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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红尘陌路(最新20篇)

无论时光如何飞逝,我们如何不舍,美好的青春终将与我们告别,在这即将逝去的青春你想说什么。看看下面的范文吧。为此小编为同学们精心整理了一些关于爱情散文:红尘陌路优秀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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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散文精选

全文共 66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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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我们在这世界中追寻着爱情,也享受着。下面是相关的散文,快来看看吧。

《这才是爱情里最重要的事》

一凡是我最难忘的朋友,只是,在她28岁的时候,上天就把她从我们身边带走了。

如果你认识她,或许会和我一样喜欢她。

她是个既安静又开朗的姑娘,言语恰到好处,有她在,既不会觉得聒噪,也不会感到冷场。她周到地照顾着每个人的情绪,也能委婉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她散发着温和的光彩,从不灼痛别人的世界。

就是这么一个姑娘,28岁之前,她都是幸运的。

从重点小学、初中、高中毕业,顺利考上重点大学;大学里和高高帅帅的学长恋爱,毕业后嫁给他;工作地点距离父母的住所只有20分钟步行路程,中午可以悠闲地回到从小生活的地方吃饭、午休;生了个好看的女儿,被外公外婆视若珍宝抢着带,自己也没有变成臃肿的新手妈妈;工作体面平顺,按部就班地晋升,由于处事大方得体,同事关系也融洽,是个被领导器重的中层干部。

生活如果看起来美好得像假的,那十有八九就是假的,或者,命运会在最出其不意的时候来个反转,唰唰存在感。

我还记得那是某个夏天的傍晚,一凡头一回没有事先打电话就直接到我的办公室,我忙着手里的活,她坐在我身边的椅子上呆呆地咬着指甲,等我忙完,她惨淡地笑着,眼神愣愣地说:“筱懿,我得癌症了。”

卵巢恶性肿瘤。

这是一种早期很难被发现的女性重症,除了遗传性卵巢癌之外,没有多少可行的预防措施,只能早诊早治,争取早期发现病变。

可是,一凡发现的时候,已经不早了。

我怀疑上天预先知道她的人生结局,才安排了好得不真实的这28年,然后海啸般吞噬一切,只留下光秃秃的沙滩,像是对她幸运人生的最大嘲讽。

那天,我和我认识了20年的姑娘——我的发小一凡,在我们走过了无数次的林荫路上来来回回地踱步,我拉着她冰冷的手,努力不在她面前流泪。

突然,她停下来,轻声对我说:“别告诉任何人,我已经这样了,我父母、老公、女儿还得继续生活,让我想想,怎么安顿好他们。”

她抱抱我,转身回家。第一次,她没有嘻嘻哈哈地挥手向我告别,而是头也不回地走远。我看着她的背影完全消失,才蹲在地上放声大哭。

每天,我都装作若无其事地给她打个电话,她的语气日渐轻松。半个月后,她在电话里说:“我解决好了,咱们中午一起吃饭吧。”

在她最喜欢的菜馆,她小口地喝着冬瓜薏米煲龙骨汤,我不催,她愿意说什么,愿意什么时候说,随她。

“我先和老公说的。我给他看了病历,对他说,老公啊,我陪不了你一辈子啦,你以后可得找个人接替我好好疼你呦。

“女儿太小,你父母年纪大,又在外地,今后你独自带着小姑娘,大人小孩都受罪。我父母年纪适中,女儿又是他们一手带大的,你要是同意,今后还让他们带着,老人有个伴儿,你也不至于负担太重,能匀出精力工作、生活。

“咱们两套房子,我想趁我还能动,把现在住的这套过户给我父母:一来,给他们养老;二来,如果他们用不上就算提前给女儿的嫁妆。如果你不介意,把我那一半存款存到女儿户头上,算她的教育基金。另外那套新房子,你留着今后结婚用,你肯定能找个比我更好的姑娘,得住在和过去没有半点关系的新房子里才对得住人家。”

我问:“他怎么说?”

一凡放下汤勺:“他没听完就快疯了,说我胡扯,让我先去把病看好。可是我知道根本看不好。

“我想让老公没有负担地开始新生活,他那么年轻,不能也不值得沉没在我这段生活里;我想给女儿有爱和保障的未来,不想她爸爸凄凄惨惨地带着她,也不想让她面临父亲再婚和继母关系的考验,那样既难为孩子也难为她爸爸;我还想给父母老有所依的晚年,他们只有我一个女儿,俩人还不到60岁,带着外孙女好歹有个寄托,他们还算是有知识的老人,孩子的教育我不担心。

“我不想为难人性,更不想用最亲爱的人今后的命运去考验爱情的忠贞,或者亲情的浓稠。我只希望在我活着的时候,在我力所能及的条件下,把每个我爱的人安置妥当。生活是用来享受的,而不是拿来考验的。

“我和老公讲道理,他最后同意了,他明天送我去住院,然后,我们一起把这事儿告诉我父母,这是我们小家庭商量后的决定。”

一凡半年后去世了。

就像她生前安排的那样,女儿在外公外婆家附近上幼儿园,维持着原先的生活环境,老公每天晚上回岳父岳母家看女儿,也常常在那儿住。他们的关系不像女婿和岳父母,倒像儿子和父母亲。

两年以后,她的老公恋爱了,对方是个善良知礼的姑娘,另外那套房子成为他们的新居,婚礼上,除了男方女方的父母,一凡的父母和女儿也受邀出席。

因为无须在一起近距离生活,所以大家几乎没有矛盾,女儿也喜欢漂亮的新妈妈,每年清明,大家一起给一凡送花儿。

在一个原本凄惨的故事里,每个人都有了最好的归宿。

每个人都因为一凡的爱而幸福安好,这才是真正的爱情,以及亲情——不只有激情,不仅是索取,不光为自己,还有对他人的善意与安置。

曾经,我以为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爱”本身,一凡让我明白,“爱”本身不难,难的是许对方一个看得见的未来,爱情里最重要的事,是我知道自己会离去,却依旧要照顾好你,给你一个妥帖的未来。

这才是一个女人柔韧的坚强、宽阔的善良,以及无私的爱。

《爱情真的经不起等待》

多少缘起缘落,就有多少擦肩回眸;多少悲欢离合,就有多少爱恨情仇;多少前尘往事,就有多少蓦然回首。人生的渡口,我们皆是过客,可真正驻足的又有多少?并非不懂珍惜,有些缘分注定长短,或转身天涯或刹那芳华。来的是偶然,走的是必然。没有放弃,怎能拥有;没有经历,怎能选择。洒脱而活,看世间冷暖;从容而安,便是风轻云淡。缘来惜缘,缘去随缘。随缘不变,不变随缘。爱在时光里,无言又无语,有情似无情;爱的世界里,没有谁对不起谁,只有谁不懂得珍惜谁。人总是这样,拥有的时候不知珍贵,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当爱已成殇,灯火阑珊处也不会有那么多的一往情深。当爱已无奈,转身离开的或许是一辈子的温暖。时光不能永恒,而情却可以至始至终。失去什么,也不能失去真心;忘记什么,也不能忘掉真情。珍惜眼前人,让爱无悔。

有一种缘叫错过,有一种爱叫不舍。一首歌唤起了一段记忆,一杯茶染浓了一种心情。每个人的心中,都珍藏着一个不可触摸的情。碎碎念念中寻寻觅觅,深深浅浅中迷迷离离。漫无目的地去甜蜜去忧伤,刻骨铭心的去沉淀去流浪,是寂寞的诗行,是往昔的芬芳,是揉碎的念想。当爱已成往,要有多坚强才能念念不忘。一种忘记不是不可以,而自己的心却不愿意;一种遇见不是不美丽,而结局却是不舍的情意。都说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可有谁能做到如此洒脱?那刻骨铭心怎能刻意忘记?那回忆的迷离怎能轻易抹去?若相遇,莫相离;若相惜,莫相弃;若相爱,至死不渝。用真诚去给予没有虚假,用真心去珍惜自有真情。

有些爱越想抽离,却越加清晰;有些人越想忘记,却越在心里。爱情就是这样,总是扑朔迷离;幸福并不容易,总是让人寻觅;甜蜜并不简单,总是让心着迷。一个眼神让心悸动不已,从此爱情泛起涟漪;一句别离摧毁了所有的美丽,从此断肠是痛的呼吸。爱过才懂珍惜,痛过才懂保护自己。爱情需要拥有也需要放弃,属于你的真心不移,不属于你的终会失去。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抹背影,却又无法触及;每个人的曾经都有一段美丽,挥之不去却只是一个回忆。爱上一个人只是一时,忘掉一个人却需要一生。并非无心,纵然千般不舍,爱有时候也是一种放弃,是另一种幸福的给予;并非无情,纵然万般无奈,饱尝寂寞,把凄楚深埋于自己的心底。无悔经历,只因曾经爱过,曾经拥有过。只要你过得比我好,别的,什么都不重要。

有的缘,看的太重终会失去;有些情,期望的越高失望越深。有些人,舍与不舍都是无法忘怀;有些爱,念与不念都是转身离开。缘分就是这样,或近或远,或相聚或别离。爱,有时候会伤。遍体鳞伤的痛让心无处不荒凉,可怕的思念不打烊,火烧的寂寞在疯长,回忆的感伤填满空旷的心房,揉碎的念想在无处躲藏。是凝固,是断肠,是灵魂无处安放。爱的轰轰烈烈那又怎样,自己安慰自己,可以遗忘,可以坚强。若爱,莫失莫忘,不要让爱人在等待彷徨;若惜,不离不弃,生死相依到地老天荒。如果相爱,请深爱,如不深爱宁愿放弃;如果思念,浅浅回忆,以免痛断肝肠,相思成灾。唯有随缘随心随遇而安,生命需要锤炼,才能饱满。缘分需要经历,才有精彩。后记:爱情真的经不起等待,等待总要有一个期限,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一瞬间,而我们是否又抓得住呢?

《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文字歇菜了一样,多久没有在指尖活跃,最近看了诸多关于青春的电影就开始痒了。

关于的青春期和爱情在我这里简直都是累点(你没看错,是累)。真是一段段长又黑暗的日子啊,那些候真的是哪里都不好了。(说得好像我经历了很多,说的好像我已经走出黑暗似得……)。凡事太过于用力,在乎太过就是会有全世界的邪恶份子来抢,挣扎过后失去,还留下深痕。

先叙述传说的神圣暗恋经历,初一时候,教室里中间是四排并列的,那个坐在我边上的男生,成绩超好,写字超好,眼神超屌,侧脸超帅,每次他写完毛笔字我的桌子一片乌云。我至今还记得他特别毒舌,每天我跟他的日常交流无非是互相攻击和互相羞辱,当然还有同仇敌忾的时候,有一种你这么懂我真的好么的默契。

不知道有没人有看过《秘密花园》,他就像里面的金朱元,傲娇、自负,确有其资本。我喜欢他那种“你看不惯我,又怎样”的拽。好吧,说实话,我喜欢他就是因为他长得帅。实在不想承认这个小白脸的乃生是我小时候喜欢的人,看来我的肤浅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即使喜欢了很久,我也从来没有奢望过他会喜欢我,只是希望,他也不会喜欢别人。初中二年级,班上转来一个女生,从别的镇转来的,大眼睛、高挑的身材、气质脱俗,俗艳的,随意的、休闲的,穿在她身上都会发出圣洁的光晕,众男生心里肯定在咆哮“女神,收了我吧”。和我有关系的是,她和我成了同桌。

我很想和当时的老师谈谈,你把一个女神和一个丑丫头挤在一起,让我每天倾听美女的烦恼,老师啊,若心理素质不高的孩子已经去见上帝了!

19岁之前,我从来没有在乎过衣着打扮。每天都穿可以用三个词汇概括:弱智,土爆,and隐身。而我的同桌,那时候全身上下偶像剧里一模一样。把镜头对准我们两个,我就是炮灰。(配点《二泉映月》的音乐)

悲伤更悲伤的事是,男神只花了十秒钟,就喜欢上了我同桌,而我我这么久来在他印象里估计是一坨不明物体。原来他各种高冷,毒舌的原因,是因为还没遇到她。

有一次,他给女神讲了个笑话,女神当时正感冒,一笑,就冒出巨大的鼻涕泡。场面极其尴尬,我内心有点儿窃喜(我也够猥琐的),想想,这下子,男生总该幻灭了吧。然后听到他对女神说,你好可爱啊!尼玛。煞笔的我,在此之前还不懂得一个人生真谛:只要你颜值高,什么都可以原谅,什么都能化粪为养分。据说他对她表白了,然后王子和公主就幸福的在一起了?求我啊,我就告诉你……(让我先假哭会!),我只能锁青春里的白莲花或是绿茶婊,最后都成为一个路人甲。初三的时候,已经不再一个班,高中更是不同校,所有的故事来自于听说……

后来的后来,所有的情感都会在时间的暗流里淡下去,我暗下决心,老娘再不会喜欢不喜欢我的人了。嗯,哼。

再见的时候居然是高考的时候,他就在我后桌。妈蛋,这个人怎么是我喜欢那么久的男神,又矮又无神,脸上一片豆海,假装和我很熟的样子。我要静一静,曾经以为那是沧海,怎知不是乌云遮住了心眼。

穿插一段,也不是没有人喜欢过我,对我作文很好这件事,估计就有很多人相当崇拜。(确定不是我自己吧!),有一个人,每次都认真地研究我的日志、周记、随笔、小说。他说,你以后一定可以当作家。有一次,一个同学拿我的名字开玩笑,说我的名字本地话读音怪怪的,就取了个更怪的谐音,整个年段都知道有个人叫qun(第四声)xiang第二声),这个名字跟随我到大学,醉醉的。

对了刚刚说到哪个谁来着,什么时候我开始搜集他喜欢我的证据。我无意中的一句,讨厌烟味,他就戒了。有一次上课,我和同桌在看《故事会》,那时候完全把《故事会》当黄文看啊。看到正刺激的环节,书掉下去了,掉到我课桌后面。老师很生气,问,谁上课看课外书?谁?这老师教书水平一流,但也超凶的,特别擅长人身攻击,能一口气骂到你哭。我当时吓尿了,想象了一下自己被虐死的状况也是呆滞。正在我脑补快到了满清十大酷刑的阶段,他站起来,直接承认是他看的。分班了,他普通班。他送了副素描,我觉得那是全世界最美好的东西。他喜欢写信给我,(不是情书。)我的回信,成了他的传记。

那时候我们隔一天好像就要聆听校领导的训词,很多次他们班就在我们班旁边。可能喜欢一个人的时候,眼睛是自带GPS的,不管有多少人,总是能一秒钟找到,他在信里说每次都能看到我环着前面的女生。有一天,我听到一个消息,说他喜欢一个女生,正是我的名字,完了。一面责怪他,一面暗爽。我其实并不知道自己对他是什么感情。我很纠结,要不要告诉他,我已经知道他喜欢我了呢?然后呢……

直到大一下半年的某个夜里,他发过来信息:你这么聪明,应该知道我一直喜欢你这件事情,……

大二结束后我去他们学校找他。

远远的我就知道就他,(个子高太显眼。),篮球场外,看到他身边站着一个女生,他递给她一盒小熊饼干,女生很自然地接过来,埋头准备拿饼干吃。她的头发垂下来,遮住了脸颊。他很自然地伸手过去,帮她把头发别到耳后。之后我才知道,这个女生,是他网上认识的学妹,追了他很久。后来我接到来自这个小我三岁的小姑娘电话,她说她不能没有他,她说她第一次给了他,她说只要我退出,他们会幸福…………(我也怀疑是在拍电视剧,那么我是穿错片场了)。

高傲如我,从来不问,无所谓的为什么。那些关于一起谋划的未来就当我曾经听过很多笑话。他确实是个大暖男,他说他只是对她心怀愧疚。然并卵,与我还有何干,即使会想起,也只是曾经。有人会说不争取是懦弱,但很多时候当时的自己一定衡量过值不值得。也可能是我并不自信,很少否定对方,却在否定自己。

后来,我也工作了,无头苍蝇一样经过无数次碰壁,我也清楚为什么留在大杭州,是为了我遇到了叶,再续我的血泪史吗。叶是我唯一一次觉得自己双商为零的人,外表书生秀气,举止绅士,恰到好处的甜言蜜语,收入高家境好,很有修养的样子,而我喜欢的更多是他的细心和温柔(配点《该死的温柔》的音乐)。我说他喜欢我完全是得了审美癌,他说那就永远不会痊愈。我以为他是那个看的到我暗淡的一面,也愿意绕着我转一圈,看到我发光的那面的对的人,从来没想过会是浩劫。

可能每个女生都受不起温柔攻势,他是一个很细致而浪漫的人,这场爱情唯一的安慰大概是享受了我在闹他在笑的美好

那天夜里,我的衣兜里突然多了两张电影票。我侧眼看去,叶的的侧脸线条纤细而精致,挂着得意的微笑。电影很好看,我却看得不很认真,嗅到他身上独特好闻的气味,也会心猿意马。我能感觉到,他也在一直在看我。过几天,我的衣兜里又多了两张张电影票。 还是这样一个循环,这样的约会,竟然持续了个月。

也有故事里的情节:男孩说:“你闭上眼”,女孩闭上了眼,男孩吻了女孩一下。

看《小时代》的时候,他说:“你如果把头发留到这么长,那该多好哪!一定比她们谁都漂亮。”说完,他让我肩背向上爬直了,用手将我的头发拉展了又说:“你看,你的头发才到肩胛骨这儿。”,可是直到分手我也没有长发及腰。

记忆里其实美好还有很多:他负责剥壳,我负责吃;他唱歌我讲笑话,陪我坐很久的公交;我生气,也会耍可怜逗我开心;下着大雨开四十多分钟的车来看我,每次他会给我买好很多零食放在我房间里;天冷了,买好衣服悄悄挂在我衣柜里;他双手托着慕斯的托盘,给我当小桌子用,我就在众目睽睽之下用叉子尽情的吃。也许爱情总是在酸甜苦,面面俱到,我们不会知道后来的彼此会成为陌路人。

他不相信我相信他,而我可能真的不相信他。

“我是真的爱过你,只是现在对你已经感觉不到爱情,你知道我要的是爱情,我知道你要的更多是婚姻。所以我们应该冷静一段时间”他说这句话的时候,我才知道,有的人可以很温柔,也会很残忍。男人不会主动说分手,他们更擅长逼女孩说出口。

同事一直说我Hold不住他,一语成谶。

“叶子的离开,是因为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对于叶,我很想怪他,可是爱情我们多多少少都做过这种昏庸的事吧。因为喜欢一个人,对所有与他相关的事,都格外友善。因为我至始至终没有学会爱和被爱,所以掌握不了分寸。只能告诉自己,还好。青春的意思就是:输得起。即使受伤,我们也不会失去再次去爱的能力。时间飞驰,已经不知道还能不能等到一个信我伴我爱我的人,但我依然相信这世界上还是又真感情。往事在记忆里长眠,就像有部电影的宣传语: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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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浆水之笔的散文

全文共 1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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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有五味,酸甜苦辣咸。口味之说划分为南甜北咸东辣西酸,应当是土的关系。也有人爱苦,喜欢吃苦菜、苦瓜,喝苦茶,想必除有嗜苦之癖好者外,大多为养生的需要。

世人皆嗜口腹、尚滋味,好辛香,却不知厚味浓香常坏人胃口。生在人世间,我自然也未能免俗,吃了几年“苦”(药),总算有了一些记性。近来身体渐渐壮实,便好了伤疤忘了痛,平日里尚有节制,唯节假日亲朋相聚,禁不住劝说,拉不下面子,肥厚浓烈者来者不拒,致使口味渐重,食欲渐差,以致心情也渐渐晦涩。好在每至此时,总会有一碗酸酸的浆水,食饮之后不仅胃口顿开,连心情也会明亮不少。

我记着浆水的好,想给它唱几句赞歌,添几笔色彩。

浆水是好东西,好在普遍,好在简单,好在朴素。甘肃、陕西、青海、宁夏等地都可品尝到上好的浆水,它的原料可以是包心菜、萝卜秧等青菜,也可以是土豆、莴笋等粗蔬,还可以是豆芽、芹菜等琐碎。浆水腌制简单,只须选用鲜嫩的苦苣、苜蓿、荠荠菜等野菜或芹菜、莲花菜为原料,视口味加减,切成细条,煮熟投入原来的浆水(角子)瓷罐内盖好,三天即成,初成的浆水青中带黄,酸里透香。讲究的人在豆面汤内投菜,其味更香,吃一遍投一遍,至三遍时,味道最佳。浆水之朴素,常以粗菜为主,粗菜中的辛、辣、冲鼻之味再配以芹菜、韭、葱、紫莲等的鲜香之味,浆水便呈现出味道多样,柔和,绵香,入心沁脾的特点。

浆水是平民的饮食,却透着一股子清贵气,谁说“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腌制浆水的器皿大有讲究,盛具的品质决定浆水的格调,玻璃缸也行,但最好的是陶罐,陶罐里出来的浆水,兼具味觉的质朴与嗅觉的清香,品高一格。红皮萝卜缨子、紫莲、旱菜等菜搭配的浆水红如葡萄酒、隐隐泛桃色,观之可增强食欲,闻之则爽清神气,是浆水中之上品。葱、芥菜、莲花白配成的浆水,汤汁乳白,酸润中后味香甜,有清气扑鼻,尖窜可通肺腑,可称是浆水中的珍品。

浆水是饮品中的小家碧玉,更像一个极爱干净的村姑,矜持但有主见,容不得半点亵渎。作好的浆水,定要用专用的器皿舀盛,即便专用的最好也在滚水里烫一遍再舀,如有油腻或其他“脏”物污染,这村姑会“白化”自尽,玉石俱焚,顷刻间香消玉殒。

浆水之酸,既可解肉腥,也能解水土之抵。暑夏浆水和陇西腊肉,冷荤猪蹄,肘子肉混搭饮食,肥而不腻,口感极爽,若再加几只虎皮辣椒,荤素相长,令人胃口顿开。这样吃法营养丰富而且润泽疏朗,实为夏季消暑的佳肴;相传诸葛亮六出祁山,带领蜀军长途跋涉之天水,因地气干燥暑气严重,士兵多上吐下泻。情急之下,有人建议中暑的军士喝了当地的浆水,三两天后,军士们康复了。见此情景,诸葛亮便让蜀军将士把出门时所带的家乡泥土堆在一处,放手与曹魏军队厮杀。这也是天水八景之诸葛军垒的来历。

一碗浆水汤、能治五劳伤。取出浆水菜叶贴敷在受伤处,可减轻疼痛和痊愈伤口。醉酒之人或因食油过大不思进食者,取浆水直接饮之可醒酒解毒、消宿食,够神奇的!

浆水亲和力强,不排斥各种蔬菜之原味,且能给其它菜蔬增香添味。浆水和甘肃的杂粮面搭配的吃法,颇具地方特色,全国仅有。在色味清淡的面食或菜肴里,调上红色的辣椒,配上嫩绿的咸韭菜末,炝上鲜绿的芫荽,放几粒油炸的花椒,其色香质感袭人口目,夺人口涎,其咸辣酸甜麻感齐备,观之生津止渴、增加食欲。民间饮食有浆水的调和,朴素的生活不经意间生动摇曳起来。

《本草纲目》有关于浆水的专门记述,说浆水“调中益气,宣和强力、止咳消食、利小便。”浆水能调中引气,开胃止渴,解烦去睡,调理脏腑,这是我没有想到的。我见过有人把浆水装进饮料大瓶,加适量白糖冰镇的,尝了一小杯,酸酸甜甜,滋味奇绝,从口中渐渐爽入腹中,竟致神清气爽。我一口气喝了五六杯,五脏六腑熨帖了好几天。

浆水最后一道浓厚之味是人情味,也是人间至味。邻里街坊互通有无,婆姨们你来我往,送去要来,交流心得,其乐融融,其味也浓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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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别到离别再说珍惜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00字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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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曰,万事物都是缘。

生命之缘千百轮回,历经万千苦难,凝结而成的精华,才能形成一个生命。生命的步伐,才能够在那人间走一遭。生命的光芒,才能如流星在天空飞逝。

相遇的缘分,又是生命缘分中的那万分之一。纵使红尘滚滚,人群如麻,能够与你相遇的人终究是少数。这就如同大漠里两粒尘土的相遇,广阔的天空中两颗星星交汇,我们随可以期待,可以猜想,但终需缘分才能够相遇的。

红尘中,最苦是情缘,最乐也是情缘。情缘总是容易逝去,总是来不及珍惜。记得林清玄的一篇文章里谈到,人生如茶,相遇一次,所以我们应该倍加珍惜。情缘来时,握紧一点才好;情缘去了,松手随它而去吧!

缘存,万物相遇。缘灭,万物相离。缘分如此少,总是得倍加珍惜才好。不能看到缘分不在,离别时分才说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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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上古典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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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寒、暑假,住在新屋的表妹都会来我们家住几个礼拜,可是,平常我父母亲都要上班,无暇照顾我们,所以照顾这位小客人的工作就落在我这小主人的身上,然而就在陪伴她的那段期间,我发现自己竟然爱上古典音乐。

还记得前年暑假,表妹按照惯例到我家住,年幼的表妹常常对我耍脾气,淘气的她总是把我家的客厅搞得乱七八糟、凌乱不堪,玩过的玩具和布偶也不归回原位,爸爸、妈妈下班回家后,往往只责备我一个人,从来都不责怪表妹,因此,我非常不喜欢表妹那淘气的个性。有一天,表妹玩好的玩具又没有放回应该放的位置,于是我生气了!我把所有的玩具都摔在地上,满肚子的不愉快在那时便完完全全的宣泄出来,平时十分嚣张又无理的表妹,被我生气的举动给吓哭了,不管我怎么劝,她仍然不停的哭泣,我满肚子气的走进房间,关起房门,并随手从CD架上拿了一卷CD放进音响里,本想藉由音响的声音盖过表妹无理的哭闹声,然而就在此时,音响传来动听的音符,我顿时被那美妙的旋律给吸引了,不但火气全消,不知不觉随着韦瓦第感受春的苏醒、夏的蝉鸣、秋的凉爽以及冬的宁静,就在那一刻起,我知道,我深深地爱上了古典音乐。

爱上了古典音乐之后,它成了我不可多得的好朋友,不论是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贝多芬的月光奏鸣曲、帕海贝尔的卡农或是韩德尔的水上音乐……等等,那些优美的旋律加上动听的音符,总是能在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发挥安抚心灵的功用。我认为古典音乐不仅是一种艺术,更是克制社会上不良现象的一帖良药,日本的科学家证实,音乐能够使品性不好的坏人导向正途,如果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不但能提升国人的艺术涵养,也能陶冶性情,更能减少整个大环境的暴戾之气。

古典音乐能够使我深深陶醉在音符世界里,它就像是个带给我快乐的小天使,我无时无刻都不能缺少它,希望有朝一日,我能够成为一位伟大的音乐家,常常演奏古典音乐,带给更多人欢乐,让社会的每个角落都充满古典音乐的艺术气习,创造出一个和谐的地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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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楼下的那一盏明灯散文赏析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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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房坐西向东,一楼是店铺,租给修汽车的。我租在三楼。楼下住着一对四十几岁的夫妇和一个十二岁的儿子。

租房的后门向东,楼梯在后门左侧,上一小段就转向西上。前遮后挡,光线不足,十分黑暗,因而显得特别窄长。后门的灯的开关并不管二楼楼梯上的灯,所以二楼的灯如果不开,别说晚上,白天也看不清楚。上楼就特别不舒服。于是,二楼楼梯上的灯就经常为上楼的人而亮着,不仅晚上,白天也常亮着。

每层楼楼梯上的灯的电费是房客们自费的,房东装灯的时候是给自己用的,当时可能也没想到自己的这套房子会出租吧。意思是,那二楼楼梯的灯,是那对夫妇出钱为大家而亮着的。我们时时承受着他们给予的恩惠。

每次见面,那十二岁的小男孩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无论我问什么,他都总是欢乐的问一声:“叔叔!”然后乐呵呵的笑着跑了。一年多了,我听他说过的话就叔叔两个字。最多也是隔着他家的门,听到他在里面“咯咯”的呼声。孩子是没有去上学的。他爸妈非常的爱他,特别是他妈妈,经常带他出去玩,逛街,游公园,甚至种菜,都用自行赛车拉着他去。有次还求我帮她为他儿子办张入游泳池的证,因为那是玉柴职工才可以办的,他们不是玉柴职工。

他们夫妇都是很容易相处的人,上下碰面都经常打招呼。男的,严肃些;女的,非常的开朗,经常洋溢着亲切的笑脸。他们对生活的态度——乐观、向上。我总有随手关灯的习惯。有一次,中午吃过饭返回公司上班,下楼时,我把灯关了。刚好,男孩妈妈回来了,带着一把青菜。她笑着说:“不用关!不用关!让它亮着!”我说:“浪费电,又害你们出钱。”她还是笑着说:“不要紧,节能灯,用不了多少钱!方便别人,就是方便自己,没事!“我只好赞许和默许的离开了。有次看见她老公的自行车不见了,就问她:”你的另外那两赛车呢?“她笑着说:”孩子爸爸带孩子去公园玩,回到放车的地方就没看见车了,估计是人家借去用了,呵呵,没事!下次赚了钱再买辆给他爸上班。“他们的收入,估计不是很高,却能为大家长年掏着电费,用这种方式服务着大家。不得不令人佩服!感染着他们对生活的情绪,我无论在工作中也好,生活中也好,碰到困难,我就总能想起他们,无形中就会获得一种无限的向上的动力。

其实,我是个很容易长白头发的人,想些事,两鬓就会出现银丝。但承受着他人的恩惠,我又总想为他们做些什么。而我的能力又实在卑微,我想为那对好心夫妇的儿子的上学问题做些什么。尽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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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五月的雨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3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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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你是人间四月天"道出了四月是人世间最美好的日子,我对五月却情有独钟!?

五月的阳光有时和煦,有时温热,偶尔也会耍点暴烈的小脾气。温热和暴烈时,女人们总会抓住机遇,轻盈的短袖、黑色的短裙配长袜浅靴,肩上倚着一个玲珑的橙色或白色或豹纹的长带子皮包,女人的自信洋溢在一举手一投足之间。有的女人着一袭轻柔的纱质长裙,脖子上系一微小的纱巾,脚蹬一双浅口薄皮靴,行走着就能生起清风,五月的风景里女人涂抹的色彩最艳丽

这五月有阳光的日子虽说灿烂,可连续几天的笑脸就让人有点吃不消了。热是从身外到身心,有时不敢抬头望日,看见火红的石榴都觉得扎眼。五月的天气已有了夏的脾气,说变脸就变脸。灿然的天空倏忽间跑过来漫天的乌云把阳光逼到仄仄的角落里,然后呼啦啦地下起了,雨有点急,急急地降落、急急地流淌、急急地寻找着出处,五月雨的到来是夏对大地的问候,它带走了连日几天来阳光积聚的温度

夏天的雨是流动的云在高空行走时遇到冷空气凝聚而成的,这就让地上的孩子们拍起小手掌唱起了儿歌:东边的太阳西边的雨,外婆家的门前下大雨,我家的门前起灰尘。孩子们在五月里的田地里追逐着天上行走的云,尽情地享受着云下的清凉,云有时也会洒几点稀疏的雨点在孩子们的身上,孩子们就咯咯地笑了

五月的雨白天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夜晚的雨却整夜整夜地下,大风也整夜整夜地刮。风把雨牢牢地攥住,一会儿撞开了人家没关紧的窗户,一会儿撞开了农家小院的柴门。风把阳台上的铝片吹得翻飞,雨把窗玻璃砸得噼啪噼啪地响,遮雨棚也成了鼓皮,雨线成了鼓槌,一夜急急的鼓点给几棵樟树在大风中的舞蹈伴奏,也不嫌累。樟树上那些鸟儿一夜噤声,它们在巢窼里用双翅护着雏鸟,迎着风、淋着雨,度过它们的不眠之夜风雨在黎明里收住,清风在天地间奔走,鼻翼翕动,富氧的空气在五脏六腑间游走,每一个细胞在这新陈代谢里焕发着生机。

五月充沛的雨给予江南无尽的灵秀。溪谷里有了跳跃的小溪,泉水也叮咚叮咚起来;河流也涨了,奔向大海的劲更足了;山上树木的根系吸吮了充足的水,它们在夏日里迎来生命力里又一个疯长的季节;干涸的水田在五月的雨里成了一块块明镜,一尘不染;沟渠里、池塘里、河流里龙虾正丰满,黄鳝正肥,鱼儿正在田里上水的水流里跃出一个新的高度。藕带在田泥里生长,一片片碧绿的荷叶静止于水面,静候着美丽荷花的到来

五月的雨催生着万物。白玉兰花儿如菩提静坐,石榴花火艳艳的。母亲住的院子,桃子累累,有的已红了脸;李树的枝条上青果累累;枇杷与肥厚的叶子给树干撑起了一把绿色的伞,有的果子已黄橙橙的,伸手摘一个,甜甜的,有的甜中有酸

五月的雨滋润着草木,草木葳蕤,树叶在雨后有了碧玉的晶莹,风拂过绿叶,就有了绿叶的颜色。道旁树把它的胳膊尽情地伸展,它的枝条进了人家的窗台,它的枝条与”对岸“的树缠绵,让人想起《孔雀东南飞》里: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

每一场五月的雨都让空气澄澈、清凉,那风、那山、那水、那阳光、那三叶草都有了三月的妩媚。一场场五月的雨点燃了夏的热情,点燃了草木生命的火,点燃了我对生命之水的热爱,点燃了我对四季轮回里所有生命的景仰之情。

虫儿不知春秋尚且把生命之曲吟唱,何况我们站在四季轮回的时间河流里濯足、眺望、凝思、低吟,更应该把生命的感悟高高地吟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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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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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集》。

“燕子去了,有再归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呐?”

这句话想必大家都熟悉,它是来自《朱自清散文集》中的《匆匆》。

文段中:聪明的,你请告诉我为什么时间一去不复返?这句话表明了朱自清先生留恋、珍惜时间的思想感情。

时间对每个人都是无比珍贵的,失去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成了回忆,已经无法挽回。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时间如金子一般,但是用钱财却买不回来时间。

我们要珍惜时间!大发明家爱迪生平均每三天就有一项发明,正是因为爱迪生抓住了分分秒秒的时间。

伟大的作家鲁迅有一句名言: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都用在工作上!可见鲁迅也有多么珍惜时间呀。

世界上又有哪位有成就的人不是珍惜时间的呢?

时间匆匆而逝,犹如白驹过隙,稍纵即逝!我们小学生中有的人天天看手机,打游戏,时间就这样被消磨了。不知道珍惜时间,这是多么可惜又可悲的一件事!

一寸光阴一寸金,我们要像爱迪生、鲁迅等众多伟大的人一样,惜时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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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让心在旷野中游弋抒情散文

全文共 11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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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日子不常写文字了,主要是是有一种太赖的意念在作怪。偶尔上网溜达时看到问候的短信和留言心里会有一丝温暖和感动。其实我一直都是如往常般生活着,一切都很好。

前段时间,公婆一家从内地来新疆,一直忙于照顾陪同他们,过完十五,刚把他们送上飞机,小弟一家又从乌鲁木齐来此度假,真是遇见十月,捡拾了一份美好而忙碌的时光,就让心情一路而行,生活在喧闹熙攘的都市,整日被世俗琐事累及,连空气都是污浊的,人心也是难以猜测,常常被一个累字纠缠着。于是提议去一个人烟稀少,空旷无垠的地方,去释放心灵的负荷。

金秋十月,大西北从夏日的激情中纷纷退去,连空气都变得凉爽起来了。汽车在乱石中停了下来,我们在旷野中穿行,天蓝得惹人遐想,太阳高悬在头顶,阵阵风吹来,夹着丝丝凉意,尽管路上戈壁乱石给行走带来诸多不便,并没有影响我们的好心绪,我们迈着轻快的步履,穿行于这被废弃的荒漠的玉石矿中。去寻找一份宁静和快乐!寄情于戈壁荒漠中,我们将把一具附着沉重俗尘的身心交付给荒漠,驻足观望,大声喊叫,接受旷野的洗礼,忘记了自己的年龄和身份,忘记了烦恼和疲惫,来这里的人大都是来放松心情的,有的对着远方呼唤着,踩着凌乱的石头,踮着脚摇晃着身体大笑着。

穿行于乱石丛中,感受着秋的宁静。此时的风很细很柔;几乎觉察不出它那温婉轻抚的存在。但留在面颊上的几丝清爽和飘起的纱巾,却真正感受是风在真切地表白它的跳动。在这辽阔宁静的旷野中。仰望天宇,毫无拘束的张开双臂,承接那暖暖的柔和的阳光来抚慰我疲惫的身躯;金色的阳光照着我透明的灵魂,仿佛敲开了一扇明亮的窗口,我的心境顿时一片灿烂明丽。真想把它捧起,紧紧地攥着,奢望将这圣洁的光芒收藏起来,这是怎样的妄想啊!

站在这茫茫的荒漠中,此刻心中的秋天不再清冷萧瑟,在灿烂的阳光照射下,心情在阳光的温暖中激动地起伏,置身于一片空旷凉爽的世界,心和蓝天白云一起博动。波动的思绪也被甩到了九霄云外,一种静美和洁净灌满了胸腔,心在这一片空旷中徜徉,感觉心镜空明,印鉴的是如雪一样纯白的心灵。那一刻,我将把所有的记忆都漏掉并无遗憾,也感受不到生活的压力,更是遗忘了岁月落尘的厚重,在朦胧中飘然欲仙。躲开生活中的凡尘琐事,走进这份清冽凄美的快慰之中,人生还有什么比这更快乐的事呢?

汽车在颠簸一番后驶入了笔直平坦的公路,在回家的路上我们一路欢歌,蓝天白云与我们为伴,遥望着远处起伏的山脉,感慨万千的思绪注满了我的胸堂,在这不占人间烟火的地方,我的灵魂是否能随着的那高高的山脉升起在蓝天白云中。我想用我的双臂拥抱这一切,在心中又不禁自语道:我真的太贪婪了吗,爱这洁净的世界,还是把它收藏在心底,目送着渐远的荒漠和山脉,我的心如此平静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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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乡间的夜晚是我深情的回眸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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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常常回老家住几天,每当返回时,我要坐的那趟火车是凌晨5点发车;因此外公总是在凌晨3点把我叫起来,我还在睡梦中就跟着外公迷迷糊糊的赶路了。

经过好几个村子,走15里路才能到火车站。乡村的夜晚静悄悄的没有一点声音。月亮在灯火辉煌的城市显得又大又亮。不知为什么乡间小路上,感觉月亮显得是那么的暗。那黑暗的小路上只有我和外公的身影,我害怕的紧紧挽住外公的胳膊。

在经过村子的时候,我和外公的脚步声惊动了老乡家的小狗。小狗发出了汪汪的叫声,不知为什么在白天异常讨厌的狗叫声在夜晚却感到异常的亲切。仿佛感觉小狗在热情的和我们打着招呼,真的有一种温暖与惬意。

时而还能看到有的人家窗棂上的灯光在一闪一闪的。那家人虽与我无关,但那灯光却让我感到家一样的温暖!可是只要走过村子之后,一种恐惧就袭上心头。乡间的小路都是在大野地里,漆黑的夜里一眼望不到边。小路上只有片片庄稼的陪伴,外公拿着一个手电不时照一下前面的路,我多么希望这小小的手电总是开着呀。哪怕是这么一点的光亮那时也显得格外的亮艳。几乎可以和城市的霓虹灯争相媲美。

我好像在用心呼唤:月亮,你再亮一点吧,干吗躲得那么远?星星你平时不是很亮吗?现在为什么那么暗?多希望它们能够听到我心中的呼唤。为我和外公把小路照亮,那该有多好啊。

可是,野地里依然是那么的黑暗。外公为了解除我的恐惧一路上陪我聊天。给我讲着有趣的故事,使我忘记了害怕,感受着一种开心一种快乐。不知道外公哪里来的那么多的故事好象总是讲不完,虽然有时外公对我说:我的故事都让你掏完了。但是后来他又讲了我没听过的故事。我想外公的故事都存放在心里吧。

夜晚乡间的小路,在我的心里是那么的不平凡。每当想起心里总是有一种怀念之感。真的好想念那些路过的小村还有小院里小狗的叫声,好想念村里小院里窗棂上的灯光,好想念弯弯的小路上那手电的光亮。

好想念在弯弯的小路上看到的遥远的月亮,好想念那星星微亮的摸样。使我更加想念的是外公慈祥的脸庞和与外公共同在夜间乡间小路的时光。人啊,就是这么无奈,曾经走过的时光,那些人,那些事,一去不再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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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太行秋色散文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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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节来到十月,气温渐渐开始偏凉。

10月11日,清早6点,我背上背包走进了清凉的薄雾中。今天星期天,我和几位朋友随户外团队到卫辉南寨、跑马岭、罗圈村云游太行山色。

经过卫辉的塔岗水库后,又接着驱车了半个多小时的路程。下车后,开始沿小路步行,步行约15公里,翻山越岭,攀爬高度有600米。一天走下来,路程不算远,感觉自己身体还能吃得消。

这一带的山,我曾来过几回,可这一次出行,却使我经受了以前没有过的考验。没想到的是,这次爬山到山顶,山路及其狭窄,有多处是在悬崖石壁上人工开凿出来的,仅仅能过去一两个人,可见山民修山路的艰辛和不易呀!

下山的路,更加的险峻,到处嶙峋怪石,犬牙交错,好在周围的景色不错,不远处就是着名的龙卧岩,遥遥相望。

我虽然不是领队,但是我一路却紧紧跟随在队伍的前面,当然还有我的爱人相随。据说,山里是没有农家的,因此,临来时我特意准备了些吃的东西,还带了不少的水。

家里有个外孙女,还不到一岁,爱人帮女儿带孩子,家里油盐酱醋也是她操心,平时爱人很少能得空外出游玩。

今天恰逢星期天,女儿休息在家,照看孩子的事就不用她过多操劳,可她还是放心不下。我和女儿做她的工作,这才答应和我一同上山转转。其实,我是知道的,能出来转转山,散散心,她何尝不愿呢?

一路上,我们相互照应,我将带来的东西一件件的几乎都背在了我的身上,尽量让她能轻装前进,也不至于掉队。有时,走着走着就走开了一些距离,但我们两人的眼睛却不离不弃的,彼此相互照应着。一路走来,尽管她身体纤瘦,却很愿意帮助别人,见人有难,伸把手、拿拿东西啥的。

这里的山民生活还是很清苦的。刚到村边,我见村民正在水窖旁边忙活,起初不知他们在干什么,知道了,心里不免有些酸楚。当地老百姓说,他们吃水很困难,几乎是靠天吃饭。看看,这就是他们吃水用的水窖。

这里的山路,多为羊肠小道,杂草丛生,几乎没见有什么标记。尽管有户外经验的领队在前面带路,可还是出现了“由前队变后队”的状况,只能让大家自己找找走“回头路”的感觉吧!

不过,山上有很多我叫不出名字的树,绿叶子的、黄叶子的随处可见。也有很多树木的树枝上挂着山果,有大的、小的,有红的、橘子色的,山里的柿子、山楂果子倒是怪好看的。每每遇到这些山果,都有欲伸手去够的念头,可惜距离远,树又高,只能望果兴叹,看得眼馋,却无法摘下来尝尝鲜儿。

当来到乱石滩这个地方时,这里基本是没有什么路的。坡陡,时不时的还有小石头滑落下来。我们手脚并用,艰难的攀爬。有的地方及其陡峭,人们几乎是人挨着人的一步步跟进,朝着顶峰攀登。当爬至山顶时,路反倒好走了许多,宽敞平坦的地方不少。回望山下,使人有一种“居高临下”的感觉,我忽然想起了“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苏轼《题西林壁》)“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杜甫《望岳》的诗句来。

说到山,不得不说说山上的那些红叶。山上的红叶树种不一样,它们一束束、一丛丛、一片片的模样很好看;有的叶子长成了圆片片,有的则细长,有的成了椭圆型的;也有的叶子颜色呈发紫颜色,有的泛黄,有的是褐红色的,应有尽有。漫山遍野,层林尽染,看的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山上也有很多不同品种的圪针树,将游人的手、胳膊、腿上都划出一溜溜的血道道来了。

上山不易下山也难。下山的路不太好走,竟是乱石和细小的碎石片,稍不留神很容易滑到,到了险处,人们便小心翼翼的,步履不得不放慢了许多,生怕有什么闪失。“无限风光在险峰”呀!由此,不难理解,那么多人乐此不疲的冒险去爬高山探险,不就是为了欣赏到天下罕见的美景吗?

最后,我们还一同来到了有千年银杏树闻名的罗圈村一睹芳容,在这里和硕大的古老银杏树一同合了影,拍了照,成了我们美好、永久、幸福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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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当你老了,我若尚在情感散文

全文共 21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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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曦初露,一粒种子破土的样子,如恋人的初初相遇。日落西斜,一片黄叶抖落尘埃唯美飘逸的样子,如迟暮的美人幸福甜蜜地投进爱人的怀抱……

花褪残红,容颜老去,爱却依然,情却依旧。“多少人曾爱你青春欢畅的时辰,爱慕你的美丽、假意或真心,只有一个人还爱你虔诚的灵魂,爱你苍老的脸上的皱纹。”

想来,最完美的爱情就该如此:盛开时候,陪你芳华,落幕时刻,陪你沉淀。循着岁月的长廊,我们一路携行,一路纵身步入时光的深林,蓦然回首,我们已经回到最初的原点,环顾四周,众人皆远,唯有你,只有你,伴随身旁,不曾远离。

虽然,你已两鬓如霜,我亦白发苍颜,爱的痕迹深深刻进我们纵横的褶皱里,犹如晴天丽日里,阳光在石阶上欢快地舞蹈,诉说着爱的不悔——真好啊,你老了,我仍在。

就像,曾经电影里看过的一幕,已经走到人生尽头的老教授,说:“有所爱的人,有吃的东西,有睡觉的地方,便是幸福。”是啊,彼此相爱,粗茶淡饭亦香甜,衣带渐宽终不悔。

真爱,是两个孤独的灵魂遇到幸福的邂逅,是两颗内心走在相同频率上所发出的颤音,你的幸福便是我的幸福,你的知足就是我的心安。

然而,许多时候,在爱情上,吃不到的葡萄并不是酸的,而是太甜了,甜得诱人。从而,总有些人甘愿陷入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穷追不舍,痴心不改,至死不渝,做一个爱情路上的苦行僧,譬如,那位爱尔兰永恒的诗者——叶芝。

听着李健唱《当你老了》,歌声深情而唯美,意境浪漫而幸福。这是叶芝写给他的心上人爱尔兰著名演员冈妮的情诗。其实,我们都知道,真实的故事是悲情而酸楚的,因为执迷不悟的叶芝遇上的是铁石心肠的冈妮。她不爱他,一点都不爱,开始不爱,后来不爱,一直不爱,而他却义无反顾,唯她是爱,深陷单角恋的泥潭不能自拔。

爱,是一种来电的感觉,最是可遇不可求。叶芝对待爱情超乎寻常的执着,是可歌可敬的,但也是不可效仿的,天涯何处无芳草呢。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终身痴迷,却又没能得到一丝一毫回报的,恐怕只有叶芝一人了。冈妮自始至终的拒绝,甚至冷嘲热讽,她没有给叶芝半点暧昧的机会,叶芝病逝前最后的遗愿,希望冈妮能去参加他的葬礼,但是,冈妮最终还是拒绝参加,想来,这个世界上,对爱情毫不留情,冷漠至极的也只有冈妮一人了。

爱,最起码需要两情相悦,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独角戏的结局到底是凄冷而惨淡的。叶芝因为顽强执着追求而出名,冈妮因为顽强冷酷拒爱而有名。一对无法调和的矛盾体,阴错阳差的邂逅,无可奈何的你情我不愿。一场筋疲力尽没有结局的爱情追逐,多情和无情的对决,有意与无意的抗衡,是不是也让我们可以看到,爱情的美好与冷漠的残酷竟是如此的魅力无限呢?

其实,叶芝对冈妮的爱情,是那种发自内心的毫无雕琢的纯美之爱,如同惊鸿一瞥,真诚顽执而倾心倾城,只是,这不过是他一个人的心动。在叶芝眼里,冈妮犹如盛开着的洁白无瑕的白莲花,光彩夺目,纤尘无染,高贵优雅。

如果,能彼此相爱,该是多么美妙呢,该是多么让人艳羡的眷侣呢。正如他诗里写的:“多少人爱你青春妩媚的时光,爱你的美丽出自假意或真情,但唯有一人爱你灵魂的至诚,爱你渐衰的脸上愁苦的风霜。”这不正是每一个女人所渴望的心之所愿吗?

叶芝曾说:我从来没想到在一个活着的女人身上看到这样超凡的美。冈妮的美,诱惑和震撼了叶芝的灵魂,也让他付出了一生的代价。诚然,我们是不是也可以理解为:正因为叶芝所遭遇的独特的爱情苦旅,在某种程度上激发了他的诗兴,让他的诗情得到空前绝后的升华,让他的灵魂得以浴火重生,谱写出了绝无伦比的不朽诗篇——《当你老了》,“当你老了,头发白了……我留不住所有的岁月,岁月却留住我,不曾为我停留的芬芳,却是我的春天,这就是我心里的歌,当我老了,我要为你,唱起这首心里的歌……”

叶芝死后,他的墓志铭题刻着:“不惧冷眼,看生,看死。我是骑者,策马向前!”这是一个爱情无畏者的呐喊,这是一个偏执悲情者的心声,这是一个爱情高于生命者的宣言,这是一个卓越伟大诗者的灵魂告白。

短暂人生,遇爱不易,在爱情的长跑中,结局固然重要,但过程同样精彩,真诚爱过,就是幸福,纵算无果。能以毕生之激情去倾心爱一人,何尝不是人生之万幸呢?正如,徐志摩爱林徽因,得之我幸,弗得我命。

爱上是幸运的,被爱是幸福的。痴心而多情的我,要么不开始,要么一辈子。如果说开始是为了结局,那么我会让这结局交上一生一世的答卷;如果说相遇是为了别离,那么我希望无有生离只有死别。

终是明白,这一生的时光,仿佛只够用来泡一壶茶,填一阕词,守候一个人,再无他事。终究懂得,有些感情一生只有一次,有些感情一生亦只要一次。真的,今生,唯你是爱;今世,唯你是念,足矣。

生命是一场修行,爱情亦然。一路上,有青山绿水,有鸟语花香,也有沟壑泥泞,只要心在一起,永不分离,就没有跨不过去的坎。晓风过处,或许风起云涌,或许惊涛骇浪,只要爱的焰火不灭,爱情的巢穴就是温馨明朗的。

爱就义无反顾,爱就一心一意。默然行走在夏日的绿荫深处,沐着细雨,微风抚过,我仿佛置身于稻花香里,听取蛙声一片,麦穗频频向我点头微笑,风声絮絮里,我倘若听见了你的心音。

时光如斯,走着走着,当你老了,我若尚在,爱依然,心依然,我也会为你唱一首心里的歌,告诉你,我爱你彼时的年轻英俊,但更爱你此时的华发如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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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来生,许我宝剑在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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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溪青松,繁星缠明月,抚琴任游万里长空

大漠旭日,长风绕战旗,拔剑笑指苍茫天地

----- 题词

我出生在古匈奴驻地漠北,从小崇尚宝剑在握征战沙场的将士,孩提的我常常手握木棍剑,骑着小毛驴,脑海中想象着将军的神武,与同伴们大声背诵“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的诗句在沙丘里来回兜圈。不觉时光不在,我已不惑,小时候想象的剑不离身,纵横疆场的情景渐渐离我远去,留给我的也只是对广袤大漠的回忆——沙漠的沙丘轮廓清晰,丘脊线平滑流畅,迎风面沙坡似水,背风面流沙如泻。梦未圆,人渐老,今世,已然无缘宝剑相随;来生,可否许我宝剑在手?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定追随将军傲骨镇漠北,在狼烟烽火中报酬国志,在金戈铁马上展示宏图……长亭古道,天涯仗剑,碧血染戎袍,把豆蔻青春写进宝剑的严寒酷暑,把韶华岁月留在长空碧日的浩瀚沙漠,不后悔,不放弃,哪儿需要,哪儿出现,抵御强敌威武不屈,绝不退让。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必持之以恒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如果没有强健的体魄,没有健康的身体,即使手握宝剑有何用处,不过是沽名钓誉的幌子,不过是华丽场面的装饰,人生最大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坚持,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意义的,有坚持的人生一定是有收获的,没有坚持必将是一无是处。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不惜拼尽全力护卫手无寸铁的平平百姓免遭残忍伤害,与泯灭人性、丧心病狂的暴徒决一死战,直到最后一滴血一丝力,虽九死而无悔……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立志仗剑行走沙漠, 让呼啸的满天风沙在赤胆忠心的守卫下,悄然而退化害为利,将生命之绿,在沙漠中花繁叶茂,从春到冬,从冬到春,用年轮一遍一遍粉刷时代的苍桑与对绿洲无限的眷恋,守望绿洲与黄沙相伴,飞鸟伴驼玲起舞,期待沙漠水库百鸟飞,青土湖畔芦苇荡。

来生,许我宝剑在手,偿我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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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所羁留的岁月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900字

全文共 2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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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羁留岁月

(一)

岁月一滑,刹不住车的样子,我便撞进了30岁的门槛。人们都说,三十而立。可我就像刚从漫天迷雾的山林里出来,又好像猛灌了二两金徽烈酒一样,在30岁的门槛里,更加站立不稳。

30年的记忆可以说是纷繁的记忆,那些生活的条条缕缕汇聚成崇山峻岭中的一条小溪流,隐没在遮天蔽日的林木深处,我就像一个在山间慢条斯理走着的人,只在偶尔的一瞥间,才看见溪水的闪烁,却找不到他来的源,寻不见他去的路。

童年的记忆已没有多少,都是一些痛苦的事情,也是父亲经常说叨的事情。父亲说他和母亲是怎样艰难地将我们姐弟六七个拉扯大,有时我觉得父亲将此事引以为自豪,颇有一种夸耀的语调,我便觉得悲哀了。父亲的观念里,淡化了一步一步的艰辛,以及生活的阴霾。可我非常清楚,最苦的是母亲,挖光了满山的野菜,看着孩子们为饥饿而哭,她的心被揪的疼痛。父亲是否应该想到,他和母亲本不应该遭此罪孽,孩子们的童年也不该有如此重负。

那是一段我不想回味的日月,为了吃穿寸步维艰。时下听着别人美美的回味着小时候的幸福,有些也不免夸张,盯着那陶醉的神情,我心头泪如雨下,这些泪更多的是流给母亲。母亲含辛茹苦将孩子们拉扯大,还没来得及得到孩子的安慰,便撒手离去……我的记忆霎时间一片空白。这空白是母亲留给我的,我的心像风筝断了线,我的拼搏,我的进步,我的成绩,我的一切是母亲支撑着的,可是,现在,这些还有什么意义……

那是一段我所羁留过的岁月,由于母亲,我再也不想回首,也不愿听到有人再提起……

(二)

我只想在现有的生活里流淌下去,至于鲜花,掌声,有就有,没有也无所谓,我已经懂得了大难过后的宁静、安详。我将平静地看荣、看辱,看沉、看浮。也许这在他人思想里是消沉,可我不这样认为,兴衰、喜悲、宠辱并不是我个人说了算,我只愿处理好剩余的事情。

时间就是千帆过尽后的宁静。30年来,我有过大落的遭遇,从小拼着命地想长大,长大了一切都好办了。可长大了紧接而来的就是在父亲的呵斥与苦难逼迫下的读书,读书之路由家门口一直延伸到远方,为了能在贫穷愚昧的乡村挣得一个令家族荣耀的“大学生”的名,我咬牙坚挺着。可我知道,为了这样一个虚名,父母有牺牲了多少心血。一读书我付出了整整前半生,学业有了,可自己的心却失去了依托——母亲没有了!

我知道,每个人的生命里总有某一感人形象镌刻下来,影响其一生。母亲或许就是我生命中的那个人,一生艰苦,留给我的遗憾太重。好几次,我铺开纸笔,想将我凝固的思念写给母亲,可总难以下笔。一者笔拙,总担心写不好,给母亲的一生留下败笔;二者实难回首,感情的抒发非得细腻、非得点滴出真情,我一拿起笔便觉思路纷乱,母亲一生做的事情实在太多、太琐碎,放在心里回味便觉着情真意浓,可我难以写出来。所以我索性搁了纸笔,不写了。

我也有了这种理解,有的事情是要写出来的,有的事情是要装在心底的。母亲辛辛苦苦一辈子,临走却无半点片言只语留给我,致使我好长时间痛苦不堪。

年,对我来说太短,好多事情想要做却没有了时间,用日子串起来的事情一件也没有从头至尾地做完,遗憾丛生。唯有读书,像走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从山脚硬是走上去了……

(三)

30年的岁月,我始终没有好好地选择一个时间段,在某个阳光灿烂的地方居住过。日子对于我是雾中的飞鸟、日光里的尘粒、水中的月影、风中的花瓣,目光一荡漾便了无踪影。

小时候的田园梦想,想在一畦菜地种出碧绿的青韭、青嫩的蒜苗、饱实的大白菜、香甜的玉米棒子,亲手采摘、收藏,冬日围着炉火品尝,将一截截山林里亲手捡来的柴棒送进火炉,火红火红的炭火映红了整间小屋,于世不争,于人不欺,饱暖而殷实。可这只限于梦,一个纯粹的梦。还有,从小把家乡周围的大山踩个遍,在那里的小路上走走停停,我不知道要做什么,只觉着那是一个山里孩子必有的经历。逐渐懂事了,我便觉着那是读过的乡诗乡文里美妙的意境,山路弯弯,林深草厚,那路那林里蕴藏着太多美妙的故事。可是后来一上学便被“大学生”这顶虚名的帽子压在头上,时时做出与乡村不屑为伍的神态。乡村的孩子只能是野孩子,不可与他们走得太近;乡村只能看见井口大小的一点空间,乡村人是井底之蛙;乡村的山虽峻,那只是穷山,水虽清,那只是恶水……这些警告抑或是忠告时时吞噬着我幼小的心灵。时至今日,那份惊恐依旧残留在我的记忆里,也让我在随后的人生里收敛了不少,没有幼时那般肆无忌惮了。

如今,撞入30岁的门槛,我才静静地得以断断续续地拾起往昔的碎片,想到“羁留”二字。30年的岁月里,我未曾在自己出生长大的那个叫“家乡”的村子里仔细的生活过,我熟悉的只是那个村子里的巷道和流淌于其中的人群和贫困,但对那个村子的心肠我却是一无所知的。在那个村子里断断续续地驻足、停留、来去的岁月,只能是“羁留”了。

(四)

每个人可能都是如此,小时候做梦也想走出去,脱离生命的诞生地,闯一闯外面广阔的世界,在几个不同的城市漂泊、羁留、客居,好多人即使过得艰难,可还是心里憋足了一股劲,没有成就绝不见江东父老,就是凭着这样一股劲而小有成就,能在异乡立足了,却生出一种回乡的迫切愿望,颇有点“衣锦还乡”的味道。全身焕然一新,拎起别致的背包,将在城里人眼中微不足道的一点成就装满一心便“荣”归故里,在乡亲们啧啧的眼神中骄傲的像一个王子。可就是这一点叫做“荣”的东西在乡里也不能维持很久。城市与乡村的反差实在太大,时间久了,好多人眼神流露的已不是昨日的羡慕,变成了另外一种——咳,看那样子,辱没祖宗!

直至觉察,自己的分量已燃烧殆尽,便灰灰的逃离,拥挤在车流人流里。这样反复多次,顿觉生命越来越轻,如秋叶一般,慢慢枯去。直到人生的弥留之际,荣誉、升迁、扬名、显贵,这些一辈子看重并为之付出青春的东西都变成了枯枝败叶,“故乡”才是根。每个人无论年轻时有多茁壮,有多枝叶繁茂,可到了最后,无不想叶落归根,长眠故土。

我知道,冥冥之中有一个圆。每个人都在某一点站定、起步、爬行,付出了毕生光阴,最后又不得不回到那个起点,圆画完了,归根了。

年前,我咬牙坚挺着,为了“大学生”三个字,其间我失去了许多,没有走进田园梦,没有亲近那些山里的小路、树林、牛羊,最令我遗憾入骨的是母亲撒手离去,成了我心上的一根刺。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忍着疼痛,硬是爬山一样走完了读书路。读书的岁月里,我萌生了这一生再不回那个“穷山恶水”的地方的誓愿:我要在异乡立足,将异乡住成故乡!

毕业前夕,我已在城市一所学校实习、试讲,被聘用了,只待下一学期上班。可父亲、兄弟一遍遍呼唤,情之恳切,令我热泪盈眶,还有那么多亲人关心着我呀!我回来了,很快参加上岗考试、岗前培训,成绩优异,在小镇中学上班了。

我清楚,这一生,将驻扎在这里、战斗在这里了。我那个圆画完了,在30岁之前画完了,我只愿处理好剩余的事情。

现在我只坚信海涅的诗:

冬天从这里夺去的,

新春会交还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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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春愁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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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相信,每一条小径,都是通往春天的。即使春天去了,也会在下一个路口,蓦然遇见一溪云,一涧风,几朵花。心若在,春天在;情若在,花常开。

我本是一个不伤春的人,看了天街小雨的《苍白》和《归去》,却怎么也无法释怀。那明明是一个灵魂用血和泪在涂抹,文字只是她伤口里开出的妖冶的花,待到开成一树繁花,明媚了我们的双眼时,她选择了悄然离去。——她怎么也承受不了那文字的根须伸进骨子里的痛,那种疼痛和绝望,如海水一样侵袭了我的心,蔓延开去,就成了莫名的春愁。

“一片飞花减却春,风飘万点正愁人。”数月不见,不知她究竟怎么了。仿佛一个巨大的悬念,亦仿佛一个不好的暗示,把我的心碎成千丝万缕,如这一地无法收拾的落红————流水落花春去也,天上人间!

不忍细读的唯美文字,不忍碰触的深入骨髓的伤————那是用生命换回她生命的男人,那是永远也无法解脱的阴阳之恋,那是开在伤口上艳绝的花朵……

白天不懂夜的黑,我又何尝懂你呢?其实忘却,是最好的善待,解脱自己也解脱别人。其实无我,是最好的进取————心无旁骛,宁静致远。

情深不寿,与其多情,我宁愿做个无情的人,无心无肺,自在洒脱。卧观云,闲看花,生死看破,名利看淡,情爱看穿,人世间的缘聚缘灭,如行云流水,谁能留得住呢?

“有缘即住无缘去,一任清风送白云!”心路还需一个人走,伤还得一个人疗,只要做到无我,哪里还有伤呢?人世的种种烦扰,种种爱,种种恨,种种名利和欲望,不过是过眼云烟,沉陷其间,不过是庸人自扰而已!

已经是五月了,院子里的广玉兰突然绽放,洁白的花,如玉杯、玉盏、玉碗。翡翠般的叶子,也甚是喜人。五月的花事。给这个世界带来一些清新的感觉。墙角的几树石榴也挂满了红玉般的杯盏,小小的,却一树红,一片火焰。花坛里的美人蕉,亦是吐着火舌,更觉娇媚了。这不,就是火热的夏天了吗?火焰一般的花儿,拉开了夏的序幕,夏是健壮的,也是刚强的,可以驱赶春天的烟雨蒙蒙带来的伤感与糜弱。

老乡网友叶乘飞,特意在空间留言,要我多写点昂扬向上的,带激励的文字。他的提议,正好与这夏天的特质相吻合,夏,不就是充满阳刚,健步如飞的青年吗?春天老了,就是夏天。夏天就是老了的春吧,我爱这火一般的夏天!

网友小晓也发来消息,问我怎样摆脱不好的心情。我说打坐,无我。不能忘我,就会有诸多痛苦和烦恼,做到无我,可以不受外界干扰,平静地走自己的路。每个人即是尘埃,也是宇宙。她说那太广义,难理解。我说,只有领悟了,才能有博大的心胸和谦卑的情怀。

五一放假,本想出去游玩,可是没有成行,闷得慌。于是河边徒步,没想到河边是一条古老的石板路,沿河而去,没有尽头。原来古代的交通枢纽是水路,陆路也是沿着河边与水路平行的,青石板断断续续,很窄,最多只容得下二人并行,翠竹摇曳,灌木密密层层,高大的乔木蓊蓊郁郁,小路便在其中蛇行,时隐时现。

潇水和湘水在萍岛汇合后,就是湘江。江水碧透,江面开阔,两岸乱石林立,犬牙差互,时有行舟往来。江水击打河岸,訇然有声,在石罅里形成浅浅的漩涡。水中丝藻摇曳,随波飘荡,那是怎样的一江绿呢?偶尔有黑色的大树蔸斜在岸边,增添了一些古意。每隔百余米就有一个天然的码头,泊着一两艘小渔船,船上无人。正是春季禁渔时间,人与鱼繁衍生息,都闲着呢。

不经意来到世外桃源,心情有点小雀跃。院子隐藏在绿荫深处,清幽,恬静。鸟语,鸡鸣,不绝于耳,偶尔也可以听到犬吠的声音。举目,满山都是绿,从山巅泻下来,绵绵不绝。小路,只如绿叶中的一根叶脉,人行其中,只感觉是绿叶上爬行的一只小虫子,那绿,是入心,入肺了的。

很少看见花,只偶尔见到几丛荆棘绽放的白色小花,几簇黄色小野花,桑树却出奇的多,到处都是桑葚,青的,红的,紫的,无人采摘,落了一地的紫。路旁的枇杷,也挂满了黄金果。原来做山野之人是这样的好,春日山中行,即使无粮,也是不会挨饿的。采桑葚,吃枇杷,快意!快意!

一座野庐,几亩薄地,买舟江湖老,原来这才是富贵闲人。江里有鱼,岸边有野果,山上有野菜,那竹笋,是多如牛毛了。

山中杂树丛生,早就是原始森林了,密密麻麻,人是很难钻进去的,其实看看就好了,那满眼的绿,就满心欢喜了。这时才知道柳宗元发现小石潭时,为什么要满心欢喜地伐竹取道了。

逾往前走,逾觉幽深。山林也更静了,竹林更高大繁茂,弯曲着,遮天盖地,人行其中,仿佛行走在时空隧道之中。感觉自己真是穿越到了古代,清朝末年的商铺,豆腐作坊,木板青瓦,废弃的青砖青石房舍留下的断壁残垣,古老的石桥……这是清代古镇————老埠头。偶尔有田舍,有种地的农人,垂钓的渔民,闲适,悠然,自在。只数里,就俨然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现代文明在这里,无迹可寻了。

白音格力在《小径忽开》中描述:“山中人家,竹篱茅舍,野花绕园,出门山水绿,回家夜静云月低。一辈子走在诗里,活在画中。桃红梨白,菊黄枫红,春风花枝,秋水蒹葭。”不就是这样一幅画面吗?醉了,醉了!寻一江边小石,坐了,听水,听风,听绿,听鸟语鸡鸣、浮云流过。

最妙的是一座院子里,一株君子兰,开着几朵火焰一般的红花,无边的绿中,就这一簇红,更是惊了心,勾了魂。此时方知道“万绿丛中一点红”的妙境,不可言说的妙。那惊喜,仿佛是从亿万人中,蓦然回首,看见了千百年里寻找的那位佳人。我想当年,范蠡在江边看见浣纱的西子,不过也是这般的惊喜吧。

半日闲,江边行,我是醉倒在这初夏的绿中了。有山有水,有世外桃源,人生得此,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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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有关一切也都会静下来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900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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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里有很多东西都是很美好的,只是有时候我们不曾站在正确的角度去看,或者站偏了没有看到原本的那份美好而已!

如果想快乐的度过生命的每一分钟其实很简单,让你的心平静下来!因为只有心平静了你才能够淡定,从容的面对生命里的阴霾与未知的挑战!

命运总是热心的,她总是试图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多姿多彩!当你明白一个道理,站在一个已经用事实证明了正确的角度上沾沾自喜时,命运又会把你拉到另外一个角度,在这个角度上你完全看不到从前的一切,此时你不要以为自己错了,心里不要乱,心乱了一切就真的都要乱了,而且会乱的一塌糊涂!

其实命运只是想让你明白,看问题其实有很多角度的!当你想不通的时候换一个角度,而不是心烦意乱的叹息自己多么的不幸!

此时如果你能够从容淡定的面对,向着积极聚集正能量的方向靠近那么,一念花开!一切将会向着一个不可预期的美好方向发展,你的收获将是预测不到的惊喜!你要懂得韬光养晦!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没有站到成功巅峰的能力,而是我们自己内心不够豁达!不够平静!

那个人也不是出生就懂得一切的,所以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的犯错,每个人的生活就像一块色彩斑斓却又瑕疵偶见的美玉,也正是那些偶见的瑕疵让我们感到真实!

既然谁都避免不了犯错,那么就豁达一点,原谅别人放过自己,或者原谅自己放过别人!

记得那天有人说外貌可以整形,表情可以伪装,唯有涵养是装不出来的!一个有涵养的人就像一朵吐露芬芳的花儿,淡定平和的在那里默默经受人世间的风雨沧桑,依旧和谐自然的展示着自己最美丽,最优雅的一面!

每个人都有不为人知的暗伤,如果有请让它成为一种勇往直前,持之以恒向着阳光灿烂处激流勇进的力量,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用生命去诠释真实的人生!人生没有回头路,就让那些暗伤变成我们内心深处蓄势待发的力量,就让这股力量带着我们一直冲向那个最美好的心灵圣地!

如果涵养是生命经过百般历练开出的的花朵,那么豁达则是内心深处慢慢渗出的甘泉,没有甘露的滋养花儿怎么会开的娇艳无双呢!然而豁达则需要一颗荣辱不惊,泰山压顶泰然自若的心支撑着!心平静了,一切也就随之平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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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爱与被爱,都不及相爱幸福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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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花瓣最落一地,不是伤心难过最美的时光凋零的时刻,而是让所有寒风凛冽吹散累积如堆的灰尘,重生的希望沿着风的方向随处可生,一个十九岁的小女孩,有过太多的忧虑,一生下来注定被爱遗漏,但手里还掌握着爱的权利,丝丝的薄雾捉摸不透远方的千变万化,为了好好活着等待一朵花的枯萎。

没有人能一直活在过去,尽管曾经多美,到了现实都会被割破,女孩爱慕的对象,乃是大学军训时训练自己比他大六岁的教官,她可以把一切不良的因素伪装起来,因为她已经决定让自己开朗的活在这一刻,不再想上一秒和下一秒,她的突出让教官印象深刻,在众多面孔中脱颖而出,短短的六天训练,即将告别教官的时候,她的心里微微颤动,原来这个男子早已住在她的心里,她不恋旧更加了解自己的不舍有多麽的冲动,她很勇敢尝试所以人眼里不可能发生的事。

她没发现她喜欢了这位并不英俊的教官,她想这位教官在每一天的每一秒里,尽管她每天都和他聊天,当所有神经膨胀的爆发出一种前所未有的勇气的时候,她口里道出了她心里想法,可他并没有立马答应她,他是位军人不想牺牲别人的幸福来成全他的自私,顾虑着,犹豫着。但她终于说服了他,他们在一起了,每天关在蜜糖罐里的女孩会很幸福,但她还是在忧虑他是否喜欢自己,用尽所有的拐弯的词语也无法得到自己的答案,她在怀疑他是否在玩玩她,但总有一天,他说了那些关于他和他前女友的事,每个人都说,初恋对一个人的爱情观的影响深不可测,她理解他并问清楚了他是否喜欢她,她得到的答案是他从军训第一天开始就喜欢上了她。

一朵花的衰败,必定迎接着重生的欣喜,所有迎接阳光的事物都会看不见背影的孤独,他们相爱,亦有另一篇新的扉页续写他们的最美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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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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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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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谁是谁最疼爱的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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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在键盘上停留了很久,不知如何开始书写我们的心情故事。此刻,心情有些复杂,快乐,又夹着些许忧伤。几十年里,谁是谁最疼爱的人?谁是谁爱情的唯一?我反反复复扣问自己,想知道答案,却害怕揭晓答案。

已经过了冲动是魔鬼的年纪,毕竟生活经历了太多挫折和磨难,似乎早已没有了冲动的资格。常常不敢回头看,虽然时过境迁,但终究不能把过去的所有都忘得一干二净。每天,把自己打扮成一副微笑的模样,其实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掩藏,唯有这样,才感觉自己也活得人模人样。

过去,爱受伤了,接着是一段死去活来的经历,但终究是活过来了。那些痛苦的事情,如秋风卷落叶,渐渐远去,甚至是腐朽。时间,把记忆带走了一部分,生命也就空虚了,然后被新的爱恨情仇填满。

一路风雨兼程,一路寻寻觅觅,以为从此心灰意冷,却遇见了你。即便错过了时间,但没有错过爱情。我鼓起勇气爱你,把你装进脑海里,假装若无其事地认识你。其实,心底已经萌发了爱的冲动。你是那么美,声音那么柔,看着你,我几乎要醉了。

形单影只的你,谁来疼爱?我会是最好的人选么?其实也不是,毕竟,我还没有做好爱的唯一的准备。

爱情就是这样,千山万水阻止不了,风风雨雨拍打不散。有了它,再苦的日子也是甜蜜,再多的委屈也没白受。

如果你是一株不起眼的小草,那爱情就是你脚下的泥土,爱你的人便是阳光和雨露。有了爱情的滋润,有了心仪的另一半,小草也能开花结果。即便爱的路上,遭遇了狂风骤雨,也是生命的洗礼。

生命的成长终究靠自己,但离不开帮助自己的贵人。有了温暖的帮助,你才能打开心结,才有了更多前行的勇气。如果,总是一个人走,那世界再美,也是孤独冷漠。我不许你一个人伤心流泪,我要陪你一起走,即便未来的路荆棘重重,也许还会遇到无法跨越的沟壑。我不许你一个人拖着疲惫的脚步,我要扶住你,甚至是抱着你,即便我不是世上最温暖的人,但我不会是冷漠的路人,不是匆匆的过客那么简单。

你是我最疼爱的人,那我又是谁最疼爱的人?与其说,我在拯救你,还不如说,是你在拯救我。我给予你一点点温暖,你却给我爱的全世界,点燃我的爱情之火。我那划满伤痕的心,伤口慢慢愈合,不再有撕心裂肺的痛。终于勇敢地发出爱情的声音,传递给你,钻进你的生命。

一个不疼爱自己的人,是得不到别人的疼爱的。所以,我反反复复鼓励你疼爱自己,即便输掉了爱情,也不能输掉了生活。爱情没有了,可以重来,生命没有了,所有的美好都灰飞烟灭了。

一次巨大的痛苦,都是一场涅槃重生,并不是生命的陨落。如果总是把生命寄托给痛苦,希望就永远也战胜不了失望。如果把痛苦当成一种生活的磨砺,生命也就是转了个弯,下一个拐角,便是幸福的出口。

过去,我们走了多远,未来还有多远?今天,已经不再重要了,我的世界满是你温柔的足迹,漫无边际地延展着。

谁是谁最疼爱的人?答案终究不是一个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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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露天电影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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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些事,在记忆里,淡淡的都被遗忘,或沉默在岁月的长河里了。有一些事,在不经之间,轻微触碰,便就会从心底泛起。也带着点点斑斓的印迹,模糊不清还残留在脑际里那么一丁点,记忆里的思维。回想起来,那己过去的岁月,觉的,有一种淡淡的感觉……。

茪荫任茬,三十年岁月,戛然而去。曾经记的,那小时候,看过的电影,连环画,之类的影片,小人书。现在回想起来,基本上都没有什么印象了。也叫不上它的名字了,但也记不得看过的内容了。只是那时候,特别喜欢的,看的,还是那些,什么武侠影片。崇拜那些电影里的,什么武林高手,和那会飞的那侠客的轻功。那什么,那大俠的,所为什么很历害的,是那一种绝招。每看完一场喜欢的电影,就讲电影的谁的武功最高,那么历害,

甚至,回去弄—个袋子装上沙子,偷偷的,也是练个起来,练个不停。那时候,听说附进那里有过事的,准会问,“演电影不演”,或,“有电影没有”,知道消息了,晚上就再也坐不住了,是非要是一定要去看的。

昨天,在傍晚时分,夕阳也坚守它一天的侍命,逐渐隐曦在山的,那一边。晚风带着冬季的寒意,掠着正个山坡,在山坡上忙碌的我,在吃过晚饭的时候,村里,大队的耸的高高的,高音喇叭里,荡过来了刺耳的声音,飘进了我的耳朵里,喃喃的听到,“晚上大队六点,放电影了,有空可以去看了”。

对于我,这现代的时代,早已跟以往不同了。电影我早己不感兴趣了,电视,电脑,碟子,基本上随时看,随时有。也不觉的稀奇,平日忙碌也是很少看电影的。对于,我小儿子来说,看露天的电影,那是稀奇,还是头一回,带着多少年,没有看过露天电影的我。吃了晚饭,带着一份稀奇,便跟儿子一块,去大队戏园,欣赏露天电影去了。

电影的放映处,便是村里的戏园,残破的院落,堆积了许多杂物。粗大的泡桐,和杨树,闭涩的长在墙角落里,院里人数渺渺无几,泛白的影布,晃动的画面,衬盎着士地上那凌乱,泛白的残雪,在月光下闪着耀眼的光茫。

去了,电影早以己开始了,声音响亮,划过了长长的夜空。月光青辉,在夜晚那萧风的掠过时,拂在身上一陈冰凉。厚厚的棉衣,也阻不了袭来的寒气。望着依析的放影画面,觉的,有一种冷漠,凄清的感觉,直袭着我的眼窝。

没有小时候的那份热狂,也没有儿时的那份激情,儿子说“这是啥”我说,电影机子。儿子,不停的围着放影机东瞧西望,转来晃去。

看着这电影,朦胧模糊的我,于是,我抖抖身上的的烟灰,看着儿子,对电影放映的画面,头也不回,一阵稀奇之后,儿子说,“回了走”,“爸!”,那走吧,一留烟的匆匆的离开了零星散乱的人群,奔像一股寒风之中。

今晚,来了一场稀奇的电影,却看了一会不是滋味的感觉。那一种儿的。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的岁月里,诉说着,那己远去的故事,故事!还带者点那暖暖余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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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汪曾祺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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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是一位来自高邮的作家,他笔下的美食被描写的十分生动,富有特色。每次读他的文章,我都被深深吸引,仿佛这些美食就在我眼前。文字与美食相结合,令人欲罢不能,爱不释手。

品尝这些美食时,应该是汪先生最幸福的时光。无论是家乡的鸭蛋,还是每年必做的炒米;无论是充满了感情的慈姑,还是鲜嫩爽口的咸菜,都使汪先生回味无穷。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我却感受到了不一样的人世间和汪先生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我的生活中也有这样的幸福时光。比如每次年夜饭奶奶都要做的馒头丸子。过去的生活条件不好,做丸子总要掺上许多手工的细碎馒头。所以说是丸子,其实肉少馒头多,吃起来像是肉丸子。即使是这样,这也是只有在过年时才能吃到的好菜。随着现在生活越来越好,馒头丸子里肉占了大部分,有时家里的长辈还会调侃说肉太多,不是当年的味儿,与记忆中的那个美味总是差了一丝。

这道菜比不上山珍海味,却在家里人心中是再好不过的。原因很简单——传承与回忆。这是太奶奶曾经的拿手菜,教给了奶奶把美味传递下去,这就是传承。如今,太奶奶已经过世,吃到这个菜也会让全家人想起曾经那些美好和值得纪念的回忆。

汪先生文章里的每一道美食都不仅是简单的食物,背后更有一个个故事。这一道馒头丸子更是这样,承载了我家几代人的回忆,以及对先人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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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篆刻情结散文

全文共 10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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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大多数的参加工作的90后一样,也喜欢在工作之余用手机玩游戏,喜欢关注自己的喜欢的美国大片是否已经开始公映,还喜欢说走就走背上背包去周边的小城去探索未知……但在这一切他的喜欢里,最让他情有独钟似乎是一个和90后没多大关系的爱好——篆刻

说起这种有着三千多年历史的艺术,开始时,他完全没有任何概念,不知道它的历史厚重感,不知道它的国粹蕴味,不知道它的艺术镌美。喜欢上篆刻,完全是自己另一个爱好——读书。这还要追溯到他的大学时代,大二那年,他从一本霍达的《穆斯林的葬礼》开始一发不收拾的爱上了读书。于是读书成了大学时代的愉快时光,而随着他对各类书的专注与痴爱,书架上的书越来越多。他特别想把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特有的标志,于是篆刻这个词一下子就闪现在了自己的头脑中。用篆刻的方式为自己刻一枚印章,然后将自己所有的书都印上自己的名字,让它们完完全全的归属自己。于是,从大二那年开始,他和篆刻就结下了不解的情缘。

看着篆刻美,但是,真正开始篆刻起来时,他可美不起来了。最先让他发愁的就是用什么材料,用什么样的刻刀。自己没有一丁点的篆刻的基础,周边又没有会篆刻的人。于是,从零起步的他,就有了地面砖、大理石、木块等一次次惨痛的失败案例。好在他深谙失败是成功之母的道理,在逐步摸索出合适的石料后,他也把刻刀选在了3毫米直口的基础刀上。第一次篆刻可以说绝对是他意义非凡而又乐趣无限的一次处女作。因为篆刻时文字方向和印在纸上的方向是完全相反的。刻时反刻,印出来才是正字。而兴致勃勃的他第一次篆刻显然兴奋的忘记这个简单篆刻知识,于是他的外国顺序名字便被他保存至今。

参加工作之后,篆刻,依然是他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美好爱好。他把作为一名技术员的严谨与执着,以及品质与认真与篆刻融合成一体,把生活的阅历的感悟转化成一招一式的刀法,赋予篆刻认知的美。虽然篆刻费时费力,要花费大量心思,甚至在不成熟的阶段还会划破自己手指,付出血的代价,极为专注时,也会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出浑身冷汗,但是显然篆刻的魅力在他的心中已经超越了困难。从只是想刻出一枚自己的印章到如今的对篆刻认知与感悟的美,他对篆刻的喜爱也随着时间积累而越发沉淀。

用传统的中国红印出篆字的美,赋予篆刻立体的美,灵动的美,生命的美,意境的美,更是他技艺不断提升的动力。工作中同事、朋友,每每看到他的篆刻都会非常欣赏的索要,而他也十分乐意把这种中国汉字美的另一种方式传递给大家。是的,这就是一个90后对篆刻无可替代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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