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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的作文【汇编20篇】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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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初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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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古语说得好,任何国家的繁荣昌盛,都需要法律法规来约束。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才能建设高度文明的国家。

自从我读了《中华魂》教育活动用书之后,我就受到了深刻地教育。我们是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在犯罪的人面前,意味着处罚;“法律”也可以说是红色的,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公平与正义。法律是我们保护自己的武器,可是我们许多人却不知道自己每天都在进行违法的行为。

我记得有一次,我的身边就发生了一件违法的事件。那天放学,我路过一个十字路口,红绿灯正闪烁着绿色的数字:3、2、1,我们的车停在了路口等待着,可是旁边车道的一辆小汽车却一个劲地往前冲,红灯亮了,它还在往前冲,这时一辆大卡车从它左侧的路口驶过来,我暗自替它捏了把汗,差一点就撞上了。多险啊!如果小汽车晚一两秒钟,恐怕就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了。虽然小汽车这次侥幸逃过一劫,那么下次呢?如果它不乱闯红灯,就不会有这么惊险的事了。所以,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做一个好公民,一起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去游乐园玩。那天人很多,游乐园门口排起了一条长龙,人们正次序井然地往前移动。突然有一位阿姨拉着一位小朋友走到队伍前面,直接往队伍里挤,她想插队。队伍后面的人见了,立刻叫起来:“你怎么插队呀?”她却不理他们,仍然不管不顾地往前挤。这下好了,后面的人也学着她往前挤,原本整齐的队伍乱作一团,把入口都堵了。原来十几分钟就可以通过的队伍,却用了半个小时。这位阿姨不遵守规矩的行为不仅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而且还给小朋友做了错误的教育。“勿以恶小而为之”,别看这小小的排队,却体现了我们每个人遵纪守法的意识,如果我们连这小小的规矩都不能遵守,还能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吗?

无论是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方,都需要法律法规,只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才能有安定和谐的生活。我们小朋友更要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这样“小树”才能笔直茁壮成长,长成参天大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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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纪守法争做好少年

全文共 1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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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学一年级开始,每当我看到教室里的《班级公约》、《小学生守则》,我都会在心里默默地想:我一定要遵守这上面的每一条规则。学会“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我们是优秀的少先队员,是优秀的小学生,不能不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要在学校里认真地学习科学文化知识。

遵规守纪,文明做人,努力学习!这是我们的目标!同学们,少年时代是好美的,也是纯真的。我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一个公民,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范,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文明礼貌的风尚渊源流长。那么,文明到底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时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是不说粗话脏话,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所推崇的行动。

有一位思想家曾经说过:播下一个动作,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便收获一个品格。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求学探索时期,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所以,我们应该先成人、后成材,不要做一部单纯掌握一些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

其次,作为新时代的小学生,还要做到珍惜童年美好时光,努力学习。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着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学生时代,正是人生读书的好时候,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人才,遵规守纪这不仅是学校要求我们做的,更是我们自身就该具备的,世间有谁不羡慕一个人见人爱,人见人夸的高素质的人呢?其实不必羡慕,因为遵规守纪,我能行,你也能行!人见人爱,你也可以的。所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我们要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养成良好的习惯,有效的学习,使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前程,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生活处处需要规则,人们遵守规则,生活才会有秩序,否则就会一团糟。规则就像大千世界的红绿灯、茫茫人海的导向标、我们生命的安全索……

在人生路上,我们要不断学习自省,学习自我约束,学习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同学们,让我们遵规守纪,创造出一个和谐,欢乐的校园吧。遵守规则,从自己做起;遵守规则,你好我好大家都好。请记住“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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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7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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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国家即便经济实力再强,假使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看来,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目前我国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4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遵从的公共道德时,中华民族才能软硬实力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现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文革”十年浩劫毁灭性地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伴随财富和金钱而来的铜臭气又蒸熏模糊了、甚至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就没把党纪国法当回事,不仅没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法律和道德意义上的耻辱,反而把善钻法律、纪律和规章制度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或者特权,洁身自好、遵纪守法、本分做人在他们眼里反而成了“没本事”的代名词。

违法乱纪分子虽然只是少数害群之马,但这些家伙、特别是成克杰、胡长清之流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对整个社会风气的影响和败坏是不可低估的,正是这些家伙破坏了党纪国法的尊严,动摇了我们社会的道德根基,弱化了许多人的法纪意识。 因此,要把“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深深烙进人们的心里,长期不断的宣传教育当然是必要的,而且必须从娃娃抓起。但这还远远不够,还必须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不仅要让那些害群之马和社会蛀虫受到党纪国法的惩处,还要让他们付出道义上的沉重代价,千夫所指、唾沫淹死。否则,臭的不够臭,香的不觉香;荣的不觉荣,耻的不知耻。惟有如此,泾渭才能分明,正气才能上升,法纪才会令所有人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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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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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遵纪守法成为一个热词,在网络上关于如何遵纪守法的话题,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议,大家各抒己见,普遍认为我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允许践踏,大家都应自觉遵纪守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告诉我们,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人的思想、欲望、办事的方法都会不同,因人为宜,因时而异。如果没有共同的规矩,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习性,参与社会的公共事务中,社会由于没有秩序,将变得无比的混乱,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而有堂堂正正的规矩,社会将被划分清楚界定清楚,让人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的规范,大致为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工作环境中的规章制度、国家实施的法律法规。道德主要靠个人自觉,规章制度对于特定的对象有一定的约束,法律、法规则对于所有公民具有强制性,如果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受到相应的惩罚,杭州青年胡斌、大学生药家鑫、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放纵行为,顶风违纪甚至触发法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不仅毁了自己,而且损害了他人和国家利益,与我们建立人与人和谐的社会的不符。

这类事件向人们警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尤其对中共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每个党员应自觉学习《党章》、法律知识,积极主动的参与党性修养、普法行动,做到不论在家庭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都知纪明法、遵纪守法,做到自重、自省、自勉、自励,从而达到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守党纪国法应贯穿于每个共产党员的工作生活中,不仅本人要自觉的遵纪守法,而且要发挥模范作用,影响并带动家庭成员、联系的群众,加入到遵纪守法的队伍中去。当前是我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个人认为遵纪守法应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对于网络上、社会中流传的谣言,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二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修养,学习焦裕禄、沈浩、杨善洲、李林森等先进事迹,激励自己,同时,以违法腐败者为反面教材,警示自己幸福来之不易;三是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将精力放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上,为打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战,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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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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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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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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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玲上六年级了,是个乖巧懂事、活泼可爱的小女生。玲玲不但学习好,歌也唱得好,那声音甜美清脆,连夜莺也比不上。在班级班会,大队活动,以及一些文艺演出的舞台上,大家都能看到她的身影。她成了校里校外的“小名人”。奶奶常常自豪地说:“我们家玲玲啊,是只小百灵!”

玲玲是我的同桌,我俩可要好了,经常一块儿上学,一块儿写作业,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不过,这阵子玲玲似乎很忙,老不搭理我,我问她在忙些什么,她总说没事没事。

今天是星期日,我写完作业,决定去找玲玲。穿过一条街,我来到了玲玲家。开门的是一个穿着时尚的小青年,只见他穿着黑色衬衣,黑色裤子,黑色软牛皮鞋,身形瘦削,腰部随着衬衣的波动看上去似乎很细,而且不是一般的细,脸上还挂着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让人看了很不是滋味。这人是谁呀?我的心里嘀咕着。不等我开口,只听见那人大声说:“玲玲,来客人了!”

玲玲应声从里屋走了出来,一见是我,愣了一下,冷冷地说:“是你啊,有事吗?”“没,没事。”我有些尴尬,站在门口进也不是,走也不是。 “玲玲,是你同学吧,快请人家进来坐呀。”小青年一边笑眯眯地说着,一边热情地招呼我进屋。

“玲玲,我出去给你们买点饮料,记住,别忘了我交代你的事。”小青年走了,玲玲的脸色变得很难看。

“玲玲,你生病了吗?脸色这么差?”我关切地问。

“没事,我……”说着玲玲居然掉泪了!我慌了,急忙搂住她的肩膀,说:“玲玲,我们可是好朋友啊,你有什么不开心的事就告诉我吧!我会尽力帮你

的。”玲玲擦擦眼泪,脸上掠过一丝惊恐的神色:“可是,我怕连累你……”我意识到事情有些不妙,不过一想起自己当警察的老爸,顿时来了勇气,就果断地对玲玲说:“不怕,玲玲,我一定会帮你的,你忘了吗?我爸爸可是警察呀!”看着她那犹豫不决的样子,我不由分说地拉起她的手:“走,先上我家再慢慢说。”

原来,上个月玲玲的爸爸妈妈离婚了,玲玲跟着奶奶住。一天,心情不好的玲玲进了网吧,在网吧里结识了热情时尚的王东。王东的甜言蜜语,悉心关怀让玲玲淡忘了父母离婚带给她的伤痛。可是,玲玲万万没有想到,王东是个瘾君子。没过几天,王东就原形毕露,他不仅自己吸毒贩毒,还对玲玲软硬兼施,逼着玲玲帮他卖摇头丸、K粉等一系列的毒品。玲玲不从,王东就对她一顿暴打,还威胁说要是玲玲敢告诉同学或者老师,就把她杀了。可怜的玲玲吓坏了,不知怎么办才好。

听了玲玲的一番话,我急忙拨通了爸爸的电话……

作恶多端的王东被绳之以法,活泼可爱的小百灵又回到了我们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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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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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如此强调:“要着力在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中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显然,领导干部带头遵章守纪,即是先进性的标准,也是普遍性的要求。

一、领导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就要“晓之以理、明之以纪、学法懂法”

法律是治国的根本,制度是执政的准绳。领导干部是担纲履责的“领头雁”,应该明白法律、制度对于治国兴邦、安民富民的重要性,特别是对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中所倡导的“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治国无法则乱,守法而弗变则悖,悖乱不可以持国”、“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等真理箴言,更应该晓之以理、明之以纪、自觉遵守。再就是领导干部是部属的“旗帜”和“方向”,做决策、定制度、抓落实、做指导等,只有做到“打铁自身硬”,熟悉各种法规、掌握执法依据,才能严格要求部属和管理所属人员,防止“权大于法”、“盲目执政”和“人情执法”的现象。因此说,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各种法律法规,尤其是党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行政许可法,也应了然在胸、驾轻就熟。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遵章守纪的“明白人”和“行里人”。

二、领导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就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清朝金兰生在《格言联璧·从政》里说:“执法如山,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去蠹如仇”意思是说,做为执政者,只有执法从严,守身如玉,爱民如子,并仇视坏人和各种不良风气,才能得到人民的拥护和爱戴。领导干部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在平时的工作和执法过程中,就要不徇私情、不分亲疏、不分远近,坚持“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根本要求,特别是司法部门的领导干部,更要严格要求、严于律己、严肃纪律,自觉

做到“不管他是什么人,原则不开方便门;不管能得多少利,不拿原则做交易”。带头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对那些十恶不赦的“保护伞”,要敢于较真;对那些罪大恶极的当事人,要敢于碰硬;对那些热衷于钻法律空子的“双面人”,要敢于揭穿。用严明的制度和严格的执法,树立党员干部的浩然正气。

三、领导干部要做遵章守纪的模范,就要“制度管心、教育净心、责任强心”

思想教育非常重要,制度建设绝不可少。对于各级干部来说,特别是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权力的具体象征,没有严明的制度来监督和约束、没有管用的教育方式和方法、没有高度的责任和使命,久而久之,就很容易导致“权力异化”、“道德滑坡”和“信仰危机”等不良倾向的发生。为此,要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的要求,建立健全各种权力监督、责任追究、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制度与法律法规,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完善防止责任淡漠、权钱交易等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反对和克服官僚主义,增强领导干部的群众观念;反对和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树立廉洁勤政观念;反对和克服主观主义,树立实事求是观念;反对和克服“特权”主义,树立人人平等观念。不断赋予领导干部以新的责任,督促他们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高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完成执政使命的要求和根本任务,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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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作文素材高考版:遵纪守法的名言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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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张衡

2.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孟德斯鸠

3.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但丁

4.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杰弗逊(美)

5.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 但丁

6.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7.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8.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9.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

10. 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 ——管仲

11、忠诚事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3、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14、知法守法从我做起;法治意识娃娃抓起。

15、知法是安康的基石,守法是和谐的根本。

16、掌握管理社会之公权的人,应胸怀大爱与大忠,忠人民、忠国家,岂能因一己私利,沦为某些大腕大款的私仆,最终被大众所唾弃。

17、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18、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法院是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地方,法官是公平象征、正义化身。

19、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20、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1、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22、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23、以诚待人,人人敬;依法办事,事事成。

24、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25、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6、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纳税光荣

27、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28、一个人怎样才能认识自己呢?绝不是通过思考,而是通过实践,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

29、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不盲目。

30、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就是粗鲁和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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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中华魂遵纪守法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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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中华魂系列读本《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教育图书。书里一个个真实、鲜活的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本书里的每个小故事都是关于法律的真实事件。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两个小故事是关于父母家暴的事件。一个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叫夏斐的孩子,在一次期末考试时没考好,语文79分,数学82分。夏斐的妈妈对这个分数非常不满意,一气之下随手拿起三角铁,活活打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夏斐。最后,夏斐的妈妈被警方逮捕了,她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另一个小故事是:一天,学生施某因为没有完成养母李某布置课外作业,一时冲动的养母拿起抓痒杷、跳绳等开始抽打施某,导致施某轻伤,养母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虽然对于这种父母失职、触及法律的事情不是很常见,但还是时而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因此,这两件事深深地触及到了我的心灵。

我想:以前孔子的学生桃李满天下,三千多名弟子中还有七十二位贤人。难道孔子使用的是武力教育吗?不!答案是否定的。孔子是用讲道理的方法来教育他们的。但是,现在一些家长或老师采用体罚的方式来教育孩子,同样不会让许多学生成才。反而它还会伤害到孩子小小的自尊心。结果导致孩子惧怕上学、惧怕考试。有时候,孩子会因为被打、被骂觉得没面子,采用跳楼自杀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有些家长喜欢用“比”这个字来给孩子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随之,孩子的自由也会被剥夺。有时候,考试增多,会让孩子身心疲惫,头脑紧张。有时会因考试成绩不能让家长满意而剥夺孩子看课外书、看电视或玩耍的时间。时常让学生认为“分=命运”,学习、考试成了孩子的“精神枷锁”,因此认为“学习≠快乐,学习=烦恼+苦恼+痛苦”,而失去对学习的兴趣……

最后,我想告诉老师和家长们:教育孩子不能靠体罚,更不能触及法律,要讲道理,通过讲道理让孩子认识到错误并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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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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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

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

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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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1000字

全文共 2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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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国家主席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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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7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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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已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由小毛病发展到大过错,从一般违法陷入到犯罪的泥潭,这样的教训屡见不鲜。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每一位同学都要好好反思平时的点滴行为,好好想想“今天我说错话了吗?”“今天我做错事了吗?”一滴水能够折射出太阳的七彩斑斓,一个人的举手投足可以显示他品格素养的高下低劣。而在我们同学当中,有一小部分人这种意识就比较淡薄。在与同学的交往中,未经同意随意翻别人书包,随手拿同学的笔,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了一点小事而动手动脚……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这样做是错的。

作为一个小学生,遵纪守法,应该从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起。在学校里,同学们要遵守课堂纪律,不讲脏话,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和尊重,若出现矛盾的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决不可义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我和他人,做个遵守纪律的好孩子。在社会上,同学们不要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随地吐痰,不破坏公共设施,在公共场所不大声喧哗,做个守法的好公民。

同学们都知道,如果一个班级,纪律观念强,人人都懂得约束自己的言行,尽可能地不给他人带来麻烦,不做惹人讨厌的人,那么生活在这样的班级集体中,每个人都会感觉轻松、惬意、心情舒畅,会更加团结互助、天天向上。反之,如果一个班级,杂乱、吵闹、斤斤计较、自私自利甚至充满紧张敌意,那么平时表现好的同学也会变得心烦意乱,感到压抑和窒息,在迷惑中随波逐流。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稚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让我们在和谐的校园中健康成长!最后祝愿所有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守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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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遵纪守法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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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纪”这个名词,大家不陌生,但你是否感觉到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它重要的作用,维持着国家地区的长久安宁呢?假如没有法纪的规限,任由人们随心所欲,那最终引发的是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遵纪守法已经渗入了你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你的习惯,那么一切的平安顺意,幸福快乐就会降临。社会就会安定,人民就会快乐。而在学校同样有着各种规章制度,它们有着重要意义,它保证着我们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受干扰,让每个学生感到安全,而且可以明白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让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充分享受教育的权利。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中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东莞是一座新兴的城市,东莞市也正在打造“文明东莞”的城市品牌,是使东莞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让东莞真正成为一座民风朴实,民情温和,民意文明的具有国际吸引力的花园城市。东莞的经济可以创造无比优美的生活环境,但要塑造具有高尚品格,高度文明意识的市民,还需长久的努力。在场的各位,我们应该努力地让法纪观念,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管理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管理的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我们一起努力,把规章制度装在心上,把文明礼仪展现在我们的言行举止,做个快乐的学生——一个让家长,老师放心的文明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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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

全文共 4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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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遵纪守法?遵纪守法就是在不同的地方遵守不同的纪律、不同的法则,所以每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作为国家公民和社会成员,人人都要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我国有句古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

在学校,我们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走出学校我们才能更好地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当上课铃打响时,有些同学漫不经心地走进教室,这务必会影响老师的正常教学和大多数同学的正常学习;中午午休时,有些同学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务必会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休息,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有些同学不听老师劝阻将零食带到学校,不仅违反了学校的规定,而且吃零食还会影响自己的身体健康。所有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小事却会对我们的成长造成不利的影响,因此不可轻视身边的一切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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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6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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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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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小学生遵纪守法征文500字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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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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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9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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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瑟和鸣,才能奏出华美的乐章;七彩协调,才能构成恢宏的画卷;乾坤朗朗,才能挥洒满园的阳光;和谐法制,才能撑起校园的朗朗晴空!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一名中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是基础。我们每位同学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课纪律开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不良社会风气做斗争。我们要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当你觉得受了欺负,受了委屈,怎么办?是屈辱地接受,息事宁人呢,还是以牙还牙发泄心中的闷气呢?这两种态度都不好。打架是最愚蠢的行为,发生矛盾和磨擦要立即向老师汇报,请老师处理。对别人的宽容就是拯救自己,俗话说:“退一步,海阔天空。”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巨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法律的制裁才悔恨呢?我们在父母的期盼中来到了这个世界,在父母的呵护与关怀中,在老师的辛勤教育下茁壮成长,他们从不在乎辛苦劳累,只希望我们得到幸福与快乐,只希望我们堂堂正正地做人,轰轰烈烈地给社会做贡献。我们一定不能辜负他们的希望,遵纪守法,做一名让父母满意、老师放心、同学喜欢的合格小学生,只有这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真正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美丽的鲜花,因为有了绿叶的依偎,才显得清纯和鲜润;蓝蓝的天空,因为有了白云的打扫,才显得静穆和安详;宽广的大地,因为有了万物的拥吻,才显得和平和馨香。充满朝气的天润学校,因为和谐法制,成为我们大家学习生活的乐园。

同学们,我们若是一棵小草,要为荒漠增添一丝绿意;若是一滴水珠,要为大海漾起一朵浪花;若是一粒种子,要为金秋播下一缕希望。作为天润学校的一份子,我们就应该为构建和谐法制校园不懈努力。让我们多一份关爱,少一些争执,多一份真情,少一些矛盾。让我们生活中不和谐的音符统统消失,让我们用团结和睦奏出一曲美妙的交响乐!我们要做一轮红日,让和谐之光在校园里闪耀;我们更要做一面旗帜,让法制精神在校园里飘扬,让我们的校园充满法制充满和谐,让我们每一个同学在和谐法制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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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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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义务。我们应该去认真的履行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卫士。反之,如果不遵纪守法,那么我们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

在一个双休日里……

“叮铃铃……”一阵阵吵闹声传入耳内,吵声就像一只隐形的手,将我从床上拉起。揉了揉那朦胧的眼睛后便穿上衣服走出房间,妈妈早已在厨房里做饭,“今天是双休日,我们一会去市里去玩。”妈妈一边翻动着炒勺一边对我说,

“哦”我回答道。吃完饭后,我们一家收拾了一下便走了。那天的天气虽然比较阴,但是,在我的心里他却是如此的明媚。

来到市里,我们边走边聊。虽说今天是星期天,可是路上的行人也不是很多。走着,妈妈忽然看见马路对面的有一家衣服店,看上去挺火的,便要带着我和爸爸过去转转。可是,要过去还需往前走一段路从人行道上过去。“要不,我们从这翻过栏杆,直接从这走过去。”爸爸说,“好好”妈妈急忙答到。我又赶紧反驳“这样不好吧!你看,人家都没有从这里穿过。”“这有什么不好的,从这里走的人多了去,只不过是你没见到罢了。”妈妈道。我驳不过他们,只好从了。

于是,爸爸开始翻了。爸爸是一个胖子,要翻过那高高的栏杆,可就不容易了:他用两手抓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那胖乎乎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一副努力的样子。最终爸爸翻了过去;随后我和妈妈轻易的翻了过去。我们排成一字形,站在那等待这车间的空隙,突然,我们看好了,那辆车刚一过我们便往过跑,当我和妈妈快跑过去的时候,我微微的回了一下头,看见了爸爸还在后面缓慢的挪动着,可能是爸爸刚翻栏杆时耗费了太多的气力吧!于是,我叫住妈妈一起又回去搀爸爸。两旁的车也越来越近。瞬间,尘土飞扬,鸣笛声如擂鼓一般在两旁响起。等尘土散去一看,两旁已排着长长的队伍。汽车司机们将头探出窗外大声的喊着“快走呀!你挡道了。”此时,汽车鸣笛声、司机大喊声、旁人嘈杂声,凡所应有,无所不有。远处的交警看到后,急忙向这边跑来,“不好了,交警来了,走开。”爸爸惊慌的喊道。我和妈妈赶紧搀着爸爸走向栏杆,然后我们托这爸爸翻了过去,我们也紧随着翻了过去,我的脚刚落地面,交警便急喘吁吁的跑了过来。“你们违反了交通法则,并造成严重的交通堵塞,应罚款500元。“交警吁吁的说道。“啊”我们异口同声的喊道!“交警先生,你看我们是……”妈妈有讨价道。“不可以”“交警肯定的回答道。“哎~只好认栽了”爸爸苦恼的说。随后,我交了钱。便回家的,因为这件事是我们已经没有心情再玩了。

回家的路上,我坐在汽车里探着窗子朝外看了看,天气忽然便得更阴了。

那天之后,我渐渐的从一个不懂遵纪守法的人便成了一个懂得遵纪守法并且认真的去履行的人,因为那次我知道了不遵纪守法的后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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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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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带了一本故事会回到家里,屁股一坐稳,我就开始废寝忘食的阅读起来。当我看完《第三个答案》这篇文章之后,我思绪万千,胸中涌起无限的感慨。

《第三个答案》主要是讲黑牛作为一名司机,当撞了人该怎么办。他的三舅问他如果撞了人怎么办。黑牛说要么救人,要么逃跑。三舅否定了他说的两个答案。三舅告诉他第三个答案是把车往后倒,再叫警察来处理。果然有一天,黑牛撞了一个农民,人就在他车底下,如果倒车,肯定把人压成肉饼。黑牛是个老实人,他把人送去了医院。

整篇故事都用了最简单、最朴素的语言,没有华丽的词语来修饰。但它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却让人感到十分震撼人心。有一个地方让我十分地感动。那就是黑牛自己最后说的一句话“老叔,我不想给自己的良心背一辈子的债,我宁愿给你背一辈子的债¨¨¨永远都不会错!”说得多好呀!宁愿背一辈子的债务,也不愿意做一个不遵纪守法的人。这是为什么呀?这肯定是一个遵纪守法的人才能做出来的事情,如果他像其他的司机一样,撞了人就逃之夭夭,想着怎么样才能摆脱这件事情,想着怎么样才能毁灭证据,让这桩宗罪不降临到自己的头上,盼望着警察们能够把它忘掉。这是多么可悲啊!自己做了错事都不敢承认,就这么白白的失去了多少条无辜的生命。虽说黑牛也没有多少文化,不能出口成章,落笔成文,但他却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仡守自己的职责,做自己该做的事。他的行为受到了大家的称赞,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

我来拿一个比较经典、大家比较熟悉的例子来说:在香港,过马路的时候你会看见,只要行人过马路的指示灯一变为红色,原本想要过马路的行人全部都十分自觉地停下了脚步,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在挪动脚步向前进,给来往的车辆造成任何的负担。不仅仅是行人会这样做,每一个司机,只要一看到红灯亮起来了,不管怎样都不会闯红灯。也不会给行人带来负担。在二月份的时候,我在香港生活了一个星期,亲身体会到,那种生活简直是放心得不得了!只要你按照指示灯所指示的去做,你不用担心会被车撞到。为什么在香港任何人都能够如此放心大胆的过马路、开车?那就是因为他们都是一个个遵纪守法的人。他们都十分的明白,自己怎样做才是对的、正确的。什么是我应该做的,什么是我不应该做的?如果我是迫不得已要做的,那么应该怎样做才能不给其他人增加麻烦?

是呀,只要凭着自己那颗遵纪守法的心,去选择一个答案就永远都不会错。遵纪守法,每个人都会说,但为什么没有几个人能够真真正正做到呢?那就是因为人们对自己的要求太松、太不严格了。如今有许多不合法的公民。他们一天到晚不务正业,去做那些下三烂的勾当,破坏合法公民的生活质量。还有许许多多的司机,撞了人之后,把车开得飞快,让自己能够更快的逃离案发现场。为什么他们就不能够自己站出来承认自己犯下的过错呢?就算你躲得了初一,你躲得了十五吗?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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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遵纪守法

全文共 9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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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法律,人们总会觉得很威严。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法律无处不在,要看我们去不去留意。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不遵守法律的人,如:有一些高年级的学生,仗着自己年龄大,在放学路上威胁低年级的小弟弟,小妹妹让他们把爸爸妈妈给的零花钱交给他们,如果不答应,他们就会殴打低年级的弟弟,妹妹们,有的甚至亮出刀子;还有,一些学生想要买自己喜欢的玩具或者其他东西,但父母不同意,为了买到,就去偷父母的钱,少则一,二十,多则一两百。有些被父母发现还不承认,最后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等。这些都是我们身边的一些不遵守法律的现象,当然,也有遵守法律的人,如:发现有人偷盗,贩毒等,及时向警方报告,如果有人诱惑自己去做一些违法的事,坚决拒绝,不受诱惑的人等。

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不得不使我们随时提醒自己要遵纪守法

以前我上网时曾看见过这样一则新闻:在2009年12月9日,在泰安市老泰汶路制梁厂向北约500米处,一辆大型货车违反交通规则超速行驶,在超车过程中与一辆小型货车相撞引发交通事故,大货车司机被困,所幸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将被困人员救出,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遵守法律法规的后果真可怕!

看完这则新闻,我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还好没有造成亡人事故,不然,死者的家属肯定会非常伤心。所以,我们在出行的时候,不管是走路还是开车,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伤亡。你还要知道,生命不单单是你一个人的,就算你自己不珍惜生命,你总要为你的亲人想想吧,如果你死了,你的亲人一定会无比悲痛的,想必你也不想看见你的亲人为你伤心流泪吧!

通过公安局统计的这些数字和泰安市发生的这起事故,我深深地感受到了遵守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我想:在今后的生活中,作为一个少先队员,我们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触犯法律的事情不去做,发现触犯法律的人和事,要头脑冷静地去处理。平时也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守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少先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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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初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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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对于犯罪人来说是“黑色的”,它代表处罚;对于无辜受害者是“红色的”,代表的是公平、正义;对大多数人来讲是“无色的”,因为他们没有法律意识,不懂法。我们只有懂法,用法,顺法,才能将中华精神发扬光大!

在我们身边就有许多未成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险些丧命。经常看到放学的孩子,完全无视红绿灯,有的红灯还亮着就开始冲刺,有的看也不看就大胆地往前走,还好开车的叔叔赶紧踩刹车,不然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每当看到这一幕,我心里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每天都会发生那么多的悲剧呢?这可能与每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传承中华美德。

除了未成年人,一些成年人也根本不把法放在眼里。最近我住的小区有几户人家里都被偷了,小区保安和居民团结一致把那个小偷捉住了,没想到是一个二十几岁的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我想:他那么年轻,有手有脚,为什么不能从简单的工作做起,靠自己养活自己?人就要有精气神、有骨气、遵纪守法,并通过自己的努力过上幸福的、有尊严的生活。干了违法的事,终将被社会所唾弃。“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等待每一个犯罪人的都将是严厉的法律。

法律是国家的利器,是百姓安居乐业,国富民强的保障。回望历史长河,商鞅变法使秦国国力快速增长,为秦国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卢梭说:“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铭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心里。”法律信仰是人类走向法治和秩序的必由之路。可见法律意识的培养对建立法治国家是非常重要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凡事守法、依法,则社会安宁,经济发达。每个公民都要依法律己、自觉守法、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圆我中国梦,扬我中华魂!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人人都做好公民,人人都有中华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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