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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必读的15本书(实用19篇)

着名书法家颜真卿言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冰心奶奶,也曾说过要“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本犹如航行在黑暗海洋里的一盏灯塔,照亮我们未知的旅途。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以带着书香作文600字,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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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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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喜欢漫画的人都知道〖德〗埃·奥·卜劳恩的名字,他的漫画作品《父与子》的享誉世界,我很喜欢看。不妨听我给你介绍一下。

埃·奥·卜劳恩是一位享誉世界的漫画大家,他的作品《父与子》贴近人们的日常生活,所表现的内容都是人类最无私的亲情,在德国家喻户晓,并赢得了整个世界范围内的读者们的喜爱,且老少皆宜。被誉为是德国幽默的象征,享有极高的艺术评价。所以,《父与子》这本漫画丛书,历经了近百年,仍经久不衰。书中的每一幅漫画,都体现了父与子的温情与幽默,也深深地感染着每一位读者,要么把你带入不尽的思索,要么让你啼笑皆非捧腹不止。《父与子》一书的出现,立刻给读者带来了惊喜和极大的艺术享受。

如今,该书早已跨过国界,成为全世界的人们不可多得的精神财富。

我称《父与子》这本漫画丛书,是揣在兜里的“快乐宝库”,无论你走到哪里,它都会如影随形地跟随着你,无论你有什么烦心之事,只要翻开这本书,一切烦恼马上就会烟消云散。我相信,你观赏之后,一定也会爱不释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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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5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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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们你喜欢看吗?我想向你推荐你一本书——《爱的教育》。

这是意大利着名的教育家——亚米契斯的一部代表作《爱的教育》。直到此刻,我还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扉页上的那段话:一本好书,能够改变无数人的命运。一滴墨水,能够引发千万人的思考。就是这句话使我用心读完了这本书。

书中主要写安利柯成长的故事,作者以一个小学生的口吻叙写了主人公一年的所历,所闻,所见,所感,抒发了乡国之感,师生之谊,亲子之爱和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友爱之情。透过一个个平常又满蕴人情味的生活条件,把爱和美注入读者的心田。作者用日记的形式来写作,但每月又有一篇较长的,结构完整的“每月故事”。这些故事记录了他在校园,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反映了社会各个阶层的状况,并以高尚的感情绪感联系在一齐,组成了一幅幅生动的画卷,带给我们爱与美的享受。同时也带认识了几个新朋友,“小博士”代洛西,“小英雄”洛贝谛,爱帮忙人的卡隆,可怜的奈利,衣着华丽的瓦梯尼……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书没有任何虚伪的说教,也没有任何豪言壮语。透过朴素的描述和精彩的语言,使我明白爱是无私的也是无价的,爱是用任何东西都换不回来的,爱是人世间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爱是人人都需要的!

如果你望见这本书你必须要认真的品味品味!要记住那句话:“世界充满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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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暑假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

全文共 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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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后,我解开了心中的谜团!

本书讲的是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瘫痪依坚持写作。可天有不测风云,保尔·柯察金失明了。他却依然不放弃写作,最终他成功了。

我非常佩服他,他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放弃理想。双目失明对于一个人是一种严重的打击,可他在逆境中逢生,终于实现了自己的理想。

而我是一个害怕困难的人,比如:我经常发誓要好好学习,打败难题。可在难题面前,总是举手投降,节节败退。可自从看了这一本书,我打算重新做人。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遇到困难不能举手投降,要勇敢地面对,要坚持不懈。不管在成功的道路中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要击败它,成为胜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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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关于一本书高三作文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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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它的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是一本新奇有趣、语言优美生动、情节曲折离奇、人物个性鲜明,思想会给人带来启迪的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由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1909年获得诺贝尔奖奖金。拉格洛夫生于瑞典西部的一个陆军中尉家中,幼年时下肢瘫痪,但她爱文学自强不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她的代表作品有:《有形的锁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等。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中的主人公尼尔斯。豪格尔森,他之前是一个爱欺负动物又不太听父母话的调皮男孩,动物们都很讨厌他,父母也对他感到失望。在一次奇特的际遇下,尼尔斯见到了传说中无所不能的小精灵,他顿时有了捕捉小精灵的邪恶想法。就在他正得意自己的计划时,小精灵先发制人的把尼尔斯变成了一个小人儿,小得连动物们都瞧不起他。

在后来的日子里,尼尔斯。豪格尔森学会了帮助其它动物,跟动物们交流谈心。他和大雁们经历了种种困难,受到了真正的锻炼,改正了他以往不爱学习、调皮捣蛋的缺点,最后以完美的成长回到了父母身边。

其实,书中的小精灵就是人们心中的小恶魔,来提醒人们不能做什么,也是人们心中的小天使,来帮助人们该如何选择。

我非常喜欢书中的尼尔斯,因为他年纪虽小,却很勇敢。有一次,他被老鹰捉住了,老鹰说要把他吃掉,尼尔斯却没有害怕,反而冷静的待在洞里想办法怎么逃出去。他先给老鹰的`小宝宝们讲故事,等小宝宝们睡着后,尼尔斯就让老鹰去找食物,等老鹰飞远后,他就趁这个时机偷偷逃出去了。

与此同时,尼尔斯非常乐于助人,动物们受伤时,有困难时,他都能解决。比如,有一只松鼠它去找食物,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给划伤了,尼尔斯看见了,就赶紧去安慰它,一边安慰还一边帮它包扎伤口。这让动物们非常的喜欢他,这也是让我喜欢他的一幕。

在《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当中,人类和动物都应该互相尊重,生命都应该珍惜,世界才会充满爱,我们的生活才会如此的美好与幸福。

你们喜欢这本书吗?这是一本成人和学生都可以看的童话哦!喜欢的话,就赶紧去书店买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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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2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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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曾说:"一一世界。 --题记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

儿时读书只是纯粹喜欢纸张磨搓手指时那种奇妙的感觉,只为心中那份莫名的悸动,只为了书中那可爱的小白兔与乌龟。

如今读书不是为了那黄金屋,不是为了那颜如玉,也不是为了千钟粟,只是由于我已悄悄爱上这指间的世界。

读《红楼梦》,那悠悠大观园尽现眼前,与黛玉一同悲葬花,与湘云一同醉卧芍药园,感宝玉"富贵闲人"之叛逆,叹岁月的更送,人生百态。

读朱自清,领悟深沉的父爱,平民百姓平凡而认真的生活,与他一同在荷塘边赏月,把酒共尝夏荷之香。

读《简o爱》,让我懂得女性的自尊。女性与男性一样平等,同样无尊卑贵贱之分,懂得束缚人的心灵的其实是人的思想。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看到苏轼大唱:"大江东去浪海尽,千古风流人物"的豪迈洒脱,仿佛饮一盏白干,让我激情飞跃;我看到李清照"寻寻觅觅凄凄惨惨戚戚"的情真意切,恰似品一杯红酒,让我意深情浓;我亦看到李白"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奇特思绪,好比干一瓶老窑,令我回味无穷。

在书里,我看到了洪战辉,当他还是个孩子时已经对另一个更弱小的孩子担起了责任,他在贫困中求学,在艰辛中自强,从一个小男孩变成了男子汉。

在这指间的世界里,我如一只彩蝶,翩跹起舞;如一只野鹤,在秋日高洁的蓝天里无所羁绊;在这指间的世界,我看到了大千世界的缩影。

在这奇幻的指间世界里,我看见了生活的缩影,尝遍了生活的百态,学会了认真的思考,学会了理性与睿智。

这指间的世界,让我的生命不断增值。

我爱这指间的世界。

Childrens reading is just the wonderful feeling when I like paper grinding fingers, just for the inexplicable throbbing in my heart, just for the cute little white rabbit and turtle in the book. />

Now reading is not for the golden house, not for the Yan Ruyu, nor the thousands of clocks, but because I have quietly fell in love with the world of fingers.

Read "The Dream of Red Mansions ", Then the leisurely viewing garden is now in front of him, burial flowers with Daiyu, and drunk and lying on Xiangyuns rebellion with the" rich and rich people ", sighing the time of the years, life in life.

BR/>Read Zhu Ziqing, understand the deep fathers love, the ordinary and serious life of civilians, appreciate the moon with him with him, and taste the fragrance of Xiahe in the lotus pond.

Read "Jane o love ", Let me know the self -esteem of women. Women are as equal to men, and they are equally distinguished from humble and low, and those who know how to restrain people are actually human thoughts.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saw Su Shi singing: "Dajiangdong goes to the sea, and the eternal characters". The love is true, just like a glass of red wine, which makes me affectionate; I also see Li Bais "flying down three thousand feet, it is suspected to be the strange thoughts of the Galaxy falling nine days", like dry a bottle of old kiln, which makes me have an endless aftertaste.

In the book, I saw Hong Zhanhui. When he was still a child, he already took responsibility for another weaker little child. The boy became a man.

In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I like a colorful butterfly, dancing; like a wild crane, there is nothing in the blue sky in the autumn day; In the world, I saw the microcosm of the thousands of worlds.

In this fantasy finger world, I saw the epitome of life, tasted all the life, learned to think carefully, learn to learn, learn to learn Rawnate and wisdom.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s keeps my life increased.

I love the world of this fi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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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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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无,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

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

以后我要阅读更多的名著,让自己汲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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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书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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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与我而言,是友谊。

我和他也许相识的很早,在牙牙学语看各种图像时他就悄悄地来到了我的身边。早已记不清我和他的第一次对视,但他总能给我带来“心动的感觉”。

我和他相识的也不算晚。犹记得,他跟着《窗边的小豆豆》一起走进了我的世界。那是小学三年级语文老师徐老师牵着亲子阅读带我领略了电车驶过的痕迹……

之前不看,看图写话总是盯着图片发好一会呆,最后用挤出来的寥寥数字勉强将几张图片连接起来。自然,惨淡的分数让嘴翘上了鼻尖。当时,妈妈工作很忙,干着急也无他法。后来,遇见了徐老师,她提出的“亲子阅读”刚开始让我感觉天塌下来压在了我的肩上,一下子趴在了桌子上。可当我认识了小豆豆,当我从兴趣平平到不知不觉的被吸引,当看到平时忙于工作的妈妈陪着我在书上写下一个又一个文字……那缕阳光渗透灰蒙蒙的玻璃,再一次干净明亮的包裹了我。在这之后从《窗边的小豆豆》的巴学园到《鲁宾逊漂流记》的荒野怪岛,从《我的妈妈是精灵》再到《心美,一切皆美》我和各色各样的人成了朋友,体会了五味杂陈,经历了不一样的清晨午后,以第三视角参与了诸多主角的人生,或喜或悲,或静谧美好或曲折离奇。同时,我和他的友谊愈渐牢固,他也在我的人生轨道上越刻越深。

我觉得文字的魅力在于,握起笔行云流水的时候,思想不由自主的跑进了墨水里,赋予生命,注与灵魂。他常能让我认识到平常相处不一样的别人和自己。我享受感知于文字背后的活跃灵魂,沉浸于一笔一捺勾起的清香,游走在句逗号搭建的世界。这世间万物或许大有文字描勒不出的感觉,但也只有文字能绘化与感觉最之相近的内心。文字,陪我看过清晨第一缕阳光,伴我感受清风捎过的丝滑,同我一道行于青春。它记录了我踏下的每一个脚印,或深或浅。他抚摸过我涌出的每一种情绪,或欣或悲。他将我的回忆刻在纸底,他能够和我真正的感同身受。

每个故事都有适合他的讲述,文字像我的影子,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时间出现,但只要出现了,必定是最懂我的。

他是不需要污浊的脚印,他是人生路上不需要记忆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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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最新推荐一本书五年级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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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完,《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我万分激动,真希望能和鲁滨逊一起去漂流大海,和他一起去巴西植物园里享受丰收的快乐,和他一起去孤岛筹备过冬的粮食,当他逃离荒芜人烟的孤岛时,我一颗悬着的心才放了下来,真为他感到高兴,同时深深地佩服他用智慧创造了一切。

是啊,人类的智慧是无穷无尽的!古今中外,许多伟人都发明了东西,为正在新世纪的世界做了贡献:爱迪生发明了白炽灯,比尔·盖茨发明了微软,雷奈克发明了听诊器……他们的一生也就是用智慧来为人们造福,这种善于观察,勤于思考的精神不正是我们所需要学习的吗?

生活不也是这样吗?我听过一个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叫徐长卿。有一次,他的伯父拿来一根竹竿,竹竿顶上用绳子挂着一个礼物,伯父对孩子们说:“谁能不跳、不爬把这件礼物拿到手吗?”孩子们都没有回答。这时,徐长卿站了出来,把竹竿放到一口井里,竹竿碰到井底,这样不就能顺理成章地拿到礼物了吗?因为徐长卿善于发现,善于思考,所以他比其他孩子更多地利用了智慧,拿到了礼物。

我应该向徐长卿学习,有时一些不会做的题目,我都要去问妈妈。其实,我可以再想一想的。比如有一次,我碰到一道“蜗牛爬竿”的题目,我看着题目反复思考还是想不出来。突然,我灵机一动,拿出一张草稿纸,在草稿纸上画图思考,最后算出来是8天。我拿给妈妈看,妈妈夸我说:“祝贺你自己动脑筋,把题目做出来了,你真棒!”我开心极了!我明白了只有动脑筋,才可以换来无穷的欢乐。我一定要养成这种勤动脑筋的好习惯,做一个有目标,有计划,善于思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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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和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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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字早已深深地嵌入了我的灵魂,成为了我不可割舍的一部分。

早在我四岁时,我就缠着妈妈给我讲睡前故事了——《一千零一夜》、《孙悟空三打白骨精》都是我的最爱;而在五岁时,我就可以把妈妈念给我的部分故事原原本本的复述出来了,我最喜欢听的是《安徒生童话》和《格林童话》;直到六岁我上小学时,我已经把“听”故事逐渐转换成了“读故事”、“看故事”;而看了一年多的绘本书和故事书后,三年级,我开始看一些简单的历史书和人物传记;四年级,五年级,我开始精读纯文字书,不再是每本书只读一两遍。我不能自抑的一本书读上三遍、四遍,甚至七、八遍,有时候一个句子就要理解上七八遍,越来越多的积累使我写作文越加通畅。而现在,《明朝那些事儿》则博得了我更多的喜爱。《明朝那些事儿》的作者那搞笑和精彩绝伦的文笔以及丰富的历史内容早已深深打动了我。而让那个我内心大震的,还是他在书中说的一句话:“历史从来就可以很精彩!”要在以前,我肯定,但读了这套书后,我信了,因为心服口服。原来历史真的很有趣!这本书让我对历史的兴趣又进了一个台阶。书,对我哪只是工具?它是我的朋友,我的营养品!

我有一个装书的大书架。还记得早在我两岁时,这大书架就搬进了它的新家——我家。从此从未改变过这一点。在这八年的漫长历史里,我们搬了许多次家,但每次,不管忘带了什么,总不忘了要带上它。它肚子里可是从未空过,要我说,它装过的书,也可以算是“物种繁多”了吧。

每当有空闲时,我总不忘仔细的整理我的书架,抽出一本书津津有味儿地啃读着,享受着书带给我的快乐。而每当有书到家时,我总是最欢喜的一个。我最喜欢去的地方是书店,书店的每一本书都是通往欢乐的殿堂。普通的封面并不能遮掩那并不平凡的内容,一本好书足以让我欣喜若狂。不管走到哪里,我从不孤独,因为书就是我最忠实的伙伴呀!

我和书之间已经成为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我看来,书中更有知识,有道理,有我和书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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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推荐一本书四年级

全文共 2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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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向大家推荐一本十分适合小学生看的一系列故事——《笑猫日记》。

“笑猫”,相信许多小朋友都对它很熟悉吧!没错,《笑猫日记》的日记的主人公就是发生在这只爱笑的猫身上。

《笑猫日记》是系列丛,有好多本,而我更喜欢里面的《保姆狗的阴谋》这本,它讲了一只纯种的德国猎肠狗因嫉妒牧羊犬帅仔得宠,所以想害死牧羊犬,但害人终害己,猎肠狗死于它自己精心策划的一场车祸,当它快死的时候,才明白它的行为是错的,后悔起来,但为时已晚啊。

这本书用动物们之间的故事来告诉我们一些嫉妒心强的人的下场,其实嫉妒是一个心结,留着它你不会感到快乐,解开它你会顿感轻松。

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很迫切想看这本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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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五年级推荐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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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老头,无论他到了哪里,随意问候一个小朋友,那个小朋友一定会认识他,他就是――罗尔德。达尔。我今天就要向大家推荐的他最自豪的一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

罗尔德。达尔还曾参加过英国皇家空军,还曾三度获得了“爱伦。坡文学奖”、“白面包儿儿童图书奖”等。《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如:“查理得金奖劵”、“神奇的奥帕――伦帕人”、“奇妙的巧克力”等。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神奇的奥帕――伦帕人”了。

我来讲给你们听吧!随着情节发展,查理一行人来到了巧克力河中,突然他们发现了一群正欢快地跳着舞的小矮人,他们载歌载舞,逗得查理他们捧腹大笑。我看的津津有味,仿佛已在融入林书中。后来我通过了工厂主人威利。旺卡先生的介绍,知道他们最喜欢吃可可豆,而威利。旺卡先生就是利用这一点雇佣了它们。我最喜欢这本书中的查理了。一是因为虽然他家中一点也不富有,只能在生日的时候吃一块巧克力,但他却依然保持乐观;二是因为查理十分孝顺,仅管得到了能让他一夜暴富的巧克力工厂,却因为要照顾爷爷奶奶拒绝了旺卡先生。

这本书的内容十分有趣,书中的故事一个比一个精彩,如果你们也喜欢,那就赶快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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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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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小虫”,我就想起了表姐,我跟你们讲讲吧。

有一次,妈妈要出门,于是反复跟她说:“要记得吃饭哦!”表姐爽快地答应了,然后就躺在床上,捧起书,津津有味地阅读起来。

一小时、两小时,时间悄悄地溜走了。我来到表姐跟前,大声说:“不能再看书了,得吃饭啦!”姐姐好像没听见似的,不管我怎么摇晃她,都没有反应,依然目不转睛地盯着书本,直到我把书抢走,她才抬起头,撒娇地说:“老弟,求求你了,把书还我吧,10分钟后,你一定会见到一个小才女哦!”我说不过她,只好把书还她了。10分钟后,我再一次催她,姐姐不得不关掉台灯,只见她皱皱眉头,恋恋不舍地放下书本。

虽然饭菜已经凉了,但是我心里却是温暖的,因为我有一个爱阅读的“书虫”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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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五年级作文推荐一本书600字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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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人物描写栩栩如生的《水浒传》,看过令人回味无穷的《三国演义》,看过情节曲折离奇的《偷莎士比亚的贼》……在我看过的中,我认为教导人们关爱他人的《爱的教育》值得大家去细细品味。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家亚米契斯所著,我看的那一本是由武汉出版社出版的。

《爱的教育》是按日记格式写的,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父母亲寄给安利柯的一些信,信里会告诉安利柯哪些行为是错的,并告诉安利柯做人的道理,促使安利柯向正确的轨道上驶去,不被引入歧途。这些信使我明白爱是我们成长路上的指路明灯。

书中的每月故事也令我十分感动。最令我感动的就是那个为了国家利益牺牲自己的小男孩。他用自己的血肉之躯拯救了自己的国家,自己却躺在朵朵鲜花上以地为床,以天为被,盖着国旗永远的沉睡了。看到这里我的眼眶不由自主地湿润了。

这本书通过一个四年级小学生的日记,向读者讲述了他的所见所闻,通过他的视角,为我们展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感人的故事。

《爱的教育》对人物形象的刻画也是很棒的。优秀、勇敢、傲慢、可怜的代洛西次次都得第一,可他并没有得意扬扬,他是优秀又不失谦虚的人。洛佩谛见别人危险没有像别人一样愣住,而是奋不顾身地扑上去保护别人,身负重伤后还关心自己的书包,他是勇敢又爱学习的人。克洛西的一条胳膊残疾,父亲去了美国,母亲靠卖野菜维持生计,因此她还差点失学,同学们都侮辱她,作者把她的可怜刻画的入木三分。

《爱的教育》是一本蕴含浓浓爱心的读物,是一本对孩子成长极富教育意义的优秀作品,字里行间洋溢着儿童间纯真的感情和温暖,十分值得你去细细品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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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本有魔法的书作文350字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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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本有魔法,谁有了这本书,想要什么,就有什么,想做什么事,就能做得很完美。

有一天,一位平凡的小女孩在外面捡到了这本书。从那以后,她的生活改变了。小女孩不知道这本书有魔法,以为这只是一本普通的书。这时候,天上突然下起雨来,小女孩说:“要是现在有一把伞多好。”话音刚落,魔法书里就出现了一把漂亮的伞,小女孩高兴坏了,拿着伞就向家跑。回到家,小女孩告诉妈妈这本书有魔法,可是妈妈不信,小女孩想了一个办法。

第二天,小女孩让妈妈跳舞,妈妈不会跳,小女孩说:“叮叮叮…啪啪啪…要是妈妈会跳舞就好了”。这时,魔法书里飞出一只美丽的蝴蝶,飞到了妈妈的头上,妈妈不由自主的跳起了舞,可漂亮了。这次妈妈才相信这本书有魔法。从此,她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么好的魔法书,这么大的魔法,这么神奇,你们想不想要?我想你们一定想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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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介绍一本书的

全文共 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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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大家好,我喜欢看,想知道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吗?我会毫不犹豫的告诉你,是《小公主》《小公主》不仅我喜欢看,其他小朋友也都喜欢。 这本书是英国作家伯纳特写的,这本书字大,保护视力,让小孩子一看就明白。这些优点还不算,最大的优点就是吸引小读者们去看,里面还有一些好词,好句,好段,那些语句真是优美,值得我们去摘录。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聪明的小莎拉从小就失去了妈妈,与爸爸克鲁上尉相依为命。因为她家庭富裕,她成为了学校特别重视的学生,还被珍妮校长看做学校里的荣耀,他成为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小公主”。但是因为家庭的突然变故,沙拉的爸爸克鲁上尉在印度死去,一夜之间沙拉变得一无所有。在绝望中沙拉靠自己的努力找到了朋友,靠善良和乐于助人的品质,重新赢得大家的尊重和喜爱,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小公主。 这本书里的小公主沙拉乐于助人,善良,坚强,勇敢的精神激励了我,她值得我们去学习,《小公主》这本书教我们应该做一位善良,同情弱者的一个人才对,还教会我们要学会看事物的两个方法,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实物发展的过程,这样做人才能够做得更好。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快来瞧瞧这本书,把他琢磨懂,琢磨透,琢磨深吧,让它也成为你的良师益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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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和书的故事作文400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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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并不怎么喜欢看,因为我觉得有其它东西比看书有趣。比如看电视,画面生动有趣、表达简单易懂;看手机新闻,文章短、信息多。

不过,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爱上了看书。那天,家里突然停电了,看不了电视了。妈妈的手机虽然有电,但没有网络。无奈之下,我只好找了一本《格林童话》囫囵吞枣,以此消磨时光。但我看着看着,就被故事里的人物吸引住了:勇敢的小裁缝、可爱的小红帽、英俊的王子……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书里的故事像磁石一样吸引着我,一幅幅画面在我脑海中浮现,我仿佛身临其境。就在这时,充好电的电灯也没电了。我只好用手电筒照射着那些小小的字,艰难地读着。又读了一会儿,客厅的灯亮了,有电了。爸爸打开了电视,看起了球赛;妈妈打开了手机,看起了新闻。我不再争看电视,看手机了。因为我已经深深沉醉在书的世界里了。从此,我爱上了看书。比起看电视、看手机的时间,看书的时间越来越长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的确,多看书可以让想象力变得丰富,提高写作能力,有利于表达能力。所以,大家一起来多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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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一本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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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级 田韩

有一天,妈妈做好饭,爸爸来了,爸爸拿起筷子准备吃饭,被妈妈拦了下来,说:“儿子呢?”妈妈让爸爸去喊儿子。

爸爸推开儿子的房门一看,儿子正趴在地上看,腿一上一下的,爸爸说:“儿子,吃饭了。”儿子没听见,爸爸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儿子吓了一跳说:“是谁?”爸爸说:“是我。”爸爸又说:“吃饭去。”儿子说:“可以再让我看几页吗?”“不可以。”爸爸说。儿子低着头走出房间,儿子走到餐桌那,妈妈问:“爸爸呢?”妈妈就让儿子去叫爸爸。

儿子去叫爸爸,看见爸爸正在看自己的书,儿子说:“爸爸,吃饭了。”爸爸没有听见,爸爸笑着说:“好看,好看。”儿子趴在爸爸身上,爸爸说:“是谁?”儿子说:“是我。爸爸,该吃饭了。”爸爸说:“一会再去,不如咱俩一起看。”他们俩看了起来,爸爸和儿子都把吃饭的事忘了。

妈妈想:饭菜都凉了,快半个小时了,儿子和爸爸怎么还没来?妈妈便自己去儿子屋子,一看儿子和爸爸手对手,头对头,看书看得津津有味。妈妈说:“饭菜都凉了。”儿子和爸爸没听见,妈妈踢了他们一脚,爸爸说:“是谁?”妈妈说:“是我。快去吃饭!”爸爸和儿子终于走出房间准备吃饭了!

这真是有趣的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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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推荐一本书四年级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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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一本这样一本名著,它就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

这本名著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写的,他写的时候已经五十多岁了。

《西游记》里面主要写了唐僧、猪八戒、沙僧、孙悟空他们西天取经的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他厉害,孙悟空有筋斗云、七十二变等神招。他还是最具有反抗精神。我最喜欢他大闹天宫,这是他最具有反抗精神的故事了。里面还写了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三借芭蕉扇……

虽然《西游记》只是神话,但在实际生活中,要是真叫你去用多少年去完成一件事,恐怕谁都做不到。因为我们没有坚持,更没有要坚持的勇气。

这本写了他们取经困难,这本书里的人物可谓家喻户晓,现在虽然有了电视剧,但是看书能了解细节。看电视就算他每个动作做的更准确、每个环境弄得更真实。那你看得过来吗?每本书都有要表达的情感,它们都是艺术。

所以说,从吴承恩就可以来说,艺术永远不会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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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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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人的精神食粮,在我欢乐时与我一起分享喜悦,在我伤心时帮助我忘掉不快,让我沉浸在诱人的故事中,迫不及待地想要知道接下来发生什么。

我读的第一本书是《幼儿画报》。那时我还在上幼儿园,每天被红袋鼠、火帽子、跳跳蛙带到一个不一样的世界。书里面发生在幼儿园的有趣故事,让不爱上学的我也喜欢上了学校。

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原来和小朋友们一起玩耍是多么有趣的事。于是一回到家,就和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一起分享我在学校的“发现”:谁吃饭把食物弄得满脸都是,谁睡觉时打呼噜等等。

上了小学,我便看起了图画与文字相结合的四大名著,为劫富济贫的好汉们拍手叫好,惊呼孙悟空神通广大,夸着诸葛亮的足智多谋。至于《红楼梦》,我并没有什么兴趣,因为看不懂,直到现在,我对巜红楼梦》还是有点儿偏见,不喜欢读。

到三四年级,我逐渐看一些中外名著。那时看《百万英镑》,似乎并不怎么透彻,只是单纯地看一遍而已。并没有品味出什么韵味。但是从那时起到现在,我一直对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情有独钟;我也很好奇,那些故事是不是真实的,心想:难道他能听明白动物语言?还是他有读心术?

五、六年级时我对小说产生好奇心,有了些兴趣。什么修真小说,玄幻小说,让我逐渐认为确实还有那样的世界。那时学校流行写小说,我当然也参加进来,利用课余时间创作属于我的一“巨著”。我写的小说被同学传看,因为是玄幻的,所以很受欢迎。在这一两年里,我的写作水平似乎提高了不少。

曾经还梦想像小说里的武侠一样仗剑走天涯,现在才知道,现实中这样做保不齐被城管抓走,则不那么喜欢这种不切实际的小说了。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也确实是这样,我在书的陪伴下一路成长,随着我的长大,从书中获得的知识也在“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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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5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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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这两句经典的读书名言都出自前苏联的著名作家——高尔基。高尔基为什么能成为作家,因为他会从一本书中找到自己想要找到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城南旧事》。

这本书主要讲了,20年代末,六岁的小姑娘英子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条小胡同里。经常痴立在胡同口寻找女儿的“疯”女人秀贞,是英子结交的第一个朋友。秀贞的女儿被扔到城墙底下,生死不明,英子对他十分同情。英子知道了自己的好朋友妞儿的身世很像小桂子后,又发现妞儿的脖子后面也有一块胎记,急忙带她去找秀贞。可没过多久,她们母女俩就被火车压死了。英子为此伤心了好一段时间。在英子家门前,有一片无人管理的荒地,她在那里又认识了一个为了供弟弟上学,而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当时英子还不知道“偷”是什么意思,便答应了他不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不久,英子又在这里捡到了一尊小铜佛,被警察局暗探发现,糊里糊涂地带着警察把那个年轻人抓走了。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书中把那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描写的淋漓尽致,我最喜欢的一点是,它不刻意表达什么,只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说它自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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