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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的作文(实用20篇)

纪律法则,是一个布置精密的栅栏,僭越过去,就破坏了保护我们的屏蔽,小心呵护,就成就了一番文明。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欢迎大家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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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纪守法

全文共 5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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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知法懂法,在头脑中存一些基本的法律是必须的,可有些人经常将它们弃于脑后,或者是由于不懂法,上了别人的当,不幸地触犯了那神圣的法律,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制裁。

曾经发生过许多无意中触犯法律的事情,我就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有一个聪明活泼、爱交朋友、爱好音乐、喜欢跳舞、家境富裕的高中生,名叫小刚。有一天,他在路上受到一个初中时的同伴、现在是小混混的小强的邀请和强求,去了迪斯科舞厅。在舞厅里,他跳得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后坐在吧台上休息。这时,一个穿着流里流气的社会青年,与小强一起开始引诱他吃摇头*。可怜小刚由于不懂法律,抵抗能力又差,很要强似的吃了一颗。有了这个开头,他贪上了摇头*,隔三差五地跑去买,吃了之后就去疯狂地跳舞。从此一个健康上进的大男孩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上课昏昏欲睡、日见消瘦的病怏怏的隐君子。毒品,当然没有人白送你,那可要花大钱的,何况上舞厅也要花钱,这下钱就成了大问题了。刚开始,伸手向父母要。但拿的次数多了又怕被怀疑,于是就开始向同学借,进而偷,再而枪。终于有一天,戒毒所的板凳上又多了一个人。小刚每天都在后悔,但可惜的是这世上却没有治后悔的药。

同学们,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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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遵纪守法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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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时代是好美的,也是纯真的。我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成就一番伟大的事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那么,面对美好的明天,你准备好了吗?

首先,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俗语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一个公民,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范,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文明礼貌的风尚渊源流长。那么,文明到底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时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是不说粗话脏话,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一种受人尊敬并被大家所推崇的行动。

有一位思想家曾经说过:播下一个动作,便收获一个习惯;播下一个习惯,便收获一个品格。现在,我们正处于人生中最关键的求学探索时期,在这个时期的所作所为,将潜移默化的影响我们自身的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所以,我们应该先成人、后成材,不要做一部单纯掌握一些知识技能的机器,而要成为一个身心和谐发展的人。

其次,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还要做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

同学们,“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学生时代,正是人生读书的好时候,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

同学们,人的一生只有三天:昨天,今天和明天。昨天已留给记忆,明天将交给梦想,你所能把握的,就只有今天!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的学习时光吧!“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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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作文素材高考版:遵纪守法的名言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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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患位之不尊,而患德之不崇;不耻禄之不伙,而耻智之不博。 ——张衡

2. 在一个人民的国家中还要有一种推动的枢纽,这就是美德。 ——孟德斯鸠

3.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但丁

4. 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杰弗逊(美)

5. 人不能象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 但丁

6. 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7.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8.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9.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

10. 不为重宝亏其命,故曰令贵于宝;不为爱人而枉其法,故曰法爱于人。 ——管仲

11、忠诚事业,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廉洁奉公。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13、智者以法护身,愚者以身试法。

14、知法守法从我做起;法治意识娃娃抓起。

15、知法是安康的基石,守法是和谐的根本。

16、掌握管理社会之公权的人,应胸怀大爱与大忠,忠人民、忠国家,岂能因一己私利,沦为某些大腕大款的私仆,最终被大众所唾弃。

17、增强法制观念,确保安全生产。

18、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法院是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的地方,法官是公平象征、正义化身。

19、有些人因为贪婪,想得到更多的东西,却把现在所有的也失掉了。

20、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1、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

22、以法治国铸伟业,秉德安民兴中华。

23、以诚待人,人人敬;依法办事,事事成。

24、依法生产,守法经营,合法发展。

25、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26、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纳税光荣

27、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28、一个人怎样才能认识自己呢?绝不是通过思考,而是通过实践,尽力履行你的职责,那你就会立刻知道你的价值。

29、一个人应该:活泼而守纪律,天真而不幼稚,勇敢而不鲁莽,倔强而有原则,热情而不冲动、不盲目。

30、要使人成为真正有教养的人,必须具备三个品质,渊博的知识,思维的习惯和高尚的情操,知识不多就是愚昧,不习惯于思维就是粗鲁和蠢笨,没有高尚的情操,就是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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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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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遵纪守法呢?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遵寻法律规范就叫遵纪守法。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

著名的教育博士黄全愈先生有篇文章:《素质教育在美国——留美博士眼里的中美教育》,他在书中谈到美国校园内的自由。他说在美国的校园内允许五花八门的观点存在,但是学生每天必须宣誓,而且人手一册校规,这是做也得做,不做也得做的没商量的“天条”。在美国,学生吸烟初犯被罚星期六上学,再犯将三天不能上学,三次,将罚五天不能上学,四次,将罚十天不能上学,并建议开除。对一些违反纪律的孩子甚至可以罚禁吃午饭;在美国,任何学生不能购买饮用酒、烟等违禁品,违者开除。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外在的纪律规范是一种提醒,一种爱护,也是一种训练,它的目的是帮助我们学会自律。

所谓自律,就是在没有他人的影响下,主动控制情绪,约束自己,自觉遵守纪律的能力。

怎样培养自律的能力,做个合格的中学生呢?

我认为自律可以落实在学习和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节里。如老师不在的午休里,你能安静的在自己位置上休息,就是自律;上课时同学找你聊天时,你能控制自己认真上课,就是自律。当你克制自己爱玩的心,先认真完成当天作业,再享受自己的兴趣爱好,就是自律。当你吃完食品,把包装袋放入分类垃圾箱或随身带的环保袋,就是自律。

自律意味着克制自己随心所欲的热情和兴趣,约束自己的一时冲动,这对于天性好动好玩、热爱自由不受拘束的我们,确实不是一件易事。但是,从长远来讲,不自律的人是缺乏自由的,“不自律的人其实是情绪、欲望和感情的奴隶”。没有克制与坚持,无法得到随之而来的各种独特技能和能力,也不可能实现自己的梦想。

有时候,每一点小小的克制,也会使人变得更坚强;每一点小小的放纵,都会使人变得更软弱!

总而言之,自律并不是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同学们,当你认识到自律的必要性,逐渐将纪律变成一种自律的时候,学校就是你求知成人的真正乐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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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23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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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建设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道德观念,让遵纪守法成为我们的荣誉。

“法律”可以说是黑色的,因为它在犯罪人面前,意味着判决、处罚;“法律”亦可以说是红色的,因为它在无辜者面前,代表着正义,公平。当某人被证据确凿地证明有罪或无罪的时候,法律就得到了体现,正义就得到了伸张。“法”是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律”是具体的规则,条文。“法”、“律”结合起来,组成了这个社会中神圣的词语。古罗马的西塞罗曾在《论法律》中说道:“法律是根据最古老的、一切事物的始源自然表述的对正义与非正义的区分,人类法律受自然指导,惩罚邪恶者,保障和维护高尚者。”法律在这个社会中是一种权威,人们需要参照它来生活;法律是一扇屏障,是那些弱小的人温暖的家,他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他们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更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中胡作非为。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同样也会进一步完善,因为整个世界的和平发展是要依靠法律才能稳步的前进。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一个国家即使经济实力再强,假如没有健全的法制,没有遵纪守法的国民,仍不能算是一个真正文明、强大的国家,照这个标准来看,我们离真正的“强盛”还有相当一段距离。虽然,我国目前已经构建起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框架,普法教育也搞了多年,但实事求是地讲,“遵纪守法”四个字还远没有成为所有公民的自觉行动。应该说,我们这个五千年的文明古国,虽然距离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法制国家尚需时日,但却并不缺少建立和谐社会所必不可少的道德传承。

民众对法纪是忠诚的,他们甚至希望像苏格拉底那样用生命去追随自己心中神圣的法律。古希腊雅典的“当权者”以对神不敬等罪名逮捕了苏格拉底并判他极刑。临刑前,他的弟子们决定帮他越狱,而且一切都准备妥当。但苏格拉底却说:“我的信仰中有一条就是法律的权威,既然法律判处我极刑,作为一个好公民,我必须去遵守。”苏格拉底最终带着对法纪的忠诚含笑离开了人世,但他的思想却流芳百世。

在大多数国人来看,苏格拉底确实有点迂腐,既然法纪本身不公正,那为什么还要服从呢?有人认为,由于人们的道德准则与正义原则并不完全一致,也就必然存在意见分歧与矛盾。因而,为了建立良好社会秩序,人人都应当遵纪守法。在人民当家作主的现代中国,法律是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制定出来的,反映了人民的基本意志,我们更应当自觉遵守和维护。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不仅经济实力足够强大了,而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也真正成为一种被全社会广泛认同、自觉追求的公共时尚时,中华民族的实力才能软硬兼备,傲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遵纪守法是现代社会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义务,是保持社会和谐安宁的重要条件。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条件下,从国家的根本大法到基层的规章制度,都是民主政治的产物,都是为维护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制定的。“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遵从人民意愿、维护人民利益的高尚之举,必将受到人民的肯定和赞同。这应该是每一个积极向上的人所追求的荣誉所在。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人人守法纪,凡事依法纪,则社会安宁,经济发展。倘若没有法纪的规范,失去法度的控制,各项秩序就无从保证,人们生存、发展的环境就会遭到破坏,人民群众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十年“文革”,社会动乱,民主与法制遭到疯狂践踏,党纪、政纪、军纪受到严重破坏,社会秩序荡然无存,正常生产、生活无法进行,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与维护,就连xx的人身自由与生存权利也得不到基本保证。这种“史无前例”的混乱无序状况,破坏了社会的安定,阻碍了经济的发展,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无可估量的巨大损失,教训极其惨痛而深刻。今天,我们强调“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就是要进一步告诫人们,无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一个军队,还是一个地区、一个单位,须臾不可没了法纪的规范,须臾不可乱了正常的秩序。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民主法治社会。在民主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民意,危害社会。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沾沾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那些最终被绳之以法的人,在最初都毫无例外地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可以超越于恢恢法网,乃至为自己的违背法纪而骄傲。当正义的宣判来临之际,他们才开始悔恨、自责,留下了多少以警后人的教训!如果当初多一点遵纪守法的光荣感,少一点违法不遵的行为;多一点违法乱纪的耻辱感,少一点违法乱纪的侥幸心,又何至于此!

总之,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获得自由。法纪不仅反映人民的意愿,也是人类对社会生活的深刻总结,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遵纪守法是遵从规律的表现,是聪明睿智的表现。马克思曾经讲过,“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逆法而动,越规而行,不是什么勇敢的举动,恰恰是无知和愚昧的表现。这种无视实践经验、无视客观规律的行为,绝不会带来什么好的后果,终究难逃客观规律的制裁。例如有人对交通法规毫不在意,任意穿行。当灾难降临时,既贻害自己,也贻害他人,留给人们的绝不是对英雄行为的扼腕痛惜,而是对冥顽落后的鄙视和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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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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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遵纪守法成为一个热词,在网络上关于如何遵纪守法的话题,引起了广大网民的热议,大家各抒己见,普遍认为我国是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允许践踏,大家都应自觉遵纪守法。

“无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耳熟能详的古话告诉我们,在我们生活的社会中,人的思想、欲望、办事的方法都会不同,因人为宜,因时而异。如果没有共同的规矩,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习性,参与社会的公共事务中,社会由于没有秩序,将变得无比的混乱,不利于社会的发展进步,而有堂堂正正的规矩,社会将被划分清楚界定清楚,让人们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的规范,大致为社会公共道德规范、工作环境中的规章制度、国家实施的法律法规。道德主要靠个人自觉,规章制度对于特定的对象有一定的约束,法律、法规则对于所有公民具有强制性,如果违反,将追究相关责任,受到相应的惩罚,杭州青年胡斌、大学生药家鑫、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原杭州市副市长许迈永,他们抱着侥幸的心理放纵行为,顶风违纪甚至触发法律,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不仅毁了自己,而且损害了他人和国家利益,与我们建立人与人和谐的社会的不符。

这类事件向人们警示,遵纪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尤其对中共党员。《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是对共产党员最基本的要求。每个党员应自觉学习《党章》、法律知识,积极主动的参与党性修养、普法行动,做到不论在家庭生活,还是社会生活中,都知纪明法、遵纪守法,做到自重、自省、自勉、自励,从而达到像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那样:“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需的。”

遵守党纪国法应贯穿于每个共产党员的工作生活中,不仅本人要自觉的遵纪守法,而且要发挥模范作用,影响并带动家庭成员、联系的群众,加入到遵纪守法的队伍中去。当前是我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时期,个人认为遵纪守法应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是对于网络上、社会中流传的谣言,要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地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良好局面;二是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修养,学习焦裕禄、沈浩、杨善洲、李林森等先进事迹,激励自己,同时,以违法腐败者为反面教材,警示自己幸福来之不易;三是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统一思想、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奋发进取,将精力放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上,为打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战,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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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600字

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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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抵制诱惑,坚定理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学生。小编收集了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欢迎阅读。

第一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战国时,赵国掌管征收土地税的赵奢向平原君家收税,平原君家不肯缴,赵奢依法处置,杀了平原君家有关管家九人。平原君很恼火,要杀赵奢,赵奢对平原君说:“您是赵国贵公子,现在却纵容家人不遵守国法,这样就削弱了法制;法制削弱,国家就会衰弱。国家衰弱,外国诸侯就要人侵,国家就要灭亡,您又怎么能够保住这样的富贵呢?以您这样尊贵的身份,如果奉公守法,全国就能够安定太平,国家也能够强盛,赵国的地位也就稳固了。而您是赵国尊贵的皇亲国戚,天下哪里还有人小看您!”平原君认为他是资才,向赵王推荐。赵王让赵奢管理全国的赋税。赵奢管理赋税公平合理,使得赵国人民富裕,国库充实。

执法不避权贵

刘秀没有称帝以前,任更始大司马,转战于河北一带。一次,他家里有个仆人犯了法,主管军中交易的祭遵依法将仆人处死。刘秀大怒,下令逮捕祭遵。主簿陈副说:“您天天要求部队军纪严明,现在祭遵严格执法,不避权贵,这正是实施您的命令啊!”于是刘秀赦免了祭遵,并且任命他做刺奸将军。他还告诫部下诸将说:“你们要小心祭遵!我家中的仆人犯了法尚且依法处死,对各位他一定不会询私情的。”

强令董宣

汉光武帝的姐姐湖阳公主的管家仗势杀人,躲在公主府里,地方官拿他没有办法。洛阳县令董宣乘他随公主外出的时候,半路上拦住公主的车子,大声数说公主管束不严的过失,喝令管家下车,并当场将他打死。公主立即跑去告诉光武帝。光武帝大怒,当即召董宣进宫。要打死他。董宣说:“陛下您复兴了国家。现今公主纵奴杀人,如果不惩办凶手,您又怎么治理国家?我不要用刑,自杀得了。”说完就一头撞在大柱子上,立时血流满面。光武帝急忙让小太监扶住他,表示不治他的死罪,但是要他向公主磕头赔礼道歉。他坚决不从命,太监按他的脖子,他两手撑地,就是不肯低头。光武帝很赞赏他,叫他“强项令”。

第二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作为一名初中生,一名青少年,我总认为法律离我们太过遥远,违法对我们来说似乎也遥不可及。而今天的报告会却让我改变了以往的想法。那少年犯充满后悔之情却无法改变现实的演讲,那监狱长的叮嘱及殷切希望,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使我感到了法律的近在咫尺以及法律的约束力。

正处青春的少年,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未来国家的栋梁,却沦落为杀人抢劫犯,令人心痛不已。而这都缘于当今社会的孩子生活条件过好,以致自私、任性、冷漠,不知道感恩,稍不如意便大发雷霆;又加之社会过于复杂,网吧、游戏厅、不良小说、暴力游戏等不良因素的存在,更容易使缺乏自制力又不会明辨是非的孩子误入歧途,而这时如果家长老师又没有及时发现、指出、纠正,并用正确的方法疏导,那么便有可能使他们跌入万丈深渊。通过这些少年犯的演讲,我知道他们曾经的成绩都很好,都曾经有过远大的人生目标,当他们因违法犯罪而被逮捕时,也都意识到自己犯下了一个无法挽回的大错误。后悔、伤心、难过、愧疚,百感交集,悔改之意涌上心头。想到自己过去几年生活的颓废,意志的丧失,理想的破灭;想到家人对自己的殷切希望,老师对自己的鼓励,曾经拥有的快乐童年……可是,一切都晚了,说什么也来不及了,美好的豆蔻年华将要在监狱中度过,即使几年或几十年后出狱了,拥有身体上的自由了,可能否融入社会,能否得到精神上的解脱呢?

据法律界的人士介绍,当今社会所有的犯罪者中百分之六七十都是二十五岁以下的青年。这样的现象是多么令人担忧。“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弱则国弱”遵纪守法,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维护法律的尊严。“物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让我们二十一世纪的花朵开得更旺,永不凋谢。

法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抵制诱惑,坚定理想,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第三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法律,在我们小学生眼里似乎遥之不及,实际上却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从小就得遵纪守法,做一个学生。

我们要懂法律,遵守法律,这样才能保护自己不受伤害,让自己不受侵害。学习法律可以让我们明白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能做,规范自己的行为举止,避免触犯法律。

这儿有一个例子;有一个品学兼优、善良可爱的小学生——小民,他经常受到家长和老师的表扬。有一次,他在巷子里看见几名同学聚在一起,过去才得知他们要去网吧。“网吧”这个家伙对小民来说,非常新鲜,他耐不住好奇也跟了去 。长期沉迷于书海的他还从未玩过网络游戏,一下子就着迷了。一开始还是用自己的零花钱和早餐钱,上完课才去上网,紧接着上课也想着网络游戏,变得心不在焉,而后,他找遍种种借口旷课,逃学,整天泡在虚拟世界里,夜晚也称在同学家整晚不归,最后他没钱了,就以大欺小,抢低年级同学的零花钱,结果在一次抢钱时,被警察当场抓住,拘留了,因耐不住时时刻刻向他攻击的网瘾,撞墙自杀了。

像这样的悲剧还少吗?悲剧的发生一半原因在于小学生不懂法律,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可进网吧,一半原因在于老板一时贪钱,不去遵守法律,才酿成如此众多的悲剧。同学们,我们要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不落入他们的后尘。

我想说一句,如果人人都去“学法、知法、守法、用法”,那世界上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悲剧吗?

第四篇: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在人们的口中,常常会出现“遵纪守法”四个字,这四个字对大家是是熟视无睹,人人口中都嚷嚷遵纪守法,那你做到了吗?

星期六,我们我们学校举行活动,家长也来参加,学校在邀请函上也写着“所有车辆不能进入校园”但是,还是有些家长带了小车来。活动结束后,我和同学有说有笑的走出校门。总算没那么拥挤了,我心想:平常,小小的鸡巷里,挤满了车子,交通堵塞,车子和车子之间没什么距离。我们急着赶回家的小学生不禁抱怨道:“这些家长,明明在鸡巷路口贴有告示,都说了车子不能进来!”话音刚落,就听见吵架的声音,原来是载着鸡笼的摩托车刮到了一脸崭新的小车,两位车主就大吵起来。摩托车进来还可以理解,但小车……如果大家都遵纪守法的话,也就不会这样了。等我回过神来,看见一位交警正在罚单上刷刷的写着,一定有哪个家长不听劝告,没有遵纪守法就挨签罚单了。

要做到遵纪守法很容易,就拿小学生来说,如果小的时候能够养成好习惯,那也不会像中央十二台所说的青少年犯罪行为,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的少年犯罪案件占到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这是一段触目惊心的文字,在百度上,我一打上青少年犯罪这几个字,我的手抖抖的,额头上冒出了冷汗,因为有太多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案例,例如上网了,没钱就偷父母的,投不了父母的钱就抢劫,最终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同学们,遵纪守法是多么的重要,要从小做起,网吧、毒品、冲动的本性等,它们这些肮脏东西是我们最大的敌人,这些东西就像一个无底洞,一个恶魔的手,一股极大的旋风,慢慢的侵蚀着我们的善良,使我们生活的小船摇摇欲坠。但是,只要我们从小养成好习惯,遵纪守发的公民,这样,那些东西就对我们敬而远之了!来!从小事做起:不吐痰,在公共场所不骂人,不乱扔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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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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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7日下午,老师带我们去看图片展。其中有各种案件,看得令人心惊胆寒。

我来介绍里面的案件之一——《XXX“打闷锤”》抢劫案。这起案件发生在2001年11、12月间,罪犯XXX等在北京采用“打闷锤”等方法将行人打昏后实行抢劫。20余天作案9起,至8人受伤,一人死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破获此案。法院根据罪犯的作案手段及轻重判刑。

除了这起案件,还有很多听了使人心惊胆战的恐怖案件。警方不惜一切代价地把罪犯绳之以法。

我真不明白,那些人为什么要走上那条无法回头的路?为什么要做一些害人害己的事情?他们有的被判死刑,有的被判无期徒刑,有的……他们面临的将是远离亲人的痛苦,也非常后悔当初为什么要做那些违法的事情。可是后悔也没有用,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他们已经回不了头了。唉!早知现在,何必当初呢?我们不能像他们那样,走上一条不规的路!我们应该从小养成良好的习惯,不要触犯法律,不要做违法的事情。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我们深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县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各种违法犯罪活动都无法遁身。

我们严正告诫各种违法犯罪分子,必须悬崖勒马,停止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自觉投案自首,如果执迷不悟,一意孤行,等待的将是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我们应该一起行动起来,做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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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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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学校召开了“遵纪守法动员大会”。听了李校长等人的报告之后,我内心不能平静,一个个生动的事例感染着我,老师的金玉良言让我难以忘怀。

李校长说:“有一所学校,有一位不遵守纪律的学生,违反交通规则,无证驾驶摩托车,路上车翻了,造成了重伤。”那个学生真是自找苦吃,这个例子教育了我们青少年要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乘车和骑车,在十字路口行走不闯红灯。在公路拐弯的地方行走要注意安全,走路要靠右边等。

保卫科邹科长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所学校的一名女中学生不自重,竟生出了一名孩子,真是无脸见人,最后这名学生只好嫁给一位四十多岁的老男人,真是自己害了自己。这个例子教育了我们中学生不能谈情说爱,要自尊自爱。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晚上不能夜不归宿。

政教处陈主任举了一个例子是辽宁省海域兴海管辖区所属的8所小学集体食豆奶中毒,教育我们要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三无产品及过期产品,不喝生水、常剪指甲等。作文

政教处龚副主任举了一个例子,有一所学校的一名学生中午下河游泳,被水淹死了。教育我们夏天到了不能随便下河游泳。以及不能随便玩火,打架等。

王副校长为我们举了一个例子,上海某中学有一名学生,爬围墙摔成伤残的例子。教育我们学校围墙年久失修,不要随便去爬,要注意学校的设施安全等。开玩笑要注意分寸等。作文

总之,这次会议,事例生动,教育我们青少年要遵纪守法,为了维护我们的身心健康,应当做到不抽烟、不赌博、不打架、不玩游戏机;做到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安全等。这次会议增加了我们的安全意识责任感,更好地遵纪守法,自觉地揭发和抵制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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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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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我都不禁簌簌落下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国家命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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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12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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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马克思说:“我们必须遵守组织的规矩,否则一切将陷入污泥中。”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法律规章是维系国家、学校的基本规则,国家要发展,学校要和谐,大学生就要遵守国法,遵守校规。因此,大学生要自觉养成遵纪守法习性,珍惜道德底线,牢牢铭刻心间,顺利完成学业。

日升月落,斗转星移,匆匆的脚步,如水的岁月,冲淡了许许多多美好的记忆,尘封许许多多精彩的往事。但对于大学生,至真至诚地遵守校纪校规,则是心中必须遵循的坚定信念。要压抑着青春的激荡,抛弃感情的冲动,面向理性,走向成熟。用校规、甚至用法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不断自我完善。

一要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要从小事做起,从身边事做起。生活中,有少数同学不能正确地理解制度规则与自由发展,纪律约束与个性张扬的关系,不能很好地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这些做法都将成为个人成长道路上的障碍。人走关灯关龙头,主动捡起地上的垃圾,见到师长问声好,撞到别人说声对不起,得到帮助说谢谢……虽是身边不起眼的小事,但能铸造我们高尚的情操。

二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大学生,要有持之以恒的精神,永不变化的良好习惯。恶习会使人生陷入黑暗和低谷,而好的习惯会使人生充满阳光和理性。社会需要的是合格的人才,合格的人才来自合格的学生。大学生要成为合格的学生,最基本的就是应该遵守《西京学院学生手册》和《高等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遵守校纪校规,这对于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至关重要。

三要真正热爱西京校园。学校是奠定同学们做人基础的场所。一个人不管有多少知识,有多少财富,有多高地位,如果他不懂得做人的道理,这个人最终不会获得真正的成功和幸福。大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可以培养良好的集体观念,有助于将来与周围的人互助协作。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应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养成文明的行为习惯和科学的学习习惯。一举一动都转化为文明与进步,从小事和细节上寻找生活和学习的意义。

海尔集团总裁张瑞敏说过,“什么是不简单,把每一件简单的事做好就是不简单;什么叫不平凡,把每一件平凡的事做好就是不平凡”。张瑞敏正是带领海尔集团发扬这种“不简单不平凡的小事精神”,把海尔打造成为一个享誉全球的国际著名企业。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治安状况令人担忧,青少年犯罪、学生犯罪率在上升,所以加强普法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大学生进行普法教育非常必要。大学生要好好学习,遵守纪律,尊重老师,加强自身的法制观念,争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大学生。

综上所述,大学生要做到遵守校纪校规,做文明学生,就要用智慧的双眼,清醒的头脑,理智的行为,看学校、看社会、去做事、去为人。严格要求自己,从小事做起;学会做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学会相互尊重,学会与人沟通;珍惜校园美好时光,远离罪恶,远离危害,遵纪守法,成长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遵纪守法 从我做起征文2000字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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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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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已经站在了人生的起跑线上,为实现自己的理想,做好各方面的准备。

国不可一日无法,家不可一日无规,校不可一日无纪。我是新时代的中学生,必须要做到遵规守纪,文明做人。

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纪律是学好科学文化知识的保障。作为一名学生,更要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严格遵守我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诚实守法,礼貌文明;仪表整洁,热爱劳动;遵守公德,爱护公物;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关心他人;团结友爱,热爱学校!

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灿烂文化的文明古国,中华民族历来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五千多年悠久的历史,不但创造了灿烂的文化,还也形成了讲文明、懂礼貌的传统美德。那么,文明是什么呢?文明,就是路上相遇时的微笑;就是同学困难时的热情帮助;是平时与人相处时的亲切;是不小心撞到别人时一声“对不起”;是自觉将垃圾放入垃圾箱时的举动;是不随地吐痰;等等……总之,文明是一种品质、一种修养、一种习惯。

这使我想起一则故事:

“程门立雪”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杨时有事去找老师,来到老师家,发现老师在睡觉,杨时为了不打搅老师午睡,杨时竟在大雪之中站在程颐的门外。最后杨时终成宋代大儒。这则故事都说了主人公的行为,做到了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我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向他们多学习。还要做到珍惜青春大好时光,努力学习。“勤奋生智慧,勤奋造天才”,知识的海洋是广阔无垠的,一个渴望得到真正知识的人必须勤奋努力,练就坚持不懈的顽强毅力,向愚笨索取智慧,向平庸夺得天才。世界著名科学家牛顿,很少在二三点钟以前睡过觉,为完成实验,常常彻夜不眠。被人们誉为“书圣”的王羲之,几十年如一日,刻苦练笔,从不间断,竟然将绍兴兰亭旁的一池清水变成“墨池”。学生时代,正是人生读书的好时候,不要让“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崖苦作舟”这一古训成为一句空谈,请记住:时间是最公平最合理的,它从不会多给谁一分,勤奋者能叫时间留给他一串串果实,懒惰者只能被时间毫不留情地留给他一头白发,两手空空。

现在开始,我要来做好我自己,让我们每一名同学都献出一朵文明的花朵,增添文明的色彩。让我们好好珍惜今天这美好的学习时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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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遵纪守法我先行

全文共 9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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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我打开电视看法制节目的时候,我的心都不禁绷得紧紧的。

每当看到一幕幕骇人听闻的悲剧在我眼前发生时, 我都不禁簌簌落下 眼泪。这时,我心中总要涌起一个问号——为什么?为什么每天都要 发生这么多悲剧呢?我想, 这可能是与个人的法律意识有着直接的关 系吧。法律其实每天都在我们身旁。从点点滴滴的小事到关乎国家命 运的大事,都离不开法律。所以守法、爱法、遵法、用法成了我们每 个人必要的原则。

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

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 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 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 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 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 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 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 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 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

有一次, 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 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 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 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 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 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 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 亭拨打了 110 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 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 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 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 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 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 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 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 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 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 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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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2500字

全文共 6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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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有关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查看。

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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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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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大街上,随时都可以看见有不法车辆乱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有些司机明明知道“宁停三分,勿抢一秒”,可能他们认为这只是一些芝麻粒儿的小事,从而忽略了安全和法规的重要性。然而,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时刻威胁着大家的生命安全;也正是这样的疏忽和大意,使他们一错再错,最终铸成大错。多少家庭支离破碎,使多少人承受痛苦!如果他们不违反交通规则,认真遵纪守法,那么,伴随大家的就是幸福美好的生活。

在我们的身旁,有很多因不学法不懂法而违法乱纪的的事发生,还有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淡薄,在无形中就触犯了法律。有一次,我路过乐西小巷,突然看见前面有两个黑影在推推搡搡。走近一看,原来是一个初中生模样的男生手里拿着锋利的小刀对着一个小学生,要他把钱拿出来。那个小弟弟吓得面如土色,苦苦哀求着。初中生仍拿着刀不放,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着那个年幼的小弟弟。在一旁的我清楚地明白,如果小弟弟拿不出钱来也许就会受到伤害,我也吓得心怦怦直跳。但是那个初中生表现出的却是丝毫没有商量的样子,还在继续威胁小弟弟给他钱。我首先让自己努力镇静下来,然后跑到报警亭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警察叔叔及时地赶来了,那个初中生被警察叔叔带走了,小弟弟得救了!他向我投来感激的目光,我悬着的心也总算落地了。

我们学生的职责是读书学习,如果像那个初中生一样不好好读书,不遵纪守法,去干害人害己的事。我们的社会不就乱套了吗?我们学生学好《未成年人保护法》,遵守校内外纪律,就是对自己的保护和对他人的尊重!

“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我们是小公民,是祖国的未来,随时随地都要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法律、懂得法律、运用法律。法律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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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作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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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带了一本《做个好公民》回到家里,一口气看了数篇文章。当我看完《法治》这篇文章之后,思绪万千,感慨万千。

《法治》主要是讲七里河区金港城小区北门,一位老人为了惩罚那些不遵守交通法规和无德的司机,连连用砖头砸车的故事。整篇故事很简单、语言很朴素,但我们知道,法治社会需要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老人可以投诉交警不作为,可以将违章车辆告之交管部门处理,如果自己受到了伤害也可以去公安局报警。以不文明制裁不文明,扔砖头是绝对错误的,甚至严格起来说,砸坏别人的车子是需要负法律责任的。

在指责司机不文明的同时,我们是否也问问自己有没有过像闯红灯等不文明的行为呢。我们知道,法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一个标志。法治社会里,法律是社会最高的规则,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可以凌驾法律。因此,我们小朋友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和学习中,处处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共规范,尊重社会公德,从小养成良好习惯,加强自我修养,自我调节、自我完善,自觉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的引诱。

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做自己该做的事,那么我们的生活质量将会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将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家园将会越来越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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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6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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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很荣幸能与老师同学们,共同学习和探讨小学生应该了解的法律常识和小学生应该怎样注意自己的行为,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今天我准备了三个方面内容:第一,了解身边的法律,了解法律与我们有什么关系?第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第三,给同学们提一些建议,告诉大家不但要遵纪守法,还要防止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不法侵害,学会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一、了解身边的法律,做到遵纪守法,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同学们来上学,我们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小学生行为守则》,这些守则有是由教育部制定的,有的是学校制定的。从中引出一个法律的概念,那么法律是什么呢?简单说法律实际上也是一种规则,只不过它是由国家来制定的,它是对全社会所有人都具有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社会规范。不管你的身份如何,是工人、农民、老师、学生、医生、警察还是商人,也不管你地位如何,只要你是这个国家的一个独立的人,就得遵守这个国家的法律;只要触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谁,都要受到惩罚。这就是法律的简单解释。

那么法律与我们小同学们有什么关系呢?同学们,你们都是爸爸妈妈的宝贝,同时你们也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你们的健康成长,关系着我们伟大祖国的繁荣昌盛,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振兴。因为你们还没有长大,身体、智力还没有完全发育成熟,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还比较弱。用法律术语来讲,你们还属于未成年人(不是法律的区分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我们国家非常重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出台了许多与你们有关的法律,你遵守它,它就会保护你。与我们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有《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它任何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精神);《义务教育法》(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都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保证行人和车辆出行安全的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专门为未成年人制定的,对未成年人的各项合法权利进行专门保护的法律。包括家庭保护〈规定父母不得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子女,父母有责任和义务把孩子扶养成人〉、学校保护〈规定老师不得打骂体罚学生、不许学生上课,学校不得随意开除学生等〉、社会保护〈规定了儿童的食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招用童工;一些文化场所对中小学生优惠开放;而营业性舞厅、游戏厅等场所则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司法保护〈未成年人一旦犯罪后受到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特殊审判权,如分别关押、不公开审理、不得批露信息资料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了要预防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如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偷窃、故意毁坏公共财物;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进入法律、法规规定的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等〉,如果未成年人有了这些不良行为,就得进行矫治,如进工读学校、或治安处罚〈拘留、罚款〉,或劳动教养)。法律是惩恶扬善的,它用来保护好人,惩罚坏人,如果我们不去遵守法律,而是故意违反它,那我们受到的就不是保护,而是惩罚了。

我给同学们讲一个案例:小丽是某小学三年级学生,有一天放学回到家后,她爸爸发现小丽好象是哭过,就问她是怎么回事,小丽说同班一个叫小强的男生打她。于是,小丽的爸爸就带她回班里找小强要个说法。一见小强,小丽的爸爸就抓过他的衣领问:“你凭什么打小丽?”小强没反应过来,便极力挣扎,小丽爸爸就打了小强一个耳光,小强就往小丽爸爸身上吐口水。小丽爸爸又打了小强两个耳光,并将小强推倒在地,才带小丽回了家。这时,小强的家长也来接小强,见小强被打得鼻青脸肿,就带小强到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小强右耳膜穿孔,听力下降。小强的家长便把小丽的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种损失五万元。最后,法院判决小丽的爸爸赔偿小强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三万多元。

我们分析一下在上面的案例中,谁做得不对?错在什么地方?他们应该怎样做才对?

首先是小强做得不对,他不该恃强凌弱,欺负比自己更弱小的女孩子;其次小丽也不对,遇到这种事情应该最先告诉老师,请求老师对小强进行批评教育,不该跟上爸爸去找小强算帐;第三小丽的爸爸更不对,小强还是个孩子,他犯了错误,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家长应该找学校或老师帮助解决问题,或者口头警告小强,让他给小丽道歉并保证以后再也不欺负小丽,不该报复性地把小强打伤。他们错误的行为导致小强的身体受到了一定损伤,小丽的心灵深处有了阴影,而小丽的爸爸则受到了经济和道德上的惩罚。

看到上面的案例,我想到在校园里的违法违纪问题。现在校园里有这样的个别同学,他们很聪明,但他们的聪明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招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经常乱花钱又不敢跟大人要,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钱财等等。他们这些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也就是说,这样的话就有可能将自己送进监狱。

我再给同学们讲几个案例,《黑龙江法制报》登了这么一篇案例:小华和小洲是某小学的小学生,上体育课时小华因为小事骂了小洲一句,小洲很生气,推了一把小华,结果小华失去平衡摔倒(体育课是踩高硗),经过法医鉴定,小华左股骨干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花去医药费等费用七万多元,保险公司理赔了一万多,其它医药费及精神抚慰金经法院判决,小洲的父母赔偿70%,共四万多元,学校因为上体育课老师管理不善承担了30%的责任,赔偿了将近二万元。这个案例中就是一个小小的不快引起的,同学们在一起学习、玩耍难免有不愉快的事,大家都要学会大度宽容,互相团结,互相帮助,这样才是一个快乐的团体。

下面这个案例就告诫我们同学们戏嘻打闹要有限度,要知深浅。小朱、小王是某小学五年级的学生,11周岁,课间休息时,二人追逐打闹,在楼道口处,小朱同学用力推了小王同学,小王同学滚下楼梯,多处摔伤,花去药费四千多元。最后法院判决小朱同学的父母赔偿70%,小王同学自己负责30%,学校没有责任。因为同学们还是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10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功;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十六至十八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同学们侵害他人的权利,要由我们的监护人也就是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来赔偿,我们自己更应该遵纪守法,不给我们的父母和学校带来麻烦,他们是最爱你们的人,不能让爱你们的人伤心。

下面这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牡丹江市第一高级中学高三·七班的宋斌(化名)同学学习成绩名列全校前茅,许多同学经常借他的作业学习,一次,五六名同学同时要借他的作业,宋斌同学要继续做作业,不愿意把作业本借给同学,争抢过程中,宋斌同学失手将王杉(化名)同学的眼睛碰伤。王杉同学当即被送进医院治疗。该事故致王杉同学一只眼睛己近失明。王杉同学将宋斌同学告到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牡丹江市五个城区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统一由牡丹江市东安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王杉同学的家长坚持依法严惩宋斌同学,并提出了高额的赔偿。如果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宋斌同学不仅要赔偿王杉同学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等,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被判刑入狱。这样,就毁掉了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宋斌。在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支持下,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深入到学校、社区和双方学生家庭,进行调查调解,征得双方学生家长、学生本人、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和法院的同意,宋斌同学赔偿王杉同学3万元,王杉同学撤销诉讼。宋斌同学当年考入了全国重点大学,后来成了一名优秀的博士生。宋斌同学深有感触地说,如果没有东安区关工委青少年犯罪案件调查调解员的调解工作,我就要承担法律责任,我进了监狱,这一辈子也就完了。我万分感谢牡丹江市东安区关工委,我要用自己学到知识,为祖国做出应有的贡献,以此来回报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爷爷、奶奶、叔叔、阿姨们。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要遵纪守法,不要做违反法律和违反学校规定的事情。

二、预防违法犯罪,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

这里我们区分两个概念:一般违法与犯罪。一般违法指,违法行为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还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规,直白地说就是没有被法院判刑坐牢;犯罪是指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触犯了刑法并应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大多数要坐监狱的。二者都是违法行为,也就是不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或做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但一般违法与犯罪是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的。我们再学习一个概念,什么是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1款的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我国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同学们你们知道监狱是什么地方吧,监狱是关押人犯的地方,进了监狱的人会失去人身自由,限制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具有惩罚性。够不上犯罪,又情节严重的可能被送去工读学校,工读学校是为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而办的特殊学校。

我们先讲一个案例。这是一个中学生,这位同学姓张,张同学开始表现很好,曾多次评为三好学生,后来,经常到网吧看些不健康的录像,还跟社会上坏孩子来往,逐渐地无心学习,常常旷课,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学校多次批评教育,也不思改悔,跟一些坏孩子在社会上偷窃少量财物,被公安拘留,但仍不改,一个晚上,趁李大娘儿子出差未归,持刀爬进李大娘家企图盗窃财物,被发现后,张同学便把李大娘打昏在地偷走现金1000多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这3年他要在监狱度过。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个人如果不学法,不知法,就容易学坏,违纪,违法以至犯罪,一个人如果不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注意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就有可能从犯错误发展到违法犯罪。在案例中张同学从偷拿同学东西,打骂同学,违反校规校纪,然后到社会上偷少量财物,最后入室抢劫,从一般违法行为,发展到犯罪。我们应从中吸取教训,从小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公民。要预防违法犯罪,就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那么什么是不良行为呢?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14条规定的非常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五)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34条对严重不良行为做了明确规定: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第35条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本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对有本法规定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

从一般违法到犯罪有一个演变过程,不良行为任其发展容易导致犯罪。所以同学们怎样预防违法犯罪呢?在这里我提出以下几点:一是,要预防违法犯罪,必须从杜绝不良行为做起,只要有不良行为,就要坚决改正。二是,要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有一句话我们都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有的同学说了,我们还不到14周岁呢,不受法律惩罚,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如果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治安处罚,送劳动教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措施。我认为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如果从小养成了各种不良习性的话,以后要改正就很难,平时不注重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注重规范自己的言行,不按各种规章制度办事,最后必将酿成大错。所以我们要增强法制观念,不做法律所禁止的事,防患于未然,自觉纠正不良行为,热情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三是,我们要从小加强道德自养,树立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自觉遵纪守法,使自己健康成长。

这里我们再讲一个案例,阿文,14岁以前学习成绩良好,14岁以后迷上电子游戏,学习一落千丈,起初是被人约去电子游戏室比输赢,结果输的一败涂地,为挽回面子,天天泡吧,夜不归宿,欠机室老板1万多元,而且负债与日俱增,不敢跟父母要,走投无路之际绑架了邻居家小男孩,向其家人勒索10万元,没能如愿拿到钱,便把小男孩勒死,当时阿文16岁,被判无期徒刑,陪伴他在高墙度过慢慢长夜的只有“悔恨”二字。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抵制不良诱惑,管好自己,是多么的重要和必须。我前些天听说过这么一件事,我都不相信,但这是事实,在某个小学,有几个四年级小学生中午没上小饭桌吃饭,却找了一个小商店喝酒去了,结果下午上课的时候因为喝酒喝多了,影响了上课,老师叫来家长,狠狠地批评这几个小同学。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诱惑,有金钱的,物质的,还有一些奢侈享受的,同学们一定顶得住这些诱惑,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决不能放松自己的思想防线啊。这要求我们首先交朋友要慎重,拒绝不良交往,象有抽烟喝酒,打牌跳舞,打架斗殴,追求低级趣味的人我们坚决离他们远远的,有的人就是利用我们小学生的好奇心,社会经验缺乏,辨别力、控制力差,以物质引诱,暴力威胁,使少数抵抗力弱的学生误入歧途。其次不去娱乐场所,象网吧,迪厅,歌厅等,暴力游戏、沉溺聊天、淫秽色情被称为电子海洛因,我们必须拒绝。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身边做起,从现在做起,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加强自身修养,我们要对不良行为违法行为坚决说不,在你们小小的心灵里筑牢心里防线。

三、给同学们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未成年人要谨慎交朋友,不要和社会上品性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特别是社会上的小混混们。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透露和炫耀自己家庭的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的孩子,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的孩子,不要随便打开家门;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遇事多留个心眼,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凡事不逞强。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求助于成年人,不要蛮干,要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

最后,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制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再次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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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铭记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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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铭记中华魂”核心内涵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从走进校门的那一天起,读书,学习就成为我们每一位学生的主要任务,“中华魂”读书活动就是这样一个使我们青少年身心得到健康发展的活动。

中华民族何以屹立世界民族之林数千年不倒,就是因为我们有5千年的久远历史,因为这5千年中从未间断的文明,还有这5千年的中华文明中亘古久远的民族精神——中华魂!

作为一个中国人,我们要让所有的人看到,我们在一种无形的精神的支撑下,我们自强不息,修己慎独,我们诚信知报,而这,就是中华魂最基本的内容。中华魂是以强烈的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等作为具体体现的一种精神。

中华魂,是越王勾践为复国而卧薪尝胆,是刘翔为争夺男子110米跨栏而努力训练。中华魂,是远离祖国.执节望乡的苏武的坚守,是屈原的洁身自好。中华魂,是雏鸦的反哺,是季布的一诺千金,是狼牙山五壮士在任务完成弹尽粮绝的时候悲壮的一跃。中华魂,是艰苦奋斗,是修己慎独,是心怀天下;中华魂,是诺言,是奉献,是诚信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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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2024中华魂之遵纪守法征文

全文共 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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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开厚厚的历史长卷,我读到了中华五千年灿烂的文明,读到了滚滚不息的中华血脉,读到了华夏儿女无比的智慧结晶,读到了中华民族不朽的魂魄……

从“遂人钻木”的纪元到四大发明,从“仓颉造字”的创举到四库全书,从“嫦娥奔月”的传说到太空漫步,这些无不是中华民族引以为豪的骄傲。黄河承载着我们的梦想,长城傲立是我们永远的脊梁,“神舟七号”使我们的天地无限宽广。传承了五千年的民族精神,在我们的手中一定会更加辉煌。

有人说书是登上科学殿堂的阶梯,有人说书是打开智慧大门的钥匙,有人说书是梦想腾飞的翅膀,我还要说,书是造就灵魂的工具,是通向圣洁的路途。

我爱读书,就像小鸟热爱天空,那里可以让我展翅飞翔;我爱读书,就像鱼儿热爱河流,那里可以让我尽情畅游;我爱读书,就像花儿热爱大地,那是可以滋养我的春泥。在书中,我看到了

宗悫“乘长风破万里浪”的少年壮志;曹植“七步成诗”的八斗才学;李白“铁杵磨成针”的刻苦勤奋;还看到了少年周恩来“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豪情誓言……

他们是我们少年立志高远的榜样,是我们勤奋自强永远的楷模。梁启超先生曾说:“少年智则国智, 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我们是祖国的花朵,我们是未来的主人,我们是时代的骄子,我们要用热情和努力去创造美好的明天,去开拓一片更蓝的蓝天。

祖国的明天需要我们添彩增色,中华的精魂需要我们继承发扬,我们的使命光荣艰巨,我们必须用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人类的灿烂文化武装自己,学好建设祖国的本领;明天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祖国建设贡献聪明才智,做祖国的栋梁,做时代的先锋。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我坚信,祖国的明天,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经济更繁荣、人民更幸福、国家更富强,祖国的明天更美好。我们时刻努力学习,顽强拼搏,继承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发扬中华民族的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的骄傲,实现向祖国立下的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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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全文共 2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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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的磨盘还在永久的嘶鸣,如旷世的惊雷划破长空,在中华五千年血肉磨合而出的历史中为我们磨碾出许多忠义的魂魄。他们的肉体或许化为了一座座雕像,在春暖花开,面朝大海之处永世流芳。他们的战甲或许化为了一道道壁垒,在芳草遍及的天涯永守亲族。而他们的魂魄,则顺着炎黄的血脉流淌入中华大地的根处,成为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最终成为和平发展时代背景下“中国的脊梁”。时光可以让雕像斑驳褪色,可以让坚固的壁垒变成断壁残垣,但是中华民族的精魂,会被时代赋予新的内涵,在中华儿女的薪火相传中,生生不息。 似水流年盛世烟波,过去的是历史,留下的是不朽的精神。

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风雨中,百经挫折,屡遭坎坷,却仍旧不屈不折,最终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精神是支撑中华民族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推动中华民族走向繁荣强大的精神动力,是中华民族之魂。中华民族精神包涵了崇高的人格精神,关心社稷的爱国精神,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厚德载物”的凝聚精神。这些精神,作为中华民族中华魂,遵纪守法,从我做起,征文

实现共同理想和发展目标的内在动力,作为中华民族发展永不枯竭的力量之源,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承担了不同的历史责任,最终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回顾前朝的风雨飘摇,许多为朝廷竭忠尽智,鞠躬尽瘁的忠臣义士埋骨青山。风波亭里的长叹已响过千年,爱国志士的血泪却仍在奔涌,“天苍苍,野茫茫,山之上,国有殇”“但愿天下人,家家足稻粮;我命浑小事,我死庸何伤”“生斯世、为斯民”穿透灵魂的哀痛笔墨里,是中华儿女傲然挺立的脊梁,是历史的明镜反射出的崇高人格。

中国封建时代有许多有抱负有理想的君王,他们征战沙场,挥斥方遒,在中华民族瑰丽的历史画卷上描摹出了巍峨的宫阙,连绵的疆域,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学有所教的太平盛世。秦朝一统,大唐开放,宋代富足,元代辽阔,名留青史的帝王们在成全自己君临天下的梦想的同时也实现了百姓对国强民富梦想的追求。而在其中涌现而出的一辈辈“一肩担尽古今愁”的仁人志士们,用文人瘦弱的肩膀在时代的下坡路上担起了旷世的悲哀、古今的灾难与民族的兴衰,其中有“虽九死而未悔”的三闾大夫,有“杖汉节牧羊”的苏武,有“哭声直上干云霄”的杜甫,有“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他们将“爱国”两字镌刻在历史的碑铭上,留给后世无尽的瞻仰。

中华魂是中华民族卷帙浩繁的史册之中连接各个朝代的精神纽带,对象不同的人格精神与爱国精神促使了朝代的

更替,而每一个朝代又要靠被赋予了新的时代意义的爱国精神来支撑。到了近代中国,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使中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并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追梦者在“国家民族复兴之路,梦想之路”上继续梦想下去,奋斗下去。

在充满了战火硝烟的近代,八国联军的铁蹄踏碎了清王朝“天朝上国”的美梦,挂着膏药旗的航船驶进了中国的领土,接踵而至的城下之盟使中国的近代史血泪斑斑。面对三座大山的压迫,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中国人在一系列丧权辱国的条约中落到了丧家之犬一般的位置,越发的抬不起头来,但是受伤的中华民族精神就像被强力弯下的树枝,会以补天浴日的力量反弹而起,同时猛然奋起的还有中华民族民族意识的觉醒。身处黎明前最黑暗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曾化身为艾青笔下的鸟,用嘶哑的喉咙歌唱,用此生最悲怆的声音为祖国招魂:“国魂乎!盍归来乎!”“山有木兮国有殇。魂兮归来,以瞻家邦。”今人燕垒生曾遥遥应和。战争的伤痕给中国历史打开了巨大的缺口,伴随着西方列强和帝国主义入侵的是中国人民的觉醒,中华民族的独立,中华民族民族精神的升华和发扬。每一个中华民族复兴之梦的追梦者都具有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他们很少有人看到那个时代奋斗之路的尽头,却在民族复兴与富强的道路一次次的继承与被继承中走向自我的未来,推动了中国梦的圆满实现。使中华民族永远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中国这个拥有悠久历史的东方大国再臻

于世界领先地位,中国人民更加幸福,更有尊严之日指日可待。 中国梦是中华魂“厚德载物”的凝聚精神的体现,是内在精神的外在表现。实现中国梦,就是延续中华魂,使之发扬,升华,源远流长。

65年前五星红旗在天安门广场冉冉升起,宣告着英雄的黎明到来,在改革开放三十四年之后,中国要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梦想放飞到全世界。21世纪已然过去了十几年,在这十几年中,中国在中国传统科学哲学思想马列主义的指导之下度过了一个可谓是辉煌的时期:青藏铁路全线通车,三峡大坝建成,加入WTO,成为世界吸引外资第一大国,举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神七上天......21世纪是中国的世纪。而这些创世纪的成就都不是仅仅通过某一个人实现的。习总书记把“中国梦”定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梦想”。从中国梦与世界的关系来看,中国梦是和平发展之梦,造福世界之梦,推动人类进步之梦。世界需要中国梦,中国梦能推动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从中国梦与中国人民的关系来看,中国梦以“个人与国家、民族利益一体化”为特点,以“凝聚每一个人的力量和每一份梦想”为目的。“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必须紧紧依靠人民来实现,必须不断为人民造福。”习近平说。这说明中国梦与中国人民是紧密不可分割的,中国梦来自于人民,也

必须要依靠人民实现,最终通过实现中国梦来实现人民大众的梦想。所以说中国梦既是国家之梦,民族之梦,亦是全体中国人的个人之梦,是亲民、为民、富民之梦。在时代的大背景下,每一个生之于此,长之于此的中国人都应该担起时代的责任,担起民族的责任,国家的责任,响应中国梦的召唤,成为中国梦的参与者和书写者。“中国梦是我们的,更是你们青年一代的。”我们青年人是中国梦星空中的一颗新星,一定要在实现中国梦的实践过程中放射出新的时代光芒。坚信为中国梦奋斗,就是为自己的梦想奋斗,并在实现自身梦想的过程中推动中国梦的实现,将精彩的个人梦想凝聚为辉煌璀璨的中国梦。

鲁迅先生曾说“希望之于虚妄,正与失望相同。”放在如今的时代背景下,就是告诫我们广大青年人,要仰望星空,脚踏实地,为了理想而奋斗。而这个理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中华民族是一个追梦的民族,我们应该沿着祖先的足迹,谨记“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道理,走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奇迹,矢志艰苦奋斗,锻炼高尚品格,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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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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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出自战国时期的孟子之口,从这里就可以看出古人对纪律就格外重视。

从小纪律就伴随我们成长。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常常教我们说的一句话: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小时候遵守学校的纪律,长大后遵守国家的法规。我们的生活处处都有它的身影:开车时的交通标志,餐饮店里的“不准吸烟”的字样,还有电视广告中讲文明,懂礼貌的宣言等等……

什么是纪律?什么是法规?这就是!虽然不比国家法律,但是这些小小的纪律你遵守了吗?不要急着说没有,想一想,过马路时你在和同伴嬉笑打闹吗?在学校时又有没有“出口成脏”?当嘴上说着我爱祖国之类的话实际行动却辜负了国家,老师,父母对我们的期望。明知道某些事不能干,却一而再再而三地触碰法律的底线。

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了我们这一代人对“遵守法律”这一概念没有想清楚!可以设想一下:当世界没有了纪律,没有了法规,一些人坏事做尽,不知悔改,逍遥法外,班级团体乱成一团,部分人不思进取沉迷游戏……

如果是这样改多可怕啊!整个世界乱成一锅粥,我们的安全没有保障,所以我们应该把“法”牢记心中,刻进骨子里,人民的生活基础是建立在“法”之上的。我们我们要从一点一滴做起,要从一言一行做起,才不愧于自己的心。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同学们未来是我们的,未来把握在我们手里,作为21世纪的主人,作为祖国日后的栋梁,依靠。我们应该向前看齐,用青春的热情和斗志书写下一页又一页新的篇章。

为了我们的未来;为了将来的未来;为了未来的未来;请扬起理想的船帆,用满腔的热血与蓬勃的朝气当动力,把“法”视为船身,在一条名为“人生”的海洋上历经风雨吧!请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经为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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