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爱情散文:红尘陌路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浏览

2711

作文

1000

散文落叶飘零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9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我是一棵小树,即使在风雨飘摇中也要潇洒的旋转空中的每片落叶,那每一枚落叶都将是我生命的象征,也是我春华秋实的情感寄托深处,那里有我生命的镜头和承载着岁月的点点滴滴。

我总有意无意的采撷一枚落叶珍藏书中,并心随情动写下一段对生活的寄语,尤其对白果树叶情有独钟,带着一些依恋、几分徘徊,留下树叶里的往事纷飞。

落叶给人的感觉总归是那么萧瑟,好像天荒地老,只是天未老,地未荒,有些人已故去,而有些人正待苍老。

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头,任雨水冲刷我手中的黄叶,它依然,我却脆弱不堪,我想这是苍茫的岁月赋予了落叶的坚韧,而我正待秋风、秋雨的洗礼,才能与染黄的青山、枯瘦的老树、揉皱的人生相适应、生存。

于是,我开始了寻觅落叶的旅程,闲暇之际,拼接起来,绘上色彩,甚至珍藏起来,便是我人生的风景图册。

落叶飘零。飘过我小伙伴的笑声,飘过我青春年少的肩头,飘过我远行的足迹,至于未来飘向何处,等待我去揭晓。

我只愿生命像开始一样纯洁,生命之树永远长青,即使有落叶飘零的那天,也期望它悄悄的进行。

我确信,飘零不是归宿,是生命的起航点。

我憧憬我能再看到那一天,带给我生命的启示,对比书中的黄叶,我仿佛明白了什么,那是从落叶走过的思想,怀着岁月沉甸甸的回忆,向我诉说。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伟大的父爱散文

全文共 641 字

+ 加入清单

爸爸回家了,一脸轻松愉悦的笑容,仿佛在进家门之前他就将一天积攒下来的烦恼与疲惫甩去。带着轻松与快乐走进家门。妈妈紧跟其后,铁青着脸,沉重的面部表情让我顿时感觉整个家的上空阴云密布。他们截然相反的态度让我心神不宁。

爸爸在我心中一直是个很乐观的人,很少对人发火。今天回家的他依旧是一副笑呵呵的模样,嬉皮笑脸地询问我一天的生活情况。偶然间。我看到他的眼睛略闪一缕哀愁,时不时在面对墙壁而发呆,再看一眼沉默寡言的妈妈,满心疑虑的我就忍不住问了一句:“爸,妈,怎么了?”妈妈没有回答,我心中的疑团更重了,但看了看发愣的妈妈与强言欢笑的爸爸,摇了摇头,回到卧室。

一夜,知了发了疯似的鸣叫,叫得我心烦意乱,彻夜难眠……….

等下一个天亮,我一定要搞清事情真相!

第二天早上,妈妈依旧一脸愁容,爸爸似乎睡得很香,若无其事地像往常一样,快乐地做每一件事。妈妈被我拉到一边,在我的再三询问之下,她才告诉我真相。我愕然了!我瞥了瞥爸爸,他仍然是不断故作轻松,他的每一个动作都刻意地像在隐瞒什么,只见他往日娴熟的抽烟动作已不再顺畅,他大口大口地吸着烟,仿佛想从烟卷里寻找征服的感觉,食指和中指紧紧地捏住烟,似乎怕自己不留神烟就会丢下来,露了破锭。他猛吸一口烟后,长长地深呼吸,就像要将自己所有的不如意从身体里呼出。烟灰掉在地上,洁白的地砖上立即多出了一个灰溜溜的小花。

此时,我已经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潸然泪下。爸爸啊,别压抑你的烦恼,让我与你一起分担吧!还记得你说过吗?我们的心灵是相通的,我们的命运是相连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2:斋饭品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0 字

+ 加入清单

风和日丽的日子,我们驱车前往横亘在关中南部秦岭---凤凰山脚下的古观音寺,一进门,茂密的竹林,松树、杉树和绿色草坪将这座古寺装点得静谧清幽,造型优美的大小的殿堂更彰显这里的神秘和庄严,遥望近在咫尺的凤凰山突兀峻峭,树木林立,东西两侧的山脉紧紧的相拥在一起。时值中午,太阳的光芒在山顶上煜煜生辉,一片雄浑壮观的景象。

沿着清净的小道而上,金鱼翻滚的水潭中央有一尊容貌端庄、衣饰华丽的杨柳观音,旁边的小殿宇供奉的龙王,门前长方形香炉烟气缭绕,佛堂及许多房屋的门边上都贴着两句话“念佛是谁 照顾话头”,这是什么意思?为啥这么多门上都有这两句话?正在思忖间,一阵浑厚的念咒声把我吸引至一座建筑前,东西坐向的房屋的上空袅袅飘逸着缕缕的炊烟,洁白的墙壁,红棕色木雕的屋檐下仍悬挂着厚厚的褐色门帘,只见有一位女孩在门外踌躇了片刻走了进去,我才敢轻轻的揭开门帘的一测向里探了下,看见庄严肃穆的大厅内整齐排列的暗棕色长凳长桌已经坐了几排人,第一排是僧人,后面是穿着各种衣服的人,我才大胆的走了进去,想亲自体悟一下他们念咒的经历,个个双手合一竖在面前。僧人整齐的念咒,其他人端庄肃穆的静静聆听。

每个人座位前摆放着两只白底带兰花边的细瓷碗,一双黑色的筷子,几分钟后,三个穿着浅棕色的僧侣提着桶端着盆按次序给每个人盛汤送饭,米饭菜卷,小菜调料;接着又一次的添汤送饭;又见给前排的法师的碗里倒进一些白水,身披浅灰色袈裟的法师端起碗像似涮涮碗后又喝掉,我的脑海浮现出粒粒皆辛苦的诗句;又是一轮的水果花点,再次发送餐巾纸。最后再一次的念起听不懂的咒语。坐最边法师回首说:“没吃完的慢慢的吃!”,之后前排两行法师陆续离开斋堂。

一位僧侣走到中间位置取下摆放在菩萨面前的膳食,这时,我才发现对面的后排坐的全是男性,而我这一侧后排坐的全是女性。等法师走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才起身端起自己的碗筷去清洗。

在这庄严肃穆的大厅,不劳而获的第一次品尝了一顿斋饭。我看到了神圣、洁净、节俭。看到众僧对生命的尊重。

展开阅读全文

篇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17 字

+ 加入清单

花有重开时,人无再少年。这句话一点也不假,不论怎样,时间都是一去不复返的。一天过去了,就不能指望再重复着一天了,只能勇敢的去过下一天。

读过匆匆后,我更是有这样的感受。我的生活,从不会说话时就开始了。可我也从一开始就在浪费时间。我从早上起床、上学、吃饭、写作业,到晚上睡觉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过去了。从来没有感觉时间过的很紧,在压迫着自己,总是以为时间是很漫长的。

可现在我才发现以前的观念是错的!即使全世界的人都在等我,即使不撕日历,即使钟表的指针不再走动了,时间也不会等我,时间不会停止,因为时间是世界上最宝贵而有最无情,最使人珍惜而有最轻易破灭的东西。

看书时,它从书中逃走了。我悲伤。在做作业时,它又从我的笔尖滑过,我叹息。时间总是那么的匆匆。它从没有停息过,也不回为谁停止。它只是继续着它的步履,永不停止。

我从一个站也站不稳的小孩,长到现在一个能说会道的大孩子,想想那时一年级报名是的情景,仿佛就在昨天一样。古往今来,人们一直认为时间的短促,时光流逝的迅速,我又何尝不是呢?时间可贵永不再,这是我的最大读后感

时间悄然无息的从我身旁滑过,我却不以然,但从今以后,时间不会再从我的手中溜走,我会仅仅抓住它,让它毫无逃脱的机会!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读刘锦佃乡土散文

全文共 1234 字

+ 加入清单

久居在钢筋水泥铸就的人造森林里,淡出了自然田园,远离了鸟语花香,总觉得自己像被樊篱困住的鸟儿,恍如隔世般迷失了自我。冥冥之中,总有一个声音在心底呼唤:不如归去,不如归去。那被久久禁锢的心灵蠢蠢欲动,却不知道自己该归向何处,直到那一天,读了刘锦佃老师的乡土散文

我与刘老师认识,远远早于读他博客上的乡土散文之前。刘老师是我的同乡,我们毕业于同一所初中,参加工作后,又在同一所中学任教,同事了数年,并且教同一门学科。叙起旧来,渊源颇长。

记得是在上初二的时候,就知道学校里出了一位叫刘锦佃的才子,正在莱芜师范就读。语文老师给我们范读从报纸上剪下来的刘锦佃发表的文章,事隔多年,我已记不清那篇文章的题目是什么,隐约记得是描写了农家小院的早晨,父母亲的形象在氤氲着雾气的山里鲜活生动,我不由惊叹原来我们劳累苦涩的农家生活竟是这样的诗情画意。年少的我听得如痴如醉,感动于作者那细微的观察和细腻的文笔,感谢作者把我们几近厌倦嫌恶的农家日子描摹的这样美好。当初读到的那篇散文,现在归结起来应该就是他最早的乡土散文吧。

跨进中年的门槛,再来细细品读刘老师的散文,竟然发现,当年那个文采灵动,个性张扬的文学青年,在时光的长河里,慢慢沉淀成一位睿智稳重的学者与思想者,他的文笔依然细腻,但多了成熟的思索,他的创作风格有了质的飞跃,不再是华丽辞藻的堆砌,多了深沉的诉说与面对面的交流。时间的流逝,世事的变迁,阅历成了最好的创作素材。无论他的文章怎样改变,唯一不变的是他对故乡深深的眷恋,对乡人殷殷的怀恋。初心不变,情深意浓,他的每一篇文章,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能拧出叫做思乡的水来。

一页页翻动刘老师的文章,感觉在欣赏一幅幅风土人物画卷,那强烈的立体感与动感深深植入你的大脑。那娓娓道来的倾诉,洋洋洒洒的细节刻画,像极了不饰雕琢朴素本色的木板画。最欣赏那篇《远山在落雪》,山村的冬天被雪塞得满满的,雪用最轻盈的舞蹈填充了山与山的距离,山里人陪着积雪慢慢消融冬天,利忠叔的牛棚,金福哥的塑料棚,金怀哥的劈柴在我面前无比的清晰与鲜活,就连拉呱喝茶纳鞋垫消磨时光的三奶奶都是那样稔熟与亲切。这是一幅山村雪景风物图,在这洁白的世界里,老家的一草一木,一山一水,人物风情都入了作者的文章里,讲述的是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刻画的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寻常百姓。但就是这样一篇文章,时时揪动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脑海里总会浮现熟悉的画面和熟悉的人。

我也是从农家饭桌上脱离出来的孩子,成为所谓的城镇人口,120多平米的居室圈养着我这个本该嗅着泥土过活的寄居者。城市越喧闹,越繁华,内心那根思乡的弦绷得越紧,丝丝缕缕的眷念牵引着我,时时回到那个魂牵梦绕的地方,看一看身体还算健康的老爹老娘,望一望青山依旧在溪水依然流的小村庄,在城市的缝隙里回味乡土的气息。

故乡是根,根在老家。背转万家灯火,流连凡尘俗世,假如你累了,倦了,总是忍不住去怀想,想那个叫老家的地方,就去读读刘锦佃的乡土散文吧,那是来自大山深处的乡土恋歌啊。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感人的爱情散文

全文共 4648 字

+ 加入清单

篇一: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们身边带走了。

这才是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如果你认识她,或许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她是个既安静又开朗的姑娘,言语恰到好处,有她在,既不会觉得聒噪,也不会感到冷场。她周到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也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她散发着温和的光彩,从不灼痛别人的世界。

就是这么一个姑娘,28岁之前,她都是幸运的。

从重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顺利考上重点大学;大学里和高高帅帅的学长恋爱,毕业后嫁给他;工作地点距离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钟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闲地回到从小生活的地方吃饭、午休;生了个好看的女儿,被外公外婆视若珍宝抢着带,自己也没有变成臃肿的新手妈妈;工作体面平顺,按部就班地晋升,由于处事大方得体,同事关系也 生活如果看起来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运会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来个反转,唰唰存在感。

我还记得那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有事先打电话就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

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我怀疑上天预先知道她的人生结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实的这28年,然后海啸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秃秃的沙滩,像是对她幸运人生的最大嘲讽。

那天,我和我认识了20年的姑娘——我的发小一凡,在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林荫路上来来回回地踱步,我拉着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泪。

突然,她停下来,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第一次,她没有嘻嘻哈哈地挥手向我告别,而是头也不回地走远。我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每天,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给她打个电话,她的语气日渐轻松。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在她最喜欢的菜馆,她小口地喝着冬瓜薏米煲龙骨汤,我不催,她愿意说什么,愿意什么时候说,随她。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没在我这段生活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俩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

“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亲。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儿。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每个人都因为一凡的爱而幸福安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以及亲情——不只有激情,不仅是索取,不光为自己,还有对他人的善意与安置。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篇二:

那个傍晚,几乎毁了她一生的幸福。

她没有任何预感。灶上的火刚停,看了看墙上的表,男人往常都是在这个时候迈进家门,一边嚷嚷着饿死了,一边跟她盘算着一天的收成。

男人好手艺,几家建筑工地抢着要。工资翻着番儿地往上涨。男人有一天喝醉了酒,满脸深情地对她说,地里的活太重,你还是别干了,我养得起你。

她就听男人的,安安稳稳地呆在家里相夫教子。

日子像慢火熬粥,熬着熬着,就有了绵长的滋味,馥郁的浓香。

……

桌上的电话响了,很急促的铃声。她的心突然跳得厉害,拿话筒的手有些颤抖。

电话是男人的一个工友打来的,他,出事了。

出租车上,她的语气里带着哀求,能再快一点吗?司机师傅不言语,脚下加大了油门,车子风驰电掣般疾驶在去往重庆红楼医院的路上。

男人被送往了手术室。医生说,做最坏的打算,或者,成为植物人。夜,不合时宜地降临了,她的心陷在黑暗之中,透不出一丝光亮。

在家属等候区,她坐立不安。一个人来到窗口,俯瞰着城市的夜色。她想,每一盏桔黄色的灯光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正在上演吧,为什么属于她的那个故事,就已经破碎,不完整了呢?

时间一分一秒地消逝,窗外的灯光渐渐暗了下去,喧嚷了一天的城市,沉沉入睡。

手术室的门开了,她看到,早晨离家时那个生龙活虎的男人,僵直地躺在担架车里,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血迹斑斑。

手术还算顺利,至于能否度过危险期,医生不敢贸然做出决断,只是淡淡地说,看他的造化吧。

这一夜,很漫长。她拉着他的手,哭着,笑着,她紧紧地盯着监护仪上不断跳跃的数字,微弱而杂乱的气息告诉她,她的男人正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她要拽住他,死命地拽住他,不让他向那个危险的深渊坠去。

曙光还是来了。男人的呼吸慢慢平稳,医生说,有好转的迹象。那缕破晓的曙光,印上了窗子,也给了她重生的希望。

在红楼医院医护人员的精心救护下,男人奇迹般地苏醒了。苏醒过来的男人意识有些混沌,茫然的眼神在每一张围过来的脸孔上逗留,移开。看到她时,男人眼睛亮了一下,嘴唇动了动,似乎是想笑,却因为嘴里插着的管子,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她知道男人已经认出了她,他一定是在冲她笑,那是她一生见过最灿烂的笑容。

男人从重庆红楼医院出院的时候,还像个躺在床上的大婴儿,有时,会很依赖她;有时,又会冲她乱发脾气。她说,不怕,只要人还在。语气里,从未有过的坚定。医院的账单,她小心翼翼地折了又折,藏进贴身的衣兜里,骗床上的男人说,幸亏前些年瞒着他入了份保险,几乎没花着自家的钱。她的衣兜还装着另外一张纸,密密麻麻地,全是她欠下的债。

天气晴好的时候,她会把男人推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她要回了转让出去的几亩农田,又在附近的村子里,找了一份缝纫的活儿,无论多忙,她都要回家看男人一两次,陪他说会儿话,或者是倒上一杯热水,放在他的手边。

男人能说几个字的短语了,有一天,她正在为他擦脸,听到男人歉疚地说,是我拖累你了。她怔了怔,很大声地冲着男人喊道,你这是干什么,我养得起你。说完,觉着有些耳熟,这不是之前男人对她说过的话吗?前半生,男人为她开疆拓域;后半生,她要为这个男人撑起一片天。

她觉得,幸福只是拐了一个弯,幸好,又被她追上了。

篇三:

他和她同系,但是并不相识。然而,一次班级联谊晚会,他两不仅相互认识了,且彼此一见钟情,私下里彼此私定终身。然而,对于他们的爱情,她的父母并不赞同,且强烈的反对着,因为他出生在农村。她父母告诉她,爱情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那样以后的生活才会幸福。如果你跟了他,那么将来必定会吃苦。

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地摔过去。而他,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抱怨,而是默默地承受着。用他的话说,因为她承受的压力比我大,所以我得帮她分担一点。

毕业后,他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而她,则决定留在城市。临走前他对她说:“你知道,我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对你说过什么暧昧的话,你经常问我,爱你有多深?以前我都是一笑而过,现在,我告诉你,我把你一直放在心底。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他走后,他俩的距离远隔千山万水,不能相见。苦苦相思,只有通过电子邮件和频繁的越洋电话来传送。他告诉她:“我不在你身边,你自己一定要注意爱护自己。”。她答到:“我会的,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凡事都要小心点。”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她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到在地……

在昏迷一天一夜以后,她终于清醒了过来。看重陌生的房间,以及和自己身体紧紧连在一起的各种仪器,她知道,这是病房。她猜想得没有错,在她受伤昏迷后,被紧急送往了医院。由于她伤势严重,该院的医护人员对她展开了全力救治,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了回来。

一脸憔悴的母亲看到她醒来后,顿时泪流满面。看着既悲伤又惊喜的母亲,她很想张嘴说:“妈妈,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可不管她怎样用力张开嘴,都发不出任何声音。医生检查确诊后认为,汽车巨大的撞击不仅毁掉了她的容貌,也损坏了她的神经,导致她失声。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出院以后,她回到家里静养。家里一切如故,唯独不能回应那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电话铃声。她不想让大洋彼岸的他知道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更不愿意自己以后成为他的累赘,于是她给他写了一封绝交信,说自己已经死心,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了,再也等不下去。随信一起寄给他的还有那枚订婚戒指。在这之后,无论他怎样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她都不再回应,终日以泪洗面……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新娘一栏竟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用手语告诉她:“我花了一年时间学习手语,就想告诉你我没有忘记当初对你的承诺。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声音。我会爱你到永远!”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怀念外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09 字

+ 加入清单

清明时节,天气渐渐转暖,估摸着该给女儿换季了,想着有一件新织的毛衣还没穿,也不知搁在哪里了,就翻箱倒柜地搜寻了一番,终于还是找到了。橘红色的毛线,柔柔的,小小的花骨朵儿缀满前胸后背,女儿眼里满是欢喜,一把抢过去就套在了身上给我看,我觉得大小肥瘦正合适,也打算让她第二天去幼儿园时穿上臭美臭美,谁知仔细一瞧却发现上面没有订扣子。“哎呀,这可怎么办?要是换一件女儿肯定要闹情绪了。”想到这里,我安排好女儿,飞快地跑到楼下,乘着夜色去给女儿的新毛衣买扣子,没想到转了几家商店,都没有卖的,甚至有家店主还将我当成了文盲——“也不看这是什么地方,怎么会有扣子卖?”为了女儿第二天一早能穿上心爱的毛衣,我甚至来不及生气!

终于在一家老人开的小店找到了,我匆匆付完钱拿了扣子赶回房间,拿出针线,想在睡前给订好,谁知订了四颗扣子,花了大约半个小时不说,扣起来还歪歪扭扭的,一点也不平整。“算了,拆掉重新订吧。”我毫不气馁,一个个地拆,又一个个地缝,眼看就剩下最后一个了,女儿却不乐意了,“妈妈,我要睡觉,我要睡觉……”我瞅了一眼时间,呀,快零点了!或许是心急,或许是女儿的干扰,那针竟不小心刺破了手指,我只好先放下手中的活,想把女儿哄睡着了再做,女儿终于睡熟了,我走到窗前轻轻地拉上窗帘,将遥远的星空和皎洁的月光隔在了窗外。

明亮如昼的灯光下,看着女儿圆嘟嘟的脸蛋,听着她均匀的呼吸声,我再次拿起手中的针线,耳边却莫名地传来了外婆的声音:“狗娃,技不压身啊,等以后有了孩子就知道了。”难道是刚才窗前朝向浩瀚星空的一次回望,使外婆有所感知穿越了时空?还是清明时节追忆亲人的思绪悄悄飘进了终日喧嚣的心田?

扣子总算是订好了,对外婆的追忆却绵延不断。关了灯,躺在床上,眼前尽是外婆的身影。还记得那一年,我上寄宿制初中,周末回到家中,因为父母忙于农活,古稀之年的外婆忙出忙进,又是抱柴,又是挖菜,又是擀面,又是洗衣,又是喂猪……看着她迈着“三寸金莲”跑来跑去,姐姐和我有些不忍心,“婆,我们帮你吧!”“快走,快走,快去读书识字去,我能行!”外婆每次听说我们要帮她干活时,总是带着严厉的口气,把我们哄走。在她的眼里,孩子们读书认字才是正事,其他就有点不务正业了。等星期天下午快回学校了,外婆总会乘着父母不在的间隙,偷偷在我手里塞些她积攒的零钱,一角的、五角的、一块的——全都是皱皱巴巴,沾满汗渍和泥土的,同时不忘嘱咐一声: “拿着买饭,买书,可别乱花呀!”

那时的我,嘴上什么也不说,我知道这钱来之不易,这里面包含着外婆的一片期待,只在心里盘算着将来怎么报答外婆。苦读十九载,终于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拿工资了,想起该是报答外婆的时候,她却已经枯瘦如柴、神志不清了,我站在她的面前,她却叫着舅舅或姨妈的名字——这样的日子没维持多久,她就离开我们,一个人孤独地走了。在她的葬礼上,表弟代表我们孙辈致了答谢词,他的一句“狗娃,回来了!……”惹得我泪如雨下,因为,因为这是外婆对我们孙辈的唯一称呼。可是,如今,斯人已去,还有谁会唤我一声“狗娃”呢?

夜已深,人已散,风已起,窗外的世界正趋于平静,而我的思绪却在暗夜中纷飞,我亲爱的外婆,你在另一个世界,可曾安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7:这些细腻的阳光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4 字

+ 加入清单

这些细腻阳光,从初冬的嘴里呼出温暖。

阳光金黄,阳光轻巧,阳光安静地漫过天空,向大地撒下一串串舒缓的笑声。

远处的山被阳光包围,近处的树被阳光渲染。

这些细腻的阳光,让枯萎的荷叶不再忧伤,让飘零的落叶不再迷惘。

仿佛知晓大地的心思,这些细腻的阳光无处不在,均匀地爱抚万物生灵。

与阳光对视,坐在阳光下的人,在倾听阳光的声音,在与阳光私语。

这些细腻的阳光,从不回避,从不高高在上,阳光里有冬日花开,有优美的诗篇缓缓展开飞翔的翅膀。

有母性的味道,这些细腻的阳光散发温柔的气质,每一棵树和草,在细腻的阳光下显得从容、淡雅。

穿过窗棂,穿过思想者的头发,这些细腻的阳光将心事一一翻阅。

铺下一层浅浅的金光,是初冬大地的粉底,这些细腻的阳光呈现迷人的妩媚。

高高低低地照耀,这些细腻的阳光安安静安静,深深浅浅地弥漫,这些细腻的阳光灿灿烂烂。

在阳光里呼吸,在阳光下思考,在阳光下品味,观望生活的人,从这些细腻的阳光里看到了满地的喜悦。

一群鸟飞过天空,一些花暗自绽放,这些细腻的阳光敲打着旋律,让无限的美丽自由放飞。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328 字

+ 加入清单

有这样一个故事——

两只青蛙不小心一起掉入奶油桶。面对厄运,一只青蛙说:“完了,完了!听天由命吧,命这么差啊!”另一只青蛙说:“不,我一定要出去,我无论如何也要找到出路。我要出去!”

最终,那只听天由命的青蛙沉了下去,而另一只靠乱踢乱蹬,竟然一下子跳出了奶油桶,重新获得了自由。

读完上面的故事,我不禁哑然失笑,但同时也引起了我更深一步的思考。两只青蛙虽然有相同的处境,但是却有截然不同的命运。这让我懂得了:没有梦想是多么可卑,而一旦有了梦想,会使人增添无穷的力量;拼搏必能改变现状,摆脱厄运,成就梦想!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梦想,梦想会使人微笑着观察生活,梦想会使人倔强地反抗着命运。但是怎样才能实现自己的梦想呢?正确的答案是拼搏,唯有拼搏。

曾经有位哲学家说过,“人既不能整天地活在梦想中,又不能整天地陷在现实的泥潭里总也出不来。”所以,梦想和现实要紧密联系起来。要想成就梦想,必须努力地奋斗,奋斗的青春最有价值,唯有为梦想奋斗,青春才会闪耀光彩。

美国前奥运滑冰冠军斯科特汉弥尔顿小时候患了一种罕见的阻碍吸收食物营养的疾病,医生认为他最多还能活6个月。后来依靠静脉输入营养液,他竟又恢复了体力,但是,却因此抑制了生长发育。这种身体条件下的汉弥尔顿还能做什么?是否意味着只能成为一个完全依靠别人才能生存下来的残疾人?那时候他的姐姐经常去滑冰场滑冰,他也总是跟着去,他站在场外出神地盯着姐姐滑冰。不知不觉有一种想法占据了他的心头!

随着日月的增长,汉弥尔顿的这个愿望越来越强烈,他再也控制不住自己了,终于向父母央求道:“我想试一试滑冰。”青春的汉弥尔顿也像其他正常的孩子一样拥有梦想,可是主观上和客观上有那么大的困难阻碍着他的梦想。听到孩子的这一诉求,父母当时吓了一大跳,虽然这是正常孩子的合理诉求。看着这个平时靠输液供给营养的孩子,他们难以置信这个不幸的孩子也有如此美丽的梦想。

不过,梦想的力量是巨大的。追逐梦想使他从此喜欢上了滑冰,并开始了疯狂的练习。

是梦想使汉弥尔顿发生了奇迹。为梦想,他不顾一切地参加训练,不顾一切的训练竟使他恢复了健康。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奇迹,这种奇迹只有像坚强的汉弥尔顿这样的青年才会拥有,也只有他会在大磨难下才能催生那么恒久的梦想!

后来他成功了,在世界冰坛上以一系列高难度的滑冰动作在职业滑冰比赛中让观众为之惊叹。疾病无法限制他的梦想,磨难无法阻挡青春的飞扬。通过不懈的奋斗,他摘得了一个又一个世界冠军,受到了全世界人民的喜爱和尊敬。

在实现梦想的征途中,我们每个人都有比汉弥尔顿更优越的条件,既然汉弥尔顿都能战胜困难,挑战命运,获得成功,那我们还有什么要说的呢?

作为一名初中生,我不能空有伟大的梦想,还要为我的梦想不断努力奋斗。乒乓球世界冠军容国团说:“人生能搏几回?”在人生的旅途中,只有去拼去搏,才有实现自己梦想的可能。在拼搏中难免会碰到挫折,困难,我要学习那只与命运抗争的青蛙,用坚韧不拔的意志和压倒一切的气概,去扣开梦想的大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更要向英雄的汉弥尔顿学习,信念坚定,梦想执着,乐观顽强,勇于拼搏。

爱迪生说过,成功等于百分之一的聪明才智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我将用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展开阅读全文

篇9: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654 字

+ 加入清单

入冬以来最暖和的一日,阳光明媚,紫外线却不强。我似冬眠的小虫子,终于敢让灵魂复苏,从帽子围巾中探出头来,接受这冬日暖阳的亲抚。和同事去逛超市,走到花茶处,各式各样的花朵儿被韵成茶叶的形状,十来朵一小包儿,安静的躺着,小包装后面有体贴的提示,芙蓉花,美蓉清肺;百合花,润肺止咳;柠檬,润汤纤体……恰巧近几日咳嗽,咽内有痰,于是挑了百合花,外加柠檬。到得办公室,第一时间拿出我的花茶味韵,取出两朵百合花,加一片柠檬,倒入了开水,盖上杯盖,赶回座位,置于桌上,倾过头去,静静的看着百合花开,恍然间,似乎还能听到花开的声音,带着绚烂的美丽与逝去的决绝。娇嫩的红,轻软的蕊,直到她的身子伸展到极至,杯中的水,亦染上了透明的娇红,此刻,是倾世的美。亦是花的始,也是花的逝,在遇到水时,就是一生一世,刹那芳华,红颜稍纵即逝。用小勺子加上一勺蜂蜜,将一杯嫩红搅浑,波澜涟涟,然后静止,仍旧是透明的嫩红,此刻,百合花说,安静详和,岁月静好,正如我要说的一样。轻饮一口,酸酸甜甜,如同喝下了自己的青春,留下的仅有一点手握着杯柄的余温。有些神伤。放下杯子,收拾起资料,走出办公室,开始了工作。安静的走在过道上,用嘴角残留的百合花香暗探着我的内心,忖度着思绪,觉得有些黯然的时候,走到了一楼,阳光射了过来,将我的全身笼罩了个遍,那些黯然一刹那全部灰飞烟灭,被阳光照射得无处藏身,蒸发得无影无踪。冬日暖阳,如此美好。莫名的,心情明媚起来,情绪慢慢明朗,甚至有些轻快。不由自主的,笑意荡在我的眼中我的心里,原来,阳光可以令生活如此美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超越灵魂的歌唱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07 字

+ 加入清单

老实说,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已经不再很虔诚的看待文学了。因为今天本质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太匮乏了。我更易于接受这样一个观点:文字写作就形同于那些工匠,他活着的全部意义也只是为了完成某种需要而去付出自己。

作家,就是这样一种职业。而不是一种看上去有些眩目的称号和人的精神信仰所需抵达的某种目标。

作家,是一种平凡意义上的活着。

有些人为了浪漫和潇洒去营造自己的作家之梦,就像一个期待在秋天里收获的农民在春天里将一颗不知道会结出什么果子的种子播种在泥土里一样,那样注定了要付出代价也注定了要活得沉重。而且,他也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

曹雪芹写《红楼梦》时,他只是借助文字在表达自己,他只是想写出他眼中看到的一种真实而证明自己的觉醒,他没有想到去发表,没想到去赚稿费,也没有想到要因此而改变他自己,他只是无意识完成了一个作家活着的过程。

曹雪芹痛苦一生,清贫了一生。曹雪芹解释了什么是作家。

但现代人的浮躁让许多人做不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作家这一原来痛苦的职业已经从本质上蜕变而慢慢成了不少人轻取人生的手段。

所以,我们今天不说再也读不到《红楼梦》,就连路遥的《平凡的世界》那样的作品也很少见到了。我们读到的多是风花雪月、搔首弄姿、故作高深的或者叫情调或者叫调侃或者叫智慧的东西。

我们从书里读出生活的“轻”来,因为我们今天的作家自己早已游离于平凡活着的本身。他们进入了一种感觉的非理性状态而且习惯了那种状态下去活着。

因此,从他们的作品中,我们读不到我们的生活。我们只感觉到作家已超然于凡人之上。作家是一个新的智慧阶层。

作家活得贵族了,也就意味着作家本身的意义已经消忘了。就像你要记住什么往往忘记了什么,你要获得的什么恰恰意味着失去了什么一样。

我曾经也一度陷入一种对文字痴迷的意识里,这让我感到迷茫,以至于对自己失去了信心差点不再动笔。

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孤单,甚至在艳阳高照的上午,坐在阳光融融的窗台前,突然会有冷的感觉,很下意识地双手护胸,很茕茕子立的样子。

有些时候,人的孤独并不一定是事情上的失意或者是生活上的不圆满,甚至是恰恰相反,当一切来得太容易的时候,你同样会感到索然无味。

无疑的,我从小倾慕文学,渴慕能做一个编辑,而这一切到今天也没有实现,却发现自己活得很疲惫很茫然,我给朋友写过很多文章让别人快乐起来,但我有些时候却无能力带自己走出心境上的下雨天,这一点让我很真切的感到文字的沧白无力和凡俗。我从来没有因为对文学的喜好和厌倦而否定文学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的海阔天空,我看见了许多人对文学孜孜不倦默默无闻的耕耘着,看到了许多人对文学心生敬意继而对写手十分羡慕的时候,我才知道自己对文学的那份痴心,永远只有自己最懂。

我想,一个人活着,最重要的是首先要知道自己为什么活着,你看重什么,你疏忽什么,甚至鄙视什么,这应该是你最清楚不过了。

父亲最原始的愿望是希望我做一个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而对我说无疑是一种身心的牢狱,所以念了那么多年的书换来的一点资本,就这样被我舍弃了。换来的代价是我赢得了我自己,我想能全身心地投入到自己喜欢的东西上面去,无疑人生会获得更多的快乐和自由。

一个人把自己逼到没有退路可走的时候,往往会激发你在某个方面的的进取斗志,但一切并不一定能证明内心的安适和对命运有充足的把握,要知道真正地成为一个文客是多么的难,这不能把选择当作养家糊口等同起来,如果是这样,我为人生付出的太多也真的不值得了,那活着的意义也太渺小了。

我只满足于身心自由,心境宽广的生活方式,我看重网络中层出不穷出现的好文章,知道艺无止境,我惶恐于现实,甚至有危机四伏地感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走进考场,却明显不敌如云高手的孩子面对父母深深的期望一样。但我清楚一点,我会追求下去,只要有价值的我便义无反顾走下去,何况,一条曲折的路上会比一马平川的路上有更多的风景。

这个年代,一个人要是放弃了责任心会活得很轻松很惬意的。如果我易满足,我想我会活得很好,但我却做不到,生活中有一种现象,纵使你拥有了你想拥有的东西,有些时候你也不排斥对自己的不欣赏,我知道我每写一篇作文,都要告诉自己要用自己的真情和倾注自己所有的努力去完成它,但发现总是满足不了自己,发现自己已经很少写出让自己怦然心动、击节赞叹的文字了,这让我痛苦孤独甚至鄙视自己的无能。

有些时候人活着的意义会非常的渺小,学生会为了几门功课而活,演员为塑造自己的角色而活,进入恋爱的人会为了爱情而活,编辑为了自己经营的刊物而活…

我不想奢求未来,我只知道只为当下而活。正因为我是一个如此简单的人,我多怕自己的不完美,我不想粉释我的痛苦,也不想掩饰自己的平淡,我只想在我的文字里行间记下一真实却平淡的经历,喜欢告诉朋友一些不深刻但却是自己悟出来的道理,纵使一生只钟爱一个人,也不排斥去写两人世界上浪漫文字。我知道我身上有很多作茧自缚的因素,一切都缘于我心里看重做人的那份真实和责任。

在一些平淡的日子里,我的心情像一只不识归途的白色小鸟飞在沙漠的上空,那份忧郁的氛围往往让我找到一种平实的感觉。

周末的晚上,也常常一个人去看场电影,选择在无人的角落里静静地坐着,在影片放映着的那一小段时光,任剧场里的恬噪不绝于耳,我却习惯了双眼盯着苍白的银幕,心里想起一些算不上伤感的往事,还有相距或远或近的朋友。那时,我早已忘记了自己是来看电影的,仿佛已变成了一颗微尘,多么微不足道却又分明存在着,那一刻,自己感到多么从容地接受生命变得平淡的事实。

每个月我还是会从邮递员那里接过两份杂志《花溪》和《南风》,也不是最满意于这两本杂志,仅仅是提醒着我自己还有许多人与你一样默默地写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人家会写得如此的美伦美奂。

黄昏的时候喜欢挑一张不错的CD唱片独自品味,感受一种生命的遥远和亲切,在那些欢快的节奏里,我想起了自己从前高兴的时候,喜欢学着电影里的模式跑出去让大雨浇上一场释放激情,结果发现除了换来一场重感冒外,原来一点也不诗意。

而听到一些忧伤的音乐,却让我想起以前失意的事情,便喜欢去乡间小路上散步,却最终被农家穿出来的大黄狗吓得落慌而逃,这才知道生活与书本上写的多大的差距,这种思考让我一步一步更加接近生活的真实。

是的,我习惯于这样远离浮华去接近生活的真实本色,这样我才活在了自己真实的世界里,而且一切事情都尽心尽力的去做,这样我也就不在乎得失和别人的看法了。

这些日子里,作家汪曾祺的一本40万字的自选集放在枕边看了好几遍,读着他的小说,才知道小说可以这样写的,他只是诉说着他自己活着的平淡和生活的凡俗,但我们分明看出了他的深邃和智慧。我们看不出他借小说要告诉我们什么,但我们什么都觉悟到了。

因为作家不只要拥有出众的才华,更重要的是他拥有了自己真实的生活,而且,他一点也不在意自己活得平淡和凡俗,他真是一个淡泊而有境界的人。

我想我书架上的书可以暂且搁起来不读,但生活的这本书却一定要好好的读了--以一颗平和的心去咀嚼它。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2076 字

+ 加入清单

前些天,老天遽然把温度降到零度以下,夜幕里悄无信息洒下薄薄一层纯白如盐一样细细的沙雪。

早上,赖在暖烘的被子里。忽听有人说下雪了。翻身起床,欣赏雪花曼舞。

来到窗前,放眼窗外,让我大失所望。并未见鹅绒绒的雪花覆盖,也未见天空漫天雪舞,只有稀薄的一层沙雪装扮着苍茫大地。田垄里枯萎的禾蔸僵硬的挺立,像是迎着严寒死挺硬扛。小河清冽的水仍在缓缓地流动,两岸斑斑驳驳的雪,像是突显着寒冬腊月的冰冷。远处的山,依稀有着雪的覆盖,但看不到有满树银花,千树梨花白。天空像是有着一抹忧郁,透着灰暗,没有雪天里映射银白的光芒。无心欣赏这样的雪景,只得洗脸漱口,打开水龙头,却放不出水来。难怪寒气逼人,把我冻得哆哆嗦嗦,水都凝固成冰了。烦!无奈的只得拿着提桶去井里打水。

夜幕,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停靠在阳台。怪事,很少见有麻雀从阳台飞过,今天为何聚集这么多的麻雀?难不成突然的风雪来袭,破坏了它们的巢舍,抵御不过自然的灾害,找寻屋檐避风取暖。

哎,麻雀可以屈就屋檐取暖过夜,可那些流浪的人呢?

记得在一条微博上看到,桥洞里活活地冻死一个穿半截裤的流浪汉。一双脏兮兮的破鞋,一个锈迹斑斑的锑碗,孤零零地摆在死者的旁边,像是诠释死者的悲哀和人世间的冷漠。或许,社会就是这样,有人冻死,就会重视那些还未冻死的流浪汉。

早上,仍旧捂在被窝里,惧怕冰雪天的寒冷,竟贪恋被窝里暖融融的温暖。像是在春暖花开里,慵懒的躺在草坪上,晒着暖暖地太阳那般的舒服;呼吸着寒凉清新的空气,觉得特别的舒畅,像是清晨漫步在丛林深处,呼吸着过滤一夜清新的氧气,那样的舒坦。尽情的畅游在梦香的国度里。

耳边突然传来“嘣”的一声,惊吓的把我从梦里揪醒。恍惚里看着猎人在雪地里紧追着一只惊恐的兔子疯跑,然后就听到“嘣”的一声。只见可怜兔子离地一尺高,便颤抖的倒在血泊里,斑斑驳驳的血迹染红了雪地。

懒散地穿上衣裤,来到窗前,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外边与昨天一样的冰冷,看来是冰冻了。由此,忆起了20xx年的冰冻,脑海里浮现了冰天雪地的壮观,如北国一样的茫茫雪原: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树树幻姿幻彩的冰花,绚丽绽放,让南方也领略到北国雪韵,欣赏着冰花晶莹剔透。可眼前的冰冻,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似乎没有那么般的纯白,只有依稀雪的覆盖,像年老花白的头发,里面参杂些黑丝,变得不那么纯和美观。唯一相同的就是低温的天气,把水凝成冰。

接下来几天,仍是冰冻地天,大人们都不敢出门,窝在火炉边取暖。只有孩子们耐不住静坐,买上一些烟花,在房前屋后燃放着。聆听噼噼啪啪的响声,观看幽幽的青烟,闻着硫磺炸药的气味,孩子们像是找到了他们的乐趣。可他们的脸蛋冻得通红,鼻涕流得老长,不知冷还是不冷?

毕竟是南方,几天冰冻后,太阳从东方冉冉地的升起,露出久违的笑脸,射出暖暖地温度。于是,就听到屋檐下有滴答滴答的雨滴声。冰雪奈何不了温度上升,只得还原于水。在太阳的照耀下,从地下冒出一片片雾霭,像炊烟一样的袅袅腾升,湮灭在天空里。

房前的空地上,三三两两的人搬着椅子、拿着凳子凑合在一起。几日来蜷缩在屋里,把心都郁闷的如冰冻天一样的寒冷阴沉。现在,终于冰融雪化,有一抹暖阳从天而降,可以敞亮心胸,沐浴阳光的温暖。

冰冻这几日,蜷缩在屋里,似一只鸟儿关在笼中,困在那窄窄的空间里挣扎。有了这一抹暖阳,就如鸟儿打开笼门,展翅翱翔在天空。大家聚拢在一起,聊着闲话,晒着天阳,觉得特别的舒服,快乐的像流水一样哗哗的流淌过去。

连日来的冰冻,终于换来了冬日的暖阳。暖了心房,醉了心扉;暖阳,洋洋洒洒,微风轻轻拂面,熏得懒洋洋地,慵懒的坐着或躺着,享受着冰冻后一抹暖阳。

中午,搬把椅子,坐在阳台上,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天空一片湛蓝,也无一片云彩,只有碗口那么大的太阳悬挂在空中,释放千丝万缕的光芒,照耀着苍茫大地。看,远处的山,昨日还是白雪覆盖,今天却被太阳点缀的金黄金黄,那清瘦的树木,光秃秃的枝桠,在太阳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像是长出金黄的嫩芽,微风轻拂,一树树婆娑,恍惚葱茏翠绿;看,小河里一只只鸭子,聚拢成群,在自由的戏水,荡漾了一圈圈涟漪,斑驳汩汩流水波光粼粼,在阳光的映射下,犹似金光闪闪;看,田野上,有着牛羊在啃着枯萎的草根,放牧的人,斜躺在田埂上,仰望着蓝天白云,悠闲的沐浴在阳光里。

有阳光就会温暖,有了温暖就会快乐。顺手抓起一把暖阳,与她肌肤相亲,感受她母爱般的温暖,如女人般的温柔,似情人般的缠绵;细细的体味,慢慢的将她融入心身,迷醉了眼,满足了心。

斜躺在椅子上,暴晒在阳光下,感觉到特别的暖和。不像前几天冻得畏畏缩缩,伸手抬足都是别扭,像是寒冷的锁链,绑得僵硬,不便舒展。微风轻轻吹来,感受到阳光旖旎,特别的暖心。冬日里能有阳光暖心,那才是幸福!

眯着眼,望着耀眼的阳光,感觉到犹似亲切。像是闻着爱人的鼻息,润泽着心;又像是爱人的唇,吻着唇,亲昵的在耳边呢喃。絮絮叨叨的情话,暖的心酥酥的润,就如二月的霏霏细雨,润湿着面庞,犹似搽上一层雪花膏,舒畅得心情轻松愉悦,像微风轻轻的拂,飘扬满心的喜悦,浸沁在阳光暖怀里。

冰冻后有着冬日的暖阳,暖了心,迷了眼……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打碎了一只饭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574 字

+ 加入清单

啪嗒!一声脆响,干净利落。正在埋头大吃的一家人,全都把眼光聚集到了七岁的侄儿身上。

小侄儿正是迷恋动画片的年龄。电视里的光头强和熊大熊二正在雪夜里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看得小侄儿心花怒放,手舞足蹈。小手一划拉,饭碗就掉地上了。瓷碗撞在瓷砖地板上,声音异常清脆。

今天是团年的日子,全家人都聚齐了,母亲也就特别高兴。没想到小侄儿却高兴得过了头,竟然打碎了一只碗。母亲一辈子生活在农村,常年吃斋念佛,很是信命,也特别相信预兆。平常时候,如果不小心划破了手指,或者摔碎了杯盘之类的东西,她总要跑到五里外的一座小庙里烧香拜佛,然后在“菩萨保佑”的念叨声中胆颤心惊地度过好几天,直至她认为的危险期(一般为三到七天)过去,才能放下心来。有一年,我家养的一只公鸡不知什么原因,半夜就开始打鸣了。母亲非常恼火,当机立断就把它杀了。她说,半夜鸡叫,大事不好。这样的鸡也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去卖的,谁买了谁倒霉。母亲心地善良,损人利己的事她是不会做的。至于饭碗,那更是不能轻易被打破的。母亲经常给我们讲述这样一个故事:

在母亲的娘家院子,有一王姓人家,三女一子,全都考上了大家。这在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农村,可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然而,就在那唯一的儿子王四大学毕业的时候,意外发生了。那天,王四收到了工作分配通知,准备到单位去报到。全家人都很高兴,家里又多了一个端铁饭碗的人。他母亲炖了家里唯一的一只肥母鸡给儿子送行。当王四坐到桌旁,准备动手拿筷子的时候,他面前的那只饭碗却莫名其妙地滑落到地上,啪嗒一声,碎成了两瓣。蹊跷的是那碗破得十分对称,裂缝处也如刀砍斧削一般光滑,地上更无其它碎片。那一碗白米饭连同那只母亲特意给他夹的肥鸡腿,就便宜了他家那只大黑狗。后来,王四就在去单位报到的路上出车祸死了。

“所以,吃饭的时候,饭碗一定要端稳了。”母亲一再地告诫我们。每次吃饭的时候,她都会严格检查我们每个人端碗的动作。母亲给我们规定的标准动作是:四指在下托住碗底,拇指在上,扣住碗沿,这样才能牢牢地把饭碗掌握在自己手中。绝对不允许把碗放在掌心,五指朝上呈莲花状托碗。“这是叫花子端碗。”母亲说。

那些年,常常有叫花子游走在山野乡村,不是说家被水淹了,就是说房子被火烧了。他们大都背着一个烂背篓,或者拎一只脏兮兮的旧麻袋,低声下气,要钱要粮,多少不论,却很少有端了碗来,要了饭蹲下就吃的。所以我们也不能确定母亲所说是不是事实。但被母亲斥为“叫花子端碗”的方法容易使饭碗从手中滑落倒是真的。

在我十岁那年,有一天到吃午饭的时候了,我正和小伙伴们玩得兴起。经不住母亲的一再催促,我就端了饭碗出来,边吃边玩。玩到高兴时,竟忘了母亲有关端碗的训诫,用手掌心托起碗来。在与伙伴们的追逐嬉戏中,不知是谁碰了一下我的手臂,那碗一下子就滑落下来,摔得粉碎。这下可闯下大祸了。我曾多次幸灾乐祸地看见过兄弟姐妹、邻居伙伴因为打碎饭碗而被大人打得鬼哭狼嚎,伤痕累累的。这次该轮到我的。我当时觉得天都塌了下来,玩兴一扫而光。当着众多小伙伴的面,我又不敢放声大哭。有大点的伙伴就逗我说:“快去把你那小雀雀卖了,买一个碗回来赔。”

我吓得不敢回家,就在院子后面的竹林里躲了起来,天黑了也不出来。母亲先是凶神恶煞地叫骂,后是温柔亲切地呼唤,最后是声泪俱下地保证:“快出来吧,我不打你!”我才战战兢兢地回到屋里,但还是免不了一顿臭骂,还被罚了一顿不许吃饭。

现在,小侄儿打碎了一只碗,且是在全家团圆的时候打碎的。这在母亲看来,肯定不会是什么好兆头。嫂子吓得赶忙拿来扫帚,边扫边骂着小侄儿。姐姐在一旁打圆场说:“没有关系,碎碎平安。”我逗着小侄儿说:“这下没得吃了。”

小侄儿并没有我想象的那样心慌害怕。他说:“锅里还有。”

“是啊,还有,还有。有就好。”母亲一面接着小侄儿的话头,把“有”字说得特别有力,一面站起身来拿了一只空碗,盛了满满一碗饭菜递到小侄儿的手里,脸上全然没有一点怒色。看来,是小侄儿不经意说出的一个“有”字,让母亲没有了生气的理由。她完全可以发挥想象,把那一个“有”字理解为有财,有福,有寿,有健康,有平安……这些都“有”了,一个小小的瓷碗又算得了什么呢?

全家人又开始吃喝说笑起来。我问母亲:“为什么以前我们每次打碎了碗,都会挨揍挨骂呢?”

母亲说:“那时候哪家的大人不是这样教育小孩的呢?”

顿了一下,母亲又若有所思地补充说:“你不知道,那时候的粮食有多金贵,一个饭碗又有多金贵!”

是啊,那时候,一个“饭碗”是多么金贵啊。

想当年,我经过八年的寒窗苦读,考上了县城的中等师范学校的时候,乡亲们对我是又夸奖又羡慕。他们常常把我作为他们教育子女的乡土教材。特别是狗娃的父亲,每次见到我都会感叹:“你看,你和狗娃是一起读书的同学。你现在已经端上铁饭碗了。可他呢,还拿着一个泥饭碗在土里刨食。”母亲更是以我为骄傲。我们家世代寒耕热耘,晨兴夜寐,披星带月,雨淋日晒,却常常缺衣少食。现在家里终于有人端上了一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怎能不令母亲喜形于色,眼开眉展呢?尽管那铁饭碗里没有山珍海味,也少有大鱼大肉,常年只装了仅够充饥的稀粥。有段时间甚至连稀粥都差点断了顿,还得到父母的“泥饭碗”里去拔食。但母亲依然高兴。眼看着近几年碗里的鱼肉渐渐多了一点,却又听说要打破“铁饭碗”了,这令母亲很是担心了一些时日。

“都进社保了,今后退了休,还能有保障吗?”这是母亲的担心,也是很多教师共同的疑虑。那段时间,网上争议热火朝天,学校辩论如火如荼。反对者说:“就这么点工资,交了社保,还怎么活呢?”支持者说:“进社保好啊。进了社保,我就可以放心大胆地辞职,跳槽了。——我早就不想教书了!”于是,又有人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忧心忡忡起来:要是老师们都辞职不干了,学校怎么办,学生怎么办,百年大计岂不是要毁于一旦……

然而,事实证明,所有的担心都不过是杞人忧天。政府说干就干,不等人们议论出个所以然来,改革已经全部完成了。到如今,半年时间已经过去,学校还在正常运转,学生还在继续上课,老师仍在按部就班。那些曾声称要辞职跳槽的老师,也不见有多大动静。倒是好多曾经停薪留职的人员,已经安安心心回来上班了……蓦然回首,发现碗里的饭菜正在潜滋暗长。仔细想想,才幡然醒悟,原来那端了几十年的所谓“铁饭碗”,其实早已锈迹斑斑。

生了锈的铁饭碗,还是打碎了的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7 字

+ 加入清单

已记不清是多少次再读《背影》。中学时的我并不能体味其中深意。如今,我已日渐成长,书中父亲提着橘蹒跚的背影,已定格在我的脑海里,像一根敏感的琴弦,一经拨动,便会引发我无限的感慨。

在中国几千年的浩瀚文海中,歌颂父母的文章不计其数,而《背影》却是最让我感动的一篇。也许就在于作者用普通人的眼睛去发现普通的父亲一个最普通不过的动作。而这恰恰触碰到了我心里某个最敏感的部分,让我想起我的父母,细腻的情感绵绵不绝,汇集成一条温柔的小溪,在我心中缓缓流过。

我敬佩和羡慕那些作家或擅于写作的人,可以把对父母的情感通过笔尖,自然而然地流泻于纸上,读来总能带动读者的心灵随之跃动,让心灵深处的情感也随之点燃,继而蔓延,情到深处,禁不住泪眼模糊,就像《背影》带给我们的感动。

于是我情不自禁地想到我的父母。想着虽然生活艰辛,但他们却乐观幸福的笑容;想起我放假回家,母亲见我时孩童般的喜悦;想到他们冬日里依然在凛冽的寒风中,守着收入微薄的小摊,任冷风吹痛了脸颊的身影;想起他们日渐加深的皱纹、愈加清晰的白发……真的,想到此处,我便忍不住泪眼蒙蒙。

平凡的父母给了我不平凡的。我有一个很简单的愿望:早日让父母卸下沉重的担,安享晚年的幸福。我只有尽我的努力让他们过得更好,因为我知道,父母都是无私而伟大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猫来猫去也牵情经典散文

全文共 3309 字

+ 加入清单

岳母惜天物,习惯于收拢摘下的菜叶、削掉的果皮,叫人送往养鸡鸭的地方,用餐后需扔的饭菜汤水骨头鱼刺,要分类装碗入盒置于院内树下,供流浪食用,麻雀、喜鹊也乘机饱些口福。长此以往,大树下的供应点总有流浪猫光顾,或翻墙跃下或自墙下的排水口钻入,有食没食,猫们总要独来独往地各自来巡视几趟,赶上有则食,无则到石榴树旁的水盆舔吮几口自来水,再闲转一会,或找个地方打瞌睡。猫来,耗子自是不敢出洞,还惹得喜鹊喳喳叫,麻雀落高枝,平添几分热闹予小院。八十多岁的岳父母虽说习惯了这场景,也要关注一会,看上几眼,毕竟能打发时间,解些寂寞,也能为小区内的老伙伴们来访,积攒些唠闲嗑的话题。

全家人待这些猫,未经商量,行动却出奇一致:见有弱、小、老猫那渴望的乞食目光和几声喵喵,大多回应一句:饿了呀,猫咪,等着。于是捡起食盒走进厨房,打开冰箱或查看冷藏柜,收集些食品降入猫食行列。实在没有,也要掰块点心或咬碎块糖球儿应付一下。对待强壮、肥胖者的乞讨,带些呵斥贬损的味道回复:去吧,瞧你吃得肥粗二胖的,没吃的了。不知猫能否听懂,多数能掉头悻悻而去,少者墙头或墙角蹲一会,不甘心地等上一阵。

前年晚秋,霜重露浓的早晨,一黑灰色小狸猫躺在树下叫声连连,身子有成人的一拳大,半拳大的头,毛稀疏、皮鲜嫩,半截尾巴流着血,有奄奄一息状,灰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含些痛苦,含些不甘。岳母找来纸板箱子,铺以旧地毯,棉坐垫,盖上旧棉袄,置放屋檐下背风向阳处。喂些鲜奶放些抗生素药面。岳母认为这是哪个老猫叼来求救于人的。经过细心打理,小猫熬过了寒冬,春来夏到,已粗壮魁伟,肥壮壮一只年轻流浪猫。她开始高傲,只准岳母抚摸,但不允许岳母抱她,家里的其他人是不让你近身的,讨食也仅仅是一边叫着,一边用肥胖的身体蹭几下岳母的裤脚;她开始威风,一般的流浪猫靠近小院或上了院墙,她自胸腔里哼出一种声音,像警车的低音报警器一样低沉着闷吼,吓走来者;她自尊自重,要吃的除了叫几声,会挠抓几下塑钢门,开了门只是期待地望向屋里,从不试着越过门槛进屋;也有母性慈悲,有小猫、弱猫来分食她的剩饭,往往佯装看不见,任其随意捡食;她还会求援,有比她强壮的流浪猫进入院内,她躲到高处发出强烈的吼喊,我听到呼救总是发声帮忙驱逐入侵者,对不甘心、不退却者,还得弯腰捡石子抛出。但她从不表示感谢,我真希望她也用那肥胖的身子,柔软发亮的绒毛,蹭蹭我的裤脚,报答弯腰捡石头的辛苦,但她永远与我保持距离。但愿她心中有数,看住院中的老鼠就行。只是她那半根尾巴在她勤奋的舔舐下,总如猴腚样鲜红,且渗些血珠,逐日渐短,看得人浑身难受,都在担忧来日伤口缩到脊骨时会危机生命。夏日间,她怀孕了,秋到,肚子愈大,经常几天不在家。天冷了,不知她去了哪里,再也没见过她的身影。岳母唠叨过多次:这秃尾巴猫,咋不在家下崽,恐怕死到外边了,那尾巴一冻,还有好吗——————想必,一位合格的流浪者,也许要的就是这种潇洒,这种骨气,这种精神,这种尊严吧。

秃尾巴猫去些时日,就有老鼠进屋,全家人翻箱挪柜,布置粘网,安下夹子,折腾几天,仍是夜来听其嗑咬声,昼来不见其踪影。岳母认为:猫去的时间长了,猫味消失得干净造成的。正在大家犯愁之际,一个北风嘶吼,雪糁乱钻的上午,一只全身几乎都是金黄色,只有肚皮、前胸为白色的狸猫,冒着风雪蹲在屋门外,叫着要吃的。家人赶紧用平时积攒的饭店打包用的餐盒装些食物,放在了门楼与屋门之间的过道。这是只老公猫,大骨架包着有几处伤疤的皮毛,毛长,瘪肚,骨嶙峋,有风吹欲倒之感,边进食边浑身颤抖着,沧桑衰老感瞬间引发了大家的怜悯。岳母说:这猫太老了,恐怕过不去这个冬天。有人接着说:他要不走就多给他一些好吃的,有猫气,老鼠就得跑。老猫似乎听懂了这些,吃饱了就躲进屋檐下纸板箱的窝里,蜷缩着身子开睡。过了春节,老猫全面复原,精神抖擞,黄眼放光。暖阳高照的天气,伸展几次老腰,跑到枣树下,前爪搭上树干眼睛向上瞄着,我看着为之振奋,等着他向上窜去。没想到,这老先生仅是做出爬树状,再没有下边的动作,前爪抓挠树干几下,就放了下来,弄得我兴奋关切的心情转为失望。但还希望着有朝一日,他能表演一番上树的拿手好戏。时间长了,见他每每如此,知道他光拉架子不练功,就放弃了关注和希望。

日常生活,他处处表现出老江湖的气派。家里人谁喊一句:老猫过来。立马跑到身前,使劲擦蹭你的裤腿,留下一片浅黄的毛。试探着进屋,试探着卧于茶几的夹层。偷着上床,听一声吆喝,迅速逃窜。会看脸色的喜怒,听得懂训斥、责骂和呼来唤去的指令。最喜欢我弄段树枝刮他全身。头一次拿段树枝要给他刮毛,他警觉戒备,我柔和着语气说:老猫过来,给你刮刮毛,不会教训你。他全身紧绷着勉强凑到跟前,享受了这次之后,只要一举树枝喊声老猫,他就痛快跑来享受外力给予的舒适。看样子他还是这一片的头领,他吃剩下的饭菜,是没有别的猫敢来捡剩的,有些猫来到小院边沿,多是躲得远远地瞄着他,不敢靠近小院。

春暖,他开始夜不归宿,一连几天不着家,偶有日间回来喝水吃饭。有一天我在地里干活,他脸上流着血,带着二道皮开肉绽的伤口,垂头丧气地回来了,赶紧拿棉球给他擦洗。边擦洗边问他,你这是抢情人去了,还是抢地盘?你老了,得有点自知之明。好吃好喝在家呆着多好,干嘛非要抱住江湖不放手,东抢西夺,争强好胜,自以为江湖缺了你,就会无序。何苦来呢?落个如此下场。别说你这块巴掌大的江湖,再大的江湖也是后浪压前浪,退出、消失才是可行之道。想来他是听不懂的,只是找些话胡诌埋怨一番,发泄些我对他的心疼,也配合手中的治伤动作罢了。待他的伤口好一些,又是长时间不见踪影,又有老鼠在院里出没。大家唠叨着这是去了哪里?入夏,他突然出现,还领来一黑一黄两只小狸猫。然后又消失了,这次消失的彻底,到动笔写日记已到秋天,尚未见到她的身影。也许,生于江湖,飘于江湖,殁于江湖,才是他的追求和使命。让他嬉戏、饱暖、捉鼠,岂不是有违流浪猫之志。

带来的小猫估摸着几个月大,不会超过一岁。小黑猫见人就往后院躲,吃食也等着人离远了再过来进餐,小黄猫来了就大大方方占据了猫窝,一点不把自己当外人。表现得格外粘人:总是跟在岳父母的脚前脚后,不管你是散步还是出来进去干些家务,亦步亦趋,见你坐着休息,还企图上身入怀,遭到呵斥,就卧在脚下或不远的地方;以家为家:除了墙顶、房上转一圈,不离开内院外院,见人远行,只送到外院边界;善于表功:老鼠、麻雀,不知是她捡的还是抓的,都要叼到窝边展示;勤于模仿:我要蹲下薅草锄地,她跟在手边忙乎,用嘴含含草叶,动爪扒扒草棵,放水浇地,她要围着水龙头转上几圈,似乎歪头思考一阵,再试着扒拉开关几下;玩性十足:蝴蝶,蚂蚱,蝉儿,蜘蛛,麻雀,流动的水,风卷动的树叶,都是她奔突、捕捉、抓戏的对象。上树尤为利落,黄光一闪,她已到了枣树丫杈上,让我过足了眼瘾,只是下来颇为小心翼翼,有时要靠喵喵的叫声壮胆,下到主干才嗖的一下落地。我一拉动橡胶水管浇地,她大多的时候跑到胶管的出水口,长时间倾听水的哗哗声、观察水流的涌动,不时探爪沾水,放到嘴上舔舐,她最感兴趣的是水管有个针眼般漏洞,细细的水柱蹿起米多高,变成水雾落下,她会乐此不疲地观赏玩耍,捕、抓、含、吻、甩,躲、进、闪、挪、腾,灵活、稚气、美妙、憨愚、可爱。

院里没活的时候,我经常站在楼上的窗前,俯视小院风景,主要是留心老人动态。几时熄灯,几时拉开窗帘敞开屋门、院门,几时出现在树下菜畦间的小道中慢慢挪步,望天看地,也伸手摆弄着竹架上的菜或果,不忘着呵斥小猫几句:一边去,一会踩着你。或者坐在树下的秋千仰椅上瞌睡养神,而猫则在宽大的扶手上假寐。如此情景,在大多数的好天气下一天天重复着。我的心常常被感染着,有些孤寂,有些温暖,有些无奈,有些安慰,有些担忧。

小院的秋菜葳蕤葱茏,夏菜的秧稞已枯黄衰败,过去的郁郁葱葱、果实累累已存记忆。在我学会留意及有时间看世间的过往,倾听时间流逝的脚步声时,无意间,几只流浪猫竟也触动了全家人的情感,为此记下留存。其实,普通甚至卑微而平静地活着,不难发现生活中充满了朴素简单的事情,而这些平淡的事情,去感悟些,也不乏有些味道。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48 字

+ 加入清单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完美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期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期望。我们仅有在春天播下期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期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 加入清单

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集》。

“燕子去了,有再归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呐?”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熟悉,它是来自《朱自清散文集》中的《匆匆》。

文段中:聪明的,你请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表明了朱自清先生留恋、珍惜时间的思想感情。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无比珍贵的,失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回忆,已经无法挽回。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金子一般,但是用钱财却买不回来时间。

我们要珍惜时间!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因为爱迪生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

伟大的作家鲁迅有一句名言: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可见鲁迅也有多么珍惜时间呀。

世界上又有哪位有成就的人不是珍惜时间的呢?

时间匆匆而逝,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们小学生中有的人天天看手机,打游戏,时间就这样被消磨了。不知道珍惜时间,这是多么可惜又可悲的一件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要像爱迪生、鲁迅等众多伟大的人一样,惜时如金!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枫桥夜泊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862 字

+ 加入清单

“咚——”响亮而浑厚的钟声再一次响起,我苦笑笑,抬头望了望江面,漆黑,深邃,沉重。“又没上榜,多少年了啊?我……”我喃喃自语。岸边成片的枫树林,随风晃着叶儿,“沙沙沙”响着,在深黑的幕下晃着,映衬着江上孤独一点渔火,晃着,摇曳着,像一个又一个魔爪,抓挠着我的心,正想着,忽听后座一个人兴奋的与旁座聊着,“我总算上榜了啊!……”,这话似针,直刺上心头,我恍惚了……

“揭榜啦,揭榜啦!”,“走快去瞧瞧!”,“让一下,等等,有我,有我!”。放榜了,街上炸开了锅,榜前熙熙攘攘,挤得水泄不通。天阴沉沉的,我犹豫着要不要过去看看,去吗?去吧,走吧……可一刹那间,我想起,上次不也是信心满满地去查榜吗?结果看见了吗?没有,从来没有!多少次带着自信离家,又是多少次上街买了副“哭丧脸”的面具回家,这次若不上榜,我还有什么颜面回乡见亲!

“张继!”我回头一看,同行友人奔来,“怎么不去看榜?走,我们一起看看去。落榜无妨,三年后再考!”真的无妨吗?我看着友人,心开始动摇,说不定这次就上榜了呢?我的手不自觉的扯袖口,手心里的汗一阵阵的冒出,袖口湿了。

抬头看看榜,没有我,没有,还是没有我的名字。我想着,或许看漏了吧,仔细再看了一遍,没有,还是没有。连着看了很多遍,仍然没有,我的心一下子跌落谷底。又没上榜。

怎么会呢?明明所有知识都背得滚瓜烂熟,明明写时一字不落,明明检查了一遍又一遍,怎么还会没上榜呢?忽的,一个画面闪过脑海中:是最后那一刹那,我写完,把笔放上笔架,“吧嗒——”,由于紧张的心情与气氛,脸上渗出了一层汗,可未曾想到,一滴汗“从天而降”,滴在了试卷上,好像,好像还化开了一小块墨迹……难道就因为这滴汗,而没上榜吗?

烛火晃了晃,像是家中书房的微弱烛光,想起为准备科考,多少个深夜我不曾靠床,在摇曳的烛火下温习功课,听着窗外蝉虫鸣叫,十年啊!整整十年的寒窗苦读与辛劳,我从未因疲倦,劳累而放弃,可这次,还是落榜了……

“咚——”,又是一声远处钟声,客船上还是几家欢喜几家愁。家乡近了,几只乌鸦凄切的叫着,像是对我再次进士落第的同情……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七夕节爱情散文推荐

全文共 2771 字

+ 加入清单

七夕节来临,牛郎和织女终于会面,互相倾诉这一年的思念之情。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看看吧。

【七夕节散文

七夕,因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而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小时候我也曾痴痴地等到七夕那一夜盯着牛郎星和织女星看是否能在银河相遇,还傻傻地钻到葡萄架下去聆听过他们的“情话”,结果都是徒劳而返,但这似乎并没有影响我坚信牛郎和织女的存在,因为毕竟这个故事太诱人了,否则这个故事也不会流传至今。而今天,人们更把它当作中国人自己的情人节来过了。

其实无论古今中外,关于爱情的故事还真不少,尤其是那些凄美的爱情故事。比如莎士比亚的话剧《罗密欧和朱丽叶》,还有中国的《梁山伯与祝英台》,《孔雀东南飞》等等等等。但是我都感觉不如牛郎和织女爱得深厚爱得透彻。纵观罗密欧和朱丽叶也罢,梁山伯与祝英台也罢,还是焦仲卿与刘兰芝也罢,虽然他们最后的结局都是以死殉情,但试想:如果罗密欧和朱丽叶这对一见钟情的男女如果当时不受双方家庭的激烈反对而结婚,这对激情男女是否就能永远保持一颗相爱的心?毕竟社会是复杂的,人际关系更是难处,再加上孩子的教育问题和一些生活琐事等等,难道他们就能做到事事都保持一致,就没有纠葛与分歧?所以当自己心中的高期待破灭以后,一切都会归于平淡或是矛盾。还有那梁山伯和祝英台 ,如果当时他们的同学恋顺理成章结合了以后,也未必就会事事顺心万事如意,所以还是不如化蝶飞走了的好,尽管一个凄美的结局难免让人有些惋惜。假如焦仲卿和刘兰芝不是因为焦仲卿的母亲百般刁难的话,他们也就失去了一个共同的“敌人”,当这个共同“敌人”不存在的时候,他们究竟还有多少共同的东西,尤其是一辈子的?

其实我以上举的例子并非危言耸听 ,而是客观事实的存在,那有朋友就会问了:“人世间难道就没有真正的爱情故事了吗?”有!当代女作家林徽因和梁思成之间的爱情故事就堪称楷模,他们为我们演绎了一场真正的“人间四月天”。众所周知,林徽因不仅是一个才女,也是一个美女,当然身边也不乏一些优秀的追求者,比如徐志摩,比如金岳霖。所以当林徽因决定嫁给梁思成的时候梁曾经问过这么一句话:“有一句话,我只问这一次,以后都不会再问,为什么是我?”林徽因当时是这么回答的:“答案很长,我得用一生去回答你,准备好听我了吗?” 可是在后来的某一天,林徽因还是哭丧着脸对梁思成说:“我苦恼极了,因为我同时爱上了两个人,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这在当时对梁思成来说无异于是晴天霹雳,但他在痛苦思索了一个夜晚之后毅然对林徽因说:“你是自由的,如果你选择了金岳霖,我祝你们永远幸福。” 而林徽因最终还是选择了梁思成,因为她认为他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所以决定用自己的一生来偿还梁思成。梁思成爱他的太太可谓爱到极致,他曾诙谐的对自己的朋友说过:“中国有句俗话:‘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人家的好。’可是对我来说是,老婆是自己的好,文章是老婆的好。” 而林徽因这个有着显赫家世和地位的美女加才女也做到了“夫唱妇随”,她跟着梁思成辗转于全国各地研究古建筑,风餐露宿的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还染了一身病。可她又是一个热情好客聪慧好学的女作家、诗人……因此在她北京寓所的客厅里,常常搞一些文学沙龙,到场的有诗人徐志摩,哲学家金岳霖,还有周培源、胡适、朱光潜、沈从文等,而林徽因又总是大家的焦点和中心。冰心作家还曾经写了一篇《我们太太的客厅》的小说来讽刺林徽因,而林又是何等的聪明。知道冰心是有些嫉妒自己,当时正赶上林从山西出差回来,就送了冰心先生一坛山西老陈醋……其实林徽因真的是一位值得大家去爱的奇女子,金岳霖为她孤独一生,徐志摩也为她和发妻张幼仪离婚,但林徽因却有自己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她为那个为她“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的男人倾其了自己一生的青春岁月。其实林徽因又何尝不是在“承受着不能承受之重”呢?金岳霖为她终身不娶难道她心里就不痛吗?金岳霖也是在“承受着不能承受之重”,但是他承受住了,就这样默默地爱着一个女人,默默地替她排忧解难,默默地祝福着她……

在金钱至上的现代社会,我想没有一个人能承受那种重负。让我们也默默地为那些为爱“承受了不能承受之重”的人们送去祝福吧,祝福他们七夕情人节快乐!

【爱在七夕】

爱在七夕,你在哪里,这一天,我在鹊桥边守候着你,你懂得我的爱吗,我最爱的人。 序

还记得吗,我们那时的爱恋,那是幸福的美好回忆;还记得吗,我们曾经的思念,那是彼此相见的心愿;还记得吗,我们离别后的眼泪吗,那是留给彼此的牵挂。爱在七夕,你在那边等我吗。

爱在七夕,这是一个充满爱的日子。

爱在七夕,是我们每年相聚的日子。

还记得那天吗,你被无情带走,我伤心的哭了。彼此的眼泪在天地间挥洒,这就是天地之间的差异吗。当时的伤心化作对你的思念,为你祝福,为你泪流满面。那一刻,我的爱不知去向,因为我的爱,只为你一人绽放,只为你一人盛开。

是老天为我们的爱情所感动吧,所以允许我在这一天与你会面。一年一次的相见,对我来说无异于天大的惊喜,即使是十年一次,我也愿意等,因为我的爱只为你,我的思念唯独有你。

都说流走的光阴,会带走很多的东西。我愿意抛弃一切,这对我来说都是过眼云烟。时光可以带走人的记忆,感情和回忆,但我会向你保证,我今生爱你一个人,如果有来世,我也只会只爱你一个,无怨无悔。

爱在七夕,不知你是否在思念着我。我想对你说,你存在我的心里,你的身影占满我的世界,我的日日夜夜,都是你,都是你的回忆。

爱在七夕,我知道你也在思念我,如果你能听到我的心声,请你把对我的爱化作雨露,让我看到你相思的泪水,默默陪着你流泪。

爱你,给你幸福,给你快乐,给你一个温暖的家,给你一个呵护深爱你的我。爱你,我愿意为你,为爱等候每一年的七夕。因为爱你,我不会放弃,相信有情人终成眷属,相信会有一天我们会不再离开。

爱在七夕,我在鹊桥边等你,等你一起看满天的星星。我希望每天都这样,与你在天上看星星,看月亮的阴晴圆缺,看滑过的流星,看那四季的光阴。

对你的爱,剪不断;对你的思念,像流水一样,随时间日夜流淌;对你的爱,我是无怨无悔的。

爱在七夕,爱在七夕。

让我们一起在鹊桥上散步,诉说着彼此的爱恋,互相倾听来自彼此的光阴故事;让我们的爱在这一刻化春雨,化成温柔的清风,让日月随我们的话摆动。

爱在七夕,等着满天星雨,守候着我最爱的你;爱在七夕,守候爱的美丽,用心抒发爱的乐曲;爱在七夕,抒发爱的乐曲,在这一刻,让爱在七夕,让彼此的爱定格在这一刻。

爱在七夕,还记得吗。我爱的你,我的爱人,我最亲爱的你,希望我们把爱抒发,共同谱写我们的爱情故事,把美好的记忆定格在七夕。

七夕节;七夕之恋

很久以前,你我相隔天地之间

许下诺言,在每年的七夕相见

我知道,飘下的雨是你的眼泪

天边的云霞,是你寂寞的相思

你的魅力,在我的脑海中浮现

在一起的时光,令我无法磨灭

因为爱,因为我爱你无法改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来自童年记忆里的美妙味道——豆腐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19 字

+ 加入清单

一直都很喜欢吃豆腐脑,一直都很迷恋它细腻纯白的样子和滋润爽滑的口感,当然还有那绵厚醇美的香味。豆腐脑的吃法很多样,若吃咸味的,加入一点切得碎碎的榨菜末,撒几粒葱花,再倒几滴麻油,若喜欢辣味,便来一点辣椒油。用小勺轻轻搅拌,把榨菜、葱花和油均匀地混合在一起,再舀起一勺送入嘴里,连同驻满口鼻的香味一同滑入腹中,那感觉,一个字:爽!还有一种吃法便是吃甜的。这就更简单了,只是将豆腐脑盛出来,不加任何作料,一眼看去,纯净无瑕,如同凝脂般的肌肤,一见便顿生食欲。再洒上一点糖,拌匀之后,待糖全部化在其中再入口。此时,是完全别于咸味的另一番感受――豆腐脑的原汁原味一齐散发出来,逼迫着你加快节奏,非一鼓作气完成不可。

很长时间都沉醉在甜味豆腐脑中不能自拔,享受那份润滑,享受那份真味。后来也接受了咸味,甚至于辣味,在那样的畅快淋漓中,挥洒着英雄般的豪气,于是,豆腐脑在我的饮食生活中得以完整。这是二种完全不同的境界,面对那甜味豆腐脑容易让人联想到温婉多情的江南少女,娉娉婷婷,无一丝杂质,正是美艳如花娇似水,品尝时必是一种近乎朝圣般的宁静与矜持;而那咸味豆腐脑却如同魁伟粗犷之北方大汉,叱咤风云间,直杀得昏天黑地,热汗飞扬。二种味道,二种情趣,二种人生。

对豆腐脑情有独钟,不仅源于它的味道,更是源于对过往岁月的感念,对童年生活片断的珍藏。记忆中,小时候常常去早市上买早点,而卖豆腐脑的地方是常常要光顾的。拿着一个瓷缸,到摊位前排队。装豆腐脑的是一个特别大的缸,当时总有一个问题解不开,这么大,是如何抬到这里,且里面还装着满满一缸豆腐脑呢!至今仍是一个谜。

卖豆腐脑的是一个姓钱的老奶奶,体形肥胖,如同立在大缸边的另一个缸,圆圆的,壮壮的。打豆腐脑时,我真担心她会一不小心摔倒,但终究没有,她的重心似乎很稳,左右转动着,像一个球。钱打豆腐脑的技术很是高超,要论级别,大概也是“特级”吧。一个小铁勺,大约手掌大小,不知是被哪个高超的铁匠敲得薄如蝉翼。豆腐脑是论勺卖的。所以,每当她一勺下去的时候,我那小小的心便莫名地紧张起来,似乎也在和她一起在舀,在用力,心里在念叨:用力些,再用力些!深些,再深些!可是,她总能贴着豆腐脑的表面作精彩的表演,不轻不重,不偏不倚,毫厘不差,每一勺都恰到好处。那勺在她的手上像是安装了感应器似的,切入得精准,滑动得平稳,收起得及时。看起来是满满的一勺,实际只是紧贴着铁勺的薄薄一层,充其量也只是半勺而已。并且,速度极快,就像是在激流中自由驰骋的船夫,驾轻就熟。这不禁让我想起大诗人阮元的诗作,“交流四水抱城斜,散作千溪遍万家。深处种菱浅种稻,不深不浅种荷花。”

看来,她是深得其中之奥妙,这不深不浅的火候已被她演绎得登峰造极了。待轮到我买的时候,眼前满满一缸诱人的豆腐脑,空气中满是豆汁的香味,那味道沁入全身每个毛孔,及至血液,恍忽中竟想着跳进去吃个够。

端着买回来的一瓷缸豆腐脑回家,分到每一个碗里,一家人分享。每人能尝到一小碗,也就几勺的功夫便结束了。每每都觉得不过瘾,于是开始期待着第二天再次享受那美味。那时,小小的心里存着的大大的梦想竟就是能痛快地吃一顿豆腐脑,吃撑为止。至今都难以忘记那绝美的味道。如今,去过的饭馆很多,尝过的珍馐不少,但从来没有哪一种菜肴比儿时吃的豆腐脑味道更美。这大概就是物以稀为贵,少吃多有味的道理吧。我想,更重要的还是那豆腐脑里蕴藉着我的童年,沉淀着过往的岁月。

童年是什么呢?它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事件,而是由一个个记忆碎片构成的印象,这些碎片有时是一段影像,有时是一个物件,有时是一种味道,有时就是一种感觉。它的珍贵之处就在于它不可重现,不可复制,它是不可逆的,它是独一无二的,因此,它也是永恒的。珍视现在的每分每秒,便是为未来储蓄,明天的某个时刻会想到今天的某个影像,某个物件,某种味道,某种感觉,那便是一种快乐。而文字将这一切得以实现,所以书写的意义不仅仅是记录,它有更远大的意义:为幸福奠基。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散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271 字

+ 加入清单

书,向来是我的最爱,而读琦君的散文集,我就像是游倦了姹紫嫣红的花圃,徜徉于红叶满眼的秋山,一游,便难以自拔。

文中的母亲,首先感动了我,有着最巧的一双手,会包各式各样的粽子,会酿春酒,会做桂花卤,会做玉兰酥,普普通通的东西经过她的手,总能变出美味可口的佳肴。她的心灵手巧被邻居们津津乐道。在琦君的心里,她更是世上最善良的人。她用一颗爱心怜悯穷人,尽她所能帮助他人。她还有一颗最宽容的心,即使是曾经拐她钱的叔叔,在看到他一副落魄的模样,她也不计前嫌,慷慨解难。即便是这样一位善良的母亲,也逃脱不了旧时代的枷锁,包办的婚姻,得到的是丈夫半生的冷落。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