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爱情散文:红尘陌路汇总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浏览

2344

作文

1000

初三坚持记叙文作文散文

全文共 651 字

+ 加入清单

“呼,呼”沉闷的喘息,伴随着沉重的步伐一步一步地砸在跑道上,汗水顺着脸颊滑落。回头看向空荡荡的操场,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体育老师站在遥远的终点无奈地看着我。心里苦笑着:“这副身体真该找机会好好锻炼一下了。”

那天傍晚,如同洒落了一滴墨汁般的,整片天空上的白云都被黑色浸染,乌黑的云向着大地压了下来,伴着“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雨点如同一串散落的珍珠洒了下来。仔细一看,这雨点中仿佛混着杂质,那是雪,雪在雨中融化,随着雨点一起洒在地上,冷风一吹就结成了一层冰。

放学后,刚刚走到楼下要骑车去补习班。看着这片全副武装的大地,一阵无语。大地那层钻石一般透明的“铠甲”在太阳的照耀下闪烁着冷冽的光泽。看来只能走着去了。

刚开始走的时候感觉还不错。清新的空气,一片银色的景象……可是,刚刚走过一小段路后,脚踝就开始变得酸疼起来。“这怎么行?路还远着呢!这不就是一个锻炼的机会吗?坚持下去!”心中忽然有一个声音对我说。于是,我咬着牙,忍着疼痛,加快步伐跑了起来。

等晚上回到家,已经筋疲力尽,倒头就睡。次日清晨,刚醒过来,还没等睁开眼睛。疼痛就先挤进了大脑。全身的关节都像是没有润滑油的机器,每一次活动都是两块骨头间生硬、痛苦的摩擦。我知道,现在到了最难的时候,如果放弃,之前忍受的痛苦就都白费了。于是,我僵硬地爬了起来,再次踏上了坚持的路。因为疼痛,我每一个动作都显得滑稽而笨拙,但是我必须坚持,坚持就是胜利。

“呼,呼”呼吸中添加了节奏,脚步也变得轻盈。回头看看被我落下的几个同学,终于在体育老师惊喜的目光中我冲过终点。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感人的爱情散文

全文共 4648 字

+ 加入清单

篇一: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们身边带走了。

这才是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如果你认识她,或许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她是个既安静又开朗的姑娘,言语恰到好处,有她在,既不会觉得聒噪,也不会感到冷场。她周到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也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她散发着温和的光彩,从不灼痛别人的世界。

就是这么一个姑娘,28岁之前,她都是幸运的。

从重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顺利考上重点大学;大学里和高高帅帅的学长恋爱,毕业后嫁给他;工作地点距离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钟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闲地回到从小生活的地方吃饭、午休;生了个好看的女儿,被外公外婆视若珍宝抢着带,自己也没有变成臃肿的新手妈妈;工作体面平顺,按部就班地晋升,由于处事大方得体,同事关系也 生活如果看起来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运会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来个反转,唰唰存在感。

我还记得那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有事先打电话就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

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我怀疑上天预先知道她的人生结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实的这28年,然后海啸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秃秃的沙滩,像是对她幸运人生的最大嘲讽。

那天,我和我认识了20年的姑娘——我的发小一凡,在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林荫路上来来回回地踱步,我拉着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泪。

突然,她停下来,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第一次,她没有嘻嘻哈哈地挥手向我告别,而是头也不回地走远。我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每天,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给她打个电话,她的语气日渐轻松。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在她最喜欢的菜馆,她小口地喝着冬瓜薏米煲龙骨汤,我不催,她愿意说什么,愿意什么时候说,随她。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没在我这段生活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俩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

“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亲。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儿。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每个人都因为一凡的爱而幸福安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以及亲情——不只有激情,不仅是索取,不光为自己,还有对他人的善意与安置。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篇二:

那个傍晚,几乎毁了她一生的幸福。

她没有任何预感。灶上的火刚停,看了看墙上的表,男人往常都是在这个时候迈进家门,一边嚷嚷着饿死了,一边跟她盘算着一天的收成。

男人好手艺,几家建筑工地抢着要。工资翻着番儿地往上涨。男人有一天喝醉了酒,满脸深情地对她说,地里的活太重,你还是别干了,我养得起你。

她就听男人的,安安稳稳地呆在家里相夫教子。

日子像慢火熬粥,熬着熬着,就有了绵长的滋味,馥郁的浓香。

……

桌上的电话响了,很急促的铃声。她的心突然跳得厉害,拿话筒的手有些颤抖。

电话是男人的一个工友打来的,他,出事了。

出租车上,她的语气里带着哀求,能再快一点吗?司机师傅不言语,脚下加大了油门,车子风驰电掣般疾驶在去往重庆红楼医院的路上。

男人被送往了手术室。医生说,做最坏的打算,或者,成为植物人。夜,不合时宜地降临了,她的心陷在黑暗之中,透不出一丝光亮。

在家属等候区,她坐立不安。一个人来到窗口,俯瞰着城市的夜色。她想,每一盏桔黄色的灯光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正在上演吧,为什么属于她的那个故事,就已经破碎,不完整了呢?

时间一分一秒地消逝,窗外的灯光渐渐暗了下去,喧嚷了一天的城市,沉沉入睡。

手术室的门开了,她看到,早晨离家时那个生龙活虎的男人,僵直地躺在担架车里,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血迹斑斑。

手术还算顺利,至于能否度过危险期,医生不敢贸然做出决断,只是淡淡地说,看他的造化吧。

这一夜,很漫长。她拉着他的手,哭着,笑着,她紧紧地盯着监护仪上不断跳跃的数字,微弱而杂乱的气息告诉她,她的男人正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她要拽住他,死命地拽住他,不让他向那个危险的深渊坠去。

曙光还是来了。男人的呼吸慢慢平稳,医生说,有好转的迹象。那缕破晓的曙光,印上了窗子,也给了她重生的希望。

在红楼医院医护人员的精心救护下,男人奇迹般地苏醒了。苏醒过来的男人意识有些混沌,茫然的眼神在每一张围过来的脸孔上逗留,移开。看到她时,男人眼睛亮了一下,嘴唇动了动,似乎是想笑,却因为嘴里插着的管子,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她知道男人已经认出了她,他一定是在冲她笑,那是她一生见过最灿烂的笑容。

男人从重庆红楼医院出院的时候,还像个躺在床上的大婴儿,有时,会很依赖她;有时,又会冲她乱发脾气。她说,不怕,只要人还在。语气里,从未有过的坚定。医院的账单,她小心翼翼地折了又折,藏进贴身的衣兜里,骗床上的男人说,幸亏前些年瞒着他入了份保险,几乎没花着自家的钱。她的衣兜还装着另外一张纸,密密麻麻地,全是她欠下的债。

天气晴好的时候,她会把男人推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她要回了转让出去的几亩农田,又在附近的村子里,找了一份缝纫的活儿,无论多忙,她都要回家看男人一两次,陪他说会儿话,或者是倒上一杯热水,放在他的手边。

男人能说几个字的短语了,有一天,她正在为他擦脸,听到男人歉疚地说,是我拖累你了。她怔了怔,很大声地冲着男人喊道,你这是干什么,我养得起你。说完,觉着有些耳熟,这不是之前男人对她说过的话吗?前半生,男人为她开疆拓域;后半生,她要为这个男人撑起一片天。

她觉得,幸福只是拐了一个弯,幸好,又被她追上了。

篇三:

他和她同系,但是并不相识。然而,一次班级联谊晚会,他两不仅相互认识了,且彼此一见钟情,私下里彼此私定终身。然而,对于他们的爱情,她的父母并不赞同,且强烈的反对着,因为他出生在农村。她父母告诉她,爱情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那样以后的生活才会幸福。如果你跟了他,那么将来必定会吃苦。

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地摔过去。而他,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抱怨,而是默默地承受着。用他的话说,因为她承受的压力比我大,所以我得帮她分担一点。

毕业后,他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而她,则决定留在城市。临走前他对她说:“你知道,我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对你说过什么暧昧的话,你经常问我,爱你有多深?以前我都是一笑而过,现在,我告诉你,我把你一直放在心底。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他走后,他俩的距离远隔千山万水,不能相见。苦苦相思,只有通过电子邮件和频繁的越洋电话来传送。他告诉她:“我不在你身边,你自己一定要注意爱护自己。”。她答到:“我会的,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凡事都要小心点。”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她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到在地……

在昏迷一天一夜以后,她终于清醒了过来。看重陌生的房间,以及和自己身体紧紧连在一起的各种仪器,她知道,这是病房。她猜想得没有错,在她受伤昏迷后,被紧急送往了医院。由于她伤势严重,该院的医护人员对她展开了全力救治,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了回来。

一脸憔悴的母亲看到她醒来后,顿时泪流满面。看着既悲伤又惊喜的母亲,她很想张嘴说:“妈妈,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可不管她怎样用力张开嘴,都发不出任何声音。医生检查确诊后认为,汽车巨大的撞击不仅毁掉了她的容貌,也损坏了她的神经,导致她失声。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出院以后,她回到家里静养。家里一切如故,唯独不能回应那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电话铃声。她不想让大洋彼岸的他知道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更不愿意自己以后成为他的累赘,于是她给他写了一封绝交信,说自己已经死心,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了,再也等不下去。随信一起寄给他的还有那枚订婚戒指。在这之后,无论他怎样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她都不再回应,终日以泪洗面……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新娘一栏竟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用手语告诉她:“我花了一年时间学习手语,就想告诉你我没有忘记当初对你的承诺。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声音。我会爱你到永远!”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与粉条的缘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84 字

+ 加入清单

如果说蔬菜中豆角是意中的最爱,那么,粉条无疑就是辅料中的真爱了。

说起粉条,意中比较惭愧。十岁以前基本没有什么关于粉条的记忆。只恍惚记得粉条在和兴路副食品商店的调料专柜出售。一捆一捆的,用很粗的稻草捆绑着,连绳子一起上秤称份量。至于什么价格,是否可以随意购买,就没有什么印象了。不过脑海里倒残存着对细粉丝的一些模糊的记忆。好像是要用三斤粮票加上若干现金才能买一斤绿豆粉丝,感觉很贵。一般都是春节前买一斤粮票的,大概不超过叁角钱。而关于吃粉条,亦没有什么印象。乐意吃是肯定的,但怎么样吃法,吃出什么有趣的故事,统统不记得了。

1974年,意中的三姐中学毕业下乡插队到肇东市(当时是肇东县)东发乡(公社)五湖村(大队)亲戚所在的农村。不说那里的条件有多艰苦,恰巧的是,村里冬季有一间粉坊。一开始,三姐就往家里买一些粉坨子,就是制作粉条剩下的黑灰色的粉面子,一分钱一斤。不要小瞧了这些看似埋汰的黑粉面子,到了母亲手里,就有了大用途。加水调开后,锅中烧开水,把湿粉面子倒进粉旋子里(一种用铝制作的,有沿的圆盘),在开水面上浮着,待湿粉面子变成灰白色,再浸入开水中转一下,出锅放入凉水中冷却,就是非常筋道的粉皮了。虽然颜色差些,但口感却是一流的。在那个年代能够经常吃到粉皮,亦是比较奢侈的了。夏天黄瓜拌粉皮,冬季白菜炒粉皮,都是不可多得的上等佳肴;而母亲的另一个绝技是做肉焖子。说起焖子,意中要解说一下。现在的人们,吃个小辣椒蒸鸡蛋、肉皮多一些或着其中夹带一些瘦肉丝的皮冻,均统称为焖子。其实,焖子是辽宁人的专利,是用肉丝炒湿粉面子而成的。母亲做出来的肉焖子,表面光滑,红里透亮,有时还飘着油花,藏在焖子里的肉丝,一丝一丝的隐约可见。吃起来既有粉条的筋道,又有粉面子的爽滑。而因为有肉,频生大快朵颐之感。

后来,三姐开始往家里买二分钱一斤的、只有20公分左右长的湿粉条头。回来一次就是一面袋子,因为离家近,一个月基本回来一次,粉条头就能供上吃了。想一想,冬季的炖白菜、炖豆腐、炖酸菜、炖干菜,里面放上一把粉条,菜的本质就变了。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母亲把粉条当做肉的替代品参和进豆角一块炖,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一道私家菜。

意中十六岁离家上学,早餐最乐意吃的是大桥饭店的白菜炒粉条。贰角钱一小盘,配上一碗大米粥,一个馒头,比油条豆浆好吃多了。只不过贵了些。油条七分一两,豆浆三分一碗,而大米粥五分一碗,馒头五分一个。

到机械局工作以后,单位每年冬季都分一种不粗不细的湿粉条,基本10斤一捆,一开始大约是四五角一斤吧?后来逐年涨价,最后一元多一斤了。考虑到好多人乐意吃粉条,单位在每人免费发放两捆的同时,可以到总务科预订。意中与对桌的老杜,均是粉条的超级爱好者。俩人遇到预订,每次每人都买十捆,近百斤。此前是三姐往家里运送粉条,返城了,意中又开始往家里倒腾粉条,并送给业已成家的三姐一些。往家里运送粉条时的三姐不吃粉条,因为看见粉坊的恶劣环境而嫌埋汰,离开那个环境了,就又想了。

记得最有意思的一次,意中组织局属企业在哈尔滨汽轮机厂召开节能工作研讨会。会议第一天第一顿晚餐在第一招待所进行。酒席规格很高,九十年代初期,海参、螃蟹、对虾都上桌了。而最后上来的却是一盘晶莹剔透的“粉丝”,量很少地趴在盘子底。尽管那时意中还没有见过、吃过鱼翅,但对于这盘奇怪的粉丝却不敢贸然“相认”,只是快速地吃了一口,感觉滑滑的、爽爽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味道。不过一盘“粉丝”很快见底了。老杜不干了,大声吆喝汽轮机厂能源处长大盛。大盛喜滋滋地过来,炫耀地问:菜不错吧(当然了,连螃蟹、鱼翅都上桌了)?老杜不满意地一指“粉丝”空盘:连粉条都不管够。身高一米九的大盛愣了一下,然后一下蹦了起来:我靠。粉条?那是鱼翅。糟蹋了,糟蹋了。老杜啊老杜,你把鱼翅当粉条吃了?

后来意中经常吃到一款叫蒜蓉粉丝蒸扇贝的海鲜菜肴。对于这道菜,意中始终认为,那里面的粉丝,应该换成鱼翅才够档次。就是用粉丝做辅料,也不应该将泡过的粉丝盘在贝壳里,随便在顶端撒些蒜末,放点盐和色拉油,蒸好了直接就上桌了。没有一点色泽,乱哄哄地蒜和粉丝,贝壳里面有些混浊的汤汤水水。吃着也许有些滋味,也许只是蒜味。而意中做这道菜,粉丝泡开待用,蒜蓉用海鲜酱油泡上,然后将色拉油入锅烧开,直接倒入海鲜酱油泡蒜蓉的碗内待用,扇贝上蒸锅蒸熟后出锅,摆盘,挨个把粉丝放在贝壳上面,然后浇上加色拉油的海鲜酱油泡蒜蓉,色、味俱佳。意中所做的蒜蓉粉丝蒸扇贝,得到所有品尝之人的称许。

意中除了继承了母亲所有粉条的制作方法之外,还有所创新。最常制作的就是粉丝拌凉菜。一大碗粉丝,一小碗肉丝,一根黄瓜,三四两绿豆芽,吃的人都说好。但很多人试着做,却达不到效果。其实,很多人误以为凉菜应该以素、淡为主。而意中的凉菜,那一小碗用油炒过的肉丝,其油与肉的用量不啻于炒菜。而粉丝又多于黄瓜与豆芽,几乎相当于肉丝炒粉条,只不过没有加热而已。很多东西不要只看表面,应该探究其实质。小姨子亦尝试着做了很多次这道凉菜,味始终不对。一次更是用宽大的粉皮替代粉丝,没有了粉丝的细腻,只有其丝滑,自然谬之千里了。而把粉条和进饺子馅,加入豆腐卷子,就是意中不拘一格的发挥了。

由粉条而忆起母亲,由母亲而想起粉条。这份亲情,不会因为哪位亲人辞世而减弱。就如丝丝相扣的粉条,永远、永远盘根错节地粘连在一起,不会分离……

展开阅读全文

篇3:做一个装饰风景的人散文

全文共 982 字

+ 加入清单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卞之琳的一篇《断章》虽然简短,但却道出了一个真理:装饰他人,为他人奉献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河北省的一位老人白芳礼74岁回到农村,发现村里不少孩子都没钱读书。他躺在床上想了一个晚上,第二天天一亮,他就召开家庭会议,宣布自己重新回天津市去蹬三轮车。但他年纪毕竟大了,三轮车蹬不动了,就改去看车棚。他把钱一角一角地攒起来,舍不得花,全捐给村里。20年间,他先后捐了30多万元!他把自己的开销缩减到最小,却把自己的爱心放到最大。他是一个“园丁”,用自己的汗水浇灌出了300多条通向成功的林阴大道,这些大道上鲜花盛开,形成了一片美丽的风景。

奉献不仅可以装饰他人的风景,还可以装饰自己的风景。美国南部有一个州,每年都举办南瓜品种大赛。有个农场主经常是优等奖的得主。他得奖后,总是毫不犹豫地将得奖的种子分送给街坊邻居。邻居很惊讶:“你的奖项得来不易,每季都看你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做品种改良,为什么还这么慷慨地将种子送给我们呢?难道你不怕我们种的南瓜超过你吗?”这位农夫回答:“我将种子分给大家,帮助大家,其实也就是帮助我自己。”原来,农夫所居住的地方是典型的农村,家家户户的田地相连,农户将得奖的种子分给邻居,邻居就能改善他们的南瓜品种,也可以避免蜜蜂在传递花粉的过程中将邻近较差的品种传来污染自己的南瓜。看来,爱的奉献,付出多少,你就会得到相应的回报;反之,你若什么都不想付出,那么你会失去更多。

中国某地的农村有一个水库。一天,一个农妇在离水库不远的家里洗衣服,忽然听到水库里传来孩子的呼救声,她不闻不问。直到中午,村里不少人都在议论那个淹死的孩子,她去凑热闹,结果发现被淹死的正是自己的孩子。她号啕大哭,后悔莫及。

千百年来,“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等句子成了许多人的座右铭。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老祖宗们还传下了“见义勇为”“行侠仗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等脍炙人口的成语、名句。《好汉歌》中唱道:“路见不平一声吼啊,该出手时就出手啊。”我们现在依然需要这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一个能心甘情愿装饰他人风景的粉刷匠。

再好的木材需要雕刻才能美观,再大的房子需要粉刷才能居住,再美的风景需要装饰才能令人难忘。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让我们快乐地做一个装饰风景的人吧。

展开阅读全文

篇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 加入清单

一本好书,阅读上百遍,每一次读的感受都不一样,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每一本书中,也有许多精彩的文章,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人生启发,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近日,我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它好像是无声的“老师”告诉了我们面对挫折时该如何,面对无策时该如何……就是这一件件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都在触碰着我们心灵深处。

人人都有最喜欢的文章,我也不例外。这篇文章不仅让我很喜爱,还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启发。是哪篇文章呢?就是《活珍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夏威夷的小贩在卖珍珠,谁也无法辨别珍珠的好与坏。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圆又亮,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小又扁。作者看到珍珠贝里的砂石会长出不同的珍珠。想到了人生:总有些人可以长出最大最美的珍珠。

作者简洁的语言中藏着深刻的道理,不禁想到了自己所在的班级。在同一个教室里有不一样的学生。有的学生光彩熠熠,是又大又圆的珍珠;有的学生黯淡无光,是又小又扁的珍珠。为什么有些同学可以变成美丽的珍珠呢?那是他们面对坎坷、困难时,能勇往直前,持之以恒,把“拦路虎”都一一解决了,一一包容了,成为了完好、圆润的珍珠。正像作者所说:人生的伤痛就是活着的珍珠,能包容,就能焕发出晶莹的光彩;不能转移,就加速了死亡的脚步。

遇到一些事情,要学会去包容、克服,即使不是最美丽的,也能散发出属于你自己的光彩。如果你不去包容、克服,反而让你那颗珍珠没有光彩,变得越来越黯淡无光。

我们把人生比作一幅画,那幅画不是完美的,但你只要克服、包容、填补那个缺陷,就会让这幅画变得完美……

读书让生命充满活力!

展开阅读全文

篇5:一棵树的爱情作文1000字

全文共 2864 字

+ 加入清单

阳光从梢中倾泻下来,在少女的眼眸中微微跳动。

少女往身后靠了靠,半倚在树上。

树直挺挺地立在那,茂盛的枝叶向四周伸展开来,翠如玉的叶片散发着柔和的光泽,在微风中轻摆。那是一棵高大而美丽的树。

少女抬起头,一片幽深的眼眸中带了点柔和,将脸缓缓地贴上了树干。

很多时候,她都觉得除了这棵树,自己一无所有。是的,一无所有,哪怕,是现在。

纤细的手指抚过树干上微微凹下的地方,那是她的名字,她自己刻下的名字。

似是陷入了回忆,少女越发沉静的像一汪水:

出生那年,母亲因她而去世,父亲却替她种下了这棵树,树下,埋葬着母亲。他说,它会像母亲一样好好爱你。

7岁那年,她在树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她说,你会像母亲一样好好爱我的,对吗?明明是那样稚气得让人发笑的语言,却让人怎么也笑不出口。

12岁那年,父亲遭灵族暗算而亡,她苍白着脸看着族人将父亲埋入不见天日的墓陵。她不该哭的,她这样对自己说。

15岁那年,成为巫族圣女。从此,灵族后山成了她最爱来的地方。那里,种着树,那棵高大而美丽的树,是她父亲亲手种下,她母亲的安息之所啊。

“圣女。”一名侍卫单膝跪在不远处,有些急切的声音打破了少女的回忆。

少女将目光移到他身上,冷冽的眼神让那名侍卫不由心中一惊。

垂下眼帘,她出声道:“何事?”

“灵族来犯。”

part1

那是一场艰难而漫长的战斗,少女亲自上了战场。

世代的恩怨,让这片山林从未宁静。

战斗结束的那一刻,少女突然觉得她很累。那样的日子,从来都不是她所向往的。

独自一人来到了后山,少女的脸色苍白如纸,右手握着左臂,血红色从指缝中渲染出来,像极了傍晚的残阳。

无力地靠坐在树干旁,树像往常一样散发出淡淡的绿色光芒,却没有像往常一样替受伤的少女疗伤。

在少女昏迷的前一瞬,她看到,绿光微微一闪,一个体态欣长,面容清秀的少年出现在她面前。

曚昽中,似乎听到少年在耳边的一声轻叹。

少年单膝跪在地上,让少女的头倒在了自己的怀中。抬起左手,掌心凝聚起一团生机盎然的绿光,缓缓抚过少女的左臂,替她愈合伤口。

少女睁开双眼时,已是第二天清晨。

她有些茫然地打量四周,发现自己依然靠在树干上,只不过原本狰狞的伤口已完好如初。

是,梦吗?

少女站起身来,用双臂环住树,脸颊贴着树干,轻声道:“谢谢你,树。”

离开的时候,少女回头深深的望了树一眼。

那一定不是梦,少女这般想着,嘴角绽开一丝极浅的,连她自己都没有发现的笑容。

战后事务繁忙,少女一时之间竟抽不出时间去看树。只是,当她凝神沉思时,眼前便会悄然浮现出那个清秀的少年身影。

伤好后,这是少女第一次来看树。

她静静的站在树前两三米处,眼眸一片幽深,不知在想些什么。

许久,空旷的森林中响起一声轻叹,像极了那天少女昏迷前听到的声音。

少女的眼中闪着淡淡的欣喜。

绿光闪过,树化为一个少年,微低着头,单膝着地:“见过圣女。”

少女垂下眼帘,掩盖了眼中的情绪:“你不必这样的,树。”

少年没有说话,只是抬起了头。

微风拂过,少女的长发飞扬,四下一片寂静。

少女的声音揉碎在风中,显得有些飘渺:“树,能陪我走走吗?”

少年站起身来,声音带着风吹树叶般自然的韵味:“好。”

part2

长长的林间小道,泥土特有的馨香萦绕在鼻尖,少女侧头看着走在自己身边的少年,干净的侧脸,清秀的轮廓。

已经一个月了。自少年在少女面前显露身形以来,少女几乎每天都会要求他陪自己散步。

少女的眼角有淡淡的笑意,原本显得淡然的她一下子生动了起来。

少年声音很轻,轻的像是怕惊醒了这山林:“你总是不笑,伤感的似易碎的水晶。”

“是吗?”少女收回目光,随手捋了捋耳边的头发。

“那是因为没有可以微笑的理由吧。”幽深的眼眸里似乎弥漫着深深浅浅的雾。

少年的脚步停顿了一下:“是吗?”语气里盛满了粘稠的忧伤。

似是察觉到少年的异样,少女停下了脚步,直直的面对着他:“树,如果没有你,我想我会忘了怎么去笑。从小到大,只有你,一直默默的陪伴着我,哪怕只是以一棵树的形态。现在,请你以朋友的身份,继续陪伴下去,好吗?”

从来都没有明显表露出自己的情绪的少女,眼带希翼地望着少年。

少年微微俯身:“是,圣女。”谁也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

少女有些黯然:“我不喜欢你叫我圣女。”

少年沉默良久,终是答道:“我会尽力改口的。”

淡紫色的晚霞宛若绚丽的凤尾,摇曳在山头,霞光笼罩着山林。

“我该回去了,很晚了。”少年说道。

“很晚了吗?”少女似乎有些讶异,抬头看了看天光。

少年浅浅的笑着:“我说过了。我的修为太低,没办法维持太长时间的人形。”

“好吧。晚安。”

“晚安。”

绿光亮起又消散,少年轻声喃喃:“只是,朋友吗?”

停留在原地的少女看着绿光消散的地方,眼神有些迷离:“连朋友,也不行吗?”

part3

那一天,对所有人来说,都是难忘的。

那一天,少女坐在草坪上,第一次显得有些兴奋。她对坐在身旁的少年说:“树,你知道吗?我准备与灵族定下和约,世世代代不再侵犯对方。”

少年皱了皱眉头:“族中长老不会反对吗?毕竟,是几千年的恩怨了,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放下的。”

少女望向远方:“为了族人,这是唯一的办法。他们,不会弃大局而不顾的。”

“那么灵族呢?”

“树,我已经厌倦了,厌倦了无尽的杀戮。那样的生活,会让绝望生生吞噬了希望。”少女的声音不再如最初般坚定。

少年摇了摇头:“我只是担心你的安危。灵族,并不好相与。”

少女的眼中散发着淡淡的光彩,似乎解开了什么心结:“谢谢你关心我,树。身为圣女,保护族人是我的职责。”

见少年欲言又止,她双手搭上他的肩:“相信我,我会好好的。”

少年望进少女的眼,一个轻如羽毛的吻落在了她的额上:“要好好的回来。”

少女去了,带着少年的祝福和族人的希望,与灵族谈判。

第五日,少女回来了。可是,她却是被族人抬回来的。

少年见到她的时候,那张精灵般的容颜失去了血色,苍白的嘴唇刺痛了他的眼。

他的少女再也不会有生动的表情了,他想。

“都下去吧。”少年对正在哀悼的巫族族人说。他的语气很平淡,却不再带着风吹树叶般自然的韵味。

他们都没有见过这个少年,却不约而同的听从了他的话。

少年将头伏在少女胸口,轻声说道:

“我以生命起誓,我愿永远陪伴你,使你永不孤寂。”

“我愿日日看着你的眼睛,为你的眼角添上笑意。”

“我愿以我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你的复生。”

“我,爱,你……”

话音刚落,少年化为一团绿光,融入了少女的身体。

end

少女醒来后,越发的淡漠,只是喜欢日日来后山凝望远方。

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

是的,她不知道。她忘记了关于树的一切。

或许,她永远都不会知道,这儿曾经种着一棵树,一棵高大而美丽的树。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7岁那年,她在树上刻下了自己的名字,从此这棵树拥有了唯一的情感——爱她。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因为执念,那棵树为她疗伤,甚至化为了人形,带给了她快乐。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向她许下誓言:“我以生命起誓,我愿永远陪伴你,使你永不孤寂。”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对她说:“我愿日日看着你的眼睛,为你的眼角添上笑意。”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她的复生:“我愿以我的生命为代价,换取你的复生。”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他临死的告白:“我,爱,你……”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展开阅读全文

篇6:我与两位老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78 字

+ 加入清单

尽管在心理上我已接受了他们的年龄,但当正真见面时,我还是有些惊讶。父亲说生命基因长,那是整个家族的荣耀。我把父亲的话记到心里去了,成了他们最小的儿媳妇。

公公生于清末民国初期,少时受过青州府做官医的爷爷的熏陶,青年时曾到济南、青岛等地上过洋学堂求学中医。后参加军八路军沂蒙之队,救死扶伤南征北战。解放后曾在济南、临沂等军队医院工作。文革期间,遭遇迫害,返回农村,一九七六年平反昭雪。婆婆是典型的那个兵荒马乱年代走过来的小脚女人,忠心耿耿侍奉、成就了公公的一生。她还以一个长嫂的身份,任劳任怨的支撑起了公公整个家族的兴起。她非常的善良,对外地来看病的人,从不嫌弃、躲避他们,除了和他们一起吃饭,还给他们带来的婴儿喂自己的奶水,她的诸多做法,像极了我的奶奶。

第一次来到他家,我极其生硬的喊他们“大娘”“大爷”,他们笑呵呵的看着我,拿出自己最高档、最保健的食品给我吃。以后每去他们家里,公公嘱咐我最多的是,要忠诚做人,好好跟着共产党干,共产党不会亏待好人。我想,他是以一段历史的受害者又是新社会的幸运者的体会,给与我们年轻人最生动的教诲。今天,当我真的自豪的成为一名党员时,我深深为老人的哲理所叹服。他是共和国成长的历史见证着,又是一个民族崛起的亲历者,“十年浩劫”的苦难非但没有吓倒他,反而更加相信了党,坚定了对当的信念,共产党会给他一个公平的对待。公公享年九十六岁,在当地也算是高寿了。

公公去世后,子女们怕婆婆孤单,想接她出来,可她不依。只有到了冬天才去两个最小的儿子家,这样和婆婆的接触才多起来。婆婆最爱看《三国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武则天》、《当家的女人》等,每次都看的津津有味,评头论足。她在我们家的日子,一点也不象是一个七、八十年纪的老人在颐养天年,拖地、洗衣服、备菜一个人偷偷地找着活干。我俩在家时,她就给我讲讲她年轻时的故事,讲经历的社会事件,讲怎样持家过日子,听的我心服口服的。而我也总是变着法给她买吃的和穿的,老人心里满足的逢人就夸。公公走后,我们回家的次数更勤了,每次我都买老人最需要最喜欢的东西。家有老人是年轻人的福气,父母的路还能陪子女走多远?儿女的心还能给父母留多大的空间?

那一年,我夹在人群之中,被当地浓厚的丧事风俗迷困着送走了我的公公。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他对我工作的指教和言谈中流露的喜爱,还是使我产生了深深地悲痛。一个世纪老人落下了帷幕,另一个世纪之星应该崛起吧,我如是想。六年后,我没有任何预想的是又面临了婆婆的离去。这一次从我接到电话的那刻起就开始流泪,直致接下来的四天,目送她被涌动的人群陪着走向另一个家园后,才结束了最悲情的一刻。回家后的几天,当老公把祭母的碑文拿回来给我看时,一段未完,我已泪流满面。婆婆生前最疼爱、最牵挂的就是她的小儿子,我就常在心里跟婆婆对话:“娘啊,您就安心吧,您的儿子,我会替您疼他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54 字

+ 加入清单

鹅黄色的封面上,几支蒲公英随风飞扬,上面齐齐地印着几个大字——《林清散文集》。翻开书页,阅读着一个个细腻的文字,饱含着一个作家纯善而不被这浑浊世俗污蚀的心。他的文字如同他的名字一般——林清玄,清新淡雅。用寥寥数笔勾勒出人们内心的柔软。他的文章不像张晓风的`那般华丽、生涩难懂像是雾里看花;也不像毕淑敏的一般篇篇都惊乍地发现些什么。他的文字细腻而朴素,令我在一瞬间中认定他是一位极有才气的女作家,直到浏览了他的简历才惊愕地发觉林清玄是一位男作家。

而在他众多散文中,我尤为钟爱《寻找四叶草》一文。“心够宽广坚持”“情够细腻柔软”“一直保持自由的生命姿势”这便是作者总结出找到四叶草的法宝。

想起儿时的自己也在那一片密密的浓绿中,寻找四片心形,给予幸福。

但当我读到这段话时,心中仿佛释然了。儿时一直执着的寻找也豁然开朗。那一片叶子便是开启幸福的大门,但终有一天我们会寻觅到付出的快乐,希望的黎时,财富的珍贵。而幸运草的第四片叶瓣则是我们苦苦寻觅的爱。心中充满爱了,在这偌大的世界中,那一株幸福的媒介在千千万万棵平凡的三叶草中终究是不存在的,它只在我们的心中。找到那一叶绿,纵然找到的机遇只有万分之一,但也因为这渺茫的机遇,四叶草才被称为幸运草。让更多人感到幸福,明白自己是幸运的,所以这小小的植物才会被寄予美好的感情。但当我们真正明了,寻觅到幸福,那时的自己总会释然,找到答案,因为幸运草并不在草里,我们心中已长出四片宛然的草儿时,幸运也会伴随着你一生。

或许如书上所说:“相契的草一旦宛然,相契的人不也宛然了吗?”

展开阅读全文

篇8:观沧海改写散文

全文共 412 字

+ 加入清单

在公元前207年,建安十二年时的一个,秋高气爽的秋天,我率领大军征伐当时东北方的大患乌桓。这是我同意北方大业中的一次重要战争。

我带着兴奋,激动的心情来到了河北的碣石山上。

我沿着一条幽静的小路,一边观景一边眺望那茫茫的沧海。一路上树木丛生,火红火红的枫叶就像被祖国壮丽山河染上了敌人的鲜血,这一切都是那样的豪壮。路边的小草在秋风下,慢慢地低下了头。山上那清澈的河流,也在夕阳的映照下变成了火红的颜色。

在碣石山顶,我看见了那碧波涌动的沧海,一阵秋风袭来,沧海顿时涌起了阵阵洪波,就像我的千军万马,正朝着胜利的方向飞速前进。

我喝着小酒,看着太阳渐渐从大海中消失,又看着月亮从大海中慢慢升起。看见了灿烂的星空在大海中有了它们的足迹。不禁激动起来,怀着对江山的渴望,迎风吟唱起这首诗:《观沧海》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树木丛生,百草丰茂。秋风萧瑟,洪波涌起。日月之行,若出其中,星汉灿烂,若出其里。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斋饭品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30 字

+ 加入清单

风和日丽的日子,我们驱车前往横亘在关中南部秦岭---凤凰山脚下的古观音寺,一进门,茂密的竹林,松树、杉树和绿色草坪将这座古寺装点得静谧清幽,造型优美的大小的殿堂更彰显这里的神秘和庄严,遥望近在咫尺的凤凰山突兀峻峭,树木林立,东西两侧的山脉紧紧的相拥在一起。时值中午,太阳的光芒在山顶上煜煜生辉,一片雄浑壮观的景象。

沿着清净的小道而上,金鱼翻滚的水潭中央有一尊容貌端庄、衣饰华丽的杨柳观音,旁边的小殿宇供奉的龙王,门前长方形香炉烟气缭绕,佛堂及许多房屋的门边上都贴着两句话“念佛是谁 照顾话头”,这是什么意思?为啥这么多门上都有这两句话?正在思忖间,一阵浑厚的念咒声把我吸引至一座建筑前,东西坐向的房屋的上空袅袅飘逸着缕缕的炊烟,洁白的墙壁,红棕色木雕的屋檐下仍悬挂着厚厚的褐色门帘,只见有一位女孩在门外踌躇了片刻走了进去,我才敢轻轻的揭开门帘的一测向里探了下,看见庄严肃穆的大厅内整齐排列的暗棕色长凳长桌已经坐了几排人,第一排是僧人,后面是穿着各种衣服的人,我才大胆的走了进去,想亲自体悟一下他们念咒的经历,个个双手合一竖在面前。僧人整齐的念咒,其他人端庄肃穆的静静聆听。

每个人座位前摆放着两只白底带兰花边的细瓷碗,一双黑色的筷子,几分钟后,三个穿着浅棕色的僧侣提着桶端着盆按次序给每个人盛汤送饭,米饭菜卷,小菜调料;接着又一次的添汤送饭;又见给前排的法师的碗里倒进一些白水,身披浅灰色袈裟的法师端起碗像似涮涮碗后又喝掉,我的脑海浮现出粒粒皆辛苦的诗句;又是一轮的水果花点,再次发送餐巾纸。最后再一次的念起听不懂的咒语。坐最边法师回首说:“没吃完的慢慢的吃!”,之后前排两行法师陆续离开斋堂。

一位僧侣走到中间位置取下摆放在菩萨面前的膳食,这时,我才发现对面的后排坐的全是男性,而我这一侧后排坐的全是女性。等法师走完,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才起身端起自己的碗筷去清洗。

在这庄严肃穆的大厅,不劳而获的第一次品尝了一顿斋饭。我看到了神圣、洁净、节俭。看到众僧对生命的尊重。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闲着没事找乐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374 字

+ 加入清单

平庸他们家水族箱里的热带鱼品种不多,只有绿河豚、黑魔鬼、象鼻子这么几种造型奇特、性情怪异、游姿优美的古代类热带鱼。

这几种古代类热带鱼,几亿年来都没有什么太大的进化,形态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改变,可以说是热带鱼种类当中比较突出的活化石。

平庸之所以喜欢养古代类热带鱼,说白了,并不是要去探索什么古代类热带鱼的根源和奥秘,只不过就是他的一种潜在的怀旧情结,在他的心灵深处作怪而已罢了。

那天晚上,平庸悠闲地坐在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默默地观看着热带鱼争吃红线虫的时候,忽然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阵雷鸣般的鼾声。

咦!谁跑到我家院子里来睡觉了?真是胆大包天,怎么连点王法也没有了。

“哎!老婆,咱家院子大门锁上了没有?”

平庸心里这么寻思着,就转过头去问坐在沙发上看书的慧娘。

“早就锁上了。”

慧娘连头也没抬,一边看着她的书,一边回答着平庸。

平庸满腹疑问地站起身子,寻思着,锁上了怎么还有人在院子里睡觉呢?便站起身来,走到屋门前,伸手开开屋门,来到小院子里一看,他笑了。

“吓!原来是这个大耳朵睡觉打呼噜。有意思。”

平庸嘴里这么嘀咕着,便转过身来,回到了屋里。

慧娘见平庸进了屋,抬起头来白了他一眼,说:“谁有毛病跑到你家院子里来睡觉,真是的,怎么想的呢。你的大耳朵最近这两天只要睡着了就打呼噜。可能是让我都给养的太胖了吧。”

慧娘说完,便低下头去又继续看她手里的那本百看不厌的周公解梦。

“小狗睡觉也打呼噜,音声还这么大,简直和人打的呼噜一模一样,真是挺奇怪的啊!”

平庸一边看着看书的慧娘,一边自言自语地说着,就一屁股坐到了沙发上。

慧娘放下手中的周公解梦,抬起头来看着平庸,嗔怪地数落着说:“你的大耳朵就是这个样子,你这个人是个怪癖,养的小狗也就怪了点呗。”

慧娘的不满,平庸装作听不见。他微笑着从沙发上站起身子,又坐到了水族箱跟前的小椅子上,继续看他的热带鱼吃红线虫。

这个时候,大耳朵跑到了屋门前,用它的两只前爪子使劲地敲屋门不说,它还吱吱吱的娇声地朝着屋子里使劲地叫唤了起来。

“你的大耳朵就是听不得你一点动静,只要听到你的动静,它就急坏了,你赶快带它到外边撒撒欢,玩玩去吧。”

平庸没理会慧娘的话茬,他笑着站起身子,开开门就把大耳朵放进了屋里。

大耳朵是一条黑白花法国斗牛犬,性情灵慧,顽皮。身体粗壮,长着一双圆圆的大眼睛,全身的毛又短又粗,短短的尾巴摇晃起来就像个指南针,两支蝙蝠翅膀似的大耳朵竖立着,挺好看的。这个胖乎乎的小家伙,让人看着就从心里头觉得挺舒服。

平庸十分钟爱他的大耳朵,大耳朵能用声音、动作、姿势和表情来表达它的喜怒哀乐。

大耳朵把平庸当作了它的首领,它天天都逗得平庸笑哈哈地忘了生活当中的一些烦恼。

说平庸养狗,那还真是冤枉了慧娘。说慧娘喜欢养狗,倒不如直白地说是因为慧娘爱平庸而不得不养这条小狗,爱屋及乌吗。

日常生活当中,因为大耳朵,慧娘有时候朝平庸发发脾气,那也是有情可原的事情。

自从大耳朵来到平庸他们家里,平庸的任务,就是每天一早一晚地领着大耳朵出门玩玩。一天两顿饭,清理狗屎狗尿,给狗洗澡,等等琐碎的事情,早就成为慧娘的日常工作了。

平庸从小就喜欢狗,就喜欢养狗,因为他觉得狗对主人的忠诚和依恋性,是这个世界上所有的动物都无法相比的。

这些年来,平庸养过的那一些小狗,从来就没有一条小狗咬过人。小狗给他带来过许多温馨,给他带来过许多温暖,给他带来过许多童趣,当然了,小狗也给他带来过许多麻烦和气恼。

前些年,平庸他们家在南关居住的时候,院子挺大的,他养狗的最高峰时期,一共养了七条小狗。

第一条小狗的名字叫‘无聊’。

那几年,平庸的生活和工作都挺无聊的,他吃饱了,喝足了,闲着没事就好跟小狗们玩。

第二条小狗的名字叫‘调皮’。

小狗天生就是个不甘寂寞的小精灵,它一旦闲着无聊的时候,就要调皮。其实,不调皮的小狗也就不好玩了,不活泼的小狗也没有什么意思。

第三条小狗的名字叫‘讨厌’。

小狗一旦调起皮来,往往会弄得人们哭笑不得,啼笑皆非。但当小狗玩疯了,撕咬坏了家里的一些贵重东西的时候,那也是挺遭人讨厌的。

第四条小狗的名字叫‘挨打’。

整天在家里调皮捣蛋,败坏东西的小狗,不被一时气恼的主人打那么几下子,那简直是不可能的事情。

第五条小狗的名字叫‘难听’。

小狗挨了主人的打,它不大声的吱吱吱地使劲叫唤着给主人听听,那就奇怪了。

第六条狗和第七条狗,是平庸同时抱回家里来的二条京吧狗。

公的叫‘宝宝’,母的叫‘贝贝’。二条小狗合起来就是平庸的小宝贝。

那几年,平庸他们家满院子里都是狗,一群小狗整天相互打闹,吱哇乱叫,天天累得、烦得慧娘一天到晚怨天怨地的埋怨平庸,时不时地就好朝着平庸吼叫:“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嫁给了你这个不务正业的狗丈夫,这是过的什么日子啊!”

那一群小狗整天惹祸得左邻右舍那些大姨大妈都不高兴,纷纷议论着说:“挺好的一个小伙子,最近怎么就变成了狗贩子。”

慧娘高兴的时候,什么活儿都愿意替平庸干,平庸下了班回到家里就轻松一些。慧娘不高兴的时候,平庸下了班,进了家门,那就得要为了那些可爱的小狗忙得不可开交了。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长在,为了家里的生活实惠一些,小日子过得安逸一点,前两年,平庸夫妻俩不得不忍心卖掉他们家那套大宅院,购买了这一套周围环境都挺好的小房子来居住。

客观条件不允许了,小狗当然也就养不多了。

其实,就算是平庸他们家现在的房屋和院子大一些,他也不会像年青的时候养那么多条小狗来玩了。

他现在经常好跟慧娘说:“你看我都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要是再惹得老婆不高兴,弄得左邻右舍的人都跟着心烦,整天累得自己又不轻,那是何苦呢。”

去年,平庸内退了,没有什么能力到社会上去做点什么事业,从心里来讲,他也不想到社会上去挣什么钱了,可一个满头黑发的中年人整天憋闷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啊!那可怎么办呢?那就老实巴交地待在家里上上网,看看书,写写字,养养鱼,再弄条小狗来找找乐子玩呗。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雨的情结散文

全文共 1252 字

+ 加入清单

乌云越发的浓郁,空气愈发的闷热,一条条银蛇似的闪电,穿梭在乌云之中,撕裂浓墨般的夜空。狂风在猛烈的咆哮着,园中的树木在风中摇曳,枝条乱颤,树叶凌乱。

少倾,大粒的滴从天空中砸下来。打在窗玻璃上,噼啪之声恰似下冰雹般。天地间,昏暗混沌,唯有闪电时隐时现,风雨声盖过了喧嚣的闹市声。这是风和雨的舞台,是风和雨的地盘,是风和雨的世界,他们肆意地狂欢着,他们尽情的怒吼着。似睡醒的雄狮,展现着自己野性的力量;似陷入狂境的战士,在敌军包围中浴血奋战;似沉醉中的武者,招式大开大合。

窗沿落下的雨滴须臾之间连成了线,如一块流动着的窗帘。凹凸不平的地面上,不一会儿就被雨水填满了。排水孔已是承受不住,亦被水淹没,压在水下。雨滴纷纷不绝的打在水?凼上,一个新的水纹,与交融上一个水纹,又被落下来的雨滴打乱了,杂乱中参着画意的美。

渐渐的,黑云淡了,风声小了,雨势柔了。风和雨雨带着无尽的眷恋,离开了他们的舞台,离开了这个全新的世界。

隔日,朝阳升起。看,风和雨的杰作!在他们的洗礼下,蓝天回来了,显示着真正的蓝;少了令人窒息的铅尘,空气变得清新洁净;土地龟裂的口子缝上了,湿润的泥土泛着黝黑的光泽。园中,一地的落红,随处可见的残枝败叶。他们剔去树上的枯枝,使经历住考验的绿叶绿的更加生动盎然,枝条更加韧劲。树叶上残留着昨夜的雨滴,恰如珍珠,在朝阳的映照下,发出柔和的光芒。树下的小草,也绿的愈加的鲜艳,似是要流出青草汁一样。微风浮动,小草便沐浴在稀稀落落的珍珠雨中。几只不知名的鸟雀在树林间穿梭,不时地发出几声悦耳的鸟鸣。鸟鸣,风划过树叶的“簌簌”声,源于自然的纯美的天籁之音!

喜欢雨中的世界,不论是霏霏的缠绵之雨,还是迅猛的狂暴之雨,模糊朦胧之样,似轻纱罩世。亦喜欢雨这个字眼。但更爱雨的滋味,意韵。

喜欢独自一人,踏在空街幽巷,徜徉漫步于细如丝多如牛毛的毛毛雨中。不打伞,任雨夹着细风,轻抚面庞。然后头发湿了,衣裤湿了,鞋子湿了,这不打紧。看着发梢的雨滴滴落,睫毛上的雨滴滴落,融进大地的怀抱。抑或有水珠顺着发丝,慢慢的滑过脸庞,丝丝凉意顿时让人神清气爽。这时候呀,雨是一只温柔的精灵,有着静水的灵气,安静,近人,温柔。她围着你,缠着你,在你眼前展现着她最美最温柔的一面:用细雨编织成网,网住整个世界,倾心的抚摸万物,洗去尘埃。

细雨适雨中信步徜徉,暴雨适急速奔跑。

也喜欢迅猛的暴雨,喜欢在雨中飞奔的快感。逆着风,迎着雨,雨借风势,迎面扑打。这时候,即使手中有伞,它也成为了累赘。所以,张开双手,放开腿脚,尽情的奔跑吧。雨点打在脸上,微微的生疼,可这算得了什么呢?没跑出几步,已然成了一个“落汤鸡”,这又算得了什么呢?心中溢满了快乐,脸上绽放出一个浅浅的笑容。浅笑足矣,大笑太过张狂。这时候呀,雨化身成为一个野性十足的精灵,活跃,欢快,野性。她乘着风,忽急忽缓,如波浪般一浪推一浪。她拍打着树叶,树叶颤抖了;她拍打着纸条,树枝摇曳了:她拍打着花朵,花朵低头了。这美,充满着野性。

雨,是上苍赐给人间的精灵。对于雨,我是情有独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有你即江南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6 字

+ 加入清单

风黏人恋,雨缠情绵。每一场醉梦江南的烟雨,都是昔日少年情怀的倾注。

当英伦风帆布鞋很小心地轻垫着青苔绿露的台阶。当泛黄油纸伞上的丹青绣花有意无意地沾满了多情的烟雨。当迎面拂来仍不改旧时清韵的古城和风……一展纵横千年的思恋,羁绊着茉莉花絮的芬芳,一滴一滴温柔地撒落,落在破旧的屋檐,沾湿了残断的垣壁,渗透曾枯黄的土地。凝汇成嫩叶羞花上晶莹的白露,滑落,惊惹湖面微泛的漪涟。而坐在渡船头听风的我,早已被沾湿了眸角。

独步,流浪。过客,匆匆。曾年少自狂地要收藏天下最好的风景,所以毫不犹豫地将你舍去,在孤独的途中流浪,不断地寻觅,寻那绿柳荫垂的妩媚,寻那黄昏夕下的柔光,庭院深锁一夜的花絮,旷古原野骋驰的野性。在绿水旁山处坐看镜面蔚天流云,在海角天涯处静赏戏水残月。可是,当我再蹋足江南,久违那也曾拂过你发梢的微风,穿过那熟悉而陌生的大街,越过清晰又依稀的小巷。恍然在那尽头的转角,我黯然回首,你年轻的笑靥,从未稍离。而渐行渐远的却是苍老的年华,和重门深锁的流年。

掩面,神伤。垂泪,哭泣。多想再活过那么一次,在有你的日夜,在不曾离散的江南,在还未休停的烟雨。我撑起纸伞,挽子之手,漫步于迷离的烟雨,跨过苔色斑斑的步阶。一起桨舟西湖,赏粼光夕霞,羡倦鸟归巢;一起登临重楼,看古城烟火,望流星飒沓。一起穿山渡水,痕迹天涯;一起粗茶淡饭,碎言细语。待流光逝时昙花谢,仍挽手并肩,看日起日落……

但,这一切都只能在空旷的心灵孤独地酝酿,只能在每个追悔的夜晚麻木地畅想,只能在这烟雨迷离的江南安静地忧伤!

江南,和风未改,柔雨未休。街上依旧过客匆匆,扔开纸伞,不知所措地穿街过巷,不知走过了多少个台阶,忘了绿水阶前的垂柳,来不及收藏闲庭落花的芬芳。我奔跑,我眺望,我期待,可却再也无法遇上昨天那匆匆的笑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情愿蛰伏在你的掌心盈盈相握散文

全文共 601 字

+ 加入清单

夕阳待去,秋风渐凉;望断天涯,望穿秋水,那段清浅时光在记忆中刻画为永恒;那抹温暖的微笑在心间就此枫影定格,原来秋天已到,候鸟南飞...

—雪舞

此时已习惯了,一缕残阳,几缕情丝,撒在肩头,泛起微微凄然,独自轻轻拂拭。

往事风景在寂寞故事里,独舞了那个角落,飘零炫舞,笛箫烟火,歌尽舞断,千年香梦回眸,自醉在三生之外,醉问谁懂,桃花笑靥后的凄凉,衣袂绝尘下的沧桑。

一世彷徨哀愁,满腹尘香笔墨,又怎能一纸写尽淋漓,也许仅仅是梦中的一过客!

清云落叶,天际间飘落;孤影伴浮云,倾诉茫茫红尘,多少繁华成云烟,匆匆而过的往事,相伴红颜弹指老,苍老时光刹那芳华!

曾一纸思念,许诺在心间默念,香茵彩袖芳影柔情,婉转阡陌红尘,熟知满纸荒凉,你可晓?顾盼间,一度泪花沾尽尘烟花落,千帆过境,又怎知其念深深?

千年的相逢,隔了几世,何时握住遥远的承诺?沉淀了的悲喜,随伴年轮磨损,屏息静待极远处又传来你的声音,你的轮廓,一点点清晰,在云水间闪烁着,又一次镌刻进心里...

情愿蛰伏在你的掌心,盈盈相握,温婉一季冰雨,嫣然繁花朵朵。

那袭素影念顾流光碎影,清音岁月恋旧一腔涓涓柔情,梦萦千里断肠,清笺思绪心间却翩然璇舞,相思静藏梦,听花默暗吟;四季暖阳眷顾流年馨芳,幽幽凝眸期盼会地老天荒。

鱼对水说:“你看不见我的眼泪,因为我在水里”。水对鱼说;“我能感觉到你的眼泪,因为你在我心中”。记得我相思的步伐,记得我蔚蓝的等候,等候着你的归期!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 加入清单

《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我们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我们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今后,我要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读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梦醒魂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1 字

+ 加入清单

流纱飘逸,万般柔情;时光轻盈,几世无奈。酌一盏清茗,与岁月对饮;清吟一曲柳浪闻莺,慨叹往昔如梦。

——题记

临江仙涯寻旧梦,幽径漫歌绕云烟。孤灯一盏,冷月一轮,梦里我穿越墨香书卷,芳草蝶衣,静立于清明灵台,聆听那来自遥远的天籁,风清雅,人欲醉,冷泪垂眸,烛影遥红,回首前尘旧梦。

尘世苍茫,现实喧嚣纷扰,一生风雨飘摇,颠沛流离,漂泊的心,伴着残风冷月的凄凉,已不知该航渡在何处?忙忙碌碌的生活中,岂能容得下白云溪水、竹韵荷风?一目十行的至高境界,浅尝辄止的至理名言,成了人们心中的阅读习惯。夜未央,望着那月如水色的夜空,心湖泛起的微波,溅起碧海涟漪,不禁流下了神伤之泪,为了那千年古韵无可奈何地遗落。

幕帘垂柳,画桥烟雨,青灯月下,静静地阅读,恰若那从唐风宋雨走来的烟雨女子,如水清颜,风姿绰约,眉宇是一片迷茫,你依旧婉约迷离,终是解不开的愁。月下独酌,只盼与你共斟一杯万年情,葬我今世无欢,跋山涉水只愿随你到天涯海角游荡名川大山,于风雨沧桑的红尘里做着一帘幽梦。

梦终究要醒,昨日美妙不过黄粱一梦。刹那,眼中寒光一闪,如一尾划破惊涛的银鱼,刺亮了面前的迷雾,无数的碎片在脑中翻飞,却镌刻成永恒芬芳的记忆。心碎了,魂伤了,此刻只想倾尽我一生的柔情,化一只彩蝶,入了那诗笺水墨,不问世事,灯下静读,评阅千载……

怅然而立,眉宇间是一片悠然旷远,心似流云飘忽不定,身似磐石沉寂难移。默默的回望,身边的朋友乃至亲人,在追赶当今主流和致力于功名利禄的热潮中,谁还愿意心甘情愿地去深深了解书中背后的深沉涵义?回想起自已曾经日夜挑灯苦读诗书,不过仅为了一朝功名,而今站在风口浪尖、名利欲世的浪潮中,任凭流年乱世、寂寞如烟,往昔依旧覆水难收,未来依旧流水浮沉。

清影无尘,兰草幽淡,百代浮沉皆有定数,尘世沧桑仍在迭变。

春水凝碧,斜影仙姿,欲醉斜阳帘帷静。深阅读带来的超凡脱俗之美,搁浅在了飞花似梦的一帘烟雨里,消匿在了幽兰馥郁的柔丽清香中。那青灯下的古卷,于早春二月化作一缕青烟随风而去,化作寂寂流年矣。幻想在旷古的墨卷里,弹一曲江南清韵,唱一阕平仄清绝,细品其味,无奈已品不出旷世的风韵古意。

一曲终了,梦醒弦绝,悲歌启韵。如此欲世烟火、功名利禄的时代,书中的清香早已散了一地零碎的芬芳,怀着伤魂亘古的怅茫,伴着清幽的月色,扬袖长飘,翩然走向现实生活。斜倚雕花橱窗,古道西风静静目送,烛影摇红渐行渐远渐无声……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关于银杏的抒情散文800字

全文共 752 字

+ 加入清单

银杏,自我记事起,我的窗外便有你,现在也有你,但未来我不知道。你伴我长大,像一位朋友,我不能也不愿去想象失去一位朋友的滋味。

银杏,你与你身旁的老屋伴了我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你每一个模样,我都记得。

春天,我看着你光秃秃的枝干一点点,一点点地吐露新芽,悉悉落落的新叶慢慢地爬满树梢,生机勃勃的样子,让人看得满心欢喜。

盛夏,你在烈日下撑开自己的绿伞,你的叶子并没有因为炎了的炙烤而萎靡不振,反而变得更绿更清新了。阳光照在你身上,有粼粼光斑,这样的你,显得十分精神。

秋天,你的银杏叶褪去了充满生机的绿色,换上了略显轻松的黄色。微风轻轻吹,它就悠悠然飘落,好似飞舞的黄色蝴蝶,老屋门前的那条小路被你一片又一片的落叶遮盖,地上到处都是金黄的小扇子,并不萧瑟,也没有寂寞的样子。

寒冬,你的树枝上吊着几片叶子,摇摇欲坠,又露出了光秃秃的枝干。但是你那傲然于天地间的模样,让我心生敬佩。你毫不掩饰自己的荒芜之姿,粗壮的枝干在寒风中不为所动,不畏严寒,不惧探索的目光,犹如淡然,孤傲的君子。

银杏,你每一个样子,我都喜欢。但是现在,你身旁的那栋老屋一夕之间就坍塌了,成了一片废墟。我的窗外,再也不会,有你们并立时卓然的身姿,再也不会有鸟儿停在你与老屋身上为我唱歌,再也不会有风吹银杏叶落满屋的风景。窗外风在吹,我知道你在风中鸣咽,仅管从前风大时你也会鸣咽,但我听得出来,那时的你是欢快的,此刻的你,同我一样,心中蓄满了悲伤。

银杏,我的记忆里处处都有你的影子,你落下的每一片叶子上都记着我的模样。你的落叶便是我已逝的时光,如果有一天,你枝干的每一处都变成了我流走的时光,那么你就从我的身边走过了,你会是我记忆里的最珍贵的。

银杏,当我同老屋说再见时,我便知道,有朝一日,我也要同你说再见,于是,我便想为你,为我们记录下曾经的美好。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又是一年双十一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41 字

+ 加入清单

今年的光棍节,农历虽然是闰九月的十九日,可它依然是自古以来所有人都喜欢的好数字,它寓意着全天下有情人都“天长地久”的意思。倒是公历的十一月十一日,它在十九年前,充其量也只是四根孤独的小棍子,没人理会,无人搭理。不曾想,如今却发展成为了年轻人心中喜爱的“光棍节”,万人疯狂购物抢购的好日子。

人到中年的我依然有颗不老的心,每年的今天,我都会清楚的记得,它是我的结婚纪念日。一个希望自己与老公能休一天假,一起去逛街买心仪的东西,一起到店子里吃大餐,一起下厨做一顿丰盛的烛光晚餐的好日子。

喜欢浪漫的我嫁给了一个不解风情的老公,如此单薄的心愿,至今都没有实现过。尽管每年的今天它毫无动静,由于我们俩都是一个事业心很重的人,也还相安无事。我不会自讨没趣的去为一个连结婚纪念日都不记得的人而浪漫,这种风花雪月的事情,想想也就罢了,在那个木瓜脑袋跟前,当不得真。

我闭着眼睛都能随便回忆起老公曾经的态度:“娘希匹,老娘们了,成天都想些不着调的事情,浪漫能填饱肚子?!”啧啧啧,说得他好像年轻的时候是一个很懂得浪漫的人似的,嫁给他的六千九百三十五天的日子里,我就从没见过他有一天浪漫过。

十九年,人生能有多少个十九年。岁月是把无情的杀猪刀,它足以将一个清纯的少女变成一个平庸的中年妇女,让她青春不再,容颜不再。如今岁月留给我的,只有中年妇女才有的淡定、平和。

这不,老公受伤的脚还没完全好,昨晚我自己也出了状况。我的右手臂突然不能动弹,奇痛无比。

我这是怎么了?习惯用右手的我明天如何开车去上班?!走路?老公的脚还没完全好,我可不能前功尽弃,让脚快恢复的他跟我一起走路。让老公开车?很久都没摸过汽车的急性子老公能在人群中轻松自如的穿行么?!再说了,把学生看得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的他也没闲工夫按时接送我上下班。

我不需要人照顾,也没有人会照顾我,我要自己强大起来,我要自食其力,做一个不折不扣的女汉子。

我用热水泡脚,我要把全身的病毒都给排出去。我自己搞热敷,我想让右手臂的血液循环起来,不再疼痛。我不停的按摩,正所谓通则不痛、痛则不通嘛。该做的我都做了,该折腾的我也都折腾了。怎么就不见它(右手臂)有一丁点儿的好转呢?!我在痛得受不了的情况下,让老公给我贴了两块膏药。

面对我愈发疼痛的右手臂,我是越做越失望,越折腾越绝望。我的内心深处控制不住的开始了胡思乱想。难道是中风了?我不会在今天晚上开始就一躺不起吧?!有我这样子的中风么?手掌不但不麻,还能很自如的转动。难道是心脏出问题了?我不会突发心肌梗死吧?!呸呸呸,我的琪儿还没长大呢?!再说了,心脏出问题也应该是左手臂酸痛呀?!怎么着也不可能痛到右手臂吧!不会是其它的内脏出了什么问题吧?是的话,我怎么就没感觉得到哪儿有什么不舒服呢?!如果说是运动扭伤了,那就更不可能了。在这二十几天里,为了陪着脚受伤的老公一起共同进退,我可是连散步都没去了。应该是受了风寒,我们单位已经有好几个同事都重感冒了,而且都比我年轻。可我没流眼泪、没流鼻涕、更没有打喷嚏呀,我像是一个受了风寒的人么?!受风寒会痛得连手臂都不能动?!

既然找不出原因,那就顺其自然吧!我才不怕死呢,要死也是命,我管它是什么原因呢,想也是痛,不想也是痛。晚上十点刚过,我就爬到了床上,无助的闭上了眼睛。我把全身的肌肉放松,不再胡思乱想,用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静静地享受着每个痛的瞬间。

晚上十一点,我出了一身虚汗,右手臂的腋窝全是汗水。凌晨三点,我出了一身大汗,整个上半身都湿透了。凌晨四点,疼痛缓解了许多的我晕晕沉沉的睡着了,我做了无数个睁开眼睛就忘了是什么的梦。早上六点,我再次给痛醒了,半梦半醒之间,我明显感觉到手臂没昨天晚上那么痛了。昨晚的那种痛,手臂不动都痛得钻心。现在的这种痛,只要手臂不动,就只有轻微的疼痛了。

人呀,就是生得贱。当我们身体健康衣食无忧的时候,我们就会做着许多不切实际的梦。只有当自己的身体哪个零部件出了什么问题的时候,什么浪漫,什么梦想,都统统滚蛋,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今天,我在这万千年轻人喜爱的光棍节里,独自一人承受着疼痛给我带来的另类享受。

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平安健康比什么都来得重要!

谨以此文送给我与老公天长地久的双十一,纪念我们十九周年的结婚纪念日。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天空依然蔚蓝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300字

全文共 1274 字

+ 加入清单

夏天的风给人的感觉是——有些凉爽、有些惬意、有些冷清、有些疯狂。就连那颗孤独惆怅的心也被这时尚风吹得神怡惬然,都有了那种超然脱俗、神采飞扬的韵味。

夏天的风不是风,而是她时髦的网名。我是在查找湘涯资料的时候,无意间觉得这名挺有诗意,那种树欲静而风不止的景象总在我的眼前浮现,久久的挥之不去。加她为好友我毫无把握,在网上交流的过程中,我们相互倾诉了各自的坎坷人生。经过几次网上亲密的接触后,她让我进入她美丽的空间。我发现在她的日志里转载了一些我喜欢的抒情文章、视频歌曲、风景图画。其中那篇名叫《我想你,但只是想你而不打扰你》的日志深深地吸引了我;还有那两首名叫《亲爱的,你在何方?》、《枕着你的名字入眠》的情歌更让我思绪万千。

夏天的风,寄住在她姐姐家有些时日了。婚变后的她头痛得非常厉害。聊天时,她告诉我,她忘不了过去、忘不了那个曾经爱她又伤害她的男人、更忘不了女儿那双渴望母爱的眼睛。她听说云南天麻能治头疯头痛,让我有机会帮她买一点,为的是治好后,她要回到女儿身边去,不再委屈女儿那颗幼小的心灵了,要用母爱去驱散笼罩在她心间的阴霾。不为别的,只为那可怜的女孩重新获得母爱,我没理由不去帮助她……

然而她真的像那夏天的风,轻轻地拂来,又悄悄地飘去。虽然她从那虚幻的世界中毅然的消失了,但是浮现在我眼前的总是那慕震撼人心的画面——

那一天,下着很大的雨,已经很晚了,妈妈却还没有回家。小女孩站在出租屋的门口望啊望盼啊盼,总也看不到妈妈回家的身影。天,越来越黑,雨,越下越大,小女孩决定顺着妈妈每天上班回来的路,自己去找妈妈。她走啊走啊,走了很远,终于看见了倒在路边地上的妈妈,她用力地摇着妈妈的身体,但是妈妈躺在那儿一动也不动。小女孩以为妈妈太累,睡着了。于是小女孩把妈妈的头枕在自己的腿上,想让妈妈睡得舒服一点。这时她发现,妈妈的眼睛没有闭上!小女孩使劲地掐着妈妈的嘴唇,她感到空前的恐惧,妈妈可能已经死了。就在此时,小女孩发现妈妈手里还紧紧地攥着一枚粉红色的蝴蝶发卡……她摇晃着妈妈的手臂拼命地哭着……

雨一直在疯狂的下着,小女孩也不知哭了好久。她知道妈妈再也不会醒来了,现在就只剩下她自己了。妈妈的眼睛为什么不闭上呢?是因为不放心她吗?小女孩突然明白了她该做些什么。于是她把眼泪擦干,决定用自己的歌声来告诉妈妈,她一定会好好地活下去,让妈妈放心地走……

小女孩就在雨中一遍一遍地唱着那首《感恩的心》,泪和雨水从她坚毅的脸上滑落下来。“……感恩的心,感谢有你,伴我一生,让我有勇气做我自己……感恩的心,感谢命运,花开花落,我一样会珍惜……”小女孩就这样站在雨中不停地唱着,一直到她妈妈的眼睛终于闭上……

原来,她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等不到病好的那一天,她迫不及待的回到了女儿身边。然而苍天无情,夺走了她年轻妈妈的生命,夺走了她做母亲的一切……虽然她和女儿相处的时间不多,但是她做了,做了一位母亲该做的一切。在天堂的她,感到无比欣慰的是——她曾经告诉女儿的那句话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小小年纪就变得如此的坚强。

孩子,彩虹总在风雨后;没妈妈的岁月——天空依然蔚蓝……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三个阶段80%死在了前两个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83 字

+ 加入清单

“你一生下来就会吃饭走路吗?什么不是学过来的。”这句话一般都是老师对学生所说的话。而且这个学生还不知道无从下手,简称无知。我们之所以会无知,那是我们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所造成的。从心里就想着我无法成功,也无法做到。那么是不是抛弃无知之后,就能学到知识,就能成才了呢?其实那也不是,这中间一共历经三个阶段:无知,自大,求知欲。

如果说现在有一个人对你说,你很无知。那请问你抱着一个怎么样的想法去面对这个人呢?是学习,是接受,还是谩骂对方?我想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谩骂对方。无知是每个人都会有的一个过程,包括你我他,都会有这样的一个阶段。简单来说就是从白痴开始的,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懂!没有人一生下来就会吃饭,会走路,会思考,会学习,会进步。

所以我们都会经过这个无知的阶段,我之所以说抛弃无知,并不是说大家现在什么都不懂,现在什么都不会,你不是还会死皮赖脸吗?中国古语说的好,360行行行出状元,说的也是这个道理!每个行业最开始都是无知的,无知并不是什么不好的事。而恰恰相反,一张白纸好画,还是一张灰纸好画呢?在任何事物面前我们都是无知的,在这个阶段我们会经历无所谓(反正跟我没关系),恐惧(以后的工作怎么办,我什么都不会)等。

抛弃无知也就意味着有了学习的精神,那么接下来国人的通病就会出现了,那就是自大。

就像我说的,当你抛弃无知,习得一门技能的时候,总会有人夸奖你。这个时候你是不是就飘飘然了呢?这就是我所说的自大。在我读大学的时候,我学习了很多网络上的知识,我也自大过。班级里的同学都会向我请教各种问题,可是当我毕业之后才发现,我根本就不会写代码,也不会做设计。

自大的时候是很轻松的,这就是为什么会有沉淀的一个过程了。这个时候自大的人往往会迷失自己,在无知的时候选择的是事不关己,在自大的时候却选择了攀比。自大是最难也是最可怕的一个过程,就跟我们十五六岁时候一样,叛逆的青春期,那个时候谁也管不了我们,认为我们就是天下第一,其实根本就不是那样。

掩埋自大,如果你看到这篇文章,那也算是缘分,至少你很清楚,在你无知之后,学习一个月之后,选择的是沉淀而不是自大。那就很容易走出这一困境,来到第三重境界:求知欲。

何为求知欲,“我今年70岁了,我还在每天学习!”这句话是一位企业家对我说的,也拿来这里应该对90後的你来说,这算是求知欲了吧。进入求知欲阶段的你和我,都已经完全不一样了。求知欲是永无止境的,我们会不断的遇到困难,然后不断的寻求突破。

刚才我说过,无知,自大,求知欲是一条线上的。那么这个求知欲也是伴随着你当初的无知产生的。除了学习之外,外界的一切干扰对你来说都是没有必要的。好比我在13年成立教育公司的时候,不吸烟,不看动漫,不外出,一股脑子只是为了打造一个好的平台。

无知等于零,自大等于一,求知欲等于九十九。抛弃无知那就等于你抛弃了零,掩埋自大,那就等于掩埋了一,走向求知欲,那么就等于学无止境了。

很多人在无知的时候选择的是谩骂对方,在自大的时候选择的是为我独尊,而这两个阶段往往会害死百分之八十的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的人才会走向求知欲,并越来越强。请问你在哪个阶段呢?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杂草的自语散文

全文共 268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一棵没人采摘的小草,在废墟里守着寒鸦叫。

路过的人踩着我的身体追逐每天的太阳,还笑着说那草好脏。

我疯狂的长,是为了报复踩过我头顶的脚。要你有一次在这里摔倒。

花儿仗着她美丽,把我赶出本属于我的大草地。

人人都说花儿好,却做着鹊占鸠巢的勾当,

人人都说墙头草两边倒,那只是风儿的谣传,

我不是来说是非者,不想做那是非人,

我的坚强谁不赞,头顶大石照样要生长。

我的生命力谁不叹,野火烧尽春又长。

无知的人才会说我是杂草,为何那么多文人雅客把我赞。

金从矿出,玉从石出,平凡下埋藏的是美。小草的破坏力要人们记住低贱之物是不可以忽视的,低贱同样身怀着力量。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