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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的作文(精彩20篇)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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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_范例

全文共 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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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大舞台上,我们每个人都扮演着自己的角色,忙忙碌碌地做着我们应做的事。在漫长又短暂的学生时代中,我们扮演的最重要的角色就是学生,因此我们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角色负责,不管是今天还是明天,惟有认真地对待,才会留下不可弥补的遗憾。

那么,如何扮好学生角色呢?其实,答案很简单,就是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在学校的舞台上充分展示我们学生的风采。

我们学校历来非常重视学生尊规守纪的养成教育,而历届的学生也做得很好,现在同学们适应和遵守校纪校规的能力都比较强,绝大多数同学都能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但是也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例如:有德同学对校规校纪无所谓,或者抱着侥幸心理;有的以非理性的方式,甚至是暴力方式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有的以对抗老师的管理教育来展示所谓的个性,其实都是非常幼稚的做法,只能成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有的同学已经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并为此后悔不已。

作为学生,我们应当明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校规章制度建立并执行的目的不是限制自由,约束个性,而是为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生生活与学习的权益,并为安全提供保障,提高同学们守规守法的自觉性,这才是校规校纪的实际意义。实际上,一个没有纪律和规则约束的地方是绝对没有自由可言的。所以我们的所作所为必须遵纪守规,不要盲目作为,否则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是学校的形象代表,希望同学们严格按照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争做尊规守纪的模范。当我们用理性和智慧真正理解和认识规则之后,那么规则和纪律就不再是一种强迫的任务,而是一个利己的选择和道德的义务,我们就能让真正的自由在有纪律的秩序中尽情发挥,让积极的个性在有规则的环境里得到张扬。

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动”这就是告诉我们“懂礼仪,讲文明,守纪律”是做人的根本,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作为一名致力于仪表美,语言美,行为美,心灵美的中学生,时刻审视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遵守学校的一规一纪,我们责无旁贷!我们应经常用《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德要求来调整自己的言行,努力提高遵守校规校纪的能力,做一名严于律己的合格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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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华魂遵纪守法的作文600字

全文共 7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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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中华魂系列读本《遵纪守法,从我做起》的教育图书。书里一个个真实、鲜活的小故事,让我记忆深刻。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这本书里的每个小故事都是关于法律的真实事件。其中,最让我记忆犹新的两个小故事是关于父母家暴的事件。一个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叫夏斐的孩子,在一次期末考试时没考好,语文79分,数学82分。夏斐的妈妈对这个分数非常不满意,一气之下随手拿起三角铁,活活打死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夏斐。最后,夏斐的妈妈被警方逮捕了,她也因此受到了法律的惩罚。另一个小故事是:一天,学生施某因为没有完成养母李某布置课外作业,一时冲动的养母拿起抓痒杷、跳绳等开始抽打施某,导致施某轻伤,养母最终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虽然对于这种父母失职、触及法律的事情不是很常见,但还是时而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因此,这两件事深深地触及到了我的心灵。

我想:以前孔子的学生桃李满天下,三千多名弟子中还有七十二位贤人。难道孔子使用的是武力教育吗?不!答案是否定的。孔子是用讲道理的方法来教育他们的。但是,现在一些家长或老师采用体罚的方式来教育孩子,同样不会让许多学生成才。反而它还会伤害到孩子小小的自尊心。结果导致孩子惧怕上学、惧怕考试。有时候,孩子会因为被打、被骂觉得没面子,采用跳楼自杀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尊严。有些家长喜欢用“比”这个字来给孩子施加越来越大的压力。随之,孩子的自由也会被剥夺。有时候,考试增多,会让孩子身心疲惫,头脑紧张。有时会因考试成绩不能让家长满意而剥夺孩子看课外书、看电视或玩耍的时间。时常让学生认为“分=命运”,学习、考试成了孩子的“精神枷锁”,因此认为“学习≠快乐,学习=烦恼+苦恼+痛苦”,而失去对学习的兴趣……

最后,我想告诉老师和家长们:教育孩子不能靠体罚,更不能触及法律,要讲道理,通过讲道理让孩子认识到错误并加以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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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遵纪守法从身边小事做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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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期的叛逆、青春期的张狂以及青春期的自以为是……这些都有可能成为青少年犯罪的根源。所以,学校为了提高青少年的安全意识,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在国庆前夕,隆重召开了一次法制教育大会。

这次大会邀请了繁峙县司法局的张梅女士为我们做了精彩的报告,向我们讲述了几个关于青少年犯罪的案例。

古人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的确,在张警官讲的其中一个案例中,一位原本很优秀的中学生因结交了一些沾染不良习气的社会人员,在他们的怂恿下,他终于做了一件违法的事情——盗窃。案例中的这名中学生正读初中,但却在他的大好年华中,迈出了错误的一步,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惊叹号。他的人生也因此发生了转折,结果令人惋惜,所以我们一定要有很明确的判断是非能力,要了解一些法律基本常识,更要听从父母、老师的教诲,一定不要结交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闲杂人员,因为他们或许将改变你的命运,会利用我们现在较差的辨别能力,引诱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

也许你会看到电视上的对簿公堂,原告和被告吵得不可开交,但法官却坦然自若,因为法官只相信证据,不会因为谁是最后吵赢的那一方而偏袒他,所以这也给了我们一个警示,也向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提醒:青少年犯罪也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之中。在我们的学习和工作中都会有法律的约束和保护,它时刻存在于我们所处的环境之中。一个真正有法律意识的人是不会随波逐流,是不会允许自己与一群无业游民混在一起,也不会允许自己的朋友去做触犯法律的事,更不会迁就他们。法律伴随在我们的身边,它小到日常的吵闹与纠纷,大到因为杀人而引起的刑事案件。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一件大事都是由一点一滴的小事汇聚而成的,而犯罪也是一样,就是因为不注意日常犯的小错误,慢慢由小到大,最后酿成了大错。

其实每一位同学的天性都是向善的,只有认识到自己的小错误和不好的习惯,并加以改正就一定不会触犯法律,我们时刻要铭记:遵纪守法,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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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纪守法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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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代是好美的,也是纯真的。我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那么,面对美好的明天,你准备好了吗?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俗语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一个公民,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范,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文明礼貌的风尚渊源流长。那么,文明到底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时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是不说粗话脏话,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所推崇的行动。

有一位思想家曾经说过:播下一个动作,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便收获一个品格。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求学探索时期,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所以,我们应该先成人、后成材,不要做一部单纯掌握一些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

其次,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还要做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

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学生时代,正是人生读书的好时候,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

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所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的学习时光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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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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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很多同学自己步行上下学。因此,马路边经常可以看到同学们嬉戏打闹的身影,这是多么危险的事啊!曾经就有一些以我们同龄的学生因为不重视交通法则,失去了他们宝贵的生命。一个11岁的男孩,骑着一辆三轮车,上面载着几个比他还小的孩子,在没有大人看管下,骑着三轮车在公路上来来回回的玩耍,异常开心,异常高兴。突然,一辆快速而来的大货车,向这辆载着几个儿童的三轮车压过去,一瞬间,三轮车在货车的轮下变了形,几个孩子当场死亡,一场不该发生的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一个15岁的女中学生,在公路上骑三轮车,当她准备横穿公路时,被一辆疾驶而过的大货车撞成重伤,最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她因没有遵守交通规则,而失去了风华正茂的生命。

转眼间,几个灿烂、鲜活的生命就这样在瞬间里消失了,给他们的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这是多么悲惨的事情啊!这悲剧是谁造成的呢?答案是唯一的:是他们自己,是他们交通意识淡薄的缘故。如果他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还怎么会发生这样的惨剧呢?当前,马路上车水马龙,如果我们不遵守交通法则,就很有可能在我们身上发生以上惨剧。所以,请遵守交通法则,让我们的出行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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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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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法纪”这个名词,大家不陌生,但你是否感觉到其实它就在我们的身边,时时刻刻都在发挥着它重要的作用,维持着国家地区的长久安宁呢?假如没有法纪的规限,任由人们随心所欲,那最终引发的是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遵纪守法已经渗入了你的思想深处,已经成为你的习惯,那么一切的平安顺意,幸福快乐就会降临。社会就会安定,人民就会快乐。而在学校同样有着各种规章制度,它们有着重要意义,它保证着我们有良好的学习环境而不受干扰,让每个学生感到安全,而且可以明白所享有的权利与应履行的义务,让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有据可查,有法可依,充分享受教育的权利。

可惜,在我们当中,也有部分同学不理解校规的意义,不明白学校依法管理的权利,总觉得是一种束缚,比如课堂上顶撞老师,在校园课室中乱扔垃圾,对门卫叔叔骂脏话,这些现象都是与学校的规章制度相违背的,更有损《中学生守则》的威严,是与国家所倡导的法治精神相冲突的。不配文明市民的称号。东莞是一座新兴的城市,东莞市也正在打造“文明东莞”的城市品牌,是使东莞市民的行为准则与文明意识达到更高的要求,让东莞真正成为一座民风朴实,民情温和,民意文明的具有国际吸引力的花园城市。东莞的经济可以创造无比优美的生活环境,但要塑造具有高尚品格,高度文明意识的市民,还需长久的努力。在场的各位,我们应该努力地让法纪观念,文明意识在我们的头脑里生根。做个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从领导老师管理的文明自觉的好学生。别让课堂上的老师生气,别让管理的班主任费心,别让清洁阿姨劳累,别让优美的校园添乱,别让我们快乐的生活打折扣。

同学们,行动起来吧,我们一起努力,把规章制度装在心上,把文明礼仪展现在我们的言行举止,做个快乐的学生——一个让家长,老师放心的文明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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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5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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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新世纪的精英。我们肩负着传承文明发扬光大的伟大重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古往今来,人们都用最美妙、最动听的词汇来赞美青少年,说他们是灿烂的朝阳,是含苞欲放的花蕊,说青少年有玉一般纯洁的心灵、火一样的热情,说他们富有朝气,最欣欣向荣。但无论怎样形容都觉得言不尽意,不能描述和昭示这青春年华的丰富内涵。因为青少年时期是人生长河中最关键、最美丽而又短暂的宝贵时期。

中学时代是人生中一个最重要的时期,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以及性格都在这一时期形成并逐渐定型。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是对当今中学生的基本要求。

学校不光是教我们学问的地方,还是教我们学会做人的地方。做人,做一个能被社会接纳的人,最基本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法制观念,所以我们要首先做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一言一行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要让那些无聊低级的、朽腐落后的东西占据我们的灵魂,要怀着健康积极的心态去面对生活。

遵纪守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做为每一个中国公民遵纪守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我们都要继承和发扬这个优良传统。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遵纪守法应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这是多么简单的四个字啊,真要是认真做起来,可就难了。就拿我们中学生来说吧!国家制定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明文规定:中学生不吸烟、不喝酒、不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可有些学生就是不遵守规定,他们进出网吧、游戏厅就好象家常便饭似的,受到了许多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因此,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事例越来越多了。还有,国家正在提倡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并要求我们学生要爱护地球,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可有些同学听完后像耳旁风似的,还做了许多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

英国作家罗素曾说“没有公民道德,社会就会灭亡,没有个人道德,他们的生存也就失去了价值。”法国作家雨果也说“普遍的道德是社会的基础,普遍的良心是法律的基础。”因此,对于一个美好的世界来说“纪”和“法”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那作为学生的我们参照的“纪”和“法”是什么呢?我认为是《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只要我们按照《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我们便将成为一名合格的中学生。

我们应该体会到,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更应该懂得,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而良好的校风又是建立在人人自觉遵纪守法的基础上的。

青少年时期的你们无论是在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都在发生急剧的变化。看到中学生活的丰富多彩,我们的情绪、情感就会相应的波动,可能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被感动或是动怒,或变得消沉,情绪来得快,平息得也快,那么我们应该控制好自己的情绪:

第一、学会调节自己的情绪,不因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而发火,学会会宽宏大量。

第二、要自我设计,明确最终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而不断努力。

第三、辨证地看待自己,既不狂妄自大,也不妄自菲薄,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实事求是地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第四、增强辨别是非的能力,在思想素质上要有一个较大的提高,在语言行为上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争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的中学生。

谈到学习,有人曾说“学习就像马拉松赛跑一样,贵在坚持。”在学习这条漫长的路上,有人因看不到路的尽头而选择放弃;有人因路边开放的鲜花而停滞不前;有人因路的曲折不平,而满腹牢骚,抱怨。最终走到路的尽头的人必将成为精神的主人,生活的强者。请记住“走的最慢的人,只要他不丧失目标,也比漫无目的地徘徊的人走得快。”《孟子》中有一句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尊师重道是作为一个学生的良好表现,孝顺父母是作为一个子女的良好表现,一个集三者于一身的人能不是一个文明礼貌好的人吗?

大家都知道,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

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令人痛心的是,先是十年浩劫撕裂了这种传承,此后,财富和“地位”的剧增颠倒了一些人对是非荣辱的认知。某些人骨子里根本没把国家的法纪当回事,不仅没有把违法乱纪看作是一种耻辱,反而把善钻法纪的空子当成是自己的“本事”,正如这些无视法纪法规的所谓“本事”,酿成了衡阳大火等一幕幕群死群伤的人间悲剧。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如果有一天,我们不再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对还是错?”而是高唱“谁能告诉我,是合法还是违法?”;如果有一天,五岁的小孩能脱口而出“这是违法的”“这是坏的”;如果有一天,公民遇到侵犯自己合法权益时能说:“我相信法院会为我主持公道”……。如果那一天到来,我相信正是遵纪守法成为我们时尚追求的那一天。

健康现在,才可能幸福未来。我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的精华,充实我们的头脑,健全我们的心灵,遵纪守法,文明修身,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同学们,在这精彩的世界里,如何把握自己,关键就在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加强道德品质的培养和锻炼,禁得住生活的磨练,绚丽缤纷的世界是属于你们的。我们当代的中学生你就是21世纪的主人,你将大有作为。但是,现在的你们先要迈好青春第一步,争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新世纪的精英。我们肩负着传承文明发扬光大的伟大重任。我们难道不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吗?时间是不等人的,让我们踏踏实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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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6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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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遵纪守法应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遵纪守法,这是多么简单的四个字啊,真要是认真做起来,可就难了。就拿我们小学生来说吧!国粗制定的《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上明文规定:小学生应该不吸烟、不喝酒、不进入网吧、游戏厅等。可有些学生就是不遵守规定,他们进出网吧、游戏 厅就好象家常便饭似的,受到了许多社会上不良风气的影响。因此,现在青少年犯罪的事例起来越多了。还有,国家正在提倡保护地球,保护环境。并要求我们小学生要爱护花草树木,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等。可有些同学听完后像耳旁风似的,还做了许多影响市容市貌的不文明行为。

前不久,国家又颁布了“八荣八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八荣八耻”就是我们的航标灯,为我们照明,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文明和谐,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繁荣昌盛。

现在,北京奥运会正迈着矫健的脚步向我们走来。主会场鸟巢、游泳馆水立方正敞开双臂欢迎各国的领导和运动员们。北京以及其它城市都鲜花簇拥,严阵以待。到时,五湖四海的朋友都会来参加这伟大的盛典。如果我们不遵纪守法,做出了有损国家形象的事情,那将会给我们中国造成多么大的负面影响啊!

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新世纪的精英。我们肩负着传承文明发扬光大的伟大重任。我们难道不应该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吗?时间是不等人的,让我们踏踏实实走好人生的每一步,从我做起,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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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500字

全文共 6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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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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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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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人口素质,社会风气在不断提高,人们在为了创建更和谐的社会而不断的努力着,从古到今,像这样的例子有很多,历史上一些着名的政治家,军事家,为了维持统治的秩序,保持内部的一致,增强战斗力,都是非常注重纪律并带头遵守的。

三国时期着名的政治家,军事家曹操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一次曹操带兵出征,路过一片麦田,曹操当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践踏麦田,违者斩。”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来。偏巧,曹操的马受惊了,奔到麦田里去,官兵见状,都站在田埂上,路旁边,默默的看着。曹操牵回了马,立即把行军主薄叫到马前,让其议罪。主薄言引《春秋》说“罪不加于尊”。这件事就算了。曹操说,我自己下的令,自己带头去破坏他,怎么让三军执行?但我是全军之主,也不好自杀,只有处于刑法了。说着他拔出自己的宝剑,割下胡须(古人是不割须不理发的,这是当时的一种刑法)。曹操自刑,全军震动。此后,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军的纪律也更严明了。

尽管这样,还是又美中不足的地方,不断的在有人以身试法,挑战法律江西有一个例子,一个13岁的在校未成年人听说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于是计划在年满14周岁之前犯罪。经过准备策划,他于14周岁生日前一天杀害了一个年仅11岁的女孩。当然,这是一个很极端的例子,但能说明一些问题。青少年的认识水平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低,他们能够很快理解法律的规定是什么,却未必会遵守。他们叛逆的心理有可能会促使他们知法犯法,以身试法。所以,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与责任,作为祖国新一代的建设者,我们更应当去遵守去普及。

和谐,大同的社会是我们每个人都向往的,都追求的,但不能只靠嘴上功夫,要用实践去努力的创造。普及法律知识,是提高素质的基础,扫除法盲,让大家对法律都有一定的了解,保护自己的权利,遵从自己的义务。法律与道德也是并存的,一个人有道德有修养,有了良知,才会遵守法律,才能使自身的素质有一定程度的提高。以身试法,挑战法律和道德只会给自己和家人,甚至别人的家庭带来悲痛。

当今社会多已被金钱和名利淹没,作为祖国觉醒的心一代建设者,我们绝不可以被名利与金钱打败,绝不可以为了这些埋没了道德与良知。作为中学生的我们,能做的也有很多,从我们的身边做起,校园里,图书馆,公车上,随处可见,举手之劳。《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更是身为一个合格的中学生应该遵守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在这里,我写的不仅仅是一篇文章,我希望并不是我一个人在为这些而努力,我想带动更多的人来为了我们的家园,为了未来的和谐社会而努力,大家一起努力,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好学生,我们向往的,追求的社会才会更早的到来。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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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纪守法

全文共 9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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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有句古话叫“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说,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一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于国家,对于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法律告诉我们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

从小知法、守法,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非常重要。法国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说过这样一段话:“人生当中最危险的一段时间就是从出生到12岁。在这段时间中如果还不摧毁种种错误和恶习的话,它们就会发芽滋生,以致以后采取手段去改的时候,它们已经扎下了深根,可能永远也拔不掉它们了。中国有句俗话说:“小时偷针,长大偷金”。可见,少年时代养成良好品性是多么重要。只有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长大后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首先应该懂法。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同时做到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我们可以经常翻阅《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

要做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还要在生活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有的同学在课余时间,无所事事,就会做一些不该做的事情。如交上坏朋友,沉迷于网吧,打架勒索等,从违纪到违法,下坡路走得非常快。这些原本单纯天真的孩子,之所以一步步滑向犯罪的深渊,多数是因为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三国时期的刘备曾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同学们,在做一件事之前,一定要想一想,这件事对不对,该不该做,能不能做。

当然,作为小公民,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和他人。报纸上曾经登载了这样一个事例。安徽一家砖厂雇佣童工,让十来岁的孩子每天背砖十几个小时。这些孩子因为繁重的劳动疾病缠身,而厂主却不闻不问。后来由于群众举报才让这些孩子脱离苦海。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这个厂主被刑事拘留。其实,如果这些孩子懂点法律知识,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

同学们,12月4日,是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日。随着社会的进步,法制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重要。而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那么,让我们从现在起,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法制教育活动,学法懂法,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让我们时时刻刻约束自己,珍爱生活,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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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遵纪守法我先行征文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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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实践诚信,是一方源自心田的甘泉,停滞流动,会让我们的良知黯然失色;汩汩涌出,却使我们满溢一身文明。

当垃圾不再因我们乱扔而成为肮脏点缀时,爱护环境幻化成一种如紫萝兰般清恬的文明;

当关门声不再因我们猛力而成为震耳噪音时,珍惜公物质变成一种如茉莉般甘香的文明;

当一切违纪犯法活动从我们行为档案里删除时,规范合格蜕变成一种如康乃馨般成熟的文明;

当诚实守信不再因我们忽略而仅仅是一个词汇时,实践诚信脱身成一种如百合般怡人的文明;

从我做起,点点遵纪守法,滴滴实践诚信,会慢慢汇成文明的花簇,在—个蝶舞莺绕的春天,文明飞跃成了文化。

其实,貌似约束人们的条例规章,并没有那么可怕,那么难以做到,它像个外生枝;它如双温暖的双手,指出你在人生路上冒失犯下错误,引领你正直地生长。其实,实践诚信也并没有那么困难,那么难以企及,不轻言诺言,言诺必行就行。其实,做一个举止文明的人,也业并没行那么遥远,那么难以办到。遵守最简单的准则,履行最基本的义务,真正地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呵护法规,真正地做到实践诚信,文明已在你身上散发花香。其实,文化,也并不是个人得找不着边的抽象词,它就是一个人的文明加另一个人的文明。许许多多的小文明组建的人文化。

就像从一数起,—直数到无穷无尽,从我做起,一直做到生命之尽。在不随地吐痰,学会文明:在不打架斗殴中,学会文明;在不违法犯罪中,学会文明。在实践诚信中,做到文明 在一点一滴中,做到文明。你会发现囚笼般的篱笆有一扇精巧的门,从那儿,人们秩序井然地走了出去,走向更广阔更安全自由的金光大道,走向更发达更和谐的文明世界。

遵纪守法,实践诚信,从我做起。当小文明遍布各处,闪着耀眼光芒,散发着芬芳气息时,民族和谐的文化将熠熠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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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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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强书记的讲话针对的是省管干部,可对普通的党员同样具有学习的意义。作为一个普通的党员,学习这个讲话,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党员要做社会行为好的表率。

经过改革开放这么多年,我们国家的经济实力、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们国家的综合实力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社会的风气、政治生态却有很大的退步。有些地方的经济发展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有些地方是以出现塌方式腐败为代价,有些地方是以牺牲一心为公的优良传统为代价而换得这些地方的经济发展。

经济上发展的这个得,却是以这些惨重的失的代价换来的。这其中的大部分原因就是作为执政者的共产党人,不能坚拆持自己的信仰,不能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能把党的纪律建设的责任承担起来而产生的后果。

我们有的共产党员,老是把眼睛盯着别人,却不能更好的反思自己。比如原南京市委书记杨卫则,在台上是大言不惭,口头教育别人是头头是道,在台下自己却在做贪污腐化的事。因为其处在市委书记的高位、不能给别人做个好的表率,却成了政府机关贪污腐化的反面的样板,试想在这样的政治生态下,还能培养出什么好的下级政府官员?有这样的领导,你不送不奉承他,还有什么好的发展机遇?所以这样的官员更可恨!

习近平总书记曾明确要求县委书记要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也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在日常生活中要记住党的信仰、纪律和规矩;要有为民做实事的责任心、要有对党的纪律的敬畏、有为而有不为的警戒之心。这就要求我们普通党员在生活工作中,必须时刻提醒自己,自己是一个党员,必须以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能随大流、不能为社会的阴暗丑恶而吓倒。要为社会的正义而奋斗,要为社会的正能量做出好的表率。

二、无规矩不成方圆。

在生活工作中,心里要牢记党的纪律。做到心中有纪律,凡事讲规矩,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近两年在反腐败中倒下的那些官员,在位上时,都是说的漂亮话的角色,可最后扒下他们的的皮,却是吸食民脂民膏的蠹虫。这些腐败分子倒下了,很大部分的原因是他们信仰的缺失,没有怀对党的纪律的敬畏之心。如果他们在生活工作中能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并在生活工作中严格执行党的纪律,也不会最后落得阶下囚的境地。

警钟长鸣,纪律的意识必须牢记。做到心中有党的纪律的意识,在生活工作中就不会去犯错误。就不会为一点儿利益而拿人民的集体的利益和商人、投机者做交易,就不会为一些别有用心的女性而低下高贵州的头。作为普通的党员,没有处于一定的领导岗位,也没有权力美色的诱惑;但是,也要常思自己的行为,要换位思考,要思自己如果处在那个位置会如何?必须以这样的心态要求自己,不能放松对自的要求!就是做一份普通的工作,也要常想想自己的工作是为别人服务,同时也是自己的一份工作,要对得起自己,也要对得起别人。

三、廉洁做事,真心为民,从我做起。

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改革给普通民众以巨大的物质实惠。却也有很多改革初期提出的口号却没有真正的落实下来。比如改革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然后带领大家一起致富。现在是看到一部份人是先富起来,却没有看到他们带领大家一起富起来,却看到他们先富起来而损害了我们居住的环境、损坏了我们的社会人文环境;看到他们带着二奶飞到国外了。也看到许多口惠而实不致的政府官员的宣传,最后却没有给我们的公民多大的物质实惠,反而让我们的一部分群众对我们的党和政府却失去信任。从而让我们的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大大降低。

现在要想重新赢得这部分群众的信任,作为领导干部和党员必须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在工作中要实事求是,以真心为民服务的心理为群众谋福利,不能为一时的方便而乱发表意见和看法。自己要在生活工作中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真真实实的做事,不浮夸、不吹牛,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切小事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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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我先行征文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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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校园里,有着许许多多的小学生,但是,他们知不知道遵纪守法呢?也许,他们不明白遵纪守法的意思是什么?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该遵守的。而又有谁认真听呢?我们也不知道。

又一次,那是一个让人胆战心惊的日子,我们放学了,但是,有很多的小学生像刚发出来的小狗一样,乱跑、乱叫。我呀!也没有太理睬。一放学,我就想着去买一些学习用品。因为马上就要考试了,要是考不好,又要被挨骂了。我站在马路边上,看见还是红灯,但有些小朋友却像那些盲人一样,如果说是盲人,他们因该还会等一会呢!但那些小学生连看多不看直接冲过去,那些正在开车的叔叔们多气急了,但是也奇怪,他们都异口同声地说:“小孩,不想活了,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知道学了什么。”但那些小学生都不理睬。连看都不看。我想:要是那些叔叔没有停下来,那么,不是又有无辜的生命消失了吗?

还有一次是在学校里,但是学校里明明发了遵纪守法的呀!他们为什么还不遵守。下课了,有很多同学都兴高采烈的出来玩游戏。现在的六年级是在最低楼。被校长看着。所以,不会那么调皮。但是那些低年级的呢?一点都不懂事。他们在楼上玩,而有一些小孩在楼下玩,有一些小朋友玩归玩,他们看着底下的人,就往下面扔东西。还好是一些小东西,要是杯子呀!或是一些铁制的东西。那么头上就多了一个洞了吗?多不危险呀!说不定又会出事呢?

我现在还是小学生,只知道有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以后的事我就不知道了,因该高年级也有吧!但是我现在连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准则都没有背下来。我试一下吧!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2、尊进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主动打招呼。3、尊进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以下六个我都会。但以下的。就说不定了。所以。请别的小学生要努力遵守,不要违反,既是保护好自己,也是保护别人。

不管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也好。保护自己、关心他人。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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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600字作文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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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八荣八耻中的一句话,道理个个都明白,要人人做到却不容易!

就拿遵守交通法规来说吧!小时候我们常唱着这样的一首儿歌:“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可是长大了,却什么都忘记了。前段时间网上热炒的“中国式的过马路”,就是说一些国人过马路时不管红灯绿灯,只要能凑成“一小撮”就往前闯。过个马路都闹成了国际笑料,听起来真是感到惭愧!这“一小撮”行人中,有没有我们学生的身影?有没有我自己呢?我的确不敢拍着胸脯说“保证没有”!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

关于遵守法律,还有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因对神不敬被“当权者”判了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了。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也许有人会说苏格拉底迂腐,但他用生命捍卫法纪尊严的精神,却让我们肃然起敬。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们需要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假以时日,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到那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遵纪守法也是这样,我们青少年要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在学校遵守学校纪律和规章制度,在社会上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争做遵纪守法的小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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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遵纪守法》观后感1000字

全文共 1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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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下做人,风雨中做事。——题记

俗话说,少年强则国强。这样一句俗语朗朗上口,已然成了大多人脑海中的“陈词滥调”,那么少强于何?国强又于何?答案自在人心。

在学校为我们展示的安全知识,网瘾防范,法治基本条款中,主要阐述有以下几点:

建立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作为一名中学生,了解基本的自卫知识是十分必要的,无论面对的是同校的校友、同社区的邻里、还是不同道的陌生人,都应该时刻保持一种警惕之心,这并非是对他人的不尊重或不信任,而是一种严谨为人的行事态度。在已有数据中,由于警惕性缺乏而导致的盗窃事件,儿童拐骗事件,以及伤害事件比比皆是。不断有因为不明确急救措施,急救渠道,急救标准的市民莽撞行事,终酿成大祸。我们的一时疏忽,也许损失的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的财产,很有可能会殃及人身安全,社会风气不正等严重后果。因此,自卫成了我们所有人应时刻牢记的铭文,我们的根本。

合理使用网络,建立平衡信息社会。21世纪,社会已然进入一个全新的信息时代,网络的使用遍及挨家挨户,成了我们现实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同时,网络也是一把双刃剑,在便利我们的情况下,也将一些虚拟情景带到现实生活中来,造成“真假信息误区”。一名中学生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一度沉迷于网络世界,初时与家人发生言语冲突,沟通交流减少,再后来逐渐演变成夜不归宿浸身网吧,最终竟因跟随成年玩家打架斗殴而被抓捕。由此可见,中学生应该适当应用网络,少量且尽量不接触“非文明,非真实,非可靠”的虚拟信息,和身边的家人朋友多一点交流,多一点真心实意的情感付出,我们会发现,真实世界是有色彩的,它没有信息世界的快速和便利,但绝对没有白底黑字的绝望和残酷。因此,正确使用网络,是我们的根本,从现在做起!

严厉抵制毒品,做一个合格好公民。我们的人民警察每天都在打击贩毒团伙,但这些团伙却似滚滚黄河水,一波未尽,一波又起。孰不知,在这些团伙冒着风险夺取巨额财富的同时,他们的行为不知道危害了多少幸福的家庭,多少人因为毒品的强烈吸引而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毒品黑暗的硝烟弥漫在社会的一角一落中,那是多么可怕的场景!孟子言:“穷不失义,达不离道。”再有诱惑力的利益交替,一旦威胁到人的家庭安逸,精神状态,就必须严令禁止,正所谓忠性廉洁,立身之本。作为一名尚未踏足社会的中学生,我们的力量不足以抵抗强大的“毒品硝烟”,但只要我们团结一心,以薄力汇大力,发出警惕的呼吁:毒品危害人身健康,远离毒品!

教育家陈鹤琴说过:习惯养得好,终身受其益;习惯养不好,终生受其累。那么,从现在做起,奠定起我们的道德根本,所谓“饱暖则气昏志惰,饥寒则神紧骨坚”如果我们现在能够严谨地遵守做人的根本,正确地服从法律法规,我们小心一分,就能进一步向好公民前进,不要茫然于眼前的条文条例,严厉杜绝危害他人,危及社会的行为,遵纪守法,且行且珍惜。

严谨守法的青春,光芒无限,却也伴随着种种诱惑与迷茫,要知道,青春不是用来虚度和挥霍的,要在最好的时光里,做最好的自己!风雨之后,必见彩虹。是的,法制在我心中,青春与法同行。

通过这次意义非凡的活动,我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法制的重要性,而相比之下,自我的利益和想法变得是那么的微不足道,我们应该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严厉的对他人错误的行为作出批判和纠正,发扬正能量。在努力学习的同时不断升华自己的文化造诣和道德领域,做到自卫、自强,自豪!

不要蹀躞于原地,我们一起向前进,在美好青春年华的陪衬下,向着更高更远的道德巅峰前进!我们的青春,不需要懦弱无知!

国的兴旺富强,与法并存,与我们同在。少年强则国强!

有了道德的根本,遵守法度的严谨之心,忠心于国,忠心于社会的热爱之心,才有真正行驶青春的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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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3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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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非常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畅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

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不但是限制自由,同时又保护自由。当你走进教室,同学们在安静地自习,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这是因为同学们都遵守课堂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学习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就是说纪律就是来保护同学们学习的自由的。

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但是约束你们的行为,更重要的是在保护你们的合法权益,让同学们有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同学们,在学校里,同学间总会有些矛盾和摩擦, 当你觉得受了欺负,受了委屈,怎么办?是屈辱地接受,息事宁人呢,还是以牙还牙发泄心中的闷气呢?这两种态度都不好。选择前者的是懦夫,你的怯懦姑息了同学的错误,从另一方面讲,是你助长了歪风邪气,你的懦弱使得歪风邪气有了市场。选择后者的更可怕,你的暴躁会使事态变得更加复杂,谁是谁非更不好判断。如果造成后果,双方无论在肉体还是精神上都会受到不良影响,更会给你的家庭和对方的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和精神负担。刚才我们纪律处分的这些同学就是这样。我要奉劝这类同学遇事要冷静,要有法纪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打架是最愚蠢的行为,发生矛盾和摩擦要立即向老师或家长说明情况,请老师和家长协助处理,相信学校、老师和家长一定能够正确的处理,这样才是处理问题正确途径。

同学们,从生理和心理特点看,你们正处在向成年人过渡期间,各方面还不成熟,也是情感最激烈、最充满冲动、幻想而最容易动摇的时期。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把这种青春期的到来称之为“人生的第二次诞生”。处于这个时期的青年人(也就是同学们),感情容易冲动,仿佛一艘航行在变幻莫测的海洋上的航船,不大了解自己所作所为的深切后果,血气方刚,说干就干,因而或许干出许多惊天动地的壮烈义举,也或许导致违法犯罪铸成终身憾事。

同学们,你们正担负着努力学习,将来建设祖国的重任,家庭、社会都要求我们知法懂法、遵法守法。遵纪守法是每个人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你们作为一名中学生,要从这次活动中受到警示,受到启迪,受到教育,进一步增强对学法、知法、守法的重要性的认识,你们是新世纪的中学生,是国家的未来,你们一定要充分利用这段人生中的"黄金时代",努力汲取人类文明精华做营养,充实 你们的头脑,健全你们的心灵,今天做一名遵纪守法的中学生,将来做一名对社会有益的人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这是胡锦涛总书记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论述中提出的一项要求。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约束,失去法律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也会遭到破坏,人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社会如此,学校也是这样。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到,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界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偶尔听到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也就消失了。学校有学校的“法”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不遵守中学生守则,违反校纪校规。他们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中学生仪容仪表,待人解释接物,行为语言等方方面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沉迷网络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好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命运。命运不是一种偶然,而是行为的必然,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而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

当前在我们学校中仍存在一些违反纪律的行为。例如:无视学校的校纪校规;拉帮结派;随意破坏公共财物;看不健康刊物。以上这些不良行为,不仅影响学校、家庭、社会,更严重阻碍了我们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健康成长。为此,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

在学校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

要增强自己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自己的辨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等娱乐场所对青少年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危险的地方。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作为新时期的我们,在学习、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严于律己,宽于待人,生活才会更加美好。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中学生。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胡锦涛总书记同志在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提出的这项要求,对于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提高我国公民遵纪守法的道德素养,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倘若没有纪律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

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当前在我们中学生中存在一些不良行为,这里所指的不良行为是指违反纪律的行为。例如:无视学校的校纪、校规;拉帮结派;随意损坏公共财物;看不健康刊物及音像;参与吸烟、酗酒等行为。以上这些不良行为,不仅影响学校、家庭、社会,更严重阻碍了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我们必须引以为鉴,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知荣辱,明是非。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自已健康成长。为此,我们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

1、首先在学校要严格要求自已,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

2、要注意交友。古人云:“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就是人们交际互相影响的道理,交一个好朋友,得益匪浅,成为良师益友;交一个不好朋友,会危害无穷。我们应该认真选择朋友。

3、要增强自已的免疫功能,即不断提高识别是非的能力。游戏机房、网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对未成年人是很有吸引力的,但那里也是很危险的地方。游戏机和网吧容易使人上瘾入迷而不能自拔,里面有些内容也是不健康的,因此我们要认真做好预防工作,提高自身的免疫能力,若一旦受到感染,要及时治疗,千万不可讳疾忌医。

作为新时期中学生的我们,在学习中、生活中,都应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牢固观念,摆正自己的位置,端正自己的态度。一个真正有教养的人,是一个爱自己,爱他人,爱社会,爱国家,爱民族的人。生命像一条河,我来了,我走过,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生活才会更加地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 从身边做起,一起携起手来,共同营造一个美好的明天,做一个新世纪的遵纪守法的合格的中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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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遵纪守法读后感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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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作为一个中国公民,我们都应该要继承和发扬这个优良传统。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遵纪守法应从小做起,从我做起!

作为中学生,法律每天都在我们身边,我们学法、懂法,却有些学生不懂得守法。交通安全,是如今学校最为重视的,是父母最为关注的,也是学生最应该遵守的规则,可是车祸,就是如此无情:

某一个中午,一名身穿白色T恤衫的高高瘦瘦的男生,在个车水马龙、川流不息的马路上,这名男生左右看了看,见到没有车辆,横冲直撞地冲过了马路。由于跑得很急,这位男生身上的一个东西掉在了马路中,他又转回身,不顾一切的向马路中跑去,就在这时,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不停地按着喇叭,当他看到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那辆车“嗖”地一下就把那名男生撞飞了5米远外,由于伤势过重,当场死亡。后来经过调查,我才知道这名男生才15岁,正在某中学读初二……

生命总是那么的脆弱,一不小心便失去了,从而人们都很爱惜自己的生命。可是,在一条条保护标语下的草坪,它身上却有一个个深深浅浅的脚印……虽然人们珍惜自己的生命,但又有多少人去珍爱小草的生命而脚下留情了呢?白居易虽说“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但前一句讲的是“一岁一枯荣”,即使再生也是生命的下一代。如果我们不好好去爱护,生命又何来的“又生”?另外,容貌也是人们所在乎的,但在世界进入21世纪的时候,在新科技发达的时候,除了清洁卫士还有多少人在乎过自己生活的城市的容貌?地面上是东一张西一团的垃圾,墙面上是一张覆盖着一张的广告……

这些行为是多么的可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凡事守法、依法,则社会安宁,经济发达。每个公民都要依法律己、自觉守法、崇尚法律、学习法律,做知法、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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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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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五五”普法的总结验收之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在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五五”普法计划里,少年儿童被列为法制教育的重要对象,由此可见,对于我们来说,懂法,学法,用法是多么的重要。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会明白,当今社会,我们已经进入了一个法制化的时代,而我们中学生也正好处于长大成人,到了需要承担社会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年龄,知法懂法就显得尤为重要且势所必然。这样,我们不仅可以以法律为武器保护自己,还能为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有了法律保护,世界才有和平,社会才会安宁,生活才会美好。有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是,即使是在我们的校园里,也并不是只有平和与温馨,时常也会出现一些不和谐的现象。譬如同学之间为了一些小事打架斗殴,一个不慎,就有可能自毁前途,甚至伤害到一个年轻的生命。还有损坏公共财物的,出言不逊中伤他人的,甚至偷摸盗窃,敲诈勒索的。这些有的人不甚在意的行为,也许会让他的一生都带有污点,背负着罪名。这些现象的出现,归根结底是因为他们不懂法,因为不懂法而妄为,最终只能是受法律制裁而自咽苦果了。

违法者如此,而受害者一方,也往往出于各种原因而忍气吞声。究其原因,主要也是因为不懂法而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样的后果,不只是没有维护自己的权益与尊严,更重要的是,这是在纵恶,纵恶而不惩恶,弃法律武器而不用,正义得不到伸张,于人于己,必定后患无穷。法律从来不是什么遥远的东西,也不是仅存在于成人的世界中。遵纪守法,是我们从小就受到的教育。所以我们应该控制自己的欲望,对不是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要碰。控制自己的情绪,凡事三思而后行。对社会上那些打架斗殴闹事的群体敬而远之。坚决抵制黄赌毒。当社会对校园的影响越来越大时,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抵制不良影响。在这个信息发达的社会,学习法律知识的途径不胜枚举。当我们看电视,看报纸时,多留意社会动态,从已发生的事件中了解什么是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更近一些的话,还可以从身边的事例中吸取教训,总结经验。对待学校举行的普法教育活动不要当做无所谓,把心态摆正,认真地去学习了解,必定会受益良多。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意识,实践法治精神,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迈好人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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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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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xx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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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5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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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的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每个人都有遵纪守法的义务,做为学生,我们应该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可是有一些人就是为了方便,从草坪上穿梭,把垃圾倒到地上……

有一次,我在大街上走着走着。看见一位叔叔在吃口香糖,吃完就把口香糖直接吐到地上,我看见了。我就连忙跑过去,对着那位叔叔说:“叔叔,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你应该用纸包住,然后丢去垃圾桶里,叔叔听了,按我说的去做了。然后,对我笑了一下就走了,我看见,心里觉得美滋滋的。如果每个人都想那位叔叔一样,那世界上还有公德吗?

还有一次,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我经常看见一些人违反交通规矩。比如有些人为了方便,不管红灯还是绿灯,也一样冲过去。红灯停、绿灯行,这些交通规矩,没有人不知道,我想:这根一个人的素质有着密切的关系啊。这些闯红灯的人,他们小的时候一定是大注意学校的规章制度的。

啊,又是一场悲剧啊!人行道上一辆摩托车急速行驶,将一位老奶奶撞死了,我不明白摩托车司机为什么不按道行驶偏偏要闯入非机动车道呢?只是图方便、图省事却又使一个宝贵的生命离开了这个世界。而这又会使多少人为受害者伤心流泪啊使多少家庭因此而破碎了啊!

以上的案件,都样我们感受到规矩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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