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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合集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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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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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一文,是朱自清先生有关时间的脍炙人口的一篇散文。他用细腻的笔触,生动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他对时光流失的无奈和惋惜,也教育我们要珍惜时间,尊重时间,奋发向上,做一个对国家有用的人。

文中: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我觉察他去的匆匆了,伸出手去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边过去,天黑时,我躺在床上,他便伶伶利利的从我身上跨过,从我脚边飞去了。等我睁开眼和太阳在见,这算又溜走了一日。我掩着面叹息。但是新来的日子的影儿又开始在叹息里闪过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等语句,道出了朱自清先生珍惜时间和生命,惋惜时间流逝的心声。

时间正如朱自清先生写的那样,在我们不经意间就悄悄的溜走了!上课时脑子走神、写作业时发呆、做事有时往后拖、吃饭时为了看电视故意磨蹭时间......凡此种种,都能证明,时间被一分一秒的浪费掉了!所以,我们要把时间合理运用,把每一秒都用在对自己有益的地方,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做到,“今日事,今日毕”,才能把每一天都过的有意义,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取得一个有一个成功!

盛年不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当勉励,岁月不待人。今后,我要在日常生活和学习过程中,好好珍惜每一分每一秒。认真听课,按时完成作业,多读书,多写作,时刻与时间赛跑,一起奔向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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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写给啊新的分手信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700字

全文共 3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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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9月2号生日,属鼠,185高,喜欢抽烟,喜欢工作,想要一个家。

6月13日,我们正式宣布了在一起。其实准确来说,是去年的十二月在一起的,只是那时候你还不是这个你,我们忽远忽近。

7月,我们第一次一起约会,没有激情的热吻,也没有普通情侣的逛街看电影,我只是默默地陪着你。等待你下班已经是十二点的事情,那天我们说了很多,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脾气不好,但是我会改正。我说我不在乎你没车没房,一切都要一起努力。

第一顿一起吃的饭,有龙虾,炒玉米粒,西红柿炒鸡蛋,豆腐蛤蜊汤,还有鱼。吃饭的时候你教导我,要节约粮食,把菜都吃干净。那时候我觉得,你是个能过日子的男人。吃完我就送你去上班了。我还记得你是十二点半回来的,那时候我紧紧的抱紧了你,我说以为你不来了。那是除了初恋之外的第一次,那么去喜欢一个人。

约会的第三天,上饶步行街下了很大的雨,我穿了红色的衣服,十厘米的高跟鞋,走遍了整个步行街,给你买蛋糕。我想给你一个惊喜,因为9月2号那天,我去不了你的城市,陪伴不了你。

晚上你回来,当我把所有灯都关了的时候,我还记得你看见蛋糕的表情,惊讶,开心。你许了一个愿,你说那是关于我们的以后,我知道你的愿望一定是希望我们能走到最后,我没说,我只是静静的听你说,说这是第一次有女人为你这样。

那个七月,我很开心,我有了你,我觉得这是我目前生活中最大的骄傲。拥有深爱我的你,我的啊新。

八月,我第一次去到你的家,动车上你牵着我的手问我又怎样的心情,我说没什么心情,其实我忐忑得要命,因为我不知道我未来的婆婆会是怎样的人,她长发还是短发?凶不凶?白不白?会不会不喜欢我?可是你牵住了我的手,一路上都紧紧的牵着。那一月,我把自己给了你。

小时候常常再想以后和我结婚的人会长什么样子,我从没想到会是你这个样子,那么高,胡子满脸,脾气不好,却内心比谁都疼我。于是你再睡,我就一直在偷看你。我想记下你的样子,想象你穿上西装我们婚礼时的样子。

见到妈妈的第一大问题,是语言不通,我把我给她买的裙子交给了她,妈妈很开心的换上,我知道她喜欢我,你的阿姨也喜欢我。晚上我们还见了你的朋友,我们一起去拉芳吃了甜点,我还记得我上厕所回来之后,看见你特意给我点了我爱的烤鱼,当时心里满满的幸福,谢谢你记得我,我的啊新,我一定要好好的爱你。

九月,在经历了一些争吵之后,我又一次来到了这个城市,很热,汗水流淌的却是满满的幸福。这一次的见面很临时,是在知道你和老板吵架之后,马上定上机票过去的。最快的一个航班,你在酒店呆着等我,哪里也不要去。这是我电话里面给你说的。

我并不是任性,也不是钱多而一次次去到你的城市。而是因为我想念你,哪怕只是看着你工作也好。而这一次的行程,我只是想让你知道无论你发生了什么,就算我在很远的地方,也会以最快的速度到达你的身边。就算真的老板不要你了,我也会默默的守着你。

见面的时候我们彼此没有说话,你就是这个脾气,会把工作的不顺心发泄到我的身上。出租车上我拉着你,我靠在你的肩膀,不知道该用什么话去安慰,我只是轻轻的亲吻了你,然后用手机在微里告诉了你,无论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你不说话,沉默了很久之后,突然吻了我的额头。我觉得那就是爱情,我们不用看电影,不用约会,默默的陪着你,看着你,就是我想要的。

这一次呆了两天,周一我便回来,但是我觉得自己很伟大,我以为我能给你所有的感动,我也以为我能把那么工作压力很大的你保护的很好。我在尽力,以我最小的身躯把最多的感动和爱交给你了,我的啊新,你感受得到吗?

十月,你说,你要来看我,可最后因为工作还是我去到你的城市。那个月贵阳很热,你的城市下雨,我们第二次见了了妈妈,只因为你说想带我再回去一次,我便义无反顾的定上机票,去到了你的城市。去之前,我的朋友和同学劝告我,不要这样去投入爱情,他们不想最后受伤的是我。他们还说,我应该过与其余人一样的生活,找个身边的男朋友,一起上下课,一起吃饭。不,我只喜欢你,我只是想能够早一点看见你,所以我一次次坐上飞机,再转火车,再打车,饭都不吃,每一次十几个小时,只是为了早一点见到你。

这一次见面回来之后我们很甜蜜,你更爱我了,我也一直都在爱着你。我的啊新,我从来没有这样去喜欢着一个人,尽管我知道了你的太多欺骗,我还是觉得我想嫁给你。就像我说的,你的缺点千万个,像星星一样的多,可太阳一出来,星星就全都不见了。你就是我的太阳,把我的日子照的暖暖的。于是我觉得该告诉我爸妈你的存在了,第一次把一个人这样告诉家人。奶奶很开心,爸爸却很生气,因为他就我一个女儿,不想我去到那么远的城市,他爱我,就像我爱你一样。充满了不舍和妒忌。

一梦说那天你在公司和我家人通话的时候,很开心,你说,我们要订婚了,是的,我也想和你订婚了,哪怕只是一个草编的戒指,我也想做你的妻。可能有人会说这一切来得太快,我觉得不快,遇见了让你想要嫁给他的人,一切都不快。

然后,我就觉得,我是你的妻,你最爱的妻。会丢下最爱的工作之意要送的妻,会放下工作给我煮面填报肚子的妻,会放下大男子主义,为我做了将近三十个菜,和你的朋友,像过年一样热闹。我还记得你朋友惊讶的表情,他们说小新从来没这样为一个女人。我满足,我感谢你对待我与其他女人的不同。所以我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成为你的妻。生个和你很像的孩子,过平淡的日子。

十一月,我不知道我们之间是经历和发生了什么,我们陌生了,那天你喝多了,冲我发脾气,你说你大了,想要属于自己的孩子。你说我不是真的爱你,也什么都给不了你。我哭了很多天,我没想到一切我觉得感动地原来只是感动了自己。我的啊新,是什么让我们走到了今天,让你变成了这般厌恶我的你。

有人说是因为你有了新的女人,有人说是你不爱我,不,我知道你心里还有我,可能只是没安全感,才导致你害怕这段感情。于是我定了21号的机票,又一次踏上了看望你的旅程。你说不要见我,说高攀不起我,说你不是我老公,你还要拉黑我。你让我别烦你,说你要工作,我说我的啊新去那里了,那个抱着我说不会辜负我的啊新,那个丢下工作带我回家的啊新。那个说要娶我的啊新。我的啊新,你是怎么了,有了其他的爱人吗?她会不会很任性,会不会不疼你。

你说了太多让我伤心的话,我哭了几天,却笑着告诉自己要去争取,你只是压力太大,你还是我的啊新。

22号早上六点,到小区楼下,十几个小时没吃东西,三十几个小时没睡觉,我好累,却在你的身边看着睡着的你哭了一夜。我没睡,我知道这也许是最后的见面,只有三天,我想多看看你。

我们没有说话,你背对着我,我伸手抱着你,你不理我。我就这样哭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你上班前,终于和我说话了,你说一会自己去买点吃的。那时候我以为我的啊新回来了。晚上你抱着我,你说老婆,我差点哭出来,多久没听到你这样叫我,我的啊新回来了,我的夫,我想用一辈子去陪着你。

24号,回来了,我准备念完这个学期,就去到你的城市,什么都不要,和你在一起。回来之后我冲冲处理了我很多的事情,我还偷偷给你打了围脖,虽然我还嘲笑同学给她男友打围脖很幼稚,其实我也在偷偷这样做。只是还没来得及到你手里,我们就分开了。

十二月,原本机票是五号,可是三号的那天,你却还是选择了放弃。我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另一个她,可能是你觉得我们不可能,你说我爸爸嫌弃你太远,我也因为这个和爸爸吵闹过,因为我不想放弃你,我总觉得就算他们不同意,我也要义无反顾的去到你的身边。十二月,我准备了一套婚纱,我想在17号那天为你穿上,我想做你的妻。可是三号,你却永远的选择了放弃。我退掉了机票,不是因为我不喜欢你,也不是因为我放的下你,而是我想给自己留最后一点尊严,我明白我已经不再你心里,所以我选择了退票,离开你的生活,让你过得开心。

这一次我没有哭,这是我最后的尊严了,我以为我差一点就可以为你穿上婚纱,可是我失败了,很彻底,败得让你讨厌了我。我输了,输的不是你,而是不敢去找你的勇气。我输了,输掉了我的爱情,我没有了你,我以为能成为我夫的你,这个比我初恋四年还让我深刻的你。林涵问我还爱你吗?我说爱又怎样,我已经不在你心里,所有就算很痛,也要去接受这样的结果。

你放心,我没哭,我知道你希望我这样的去面对这一切。那我就在做一次你希望的样子,笑着去祝福你。啊新,我爱你,就算真的不能在一起,我也希望你能比我过得快乐。婚纱我会保存着,如果有一天你还想要回来,我会为你穿上它,做你的新娘。不要觉得这是幼稚,青春就该为那么一两个人去疯狂,你比任何一个都要打动我的心。啊新,我走了,以后要照顾好自己,多穿点,少抽烟,改改你的脾气,不然会伤害到以后的她。

我走了啊新,如果你会想我,就一定要来找我。我的夫,我还是你的妻,在我这里,即使我们分开,我也觉得我是你的妻。走了啊新,珍重自己,我爱你……

——妻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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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以黄黄为题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3400字

全文共 32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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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黄是只永远长不大的狗。懂事,听话,唯一的缺点就是贪吃,好动。

记得刚从姑姑家把它抱回家时,它的牙都没长齐。大大的眼睛,黑眼圈,一身黄色的皮毛,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见到生人就躲在角落里,别人忍不住摸它两下,它像受到非礼似得的直摇头,然后乖乖的蜷缩在我的脚下。我喜欢这种小鸟依人的感觉。我总是把它抱在怀里,亲亲它的鼻子,揪揪它的细胡子,挠挠它的黑眼圈,然后它会眯着眼睛拼命往我怀里钻。

那一年,我八岁,黄黄才两个月。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后,黄黄已经不再那么怕人了。每当夜深人静马路上有车辆经过时,它也会跑出去学邻居家的狗汪汪叫。每次它跑出去的时候,我都紧随着,像母亲怕孩子出事一样。完成它的使命后,我会把它抱到我的被窝里,它也会温顺的贴着我,慢慢进入梦乡。因为这事,母亲没少责备我。黄黄身上的跳骚,总把我叮的满身是包。

母亲说黄黄的耳朵老是耷拉着,一点都不好看。我也看出了这个问题。要是它能竖着耳朵,像狼一般,多威风。于是,我舍掉辛辛苦苦攒的钱,买钙片喂它。放学没事的时候,我也会拿起鱼竿钓鱼。虽然鱼是留给母亲补身体的,不过这个馋嘴的小家伙还能幸运的吃上鱼骨头。一个星期后,奇迹发生了。黄黄果然不负众望,两只耳朵精神抖擞的站立起来了。从此,它成了周围最惹人注目的狗。

黄黄四个月的时候,已经敢单枪匹马跑到村外去闯荡。我去上学的时候,它老是去送我很远,有时快跟到学校了。我的心里半喜半忧,生怕它回去的时候半路出事。针对这个问题,我想了一个妙招。每当我出门的时候,就把它五花大绑,并吩咐弟弟等我到学校的后再给它解开。狗是有灵性的,因为这事,它懊恼了好几天。狗有种恶习,叫死性不改。狗也有种天赋,叫绝顶聪明。当我觉得它不再跟着我出远门的时候,其实它在玩一招孙子兵法?—瞒天过海。这种伎俩,两天后就被我发现了,真是拿它没办法。看来狗再聪明,也聪明不过人。童话故事中,连狐狸都五体投地的说,我再狡猾,也敌不过你们人类狡猾。

母亲生性胆小,每次下地的时候,黄黄都陪着。母亲常说,这个小东西多么善解人意。我在玉米地里拔草,我走一步,它就跟一步。我坐下歇着,它就在我周围打转,眼珠子骨溜溜的,兴奋在草堆里抓蚂蚱。从母亲脸上流淌的笑容可以看出,黄黄的到来,给这个家增添多少乐趣啊!

弟弟是个调皮虫,总喜欢捉弄黄黄。他时常拿剪刀剪黄黄的胡子。没事的时候,老是把它的脸涂得五颜六色。黄黄羞得都不敢出去见人了。他还撬起黄黄的两条后腿,教它学倒立。黄黄每次都摔得翻几个跟头。以后,它见到弟弟就躲。于是,弟弟便拿好吃的诱惑它。黄黄贪吃,很容易就着了弟弟的道。弟弟把事先挖好的坑上面铺上干草,然后让黄黄跟着他跑。黄黄只顾着弟弟手里的骨头,哪里会想到有陷阱,一不留神就陷进去了。还好坑不是很深,它不费吹灰之力就跳出来了。弟弟古灵精怪,黄黄没头没脑,他们才像一对亲兄弟。

爸爸不喜欢养宠物,说那是糟践粮食。但是,无聊的时候,他也会带着这个小精灵到野地里捉兔子。一次,黄黄果然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逮了一只几斤重的老兔子。父亲乐的眉飞色舞,黄黄则像一个大功臣一样趾高气扬。从此,黄黄成了全家人的宝。

人的成长历程不会一帆风顺,动物的也一样。人有了委屈可以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动物却只能通过肢体语言尽可能的表达。一天午饭过后,邻居家的大婶火急火燎的跑到我们家,凶神恶煞的说,看看你们家养的狗,把我们家的鸡咬死了两只。父亲很是生气,把黄黄痛打了一顿。黄黄吓得乱窜,然后扎到母亲怀里,浑身抽搐着,头也不敢抬。它知道,父亲是怕母亲的。这一次,黄黄以往竖着的耳朵又耷拉下来。我非常不解,我们家养的也有鸡,黄黄只是斗它们玩,从来没有要捕食的意思。过了一天,邻居家的鸡又被咬死了一只。一阵狗叫之后,黄黄惊慌失措的跑回来,嘴里都是血,连背上也有伤。邻居大婶风尘仆仆的赶过来时,父亲正准备对黄黄再次施行家法。没想到,大婶却满脸愧疚的说,真是不好意思,我误会你家黄黄了。是张家那只可恶的大黑狗咬死了我家的鸡,还咬伤了你家黄黄。从来没见过父亲的脸色那么难看过。他心里估摸着,要是这小狗会说话的话,至于这么冤吗?人都是这样,总以自己的意志决定其他生物的未来。人总是以有用或无用来决定他们的去留。有用,就想法设法的大量繁殖,没用,就千方百计的摈除迫害。他们没权说话,因为人才是这个世界的主宰。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动物也不例外。一个人的生命是短暂的,动物的生命更是短暂和脆弱的。他们不由自主的来到这个世上,还没眷顾完时却要依依不舍的离开。人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自己手里,动物最美好的时光往往葬送在人手里。每一个有灵性的生命都是上帝赋予大地的一个精灵,每一个生命都应该获得尊重。

这天的天色暗的特别快,整个天空雾气蒙蒙的。晚饭的时候下起了零星小雨。

我们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晚饭。突然,黄黄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的跑了出去。母亲还夸奖它说黄黄的耳朵就是灵。没过几分钟,黄黄又飞快的跑了回来。晚饭快结束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黄黄躺在地上,剧烈的翻滚,抽搐,口吐白沫,灯光的照射下,我能看到它痛苦的眼泪。父亲叹了口气,说,这下完了,黄黄吃了老鼠药了。我知道有一个法子可以暂缓老鼠药的发药时间,于是不顾父亲的反对,把半瓶香油灌进黄黄的嘴里。邻居一个有经验的大爷跟我说,灌了香油也没多大用,赶快去找医生打两针,或许还有救。

天已经漆黑一片了,雨依然不厌其烦的下着。我不管不顾这些了,抱起黄黄就跑。父亲不放心,拿着手电筒在我身后照着。此刻,我才发现,它是如此的弱小,如此的脆弱。从它的眼睛里,我既看到了求生的欲望,也看到了痛苦挣扎的绝望,而撕心裂肺的我,是它唯一的希望。它每发作一次,我的心就痛一次。我不知道脸上的水珠是汗,是雨,还是眼泪。甚至,我连慌乱中跑丢了一只鞋子都忘了。

终于到了村里唯一的诊所。医生说没药了。我像是当头被人泼了一身冷水。随机,我对父亲说,我们去邻村的诊所吧!医生还有些不高兴,发了狠话说,去了也没用,这只狗已经没救了。我不信,我相信他说这话纯粹是嫉妒。黄黄还躺在我的怀里,它还有呼吸,虽然越来越弱,可它毕竟还活着,只要活着就有一线希望。

我的背上全是汗,脚也划破了几道口子。我只觉得疼,并不知道流血了没有。灯光关注的只有黄黄,我把自己的脚忘了。父亲一路走,一路抱怨着说,谁让它那么贪吃,这下出事了吧!虽然父亲嘴上这么说,可是他心里也有万般的不舍。我了解,父亲是一个不善于把真情直接表达出来的人。父亲和父亲生活了半辈子,我从来没听到过谁叫对方的名字。虽然我不知道这样的婚姻是否有爱情,但我确信他们已经离不开对方。

黄黄抽搐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浑身也越来越冷。它的呼吸如游丝一般,越来越让人感觉不到。当我们费尽千辛万苦赶到的时候,这个小可怜已经在使劲全身的解数倒气。我不知道这是怎样的一种现象,但我看到父亲在悄悄流泪。多年以后我才明白,倒气是临死前的一种征兆。黄黄最终没有扛得住,它走了。我想它肯定不是欣然的离去了,因为它的眼睛瞪的大大的,这是怎样的一种不甘啊!作为一个失败主人的我,只能悲伤的语气告诉它:我的小天使,我已经尽力了。

第二天,我把黄黄埋葬了。一只有灵性的东西是不应该曝尸荒野的,它的灵魂在天空看着我们。我没有给它置办什么俗套的东西,只在它身旁种了一棵小树。愿它的灵魂寄托在树上守护着我们。

没过几天,邻居可恶的大黑狗也遭到同样的命运。唯一不同的是,它死后将尸骨无存。有人看见两个骑摩托的人把大黑拖走了。

我明白了,原来几天前,黄黄成了大黑的牺牲品。黄黄没几斤肉,大黑才是这些可恶的猎物者的目标。

这就是一只狗的生命历程。从此,我家好长一段时间不养狗。因为养狗得到的欢乐远比失去时的痛苦多得多。它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永不可灭的阴影,让我明白了死亡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多年以后,我在一篇回忆文中引用了鲁迅阿长与山海经的一句话: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当时在班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成了典型,老师专门拿我的文章告诫大家,不要胡乱引用。现在,我仍然要说,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它的魂灵。在我心里的,黄黄是我的亲人,而不是一只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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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脉脉含情传神的爱抒情散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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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默契,叫真诚。有一种感悟,叫真心。那是穿墙透铁的爱,是在潜移默化中积攒下来的姻缘。为了爱而爱,为了真情而真情。在含情脉脉里书写,在心灵感悟里洞察。是一种超越的美,是一种感天动地的寄托。就像这爱在按部就班的进行,在心里感应,在爱里述说。那是不动声色的言辞,那是隽刻心里的梦幻,象匍匐在梦端,钻入心里潮露的点。

多么令人向往,多么令人迷幻而抵达不了的彼岸,就像看到荷花船,就飘荡在我的面前,激起荷花涟漪万千,就是不敢触碰,怕被搁浅。

总是在那里默默无闻,像品味,像体尝曾经有过的感触,就像心动带动情动,在为你而跳,为你而醒。这里曾经有过迁就,都是那么歇斯底里的感触,有一种懵懂叫你楚楚心动,像小鹿在跑,像小兔在挠,心里痒痒得很,很奇特,又很古怪,仿佛面对的,是一张会笑的脸,会说话的眼。

就像眼睛带动肢体语言,在向我传递爱恋。从你全身到柔情的美和骨感的爱,都在按部就班的串连,很有幸福的惬意和相思的美感,简直我被沉浸在最美丽的幻化里,相思中,那样恋恋不舍的去爱,去缠绵。

一切都在眼睛里,一切都在潜移默化的神韵中,那种幻象好美,好神奇,宛如被陶醉在美轮美奂的构思里,爱的神话中。

你在静而动,像你的眼睛在说话,在表白,我在传神般的想,我在神韵里去爱。好有传输的美,好有洞察的爱,像心随眼而动,在告白,在抒情,在感悟。

美丽像写在眼睛里,像写在爱的心上。那是超乎自然美丽的投入,那是青睐于心底的缠绵。在含情脉脉里制造爱的景点,在情真意浓里缠绵去爱。

答案总是写在眼睛上,洞察在爱的心里。多少秘密中的秘密都你是秘密,你都会在我的面前传输,引导。我象被索引,像被爱牵挂,那样鬼使神差的去爱,去表白。

有一种力,我是抵抗不住,那就是你传神的美,传神的爱。就象你的眼睛会说话,我的情我的爱随着你的眼睛而动,而想。我抗拒不了那种美丽的诱惑,就像全身都被你桎梏,那样心悦诚服的去爱,去服从,去陶醉。

含情脉脉,脉脉含情都是爱。那是一种潜移默化的美和一种潜移默化的爱。

我为了有你这种美丽的陶醉而幸福,我为了有你这种美丽的感悟而陶醉。

我真是个幸福的人,幸福得五体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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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的爱情观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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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品质叫无私,有一种情感叫无悔,两者若能合而为一,我认为那就是——爱情

“告诉我,爱情生长在何方?是在脑海,还是在心房?它是怎样发生?它又是怎样成长?”这个萦绕莎士比亚的话题,也在懵懂的我们之间疑惑着。

爱情是什么?

苏霍姆林斯基告诉我们,这是个既简单又深奥的问题,万物生存、繁殖、传宗接代,但只有人才能够爱。爱情是人类永恒的美和力量,是彼此的忠诚,是心灵的追念。我认为,爱情是永恒的,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它是无形的,也可以永远地存在这世上。它一直是人类传唱不衰、古老而又新鲜的话题,地老天荒,海枯石烂,由爱情而演绎的故事,更是那样的惊心动魄。

但对于现在的中学生来说,他们所谓的爱情只是属于朋友之间的兴趣,只是模仿大人。因为中学生无论从年龄、阅历、知识,成熟性方面,还是人生的物质和精神准备方面,都还不具有投入的资本,还没有足够的能力和责任心去承担爱情。早恋如同一枚青橄榄,品尝到的只是苦涩,要想收获甜美,那就等着成熟的时候再品尝。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秦观的这句诗揭示了爱情的真谛,只要两情至死不渝,又何必贪求卿卿我我的朝欢暮乐。中学生对于爱情,只是抱着玩玩的心态,他们中有多少真正明白爱情是什么,他们所有的只是莫名的好感和言语的相投。

“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这是爱情一生一世的许诺,爱情要求双方展示出自身高尚美好的心灵,在对方面前,同时也在自己面前,提出审美要求和道德要求,谁接受了对方的爱情,同时就应该承担起对对方的一份责任。

只有能经得起岁月和生命磨砺的忠诚和志趣,能超越死亡的心灵追念,才配得上称为爱情。爱情绝对不是一时的冲动和互相的好感就能成就的。机警的、严肃的爱情才是高尚的,才会使人感到快乐和幸福。这样的爱情才美好,令人羡慕,令人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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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今夜好梦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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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夜无眠。

我知道一切都已过去,所有对与错的结局都已注定,即使我苦苦挽留一些悲喜,也不过是一场游戏。

灯光如豆,一如既往,照着我的心和我的灵魂。没有躲藏的面容早已枯干了泪痕,无尽的黑夜包围着我,从最初到最终,从深夜到黎明。

有些故事注定是悲剧,却一再地沉迷,正因为沉迷是一种最美的状态,从生到死,从相逢到别离。

而所有的成败得失在起起落落间舍弃,忘记当时是怎样的一张脸孔,面对着曾经是怎样的陌生,那么多的记忆如潮水涌来,能记取的该忘记的,在心头奔流不息,如我的血液在流动不止。

喜欢夜,是因为可以孤独;喜欢孤独,是因为夜晚可以无人打扰。

在寂寞中,品味着原始的自然无边的冷静和理智可以不管不问,披散着长长的头发,仿若那光滑如丝的绸缎,赤着脚,闲闲地悠来荡去,许多的文字倾泻而出,许多隔离的情感释放于无形之中,手边那些或浓或淡的茶或菊花水,让饥渴的梦想渐渐潮湿,绽放花蕾。我知道我的所有情节都源于我的固执和虚无缥缈的思想,我不准备改变,因为没有别的路可以走,可以重新选择。

而无眠让我睁大空茫的眼睛,看着身边的黑暗,看着闪亮的灯,写着一些星星点点的文字,似乎一下子没有了追求,但却苦苦挣扎着一份信念,不愿失去。

那些漂泊的过程和沉默的背后,阳光总是姗姗而来,把自己封闭在一个小小的只属于自己的角落,慢慢擦拭着属于自己的伤痛,没人看见我的寂寞,我的伤悲,没人知道我曾在那么黑的深夜里落泪,不为自己。

可是,我依然会叹息着时光远去,让一切若有若无的情感淡淡的来又去,却不知道会不会重新开始,有时很想沉沉地睡去,安详而平和,没有梦境的陷入,没有现实的割舍,却常常在无边无际的黑夜里独对星空,生命是一连串走走停停的足印,哪里该换方向,哪里该不停地前行,都是未知的路程。而我想,我总在放弃一些什么,选择的又是什么,直到最后残存的又将是什么。

夜里无眠扰得心很乱,没有人在夜里给我问候,也没人坐在我面前凝望我疲惫的脸,但依然觉得逝去的一切都值得。

无论是留恋或伤感,我都明白有些事情不可回头,风筝断了线,再放飞时,牵线的不知又是谁,而断断续续的飞翔也总是一次次地重新开始。

夜更深了,时钟的声音敲响着一种震动,好久没人陪我聊天,好友没有在街上闲荡,远去的背影,远去的青春,还有远去的岁月和自己。

冷冷清清的空间,习惯于被遗忘,明明知道苦海无边,人生短暂,让青春在流光溢彩中经历着苦痛也是收获。那些付出的代价不是都值得,往事不提也是一种心结。

在丰盈的内心世界,今夜划为一个句点,执着于自己的生命,也执着于自己的未来。

那么今夜都好梦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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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描写秋天景色的初二散文作文

全文共 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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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我轻轻推开门,门前那棵老梧桐树下,枯黄的落叶如一层金色的地毯,铺在地上,踩上去软绵绵的。于是我知道,秋天来了。

是的,秋天来了,草地上干枯的小草,大树下金黄的落叶,以及那天空中飞过的雁群便是的证明。我披上外套,向路上走去。一阵秋风吹过,我不由裹紧了外套,路旁那棵不知名的树上,几片枯叶缓缓飘落下来,它们在空中旋转,飞舞,那是它们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我伸手捉住了其中一片落叶,那干枯的叶脉如此分明,这叶片多像老人饱经风霜的手啊!于是,我伤感起来,因为这薄叶让我想起了风烛残年的老人,让我联想到生离死别的痛苦,更让我领会到“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悲哀。我憎恨这萧瑟凄凉的秋。

不知不觉已走到田野中,这儿确是一番截然不同的景象。田野里,一排排成熟的水稻组成了一片金色的海洋。风中夹杂着稻香,滤过我的心田,把我刚才的惆怅与伤感全都吹散了。稻田里割稻的人们个个忙得大汗淋漓,但他们脸上却都洋溢着无法掩饰的喜悦。是啊,辛苦的耕耘没有白费,烈日下的汗水,辛勤的劳作终于换来了累累的果实,谁能不为之喜悦呢?我仿佛瞬间明白了:没有秋,哪来丰收的喜悦?没有秋,拿来春的温暖?没有秋,哪来四季的变换?那秋叶的枯落,不也正体现了一种“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的豪情吗?秋,它是个可爱的季节,值得人们赞美的季节。我热爱这硕果累累的秋。

漫步着回到家,四处竟都弥漫着一股淡淡的幽香,沁人心脾,才发现桂花已悄悄绽放了。那小小的花朵,好似一张张甜美的笑脸。好香!我贪婪地嗅了几口,花香顿时在我口鼻中漫延开来。渐渐浸润了我的心扉。我陶醉在这花香中,也沉浸在这美好的秋日里。这纯纯花语属于秋季,这幽幽花香属于秋季。秋,竟是如此美丽!

金秋十月,桂花飘香;金秋十月,收获希望。我爱这丰收的季节,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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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心累的感觉的散文

全文共 6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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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滚滚红尘中,有时感觉心很累!心累的感觉,是让人说不出的滋味,有时感觉无奈,酸涩苦楚。

心累的感觉,是让人说不出的一中隐痛,有些煎熬、焦虑。

在生命的旅途中,总会有这事那事的,有很多时候,懂得如何避开问题的,胜过知道怎样解决问题的。在这个世界上,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还是选择顺其自然,也许是最佳选择。胜出者往往不是能力而是观念。是啊,一个人观念的改变,是成功法宝,观念可以改变人,人可以改变世界。做人最重要的是品格、态度、思想观念和人生价值观!

要想事情改变,首先自己改变,只有自己改变,才可改变世界。人最大的敌人不是别人,而是自己,只有战胜自己,才能战胜困难!

好好的活着,开心的生活,应该心累的感觉,变成幸福的感觉,有时候,莫名的心情不好,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发呆。

有时候,夜深人静,突然觉得不是睡不着,而是固执地不想睡。有时候,听到一首歌,就会突然想起一个人。有时候,别人突然对你说,我觉得你变了,听后,也是有些茫然。——感觉好像丢了自己……

一次心灵净化的结束,是一段新的开始。有始有终,却又循环往复。有的时候,真想抛开一切繁杂,追寻那一种感觉,是的,人有的时候真的需要放松!红尘琐事很多的时候是人压抑,需要内心释放一种压力。

在这样一种态度存在的时候,我们真应该找一个合适的时间让自己内心平衡一下,变为一种洒脱,一种放松状态,持有一种坦然、一份淡定、一份恬然。

夜深人静的时候,一支香烟,一杯清茶,能回味很多很多……感觉当今这个社会,很多的人都丢失了很多根本的东西!丧失了道德,丧失了做人的准则和底线!只剩下了金钱为上!感觉很是可悲!一个民族或者一个人丧失了信仰真的很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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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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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日子,妈妈买来了一本《林清散文》,封面的清丽与幽雅深深吸引着我。微微张开的荷花诞在几片荷叶之间,无不透露着墨香清韵之气。

翻开书的扉页,林清玄的照片赫然出现在了视线之中。照片上的是一个相貌平平的中年男子,头发长,但有些谢顶。他面带微笑,一看就知道是一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我有些许惊讶,原以为“林清玄”是一位娴静的女士,但没想到,一位男士竟也可以写出如此细腻的文字,真是令人不可思议。

他的文章没有多余的文字,字里行间都充满了奇妙的幻想,一切都是那么明朗。他能从我们的生活中找到真理,又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如此的接近生活。一些原本看起来十分不起眼的东西,而在林清玄的笔下却可以淌出熠熠的真理的光芒。在林清玄的散文中我们可以看到生活中最真的感受。

“在一切的优美、败坏、清明、污浊之中都能找到智慧。”这是《清静之莲》带给我最深的启迪人生处处充满了智慧。《心田上的百合花开》给我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就算是孤身一人,在逆境中也要坚强。“登山专家只看见山顶,不像我们,能享受海拔五百的乐趣。”这段文字让我感触很深。我们沉溺在被“征服”的驱使中,一天一天忘记了乐观平和的心态。我们在人生道路上时时痴迷于“高处不胜寒”的顶峰,却忘了欣赏沿途的风景。还记得他的《存在的理由》写道:甚至连每个人都有存在的理由吧!有些为爱存在,有些为学习存在,有些为生命的美好而存在。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存在的理由,每个人都必须为了这些理由而存在,我们必须要尽全力来完成这些愿望,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林清玄的文字总是清丽悠远,拥有大自然之美。有风的温柔,花的美丽,草的坚强,以及万物的一切。

在炎热的夏天,你可以泡上一杯清茶,翻阅《林清玄散文》,让一缕清凉的风吹进你的思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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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操场上的秋千上还有蝴蝶停在上面哲理散文

全文共 1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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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盯着2016想让它定格,但是我手机屏幕上还是变成了2017。

我看着早就进入梦乡的她们。我的心里不经感到真的很神奇!来自五湖四海的六个年龄相仿的姑娘。在这8000多个一样的房间中,怎么偏偏选择走进了这一间。而我怎么也偏巧的走进了这一间。不觉中,我的嘴角开始上扬。我把双手合十,低头感谢上帝!这时有位姑娘从睡梦中笑出了声,不知是她也在感谢上帝,还是梦到了什么以前的开心的事。我也想到以前……

不过是2016的前半段,那时我还不在山东淄博这个没有秋天的山沟沟中。那时我还在四季分明的安徽淮北。

那时你可以听见我坐在妈妈骑着电动车的后面背着的单词;那时你可以看见我还为成绩而不知所措的神情;那时你可以听见我的极力争辩着什么非本科不上;那时你可以感受到我时刻准备着再来一年。

那时那时……我记得,一个人在台灯下写着题目。有时累了,看向窗外,看见站在路边的那个孤零零的只有昏暗橘黄的路灯时。我的孤独感像外面拿着利刃的寒风一样劈头盖脸而来,任我怎么去躲,每一寸皮肤还是被侵蚀到发痛。有一次我竟泪流满面,我懊悔为什么以前没有更努力一点,我懊悔为什么这么爱玩,我把自己看到尘埃,甚至比尘埃还低。我听见我每一个毛孔的哭泣……

我记得我和同学在快节奏的复习中短暂的课间相互分享着零食,这就是我高三长胖的重要的原因之一。以至于现在琴房阿姨看到我学生卡的照片时惊讶的说“丫头,这是你吗?怎么当时这么胖。”我们总是擅长在苦难的日子里,找乐子。学习有压力时我们就吃。吃的方式繁多,吃的种类繁多。那时吃零食的香甜,幸福。现在我的脑子还有记忆,像你站在牛奶蜂蜜在炉子上滚的翻着大泡氤氲整个房间的感觉。我真想借机器猫的时光机再走一遭。看看一块小小的面包如何变成了两个人的快乐!

我坐在考场上看着理综。我想有些东西可能真的不适合你,有些东西强求不来。如果我再来一年我就能否从容的应对它们这些小恶魔?这个问题占据着我的心。当我考完,爸爸妈妈来接我时,我坐在电动车的后面默默流泪。那泪水飘了一路。我就是那种固执的人。对于我来说有些东西一念起,我就不管一切,一念灭一百头牛都拉不走。我还记得我为了一些人放弃梦想而争的面红耳赤。但现在我就是那一个。我选择逃避不敢面对自己选择了逃兵这条路。所以我去打工了。

我在一家童装店打工,卖童装。很忙,有时候自己会站几乎一天,你也许不知道站几乎一天的感受。就是你的脚板不是踩在鞋垫上而是踩在一根根细细的针尖上。虽然很忙,但是我明白了很多,人生的路不止一种。

就像我的老板,她初中就不上学了,开始时没有钱。自己去摆路边摊,有时候看见城管就急的抱着衣服就跑。开始时她没有钱给自己的孩子买衣服就自己改旧衣服给孩子穿。她说有一次雷雨交加她骑着三轮车从高架桥上过,她能感觉闪电就在她头上劈。但是她当时一点都不怕,因为她急着回家,因为她当时年轻。现在她回想起来说“背上窜起阵阵凉风。”我问她“有没有想到以后自己会拥有一家属于自己的店”她惊讶的说“当时我就想城管不来赶我,就行了。”我笑出了声。

她说“日子一点一点过,努力过好当下,做好一件一件眼前的事。因为谁也料不到未来到底会是什么样子。不要把日子看的太长,看的太长,反而走的没有了动力,没有了激情。看的太长,不正确认识自己有时不过是自己的梦想罢了!”听我这番话。我的记忆被拉回高三时和别人争吵着要不要复读这个未来的问题上。当时的我就是把日子看的太长。站在现在看未来的问题,不管分析的如何透彻,还是现在的眼光。还是对于未来没有丝毫意义。

所以,以后,我不再为未来做想法。我会当未来时变成了现在时,我在去思考去选择。当我走进淄师,我首先适应着一切,适应淄师的洁癖,淄师的早操,淄师的活动。

最重要的是我适应着如何与人交往,就像跳着双人交际舞,远一步,显得生疏。但是太近,又让她人感觉不适。所以如何掌握距离是我在淄师需要继续学习。当然,学习的不止这个还有很多,像美术,我会好好学习美术,因为我报学前就是因为可以学美术,我太爱色彩!它太美丽,每一种颜色,每一种美丽。剪纸,我还记得我给剪纸老师发作品时,我对老师说“剪纸,会陪我一生。”我会好好学习舞蹈,虽然我12年没有跳过舞蹈,但是我会好好学习。因为我希望有一天,花好月圆,我翩翩起舞,他弹琴亦是静静看着就很好。钢琴,我也太爱了!我喜欢双手飞舞在黑白间优雅的像一只蝴蝶的自己。我不知道2017带给我的是什么,但是我会把日子一点一点过下去。遇见更好的自己。

操场上的秋千上还有蝴蝶停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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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爷奶的爱情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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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若有情天亦老,一生一代一双人。

——题记

相守是这个世界上最曼妙的风景,柔情蜜意的你牵着温婉优雅的她,走过夕阳……

我的爷爷和奶奶,已牵手走过了五六十个风雨交加的春秋,那种心有灵犀,煞是让人羡慕。

曾经不是这样,正值豆蔻年华的郁家四小姐和英俊潇洒的盛家小少爷结了婚,本就是一场包办婚姻,两个没见过几面的年轻人之间根本就没有热烈的爱情火花,平平淡淡的,爷爷上班,奶奶主持家务,说起话来也是有一搭没一搭的,叫对方时,大多用你你你来喊,虽无轰轰烈烈,却如细水长流,悠悠的。

到了中年,他们似乎也释然了,就像再谈一次恋爱一样,尝试着去寻找心中的甜蜜,在一日一日的磨合中,两块棱角分明的顽石逐渐互相打磨,在风沙中演变成了圆润的璞玉,明净。

常可看见,奶奶坐在屋门口择菜,爷爷在后门口喂鸡和鸭,是如此之安适恬静。闲暇时,还会用眼睛的余光瞟一瞟对方,奶奶也不吝啬她漂亮的嗓子,为爷爷唱着那个年代的歌,柔柔的音调,漾起了爷爷满脸的微笑;爷爷用自己的巧手,做了许多小玩意给奶奶消遣打磨时光。花开花落,他们还在,搀扶着,在夕阳的余晖下,慢慢地走过门前泥泞的小路,月光窈窕……

现在,他们早已不年轻,奶奶再也没有当初挑着扁担健步如飞的气势,爷爷也没有顺风耳的本事了,奶奶的双手已经颤抖地端不起碗,爷爷的听力也越来越差。但是,他们依旧很幸福,爷爷会替奶奶挑担,支起奶奶的天空,奶奶会耐着性子,在爷爷的耳边重复着一句又一句。是啊,他们单独一个,定是不行的,但是,当两个人真正合二为一时,人间的坎坷怎会走不完?

又是一年万紫千红,爷爷变着法儿逗奶奶开心,奶奶则乐呵呵地替爷爷捶着背,或许,相守就是这么简单。夕阳西下,岁月静好,有爱一朵,向晚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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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愿望也要努力去实现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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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五早女儿发短信说她想我了,想吃我炒的土豆丝(我炒的土豆丝堪称一绝,实际上确切地说应该是土豆条,无论怎么样反正我的孩子们是百吃不厌的!这就足够了!)了想吃我包的水饺了……马上我的心乱了……立刻有一个特别强烈的小愿望在心里盘旋起来,思考着怎么去给她个惊喜,带什么东西怎么去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现实生活里我是属于那种很宅的人,极不喜欢外出,即使偶尔出去旅游,也是陪家人一起,仅仅是不想扫他们的兴致而已,但是为了女儿我就不顾及这些了,因为她回家还要请假所以我还是决定去看她。于是赶紧收拾东西,买菜买肉拾掇水饺馅最重要的是带了两个很好的土豆,省的去买不到这样好的,当然还要带把菜刀,因为在家切好的话炒不出那个真正味道的,还有炒土豆丝需要的必需品,葱花、味极鲜、还特意去比着旅行箱买了个煎炒烹炸都能用的多功能电锅,家里好几个锅可是都装不下,但是我又有些犹豫,隐约知道菜刀可能不好带,于是我思虑再三还是决定抱着侥幸心理试试的,我把菜刀先用纸箱子板包了两层,又用布包两层,最后放在旅行箱的最中间了……当我的旅行箱被放入安检口那个传送带上时,我的心砰砰乱跳忽然很紧张,心里在碎碎念:阿弥陀佛,上帝与神同在,阿门……还没念完呢就听到安检员在叫我:“哎,这位女士请把旅行箱里的刀拿出来,这个不可以带!”我愕然了……都到了这个时候了也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当我把包裹的严严实实像个粽子的菜刀拿给送我的老公(因为我一直没跟任何人说这件事)时,他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并且意味深长的说:“嗯……由此可以看得出你的智商有多高了!”

礼拜六如约在济南见到了日思夜想的女儿。女儿很兴奋,当我告诉她我怎么去时,她就给我发来短信说:“不会吧麻麻(女儿一直这么亲昵的称呼我已经习以为常)?难道您一手领着孩子一手提着锅子来?……”并在屏幕下方发了一个手举锅子的红太狼,我认真的回复“YES!”她就开心地笑了并配发手舞足蹈的小孩儿。当我手忙脚乱把热腾腾香喷喷的水饺端到两个孩子面前看着孩子们狼吞虎咽的吃时,我开心极了了!其实老公对孩子的教育理念比我超前,他一直认为,孩子不能像我这样一直惯着宠着,因为我们不可能跟孩子一辈子,所以我们必须让孩子学会独立,而我道理也明白,就是怎么努力也做不到,于是我们就这么吵吵闹闹的过了这么多年……我为孩子做太多想得太周到有我的依据,清楚记得在我十七岁那年,我第一次去市服装厂上班,父亲送我去的,可是到了厂门口我死活没勇气去问问我的车间在哪里,父亲很生气,记得他当时说:“一岁不成驴到老是驴驹”……后来我在那稳定下了,等到第二次再去上班父亲提出要送时,我断然拒绝了!我不知道当时父亲是怎么想的,会不会有些许的失落抑或对上次数落我而稍微自责,反正从那以后我再也没用父亲送过我!当然他来看我另当别论。所以我一直以为现在孩子们依恋我依赖我想我离不开我说明我还很重要,还有用处,而我的身体还很健康能帮到他们是我的福气,我无怨无悔,累并快乐着!

礼拜天特意起了个大早,因为昨晚两个孩子玩得太晚,所以都还在酣睡,我没惊醒他们,悄悄地带上两个土豆走出了宾馆。因为昨天只吃了水饺,最重要的土豆丝女儿还没吃上,别看在外面只要有钱可以买到各种各样的花哨吃食,但是并没有真正妈妈的味道,所以我必须要做给她吃。六点的济南街上还静悄悄的,昨晚不知道几点还下雨了,零零星星的小雨点还时不时的在飘着,偶尔有几个晨练的,急匆匆走过,有几家店面也开始忙活了,但是我没好意思打扰他们的忙碌。我们住在纬一路,我一直走到纬四路才发现一个卖蒸包的小店不算忙,有三个阿姨在那里,我先是买了几个蒸包,然后又问可不可以借用一下案板和菜刀切两个土豆,并说明缘由,阿姨很热情让我进店到后面一个操作间去切,我很感谢很感恩(我始终认为,只要是别人求我帮忙的事,我不敢说“万死不辞”也差不多,只要我能办到我都会尽力而为!我也一直对我的孩子们说,只要我们能帮到别人绝对不可以袖手旁观!所以我一直固执的认为只有我做好了当我求助于别人时才不会被拒绝)……当孩子们在床上发出啧啧的赞叹说:“麻麻,我们是被你的土豆丝香味吵醒的你知道吗?”立刻,幸福荡漾开来溢满全身……这就是我想要的!

我本是平庸的小女人,没什么远大理想,一直本着“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亦可无”的生活准则来要求自己,只要我的家人平平安安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在一起,足够,别的,都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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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雨的优美散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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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极富诗意的名词。多少作家的灵感统统迸发在雨天,多少名篇佳作通通创作在雨季,多少生命的萌芽、多少情感的陶冶都似清流般蔓延在雨帘之下。听雨声,就像是在听一首祝福歌,祝福每一段生活,祝福每一个生命。

就像季羡林老先生所说的“雨下,宇宙间平添了一片温馨,一片祥和。”雨呀,就像三月的风呢,那么温柔,有垂柳软絮的轻盈。这是季羡林老先生眼中的雨,但是宇宙中真的会下雨吗?我们不知道,只感觉下起雨来,整个世界都染上一抹温情,配上斜斜密密的雨滴声,仿佛在演奏世间最盛大的抒情曲目。

每当清晨,伴雨醒来,仿佛生命开端就被诗意所熏陶;每当午后,伴雨闲暇,远眺窗外,才真正体悟到“人生还有诗和远方”;每当夜里,伴雨声梦去,就像是夜里都有母亲的陪伴。有了细雨,就像为生活添上温柔一笔,勾勒出生活最美好的模样。

古往今来,世间有“斜风细雨不须归”的温情柔美,自然也有“白雨跳珠乱入船”的热情酣畅。雨或如婉转溪流,或如惊涛骇浪。听温柔雨,听出安心的祝福,听出每一个生灵的细滋慢长;听激昂雨,听出生命的淋漓,听出每一个轰轰烈烈的曾经。曾经有那么多小故事发生在雨下,记忆里的感动是大雨冲不走的,是岁月抹不掉的,是铭刻于心的。曾经雨洒落在我们身上,仿佛能互相传递深情厚谊;现在雨飘落在我的身上,人生之路孑然一身,又有谁能体会雨下的内心澎湃与不安呢?都是曾经,都是雨衔来的,也是雨送走的,到头来不过一场空,都只存在在记忆里。

听雨,真的听得出一个生命吗?听得出所有的曾经吗?

狂风暴雨大作之时,一定是生命的喧嚣,叫嚣着所有的不安与痛苦。

凄风苦雨零落之时,一定是曾经的悲惨故事重又被记忆起,如此的可歌可泣。

和风细雨悠悠之时,一定是生命的萌芽,孕育着新的希望与力量。

听雨,听出生命,听出人生,听出每一段故事、每一个祝福。

季羡林老先生说的没错,宇宙里也是会下雨的吧。那里有星球的奥秘,有宇宙嬗递的故事,有流星划过的轨迹,有一条承载着数万颗星星的银河。每颗星都代表一个故事,故事开始在第一滴雨落下的时候。

雨停,心静,生命的故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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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雪的温度散文

全文共 10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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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走在校园的路上,看着地上缱绻的金黄的梧桐落叶,心中不禁顿生一股诗意:这梧桐叶纷纷洒洒的落下,是不是为了腾出地方儿让栖息呢?然而,枝头的雪终是还未等到 便放假了。

在家听闻了下雪的日子,便不紧不慢的等待起来。

今年的雪终于如期而至。我迫不及待的跑进雪中,展开双臂,看雪落在我的手臂、落在我的肩膀、落在我目所能及和目所不及的一切地方,穿透进每一个即将空灵的微小世界。我满心欢喜的看着手掌上接来的几片雪花,看着它们化作极小的水珠、宛若笑脸。我好奇的看着天空,我不知道这灰暗暗的天空为何能诞下这样白生生的雪。我想认真地多看看雪,这样就能在没有雪的日子里,闭上眼让自己置身其中。也如此刻,我想写点什么,将雪像枫叶一样“夹”在书中,来年初雪未到的时候尚能翻开书看看。

我说,何处有雪何处便是我心中的圣地;我想,有雪的地方一定是天国。或许还有很多人像我一样有着一点儿雪的情结。我们期待,我们盼望,我们欣喜若狂。然而,这是一种怎样的雪的情节?对我个人而言,我想并不仅仅是对于自然杰作的赞叹,在我看来似乎还有一些人文的注解:雪有温度

“柴门闻犬吠,风雪夜归人”。晚上睡觉时想到唐诗人当年苍山脚下的诗句,一幅画面不自觉的浮现眼前,或许和诗的主旨无关,但我却隐约中感受到了风雪中家作为一种皈依的温暖,风雪中有“家”的温度;记得宋词中也有一句与雪有关的诗句让我至今难忘,叫做“未若柳絮因风起”,意思是说白雪就像柳絮随风而起。多么美的比喻,多么富有意境,又是多么的恰到好处。记得是高中读来,时过几年却依然对这一句记忆犹新,雪中渗透着文学的温度;而记忆中,小时候的雪总是下的很大,我们会滚雪球,放鞭炮,在雪中可谓是不亦乐乎。

小时候又有什么情感呢,踩在白花花的雪上、还总喜欢饶有兴趣地去踩别人没踩过的新鲜的雪,也不怕把雪踩得生疼。而那高高低低的小脚印中却多少藏匿着我们深深浅浅的童年,雪中有记忆的温度;影视剧中,雪景多是浪漫的镜头,男女主角会相约在初雪时见面,而我也憧憬着雪中的浪漫爱情,在我看来雪中还有爱情的温度。

雪不大,也最终会融化,或许只会留下雪泥鸿爪,又或许什么也留不下。雪会化作冰水顺势滑下,滴答滴答的节奏好似佛家摇转的佛经。或许,雪化作水的时候,也恰是它完成了一世的修行。

为什么喜欢雪,因为它带来一个晶莹空灵的世界,因为雪有温度。

林清玄说:“雪,冷而清明,纯净优美,在某一个层次上像极了我们的心。”其实,喜欢雪,更是因为我们的心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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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一本书散文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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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欠你一本

满满的文字像是你的心中的花海

清秀的笔迹像是你经过的红裙

你写道

孤独是与你同行的梦

我曾欠你一本书

慢慢的时光不觉已走过好多年

泛黄的书页不见你当时的困惑

我说

就这样静静度过匆匆年华

我曾欠你一本书

漫漫的黑夜它带走我的梦

破碎的书签夹着年少的爱

一封情书

可我不爱你

时隔多年

我又找到那本书

夹杂着你关于爱情的梦

我想我开始想你

可我不爱你

这么多年

我剪去了长发留起了胡茬

我怕你见到我

我怕你会说

当年的你呢

我会说

孤独只是我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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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关于惟愿死去是永生的散文诗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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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生命,渺小的像黄土地上的一粒沙尘

经不起一阵狂风的吹袭

就消失在骤然腾起的烟尘雾蔼之中

那些生命,同样渴望阳光的爱抚和与大地的亲近

却被瞬间的电闪雷鸣

永远击倒在“淘金梦”的旅途中

那些生命,把最简单的快乐和幸福

幻化为亲人眼里憧憬的富足和团聚的时刻

却被生活的阴暗驱逐走所有的渴望

那些生命,被某些人恣意的画上句号

或者只是要人心酸的抚恤单上

一串少的可怜的数字

即使贫困,生活的激情依旧

就像青春的船帆随风舞动

都不可能会经历一次死亡之旅

现场的痕迹,全都深藏在地下

那些血腥的记忆早被金钱和权利冲刷干净

尽管循环往复,却拨不动早已麻木的神经

死亡并不可怕,惟愿死去永生

可怕的只是会有很多无耻的借口

要这些无辜受难的人们无辜蒸发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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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情观后感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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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春晚潘长江的小品《将爱情进行到底》虽让人倒胃,但其中他有句台词却让人感到诙谐有趣,那就是:一个成功女人背后,有一群男人!

我在想,什么是成功的女人?成功女人背后到底有多少男人?我们又会是女人背后的哪种男人?

说到成功,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对成功有不同的体悟和理解。大体上说,一个人的成功就是实现了他的理想、抱负的梦想的人。有人说,胜利者是成功的。有人说,事业成功的人是成功的人。如此等说法,我认为都没有错,但也不全对。

天啸一直固执地认为,世上是无所谓成功的。

成功与失败、得到与付出始终是一对双胞胎,是时时相伴相随的。一个人在某方面成功了,其实这也意味着他在另一些方面失败了,因为他在得到的同时,也付出了很多,失去了很多。

有人会说,这样谈成功,还有什么意义。其实天啸知道,人生在世,必然会有所图、有所求。茫茫尘世,我们总是宁愿舍弃拥有的一些东西,去索取自己没拥有而想拥有的东西。正是这种无止境的欲望,形成了世界前进的动力,也构成了人之生存和生活的要义。天啸只是想说的是,当我们成功时,切勿太过得意和满足,因为,我们得到了很多,同时我们实际也失去了很多。得到和失去永远成正比,这是辩证法。对于那种没有付出而得到而成功的,是不能算是真正成功的,充其量不过是个幸运儿。

成功,必然以付出和失去为代价。

如果要专门说成功的女人,那肯定是离不开男人的。什么是成功的女人?从事业、从爱情、从婚姻都任何一个方面去看一个女人,同样没有意义。

套用潘长江那句台词,套用“女人征服男人而征服世界”,一个成功的女人其实也很简单:只要能够摆平身边男人的女人,就是成功的女人。身边的男人,就是女人的整个世界。

身前有男人,是女人的福缘和造化,身后有男人,是女人的魅力和荣光。身前身后都没有男人的女人,注定是一个失败的女人。身前身后有男人但却把这些男人摆不平的女人,也算不上是成功的女人。

因为,摆不平身前的男人要出大乱子,摆不平身后的男人要出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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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大学的他们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200字

全文共 60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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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馆长】

我们现在还叫他馆长。他是上海奉贤县人。馆长这个名字的来由,要追溯到大学时代了。我们都是经济系的,住一个寝室,先是八个人住,后来走了一个,剩下我们七个。他是我们的舍长,当时我们想将寝室叫得雅点,就管它叫公馆,所以他就成了馆长。大学时代我们一个寝室的都相处得不错,也发生了不少的趣事。

何馆长刚进学校不久,就表现出了经商的天分,课余时间不断倒腾些东西叫卖,赚点零花钱。我记得有一次,他搞了一批红色的运动衣来卖,没几天,我的妈呀,上课或者去打饭,走在学校的路上,就看见到处都是他卖出的红色运动衣。我们都开玩笑说,看看,这都是我们何馆长的手笔。他听了大笑不已,有点骄傲说,遍地开花啊。多年后再说起,大家还记忆犹新,会大笑一番,特别是老唐,也买过一件的,当然是打过折头的。

何馆长除了经商有天分外,体育方面也表现突出,他是大学田径队的中长跑运动员,经常在课余时间参加训练,回来就是一身的汗水,当然,还会奉献给寝室一阵臭袜子的味道。他还挺逗的,有点小孩子的顽皮和淘气,常做出些让你又气又好笑的事情来。有次我们搞郊游活动,目的地是上海郊外的淀山湖。大家说好了,就骑自行车去。他本来是有车子的,可临出发前,他却说不要车子。你猜猜他想干吗?他说他跑步去!他想看是他快,还是我们的车子快。我们给他的想法搞得苦笑不得,努力做了一番劝说,力陈利弊,说好几十公里呢。可好说歹说也没能扭转他的想法,只好说随他了。

我们一路骑车子走,他呢,一路跟了我们跑,开始还真的佩服他,他没拉下,一路上在我们左右跑动。后来跑了十几公里后,哈哈,他开始叫苦了,说他不行了。他给我们臭了一顿,才给他一辆车子,因为少了一辆车子,我们当中的一个人,就只好坐车了。大家说那个子小的坐车。大家都盯上了我,我于是由骑手转变为坐车者。他一上车子就来劲了,将车子骑得呼呼跑。途中我又换搭过几辆的车子。我的妈呀,坐车比骑车难受多了。我可惨了,屁股都给颠得生疼和难受,又只得忍了。当然,这一切的后果,都是罪魁祸首何馆长造成了。这次经历,我至今还记得。

大学毕业后,何馆长携夫人老杨去了青岛大学教书。我们都笑说,这小子在学校时就不是个好学的学生,他教书,还不误人子弟吗。可他还是成了一位人民教师。当时他除了教书,还办公司。后来还混了个副教授的头衔,让我们都跌了眼镜。有一段时间,大家叫他何教授。但我们看他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是用在办公司上。他经常从青岛跑去上海,捣腾自己的生意经,每每跌倒了又爬起来,继续革命,后来越发地见成绩了,就像其他的大款一样发了起来。

1999年,我们班的同学搞了个毕业十周年聚会。大多同学都去了上海,当时许多同学都有了指点江山的苗头或趋势,所以大家显得兴致勃勃的。何教授当时混得不错了,开了一辆红色的跑车,威风凛凛地一路从青岛开到上海,让大家着实羡慕了一番。大家在吃喝玩乐的当中,彼此交换各自的信息。何教授说,他给学生开了一门课,是马克思的《资本论》。当时我们就笑坏了肚子,说怕他自己也没将《资本论》看完呢。何教授当时是任我们笑,一点也不生气,后来也跟着我们笑,哈哈地大笑。

说到何馆长的婚姻,应该说是个幸福生活的榜样。夫人老杨是山东人,两人能谈恋爱,其实都是体育做媒,老杨读的是心理系,但也是学校田径队的中长跑队员。有一阵子两个人闹别扭。老杨同志嘛,是我们寝室几个公认的好同志,我们们认为,老杨正好能管管这小子,省得他日后作犯,惹事生非。要是换了给哪个小女子逮了,看来不是他害人,就是人家害了他。所以为他的将来着想,大家出主意,说得找个人去老杨那说说,挽救一下即将堕落的何馆长。也真好笑,结果是我和老唐出马做说客。其实在恋爱方面,我们俩就是个生手,没有任何成绩可言,却要去担当如此重要的游说任务,而且是去游说心理系的女同胞,现在想想还真是笑死人了。不过,当年我们还是不虚此行的。我们对老杨说,何馆长对你是真心的,你不挽救他,他就会一路堕落下去的。应该说我们比较出色地完成了任务。没多久,两人就和好了。不过这小子倒没请我们吃一顿,还大言不惭地说是自己有魅力,是老杨主动找他的。我当时就说,你还欠我和老唐一顿,什么时候请,你看着办吧。不过这顿就好像历史遗留问题一样,总拖着没解决。

近年来,我们的何馆长或者说何教授,越发混得可以了,全家从青岛迁居回了上海,自己也当过一家上市公司的总裁,现在又是一家国内在香港上市的公司的总裁。我没见过他工作的情形是如何的,2004年四月的一天,他因公事来深圳,我们见了面,他也请我和老唐,以及广汉等几个吃饭,但没说明是为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我们在谈笑之间,又回忆起大学的时光,那些美好的时光又再次复活了。谈及以前的事,他的脸上又挂起那种孩子气的笑容。这让你很难想像,就是这样一个人,是一个管理着上市公司上亿资产的总裁。我们在一起玩,也住在一个房间,他没有什么架子,他还像大学时一样,依照大学时兄弟们的喊法,他喊我大哥。我是寝室里年纪最大的嘛。这个叫法让我感到亲切,不生分,有种回到从前的感觉。

我们同学呢,还是喊他何馆长,或者喊他何教授;他呢,都笑嘻嘻地答应。

【格非教授】

大家一提到格非,大概都会将他放在作家的行列。其实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正当老师呢。说他是教授或作家都没错,他是个学者型的作家。我在华东师大读书那会,常去河东中文系的宿舍窜门,和我混在一起的,大多是八五级的中文系学生,当中有许多是我的好朋友,而格非是他们的辅导员,因而也会遇见他,他正处于精力旺盛,意气风发的年纪,写小说也已声名鹊起,听说张艺谋曾想将他的一个小说改编成电影,虽然最后没成事,但我想,这个事件至少给他,给我们这些文青,都有极大的刺激和鼓舞,因为当时,张艺谋导演的《红高粱》正红遍国内外。

当时我虽读经济系,却和夏雨诗社的诗人混,用诗歌描绘我们的白日梦,但说内心话,我与那些走红的校园男诗人有点“隔”,总觉得他们过于邋遢或癫狂,我反而比较欣赏写散文或小说的,觉得他们斯文得体,有如谦谦君子,不像诗人那样,一惊一乍的,显得小气。但当时我几乎不读小说,偶尔听格非和他的学生胡侃,我也只有静静听的份。

毕业离开师大后,我就没了他的消息。听他的学生说,他还在师大做老师。直到我开始写小说,我才在翻阅杂志时,看他的小说,那时候他已红得发紫。后来我们再次见面,是在1995年的4月,《特区文学》杂志社搞笔会,请了格非、苏童、余华等作家来深圳,而我作为市里的作家,也受邀参加座谈会。期间我们做过简单的交谈,还送了一本我的诗集《光阴的故事》给他。我们互留了通讯方式,但之后却没联络。等到我要出小说集《温柔与狂暴》的时候,我想请他写序,但心里有点忐忑,才打电话征询王为松。王为松说应该没问题的。还给我格非在北京的电话,当时他正在岳父家度假。我给格非打电话,说了这个意思。没想到他很爽快地答应了,还很快就写好寄来了,对我的作品,他有弹有赞,让我受益菲浅。而后,我们偶有电话联络,加上我每年都有出差机会,就常绕道拐去上海,住在学校的招待所,走在林荫大道,乘机做个怀旧的梦。小住的日子,我会请格非吃个饭,听他侃侃写作,他口才出众,真是做老师的料。那段时间,他在读博士,写得少了,但读了许多书。

大概1999年前吧,我又去上海和他见了一面。饭局上,问起他的写作,他说动了笔,写了几万字就停下了,一直没继续下去。他说起他可能要离开上海。当时我有点惊讶,但过后没在意,心想他要走的话,大概他会去北京的,我这样想的理由,一是他夫人是北京人,二来嘛,也只有北京这城市,最适合他这段位的作家。果真,后来一联络,他真的是在北京接我的电话了,谈到自己的状态,他说很享受教师这份职业,可读可写可授业,他说这份工作比较适合自己。

一晃又五六年过去了。我的工作岗位也调整了几处,没了出差的机会,我几乎没再出去走动了。2004年4月,我从单位辞职后,只呆在家里写东西,也少出外跑动。满满地写了一年,有天看报,突然看到一则消息,说格非蛰伏十年,写就了一部接近经典的长篇《人面桃花》,于是赶紧跑书店买回一本细细欣赏。之后,又在《南方都市报》上看到消息,他获得华语传媒文学大奖,照片上的他,满脸笑容,但头发也白了许多。我突然感慨起来,发觉自己也该出去走走了,于是才有了五月的京沪远游。

这次我们是在“万盛书园”见面的。那离我暂住的北大不远,离他任教的清华大学也近。那天下雨,诗友刘晓芳驾车和我一起去的。格非一早就到了,坐在楼上咖啡馆的中央。我发觉他更壮实了,头上的白发多了,但还是精力充沛。格非给我的感觉,一直有领导的风度,这会也真是做领导了,他现在是清华大学中文系的副主任。我们点了饮料,边喝边聊,话题大多集中在学校方面,原因是我这人嘴拙,起不了话题,加上刘晓芳博士毕业,正四处找分配的学校。格非就给了他不少的意见。

后来谈到写作的问题,格非针对我的状态,也给出了意见,他说我出道算早的,也有基础,但老这么晃不行,要么找人想想办法,要么干脆再找个工作,在没有经济压力的情况下,将现在所拥有的,统统放弃,闷头写它个十年再闹红,这话将我说得浑身冒汗。后来想想我又释然了,他对我说这样的话,一来他是我敢于求助的师兄(另一个是李洱),所以我愿听实话,但我是个脸皮薄的人,要我主动求人,大概是比较难办。二来我们的处境不同,想问题的出发点也不同,但我知道,他的意见很重要。我应该重新厘定一个新的出发点。

离开的时候,我们三个人都争着付钱结帐,都拿了钱出来,服务员先要了我递过去的一百元钱,但后来又说要零钱,我正低头在钱包里找,他们其中一个将帐结了,我也不知道到底是晓芳还是格非。我的那一百元又回到了茶几上,最后回到了我的钱包里。我们离开前,三个人合了照,就在咖啡馆的门口。下楼一看,雨越发下大了。我们钻进晓芳的车子,将格非送回寓所。

回深圳后,我将照片冲出来,一看,我和晓芳的脸,都绷得紧,太严肃,格非站在中间,神态很放松,显出自信的笑容来。

【老文青】

老胡是H省人,中年,个子不高,一米六多点,但很壮实,微胖,笑容可鞠,来深圳几年了,在我家小区的大门口经营一间小报亭,卖些报纸杂志,当然也兼卖汽水零食等。我开始没怎么注意,心想,这地方能做什么买卖呢,大概只能糊口罢了。

一天,我经过,顺便想买瓶汽水。站那随便一聊,说有消息说,报亭都要竞标呢。他说是呀,有人出价20万呢,但这有点扯淡。不过,他说真有人找他谈过转让的事。我就问他,想做这生意有点难吧?他说是的,他每次承包,得花点钱买个人情。不过他说,也值得,是小钱嘛。我有点惊讶,问他一个月收入多少。他有点神秘,让我猜猜。我说,一千多吧?他说再猜。我说,两千多?他还是说不对。我说猜不出。他得意地说,不比白领差多少。他还告诉我,某个车站边的报亭,有月入万元的呢。

这让我感到很吃惊,我也才发现,他与其他报亭的老板不一样,和他聊天很愉快。他突然问我是否姓谢。我说是啊,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好像报纸介绍过的。我笑了问他怎么称呼,他说姓胡。

我见书架上摆满了《收获》、《十月》等文学刊物,就有点担心,我说你这能卖出去吗?老胡说,卖不出去,就自己看。他告诉我,他进这些刊物,是给自己看的,能否卖出去,他才不管呢。我说奇怪啊。他笑了说,他也算个文青呢。这倒吊起了我的瘾来了。一聊才知道,他早年也做过文学梦,时至今天,心里还有文学情结。

话题扯到当今文坛,东拉西扯一番后,他告诉我,他也蛮有些经历的,和我一样,也干过银行,搞过材料,编过内刊,还做过主任呢,后来行长假公济私,任人为亲,挤兑他,发生冲突后,他将行长的手打折了,买段工龄走人了事。他说他还去四川闯荡过。他说他就看不惯一些混蛋的霸道行为。他说前几天,一个警察来买烟,要了一包,撕开口了却说不要。老婆怕事,没敢吭声。他可不干了,问那警察,你撕开了,我卖给谁?那个警察自知理亏,只好掏钱买了。他说前天更逗,有个人猛冲进来,要拉他的抽屉。他一见急了,猛地抽出平常防抢的刀子就要干他。吓得那家伙半死,逃出去跌倒在地上。随后赶到的领导解释说,他烟草公司的,来检查的。老胡质问他们干吗不亮证件。那领导解释说,他是个新来的。老胡说,要是伤了,可怪不得我啊,做事得有做事的程序。对这个行为,老胡是这样辩解的,我怎么知道他不是抢劫犯呢?伤我还不如伤他,大不了我赔几个钱。老胡说,我是个穷人,怕什么,大不了,有事就跑。我说你真厉害呢。他笑了说,连小姨子都说他身上兼有匪气和狗气。我大概知道匪气什么意思,但不明白什么叫狗气。他说,就是说翻脸就翻脸。他这话把我给惹笑了。又聊了一会,我肚子饿了,才回家去。

以后,我经过,有时间,我就停下来,站了聊天,翻翻报纸或杂志,向他打听一下报纸杂志的行情。他呢,站在只能容下一人转身的亭子里,一边和来买东西的顾客打交道,一边和我聊天。有时候太入神了,顾客就不满意了,说生意都不做了?他反问人家,说不做有什么要紧的?有意思的是,他是H地人,却说最讨厌H地人做生意。我问为什么。他说连一块钱的报纸都要杀价。他说一份《南方都市报》,进货价是七角五分,卖价是一元。我说难怪呢。

他常会问我,最近有什么新作?然后我们常就这么聊上了。当然,我们也不一定只聊文学。有时候,他谈起想买房,想买个二手房,但老婆想买新房;他也谈到他的小孩。他说现在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赚到钱给小孩上学。他还说以后赚到80万的话,也不用在这买房子了,干脆回H地去养老,这笔钱可以在那过得很舒服了。说完,他又很遗憾地说,还是做作家的好啊,自由!我笑了说,自由是自由,可还没你赚钱多呢。他就笑了,说,可你们有可能让自己的作品流传下来啊。我说,谁知道呢。

我们聊天的时候,他的夫人有时候在外面给他帮忙,有时候是他出来,和我坐在外面的凳子聊天。他收养的小流浪狗旺旺在我们周围走来走去,嗅我的裤脚,大概上面留有我家金毛辛巴的气味。

他知道我不时会收到一些杂志社的赠阅刊物,大前天,我经过的时候,他叫住我,问我要《莽原》杂志,因为每期上面都有一个好看长篇。他解释说这几天要进的其他杂志没来,断档了,想借我的顶顶瘾,他想看书了。老婆在旁边数落他说,昨天晚上看一个通宵了。他红了眼睛说,上一期那篇真不错呢。

两天一过,他看完了我借给他的杂志,说不错不错。他还告诉我,说近期的纯文学刊物十分好卖,凡是有长篇的,顾客一看,丢下钱就走了。连去年没卖完的,都被人买走了。我表示怀疑,说出版社的编辑都说,长篇不好卖呢。老胡说,他们能比我懂?他还说某某报亭的老板也说了,进的纯文学刊物都卖完了。

他还特地提到,那本刊有我长篇《文身师》的《莽原》杂志,有人想买,但被他婉拒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因为是我送给他的,他要留来做纪念的。我说别人要,你就卖吧,那期杂志我还有几十本呢。他说还以为借我的那些刊物,我要收藏的,所以没卖。我说卖好了,我不收藏。他说那好,以后你看完了,就放我这里卖掉。我说好啊,这样不浪费。

我临走的时候对他说,要是你有条件,做做书商,那多好啊。老胡就笑笑,说现在就很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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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心中的感恩初中散文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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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真好,当你在我身边时,我好想轻声地对你这么说:幸好有你,让我在黑暗处看见光芒;幸好有你,让我发现心中的一处天堂,你是漂泊着眼中,最安全的港。

是你,在我无助时给我安慰;是你,填补了我心中的缺口,因为有你,我的心不再孤单;因为有你,我的心不再寂寥,不再荒凉,你是在我伤心时,吹干我的眼泪的风;你是在我生气时,听我诉说心声的天使,自从我出生到现在,如果生命中没有你,不知会有多少天真的思想在脑海中干涸;不知会有多少的快乐在心中消失;不知会有多少的怒气沉淀在心底,永远表达不出来。

还好有你,能在身边陪我,使我的思想得到无数的赞许,在我失败时,鼓励我再试一次,总有一天会成功,果然每次我重新做出的作品,在他的帮助下,得到许多师长和同学的称赞,他曾告诉我:“感恩失败,因为他使你成为一个有故事的人。”

在他多年的照顾与教导下,使我成为一个能干的人,俗话说:“受人点滴之恩,顺当涌泉以报。”受到你多年的关爱,等到我有能力之后,我一定会加倍的回报你,在你每次不放心我一人去学校时,你那一心要把我打点好的眼神,让我真想轻声的对你说:“有你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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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牵挂微散文

全文共 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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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的阳台,牵牛花的藤蔓,茂盛得让人妒忌。长长短短,粗粗细细,交织着,纠缠着,编成绿色的网,时不时,新长出的嫩条,芊芊的细幼,淡淡的芽黄,在风中摇曳。对她们来说,世界太新鲜,闻一闻,看一看,有趣。

绿网里,最打眼的是花。粉红色,玫红色,浅蓝色,深紫色,一朵朵,一群群,彼此争奇斗艳,还忘不了与迷恋自己的花蝴蝶比比,到底哪个更漂亮。

牵牛,名花谱上有她。古人的诗句,也不吝赞美。花状若喇叭,茎长冠展,独立于心形的绿叶旁,娇俏妩媚,引人遐想。年轻时,家里的阳台也有过,每每牵牛盛开,就忍不住心会躁动。

记得写过一首幼稚的小诗:晨曦里,初露轻触牵牛,对它呢喃,我的心思,都寄放给你。趁着天未放亮,你悄悄地过去,带着花蕊,用枝蔓延伸。要记住,当她出现时,绽放你的喇叭,释放我的心语,牵牛,是我对你的爱恋。

我不会忘记,初恋的她读到这首小诗时,眼眸透出的欣喜,还有一股子幸福。

如今,岁月携走了青春,爱情也不再用炫目来表现。情与思,都在沉淀,更加醇厚,更加深切。对家人,对朋友,总会多一份心情:牵挂

牵牛有个动人的外号:勤娘子。一朵牵牛花,会凋谢,但是明天,又有更多开放,它不倦不厌,时刻在关切。

牵牛,意味着情谊,意味着牵挂,意味着安心。还要加上一句:祝愿。

牵牛常开,拜托,月圆之夜,请别休息,趁着天还未亮,你悄悄过去,当第一缕朝霞初显,把我的牵挂,把我的祝愿,送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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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大兴安岭的马齿笕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700字

全文共 1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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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非肆虐的埃博拉病毒,夺去了成百上千人的生命,其中包括为病人治病的好多医生在内,人们无不为之震惊和遗憾。埃博拉感染者的症状,发热、高烧、器官衰竭、口鼻眼耳等处流血,有点儿像鼠疫(流行性出血热),死亡率很高。世界各国的医生们正在探究治疗此病的有效药物。笔者由此想起了内蒙古大兴安岭东北林区,这个纯天然的医药大宝库,在这个大宝库里,不乏有很多神奇的药物,清热、解毒、止血、散瘀、消肿等是它们的强项。它们就在我们的身边儿,齿笕就是路边儿、土丘、自留地儿等随处可见的药、食两用,开着黄色或橙色小花的一种草本植物。

马齿笕的俗名很多,地域的不同俗名也不同,人们根据这种植物的习性、形状、口感等而为它取名,如:这种植物特别能“贮水”,茎叶多汁,因而特别耐旱,适应环境的能力特别强,有人称它为长命菜、安乐菜。这种植物的叶子形状有点儿像马的牙齿,肉墩墩的在光线下闪着亮光,有人称它为马齿笕。这种植物的“串根”生长方式,形成了一堆堆、一串串、一簇簇、乱蓬蓬的形状,有人称它为狮子草、五行草。这种植物的随味性很强,可以烹饪出很多的菜肴,有人称它为酸米菜、麻子菜、麻生菜等。

1960年灾荒时期,大兴安岭东北林区还不能生产粮食,人们只能依靠“供应粮”维持生活,那时期,家家户户人口都比较多,没有计划生育的约束,“供应粮”根本不够吃,有的人家把下一个月的供应粮食都“预支”完毕了。于是,人们把眼光落在山野菜上,在山野菜的“菜谱”里有,老山芹、四叶菜、老鸹膀子、燕子尾、猪牙草、猪毛草、返魂草、牛蹄菜、蛰麻子、鸭子嘴儿、水芹菜、马齿笕、小灰菜、大荆、萱草、山菠菜、山白菜、山韭菜等。笔者在家里男孩子是老大,采集野菜是首当其冲的事儿,为了避免采错野菜,每次上山笔者都要悄悄地拿着好多颗“真货”,在山坡、山脚、小溪两侧、土丘、简易路旁,用手里的“真货”对比着采集山野菜,为以后独立采集山野菜,奠定了良好基础。其中,比较省力气的山野菜就数老山芹和马齿笕了,采集用时少数量多,结余下的时间就用来满山乱跑,顺着山坡滑溜溜喽。至今,笔者少年时代,那采集山野菜时的乐趣,顽皮的形象还记忆犹新,难以忘怀,大兴安岭东北林区能食用的山野菜名字,笔者一口气还能说出十几种呐。

笔者的一个朋友,是小镇医院中医科的大夫,据他介绍说,马齿笕的药用价值还很高呢,主要功能是清热、解毒、止血、散瘀消肿。医生们利用马齿笕的这些功能,用来治疗各种炎症,如肠炎、细菌性痢疾、阑尾炎、钩虫病、功能性子宫出血、痔疮出血、外敷可以治疗疔疮、痈疽等。最近有消息说,马齿笕还有保护心血管,防治冠心病的功效呢,因为马齿笕含有丰富的钾盐、黄酮类、生物碱等药理成分,从而减轻心脏负荷,减少心肌耗氧量,达到保护心脏、减缓心率之目的,有延年益寿的作用呢。

马齿笕的食用方法很多,将采集来的马齿笕去根洗净,可以直接配肉炒着吃,还可以飞水后切碎与其它青菜拌着吃,也可以煲汤、制成馅包饺子、包包子吃。有经验的兴安人儿,在夏季马齿笕鲜嫩时采集后晒干,冬季里用水发开后与猪肉炖着吃,也可以和其它蔬菜混合制成美味菜肴。

笔者少年时期玩过的互拍手游戏,道出了马齿笕的生长形态和它的食用方式,以及马齿笕的保健、防治疾病的功能。内容如下:

“马齿笕,马齿笕,一拽拽出一串串,小小黄花一瓣瓣,肉肉呼呼一片片。你来看,我也看,大打家一起都来看。炒着吃,伴着吃,剁成馅来蒸着吃,你吃我吃他也吃,快快乐乐都——康——健。”

马齿笕这种植物,属于寒凉之品,因此,脾胃虚弱者,大便溏泻者,孕妇忌用,年老体弱者也不宜多吃马齿笕或谨慎食用。健康的人儿在炎热的夏、秋两季,食用马齿笕可以排出湿气,解暑降温,减轻心脏负担,令人神清气爽,精力充沛哩。

马齿笕这种植物在我国各地都有它们的身影,虽然它的茎杆儿软绵绵的贴着地面儿,马齿状的小肉质叶片貌不惊人,开出的小小黄色的花儿,实在不能和牡丹、芍药媲美,给人一种柔弱无力之感,但是,它有着退烧、消炎、止血、散瘀独特的本领,令人对它充满敬意和爱戴。马齿笕这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真是大兴安岭东北林区里的又一件宝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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