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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汇编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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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情已成往事

全文共 3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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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贱,别说跟你同住在一个屋檐下我受不了你,就是做你的邻居我也会受不了你!”我气呼呼地摔门而去,你说我怎么可能不生气!有哪个女孩子会受得了男朋友和自己抢东西吃。每次吃什么东西,都要自己先尝尝,然后似乎发现我在身边再给我吃。我一说他就反驳说是帮我先试试有没有毒,可是我就是受不了。所以我们就吵架。我敢打赌,摔门我用上了我三分之二的力气。因为余下的力气我要用来跑。我可是清楚地知道,杨小贱可是当年校园百米跑冠军。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迷恋上这样的游戏,躲起来让他来找我,又或者拼命跑,让他在后面追我。即使每次这样的游戏到头来都让我累得半死,我依然一次次重复,并且乐此不疲。跟他一起散步的时候,我总是四处搜寻者哪儿有角落可以藏身,然后趁他不注意的时候就溜过去。我喜欢偷偷看他找我时慌乱着急的表情。可是,后来杨小贱再也不和我玩这样的游戏了。我甚至怀疑要是哪天我真的不见了,他是否会找我了。

杨小贱是我的男朋友,他叫杨然。自从我看了《失恋33天》我就开始叫他杨小贱。我一直为我的小聪明兴奋不已,这个名字真的太适合他了。其实我不得不承认,当初认识他的时候我是觉得杨小贱长得挺帅的。即使现在我发现他越来越丑了,可能是因为审美疲劳吧!他是个很好的男孩,体贴,很听我的话,只是脾气和我一样倔。

我们也曾像所有的校园情侣一样,相亲相爱。我们手牵手绕着足球场的跑道散步,一圈一圈。我喜欢张开双手坐在他的单车后座哼着《幸福恋人》,他载着我穿过栽满香樟的校园,风吹过耳边扬起我的头发,呼呼作响。他总喜欢出其不意地突然加速,我知道他的小阴谋,却也依然抱紧他的腰满心欢喜。不像其他的男孩,最头疼陪女朋友逛街。他每次陪我逛一个个精品店,从未不耐烦,有时还帮我细心挑选,讨价还价。我曾跟他说,他跟商贩讨价还价的样子特帅,特别像在菜市场提着菜篮子的那些人。他每次都懊恼地瞪着我,说我真没良心。

就像他说的,我们也有过那么多快乐的日子,难忘的回忆。我们是高考那年认识的,高考后我们成了异地恋,一个天南,一个地北。要见一面,很难很难,要坐很久很久的车。我总喜欢用尺子在地图上量出我们所在地方相隔的距离,然后告诉他这就是我们之间的距离,你看,就区区这么几十厘米。记得我们每一次分别都会抱头痛哭,这也就成了我每次说他不浪漫时他给的反驳。

我是个孤儿,从小跟着奶奶。我一个人上学,下课,一个人放牛,一个人洗衣做饭。别人都说我很懂事,很坚强。其实,我一直渴望着,会有个人带给我温暖与呵护。

从前的从前,我是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自己选择异地恋的,我是个很依赖身边的人的女孩,没有安全感,渴望依靠。可是命运又偏偏给我安排了这一场意外的爱情。杨小贱说,他就是看上了我的懂事,他说,他要给我温暖。

我真觉得杨小贱是个好人,除了他脾气有点臭和不浪漫之外。但是我却觉得我们不适合,这种想法一直都我脑子里还没成型就被我扼杀掉了。因为我害怕,虽然我一直是个追求完美的女孩。

我们经常吵架怄气。我总说他不懂得浪漫,从未送过我花还有娃娃,却又蛮横得不许我接受别人的。过情人节的时候,我和闺密一起逛街,看到满大街都是手捧鲜花的幸福人儿,感叹道:这没男朋友的时候没人一起过节,这有了男朋友还是不能过节。最后,我们互相给对方买了一朵玫瑰花,满大街的晃荡。我始终觉得我是个和情人节相冲的人。

杨小贱是个不解风情的人,不会谈恋爱,不懂女生。我有的时候会说他,我真的想跟你分手,让你再找个女朋友,等到他学会了怎样谈恋爱的时候再来找我。他总是拍拍我的头,叫我傻瓜。我一直很纳闷我怎么会看上杨小贱,他并不是我的理想男友类型,我喜欢那种温文尔雅有才又有点霸道的男孩儿,他会给我写漂亮的文字,会唱好听的歌。可是杨小贱他总是喜欢听我的,他都看不懂我的文字,我强烈要求他学《幸福恋人》可他还是不会唱,所以在KTV我们从来没有合唱过情歌,我也只有和闺蜜一起过过干瘾。他唯一能唱得出口就是一首吉他弹唱《情非得已》。他曾在我51里看到我欣赏会弹吉他的男孩子,于是为了追我,他借了室友的吉他,请人吃了一个月早餐才教会他弹这首歌然后就成了追我的武器。也许就是他当时抱着吉他的样子吸引了我。到后来我才知道他只会那一首。也就是我的一时色心,才上了他的贼船。我一直为此不甘,但我们就一直这样吵着闹着过了好几个年头。虽然他不懂我的胡言乱语,不懂我的胡思乱想,不会写浪漫的情书给我。那时候,我想,我们会好好走下去,总有一天,他会用我期待的方式来爱我。

我们说过很多地久天长海誓山盟执子之手相守一生的话。我也相信,我们曾经也好好相爱过。

我曾经在大冬天的晚上给他织围巾,即使手冻得起了大片大片的冻疮也依然满心欢喜;我曾经逛了大半天街却只给他买了衣服然后把衣服的照片发给他,我喜欢他用心疼感激的语气叫我傻丫头;我曾经把唇膏和香水都换成了他喜欢的味道;我曾经把他给我发的短信一条一条抄下来,想他的时候拿出来慢慢地读;我曾像所有的小女生一样给他绣小小的十字绣挂饰;我曾经在深夜里醒来给他打电话唱《亲爱的你怎么不在我身边》,然后我们一起哭起来;我曾经偏偏挑他上课的时间给他打电话,一遍一遍地打,再在脑海里想象他气急败坏的模样。我曾经把美好结局故事里的男女主角都换成我和他的名字在他生日的时候把书送给他。我刚到A城上大学的时候出去逛总是会迷路,然后哭着给他打电话,他就托他在A城的朋友去找我。我总问他,长此以往你就不怕我和你朋友暗生情愫啊!他总说,这个世界上只有我能爱你。

用杨小贱曾经说过的话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他才会对我这么好,对我掏心掏肺。他可以为我拎包为我系鞋带,;他可以在我脚疼的时候背着我在大街上走;他可以在期末时从他学校赶到我学校送我回家,然后再坐火车回家;他可以二话不说端过我面前没吃完的饭菜吃得津津有味。他曾给我俩买了一套红色的情侣衫,然后逼着我和他一块儿穿起来在大街上晃荡。但是还是许多好朋友都不看好我们,说杨小贱不是我的菜,我总是理直气壮地回他们,我相信他爱我,这就已经足够了。是的,我相信他爱我,只是有时候他对我好的方式却又偏偏不是我看好并能接受的。我曾跟杨小贱说,你的爱太重,让我无地自容。他总会皱着眉说,你对我好点就好了啊!

杨小贱总是跟我有说不完的话,他对我很好,好到很听我的话甚至是依赖我的地步。他什么都要问我,关于他,大到他去哪儿上班,小到吃什么菜;关于我,大到我暑假去哪里,小到我今天买的发夹多少钱。我总说他很没有主见,不像个男人,我知道这话很伤人,但是可想而知,那肯定是我已经忍受到一种极限了。不过杨小贱似乎已经对我那些刻薄的辱骂百毒不侵了,开始也会生生气,后来也就无所谓了。你们说,杨小贱他是不是真的很贱呢!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里写了许多情侣间必做的事情,后来想想,我和杨小贱没有做过几件。我生日的时候他没陪我吃生日蛋糕,我们也只是在一起过了一个我们中国的传统节日—清明节。我们没有一起吃过肯德基,没有一起做过很多很多我本以为会发生的事。最让我气愤的是他给他前女友买过花,却从没给我买过。他说浪费钱,他说那些都不切实际,他说我们的感情不需要那些,他说他是想跟我过日子。可是,亲爱的,我还年轻啊!我要的是爱情啊,不是过日子。这个时候就开始过日子,那我以后还有几十年的光阴啊!我可不想提前步入那种生活啊!我是个女孩,一个有浪漫情怀的女孩,我想在自己美好的年华里好好谈一场美好的恋爱。说我虚荣也好,说我幼稚也好。我想在自己仅有的灿烂年华里任性一回,谈一场即使没有结果但是我也不会后悔的恋爱。当然,有结果就最好了。而,杨小贱他不理解这些。他总说我这是小女生情结。

我想,或许我以后的丈夫会比不上杨小贱会过日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一切开始慢慢发生变化了。

是不是每段爱情,到了一定的时日都会变得索然无味了,没了开始的新鲜,没了开始的激情。我会越来越受不了他,是慢慢累积,积少成多吗?

我们竟变成了我觉得他不理解我,我不理解他的地步。他觉得他好累,我也觉得我好累。

或许每件事情都那是冥冥中注定的吧!

我总觉得我要的爱情不是杨小贱给我的这样。是我太贪心了?是我太自私了?是我太高估了杨小贱,也太高估了我自己。我跟杨小贱在一起的第四年的情人节,我们分了手,很突然地分了手。而且还是在一个所有情侣都在享受浪漫的这样一个美好的日子里。我们背对背分开走,迎面走来的都是一对对幸福的人儿啊!我知道杨小贱一定哭了,我是多么了解他,但是,我们却不能在一起了。

他总爱听我的,却又不能让我心甘情愿听他的。我在他面前太强势了,也可能是他纵容的我吧!用朋友的话说是他驾驭不了我,在这段感情里,我们互换了角色。我想,要是下辈子我们遇到,我是男孩,他是女孩,我们一定能好好想相爱到老。

我想,现在的杨小贱应该过得幸福了吧!

是的,他是个好人,他会幸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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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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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多年前,我,宋代的大词人辛弃疾。夜晚,秋风凉凉。今夜我喝醉喝至子时。

我手拿一盏精美却有些暗淡的明灯看着我那已经有些破旧的宝剑,我的思想回到了以前。那用牛角吹出的号角声响彻云霄,仿佛一场能使人闻风丧胆的大战即将开始。军人们在军旗下面分吃着烤熟的牛乳,就好像占领敌军的领土指日可待。雄壮而又豪迈的军歌整齐地从军将口中发出。

相传刘备有一匹绝世好马名叫的卢,能瞬间飞跃湍急的河流。而我们的军剑宛如晴天霹雳,划破天际,让我军士气高涨。我们的军队犹如长龙一般冲向敌军,我们为首的大将军用手中大刀来劈斩敌人,不一会儿,对手们一个个都在他那浸透鲜血的“斩首大刀”下倒下,他们那无助的眼神仿佛在说“这场战争我们赢不了了!”

我们的大军胜利了,那一阵阵欢呼声在军队中连绵起伏,在我耳中是如此地动听,让着我们收复的失地我满心欢喜,就在这时,天气刹那间变得阴晴不定,雷鸣声划破天际,临在我们的上空,不一会儿,大雨便倾盆而下。突然,一道雷电劈到了我的头上,我顿时眼前一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之时,连个人影都没有发现,环顾四周,我发现我躺在床上,起身下床,我的铜镜映衬着我那苍老的面庞。我的内心充满了悲凉。这原来是一场梦,我有心报国却没有用武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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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情牵梦萦,你别吻我的孤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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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陵江第二次洪来了,古镇磁器又要被淹没半条街;朝天门码又将变孤岛。或许受某种莫名绪的影响,我的心再次跌落到低谷。一种无法释然的心态像夏蒸腾的汽,润、燥的往涌。独守在蓝窗帘下,悄悄驱赶着挥不去的郁积,只想对你说:你别吻我的孤独

没有遇见你之前是一种孤独;遇见你又是另一种孤独。解不开的心结,无异是一种伤害。

我想知道未来的路径,有没有三角梅的红艳;我还想知道,当我在七月晚里倦了的时候,能否嗅到茉莉的芬芳?听见你呢喃的说着似懂非懂的承诺,牵强于狂之下的理由。你潇洒的挺拔,只是冲着这个季节葱郁的子,一到冬季你就萎靡不振了。

缘在手中,变得可放、可握。

黄昏的暖投在窗台,玫瑰的光晕渐渐抚去炎。突然想去嘉陵江边走一走,看一看滔滔洪,洗涤困惑了半晌的心。让感岔开一条路,思索下一步没有碑文的里程。

紫的光晕在眼前浮现,漫步小径,泥土呼吸的息扑面而来。豇豆在斜斜的竹杆垂吊着委婉;空心菜在坡地疯狂的吐着绿意;菊花放肆地开在空地旁,招摇白白的花冠。红砖砌的矮墙,是滨江路的屏风;站在矮墙的藤蔓下,可仰视高楼窗户夕的掠影。

光烫印之后的黄昏,在半空中织就着缕缕多彩的丝线,不可触摸,又令留连。我可能会就此留入梦中,但你别吻我的孤独。

悄悄的哼唱起一首歌,一首黄昏和江的歌子,把你的模样当作音符浮现,在空中飘飘飞飞。你不在时,我踱步小径,牵着你;还是但愿你别吻我的孤独。

嘉陵江,洪退去了不少,稍感欣慰。排的柳树齐齐的剪着女似的刘海,崭露出绰约的风姿;长堤夕缀在沙砾泛着莹莹的光。我知道,我没有征服自然的力量,/只会投入欣赏的眸光,打量这曾经熟悉经过洗后又陌生的景物。望着山川、江流,我然觉得担承好重,沉重到一江滔滔之谁来托起?

灵犀的隐忍,或许是乞求愫的暗合。仰望竖琴式的大桥,落半悬在桥顶,钢索镀一抹金。谁会在玫瑰云渐退的时分弹响琴弦?如果是这样,那我就是云霞的唇边,还给你脸颊一咂亮。

还是让云霞袅袅变淡吧,随轻风散尽,让我独自品味着孤独和怜,给自己一个理由:太晚,让我独自回家,与梦相伴。你别吻我的孤独,让我在梦醒后,捕捉你没有方位的影。

静静的坐在长廊的石阶,静静的观江涨。乔木林淹没在中,露出树冠的枝叶,在赤中呜咽;在石阶下打着,哗哗作响,裹着沙砾席卷而去。几只指拇大的小鸟快活的飞落在中的树枝,翘着尾巴,机灵的环顾四周,偶尔发出几声鸣。须臾,抖动花翅飞攒进绿雾一般的柳树丛里去了。

缘分如丝缠绵,有如淡淡的余晖将我包裹,无力割舍,然后安然带入梦中。遇见你是一种孤独,你别在梦中吻我的孤独,唤醒一地月光,在如洗的月光之下,丢一声惋惜。我不知道你是否是我梦中的港湾?让我恬静的停泊。

淡淡的,何须溶在一江奔腾的洪之中,又何须寄予虚幻的晚霞。此时,云霞缓缓的变了浅褐,太渐低,像一个硕大的红球挂在竖琴桥的弦,浮光掠影里,江面变得坦平而深邃,给如茶一般酽酽的印象。

如茶,相思如茶。让我一个在梦中乐活。你别来扰我的一枕清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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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放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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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只鸟,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关于鸟的知识,我略知一二,凭直观,受伤的鸟是只幼小的野八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我小心翼翼地将鸟儿带回家,先用红药水给鸟儿的伤口止血消毒,再用洁净的纱布将伤口包扎好,把鸟儿养在笼中。

八哥似有灵性,一到我家就显得比较温顺。八哥食性为荤,待它惊恐状态消失,它开始张嘴讨食时,我就喂它精肉和虾。由于天气炎热,我将切成小块的肉和剥壳的虾放进冰箱保鲜,一日数次喂鸟,让鸟儿顿顿吃鲜,变质的食料鸟儿吃了易患病。我每天给鸟儿的伤口抹药,一周后伤口基本痊愈,不须包扎了,受伤的翅膀也能轻轻动弹了,鸟儿的精神也比以前好了许多,两眼有神,羽毛光亮。天气炎热的中午,我用凉水让鸟儿洗澡;闷热的傍晚,我用风扇给鸟儿吹风纳凉,只要听到鸟儿的欢叫声,全家人都很高兴;早锻炼,晚散步,我都带着它,为的是让鸟儿早日飞上蓝天,回归自然。

受伤的鸟儿在我家作客一月有余,家人一致意见,让我将鸟儿早日放飞。我生怕鸟儿的伤口和体力未彻底恢复,放飞后再遭不测,我就将笼门打开,让它在家里自由活动。它与我们也混熟了,一会儿飞上他的肩,一会儿飞上我的头,一会儿啄人的手,一会儿扯人的裤管,但从不乱拉屎,我真有点舍不得离开它了。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人类的朋友,留下它养着,其实是对自然精灵的亵渎,对环境生态平衡的不负责任。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该放鸟儿回山林了,在一个晴朗的双休日,我特意关照老伴买菜时带点活虾和鲜肉回来,老伴欣然应允,我带鸟儿出门前,活虾鲜肉让鸟儿饱餐了一顿,然后驱车将它带到市郊山林。

再和鸟儿亲近片刻,依依不舍地打开笼门,但鸟儿似乎有点赖着不肯出来,我只得将其从笼中抓出,往空中一扬,鸟儿扑愣双翅飞到树上,极不情愿离去。突然它扑扑翅膀点点头,朝我欢叫一阵,象是在和我说再见,然后直冲蓝天飞向山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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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观沧海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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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操走向东方,登上了碣石山。他的面前是碧波激荡的大海,身后是无数嶙峋的奇松怪石。脚下的碣石山如同一柄利剑直插在海滩上,远处便是蔚蓝如洗的天空。

人们常说:“海天一色”,但大海却更深邃,更深沉。海天相接处有一座小岛,翠绿的身子横卧在那里,与天空的浅蓝和沧海的蔚蓝截然不同。几只海鸥在它的身边驰骋、滑翔,迎面吹来了一股凛冽的海风,在海面上激起了阵阵的波浪。一下又一下,撞击着海边的岩石,无数水花四散开来,空中弥漫着带有咸味的水汽。

一代枭雄曹操的情感此时和面前的大海产生了共鸣。

这里是大海,是太阳出生的地方,谁又能想到火红的太阳竟生于这片苍茫的蔚蓝中,还有那条汇聚了满满星光的银河,似乎也是从这片蔚蓝里缓缓流出。

多少年来,无数帝王将相、名臣雅士,都来瞻仰过这片大海,可是世事无常,他们都已成为历史的剪影,只有大海依旧在翻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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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母亲的枣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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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树老了,枣树老了……母亲时常深情地抚摸着院里的枣树对我们说,枣树老了,老了……

母亲是爱枣树的,正如她爱我一样,我的喜怒哀乐可以对母亲倾诉,一如母亲的喜怒哀乐可以与枣树交流一样。

犹记得外婆家曾有三颗枣树。母亲正是在它们的怀抱中,接受它们的爱长大的。

春天,瑞雪已化,绿归北方。

枣树的嫩芽也随之萌芽了出来。一颗颗芽苞错乱地凸起在枝条间,扫去了冬日的寂寞。这时候,母亲的心也随着芽苞一天天地舒展开来,为第一片绿叶的绽放而欢呼,为一片叶的凋零而难过。枣树,早已经成为母亲感情的寄托,为母亲的生活增添了诸多乐趣。仿佛一位慈母,用自己的爱呵护母亲的心灵。

夏蝉也耐不住寂寞,开始了新的歌唱。此时,枣树早已披上了翠绿的外衣,像一位忠实的士兵守护着自己的领地,为母亲与伙伴们嬉戏打闹送来一片凉荫。用自己的身体为母亲构建了一个快乐的舞台,遮挡住了曝日的直晒,挡住了风雨霜露的袭击。

秋天是母亲最爱、最兴奋和最难忘的季节。

经过了春天枝芽的生长,夏日营养的积蓄,终于,盼来了收获的季节。枣树的抽芽、长叶、开花、结果及成熟的过程,母亲脑中的枣子也一天天充实丰满了起来。

打枣是秋天最快乐的时光。枣树完成了使命,准备用自己的”心血”去哺育依靠它的孩子。

打枣之前,母亲早已经是枣树上的常客了。打枣这天,母亲早早地爬上树,灵活地从一棵树攀到另一棵树上。一颗颗既大又红的枣子成了母亲的“俘虏”,被关押在口袋中,等待着母亲的“审判”。当外公外婆在树下,拿着长长的竹竿还在吃力地打枣的时候,母亲早已双腿夹紧树干,双手紧握枝条,使劲全身力气晃动枝条,只见那枣子如下雨般打落在外公、外婆的身上,又惹来一阵轻骂。

冬天来了,枣树的绿叶早已变成枯蝶飞走了,徒留秃秃的枣树随风摆动。若它们耐不住寂寞,便会挽留些雪花为自己披一身新装。树下再堆几个雪人,这又成了母亲快乐尖叫的源泉。仿佛枣树的一切都是为母亲而存在的。

如今的枣树,早已不复当年模样。在时光的流逝中,被岁月刻满了沧桑的符号。干瘪的枯皮取代了生机活力的青衣,零落的疏叶刨去了枝繁叶茂的浓绿。在不知不觉中,光阴已经偷走了枣树的青春年华。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枣树渐渐的老了。当年那个小女孩,如今也是三位孩子的母亲了。唯一不变的是母亲那重复了一遍又一遍的枣树的故事。

真水无香,真爱无言。枣树已经不只是枣树,它如外婆家中的一员,为母亲带来长辈般的温暖。母亲是喝着枣树的“奶”,吸着枣树的“血”,接受着枣树的爱长大的。它,已经成为母亲生命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它用自己的一生呵护着母亲,正如母亲用青春搭起我成长的桥梁。啊!枣树,我那母亲永远都割舍不下的枣树,你伟岸的身躯教会了母亲正直勇敢;你勤劳的身影教会了母亲热爱生活;你不计回报的奉献教会了母亲勤劳善良。这些品质,正从一位母亲身上,在她的子孙的心中播种、开花、结果。

枣树,是你的爱让母亲的幸福满分,你的爱令母亲对我的爱无法取代。爱母亲,也更爱那爱我母亲的枣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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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冬日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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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煦的阳光,照在大地,给人带来温暖,也让淋湿的心灵得到曝晒。我坐在阳光下,虽有一股寒风迎面我的脸颊,给我带来些许的寒冷,但暖和的气息一直让我的浑身都升腾起一种对生活的向往。兀自坐在场院里,树木虽已凋敝,光秃秃的枝干却一点儿也不显得萎靡不振,它伸展着手臂,挺直腰杆,意气风发。就在树的肩膀上,托起一个硕大的鸟巢,还能偶尔看见一直大鸟偶尔伫立在巢边,照看自己的幼仔。

整个高空的灌木,都是一种繁华殆尽后的彻底冷落。只是,近旁的树上,还有一群密密匝匝的小鸟集合在高的树枝上,过一会儿就又成群结队地飞走了,攀附在另一颗树上,给萧条的冬日增添一线生机。

我倚靠在椅子上,静心聆听天籁之音,仿佛能听到鸟儿们扑哧扑哧从空中拍打翅膀的声音,还能听到河水里船儿发动机的嘟嘟声,都在这安静的村落里,显得很生动有趣!

如果说春天是红,夏天是绿,秋天是黄,那么冬天,我觉得是灰色。冬天的灰,表现在树木的颜色,莽原是灰色的,树木是灰色的,一切的繁华过后,冬日里处处是一片凄凄惨惨萋萋的景象。但我喜欢这种冬日的意境,感觉它像极了我的心灵。

生活、工作中的失意,正和这冬日的情境是吻合的。我能在冬日的阳光下,感受到内心的声音,能让我冷静地看待生活和工作,正好给捆绑的心松绑,给烦躁的心一种安定!

我沐浴在冬日里,任思绪翩飞,享受这大自然给我的馈赠。我热爱这冬日里美丽的景致,它低调地含蓄地向世人展现它的风姿,不言不语,不矫揉造作,不施粉黛,却以最卑微落魄的朴实,让我欣赏

我凝眸沉思,在冬日里追忆往事、回味曾经。

缱绻在往事中,再抽身回到现在,不觉身子暖和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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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你去听,你去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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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透着凉意,每个人都窝在自己温暖的巢穴里,这个冬季中带着一些不平常,谁也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还记得那个时候许过的心愿,那个时候的我们是多么的无忧无虑。

还记得那个时候,我们的笑里只有天真,我们的友情是多么的纯粹,是后来的变化让我们都感受不到最初的感觉。我们都没有理由去责怪,我们都没有错,是时间改变了彼此,我们都在不断成熟不停地去追逐自己的梦想,相交线才岔开了距离。只得对自己说我没必要对没必要的人做没必要的事受没必要的伤。

这个季节是伤感的,绵绵的细雨轻轻落在身上、发梢都可以感受出那种弥漫忧伤的气息,抬头看看天空,不算湛蓝却也透出一种空灵美。听着耳边的声音有车子的喧嚣,有男男女女嬉笑的声音,也有商贩叫卖忙得不可开交的声音,也就是这些不同的声音凑成了一个小世界,只是这个世界很拥挤,有些让人喘不过气。

放眼望去你会看到什么?我的眼前可以看到校外美丽的风景,有青葱树木,在冬季依旧挺拔翠绿。有一汪湖水,是商贸旅游学校的小湖。有高楼大厦,是我极目所望最遥远的地方。因为自己的心在天地间飘荡,用心去感知这个世界给我带来的讯息,我知道我是幸福的,我拥有一种新的能力。

试着转身,或许你会发现你从当初到现在有多么的不同;试着回忆,你会发现你的内心其实丢失了很多;试着闭眼去倾听内心的声音,你会发觉脸庞怎么有一股热泪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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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冬眠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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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冷的天,

我感觉抵不住这冬天的寒冷,

所以有时候想去冬眠

其实我原来是不怕冬天的,

有时候特喜欢冬季,尤其喜欢下雪的冬天。

记得很年轻的时候,

在高中,

那时候的冬天要比现在寒冷的多,

晚自习过后,和好朋友一块,

在寝室里把身体脱得光光的,只剩下一个裤头,

然后跑到操场的一个水龙头下,脚下踩着厚厚的冰,冰冷的水从头上浇过,

皮肤泛的红红的,身体在抖,却没有感到有寒意。

擦干后随即又跑到寝室,盖上一个单被,美美的一觉到天明,

天刚刚泛亮,只是穿着秋衣秋裤顶着刺骨的北风,踏着厚厚的雪去跑步。

就这样,一个冬天就过去了,

好羡慕那时候的身体是那么的棒,

身上有无穷的能量,

也不知道那时候怎么来的勇气来战胜那寒冷的冬天,

可能是年纪的关系吧,

反正我现在想要冬眠。

有时候好羡慕搓背的工人,

羡慕他们周围有温度,暖暖的,没有寒意。

尽管他们的工作很累,环境很脏。

因为在那里有温度不需要冬眠,

也因为那里是冬眠极佳的去处。

所以冬天来的时候就感到不舒服的,

寒冷就感到不自在,

所以在冬天里,就经常到澡堂洗洗,泡泡,蒸蒸,来驱走身上的寒气,

回家后就感到好暖和,一整天暖暖的,

很舒坦,就忘记了冬眠,

就能愉快的工作。

厄尔尼诺的到来注定今年是个暖冬,

暖冬对我来说依然那么寒冷,

我仍然希望来个冬眠,

因为这个季节不属于我的,

想避开这寒冷的冬天,

等到春天的到来,

因为到那时,感觉到那才是我的季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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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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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朱自清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所以,生命的意义并不体此刻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此刻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必须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到达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政府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所以,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我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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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草木健在物是人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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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等走远了以后,才深深的发现,原来留下的记忆,是光阴摸不去的痕迹;有些情,当沉淀出了以后,才懂得美丽,真实般的存在,还是一如初见。我时常与怀念,对望成了想念;与遗忘,缅怀而出的又悲伤。所有沉淀的情愫,在繁华落尽的流年里,终究是草木健在物是人非

这是一个寂静的夜空,满天繁星散去了微烁的星辰,而我、在情不自禁中,将所有的一切,都将在沉睡而安静的月色下,轻敲慢打,在键盘上,用这一颗心似乎苏醒了太多的记忆的心,再一次选择去打捞几多,无数次在午夜梦回时,我努力的挣脱,清空般的不去追思往昔,然、终究还是走过流年,走不过岁月沉淀出的感念。

尘世间的物是人非,又何尝不是一种完美的结局。死恨情愁,万般皆于痴情的心,红尘中缘来缘去,纠纠缠缠的在时光之河中,注入记忆的脑海,应或许是这想忘却相望的回忆吧。那些逝去的美丽,如同流星坠落的那一刹啦,短暂的美终究还是留给眼帘,随之消失的银河的,看不到来过的一丝痕迹。

紧握记忆的弦,寻找曾经熟悉的线索。那些青春狂欢的年少,孤独中放歌的午夜梦醒时分,思念里错落在天涯的人儿。多少次、梦里出现过相同不变的情形,一幕又一幕,一段又一段,勾勒出无数健在的模样,是不曾远去的永远只是背影,还是时间残忍的拉开了时空的距离?几经千帆过境,唯独能留给最后的,还是物是人非。

有时候,看着眼前的一切,由心而发出了慨叹。有时候,又不经意的走在某个小巷,熟悉充斥的质感依是自己而过。哪年哪月、牵手漫步的残忆又将一段内心的往事,反复翻阅。不得不去承认,走远的过去,而今的现在成为一种心里摸不去的岁月履历,如同写上了刻骨的字眼,随着不停流逝的时间鲜明呈现出来的凹凸深痕。

在一刻安静的时间里,想去忘记该忘记的人,想去将过往尘封在某个角落的栖息里,不再卒读,不再触碰。可为何;我们生来就与记忆有个割不断的撕撕扯扯?缅怀一颗心,追思一切人,走远的缘分,如何去打捞我们曾经被填满的心田?瞬间总会将自个儿沦落进过往的回忆里,翻来覆去,那些曾经在乎的全部。

我们曾经一起走过,走过青春得年少轻狂,那时少年,孤傲懵懂。那时你我,走过岁月匆匆的轨迹,快乐包裹着所有的开心。幸福、更是一种不曾褪色的美。对于未来的天空,规划好了所有的继续。那时那月,我们没有体会过悲伤失色的情绪,不懂得人世间的分分合合,不懂得缘来缘去的情感波折。

行走的日子,走着走着,便失去了联系,这好像是岁月把那份情,渐渐的淡去了曾经的纯真。回望的旅程,终究成了许多无言的结局。若是说,草木健在,那么、物是人非的,也只有这一路走来,关于过去的点点滴滴,载着满满的碎碎念,裱装出了往昔不可追的一串儿叹息。

生命路上,成长铺满疼痛,经历越多看的越淡,伤的越深心越冷,淡然的姿态,就是自己再也找不到那时童真的微笑,开心忘怀的心,即便很多时候不快乐,假装给别人看到的,依然是微笑着坚强的表情。孤单的落寞,也宁愿自己藏着,却从不说给别人听,都说;伪装真的很累,而久而久之也便是戒不掉的习惯。

草木健在,物是人非。当过往的一切载着疼痛,飘荡在眼前时,这一种说不出的熟悉,又是那般的追思感念。如同夜下的城市之光,闪烁的灯火,不息的车流,都一一被夜色笼罩出记忆中的熟知;哪年哪月走过的繁华,长街处一个人孤零零的无所适从。原地守候着相逢,解不去寂寞倦透了的面容,那一种被遗忘好似无依的感觉,永只是一种沉痛,沾湿了昨日的唯美梦境。

草木健在,物是人非。厌倦的回忆摇曳着昨日的美好,流淌出时光里的无数来来去去,纵使散落满目的痕迹,在故事中铺满了曾经的清晰。那些一个个转身离去的背影,最后依然模糊的总让人唏嘘不已,欢笑中奔跑过的黄昏,在一场与悲伤结交的转念里,从此恍如隔世。浓郁在了多情的笔尖,微微的心疼在斑驳中,无奈的走向未知。

草木健在,物是人非。旧曲萦绕在耳畔,来回循环往复着昨日的美好,孤单的夜空下,将心疼再一次放飞,眼前的世界,在黑暗中把自己却寂寞到黯然伤神。熟悉于某张照片的回忆,那是相机定格出的曾经,微笑烂漫的惊艳了整段时光,而后来,似乎少了照片里的那个人。春去秋来、岁月轮回来来去去的描写着枯黄不带色彩的情感。

人生如梦,琉璃婉转。凋谢的花开重开了美丽,枯萎的落叶随风飘落。记忆里离开的人,再也杳无音讯。很多时候,就算我任笔尖下的情愫,再多情的续写,遥远的故事,找不到完整如初的结局。如风往事,情感迷局,还是时光的洗涤中,把所有的一切消逝的渐行渐远,记忆的风景,一程又一程,走过了难言的悲伤,健在的回忆,只是这最后的物是人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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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白马潭之太极拳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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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的天,不温不火,气候宜人。

逢周末,小女子决定出去透透气,于是约上三五个闺蜜好友,择一处僻静山庄,有青山,有绿水,有草坪。夜晚,选一块宽敞的绿色草坪,搭上帐蓬,拾几块干枯的木头磊成小堆,用星星之火燎原,随之,熊熊烈火袅袅燃起,大伙不由的兴奋起来,手牵手围观起舞、歌唱、烧烤、吹酒,待到夜深人静时,篝火光芒渐渐暗淡,大伙开始沉醉在夜晚的寂静美中,彼此步入各自的帐蓬,细听着大自然给予的花开声、昆虫声、潺潺水声慢慢入睡。

清晨,一米阳光透着帐蓬的缝隙暖开了我的双眼,起身打开帐蓬,伙伴们个个沉睡在这大自然的美好时光中不愿醒来,抬头仰望四周,被眼前一遍绿意陶醉,青山绿意浓浓,河水清澈见底,农宅炊烟四起,河床上有鱼翁捕鱼,田野间有农夫劳作,小溪边有村姑洗衣,在暖阳的照射下,一切显得那么的和协与生机,犹如一副绝美的乡村油画。借着这美丽的仙境,换一套洁白的太极服,立于宽阔的草坪之上,在大自然的绿色氛围里白色身影显得格外清新、耀眼。举双手气沉丹田,吸大自然之养,吐肺腑之故,挥一套陈家沟陈式太极拳,用潺潺水声作伴乐,用青山作背景,在这种意境中每个动作真正做到行云流水、刚柔自如,此情此景如同画卷,惟妙惟肖。

随着暖阳渐渐升起,伙伴们都陆续起床,山庄的停车场不约而同的停满了轿车、旅游大巴,游客们纷纷下车,喜出望外的拿着相机、手机玩自拍,不一会儿就随跟车导游或自驾的驴友各自去购票大厅,根据不同的兴趣选不同的项目,有的玩古老的竹筏漂流、有的玩现代的皮艇漂流、有的骑马扬鞭、有的玩蹦极、有的玩卡丁车、有的……

晌午时分,景区的人气一度升华,停车场的车井然有序的爆满,直至停到各个路口,景区有些项目因接待高峰需要排队等候,而兴奋不已的游客们乐此不疲,甘愿等候。

就这样,我们在这非凡热闹的气氛中欢快的度过了一天,心情无比的激动,身心略显疲惫,喜欢清净我更喜欢这里的凌晨,那时的白马潭有着宁静的美,也正是更多太极拳爱好者的养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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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可爱的四月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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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四月’。一如孩儿般的任性,乍晴还雨,乍暖还冷,热烈时如妩媚的桃花,绚烂芬芳,消沉时又如冷艳的梅蕾,孤傲枝头。

然而,毕竟春已归来,四月是温暖的,四月是纯洁的,看那广阔的原野上,万物都在萌生,姹紫千红、瞬息万变,看那柳枝在微风中轻轻飘拂,百花在阳光下争奇斗艳。四月就是让我如此地爱恋无限。

我尤其喜爱在四月清新的早晨,在鸟儿欣悦的歌声中,独自在初春的原野上漫步,看那斜倚在农舍篱笆傍粉色的桃花、冰白的李花与绿色嫩柳的缠绵,品味着蕴含小草清香和花卉芬芳的初春气息,恬静而含爱意,沈默而涵芸芳。

是呵,我爱四月的烂漫,四月的芬芳,我爱四月原野上的生机盎然,四月大自然中的美妙音乐。

在我的心中,四月就是温雅秀媚的你,就是旷世才女的你,在四月的怀抱里,我的心中有着满盈的爱,属于你的!也属于我的!

记得川端康成曾经说过,‘每年春之将至,我必定做梦’这样的话,然而,我不喜欢做这样的春梦。我希望能够在‘四月’蔚蓝的晴空下,沐浴着‘四月’和煦的春风,与可爱的‘四月’手牵着手,让‘四月’春色永驻在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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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偶遇大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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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家住在西郊,所以散步时大部分时间都是去郊外,到那里感受旷野清新的空气,欣赏绚丽多彩的大自然风光,去看渔人张网捕捞、看农人田间锄禾、眼望马儿奔驰于原野嘶鸣、耳听鸟儿盘旋在天空歌唱,在美丽的大草原散步真可谓有一种到了仙境之感,既锻炼了身体,也陶冶了心情。

但偶尔也去闹市中闲逛,去看柏油路上如蝗虫般爬行的车辆,穿插于熙熙攘攘的人流时,既看到城市的繁华,也感受到人满为患的喧嚣繁杂。

今天想去买个手机卡,于是借散步之机去步行街,一走进市区即被融进了拥挤的人流,好像失去了自主意识一样,被潮水般的人群“挟持”着一步步向前蠕动。

反正自己也没有急事,便“随波逐流”地跟着人群流动,但见整个大街上人头攒动,人人忙忙碌碌的样子都好像去抢什么东西。

看着行色匆匆的各色人等,见他们一个个喜笑颜开,无论是花枝招展的少女、少妇,还是生气勃勃的毛头小伙、以及步履蹒跚的老人、乃至活蹦乱跳的孩子,人人都好像刚捡到了元宝,亦或是彩票中了五百万,谁也掩饰不住此刻逛街时的内心喜悦。

正在人行路上边散步边看街景,感受店铺前人声嘈杂的同时,也时而扫一眼柏油路上川流不息的车辆。

还在无意识地闲逛着,突然听见一店铺门口有人喊:“是不是王老弟啊?”

听见喊声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见远处电动三轮车上骑着一位老者,电动车已调头向我这里拐过来,并且还一只手连连向我挥舞,估计此人认识我,否则他怎么会面向我喊啊?就于是也转身向他走去。

是戴大哥,还没走到三轮车跟前我就认出了此人,同时也加快了步子。

走到跟前一看,可不正是戴大哥嘛,我们已经整整二十年没见面了啊,而且二十年前那次见面也只是匆匆一会晤,仅区区十几分钟而已。

一番寒暄之后,知道戴大哥已是七十六岁的老人了,十五年前就已经退休……和戴大哥聊了一会,他因有事情要办便分手了。

戴大哥骑着电动三轮车拐进柏油路,即可就消失在人流里分不清哪个是他,虽然戴大哥看不见了,思绪里却想起和戴大哥曾有过两次接触,一次是上世纪一九七五年冬天,一次是一九九五年夏天,两次见面时间均相隔二十年、也就是说在四十年的岁月里,我和戴大哥见面却仅有三次。

第一次和戴大哥见面时互不认识,时已年逾花甲的我当时还是个毛头小伙,而戴大哥那时已经三十多岁,风华正茂的戴大哥,当时在小城已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了,因戴大哥是司机,那个年代汽车非常少,而戴大哥则是在县人大开轿车,他那种身份在小城算是人上人了,而我那时却是地地道道的农民,衣着寒酸、满手老茧、满脚丫子泥土,脸被晒得黢黑……

令人可笑的是,我和戴大哥身份相差悬殊,却因特殊的情况在一个屋里住了一个星期。

如今年龄在五十岁以上、当时去过县医院的人都知道,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本县医院的传染病房设在医院西南角土平房,肝炎、毒性痢疾等病患者都被隔离在这里进行治疗,当时两岁的女儿患了毒性痢疾,而戴大哥则患了黄疸型肝炎,他们虽不是一种病症,却因那时条件所限因都是传染病被安排在了一个病房。

和戴大哥这次在同一病房相住,深刻体会到了人与人的差别,我居住的村子离县城近百里,有时候一年、甚至几年都不去县城一次,加之我们是外来人在城里举目无亲,所以在治疗期间一个来探望的人也没有。

而戴大哥则不同,或许他由于职业关系接触面广,来探望他的客人那真是络绎不绝啊,那时候还不实行送什么贵重礼物,来探望的人都是买几斤水果即可,探望戴大哥的人这拨刚走,那拨人又来了。

那时候农村相当困难,女儿患病住院陪同治疗的两个大人则全无病,医院的饭菜我们哪吃得起啊?和医生说明情况后,人家准许我们在传染病房的炉子上做饭,故此解决了我们很大困难。

我们那种寒酸状况戴大哥看在眼里,他一日三餐都是单位给预约,并且单位派人照顾他,所以每次戴大哥都多定些饭菜给我们,客人们拿来的礼物也给我们很多……

女儿病好后我们就回家了,本以为以后就不会和戴大哥再见面了,因我们居住的村子十分偏僻,戴大哥的轿车怎么会去那种地方啊?而自己一个农民进城机会也少的可怜,就算进城也不会去找戴大哥啊,去找人家干什么啊……

正所谓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的劲风在南方刮了几年之后,才如大姑娘般迈着四方步、扭扭捏捏、有条不紊地慢悠悠吹进了我们村子。

向来不“安分守己”的我,早就不愿意脸朝黄土背朝天锄禾了,起早贪黑汗滴禾下土的滋味实在是尝够了,所以连想都没想便一个猛子扎进改革的大潮,冒着可能被改革大潮淹死的危险,做了一名当时少有的弄潮儿走出了小村。

十几年后的一天,一辆黑色奥迪轿车驶进酒厂,此时已经是一九九五年的夏天,虽经十几年改革洗礼各种汽车也多了起来,但当地大部分还都是夏利、桑塔纳、甚至还有212吉普车,奥迪在当时还是凤毛麟角,所以车一进院就引起了人们注意。

在车上第一个下来的人是张县长,这老头曾来过酒厂几次,故此我认识他,后面跟下来两位不熟悉,张县长一一做了介绍,我笑着问张县长:“老张头,今天咋换车了啊?”

张县长边往办公室走边说:“我那辆破桑塔纳在修配厂住院了,今天事情急搭人大王主任车来的,想喝你小子的原浆老白干了,给老头子接一壶六十五度以上的酒……”

张县长说完指着奥迪车说:“酒壶在戴师傅车里,你先给我把酒壶灌满再进屋……”

张县长说完不再理我,招呼那两人径自进办公室去了。

张县长是蒙古族人,喜欢喝高度原浆白酒,下乡路过时偶尔就来灌一壶,还记得他说过那句可笑的话:“小王啊,喝别处的酒咽下时只辣到嗓子眼,喝你小子的酒一直辣到肚脐子,浑身都感到热乎乎的啊……”

奥迪车贴了太阳膜,在外面看不见车里的人,所以我走过去敲了敲车门。

车门打开走下一人,高高的个子,浓眉大眼,特别是他嘴里那颗金牙,尽管二十年不曾见面,我还是一下子就认出了他是戴大哥,于是情不自禁地喊出来:“戴大哥。”

戴大哥愣愣地看着我,一只手扶在车门上,一只手在涂有发蜡锃亮的头发上梳理着,极力在脑海里搜寻着对我的记忆,但无论戴大哥怎么在记忆库里翻找,他却始终也没想起我是谁来。

知道戴大哥不会想起我是谁的,因为戴大哥接触的人太多,况且时间流淌过去了二十年,而且我此刻和二十年前有了根本性的变化,无论从外表及言谈戴大哥都不会和传染病房里的我联系在一起,于是就说:“戴大哥,我是王明忠啊,二十年前在县医院传染病房陪女儿看病时,我们曾经在一起住了一个星期啊……”

戴大哥依然不说话,两眼在我身上反复打量着,好像我身上藏着什么东西在极力寻找似的。

片刻之后戴大哥突然拍了一下额头说:“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怎么会在这啊?你不是在某某村吗?那村子离这不是还有几十里路吗?来这干嘛啊……”

和戴大哥扼要说明了来这里的情况,戴大哥惊诧不已,转身去后备箱拿出张县长的酒壶,和他边聊着边去库里灌酒,当然不会让戴大哥空手回去,打发工人去商店买了一个和张县长一样的酒壶,也给戴大哥灌满了一壶带回去……

酒壶送进奥迪后备箱,趁戴大哥在后备箱鼓捣时进办公室招待张县长等人,哪知这老头非常着急,一听说酒已经装在车里立即招呼那二人就走,说是去另一个乡了解换届选举的事情,见人家有“大事”要办,所以也没过分挽留陪着他们出了办公室,随后也过去和戴大哥告别。

戴大哥笑着说:“老弟啊,这回知道你在这就好了,大哥短不了会来的,干我们这一行看着是挺风光,可也有难处啊,比如此刻吧,我多么想和你聊一会叙叙旧啊,可是领导要走就必须行动,我们司机有句行话:有睡觉的时间、没有撒尿的时间,就是说司机躺在车里睡觉可以,领导来了那是在岗位上,说走就走,然而,当司机去撒尿时偏偏领导来了,见司机不在就会认为司机脱离岗位……”

戴大哥握着我手还在说,张县长已经催促了:“戴师傅,走吧,有事没办完的话咱们回来再到这里,让小王给咱们安排饭……”

戴大哥无奈地说:“王老弟,大哥走了,后会有期……”

戴大哥说完钻进了奥迪,头探出车窗连连和我挥手告别,随后按了一声喇叭奥迪驶出了酒厂。

此次一别之后就再也没见到过戴大哥,不久之后我便撤出了酒厂,年底也搬进了城里,也曾侧面打听过戴大哥,听说他已经不再开车,和戴大哥也没有太深的交往,所以也不曾过深地去探知戴大哥的一切,想不到今天无意中竟然遇见了戴大哥,真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啊。

祝戴大哥晚年生活时时开心、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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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不需要语言的默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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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回家的动车上,家人就在电话里告诉我,我外出这几天,它什么也不吃,也不理睬人,只是无精打采地睡着,有时到窗口站在那儿默默地往外望。

我进门,第一个扑上来的是它,尾巴因极度兴奋而摇着摇着。我喂它,它吃了。然后,带它去它熟悉的那片野地散步,它欢快地随着我的步伐,扑扑蝴蝶,嗅嗅草丛,我感受着它的惬意,心情也随之惬意起来。

与它在一起不需要语言

当它还是一个小宝贝,被家人装在一个袋里带回家那天,它因害怕而发抖呜咽。我轻轻抚摸它的毛皮,拿了一些食物,放在手心让它吃。它吃了,从此认定了它的主人。

它曾经有过太多顽皮的日子。像箭一样飞奔,在我前方等待着,我走近它,它一转身就跑掉了,故意让我去追它;或者在外面玩了好久好久,才回家,咕嘟咕嘟地喝水,倒头就睡。与它散步时,它总是吓唬路上的鸡;或者与迎面而来的别家小狗打一架。在家里,我抛出一个弹簧球,它总能追上去,准确无误地一口叼住,然后回到我跟前,把球吐出来,立功似的趴在地上,守住它的球。它捉到过小老鼠,也用激动的叫声向我报告有一只小鸟或是蝴蝶飞进了我的阳台。

冬天,我打开取暖器,坐在藤椅上上网。它趴在我腿上,舒舒服服地睡觉;夏天,室内开冷气,我午休,它就躺在我床前,睡得比我更舒坦。

我工作的时候,它从不打扰,总是静静地趴在一旁。却无时不注意我的一举一动。当我忙碌完,去拿钥匙时,它一跃而起,它知道我俩一起出门散步的时间到了。

它闻到陌生的气息,喜欢大叫。但只要在我身边,它就安然地静默着。

家人曾经说,它爱叫,照顾它麻烦,要把它处理掉或者送人。我说,一个生命,当你心血来潮时,你带它回来,它高高兴兴,信赖你,喜欢你;当你嫌麻烦了,你要抛弃它,忘记了你的初衷。你看它那双忠诚的眼睛,你心安吗?我声明,只要我不同意,谁也不能从我身边把它带走。身为它的主人,我有照顾它保护它的能力。。

有人说,不要它,换一只宠物狗。我说,我就喜欢纯粹的小土猎狗。

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拥有很多很多,而它的世界,只有它的主人。

我与它的默契不需要语言——其实大自然的一切皆有灵性,都能与人有一种无言的默契,只要你用心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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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情观后感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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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晚潘长江的小品《将爱情进行到底》虽让人倒胃,但其中他有句台词却让人感到诙谐有趣,那就是:一个成功女人背后,有一群男人!

我在想,什么是成功的女人?成功女人背后到底有多少男人?我们又会是女人背后的哪种男人?

说到成功,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成功有不同的体悟和理解。大体上说,一个人的成功就是实现了他的理想、抱负的梦想的人。有人说,胜利者是成功的。有人说,事业成功的人是成功的人。如此等说法,我认为都没有错,但也不全对。

天啸一直固执地认为,世上是无所谓成功的。

成功与失败、得到与付出始终是一对双胞胎,是时时相伴相随的。一个人在某方面成功了,其实这也意味着他在另一些方面失败了,因为他在得到的同时,也付出了很多,失去了很多。

有人会说,这样谈成功,还有什么意义。其实天啸知道,人生在世,必然会有所图、有所求。茫茫尘世,我们总是宁愿舍弃拥有的一些东西,去索取自己没拥有而想拥有的东西。正是这种无止境的欲望,形成了世界前进的动力,也构成了人之生存和生活的要义。天啸只是想说的是,当我们成功时,切勿太过得意和满足,因为,我们得到了很多,同时我们实际也失去了很多。得到和失去永远成正比,这是辩证法。对于那种没有付出而得到而成功的,是不能算是真正成功的,充其量不过是个幸运儿。

成功,必然以付出和失去为代价。

如果要专门说成功的女人,那肯定是离不开男人的。什么是成功的女人?从事业、从爱情、从婚姻都任何一个方面去看一个女人,同样没有意义。

套用潘长江那句台词,套用“女人征服男人而征服世界”,一个成功的女人其实也很简单:只要能够摆平身边男人的女人,就是成功的女人。身边的男人,就是女人的整个世界。

身前有男人,是女人的福缘和造化,身后有男人,是女人的魅力和荣光。身前身后都没有男人的女人,注定是一个失败的女人。身前身后有男人但却把这些男人摆不平的女人,也算不上是成功的女人。

因为,摆不平身前的男人要出大乱子,摆不平身后的男人要出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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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听雨的哭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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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近窗前,我心累了早躺下,听到滴滴落,声声滴石声,吧嗒滴滴,滴落我的心都碎了,凄冷的夜,怎么会入睡,冬天怎么这么久,春天还不来,龙年还不来,我是一条小黄龙,愿龙王来我窗外,与我说话,我是一条小黄龙,一条小小黄龙,没有星星,只有雨听我的心痛,雨儿,你在唱歌吗?

唱花好月不圆,雨儿,你在落泪,是青天被负你的爱的誓言,你偷偷的滴泪吗?为什么还要在深夜独自哭啊!雨儿,你莫哭,你莫哭,负心的心早要凋零星逝,莫哭吧!

怎么能雨儿爱白云青天,怎么会是虚美的向望,你莫哭吧!我也哭感染了心愿,我也哭了,哭坏了孤枕,却无佳人洗,若是被老鼠知道了,她们也会在偷摸摸的笑,笑我们傻,我和雨痴,我们把痛苦的泪埋在屋后的树底下,埋了一十八年,依然是泪,依然是哭,依然是苦苦的哭泪,苦泪可以医治痴迷的心病。雨儿,莫苦了,我想入睡了,你莫惊扰我的美梦,惊扰和我手牵手的她,她要离开我,雨儿,你莫哭了,我在梦里被爱弃了,我在梦里痛哭了,你就莫哭了,雨儿,你的泪,比我的泪更哭吗?你听见我在梦里的哭泣吗?

雨儿,莫哭了,难道你要哭到明天,你累吗?雨儿,莫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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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五哥五嫂的花样年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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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哥五嫂的一生,也经历了人生的太多磨砺,生活当中也是充满了艰辛。虽然五哥从小总是穿着露着脚趾头的鞋和补着补丁的衣裤,还总嚷着吃不饱饭,但啥事都难掩饰他快乐的天性。除了上学时间,他每天都跟村子里的同龄的男孩子们山上抓野兔、树林里逮野鸡、小河沟抓鱼,到处疯玩。除了肚子饿得实在受不了,要么天黑需要个地方睡觉,他就好像从来没想着还有个家。有时候因为放学了不去拾柴火打猪草,大姨气急了便用烧火棍狠狠揍他,他却嬉皮笑脸嘻嘻哈哈又夺门而逃。就这样无拘无束,疯疯癫癫中他一天天长大。

大姨和姨夫吵吵闹闹辛辛苦苦一辈子,除了他们一生居住的老屋什么财富也没积攒下,只是养大了五个结结实实的儿女,拥有了人丁兴旺热热闹闹的大家庭。

大姨是那种风风火火的暴脾气,姨夫则不温不火做啥事都慢吞吞。大姨忙里忙外不停歇,姨夫则吃饱饭一推饭碗,拿起书本啥都不管。于是,大姨就开始磨叨:“我这哪里是嫁了个男人,我这是给自己找了个祖宗”,争吵就像家常便饭一样在那个家庭里经常上演。

表哥表姐们是在大姨的河东狮吼中,大姨夫的唯唯诺诺中成长的。大姨的暴脾气不仅针对姨夫,也经针对他们的孩子们。无论哪个孩子在外惹了祸,都逃不过大姨的鸡毛掸子、笤帚疙瘩或者烧火棍子。可是,大姨唯独管不住我的五哥,她最小的儿子。

上初中的时候,五哥的新乐趣就是围着女孩子转。大眼睛的五哥本来就长得帅,又会吹好听的口琴,女孩子们都愿意和他玩。再加上五哥从小就脸皮厚,又敢于甜言蜜语跟女孩子面前胡说八道,因此,极有女生缘。于是大家添油加醋的疯传五哥今天跟这个姑娘搞对象,明天和那个姑娘谈朋友。大姨知道后,本想把他暴揍一顿,可是十六七的男孩子,大姨的棍子还没落下,五哥跑掉了。大姨气呼呼地在后边追着骂:“这个兔崽子,人不大一肚子花花肠子。”

大姨的五个儿女除了遗传了父母的大眼睛方脸盘之外,一定也遗传了他们潜在的音乐细胞。村里有会拉二胡吹笛子的老人,哥哥们就经常过去跟他们请教演奏技巧。哥哥们一边学一边琢磨,二胡笛子都能演奏得有模有样。每当大姨家的乐声响起,周围的人都夸奖说大姨家有个家庭乐队。而五哥是其中最棒的,除了演奏乐器他歌也唱得极好。

十九岁那年,五哥把五嫂领进了门。五嫂比他大一岁,长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面如桃花,说起话来轻声轻语,眉目含笑。长辈们不免为这歌俊俏闺女担心,这么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能否管住那个只知道玩的花心大萝卜,会不会被他欺负得哭都找不到地方,大家担心这一朵鲜花怕是插在牛粪上了。

五嫂的娘家极不同意这门亲事,她家在镇上,五哥家在乡村,五哥家里哥们多,又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般配。可是,这个喜眉笑眼的美人儿,心里早有了准主意,硬是执拗地嫁了过来。刚过上小日子的时候,如胶似漆,日上三竿还挂着窗帘不出屋。再过一段时间,听大姨说,小夫妻关系好着呢。大姨就经常看到五哥在床上睡着,五嫂用扇子疼爱地给他扇着凉风,五嫂的温柔一定是五哥上辈子修来的福分。

五嫂的娘家在镇子上开着一家饭馆,五嫂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厨子,因此五嫂中学毕业了就跟着在饭馆里忙碌,顺便也学了炒菜的手艺。婚后不久,五嫂就哄着五哥和她一起回她娘家的饭馆里去帮忙。五哥也求之不得,他起初难免是被那些鸡鸭鱼肉美味食物所吸引。在饭馆忙碌的日子里,五哥逐渐喜欢上了烹饪这一行,也学起了厨师的技艺。在五嫂的劝说下,他还去报了个烹饪班系统学习,并考取了厨师证,也算有了一门养家糊口的本事。

不久我美丽的五嫂便怀孕生了个大眼睛的女儿,那个小姑娘天性腼腆,见人总是害羞的躲到妈妈身后去。五嫂又顶着被罚款二万块钱的危险,怀了二胎。这下生了个男孩,我的这个侄子,是我见过的最漂亮,最可爱的孩子。这些年,五哥虽然一直在饭馆里上着班,做出的菜也越来越色香味俱全,可是他的心思都在这个家上。一双儿女漂亮的妻子,五哥无时无刻不惦记着她们,只想多陪在他们身边。做厨师经常要早出晚归,节假日也不得休息,五哥打心眼里不喜欢这份工作。

于是,五嫂便和五哥商量,自己筹钱也开个小饭馆。后来两个人到镇子上租了门脸房,准备那些做饭的家伙什,把饭馆风风光光开了起来。大姨不得不过来帮着带孩子,大姨那时候已经六十多了,经常力不从心,于是又开始骂大姨夫:“那个死鬼老头子,啥忙都不帮,这辈子他死了我也不想他。”

凡是都是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那条街上,有大大小小三四家饭馆。你不努力经营,就没有客人登门,就赚不到钱。于是,五哥五嫂每天早晨三四点就起床做早点,准备各种馅饼,烧饼,油饼,还有粥,汤,豆花等等。开饭馆的忙碌和辛苦,不是一般人能坚持下来的。中午除了来点餐的散客,还要做出几大盆的各种肉菜和素菜,为的是满足工厂里的工人和附近的民工。他们是吃份饭,可以任选的三样菜,米饭多少随便盛,一份饭八九块钱。五哥的饭馆饭菜经济实惠,价格合理,味道符合大众口味,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于是生意越来越好,人也越来越忙碌。哥哥嫂嫂脸上整天都乐呵呵,日子在累并快乐着的节奏中一天天过去。

曾经天性顽劣的五哥依然玩心不改。听五嫂说,每年春节,五哥都花钱买来上千元的各种花炮和鞭炮,装了几大箱子。当大姨家的大家庭一起过大年的时候,五哥家的那些鞭炮总在村子了响得最持久,五哥家的花炮也总是最灿烂。过年饭馆歇业的那些天,我的哥哥们又聚到一起,吹拉弹唱,好不热闹。不过,此时的家庭乐队还填了新的乐器,架子鼓、萨克斯五哥玩的得心应手。我的喜眉笑眼的漂亮五嫂此时任凭着五哥疯玩,即使五哥花了太多钱在玩乐上,她也只是微笑着不阻拦,目光还总是紧紧地追随着我英俊的五哥,那目光里有赞许也有崇拜。

我不爱言笑的大姨夫七十出头时患了肺癌,尽管几个哥哥费劲心力为他寻医问药,终归没能挽救他的生命。姨夫离世之后,大姨仿佛变了一个人,一天不知道要哭上几遍,思念老伴郁郁寡欢。原来,夫妻尽管一生争吵,到老也是最稳固的依靠。失去了老伴的陪伴,大姨的精神也一蹶不振,没过两年就得了尿毒症追随大姨夫走了。

经历了父母的变故,五哥仿佛消沉了许多。五嫂和两个孩子成了他生活的全部。五哥和五嫂从来不吵架,五嫂总是笑眯眯看着五哥,眼里是一如既往的温柔。五哥婚前的那些纷纭情事从遇到五嫂后便都烟消云散,再也没人提起。五嫂仿佛有某种魔力,能把五哥的心收的服服帖帖。即使是五哥情绪最差的时候,五嫂的陪伴都好比是一剂良药,能使五哥暂时忘记那些伤心事。

那天,五哥突然来找我借钱,说是要在镇子上买个两居室的楼房,不想总回到村子里居住,他为了这个借了不少外债,好在五哥的楼房顺利买到手,也算完成了心愿。但是五哥五嫂不得不加倍地用心经营饭馆里的生意,赚钱还那些外债。几年过去了,忙碌的五哥从失去父母的阴霾中走了出来,忙碌但快乐的日子仿佛回到了从前。

春节的时候,失去了父母的哥哥嫂嫂们都集中到五哥的饭馆一起吃年夜饭,依然欢乐地燃放着五哥准备的几箱子烟花爆竹,在五哥家的聚会要持续三四天,他俩每天做饭炒菜忙不完。大姨家的年还是过得热热闹闹,虽然这个大家庭从以父母为中心,变成了以最小的五哥为中心,那个大家庭团结的家庭气氛却依然没变。

五哥在农村的院子里,盖了几间新房,除了必要的客厅卧室之外,他装修了一间KTV包间,还配上了最好的音响设施,可以不出家门随时K歌。再加上他那些架子鼓、萨克斯、二胡、横笛、唢呐、口琴、电子琴等乐器,完全可以装备成一个小型乐队。五哥说等他不开饭馆了就专心玩他的音乐,组建他的乡村乐队。

那一次,遇到五哥五嫂,他们已经是四十多岁的人了,脸上的皱纹也明明显露了几分岁月的沧桑感。我问五嫂最近忙些什么,五嫂告诉我,忙着给儿子又买了个楼房,还在开饭馆,还在还房贷。我劝他们,你们也歇歇吧,都这个年龄了,再拼命干活早起晚睡,身体可别弄垮了。五嫂神秘的笑着告诉我,不能闲下来,要不你五哥就要整天玩了,咱得让他一直有事干。

我忽然心疼起五哥来。我这个五嫂在她喜眉笑眼的背后,原来是牵着五哥不停地为生活而奋斗。想想五哥这些年开饭馆受的累,与他现在有房有车有家有业的幸福生活,真不知道应该为他高兴,还是为他心酸。五哥那个开农村乐队的打算,看来还是遥遥无期,尚在五嫂的计划之外,不知道五嫂啥事能让五哥闲下来。

或许这就是生活的本来面目,一个人不能自私地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他还要有家庭,有他的责任和义务。或许,五哥就是个最幸福的人吧,因为他有一位懂他疼他而且能正确引导他的妻子。五哥从儿时的顽劣无知、不学无术,在婚姻里得到了长足的成长和发展。

对于来自于农村文化水平又不高的五哥五嫂来说,他们夫妻俩虽说已经在一起摸爬滚打了二十多年,却从来没去想两个人之间到底是爱情还是亲情这个问题,或许他们的父辈也没有教会他们夫妻间应该如何相爱,但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爱情的影子,也感受到了婚姻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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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尘波转,默守安然哲理散文

全文共 1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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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生命是一树繁华,那么我愿默守枝桠,随风尘起落。如果生命是一种浅淡,那么我愿带着禅意,开出一朵青莲,默默释放纯情。

——题记

拨开岁月的河流,发现生命如沙,或随流、或搁浅,大大小小已尽失棱角。时光的磨砺,岁月的浸染,一种如水的心性已然生成,随时光的流转或湍急、或平缓,都能安逸一份自如的心性,不再浮躁。面向平和守候一份安然,随红尘波转,不浓不淡。

曾经以为青春的脚步不会走的太过匆忙,会以豪迈的步伐一路踏歌,心潮澎湃的走一程无我。以无所顾忌的狂笑,盛气凌人的高傲,阔步江湖。旁若无人的态度,义气冲天的性情,如此的日子也确实洒脱了一段时光,那个时候因为我们年轻。但时光不等人啊,一排彩灯,几个红喜字,一场盛大的烟花,在这样的排场中,告别了来去自如的日子,烂漫的青春生涯也在伙伴们的簇拥下悄然出局。

与生活的对白,当年的那份洒脱,在各种束搏中都略显苛刻。独立的初试对未来还是个未知数,那些和风秀色也在各种磕绊中尽显沧桑。现实的紧迫感驱散了那些荒谬的幻想,面对生活不得不背起沉重的行囊,奔赴风雨中。锅碗瓢盆撞击出的旋律,孩子的啼哭夹杂着各种吵闹声,加深了一种无可奈何的烦躁。那种狂傲的性情也在这样的日子里被彻底吞覆,一蹶不振。那段日子里,也确实背负了一段尴尬的时光。

生活是对人生最好的磨练。各种人情的繁杂,随时转变的事态,让我们不得不把脚步放稳,摆正自己的姿态。因为我们身后拖着一份牵挂,肩上扛着一份责任,也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位置。在拥挤的人流中翻滚,我们总有太多的困惑,对一些不尽人意也常常自问,为什么?得失不停的浸染着生活,对一些望尘莫及的想法,也是饱含着太多的无奈。

岁月匆匆,时光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已略显斑驳。曾经喜欢看悲喜剧,会为女主角的涓涓落泪而伤情,也会为男主角的豪迈而震撼。此一时,彼一时,那些精心布置的场景,精彩的画面,曼妙的托词,也不再如当年感同身处,精彩之处也只是一笑付之。很多时候戏里戏外只是看了一个开头,就已评估出结尾,因为所有的虚构都大同小异。而现实和虚拟的落差之大,让我们不得不正视自己的思维,也不再为事不关己的剧情而交集。

时光如水,很多时候还来不及细细品味时光的样子,就遗失了一段华年,转瞬已是沧桑满目。清浅的皱纹中刻录了各种波折后的成熟,一份浅浅然的心性也在慢慢沉淀。对于一些不尽人意的人情世故已不再纠结于心,而是豁达一笑,以如水的心境随和了一份平淡,用一颗感知的心诠释了生命尊严。用虔诚的态度,守一份晴好,恬一份安暖。

百转千回,聚散离别的残酷让我们更知晓了人情的可贵,那些泪流后的感怀随岁月越走越浓,曾经无法释怀的纠结也在领悟中,演变成了一道道值得回味的风景。被搁浅的往事一经提及,依然是入骨入心的感动。

细数流年,对错各半,一些意气之争空白了很多章节。或许人的一生需要配比一些违反常理的色调,才能把人生的画布绘成亮点,使平凡的生活滋生了一些不平凡的故事。但风尘错落频多,总会有一些故事与时光脱节,成了深思后的回味。很多时候我们都想拥有一份持久,但更多的身不由己,总会有太多的事违人愿。

走过了一段心路,会明白人生需要随安随情。凡事都要有个度,过于低沉会丧失自己,过于张扬会乱了心性,有时候也需要那么一点点的不和谐来调味,而使人生不像石沉大海,渺无声色。生存需要动力,而生活需要活力,但活力是一种入心入情的争取,而不是刻意的临摹。就像一株花草,从一个点开始成长,不但要具备攀爬的能力,还要有经风雨的韧性,更需要一份面向阳光的姿态。人生就是这样,从简单中去提取更多的不平凡。

拨开时光遗留的死角,以一扇窗的明媚铺一地温情,使血脉相通,从复杂中简单的看待人和事。以大海般的胸怀容纳世界,容纳自己,随红尘波转,默守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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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一片红叶一生情抒情散文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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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秋天的味道,我嗅出了初秋丝丝的凉意,没有了让人烦躁不安的知了鸣叫声,世界在这来了又去的一瞬间,演绎着悲伤与精彩的片段,微风,携带一片红叶离去,溪水,无声。

一季又一季的色彩轮回,无论色彩如何变幻,无论这篇秋赋多么诗情画意,人们已经习惯和麻木这样的美丽,尽管这丰腴的秋色,足以让心炫动不已,有谁见过,悲伤的心灵阡陌,能够结出丰硕的果实?

有人说,眼睛是心灵的窗,当我们打开这扇窗,突然发现,喧嚣的季节沉静了许多,结满果实的枝条,痛苦地扭曲着身体,小草把最后的那片嫩绿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风的脚步轻了许多,小溪也早早启程,迈开追逐秋声的步伐,悬挂了许久的那片红叶,在不经意间,飘落水中、、、、、、

季节的变换就是生命的轮回,该来的来了,该去的终究将去,就在来去的之间,你我如同一片飘落岁月之河的小小红叶,虽然我们无法把握,小溪会带我们流浪何方,但是,悬挂枝头的岁月,就是生命最美的绽放。

来时一棵嫩芽,去时一片红叶,无论世界是精彩还是悲伤,相伴的都是这一抹行云流水,拥有又如何?失去又如何?来去的之间,相信属于自己的那份幸福和快乐,无论在田间还是巷陌,无乱在春秋还是冬夏,都是一份山水间永恒的旋律。

我和你,都曾来过,一切都没有痕迹,也无需秋天作证,打开幸福与快乐之窗,握紧你我自己的世界,去闻听哪秋声的离别,去迎接,秋天之后的秋天到来,没有永恒的季节,也没有永恒的生命,日月星辰都有圆缺,只有流动的生命欢歌,在浩瀚的天宇划过。

放下疲惫的心,把自己写进秋天里,随红叶飘落水中,那飘落的一片红叶,就是一生留下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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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家门前的香椿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600字

全文共 3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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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回家,看到妈正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打香椿。竹竿的顶端有一个铁钩,可以用来钩下香椿芽。今年春来早,到现在已经是第三茬香椿。香椿太高了,妈手里的工具并不怎么听话,好几下才能钩下一个香椿芽。于是我走到妈跟前,接过她手里的竹竿说,妈,我来吧。妈不信任地看着我,你行吗?也难怪妈不相信,我确实很少干活,所以四十岁了,在爸妈眼里仍是没怎么长大。我却来了兴趣,对着香椿芽就是一阵猛攻,没三分钟,胳膊酸了,香椿芽也没打下来几个。于是有些泄气地靠在香椿树上,一本正经地说,妈,要不然我爬树去摘吧,这样成功的几率高。妈白了我一眼,这树你能爬上去?我吐了吐舌头。于是,妈又拿起那根长竹竿,继续打香椿。我赶紧跑进厨房,拿出一个面盆,将打下来的香椿捡起放在盆里。

妈,这个香椿树有多少年了?我问。

咱们搬到城里的第二年我栽的,差不多,应该有21年了,妈说。

怪不得这棵树又粗又高呢,原来它都20几年了。我惊叹。

记得我们是九二年搬到城里的,当年我爸买这个二层小楼是花光了我们家所有积蓄,大概是三万元。我爸那时候在粮库上班,那年头工资都不高,好在我妈是一个很会持家的女人,日子过得很节俭。家里养着鸡鸭,虽然不多,但多少可以贴补生活。最主要的是,我妈每年开春都会买两头小猪,养上一年,进腊月就可以出手,这样每年下来也积攒了一些钱。

妈是不愿意去城里生活的,她不认识多少字,所以内心里很惧怕城里的生活,最主要是进城了就没地了,不能种粮食,不能种菜,所有这些在农村可以自给自足的东西,进了城都需要钱去买。爸一个工作,维持一个四口之家,其生活的艰难可想而知,妈的担忧也很正常。可为了爸爸工作的便利,为了我和弟弟,妈,毅然拿出所有积蓄,支持爸在城里安家。

我和弟弟住进城里的家是非常开心,我和他住在楼上,一人一个卧室,很快我们俩就适应了城里的新节奏。妈是很长时间都没有适应,在农村时,无论是田里还是果园里,都有的她忙,虽然很劳累,但日子充实。到了城里,一下子闲了下来,妈心里空空的。我当时读高中,弟弟读初中,爸上班,所以妈连出去打工的机会都没有。

我们家在小区的最前排,门前是一条比较宽的街道。在我家门前还有一小块空地,当时还不是水泥地。第二年春天,妈开垦了这一小块土地,说是土地,其实也就10平米左右的空地。妈整理好之后,就散了一些种子。不久之后,这小块空地居然郁郁葱葱了。小白菜、西红柿、西葫芦相继亮相。几场春雨后,长势更加喜人。后来,妈回了一次老家,回来的时候,居然带回了几棵月季花苗,甚至还有一棵一米多高小拇指那么粗的香椿树。妈将月季花栽倒了那块空地里,香椿树栽在了离门前一米的地方。

再一年的春天,月季花争相吐艳,浓郁的芳香引来很多路人留连的目光,香椿树也不示弱,明显地比去年高出一截。这片空地成了妈劳动的场地,劳动的成果也是非常喜人的。尤其是西葫芦长得最好,已经爬满门房的整个西墙。小区里很多家都吃过我家的西葫芦,也都对妈整理的这片“花菜园”赞不绝口。几年后,香椿树已经高过了门房,每到春天,四月下旬,香椿树都会长出鲜嫩的香椿芽,颜色暗红,待到香椿芽长到八厘米左右,妈就开始掰香椿芽了。因为大了就会老了,最主要的是及时掰下来,第二茬香椿芽才能很好的长出来。

香椿树在我们老家几乎家家都有,香椿芽是春天里乡下人都很喜欢的一种美食。其实我小时候是最不喜欢吃香椿芽的,别人嘴里的美食,在我嘴里确是极其难以忍受的味道。香椿芽可以生吃,也可以烹饪,当然还可以切成小段跟猪肉和在一起烙肉饼。我妈最喜欢做的就是炸香椿鱼儿,可我不喜欢,所以很少吃,我妈那时候老说我没挨过饿,那么鲜美的食物都不喜欢。

我还记得,六年级的那年夏天,有天下午我去喊霞上学,可能是因为霞的父母下地干活回来的晚,所以我到霞家时,霞才开始吃饭。午饭很简单——凉面。最让我难以理解的是,凉面居然没打卤。我看到霞妈妈从树上摘下几个香椿芽,洗净,用手用力揉搓,然后用刀切碎,放到碗里,撒上一些盐,点了两滴香油,放到桌上,便算是卤了。我惊诧地看着一家人吃得津津有味,我控制不住想要说,这就是卤了吗?太糊弄人了吧,怎么能咽得下去!但我终究还是没说,跑到她家门口等着霞,因为我实在不想闻到香椿芽的味道。

路上我问霞,香椿芽做卤好吃吗?比西红柿鸡蛋打卤还好吃吗?霞说,当然好吃,这个季节我们家每顿都离不开香椿。其实我知道霞的家境很清苦,这个季节除了香椿芽其它蔬菜很少见,香椿芽,不用花钱,伸手就摘得到,那该是清苦日子里最醇香的味道了。只是,我依然没喜欢上那种香椿芽特有的味道。

大概是2000年,为了规划社区街道,我们家门前的那块空地要打成水泥地,尽管妈很不舍,但又不得不忍痛割爱。可为了保住那棵香椿树妈几乎是对施工头说尽了好话,再加上小区里的好多邻居一起求情,工头终于答应留下这棵树。没有了“果菜园”,香椿树成了妈唯一的寄托。这棵树已经高过一楼了。站在门房上会很容易摘下香椿芽,树高了,壮了,长的香椿芽自然也更多了。每次打下香椿芽妈都要这家送一把,那家送一把,这棵香椿树无形中还肩负着维持邻里友好和睦的重任。

怀女儿头两个月,几乎吃什么吐什么,吐得我什么都不敢吃,人很快瘦了下来。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想法设法地为我调剂饮食,效果依然不怎么样,有一度我都痛苦地暗自落泪。后来,偶然的看到妈晾晒在阳光下的香椿芽,已经呈半干的状态,随手拿起来,放在嘴里有意无意地咀嚼,奇怪的是,越嚼越有味道。后来居然依赖上这种被我打小都不待见的香椿芽,无论吃粥还是吃面条,都要有它才能吃下去,而且吐的次数越来越少。妈好像发现新大陆似的,马不停蹄地用香椿芽为我做成各种食品,什么香椿芽炒鸡蛋,香椿芽肉饼,香椿芽拌凉粉,真是奇了怪了,我居然吃得津津有味。一家人看我食欲大增,都跟着开心。真没想到人的口味会发生这样莫名其妙的变化,我原以为我是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香椿芽的味道呢,怀孕居然改变了我的长期以来的饮食习惯。妈以前常说我嘴刁,牛羊肉不吃,葱姜不吃,尤其对我不吃在她看来是人家最美味的香椿芽更是耿耿于怀,这下好了,我终于心甘情愿地而且还津津乐道地爱上了香椿芽,于是每年的春天就特别盼望门前那棵香椿树早点发芽。

其实,我最爱吃妈做的香椿鱼儿,我觉得这道食品不仅口感好而且品相好。香椿鱼儿是用鲜嫩的香椿芽制做的,当然少不了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鸡蛋、花生油这些辅料。第一茬香椿芽下树时,我会便迫不及待地催促妈快点炸香椿鱼儿,妈都会欣然同意,因为她实在是喜爱香椿芽,更喜欢用它来做一些家人喜欢吃的食品。妈做香椿鱼儿时我是一定会在旁边欣赏的。妈把精选出的香椿芽连梗带叶洗净用盐稍腌入味,这时油锅里以倒上花生油加热,待油五六成热时,妈会把香椿芽先沾上干面粉,然后再逐个地挂上事先用面粉、淀粉、盐、味精、花椒面、蛋清和少许花生油调成的面糊,入油锅炸透,待浮起后捞出,沥净油装盘。因为此时的香椿芽一个个色泽金黄、形似小炸鱼儿,我一边欣赏一边急着往嘴里送,香椿鱼儿吃起来酥脆、香甜,带有淡淡的清香,几乎是一会的时间,盘子里的香椿鱼儿被我一扫而光,妈慈爱的笑着,继续炸着。

爱人说,想起过世的母亲时,有时扑进脑海的往往不是那母亲相貌,而是母亲身上焕发出的体味,那种体味是黄酱的味道。那些年,母亲每到开春就会蒸很多馒头,还要把黄豆一个一个挑拣出最好的,然后把馒头风干,把黄豆煮熟,用盐巴腌制在一个瓷坛子里,封好盖,慢慢的发酵,到了初夏,黄酱的味道就缓缓而来。而黄酱的气味,也几乎把辛苦的母亲浸透,她身上弥漫出来的,就是那种味道。所以他每次看到黄酱,就忍不住要掉泪,鼻子一翕动,母亲恍若就站到眼前。是啊,人活一世,草木一秋,活出一个人味儿,应该是很完美了,所以母亲的味道,一直氤氲在爱人的生命里。

我比爱人幸福多了,爸妈还很健康,我还可以腻在妈身边,偶尔也会像小孩一样撒撒娇,即便是妈唠叨我,说我长不大不懂事,对我来说都是极其慈悲的。在我看来,妈身上的味道无疑就是香椿芽的味道了。小的时候体会不到妈的辛苦,我自然也不懂得心疼妈,就像我小时候一点不喜欢香椿芽的味道一样;长大了,为人妻为人母,自然就深谙做母亲的不易,当然也就学着疼惜妈,依恋妈了,就像我爱上香椿芽的味道,依恋这种味道,其实,我是依恋着妈的味道。

是的,总有些记忆还那么清新,缱绻在时光深处,当时光把往事打磨得光亮,再重新摆放在我们偶然途经的路上,定格的是让我们感动的温暖。妈门前的香椿树,如今已经高过二层小楼,它在门前保持着永久的沉默,但因着妈的钟情,家人们的喜欢,这棵香椿树一定也荡漾着属于它自已内心深处的那份欣慰。它站成故乡的风景,在那方寸间的土地上,构成妈思乡的最美好的画面,而它香醇的嫩芽又延续着妈对我们永远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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