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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精选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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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电影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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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事,在记忆里,淡淡的都被遗忘,或沉默在岁月的长河里了。有一些事,在不经之间,轻微触碰,便就会从心底泛起。也带着点点斑斓的印迹,模糊不清还残留在脑际里那么一丁点,记忆里的思维。回想起来,那己过去的岁月,觉的,有一种淡淡的感觉……。

茪荫任茬,三十年岁月,戛然而去。曾经记的,那小时候,看过的电影,连环画,之类的影片,小人书。现在回想起来,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印象了。也叫不上它的名字了,但也记不得看过的内容了。只是那时候,特别喜欢的,看的,还是那些,什么武侠影片。崇拜那些电影里的,什么武林高手,和那会飞的那侠客的轻功。那什么,那大俠的,所为什么很历害的,是那一种绝招。每看完一场喜欢的电影,就讲电影的谁的武功最高,那么历害,

甚至,回去弄—个袋子装上沙子,偷偷的,也是练个起来,练个不停。那时候,听说附进那里有过事的,准会问,“演电影不演”,或,“有电影没有”,知道消息了,晚上就再也坐不住了,是非要是一定要去看的。

昨天,在傍晚时分,夕阳也坚守它一天的侍命,逐渐隐曦在山的,那一边。晚风带着冬季的寒意,掠着正个山坡,在山坡上忙碌的我,在吃过晚饭的时候,村里,大队的耸的高高的,高音喇叭里,荡过来了刺耳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里,喃喃的听到,“晚上大队六点,放电影了,有空可以去看了”。

对于我,这现代的时代,早已跟以往不同了。电影我早己不感兴趣了,电视,电脑,碟子,基本上随时看,随时有。也不觉的稀奇,平日忙碌也是很少看电影的。对于,我小儿子来说,看露天的电影,那是稀奇,还是头一回,带着多少年,没有看过露天电影的我。吃了晚饭,带着一份稀奇,便跟儿子一块,去大队戏园,欣赏露天电影去了。

电影的放映处,便是村里的戏园,残破的院落,堆积了许多杂物。粗大的泡桐,和杨树,闭涩的长在墙角落里,院里人数渺渺无几,泛白的影布,晃动的画面,衬盎着士地上那凌乱,泛白的残雪,在月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茫。

去了,电影早以己开始了,声音响亮,划过了长长的夜空。月光青辉,在夜晚那萧风的掠过时,拂在身上一陈冰凉。厚厚的棉衣,也阻不了袭来的寒气。望着依析的放影画面,觉的,有一种冷漠,凄清的感觉,直袭着我的眼窝。

没有小时候的那份热狂,也没有儿时的那份激情,儿子说“这是啥”我说,电影机子。儿子,不停的围着放影机东瞧西望,转来晃去。

看着这电影,朦胧模糊的我,于是,我抖抖身上的的烟灰,看着儿子,对电影放映的画面,头也不回,一阵稀奇之后,儿子说,“回了走”,“爸!”,那走吧,一留烟的匆匆的离开了零星散乱的人群,奔像一股寒风之中。

今晚,来了一场稀奇的电影,却看了一会不是滋味的感觉。那一种儿的。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岁月里,诉说着,那己远去的故事,故事!还带者点那暖暖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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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出生的女孩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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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5月20日,让赵连杰想起了他的一个女同学张燕秋。

大学时期,赵连杰和张燕秋的关系不错,班上开展的活动都是一起组织,一起参加。记得有段时间,还是冬天的大冷夜,他们都能兴致勃勃地网聊到凌晨两三点,当时连杰打字都是小心翼翼的,都不敢打太快,担心发出啪啪的声音影响到舍友休息。

张燕秋的生日就在5月20日,每年她都会很自豪地和连杰说,她每年都会在这天收到礼物。连杰也只是笑笑,也没说什么特别的。他有时候会请她去吃饭、唱歌或者看场电影。

由于他们两人走得比较近,很多同学都以为他们谈恋爱了。当好事者问起的时候,他们都摇成了拨浪鼓:“怎么可能?好同学而已了。”其实,我们也没有更进一步走。也许他们都是传统而保守,担心捅破这层窗户纸后,会失去彼此。

毕业之后,赵连杰去了一所大专院校做辅导员,过了一个月不到,张燕秋也跟着去了这所学校。其实外人都看得明白,女孩子是追随着男孩子来到这所学校的。这所学校是所民办学校,暑假也不能放假,老师们都要从事招生的工作。

平日里,张燕秋会有事没事找赵连杰,跟他诉说工作上的不如意,倾诉生活的苦楚。他们本是大学的好同学,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互相关照下还是很应该的。可赵连杰意识到,这位同窗四年的女同学应该是喜欢上了自己,不然怎么会来到这所偏僻的学校教书,怎么会经常这样找他?仿佛他就是她的保护伞。可是在他的心里,他们也仅仅是同学的关系而已。完全没有男女之间的那点感觉。

没有熬过半年,赵连杰就被张燕秋给烦透了,于是他毅然地辞职回到了自己的家乡,会到农村当起了支教教师。他也不再过问她的境况,因为他明白,如果不喜欢对方,就不要给人任何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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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议蟋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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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不平静。似有一万个声音在争鸣!遥相呼应,不绝于耳!那美妙的弦乐堪比天籁,以夜空为幕,地做大厅,每一个演奏者都隐蔽起来,让人只闻其声,不见其影,让人似乎置身于一个神秘,美妙的仙境里,仿佛天地间只剩下了这清纯悦耳的弦琴声……

朋友,你肯定以为我在梦游吧?不是的,不信的话,就请你今晚也走出房间,来到室外,亲身聆听那绝妙的仙乐,感知一下大自然带给你的那份欣喜吧!

白天里蝉的嘶鸣终于消弭,劳碌了一天的耳朵总算是得到休息了。就在此时,一个个藏匿在暗处的小蟋蟀们提着弦琴上场了,一首首清新悦耳的轻弹漫唱,缓和了一天里烦躁的心绪,在这舒缓微妙的弦乐里,人的心情得到了净化,灵魂得到了升华,枕着这缓缓流淌的乐曲,人们好像陶醉在母亲的摇篮曲里,甜甜的,美美的,进入了那香醇的梦乡里。

“蓬蒿门巷绝经过,清夜何人与晤歌? 蟋蟀独知秋令早,芭蕉正得雨声多。”这是陆游与蟋蟀的知遇之诗,我没有诗人的才情,却有一腔欣喜,一份浓浓的乡情荡漾在胸中,让我的灵魂在美妙的合唱声中升腾至遥远的故乡,回到那一方熟悉的青草地,那永远温暖我的农家灶台。青涩的时光里,是那声声清越的弦乐陪伴我度过了欢快的少年时光,纵然没有了茅草屋,泥灶台,但是,那美妙的弹唱声却永远的定格在我大脑里的一隅,提醒我生命里那纯美的爱情,浓厚的亲情,甘霖一般的友情,都在混沌的嘈杂声中脱颖而出,涤荡着我的灵魂。

纵览历史长河,这小小的蟋蟀,竟然也翻云作雨,在人类的一幕幕悲喜剧中,担当着一个个举足轻重的角色。

争雄恐负东君意,

决胜宁辞一介身。

鼓翼有声如唱凯,

洗钳重搦似生嗔。

大哉天地生群物,

羡尔区区志不移。

人类利用了蟋蟀好斗的天性,把这小小的蟋蟀玩弄于股掌之上。有人为之倾家荡产,有人为之呕心沥血,更有穷苦的百姓为之赔上性命。蒲松龄的《聊斋志异》里就有一个《促织》的故事,真的是把蟋蟀这个小小的精灵捧到了舞台的正中央,演绎了一场场人间的悲喜剧。不知道是人玩蟋蟀,还是蟋蟀玩人!

“斗蟋蟀这项活动,近年似有兴起的趋势,大概是人们的日子开始好起来了,总需要搞点娱乐活动。听说一些大城市,象杭州、天津等地都成立了蟋蟀协会,上海出现了万人蟋蟀市场,盛况空前。实际上,斗蟋蟀已不再仅仅是一项娱乐活动,作为民族的传统文化,它还能增进与外界、甚至与世界各国的联系。美国一家电视台在它《看东方》节目中,就曾把斗蟋蟀作为中国一个传统文化形式向全世界播放。斗蟋蟀如果搞得好,搞得有影响,也许会提高当地的知名度,对经济发展带来一点促进作用呢!”

这段文字,是我在网上得知的,朋友,也许你和我一样,平平淡淡的过着自己日出而作日入而息的生活,小小的蟋蟀是我们生活里的一道点缀,一抹彩虹,一首悦耳的乐曲,一个美好的回忆,乃至一个一生相随的挚友。谁又知道,蟋蟀,是什么?那一个个隐匿起来的音乐家,又将在如今的中国上演什么样的华章?

他是一个使者,促进友谊和进步,还是一个恶魔,操纵着人间的喜怒哀乐?

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贫民百姓,因为有了党的教育,我了解了历史,知道古代一系列的动物之斗,都被高高在上的统治者们视为玩乐,满足他们残忍的心性,乃至到“斗人”。就是古代的奴隶主让奴隶之间生死决斗,以奴隶的死亡为娱乐,为那血腥的场面而兴奋!或许我天性残缺,没有生长那种野性的基因,我不能看见杀戮,不能看见流血,不能看见死亡,不能看见眼泪,所以,我肯定永远是一个默默无闻的草民,像一只只隐蔽在缝隙里的蟋蟀一样,每日里为自己的生命弹奏着乐章。我真怕有人把我送上争斗场,成为一个决定别人命运的玩物!

“咕咕咕咕”,“呜呜呜呜”,“嗡嗡嗡嗡”,一丛丛草芥间,蟋蟀们犹在弹唱,他们在说什么?你知道吗?朋友,我似乎懂得了一点点。那是爱的呼唤,那是情的氤氲,那是天堂里遗落的一粒爱的音乐种子。

珍惜生命吧,珍惜一切美好的事物吧!别再把杀戮上演在小小的蟋蟀身上,我相信,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文明在刷新,美好和谐的生存环境属于地球上的所有生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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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纸扎散文

全文共 1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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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扎在我家已经有六、七十年的历史了。

自从太爷爷去世后,大字不识的太奶奶为了生计把他的所有医书手札都拉着平板车卖掉了,儿女们当时还小什么都不懂,于是本来远近闻名的杏林世家就这样悄悄消弭了。

我爷爷是入赘到我奶奶家的,老奶奶当时已经改嫁多年了。

爷爷年轻时是个十分清俊的小伙子,奶奶娇小丰满,两人婚后先后生了五个儿女。

都是农民,为了吃口饭,当时生产力也落后,所以地里活儿还是很忙的。就那样,爷爷还是接受了村里的推荐,做过比较长的一段时间的村长,以至于后半生都为村里操心使力,谁家有红白喜事都会请他做主事。爷爷人缘极好,人品严正,从不虚言妄语,于是很得村民发自内心的敬重。

为了养活一大家子,爷爷什么活儿都做过,凭着心思灵巧缜密,性格憨厚实在,多学多看,慢慢自己研究出了独特风格的纸扎,于是,以此为长期的副业,算是多了一份比较稳定的收入。做纸扎的,家里都会有许多秸秆、纸屑、浆糊等等,再加上小孩子多,一般来说居住环境应该是十分混乱腌臜的。但是爷爷一生勤谨清廉,早睡早起,每天清晨都打扫好屋内院内,担粪担垃圾到处去,然后才正式打开大门迎客。爷爷说家里干净了,才是对来往的客人们的尊重。清茶、八仙椅、收音机、中山装、毛呢帽……几乎是爷爷晚年的定格照。

家里每个人都多多少少识字,因为有爷爷教。大姑姑温婉勤快,打小就帮奶奶带下面的弟弟妹妹,纳鞋底、干农活、做家务,成年后嫁到了外村。大伯父从小成绩极好,后来参军留在部队,并于十几年后转业做了检察官。三叔性子温雅和善,一辈子沉迷书画。小姑姑苹果脸可爱,后来嫁到了外村。我爸排正中,上有哥哥姐姐,下有弟弟妹妹,确实最早成婚的一个。为了撑起这个家,爸爸在最后的关头放弃了入伍,也在逃婚后还是娶了妈妈,老老实实地传承了爷爷的手艺,以一双磨得日渐粗厚的大手每天扎架子,做活计。

爷爷去世后,爸爸曾经想放弃过纸扎,想做一些小生意,但是由于没有本钱,又要顾着家里,就放弃了,还是在家做纸扎。爸爸的纸扎传承了爷爷的风格,扎实、大方、灵动。妈妈一般只负责糊纸什么的,因为扎架子只有爸爸一个人会。爸爸也继承了爷爷的热心和才干,做过村长,也常常都会被村里办红白喜事的乡亲们请去主事。

弟弟长大后有些叛逆,但是心不坏,反而很天真很老实很讲义气,所以被他一个所谓的朋友先后骗去做传销、玩绑架而不自知,因此入狱。家里没有人知道他在做什么,听到这一消息都是又疼又怕。奶奶的病因此加重直至逝世,爸爸妈妈曾跪地上痛哭,砸锅卖铁四处托关系也不济事,都不敢外出见人。

我辞职回家呆了半年多,爸爸妈妈的情绪才好转些。慢慢的,家里还是继续做纸扎,农活也兼顾着。一年会去看弟弟几次,送钱送衣。随着时间,也许所有会变淡些。

到目前为止,爸爸的纸扎手艺没有继承人,还是他一个人在做,不管冬寒酷暑。妈妈是他的固定搭档,帮忙糊纸。除了粮食,这就是唯一比较稳定的小收入,勉强够家里日常开支。经过弟弟的事,还有帮我筹钱买房,爸爸头发已经全白,闲的时候拎着茶杯,常常去搓搓麻将,手气大多时候不错,俨然一个退休闲适在家的老者,尽管他才40多岁。

纸扎,印象中是爷爷和爸爸的一生。最亲爱敬爱的人,从我出生起就已经镌刻在我的生命里了。

纸扎,是一种风俗的衍生,也是老家生活的一种。不知道以后如何,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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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饮酒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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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瑟秋风轻轻吹动满树火红的枫叶,宣告着秋日的降临;金黄的麦田随风摇摆,传达着收获的喜悦;八月的那一年弯月,叙说着无限心事……

就在两年前,我在南山附近的村庄建造了一所房子。小屋的周围篱笆种下了满满的菊花。这里背靠闹市,虽谈不上富丽华美,但有我钟情的这一份怡然自在。房屋四周人来人往,碰见几个熟人便聊一聊家常,虽说四周人来人往,但我的心却完全感受不到一丝闹市的喧嚣。要说我为什么能做到如此这般?那我只能用“心安即静”来回答,我心既安,又何苦为这尘世所扰?何惧这周围环境的动荡不安?

这一天的傍晚时分,我闲来无事,望见满院的菊花开得正旺盛,缓步走出房门到了东边的篱笆边。近看,那一朵朵菊花的花瓣向外缓缓舒展开来,夕日下的菊花宛若不谙世事的少年,向周围的一切投以好奇的眼光。看着他们。我不禁伸手折下一朵,靠近一闻,阵阵芳香扑入鼻中,使人通体舒爽。

一片落叶拂过,唤醒了沉迷花香中的我。我抬起头,远处连绵不断的南山不经意间映入眼帘。瞧,它静谧不语,似一位沉思的智者。山间的云气也是极好的,将山轻轻地笼罩着,为那稳重挺拔的山峦披上了一层朦胧的丝巾,使他距离我又近了许多。天空飞来一群晚归的鸟儿,时而相伴,时而追逐,偶尔传来几声婉转的鸣叫,那是他们唱响的归巢的小调。

这一幅田园画中暗藏着我所领悟的真理,我想自己分辨清楚,话到嘴边又不知道如何表达。愿有一知己,能懂其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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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父母爱情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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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看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

早在20多年前,青年男女喜结良缘,多数还是依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父母只因爷爷奶奶安排的一场相亲而走到一起,相伴度余生。

相册中有张泛黄的照片,那是父母新婚不久后在火车站照的一张大头照。哈,妈妈还是朝气蓬勃的学生头短发,而一旁被她歪头依靠的爸爸如此羞涩。我以为是出门旅行度蜜月的,妈妈说是出门打工讨生活。我想,当时的两人有没有仗剑走天涯的感觉呢。

爸妈的婚纱照是在我十岁那时补照的。后来那张最大的婚纱照被挂在他俩卧室的墙上,家里一进门的柜架要放一张,客厅走廊的墙柜也要放一张。而这些照片,爸爸脸上没了当年浓密的刘海,反而多了许多肉,妈妈也不是当年歪着头的小姑娘了,大大方方地挽着爸爸的胳膊,对着镜头露出甜甜的笑。当我再翻出他俩的结婚证,对比上面的证件照时,明白了岁月也许会在人的容颜上无情,但幸福感却不减当年。

爸爸是奶奶的大儿子,妈妈是外婆的小女儿。这两个奇奇妙妙的人在一起是如此的有趣。爸爸一手好厨艺,什么菜都会做,做什么都好吃。而妈妈小时候被舅舅姨母们宠了又宠,什么都有哥哥姐姐们抢着干,帮着做。爸爸做好一桌子菜,妈妈会说:“快吃快吃,老公这个菜烧的不错啊,下次我也学学。”然后爸爸会无不得意地说,你妈妈会烧的几个菜还不都是我教的。家里整理被褥,爸爸一人套着被套,抱怨自己做着“女人活”,总会数落妈妈,“嫁过来时就是个笨丫头,十几年了一点都不学。”而妈妈似是委屈,但又小声嘀咕:“我不就这点事不会做,你看你爸小气死了。”继而又转身对我指挥,“还不快去把你自己衣服洗了,长大以后别像我一样这事那事不会做,得从小培养起!”明明是对爸爸发牢骚,但无奈的我却不得不情不愿去洗衣服。

记得那年夏天火爆热映的《甄嬛传》。我和妈妈都迷恋至极。晚上吃完饭时,我放下碗筷,欠了欠身,说了一句“敏儿告退”便一溜烟跑去看电视了。见状,爸爸说:“朕的爱妃可否洗碗?”只听妈妈即刻问到:“爱妃?本宫难道不是你的皇后吗?”问得爸爸只好连忙起身收拾碗筷。

爸妈也会有争吵。爸爸晚上喝酒打牌很晚才回来,妈妈就将爸爸锁于门外。一门之隔,爸爸在外苦声呼喊,妈妈在内横眉冷对。小的时候很害怕爸妈吵架。不懂事的时候妈妈还会吓我:“再不听话我就和你爸爸离婚!”后来长大了,也乐于爸爸妈妈吵架,这样他们就都忙着各自赌气,无暇管我了。偶尔我还会调皮问到:“不是要离婚吗?怎么离了十几年了都没成功呢?”啧啧,换来的当然是这对欢喜冤家的白眼。

爸爸说,等到老了要和妈妈牵手旅行,去看山看海,让我那时不要打扰他们。妈妈说,要去现在去,非要把她骗到老。爸爸说,年轻的时候追他的姑娘排好几队,怎么会娶了我妈。妈妈说,要不是年轻时听外公外婆的话,才不会嫁给我爸……

我的眼里,这样的爸妈就是最幸福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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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关于父爱如山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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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一位退休教师,他平凡而普通的一生,经历了太多的人和事,他为人正直善良,遇事沉着冷静,有高瞻远瞩,“活到老,学到老”是他永恒的追求。他的处事原则时时激励和鞭策着我,我为有这样一位平凡而伟大的父亲而自豪。

我了解父亲一生的艰辛,一部分是从姐姐那里得知的,一部分是看了父亲写的《我这一辈子》小说了解到的,因为我在家里最小,对有些事的记忆模糊,父亲对我宠爱有加,记得上初中时,我还坐在他的腿上撒娇,在我的记忆深处,父亲从来没有因为家里的烦心事而对我们姊妹几个发过脾气,而是默默地承受,那些年,在家庭经济相当拮据的情况下,把许多事情处理得井井有条,爷爷、妈妈相继生病住院做手术,哥哥在外上学,我当时还小,父亲一边工作一边还要料理家务,所以只得让12岁的姐姐辍学回家料理家务,当时的艰难可想而知,父亲,就是这样任劳任怨、没日没夜地操劳着。直到后来,哥哥参加工作,我1996年从彬师毕业参加工作,父亲身上的重担才算卸下来了,终于可以停下来歇歇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1999年正月初一,母亲因突发脑溢血永远地离开了我们。这对我们一家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让我们一家人陷入了深深的痛苦之中,那一个春节是怎样过的,我至今都想不起来。我只是沉浸在悲伤之中,但我清楚地记得,父亲紧紧地握着我的手,现在想来,我才明白,那里面包含了太多太多,他可能想告诉我,在今后的日子里,要学会坚强,所以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对母亲的思念中学会了坚强和承受,懂得了亲情的可贵,也倍加珍惜身边所有的亲人和朋友,我爱我的父亲,这么多年来因为有他的陪伴,我一路走来才不感到寂寞,才充实快乐。

2009年冬季,父亲走路不小心摔伤,胳膊肘骨折住院手术治疗,当时他还说没事,来县医院检查时胳膊肿得老高,但他手里还拎着我和孩子爱吃的爆米花,我当时心里真不是滋味,父亲就是这样,也许生活的磨练让他学会了坚强吧。

2010年9月,父亲又在咸阳铁二十局医院做了心脏起搏器手术,住院期间我一直在他身边陪护,因为我知道,父亲这一辈子太不容易了,他经历了许多常人没有经历的事,现在父亲身体还好,没有什么不舒服,每天坚持读书学习,了解国内外大事要闻,锻炼身体,养花种草,出外观光旅游,生活得平静安逸。

父亲喜欢安静,他总是一个人默默地看书、思考问题,我心里有一个愿望,就是希望父亲能来我这儿住一段时间,可他总是一再推辞,嫌吵闹,没有在家自在,我希望父亲能让我的这个愿望实现,让我能多陪陪他。

如今,我每隔两周就去看望父亲,陪他说说话,与他分享我工作、生活中的喜怒哀乐,直到现在,父亲还时时提醒我趁年轻,要不忘学习,一直以来,我都按照父亲所说的去做,因为有了父亲的鼓励,我的每一天都在充实忙碌中渡过,我也能胜任所有的工作。

“我的老父亲,我最亲爱的人,人间的苦难有三分,你却吃了十分,这辈子做你的女儿,我没有做够……”每当听到刘和刚的《父亲》这首歌时,我总是心潮澎湃,思绪飘飞,他总让我想到很多很多,现在,我唯一的希望就是父亲身体健康,能永远陪在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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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国庆乡间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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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收到熟人发的微信,说,收入每月三至五万元的欧美游等等,收入低于三千元的家里游等等,不由得一笑。这个国庆节期间, 我本人就是“家里游”,因为放假之前一天吃了两次酒,吃多了,吃伤了,醉卧了一两天,酒热又引发热感冒,又病卧了几天。其间吃了多种药,一大袋。

这个国庆节期间,恰好包含了重阳节。

病稍好时某早上,陪她去爬了一趟西山,踏秋。楚雄西山山茅草和荆棘丛中,处处爬满牵牛花,露水灵灵的,水红的,粉红的,蓝色的,在早晨的秋天丽日下,显得分外娇艳美丽。路边和山坡上也多盛开的土野菊花和野茴香花,金黄的野菊花,粉红的野茴香花,开得正艳,像一块块一缕缕金黄粉红的纱巾飘落山间,把一条条山路装扮得很奢华美丽。

每个周末或者节假日,我都会骑摩托车回老家拉两大桶井水,每桶超过25升。吃不到老家的井水,时间一长,我就会身心都出毛病,容易疲劳感冒,精神不振,无心做事。其实,也不只是为了回老家去拉井水,也是为了回到乡间去走走,去吹吹老家乡间的风,去闻闻老家乡间的泥土味道庄稼味道山脉森林味道等等。

一回到乡间,我马上会精神为之一振,一路心情都极好。回到乡间,特别是秋日的乡间,我心情总是极好。蓝天白云,朝阳灿烂,秋天的田坝充满了结果收割以后的熟香,各种熟香,泥土熟香,庄稼秆、庄稼藤蔓的熟香,秋草的熟香。

老家村子早已拆平,砖瓦也早已清理干净,挖掘机,推土机,清运泥土的汽车一片忙碌,但是我们村的水井还在,一部分蔬菜大棚还在,我们家的两个大棚里种的几块南瓜芹菜薄荷还活着,周末我回老家去拉井水,一直浇着这些瓜菜,每一次回去都可以采摘到十来个小南瓜,同时摘些薄荷芹菜,割一抱韮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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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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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切的一切都经不起风暴的考验,在猝不及的仓促中一下子就摧毁了,我知道我也明白,一个女孩总要受点伤才会变的坚强起来,才回真正的长大,为什么我的代价这么的大啊?我很想不通,现在陪伴我的就是我的日记本了。

那些带伤口的文字伤口不能愈合,需要一些疗伤的文字像猛兽一样舔试自己的伤口,用一只黑色的笔写呀,写写不出圆满写不出永远可永远到底有多远,满是缠绵,满是伤痕,满是悔恨,满是负担,一支笔就这么没有的颜色,一段感情就这么没了着落,一些诺言就这么烟消云散,我知道没有谁能把谁的幸福没收,没有没有。

可是走近你,就走近痛苦,离开你,就离开幸福,人是一种奇怪的动物,常常宁愿遗憾而不愿痛苦,可后来却因为遗憾而痛苦;也有宁愿痛苦不愿遗憾,最后却因为痛苦而遗憾。

此时的我才明白,世界上最美好的是时间,因为他让人拥有美好的回忆;世界上最吝啬的是时间,因为他不肯帮人轻易的忘记疼痛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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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离愁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9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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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别总有一丝阴云缠绕在心头,那是最真的感受,最无奈的泪流。总有一份深情铭刻在记忆里头,总有一种涩涩酸酸的滋味在心头,那是最浓的情愁,那是最爱的时候。时间从来都不会为谁而停留,岁月也不会为谁而慢下脚步走。静静的时光在流走,匆匆的岁月已远走,只有白云知道内心的哀愁,只有流水看得清内心的感受。

往事一去不回头 ,回首只见山花灿烂还依旧,只见老路风景还美丽在尽头,只见行云流水还是那样静静悄悄的行走,回首记忆里还有点点欣喜和点点温暖的感受,回首人生多少都会有丰收。

年轮总是留下深深的伤口,足迹总是深深浅浅留在生命里头,在过去的时光里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时间改变了所有,也许因为岁月把一切都有已经完全带走,也许流年已经让视线模糊在记忆里头。曾经醉美的不再有醉美的感受,曾经温暖的不再有温暖的感觉,曾经的妙龄时光到如今都已没有了朦胧的感受。在回忆中行走,内心只有淡淡的感受,也许因为事世变迁而让生命习惯在风雨里坚强勇敢 ,也许事世难料而习惯坦然面对所有。

花季只属于青春的时候,温美早已经溶化在生命里头,走过的路经过的事,早已经忘记在岁月里头,所有的经历早已经成为人生的丰收,早已经不在忧伤的思绪里面走。爱过的人早已经随着岁月而远走,曾经熟悉背影早已经模糊在视线里,生命拥抱的只是一丝温暖和美丽的感受。就因为这丝的温美感受而总喜欢书写在文字里,只为让文字梳理忧愁,只为在文字里寻找一些幸福快乐的真实感受。

花瓣总有失落的感受,叶落总有一些凄美的丰收,一个季节美丽总是开头,失落总会是最后。还是白云知道天地的情愁,还是流水懂得天地的感受,从季节的开头走到季节的最后,生命总会得到一些丰收,生命总会由欣喜渐渐到失落的感受,就喜欢把心情的喜忧写进文字里面,让文字梳理心情,让文字铭刻住生命的所有喜忧 。

一生再走也无法走到世界的尽头,生命再长最终也会撒手。知道生命终止的时候,就算已经走到世界的尽头。知道生命结束的时候,最终才会完全的放手,最终才会闭眼安然长睡在天地间。

到了最后总要放开所有剩下自己一个人走,在你的身后或多或少总有人会泪流,泪流全因你曾经付出真情,你的突然离去而让他们【她们】无法承受。泪流全因你曾经帮助过他们【她们】,你走到时候让他们【她们】只能用泪来祭奠所有,泪流全因你曾经给他们【她们】带来过一些快乐时光,你走的时候让他们【她们】无法忘记所有。

人总是从欣喜的时候开始行走,因为欣喜总会给生命带来美的感受。走到最后的时候只想拥抱简单淡泊而入睡到黎明的开头。人就是这样累一生,但是一生也会充满欢乐忧伤,只有欢乐忧伤才是生命最真的感受,只有欢乐忧伤才能把人生的酸甜苦辣都尝够。走到路尽头,一路的风景总也让人看不够,走在路尽头,一路留恋着美丽景色也是一种好的人生感受。

【二】

人生的离愁别样有一番滋味在心头,因为不舍的情愫掺在心里头,因为纯纯的情怀才是最真的感受,一条路总也不想走到尽头,因为走到尽头就会分手。一片风景总也看不够,看够总会失去对美的感受。一个人总让心一直都为他停留,若让心走那么爱就会遗失在岁月里头。爱情的码头能够停靠所有,也能消散所有,因为情真而值得守候,因为真爱才值得付出所有。

离愁别有一种挂念在心头,挥手之后心就渐渐有了忧伤的感受,离别之后生命就渐渐开始走进深秋。多少寂寞黄昏后,多少黑夜无眠泪湿枕,多少思念挂满在夜空的上头,多少无奈的思绪随风飘到天尽头。往事不堪再回首,回首之时眼泪总会止不住的流,回首之时感慨哀叹又会膨胀在生命里头,回首之时背影已成记忆而远走,回首之时朝朝暮暮不再有温美的感受,回首之时生命早已经又是一个新的开头,回首之时因为离别竟然都已经把人生看透。

离愁别有一种情愫在心头,美梦总把人醉透,温暖总在遍身都停留,爱总在转身的时候才会撕裂着伤口。离愁列车渐渐的已开走,总还在记忆里面不断的挥着手,在离去的时候生命才能体会到离别的哀愁,在离去的时候双眼早已都是泪流。转身不是为了让你走,其实内心很希望你还能有一秒钟的停留,回想不是因为缠绵还依旧,而是想把曾经的温美放在人生扉页里,在有空的时候静静翻阅、细嚼过去的温柔、慢慢找些失去以后的丰收。

离别不是走到路尽头,而是又是另外一条道路的新开头,只是身边从此没有了熟悉的身影伴随在左右,只是生命从此就缠绵在回忆里头,只是梦又开始了新的追求,只是不再为爱找理由,只是不相信承诺一辈子都守候,只是随着时间而忘记了开头的时候。

一条河水如果遇上石头总要改变方向流,一朵白云总会被风吹散在天尽头,云烟总会渐渐的消散在天空里头,所以如果没有离别的感受忧愁就不会缠绕在胸口,所以生命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就永远不知道疼痛的感受,所以人生如果没有离别的时候希望就不会一直的延伸到路尽头。

写于2014、5、25【彩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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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冬日暖阳的散文

全文共 2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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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天,老天遽然把温度降到零度以下,夜幕里悄无信息洒下薄薄一层纯白如盐一样细细的沙雪。

早上,赖在暖烘的被子里。忽听有人说下雪了。翻身起床,欣赏雪花曼舞。

来到窗前,放眼窗外,让我大失所望。并未见鹅绒绒的雪花覆盖,也未见天空漫天雪舞,只有稀薄的一层沙雪装扮着苍茫大地。田垄里枯萎的禾蔸僵硬的挺立,像是迎着严寒死挺硬扛。小河清冽的水仍在缓缓地流动,两岸斑斑驳驳的雪,像是突显着寒冬腊月的冰冷。远处的山,依稀有着雪的覆盖,但看不到有满树银花,千树梨花白。天空像是有着一抹忧郁,透着灰暗,没有雪天里映射银白的光芒。无心欣赏这样的雪景,只得洗脸漱口,打开水龙头,却放不出水来。难怪寒气逼人,把我冻得哆哆嗦嗦,水都凝固成冰了。烦!无奈的只得拿着提桶去井里打水。

夜幕,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停靠在阳台。怪事,很少见有麻雀从阳台飞过,今天为何聚集这么多的麻雀?难不成突然的风雪来袭,破坏了它们的巢舍,抵御不过自然的灾害,找寻屋檐避风取暖。

哎,麻雀可以屈就屋檐取暖过夜,可那些流浪的人呢?

记得在一条微博上看到,桥洞里活活地冻死一个穿半截裤的流浪汉。一双脏兮兮的破鞋,一个锈迹斑斑的锑碗,孤零零地摆在死者的旁边,像是诠释死者的悲哀和人世间的冷漠。或许,社会就是这样,有人冻死,就会重视那些还未冻死的流浪汉。

早上,仍旧捂在被窝里,惧怕冰雪天的寒冷,竟贪恋被窝里暖融融的温暖。像是在春暖花开里,慵懒的躺在草坪上,晒着暖暖地太阳那般的舒服;呼吸着寒凉清新的空气,觉得特别的舒畅,像是清晨漫步在丛林深处,呼吸着过滤一夜清新的氧气,那样的舒坦。尽情的畅游在梦香的国度里。

耳边突然传来“嘣”的一声,惊吓的把我从梦里揪醒。恍惚里看着猎人在雪地里紧追着一只惊恐的兔子疯跑,然后就听到“嘣”的一声。只见可怜兔子离地一尺高,便颤抖的倒在血泊里,斑斑驳驳的血迹染红了雪地。

懒散地穿上衣裤,来到窗前,禁不住打了个寒噤。外边与昨天一样的冰冷,看来是冰冻了。由此,忆起了20xx年的冰冻,脑海里浮现了冰天雪地的壮观,如北国一样的茫茫雪原: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一树树幻姿幻彩的冰花,绚丽绽放,让南方也领略到北国雪韵,欣赏着冰花晶莹剔透。可眼前的冰冻,总觉得缺少点什么?似乎没有那么般的纯白,只有依稀雪的覆盖,像年老花白的头发,里面参杂些黑丝,变得不那么纯和美观。唯一相同的就是低温的天气,把水凝成冰。

接下来几天,仍是冰冻地天,大人们都不敢出门,窝在火炉边取暖。只有孩子们耐不住静坐,买上一些烟花,在房前屋后燃放着。聆听噼噼啪啪的响声,观看幽幽的青烟,闻着硫磺炸药的气味,孩子们像是找到了他们的乐趣。可他们的脸蛋冻得通红,鼻涕流得老长,不知冷还是不冷?

毕竟是南方,几天冰冻后,太阳从东方冉冉地的升起,露出久违的笑脸,射出暖暖地温度。于是,就听到屋檐下有滴答滴答的雨滴声。冰雪奈何不了温度上升,只得还原于水。在太阳的照耀下,从地下冒出一片片雾霭,像炊烟一样的袅袅腾升,湮灭在天空里。

房前的空地上,三三两两的人搬着椅子、拿着凳子凑合在一起。几日来蜷缩在屋里,把心都郁闷的如冰冻天一样的寒冷阴沉。现在,终于冰融雪化,有一抹暖阳从天而降,可以敞亮心胸,沐浴阳光的温暖。

冰冻这几日,蜷缩在屋里,似一只鸟儿关在笼中,困在那窄窄的空间里挣扎。有了这一抹暖阳,就如鸟儿打开笼门,展翅翱翔在天空。大家聚拢在一起,聊着闲话,晒着天阳,觉得特别的舒服,快乐的像流水一样哗哗的流淌过去。

连日来的冰冻,终于换来了冬日的暖阳。暖了心房,醉了心扉;暖阳,洋洋洒洒,微风轻轻拂面,熏得懒洋洋地,慵懒的坐着或躺着,享受着冰冻后一抹暖阳。

中午,搬把椅子,坐在阳台上,尽情的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天空一片湛蓝,也无一片云彩,只有碗口那么大的太阳悬挂在空中,释放千丝万缕的光芒,照耀着苍茫大地。看,远处的山,昨日还是白雪覆盖,今天却被太阳点缀的金黄金黄,那清瘦的树木,光秃秃的枝桠,在太阳的照耀下,一闪一闪,像是长出金黄的嫩芽,微风轻拂,一树树婆娑,恍惚葱茏翠绿;看,小河里一只只鸭子,聚拢成群,在自由的戏水,荡漾了一圈圈涟漪,斑驳汩汩流水波光粼粼,在阳光的映射下,犹似金光闪闪;看,田野上,有着牛羊在啃着枯萎的草根,放牧的人,斜躺在田埂上,仰望着蓝天白云,悠闲的沐浴在阳光里。

有阳光就会温暖,有了温暖就会快乐。顺手抓起一把暖阳,与她肌肤相亲,感受她母爱般的温暖,如女人般的温柔,似情人般的缠绵;细细的体味,慢慢的将她融入心身,迷醉了眼,满足了心。

斜躺在椅子上,暴晒在阳光下,感觉到特别的暖和。不像前几天冻得畏畏缩缩,伸手抬足都是别扭,像是寒冷的锁链,绑得僵硬,不便舒展。微风轻轻吹来,感受到阳光旖旎,特别的暖心。冬日里能有阳光暖心,那才是幸福!

眯着眼,望着耀眼的阳光,感觉到犹似亲切。像是闻着爱人的鼻息,润泽着心;又像是爱人的唇,吻着唇,亲昵的在耳边呢喃。絮絮叨叨的情话,暖的心酥酥的润,就如二月的霏霏细雨,润湿着面庞,犹似搽上一层雪花膏,舒畅得心情轻松愉悦,像微风轻轻的拂,飘扬满心的喜悦,浸沁在阳光暖怀里。

冰冻后有着冬日的暖阳,暖了心,迷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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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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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失利后的我在大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无意间看到了一群金灿灿的“向日葵”,它们正在享受着那温柔的阳光的散射,看起来就像无忧无虑的小孩。

骤然,一阵暴雨来临,我连忙躲进别人的店铺里,不过还是被雨淋了一身湿。我苦笑,那些向日葵应该像我一样被淋湿了吧,不,应该还被雨水打得弯腰了吧。可当我回头看时,就被眼前这一幕给震惊住了。那是一群向日葵正与狂风暴雨作斗争,它们被狂风吹的腰都弯了,被雨压得都快贴到地面了,可是他们仍然很坚强的挺直起腰来,然而又被折磨得弯弯曲曲,可是它们仍在坚持……

直到暴雨过境后,太阳从云层中跃出来,照射着大地。此时,向日葵已被摧残的不像样,已经弯下它那纤细的腰,不能挺直起来。但是它们似乎很坚强,瞧,它们还活着。它们又沐浴在阳光中,继续享受温暖的日光。那脸上似是充满了笑意,自信,好像在说:风雨风雨不怕,意志顽强最重要,战胜风雨,不难不难!看到这,我心里不由得难过起来,连向日葵都勇于面对并克服困难了,我这个高级的动物居然就被一次“考试失利”打败!真是自愧不如啊。

从此,我便把向日葵记在心里,种在心里,把它那顽强,不服输的精神种在心中,发芽长大。我相信,日后有向日葵的陪伴,生活将是一片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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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傍晚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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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出一趟远门,望着窗外雨后的春色,不禁又让我想起了那年五雷的一个傍晚

吃过晚饭,又是几个同学一起去散步,顺着学校门口的马路一直向乡政府的方向走。这是个四月芳菲尽的时节,田野到处是一片忙于播种翻田的景象,不时地还会飘来阵阵农家肥的气息,劳累了一天的行人们,衣衫不整零零星星地散落在乡间的小路上,晚归的行人无不散发着劳动的快乐与愉悦,特别是有着女人相伴的男人,他们俏皮的就像个跟屁虫,死死地跟在女人的后面,没有一点男人的威严和沉稳,他们说着笑着,伊然成了春日里的一道晚归风景图!

汤保华是个调皮而又帅气的同学,他人很机灵特别的喜欢搭讪。只见他凑过去和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大爷聊天,开始都聊得不错,突然见那大爷发火了:“比什么比,你人没卵大,还敢跟我比高,有种我带你去跟我儿子比。”说着他就顺势拉着保华要见他儿子去,这时的保华满面通红,尴尬的就像个木偶任由这矮个的大爷摆布,那时我想他肯定是魂魄尽失心智俱乱!

原来是保华觉得大爷太矮,就不断凑过身子去比比看高多少,不觉这阴暗的伎俩被精灵的大爷精准的逮了个正着!经过我们好劝歹劝,矮个大爷的心绪才稍有好转,接着他就在不停地炫耀他有五个儿子,个个人高马大的,村子里没有人不怕他家里的,要是等他儿子知道有人挤兑他父亲矮时,他们绝对会揍到死他不可!后来确也经常看到这位大爷的威风,拿个铜锣游走在村子里,扯着嗓子叫开山砍柴,这时的大爷俨然就是个将军指挥着一切,至少他真是个能管事很吃香的大长官!昨天在同学的聚会时,有人说,这位个小却很火辣的大爷已经走了很多年了,走时,在他破旧的箱子里发现,他当年开山的那只铜锣还崭新如初,却凝重无声!

夜色渐浓,长水家的小店门口站满了学生,都在用饭票换一些零食吃,这些饭票有人确是家里粮食充裕,有些人却是为了吃零食,晚饭都省着不吃,因为这长水店里的葵花籽和沙琪玛的味道太诱惑人了。这种味道老远就能闻到,特别是店里的长水女儿更是吸引了不少人的青睐。她高高的个子,刚洗完澡的她,飘逸着一头长发,散发出一身力士香皂的香味,大大的眼睛双眼皮,含情脉脉的风情万种,足以撩起这些学子们为她奉献一切的欲望,就为了能见她的那一个眼神,有些人会节省着每一两饭票,只为能在她面前留有一次大方的出手。

掏空了饭票的学子们,一边啃着清香嚼着甜美,一边叽叽喳喳的聊着各自对女人和女生的看法,除了在女神的这一点上意见能够统一外,至于其他各有所爱意见并不统一。大眼睛的,皮肤白皙的,矮个精灵的,高个大方的,目空一切的学霸女,在男生们的眼里喜好偏颇不一!只有落魄的保华一路无语,色如死灰般的跟在身后,还是一脸的尴尬和一身的晦气,全然没了一点的灵光和生气。

到了学校,早已是灯火通明人书两便。读报的声音此起彼伏,各自的音色和语调很不相同,普通话,土话,普通话又掺着土话,巡查老师暗自偷笑的身影,不时的在窗外颤动。读报过后,校园里寂静的鸦雀无声,远远地有点蛙声有点狗吠,温和的灯光下,苦读的学子绞尽了脑汁,皱着眉头咬着笔根,在学海里傲游。而那些过早的被荷尔蒙浸染的同学们,青春的柔情在目光的对视里,如鱼似的在教室里四处漂游,如果哪位女同学不小心把药瓶留在抽屉里,绝对能让那些多事的同学编出足以惊天地泣鬼神的故事来,有人会断定这是避孕药,穿很多衣服怕冷是打了胎,口袋里藏藏掖掖的一定是情书,多么奇异的猜想和推断,奇异的让我至今都无法理解和接受。后来打听这些杰作基本都出于一个半夜从二米高的床上摔下来,摔的指甲开裂嘴角流血的小庆同学,他的摔跤,引来了不少的非议,有人说是报应,有人说是被人推下了床的,更有人说是他想起来去操场抓人恋爱的现行而不小心自己摔的!这位想象如此丰富的同学,后来还真的成了一位名报的记者,但愿他不会是一位毒舌,不会是一位娱记!

时光流转的很快,这些零星的记忆,大都沉淀在了我记忆的长河里,有些晦涩,也有些温暖,更是弥足珍贵的财富。前方的车站马上就要到了,记忆中那遥远的五雷,三十年前的那个傍晚,我还记得,如果有缘,我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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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读余光中散文有感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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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散文集是余光中自选集,前大半部是游记,后半部是知性散文和小品文。就我而言,我更喜欢余光中的知性散文,以中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或一些古今旧事娓娓道来,即诙谐且识性较强,慢慢的读来能在这样的散文里找到与自己共同的兴趣和爱好,也能在心灵上引起共鸣,借着余光中的博闻和广见,也可以接间的在他的书中认识更多的“新友”。

或许,作者在国外居住的时间较长吧,从这本书中可以了解到余光中的趣味很广,且叙事大多都用在国外各名家的生平事件上和引用他们的名言名句上。这也许是一些文人的通病吧,自以为觉得只要在自己的文里雕刻上些国外的一些大家的名言,文里文外再引用这些国外大家的一些名句装饰于自己的文里,这样就会觉得高人一等,或自视学识博广以资博识深厚吧。当然,我并非眼界浅窄到非要把中外文化分个一清二楚,非要搞个国界文化分明,楚河汉界,中是中,西是西,中国人就得用老子庄子孔子孟子才算是正统,用了西方的文化和前人的思想就是媚外,就是崇洋,就不地道。但是我总觉得如果一本文集里大部分都是引用西方前哲们的思想如何如何,那么,我想此文不旦失去了美感,也失去了自己思想的厚重力量,让人含在觜里如嚼鸡肋,味淡且难以饱腹弃之还又觉不忍,毕竟书都是花自己的血汗钱所购来的。

余中光的游记初见一两篇时会觉得他对景物的比拟很新鲜,很有特点,对天地万物的识见让人有种非常人性的生命存在,在他的笔触下天地万物的悲喜欢歌都是那么情趣盎然,那么风花雪月,万种风情。但大半部分若都是一样的情味,一样的喻拟,读久了也会让人感觉平平仄仄,千篇一律,陈陈相似的味道,再往后读下去也就觉得愈来愈乏味了。

这或许一成为职业写作人,因写而写,因书而书,天天笔耕不辍,文流难免也有断流不续时吧。从文中还发现很多语句读着别扭、拗口,如这一句,我读了几遍还是不顺:“车在势蟠龙蛇黛黑纠缠着皎白的山道上盘旋上升……”不知此处的“势”是错别字还是另有他意?明明是雪天,如上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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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初恋,难放下难忘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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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大概有一年多了,时间过得真的很快。从八月到一月,分手都快要有半年了吧,原来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分手的时间都已经长过了在一起的时间。

微博上看到这么一句话,“难怪你会受伤,在一起几个月就想一辈子,爱上一个人就再也无法爱上别人。”或许说的没错啊,对回忆总是爱不释手这样的人或许是活该的。

其实我过得很好,只是矫情让我不好受。

从一开始的见面到后来的在一起,中间我们好像确实没有太多的故事,在没遇到你以前我一直觉得我的爱情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有就有歌有坦荡荡的远方。遇见你以后连我自己都觉得很奇怪,我们没有那种想象的那么多醉人的故事。可是我喜欢上了你。

在一起的感觉很好,我忘不了你告白的那时候说的每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你说的要一辈子,会让所有的人都羡慕我。我相信了,坚定不移的相信着你,只要是你说的,每一句话我都会相信,不需要理由。

初恋就像过期的药,不能治病还有毒。

没遇到你以前,我真的不明白。不明白太多的事情。我不会说肉麻的情话,不会太矫情,不会太粘人,不会太撒娇,我喜欢你,可是我害怕你烦我。

爱哭的孩子有糖吃这句话是我哦到后面才懂的,你和别人说我很好,但是后来你还是放开了我,我没有办法去怪你,大概是喜欢的太多。

分开的理由,嗯,下雨那天你轻描淡写的理由,我接受了。是不是所有的人分手的时候都会用这个理由,我不明白,除了你没人会让我明白。

简单的就这么分手了,最后一次的好好说话的机会都没给,从此不敢再大爱你的微信,我讨厌这个东西。

后来时常在想这么一个问题,如果当初你当面和我说的分手那么我会不会在你面前那样的哭泣,你会不会就不那么狠心了?你没看到我所以你不知道我哭的有多狼狈,所以你也不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你不知道,所以你这么狠心,你不知道,所以我不怪你。

时间越久越会让人明白很多事情,比如当初想的初恋的样子,想的喜欢的人的样子。

有一句话说的很好,“不管你想得有多好,当你遇到你喜欢的那个人的时候,他就是你想要的那个标准”是啊,你就成了我的那个标准。室友问我喜欢什么样的人,我说,要长得高,有一点点帅,笑起来很阳光,会弹吉他会打球,会唱歌就算唱的不怎么好听但是他要愿意唱给我听...

她们说我说的不是你吗?我自己也吓了一下,原来这么久还是没能忘记你。

我很想你,如果我说我想你你会不会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我很怀念,我忘不掉你,我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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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秋叶飘飘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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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秋叶飘飘总会让人产生莫名的感伤。有一种年华流逝伤流景的浅愁。

而今天却不同,我为眼前的景色惊撼了。

秋日的朝阳显得格外的温存,天空也显得格外的明朗。室外,无一丝风。朝窗外的操场望去,老杨树身着淡黄色衣裙,显着更加的光彩博发。只见那棵老杨树,它是那样的宁静而温文尔雅,它该有多么会打扮自己啊!它给自己穿上了黄色的绣花鞋。

眼前的景色,我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美。

枝头的黄叶无风自落,飘飘悠悠,多像翩翩起舞的黄色蝴蝶啊。一片一片的黄叶旋落枝头,看去是何等的悠闲。好似在向人们诉说不久前的美丽及光彩照人的葱绿。我想像着那绿色,曾经是多么的醉人心魂。而今老杨树依然不减生命的绿色。它以一种怡然的姿态,呈现给人们的是又一种妩媚和妖娆。我好喜欢那一点不含杂质的黄黄的色调。

我依着窗遐想着,这时孩子们,喊我一起去扫落叶。

踏着不时散落的黄叶,我竞像一个顽皮的孩童,伸手去捉黄叶,我轻轻地将秋叶放在手心,仔细地品味着她的空灵和意蕴。鹅黄色的底儿泛着淡黄色的光泽,色调是那样的自然、和谐……任凭叶片洒洒脱脱,飘然而下,叶儿飘落在头上,擦过肩头,我我喜欢就这样与秋叶为伴为舞,我仿佛倾听到了,黄叶时断时续的絮语。在金黄中领略到喜悦、欣慰,有置身世外的悠然与静谧。仰首,见片片黄黄的叶滑过天宇飘过眉际,深秋的气息就如月华般漫进了我的心海.仰头透过枝叶的缝隙,窥望悠蓝的苍穹,黄蓝相间,片片秋叶如此静美,竟有天树合一的感觉。凝眸间,如梦中升起的一团花,微微停留,然后如烟火闪过;从此便浮在印象里,不再幻灭……这境界没法比喻,如诗,如歌,如画……

有风时,是另一种风景,微风拂过,黄叶挣脱枝的羁绊,姿态缤纷,悠然地和秋风嬉戏,轻盈地在空中飞舞,舒缓地唱着“归来去兮”。

啊,这颗老杨树曾经给学生晨扫带来多少麻烦,而此时此景,那种期盼树叶早些落光的想法也随之荡然无存了。

我要写一首歌,唱给这棵给校园带来亮丽风景的老杨树。你不为自己的单薄而悲泣,你伟岸的身躯,傲立校园一隅,一枝独秀,独领风骚,任凭风吹雨打,任凭岁月流失,不离不弃。

我还要再写首歌,唱给晚秋的黄叶。

七绝 秋叶

谁剪秋风美玉钗,轻盈璀璨醉心怀。

霜欺万木山山瘦,一点芳心款款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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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嗨皮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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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时,雨下得很大,轰轰隆隆的雷声从厂房棚顶划过,紧接着是噼噼啪啪的爆响,我赶紧跑到公司门口,想看一看这急雨的天。我们是重工业,整个厂区棚顶上方用透明钢瓦链接,人在公司,有种被闷在盒子里的感觉,所以饭后我总是要在大门口坐坐,看看外头巴掌大的天,以及北京的天空是晴和或是风雨。

晚饭有我爱吃的素菜,已经吃得很饱,又盛了一勺土豆,吃了个沟满壕平,撑撑得。饭后没事做懒洋洋的,又不愿意去逛街,这条小街去过几次,不过是一些廉价的衣物和还算是不错的吃食,以及热热闹闹的人群和来自全国各地方不同的口音。算了,去办公室吧,在网上浏览一下友友们的文字,翻翻那些来自心灵深处的快乐与忧伤,也给我的心灵煲点鸡汤。坐在电脑前没一会,设计部小曹来找我,哥,走,咱去烧烤,不去了,刚吃过,得了,快走吧!

做饭的李姐早收拾完回家了,食堂是我们的天下,我一看,食材挺全,串好的肉串、板筋、尖椒、馒头片,几罐调料,一大包炭,都是小曹买的,没有啤酒。人也齐了,设计部的小谢,一个活泼开朗的的妹子;她带来个朋友,挺安静的一女孩,文文的;另一女孩是我们办公室的小陈,也可以说是我的小徒弟吧;再加上小曹这个东北小伙和我一个“老人家”,一共五个人。

我是吃过了,他们都还没吃呢,那就赶紧整吧。首先得把火点着啊,炭是有了,没引火的,我支使小曹去车间找点木条啥的,找回来我们又给它砸碎了,太粗也点不着,又从办公室里弄来一些旧的A4纸,全都点着,把木屑放上面,陆续再放上些粗木条,等着火上来放炭。说起来容易,其实这个过程并不简单,那个木头不是很爱着的,我和小曹拿着纸是不断的“煽风点火”,弄的满屋子都是烟,只好把门窗都打开,最后他们都跑出去了,就剩我一个人在不断的扇,我对他们说:“我怎么有种来到了火焰山的感觉!”。火是生着了,谁都不不愿意放炭,抓那玩意黑黑的,小曹让我来,我真想给他们一个个抹上个大黑脸。

曹大厨开始烤肉串了,那个文女孩却说她饿了,那还不饿,火生了得有四十来分钟,我说那有馒头片你加点咸菜丝,先垫补点吧,关键刚开头火势不很旺,肉烤的有点慢。曹大厨一边烤肉串,一边煽火,闹得是满头大汗,一屋子都是烟,嘴里还不停的在说,不如出去吃烤串了,咱们几个出去吃也花不了这些钱,还不用这么费事。开朗妹小谢却说:“出去吃能有这么多乐子呀!”,随后又加了一句:“我发觉咱们也太能作了。”哈哈哈,这倒是一句实话。曹大厨一开始放了三串在火上,因为大家都没经验,谁也没烤过,先试试。

结果浓浓的的黑烟出卖了我们,人家车间的工人还在加班呢,厂长走过来告诉我们,不要在食堂里烧烤,不让就不让,他也是好意,都下班了,怕失火,我们就挪到室外,在食堂门口总可以吧。别的东西都容易搬,铁火炉着着火呢,有点费劲,文女孩和小徒弟在食堂外摆好了两只铁的小圆凳,我和小曹在两边用厚纸垫着抬起火炉架放在上边,把原来屋里的铁凳子和材料又都挪出来,这才二次开整。

小曹坐在凳子上继续烤他那没完工的三支羊肉串,谁知刚坐下来就箭一样的跳起来,不断地用手摸着他的大屁股。原来,那是我们刚才垫火炉的一只铁凳子,这麽长时间,早被烫的滚热了,所有人都忙着搬东西,谁也没在意。这真是:千奇百怪事,尽在不言中,大家伙看着曹大厨那滑稽的样子,都哈哈大笑起来。换了只凳子,接着烤,终于这三支羊肉串新鲜出炉了,洒上点调料,先递给文女孩,她不是饿了吗,我们每个人也尝了尝,味道不错,有点老,烤的时间太久了。有了第一回的经验,第二次就放的串多了,整整一溜排,谁知道,这回火倒是旺了,火苗蹿起老高,见了油就更爱着了,曹大厨一边翻串,一边忙着扇火,他是想把火苗扑灭了,因为串烤黑了也不好吃有烟气味,我在旁边提醒着他:“别扇了!”他一边扇,一边说:“不行,老是着!”结果还是有一部分竹签子被烧断,连肉都直接掉在了火炉里,腾腾地烧起来。不过,这一回大家都吃起来,比第一次强多了,可惜了那些板筋,烤的太硬了,嚼都嚼不动,只好扔在垃圾箱里。这第三拨就显得从容多了,火不是旺吗,用木棍把集中的火炭往四外边分散分散,这样就不容易着起大火了,板筋不能烤的时间过长,转一转就可以,因为它太薄。这一次总算是都比较满意,吃着自己烤出来的肉串,味道那真是格外的香。

有了前几次的经验,文女孩也吃得差不多了,便主动代替了曹大厨,为大家伙烤起来,这一回串也放得多了,整整一大溜,肉都吃得不少,来点主食吧,烤一些馒头片,再来一点尖椒,抹上调料酱汁,味道很不错。但是现在串放多了,又没有多余的竹签子了,刚才烧掉了一些,开朗妹提议:我们吃完,别把签子扔掉,她主动去水池那边清洗,回头二次继续串着用。文女孩的手艺真不错,大家吃得也津津有味,我们一边吃一边嘲笑着小曹:“你看看人家烤的,你还自封大厨呢!”小曹边吃边对文姑娘说:“你都可以开烧烤店了。”吃得差不多,小徒弟给我端来了一杯可乐,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没有酒。趁他们吃的当儿,我去公司外边买了一打罐啤,打开几个放在凳子上,开朗妹去拿签子时,弄洒了一罐酒泼她一裙子,这不禁让我想起【红楼梦】里茜雪倒茶滑倒泼了一裙子茶的典故来。

都吃得够了,还剩下一些,工人们在车间里加班,我说,小曹,你把这些拿去给他们吃吧,小曹拿着到车间里给大家伙一一的分发完毕。开朗妹提议,咱们撤吧,别等人家都下班了咱还在这里耍,不像话,也是。却又总有一丝意犹未尽的感觉,于是大家纷纷约定,过几天找个假日,开着车一齐去郊外——继续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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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戴眼镜的农夫散文

全文共 3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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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年前,我们一群基本没有知识的知识青年,湖鸭子一般涌到了湖乡农场。

读书的时候基本不读书,学工学农,车间清铁屑、田间插稻秧、河堤担泥土……当然也没怎么苦力的干活,无案牍之劳形,有泥土的芬芳,不时还有快乐的嬉笑。嬉笑着不大读书的最大好处是全班没有一个戴眼镜的。

来到队上的那个黄昏,却看到了一位戴眼镜的农夫。镜片反射着血色残阳的红亮光晕,把他一张很男人气的国字脸映衬得生机勃勃,这眼镜的另类效应,再加上高高的个头,使他在收工回来走在窄窄田埂上的一长溜男女劳力中透出一种鹤立鸡群的味道。

很快,我们弄清了他姓史,史什么弄不清,也不必弄清,反正全队老小都叫他史眼镜。不几天,我们跟他熟稔了。在他家里打牙祭,听他摆龙门阵,一盏煤油灯灯芯拧出老长一截,窗外悠悠荡过来的微风摇曳着还算明亮的灯光,不时打在他的眼镜片上,一霎一霎地闪烁着有几分莫测高深的光波。

毫无疑义,史眼镜是一个农夫,一个有家有室有儿女的农夫。守候着一间”茅檐低小“、门前茵茵草的泥墙草顶房,一个婆娘两个崽女,还有成天用来挣工分的广袤田畴。乍一看家徒四壁,可吃饭、干农活的家什还是一应俱全。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用牛犁耙、插秧割稻、脱粒扬场、手挖肩挑、开渠筑堤无所不能无所不精。工分底分自然是拿足十分,农忙时双倍完成定额每日赚20分工也不在话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可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夫。

然而,从他的眼镜、从他言谈举止间不经意流露出来的气质,很难看出他是一个农夫。就算裤腿挽得高高的,出水就有两腿泥,周身也没一个泥点点,一身洁净却不耽误高效率干农活。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他嘿嘿地笑了两声,然后很贫下中农范地用裁切得很小的薄薄细细的草筋纸,把廉价的烟丝熟练地卷成喇叭筒,递给我们中的一两个小伙伴,自己叼一支,一根火柴点燃三支烟,几个人吞云吐雾一番之后,史眼镜的话匣子才正式打开——

从本质上来说,在湖乡农场干农活的都是农夫,你们初来乍到的,也是,不过是打着知青牌子的新式农夫。我是农夫,就像你们说的戴眼镜的农夫。可我同时也是知青,是1958年下放的上海知青(呃,我说小周不要把嘴巴张得这么大,能伸进去一个拳头似的)。是呀,是比邢燕子还早。高中还差一年毕业,祸从口出,差一点打成右派,因未满十八岁,逃过了这一劫,可逃不过接受再教育。就这样来到了这里,一呆就是十几年了。

刚来的那一年,我可不像你们这样热热闹闹,几十个人蜂拥到一个队上。我可是落难的孤雁一只,队部的一间小茅屋对于我来说也显得好大好空落。白天干得肩酸背痛,夜晚对着无边的黑暗,脑海里走马灯似的转着平白无故遭受的政治打击,除了操起二胡拉几曲刘天华、阿炳的曲子以外,就是长吁短叹,抑或是孤狼一样地狂嗥几声。现在回想起来,至少有上百个夜晚,自己都不知道是怎么熬过来的?

过了好久,我才知道,其实那些个日子,我也并不是孤独的。有一位质朴清秀的村姑一直默默地谛听我的琴声,当然也在关注我这个制造琴声的人。她家就在我隔壁。琴声在她父母听来,十分聒噪烦人,好几次都要赶到我窗前出面制止,可每次都被她拦住了,说她就喜欢听这个,比那些个花鼓腔的样板戏和本乡花鼓戏要好听不知多少倍。有几次趁她父母睡了,还悄悄跑到我窗外,偷偷打量我几眼,其实看到的只是一个黑影,剪影,更多的时候是背影,偶尔也有侧影。后来,这个念过高中的姑娘不止一次地说正是我这拉二胡的侧面剪影,还有我拉出来的琴声,不知为何产生这么大的魔力,让她日夜守候着,夸张一点说还有点让人痴呆入迷的味道。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我发觉身后有一道看不见的影子在为我做了些什么。有时候插着插着秧,中午回去睡上一大觉,下午再来田头,发觉田园自动化似地多了好一片“绿地”。类似的情形在收割季节也不时出现,吃饭时离开田头,镰刀草帽搁在一块,返回时往往多出一双雪白的纱手套。夜晚带一把二胡独自出去散步,对着一大片稻田或棉田狂吼长啸,应和着青蛙蟋蟀们的歌唱即兴胡乱拉上一曲,然后回到自己从来不锁门的窝,油灯一点,发现狗窝变人居了,窗明几净,脏衣服全都洗净一一晾晒在屋檐下。我想我史眼镜一向独往独来,怎么会招人青睐,以致有“田螺姑娘”暗中光顾呢?

有一回我留了个心眼,照例带琴出门,迅速消失在黑暗中,不到半个时辰,悄然折回来。无声无息地缓缓推开门,“田螺姑娘”这下可被我抓了个现行:油灯下,这位清秀村姑正弓着腰,从床底下翻出衣裤袜子一大堆,装一脸盆,伸直脊梁站起来一转身,明媚的目光就撞在我500度的近视镜片闪烁的光波上,那一刻,我感觉这是我所见到过的最美的目光,最让人心酥的眼神交流……

就这样,我们很快走到了一起。对于她,同我这样一个仅次于右派的有政治污点的人结合在一起,是要冲破重重阻力包括同她父母彻底闹翻的风险的。对于我,残存在内心的一点点返城、返回大上海的侥幸,同眼前这个姑娘比起来,简直不足挂齿了。我明白了就我这个现状,即使返城了,也仍然逃不脱孤独终身的命运,我就把我的终身绑定我心爱的姑娘,守候湖乡这块多情的土地吧。

也不知她怎么斗赢了父母的,也许是两位长辈爱女心切,再加上内心深处也并不在乎这类看不见摸不着的政治问题吧。总之我们很快完婚了。我实打实地感觉到,婚后,自己简直变了一个人,所有的孤独愁闷,全都逃往了爪哇国,代之而起的是爱。爱我的爱人,爱我队上的农夫,爱这片土地,真的,像艾青一样”……眼里常含泪水……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我不含泪水,戴着眼镜的我,更加真切更加动情地用目光加镜片光抚摸这片土地。

几年后,我们在收获越来越多工分的同时,顺势收获了两个可爱的娃娃。哦,不,应该是三个,没看到你们大嫂的肚子又鼓起老高了吗?

我们这一帮子,没有读过什么书、自然也没读过什么有震撼力的爱情故事,那个晚上,用耳朵读了史眼镜这近乎传奇的的爱情故事,没有谁不被深深震撼了。爱情,是多么的美好呀!美好得把幸福播撒在这篇辽阔无垠芳香四溢的沃土上……

接下来的几年,我同史眼镜大哥学到了不少农活,特别是既能提高工效又不把自己弄成个泥猴的一些诀窍,还受他的感染,读了一些书,其中不乏水稻棉花栽培、田间管理方面的农书,甚至连贾思勰的《齐民要术》他也给我讲解了好几个章节。

熟读农书的史眼镜,可不是抽象地守候湖乡,也不会就农业问题泛泛而谈,而是通过他爱人、通过其他农夫的口耳相传(他本人因所谓“政治上有污点”而无从公开谈论),为队上贡献了不少春耕夏初秋收冬藏的合理化建议。建议即便只是部分地落到实处,也产生了令人大开眼界的实际效应——粮棉单位面积产量明显高于邻队,我们的支书队长屡屡被分场树为典型,出席农场乃至地区农业学大寨先进个人表彰大会。

史眼镜永远是漠视荣誉的,他说如果把荣誉当成一种果实,他是只问耕耘不问收获的。事实上,就他当年政治处境而言,也是没有问鼎收获的资格的。当年,对于我们知青来说,这果实还包括我们知青趋之若鹜的返城。有一次我还试探着问他,这几年来,一拨又一拨的知青返城了,你也是知青,而且是咱知青的祖师爷,不如活动一下,也把自己“返”上去吧。可他只是轻轻摇摇头,淡淡地付之一笑,什么也没说。

我明白他的土地情结了,当然我不是第一次明白,这一次只是进一步明白他绕上这种情结也已到了一种痴迷的地步:他的幸福,他和他爱人的幸福,他全家的幸福,大抵是要永久性守候且扎根在这篇沃土了吧。

时间一晃几十年过去了。去年冬天我回农场队上,首先就打听咱眼镜大哥,是否一直守候着这里。还没问两个人,就看到了他,却没看到他的眼镜。年逾古稀的他,因老花与近视的博弈,折中出的结果是他竟然要同长相厮守几十年的眼镜拜拜了。不是听另一位当年的湖乡好友介绍,我还真认不出他了。

是啊,岁月催人老,白发白须,眼镜取下了,换谁谁也难辨认了。可一经重逢,他依然笔挺的脊梁、依然坚毅而睿智的眼神,说起话来依然是三句话不离农事的“土语”……这一切,多么熟悉,多么亲切,活脱脱把当年那个气质不凡的眼镜农夫推向我的眼帘。我除了一如既往肆无忌惮地叫他“史眼镜”之外,也不晓得用别的什么称呼来叫他,来表示我的亲昵了。

哦,戴不戴眼镜,他永远是我的眼镜大哥,守候湖乡的眼镜农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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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灯火阑珊,梦里寻他千百度经典散文

全文共 1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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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的墨香,总是萦绕在我的心头,沉淀在笔端。一日不写,恍若失魂落魄,少了生活的乐趣,甚或是当日的精华事务。

一头扎进去,便对身旁的琐事偶感,统统融进块块方块字。每日奔波于县城和镇上,往返几十公里,不多不少。初见冬青开出白花,不禁让我的思绪,飘飘然。只见过冬青碧叶,未曾目睹过花容月貌。碎碎的花儿,远望,白的圣洁,闲适写满花瓣,随意的镶嵌在绿叶群里,彷佛给它穿上一领碎花裙子。典雅,不失情调,我喜欢。

由此及彼,联想到,今日我看天气预报,是阴天,便褪掉昨天的阳光裤装,改穿风格依旧的裙子。不过,却是那种很庄重的风格,黄色的外搭,与优雅黑的背心裙,想搭配。那一抹海水蓝,又绕在了我的玉颈上,这一身通黑,被这一双对比色,黄和蓝,而平衡,显得青春,显得优雅,知性。

和眼前的那抹碎花裙子,显得风格迥异。这倒使得我有些羡慕她了,那么惬意,舒适,不被任何枷锁束缚。相反,激起了我写文的情绪。就这样,我身旁的一些生活趣事,也成了我激情澎湃,或者惆怅满怀的寄托。

在这优雅的墨香里,宛如雨巷中的撑伞姑娘,淡淡的,悠长的回味,美好的想象空间。真如一杯醇酿,谁饮谁知味,谁品谁醉心。我深爱这个并不知道路长的巷子,是一道泛着墨香的巷子。

清雅,是我的风格;如风,是我的希冀;抒怀,是我的真心体现。每每文字连成章,希望他能出现。然而总是在期盼里盘旋,不见他落在文字上,分明是一只飞鹰,眼睛明锐,但就是不愿意在墨香驻足。

不在乎,他是否欣赏这片风景;不苛求,他是否把这一切都看在眼里;不逼迫,他在由我思绪寄托的地方,慢慢品读我的喜怒哀乐。可是不否认,我的内心还有一点小小的愿望,就是希望他能透过淡雅的文字,读懂我的心思。曾经的读过,不能算是读懂;曾经的喜爱,不能代表永远;曾经的赞赏,不可能是永久的关心。

仰首,惊鸿一瞥,风景迷人,意境悠远;远眺,暮霭云绕在山巅,神奇无比,幻想联翩;幽篁丛生处,空弹古筝,谁人懂的我的心,反成了自娱自乐。一曲作罢,人叹景衰。

俗尘中,无奈的接近庸俗,远离了清雅。只能在墨香里寻找,亦希望在墨香里遇到一个他,知己。能解我风情,能知我初衷,能懂我心怀。一起共剪灯烛,临窗,交流,小酌,品茗,皆是彼此心心相交的印证。

人生生涯中,不同的人群,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可是希冀能有一人,真正陪我一起徜徉的墨香中,嗅闻它的香气,底蕴,雅致。不是浅表的,而是深入骨髓的,彻头彻尾的。人无喜好,百业具废,人无知己,百花绚烂也徒然。

一座城,一原野,孤人守候,那是守候自己,凄楚,酸痛。难道为打发寂寞,高声在旷野呼喊?奔跑?发泄?也许有人会说,不怕别人不屑和质疑的目光。但内心终究是孤单的,寂寞的。郑愁予说过的,“我的心,如小小寂寞的城,窗扉紧掩。”那是一种错误,自我封闭的错误。

欣赏,是一种高度,仰头的高度,仰视的高度。放低自己,看高别人。这与知己,读懂自己的那个他,相比,又是另外的样子。

为此,我不算大彻大悟,在墨香里嗅闻许久,但抬头的一瞬间,眸子里却噙满失落,何人懂得我心。灯火阑珊处,却是街市的尽头。怀揣失意,侧卧软榻,梦里寻他千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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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相约红尘,清淡如水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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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红尘谁无怨,化蝶千年也作哀,空惆怅,一腔愁绪诉难言,爱已远,怎道西风落花残,轻泪盈,烟雨织愁愁更愁。回首怎堪往事忆,烟雨红尘情几许?

年华飘落,在四季的轮回中,总是幻想断桥残月的的凄美佳话,总是徘徊柔情似的红尘靓影,似乎这一世,滴穿千年泪,总有说不完的别情聚散,道不尽的红颜花残,也许,这是人生赋予年华的美景吧,当一切感知过后才知道,尘如烟云,飘渺的柔情,看不见摸不着。 情断红尘烟雨里,相约来世何凄凉。

叹不尽寂寞惹断了相思枉盈袖。月缺难圆我不敢再回首。却望不穿这烟雨尽。梦里的相思无语泪流。一个人独守着天长地久。残香未尽人渺茫。我伫立在红尘渡。我在烟雨中默默守候。

纵隔天涯念你却依然。月照离人泪,隔着天涯,你可看到了我断肠的心碎?而直到今天,隔着天涯,我依然静守一份为你倾城的美丽,于无望的期盼中,肥了相思,瘦了颜容……而此后,一念执着,危栏倚断,却苍凉了望断天涯的情思!只是始终不悔,这场红尘里的相遇、相知,纵然此生,你在天涯,我在海角,隔着无法穿越的距离,但我的牵挂,我的情意,依然会在字里行间跳跃,而你,一如既往,今生今世,始终是我惦念的唯一!

无数个梦中,隔着春天长长的回廊,与花儿遥遥相望,花儿在梦里,我在梦外。红尘如梦,往事如花。梦中,风,含着花香轻轻的拂过,片片花瓣纷洒红尘,纷洒无香的寂寞。一缕香魂遁入轮回,拼尽三生三世,只为寻一个懂花、怜花、知花的人,朝起晨昏,把花儿把所有的寂寞与忧伤换成宁静,为花儿把守寂寞,守望红尘,在来世回转路上,相携相伴,揩去点点珠泪,让一世的忧伤清弥无痕。花非花,梦非梦,一帘风絮随风动。

在熙攘的红尘过往,沧桑的梦里,蚀了的光阴中,用清泪洗涤的,用心诉说的还未醒的梦和放飞过的激昂的歌,并时常被沦为指尖的墨香在缓缓地流淌,写下纠缠的过往和那些被记忆折磨的岁月!若,邂逅只是梦一场,那么,手心里的温度怎会还留下几许醉人 的芬芳!若,邂逅只是梦一场,那么,心中的寂寞河畔,怎会留下悠悠的缠绵思念!若,邂逅只是一场梦,可为什么感情在此岸凝结,梦总在彼岸出现?

一缕轻愁,悲恨相续,魂飞千载寻伊尽,唤不醒,相思人憔悴,夜半静听万千泪..经流年,梦回曲水边,烟波碎,人已醉,红尘滚滚皆是泪,风逝一抹暗脆。入红尘,只因为生自烟雨的性情,语红尘,只因为爱尽烟雨的空灵,悟红尘,只因为身置烟雨的清静,叹红尘,只因为看遍烟雨的凄零。爱红尘,却爱不能红尘飘渺如烟雨,盼红尘,却盼不得红尘清冷如烟雨,恨红尘,却恨不尽红尘纷乱如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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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破阵子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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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冷,人静。他蜷缩在破旧的草席上,不由转了转身子。

忽地,他猛然坐起身来,眼前一片模糊。摇摇摆摆地从木桌上拾起一根粗大的羊骨针,颤抖着一拨,顿时屋里亮堂了许多。他吐出一口酒气,在床边摸出一把长剑,在灯火的照耀下,善良的长剑反射着火光。冰冷,锋利。那光亮的青铜把,映照出他的脸。

一声鸟啼。辗转。

“呜——”浑厚的号角声响彻中原,打破了凝重的黑暗。将士们呼呼喝喝的声音霎时出现,大宋的军旗在风中猎猎作响。眨眨眼,一个个满面洪红光,身材健硕的僵尸么,把着一杯小酒,谈笑风生。红光照在他们手中那一块块半熟的牛肉上,用牙撕开焦黑的外皮,淡红的嫩肉显现出来。火光,映得整个蒙古包生气勃勃,脚下的青草也格外夺目。将士们一个个端坐在檀木桌前,喷着酒气,欣赏着歌舞。面前,一个个每人身着飘飘纱裙,舞动着,歌唱着。坐在墙边的乐师们手持数十种乐器,琴瑟和鸣。他就坐在最中央,抚摸着长长的须髯。

秋日,凌晨。浅浅的阳光拂过草原,大片大片金色的草穗摇晃着,好似波浪。整齐地方针,士兵们身佩宝剑,披戴盔甲,咚咚的脚步声惊动了大地。他站在最面前,面对着数百万人的军团,威严地点着兵。

战士们的嘶吼声与拼杀声染红了大地,震耳欲聋。匹匹骏马载着主人一跃数丈,塔死无数敌人。嗖嗖的弓箭飞出,敌人倒下。霹雳般的箭声,恍如雨点密集。

宝殿上,他身着锦绣长袍。帝王向他致意,赏赐丰厚的资产与赏金。塞外,一个小牧羊女自由自在地玩耍。走在路上,人们投来崇敬的目光。

黎明,梦醒。长嘘一口气,不经意,镜中的他,又有了一簇簇似雪白发。他,老了。起身,拾笔,俯首一挥:《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

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落笔,辛弃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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