来来往往。时间匆匆而过,走过的岁月和地方,转眼就成了记忆。蓦然回首,唯有它,是我心中永不褪色的美丽。

人生如梦,而你,却比梦还遥不可及;梦由心生,而你,却比心生的梦还固执。若是梦,为何你如往昔般真实,若不是梦,你的每次出现都能让我的人生跌伏一次悲喜,随而款款消失。你揉碎了我的心事,遗憾着一段一段静怡的文字,你广袖着空寒,凋零着这一季夏夜的阑珊。一夜如梦,一天如梦,笔尖梦若神闲,羁绊着过完一天,情致着生活,依依不舍。

光阴的甜怡中,带着对你的眷念,轻盈行走;花香满怀的时刻,且将年华深爱。一段温雅的葱茏往事,出落成记忆中永驻的美好,独一无二的珍贵。承接着时光的烈焰,岁月不曾斑驳,于心底悠悠唱起的那首老歌,有你,轻轻来和。思绪逆袭了尘风,眼底生出清喜的柔润;一滴滴流落花心的泪,滋养了满目琳琅的花期。盈盈感念中,珍藏下曾经年华最美、最好的馈赠。

漫长光年的路上,那轻缓不歇的脚步,依旧会为你停留;那暖意融融的目光,依然会回望那一幕幕欢喜与忧伤的日子。你说,五年,我的泪再也止不住,是啊!我们已纠葛的太久太久!那么多动荡不安的日子,历经了多少曲折,消磨了多少心念,才换得今日的波澜不惊。莫怪我狠心离去,我只是想让彼此的光阴从此得以安宁。终有一天,你会明白,这是你我的故事,最妥善而圆满的结局。

终究逃不过悲剧的束缚,你的离去让我烂醉了多少情书,有人调嗟这只是爱情的喜剧,跌荡着沉默的起伏。我的文采飞扬在与你背道而驰的世界,也只能千篇一律的四溢着同样的墨水,优美成无力的文字,若女子般受人怜惜。

十指布满着夕风划过的浅浅伤口,用心也看不清那些与你相携的指纹,经岁月的摩擦,风华成命匣的枷锁,锁牢着可愿绾正的青春,折煞一卦来世的执罔,赴约一场今生与你浪迹的天涯。

捻一指笔,用文字堆砌想念,明媚不言秋沁心,碎波莲影一回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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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偶遇大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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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住在西郊,所以散步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去郊外,到那里感受旷野清新的空气,欣赏绚丽多彩的大自然风光,去看渔人张网捕捞、看农人田间锄禾、眼望马儿奔驰于原野嘶鸣、耳听鸟儿盘旋在天空歌唱,在美丽的大草原散步真可谓有一种到了仙境之感,既锻炼了身体,也陶冶了心情。

但偶尔也去闹市中闲逛,去看柏油路上如蝗虫般爬行的车辆,穿插于熙熙攘攘的人流时,既看到城市的繁华,也感受到人满为患的喧嚣繁杂。

今天想去买个手机卡,于是借散步之机去步行街,一走进市区即被融进了拥挤的人流,好像失去了自主意识一样,被潮水般的人群“挟持”着一步步向前蠕动。

反正自己也没有急事,便“随波逐流”地跟着人群流动,但见整个大街上人头攒动,人人忙忙碌碌的样子都好像去抢什么东西。

看着行色匆匆的各色人等,见他们一个个喜笑颜开,无论是花枝招展的少女、少妇,还是生气勃勃的毛头小伙、以及步履蹒跚的老人、乃至活蹦乱跳的孩子,人人都好像刚捡到了元宝,亦或是彩票中了五百万,谁也掩饰不住此刻逛街时的内心喜悦。

正在人行路上边散步边看街景,感受店铺前人声嘈杂的同时,也时而扫一眼柏油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

还在无意识地闲逛着,突然听见一店铺门口有人喊:“是不是王老弟啊?”

听见喊声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见远处电动三轮车上骑着一位老者,电动车已调头向我这里拐过来,并且还一只手连连向我挥舞,估计此人认识我,否则他怎么会面向我喊啊?就于是也转身向他走去。

是戴大哥,还没走到三轮车跟前我就认出了此人,同时也加快了步子。

走到跟前一看,可不正是戴大哥嘛,我们已经整整二十年没见面了啊,而且二十年前那次见面也只是匆匆一会晤,仅区区十几分钟而已。

一番寒暄之后,知道戴大哥已是七十六岁的老人了,十五年前就已经退休……和戴大哥聊了一会,他因有事情要办便分手了。

戴大哥骑着电动三轮车拐进柏油路,即可就消失在人流里分不清哪个是他,虽然戴大哥看不见了,思绪里却想起和戴大哥曾有过两次接触,一次是上世纪一九七五年冬天,一次是一九九五年夏天,两次见面时间均相隔二十年、也就是说在四十年的岁月里,我和戴大哥见面却仅有三次。

第一次和戴大哥见面时互不认识,时已年逾花甲的我当时还是个毛头小伙,而戴大哥那时已经三十多岁,风华正茂的戴大哥,当时在小城已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因戴大哥是司机,那个年代汽车非常少,而戴大哥则是在县人大开轿车,他那种身份在小城算是人上人了,而我那时却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衣着寒酸、满手老茧、满脚丫子泥土,脸被晒得黢黑……

令人可笑的是,我和戴大哥身份相差悬殊,却因特殊的情况在一个屋里住了一个星期。

如今年龄在五十岁以上、当时去过县医院的人都知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本县医院的传染病房设在医院西南角土平房,肝炎、毒性痢疾等病患者都被隔离在这里进行治疗,当时两岁的女儿患了毒性痢疾,而戴大哥则患了黄疸型肝炎,他们虽不是一种病症,却因那时条件所限因都是传染病被安排在了一个病房。

和戴大哥这次在同一病房相住,深刻体会到了人与人的差别,我居住的村子离县城近百里,有时候一年、甚至几年都不去县城一次,加之我们是外来人在城里举目无亲,所以在治疗期间一个来探望的人也没有。

而戴大哥则不同,或许他由于职业关系接触面广,来探望他的客人那真是络绎不绝啊,那时候还不实行送什么贵重礼物,来探望的人都是买几斤水果即可,探望戴大哥的人这拨刚走,那拨人又来了。

那时候农村相当困难,女儿患病住院陪同治疗的两个大人则全无病,医院的饭菜我们哪吃得起啊?和医生说明情况后,人家准许我们在传染病房的炉子上做饭,故此解决了我们很大困难。

我们那种寒酸状况戴大哥看在眼里,他一日三餐都是单位给预约,并且单位派人照顾他,所以每次戴大哥都多定些饭菜给我们,客人们拿来的礼物也给我们很多……

女儿病好后我们就回家了,本以为以后就不会和戴大哥再见面了,因我们居住的村子十分偏僻,戴大哥的轿车怎么会去那种地方啊?而自己一个农民进城机会也少的可怜,就算进城也不会去找戴大哥啊,去找人家干什么啊……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的劲风在南方刮了几年之后,才如大姑娘般迈着四方步、扭扭捏捏、有条不紊地慢悠悠吹进了我们村子。

向来不“安分守己”的我,早就不愿意脸朝黄土背朝天锄禾了,起早贪黑汗滴禾下土的滋味实在是尝够了,所以连想都没想便一个猛子扎进改革的大潮,冒着可能被改革大潮淹死的危险,做了一名当时少有的弄潮儿走出了小村。

十几年后的一天,一辆黑色奥迪轿车驶进酒厂,此时已经是一九九五年的夏天,虽经十几年改革洗礼各种汽车也多了起来,但当地大部分还都是夏利、桑塔纳、甚至还有212吉普车,奥迪在当时还是凤毛麟角,所以车一进院就引起了人们注意。

在车上第一个下来的人是张县长,这老头曾来过酒厂几次,故此我认识他,后面跟下来两位不熟悉,张县长一一做了介绍,我笑着问张县长:“老张头,今天咋换车了啊?”

张县长边往办公室走边说:“我那辆破桑塔纳在修配厂住院了,今天事情急搭人大王主任车来的,想喝你小子的原浆老白干了,给老头子接一壶六十五度以上的酒……”

张县长说完指着奥迪车说:“酒壶在戴师傅车里,你先给我把酒壶灌满再进屋……”

张县长说完不再理我,招呼那两人径自进办公室去了。

张县长是蒙古族人,喜欢喝高度原浆白酒,下乡路过时偶尔就来灌一壶,还记得他说过那句可笑的话:“小王啊,喝别处的酒咽下时只辣到嗓子眼,喝你小子的酒一直辣到肚脐子,浑身都感到热乎乎的啊……”

奥迪车贴了太阳膜,在外面看不见车里的人,所以我走过去敲了敲车门。

车门打开走下一人,高高的个子,浓眉大眼,特别是他嘴里那颗金牙,尽管二十年不曾见面,我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是戴大哥,于是情不自禁地喊出来:“戴大哥。”

戴大哥愣愣地看着我,一只手扶在车门上,一只手在涂有发蜡锃亮的头发上梳理着,极力在脑海里搜寻着对我的记忆,但无论戴大哥怎么在记忆库里翻找,他却始终也没想起我是谁来。

知道戴大哥不会想起我是谁的,因为戴大哥接触的人太多,况且时间流淌过去了二十年,而且我此刻和二十年前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无论从外表及言谈戴大哥都不会和传染病房里的我联系在一起,于是就说:“戴大哥,我是王明忠啊,二十年前在县医院传染病房陪女儿看病时,我们曾经在一起住了一个星期啊……”

戴大哥依然不说话,两眼在我身上反复打量着,好像我身上藏着什么东西在极力寻找似的。

片刻之后戴大哥突然拍了一下额头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怎么会在这啊?你不是在某某村吗?那村子离这不是还有几十里路吗?来这干嘛啊……”

和戴大哥扼要说明了来这里的情况,戴大哥惊诧不已,转身去后备箱拿出张县长的酒壶,和他边聊着边去库里灌酒,当然不会让戴大哥空手回去,打发工人去商店买了一个和张县长一样的酒壶,也给戴大哥灌满了一壶带回去……

酒壶送进奥迪后备箱,趁戴大哥在后备箱鼓捣时进办公室招待张县长等人,哪知这老头非常着急,一听说酒已经装在车里立即招呼那二人就走,说是去另一个乡了解换届选举的事情,见人家有“大事”要办,所以也没过分挽留陪着他们出了办公室,随后也过去和戴大哥告别。

戴大哥笑着说:“老弟啊,这回知道你在这就好了,大哥短不了会来的,干我们这一行看着是挺风光,可也有难处啊,比如此刻吧,我多么想和你聊一会叙叙旧啊,可是领导要走就必须行动,我们司机有句行话:有睡觉的时间、没有撒尿的时间,就是说司机躺在车里睡觉可以,领导来了那是在岗位上,说走就走,然而,当司机去撒尿时偏偏领导来了,见司机不在就会认为司机脱离岗位……”

戴大哥握着我手还在说,张县长已经催促了:“戴师傅,走吧,有事没办完的话咱们回来再到这里,让小王给咱们安排饭……”

戴大哥无奈地说:“王老弟,大哥走了,后会有期……”

戴大哥说完钻进了奥迪,头探出车窗连连和我挥手告别,随后按了一声喇叭奥迪驶出了酒厂。

此次一别之后就再也没见到过戴大哥,不久之后我便撤出了酒厂,年底也搬进了城里,也曾侧面打听过戴大哥,听说他已经不再开车,和戴大哥也没有太深的交往,所以也不曾过深地去探知戴大哥的一切,想不到今天无意中竟然遇见了戴大哥,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祝戴大哥晚年生活时时开心、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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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人言记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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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停工很多天了,码钢管也码了很多天了,我忍不住在想:啥时候才能不干这体力活呢?

昨天中午回宿舍的时候,大张跟小周说:我看咱们现场,至少还有两万根钢管,这得码到什么时候?我说啥?两万根?让咱们这么些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兔崽子弄?不能吧?大张说,我看两万根还算是少估计了嘞,你说呢?小周?小周也点点头:没错!

我的心一下子沉到了太平洋,两万根管子啊?!之前说码钢管要码到20号,还是少算了,我看弄到12月底都弄不完,之前还想15号搞完,真的是天方夜谭,那天下午我都有点闷闷不乐的,一直在盘算着要多少天才能弄完这些东西。

后来突然听到消息,说是15号可能要放假,15号走一批,30号走一批,我突然一激灵:那是不是我们干苦力活的日子到15号就结束了?睡觉的时候我问大张:15号放假?有这么一说没?

大张说是啊,没错,这消息是从上边传下来的,应该错不了,正说着,强子回来了,刚一进门,就在哪儿说:好消息好消息,我被提拔成工程部副经理了!我跟大张一起骂:去你大爷的,工程部副经理?你也是能想……

我问,有啥好消息,看你真的还挺高兴的,他说:好消息就是——我们要放假了!我说15号?他问,唉?你怎么知道?第二天的时候,我碰到工程部的W哥,听他在那里说15号放假的事情,我漫不经心地偷听了两耳朵,跟之前的消息差不多。

是了!大张这么说,强子这么说,W哥也这么说,这消息肯定没错!中午在食堂吃饭的时候我问大张:你不是现场还有两万根钢管么?咱们15号一走,现场的废料怎么办?大张说,噢,那个呀,没那么多,我算多了,再说跟蒋工那边都说好了,他出人,给谁开工不是开?

这么一听也有道理,我说,15号放假的消息,你听谁说的?他说小周啊,我问强子,你听谁说的?强子指了指大张:他!我问小周他是听谁说的,小周说是听S哥说的,因为S哥跟W哥说的时候被他听见了……

我去,原来传的沸沸扬扬的消息,都是从一个人那里流出来的,而且每个人在传的时候都信誓旦旦地在进行理智的分析,把这消息说得那么浅显、通俗易懂,就跟这是显而易见的事情一样!

我身边有两个看小说的,都喜欢那种神呀、鬼呀的小说,我问他们《盗墓笔记》和《鬼吹灯》那个好看,其中一个说:《盗墓笔记》就是那种纯故事性的东西,就是现在是怎样怎样了,然后遇到个什么,就怎样怎样了,根本算不上作品,只能说是一本读物,《鬼吹灯》还算是……怎么说呢?稍微上点儿档次,不是那种乱七八糟的东西……

猜另外一个怎么说?《鬼吹灯》写得是个屁!我看了一点就看不下去了,《盗墓笔记》写的还是真实的故事,那都是真的,或者说根据真的改编的,《鬼吹灯》纯粹就是吓唬人的!那里边写了,就是有鬼!

我去,两个人说得截然相反,到底该听谁的?想来想去想不明白,算了,不想了,反正我也不喜欢看小说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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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灯火阑珊,梦里寻他千百度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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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墨香,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沉淀在笔端。一日不写,恍若失魂落魄,少了生活的乐趣,甚或是当日的精华事务。

一头扎进去,便对身旁的琐事偶感,统统融进块块方块字。每日奔波于县城和镇上,往返几十公里,不多不少。初见冬青开出白花,不禁让我的思绪,飘飘然。只见过冬青碧叶,未曾目睹过花容月貌。碎碎的花儿,远望,白的圣洁,闲适写满花瓣,随意的镶嵌在绿叶群里,彷佛给它穿上一领碎花裙子。典雅,不失情调,我喜欢。

由此及彼,联想到,今日我看天气预报,是阴天,便褪掉昨天的阳光裤装,改穿风格依旧的裙子。不过,却是那种很庄重的风格,黄色的外搭,与优雅黑的背心裙,想搭配。那一抹海水蓝,又绕在了我的玉颈上,这一身通黑,被这一双对比色,黄和蓝,而平衡,显得青春,显得优雅,知性。

和眼前的那抹碎花裙子,显得风格迥异。这倒使得我有些羡慕她了,那么惬意,舒适,不被任何枷锁束缚。相反,激起了我写文的情绪。就这样,我身旁的一些生活趣事,也成了我激情澎湃,或者惆怅满怀的寄托。

在这优雅的墨香里,宛如雨巷中的撑伞姑娘,淡淡的,悠长的回味,美好的想象空间。真如一杯醇酿,谁饮谁知味,谁品谁醉心。我深爱这个并不知道路长的巷子,是一道泛着墨香的巷子。

清雅,是我的风格;如风,是我的希冀;抒怀,是我的真心体现。每每文字连成章,希望他能出现。然而总是在期盼里盘旋,不见他落在文字上,分明是一只飞鹰,眼睛明锐,但就是不愿意在墨香驻足。

不在乎,他是否欣赏这片风景;不苛求,他是否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不逼迫,他在由我思绪寄托的地方,慢慢品读我的喜怒哀乐。可是不否认,我的内心还有一点小小的愿望,就是希望他能透过淡雅的文字,读懂我的心思。曾经的读过,不能算是读懂;曾经的喜爱,不能代表永远;曾经的赞赏,不可能是永久的关心。

仰首,惊鸿一瞥,风景迷人,意境悠远;远眺,暮霭云绕在山巅,神奇无比,幻想联翩;幽篁丛生处,空弹古筝,谁人懂的我的心,反成了自娱自乐。一曲作罢,人叹景衰。

俗尘中,无奈的接近庸俗,远离了清雅。只能在墨香里寻找,亦希望在墨香里遇到一个他,知己。能解我风情,能知我初衷,能懂我心怀。一起共剪灯烛,临窗,交流,小酌,品茗,皆是彼此心心相交的印证。

人生生涯中,不同的人群,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可是希冀能有一人,真正陪我一起徜徉的墨香中,嗅闻它的香气,底蕴,雅致。不是浅表的,而是深入骨髓的,彻头彻尾的。人无喜好,百业具废,人无知己,百花绚烂也徒然。

一座城,一原野,孤人守候,那是守候自己,凄楚,酸痛。难道为打发寂寞,高声在旷野呼喊?奔跑?发泄?也许有人会说,不怕别人不屑和质疑的目光。但内心终究是孤单的,寂寞的。郑愁予说过的,“我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窗扉紧掩。”那是一种错误,自我封闭的错误。

欣赏,是一种高度,仰头的高度,仰视的高度。放低自己,看高别人。这与知己,读懂自己的那个他,相比,又是另外的样子。

为此,我不算大彻大悟,在墨香里嗅闻许久,但抬头的一瞬间,眸子里却噙满失落,何人懂得我心。灯火阑珊处,却是街市的尽头。怀揣失意,侧卧软榻,梦里寻他千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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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五月的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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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你是人间四月天"道出了四月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日子,我对五月却情有独钟!?

五月的阳光有时和煦,有时温热,偶尔也会耍点暴烈的小脾气。温热和暴烈时,女人们总会抓住机遇,轻盈的短袖、黑色的短裙配长袜浅靴,肩上倚着一个玲珑的橙色或白色或豹纹的长带子皮包,女人的自信洋溢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有的女人着一袭轻柔的纱质长裙,脖子上系一微小的纱巾,脚蹬一双浅口薄皮靴,行走着就能生起清风,五月的风景里女人涂抹的色彩最艳丽

这五月有阳光的日子虽说灿烂,可连续几天的笑脸就让人有点吃不消了。热是从身外到身心,有时不敢抬头望日,看见火红的石榴都觉得扎眼。五月的天气已有了夏的脾气,说变脸就变脸。灿然的天空倏忽间跑过来漫天的乌云把阳光逼到仄仄的角落里,然后呼啦啦地下起了,雨有点急,急急地降落、急急地流淌、急急地寻找着出处,五月雨的到来是夏对大地的问候,它带走了连日几天来阳光积聚的温度

夏天的雨是流动的云在高空行走时遇到冷空气凝聚而成的,这就让地上的孩子们拍起小手掌唱起了儿歌:东边的太阳西边的雨,外婆家的门前下大雨,我家的门前起灰尘。孩子们在五月里的田地里追逐着天上行走的云,尽情地享受着云下的清凉,云有时也会洒几点稀疏的雨点在孩子们的身上,孩子们就咯咯地笑了

五月的雨白天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夜晚的雨却整夜整夜地下,大风也整夜整夜地刮。风把雨牢牢地攥住,一会儿撞开了人家没关紧的窗户,一会儿撞开了农家小院的柴门。风把阳台上的铝片吹得翻飞,雨把窗玻璃砸得噼啪噼啪地响,遮雨棚也成了鼓皮,雨线成了鼓槌,一夜急急的鼓点给几棵樟树在大风中的舞蹈伴奏,也不嫌累。樟树上那些鸟儿一夜噤声,它们在巢窼里用双翅护着雏鸟,迎着风、淋着雨,度过它们的不眠之夜风雨在黎明里收住,清风在天地间奔走,鼻翼翕动,富氧的空气在五脏六腑间游走,每一个细胞在这新陈代谢里焕发着生机。

五月充沛的雨给予江南无尽的灵秀。溪谷里有了跳跃的小溪,泉水也叮咚叮咚起来;河流也涨了,奔向大海的劲更足了;山上树木的根系吸吮了充足的水,它们在夏日里迎来生命力里又一个疯长的季节;干涸的水田在五月的雨里成了一块块明镜,一尘不染;沟渠里、池塘里、河流里龙虾正丰满,黄鳝正肥,鱼儿正在田里上水的水流里跃出一个新的高度。藕带在田泥里生长,一片片碧绿的荷叶静止于水面,静候着美丽荷花的到来

五月的雨催生着万物。白玉兰花儿如菩提静坐,石榴花火艳艳的。母亲住的院子,桃子累累,有的已红了脸;李树的枝条上青果累累;枇杷与肥厚的叶子给树干撑起了一把绿色的伞,有的果子已黄橙橙的,伸手摘一个,甜甜的,有的甜中有酸

五月的雨滋润着草木,草木葳蕤,树叶在雨后有了碧玉的晶莹,风拂过绿叶,就有了绿叶的颜色。道旁树把它的胳膊尽情地伸展,它的枝条进了人家的窗台,它的枝条与”对岸“的树缠绵,让人想起《孔雀东南飞》里: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

每一场五月的雨都让空气澄澈、清凉,那风、那山、那水、那阳光、那三叶草都有了三月的妩媚。一场场五月的雨点燃了夏的热情,点燃了草木生命的火,点燃了我对生命之水的热爱,点燃了我对四季轮回里所有生命的景仰之情。

虫儿不知春秋尚且把生命之曲吟唱,何况我们站在四季轮回的时间河流里濯足、眺望、凝思、低吟,更应该把生命的感悟高高地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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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长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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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头发是始终生长的,所以千万别怪它稍不注意就长长。

都说长发是三千烦恼丝,纠缠的纷纷扰扰,除非剪掉飘逝。

也说长发是美人诗,飘逸出美人儿们缠绵悱恻的独特气质。

长发对于女人来说很普遍,毕竟长发的女人看起来婉约舒适,好像天生长发才对。也看过好多有长头发的女孩子和女人,头发都被她们精心打理和呵护,不少人在头发上也花钱不菲。嗯,那是女性的福利,打扮美丽些真好。

但是,对于某些粗陋的人来说,头发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大事。对她们的头发来说,最经济实惠的莫过于多长少剪,即使剪也是自己偶尔操刀一把。因为短发留不起。这样既省了常去越来越贵越来越潮的理发店的困扰,也让长发在天冷时为人体保暖一二。而且洗头发也没想得那么复杂,人简单洗发也简单,区区一把头发,几分钟就搞定。省下时间和钱通通吃喝生活读书乐。太粗糙了,感觉真的很与长发不相称。但是留长发虽然是实惠的事,偶尔不小心非专业剪短了,她们也会觉得秃得难看,所以长发最起码会模糊掉很多可能不堪的细节。随性惯了,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些就好。

长发,造型多多,似乎被演绎尽了各种美丽的组合。欣赏即可,偶然试一把也很不错,一年中请人打理几次也不为过,最起码能见人才行。呵呵,不贪多,任它随意披散在颈窝。长发,不少时候它也是掩护和伪装,的确会让人心情放松片刻。长发,作为飘逸的传说,偶尔被风吹起,那瞬间的纷扰和飘散,真的会有些令人心怡和心醉。头发,不过是头发而已,如同缘分,一个字——“随”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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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暗恋的滋味散文

全文共 6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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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恋,是视觉上的一眼入心,惊艳了岁月;是感觉上的心有灵犀,温柔了时光。在暗恋者的心中,Ta就是整个世界,整个世界就只有一个Ta。古往今来,有多少人为此辗转反侧,有多少人为此痛断肝肠,又有多少人为此抱憾终身……

暗恋,是一种深知对方永远不可能属于自己的无奈。“凌波不过横塘路,但目送,芳尘去。锦瑟年华谁与度?月桥花院,锁窗朱户,只有春知处。”佳人一遇,一眼入心,情深不断,相思难寄;由情生愁,愁思纷纷。“试问闲愁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

暗恋,是对方离去后的痛断肝肠。“闻琴解佩神仙侣,挽断罗衣留不住。劝君莫作独醒人,烂醉花间应有数。”佳人一旦要离去,即使扯断罗衣,怕也挽留不住。作者奉劝世人:暗恋一个人不要太认真了,还是在红巾翠袖群中喝个酩酊大醉吧,因为这就是命中注定!

暗恋,是一种深深的牵挂。“你住的城市下雨了,很想问你有没有带伞。可是我忍住了,因为我怕你说没带, 而我又无能为力, 就像是我爱你 ,却给不到你想要的陪伴。”

这种牵挂,不愿被对方知,不图对方回报,更不会无赖般的死缠烂打。除了那份无助的牵挂,还有深深的怜爱与痛惜。

暗恋,如一坛陈年老酒,虽历经岁月而愈加香醇。忆往昔,你绽放的真诚笑容,灿烂着我一生的守候,你回眸时的款款深情,萦回我一世的心痛。经年过往,心已如镜,唯有这份情感,是我自此天涯不相问的骄傲。柔情绕指,浅酌岁月,红尘烟火,淡煮时光。就让那锦年的暗恋,在笔尖开成一朵朵馨香的小花,装裱每一页安暖的时光。那一段段一行行,有一天都会在流年似水中泛黄,唯有你的章节,是淡不开的笔墨,旖旎于我的字里行间,温柔着心底如水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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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半个青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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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暖阳,像是初夏的气候,一杯热腾腾的奶茶,像是一块刚切开的西瓜。只是女孩们依旧爱美,只是轻柔的碎花裙换成了厚的短裙。

我还是老样子,头发好像一点儿也没长,一直是个尴尬的长度。穿衣的风格也不曾变化,喜欢的东西不是破的就是旧的。当然,仍是喜欢大红色的唇膏。这与冬天似乎没什么关系,春来秋去,我仍是老样子,不偏袒谁,更不会偏心。

但难过的是,窗前的叶子落光了,我才感到冬天的严峻。这是一个迟到的觉悟,就像是一个人久了,日子过得就像是一条狗,冷暖自知,虽有不甘,却也无奈。最要命的是自己就是一条狗,一条流浪狗。

春来秋去,寒来暑往,从不会想到孤独,甚至还有些自得其乐,有时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在享受哪门子乐趣。偏偏入了冬,身子感到冷,手脚感到麻木,眼角的皱纹又多了一条,这才想起,在美好的时光里似乎错过了什么。

我是不是该给自己打一巴掌?

可有些时候,嘴挺硬的。

似乎一巴掌不足以疼。

一个人的时候,我像是自由的风,赚了钱一半留给未来,一半留给现在,生活没有羁绊,要么酸,要么甜,没有太多思考。可当两个人的时候,我就莫名地有些变化了,开始害怕老去,甚至是死去。若问我为什么,我只能说,我贪恋那一份久违的好。

后来,这一巴掌确实是疼得厉害。

我该珍惜,更应该死死地抓在手里,即便它是流沙,也得要装在瓶子里挂在胸前。我贪恋这样的好,像是吃了毒药。多洗一双碗筷比一个人吃饭来得幸福,多一张电影票比省一张票钱来得甜蜜,多一个怀抱比一个人哆嗦来得暖和,多一个人吵架比一个人寡言来得热闹。

有些人由原来两个人变回一个人,并且享受一个人,这里面的故事一定是发生了不可扭转的事故。但这毕竟还是少数的,我不能以偏概全,仍是相信,在这个世上一定有那么一个人在某一个城市的角落里,等待我的到来。

所以我来了,所以没有让他白等,所以我为自己曾经的一个人感到矫情。

像是青柠,整个的时候,很酸,酸得像是看透了人世间的爱情;切了半个后,才懂得,酸汁里头藏了人世间最好的爱情。

只是它需要有人懂,有人理解,否则故事就成了事故。

突然有一天,表妹问我,如果张先生和你分手了,你要怎么办?

去旅行,毕竟我和他是在旅行的时候遇见的。

去哪里?

去曾经一起去过的地方。

然后呢?

继续旅行。

和张先生之间就这样结束了?

如果装流沙的瓶子突然碎掉了,即便我全部拾了起来,但里头难免会掺了尘,始终回不去原来的样子。如果本该美好的故事因此变成了事故,这原本的一切都将会是个遗憾。这又何苦呢?

表妹说我铁石心肠,不懂珍惜。

我真的很想给自己一巴掌,可是不懂青柠的酸的人,又怎会明白青柠还有甜的时候。所以,倘若真有这么一天,我自然不会后悔。可幸运的是,人世间哪里会有那么多的如果任自己胡思乱想。活在当下,才是我和张先生真正要过的日子。

所以,秋天过了,冬天来了,春天似是不远了,夏天还在等待。可这一切与我又有何关系呢?奶茶和西瓜,各有所爱,碎花裙和短裙,依旧爱美。而我,依旧老样子,只是日子里多了一个人,懂了一些生活,还有点慌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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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当两人都身心疲惫的睡去散文

全文共 1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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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人都身心疲惫的睡去,我独自坐在黑夜中思索。

大学,分分合合,司空见惯。谁和谁在一起,谁又和谁分开,谁追了谁,谁甩了谁,再也不会引起众人的惊异。

大学的爱情好像走进一家速食店,本应慢火微培的感情被程序化标准化的加工一下就端上桌了。

做得快,吃得也快,散得也快。

于是我困惑,无论我们本身就是因为耐不住寂寞,还是相互倾心,大学的爱情,到底是在追求相伴一生的爱侣还是因爱之名做着一次又一次的排列组合?

也许是我过于悲观,也许是周遭的朋友幸福的总是那么少,我开始觉得大学的爱情只是一种短暂的冲动和寂寞的填充物。

是的,也许那么多不长不短不能回家的假期与周末,需要有人一起吃饭,逛街,看电影吧?

是的,也许那么美丽浪漫的校园的林荫路,长木椅,应该留下甜蜜的背影吧?

是的,也许那么炎热的酷暑那么闷热的自习室,应该有人送你冰棒为你擦去额头的汗珠吧?

是的,也许那么寒冷的冬日,那么滑的冰路,应该有人牵着你走过,为你暖手吧?

一个人久了,总想有人能带来些关心,感动。

一个人久了,我们便爱上了恋爱时美好的感觉。

于是我们恋爱了。

甜蜜,微笑,一切如此美好。

可当那些幸福的感觉消失了,当重重问题出现了,我们可能黯然。这段感情,就这样结束了。

分手

哭,恨,怀念。

多久之后,我们渐渐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终于,每个月的生活费,不用留出一部分和他吃饭,看电影,买礼物了。

终于,上街,不用在看到好看的衣服好吃的东西时给他带回去了。

终于,睡觉,不用再担心约会迟到可以放肆酣睡了。

最重要的是,我们不用每天为一个人牵挂着了。

微笑,释然,抬起头。

多久之后,我们渐渐开始享受一个人的生活。

终于,可以把许久以前计划的设想付诸实施了。

终于,又享受到和朋友在一起天不怕地不怕的幸福了。

终于,开始好好计划自己的未来,做很多很有价值的事了。

最重要的是,我们开始完完全全的为自己奋斗了。

为自己活了。

当我坐在自习室看着大家或埋头苦算或低头沉思;

当我走在图书馆里看着古卷在阳光下发出智慧的光芒;

当我站在运动场边看着健儿为梦想而飞奔着跳跃着;

当我再讲座上看和教授们慷慨激昂高谈论阔。

我在想,数年之后,当我俯瞰人生蓝图,我希望看到我是在为我自己的事业辛勤付出留下汗水的,而不是纠结在一段不合时宜的感情死胡同中洒下一地的泪水。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有好感的人,也许可以做很好的朋友,那份亲密的感觉会维持的更久。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学习本身就是一件孤独而崇高的事业,有我们一个人,就足够了。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10点,下自习。

抱着书,我走过一对对亲吻拥抱的恋人。

我内心曾经的羡慕以及失落的感觉消失了。

我微笑着默默祝福他们,然后抬起头,继续欣赏一个人的风景。

今天的孤独时为了明日的精彩,

其实大学,我们可以不需要爱情的。

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生活。在黄昏的自习教室,目光穿过古老的大学校园的窗户,金色的光辉洒在篮球场。听着远远的喧哗声音。安静温暖的心情缓缓荡漾开来。捧上一本书,一杯淡淡的茶水。一份自如的心情。

如果一个人,不听张惠妹,听陈奕迅,听张学友。不看张爱玲,看报纸,看杂志,做一个内心丰富的人。做一个内心有深度的人。不管是快乐还不不快乐,不再写在脸上,要放在心里。

如果一个人,不用扮淑女或好男人,不用去学贤惠和成熟稳重。做好自己。能多潇洒就多潇洒。能多豪迈就多豪迈。可以不拘小节可以邋遢。想去哪里就去哪里。只考虑自己没有顾虑。

如果一个人,闲来无事的时候,去买一杯奶昔坐在麦当劳的靠窗的位子,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冲着躲在路过的年轻妈妈背后的小孩子扮鬼脸,看着稚嫩的笑脸回应自己笑容,暖洋洋的感觉弥漫心头。

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生活。你看淡了感情,看淡了名利,看淡了一切尔虞我诈。但你要有自己的追求。不要看淡幸福。要面向幸福的方向,挥汗奔跑。不可以放弃。不可以垂头丧气。靠自己力量,给自己快乐。

如果一个人,就这样生活。

可以孤单,但不许孤独。

可以寂寞,但不许空虚。

可以消沉,但不许堕落。

可以迷茫,但永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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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守望你是我的歌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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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音乐。

我不知道这后半生还能不能见到你,再一次和你相遇。我在苦苦等待你的路上整整守候了二十九年,那是一万多个日日夜夜啊。思念如果堆集成山,它一定比喜马拉雅山还高,比太平洋还要深遂广阔。

真想坐在你的身旁,握住你的手,倾诉我心中无人探知的爱恋让你感受我的款款深情,那层峦叠嶂般的脉脉忧伤。

我要把万千的心事在你怀里放飞,我要把约定三生的渴望,放在你的脑海中让它悄然地绽放。我要让无尽的思念,张开翅膀带着你在蓝天一起飞翔。

但是我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事,因为你并没有对我承诺过什么。泰戈尔有首诗:“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死的距离,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我仍然清晰的记得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上高中的那年,我们同班,不约而同地坐到了一个教室里。你坐在我的前面,你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的瞳孔里。你很文静,一节课坐在凳子上几乎纹丝不动。课余时间,你会转过身来和我同桌的女同学说话,声音温柔甜美,触动放飞我的心情。

这时候我会看清楚你的庐山真面目,你有一张清秀美丽的脸庞,肤色皎白,眉毛像弯弯的月亮,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水汪汪的,气质青山绿水特别吸引人。莞尔一笑,嘴唇轻启,不经意间会露出一排白白的牙齿,尤其嘴角处的那颗小虎牙,常常惹得我心生遐思…声音在口齿间来回穿梭,好似泉水叮咚,丝丝入耳,分外动听。说实话,班里也有长得比你好看的女同学,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偏偏我只喜欢你,只有你能入我的法眼,让我的心有些悸动,有些颤栗。

学校后面有一块大大的草场,边缘地带还有一块空地,那里杂草疯长,野花飘香。空地东边北边靠近围墙处有一条排水沟,沟的两旁长起一排粗壮的白杨。天气最热时,树下有阴凉,也很宁静,是一个能让人静下心来读书的好地方。晨曦中,夕阳下,许多同学会去那里背书,记单词。因此我会在那里遇见你。你搀扶着一个身体有残疾的女同学慢慢地走过来,和我擦肩而过时,你只是微微一笑,轻轻点一下头就走过去了。

也许是青舂的羞涩,这样无数次的见面,我们都没有太多地说过几句话。有几次你没有出现在我的视线中,我会四处张望,心中产生一种莫名的惆怅,以后很长一段时光里,我完全被你的形象牵动着,甚至长夜无眠。我知道我已经爱上你了,这种感觉是那样的强烈,强烈的几乎让我喘不过气来。思之再三,我准备鼓足勇气想对你表白。有一天我在一本书中夹了一张纸条,约你在白杨树下见面。

可是你许多天都没有回应,是无意中弄丢了纸条还是其它原因,到现在我也不明白。我有些失望了,可是更让我失望的是不久之后,几乎是一夜之间,你就悄无声息消失在茫茫人海。从此一直到现在,再也没有你的消息,再也没有看见到你的身影。

那一年,我们刚刚读完高二。你向东,我向西,我们美丽的相遇竟然会是这样的结局,这是我永远也无法预料到的人生悲剧。

我们就像天空中划过的两颗流星,有一天相遇,再近也是最远的距离。你是不是为我而来我不知道,但这些年我的思念无比坚定的告诉我,我是为你而来,千真万确。重逢虽然杳无可期,但我是一个不悲观的人,假如我们注定只能是彼此生命中的过客,那么一场忧伤的戏剧又能说明什么呢?那么我思念的跋涉和流浪又有什么意义。

冥冥之中,也许上苍会眷顾我,再给我一次相遇,那又会是一个怎样完美的结尾呢?我无法回答自己。

你绝情的不辞而别,带给我无穷无尽的思念和伤感为这种心境我写过许多首诗。有一首《与你牵手还有多远》,最能代表我对你的思念和期盼。

你是一片云,

听见你的声音,

却不见你的踪影。

你是一片雨,

浇透我的身心,

却扑入大地的怀中。

你就是一条相思的河流,

载着我苦苦的等待在漂走。

在我最忧伤时你关闭了心扉,

没有聆听我铺天盖地的呻吟。

我在禅院双手合十祈祷了二十年,

你是否听见我撕心裂肺的呼喊。

我夜晚枕着你的名字入睡,

黎明背起行囊再一次追寻。

我想问你一声,

你如果是相约的驿站,

请你告诉我,

与你牵手的路程还有多远?

毕业以后,我隐约听到你当年缀学的原因是参加了工作,从此我再没有向任何人打听过你的信息,我想把这份最纯最真的爱恋藏在心底,因为它是我情感世界里的一个秘密。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就像一朵未曾绽放的花蕾,缺少阳光雨露的滋润,枯萎就是它的宿命。

我也对你做过无数次遐想。你到底来自何方?然后又去了那里?你结婚了吗?他对你好吗?你们有孩子了吗?你的家庭幸福吗?你现在生活过的好吗?这都是我想知道的答案。

我们相遇却没有相恋,就像人在旅途中的一次邂逅,前世的五百次回眸,你我换来的仅仅是今生的擦肩而过呀。

成年后,我爱过别人,别人也爱过我。一路走来。情路坎坷。每当感情失落时,你时常出现在我记忆的屏幕上,始终经年不退。

那场风华雪月的爱恋带给我的是苦苦的相思,都说相思苦,相思累。“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你是我一生的牵挂,你是我一切痛苦的原因呀。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和你再相见,从此开始我孤单思念……”

但是我不后悔,思念一个人,这么长时间从未感到倦歇,从未感到放弃,这是男人的倔犟与执着。

遇上你是我的缘,守望你是我的歌,痛苦并快乐着,这就是人生。

月园,是一幅画,而月缺,是一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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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桥与爱情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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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在水上山间,凌空越阻,千姿百态,普渡众生。

我没有见过多少桥,但断桥确是另我十分地神往。不仅因为它独特的名字,还因为它传奇的故事。

白娘子和许仙就是在西湖断桥下相识的。“他望了她一眼,她对他回眸一笑,生命突然苏醒”。就这样,他们共同撑着一把伞,在漫天的细雨和桃花瓣中,走过这浪漫的断桥。

牛郎与织女的相爱受到王母娘娘的反对,被银河相拦隔。喜鹊似乎读懂了“泣涕零如雨,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纷纷在7月7日这一天聚集起来,搭就了一架“鹊桥”,帮助牛郎与织女相见。试想,花飞满天,彩云朵朵,又有这样一座活泼的桥,真是入画的一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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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独守红妆为君老君当许我三生好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3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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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与不见,心之所见。

念与不念,镜花水月。

食色性也,虚惘红尘。

静观如是,尘起缘灭。

……

彼岸花前,凋谢不了的岁月,尘世缘,如梦里落花三千。泛黄的纸页,为前世情缘续写,孤寂的夜,下起了漫天飞舞的雪,纵然海枯石烂,亦变了誓言。

朱砂点憔容,不醉流年佳梦,一朝花落,漫山谢去春红,那个没有暖意的冬,相约亭前,月色依旧朦胧。

一滩墨迹未干,谁人独影阑珊?曲尽犹彷徨,君可否,许我十里红妆?

独守红妆为君老,君当许我三生好。叹今朝,忆风流年少,一时倾尽多少妖娆?

流水唱山高,谁风华正茂,尽领风骚?

相思道不尽,恨那年芳草斜阳,伤秋几经别离。卷上诗语语成谜,书写前生今世秘密,宫墙似琉璃,我还记得,那年霸王曾别姬。

恩恩怨怨多少朝代,散散聚聚多少徘徊?

平平淡淡几经记载,起起落落几经成败。

墨色渲染悲哀,文人雅士叹那惊艳绝才,江山如画,河山大好,江浪滔滔澎湃。

画楼无眠,独守明月见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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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散文汇总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

全文共 43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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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许感伤

此刻的时钟已经指向了晚上10:34,心情有些许的低落。也许是因为白天一连串“倒霉事”给弄的,也许是因为刚刚一个朋友提到感情的事给弄的,自己也说不清此刻到底什么心情,有点乱乱的,有点想家,想这世界上最不可能欺骗我的两个人——我的爸爸和妈妈。

这个社会太花哨,从我即将毕业,走入社会的那天起,我就渐渐的了解,随着入世时间的加剧,越发觉得这个社会可怕,可怕到我想隐居,过着陶渊明一样的生活,但是这个社会又充满了太多的诱惑,弄的人矛盾着,存在着……

刚刚的一片文章勾起了我无限的回忆,里面的一句“生活就是这样,最终相守到老的人,也许并不是那个曾经许下山盟海誓、承诺白头偕老、暗自发誓这辈子只爱她一个人的人”,是啊,相爱的两个人未必一定就会走到一起,会因为社会、家庭的种种牵绊,弄的最后以有缘无份草率收场,也看多了对爱情不忠贞的例子,让我更加恐惧爱情,我觉得爱情对于我来说,有点意味这是奢望,我害怕拥有,又不得不拥有,每天身边的人在不断的感叹,“你到底要什么样的啊,挑来挑去”试问自己,我真的有么,我的貌似苛刻的要求,不也就是最简单的要求么,谁不想要一份简单的幸福,但是我到现在也未能遇到,出现的人不喜欢,喜欢的人不出现,想想即使出现了,也会由于自己孤独惯了受不了两个人的约束,所以还是会剩下自己一个人。

朋友前几天和我说明年要结婚了,发自内心的由衷的祝福她,但是同时她也明确且直观的告诉我,“你啊,难”,我说,“为什么呢?”她说,“因为他们是同学,他们的爱情是以感情为基础的,而我就不一样了,我将要寻找的另一半,因为没有感情基础,所以要以现实为前提,所以就难了”,想想好似真是那么回事,但说到现实,我未像其他女生一样要求他一定要有车、有房、有存款等等,但是,是不是这个首要的房子要有啊,没有房子怎么成"家",提到家,我们都会想象到那个融洽、温馨的地方,但是如果没有这个家,怎么会有归属感、怎么会有幸福感,怎么会有家的味道……

老爸老妈始终是最懂我的,他们说可以为了我放弃很多东西,我知道他们真能做的出来,但是我作为他们唯一的女儿,从小不懂事也就算了,此刻长大成人了,不能在那么不懂事,伸手就要这要那,现在是时候回报他们二老的时候了,所以我真的不希望在自己人生重大事情上,再让他们为我操太多的心,我知道他们此时已经很累,活到他们这个年纪本应儿孙满堂,但我却未能给予他们,心中未免有些酸楚,但此刻我能做的也只有努力的工作、给予他们更多物质上和精神上的东西,然后同时努力的找到那份“简单的幸福”!

把心放开,学会接纳别人,只有这样大家才能走进你的世界,给予你幸福与快乐……

独行灵想

我独自走在无人小道上。悠哉悠哉。头脑在急速运转着,这时间的情情爱爱,看似简单,其实并不是我们旁观者所能知晓。这世间的爱,是我们人本孤独一生的突然插入。因它让我们本孤独的一生,有了新的生机。回想着周围的爱侣,我总会想的是他们的爱有多深,真能一生一世吗?我不懂,也怕懂,因为它复杂,它所牵绊的东西太多,例如伤害。谁不怕,但都敢去尝试,可尝了一下,就深陷不已,到最后自己摆自己弄得灰头土面,其实不是爱束缚了你,是你不愿走出来。因你不愿失去这虚幻的美好。愿沉浸,而不自拔,我想这世间的爱。需要有一颗理性的心,人本就这短短一世,就应放在自己身上,感悟万种人生。体会不同世态,得到属于自己的真茶。!

黑夜的孤独,是相思人的苦---写给将来的你!

安静的氛围里透露出一股孤单的思念

寂静的空气里弥漫着一种黑夜的彷徨,是那份爱让心灵感受到一个人的无助,是黑夜让相思的人变的更加脆弱焦急

我载着对将来的你的爱,去追求最完美的恋爱方式!熟不知,结局让爱变的破碎不堪。

我用思念去思恋你,想让你在我脑海里浮现!熟不知,思恋是达到不了现实中的将来。于是思念的人将思念埋在了那里。

一个人的夜晚,一个人的舞台!记忆里再也勾勒不出你的身影了,我该怎么办!真的好害怕那种黑夜里的孤独。因为思恋会加重因为心会痛!

当回望逝去的昨天,回收成为过去的今天,期待即将到来的明天!蓦然的发现原来再美的风景也经不住岁月的摧残。在刻苦铭心的记忆最终还是会变成灰白的记忆。

夜真的深了,那份对未来的你的相思也随之变浓了!孤独的情感也变的更加的重了!每天盼望在夜晚能拥着你入睡,每天都在盼望着在我累了能依靠在你的肩膀上!寻找那份心灵的寄托!只想找到属于自己的安全感!只想找到属于我的幸福!可是现实的残忍将我的梦毫无保留的破灭了!连最后喘气的机会也不留给我!只丢下了黑夜里的孤独!

究竟你是爱上了那个人,还是爱上了爱情

晚上一个人去超市,看见货柜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巧克力,我才突然想起,情人节要到了。

有那么几秒钟,我有种很想找个女朋友,然后送她费列罗的冲动。

曾经晚上下班路过浮力森林,有过想找个女朋友,然后给她买蛋糕的冲动。

爱情,多美好的字眼。

可是这样一来,我就疑惑了,在这样一场场爱情里,我究竟是爱上了那个人,还是我爱上了爱情?

两个相识不到一个月的人交往了,男孩向初次见面的女孩告白了,女孩偷偷爱上看刚才在聚会上遇见的那个男生。

一见钟情的故事总是显得那么浪漫而隽永,只是这样的爱情,总是经不起时间的考验。

男生向刚认识的女孩告白,然后交往了,然后吵架了,然后分手了,这个版本的故事不停的在上演,究竟真正受伤的,是男生,是女孩,还是爱情?

我总觉得,两个人的恋爱,应该是从认识开始的,而不是两个人的认识, 是从恋爱开始的。

如果你是女孩,你看见男生在顺境下风光无限的样子的时候,你要想明白,你是否能接收他在挫折面前狼狈的模样。

如果你是男生,你看见女孩在开心时活泼可爱的样子的时候,你要想明白,你是否能包容她偶尔小小的任性?

所谓的爱情,我也曾经历过,我曾经用三年的时间为一个已经离开的女孩写诗集,我也曾三年不去爱一个人,我甚至还在很短的时间换过很多个女朋友。

后来我才发现,原来我们的爱情并没有那么刻骨铭心,我会爱上的人,也不止一个。

后来我才明白,有些人,终究还是错过了才值得回忆。

女孩子们,他告诉你QQ密码,银行账户密码,把你的照片当手机屏幕,每天给你发短信打电话,这些都只是例行公事而已。如果你想知道他是否真的爱你,那就看看他是否在为你们的未来努力。

嫂子说,一个男人,平时不做家务,在家里来客人的时候帮老婆端菜洗完,脱了外套卷起袖子扫地,这个时候是最美的。男人始终都应该有自己的傲气,但老婆,始终是要疼的。

如果有一天,我们遇上了那个对的人,我们知道了对方什么时候会生气,生气的时候是什么样子,而我们依然能因为对方的优点而包容TA的缺憾,那么,我们就在一起吧。

也许我还会有更好的选择,但这一刻,我已经决定让你陪我过一生了。

这一刻起我不再相信你的爱

“希望你在以后的日子里会坚强”这是我的圣诞的礼物,也是圣诞诀别的话语。

说的很平淡,听着却很刺耳。

从那一刻起我不再相信你的爱,不再相信你的海誓山盟、也不再相信爱是永恒不变的。

平安夜,所有的记忆都一起拥向脑袋,像是要证明这一切的真实,叫我永远不要再去相信你所说的话。

但是我还是恢复了理智,既然你选择了离开,没有未来的结局为什么要继续,没有太多话要说,最后能做的只有说声拜拜,转身离去,我没有回头,因为我怕看见彼此的眼泪会有太多的不舍得。

那么多优秀的人,不知道当初为什么会那么不顾一切的喜欢并不出色的你,也许这就是缘分的注定,注定我与你之间会有一段爱情,虽说不会多么轰轰烈烈,但是我想对我们来说是很有价值吧。

那时候你听到最有价值的,就是我所说的也许当你满头白发的时候,你会突然记起曾经有一个女孩子讲了令你受益终生的一段话。

记录下的并不是痛苦,记录下的是回忆。放弃需要时间,时间冲洗过的,只剩下美好的回忆,从这一刻起我不再相信你的爱,我相信有一份属于我的爱情正在等着我去发现,也许那才是我需要珍惜,需要去爱的人。

也许忘记你我做不到,但是忘记这段爱情从这一刻起我做到了,因为它并不属于我。

是的,我有点懒,不知道写点什么好。

去律所实习的这几个月,生活梦幻般地转换着。离开了原来熟悉的环境,早出晚归,绿树鸟鸣、池塘田野都不再围绕我左右,每天要面对的文字也不再阳春白雪……尤其是孩子和父亲,丢下一老一少,很有点让他们自生自灭的味道。

唉,必须下决心,请保姆了。无论多贵都得请。围绕这个话题,每天回家都得讨论,无外乎两个字的阻碍:太贵!过年后,保姆人工费飚升,请还是不请?一直犹豫不决。

老父亲被小家伙折腾得够呛。父亲除了做饭弄不来,洗衣洗碗都一个人揽了,怕我辛苦,不让我动手。还说趁自己能动的时候就多帮我一点……今天下午,孩子打电话向我告密,说阿公中午忘记关液化气,一直烧了4个多小时,烧到他放学才发现,差点出事……

回家的路上,我突然想起那句话“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心就酸酸的了。下了车,跑去打盒饭、再去操场抓孩子回来。孩子在操场边上的稻田里生火。冬天被大雪压垮的树枝,堆积在田边,3个小孩烧得满脸满鼻的灰和汗。回到家,父亲忙停止他的写作,带孩子去洗。后来,吃晚饭时,父亲坐在椅子上睡着了……

扪心自问吧,当初我是怎样想的?父亲已经为我付出够多够多了,要尽孝道,要让父亲享天伦……

早上遇见楼上的一个叔叔,比父亲小两岁的,几日不见,突然地苍老,步履蹒跚。父亲是天天看见的,他是不是在别人眼里也是透彻着……苍老呢?

贵就贵吧,请,一定请。

父母的闭翳

过了今天,我就要满24岁了。很多人都说,外国女孩独立的年龄是18岁,而中国女孩的独立年龄是25岁。本来我并不引以为然,但是最近经历的事情确实证实了这点。

我现在还在读研究生,生活上根本不可能独立,而骨子里也没想过独立。一直以来,我总是从女儿的角度看待家里的所有事情,从来也没有想过父母心里真正的需要。其实,父母们一辈子所做的事情哪一件不是为了自己的子女好呢,从小就想着为子女铺路,让子女接受好的教育、吃好、穿好,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让子女未来的路可以走得顺畅一些,从来没想过有什么回报,子女好也就是他们好,子女的一切在他们的眼中都是理所当然。而我们做子女的,二十多年来也总认为是理所当然。评心而论,作为子女有几个是真正理解了父母的心的?

今年,我见证了妈妈的退休,她今年已经50岁了。我从学校回家起,一直都是她在照顾生病受伤的我。找我以前的想法,退休意味着我的父母可以安心享受他们的生活,无忧无虑。但现在却是另一番光景,作为女儿的我不仅没有能力好好敬孝,反倒拖累了我的母亲。我今年的愿望就是希望我自己能学会独立,赶紧好起来,全身心投入我的研究和生活中,让为我操心劳累的妈妈过上开开心心的退休生活。

现在的我还没有能力撑起这个家,庆幸的是,父母们都还有份稳定的工作。我知道现在到我有能力完全撑起这个家的时间绝不是一年两年,在这段时间内,做子女的只希望父母们能心宽体胖,健康生活;也希望自己能在奋斗的日子中勇往直前,不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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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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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丰富多彩的寒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每一本都很不错,每一本都值得我去细细地品味,而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本“林清散文集”了。

我妈妈不小心给我买了两本不同的散文集。这两本书虽然是同一个人写的,但有许多不同的故事。在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一千支银针”了。 在这篇文章里讲了一个童话,故事的大意是这样的:从前有一位国王,他有七个女儿,七位公主各有一千支用来整理头发的扣针。一天,大公主发现她的针只有九百九十九支了,所以,她自私的打开了二公主的针盒,悄悄地偷走一支针。二公主也因为少了一支针而从三公主那里偷了一支,三公主偷了四公主的,以此类推。最后被连累的,是七公主。正好国王有贵客,七公主整天都在焦急地跟着侍女找银针,可都找不到。公主甚至想用树枝、冰、银线代替,可是都不行。七公主只好躲在房间里。那贵客竟是一位王子,王子的手里有一支银针,他说:“淘气的小鸟在我的帽子里筑了巢,我发现里面有一支雕有贵城花纹的发针,是不是其中一位公主的?”六位公主都知道,那是自己掉的针,可她们的头发都好好的梳在脑后。七公主听到后,连忙跑出来,王子和公主一见钟情,最后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 这个故事虽然简单,但蕴含着许多的道理。林清玄在结尾的一段话我非常喜欢。他说:“这样想时,对生命的事,对情爱的观点,也就能云淡风轻处之泰然。每个人设若有一千支银针,不巧失落了一支,不必伤悲,因为我们还有九百九十九支银针,它们仍然能散放光芒,正如天上繁星万盏,有时雨天少了一颗,其他的还是为我们放光。” 他说得这种乐观的心态,是我们人人都应该拥有的。

这一本书里的每一个故事,背后总有它的韵味,要我们去好好的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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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老街那些暖暖的岁月散文

全文共 1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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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饭后的光阴,清简而散漫。我斜倚在沙发上,放下手中的书时,窗外的阳光正好,不急不燥。这温度,恰如其分地,适合一只小猫蜷在屋檐下,懒洋洋地舔着前爪,摆弄着尾巴。温暖而慵懒的情绪,就这样蓦然划过心底。记忆,一下子就带我回到儿时住的那条老街,回到了那些,暖暖的午后时光。

儿时住的街道叫米街,路铺青石板,街道两边是一溜的瓦房,房子一层或两层,墙体斑驳老旧。听母亲说过,这些房子都是土地改革时候分下的,房龄比她的年纪还大。一条街上的房子,格局基本一样,与左邻右舍共墙,共屋檐。屋檐下砌一张矮矮的石条凳,没事的时候,邻里们就坐在这石凳或门槛上,闲话家常。我家与右边邻居的那条石凳,也是我儿时学习的桌子。整个小学阶段,我每天傍晚都会坐在那里学习,作业多时,写到天擦黑了,也不愿意搬进家里的灯下。

房子的门是木门,两扇木板一根木栓,一把直条两个牙齿的铜钥匙。窗是木窗,窗棂是几根横木,晚上睡觉前,在里面档上几块木板,就算是把窗锁上了。邻里之间的阳台也是相通的。那样的房子,比起现在住的不锈钢鸟笼,确实舒服很多。或许,因为那时的人心简单,居所也就跟着简单了吧?与现在相比,那样敞开的阳台,简单的木板,也未曾让人缺失过安全感。

与我家一座房子之隔的人家,有两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小伙伴,我常在她们家玩耍。一到周末,各种游戏各种玩法,不到家人叫唤是不会回家的。有时遇家人责骂“就知道玩,作业也不写。”不敢堂而皇之地出去找乐子,便一早溜上楼,美其名曰“学习”,实际是另寻路径。从阳台翻过两道小矮墙,就是另一片天地了。到午饭或者晚饭时间,再悄悄翻回来。翻墙时没少碰翻了隔壁矮墙上的花草,但是,从来没有人因此责骂我。记得有次翻墙时,刚好隔壁芳嫂到阳台收衣服,我一慌,墙上的花盆碰倒在地,花盆碎了,花土洒了一地。芳嫂只着急地翻看我的手脚,一径地问“受伤了没?”我摇摇头,还不忘央求“别告诉我妈”一溜就回了家。

每天午后时分,左边邻居的屋檐下,会准时响起“叮铃铃”的声音,清脆而响亮,这是老人家召集伙伴的信号。声音一起,奶奶们的欢乐时光就开始了。这些风雨不改,在午后响起的一曲笑声与骰子的协奏,成了我儿时记忆里,不可或缺的一块拼图。它总是在某个时间,不经意地,突然闪现。奶奶们玩骰子,大多时候是没有庄家的,大伙围一圈,一人置上五毛或是一块。每人抓一把,一圈轮下来,所得点数最高者赢。掷骰子的器具是一个大瓷碗,六颗骰子,一抓一放间,声音清亮,心情就有喜有忧了。街口卖肉的大叔偶尔有卖不完的猪肉,他会跟老人家说说好话,以便宜点的价格卖给她们,大家凑份子把肉买下,然后赢者得肉。那时候物价低廉,一大份排骨或猪蹄也只需十来块钱。奶奶手气好的时候也赢,每次嬴肉,她总是特别高兴,觉得占了大便宜。其实,那还不是一样用自己的钱买的吗?可是,这种玩乐,就成了那些年温暖的生活享受。

夏日,午后时有雷阵雨。雨势大时,大家会把家里的桶或塑料盆搬出来,放在屋檐前接雨水。雨一小,便响起了另一曲协奏。妇人把门前水泥板刷一刷,就是干净的洗衣板了。大家说雨是无根之水,洗衣服最是干净。水干净不干净的,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雨一停,就能快乐地玩水了。大人洗衣服没空管我们,只要一招呼,几个小伙伴便在青石路上踩水玩,谁踩的水花高算谁赢。要么在屋檐下接水滴,小手掌掬起来,很有耐性地一滴滴接,接完了就往小伙伴的身上招呼。不够乐,就直接用头发接雨滴。总之,不玩到大人责骂是绝不罢休的。

中师毕业前,父亲把老房子卖了,在新开发的地方买了一套四层的楼房。搬走后几年,我曾经再回去过米街,那时才发现,街道逼仄得很,只能容一辆小轿车通过。老房子也是阴暗潮湿,瓦片和墙体长满了霉斑和青苔。街道两边的瓦房,已经有很多已经拆掉,建成了楼房。此时说起,距我搬离那条老街,已经近二十年。不知道我住过的那间老房子还在不在?再回去,还认识我的人也没有几个了吧?

时时想起那段时光,总觉得那时、那地,极是快乐,邻里之间也亲热得像一家人。今天谁家做了香喷喷的南瓜饭,明天谁家又包了饺子,半条街的孩子都能吃上。或许大人间也会偶尔有摩擦,可是,在孩子的眼里,有的只是简单和快乐。那些跑着跳着的小伙伴的身影早已走远,那条老街也已变样,那些老房子或已不在。但是,记忆里那些甜甜暖暖的快乐时光从不曾走远,也不会变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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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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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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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想家的时候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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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安质部新婚不久的小伙子吴杰眼泪汪汪地跟我说:“书记我想妈妈啦想老婆啦……”让我忽然有了种热泪盈眶的冲动。可怜的孩纸,我又何尝不是呢?……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家,是那个小的时候想逃逃不掉、老了以后想回回不去的地方。想家,是人类最原始、最真挚的情感之一。

有的时候,想家是一种甘冽清醇、回味深久的享受。

想家,就像一缕阳春三月的微风细雨,深遂悠远、温顺安详;想家,就像一杯浓郁甘烈的陈年老酒,苦涩辛辣、回味绵长;想家,就像一山含苞怒放的烂漫鲜花,柔和静谧、淡雅醇香;想家,就像一叶海中游曳的远影孤帆,无论是风和日丽还是浪高水急,最终都会义无反顾地回向魂兮归来的心灵港湾。

有的时候,想家又是一种千回百转、痛并快乐着的折磨。

想家的时候,会忆起母亲携满沧桑的皱折里犹豫着的思念,妻子骤然增多的白发上飘舞着的愁绪,女儿已经长大的泪珠中摇曳着的恐慌,那一句依然脆嫩的“我长这么大都没离开过你”的略带哭腔的喟叹啊,让已经装满离愁别绪的心思不敢降临在月圆之夜。

想家的时候,独自伫立窗前,看着集市上潮水般涌动的人群,街巷里游鱼般穿梭的车辆,身处异乡的我感到无比孤单和落寞。往日团聚天伦含饴弄孙的幸福和欢乐仿佛过电影般出现在眼前,当你伸手去触摸,却幻化成风。

想家的时候,经常从梦中惊醒,痴痴地看着满屋的月光,想起儿时嬉戏的浮桥河、万鸡山,想起早春四月龟山上的万亩杜鹃红。家在很远的地方,触及了便会心痛,心痛时便会想着不如归去从此不再登程,想着那诉说不尽的故乡情思化作袅袅氳氤,踏着乡音,悠悠地飞回家去。

想家的时候,寂寥疲倦,孤苦无助。夏日的凉风拂过双颊,嘴角挂着一丝苦涩,眉眼装满一腔悲愁,悄然滚落下来的泪珠又大又亮,怦然砸痛已然干涸枯萎的心田。生的沉重,别的凄楚,陡然浮现出妻女送别的那日,颤栗挥动的双手瞬间弥漫作无法承重的山峰,屹立在归处。

想家的时候,默默地打开地图,很仔细地找寻家乡的位置,然后轻轻的把手指放在家乡的地方,慢慢的移动,静静的抚摸。多少日子以后,再次想家,再次打开地图,眼前赫然一亮,故乡在最干净最醒目的地方闪闪发光。

想家的时候,夜静独坐阳台,月光如水,满月的光辉照耀得群星黯淡无色,月亮很圆,很大,白白胖胖,却怎么也装不下想家的心情。陡然间似是看破红尘大彻大悟,人生苦短,与妻儿老小一起共享天伦不才是人生最为宝贵的事吗?好想让泪水肆意流淌,可又怕眼泪会在月光冷风中凝结,只能折起一帆忧伤的思念,飘摇在记忆的恍惚中,长醉不醒。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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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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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图书大厦是奔着木心的《哥伦比亚的倒影》去的。可惜没找到,却意外发现汪曾祺散文集《人间草木》,这让我更加惊喜。一直特别喜欢汪曾祺的散文,收集了他所有的集子,前不久网上一位朋友求他1985年的散文集《晚饭花集》,我有,牛吧,买的时候1.4元。大学的毕业论文就是分析他的散文风格,不买书分析什么呢?

他的语言很怪,拆开来没什么,连起来就有味道。“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放在一起就像“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相关”。喜欢的地方就在此:简单、流畅,不娇柔,一气呵成。

汪曾祺作为当代著名短篇小说家、剧作家已是公认的事实,特别是他执笔的《沙家浜》家喻户晓。而我从知道他的名字起就把他当做散文家,读的第一篇文章是“大淖纪事”,说不出的散淡、精致,就连青石板的苔藓都滑爽地让人想念。

《人间草木》从大量散文中精选而成,最早的写于四十年代,大部分写于后半生,风格依然朴实,技巧臻于至境,很多文章我第一次读到。分别写了花草景致、各地风物、故乡美食、游记采风、难忘岁月、故人师长、平淡人生,篇篇都是精品。

写景是汪曾祺的长项,不枯燥、不艰涩,伴随着时代的印迹,老宅的每个角落都有奇特的故事。虽然过去了半个世纪,其声音、颜色、气味都已归于平静,但我们仍从字里行间看到从手心里滑过的岁月,想得起来都是温暖,怀旧的调子不可阻挡的在陷逸的老房子里漫延。汪曾祺写景怀旧的文章节奏缓慢,情景交融,叙事方法有点像旧小说。由于他熟读古文,文中比喻、怀旧、信手拈来,时不时跳出一些奇句、古句、拗句,风格如《梦溪笔谈》、《容斋随笔》。

写人的文章却情绪活跃、调子轻快,是一种极简的水墨摹写人物传统模式。一个个至亲人物出场,链接了他背诗、临贴、品茶、作画、写文的成长足迹,并理解其淳厚文学功底的源泉。

最喜欢他写美食和各地小吃的章节。偏偏他好象知道女性读者的爱好,只要提到美食,一定要细细介绍味道和制作过程,然后将成品认真形容一番,不但色彩斑斓还有立体感。

汪曾祺曾自谦地说写不了像伏尔泰、叔本华那样闪烁智慧的论著,也写不了蒙田那样渊博的长篇散文。他也不写抒情散文,觉得这个岁数感情过于洋溢,有点像老年人写情书,“不好意思”,所以他的散文都不长,“歪打正着”适应这个“快餐年代”的阅读习惯。短短的,散淡的小美文,读着不累,尤其适合春日午后散淡的阳光洒在身上,多数时候读着读着睡着了,在梦中体验“字字矶珠,句句灼灼”的意境。

好的文章是托着读者一路读下来“哟,完了,后来呢?”意犹未尽是也,这本散文集就有这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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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女人是怎样修炼成熟的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800字

全文共 27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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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是善变的,这善变的背后隐藏着背叛。背叛三次,女人就修炼成熟了。

第一次是对精神心理的背叛——结婚。生命是神奇的谜,从一个受精卵到幼小的生命再到一个妙龄少女,吸天地之精华,纳万物之神气,女孩的身体渐趋发育成熟,不知不觉间,就变得纤柔、灵动、曼妙,蹙眉举手间都充满了无法掩饰的活气和极具杀伤性的媚惑。这是漫长的20年的造化的结晶,是大自然用非凡的心思功力雕琢出的无法复制的艺术品。只为了让人类这种自高自大的圣灵繁衍不息、壮大蓬勃,女孩必须是极美的极透彻的极晶莹的而且让雄性欲罢不能的。在这大约20年的光阴流转里,女孩一点点地观察着自己,积蕴着自己,第一时间见证着自己躯体的微妙而惊人的变化。女孩儿当然知道自己越来越美了,当美到了让自己都震惊纳罕的时候,女孩都窃窃地以为自己会是世界上最美丽最骄傲的公主。然而,这时候,女孩儿需将自己的身体交给一个男人,不管她愿意抑或不愿意。结婚,女孩儿自出生以来第一次有了极其复杂的感情。女孩天生就是纤薄的,纤薄得仿佛经不起半点风吹雨淋,但是,所谓的天作之合却像一场说来就来的暴风雨的袭扰摧淋,女孩被降服了。女孩儿变成了女人。女人是复杂的,女人无法不复杂。当有人对女孩说,“你的眼睛不那么清澈纯净了!”那言外之意女孩是心领神会的,女孩只能害羞得低下头。

第二次是肉体形貌的背叛——繁衍后代。这背叛来得是如此的理直气壮、气壮山河、山河变色。刚结婚没多久,女人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多少天公主的待遇,就突然觉得困倦无力、恶心反胃,接着一系列不适的症状接踵而至,恐慌中,女人会得到医生的告知:恭喜你,你怀孕了。天哪,也许,女人并没有准备好呢,这个事实极残酷又令人兴奋,女人不知道怎样度过接下来的岁月,近的远的,想都不敢想。但是事实既定了,就必须迎接挑战,挑战自己的极限。十月怀胎,一朝分娩,这其中的巨变磨难以及酸甜苦辣等是任何言语都显得过于苍白,任何句式都无法确切表达的。这280天,肉体的负担与折磨是一点一点的累加,过程缓慢而周备,来不得丝毫的大意与忽略。女人一直绷紧了神经,一点点地对付着这每天多一些的变化。伴随着身体的严重变形,女人几乎失去了所有的耐性,女人心绪也愈加复杂。吃不好,睡不好,时间空前的漫长,尤其是肚子,翘翘翘的,一直翘到正常走路、无法无法生活甚至无法直视,女人欲哭无泪。女人曾经是多么地爱美呀!女人告诫自己一切都得挺住!终于熬到了是生育,又是又是如此的担惊受怕,那种恐惧主要来自对于一切前途得不能掌控,一切都由不得自己,全要看肚子里的小生命怎样折腾,那情势可以说瞬息万变都丝毫不过分。通常,运气好的,痛上一天24小时左右也就在剧痛中完成了分娩的使命,尽管已经精疲力竭,浑身湿透无力,但女人都会为自己当妈妈了来一个欣慰的微笑。如果遇到意外情况呢?谁知道呢?非要在肚子上切开一条长长的口子不行,女人怕极了,但是,这时候已经容不得女人哭了,甚至,必须为此失去自己的生命,女人又能怎样呢?哭是不能解决任何问题的,女人也根本没有时间和心力哭,一切都到了崩溃的边缘。鬼门关上走一遭后,也不知是过了半年还是一年,女人终于重新找到了生活的感觉,当女人打起精神振作起来,她会小心翼翼地撩起衣服看那块儿敏感的地方,她一点点地把目光挪移、挪移、再挪移,看到的是白皙的皮肤上长长的皱皱挤挤的、醒目扎眼的伤疤!女人心痛不已也只能装作无所谓。是呀,大家都一样,但是,都一样,就可以无所谓吗?这还是在哺育过程中的一小幕而已,随着漫长的哺育的过程,乳房的变化也不可小觑了,以前自己赖以骄傲的隆起的曲线感没有了,就这么直接地干瘪瘪、软塌塌地失去了先前的弹润、玲珑。女人终于领教了大自然的威力,就把泪水和委屈汪在心里。女人抚养幼小不懂事的孩子,照顾那个愈来愈懒散的丈夫,一日日的操劳,一夜夜的坚守,女人把自己所有的美丽和精力都熬干了,就好像一杯鲜美香醇的葡萄酒挥发掉了所有的精华。黄脸婆,成了男人对这个时期女人的昵称。黄脸婆?女人不想这样,但又有无法抗拒,谁让自己是女人呢?

第三次是对自己灵魂思想的背叛——出轨。婚姻是有三年之痛、七年之痒的,女人经受了所有应该的和不应该的磨难与打击,再加上男人的忙碌粗糙造成的疏忽,甚至是喜新厌旧带来的不理不睬和抛置冷弃,再淡定坚韧的女人都多多少少会有一些不甘心、不平衡。青春仿佛连个招呼都不屑打一下就要无情地过去了,“黄叶无风自落”,女人内心满溢着无法言说的焦虑、伤痛与凄苦。为了抓住青春的尾巴,也为了抚慰一下自己的内心,女人什么方法都可以试,什么手段都可以使。女人变得前所未有的勇敢:减肥、割双眼皮、拉皮减皱、垫鼻梁、磨颧骨、削下颌骨等等,女人为了让男人回到以前对自己的呵护和迷恋(女人是这样幻想的,女人变得神经兮兮,把美容作为最后的希望)。除了操劳忙碌,自己还没有享受生命的美好芳醇呢!就是男人不再对自己好,自己也得补贴自己。于是,女人舍不得吃,舍不得喝,也要美容、也要穿衣。女人把自己糟践、折腾得自己都认不出了自己!女人讨厌男人的喜新厌旧,甚至很清楚地知道:面对残花败柳,男人再不会提不起一分兴趣。女人心里自有说不出的失落和疼痛,女人知道以前那个美好的自己已经死去了,一切都成了痴妄。鬼迷心窍地,女人开始奢望男人能够体认自己成熟的风韵,欣赏自己现在的成熟。这个男人有可能是心中的幻影空像,有可能是电视剧中的明星大腕,也有可能是哪个花言巧语卑鄙男。枯寂虚空中,来个聊聊天、喝喝酒、跳跳舞、会会面呀什么的,女人可能暂时会填补一丝丝的落寞,收获一点点的丰富,感到一星腥的满足,就是这一丝、一点、一星,女人好像又回到了青春期,重新焕发出无限魅力(当然这只能是空想)。但是,梦境毕竟是梦境,现实岂能尽如人意,女人毕竟是成年人了,或许犯了些小错误,或许还没有来得及犯错误,女人就猛然醒来了。

女人醒来了。

当女人醒来的时候,女人真的成熟了。世界就是这样的世界,男人就是这样的男人,儿女就是这样的儿女,家庭就是这样的家庭,自己就是这样的自己。女人不再奢望,不再犯错,不再摇摆,不再彷徨,女人成了性情中人,温婉、知性、善良、和蔼、妩媚、动情……

女人是感性动物,基因基本属于冲动型基因,但是,当女人经历了这些,基本上也就完成了从零到百的修炼。中年的女人最有风韵,当男人这样说的时候,女人知道这不完全是恭维。女人自信多了,也智慧多了,从外在到内在,从身体到灵魂,从肤浅到深刻,从简单到复杂,从纯情到丰富……然后再来一个全方位的逆转,女人重新变成了骄傲的公主,不,这时候已经成了皇后,雍容尊贵、纯净安恬、从容无忧……

女人真的成熟了,这成熟来得如此艰难不易、如此张弛有度。男人若能理解,自当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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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散文生命生命读后感

全文共 3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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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学了一篇名叫生命生命的课文,这篇文章是作家杏林子写的。

在“我”写作的时候,有一只飞蛾一直在骚扰我,趁它停下时被我抓住了,但飞蛾拼命的挣扎,飞蛾的那种求生欲令我震惊,我忍不住放了它。香瓜子掉进了墙缝中,在没有阳光没有泥土的情况下,可香瓜子茁壮生长,即使它活了没几天。可见它的生命力多么顽强。“我”用听诊器静听自己的心跳,这就是我的生命单单属于我的,我可以好好的使用它,也可以白白的糟蹋它,一切全由我自己决定,我必须对自己负责。当我读到这,我的心深受感动。

生命虽然短暂,有限,但你如果能好好利用,就不会白白流失,生命握在自己的手里,只要好好的使用,就可以活的光彩有力。生命,才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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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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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犹如一片森林,在成长的路上拔起一株株有美好记忆的树;人生犹如一口清泉,泉水的质地取决于“泉”的“内心”;人生犹如一场玄想,心中有什么就出现什么。人生是一条条路,选一条就开始一段不同的人生,成就一个不同的人物,而我可能会选择清欢,清欢的人生。

自从我打开了《林清散文集》这本书,我仿佛在于一个高尚清欢的人谈话、交流心得,此书最为我所感触最大的,当之为《清欢》一文。清欢是一种对景、对物、对人生的一种心情,也是一种态度。此文主要讲述了作者的清欢与作者对的了解。林大师有他对世俗的鄙视体现出了清欢的向往。他非常的神,许多已忘了清欢是什么,也过不了这种日子。(尤其是年轻人)而他还能回忆往事清欢,神。清欢能摆脱世俗,离开嘈杂,体验清静时的欢乐,吃盘清淡的小菜,喝清清的白开水,坐阶打禅都很容易找到清欢,而现在他无影无踪,消失在茫茫人海中,取而代之的是灯红酒绿。

但我也找到了清欢,一日,我骑着自己最心爱的自行车一边快活地拨弄车铃一边吹口哨,高兴的回家,我完全忘了马路上的汽笛声,一种清欢的感觉伴我行驶在路上,此时此刻,我完全忘了自己,带着说不清的微笑,像个孩子,回到家中,我泡了壶白开水,把它当做茶一样喝——清欢的茶水。然后,我坐在沙发上,享受着当事的欢乐,是一种来自内心的而表达不出的欢乐,仿佛是清淡的欢愉,没错,正是清欢。仿佛有股“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的炊烟围绕在我身旁。

找到清欢很难,也很简单;找到清欢的人生更难也更容易找到。只有拥有清欢的人生的贤人才能理解这句话。林清玄的《清欢》是想告诉大家:做一个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甩掉世俗的帽子,体验“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的生活,找到“感受清欢、享受清欢、并拥有清欢”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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