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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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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醒魂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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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纱飘逸,万般柔情;时光轻盈,几世无奈。酌一盏清茗,与岁月对饮;清吟一曲柳浪闻莺,慨叹往昔如梦。

——题记

临江仙涯寻旧梦,幽径漫歌绕云烟。孤灯一盏,冷月一轮,梦里我穿越墨香书卷,芳草蝶衣,静立于清明灵台,聆听那来自遥远的天籁,风清雅,人欲醉,冷泪垂眸,烛影遥红,回首前尘旧梦。

尘世苍茫,现实喧嚣纷扰,一生风雨飘摇,颠沛流离,漂泊的心,伴着残风冷月的凄凉,已不知该航渡在何处?忙忙碌碌的生活中,岂能容得下白云溪水、竹韵荷风?一目十行的至高境界,浅尝辄止的至理名言,成了人们心中的阅读习惯。夜未央,望着那月如水色的夜空,心湖泛起的微波,溅起碧海涟漪,不禁流下了神伤之泪,为了那千年古韵无可奈何地遗落。

幕帘垂柳,画桥烟雨,青灯月下,静静地阅读,恰若那从唐风宋雨走来的烟雨女子,如水清颜,风姿绰约,眉宇是一片迷茫,你依旧婉约迷离,终是解不开的愁。月下独酌,只盼与你共斟一杯万年情,葬我今世无欢,跋山涉水只愿随你到天涯海角游荡名川大山,于风雨沧桑的红尘里做着一帘幽梦。

梦终究要醒,昨日美妙不过黄粱一梦。刹那,眼中寒光一闪,如一尾划破惊涛的银鱼,刺亮了面前的迷雾,无数的碎片在脑中翻飞,却镌刻成永恒芬芳的记忆。心碎了,魂伤了,此刻只想倾尽我一生的柔情,化一只彩蝶,入了那诗笺水墨,不问世事,灯下静读,评阅千载……

怅然而立,眉宇间是一片悠然旷远,心似流云飘忽不定,身似磐石沉寂难移。默默的回望,身边的朋友乃至亲人,在追赶当今主流和致力于功名利禄的热潮中,谁还愿意心甘情愿地去深深了解书中背后的深沉涵义?回想起自已曾经日夜挑灯苦读诗书,不过仅为了一朝功名,而今站在风口浪尖、名利欲世的浪潮中,任凭流年乱世、寂寞如烟,往昔依旧覆水难收,未来依旧流水浮沉。

清影无尘,兰草幽淡,百代浮沉皆有定数,尘世沧桑仍在迭变。

春水凝碧,斜影仙姿,欲醉斜阳帘帷静。深阅读带来的超凡脱俗之美,搁浅在了飞花似梦的一帘烟雨里,消匿在了幽兰馥郁的柔丽清香中。那青灯下的古卷,于早春二月化作一缕青烟随风而去,化作寂寂流年矣。幻想在旷古的墨卷里,弹一曲江南清韵,唱一阕平仄清绝,细品其味,无奈已品不出旷世的风韵古意。

一曲终了,梦醒弦绝,悲歌启韵。如此欲世烟火、功名利禄的时代,书中的清香早已散了一地零碎的芬芳,怀着伤魂亘古的怅茫,伴着清幽的月色,扬袖长飘,翩然走向现实生活。斜倚雕花橱窗,古道西风静静目送,烛影摇红渐行渐远渐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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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不失真心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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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鱼缸里放的石头,我叫它不失真心,因为四周都湿了,中心那一片是干的,而且酷似心形,所以我就给它起名不“湿”真心。或者真心不失也行。

这块石头让我想到了人生,人生就像一个大染缸,能做到真心不失,真的很不易。就如这块石头,它为什么会做到真心不失呢?通过仔细观察后,我发现,当中的石质和周围的不同,周围的石质疏松,似乎呈蜂窝状,中间这片不湿的地方,比较细密。所以就形成了中间不湿的景观。再经我词语一修饰,似乎一样子就富含诗意和浪漫,这就是想象的结果。但是,反过来一想,人生也一样,想到真心不湿,也只要心思细密一点,真诚一点,也就可以了。稍微的与众不同,就能成就与众不同的人生和境遇。

其实,这就一块石头而已,众多石头的一块,而且看上去很丑陋的一块石头。我当时没有看到,是朋友捡起来后,给我说这块石头水可以渗出来,然后示范给我看。我就把它带了回来。儿子看到我捡的石头,评论说:“妈?你就不怕人说你没有见过石头吗?什么东西都捡回家来了。”

当我把它放进水里的时候,奇迹就发生了,就出现了这一幕,四周都湿了,留下正中这一片,我当时并没有感觉什么,还为这一片不湿,而把它翻过面,翻到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当时认为是不完美,一点瑕疵,一点遗憾。

就当我第二天起床再看这块石头的时候,我心情变了,这块瑕疵,在我的眼里,立刻变了样子,我竟然发现这是一颗拥有真心不湿的石头。人性亦是如此,一些保持纯真善良心态的人,给人第一感觉或者是傻,或者是幼稚,但是我们通过相处我们才会发现,这样的人或许才是最慧智,最纯真,最有人缘的人了。

愿我们就如这块石头一样,不管年龄如何,外表怎样,依然能保持一颗不湿真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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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感谢爱情盛装莅临我的青春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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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可我们还是相遇了。你,就像冬日里的一抹阳光,带给我温暖;你,就像夏日里的一泓清泉,带给我凉爽;你,就像漆黑夜里的一盏路灯,带给我光亮。感谢盛装莅临我的青春,让我觉得我的青春不枉此行。

初见你的那天,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操场旁靠在树上的你在阳光的沐浴下闪闪发光,你扑朔的睫毛,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金色的光芒,犹如你温和的笑容。画面是那么的唯美,可是,少年的脸上却呈现出了一种我看不懂的忧伤。

起初的我,只是偶尔偷看你,因为听别人说,你是如何的优秀,典型的三好学生。满身缺点的我怎敢与你交谈。但是,有人曾说,人生最大的快乐不在于占有什么,而在于追求什么的过程。而我自从初见你后,我的追求就是你,可是,你是如此的优秀,我只有变得更加的优秀才有资格与你并肩。所以,我告诉自己,要想与你并肩站在一起,只有加倍努力,努力的站在你的面前,对你说一句“你好!”

或许很多人都会说,早恋就像是一枚未成熟的苹果,一旦品尝,只会是涩的、苦的味道,但是等到他成熟时再品尝,将会是甘甜的味道,会尝到满满的幸福感。

近期网上播出了一段视频,视频里两个学生在通视频,坐在电脑前的男生是清华大学的高材生,而在他面前屏幕上的是他的女友,两个人并没有在很愉悦的聊天,而是在刷题,两个人都在各做各的事,只是偶尔抬头看看对方,然后勾起唇角。这就是我眼中的爱情,我们不需要整天腻在一起逛街看电影散步,我希望我们为了对方成为更好的人,一起共同成长。

我和你从未开始,亦没有结束。一直以来,以你为榜样,以你为目标,为之拼搏,为之奋斗。是你让我充满活力;是你让我觉得我的青春如此绚丽多姿;是你让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尽管我们从未相识,可你却真真实实的走进了我的世界里。有时候会因为生活上、学习上的事感觉到很累,可是只要一想到你,我又会像打了鸡血一样,精力充沛。人的一生中能做的事不多,所以每件事都要做得精妙绝伦,亦如你,是我所执著的,但我仍然相信,我终有一天会面带自信微笑,出现在你的面前与你拥有一次最美的遇见。

感谢你盛装莅临我的青春,让我成为了更好的自己,愿再次相遇,你脸上的光,明媚不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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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伫立在金狮石岽顶上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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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5那天,是我们赣县江口中学74届“同学会”聚会的日子,上午10:30分我便骑摩托车来到了10公里外的江口镇。聚会用餐的“阿香酒家”与江口镇知名的金狮石岽仅有百米之距离,想起在江口中学读书时经常到那里去玩,再看看时间也还早,便约了一位张姓同学一同登上了阔别了34年的金狮石岽……

金狮石岽的海拔高度并不算很高,却是整个圩镇的一个制高点。俯瞰、远眺皆可将整个镇子的风景尽收眼底。当我等上这座山顶的时候,真是心潮起伏、感概万千呵。首先要感概的是时间过的太快了,当时江口中学就在金狮石岽脚下,早上跑步或傍晚散步都可能到这座山上来,想不到一晃眼34年过去了;其次是感概时代的发展日新日异,当年这坐今有一条“河排头”老街和一个圩亭的为《封锁线上的交易》做出过杰出贡献的百年老圩镇,已经发展成“全国100个小城镇建设示范镇”了——如图所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这里都还净是斜面黑瓦,现在全是平顶搂面了;还有就是,当初江口圩背及李屋的大片农田都“长出”高楼来了,“失地”的农民都洗脚上岸、适者生存的找到了自己的谋生道路,完全没有了“没有田土,怎么寻食?”之虞,的确是这个时代的伟大之体现哦。

呵呵,在冰雪初化、阳光露出些许笑脸的鼠年正月初5,我伫立在金狮石岽顶上、伫立在柔柔的和风中,聆听对面那条由兴国流经此地的小河静静流倘,我真的不知道古时的京华烟云对于我是一种怎样神秘的召唤?当年在这座山顶上也曾放飞青春的梦想和渴望着某种远大抱负的啊,可当我的梦想一步跨过长城,回首那星,那月,已然是关山月了,我衣领上,眉毛上,以及发丝上的霜雪似乎尚未曾融化。我打那混沌的边远的地方走来,循着千百年来芸芸书生的足印,踏踏的寻梦来了。我猜想,我也清楚的知道这是命运的安排,路的尽头就是你、我、他等等所有人来的方向,在上一个时空隧道,我们曾经一起画过同心圆,流动于指尖的是幸福与甜蜜……幸好,我没有把思绪定格在“我伫立在暮色中”,而是伫立在正月初5的金狮石岽顶上,“极目楚天舒”啊,我要向老天再借五百年……

“走,下去!”同学张的一句吆喝,打断了我的梦呓,我们便下山了,顺其自然的融入了司空见惯的世俗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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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一本书散文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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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欠你一本

满满的文字像是你的心中的花海

清秀的笔迹像是你经过的红裙

你写道

孤独是与你同行的梦

我曾欠你一本书

慢慢的时光不觉已走过好多年

泛黄的书页不见你当时的困惑

我说

就这样静静度过匆匆年华

我曾欠你一本书

漫漫的黑夜它带走我的梦

破碎的书签夹着年少的爱

一封情书

可我不爱你

时隔多年

我又找到那本书

夹杂着你关于爱情的梦

我想我开始想你

可我不爱你

这么多年

我剪去了长发留起了胡茬

我怕你见到我

我怕你会说

当年的你呢

我会说

孤独只是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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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节日》作文初二散文

全文共 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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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地区的不同节日都有不同的民俗民风,而我的老家——霍邱过元宵节的习俗是最令人记忆深刻的。过元宵节的头等大事当然是吃元宵。一碗热腾腾,香喷喷的元宵一上桌,大家的口水都流出来了。等到家里的长辈都坐好,拿起筷子开始吃的时候,我们这些晚辈才能动筷子。

我早就等不住了,马上端起碗,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我一口就咬到了馅,那味道可真是妙不可言,可口的黑芝麻流到我的嘴里,那香甜的味道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过了一会儿,还有多姿多彩的烟花,从天而炸,仿佛使天空炸开一个洞,满天的星星从天空一下撒了下来。快看啊!五彩的烟花从天而降,一下子照亮了黄河广场。这情景多么壮观,多么美丽啊!还真有些"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味道。渐渐的火花"飞"走了,天空又一下子变暗了,刚才那一番情景,就如同梦般在我的脑海里回荡。

一会儿哥哥就说大家听,“砰、砰、砰”。“噼里啪啦”,许多烟花在空中爆炸了,这响声汇成的就像一首美妙的曲子。你瞧,一个烟花飞到了空中,好似一棵树,

树的`叶子是无颜六色的,过了几秒钟,叶子慢慢拉长,好似无数的小星星。又一烟花飞到天空中,这个烟花好似一只孔雀开屏一般美丽。霎时间,许多烟花在空中爆炸了,那些烟花在空中五彩斑斓,有的像流星划过,有的像雪花似的把漆黑的夜晚照的相白昼一样。烟花真美丽呀,我多么希望它能像星星一样挂在天上!

当时元宵节的场景,我一直都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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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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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母亲,如果你能理解一种情感,你便能窥见我满心的荒芜与繁华,喧嚣与寂寞。——题记

要我如何将这种感情阐释给你听。阐释,我故意用了一个高尚的词,来讲述一种卑贱的感情——在尔等眼中。

妈妈每当我迫不及待等一天一更的连载时,你说等我中考完再看有什么关系。每当我看课外书时,你说等我长大再看又有什么关系。每当我码了几千字传到网上,你说作家都是要本科毕业,现在写这种又有什么意思。

可是啊,你不懂,有一种心情在这时才需要共鸣,在这时才需要期待,在这时才需要分享。食物需要保质期,而我的心情也会过期。就如彼时我青春的热血与冲动,当我三十而立,回首看待,便如一盆冷水将我所有的发烫的肌理全部冷去。再毫无激情。所以啊,妈妈,让我所有的好与不好都在这个即使错误的年龄下安然发生再悄然寂灭。时光总会缓慢研磨,经历总会让人成熟,人生修行不外如是。

妈妈,再说,于网络,于虚拟,我所执迷的不过是被人关注,被人喜爱的感觉。我热衷于自己一字一句敲打的文字,有人点击,有人留言,有人感同生受,有人倾心以评。我迷恋于书友圈里只因自己随手写下的一句不如意,就有人安慰,有人鼓励,我要的不过是所有隐秘而难堪的经历,有人分享。我希望那些不见光的恶毒的小秘密慢慢腐烂,发酵。而不是苦于志气浅短,郁结于心,隐而不发,伤心劳神。青春的正面即便是阳光,背面也是黑暗。阳光总会刺眼,黑暗总是最好的保护色。诚如是,现实总有局限性。

妈妈,于你,我的坚持无关事小。于我,却是勇气,是奋斗,是我整个青春里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啊,请原谅我的坚持,请理解我的坚持,请支持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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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清晨匆忙心也匆寒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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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凝听闹市的声音,听着陌路人因几毛的菜价争执满脸通红,看着陌路人因提前几分钟买到早点蜂拥而至,清晨是繁忙而无奈。我感觉看不清整个城市的样子了,街道上陌路人皆是行色匆匆,有着自我的目的、自我的追求,唯独自己,一个人的时光是忧伤而散漫。

清晨的时光总是飞快流逝,当我还在考虑睡个回笼觉的时候,好友已经穿着整齐准备吃早餐去了。当我心满意足准备去上班时,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急匆匆的摔门而出,抬头望天,天空还是那么的蓝,蓝的那么孤单,就像一个人的天空,唯有太阳当空照,热的那么彻底,只是,已经忘记打伞了。

迈着沉重的步伐踏出小区,陷入眼帘的一幕是那么的无奈,早餐摊前是密密麻麻的陌路人,稍停留了那么几秒,再次迈开步伐。翻开包包拿出耳机,在这闹市的氛围只想静静的听听那悲伤旋律,虽说清晨是一日的开始,但我就是想听听,也许,这就是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媒介吧。在这个初秋的季节听着悲伤旋律感伤寂寞的幽魂

每次踏上大桥,每次的心境都不同,可能是每次所听所见略有不同吧!但相同的是:每次都想用不同的文字来表达不同的感想。用孤单的心想着不是很孤单的文字,有着淡淡的感伤,因回想起了过去,那些美好的、悲伤的过往,终究不过镜花雪月梦一场,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独留有那颗破碎的心不知疲惫的跳动着;也想起了明天,如此生活有何意义呢?为了明天的生活只能不知疲惫的重复着,重复着......其实,真的很想让自己短暂的歇一歇,哪怕只有一刻也足矣。

过去,擦肩而过,

清晨,不知所措,

明天,茫然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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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奋斗成就梦想作文散文1000字

全文共 13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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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是一首歌,谱写了我美丽的人生之音;青春是一幅画,泼洒了我灿烂的智慧之花;青春是一把火,点燃了我激昂的热烈之情。我赞美青春,青春给了我最璀璨的年华;我感悟青春,青春给了我最美丽的容颜;我拥抱青春,青春给了我最坚定的意志。青春,我最美的弧线!

我从小就喜欢“自古英雄出少年”这句话。因为这是我对青春的一种赞礼,对青春的一种放歌。是的,青春不言败,青春永无悔;青春是不固执,不保守,不僵化的时代;青春的每一刻、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向着成功奋斗、向着成功搏击,做最好的自己,向着自已既定的目标往前冲!

__年9月,我心揣梦想和对未来的向往,带着年轻人所特有的朝气,带着对幼儿教育事业的挚爱,从最南端的古城,来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习,拉开了我青春五彩之梦,奏响了我青春最美的乐曲!在省城高等学府里,有优美的环境相依相伴,舒心开心;有同学间团结友爱,其乐融融;有名师们授业解惑,受益匪浅。在这片沃土上,我丝毫不敢懈怠,回首两年多的校园生活,在老师的谆谆教导和同学们的热情帮助下,经过自己的努力拼博,由青涩到成熟,由稚嫩到精彩,甘苦自知。因为我深知只要奋斗拼博,能画出最美的弧线。

当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学习时,我会打起十二分精神聆听专家教授的讲解,积极思考,刻苦钻研,课下认真复习,虚心求教。记得有一次,课堂笔记未记全,我硬是利用课下时间一点一点地补起来,班上许多同学表示不解,可我知道学习是来不得半点含糊的。功夫不负有心人!凭着我的态度,我的韧劲,学习成绩从入学时班级排名第三十五名,到2017一2018学年度结束时,综合测评成绩排名第二,并分别获得校级二等奖学金和合肥市二等励志奖学金。除此之外,我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了由安徽师范大学主考的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学历课程的学习,现已开考八门课程的考试,成绩均以“合格”通过;钢琴和书法也分别通过了六级和五级的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当课余时间为同学们服务时,我会任劳任怨,尽职尽责,乐于奉献,顾全大局。一、二年级,作为“学校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宣传部长的我,积极协助社长开展工作,使协会活动有声有色;自己主编的班级黑板报,在学前教育每月组织的评比中,多次获得满分奖项,为班级争得了荣誉,自己也被学前教育系授予“优秀团干”称号。三年级,作为“学校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的社长,在学校社团老师的指导下,我牢记协会工作宗旨,创新工作思路,为服务广大学生尽职尽力,深受好评。

在充满激情的奋斗过程中,让我更加理解青春真正的价值和青春的美丽;让我更加体会到青春因奋斗而精彩,因拼博而美丽。一路青春走来,虽然有酸辛、有坎坷,有劳累、有苦难,但我没退缩,没懈怠,因为只要我有同困难作斗争、同苦难作搏击、同自己拼意志的决心,就能去战胜一切,使青春散发出诱人的光彩;只要我在困难面前,不害怕,不气馁,挫折就是我成长的动力,就是我前进的方向。青春的年华也在一次次挫折的拼搏后才有了成功、有了意义、有了价值。拼搏是我的支点,奋斗是我的力量,青春的路上需要我不断地去拼搏奋斗,去收获属于我的精彩。

青春是一种令人羡慕的资本,凭着健康的体魄,可以撑起一方蔚蓝的天空。青春是奋斗的号角,凭借春光勤耕耘,我已画出青春最美丽的弧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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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一棵树的爱情作文1000字

全文共 2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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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从梢中倾泻下来,在少女的眼眸中微微跳动。

少女往身后靠了靠,半倚在树上。

树直挺挺地立在那,茂盛的枝叶向四周伸展开来,翠如玉的叶片散发着柔和的光泽,在微风中轻摆。那是一棵高大而美丽的树。

少女抬起头,一片幽深的眼眸中带了点柔和,将脸缓缓地贴上了树干。

很多时候,她都觉得除了这棵树,自己一无所有。是的,一无所有,哪怕,是现在。

纤细的手指抚过树干上微微凹下的地方,那是她的名字,她自己刻下的名字。

似是陷入了回忆,少女越发沉静的像一汪水:

出生那年,母亲因她而去世,父亲却替她种下了这棵树,树下,埋葬着母亲。他说,它会像母亲一样好好爱你。

7岁那年,她在树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她说,你会像母亲一样好好爱我的,对吗?明明是那样稚气得让人发笑的语言,却让人怎么也笑不出口。

12岁那年,父亲遭灵族暗算而亡,她苍白着脸看着族人将父亲埋入不见天日的墓陵。她不该哭的,她这样对自己说。

15岁那年,成为巫族圣女。从此,灵族后山成了她最爱来的地方。那里,种着树,那棵高大而美丽的树,是她父亲亲手种下,她母亲的安息之所啊。

“圣女。”一名侍卫单膝跪在不远处,有些急切的声音打破了少女的回忆。

少女将目光移到他身上,冷冽的眼神让那名侍卫不由心中一惊。

垂下眼帘,她出声道:“何事?”

“灵族来犯。”

part1

那是一场艰难而漫长的战斗,少女亲自上了战场。

世代的恩怨,让这片山林从未宁静。

战斗结束的那一刻,少女突然觉得她很累。那样的日子,从来都不是她所向往的。

独自一人来到了后山,少女的脸色苍白如纸,右手握着左臂,血红色从指缝中渲染出来,像极了傍晚的残阳。

无力地靠坐在树干旁,树像往常一样散发出淡淡的绿色光芒,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替受伤的少女疗伤。

在少女昏迷的前一瞬,她看到,绿光微微一闪,一个体态欣长,面容清秀的少年出现在她面前。

曚昽中,似乎听到少年在耳边的一声轻叹。

少年单膝跪在地上,让少女的头倒在了自己的怀中。抬起左手,掌心凝聚起一团生机盎然的绿光,缓缓抚过少女的左臂,替她愈合伤口。

少女睁开双眼时,已是第二天清晨。

她有些茫然地打量四周,发现自己依然靠在树干上,只不过原本狰狞的伤口已完好如初。

是,梦吗?

少女站起身来,用双臂环住树,脸颊贴着树干,轻声道:“谢谢你,树。”

离开的时候,少女回头深深的望了树一眼。

那一定不是梦,少女这般想着,嘴角绽开一丝极浅的,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的笑容。

战后事务繁忙,少女一时之间竟抽不出时间去看树。只是,当她凝神沉思时,眼前便会悄然浮现出那个清秀的少年身影。

伤好后,这是少女第一次来看树。

她静静的站在树前两三米处,眼眸一片幽深,不知在想些什么。

许久,空旷的森林中响起一声轻叹,像极了那天少女昏迷前听到的声音。

少女的眼中闪着淡淡的欣喜。

绿光闪过,树化为一个少年,微低着头,单膝着地:“见过圣女。”

少女垂下眼帘,掩盖了眼中的情绪:“你不必这样的,树。”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抬起了头。

微风拂过,少女的长发飞扬,四下一片寂静。

少女的声音揉碎在风中,显得有些飘渺:“树,能陪我走走吗?”

少年站起身来,声音带着风吹树叶般自然的韵味:“好。”

part2

长长的林间小道,泥土特有的馨香萦绕在鼻尖,少女侧头看着走在自己身边的少年,干净的侧脸,清秀的轮廓。

已经一个月了。自少年在少女面前显露身形以来,少女几乎每天都会要求他陪自己散步。

少女的眼角有淡淡的笑意,原本显得淡然的她一下子生动了起来。

少年声音很轻,轻的像是怕惊醒了这山林:“你总是不笑,伤感的似易碎的水晶。”

“是吗?”少女收回目光,随手捋了捋耳边的头发。

“那是因为没有可以微笑的理由吧。”幽深的眼眸里似乎弥漫着深深浅浅的雾。

少年的脚步停顿了一下:“是吗?”语气里盛满了粘稠的忧伤。

似是察觉到少年的异样,少女停下了脚步,直直的面对着他:“树,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会忘了怎么去笑。从小到大,只有你,一直默默的陪伴着我,哪怕只是以一棵树的形态。现在,请你以朋友的身份,继续陪伴下去,好吗?”

从来都没有明显表露出自己的情绪的少女,眼带希翼地望着少年。

少年微微俯身:“是,圣女。”谁也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少女有些黯然:“我不喜欢你叫我圣女。”

少年沉默良久,终是答道:“我会尽力改口的。”

淡紫色的晚霞宛若绚丽的凤尾,摇曳在山头,霞光笼罩着山林。

“我该回去了,很晚了。”少年说道。

“很晚了吗?”少女似乎有些讶异,抬头看了看天光。

少年浅浅的笑着:“我说过了。我的修为太低,没办法维持太长时间的人形。”

“好吧。晚安。”

“晚安。”

绿光亮起又消散,少年轻声喃喃:“只是,朋友吗?”

停留在原地的少女看着绿光消散的地方,眼神有些迷离:“连朋友,也不行吗?”

part3

那一天,对所有人来说,都是难忘的。

那一天,少女坐在草坪上,第一次显得有些兴奋。她对坐在身旁的少年说:“树,你知道吗?我准备与灵族定下和约,世世代代不再侵犯对方。”

少年皱了皱眉头:“族中长老不会反对吗?毕竟,是几千年的恩怨了,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放下的。”

少女望向远方:“为了族人,这是唯一的办法。他们,不会弃大局而不顾的。”

“那么灵族呢?”

“树,我已经厌倦了,厌倦了无尽的杀戮。那样的生活,会让绝望生生吞噬了希望。”少女的声音不再如最初般坚定。

少年摇了摇头:“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危。灵族,并不好相与。”

少女的眼中散发着淡淡的光彩,似乎解开了什么心结:“谢谢你关心我,树。身为圣女,保护族人是我的职责。”

见少年欲言又止,她双手搭上他的肩:“相信我,我会好好的。”

少年望进少女的眼,一个轻如羽毛的吻落在了她的额上:“要好好的回来。”

少女去了,带着少年的祝福和族人的希望,与灵族谈判。

第五日,少女回来了。可是,她却是被族人抬回来的。

少年见到她的时候,那张精灵般的容颜失去了血色,苍白的嘴唇刺痛了他的眼。

他的少女再也不会有生动的表情了,他想。

“都下去吧。”少年对正在哀悼的巫族族人说。他的语气很平淡,却不再带着风吹树叶般自然的韵味。

他们都没有见过这个少年,却不约而同的听从了他的话。

少年将头伏在少女胸口,轻声说道:

“我以生命起誓,我愿永远陪伴你,使你永不孤寂。”

“我愿日日看着你的眼睛,为你的眼角添上笑意。”

“我愿以我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你的复生。”

“我,爱,你……”

话音刚落,少年化为一团绿光,融入了少女的身体。

end

少女醒来后,越发的淡漠,只是喜欢日日来后山凝望远方。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是的,她不知道。她忘记了关于树的一切。

或许,她永远都不会知道,这儿曾经种着一棵树,一棵高大而美丽的树。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7岁那年,她在树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从此这棵树拥有了唯一的情感——爱她。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执念,那棵树为她疗伤,甚至化为了人形,带给了她快乐。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向她许下誓言:“我以生命起誓,我愿永远陪伴你,使你永不孤寂。”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对她说:“我愿日日看着你的眼睛,为你的眼角添上笑意。”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她的复生:“我愿以我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你的复生。”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临死的告白:“我,爱,你……”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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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第一次画展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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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了,想圆我未曾圆的梦,又从新走入学堂[老年大学],科目很多,我都想学,可我没分身法,只好学我最喜爱的书法和绘画。来学习的都是些老头老太太,哎呀大家那个认真劲就别提了,大家买了各种书和笔,颜料、纸、一点都不吝啬。

老师都是从社会上聘来的,也不固定,后来换了几个老师,还是张丁三老师最受大家欢迎,他是个退休干部,七十多岁,也不是科班出身,他是被打成右派时在文化部门扫地时学的,张老师看到画家们画画,他好羡慕这些画家,不由得偷偷瞄一眼,他很用心,等人家下班走后,他趁打扫卫生时,就捡别人扔掉的纸和颜料、破笔这类的东西,然后就趴在桌子上用心的临摹别人的画,他画得很认真。后来他的举动被画家们看到了,画家们就在下班时故意给他留几张纸叫他练,他刻苦用功,学会了各种绘画,这些我都是听一个当年的画家说的。

张老师教我们绘画也认很真,每次上课,都要叫我们挂出自己的作业。每次我都觉着自己的习作很憋足,总是羞羞答答的才挂出自己的画,老师这样做,不过对我们也是个促进,学习时间很有限,一星期才一节课,回家练的时间也少,不过我还是千方百计抽出时间练习。那用功劲不亚于高中生参加高考的最后冲刺,晚上我摆夜市回家后还要练习一会;早上一爬起来先在桌子上练会书法,把写好的字贴的满墙都是,沙发上也摆满了;把自己画的画也贴到墙上自己欣赏,找毛病。一年过去了,大家都基本能组成一张画了,张老师也要到南方他女儿家[深圳],临走时决定给我们搞个画展,展厅就设在我们的教室,红、禄、蓝、紫、黄各色牡丹争先开放,散发出褛褛墨香。我突然来了灵感,就顺手拿起毛笔写下一首:满厅牡丹不是春/花香四溢发自心/张老桃梨遍天下/丁三育开夕阳人。我的字写得太差,不过我还是把它挂了出来,临下课时,张老师走到我跟前来说:“送给我吧。”

“就是写给你的,不过写的不好,叫你见笑了。”

张老师笑着把我写地诗叠起来装进口袋:“好,我喜欢。”

大家七嘴八舌的议论着每个人的画,张老师也一一作了点评。我是模仿张老师画的一篮牡丹图,自我感觉还可以。

张老师点评时说:“有点意思,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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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初三散文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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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君子以玉比德,以花喻人。而佛说:“众生有万般法相”,所以有人如幽兰般寂静;有人似梅花般高洁;有人如萱草般朴素。而“你”也是一枝花,你是富丽堂皇,有着铮铮铁骨的花中之王“牡丹”。

刘禹锡曾说:“池上芙蕖净少情,庭前芍药多妖娆。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诗称赞了牡丹花朵娇艳柔弱,国色天香,殊不知牡丹叶下却有铁骨铮铮,其烈性不逊于魏晋清流。

嵇康,竹林七贤之一。《晋书》记载:“有风仪,而土木形骸,不自藻饰,人以为龙章凤姿,天质自然”。见者叹曰:“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嵇康的容颜外貌在魏晋时被人们广为称赞,就像洛阳牡丹一样在盛唐之时一样闻名遐迩。嵇康你就像那牡丹一样,在魏晋时期开出了最浓郁的色彩,用自己的风貌为青史留痕。

嵇康的秉性高洁,豪放不羁。大司马昭曾想聘他为掾吏,嵇康坚守志向,淡泊名利。并且自认是曹氏宗亲,不愿和司马昭同流合污,更是蔑视他篡夺政权的行为,不愿出仕。一身铮铮铁骨尽显无遗。钟会想结交嵇康,简装便服,率众而往,嵇康也不理采。

钟会就进谗言,使嵇康最后落得身首异处的下场。但在临死前嵇康仍然没有后悔,索琴弹之,慷概赴死。死后百年仍被天下歌颂,就像被武则天下令焚烧的洛阳牡丹一样,焦骨牡丹,愈开愈艳。

嵇康,你是一枝花,你是魏晋第一清流。牡丹的磅礴大气,铮铮铁骨在你身上重现。牡丹到今天还在被人们称赞,而你的气韵与风度在千百年后仍然被人们所模仿;牡丹,国色也;嵇康,名士也。

以花喻人,显现出人的本色。嵇康你是一枝花,你是一枝开在书墨中永不凋零的牡丹,淡淡墨痕,尽显绝代风华。我们身处俗世,与红尘为伴,也要学学花的品性和风韵,学学如何不“摧眉折腰事权贵”的高洁情操,成为一枝铁骨铮铮的盛世牡丹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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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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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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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两只流泪的爱情鱼

全文共 1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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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爬上了雪山山顶,瞧见那里有一个小木屋,正好觉得身子寒,便走进去了。

屋子里的摆设并不多,一张床,一个火炉,还有一堆……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杂七杂八。火炉上还烧着微微黄星,我顺着火炉看过去,发现前面居然还有一个摇椅,上面还有一个老人,在摇椅上舒服的摇晃着,仿佛不受外面寒气的干扰。至少他不是才进来的。

老人俯瞰着我,我才发觉自己的失礼。

“你好,我可以在这里坐一会儿吗?”我赶紧说。

“可以。”苍老却有韧劲的声音。

我选了一个干净的地方,拍拍衣服上的雪,乖巧的坐下。

“您住在这里吗?”

旁边安静的让我觉得有一丝冷,虽然现在火炉烧的正旺。但我是比较喜欢热闹一些的。

“暂时住这里,喜欢安静。”

“我也是。”我违心的说。

我和这个老人聊的并不多,因为我觉得他能挡住人发展话题的因素实在太强悍。话不投机半句多也实在可以用来形容他了。我扭扭捏捏,舍不得离开这里,又不想出去。

他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但是我认为我隐藏的还可以。他问我想不想听故事,我点头如捣蒜的回应他。

他为我讲了这个故事之后,外面的雪也下了小了些,我离开了这里。可是当我再次回到这里时,我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老人,以及……那个悲伤的故事。

“我小时候便年少轻狂,仗着自己有几分魄力。就到左到右的去惹是生非,也觉得会有什么后果,到现在,估计都过去四五十个年头了,挫折就把我打磨成了这副穷酸样。”

他好像是笑了,但又好像是在苦,有点无奈有有点惋惜。

“那时候,我们村里有一个女子,名字叫琴儿。啧……那叫一个美啊。我们村里的每个男人都以她是为梦中情人,自然我也是,可是那也真的是太年轻了。”

他又好像是在感叹。

“那年灯会,我不顾众目睽睽在哪儿对琴儿示爱,真是不懂事,那时候也什么都没顾及到,就那么喊出去。唉,糟了琴儿的名声啊!琴儿那么善解人意,虽然当时她也被震惊到,但还是不顾着指指点点说了一句‘对不起’。”

“自那之后,我身边的闲言碎语就多了起来,琴儿也是。但是我这人天生的痞子,没啥名誉可讲,可琴儿不是,清白的女孩啊。唉。我们村里的流言传的紧,一个说什么‘小痞子和琴儿言爱啦。’传到下一个就‘咱们村那琴儿竟然和那败子有苟且!’。”

我啧啧道,虽然知道这都是老人的过错,可是怎么也觉得他也是个受害者。

“琴儿家世清白,可受不了这么多。”

我想,当初老人去找琴儿告白也就是为了一时冲动吧,后来才发现自己其实没有那么喜欢人家,却还毁了人家的清白,这才愧疚的。“之后呢?”我问道。

老人突然哽咽了起来,支支吾吾不知在说些什么,我努力听了听,才发现老人在重复的说一句话“那小车在逆行。”

“什么车?”我随着自己的见解去问老人。

“琴儿坐的,受不了流言的琴儿坐的。当时整个车都从崖上跌下去了。瞧见的就只有我……还有她疯了的娘。”

我有些悲伤,不知从何起的悲伤,不知是该感叹老人,还是琴儿,还是……她疯了的娘。

“我本想去道歉的,我本想去道歉的……”老人说着,流下了一行泪珠。“琴儿一定在什么地方等着我。”

他应该没有喜欢过琴儿吧。我看着现在悲苦万分的老人想着,可是为什么一讲这个故事,他的思绪就会变的这么激烈呢?是那一声清脆动人的‘对不起。’还是那个女孩没有言明的怨怪之声?

在别人心中,他或许是一个没心没肺的人,可未曾有人打开过他的心门,受伤男孩的心灵,有谁关慰过?因情窦初开的悸动之感,因他想重新做人的开始。都被无情的打灭了。但是多少年了,还是有人会感觉到他心中一份炙热的情感,在最亮的夜空中闪现。

他走过大江南北,想寻找一份最初的激动,可是总寻不到,却反之在看过人世繁华的瞬间,懂得了。

故事的结尾?没有结尾。被掩藏的还有那份愧意和未曾真实确定的爱意。至少他还在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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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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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阅读上百遍,每一次读的感受都不一样,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每一本书中,也有许多精彩的文章,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人生启发,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近日,我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它好像是无声的“老师”告诉了我们面对挫折时该如何,面对无策时该如何……就是这一件件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都在触碰着我们心灵深处。

人人都有最喜欢的文章,我也不例外。这篇文章不仅让我很喜爱,还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启发。是哪篇文章呢?就是《活珍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夏威夷的小贩在卖珍珠,谁也无法辨别珍珠的好与坏。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圆又亮,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小又扁。作者看到珍珠贝里的砂石会长出不同的珍珠。想到了人生:总有些人可以长出最大最美的珍珠。

作者简洁的语言中藏着深刻的道理,不禁想到了自己所在的班级。在同一个教室里有不一样的学生。有的学生光彩熠熠,是又大又圆的珍珠;有的学生黯淡无光,是又小又扁的珍珠。为什么有些同学可以变成美丽的珍珠呢?那是他们面对坎坷、困难时,能勇往直前,持之以恒,把“拦路虎”都一一解决了,一一包容了,成为了完好、圆润的珍珠。正像作者所说:人生的伤痛就是活着的珍珠,能包容,就能焕发出晶莹的光彩;不能转移,就加速了死亡的脚步。

遇到一些事情,要学会去包容、克服,即使不是最美丽的,也能散发出属于你自己的光彩。如果你不去包容、克服,反而让你那颗珍珠没有光彩,变得越来越黯淡无光。

我们把人生比作一幅画,那幅画不是完美的,但你只要克服、包容、填补那个缺陷,就会让这幅画变得完美……

读书让生命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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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旧相识我的巧儿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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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半山腰凉亭休息的时候,忽有鸟屎落在了我的肩上,我抬头看,恰有两只小麻雀(方言叫巧儿)在头顶嬉戏,原来是它们所为,偶尔还看看我,似说:哈哈,你钩不着我。我气急,跺跺脚,吼一声,但它仍不理睬,还在哪儿交头接耳的议论着我呢,我只好拾一土块扔上去,随即它们唧唧喳喳的叫骂而去,看着他们远去小小的身影,周围清静了许多,但不知怎么心里有些酸酸的感觉,思绪一下回到了儿时嬉闹的场景。

听母亲讲,鸟屎落在身上是件倒霉的事,每当遇到这种情况,需用红颜色的东西进行遮挡,说是冲喜。小的时候曾见过别家的孩子在拉过鸟屎的地方,缝一块红颜色小布块上去,我没享受过这种待遇。记得小弟曾有过这回事情,但不是用红颜色的布块,而是用红墨水,不管怎样意义是一样的。想想今天麻雀拉屎的事,想起来心里有些好笑,不知今天我用什么方法呢?

在童年的时候,我家安在马坊塬的一个村庄,我就在哪里出生的。记得那时侯鸟的种类还算繁多,主要有鸽子,山鸡、喜鹊、乌鸦、燕子、野鸡、布谷鸟等近二十多种,但是一年四季常飞不变的,只有这小麻雀,它们不管酷暑严寒,环境变化,顺境逆境,从不离不弃,常年驻守在这里,不退不缩,日复一日的生活着,直到慢慢的老去。我想“鸟亦如此,人何以堪呢”,真是故土难离啊!

麻雀虽小,但它的生命力极强,在那田间亦或地头,工场亦或粮窑,檐下亦或枝上,草丛亦或雪地,电线亦或溪边,无处不在,哪儿都有它们小小的身姿和叽叽喳喳的叫声。秋天到了,麻雀便多了起来,因为那时候秋天的庄稼成熟了,工场里都堆满了玉米、未来得及打碾的糜子和谷子等秋天的作物,别的鸟一般都飞走了,只剩下它们,悠闲悠闲的在村庄里飞来飞去,趁人们不注意的时候,抢着这些粮食吃;冬天的时候,工场边上有一排杨树,那里便成了它们嬉戏的乐园,它们成群结队,或聚或散,或栖或飞,或高或低,卿卿我我,追逐嬉闹,为我们村庄增添了一份生机,也为那时我们这帮孩子带来了一份快乐。虽然这样,儿时的我还是很淘气,用尽办法,绞尽脑汁的去捕捉这些小小的精灵。那时不知道麻雀为何那么多,不但我们小孩去捕捉,连大人也在农闲的时候去捕杀,但永远是捕杀不完,相反好像是越来越多。

捕杀麻雀的方法很多,那时,我们小孩用的方法多是用弹弓瞄准了打,用自制的弓箭瞄准了射;在雪天扫开一片空地,撒点食饵,然后用栓着长长绳子的小木棍支起筛子扣,类似的方法还可以用不带绳子的小小木棍儿支起两块转去塌;在麻雀繁殖的时候,跟几个小伙伴在悬崖上去掏麻雀窝。这些方法,是捕杀不了几只的,只是玩高兴,而且有的方法很危险。记得有一次,爸妈都不在,来了邻家的两个小伙伴,其中有一个年龄比我小,一个大我两岁,就十二岁吧,我两大的就用绳子吊另一个在我家的崖面去掏麻雀窝,那个窝安在崖面上一个废弃了的鼠洞里面,他伸进小手抓住麻雀用柴草垫的小窝一下子拉出来了,突然他大叫一声,我两一惊就顺手松开了绳子,结果他被摔了下去,幸亏离地面不高,只是摔疼了屁股,其他却无大碍,但当时我们害怕极了。知道他为什么大叫吗?原来那窝里面是一条青蛇,听大人讲,蛇顺着崖面爬进洞里吃掉麻雀儿子后,就继续呆在那里守株待兔,从那以后我再不敢去崖面上掏窝了。

小时候听大人讲,麻雀的肉是很好吃的,可以煮着来吃,爆炒着来吃,还有一种方法就是烧着来吃,我只见过同伴吃过,但我小的时候从没有吃过。有一次暑假的时候,去跟同伴放牲口,一个同伴用弹弓打下了一只巧儿,于是就有个比较大一点的让大家弄一些柴火来,他把那只巧儿用稀泥裹了起来,弄成一个泥团,然后放在火里去烧,慢慢的那层稀泥变干了 ,他就去掉那干了的泥土,露出了那脱了羽毛的已经变熟的还冒着热气的麻雀肉,他撕下一只小小的腿让我吃,说很香的,但我看见一只活生生的麻雀变成了这个样子,我心里蛮不是滋味的,根本就没有吃的欲望,就那样被错过了吃麻雀的机会。第一次吃麻雀的时候,还是在参加工作后,在很偏远的一个乡镇上—————毛巾,那是在一个下了雪的冬天,单位院里有一间柴草房,那天早晨,同事无意间发现有好多麻雀进了那间房去觅食,他蹑手蹑脚的突然闪了进去关住了门,就用一把大的扫帚一顿乱打,霎时间所有的麻雀都被打落了下来,地面上落了一层子, 足有五六百只,我亲眼看到了这一幕,很是震惊,感到恐怖,当时完全没有儿时偶然间用筛子扣住一只麻雀的那种喜悦的心情。但那次我还是吃了,此后心里老绝不是滋味,十几年过去了,总想起麻雀落地的那一幕,心想人为何那么的残忍呢?

我在单位安家的时候,住在单位一个闲置的大厅里,那是一个春天,突然从换气扇孔里钻进了一只断了腿的小麻雀,被女儿抓住了,她用那种很心疼的眼光看着那麻雀,都急出了眼泪,硬要我救救那只麻雀,我只好用塑料管固定了那只断腿,然后用线绳绑牢,由于家里有猫,它一直虎视眈眈的盯着,女儿只好不情愿的从窗户放飞了。突然有一天,女儿站在窗户前大叫,爸爸你看那是我救的那只麻雀,我循指望去,啊!果真是,腿上还吊着线头呢,他就站在经过窗户的电线上,咫尺之遥,它正摆动着那小脑袋张望着我们喳喳的叫,似在感谢我们父子的救命之恩呢。说真的,当时我心里突然有种乐乐的感觉,现在想起来心里还是美滋滋的,女儿经常还以此为荣呢。

我搬到单位家属院平房里住的时候,已经是夏天了,我管了院里的一个水房,由于空间大,就问同事要了两只他养的家鸽养在里面,我每天都会给它们撒一些糜谷之类的粮食。夏天由于怕空气不好,门就经常敞开着,于是就引来了好几只巧儿,它们便毫不客气地在这里安身立命了,整天趁我不在的时候跟鸽子抢着吃,时间久了,就像鸽子一样连我都不怕了,有时候我气极,用扫帚打它们一下,它们倏的一下就躲在水房门前的梨树枝上去了,那棵梨树便成了它们的栖息之所,久而久之,我喜欢上了它们几个,有时候我看不见它们了,心里空落落的。现在想起,心里还酸酸的,心想假如有一天我们互相见不到了,你的心里会空落落的吗?你能告诉我吗 ?

到深秋了,那几只巧儿一直没有离开过,而且已经吃的胖胖呼呼,在水房门前很笨拙地一蹦一蹦地拾着食饵。有时它们会毫不惊惧地落到我接满水的桶沿上,很大方的喝水呢,不时的还与我对视一下。有时候我想,这些巧儿,会是儿时带给我欢乐的那些巧儿吗?,不知里面有没有女儿救下的那只?随后还是否定了。儿时记忆中的巧儿,已如四季轮回,遁入深深的岁月,再不可触及了,人的一生何尝不是如此呢!想到这里,我不由自主的轻叹一声,那些小家伙却悚然一惊,倏地飞起,飘飘的落在那梨树枝上去了,看那梨树,已经开始落叶了。

降温了,凛冽的北风吹了好长时间,我知道早已是冬天了,水房的门关得严严实实,怕冻坏了水管。那些麻雀由于长时间吃不到食饵,不知什么时候就不辞而别了,两只鸽子仍在,而且已经有了四只它们的儿子。看看雪地,没有留下一丝它们曾经来过的痕迹,看那梨树枝,只有那相思豆挂在那光秃秃的枝丫上,随风摇曳,寂寞地等待着春风吹来。

我知道,有一天我也终会离去,与这段往事交集而过,就像在夏天里初识的那些巧儿,在冬天不留一丝印记的悄悄的隐去了,给我留下了无尽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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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卷诗书半盏烟茶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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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着凄冷的月光,抱着厚厚的棉被,静静的留恋在手中的书卷,唉,又一对痴情怨女,又一个似水情长。

许一段柔情,看花开花落,剪来一缕月光,把思念定格在墙上。铺开一张白纸,留下点点墨香,还有那千年的期盼千年的离殇。闯入了红尘,识得了二郎,本想躲开高贵的宿命,奈何经不住二郎的处处呵护处处体谅。皇权的残忍在于不能容下任何沙子,而我恰好成为那粒尘沙,只好在纷乱的年代挣扎着,不求与君长厮守,只愿能带着父母的期盼活着。是你顶着重重压力,把我从生死边缘拉了回来,并霸道的宣告:我是你的妻!不知道从何时起,也许是冲冠一怒为红颜,踏平了二贤庄,掀了瓦岗寨,心便为你跳动,为你沉沦。千年的隔阂不是那么快消除,还记得我曾说:若你身边有其他女子,我便寻一小院了此一生。

然,我被掳走被人替换,看着你对别人谄媚对别人讨好,我心如刀绞:不是说爱得深刻爱得痴狂吗?为何分不清一副臭皮囊?然,得知你和别人有了孩子,与你的眷恋荡然无存。我的爱也容不下半粒沙子。几年的冷战让我嘲笑自己:千年后的爱太过执着,爱是唯一。可偏偏身在唐朝,未来皇帝的妻,如何唯一?许是愧疚,许是无聊,我学了武功,化为无极来到你身边。没有了夫妻身份的束缚,我与你成为生死之交,一起战斗一起喝酒一起谈天说地。后来,你化身为济安,又一起经历生死。说是有缘,偏偏两人不能坦然相对,千年的隔阂终究是一道鸿沟,说是无缘,我却来自千年后,与君相遇相恋又相怨。

玄武门事变,让我死里逃生,也明白了自己的使命,更预知了孩子们的结局。我用记忆换取孩子的平安,又怕你会随我而去,便留下了《女则》,一来帮我记住身边的人和事,二来告诉你事情的来龙去脉。若问今生爱你可悔?可我没有了来生,只能伴你这一世。

瞧!多少令人伤感!!心不动,情不浓,便可全身而退。千年的泪,千年的呵护,千年的眷恋,如何能不动心不动情?

品一口香茶,合上书卷,问世间情为何物?不过是红尘中遇到的红尘劫,这劫难虽痛的刻骨,却也苦中带甜。情就是一种调味料,没有酸甜苦辣咸,生命该是多么单调多么无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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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暮春风光散文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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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是一个富有生机的季节,我们可以看到姹紫嫣红的花朵,这些美丽的风光让人们的心中也平添了一份美好。只是待到暮春,那些花都已经谢了,也是诗人伤春的时刻,因为他们能懂得珍惜生命吧。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描写暮春风光的散文

春天到了。这是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季节。朱自清说,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从一开始的几朵寂寞的玉兰花、几棵探头探脑的小草、河边柳枝上几个嫩芽,到桃花、梨花、海棠花……竞相开放,碧草如茵,满树苍翠,春天真是一鼓作气地生长着的,每一天都会展示一个新的形象,每一天都能给人们带来惊喜。

漫步在春天里,常常情不自禁地想起一个词:春光明媚——多么美好的一个词,多么恰当的一个词!人们不说夏光明媚,也不说秋光明媚、冬光明媚,这也难怪。因为春天风和日丽,花红柳绿,而且那花和叶子都是全新的,泛着光泽。人们的心情也好,眼里的风景自然就更增添了一分亮丽。夏天太热,即便有美景人们也没有多少兴致去欣赏。而秋天,毕竟是草木凋零的季节,“霜叶红于二月花”的那种红也不是明艳的。冬天,草全都枯萎了,树上一片叶子都没有,连一个爽朗的晴天也难见到,跟明媚这个词是无缘的。

春天是出游的好时机,如果整个春天不是窝在家里就是忙于工作,那就太浪费了。到一个心仪已久的地方去,沐浴温暖的阳光、和煦的春风,欣赏青山碧水、绿树红花,听听鸟语,嗅嗅花香,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舒展一下四肢,是一件多么惬意的事情啊。既欣赏美景又放松精神,愉悦身心,真是一举多得。

一转眼,已经是暮春时节了,不少花已经凋零,绿肥红瘦的时候到了。这正是诗人们伤春的时节。“东风无力百花残。”“无可奈何花落去。”“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其实伤春也是有着积极意义的,伤春的人往往更热爱生命,更懂得珍惜。但是一味地伤春的话,就未免辜负了春天的美意——她本不是为了让人们伤心才降临人间的啊。泰戈尔说:如果你因失去了太阳而流泪,那你也将错过群星了。所以,我们还是乐观些,多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当下的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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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个性的自我散文

全文共 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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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的天空不会因为你穿的单薄而眷顾你一丝暖,蹉跎的岁月,不会因为你的懦弱,就少分给你几个挫折,对于坚强而言,懦弱就是窝囊,而对于懦弱而言,坚强就是个傻蛋,年少时不经风雨,常常把一些不俗放在眼中,孤傲了心胸,嚣张个个性,然对生活却很青涩,青涩得不知用青春兑换爱情,青涩得不知蔚蓝的大海会有波涛汹涌,青涩的能将所有的钱拿出给围在身边的三五知己买许多好吃的,青涩的将男友不懈的追求当成了爱情,青涩中将许多生活的答案都回答错误,

而我自认为的坚强也不过是让自己多遭了二十几年的罪,生活是一个活教材,它教会了我许多东西,生存的本能,人和人之间该有的距离,情感所该跨越的界限,人情冷暖所该接受的释然,我是个心事很重的女人,为了跨越自己的底线,我就不断的挑战自己的忍耐性,我的脾气是火爆的,在三十岁之前至少是这样的,

朋友都说,别太要强了,那样你会很累,弦若绷得太紧就会断了的,我行我素是我做人的标准,放荡不羁就是我的个性,生活在紧张忙碌中飞速的翻页,我的辛劳也换来了欣喜的收获,在外人眼里我是成功的,而我自己却在一次意外的手术中,转变了生活态度,那次手术让我从死亡中苏醒,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从现在开始多活的每一天都是赚的,

我不再计较别人对我的好坏,碰见事也不急着往前赶,我觉得自己变得懦弱了,就连孩子住院治疗三月期间,我都没有上火犯愁,一切随缘该来的该走的谁也改变不了,所以我现在的心是在痴呆傻的状态,朋友都说我变了,变得软弱,变得退缩了,我不狡辩,也不答复,只是淡笑一下了之。

从朋友的内衣店出来,在家已经待着有些习惯,运作中的生意还没有落实,偶尔出去转一圈,回来还会感冒,发烧,但日子不会因为我的懦弱而眷顾我,我耗在网上尽情的挥霍时间,因为我知道,等我的买卖开业了,我又会像陀螺一样不得闲的,所以难得清闲,就娇惯自己一下,或者说是纵容自己恋网。

现实中的朋友很难把我约出去,除了必须参加的应酬,几乎就见不到我的人影,手机已很久不用了,偶尔接个电话,宅在家里,一连几天不出去,朋友都习惯了我的性格,也没人计较我的不近人情,有事照样找我,有话照样打来,而我往出打电话时候越来越少,交了100元话费,这不两月了,才通知缴费,而我以前的一个月话费没有150元是下不来的……

坐在岁月的肩头,多想歌唱一曲辽阔,在婉风的低音中让静默的心事猛涨,于是我会回报你一个灿烂的微笑,为你陪伴我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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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浪花抒情散文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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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光鳞鳞的海面,浪花悠闲的哼着音乐,跳着愉快的舞步。这份快乐带给自己也带给大自然的美丽。浪花静静地享受着海风赐给它的温暖。它想如果没有海风我的心不会荡漾,它觉得自己爱上了海风,它觉得它这生都离不开它,没了它,自己就不会再跳舞,不会再唱歌了。所以浪花为了感谢海风,给它的温暖,它总是不知疲倦地为大家跳着美丽的舞蹈,唱着动听的歌。

海风也是快乐的,它觉得这样海面有了浪花的舞蹈,浪花的歌声,心情变得格外的舒畅,它想它要不段赐给浪花温暖,它要享受着这份快乐,它要让浪花生活在它的心里,永远也不要离开它。

就这样,浪花和海风共同协手,为这个海面,创造着合协的生活。

可是不知什么时候,浪花觉得海风给自己的温暖少了点激情,少了点的狂热。它就时而跟着海风耍起了小性子,有时,浪花故意不跳舞了,不唱歌了,或者有时,跳的不再美丽,唱的不再动听。它想用自己生气的心情,来暗示海风,能给变点什么。

可是浪花却不知道,海风读不懂它的心声,一波一波的浪花荡来荡去,却激不起海风的激情和狂热。它想是不是海风故意这样对自己的,故意不理睬它,不在乎它呢?

海风渐渐的发觉浪花变了,变得不再像以前那样的美丽,舞姿少了柔美,声音少了清脆,温暖的海风沉默了,它也搞不懂浪花的心,它怎么了,到底怎么啦,它想不明白,有时它想的生气了,海风就粗暴了起来。心情变得不再平静了,可发完了脾气,它又后悔了,因为它的生气,也影响了浪花的心情。便想着要控制住自己的心情,不能破坏了海面这和谐的气氛。

可日子长了,浪花与海风之间的误会渐渐的加深了,有了一层朦胧的纱,看不清对方的心里,到底想着什么,觉得对方都没有深爱到自己心灵深处,不然怎么它们的关系变得不像以前那么的融洽呢。

有一天,傍晚,乌云密布,天空忽然下起了大雨,海风觉得自己的心被暴雨激化了,终于它暴发了,借着暴雨它刮起了猛烈的风,掀起成成巨浪,身体柔弱的浪花,经不起狂风的吹打,跟着狂舞起来,雨越下越大,风越刮越猛,浪花越掀越高,终于海水涨了起来,越来越高,越来越高

第二天,天渐渐亮了,太阳出来了,经过一晚的狂风暴雨的洗劫,海边的堤坝被冲垮了,海水流向了对面的森林,海风也吹到了对面的森林里,渐渐地远去,浪花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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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心染红尘作文800字

全文共 7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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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独爱莲,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周敦颐《爱莲说》

似乎在周敦颐和李渔眼里,这万物中莲花是顶好的。历史上的文人墨客歌颂莲花的也不在少数,人们何曾不想成为莲一般的君子呢?正所谓“世事相缠毁清心,争名斗艳消寡欲”。然而似莲一般的,怕只有仙人了吧。

河边浣纱衣,对镜画峨眉,素手拨琴弦。女子心中有着斩不断的情丝,抹不去的情殇,也有着入眼催泪的一粒红尘

闲云伴孤鹤,竹林听风声,起手烹清茗。道客心里有着离不开的情缘,挥不去的俗世,也有着烙在心头的一点朱砂。

朱淑真,南宋著名女词人,她的一生可以用她的词集来命名——断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她被迫嫁给一个市井文法小吏,竟只是为了父亲官场上的利益,她对生父的无情而心灰意冷,丈夫的欺凌更是雪上加霜,最后丈夫的无情别恋使得她大病一场,郁郁而终,最后被葬在杭州青芝坞。正如一句歌词所述“有人相濡以沫二十年,却输给天真或妖艳的一张脸”,美好的东西不会太长久,但是这位奇女子的幸福还没开始就已经结束,唯给人们留下几百首诗词和满满的叹息,就像那残败的莲。

拦牛散人有云:“这世间有两种人,这第一种常隐于青山云涧,然而他心魔仍存,还有一种则是在那灯红酒绿之间看透世事变迁,便超脱成了仙。其二者相比,更可怖为前者。”正是这样前者的代表为许由看起来像是个隐者,到头来只是要一个赞扬。后者代表为济公和尚,普度众生而不求功名,比于后者,前者仅仅为了搏一个虚名,仅此。

人只要一生下来,便被人情世故层层枷锁,被世事炎凉遍遍染透。而所谓的莲心不染,不过谈笑尔。

心魔,不是一个虚幻缥缈的名词,妻离子散,众叛亲离之难,国破家亡,海动山移之灾。皆为心魔,佛道家所求的清心寡欲便是远离心魔,豁然开朗。

既然人不能像莲一般的活在世上,那便只有羡慕莲了。

莫道莲心不染,残局数子难参,问青山,寻哪处忘却尘寰?

附诗一首:

叹花

秋风瑟瑟百花残,

玉叶金枝不复还。

斗艳争名徒度日,

花落空老去尘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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