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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的作文精彩20篇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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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是一种美德作文

全文共 5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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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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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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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四,我们听了法制教育的讲座,警察叔叔给我们讲了许多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这使我感触颇多。

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不遵纪守法,还屡教不改,他们认为只要不去杀人偷钱就好了,犯点小错误有什么关系呢?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一个人从小没有养成良好的习惯,没有法律意识,还有偷窃等坏习惯,不仅毁坏你的形象,还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如果不能痛改前非,那些恶习就会在你的心灵深处扎根,甚至会让你走进失去自由的牢房。

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阶段,明辨是非能力和自控力不强,意志薄弱,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我身边就有这样的例子:现在的孩子都有攀比心理,有些同学仗着家里有钱,天天在学校炫富,使那些家境不怎么样的同学觉得又自卑又眼红,为了不被人瞧不起,他萌生了偷窃的念头。最后东窗事发,被公安逮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我们正处在花样的年华,诗样的年龄,没有人愿意在牢房中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

尽管现在有老师和父母的保护,但他们不可能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总有一天会离开父母,离开学校,踏入社会。为了避免同学之间产生不必要的矛盾,我们应该严于律己,改掉身上的坏习惯。

法制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殿堂的梯子。能让人改过自新,要是盗贼、人犯,从小接受过法制教育,有着满心道德,那他们还会成为罪犯吗?由此说明,法制教育是不可忽视的。让我们从现在开始,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的每一条守则,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小学生、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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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1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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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何以屹立世界民族之林数千年不倒,中国何以在当今世界演绎大国崛起的神话,不只是因为我们有占世界近五分之一的庞大的人口数量,不只是因为我们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不只是因为四大发明对世界近代科技不灭的影响,还因为,因为我们有5千年--甚至更久远的历史,因为这5千年中从未间断的文明,还有这5千年的中华文明中亘古久远的民族精神--中华魂!

一、中华魂,以爱国主义为核心

中华魂,是以“作为一个中国人”而自豪的强烈的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基础,随时代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充实、与时俱进的我们的民族精神。她使得中华民族不仅创造了辉煌的历史、灿烂的文明,而且生生不息,连绵不绝,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中华魂,是伯夷、叔齐的“不食周粟”,是霍去病的“匈奴未灭,何以为家”,是陆游的“位卑未敢忘忧国”;是岳飞的“精忠报国”;是文天祥的慷慨就义,“留取丹心照汗青”……一幕幕可歌可泣的爱国主义故事,体现了中国人强烈的精忠爱国精神。中华魂,是热爱祖国,是精忠报国。

“一个人在私人生活中,无论怎样富裕,如果他的国家被破坏的话,也一定会牵入普遍的毁灭中;但是只要国家本身安全的话,个人就有更多的机会从私人的不幸中恢复过来。 ”(伯利克里)祖国与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息息相关的,家庭的平安离不开祖国的和平,个人的富足离不开祖国的繁荣,只有把个人与祖国的利益、祖国的未来联系起来,个人的利益、个人的前途才会有保障,才会有意义。

爱国主义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对于自己祖国挚爱的深厚情感。她表现为对祖国和家乡的热爱和深切的眷恋,对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强烈期盼,对祖国繁荣昌盛的坚定信念,对祖国主权和尊严的坚决捍卫,对卖国求荣的无比鄙视,对爱国志士的无比崇敬。

二、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中华魂,是越王勾践为复国而卧薪尝胆,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面临内忧外患时的埋头苦干一心搞生产是刘翔为争夺男子110米跨栏而努力训练。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自强不息。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唯有自强不息,我们方能锐意进取,方能日益接近我们心中最初设想的那个理想的人,成为当代社会中令人艳羡的白领.骨干.精英。一段一段蜿蜒千里的长城是中华魂的集中体现,她雄浑、坚强,屹立千年不倒。她挺立着自己的脊梁,也支撑着华夏儿女的傲骨,生生不息,流传不灭。中华魂以她独特的方式汹涌着不绝的热切,流动着滚烫的激情中国人民的艰苦奋斗、自强不息以长城为依托,以黄河为韧带,千世万世永恒长存。

人世沉浮如电光石火,盛衰起伏,变幻难测。勤奋可使天才如虎添翼,也可使庸者赢得一切。命运掌握在那些勤勤恳恳工作的人手中。许多意志坚强、持之以恒而智力平平乃至稍稍迟钝的人都会超过那些只有天赋而没有毅力的人。推动世界前进的人并不是那些严格意义上的天才,而是那些智力平平而又非常勤奋、埋头苦干的人;不是那些天资卓越、才华四射的天才,而是那些不论在哪一个行业都勤勤恳恳、劳作不息的人们。天赋超常而没有毅力和恒心的人只会成为转瞬即逝的火花。

只有艰苦奋斗,才能自觉克服学习不钻、生活不俭、境界不高的陋习;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面对复杂的社会环境,面对各种思想诱惑,坚守做人的道德防线;只有艰苦奋斗,才能防止各种享乐思想和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保持当代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旦畅测堆爻瞪诧缺超画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民族,是难以自强自立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国家,是难以发展进步的;一个没有艰苦奋斗精神作支撑的政党,是难以兴旺发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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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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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

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三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

法,挑战法律

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

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

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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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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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八荣八耻中有这么一句话。可是什么才是遵纪守法呢?是执法为民的楷模——任长霞阿姨?还是愿“大义灭亲”把自己亲生父亲拉上法庭的军人——唐荣开?或许我们还小,做不了那么伟大的事。但我们可以以身边的事警醒自己,不要为了小小的诱惑而犯罪,那岂不是很不值?其实那些一毁我们前途的,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事有许多,有的甚至就在我们身边,时时刻刻威胁着我们的生命!

小时侯我们常常背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请等待,过马路走斑马线,走路走人行横道线……”,可是,即使现在杭州的马路又宽又便利,人们就是不走斑马线,看见了红灯照样横穿马路。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周围飞驰而过的汽车。在路边立着的广告牌,上面写着显而易见的: “车让人,人让车,人让人。”,但人们和车辆似乎有深仇大恨似的你不让我,那我也不让你。开车的人明明看见斑马线上有行人,还是装作没看见。而马路上的一些人们见汽车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样子,也“大摇大摆”的走到对面去。就是如此悲剧才会发生!

我们可不能就这样轻易那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啊!就在前不久,在杭州的一些人行横道上,过马路的行人手里都举着一个红色的牌子,这个牌子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呢?

孩子们手里拿的指示牌,正中央是个大大的“慢”字,而另一面是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交警们把这个牌子取名为“谦让牌”。当孩子们高举牌子过马路时,一些机动车离人行横道线很远就开始减速了。这些“谦让”牌是采用具备夜光功能的材质制作的,平时都放在人行横道两边的专用箱子里,人们举牌过完马路后,再放回到箱子中就可以了。

但是没有交警值班的时候,几乎没有车辆主动避让拿牌子的行人。到了傍晚下班高峰的时候, “谦让”牌则干脆不管用了。有时甚至离斑马线的行人只有5cm的距离是才停下来,这是多么危险啊!记得前几天在武林路上,一辆公交车轧了一个行人,那个行人从老年大学出来已经是17:00多,50多岁的她急着回家给她80多岁的母亲烧饭,她自以为斑马线上很安全,但是,她就是疏忽了“一停二看三通过”这样简单的程序。车子缓慢地前进,竟把她轧了?!只要一想起,她那80多岁的母亲没人照顾,那是多么令人痛心啊!所以我们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保护自身安全,避免悲剧再次发生了!

面对飞速发展的汽车工业,汽车、道路、行人之间矛盾日益突出。如何建立一个通畅、安全的交通环境,需要我们每个人努力。古人曰:“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青少年就应该自尊、自律、自强,加强自我防范,赢得社会保护。在日常行为和学习中,处处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时时刻刻牢记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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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作文素材高考版:遵纪守法的名言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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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张衡

2.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孟德斯鸠

3.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但丁

4.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杰弗逊(美)

5.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 但丁

6.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7.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8.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9.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

10. 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 ——管仲

11、忠诚事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3、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14、知法守法从我做起;法治意识娃娃抓起。

15、知法是安康的基石,守法是和谐的根本。

16、掌握管理社会之公权的人,应胸怀大爱与大忠,忠人民、忠国家,岂能因一己私利,沦为某些大腕大款的私仆,最终被大众所唾弃。

17、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18、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法院是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地方,法官是公平象征、正义化身。

19、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20、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1、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22、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23、以诚待人,人人敬;依法办事,事事成。

24、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25、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6、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纳税光荣

27、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28、一个人怎样才能认识自己呢?绝不是通过思考,而是通过实践,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

29、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不盲目。

30、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就是粗鲁和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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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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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校召开了“遵纪守法动员大会”。听了李校长等人的报告之后,我内心不能平静,一个个生动的事例感染着我,老师的金玉良言让我难以忘怀。

李校长说:“有一所学校,有一位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无证驾驶摩托车,路上车翻了,造成了重伤。”那个学生真是自找苦吃,这个例子教育了我们青少年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乘车和骑车,在十字路口行走不闯红灯。在公路拐弯的地方行走要注意安全,走路要靠右边等。

保卫科邹科长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所学校的一名女中学生不自重,竟生出了一名孩子,真是无脸见人,最后这名学生只好嫁给一位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真是自己害了自己。这个例子教育了我们中学生不能谈情说爱,要自尊自爱。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晚上不能夜不归宿。

政教处陈主任举了一个例子是辽宁省海域兴海管辖区所属的8所小学集体食豆奶中毒,教育我们要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不喝生水、常剪指甲等。作文

政教处龚副主任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所学校的一名学生中午下河游泳,被水淹死了。教育我们夏天到了不能随便下河游泳。以及不能随便玩火,打架等。

王副校长为我们举了一个例子,上海某中学有一名学生,爬围墙摔成伤残的例子。教育我们学校围墙年久失修,不要随便去爬,要注意学校的设施安全等。开玩笑要注意分寸等。作文

总之,这次会议,事例生动,教育我们青少年要遵纪守法,为了维护我们的身心健康,应当做到不抽烟、不赌博、不打架、不玩游戏机;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等。这次会议增加了我们的安全意识责任感,更好地遵纪守法,自觉地揭发和抵制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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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3000字

全文共 2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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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社会在进步,祖国在发展。然而,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西方思想的不断渗入,中西方观念的激烈冲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一些人经受不住考验,人生观扭曲了,价值观错位了。就在这时候胡锦涛爷爷及时提出了“八荣八耻”。它像一把准确、直观的道德标尺摆在了我们面前。作为祖国未来的我们应该知荣辱,树新风,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小学生更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但是,校园中违纪的现象却屡见不鲜。有的同学认为违纪与违法是两码事。违反校规校纪大不了扣几分罢了。这种想法对自己十分不好。因为习惯成自然,就怕以后到社会上干些违法的事,违纪就成了违法,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也有同学认为如今追求个性化,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学校如果没有校纪校规,一切自由,那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如何保障?一个人从小没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与习惯,长大了就很难说他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我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遵纪守法,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了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大学生,至真至诚地遵守校纪校规,则是心中必须遵循的坚定信念。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抛弃感情的冲动,面向理性,走向成熟。用校规、甚至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自我完善。

一要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生活中,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些做法都将成为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人走关灯关龙头,主动捡起地上的垃圾,见到师长问声好,撞到别人说声对不起,得到帮助说谢谢……虽是身边不起眼的小事,但能铸造我们高尚的情操。

二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大学生,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使人生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的习惯会使人生充满阳光和理性。社会需要的是合格的人才,合格的人才来自合格的学生。大学生要成为合格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西京学院学生手册》和《高等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这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三要真正热爱西京校园。学校是奠定同学们做人基础的场所。一个人不管有多少知识,有多少财富,有多高地位,如果他不懂得做人的道理,这个人最终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和幸福。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可以培养良好的集体观念,有助于将来与周围的人互助协作。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科学的学习习惯。一举一动都转化为文明与进步,从小事和细节上寻找生活和学习的意义。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过,“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不平凡,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张瑞敏正是带领海尔集团发扬这种“不简单不平凡的小事精神”,把海尔打造成为一个享誉全球的国际著名企业。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状况令人担忧,青少年犯罪、学生犯罪率在上升,所以加强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非常必要。大学生要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大学生。

同学们,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守法。我们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要认真学习《小学生守则》、遵守《中小学学生日常行为条例》,知荣辱,树新风,从小事做起,从我做起,与同学和睦相处,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自强、自尊、自重、自爱,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当一个讲文明的青少年!

所谓“遵纪守法”就是遵守法纪,做好自己的本分。但不做偷鸡摸狗、杀人放火的坏事,就是遵纪守法。我认为,既然要做好,那就得从小事做起。

在我们生活当中,有很多人都忽略了一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例如: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些座椅上面标着“老、弱、病、残、抱婴者座位” 颜色与其他的也不同,但某些人视而不见,一屁股就坐下去了。如果没有乘客,年青的你坐处休息一会儿,那是没问题的。但当你看见有需要让位的人,你就应该让。而他们不但没让座,还故意往窗口方向望去或假装睡觉,那是不应该的。那位置本来你就不应该坐,你还不让位,这怎么遵守法纪啊?更不用说以遵守法纪为荣了!

还有些人为了一点滴利益,便明知故犯。像那些偷剪供应人民用电的电线和城区里沙井盖去卖的人,明明知道这样做不但破坏公物,而且还会给市民带来危害与不便,可他就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选择了违背良心、国家的事情。难道他做这些违法的事情,不觉得有悔于自己和父母吗?

像这样的人在当今社会上多得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这些只是没人管也算不了什么的“小事”,只有触犯刑事责任的才算是违法乱纪。知荣明耻,既是维护道德的防线,也是一种精神动力和民族凝聚力。所以我们应该要引以为戒。

还有在我们学校里的游乐场,游乐场外面明明写了应该遵守的规则,可有些人视而不见,结果造成了跌倒受伤,腿骨折,这就是不遵守规则的后果,所以我们身边有许多小事情,都是有规则的,如果不遵守规则,常常使我们受伤,发生交通事故。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这样才能体现出一个国家的良好制序。

人生的道路是光明的,不要它留下污点,就应该遵纪守法,从小事做起,做好自己的本分,做一个好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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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9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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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一进学校读书,胸前戴上红领巾,站在庄严的五星红旗下,看着鲜艳的红旗缓缓升起的那一刻,我心中就涌起一股暖流,要严格遵守各项校规校纪,争做遵规守纪的文明学生。

在我学校的每个教室后方,都醒目地挂着《小学生守则》,明确地要求我们要做到自尊自爱,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正所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知道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并不是为了限制同学们的自由,而是为了让同学们拥有一个更加有序的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获得更大意义上的自由,使同学们能够更好的学习、生活,从小教育我们做一个文明的小公民,从小从校园开始,养成遵规守纪,文明有礼,这才是制定各种纪律、规范的真正目的。

遵规守纪说起来容易,可做起来,的确很难。我是一个内向的学生,时时刻刻处处都会提醒着自己,勤早上学,不可迟到,尊重他人,团结友爱,讲文明话,做文明人,爱护花草,爱清洁,走路轻声慢步等。因此,校园里里外外,都留下我灿烂文明的足迹。 无论在何时何地,我与同学,朋友,老师,领导或者客人,就是在路上相遇时,我总会会心地打个招呼;如果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我会大方得体恭恭敬敬地说一声“对不起,请原谅”;或者是同学遇

到困难,我也会热心地伸出援手去帮助他们,安慰他们,我会跟随他们一起笑一起克服困难;平时生活中,我也与同学和谐地相处。”。当我走在校园中,发现球场或走廊或教室有纸屑,我都会将它拾起来,自觉地放入垃圾箱。清洁卫生靠大家,不是吗?大家都行动起来,保护环境,我们的校园变得更干净,从此再也没有垃圾,无论走到哪,都会感觉到很舒服。学校经常教育我们,跟人打招呼是光荣的,是民族的美德,我因此时常记在脑中。我们学校经常会有领导来视察,有一次,校长陪同几位领导来到我们学校参观和指导工作,我正好下楼梯,遇到他们,那一刻我没有退后,而是停下来,站好向他们面带微笑地打招呼“校长好!”

我们是祖国未来的人才,遵规守纪这不仅是学校要求我们做的,更是我们自身就该具备的,世间有谁不羡慕一个人见人爱,人见人夸的高素质的人呢?其实不必羡慕,因为遵规守纪,我能行,你也能行!。所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我们要自觉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法规法纪,养成良好的习惯,使我们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个更加美好的前程,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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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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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xx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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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纪守法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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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

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

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

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

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

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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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发言稿

全文共 6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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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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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遵纪守法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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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代是好美的,也是纯真的。我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那么,面对美好的明天,你准备好了吗?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俗语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一个公民,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范,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文明礼貌的风尚渊源流长。那么,文明到底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时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是不说粗话脏话,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所推崇的行动。

有一位思想家曾经说过:播下一个动作,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便收获一个品格。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求学探索时期,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所以,我们应该先成人、后成材,不要做一部单纯掌握一些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

其次,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还要做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

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学生时代,正是人生读书的好时候,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

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所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的学习时光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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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我先行征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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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 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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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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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会面临许多选择,当你正处于十字路口不知道何去何从时,你将 作出如何选择?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人不能明辨是非选错了道路使自己 后悔一生,当然尤其是学生。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的美好与自由的可贵的我 们,要从小树立省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 ,做一个好学生。

同时我们要慎重交友,不能和不认识的人聊天、交流。

对学生来说,让犯罪远离校园,应从自身做起,加强思想道德修养, 从而铲除校园犯罪滋生的土壤。许多案例表明,校园也有犯罪事件的发生, 如果我们让阳光普照校园,那么参与犯罪者就不敢出现。阳光是什么,阳 光就是学校的正气,就是全校同学的正气,这就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 的道理。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 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 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亡。人走 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 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 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 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 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 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红灯停,绿灯行”,交通就不会不通畅,如果有“杀人偿命,欠债 还钱”社会就会混乱,甚至走向灭亡。法律就像一张无形的安全网,覆盖 着我们生活的天空。由此可见,加强法律的教育和培养守法意识同等重要。

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是祖国的未来、祖国的花朵,我们更应从小学 习好法律知识,遵守法律和社会规则,将来成为一个文明、诚实、守信的 人,成为一个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人。

法律是一柄双刃剑,他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他既赋予你权利, 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 心中。法律知识非常重要,所以我们要多了解一些法律小知识,提高法律 意识,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学会自我保护意识,弘扬法律知识。创建和 谐校园,为了我们今天能更好的学习,为了我们明天能够健康的走向社会, 我们应当把法律知识课作为我们的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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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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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的进步需要诚信”。那么诚信是什么呢?诚信是一种责任、一种美德、一种力量!我们要学会诚实守信,做到诚实守信。它是人最美丽的外套,是心灵最圣洁的鲜花。这是我读了《知荣明耻,从我做起——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最大感受。

书中:有一个故事令我非常感动:2002年八月份,广东省化州市一个彩票投注站的老顾客吴先生由于出差,便委托投注站老板林海燕代购了700元的彩票,结果这些彩票却中了500万元的大奖,但期间吴先生仍在出差,而且700元的代购费也没有交,林海燕完全可以将这500万元的大奖据为已有。彩票的特点大家都知道:它不记名,不挂失,在谁手上谁就有权去领取,这点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林海燕就算拿了这500万元从法律上来讲,也是站得住脚的。

但出乎大家意料的是,林海燕却把唾手可得的巨奖竟然还给了吴先生:她毫不犹豫地给吴先生打了电话,通知他过来领奖,而自己却只拿了700元的代购费。

读了这个故事,我一开始的感觉和大家一样:“林海燕真傻!”放弃了本来可以得到的500万,可她偏偏通知吴先生,要是我,也许早就将这500万元据为已有了。可是后来我却改变了想法。

林海燕是可以把这500万填进自己的腰包,可如果她这样做,彩票投注站的一些老顾客又会怎么看她呢?她虽然得到了物质上的“肥肉”,可她却在精神上少了一个重要的东西——诚信。

诚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一个人没有诚信,他又何以在社会上立足呢?不过多时,张三、李四如果发现了这个人没有诚信,都会弃他而去。那么没有诚信的人,孤独就会与他永存。

林海燕的想法多么令人敬佩呀!但她的行动更值得我们敬佩!在物欲横流的当今社会,她宁愿以舍弃500万元的代价,坚定了诚信。试想:如果社会上没有诚信二字,没有人去实施诚信,那社会又会是怎么样的呢?难道大家都愿意生活在一个虚假和欺骗的空间里吗?所以说:诚信是十分重要的。同学们,如果我们有了诚信,就有了责任心,有了美德,有了精神上的力量!让我们一起把诚信变成一种时尚,努力去追求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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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铭记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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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的确,天底下的人们千 奇百怪,假如没有法律法规,社会将不知是什么样,恐怕人 们都生活在担惊受怕的日子里。因此,人们必须遵纪守法, 社会才安宁,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名学生应尽的职责。学 生或公民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让我们的社会秩序井然。 “无米 不成粥,无法不成国” ,说的也正是这个道理。 不知同学们发现没有,在我们的身边,也偶尔会出现不 遵纪守法的同学。我们不说太远的吧,就近来说吧:学校一 直以来禁止学生下课追逐打闹、疯跑现象,老师天天讲,时 时讲,可现在还是时有发生。 古人云: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遵纪守 法也是这样,我们少年儿童要从小事做起,在学校遵守学校 纪律和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争 做遵纪守法的小模范。遵纪守法是我们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告别不文明行为,理应从我做起 ,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 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 明飞跃成了文化。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 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 生路上冒失犯下的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 同学们,我们身为 21 世纪少年,身为祖国的花朵,人 民的未来。我们一定要杜绝不良嗜好,遵纪守法,从现在做

起,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 到生命之尽。再在不随地吐痰,学会遵纪:再不打架斗殴中, 学会守法;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遵纪;在实践诚信中,做 到守法 ;在一点一滴中,做到遵纪守法。 今天我在这里提出一个倡议----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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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征文:做一名遵纪守法诚信的财政人

全文共 1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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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课本里曾经学过《列宁和卫兵》,课文中讲述列宁到会场开会,在门口被卫兵挡住了,要检查他的证件。后边走来一个留小胡子的人向卫兵说:“这是列宁同志,快放他进去!”卫兵回答说:“我没见过列宁同志。再说,不管是谁,都要检查的,这是纪律。”列宁出示了自己的证件,卫兵一看果然是列宁,马上敬礼说:“对不起,列宁同志,请您进会场吧!”列宁握着卫兵的手说:“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革命的法规,卫兵同志,你履行了自己的职责,做得很对。”列宁自觉遵守纪律的行为和卫兵一丝不苟的精神,充分体现了遵守纪律的重要性和自觉性。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古今中外,莫不如此。

“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如实要求。这反映了中国共产党人对制度建设认识的深化。习近平强调,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

何为纪律?字典上解释就是规则,是指要求人们遵守已确定了的秩序,执行命令和履行自己职的一种行为规范,是用来约束人们行为的规章、制度和守则的总称,具有历史性的特点。

古人云: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不成规矩无以成方圆。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加强法制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所以,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都应遵守的总规矩,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任何人都不得超越“规矩”这条红线,无论什么人,只要违反法律,都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不仅仅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为普通的党员,我认为都要遵守和执行党的规章制度,这样才能不愧对当初入党时面对党旗宣誓的诺言。

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人都会按规矩办事,讲诚信,办实事,特别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然而,不守规矩的往往是那些手中实权的各级官员,他们因为有特殊能力,能把方的变的圆的,把错的变成对的,把黑的变成白的,颠倒是非曲直,这其中肯定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形成了一张无形的、巨大的关系网,所谓的“社会潜规则”,人民群众最深恶痛绝,对社会的危害也相当的大,如一些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隐瞒重大情况,直到腐败案发,才发现家有巨资、自己是“裸官”、私人护照好几本、子女经商办企业搞违法行为等等,近日,人民网站上发布的中央政法委通报的16起政法干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追溯这些问题的源头,还是这些领导干部从一开始就没有做到讲规矩,正所谓无组织无纪律,而跑路美女陈怡的落网十足证明其违背了做人的诚信。

作为党员,我认为首先要深刻领会习总书记的“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的“九字箴言”,严格按照“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要求,常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心存敬畏、珍惜名节、注意言行、扎扎实实、一步一个脚印,诚信待人,争做“守纪律、讲规矩、办实事”的财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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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遵纪守法好少年作文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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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说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小学生”。那么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

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窜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果当你走进图书室,里面静悄悄的。对于读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安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看书纪律,大家可以享受这文明读书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文明就消失了。

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如果出现矛盾和摩擦,一定要冷静处事,决不可出口骂人,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我奉劝同学们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己的事。

同学们,我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祖国、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尊法守法、遵纪守法。一名学生,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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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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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同学自己步行上下学。因此,马路边经常可以看到同学们嬉戏打闹的身影,这是多么危险的事啊!曾经就有一些以我们同龄的学生因为不重视交通法则,失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一个11岁的男孩,骑着一辆三轮车,上面载着几个比他还小的孩子,在没有大人看管下,骑着三轮车在公路上来来回回的玩耍,异常开心,异常高兴。突然,一辆快速而来的大货车,向这辆载着几个儿童的三轮车压过去,一瞬间,三轮车在货车的轮下变了形,几个孩子当场死亡,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一个15岁的女中学生,在公路上骑三轮车,当她准备横穿公路时,被一辆疾驶而过的大货车撞成重伤,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她因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失去了风华正茂的生命。

转眼间,几个灿烂、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瞬间里消失了,给他们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这是多么悲惨的事情啊!这悲剧是谁造成的呢?答案是唯一的:是他们自己,是他们交通意识淡薄的缘故。如果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还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呢?当前,马路上车水马龙,如果我们不遵守交通法则,就很有可能在我们身上发生以上惨剧。所以,请遵守交通法则,让我们的出行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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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

全文共 9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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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似乎达到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守法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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