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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精品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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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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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阅读《张晓风散文》之后,我对散文有了另一番见解。

以前读散文感觉都是比较肤浅的小故事,只有看见有意思感兴趣的才会仔细品味一番,所以不常读散文。而张晓风的散文却显得截然不同。

读张晓风的散文会让我身不由己,有一种幸福而无以言表的感觉。她的散文语言深奥,却优美如画,细细赏读会有身临其境之感。生动的内容,朴实的语言,深刻的道理,不需要华丽的辞藻,不需要灿烂的背景,依然扣人心弦般地带我们走进故事中,让我刻骨铭心,久久难忘。

我最喜欢张晓风散文《春俎》里的《山月》这篇文章。这是一篇描写并赞美山月的文章,虽然短小,但是精炼,所谓“浓缩才是精华”。认真品味、细细品读后就能够了解其揭示的深层含义,她用很简单的词句把山月的美藏在一字一句之中,一直围绕着“山月”二字,把山月那种寂寞、伟大、平凡、无情、孤傲的美描写得淋漓尽致,仿佛自己是山月一般冷漠却又很伟大。

在我们眼里,看似平凡,看似渺小的事物,在她的笔下却能栩栩如生,让我们学会放低眼界,观察事物,学会用放大镜看待事物,学会用笔写出精彩文章。

张晓风的每篇散文我都很喜欢,读后的感觉就是意犹未尽。我学会了很多写作方法和技巧,我还从中收集了很多好的句子和词语,相信会让我的文章更生动有趣。

用心读张晓风的书,会让人了解到这世上不同人与不同物不同方面的心态,以及天地人合的真谛!其实写作并不难,难的是要我笔写我心!张晓风就是这样!

这就是我读完《张晓风散文》的感想,虽然没有大师般的水准,但至少是我用心写出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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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清晨匆忙心也匆寒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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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凝听闹市的声音,听着陌路人因几毛的菜价争执满脸通红,看着陌路人因提前几分钟买到早点蜂拥而至,清晨是繁忙而无奈。我感觉看不清整个城市的样子了,街道上陌路人皆是行色匆匆,有着自我的目的、自我的追求,唯独自己,一个人的时光是忧伤而散漫。

清晨的时光总是飞快流逝,当我还在考虑睡个回笼觉的时候,好友已经穿着整齐准备吃早餐去了。当我心满意足准备去上班时,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急匆匆的摔门而出,抬头望天,天空还是那么的蓝,蓝的那么孤单,就像一个人的天空,唯有太阳当空照,热的那么彻底,只是,已经忘记打伞了。

迈着沉重的步伐踏出小区,陷入眼帘的一幕是那么的无奈,早餐摊前是密密麻麻的陌路人,稍停留了那么几秒,再次迈开步伐。翻开包包拿出耳机,在这闹市的氛围只想静静的听听那悲伤旋律,虽说清晨是一日的开始,但我就是想听听,也许,这就是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的媒介吧。在这个初秋的季节听着悲伤旋律感伤寂寞的幽魂

每次踏上大桥,每次的心境都不同,可能是每次所听所见略有不同吧!但相同的是:每次都想用不同的文字来表达不同的感想。用孤单的心想着不是很孤单的文字,有着淡淡的感伤,因回想起了过去,那些美好的、悲伤的过往,终究不过镜花雪月梦一场,梦醒了就什么也没有了,独留有那颗破碎的心不知疲惫的跳动着;也想起了明天,如此生活有何意义呢?为了明天的生活只能不知疲惫的重复着,重复着......其实,真的很想让自己短暂的歇一歇,哪怕只有一刻也足矣。

过去,擦肩而过,

清晨,不知所措,

明天,茫然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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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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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著名散文林清玄先生的《林清玄散文精选》,他的语言有时波澜不惊而妙趣横生,有时阅历深刻而深入浅出,散发出无尽的魅力,让人去细细品味和感受。

其中我最喜欢的一篇散文是《清欢》,它出自苏轼的词“人间有味是清欢。”这篇散文包含了林清玄对人生的感悟,他在里面写道:“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正是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生活的一种热爱。”它的境界很高,它不同于李白那样的自我放逐或者尽情欢乐,也不同于杜甫的悲痛心事,更不同于文天祥的壮怀激烈。想要做到“清欢”是很难的,尤其是生活在现在的人,差不多是没有清欢的。像嘈杂的咖啡厅,或者浓油赤酱的饭馆,还有拥挤的景区,别说清欢了,连欢也不剩了。在这个时代,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舌要清欢,找不到葱茸莴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作文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与其去拥挤,嘈杂的地方,不如静静地坐下来,泡一壶淡淡的香茗,心也会随着那香醇,变得豁然开朗,这就是“人间有味是清欢。”

在元丰七年岁暮,苏轼罢了汝州职,回宜兴修养。当时,苏轼与泗州刘倩叔同游南山,那是一个冬天的早晨,细雨斜风天气微寒,淡淡的烟雾和稀疏的杨柳使初晴后的沙滩更加妩媚了。洛涧入淮后水势一片茫茫。苏轼与刘倩叔坐下来野餐。乳色鲜白的好茶伴着新鲜如翡翠般的春蔬,味道的确不错。但苏轼觉得人间真正有滋味的还是清淡的欢愉了,因为试吃野菜这种平凡的清欢,才使人间更有滋味。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尝试着做到“清欢”,文中提及盛大士说“凡人多熟一份事故,即多一份机智,多一份机智,则少一份高雅。”清欢来自于对平静疏淡简朴的一种热爱,我们也要在现在喧嚣嘈杂的社会里去维护这种清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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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给心情放个假散文

全文共 8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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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春风理不清你杂乱不堪的思绪,如果夏鸣挥不去你的慵郁,如果秋叶凋零不了你的忧愁,如果冬雪冻结不了你的落寞。那就请你去感受自然,亲近自然吧!给自己的心情放个假,万水千山总是情。

前一段时间,由于种种原因情绪格外低潮,发现自己慢慢的走进一个封闭的世界,不想与人交流。突然觉得生活产生了太多的理不清的思绪,一时之间找不到头绪。于是想一个人去海边走走,给自己一个独处的机会。

喜欢大海,是因为站在柔细的沙滩上吹着迎面而来的海风,可以理一理那些杂乱不堪的情绪。看着海浪拍打着礁石,海鸥成群的在海面上嬉戏,忘记了那些不愉快的事情。尽情地享受现在的一切,给自己的心情放个假。

海子说:“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确,面朝着一望无际的大海,心中涌起太多太多的感慨。我想,每个人都需要一个独处的机会,因为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可以将一些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我想,每个人都想给自己一个独处的机会,因为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可以静下心来,回味一些美好的过去和计划自己的将来。那么,给自己独处的地点请选择在海边吧!它可以给你创造一个最佳的独处环境。

在海边把自己的思绪好好的理清了,发现一切都豁然开朗了。适当的给自己独处的机会,就会发现许多在嘈杂的环境中想不明白的问题一个人独处的时候可以迎刃而解了。

一群花季的少男少女,带着他们近来的烦恼和哀愁前往深山老林,试图将一些不愉快的过去埋葬在那里。

喜欢登山,是因为站到山顶可以感受到呼呼的山风,吹醒疲惫不堪的大脑。朝山脚俯瞰,才发现长途跋涉上到山顶是这样的艰辛。其实我们人生的路不正如登山所走的路途吗?充满了艰辛与险阻,到最后还是有了收获。

我们怀着兴奋的心情,同时也带着疲惫的身心,浩浩荡荡的登上了山顶。站到山顶上,有感而发地吟一句杜甫的“会当绝凌顶,一览众山小”,那些突如其来的琐事,那些甩不掉的愁思,那些落寞不安的情绪,统统都在此时此刻烟消云散了。

给自己的心情放个假,亲身去感受自然,亲近自然。感受大自然赋予的一切,就会达到一种无以媲美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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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成长的回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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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回忆

入夜了,但无睡意,带上耳机,听着BEYOND的音乐,那一首首熟悉的歌曲,仿佛又将我带到了那曾经的年少轻狂,那美丽的校园。

这时,正好听着:这首歌的内容表达的是黄家驹的旧记忆,回想到未被大众认可以前仍然艰苦地为音乐而奋斗,那种感觉是失落和无助的。我相信许多喜欢BEYOND的歌的人,并一定明白每首歌的真正的意境,包括那些所谓的铁杆FANS。

还记得十五。六岁,一帮发小。好兄弟一起穷开心着,管他刮风,下雪,丝毫都不会影响到我们年少开心的心情,在街上吼着廉价的KTV,大声的唱着黄家驹的歌,就好想所有的东西都不存在一样,特别是那种消费十块二十块,一瓶啤酒,一盘炒粉的满足,我想这也是一种再也找不回的单纯与快乐了。

我们也就这样慢慢地长大了,也就有了各自的选择了,升学的,当兵的,打工的,反正各奔前程了。

思绪又来到了那短暂美好的大学时光,从憧憬,一无所知到慢慢的熟悉大学校园,熟悉身边的全国各地的同学,并羡慕的看人家拿着吉他谈唱的样子,到自己也暗下决心,学会并谈唱自己最爱的歌曲,那些青春飞扬的日子,大家开心的唱着,不,是吼着BEYOND乐队的歌曲;哦,还有零点乐队,唐朝乐队,郑均;许多……

还有在那球场飞奔的快乐,有一段时间操场还没修好,我们就泥地里踢着,呵呵,还打过左边卫呢,呵呵,其实我喜欢守门员的位置;对了,还有在课余大家开心的"甩炸",哈哈,上次小胖在QQ上还说起呢,他还记得我打牌时,眼睛贼溜溜乱瞄呢。

怎么音乐声静止下来了呢?哦,原来唱到最后了。

人啊,长大了,成熟了,事情也就慢慢想多了,是啊,人变了!

有个发小问我,他变了吗?我的回答是,是的,变了,是变成熟了!变,并不是一个贬义词,随着时间的推移,人是一定要变啊。

人长大了,怎么可能不变呢,经历多了,又岂会不变呢?但希望那份曾经的情感不会变,只会加深,而你只需要开心陪着,一个微笑就够了。

变,变了吗?变了,那希望大家越变越好!

哦,唯一没变的是,大家还一起唱BEYOND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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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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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阅读上百遍,每一次读的感受都不一样,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每一本书中,也有许多精彩的文章,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人生启发,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近日,我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它好像是无声的“老师”告诉了我们面对挫折时该如何,面对无策时该如何……就是这一件件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都在触碰着我们心灵深处。

人人都有最喜欢的文章,我也不例外。这篇文章不仅让我很喜爱,还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启发。是哪篇文章呢?就是《活珍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夏威夷的小贩在卖珍珠,谁也无法辨别珍珠的好与坏。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圆又亮,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小又扁。作者看到珍珠贝里的砂石会长出不同的珍珠。想到了人生:总有些人可以长出最大最美的珍珠。

作者简洁的语言中藏着深刻的道理,不禁想到了自己所在的班级。在同一个教室里有不一样的学生。有的学生光彩熠熠,是又大又圆的珍珠;有的学生黯淡无光,是又小又扁的珍珠。为什么有些同学可以变成美丽的珍珠呢?那是他们面对坎坷、困难时,能勇往直前,持之以恒,把“拦路虎”都一一解决了,一一包容了,成为了完好、圆润的珍珠。正像作者所说:人生的伤痛就是活着的珍珠,能包容,就能焕发出晶莹的光彩;不能转移,就加速了死亡的脚步。

遇到一些事情,要学会去包容、克服,即使不是最美丽的,也能散发出属于你自己的光彩。如果你不去包容、克服,反而让你那颗珍珠没有光彩,变得越来越黯淡无光。

我们把人生比作一幅画,那幅画不是完美的,但你只要克服、包容、填补那个缺陷,就会让这幅画变得完美……

读书让生命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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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他只是单单为她演绎了一场落幕烟花的散文鉴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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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多年以后,她才懂得他临去之前写给他的话的含义:‘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偏僻的小村庄并不是很热闹,不过每年的春节却热闹非凡。在春节,孩子们唯一的乐趣就是与烟花爆竹为伍了。每到过年,一群孩子们便围在一块放烟花爆竹,虽与城市里无法比较,不过,她却从那些小孩脸上可以看到,他们比城市里的孩子还要快乐。

她10岁起跟着父亲来到乡下住,那是一个很偏僻的小村,村里的人都很朴素,都是靠平时种点地和打点零工填饱一家人的温饱。就在这一年,她遇见了他,一个淳朴而又憨厚的男孩,他的沉默让她对他更加好奇,不过,她从别人口中得知,他的母亲在很早已经离开人世,他是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和他一块玩。

可能是同情,可能是怜爱,从那以后她便开始找借口往他家跑,她知道他想读书,便买来了很多识字的课本一字一句的教他认字,或许是聪明,或许是勤奋,不到四的时间,他便认识了很多字,写出了他以前渴望都不可即的字符,也就是在她14岁年。他快15岁年,她的身后便开始多了一个小学生。

她从他认识就知道,他非常喜欢烟花,特别是除夕晚上的烟花,他在书的扉页上写道:‘烟花虽然短暂,但是所绽放的美,可以覆盖夜空的漆黑。’

她看着他,也提起笔,在他写的那句话下面接着写道:‘烟花的美留给暗夜,你的沉默,却留给了我!’

那一次,透过皎洁的月光,她第一次看见他脸红,也是唯一一次,看见他含羞而笑。

从此,她和他的关系发生了点微妙的变化。

就是在她18岁生日那年,也就是他生日那天,她收到了一份令他此生难忘的生日礼物。他亲自为她制作了一场烟花的绚灿,一场再普通不过的烟花,没有城市中的烟硝,没有寂寞中的绚烂,也就是一场转瞬即逝的花火,不过她却感动的热泪盈眶,在她心里,那场烟花的演绎比世间任何一件东西都要美,也就是在那天,她说:‘为了这晚的刻骨铭心,下一个年轮,我要把关于的这晚的美再演绎一遍!’

之后,她到处搜集着关于制作烟花的技巧。或许是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回报,或许是是自己的执念感动了上天,不到一年的时间,他便已经能完整的制作出一场绝美的烟花。

在除夕那的那天,她便把他带到初识的地方,那晚,她为他点燃了他用半年的时间精心准备的烟花,那烟花很美,绽放的瞬间,展露出了一个love,也绽放出了她的心迹。随后,他在日记里写道:‘时间,绽放出了美丽,烟花,流露出了我们的爱情。

她随后在他的话下写道:‘繁华三千云一梦,烟花再美,也不及君倾心一点。

他笑着搂着她的腰,他以为这样就幸福,就是永远。

不过,她始终对外面的世界充满了无线的向往,名利,财富,地位,她接触的这个世界越多,了解的多了,向往就更深刻了。

就这样,在她20岁那年,他快21岁那年,向他提出了暂别,他没有去挽留,因为他知道村子外面的世界比村子里更加繁华,她是城里人,迟早要回到城里。

她走的那天,他忍着要掉下的眼泪,轻轻地在日记里写一句话告诉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莫失初心!

她第一次对他的话感到不惑,她问他:‘这是什么意思?’

他只是笑笑而不语,轻轻抚摩了一下她的头,之后,毅然转身离开。

她呆呆着望着远去的背影沉思了一会,或许,是在叮嘱她不要忘了他吧!

她走了,她不知道,刚才他在日记里本里写那句话的时候,字刻得很深,眼泪流了出来,背对着她,嘴唇颤抖,都在诉说着他的不平静........

她这一别,再也没有了音讯。

他还在等待中,一年,两年,三年.....

时间过去了七年,她都没有回来过,也没一封信寄来。他和她彻底失去了联系,不过他还在原地等待,他坚信有一天她会一定回来,每天除了工作,唯一能与这漫长的寂夜抗衡的,就只有对他的思念了。

有人问他寂不寂寞。他说,在想她的瞬间,我就在与寂寞抗衡了。

就在第八年的时候,她回来了,不过与她同行的身边却多了一个男人搂着她的腰。

在城市里,她凭着自己优秀的才干和精明的头脑,迅速站稳了脚根,并且很快,跟一个特别有钱人家的帅哥结了婚。

他第一次听到她说对不起,她也是唯一一次在他面前哭,不过,他没有问她为什么,他就这样看着她哭,抚摸着她的秀发妩媚,她哭了好久好久,等着她哭完,他在日记本里写下这样一句的话,写完之后,他头也不回地就走了。

她颤抖着张开眼睛去看,她眼中的泪水渐渐退去,因为,他写了句:“对不起,我没来得及告诉你我也结婚了。”

她回来只是看了一下父亲就带着那个男的离开了,她回的时候正是除夕,她走的时候正是晚上,路过他们曾经相识的地方,她第一次觉得好像失去了什么,觉得心里是如此的落寞。

她不知道,她走了以后,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哭了很久,然后颤抖着在日记里写道:“烟花落寞,颓废了暗夜,是谁的冷眸,缭乱了幕后的离殇。”

她回到城市不久,就生下了个男孩,她更是把他忘到了脑后。

时间一年又一年的过着,她没有再回去一次,也没有心情打听一切。

在她45岁的生日那天,她18岁的儿子为她点燃一场烟花,她却想起了他,她决定,要回趟村里,看看他过得如何。

第二天,她便独自一个人回到了那个偏僻的小村,回到了她最熟悉的地方,只是记忆在,人早已不复往昔。人来人往,却唯独少了他的身影,她便一路打听,来到了他的家。

她本以为他会热情的出来接待他,却没有想到遭来的却是他父亲的打骂,一边哭着一边说,你滚,我不想看到你,你害死了我儿子!

她疑惑的辩解着,说他也结婚了,他们两个扯平了。

不料,他父亲却把日记摔在她跟前,她呆呆着翻开日记本,里面写着:等了那么多年,她回来了,我很高兴。可是待在她身边的那个人却已经不是我了。我第一次觉得心痛,不过,我还是那么爱她,为了让她安心。我便说我也结婚了,这样她也不会有什么负担了呵呵........

她接着往下看,痛哭流涕:

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我的心如刀绞,听说她怀孕了,她肯定很高兴吧.....

家里有人给我介绍对象,不过,让我拒绝了,我决定,这辈子不结婚了,好好爱着她,只要她幸福就好了......

一年又一年,一天又一天,就这样过着不觉得漫长,现在却觉得好难熬,这就是人们说的寂寞空荡吧.......

她看完合上日记本,哭了好久,又瞥了一眼日记的扉页,他这样写道:烟花演绎得再美,与其说输给了等待,不如自圆其说已经浩浩荡荡的落幕。

她恳求着她的父亲告诉她事情的经过,最后,她父亲哭着告诉了她经过。

原来,在她离开的第10个除夕,他因受不了对她的思念和寂寞,终于抑郁成疾,在那个除夕之夜,他拿着水果刀在他们初识的地方割破了自己的手腕,他走的时候,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微笑,因为,他点燃了那场最后落寞的烟花,划过夜空,还是那么美,只是,少了她的陪伴。

她跪在他坟前失声痛哭,她爱了他一辈子,却让他为她丢了命。

今生,我负你的太多,愿来生,我们再次相遇牵手,去演绎一场永远不谢幕的烟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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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黄昏,我与夕阳有个约会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900字

全文共 1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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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踩着阳光的足迹,闻着海风的咸味,与大海、夕阳、沙滩相约于美好的黄昏

——题记

(一)

雨过天晴的冬天,着实讨人喜欢。

昨日清晨便被窗外的鸟儿叫醒了,吱吱喳喳的歌声告诉我:雨停了,太阳出来了。

果然,当我推开窗户往外一探时,便看到了休息一天的太阳正挂在空中对我微笑。雨终于停了,温度也回升了,昏天暗地的冬日再次恢复春天的暖和。

有阳光陪伴的时刻,真是令人欢愉。上班时,总会忍不住地往窗外瞧,看看太阳是否还在笑?下班后,更是直接与它亲密接触,任它的温暖触动内心的某个角落。

雨后初晴的校园,实在美极了。

举目望去,满眼尽是旖旎的春光:操场上,几百个学生伴随着音乐,精神抖擞地做操;阳光下,斑驳的树影铺了一地;晴空里,天蓝得似水温柔,明媚的颜色令人心醉。

做操完毕,便是热闹非凡的课间活动。一声令下,集中的队伍四处散开,安静有序的校园立即沸腾。跟随着三五成群的学生来到新铺的塑胶运动场,那明艳的跑道更令人心生满足。干净整洁的运动场,为学生们带来了多少欢乐?仅从他们脸上的笑容就可以看出,他们对新学校的变化是多么高兴!

时间在奔跑中,跳跃中迅速前进,快乐的课间活动在上课铃声中宣告结束。

(二)

美丽的校园,温暖的太阳,晴朗的天空,一组组秀丽的风景,总在不经意之间,悄悄地进入我的眼帘。

每天沐浴在幸福的阳光下工作,亲眼看着儿子一点一滴地进步,真的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情。

当数学老师告诉我,儿子在最后一单元数学考试中,迎难而上,光荣地考了一百分时,我的心别提有多激动了。坐在办公室时,我一直在思量着:要如何奖励儿子?窗外高悬的夕阳,一直在盯着我,向我发出邀请。我灵机一动:今天天气真的很好,何不必带儿子去海滨公园玩呢?

心动不如行动。好不容易挨到放学的铃声,在望眼欲穿中,我终于等到了姗姗来迟的儿子。当我告诉儿子这一喜讯时,他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我肯定地告诉他,是数学老师亲口跟我说的。他这才满意地笑了。懂事的儿子并没有饲机索取奖励,当听到我要奖励他时,他还表示不用了,并且表态平时的成绩并不重要,期末一定要再努力,争取也考一百分。经过我们的商量后,达成共识,决定再去海边欣赏落日。

从学校走到海边也不过几分钟的路程,我们骑摩托车一会儿工夫就到了。车子刚到海边,天边那轮金灿灿的太阳似乎快要下坠了。海滨公园依然没有人,广场上却停着几辆车。赶在夕阳坠海之前,我们停好车后,迅速走上堤岸。海风温柔地吹拂着我的长发,吹醒了尘封的记忆。“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感慨,似乎不适合用在此处。

“好美的夕阳!”就连粗心大意的儿子都对眼前的美景啧啧称赞,更别提早已经沉醉在这幅风景画里的我了。

“走,我们下去沙滩上走走!”跟儿子打声招呼后,我们便兴致勃勃地沿着石阶走入沙滩。

(三)

半月形的白沙堤,一如记忆中的洁净美好。踩着软绵绵的细沙上,看着自己的脚慢慢下沉,默默地感觉着深陷的惊恐。

“妈妈,小心你的脚!”儿子的惊呼唤醒了精神恍惚的我。我低头一看,涌上岸的浪花已经滚到我的脚边了。我赶紧把脚一缩,继续往前走。

踩着童年的记忆,我一步一步地回想那幼小的身影迷失在茫茫海滩的惊恐万状。那次是为了寻找出海挖蛏的母亲,在家苦等无果后,便约上几个小伙伴到海边来玩,顺便让母亲早点回家。没想到,一时贪玩,竟然走进内海,差点身陷淤泥里无法脱身。幸亏后来遇到熟人,热心的她见我们几个孩子惊慌失措的样子,知道我们迷路了,便热心地为我们指引方向,让我们安全地离开那片内海。

现在,往日的内海已经不复见,一幢幢别致的别墅安静地守护着这片沙滩。向前望去,白茫茫的海面上倒映着蓝凌凌的天空,几艘小渔船靠在礁石边休憩。转身一看,红色的房子矗立在蓝天下,周围是高大的绿树环绕,色彩分明的画里,还有一对乐不思蜀的母子。儿子弯下腰去打量那些黑色的磁沙,好奇地追问它们的来历。我也搞不懂得这些黑沙从何而来,只能一语带过,敷衍着儿子的提问。

天色渐渐暗下来,天边被夕阳染成红色。圆溜溜的太阳似乎累了,想早点下班,还没等我们多看它几眼,它已经驮着笨重的身子,吃力地下坠。随着太阳的渐渐陷落,天边越来越红,过了一会儿,又变成紫红,慢慢地,竟然又分出一丝浅蓝来。这多彩的天空,竟然是被夕阳用画笔涂抹出来的!夕阳无限好,无限美。哪怕已近黄昏,它也要花光自己所有力气,为这单调的天空抹上浓浓的一笔。

欣赏完这难得一见的落日,我与儿子意犹未尽,真想再多待片刻!时间不饶人,看着变暗的天空,我们收起留连忘返的脚步,开开心心地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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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关于银杏的抒情散文800字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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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杏,自我记事起,我的窗外便有你,现在也有你,但未来我不知道。你伴我长大,像一位朋友,我不能也不愿去想象失去一位朋友的滋味。

银杏,你与你身旁的老屋伴了我一个又一个春夏秋冬,你每一个模样,我都记得。

春天,我看着你光秃秃的枝干一点点,一点点地吐露新芽,悉悉落落的新叶慢慢地爬满树梢,生机勃勃的样子,让人看得满心欢喜。

盛夏,你在烈日下撑开自己的绿伞,你的叶子并没有因为炎了的炙烤而萎靡不振,反而变得更绿更清新了。阳光照在你身上,有粼粼光斑,这样的你,显得十分精神。

秋天,你的银杏叶褪去了充满生机的绿色,换上了略显轻松的黄色。微风轻轻吹,它就悠悠然飘落,好似飞舞的黄色蝴蝶,老屋门前的那条小路被你一片又一片的落叶遮盖,地上到处都是金黄的小扇子,并不萧瑟,也没有寂寞的样子。

寒冬,你的树枝上吊着几片叶子,摇摇欲坠,又露出了光秃秃的枝干。但是你那傲然于天地间的模样,让我心生敬佩。你毫不掩饰自己的荒芜之姿,粗壮的枝干在寒风中不为所动,不畏严寒,不惧探索的目光,犹如淡然,孤傲的君子。

银杏,你每一个样子,我都喜欢。但是现在,你身旁的那栋老屋一夕之间就坍塌了,成了一片废墟。我的窗外,再也不会,有你们并立时卓然的身姿,再也不会有鸟儿停在你与老屋身上为我唱歌,再也不会有风吹银杏叶落满屋的风景。窗外风在吹,我知道你在风中鸣咽,仅管从前风大时你也会鸣咽,但我听得出来,那时的你是欢快的,此刻的你,同我一样,心中蓄满了悲伤。

银杏,我的记忆里处处都有你的影子,你落下的每一片叶子上都记着我的模样。你的落叶便是我已逝的时光,如果有一天,你枝干的每一处都变成了我流走的时光,那么你就从我的身边走过了,你会是我记忆里的最珍贵的。

银杏,当我同老屋说再见时,我便知道,有朝一日,我也要同你说再见,于是,我便想为你,为我们记录下曾经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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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流年繁华,转眼樱花已逝散文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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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寞,总会让人觉得荒唐,因为你温柔的笑脸,不得已的我只好将自己封闭,我爱上了你,却又失了自己;我恋上了你,他们却说你只是玩玩而已。

心入尘埃,我迷茫起来,卷入这场没有意义的战争,你却笑着看着不堪的我,曾经爱你爱的那么执着,被你可笑的扔了一地的自尊,我拾起那玻璃般破碎的心,却又知道我从来打不开你的心房。

你的笑只为她绽放,你的柔却从不待放;当上天注定我要为你沦陷的那一刻,冷静被吞噬,自尊被烧蚀,没有挣扎,没有反抗,我不知道我自己还剩下什么。虽然早已经知道,你只是把我当成她的替代品,疼爱,温柔其实不是对于我,而是你把我幻想成了她。

誓言随风落地,承诺早已抛弃,流风带着我看着你和她的甜蜜,我却一阵阵心痛不已,你告诉我!你到底有什么魅力,让我爱的这么死心塌地。

转身看着静静绽放的蒲公英,满是沧桑的心就算再怎么补丁都会有一个完美的缺陷。当最后一个音符响起,想念被逼画上休止符,再美好的句子也要写下句号。然而,这并不预示着结束,而是代表着另一个悲伤的延续。左耳听见悲伤,右耳述说心疼,往日那充满清澈的眼睛此刻也布满了阴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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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不需要语言的默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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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在回家的动车上,家人就在电话里告诉我,我外出这几天,它什么也不吃,也不理睬人,只是无精打采地睡着,有时到窗口站在那儿默默地往外望。

我进门,第一个扑上来的是它,尾巴因极度兴奋而摇着摇着。我喂它,它吃了。然后,带它去它熟悉的那片野地散步,它欢快地随着我的步伐,扑扑蝴蝶,嗅嗅草丛,我感受着它的惬意,心情也随之惬意起来。

与它在一起不需要语言

当它还是一个小宝贝,被家人装在一个袋里带回家那天,它因害怕而发抖呜咽。我轻轻抚摸它的毛皮,拿了一些食物,放在手心让它吃。它吃了,从此认定了它的主人。

它曾经有过太多顽皮的日子。像箭一样飞奔,在我前方等待着,我走近它,它一转身就跑掉了,故意让我去追它;或者在外面玩了好久好久,才回家,咕嘟咕嘟地喝水,倒头就睡。与它散步时,它总是吓唬路上的鸡;或者与迎面而来的别家小狗打一架。在家里,我抛出一个弹簧球,它总能追上去,准确无误地一口叼住,然后回到我跟前,把球吐出来,立功似的趴在地上,守住它的球。它捉到过小老鼠,也用激动的叫声向我报告有一只小鸟或是蝴蝶飞进了我的阳台。

冬天,我打开取暖器,坐在藤椅上上网。它趴在我腿上,舒舒服服地睡觉;夏天,室内开冷气,我午休,它就躺在我床前,睡得比我更舒坦。

我工作的时候,它从不打扰,总是静静地趴在一旁。却无时不注意我的一举一动。当我忙碌完,去拿钥匙时,它一跃而起,它知道我俩一起出门散步的时间到了。

它闻到陌生的气息,喜欢大叫。但只要在我身边,它就安然地静默着。

家人曾经说,它爱叫,照顾它麻烦,要把它处理掉或者送人。我说,一个生命,当你心血来潮时,你带它回来,它高高兴兴,信赖你,喜欢你;当你嫌麻烦了,你要抛弃它,忘记了你的初衷。你看它那双忠诚的眼睛,你心安吗?我声明,只要我不同意,谁也不能从我身边把它带走。身为它的主人,我有照顾它保护它的能力。。

有人说,不要它,换一只宠物狗。我说,我就喜欢纯粹的小土猎狗。

更重要的是,我可以拥有很多很多,而它的世界,只有它的主人。

我与它的默契不需要语言——其实大自然的一切皆有灵性,都能与人有一种无言的默契,只要你用心去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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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总想出去走走散文

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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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与光荣通电话,只要不是夜里,他几乎无一例外地会说自己在走路。许多人都知道,他是一个惯于走路也善于走路的人,以至于他写的书,书名里头大多都会有一个走字。

走路于我,不只是一种奢侈,这辈子,我的双腿不可能有着地而行的那一天。

有人以为我会避讳一个走字,其实不然。相反,平日里,我与我的朋友都会很随意地说到走,比方前几天小访就在电话里问我,想不想出去走走

走,字典上的解释是行或移动,好像不一定指的是两腿左右交替步行的意思。这么说,坐轮椅出行,也可理解为走。

网易博客有位叫雨后虹的写过一篇《轮椅走天下》,读着,同命的我,不由感慨万千。

走天下,很小的时候,有过强烈的向往。然而,向往常常都不太现实。很长一段时间,准确地说,从20岁之后的20年之中,我连去门外看看的向往都不敢有。

向往也是有阶段性的。在那20年的末期,突然产生了对轮椅的向往。

轮椅刚到的几年,由于外面道路不通,走的范围大多依然只限于从房间到客厅。之前,在家里“行走”,靠两把竹椅,由它们交替着延伸我的行进。

道路通了,也还是无法走得自如。家门口有两档台阶,上上下下的,非得身强力壮者相帮不可。在平整路面,尚可自控轮边圈前后左右,遇上稍微一点坑坑洼洼,立马寸步难行。有人建议我用电动的那种,殊不知,我的手看上去跟常人没什么两样,事实上,只是手腕以下的小关节没事,肘肩全不能伸展抬举;更有甚者,由于脊柱强直严重,若无依靠或支撑,我连端坐都难,让我驾驭电动轮椅,非出车祸不可。

凭心说,有手动轮椅我已很知足很开心。朋友们比我更开心,他们知道我独自无法出行,便说,人多力量大。这话不错。三五朋友相约伴着我出去,上那些早在电视、报纸或者别人的言谈间耳熟能详的所在走走玩玩。比方诸暨是西施故里,生在诸暨,没理由不去瞻仰美女风采。于是,就有了我与轮椅在红粉池畔的定格。

小访与阿翔是一对儿,我是他们情爱的见证。这些年来,他们始终怂恿着我出去走走。那时他们经营一家叫临江轩的咖啡茶座,每个月,阿翔都会用种种理由推着我的轮椅去临江轩走走。那时节,春花秋月于我不再可望不可及。

那天,阿翔说自己闲着无事,要推着我去外面无目的地走走。我们几乎转遍了整个暨阳城区。记得到了东江大桥边,阿翔告诉我,桥那头便是大侣,这话立马惹起了我对童年时光的回忆,只是我不敢说。我相信,如果阿翔知道我的大侣情结,非推着我直接跑遍大侣不可。

不敢有走天下的念头,耿耿于怀的只是希望有一天可以回故乡绍兴走走看看。阿翔与小访还有晓红是了解我的,他们商量着陪我一了心愿。2002年4月底,他们三人与我一路同行去了绍兴。轮椅在绍兴街头行进着的那几个钟头里,心里就想,我终于又走在了绍兴。

真正的行走满打满算不到20年。梦里,习惯的却是行走自如,极少有关于轮椅的故事。

这也许就是梦往往相反的哲学道理吧。

没有特殊情况,每月起码出去一次,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去理发,重点却在顺便二字,顺便上各处走走。

出去大多有点事由,我心里明白,其实我一向只为出去而出去,目的只想出去走走。

总想出去走走,然而,老给人家添麻烦,即便是弟弟,如何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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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当你老了,我若尚在情感散文

全文共 2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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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露,一粒种子破土的样子,如恋人的初初相遇。日落西斜,一片黄叶抖落尘埃唯美飘逸的样子,如迟暮的美人幸福甜蜜地投进爱人的怀抱……

花褪残红,容颜老去,爱却依然,情却依旧。“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想来,最完美的爱情就该如此:盛开时候,陪你芳华,落幕时刻,陪你沉淀。循着岁月的长廊,我们一路携行,一路纵身步入时光的深林,蓦然回首,我们已经回到最初的原点,环顾四周,众人皆远,唯有你,只有你,伴随身旁,不曾远离。

虽然,你已两鬓如霜,我亦白发苍颜,爱的痕迹深深刻进我们纵横的褶皱里,犹如晴天丽日里,阳光在石阶上欢快地舞蹈,诉说着爱的不悔——真好啊,你老了,我仍在。

就像,曾经电影里看过的一幕,已经走到人生尽头的老教授,说:“有所爱的人,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便是幸福。”是啊,彼此相爱,粗茶淡饭亦香甜,衣带渐宽终不悔。

真爱,是两个孤独的灵魂遇到幸福的邂逅,是两颗内心走在相同频率上所发出的颤音,你的幸福便是我的幸福,你的知足就是我的心安。

然而,许多时候,在爱情上,吃不到的葡萄并不是酸的,而是太甜了,甜得诱人。从而,总有些人甘愿陷入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穷追不舍,痴心不改,至死不渝,做一个爱情路上的苦行僧,譬如,那位爱尔兰永恒的诗者——叶芝。

听着李健唱《当你老了》,歌声深情而唯美,意境浪漫而幸福。这是叶芝写给他的心上人爱尔兰著名演员冈妮的情诗。其实,我们都知道,真实的故事是悲情而酸楚的,因为执迷不悟的叶芝遇上的是铁石心肠的冈妮。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开始不爱,后来不爱,一直不爱,而他却义无反顾,唯她是爱,深陷单角恋的泥潭不能自拔。

爱,是一种来电的感觉,最是可遇不可求。叶芝对待爱情超乎寻常的执着,是可歌可敬的,但也是不可效仿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呢。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终身痴迷,却又没能得到一丝一毫回报的,恐怕只有叶芝一人了。冈妮自始至终的拒绝,甚至冷嘲热讽,她没有给叶芝半点暧昧的机会,叶芝病逝前最后的遗愿,希望冈妮能去参加他的葬礼,但是,冈妮最终还是拒绝参加,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毫不留情,冷漠至极的也只有冈妮一人了。

爱,最起码需要两情相悦,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独角戏的结局到底是凄冷而惨淡的。叶芝因为顽强执着追求而出名,冈妮因为顽强冷酷拒爱而有名。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体,阴错阳差的邂逅,无可奈何的你情我不愿。一场筋疲力尽没有结局的爱情追逐,多情和无情的对决,有意与无意的抗衡,是不是也让我们可以看到,爱情的美好与冷漠的残酷竟是如此的魅力无限呢?

其实,叶芝对冈妮的爱情,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毫无雕琢的纯美之爱,如同惊鸿一瞥,真诚顽执而倾心倾城,只是,这不过是他一个人的心动。在叶芝眼里,冈妮犹如盛开着的洁白无瑕的白莲花,光彩夺目,纤尘无染,高贵优雅。

如果,能彼此相爱,该是多么美妙呢,该是多么让人艳羡的眷侣呢。正如他诗里写的:“多少人爱你青春妩媚的时光,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但唯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这不正是每一个女人所渴望的心之所愿吗?

叶芝曾说:我从来没想到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冈妮的美,诱惑和震撼了叶芝的灵魂,也让他付出了一生的代价。诚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正因为叶芝所遭遇的独特的爱情苦旅,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他的诗兴,让他的诗情得到空前绝后的升华,让他的灵魂得以浴火重生,谱写出了绝无伦比的不朽诗篇——《当你老了》,“当你老了,头发白了……我留不住所有的岁月,岁月却留住我,不曾为我停留的芬芳,却是我的春天,这就是我心里的歌,当我老了,我要为你,唱起这首心里的歌……”

叶芝死后,他的墓志铭题刻着:“不惧冷眼,看生,看死。我是骑者,策马向前!”这是一个爱情无畏者的呐喊,这是一个偏执悲情者的心声,这是一个爱情高于生命者的宣言,这是一个卓越伟大诗者的灵魂告白。

短暂人生,遇爱不易,在爱情的长跑中,结局固然重要,但过程同样精彩,真诚爱过,就是幸福,纵算无果。能以毕生之激情去倾心爱一人,何尝不是人生之万幸呢?正如,徐志摩爱林徽因,得之我幸,弗得我命。

爱上是幸运的,被爱是幸福的。痴心而多情的我,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如果说开始是为了结局,那么我会让这结局交上一生一世的答卷;如果说相遇是为了别离,那么我希望无有生离只有死别。

终是明白,这一生的时光,仿佛只够用来泡一壶茶,填一阕词,守候一个人,再无他事。终究懂得,有些感情一生只有一次,有些感情一生亦只要一次。真的,今生,唯你是爱;今世,唯你是念,足矣。

生命是一场修行,爱情亦然。一路上,有青山绿水,有鸟语花香,也有沟壑泥泞,只要心在一起,永不分离,就没有跨不过去的坎。晓风过处,或许风起云涌,或许惊涛骇浪,只要爱的焰火不灭,爱情的巢穴就是温馨明朗的。

爱就义无反顾,爱就一心一意。默然行走在夏日的绿荫深处,沐着细雨,微风抚过,我仿佛置身于稻花香里,听取蛙声一片,麦穗频频向我点头微笑,风声絮絮里,我倘若听见了你的心音。

时光如斯,走着走着,当你老了,我若尚在,爱依然,心依然,我也会为你唱一首心里的歌,告诉你,我爱你彼时的年轻英俊,但更爱你此时的华发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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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爸爸,爸爸》散文赏析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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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

此刻窗外雷声隆隆,阴云密布,时而淋淋漓漓,时而淅淅沥沥,雨季开始了。这在南方是很平常的事。可是你知道我最怕雷雨天气的。当我拿着笔在很认真地学习时,听到外面小雨轻盈曼舞的声音,我想起了你,突然想起了你。

我想起小时候你、我还有哥哥一起下棋的时候,你总会输给我们。那时我和哥哥很得意,还嘲笑你真没出息,连小孩子也赢不了。特别是新年,每次你输了就给我们派小红包,我和哥哥偷偷地在小商场买了好多烟花,每当夜幕降临,我们俩兄妹就在屋后的小草地放烟花。我知道你一直躲在屋后看着我们,可是你从不打扰。后来我也知道,其实你是下棋高手,当年你只不过是哄我们这群小屁孩开心而已。

可是,今天的我不能陪你下棋了,女儿连一个温习童年回忆的机会也没有了。

爸爸。

从小我就爱看书。读一年级时把家里的小学生作文选都看完了。那时姐姐在上初中,你给她买了好几本《中学生满分作文》、《中学生写作素材》等等这些书。小小的我看到这些厚厚的书还真有点羡慕,所以偷偷地从姐姐的书包里翻出来,崭新的书页,新颖的封面,我突然有种被骗了的感觉,我的小学生作文选全是破损了又补,补了又读,你还跟我说这是我们家的宝藏。试问天下间有什么宝藏像危楼一样,我连爬带滚冒着生命危险进去研究每一块雕刻着不一样文字的砖,哪知道会不会一不小心我就葬送在这个窄小的小学生文学世界里啊!从那天开始我不再愿意翻那些丑陋的小书本,捧着这些中学生作文看多有意思啊,最起码里面十个字有九个字是我还不懂的。我把研究文字这项工作称为“猜猜大冒险”,遇到不懂的就猜意思,实在还不懂就。

后来读四年级,我开始看《红楼梦》,原版,那时班里的同学还在看白话文的《西游记》,当我沉浸在这动人而凄美的爱情故事里不可自拔时,你却嘲笑我这是“打肿脸充胖子”。

可是,爸爸,那本《红楼梦》我真的看懂了,尽管内容文字全是文言文,只是今天再回头细看这本书,发现现在的读后感跟过去的早已很不一样了。

爸爸。

你说,喜欢文字的女生心思细腻。可是那么喜欢文字的我还真看不出自己的心思细腻。他们说我是才女,这些年确实写了不少东西。只是遗憾的是,你再也看不到我努力为你而写的文字了。我还怀念当年你捧着我写的诗满脸笑容,胡子微颤着说:多么抒情的诗!或者皱着眉头,轻轻摇头说:多么糟糕的文章!这是你写的吗?

爸爸。

我多想回到那年,我们全家人在家门口照全家福的时候。那天你早早就起床,用力地从那支肚子干瘪的中华牙膏把牙膏挤出来,把你亮白的牙齿刷了一遍又一遍。当你一本正经问我:是不是像雪那么白?我学着你皱眉的样子,很认真地告诉你:这有点像我小作文里写的“泛黄的书页”那样黄。那是我们家第一次拍全家福,也是最后一次。我永远记得,那天我们全家人的牙齿都那么白,像心灵那样的纯洁。

他们告诉我,时间是最好的治疗药。可是,四年了,我还没有看到自己的伤口痊愈。

爸爸,对不起。

每当我看到那些父女温馨的场面,眼泪就会夺眶而出。我多希望你还可以陪我一起吃顿饭,还可以让我听听你的声音,还可以参加我的家长会、颁奖典礼、成人礼……有时候我会想,一辈子那么漫长,没有你我该怎么办?或许很多人会说我娇气,会说我大小姐脾气,但我真宁愿这样,也不愿意接受今天是这样的结局。

看着我和妈妈上个月照的合影,多希望爸爸也在我们身旁。

我望着窗外,风轻扬,雨轻落,就这样,画面开始慢慢模糊……

——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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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罗岗村愿你为我而骄傲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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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豫南有这样一个新野小县,人均产量一般,收入一般,绿色大棚蔬菜和纺织业是县里的特色产业,这样的小县下面有一个叫罗岗的小村庄,和所有的南阳盆地村落一样,貌似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于我,魂牵梦萦。我也是一名外出奋斗者,漂流在外的人,即便是有了洋房豪车,舒适的生活也并不会减弱对家乡的思念。倒是那份不能归去的心,反而更加躁动,它强有力地跳动着,告诉主人,它想回家了。

罗岗是个两个生产小组组成的自然村,1队和2队。俺们村里人常说,咱们队都像那个菜包馍一样,边起的地都把俺们包住了。乡野粗话倒也实在,罗岗村就是四面都是田的村落,村前一条干涸的提坝,村后一条白河支流哗啦啦泄洪一般的流着被化肥厂污染的脏水。小的时候坐着拖拉机陪外公过河掰包谷棒子,都是要捂着鼻子过的。罗岗村小,所以每家每户都被我趟熟悉了。如今大了回家,那些老太辈们也都还能认识我。外公就是靠在村南边的普通村民之一。他一样的在村子里长大,姥太爷是贫下中农出身,也不能给外公留下什么,不过也把最朴实的劳动精神传给了外公。外公二十出头就跟着公社的医生学医,还会泥瓦技术,在他们那个年代大伙都种地,而外公也算是个技术青年了。然后娶了以唢呐队为营生的水田5队的我外婆。外婆是个温柔的敦厚妇人,也是勤快的人,如今六十多岁了依旧下地干活,回家来操持家务。外婆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舅舅很小,所以舅舅没有结婚前,外公外婆的快乐就是我们老表几个隔三插五的看望。有看看就回的,譬如小姨家的儿子,三姨家的大女儿,也有长住沙家浜的,比如我,比如三姨的小女儿,这片土地,这个院落,承载了多少的欢声笑语和我们这些小孩不懂的悲苦呀。

我是从什么时候特别恋罗岗的,又为了什么这样的恋罗岗的,是外出求学开始吗,还是一直如此,恋着,是我想的人都在这里,也是一个骄傲的孩子告诉乡亲们,我过得很好。

幼时人们晌午吃饭都是端碗面剥根葱就在大路边集合,讨论着吃的什么,地里的菜苗还要打药,花生地里要浇水了,谁家的儿子要结婚了,而最让人兴奋的便是说到郭守华回来了。郭守华是什么人,她是我们罗岗的骄傲。是我们村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学生,如今分配到十堰二汽工作了。把自己的二哥四弟都弄去上班了。这次回来是把家里的家具新整整的拉回来给娘家妈用,要换房子了。我见过她一次,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套米黄色西装,踩着高跟鞋,一个卷发,当时我才十岁,但是已经能感觉到她和我们村里人的不一样。她那么干净,那么优秀,还那么不忘本,什么时候我也能像她那样可以为家里人做些什么,也让村里人羡慕又骄傲的提起来。这似乎不仅是我年幼的想法,更成了我以后为之努力的初期路线了。从那以后,我拼命地变好,我努力地上学,我做一切让自己好的事情,我想,我要再次回到罗岗村的时候,让人们也那样羡慕地看我。不得不说女人的嫉妒羡慕的正能量也是大的,在我还没有思考到正确道路的时候,如郭守华一样的让别人羡慕却成了我少年时的动力。如今,我也成家立业,不能总回去,回去时,也总是能成为他们聚焦的话题,他们也无比骄傲地谈起我,我也能够在乡亲们面前展示我略微好的一面,可此时,那已然不是一种嫉妒心做怪,而是想告诉乡亲们,我愿意做罗岗村的骄傲,无论我到哪里,都是罗岗村的一份子,我要罗岗村为我感到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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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7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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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

——题记

年少时观《三国演义》电视剧,总是不得片尾曲此二句的要领。后来慢慢懂得,珍惜缘分,不仅仅是善待生命中相遇的知己与陌生人,更是要好好“道一声珍重”,“在星辉斑斓里放歌”。说“离别”,从来不是容易的事情;无情的人是不需要说离别的,说离别的多是情深意浓者。但是否愿意就此放手,是一个困扰了多少人的难题。

高中时,在书店听到“有一种爱叫作放手”,顿时一个激灵,仿佛大彻大悟。自此生命中再没有深爱过别的女子。放手,仍旧铭记;铭记,而不去叨扰,铭记,而不让自己平添烦恼——这大概是“聚散皆是缘”的真意了吧。

是非总关情,无论南枝北枝,是是非非,本没有对错,没有优劣。

谁能说关羽义释曹操是一个大错呢?人生,本不是一场功利的角逐。铁肩担道义,注重的就是一个“义”字。

所谓“三国演义”,即是“演《三国志》之义”。

年少轻狂的我们,总有许多关于对对错错的价值信念体系。后来发现,世界并非非黑即白。就像《灰色空间》中所唱,世界是灰色的。

中国的水墨丹青,以黑色的变化,演绎出万里河山。其壮阔美丽,完全不亚于西方的油画。灰色空间,不是圆滑,不是潜规则,而是蕴含了多少中国人的处世哲学。

《指环王》中,甘道夫说:“不要轻易判定一个人该生还是该死”。是的,如果当初弗罗多杀死了咕噜,谁来引导他和山姆来到末日山销毁魔戒呢?如果没有咕噜,弗罗多是否会因魔戒带来的权力的诱惑,最终上演中土世纪之初人类的悲剧呢?

一切未知,而似乎又那么明显。在这里,道德体系是一个完善的循环。没有恶,就没有善。

正像影片《太极张三丰》所言:“不好也不坏,没有胜又何来败。”

在善恶的边界,哲学家汉娜·阿伦特写出了《平庸之恶》这部讨论服从(法西斯)下的恶的政治哲学名著。

善恶的对抗与制衡,永远不是一次审判所能解决的。

所以,审判,被安排在了世界末日。

聚散皆是缘,是非总关情。每个人,都在用一生参透其中的奥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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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席慕容散文读后感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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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叶在告别树枝的时候,只来得及作短暂的告别。她在那一瞬间里快速飘落,在和绚的秋风中作了几个潇洒的自由翻转。

树叶一直把泥土看成是自己最终的归宿。她从春天寻找到夏天,最终在秋的季节里完成了自己的宿愿。

树叶把树枝看作是自己今生最爱的人。她知道,自己不是个要求完满的人。可对于爱情,她总是想方设法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完满。但是,让她赖以生存、充满希望的树枝上,不仅仅只有她这一片树叶。树枝说,他的爱,属于众人,而不仅仅只是属于她。

树叶是个爱幻想的人。在这之前,她用自己并不单纯也很实际的心猜度了几百上千遍,猜度着如何才能使自己毫不介意、没有痛苦而且很幸福地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

树枝对树叶说,今生他很幸福。他习惯了在每一季拥抱与呵护不同的树叶。那种眼花缭乱、赏心悦目凝视的快感,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

树枝的生活因为树叶一季又一季地来去或灿烂或黯然。只是,那份最初的神伤也因为太多的惊异与新奇而渐渐被轻描淡写。

树枝从不否认自己的世俗,但也不承认自己的花心。他想,既然上天给他一个完满的拥有,就应该习惯这种爱过一季又一季不同树叶的生活。

树叶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感到自己是卑微的。她无法拿“永远”这两个字来要求树枝,甚至来要求自己。她知道自己孱弱的灵魂,经不起太长久的等待。在很多痛苦的轮回中,她早就弄清了事物的本质与根源。就像,她已经清楚地知道她在春天到来在秋天离开一样。没有什么能期待永久的,除了那份永远只能埋葬于心灵深处那恒古不变的爱恋以外。

树叶知道,有些爱就如空中楼阁,经不起太长的期待,因为美丽,所以只能幻想。但这并不妨碍她把这份爱当作是一份纪念,深埋心中。以免以后,还有太多卑微的灵魂会来嘲笑她当初的信仰和执著。

树叶喜欢秋天。一切虽不能完满结束,但毕竟还是一个结束。树叶告诉自己,在深秋落下的最后一片树叶将会是自己。不再青绿,而是变成金黄色的焦灼。与树枝的告别,也不需要太多的仪式。点头、飞舞。不再拥抱,不再亲吻。算是最后一次约会。

扑向泥土的刹那,树叶还是微笑了。她开始喜欢秋风的味道,有种淡淡的成熟,夹杂着一丝苦涩的甜蜜。还有,即将拥她入怀的泥土,他的气息也是这般温馨。

幸福,在这一刻悄然而去亦或又再次降临。树叶儿渴望每一次激—情拥抱过后的甜蜜,犹如带着短暂的爱情放弃了最初的希冀与最终的遗憾。

我不是你最初的选择,却是你最终的归宿。泥土张开双臂热情迎接着树叶。树叶儿把自己一半的气息永远地留在了树枝上,然后义无反顾地扑进泥土的怀抱,与他重合,成为泥土生命里的唯一与全部。

树叶和树枝的爱情故事,永远都属于一季。风来了,也就吹拂起那么一点点余味。

岁月说,时间是一个很残忍的东西。它可以让所有来不及告别、来不及相爱的人拥有更加浓烈的回忆。它会让人带着一些残忍的记忆作深沉状遥想当初绝望过后的颓败。

树叶说,要感谢树枝,让她学会了成长;树叶还说,要好好爱着泥土,让她拥有了真爱的感觉。

树叶的这一生,爱过两个人。一个是树枝,是初恋,所以是青涩时的苦闷与成熟后的茫然。另一个是泥土,他是树叶最终的港湾,因为只有他那颗博大而包容的心能承载得起树叶无法再付出太多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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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被吓死的驴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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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腊月的一个黄昏,山西省襄垣县原庄公社普头村边的麦场里,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个二十多岁的傻小子。他上身穿一件没有扣子的破绒衣,敞着怀,腰里扎一根草绳;下身一条单薄的裆裤,脚蹬一双破布鞋,蓬头垢面,鼻涕邋遢地在麦场上溜达。

村里游玩的孩子发现这个疯子后,不远不近地跟在他的后面,嬉笑捉弄他,有胆大的孩子捡起地上的土块,向疯子头上、身上抛去,挨打的疯子低着头、缩着脖颈,也不反抗。因疯子来路不明,大队书记怕他冻死在村中后承担责任,于是,安排人用手扶拖拉机将他拉到十几里之外的地方去了,没想到当晚他又回来了。第二天一早,有人发现这个傻小子冻死在了麦场里。村干部赶紧叫人把他的尸体临时埋在路边的羊圈旁,并设法与他的家人联系。

自从路边多了一个坟包后,这条路就开始“闹鬼”不太平了,频频发生一些令人揣摩不透、匪夷所思的故事。

我曾经亲眼看到,有的汽车开到这里,突然熄火,怎么也发动不起来,急得司机一身汗;马车走到这儿,牲口莫名其妙地连窜带跳,不是掉头就往回跑,就是站在那里僵持不动,无论怎样抽打,牲口一个劲地嘶叫,就是迈不动步;骑自行车路过这里,不是链子掉了,就是链子断了,要不然骑车人腿一软,“吧嗒”一声摔下车来,再想骑,上不去车,推着走,也不听使唤,只好把车扛在肩上,从路边的河滩绕着过去……

有一回,河北涉县有位姓王的老汉,赶着毛驴车到七一煤矿拉煤。为早点赶回家,王老汉抄近道经过这里。毛驴走着走着,到了坟包旁边时,一个趔趄,突然摔倒了,车上的煤撒了一地。王老汉拼命地抽打趴在地上的驴子,毛驴就是站不起来。我们几个知青赶紧跑过去帮着老汉拉拽,只见毛驴紧闭双眼,喘着粗气,奄奄一息。实在没办法了,王老汉央求我们知青点将这一头驴子和一车煤收下。经过讨价还价,十元钱就从老汉手里把毛驴、驴车、煤买了下来。当时,我们也想多给老汉几个钱,然而实在是无能为力,没有多余的钱给老汉了。

将驴子抬回知青点后,从村里找了一个屠夫,将奄奄一息的驴子给杀了,剔出了百多斤驴肉,驴皮被人拿走,还给了五元钱。我和司务长将挑好的驴肉放进食堂大锅里开始炖煮。从晚上八点一直煮到十一点,三个多小时过后,驴肉还是咬不动。继续煮吧,需要有人看着,不煮吧,这一锅香喷喷的驴肉,明天就吃不上。这时候,其他知情都已经进入了梦乡,因劳累一天,我俩的困劲儿也来了,谁也不愿意守候在炉边加班煮肉。经过商量,我俩决定把火封好,回去睡觉,让锅似开非开,慢慢煮、慢慢地炖。心想,咕嘟一夜,明天一早,驴肉肯定就烂了,甚至连骨头都能变酥。

凌晨四时多,当大家还在睡梦中时,突然有人急促地敲起门来,嘴里大声地喊道:“快起来,厨房着火了。”大家一骨碌爬起来,边穿衣服边向外跑。此时,空气中弥漫着一股烧胶皮的味道,越接近食堂,气味越浓烈。食堂房顶的烟囱呼呼地冒着黑烟。原来,炉火已经把大铁锅里面的水熬干了,好端端的一锅驴肉被铁锅烙得黑尔吧唧的,成了一锅肉木炭,冒着烟呛得人睁不开眼。我一个箭步跑到灶台,快速把锅端了下来,一面清理着锅里的残骸,一面向同事们解释着,“都怨我,没把火封严,对不起大家了”。

看着馋涎欲滴的同事,想着他们一年都吃不上一次肉,我的心里十分内疚。要知道,在那个依靠工分算工值的艰苦岁月,大家多么渴望能够吃到香喷喷的驴肉,解脱一下饥肠辘辘的胃口, 然而,由于我的失职,让大家想吃点肉的愿望, 顷刻之间化为了泡影。

事过之后也很庆幸,虽然没有吃上香喷喷的驴肉,但是,由于发现及时,避免了一场火灾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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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散文

全文共 3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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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的这个夜晚,皎洁的月光下,有两个一高一矮牵手走路的影子。一个是木子,一个是我。

那一段路有点远,平时来回都要坐车,但那一次我们是走路回去的。也不觉得有多远了,因为彼此心中的温暖和安定,已足够让人忽略掉这段路的距离。

在路上,木子自恋又有些羞涩地对我说,“你知道吗?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说完,我感觉到他又一次握紧了我的手。此后相处的时光中,也印证了他所说的这句话。

那是我们相遇后的第一次牵手,以后再也不是一个人了。想到这里,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以前也有觉得幸福的时候,但毕竟是有残缺的。而今的幸福却是一种圆满的感觉,仿佛昔日生命中缺失的某一部分,在久经探寻后终于找回来了,自此生命变得圆融而完整。

而在这之前的三个小时,木子紧张得语无伦次,与平日侃侃而谈的他判若两人。他花了三个小时来表明心迹,说着对我的喜欢,还说以后会对我好。再回到这之前的两个月,我们在茫茫人海中有了第一次相遇。那是在人才市场里,我即将毕业找工作,而他恰逢在招聘。他面试我后,通知我过来上班,于是他成了我的老大。上班后我们有了更近一步的接触,也因为都单身,业余我们常约在一起打羽毛球、乒乓球,期间也会聊很多,似乎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聊天时,我发现彼此的三观都很契合,还有一种说不出的默契。渐渐地我对眼前的这位高个子有了一种莫名的好感。而我也感觉到了他看我的眼光,跟一般人不一样。这么说来,其实在他表明心迹之前,我也悄悄喜欢上了他。

当木子说起我是他的初恋时,我有些惊讶。也因为他比我大四岁,而且无论是形象、学识还是能力上都很不错。

我调侃他,“啊?没想到你也是小白呀。”

他却一本正经地说,“不想轻易妥协,只想等到那个对的人。”

原来我们都是彼此生命中的那张白纸,这正是我一直所希翼的。我喜欢洁净、纯粹的爱恋,我期待在暮色苍茫的岁月尽头,会看到最初的白纸上,已经写满了动人的生命故事。所以每次想到我们都是对方的初恋,我都会特别开心。

不轻易妥协,也与相识的时间长短无关,一切只与你有关。所以在相遇的两个多月后,我们走到了一起。从此欣悦地发现,世间变得极致明亮而美好。目之所及之处,亦尽是天光云影,草木一片欣荣。

我并不恐惧婚姻,只因为和我一起走的人,是他。因此相恋一年多,一切都水到渠成,我们一起步入了婚姻的天地。

而他当初所说的,“遇到我,你真的很幸运。” 这所谓的“幸运”,也在婚后如放射状般无限延伸。我从不拒绝平淡的生活,相反我很喜欢从中琢磨出一些温软绵长的趣味来。而在这样的平淡中,足以弹奏出一曲细水长流的岁月和歌。

我们下班后会一起去逛菜市场,手拎大包小包,回来后一起做饭。深夜肚子饿了,他会陪我下楼到处找吃的。有时候看到我在洗衣服,会把我抓起来往房间里赶,嚷着,我来我来。他对自己很苛刻,舍不得花钱,也不抽烟不喝酒。但对我却无比慷慨,有好吃好玩的都会先想到我。以前上班要坐公车,每次一下车都能看到他在站牌边等我,他还会从袋子里拿出洗净的苹果递给我吃。他知道我喜欢听音乐,接我的时候,也会带上音乐盒子,问我要不要听。

我每看完一本书,都会跟他分享,他会静静地听我说。说完了我会问他,“你听懂了吗?你怎么不说话?”他会用小孩子般说话的腔调回应我,“嗯嗯,我听懂啦,我看老婆说得那么开心,不忍心打断而已。”我写完了文章,他会是我的第一个读者,他也会说一下自己的阅读感受。而他事业心比较强,他想到工作上的好点子,也会与我分享,询问我的意见。有时候我们各忙各的,一整晚都不说话,但一抬头就能顺着灯的光亮看到他,我的嘴角会不自觉地轻微上扬,这让我特别心安。

我们还有个萌萌的身高差,为着那25cm的距离,这一生,我是要始终保持仰望的姿态了。而我又是典型的瘦子,他有时候会用父亲般的怜爱看着我,随后摸摸我的头,叹气道,“妞子啊妞子,你怎么越长越小呢?”有时候又调侃道,“小个子我喜欢,因为好欺负。”有过好多次,他都会趁我不注意时把我拦腰抱起,随后往上空一抛又双手接住,循环抛几次。伴随着的是他得意的畅笑声。待我落地后,等待他的通常是我的一顿暴打。

他常常说我长得没有安全感,不放心我一个人出门。因此即便我们短时分开,一旦联系不上,他也免不了一阵胡思乱想。有一次他在外出差,而我身体不舒服待在家里休息。那天我没上微信,因为手机没电关机了,充电线又忘在办公室里,于是暂时隔绝了网络通讯。料想没多久就听到一阵大声的敲门声,原来是保安。他说,你老公打不通你手机,一直联系不上你,你赶紧打电话回去吧。

前段时间淋巴炎肿痛,以为它会自动消,所以没怎么在意,料想肿了两个月。直到有一天跟他说起。他怪我怎么不早说,随后带我去诊所打了两天的吊瓶,陪到深夜。后来发现还是没有完全好,他便请了假,拉着我去了广州最好的中医院。直到见了医生说没事,他才放了心。

生活中类似让我感动的小事还有很多。没有轰轰烈烈,有的只是细碎而妥帖的温暖。用心去感知相处的点点滴滴,我发现木子真的为我做了很多。所以我告诉自己,要记得他的好,我也要对他好,人是要学会感恩的。

因为在乎,才会把你放在心上,一直惦记着。也只有真正爱你的人,才会用心去疼惜、去体贴。

我不畏惧长途跋涉,但我在乎与我前行的人,是否有足够的勇气与我共同去面对生命中的那些荆棘。

而这需要一个好的伴侣。好的伴侣意味着他是一个懂得孝顺的人,人品也不错,他还是一个有上进心的潜力股。很庆幸,木子就是这样的人,当然,更重要的是我们彼此相爱。

我们也深知,真正的爱,是不能脱离柴米油盐的现实的,如果一味沉浸在醉人的风花雪月,裹足不前,那这样的爱情是无法拥有未来的。

开始在一起的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我们没房没车没存款。但他说不想让我跟着他居无定所,颠沛流离,他想要给我一个稳稳的家。我说,我们一起努力吧。自此我们有了共同的奋斗目标。

一年半后,我们*款买了房子,然后搬进了新家,从一个40平米的小居室变成了100多方的三室两厅。三年后,我们有了自己的小车,想去哪里就去哪里。而今,我们的生活慢慢变得从容。

我一直认为,我们想要的,不一定要马上去实现。只要不忘徐步前行,那么该来的总会来。

结婚那年因为买房后面临着经济压力,我们没有拍婚纱照、没有蜜月。但后来稍微松缓了些,当我们路过婚纱店时,他看出我对婚纱的渴望。他说,我们也去拍个婚纱照吧。随后我们在网上团购,补拍了婚纱照。

他知道我喜欢旅行,但此前一直因为眼前的苟且,未能如愿。他却一直放在心上,也期待着有朝一日,和我一起去实现。而近段时间,他已经规划好了我们两人5月中旬的新加坡之旅。他很自豪地说,总算帮老婆的蜜月补上了,以后我们还要去更多的地方。

我曾问他,为什么对我这么好。他假装一脸无奈地说,没办法啊,谁叫我这辈子栽倒在你手里了。我曾为着人事的离别落泪过,而一旁的他却轻轻地帮我擦眼泪,别哭,老公一直在你身边。

想想自己,是多么的幸运啊。他一直以来都是我想象中的样子,而婚后的生活画面,也是我想象中的那样。

我们也曾磕磕绊绊,但从来都没有想过放弃。而岁月,也让彼此的心拧得更紧了,愈发坚定了我们的共同目标。

电影《当哈利遇到莎莉》中哈利说过这样一句话,“当你找到共度余生的人,你就希望余生尽快开始。”而想到与我共度余生的人是他,我就觉得无比庆幸。我充满了力量和希望,我相信我的人生不会太差。

纵然眼前有苟且,那又如何,这也是我们的诗和远方。爱你,就是要和你披星戴月,披荆斩棘,和你一起去实现生命中那一个个微小的愿望。

从不轻易开始,也绝不轻易放弃。而一旦开始,我就认真了。

因为那个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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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美人如衣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3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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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纱烟罗

有女如素青罗袍,罗纱轻薄,一个微笑便可穿透阳光。我曾说,我总轻易爱上女子,因为给予最熨心之温的,总是她。这样的女子便就这般,一颗心犹如红尘间的舞衣,掠过你面前,便撩起那偶然一程的蒙面,冲着真相微微一笑。任你用无言诉倦,用无语诉殇,她都可以眉间飞梭,眸底挑线,织出春水纹,再绣上青竹,环抱平安花。她会告诉你,竹报平安啊,这个小雪,那个冬至,还有冬的末端那个大寒。

我会记得那个女子,她对我轻轻提示着那句龙应台的话:不可追。于是,我把那一场离去当作垂目打坐,而我何必再去唤醒。有女如纱罗,身如轻烟般缭绕,却心可及千手千足。

成是贝锦

有女如赤锦吉服,经线深红,纬线为棕,再捻金其上,把稠烈的追随毫无保留的披在你的身上。这样的女子,把心事一丝丝一线线织成团窠纹,簇成四瓣的柿蒂宝花,她会富丽、华美,她亦会是清新、隽秀,她会将那事事如意的愿时时点到你的额间,就如那红袖常把柿蒂夸。

那个女子曾对我说,因为喜欢,所以千山万水的寻来。那个女子说,一声问安可否远抵,一声珍重可会单薄。我只低唤着她的名字,却始终没有告诉她,红地彩绣的贝锦重如泰山,所有的慕名而依,都成为一衣带起一江水,恰可做山水相奉。

光滑如缎

有一种女子美如黄缎,颜鲜华,肤滑泽,常常令人误以为,只能为贡品皇衣。可上天偏早做了结语:自古红颜多薄命。当她隐泪离开时,我终究没有弄明白,爱情是不是就要这种不见天日的牺牲。黄缎衣,原来,落尘更深。

依然会有她的问候寄来,软语呢喃,轻俐俐的叮嘱,就如缎上织就的落花流水锦,桃粉片片随流水潺潺。却总让人担虑,花红可会易衰,郎意可会无限?我对她说,请记得那些惦念和祝福。余下的时光里,希望她能用那些惦念和祝福织出一丛牡丹,还有那只白头翁,然后依在那人身上,共看流金岁月,互梳白发苍苍。

清水丝绵

有女如丝绵,光亮洁白,轻软柔韧,就如冬里购置的御寒白衬衫。未必没有经历,只是那些经历都成为制绵的工序,什么红尘的蒸煮,什么岁月的漂洗,什么分离的撕扯,最后都会成为那被打包完好的白如玉、软如云的丝绵衣。

这样的女子,不会轻易喊痛,这样的女子会对所有的相遇奉上最真的笑容,这样的女子会把心事织成最精致的缠枝绣,独绣莲蓬或莲子,却不绣牡丹莲花的荣华富贵,亦不绣莲花鹭鸶的一路荣华。世间很难再有一双入尘已久的手能够披上这件白衫,或者,上天垂怜,可赐予她逢到一双童子般的目光,然后有人可以攀莲蓬,可以剥莲子。

汉绮唐绫

世间有女子生命精彩玄妙,一如绮绫缁衣。若你问她,绫罗绮缎重要还是爱重要,也许她会说,在爱里,我本绫罗绮缎衣。那女子对我说:爱,可以不计性别。我曾经迷信她的话,帮她扫蚕花地、轧蚕花,帮她凑锣鼓唢呐、递丝弦笛管,在步步高的曲声里她是那件用龙凤纹织就的彩绣衣。

当我们把那段时光的茶汤饮尽,我对她说:你的心可越汉唐,你的身已做绮绫,只是,这一袭玄衣大概只适合做你自己的蟒袍。而今依然会时而看到她,旧时的模样,自在俯仰旧时的笙歌。我想,这一场相遇里,不需要思念,因为思念是彼此的囹圄。莫不如拣择些宽容,当作是宿命的错肩之下的恻隐。

后记:与墨初识时,曾对他说过:我不在意容相,亦从不以相识人。可是,我仍是躲在墨的身形之后,偷偷瞧走过他身旁的各色女子。墨是出挑的,所以,尤招女子在他眼前过往。墨问我:看够没。我笑嘻嘻回曰:没听说过我的衣橱中应该永远缺一件衣吗。世间,总有美人如衣,疏漏的心,怎能收藏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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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心若有梦花自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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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梦想,就是自己人生的方向,只有沿着心灵的召唤前行,才能够到达心的彼岸。正如法国的小塞涅卡所说:“如果一个人不知道他要驶向哪个码头,那么任何风都不会是顺风。”因此,一个人的人生不能没有梦想,不论梦想是大是小,是尊贵还是卑微。

我童年的梦想,在一个偏僻闭塞的小山村。这里四面层山叠障,房屋依山而建,层层叠叠的梯田一直延伸到山顶,一条小河穿透山的缝隙流向远方。小时候的出行,靠的是父母的脊背和自己的双脚,记事不久后,外来的工人们炸山辟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开辟出一条蜿蜒曲折、凹凸不平的公路通向村外。

村里的祖祖辈辈,靠的是那一亩三分地,春来播种秋来收,农闲时打打猎、抓抓鱼,或者采点山货、伐些竹木等,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生计。看着眼前的大山,过着面朝黄土背朝天的艰辛生活,父辈们都有一个共同愿望,能让自己的孩子有出息,走出大山去过美好生活。所以,小时候最常听到的一句话是:“不好好读书,长大后就让你在家里种地。”

记得儿时的仲夏,夜幕笼罩的山村是那么宁静,只有池塘和水田里传来的阵阵蛙声,忙碌一天的男女老少,早已按捺不住燥热,踏着皎洁的月光,手里拿着草扇子,三三两两地来到河边老屋前的一处平地上,围坐在一起乘凉,谈天说地,家常里短。孩子们都喜欢围着大人们转,因为可以听老人讲故事、侃大山,经常听到:“谁家的父母有福气,听说儿子到县城某某单位去上班了”、“谁家的孩子有出息,听说今年考上某某学校了”……

那时候,从他们眼中看到的是羡慕,就像是一种无法企及的荣耀,在我的潜意识里,那种荣耀感油然而生。渐渐地,儿时的梦想就随之而来,就是一定要努力学习,争取考上好学校,找到好工作,做一个受尊重且体面的人,为家里和小山村争光。

梦想就在前方,船儿有了航向。那些年,“勤读书、读好书,才能改变命运”的信念一直陪伴着我,尽管农村的学习环境那么恶劣,譬如,教师少且半工半农,学生大多半农半读,中学时要肩背米菜,每趟走十几公里的山路,住二三十人一间,由教室转变而成的宿舍等,我都从未想过放弃,丢失了时间,会从夜间、清晨,或者劳动间隙去弥补,没有复习资料和课外书籍,就向老师或者同学借着看,总之是想尽一却办法,让自己学到更多知识。

从那时起,我渐渐养成了坚持的习惯,一直延续至今。伴随着成长的脚步,我发现梦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差距,现实中的种种原因,会让你与梦想擦肩而过,而一如既往的坚持,却会带来意想不到的结果。正当我踌躇满志的时候,由于家里的变故,我放弃读高中的机会,选择了可尽早参加工作的中专学校,一所好学校的梦想就此终结。

《圣经》说:“当上帝关了这扇门,一定会为你打开另一扇门。”所以,我从不抱怨命运的不公,在新的环境里,我贪婪地吸吮着芬芳的墨香,尽情在书海里徜徉,愉快度过那段美好时光。学校毕业后,如愿以偿地在县城找到了工作,从此真正地走出大山,成为小山村男女老少茶余饭后的话题。

童年的梦想,经历了过程的坎坷,还有目标达成的喜悦。之后的人生历程,我还有很多的梦想,不管梦想是遥不可及,还是梦想终能实现,它都能成为前行的动力,成为努力拼搏的航标。

我相信:心若有梦自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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