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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实用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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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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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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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感人的爱情散文

全文共 4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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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们身边带走了。

这才是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如果你认识她,或许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她是个既安静又开朗的姑娘,言语恰到好处,有她在,既不会觉得聒噪,也不会感到冷场。她周到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也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她散发着温和的光彩,从不灼痛别人的世界。

就是这么一个姑娘,28岁之前,她都是幸运的。

从重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顺利考上重点大学;大学里和高高帅帅的学长恋爱,毕业后嫁给他;工作地点距离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钟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闲地回到从小生活的地方吃饭、午休;生了个好看的女儿,被外公外婆视若珍宝抢着带,自己也没有变成臃肿的新手妈妈;工作体面平顺,按部就班地晋升,由于处事大方得体,同事关系也 生活如果看起来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运会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来个反转,唰唰存在感。

我还记得那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有事先打电话就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

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我怀疑上天预先知道她的人生结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实的这28年,然后海啸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秃秃的沙滩,像是对她幸运人生的最大嘲讽。

那天,我和我认识了20年的姑娘——我的发小一凡,在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林荫路上来来回回地踱步,我拉着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泪。

突然,她停下来,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第一次,她没有嘻嘻哈哈地挥手向我告别,而是头也不回地走远。我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每天,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给她打个电话,她的语气日渐轻松。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在她最喜欢的菜馆,她小口地喝着冬瓜薏米煲龙骨汤,我不催,她愿意说什么,愿意什么时候说,随她。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没在我这段生活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俩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

“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亲。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儿。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每个人都因为一凡的爱而幸福安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以及亲情——不只有激情,不仅是索取,不光为自己,还有对他人的善意与安置。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篇二:

那个傍晚,几乎毁了她一生的幸福。

她没有任何预感。灶上的火刚停,看了看墙上的表,男人往常都是在这个时候迈进家门,一边嚷嚷着饿死了,一边跟她盘算着一天的收成。

男人好手艺,几家建筑工地抢着要。工资翻着番儿地往上涨。男人有一天喝醉了酒,满脸深情地对她说,地里的活太重,你还是别干了,我养得起你。

她就听男人的,安安稳稳地呆在家里相夫教子。

日子像慢火熬粥,熬着熬着,就有了绵长的滋味,馥郁的浓香。

……

桌上的电话响了,很急促的铃声。她的心突然跳得厉害,拿话筒的手有些颤抖。

电话是男人的一个工友打来的,他,出事了。

出租车上,她的语气里带着哀求,能再快一点吗?司机师傅不言语,脚下加大了油门,车子风驰电掣般疾驶在去往重庆红楼医院的路上。

男人被送往了手术室。医生说,做最坏的打算,或者,成为植物人。夜,不合时宜地降临了,她的心陷在黑暗之中,透不出一丝光亮。

在家属等候区,她坐立不安。一个人来到窗口,俯瞰着城市的夜色。她想,每一盏桔黄色的灯光背后,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正在上演吧,为什么属于她的那个故事,就已经破碎,不完整了呢?

时间一分一秒地消逝,窗外的灯光渐渐暗了下去,喧嚷了一天的城市,沉沉入睡。

手术室的门开了,她看到,早晨离家时那个生龙活虎的男人,僵直地躺在担架车里,身上,插满了各种管子,血迹斑斑。

手术还算顺利,至于能否度过危险期,医生不敢贸然做出决断,只是淡淡地说,看他的造化吧。

这一夜,很漫长。她拉着他的手,哭着,笑着,她紧紧地盯着监护仪上不断跳跃的数字,微弱而杂乱的气息告诉她,她的男人正在生与死的边缘徘徊。她要拽住他,死命地拽住他,不让他向那个危险的深渊坠去。

曙光还是来了。男人的呼吸慢慢平稳,医生说,有好转的迹象。那缕破晓的曙光,印上了窗子,也给了她重生的希望。

在红楼医院医护人员的精心救护下,男人奇迹般地苏醒了。苏醒过来的男人意识有些混沌,茫然的眼神在每一张围过来的脸孔上逗留,移开。看到她时,男人眼睛亮了一下,嘴唇动了动,似乎是想笑,却因为嘴里插着的管子,露出一副痛苦的表情。她知道男人已经认出了她,他一定是在冲她笑,那是她一生见过最灿烂的笑容。

男人从重庆红楼医院出院的时候,还像个躺在床上的大婴儿,有时,会很依赖她;有时,又会冲她乱发脾气。她说,不怕,只要人还在。语气里,从未有过的坚定。医院的账单,她小心翼翼地折了又折,藏进贴身的衣兜里,骗床上的男人说,幸亏前些年瞒着他入了份保险,几乎没花着自家的钱。她的衣兜还装着另外一张纸,密密麻麻地,全是她欠下的债。

天气晴好的时候,她会把男人推到院子里晒晒太阳。她要回了转让出去的几亩农田,又在附近的村子里,找了一份缝纫的活儿,无论多忙,她都要回家看男人一两次,陪他说会儿话,或者是倒上一杯热水,放在他的手边。

男人能说几个字的短语了,有一天,她正在为他擦脸,听到男人歉疚地说,是我拖累你了。她怔了怔,很大声地冲着男人喊道,你这是干什么,我养得起你。说完,觉着有些耳熟,这不是之前男人对她说过的话吗?前半生,男人为她开疆拓域;后半生,她要为这个男人撑起一片天。

她觉得,幸福只是拐了一个弯,幸好,又被她追上了。

篇三:

他和她同系,但是并不相识。然而,一次班级联谊晚会,他两不仅相互认识了,且彼此一见钟情,私下里彼此私定终身。然而,对于他们的爱情,她的父母并不赞同,且强烈的反对着,因为他出生在农村。她父母告诉她,爱情一定要讲究门当户对,那样以后的生活才会幸福。如果你跟了他,那么将来必定会吃苦。

在家庭的压力下,她经常把满腔的怒火向他劈头盖脸地摔过去。而他,对此并没有任何的抱怨,而是默默地承受着。用他的话说,因为她承受的压力比我大,所以我得帮她分担一点。

毕业后,他打算到国外继续深造。而她,则决定留在城市。临走前他对她说:“你知道,我不善言辞,所以没有对你说过什么暧昧的话,你经常问我,爱你有多深?以前我都是一笑而过,现在,我告诉你,我把你一直放在心底。如果你愿意嫁给我,我会对你的一生负责。至于你的父母我会想方设法说服他们,你愿意嫁给我吗?”

她默默地点了点头。在他不懈地努力下,她的父母最终也同意,等他学成归来,可以和他们的女儿结婚。临行前,他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他走后,他俩的距离远隔千山万水,不能相见。苦苦相思,只有通过电子邮件和频繁的越洋电话来传送。他告诉她:“我不在你身边,你自己一定要注意爱护自己。”。她答到:“我会的,你自己一个人在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自己凡事都要小心点。”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她在上班的路上,出了车祸,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到在地……

在昏迷一天一夜以后,她终于清醒了过来。看重陌生的房间,以及和自己身体紧紧连在一起的各种仪器,她知道,这是病房。她猜想得没有错,在她受伤昏迷后,被紧急送往了医院。由于她伤势严重,该院的医护人员对她展开了全力救治,将她从死亡线上抢了回来。

一脸憔悴的母亲看到她醒来后,顿时泪流满面。看着既悲伤又惊喜的母亲,她很想张嘴说:“妈妈,别担心,我不会有事的。”可不管她怎样用力张开嘴,都发不出任何声音。医生检查确诊后认为,汽车巨大的撞击不仅毁掉了她的容貌,也损坏了她的神经,导致她失声。父母的安慰不绝于耳,但她却无法回应,终日沉默,她的心碎了。

在医院的日子里,她经常无声地抽泣,独自一人默默地伤心。

出院以后,她回到家里静养。家里一切如故,唯独不能回应那曾经让她魂牵梦萦的电话铃声。她不想让大洋彼岸的他知道她现在变成了这个样子,更不愿意自己以后成为他的累赘,于是她给他写了一封绝交信,说自己已经死心,对他不抱任何希望了,再也等不下去。随信一起寄给他的还有那枚订婚戒指。在这之后,无论他怎样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她都不再回应,终日以泪洗面……

父母决定举家搬迁,希望她忘掉这一切,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她一些欢乐。

在新环境里,她学会了手语,开始了新生活。她每天都告诫自己要彻底忘掉他,一切都结束了。

一天,一个来看她的朋友说他回来了。万分惊恐的她请求朋友千万不要让他知道这一切。从这以后,他音讯全无,似乎从人间蒸发了。

一年后,她的朋友又来看她,这次她带来一个信封,里面装着一份邀请她参加他婚礼的请柬。姑娘看到这份结婚请柬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可是打开请柬,她发现新娘一栏竟然写的是自己的名字。她正在诧异的时候,他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

他用手语告诉她:“我花了一年时间学习手语,就想告诉你我没有忘记当初对你的承诺。从今以后我就是你的声音。我会爱你到永远!”

说着,他把那枚戒指又戴到了她的手指上。

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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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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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溪边,偶然地发现几粒细碎的小白花,那便是春之信号罢。

流水依然无声地冷,悄然流去,不理不睬岸边的一切,怪道人说“流水无情”哩。冬天里的风,却有了这细细碎碎微不足道的春天的花。“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那词人在久远的宋朝,就已曾看见溪边这白花了。百千年过去,荠菜花仍是野地里的报春信使,但城中桃李倒是欢乐起来,似乎不再有风雨中的忧愁。

春之端倪,竟绽在这小小的荠菜花上?你或许怀疑,或许认定古人那诗词多少有些牵强附会。但你认真想一下,当那小白花绽开之后,随之而来的不就是漾漾无边草色?人们以一叶知秋,当然也会以一花知春了的。荠菜花和春天是有着某种潜在的机缘,还是并不相干的偶然巧合?天地万物,万缕契机,万种缘由,你能弄清是哪种契机或缘由,将两种看起来毫无关系的物事纠葛在一起?必然或是偶然所造成的奇巧,让人难以解透,你只有感知和相信的份儿。

有人可以因花与叶而知晓春秋,有人则昏昏然无论寒暑。世界在变,时代在变,人们的生活因素也都在变,而这些变化之初,往往都现出些端倪。你注意过、发现过、捕获过没有?你被醍醐灌顶地启示过么?当然,有人很敏锐地感知了,与时代和社会发展同步。他无疑抓住了契机,获得了成功。也有些人浑浑噩噩,在变化与变革中坐失良机。当然,聪明些的还会待机再起,愚拙者便只有哀声叹气的份儿。

人由草木而知春秋,草木又何以知春知秋的呢?或许是某种特别的灵性罢。荠菜花开,春回大地,愿你与春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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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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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意瑟瑟。

小村里杳无人烟,历经苍桑的木门被风吹着,发出了“吱嘎,吱嘎”的声响。没有人烟,没有牛马,也没有生机。

日,落了。鲜红的颜色渐渐淡去,取而代之的却是无尽的黑暗。一天又过去了。

残留的晚霞抛洒在水面上。血红的映在房子上,却分明地,在淡去……

灰色的轻烟升起。如雾,如云,如梦。只有那么薄,那么薄,飘到很远。院里,有一颗古木,层次分明,秋风吹过,几片黄叶飞落,古木显得更加苍老了。摸着树干,感受它受尽的苍桑,“呼呼---”秋风吹过古木上最后一片叶子在梢头摇晃着,晃着……晃着……似落非落。心里的凄凉不由得又增加了几分。

“嘎,嘎”抬眼望去,几只乌鸦站在枝头上,向这个地方叫着,哭诉着,诉说着无尽的悲凉。下面正是那最后一片树叶。乌鸦振动着树枝,终于,树叶抵不住摇晃,飞落下来,飘走了。目送它远去,寒意涌上心头。

忽然,一个影子从水面上掠过,勇敢地扑上去,乌鸦一惊,飞去了。它才满意地飞落到地面上。我这才看清,哟!是只大雁哩!它的来到,使这个地方显得有生气了。

我眺望远方,远处青云围绕着青山,青山似乎顶着天穹。云雾绕在山顶,如梦,似霞,似云。青的,碧的,绿的。闭上眼,静静感受这朦胧的寂静。河面闪着波光,绿的耀眼。波光粼粼,好看极了。近处,草满山遍野,莹白的,露水粘在了叶尖儿上,闪着莹光。枫叶铺满了小园,红的,引得花朵也竞相开放,散发着清香,在太阳底下闪着耀眼的金光。

秋,也不再萧瑟。因为,这也是一个绚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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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车轮上的小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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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的车多了,停车就成了一个问题。刚开始还是一个小问题,随着小车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大,纠纷越来越多,以至于晚点回家,根本就找不到停车的位置了。于是有人感叹,修房子的时候咋个就不考虑停车的问题呢。

一句话就引出了一段回忆。

我们住的小区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国有单位修建的小区,还包含了福利房的成分。规划设计之初,在讨论方案时很民主,有企业领导、住户代表、规划设计单位代表、施工单位代表等十多人参加,在确定了户型、面积等问题后,在规划停车位置时领导和住户代表产生了分歧。领导的意见是从长远考虑,在部分楼下要设计车库,在小区要留出停车位置。当时政府规划部门的红头文件只对小区建设的自行车棚有要求,而对汽车车位没有要求。领导意见一出来,即遭到住户代表的反对,说,我们没有汽车,留车位干啥!领导说,十年二十年后,经济发展了,大家都弄个“砣砣”车来开开,有何不可。“砣砣”车是当年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喜欢购买的“奥托”小轿车的别称,那可是身份的象征,对一个月只有几百元工资的职工,是一件可望而不可及的奢侈梦。住户代表当即表示反对,有住户代表还说,梦嘛,把枕头垫高点。

确实,在那个时候说要给住户规划建设车库和停车位,不光是思想有点超前,还真有点说梦的味道。

于是一切都按照当时大多数人的想法和惯性思维将小区的规划和设计落实到图纸上并很快修建好了。

刚搬进小区的时候,确实,几乎看不到啥子小车,偶尔有几辆小车进出,也多半是接送领导的公车。但不久小区就出现了私家车,尽管不是什么奔驰宝马之类的豪车,但也很扎眼,就有人四处打听,这是谁的车啊?初时车主都很低调,被问到时有的还支支吾吾地说,借的。随着时间的推延,有车的人家的人多起来了,大家也就不再那么遮遮掩掩的了,碰到一起还要交流一下“大众”、“丰田”和“通用”。在小区中停车也是随便停,反正空地方有的是。

小区的小车陆续增加,不知不觉间就有几十辆了,但停车仍然不是问题,管理部门稍作规划,在绿化带和楼房前后画出停车位置和通道,大家按规定停车,车位仍然绰绰有余。

“5.12”大地震后,情况发生了大变。都江堰小汽车的数量激增,小区也仿佛一夜之间走入了汽车时代,隔三差五就有一辆新车开进小区,车位骤然之间紧张起来,矛盾和纠纷也不断产生。门卫不时在楼下高声吆喝,给乱停乱放的车主打招呼。但情况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

小车还在不断地增加,有较早买车的人家已开始换车了,中高级车也陆续出现,奔驰、宝马、奥迪、沃尔沃、雷诺这些一线品牌的车也开始常住小区,有些家庭开始买第二辆车。细数一下,小区一百多住户,一百多辆车,怎么一下就坐在了汽车轮子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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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天净沙秋思改写为散文400字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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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瑟瑟,夕阳西下,残霞有气无力地挂在枯藤上。随着时间的流逝,残阳沿着枯藤一卷一卷地下降,沉落。身披晚霞的乌鸦正站在树上歇脚,打算欣赏欣赏周围的风光,再飞回自己的巢穴。

远处,一条小溪从桥下流过,潺潺地流向不远处一座冒着炊烟的人家。缕缕炊烟升起,缓缓地融入云间。走近一看,那家家户户正做着美味可口的菜肴,饭菜的香味随着溪水,流向远方,这一切、这一切都使我更加思念我那遥远的故乡!

我骑着一匹老而瘦的马,行走在一条幽幽古道上,马蹄声敲击着古道,“嗒嗒”、“嗒嗒”。几声燕子叫,送来更加凛冽的西风。西风迎面吹来,坐在马背上的我,顶着寒风,奔波在荒凉的古道上。

看,那西边的残阳也挪动了脚步,从天幕撤下,只剩下我孤身一人,没有人问我何时返回故乡。想到这里,我早已泪流满面,悲伤到了极点。可我依旧挪动着我的脚步,没有停歇。前不久一场无情的天灾,让我与家人生死相隔,他们都升入了天国,只留下我一个人在世上。我没有依靠,没有亲人,没有伙伴,又能做些什么呢?我又该去向何处呢?

大概只有流浪在天涯,徘徊在这没有尽头的人生道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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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秋是一个反省的季节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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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在人的情感上,给予人一份萧飒,一份对生命的感怀。而对秋风秋露,飒飒山林,草木皆枯,黄叶遍地,寒霜彻骨,怎不令人感伤呢。在古代,秋是刑官,是象征着死亡的;秋高气爽,人壮马肥,又是发动战争的好时光。入之于律,就是‘商声’了,是一种悲切的音韵,虽然秋象征着死亡和悲凉,但在植物生长的过程中,它是成熟的季节。春花秋实,是植物生命中最丰美的好时光。所以宇宙的万事万物,有盈有亏,是生命生生息息的循环。面临秋光秋色,我们必须对人生有所了悟。俗语说: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她就告诉了我们:人生是一条曲突不平的道路,秋是一个反省的季节。

微雨,墨香,谁在谁的深情中凝望?

花儿泼墨,绚烂了夏;落叶题词,静美了秋。滴滴清雨,和着八月之末燥热的气息从敦煌一路到天水沁润而来,秋天,宛如一幅展开的多彩画卷,赏心悦目的挂在眼前。

岁月,以它飘逸的姿态,轻松地迈着前进的步伐,在不知不觉中过了一个又一个年轮。而落叶以最美的姿态选择了这个季节的飘落,看风吹叶落,蓦然,一颗淡然的心渲染出几许微凉,几许感伤……

炎夏的酷暑与温热已悄悄地隐退在季节的转角处。秋语问情,爱染流年,不远处,那还挂在枝头的落叶,在秋风下等待着又一次烂漫的葬礼,看它完整的把季节交予它的使命,带回到重生的土壤里,孕育着下一场春暖花开。独赏这个季节的景致,有一种淡淡的轻愁溢上心间,看花开花谢,看飘舞的落叶,看缠绵的秋雨,心生怜悯和凄凉,泪水悄然滑落……

八月,有过执着,有过无奈,有过思念,也有过落寞。于是,在夏末秋初的时节,把一颗凄婉善感的心交于青山绿水,在郁郁葱葱的太白深山,去感悟诗人李白在此的泼墨豪情;从龙山到凤山,跨越峻山云峰,触摸向往中的蓝天白云。那一缕缕清爽的风,那一山山醉人的景,拂去了眼中的迷茫,终于让浮躁的心沉静下来,内心变得坦然安静。

将一丝丝念想,绽放成葱笼的模样;将一叠叠记忆,折叠成泛黄的纸张。微雨,墨香,谁在谁的深情中凝望?谁又在谁的指尖淡走苍凉?多少飞花似梦,化成心脉的律动、风儿的呢喃,终究云散曲终。眷眷尘心,纤纤凝香,生命里的痴恋,不过是镜花水月,秋梦一场。

心,栖息在时光的缝隙里,看雨沁花香,看朝芳晚霞,缓缓旋起心中的梦。听雨润芭蕉,声声悦耳。听风拂心湖,波光摇曳。任风和雨的味道,在诗意的脉络里交织成最美的乐章。或许这就是心灵的寄托与灵魂的安放。

其实,骨子里一直是个安静的女子,安静的让心语嫣然,让梦想简单。喜欢,把感性的自己交给文字或自然景物,和着窗外微微的风声,听着心内呢喃的雨声,伴着案头清浅的兰香,静中生念,让微澜的情愫,付了水,依了风。梦想便在期待与守望中生长为淡淡的清欢。

都说秋水无尘,秋云无心,这个季节的山河盛世,应该沉静无言。秋荷还在,只是落尽芳华。而我们无须执意去收拾残败的风景,因为时光仍旧骄傲地流淌。始终相信,万物的存在,都带着使命,无论起落,都有其自身的风骨。

静默纤尘,笑守文字里水墨落花;细数流年,轻倚记忆中水色年华;素心如莲,依稀年华里点点斑斑。一路珍惜,一路拥有,一路从容。 此去经年,掬水揽月,心境臻于清远,漫卷红尘,不为花开,不为花落,只为在流年让自己的心,宁静些许,淡然些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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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张晓风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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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对散文集这种书从来没有产生过兴趣我偏爱小说带来的新鲜刺激,散文我也没接触过多少。

应教师的要求,我和妈妈去购买了一本《张晓风散文集》。得到书后,迫不及待地翻开了第一页,这一看便不可收拾。

第一次看她的文章《到山中去》就深深地被折服了。

她对景物,心理等的描述真是无微不至且恰到好处,普通人难以做到她那样的语句优美,仿佛感同身受的愉快。我就从《到山中去》这篇文章中闻到了她所述的山之气息。

那种草木的清香一如她的文字般令人心醉神迷。

此刻的文字越来越浮夸了,总能看见许多新词新用法时代在提高。但在这样躁动的中国文坛里,已难以看到张晓风这样的古典气息,一种浪漫。或许是她超乎常人的细腻与深度才能写出如此美的文章。

而不是用好词好句建筑起的风花雪月,看似优美,毫无意义。只是为了卖弄自我的那一点点的文采。这样不是在污辱文字吗?!所以这就是我喜欢她的一点,她不会让我觉得她故弄玄虚。

看完整本书后我感触颇深,我从内心里敬佩她。

她很感性,她懂得观察与思考,配合她精准的描述这一切一切都是我要学习的。作为一名初中生,我的意境还远远不够。

然而在看完她的文章,她的故事后,我才懂得这一点。

夜晚,临睡前,端起一本书,关掉了爱听的流行音乐。那个白衣飘飘的年代,那种在现代化城市里感受不到的质朴,从她字里行间里对情,爱,树,山,人的叙述中体现。浮躁而疲惫的心竟在看书时变得清爽畅快,这想来也是奇怪的事情。

真的不知怎样形容,她教会了我,太多太多。她的悲凉与温暖我都能感受,或许这就是她的魅力所在,给我一抹触摸不到的清新。

我置身在泉水中被典雅熏陶着,那里有无限的可能,天马行空。

唯有一个美字能形容这座宁静的心灵花园,被细雨滋润,同时又被阳光包围,灿烂而悲伤地开满了文字的花朵。一切的不可能,在笔尖的旋转下都是顺理成章的。

我会一向追随着,抵达彼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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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别烦了散文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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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顶的那朵白云,还是童年那朵吗?

划过的那颗流星,和小时对它许愿的那颗一样吗?

挡不住时光流淌,我们都已变幻了模样

稚嫩的脸庞换上了成熟

昔日的欢乐不知去了哪里

每个人都一样,只是世界太复杂

有时候很烦恼,有时候也迷惘

忘了吧,别去烦

成长路上总有磕磕绊绊

记得把快乐留下

拥挤的人潮,会不会有儿时的伙伴

回家的路上,是不是还藏着欢笑

飘香的果园,有没有留下我们的足迹

年少的天真烂漫,如今只剩一些忧伤

好想南飞的雁,可以带我们回家

别去想,莫忧伤

我们的激情刚燃放

人生如有不如意

别忘记,还有我们一起分担

不去管,未来究竟会怎样

至少我们快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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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读手看男人之一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200字

全文共 21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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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市集,是个异常大众而热闹的所在,尤其是中下阶层收入的人群,在这样的场所花上不多的钱就可以满足自己不少的愿望。所以,用句农村生意人的原话:“赶市集,是很下货的。”意思就是能够卖出自己所预期的量,忙活一天,不会很失望。而对于消费者来说,更是有不少益处:一是地点很好,往往选在两个或三个村子之间对你对我对他都便利的岔口,不用多跑路。二是很方便,十天半月一次,时间安排恰到好处,上次买的吃的用的刚刚完,就立时可以接续上了。三是东西接地气,根本没有奢侈品,全是大众消费起的物什,经济实惠,购买时爽爽快快不会犹豫。几番好处,使得这样的市集很是火爆,也算是农村市场经济成功运用的范例之一了。

我就是在这样的市集上看到了三双男人的手,其实是我在购物期间不经意间在自己的头脑中留下的特写镜头。回来脑中前后串联,竟然有些蒙太奇的意味,也就很想就此啰嗦几句了。

这第一双男人的手,是二十岁刚冒头男人的手。我在一个用门板样子搭成的小摊前驻了足,这里有各色的指甲油。随着年龄的增加,我在不知不觉间喜欢上了这种很损人健康的东西,原因是被岁月摧残的不再美观甚至是连自己都不忍目睹的手(我有时干脆称自己的手是爪子),若是涂上了色泽靓丽的指甲油就很有一些女人意味了,是不是有点自欺欺人的感觉呀?几次实践下来我发现有好几种颜色对于我都是蛮适合的,于是,我就想一次购几瓶,反正也便宜。我站在这张曾经的门板前选了几种颜色,然后付账,正要离开时,我对这个很年轻、生意暂时冷淡的小伙子说,“指甲油很容易掉,但是又很不容易全弄掉,怎么办呢?”我说话有些卖弄女人腔,尤其是最末一个“呢”字,我用了常常的拖音,还有一些和我年纪不相称的发嗲。他登时就显出一些窘色,多可爱呀!

不过我说的确实是一大难题,对于我先前的做法——用一种相对锐利的小物什一点点的刮掉,需花不少的时间,不仅样子看起来很不雅观,而且全部刮下来时已经是疮痍满甲,惨不忍睹了。不过,在这方面没有多少经验的我倒是嘴很勤,比如在离开时就多问了这么一句。没想到卖家很爽利地说,“有专门的擦甲纸,五块钱一盒,有好多张,够用一阵子的。”我本来已经提着买来的几样东西走开了几步,听到此赶紧拐了回来。我说:“真的很有效?能不能试试?”“能,咱有试用装。”我竟有些佩服这个小家伙了,还真有一套。我说那就试试吧。可是当他打开盒子小心地揭下来一张时,我才发现自己的两只手都提着东西。我并不想放下,再说也没有地方放,到处是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瓶子。我干脆伸出左手,左手里还勾着一个塑料包,包里是刚从他这里购买的几瓶指甲油,并不沉。我把左手伸给他,随便翘起了一根手指,说:“你擦擦看。”他竟然很不好意思,他用左手抖抖索索地托起起我的左手,以便给自己发力时找个支点。右手的大拇指、食指和中指捏紧了那一小片擦甲纸对准了我的指甲再次征求我的意见:“真要擦掉吗?擦掉了,可就没有了。”可能是他看到我的几个手指的指甲涂得颜色一致,而且靓丽,好像是在警告我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我说,“没关系,你擦吧。”

我看到他的手很瘦,手指较长,看上去有皮包骨头的感觉,而且是松松垮垮的一层皮。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的手如此稚嫩却消瘦成这个样子。而且,因为刚刚搭建地摊的缘故吧,他的手又没有水洗,清晰的纹理间有很多的赃物,相对于我比较干净、护养得还算不错的女人的手来说就显得笨拙、粗陋了。他抖抖索索地、小心翼翼地托着我的手,举到眼前,右手谨慎发力,前后挫动,反复几次,果真为我擦去了那个指甲上的指甲油,干净利索。我吃了一惊,这样看来,我先前所做的苦力不仅愚蠢,而且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我惊喜之余,看着没有任何颜色的这个指甲就好像是卸了妆的半老徐娘,苍白憔悴,尤其是在其他四个颜色亮丽的指甲的对比映衬下更显得难看之极,便有些后悔、伤感。他也同时发现了我的遗憾,脸上露出不好意思的神色。可是又不能怪他,明明是我让他做的。

我说,你得给我涂上一样的颜色,否则我的手没法看了。他没有说什么,只眼光急急地在自己的摊位上找了起来,然后他拿起其中的一瓶,对我说:“只是颜色相近,但不会一模一样。涂吗?”我说“没关系,你给我涂上。”我的左手仍是刚才的姿势,放在半空中,那个没了颜色的指甲就傻傻地翘在他的眼前。他好像更拘谨了,很不好意思地其实是很紧张地半托半拿着我的手,右手拿着蘸饱了指甲油的小刷子给我刷颜色。我看他蘸得太多,估计就刷不成什么精致的样子,但也不好意思再让他在瓶口抹两下。果然,他涂出的样子很拙劣,宛如一个小丑霎时站立于我的眼前。他更窘了,脸庞有些泛红。我说,就这样吧,比刚才没有颜色好看些。他立刻释然了,轻轻地吐了一口气,好像是完成了一件责任重大的工程而终于解脱了一样。我付了钱就离开了,没有让他白忙活。

回来的路上,我想这肯定是个没有和女孩子有过些许亲昵的男孩,看到女人的手竟然紧张成那个样子,就像是风雨中无处躲藏瑟瑟抖动的田鼠,真让我好笑。不过,我想哪个男人不是从这个年纪过来的?从拘谨到不拘谨,就成了没心没肺的纯爷们了,不是吗?他这样未免稚嫩可笑,但很有些敬畏之心,所以,还是很可爱的。再看看那些对女人玩弄得得心应手的中年男人,哪一个会有这种神态和表现呢?怕是专门演也不会演出他这个样子来。

想到这里,我心里不免唏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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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当你老了,我若尚在情感散文

全文共 2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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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露,一粒种子破土的样子,如恋人的初初相遇。日落西斜,一片黄叶抖落尘埃唯美飘逸的样子,如迟暮的美人幸福甜蜜地投进爱人的怀抱……

花褪残红,容颜老去,爱却依然,情却依旧。“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想来,最完美的爱情就该如此:盛开时候,陪你芳华,落幕时刻,陪你沉淀。循着岁月的长廊,我们一路携行,一路纵身步入时光的深林,蓦然回首,我们已经回到最初的原点,环顾四周,众人皆远,唯有你,只有你,伴随身旁,不曾远离。

虽然,你已两鬓如霜,我亦白发苍颜,爱的痕迹深深刻进我们纵横的褶皱里,犹如晴天丽日里,阳光在石阶上欢快地舞蹈,诉说着爱的不悔——真好啊,你老了,我仍在。

就像,曾经电影里看过的一幕,已经走到人生尽头的老教授,说:“有所爱的人,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便是幸福。”是啊,彼此相爱,粗茶淡饭亦香甜,衣带渐宽终不悔。

真爱,是两个孤独的灵魂遇到幸福的邂逅,是两颗内心走在相同频率上所发出的颤音,你的幸福便是我的幸福,你的知足就是我的心安。

然而,许多时候,在爱情上,吃不到的葡萄并不是酸的,而是太甜了,甜得诱人。从而,总有些人甘愿陷入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穷追不舍,痴心不改,至死不渝,做一个爱情路上的苦行僧,譬如,那位爱尔兰永恒的诗者——叶芝。

听着李健唱《当你老了》,歌声深情而唯美,意境浪漫而幸福。这是叶芝写给他的心上人爱尔兰著名演员冈妮的情诗。其实,我们都知道,真实的故事是悲情而酸楚的,因为执迷不悟的叶芝遇上的是铁石心肠的冈妮。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开始不爱,后来不爱,一直不爱,而他却义无反顾,唯她是爱,深陷单角恋的泥潭不能自拔。

爱,是一种来电的感觉,最是可遇不可求。叶芝对待爱情超乎寻常的执着,是可歌可敬的,但也是不可效仿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呢。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终身痴迷,却又没能得到一丝一毫回报的,恐怕只有叶芝一人了。冈妮自始至终的拒绝,甚至冷嘲热讽,她没有给叶芝半点暧昧的机会,叶芝病逝前最后的遗愿,希望冈妮能去参加他的葬礼,但是,冈妮最终还是拒绝参加,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毫不留情,冷漠至极的也只有冈妮一人了。

爱,最起码需要两情相悦,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独角戏的结局到底是凄冷而惨淡的。叶芝因为顽强执着追求而出名,冈妮因为顽强冷酷拒爱而有名。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体,阴错阳差的邂逅,无可奈何的你情我不愿。一场筋疲力尽没有结局的爱情追逐,多情和无情的对决,有意与无意的抗衡,是不是也让我们可以看到,爱情的美好与冷漠的残酷竟是如此的魅力无限呢?

其实,叶芝对冈妮的爱情,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毫无雕琢的纯美之爱,如同惊鸿一瞥,真诚顽执而倾心倾城,只是,这不过是他一个人的心动。在叶芝眼里,冈妮犹如盛开着的洁白无瑕的白莲花,光彩夺目,纤尘无染,高贵优雅。

如果,能彼此相爱,该是多么美妙呢,该是多么让人艳羡的眷侣呢。正如他诗里写的:“多少人爱你青春妩媚的时光,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但唯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这不正是每一个女人所渴望的心之所愿吗?

叶芝曾说:我从来没想到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冈妮的美,诱惑和震撼了叶芝的灵魂,也让他付出了一生的代价。诚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正因为叶芝所遭遇的独特的爱情苦旅,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他的诗兴,让他的诗情得到空前绝后的升华,让他的灵魂得以浴火重生,谱写出了绝无伦比的不朽诗篇——《当你老了》,“当你老了,头发白了……我留不住所有的岁月,岁月却留住我,不曾为我停留的芬芳,却是我的春天,这就是我心里的歌,当我老了,我要为你,唱起这首心里的歌……”

叶芝死后,他的墓志铭题刻着:“不惧冷眼,看生,看死。我是骑者,策马向前!”这是一个爱情无畏者的呐喊,这是一个偏执悲情者的心声,这是一个爱情高于生命者的宣言,这是一个卓越伟大诗者的灵魂告白。

短暂人生,遇爱不易,在爱情的长跑中,结局固然重要,但过程同样精彩,真诚爱过,就是幸福,纵算无果。能以毕生之激情去倾心爱一人,何尝不是人生之万幸呢?正如,徐志摩爱林徽因,得之我幸,弗得我命。

爱上是幸运的,被爱是幸福的。痴心而多情的我,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如果说开始是为了结局,那么我会让这结局交上一生一世的答卷;如果说相遇是为了别离,那么我希望无有生离只有死别。

终是明白,这一生的时光,仿佛只够用来泡一壶茶,填一阕词,守候一个人,再无他事。终究懂得,有些感情一生只有一次,有些感情一生亦只要一次。真的,今生,唯你是爱;今世,唯你是念,足矣。

生命是一场修行,爱情亦然。一路上,有青山绿水,有鸟语花香,也有沟壑泥泞,只要心在一起,永不分离,就没有跨不过去的坎。晓风过处,或许风起云涌,或许惊涛骇浪,只要爱的焰火不灭,爱情的巢穴就是温馨明朗的。

爱就义无反顾,爱就一心一意。默然行走在夏日的绿荫深处,沐着细雨,微风抚过,我仿佛置身于稻花香里,听取蛙声一片,麦穗频频向我点头微笑,风声絮絮里,我倘若听见了你的心音。

时光如斯,走着走着,当你老了,我若尚在,爱依然,心依然,我也会为你唱一首心里的歌,告诉你,我爱你彼时的年轻英俊,但更爱你此时的华发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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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等你在烟雨江南的墨色里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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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你,我用江南烟雨为墨,蘸上春的颜色,用心去勾勒,用想象去临摹,你温暖的容颜如昨。寻你,梦里千百度,在青石板铺就的巷口,倾城回眸,你正在灯火阑珊处。只因一次不经意的擦肩,我便开始了漫长的守候。而与你的相见,也就是一朵花开的时间,我珍惜着每一分每一秒的美好,只愿,将所有与你相约的每一次芳香,精心典藏。

----题记

水墨江南,是我梦中的缠绵。碧水蓝天,芳草青青,飘逸的柳丝伴着柔柔的暖风,轻轻抚慰着多情的杨柳绿堤。湛蓝的天空,纤尘不染,这里的一花一草,一砖一瓦,都写满了相思情浓,到处都充盈着美丽的幻境,万水千山总关情,牵引着我五彩斑斓的梦。一袭青衫,一抹芬芳,一段温馨浪漫的传奇,在小桥流水旁,静静流淌。

往来的风停下了脚步,一种清新,一种恬淡的气息,沁人心脾,醉了柳叶眉弯。一路寻觅,思念的羽翼,轻盈而朦胧,在时光寂静处,在遥远的天边,弥漫成漫天缠绵的烟雨,轻轻挥洒着江南的水墨丹青。

婉约的江南,是我梦里挥不去的痴缠。千里莺啼绿映红,多少楼台烟雨中。碧波万千,翠绿做毡,繁华娇艳,柳丝绕成线,烟雨碾成墨,水儿柔风儿暖,低眉凝眸,浅笑安然,将一怀如莲的心事,针针线线,镶嵌着温婉,为你,细细织就幽梦一帘。或许,我就是千年以前佛前的那朵青莲,千年的等待,千年的守候,不为超度,只为你路过我盛放的娇容,等你回眸!

一世的艳丽只为你绽放,一生的柔情只为你倾城!

等你,无悔今生;等你,在婉约的江南;等你,在氤氲的墨色中!

烟雨江南,是我梦里最美丽的一幅画卷。细雨如丝,飞花绕肩,相思墨染,水帘漫卷。一湖烟雨朦胧,一叶乌篷船,撑一篙唐风宋雨,荡一湖二十四桥月夜明,我与你画船听雨眠,一曲幽怨云水间,千杯万盏,醉了红颜。楼亭歌谢,清丽温婉,雾锁远山,烟花瘦剪,细语呢喃,氤氲缭绕,翠屏如烟。云清风淡,一切是这样的清雅超然。人在画中游,醒来不知身是客,一晌贪欢!

虽是生在北方,却对江南有着一种特殊的情感,不舍的眷恋。如梦的江南,是氤氲在我心间的一首婉约词,是缠绵在我梦里的一阕朦胧诗,吟诵着远古的韵律,谱写着千古的传奇。犹记得,一帘杏花微雨的江南,我执一柄花折伞,一身淡雅,莲步姗姗。古色古香的的青石板,我站在细雨如烟的水帘里,留恋顾盼,等你一袭青衫翩然。一丝幽怨锁眉弯,一缕清愁,在幽深绵长的巷口,搁浅......

时光清浅,霏雨如绵。水光潋滟,清香悠远。情深深,雨蒙蒙,多少缱绻烟雨中?你在淡墨渲染的青砖绿瓦间若隐若现,我淡妆素颜,站在凝烟的水墨里,痴痴的等你!风起,帘动,掀起一帘幽梦,我的心停留在烟波深处。不知,你有没有看见我深情凝望的眸光?不知,你有没有读懂我幽怨的的惆怅?

当你回眸的那一瞬,惊艳了落花流水!我恍然明白,这苍茫的尘世间,有一种割舍不断的缘,叫一眼万年!一瞥惊鸿,刹那的心动,人生最美的邂逅,莫过于心灵的重逢,眸光交集的一瞬间,便温柔了诗意的江南!

梦里的江南,一个多情之地,温柔之乡。多少缠绵的故事遗留在这里,那千年的烟雨,仿佛在诉说着一幕幕凄美忧伤的爱恨别离。这里的烟雨迷离,雨滴溅落在青石板上,是伊人洒落的泪滴,是寂寞的无奈,是清幽的禅意,是一声声无言的叹息!烟雨江南,一抹馨香盈袖,一袭水墨绕肩,含着水乡淡淡的哀怨,谱一曲清雅的幽韵,在水之湄,拨动着多少人的心弦。

多想与你,一起漫步在飘雨的江南,撑一把油纸伞,任相思如绵绵细雨,缠绕在指尖,弥漫在心田。多想与你,沿着芳草萋萋的杨柳岸堤,静听落花流水,那婷婷的玉兰,幽幽的丁香,听时光就这样静静的流淌。就这样与你,在这静美的光阴里流离!感受着流泪的幸福,享受着有你的甜蜜!

因为有你,这里的风光更加旖旎;因为有你,再大的风雨不再犹豫;因为有你,我的世界不再孤寂;因为有你,我的文字便有了空灵的诗意;因为有你,我的思念像添了轻盈的羽翼,更加浪漫而美丽!

读你,我用江南的烟雨为墨,蘸上春的颜色,用心去勾勒,用想象去临摹,你温暖的容颜如昨。寻你,梦里千百度,在青石板铺就的巷口,倾城回眸,你正在灯火阑珊处。只因一次不经意的擦肩,我便开始了漫长的守候。而与你的相见,也就是一朵花开的时间,我珍惜着每一分每一秒的美好,只愿,将所有与你相约的每一次芳香,精心典藏。

今生,等你,在烟雨江南的墨色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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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紫陌红尘_蝴蝶为花醉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000字

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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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夜凉如水,独处一隅,静听一首首伤感的钢琴曲,让一颗怀念之心久久激荡,激荡——题记

在这个夏日里,纷扰太多,已经多日未曾动笔,文字似乎也把伤感淡忘,意境的沉思,唯有缠绵的咖啡追随,总是喜欢恋上忧伤文笔,让心情随着咖啡的香味如此感性着,也能让文字的魅力,带着这些感性,让每一刻总不能释怀的心绪,刻痕在心底,很深很深的早已无法抹去。试问自己,这是不是一种嗜好?却怎么也给不了自己一个合理的答案。

青春的羽翼,划破伤痛的记忆,昨日的泪水,激起心中的涟漪。时间的沙漏沉淀着无法逃离的过往,记忆的双手总是拾起那些明媚的忧伤。

每个人都会有一段不愿提及的往事,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些不愿触及的回忆变成深深浅浅的伤口,被掩藏在心底的最深处,只有在最清净的时候拿出来审视,然后痛得流泪,你却不能去触碰,哪怕是不经意的也不可以,因为那些伤口会疼,疼到窒息。

蜷缩在屋里的墙角,举目透过窗外,望向星光夜空,能见眨巴眨巴的星星,星光昏淡,残月如钩,夜长夜慢夜凄凉,独看独笑独思量,望着窗外梳理着自己的心结,此刻简约恬静的风景,一曲清幽,万千思绪,轻声叹,凉音冷意入耳畔,回想当年思绪乱。

丝丝凉意,点点新绿,六月的风泛着清愁。总喜欢在一阙阙诗词中泛舟,任凭那字字句句惊艳流年,醉在文字的烟波里,也许想念会变的很浅,浅的不知薄雾浓云愁永昼,浅的卷帘不知绿肥红瘦。躲在黯然神伤的角落,戴上耳麦,倾听忧伤的音乐,那份孤傲的旋律,在深夜里醒着,心莫名的痛,有种被撕裂的感觉,予短暂时光中,那张刻满忧伤倦意的脸,心领神会的做一次叹息的回眸。

孤傲的行走,疾苦得撕心裂肺。我会是最美的蝴蝶吗?凡尘中最后的香,何时才能弥漫?我在等待,飞翔的蝴蝶,那些逝去的过往,何时,才能过去?我的那些悲伤,是否可以随着花香流逝在灯火流萤之处?

谁,指伤弦断,为谁弹梦三千?谁,落笔烟雨,为谁画一世相思?潮起潮落月缺月又圆,几世轮回,谁还记得谁的容颜?三千青丝为谁舞,一页素笺为谁诉?执笔,满笺牵念,你是我今生走不出的刻骨情殇,你是我心中深深的烙印,是我永远无法触及的伤痛。

蝴蝶,一朵华美盛世的花,谁为伊人憔悴?看尽一世沧桑,繁华落满一地。忧伤,倾诉一世的悲,为你弹奏优美的乐章。那些不能张扬的情感,被风吹落成一地的相思,松散成一丝一缕,再也堆积不到一起。那颗依旧为你澎湃的心,不再相信,可以温暖你,也不再守候你,没有你,那些的思念,那些的忧怨,那些徘徊在心底难尽的情意,那些的那些,都渐渐被搁置成空白了,无处躲藏的只是我越来越苍白、越来越单薄的思念。

那些激荡在流年中的花蕊,会怒放,却也会凋零。当瘦弱的蚕破茧成蝶的那一刻,只看见了,那漫天飞舞的伤,眼角依稀的泪滴,闪耀着刺眼的光芒。

浅浅的月影摇曳着窗外菜园子里那一片茂密的草莓叶子,那一棵棵带露的叶子,翠绿的如翡翠般的招摇。一切如歌,一切如梦,还有着不舍,更有着离愁和别绪。我伤感的心,随着露珠滴落而疼,苦涩的泪滴,随着微风的音符而止。

浅浅的低吟,是归巢的蝶儿在夜空中飞舞时的痕迹。凝望远处的湖面,只剩下一抹殷红在不住的滚动。那是鲜血的色彩,在寂静墨色的夜空下融合,妖娆而妩媚。

笛音回,蝶儿追,蝶恋花娇媚,红花魅,清风醉,谁会回首望芳菲?滴滴残红相思泪,淡淡的心绪里溢满浓浓的难过,渲染了似水流年。用笔墨记录下的泛白光阴,在迷离流连的来回间,最终也被冲逝殆尽。真正能留下的,唯有倾尽思绪所铸就的诗篇,深深浅浅,长黑白短是一种刻骨的疼痛。

蝶儿,你已经成功了,或许伤痛和疲惫在你身上留下一些痕迹,但是,我相信重新飞翔的你可以从温暖的阳光中获得更多的光芒与完美的爱。

重拾记忆抒写感触与心境,只是,不想在走过的岁月中守望如歌,所谓忧愁,是庸人自扰的执着。生命里一再摇曳遥不可及的梦。只能选择用最华丽的姿势去遗忘。明白有些梦境都是虚幻的,无论如何用心呵护,也总摸不到轮廓。如烟花一现,任浪漫瞬间流淌,无声的痕迹消散在尘世的无奈中。

午夜离歌回荡,落笔成殇,夜伴星冷月,紫陌红尘中,谁愿生死换相依?铅华尽褪,燃不尽的流年。谁曾从谁的记忆里走过,留下了笑靥,谁曾在谁的花季里停留,温暖了想念,谁又从谁的雨季里消失,泛滥了眼泪。或许,有时候,不要那么执着地追求远方的彩霞,因为她可能并不属于你,蝴蝶为花醉,花却随风飞,确也着实令人心伤。

素笺细笔,清丽的渲染,缭乱的思路,沧桑的印迹,你在我的笔尖走过。泛黄的书页,遗留风尘,为你深藏了一世的伤口,一如以前。又一次打开回想,轻轻呼喊,那一段传世的相遇。总有一天学会不再忧伤,因为已经像蝴蝶一样,完成了既定的相聚。飘香的墨迹,沾染了我眷恋的笔尖,微触我的手指,只是守候下一次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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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经典散文日记

全文共 9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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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江南走过 那等在季节里的容颜如莲花的开落 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 你的心如小小的寂寞的城 恰若青石的街道向晚 跫音不响,三月的春帷不揭 你底心是小小的窗扉紧掩 我达达的马蹄是美丽的错误 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阴雨绵绵的日子里读郑愁予的诗总有着平缓、清幽的味儿,搁在心头却总也挥散不去。北方的三月一如这三月的北方,骄阳万里的光景却也总抵挡不住寒风来袭。天气总是这么变幻无常,伴有冷风肆掠,携了寒意倒回这3、4月的帷幕后。早上醒来,窗外急促的脚步声踏着这暗日里风一样的步调,却也总是裹了明亮光洁的身影出现在我的梦中。下了楼,和着这微微寒风竟发现天空晴朗光亮起来;这日光虽比不上晴日里的烈,却也能在这昏沉沉的空气中找到些许慰藉。早晨七点钟的太阳依旧是幽静、柔和的模样,伴有乌云一角遮挡了丝丝光亮,不一会儿已俨然全身退入云雾中。早春的寒来的却也是恰到好处,柳枝上的绿芽嫩的让人牙疼,却愈加让这春体现的更加深刻。

春雷声处听空明,小家池塘碧玉青。晴好亮洁的早晨,无端地带来雷声阵阵,惊异之余也自然多了几分欣喜。春日里的雷声呈现给人着那么一种娇羞、朝气的味道,却也忍不住聆听上些许时日。水国春雷早,阗阗若众车。司空曙眼下的春雷远在江南,到底是受不了北方的气候。北国的春雷难免脚步有些迟暮,无形中养成了千呼万唤的癖性。说起北国很自然地让人联想起南国,红豆也总是一并出现在春日的风景中。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南国的春在古人的笔下总有一种黏的化不开的情结,让人也难免沾染了它的习性,显得含情脉脉、柔情似水。江南的水润使南方的才子佳人,处处浸透着水一样的情思,连春雷都显得情意绵绵。一夕轻雷落万丝,霁光符瓦碧参差。秦观笔下的春雷倒是像数的着丝丝线条似的,将春意的密、春意的浓一丝丝演绎出来,让人陡生爱意。纵使南国春光无限好,但若是少了北方,我是断然不会接受的。故都的秋尚且悠悠可爱,北国的春也定别具一方特色。北国的绿不像南方那样烈,却也是于无声中渗出汩汩流水来滋润心田。春在这里像画笔一样一点点、一丝丝将山野勾勒、渲染,有着鲜明强烈的层次感。这明暗交错的层次感让路人像在鉴赏一副作品一样于无形中凸显这绿的可爱之处。北方多风,这是知道。春日的绿在风的陶冶下,显现出一层层泛着红晕的醉意。东风不来,三月的柳絮不飞,表达出的正是这种场景,仿佛事先装点好似的让人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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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乡间腊曲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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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腊月,乡间也热闹了起来。

其他时候,乡间大多是一幅忙碌的景象。细心聆听,会发现除了急匆匆的脚步声,还有热火朝天的劳动号子,再难有其他的声音。唯有在腊月里,乡间进入了农闲,年也近了,腊月之曲也奏响了。

在年这首旋律优美的乐曲中,最先引人注意的,是村民们热情的问候和寒暄。年的脚步近了,家家户户都忙着采办年货。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和欢乐。人逢喜事精神爽,有相识的人在路上碰到,少不了一阵嘘寒问暖。走在路上,处处可见三五成群的村民们,正热情洋溢地聊着生活琐事。

这首乐曲的另一个音符,便是小孩们的欢笑声。大街小巷,到处是嬉戏玩闹的孩童们,脸上绽放着纯真的笑容。很多孩童的父母,常年都在外打工,把孩子交给年迈的爷爷奶奶。在孩童们的脸上,时常可看到落寞的神情。如今,年来了,父母回家了,一家人团聚的日子,令他们的脸笑得如同绽放的花朵。

喝酒划拳的声音,是年的又一个音符。那些从小一起长大的哥们,常年在外,天各一方,唯有在过年这样的日子里,才有机会共聚一堂,把酒言欢。说着小时候的趣事,聊着打工时的辛酸,再说说自家妻儿的那点事儿,这个年便充满了温情的味道。

母亲的絮絮之语,是这首乐曲中最温暖的部分。回到家里,年迈的母亲忙着做儿女们喜欢吃的食物,还不忘嘘寒问暖。从母亲口中说出的话,似乎永远都没有变化,如吃饱了吗,穿暖了吗,等等。可每听一遍,心中的感动就增加一分。母亲的絮絮之语,是在外打工的人们百听不厌的天籁之音。

年的乐曲,在腊月里奏响了。回家去,听一听这首温暖的旋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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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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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散文,能够点醒几代人,让读过的人明白了血浓于水的父爱之情;一篇散文,让我们永远记住了清华园的朦胧、忧伤之美;一篇散文,让我们仅通过文字就能感受到春天的萌发和勃勃生机。

这些散文的作者便是朱自清。他的散文被称为中国现代散文的典范,在他的带领下,中国的散文开创了前程似锦的未来。

朱自清先生的语言如同珍珠落入我的心盘,我记忆最深的是《轮雅俗共赏》。在这篇文章中,朱自清表露了自己对中国文化发展史的见解,分析了雅和俗的特质,指出中国文学史的发展经历了俗到雅,在到雅俗共赏的变化。文章纵向梳理了文学的发展过程;以史带论,史论结合。全文捡平实,但又充满了趣味性。

朱自清在北平生活了多年,对北平人的语言和说话方法都很熟悉,这一篇《人话》就是最好的证明。这篇文章仅选取了北平话中的“人话”一次铺开介绍了北平人讲究规矩的特点。在介绍人话时,还不忘和讲理一词作比较,虽然意思相近,但前者明显在表达上更鲜明。

朱自清在晚年患了严重的胃病,他每月的薪水仅购买三袋面粉。一家十二口人吃的都不够,更无钱治病。在这种情况下,朱自清还是抵抗住了面粉的诱惑,在抗议美国扶日政策并拒绝美援“面粉”宣告书上签了名,并说“宁可在贫困中死去,也不接收这耻辱的面粉”

他珍珠般的语言中又不失自己的爱国心。字里行间又能看出他对帝国主义者的愤慨。《动乱时刻》深深打动了我,我明白帝国主义可恶的同时,还明白了当时生命的低贱。一个小孩子只值七毛钱,这行字就如针一般扎入了我的眼睛。朱自清先生不顾自己安危,用自己的民魂抨击了旧社会。这见义勇为的精神实在让人敬佩。那些颓废者,投靠帝国主义的颓废者,是多么可恶,令人咬牙切齿,他们的生命才是最低贱的!

就因为有了这些英勇无畏,不向反动派低头的作家、政治家。我们的未来才会充满希望,现在生活才会那么美好。他们是七月的星火,是民族的救星,唤醒了沉睡的巨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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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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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热的夏天走了,凉爽的秋天来了,在这秋高气爽的季节,我们一家决定去公园游玩。

一进入公园,我发现公园里的树叶没有往日那样苍翠茂盛了。远处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火红的枫树林。一阵秋风吹来枫叶摇摇摆摆的落下来,好像在向我们招手。有的枫叶像离开母亲的孩子一样,投入了大地的怀抱;还有的像美丽的蝴蝶一样飞来飞去;还有的像小鸟一样在空中翱翔;还有的像一片孤帆一样在海洋里飘荡。

我赶紧跑枫树林,红枫把无边无际的天空都遮住了,好像一张很大很大的红网把我网在里面。我走到枫树下,树下落了很多叶子,形成了天然的红色地毯,踩上去”沙沙作响,仿佛踩在雪地上。我抬头向上望去,发现枫叶在阳光的照耀下,是五彩缤纷的,有的是金黄色的,金的发亮;有的是红色的,红的热烈……这不禁让我想起了杜牧写的《山行》里面的诗句: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突然一片枫叶打到我的脸上,再轻轻地落到我的脚上,然后它好像在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捡起来一看,它穿着一件红外套,全身呈鹅掌形,又有点像五角星,还有点像人的手掌,叶子的边缘都是锯齿形状的,把叶子翻过来,可以看到许多大小不一的经脉,把叶子贴在鼻子上闻一闻,啊,一股清爽的淡淡的香味涌入我鼻中。

可是我唯一不懂的就是为什么枫叶一到秋天就会变红,查过资料才知道,枫树的叶子里有胡萝卜素和花青素,这两个是形成红色的主要原素,落秋后花青素增加,气温下降使绿叶素破坏,因此绿叶就变成了红叶,所以到了秋天枫叶就变成了红色,哦,原来如此!

啊,我爱秋天,更爱秋天的枫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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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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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让我明白了,人生的挫折和感受的离散乃是人生的必然,这本书让我再挫折中学习智慧;在离散中学习成长。在书中,还有很多的事情和道理都深深地印在了我的心里,印在我的脑海之中。

其中在卷一:天真的心这里面的“挑水肥的人”,让我记忆最深。这是说他们乡间有一种专门挑水肥的人,每隔一个星期就会来一次。小孩子贪甜恶咸,喜香怨臭,所以每个人一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捏着鼻子往反方向跑,有一次他和爸爸同行,见到了挑水肥的人,又不能跑,所以把鼻子捏住,过去之后,他爸爸说了他,他以后,见到挑水肥的人就深呼吸,在憋住气。

从这个故事中,让我体会了,那个挑水肥的人是多么伟大呀!他为了“我们”,忍耐着臭气,再帮我们用这些水肥给农作物洒上。而我们还见到就跑了,那是多么的打击别人的自尊心呀!再加上他们也是人呀,“我们”应该对这世间的每一个人,都要好,他在家中是人的儿子,也是他儿子的爸爸,我们大家应该尊重人、疼惜人。这样可以让别人心里舒服,也让我们有一种庄严之感。

有一次,我们大家一起吃饭桌边,围满了,见到旁边奶奶没有上桌吃饭,我就在想:我是一个小孩,可以到边上吃。于是我就说:“奶奶你还没吃饭呀,上桌去吃吧!”奶奶就说我是个好孩子,就坐上去了。我下来后果真有一种庄严之感。感觉很自豪似得。还有一个故事也让我深有体会——吹冷气的狗。

这是讲在夏天,银行门前蹲着五只狗。我立刻感到迷惑。每只狗脸上都入出了幸福的表情,原来是因为银行门很大,进出人很多,只要有人,门就会开,里面冷气出来了,吹在野狗身上。

野狗的内心里,,也有着对幸福的向往。+这些狗虽然知道追求幸福,但是它没办法在自己家里装空调。而我们可以在家里装空调,所以我们真幸运呀!我们要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本书真是对我大有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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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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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淅淅沥沥的声携带着寒风席卷而来。屋内更显寂寥和冷清,大雨已经连续下了好几天。

今日依旧是个雨天,雨不仅淋湿了全身,还浇湿了我的心灵。学习中的烦恼,生活上的困扰,如这细雨般连绵不断,让我迷失其中,使我感到忧愁和郁闷。

“快点,每次都是最后一个。”“都说过多少次了,还犯这样的错误。”这样的话总是不断地刺伤我的心灵。每一个下雨的日子就犹如受难日,使我无法开心。

如同一个背负重债的人,我拖着身子疲惫地倒在床上,倏忽发现窗台上奄奄一息的小草。因为多久没有沐浴阳光从而变得如此憔悴。

第二天,久违的阳光终于缓缓的洒下来,可是我的心情依旧如常没有得到丝毫舒缓,忽然想起那棵小草,便拿了垃圾袋前去收拾。来到窗前,不由得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小草并没有像昨天那样颓废,反而是迎着阳光生长得蓬勃,绿意盎然。

看到这一幕,我忽然想到,自己怎么连一株小草都不如?我怎么能以这种颓废的状态应对雨天般的低谷呢?我怎么能遇到一点儿挫折就选择退缩,逃避呢?之前我还经常自吹自擂在班上说自己坚不可摧呢,我豁然开朗,仿佛处在黑夜之中的迷途者看见远方的一丝光明。是啊,人生进退是常事,想要成功,关键在于能不能“熬”得住。所谓“熬”,是受挫时不轻易放弃,是欢喜中持一份谨慎,悲哀时留一丝希望;是对生活负责任,是认真对待每一个属于自己的日子。坚持梦想,认真生活,终会“熬”到你想要的未来!

我们的一生中,难免会有挫折,而这挫折或许扰乱我们的心弦,或许如雾霭迷了人眼。我们不应该就这样消极对待。面对漫漫黑夜,也不应该畏惧雨天的到来,我们要大胆勇敢地面对,追寻属于自己的阳光。只有经得起今天的沮丧,才能收获明天的喜悦。不管前路多么崎岖,只要走的方向正确,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大雨总是不期而至,乌云也总会不约而散。正因为有了挫折,我们才会更坚强;正应为有了风雨,世界才更干净更明亮。未来和梦想,不是想出来的,是拼出来的。长年累月的坚持,兢兢业业的汗水,才能带你去你所向往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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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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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完美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期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期望。我们仅有在春天播下期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此刻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完美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之后春天,迎之后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向为此刻的完美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期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完美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期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此刻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齐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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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你是不是像我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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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容易催人懒,走过春天,途经夏天,见到秋天,来到冬天,站在一年的最后一天,回想往事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你是不是像我制定过很多计划,却因为这样哪样的原因没有去实现?

你是不是像我曾有过很多想法,却没用笔记下也没监督自己解剖它?

你是不是像我下定决心去旅游,却因为心里摇摆不定最终不了了之?

你是不是像我告诉自己要早起,但闹钟响起时毫不犹豫的将它关闭?

你是不是像我想要回家看爸妈,却止步不前就只是与他们通通电话?

你是不是像我好多目标没完成? 你是不是不喜欢没有执行力的自己?

有了计划不予重视等于没有它,有了目标不去执行终空留余恨终身。

那从现在开始像有毅力者学习,我们组队重新出发去落实执行计划。

只为了一年下来,最后一天站在镜子前笑着对自己说,“你是真的活了365天,而不是仅仅活了1天却重复了36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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