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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必读的15本书(汇编20篇)

着名书法家颜真卿言曰“黑发不知勤学早,白首方悔读书迟”。读书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喻。冰心奶奶,也曾说过要“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书本犹如航行在黑暗海洋里的一盏灯塔,照亮我们未知的旅途。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以带着书香作文600字,供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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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书伴我成长优秀

全文共 9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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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的长路漫漫,有在身旁作伴,真好!

夏日,蝉接连不断叫,烈日照在树叶上,好似树叶承受不起如此耀眼的光芒,默默低下头,我素来也是讨厌夏天,夏天的一切,都携带着一股热气,令人烦躁,每次夏天,我都异常焦躁,那时,对于书的态度,与度天一般无二,现在,夏日读书,已成为我最享受的事。

第一次接触书,应该是在幼儿园时,打开书,顿时没了兴致,书中无聊,幼稚的内容,使我对书开始时抱有的幻想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随着慢慢长大,书中要学的知识越来越多,内容越来越枯燥无味,对书也渐渐淡漠。父母有时让我读些课外书,但我每次都一口回绝,那时的书,对我有魔力,使我每一次的阅读,都能换来睡神的光临。因此我从来没想过主动讨书看,直到有一次,改变了我对书的看法,使我爱上了阅读。

由于对书的厌恶,课上不认真听课,课下也没有什么文学积累,导致我语文成绩不断下滑,老师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每次建议我课下多积累一些,多看写作文,名著之类的书籍。开始我并没有放在心头,直到有一次,语文成绩竟然没有及格,这使我着了急,心中有了想阅读的念头。放学后,路过书店,我走进书店,店中琳琅满目的书籍,被吸引的我拿起一本心爱的书籍,读了起来。读着读着便忘了时间,等我回过头来,天已经黑了,书店阿姨将我叫了起来,这我才发现,我买了一本作文书便匆忙回到了家,吃完晚饭,我坐在沙发上,阅读者那本作文,书中的一个个故事都吸引着我。优美经典的文段丰富了我的精神,我发现书中的内容并不像我想象中的那般枯燥,反而我却享受其中,津津有味。渐渐地,我爱上了读书,爱上了阅读。

每当我路过书店,总是坐上一会儿,享受书中的广阔,以及令我怀念的书香。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这些都是古人对于书的赞美和评价,也体现了古人对书的重视,书也分好书和坏书。对于我们来说好书可伴我们一生,是我们成长,而坏书则相反,我们则应该选择对我们有益的书,伴我们成长。

现在,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书的海洋中,我尽情的徜徉,在书的学习中,我学会了许多,成绩也有所提高,人的一生中,真的不能没有书籍。

夏日,天气炎热,我最爱拿出一本书,静静地在窗前,一束暖黄的阳光,心中也非常平静,似秋日的凉爽,整个身心都是放松而又愉悦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不断陪伴着我伴我成长,教会了我许多,我爱阅读,我爱读书,有书陪伴的日子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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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为书狂初三作文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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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的良师益友;书,是我饥饿时享受的丰盛晚餐;书,是我寂寞时陪伴我的好友;书,在我少年时代对我循循引导,将我引入正确道路,让我懂得许多深刻而又耐人寻味的哲理。

“妈妈,书!”这是妈妈记录在我的成长册里我说的第一句话。那时的我,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虽然我不识字,但我还是喜欢看着图片,幻想着故事里的情节。“咔嚓”一声,我一副小大人的模样,被家人用照相机拍摄下来了,成为永恒的瞬间。

长大的我,已经认识许多字了。一天,我去雅玲家,雅玲家还真是书香阁第,我找了许久才找到一本我没“啃”过的《三国演义》,于是,我迫不及待地带这个新朋友回家了。

“姚岚,把门关上,怪冷的。”妈妈对我说。“哦。”我漫不经心地回答了一下,继续沉浸在《三国演义》的世界里。过了一阵子,妈妈见我没动静,便催我:“快点啦!”我雷打不动,岂能那么容易放下心爱的书?“你别催我,等我把这一小节看完了。”我的口气里带着厌烦。老妈见我那么痴迷,吼了起来:“老妈跟你说的话,你没听见啊?找扁啊?”声音估计超过了100分贝。尽管我心里一万个不情愿,但我又放不下书,只好一边看书,一边关门。突然,我喊了起来:“啊!”原来是我的手指被门夹到了,疼痛感立刻刺激我的大脑,把我从《三国演义》那精彩世界里硬拽回来。Oh my god!皮都掉了一层,鲜血只往外渗。妈妈连忙拿来创可贴贴在伤口上,才止住血。老妈教训起我来:“叫你做事小心一点,不要三心二意,看看!都是书惹的祸,手指被夹到了吧?”说完,用手指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哎,在我的世界里,看书的时间总是不够!爸妈催我睡觉的时候,我总是说:“只剩下最后一点点了,让我看完吧!帅哥老爸,美女老妈。”为了多争取点看书的时间,我总是昧着良心这么讨好地说着。有一段时间,我一直弄不明白为什么看书的时间那么少,后来才知道,是我把自己的感情都融入到书中的世界里了,所以才会觉得时间过得很快。

书!不是我的生命,胜似我的生命。我与书不做好朋友,而是要做更好的、更亲密的终生伴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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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引人入胜的书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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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班 郑丞熙

放学后,儿子背着包,蹦蹦跳跳地回到了家,手里还拿着一本书。到了家便躲进房里。吃晚饭的时间到了,妈妈又烧了好了一桌好菜。你看,有酸甜可口的糖醋排骨,有鲜嫩的白斩鸡,还有香浓的鱼头…真叫人垂涎欲滴呀!属猪的爸爸闻香而来,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拿起筷子,正想吃的时候妈妈没有看见儿子,就叫爸爸放下筷子去叫儿子吃饭,爸爸叫儿子去吃饭可是儿子还在看书,于是爸爸想了想要什么时候儿子就会去吃晚饭了?爸爸想出了一个办法,爸爸进了儿子的房间去告诉儿子吃饭,爸爸知道说了儿子还不去吃饭,于是,爸爸和儿子说你去吃饭,你要是不去吃饭的话,你的妈妈就会生气,儿子想了想就出去房间去吃饭。后来爸爸也迷上了那本书,妈妈看见儿子出来了,可是没有看见爸爸出来了,于是妈妈叫儿子去叫爸爸出来吃饭,可是爸爸已经,迷上了那本书,爸爸看的笑的很开心!

饭已经凉了,妈妈很生气,儿子和爸爸也很饿,妈妈也很饿,妈妈只好煮几碗面了,三人吃的非常的快因为已经十点钟他们一家人才开始吃晚饭,他们一家人吃了很多很多的面,已经十一点半他们一家才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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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有关书的初三作文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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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叫做《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这本书是由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他从事写作几十年,他一共写了包括《查理和巧克力工厂》《查理和大玻璃升降机》在内的十八本书,深受小朋友的喜爱。

《查理和巧克力工厂》讲述了一位巧克力制造商,发明家威力·旺卡先生要在全世界范围内邀请五位小朋友来参观他的巧克力工厂。这座工厂号称全世界最大的巧克力工厂,它非常的神秘,没有人看见有工人进出,那么巧克力究竟是谁生产的呢?通过获取巧克力中的金色邀请券,主人公查理和来自俄国的奥古斯塔斯、英国的维奥莉特,爱嚼口香糖的维奥莉特来自美国的麦克五位小朋友将一起去参观这座神秘的工厂。

工厂门前,一位头戴黑色高顶礼帽,身穿桃红色天鹅绒燕尾服,手拿一根金色的手杖的人在门口迎接他们,他就是工厂的主人威力·旺卡先生。大家跟随他一起参观工厂。小朋友们被工厂里的景象所震惊,有牛奶糖堆成的山,巧克力瀑布,棕色糖浆流成的河,还有向小精灵一样的奥帕伦帕人。在参观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有趣的事,因为不守规则,贪吃,奥古斯塔斯掉进了巧克力河,因为任性,不听劝告维奥莉特变成了蓝莓,因为不讲道理,骄纵维奥莉特滑进了垃圾槽,因为不谦虚,自以为是的麦克被电视机传送成了手掌大小的小人。

最后只有查理留下来了,参观完了整个工厂。同时,因为他善良,聪明,讲文明,守规矩,谦虚自律。旺卡先生把这座工厂赠送给了他。我们都要向查理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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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本好书话题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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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皮的春风挑逗着我凌乱的头发,而我的眼眶中饱含泪水,想有“脱壳而出”的欲望。细眼看,怀里抱着一本《城南旧事》。想知道我因什么而热泪盈眶吗?

那是因为我看见了《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我们渐渐长大,童年也将渐渐离我们远去;我们即将小学毕业告别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担负起生活的责任。

我非常喜欢里面的一句话:“我们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我们又是多么怕呢!”是呀!多么的矛盾,但我们内心不就是这样的矛盾吗?既想长大又怕长大后生活的坎坷。原本都是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转眼间就变成成熟稳重的毕业生,人生何尝不是这样的矛盾呢?

好想把时间停留住,可它就是这样无声无息地溜走了。散步的时候,日子从我懒散的步伐间跃过;休息的时候,日子从我的枕边流过;写字的时候,日子从我的笔尖跨过;回忆的时候,日子从往事中溜过……

《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全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观看大人世界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淡淡的哀愁与沉沉的相思,感染了一代又一代读者,可视作她的代表作。曾被评选为亚洲周刊“二十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它满含着快乐而略带忧愁的基调,多了些辛酸的味道,也多了些阳光明媚的色彩,将其自身包含的多层次的情绪色彩,以一种自然的、不着痕迹的手段精细地表现出来。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缠绕在文章中那种无往不复的悲剧轮回也就更加令人触目和深省,这也正是本文显得丰富厚重的关键之笔。

“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冬阳底下学骆驼咀嚼的傻事,我也不会再做了。”我们又何尝不是想念着童年生活中的一切;想把它狠狠地抓在手中,可它却像沙子一样,抓的越紧它溜得越快。

每当我拿起这本书时,总不忘带着一种淡淡的忧愁,但它总会告诫我珍惜时光。我现在把它介绍给你,希望你能从中有所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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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有趣的书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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涡阳中学 二年级 李誉兴

晚上,妈妈做好了香喷喷的饭菜,爸爸洗好了手问妈妈:“可以先吃一口吗?”妈妈说:“不可以,儿子没有来,一口都不能吃。”说完爸爸十分惭愧地离开桌子去找儿子。爸爸来到儿子屋子门前看儿子正在看,非常入神,他就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

儿子趴在门口看书,爸爸拍了拍他,他才有反应并说:“别摸我的书,别摸我的书。”像在做梦一样说的话,爸爸让他去吃饭,他就去了。

爸爸想了想:“什么书让我儿子那么入神?”说完他看了看那本书,看着看着他也入神了。

妈妈只看到儿子一人,又让儿子去找爸爸,儿子来到自己屋门口,生气地说:“谁让你看的我的书,我让你看了吗?”爸爸吓了一跳,赶紧跳了起来,眼睛又大又圆地看着儿子生气的表情,既高兴又害怕,于是父子两人一起看起来。

妈妈等不到二人,也去了儿子的房间,突然妈妈也看入神了,结果,一家三口都没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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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五年级推荐一本书

全文共 2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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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本很值得向大家推荐的课外,它是一本很难让大家知道故事谜底的书,那就是大家都喜欢的《脑筋急转弯》。

在《脑筋急转弯》这本书里,有很多精彩的谜语,能让大家动脑筋,还可以提高IQ智商。比如:澳洲有一对夫妻,他们结婚以来天天吵架,从未间断,为什么这个月只吵了26次呢?那是因为这对夫妻只结婚26天。

还有就是“你们摸不着,如果摸得着,就会把人吓一跳?”那就是——脉搏。另一个是“热气球”,大家猜猜吧!它可是一个成语哦!哈哈!那就是——不翼而飞。

我觉得这本书既然能够丰富我们的课外生活,又对我们的学习很有帮助,因为它能够让我记住很多成语,又能让我增长很多知识。所以我觉得这本书很值得向大家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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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书虫三年级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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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的名人都非常喜欢读,孔子说过:“学儿不厌,诲人不倦”杜甫也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我也是一个小书虫,非常喜欢读书。

我看过非常多的书,有关于孔子的,马小跳的,动物小说------记得我小时候第一次读的书是一本动物小说,当时我还不怎么会看字,但是我还是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不时还在把手放到嘴里吸吸。

现在我喜欢看的书是动物类小说,和名人类小说。在孔子的书上,我发现了几个故事:孔子经常学习到深夜,他的弟子们没次都贡劝老师早点休息,而孔子说:"学儿不厌,诲人不倦”突然那一本书的绳子一下子断了,接着两本书的绳子也断了,这就是"韦编三绝”的故事。

有一次,我在看着书,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九点多了,要不是妈妈跑过来叫我睡觉,我可能还在看书呢!

我以前经常只是把这一本书读完就可以了,像完成任务一样。之后老师教了我们一个读书的方法,那就是“煮书”从那时开始起我就不像以前那样走马观花,而是认真去体会里面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的意思。

通过读书我懂得了恐龙,动物等的知识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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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以”书”为话题的

全文共 6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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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总是伴随在身旁,失败也因此伴随在成功的左右,往往失败中会获取几分的成功,成功中也会悟出几分失败。人生也不是如此?何况呢?——题记

书,是人生的指导教师,也是人生的精神脊梁,高尔基曾说过:“读书愈多,精神就愈健壮而勇敢”,很明显,书是提高自身的素养和情操的,书读的越多,人的精神也会领悟的越多,从而提升自己的修养。无论什么书,只要是适合自己的书,这本书对自身来说就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好书,那么什么又叫不折不扣的好书呢。

一本好书则要满足轻,平,廉,正,这四个字,也因此合并成“四德”。

首先“轻”则是身段轻,随后“平”则是指书本翻开之后,能相对自然平摊,便于阅读。紧接“廉”不用说,必定是书的价格是昂贵,还是便宜。最后则是“正”,一本好书,纸可以稍劣,印可以略粗,装可以趋简,但字不可有缺!当然好书的标准可能还有很多,但一本书能满足“轻平廉正”这四个字,就能算好书了。当然这也不排除让人回味无穷的书。

毛主席有一句语录是这样写的,“好好读书,天天向上”。这句话大家也读过,听过,但能深记的又有多少呢?

在人的一生中书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在无聊中的自己可以拿出自己感悟深刻的书来品读,在烦恼而又忧虑的时候可以拿出自己打发心情的书来阅读,总而言之,书是人的第二位伴侣,你可以在每一个角落,每一分时间,来阅读它,品味它,欣赏它,悟出里面含有的道理,来充实自己的一生。

这就是书,一本可以让你提高自己素质修养的书,一本可以让你打发时间的书,一本可以让你品味生活充实自我的书,这就是书。这就是书的魅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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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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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喻户晓的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是给我印象最深的,也是最喜欢的一本

《西游记》记叙了唐代高僧唐三藏与四个徒弟,历经八十一难,到西天取经的故事。

大徒弟孙悟空虽然天性顽劣,有“大闹天宫”的黑历史,却是徒弟四人中最厉害的,也是取经意志最坚定的。西去路上斩妖除魔,立功无数。与白骨精斗,“三打白骨精”;与六耳猕猴斗,看谁是真谁是假;与红孩儿斗,看谁更胜一筹;还与自己的“拜把子”兄弟牛魔王抢芭蕉扇……总之呢,孙悟空是与妖怪、与天与地斗,其乐无穷。

不过,最吸引我的不是这些取经故事,而是他当初在他第一个师父——菩提祖师门下学习的生活。

当初他去拜师时,他的那些师兄们对他并不好,挤兑他,嘲笑他,让他干活,几乎所有的狠毒招都用上了。好在孙悟空心大,不计较,继续帮他们干苦活。也好在菩提祖师慧眼识珠,对他这个任劳任怨、悟性很高的小徒弟悉心教导。

后来孙悟空刻苦学习,学到了不少招数,最后,他还学到了比“日行千里”更厉害的神功——十万八千里高的筋斗云。学完这个,菩提祖师也教不了他了。于是,孙悟空便从菩提祖师的门下毕业了。

回头看看,支撑着孙悟空走完漫长西天路的,不是他多怕紧箍咒,也不是孙悟空对西天多向往,而是当初他拜师时学到那股的坚韧劲。

当初的孙悟空苦练七十二变,吃遍了学习的苦,才在后来的取经路上能做到笑对八十一难,从容面对一切。这正应对中国的一个成语——苦尽甘来。最终封圣成佛。

其实,像这种先苦后甜的日子,不也就是我们即将要走的路吗?

小学时培养习惯,初中时夯实基础,才能在高中游刃有余的学习,面对高考时镇定自若,不至于在高中复习时毫无头绪、心烦意乱地面对,结果到头来,就成了“年与时驰,意与日去”的悲剧。高考考砸了,后来的路就更不好走了,走上社会,潮水般的困难一浪接一浪,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仿佛永远解决不了,真是“一步错,步步错”啊!最后就成了“逐成枯落,多不接世,悲守穷庐,将复何及!”

我们若想像孙悟空那样,能“笑对八十一难”,就必须在现在“苦练七十二变”。

现在吃不了学习的苦,将来生活就会双倍加赠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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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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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一项“绝活”,有人能用左手和右手同时写字,有的人能在敌方球篮的旁边就投进篮中,有人能在一分钟之内通关“华容道”,有人能在醉酒的情况下弹奏出优美的曲子,有人能在吐出舌头的一瞬间作出一道十个数学家一天也作不出的难题,有人……

那么,我的拿手好戏呢?

是编程?不是;是画画?不是;是抓石子?不是;是跑步?不是;是做六阶数独?怎么可能!

难道我没有拿手好戏吗?难道我什么能力也没有吗?思来想去,好像只剩下读了。

为什么会说是读书呢?有这样的“绝活”吗?你一定会这样问。当然,虽然我没有看过多少名著,但是《恰同学少年》、《哈利。波特》、《左传》、《论语》等也是略读过一二的。况且,敢在数学课和老班的课上边看书,边把笔记一字不落地写在书上,边做练习,边做看书笔记,这样“一举四得”的人有多少?而且我也不是“死啃书”而把成绩落下,恰恰相反,我的成绩位居中上游,读书量也是在年级里数一数二。可“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当然也免不了在课堂上看书被老师发现后批评的悲惨遭遇。

有一次,我的印象特别深刻。我在语文课上偷偷看起了书,语文课上看书,好像没什么问题。可是,我的运气有点背。早不看,晚不看,恰好在校长巡查的时候看,而且我还坐在最后一排。在我看完准备翻页时,余光瞥见了校长的衣角

。当时,我的第一个想法是:天啊!我完了!书要被没收了!这可是借的书啊!30多元钱!天啊,我完了!可是,当校长看见书名以及我的笔记和练习时,把书又放下,转身走了。

我长嘘一口气,却被刚才还在写字的老师转身看见了,被她狠狠批了一阵。之前我还庆幸老师是个近视眼呢!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有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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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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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过的所有籍里,《一千零一夜》是一部吸引人的书。据说它的由来,是有一个故事的。相传,一个国王,他每天娶一位女子,第二天就杀掉。有个姑娘要阻止他,于是嫁给了国王。她给国王讲故事,每次当要杀掉她的时候正好讲到精彩的部分,国王想听接下来的故事,只好不杀她。姑娘就这样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终于感动了国王。

这些由姑娘讲的故事汇集成册,就变成了《一千零一夜》。其实《一千零一夜》里有很多的故事早已家喻户晓:如《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阿拉丁和神灯》、《辛巴德航海历险记》等等。这些故事生动幽默,妙趣横生。

《阿拉丁和神灯》则述说了游手好闲的阿拉丁在作恶多端的巫师帮助下得到了一盏神灯。于是他运用神灯的法力和自己的智慧娶到了公主,惩罚了巫师和他的帮凶,最终当上了国王。不过,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还是《三姐妹的故事》。这三姐妹在谈到心愿时说自己分别想嫁给国王的面包师、厨师、还有国王本人。恰巧国王路过,立即实现了她们的愿望。两个姐姐很妒忌当上皇后的妹妹,便把她生下的两个王子和一个公主用竹篮装着随水漂去,三个孩子被园林总管拾到、养大,可园林总管却死了。一次,公主得知他们的院子中有“能言鸟”、“唱歌树”和“黄金水”这三样宝贝就厉害了。于是两位王子先后去找宝物,结果都在半路变成黑石头。于是,公主亲自出马,历尽千辛万苦找到了宝贝,并救活了两个哥哥。回去后,“能言鸟”用它的聪明才智使国王明白错怪了皇后,并认出了孩子,一家人又团聚了。故事中两个姐姐的行为让我生气,而公主的精神叫我佩服。

《一千零一夜》中还有许多这样的故事令我痴迷,它不愧被誉为世界民间文学创作中的最壮丽的一座纪念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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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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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迪生说:“天才百分之九十九来自于勤奋。”

读书开始,老师、父母都要求我们要多看,还要学会在读书中找到好的学习方法。我总结的学习方法要做到耐心、专注、观察、思考、想象、勤奋、预习、复习。这对读书有一定的帮助。

俗话说:“心急吃不了热豆腐,”这就是成功的基础。在做任何一件事情时,父母、老师都会教我们细心,用心的把事情做好,好象练习书法一样,每一个偏旁部首都要认真的写好。

一个人做事一定要专注。上课注意力一定要集中,不做小动作,认真听老师讲课。还要学会观察周边的事务过程,在观察过程时,要讲究方法,注意细节,比如看图作文,要用心去观察,才能发现事务的变化,把作文写好。同学们在做任何事情时,遇到了困难一定要认真思考才能找出准确的答案。就像在学习上,遇到困难时不勤奋思考,是很难找出问题答案的。

任何一位发明家都有丰富的想象力,才可以把他们发明的东西变成现实。就像在写作文一样,如果没有丰富的想象力就很难把作文写好,所以想象在学习中是多么的重要。学习中、工作中只有勤奋,才能把成绩提高,把工作做好。

预习是把要学的内容做到心里有数,提高学习效率和听课效率。孔子说:“温故而知新。”一个善于复习的人往往能够学到他人无法学到的知识。复习是学习的重要环节。同学们可以采用看、听、记、背、说、写等多种形式复习整理知识。

掌握读书的好方法,会让我们变得更加的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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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介绍一本书的作文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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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的时候,妈妈带我去了首都图馆少儿馆,哇。那真是一个书的海洋;我一走进馆里,就被这里的书给吸引住了,它是一个读书的好地方。

妈妈告诉我安徒生是丹麦19世纪著名童话作家,世界文学童话创始人。于是,我找到那本《安徒生童话》,静静地坐在一个书桌前,认认真真地看起来。

我很喜欢《卖火柴的小女孩》这个童话: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个可怜的小女孩。在一个寒冷的夜里,小女孩穿着妈妈的鞋出来卖火柴。可是,因为那双鞋太大了,在她过马路时,被一辆飞驰而来的马车弄丢了一只鞋,另一只被一个淘气的小男孩抢跑了,小女孩只能赤脚走在大街上卖火柴,由于天太冷了,没有人来买火柴,她没能把火柴卖掉,怕被爸爸骂,她不敢回家……

她实在太冷了,就点了一根火柴,她感觉自己就像在火炉旁温暖,但是不一会儿火柴就灭了,火炉也不见了,只看见雪花在飘。于是,她又点燃了一根火柴,看见了一桌丰盛的圣诞大餐,当她刚要去吃时,火柴又灭了,大餐没了。现在,她又饿又冷。于是,她点燃了第三根火柴,她看到了一棵又大又美的圣诞树,但当她伸出双手想去抱树时,火柴又灭了,树消失了。她又点燃了一根火柴,她看到了自己慈祥的奶奶,她怕奶奶和大餐、圣诞树一样消失,她就把所有的火柴都点完了。这时,奶奶把她搂在怀里,带着她去了一个没有饥饿,没有寒冷的世界……

我觉得这个小女孩很可怜,如果她能遇到像她一样善良的好心人,那么她就不会被奶奶带走,离开人间。和这个小女孩比,我要比她幸福多了,因为我有关心我的老师,有疼爱我的爸爸妈妈,我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美好的时光,珍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让爱在身边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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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喜欢书的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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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一本好,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陶奇的暑期日记》。

这本书的作者是中国现代女作家冰心,原名谢婉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陶奇的小姑娘,用老师给的日记本,记录了她两个月暑假所发生的事情。日日多姿多彩,篇篇有滋有味。她从此养成了爱写日记的好习惯,作文水平也在提升……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主人公陶奇。陶奇有个妹妹叫小秋,她比陶奇小很多,才五六岁。有一次,小秋到陶奇家住几天,陶奇十分喜欢她,总是把最好的东西都留给站秋。小秋生日那天,陶奇的妈妈拉着小秋的妈妈去看电影,可是小秋的妈妈不放心小秋,陶奇的妈妈就把小秋安排给陶奇,拉着拽着小秋的妈妈走了。陶奇想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带了一些钱,拉着小秋去街上买吃的。陶奇带着表妹来到北京的小吃街买了烤串,煎饼等一些东西。她们姐妹俩吃着吃着,忽然天空中砸下几滴豆大的雨点。接着,那些雨越来越密集,下起倾盆大雨来。陶奇担心小秋淋坏了,就脱下外衣,给小秋罩在头上,急急忙忙跑回了家。到了家中,小秋的妈妈见小秋林成了这样,急坏了,马上给小秋洗了一个热水澡,陶奇在门外等着,冻得直打哆嗦。不久,陶奇就发烧感冒了。但陶奇在那几天依然坚持写日记,只是简短了一些。我钦佩她的毅力。

陶奇为了让小秋过个快乐的生日,不顾自己被淋湿,毅然把自己的外套罩在了小秋的身上,这个举动令我十分感动!

听了我的简述,你是不是也很想看看这本书?赶快找来看一看,一定会让你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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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以书为伴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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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颗流星,撒落到我身上,赋予我愿望。我说,请让与我为伴,同我走完这一生。

因为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

——题记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知识!使我知道千年历史;

我喜欢读书,喜欢在书中获取希望!使我能够放飞梦想;

每当在夜籁人静的时候,坐在窗边。顺手抽出一本书,我发现书籍赋予我的,不止只是知识,而是思想的港湾,生存的自信。做人必备的才智和勇气!

读《鲁宾孙漂流记》,结实了一位百折不挠的坚持者——鲁宾孙。我仿佛看到他在小岛上生存之路。

很多人读这本书,知道了危难之时,有的不是灰心。而是更坚强,勇敢的为自己努力。生命属于每一个人,虽然他很脆弱,但有了努力,命运还是在自己的手中!

读《三国演义》,遇见了一位足智多谋的英雄者——诸葛亮。

人们说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的“完身完名”的权臣,他从一介布衣出世到成为帝王师的人生,是后世很多读书人的向往;而他的高风亮节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优势后世很多读书人的楷模。看完了这本名著我完完全全的了解了!

读《名人传》,让我了解成为名人的艰辛与勇气;读唐诗宋词,让我与李白一同在诗海中畅游,与李清照一同哀叹时间悲痛;读中国历史,让我知道中国发展到今天的劳累。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灵魂的归宿!我读书,我快乐,因为读书,我不再孤独。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世界上没有太阳,没有书籍的陪伴,就像雄鹰没有翱翔的翅膀。所以我愿与书为伴,拥有太阳飞往梦想的翅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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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心爱的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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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有心爱之物,我也不例外,我的心爱之物,它不像金子那样贵重,不像玫瑰那样美丽,也不像鸟儿那样讨人喜爱,更不像文具那样用途多端。可它,既朴实无华,又蕴含着无限的知识,没错,它就是

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不但是我获取知识的工具,还是我的朋友,每当我心情低落的时候,我都会一头扎进知识的海洋,去细细品味书这杯蕴含着人生道理的香茶,等我被茶的味道所吸引,烦恼也就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常常一有时间就去看书,它带给我知识,带给我快乐,像《格列佛游记》《哈利。波特》等等,我都看过。

书不但是我的好朋友,还是我的好“老师”,书里面有无穷的知识,即使这个“老师”不会说话,我也受益匪浅。每当我考试考都得不好,灰心丧气的时候,书的那几个标题就像是它的眼睛,望着我,鼓励着我:“没关系,一次考试不代表什么,下次加油!”当我考好了沾沾自喜时,它又好像在说:“不要骄傲”。

书还让我知道了许多诗词,如《将进酒》《春江花月夜》《沁园春》……

书还让我了解到古人的智慧是多么地厉害……

书带给我的知识主要有几方面:军事、古文、历史、童话……

我要感谢作家,没有作家写作品,就没有我的好朋友、好“老师”,书!

最后我想跟大家说,爱护书籍吧,因为它是知识的源泉,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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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作文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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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们,是世界上最好的东西,读书可以让我们变聪明!你们喜欢读书吗?以前,我不喜欢读书,但后来,妈妈想了一个好办法,让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书。你们来听一听吧!

寒假已经过了十天,我天天都出去玩,从来不看书。又过了三天,爸爸出差回来了,手里拿着一个盒子。爸爸神秘地说:“你猜猜这个盒子里是什么?”我说:“是玩具。”爸爸说:“你打开盒子就知道了。”我迫不及待地打开盒子,看到盒子里的东西,我叹了一口气,无精打彩地说:“原来是一本书。”爸爸说:“你一定要好好看,知道吗?”我苦着脸说:“知道了!”可是说得倒好听,我天天都没看。爸爸天天好心劝我看书,可我就是不听,就是不看书。爸爸只好去找妈妈,妈妈对爸爸说:“你怎么这么笨,还是让我来吧!”

妈妈走到我的面前说:“你是不是很爱看喜羊羊和灰太狼。”“对啊!”我开心地说。妈妈说:“你知道,为什么喜羊羊聪明,灰太狼很笨吗?”我说:“不知道!”妈妈又说:“那是因为喜洋洋爱看书,灰太狼只会抓羊,所以喜洋洋很聪明,你想和喜洋洋一样聪明的话,就要多读书。”我听妈妈这么说,就马上拿起书,开始看。然后,妈妈就心满意足地出去了。

接下来的日子,我都在读书,再也没有出去玩。从书中,我已经学到了很多的知识!我知道了很多故事和做人的道理。

开始上学了,我天天都积极举手发言。过了五天,因为我爱读书,老师要给我颁发读书奖,我高兴地走上讲台,领取了奖状。我把奖状举得高高的,开心极了。

回到家,我把奖状给妈妈看。妈妈看了,笑着说:“你真棒!”

书籍,你是我的天使!你每时每刻都陪伴着我,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读书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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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推荐一本书五年级精选作文

全文共 1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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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有许多第一次,面对第一次必须去尝试,不能退缩。”《苦儿流浪记》这部小说就告诉了我们这样一个道理。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是雷米——一个身世不明的弃儿,被法国一家农户收养。雷米生性善良天真,在慈母的呵护下过着虽然贫穷但宁静的生活。凶恶的养父把他卖给了一位品德高尚身份神秘的流浪艺人,于是他一路与动物为伴,靠卖艺杂耍谋生。新主人遭怨入狱后,他邂诟了一位好心的贵妇人,过上了一段豪华的游艇生活。主人为培养他成为真正的人,把他领走,他又开始流浪。在一个风雪之夜,艺班的动物惨遭狼口,主人又冻死于绝境。后来他侥幸被一家花农收养。这个“避风港”不久也维持不下去了,他只得又加入了“黑煤子”的行列,偏偏又遭遇矿难,九死一生方见天日。他得知自己的身世后,寻亲紧急又误入有嫌疑的假生父之手。最终,他在好朋友的帮助下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原来她就是那位贵夫人。小说以大团圆结束。 The protagonist of the novel of the ministry is Thunder — an unknown abandonment of a life, and was adopted by a French farmer. Lei Mi is kind and innocent, and lives a poor but quiet life under the care of the mother. The fierce adoptive father sold him to a mysterious stray artist, so he was accompanied by animals and made a living by art. After the new owner was resentful, he criticized a kind lady and lived a luxurious yacht life. The owner cultivated him as a real person, led him away, and he began to wander again. On a snowy night, the animals of the art class were tragically wolf, and the owner frozen to death. Later, he was lucky enough to be adopted by a flower farmer. This "shelter" could not be maintained shortly after. He had to join the ranks of "black coal". After he learned his life, he was urgently and missed the suspected fake biological father. In the end, he found his biological parents with the help of a good friend. It turned out that she was the noble lady. The novel ended with a big reunion.

小说的作者是法国多产作家埃克多、马诺。《苦儿流浪记》家喻户晓,曾被译成英、德、日等多种文字,并被搬上银幕。在法国十九世纪文学遗产中,作为提高了的情节剧小说,《苦儿流浪记》具有重要的代表性。

这样好的小说,快去读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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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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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爱读,是个名副其实的“小书虫”。读书使我很快乐,但是,读书有时候也使我进退两难。

有一次,我回到家,倒了一杯凉水,边喝边看书。我一不小心,把水洒了一桌子,我的书也弄湿了。我又急又怕,急是因为洒了一桌子水,怕是因为书弄湿了,万一后面的页都湿了怎么办?我手忙脚乱地擦干桌子上的水。然后把书上的水擦干,在湿页中间夹上小纸片,以防书页粘在一起。最后,我仔细想:是冻一下还是晒好呢?冻一下吧,书会干裂吗?晒吧,又怕书会皱掉。我终于做出了选择:冻一下吧!我小心翼翼地把书送进冰箱,几分钟后,那本书完好无损地出现在我面前,这就是多读书的好处!

二年级时,读书使我进退两难。一个课间,老师拿来了一个大西瓜,同学们一下子围到讲台边,争着让老师分西瓜吃。那时,我正沉迷一本书里无法自拔。听到老师叫我去吃西瓜时,我进退两难:吃瓜吧,可是这本书太好看了。看书吧,西瓜也很诱人呀。我琢磨了一会,终于做出了选择:继续看书!因为看书可以满足一世,而西瓜只能满足一时。

我爱看书,什么都不能阻止我在书的世界探索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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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与书的故事作文

全文共 4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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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我非常讨厌阅读,爸爸叫我看,我就拿着书在装。可是现在我慢慢地喜欢上了阅读。

因为我长大了,需要通过阅读懂得更多的知识,要不然会落后于其他人。于是开启了我的阅读之门。

有一次,我找到一本书看得津津有味,有个人同学过来对我说:“要不要看这本漫画书?”要是以前我会毫不犹豫地接了过来,可这次我没有,因为我沉浸在我的阅读世界中。同学都知道以前我喜欢读漫画,但是现在我看的更多的是文字书。因为文字书中有更多的知识让我学习,我也能感受到更多的快乐。现在只要我看哪位同学谁有好看的书我便会迫不及待的想要借来看,感觉已经到了一日不看书,整个人没精神。

前段时间,我买了一套《查理九世》,一回家就捧在手上看起来,一页、两页、三页……看得津津有味,直到妈妈叫我写作业时,才能从书中走出来。这时发生一本书都快看了一半,这才感觉眼睛很酸,手脚也麻了,不过我浑身轻松。在接下来的几时间里,所有的课外时间我都花在看这套书上,一口气看了好几本。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同学们赶紧看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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