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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鸽_散文汇总20篇

抒情作文就是通过借物或者借景来抒发自己情感的作文类型。通过景物的描写来抒发自己情感的一种书面形式。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欣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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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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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读过《朱自清散文》匆匆后,我更是有了这样的感受。

人的一生从我们刚刚出生时就开始了,从小到大,学习过的要珍惜时间的名言不计其数,但到了生活中,却又是如此的难做。记得一次双休日,我在写作业之前为自己列了一张清单,钻好了时间。可时间却向飞流的瀑布一般逝去,弄的我束手无策,大大超过了我的预想,最后也只是刚刚好写完作业。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并非一毛不值,而是无价的,我就算有上亿元的钱,却买不回我这几年来虚度过的每一分钟!

《匆匆》里曾经写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认真吃饭我勒个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朱自清先生说的没错,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就像我现在写的每一个字,时间都在我的笔尖上流走。

日月如梭,斗转星移,时光是那么匆匆,人类又是那么的伟大,却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过最后的那个字——“死”!

但是,但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的的确确逃不过着一个令人伤悲的字,但却可以在活着的时候保住每一寸光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只要我们多挤一挤这些水,时间就能流逝的有意义!其实,我认为朱自清先生在写下这本书,这篇文章来告诉人们要珍惜时间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成功的!——他的作品永远的留在了这个世上,留在世人心中。他在与时间赛跑的道路上留下了足迹,这也能算是一种和时间拼搏后的成功吧?!虽然人不能把什么带走,但要是在这世上留下了精神财富,也是带走了一份成功,让世上跟多的人懂得了珍惜时间。

时间就像泼出去的水,不可能重新倒退回来,若想要珍惜时间,就从现在做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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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使至塞上改写散文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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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一阵声音传遍朝庭,原来是河西节度副使崔希逸战胜吐蕃的喜报传入朝庭,皇帝让我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出使凉州,出塞宣慰,察访军情。

一听这是一件好事,事实上是将我排挤出朝廷,但是皇帝命令在上,不得违反,在开始出发时,给我配备了一辆马车,随从也不多,“唉,皇帝难道这么不器重我吗?”我长叹一声,“顾不上这么多了,快速出发!”我们一路狂奔,到关塞山高路远,环境恶劣,人迹罕见,到了夜晚,望着明月,霎时,有一种“我寄愁心与明月,随君直到夜郞西”的情感涌上心头。天刚蒙蒙亮,看到了飘飞的蓬草,翱翔的大雁,又想到了时时处处被排挤,心中不由得产生一种激愤和抑郁情感,经过一路颠簸,终于到了边塞,在那茫茫无边的沙漠里,烽火台上燃起的一股浓烟直上云霄,多么醒目,这燃起的浓烟正是战斗的号角,在这茫茫的沙漠没有山,没有树,更别说有人了,只有黄河横亘在眼前,走到了萧关时,恰逢侦察的骑兵,看到有外人进入,便谨慎起来,他神色紧张地看着我,大声说:“你是干什么的?”我将皇帝的文书给他看后,他才放松起来。我问:“请问你们的统帅在哪里呢?”他说:“正在前线奋勇杀敌。”我感叹道:真是“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呀!他们肯定十分痛恨外来侵略者,正奋勇杀敌,以身报国!”

我希望建功立业,报答国家,也希望国家富强,人民生活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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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饮酒其五改写成散文500字

全文共 5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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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晴朗、阳光明媚,我——当代大诗人陶渊明早早地起了床,提起锄头扛在肩上,向自家田地里走去。

我辛勤地在田里耕作,任凭汗水如同雨水一般滴落在田地里。直到正午,我才回到家中时,夫人早已把饭菜端在桌子上。这时,便是我最开心的时候,虽然只可以品尝那仅有素菜的美食,却也可以品尝那自酿的菊花酒。

下午,当我躺在院门外的椅子上欣赏远处风景时,门外已是车马喧哗、人声鼎沸。但,一个心远地自偏的人,何需理会那杂乱的声音?我看着天上嵌着的几朵白云,仿佛自己也置身于其中,一旁是飞翔的鸟儿,一旁是那缓缓移动的云彩。我的心,仿佛也跟随着云彩随风飘荡。

片刻之后,我来到幽静的菊园中,看着那满园菊花,采摘着那丛菊花,不正是一件惬意之事吗?我捧起一簇菊花,嗅着那一丝淡淡的幽香。无意中,抬头望见了那高耸入云的南山,正巍巍地立于天地之间。

邻居家的年轻人曾经问我:“陶公,为何您身处如此喧闹的环境里,还如此的逍遥自在呢?”如果要问我为什么这样,那只能是因为我选择了避离凡尘俗事。这样,就自然深感幽静深远、逍遥自在。反之,如果终日被凡尘俗事所困惑,又怎会有如此感觉呢?

傍晚,夕阳西下,可我仍然沉浸在菊花的幽香中难以自拔。正当这时,那成群的倦鸟沐着夕阳的余晖,回到南山的怀抱中。而我,依然在怡然自乐中沉醉,沉醉于这幽香的菊;沉醉于这醇香的酒;更沉醉于心灵深处的平静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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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的柔情是用你的眼泪换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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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楊葱头,只因为我在起名字的时候把自己的姓与它谐音了。。

我是楊葱头,只因为我再个人的饮食上过多的喜欢吃它那甜辣的味道。生而辣,熟而甜,蔬菜王国里味道的唯一。。。

我是楊葱头,只因为我的心和它一样,层层包裹,不想过多的带给人们过多的眼泪来尝试拨开,

我是楊葱头,只因为我喜欢再春天破土而出,漏出自己的那一点儿嫩绿,迎接春意盎然,那米阳光,那季风雨,填补那份纯情。那份倔强。

我是楊葱头,只因为我把我的那份墨绿献给了盛夏,让自己尽情舒展,沐浴享受,那抹郁葱,那袭清香,增加美丽、增添感动。

我是楊葱头,只因为我的枝叶枯黄,带来了秋高气爽,瞬间零落了那份沧桑,凋谢了那份惆怅,蕴含的那颗硕果根植再心田,那份喜悦,那份希望,期待人们收获。

我是楊葱头,只为一场冬雪让我封闭再它的严寒,没有了春天的倔强,夏天的温婉,秋天的成熟,而是那份单调,那份枯荣,让寒雪覆盖,等待来年复苏。。

我是楊葱头,只因为我走过了岁月,颠簸了流年,交换了四季,倔强执着,默默承受,成了我生命里永不疲惫的眷恋。。。

我是楊葱头,只因为我是楊葱头,那份深情,那份执念,坚定而深远。。。

我是楊葱头,我的柔情是用眼泪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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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席慕容散文读后感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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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叶在告别树枝的时候,只来得及作短暂的告别。她在那一瞬间里快速飘落,在和绚的秋风中作了几个潇洒的自由翻转。

树叶一直把泥土看成是自己最终的归宿。她从春天寻找到夏天,最终在秋的季节里完成了自己的宿愿。

树叶把树枝看作是自己今生最爱的人。她知道,自己不是个要求完满的人。可对于爱情,她总是想方设法寻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份完满。但是,让她赖以生存、充满希望的树枝上,不仅仅只有她这一片树叶。树枝说,他的爱,属于众人,而不仅仅只是属于她。

树叶是个爱幻想的人。在这之前,她用自己并不单纯也很实际的心猜度了几百上千遍,猜度着如何才能使自己毫不介意、没有痛苦而且很幸福地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

树枝对树叶说,今生他很幸福。他习惯了在每一季拥抱与呵护不同的树叶。那种眼花缭乱、赏心悦目凝视的快感,是任何人都无法企及的。

树枝的生活因为树叶一季又一季地来去或灿烂或黯然。只是,那份最初的神伤也因为太多的惊异与新奇而渐渐被轻描淡写。

树枝从不否认自己的世俗,但也不承认自己的花心。他想,既然上天给他一个完满的拥有,就应该习惯这种爱过一季又一季不同树叶的生活。

树叶生活在树枝的怀抱中,感到自己是卑微的。她无法拿“永远”这两个字来要求树枝,甚至来要求自己。她知道自己孱弱的灵魂,经不起太长久的等待。在很多痛苦的轮回中,她早就弄清了事物的本质与根源。就像,她已经清楚地知道她在春天到来在秋天离开一样。没有什么能期待永久的,除了那份永远只能埋葬于心灵深处那恒古不变的爱恋以外。

树叶知道,有些爱就如空中楼阁,经不起太长的期待,因为美丽,所以只能幻想。但这并不妨碍她把这份爱当作是一份纪念,深埋心中。以免以后,还有太多卑微的灵魂会来嘲笑她当初的信仰和执著。

树叶喜欢秋天。一切虽不能完满结束,但毕竟还是一个结束。树叶告诉自己,在深秋落下的最后一片树叶将会是自己。不再青绿,而是变成金黄色的焦灼。与树枝的告别,也不需要太多的仪式。点头、飞舞。不再拥抱,不再亲吻。算是最后一次约会。

扑向泥土的刹那,树叶还是微笑了。她开始喜欢秋风的味道,有种淡淡的成熟,夹杂着一丝苦涩的甜蜜。还有,即将拥她入怀的泥土,他的气息也是这般温馨。

幸福,在这一刻悄然而去亦或又再次降临。树叶儿渴望每一次激—情拥抱过后的甜蜜,犹如带着短暂的爱情放弃了最初的希冀与最终的遗憾。

我不是你最初的选择,却是你最终的归宿。泥土张开双臂热情迎接着树叶。树叶儿把自己一半的气息永远地留在了树枝上,然后义无反顾地扑进泥土的怀抱,与他重合,成为泥土生命里的唯一与全部。

树叶和树枝的爱情故事,永远都属于一季。风来了,也就吹拂起那么一点点余味。

岁月说,时间是一个很残忍的东西。它可以让所有来不及告别、来不及相爱的人拥有更加浓烈的回忆。它会让人带着一些残忍的记忆作深沉状遥想当初绝望过后的颓败。

树叶说,要感谢树枝,让她学会了成长;树叶还说,要好好爱着泥土,让她拥有了真爱的感觉。

树叶的这一生,爱过两个人。一个是树枝,是初恋,所以是青涩时的苦闷与成熟后的茫然。另一个是泥土,他是树叶最终的港湾,因为只有他那颗博大而包容的心能承载得起树叶无法再付出太多爱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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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和平的作文

全文共 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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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是每个人都渴望的,然而,世上仍有一些人为了利益而发动战争。把人们渴望和平这个美好的愿望打成了泡影,我不禁沉思,世界上何时才能和平?

1937年,一场悲惨的战争开始了——日本侵略中国,占领了南京,开始疯狂的抓人。不论小孩还是少女。日本人大肆杀人,活埋青年,用油倒在人的身上并放火燃烧。他们杀人的手法丰富多样,极其残酷,最残忍的是他们拿杀中国人当兴趣,竟然说谁杀的中国人最多谁就是冠军;一天之内他们杀了7万多人,满街都是死尸,以前,一个个兴奋的家庭把南京构成了人间天堂,随着侵略者的到来,把原本是人间天堂的南京变成了人间地狱。

战争残害的不仅仅是人类,连环境和动物都受到了重创。熊熊的战火焚烧着大地,原本生机勃勃、鸟语花香的森林顷刻间变成了废墟。烧焦的树木七零八落的倒在地上呻吟着,万籁但寂使这个地方变得死气沉沉,。战争中使用的黑武器中产生的核辐射也同样让动物们“民不聊生”空气中漂浮着原子微尘使青蛙改规格的长出第三条腿。

战争已经持续了几个世纪,但战争仍在继续。世界需要和平,和平已经是全世界人民所渴望的了,现在的联合国不就是为了和平才办的吗?

战争,这个人类用来夺权夺利的“武器”什么时候才能从我们这个世上消失呢?为了不让战争毁坏我们的“天堂”让我们放飞和平之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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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与两位老人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200字

全文共 11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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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心理上我已接受了他们的年龄,但当正真见面时,我还是有些惊讶。父亲说生命基因长,那是整个家族的荣耀。我把父亲的话记到心里去了,成了他们最小的儿媳妇。

公公生于清末民国初期,少时受过青州府做官医的爷爷的熏陶,青年时曾到济南、青岛等地上过洋学堂求学中医。后参加军八路军沂蒙之队,救死扶伤南征北战。解放后曾在济南、临沂等军队医院工作。文革期间,遭遇迫害,返回农村,一九七六年平反昭雪。婆婆是典型的那个兵荒马乱年代走过来的小脚女人,忠心耿耿侍奉、成就了公公的一生。她还以一个长嫂的身份,任劳任怨的支撑起了公公整个家族的兴起。她非常的善良,对外地来看病的人,从不嫌弃、躲避他们,除了和他们一起吃饭,还给他们带来的婴儿喂自己的奶水,她的诸多做法,像极了我的奶奶。

第一次来到他家,我极其生硬的喊他们“大娘”“大爷”,他们笑呵呵的看着我,拿出自己最高档、最保健的食品给我吃。以后每去他们家里,公公嘱咐我最多的是,要忠诚做人,好好跟着共产党干,共产党不会亏待好人。我想,他是以一段历史的受害者又是新社会的幸运者的体会,给与我们年轻人最生动的教诲。今天,当我真的自豪的成为一名党员时,我深深为老人的哲理所叹服。他是共和国成长的历史见证着,又是一个民族崛起的亲历者,“十年浩劫”的苦难非但没有吓倒他,反而更加相信了党,坚定了对当的信念,共产党会给他一个公平的对待。公公享年九十六岁,在当地也算是高寿了。

公公去世后,子女们怕婆婆孤单,想接她出来,可她不依。只有到了冬天才去两个最小的儿子家,这样和婆婆的接触才多起来。婆婆最爱看《三国演义》、《康熙微服私访记》、《武则天》、《当家的女人》等,每次都看的津津有味,评头论足。她在我们家的日子,一点也不象是一个七、八十年纪的老人在颐养天年,拖地、洗衣服、备菜一个人偷偷地找着活干。我俩在家时,她就给我讲讲她年轻时的故事,讲经历的社会事件,讲怎样持家过日子,听的我心服口服的。而我也总是变着法给她买吃的和穿的,老人心里满足的逢人就夸。公公走后,我们回家的次数更勤了,每次我都买老人最需要最喜欢的东西。家有老人是年轻人的福气,父母的路还能陪子女走多远?儿女的心还能给父母留多大的空间?

那一年,我夹在人群之中,被当地浓厚的丧事风俗迷困着送走了我的公公。虽然相处时间不多,他对我工作的指教和言谈中流露的喜爱,还是使我产生了深深地悲痛。一个世纪老人落下了帷幕,另一个世纪之星应该崛起吧,我如是想。六年后,我没有任何预想的是又面临了婆婆的离去。这一次从我接到电话的那刻起就开始流泪,直致接下来的四天,目送她被涌动的人群陪着走向另一个家园后,才结束了最悲情的一刻。回家后的几天,当老公把祭母的碑文拿回来给我看时,一段未完,我已泪流满面。婆婆生前最疼爱、最牵挂的就是她的小儿子,我就常在心里跟婆婆对话:“娘啊,您就安心吧,您的儿子,我会替您疼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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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在石岭小学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6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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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无不散之宴席。终于,离别的那天还是无法避免的来到了。在离别之际,我给一年级的每位小朋友都写了寄语。看着与他们一起的合照,拿着他们的点名单。不知不觉就红了眼眶。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的非常快。转眼,所有都已经成为了回忆。那一张张照片,那一张张笑脸无不诉说着离别的伤感。我还记得第一天进入课室时的场景,每位同学都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我,每位同学都用稚嫩的嗓音读着我写在黑板上的名字。

曾经还因为点名早起而不停的抱怨,如今想要再点一次名,却没有了那个机会。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我会忘记你们的名字,但是,在石岭小学度过的点点滴滴,我一定会记得。我会记得你们争先恐后回答问题的样子,记得你们叫老师好时甜甜的嗓音。

要相信,如果有缘分,未来的某一天我们会相见,也许擦肩而过而你却无法认出我,而我也因为你们容颜的改变了错过了你们,但是,在心底的某个角落里,你们的身影一直在那里。没有离别就没有相逢。

离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希望在未来相见的日子里,可以看到你们的成长,想要成为权志龙那样帅气的明星的钟同学可以梦想成真,而想要成为一名老师的我在未来的某一天可以真正站上讲台。

那段美好的时光叫做在石岭小学的日子。离别我们不说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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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读书随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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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至12月看了五本书,《一路梦想》、《和最爱的人去旅行》、《搭车去柏林》、《放下一切去旅行》、《背包十年》。还有一本《我们始终牵手旅行》没来得及看。从这些书名便可以看出,这全是同类的旅游游记,这一次我用自己的钱包,支持了一下旅游文化。

本来我是怕看书的,原因是一旦看上瘾就欲罢不能了。每天看书看得两眼昏花,腰酸背痛,睡眠不足,而且长时间看书保持一个姿势,颈椎也越来越感到不适,这种控制不住的无节制看书,对身体实在没好处。所以,知道自己痴迷看书的毛病,多少年来一直不敢再去招惹那些心仪的小说,或者说是不敢再招惹我那书痴的毛病。床头柜上长期只有一本文言文的《聊斋志异》,这本书对于我可以说是百看不厌,也可以说是有效的催眠剂,每天睡前看上一两个或两三个书中的小故事,就眼皮打架睡意来袭,很多时候看着看着书就从手里掉下来,于是关灯睡觉一直睡到天亮。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在我手里也有十来年了,不知看了多少遍,却从来记不住那些故事的详细内容,对于每一个故事每次重新看的时候,几乎都像没看过似的。对我来说它永远是一本新书,是一服永不过期的催眠剂。

这次又犯了奢书的旧病,是从看三毛的书开始的,三毛的书着实让我疯狂了一阵。其实我以前对三毛的书并不了解,那是在今年六七月份,在海淀图书城逛旧书摊的时候,看见一本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看见这个书名一下就牵动了我深藏心底的心弦,勾起了我的那个深埋于心的旅行梦想。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对三毛的书着了迷,先是买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又找来三毛全集如醉如痴地看得一塌糊涂。在三毛旅行就是她生活的一部分,旅行是社会大学,旅行是疗伤妙药,旅行是写作的源泉,旅行是她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还没有看完三毛全集的时候,我却已经“中毒”很深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碰到了《一路梦想》这本书,当时只简单翻了翻就爱不释手了,那天还算克制住了,没有立即买回来。可是以后的二十几天里,对这本书一直是魂牵梦绕,最终还是专程去了图书大厦,而且一次买了三本同类的旅行游记。女儿看我喜欢这类书,又给我网购了三本这一类的书,一共六本书现在已经看完了五本,另一本也开始看了,我的痴迷于书也可算发烧级的了,疯狂地看完了五本之后,身体的不适迫使我不得不降低对书的热度,但兴致却没有丝毫的降低。

偏爱这类书,是因为我正向往着我的旅行,我正憧憬着梦想中的那份悠闲与宁静。我的旅行虽然还不能很快成行,但是我可以跟随这些书的作者们先神游一把,先放飞一下我的心情,跟随作者体会旅游的酸甜苦辣,分项他们旅行的乐趣,领略一路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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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和我的同事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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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节前的一天早晨,上班推开办公室的门,眼前一亮,办公桌上放着两盆鲜花,一盆是彩色仙人球,一盆是水养的白掌。

先说仙人球吧,为什么叫彩色仙人球呢?首先是它的土上覆盖着一层七彩沙粒,看不见土,而仙人球上面喷了彩色漆和彩色水晶,把个仙人球装扮的非常靓丽,太阳光照在仙人球上,刺芒上的彩色水晶折射出晶莹漂亮的光芒,仙人球的花盆也很漂亮,白色的陶瓷花盆上写满了各种字体的“福”字,花盆下面有三个圆脚,与一个盘子似的底座相连,有种书香墨宝的文雅之气,放在电脑旁听说有吸收辐射的作用。

另一盆是白掌,则更引人瞩目,透亮的玻璃花盆,圆圆的肚子就像鱼缸似的,碧绿的根须浸在水中像一片小树林,花盆上面有一个塑料篮子,将白掌的根与叶分离,篮子里放有白色的鹅卵石,既可固定花形,又美观。白掌开了四朵花儿,花蕊是黄色的,和红掌的花蕊一模一样,很大很粗,上面有排列均匀的小触角,静静地卧在唯一的一片洁白的花瓣上,犹如扬帆起航的小船,又名“一帆风顺”。百度说白掌还有许多名字呢,白鹤芋、和平芋、苞叶芋等,叶片翠绿,花瓣洁白,非常清新幽雅,具有纯洁平静、祥和安泰之意.

“这肯定是王老师端来的花。”小陈肯定的说,“我昨天听见王老师和她爱人说花的事呢。”小陈是今年刚分配来的大学生,高挑的个头,苗条的身段,五官端正,长发披肩,这姑娘好学勤快,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到科室,看书学习,打扫卫生,为我们大家倒好茶水,因为医院里都称老师,所以刚才她说是王老师端来的花。

“是吗!这两盆要花多少钱呢?怎么放咱办公室里了?”我边看着花边随口说。

门又开了,是我们科室的男士小牟,一米六五的个子因肥胖而显得低矮,肉嘟嘟的脸上镶嵌着一对浓眉大眼,一副憨厚老实的模样,三十几岁的人仍长着一副娃娃脸,见人总是憨憨的一笑。

“咦?哪来这么漂亮的两盆花?”小牟进门就嚷嚷。

“是王老师端来的。”小陈头不抬,眼不离的欣赏着花。

大家正说着,小王推门进来了。

“小王,你怎么把花端科室里来了?家里是不是晒不上太阳?”我边看花边说。

“不是,是我家小刘专门送给咱们科室的,是他弟弟花店的,漂亮吧!”小王自豪的解释道。

“哦,那太谢谢了,这两盆花要几百块钱吧?多不好意思啊!”我作为科室的负责人表示谢意。

小王小我六岁,进科室有两年多了,也踏进中年人的行列了,她是个很认真的女人,谨小慎微,做事积极向上,认真好学,在临床科室的时候就独挡一面,到了我这里就更不用说了,好多东西都没接触过,你看她那个刻苦劲真让人感动,手里拿个小本本,把我说的每件事,每个工作要领都一一记在本子上,随时翻看,很快就胜任工作了。她很小母亲就去世了,姊妹四个排行老二,却承担着母亲的角色,一路走来,风风雨雨,吃了不少苦,是个苦命善良的孩子,现在虽说姐弟们都已成家,但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关心体贴着大家,在姊妹们眼里是个好姐姐,父亲眼里是个孝顺女,公婆面前的好媳妇,丈夫眼里的贤惠妻子,儿子最爱的知心妈妈。

这两盆花给科室增加了色彩,同事们很精心的呵护着。小王又去花店拿来营养液滴上,说是水养的花不放营养液就不好养,真不好意思,又让人家亏本了。有一天,我看着水养的白掌说:“如果里面养上几条鱼是不是很好看呢!”

“是啊是啊!有几条鱼一定很漂亮。下午上班我就顺路买来。”憨憨的小牟急切的说,好像怕别人抢去了似的。小陈和小王也赞同。

下午上班,小牟果真买来四条金鱼,放进水里鱼儿可欢了,嗨!还真好看哩,鱼儿游来游去穿梭在根须间有种大自然的感觉,阳光照在玻璃上,鱼儿得到了温暖游的更欢了,鱼儿和花儿入住我们科室已经有四五个月了,给我们带来了好心情,小王又拿来鱼食,第一次喂的太多,三条贪吃的鱼都给胀死了,剩一条显得很孤单,而后我们又相继买了几条,很少给它们喂食,已经有两个月了,还有三条一黑俩花的金鱼至今生活的很快活。昨天给鱼换水,那条黑色金鱼一下子从桌子上的盆子里跳到了地上,把我们几个心疼的赶紧捡起来放到水里,好一阵都不动弹了,我怀疑鱼儿脑震荡了,还好,休息了一会又开始撒欢了。

我的同事们都是好样的,爱岗敬业,工作认认真真,团结协作,去年还得到了省卫生厅的表彰,这都是大伙的功劳,在新的一年里,祝小王的儿子高考榜上有名,祝小牟开心快乐,家庭美满幸福,祝小陈姑娘学习、考试、工作顺心顺意。祝愿我们大家工作顺心,家庭幸福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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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原来你还是你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400字

全文共 12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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裹一脸虔诚,背起尘封已久的囊包,从内心久远的期盼中开始你迷惘的行程。

此去经年,谁知道异乡的天空是否清蓝如家乡纯净的河水。

轻轻地,你迈出风一样飘逸的脚步,那就尊重自己的选择吧,哪怕荆棘裹脚。

也许茫然会撕裂般疼痛,你虽然觉得如梗在喉。

但请不要忘记生命所赋予自己的最真实最原始的触觉。

那总比麻木更能催发人的沸点!

你不想让你孱弱的肩膀扛起生活繁琐后的冗重。如暴雨后的梨花,经不起任何轻微的碰撞。

你只想紧握双臂,蜷缩成蛹的姿态,只为那一刹的短暂温暖。

此刻,你需要怎样的文字,去描述内心若隐若现的彷徨;

或者捅破那一层多余的青纱帐,放飞心中默唱千百遍的赞歌!

选择,是一种责任,当你赋予了内涵,它才能获得新生。

红霞满天,夕阳西下。你就站在城市一角的夕阳下。

多少次相同的步履徜徉,多少次你用眼光呐喊故乡的名字,直到婆娑完经久萦绕的念想。

俯身拾起回眸的痕迹,你挥舞心灵的翅膀翱翔在记忆的边缘。

童年的点滴鲜明地闪烁,犹如燕子脆甜的窃窃私语。

那淡淡的多雨季节,那一帘一帘珍珠般晶莹剔透的心事。

在突如其来的车声里,消散成片片花瓣。

可怜的过去,却再也无法像花瓣一样在来年的春天重新绽放。

夜色降临,天色就跟着凉了。不希望你激情如秋夜,因为秋夜的凉!

抛却那些灯红酒绿和纸醉金迷,你静静地把自己锁进月色的平静里。

城市在黑夜里潜伏,掩饰着一天狂妄的躁动。

你的心跳一如从前,在熟悉的韵律间重复点厾着心情的喜怒哀乐!

今夜,时间依旧,城市依旧,无人在意世事更迭,也无人在意你。

今夜,你应该收起压抑,收起成长的辛酸,拭去你睫毛上的疲惫。

今夜,你就捆起包裹,从这片本不属于你的土地去寻找新的绿洲。

在泪水与汗水之间,你需要的是创造。等待永远是泪水的使者。

听一段绕梁音符,你突然发现唐诗宋词竟然与你投缘了。

历史的脊梁屹立成一道别样的风景在你飘忽的眼神里凸现。

李白的酒葫芦,清照的铜花镜,商隐的那支忧伤笔。

你在唏嘘懵懂中萌动一种冲动。

千古的文人墨客一身清苦,留下长长短短的清瘦的文字。

没有变瘦的是他们的思想。而且还发芽抽条了。一长就是几千年!

有过多少次的晓风残月,就有过多少次的颓废新生。

清癯的孤单始终要花落流水。大雨滂沱着上天的心事,尽管你泪流成河。

一声炸雷帮你点亮了心中曾经熄灭已久的那盏灯。

你在泪眼迷离中绽露了久违的浅笑,那是生活赐给你成熟后的硕果。

城市里的人群重复着往昔的脚步。你却赤脚走过街道。

不是什么心血来潮,只因为你现在已经知道:

你今后所留下的人生印痕,将不再如过去般雷同!

放下萧瑟的尊严,放下一身名利的虚幻。好好地活着属于自己的那片湛蓝的日子。

闭上眼睛信手拈来一段憧憬,你会发现生活在你的不经意间变得充实。

都放下了吧,每一位曾经和我一样在街头幽幽徘徊过的朋友们。

不用再为着昙花一现而黯然神伤了吧。

离别是重逢的开始;冬天到了,春天也不会遥远;黑暗的尽头永远都是光明。

当你卸下尘世间一切的欲望和枷锁,你会惊喜地发现:

原来城市还是城市,原来你——还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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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衣带渐宽终不悔散文欣赏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700字

全文共 26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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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目实在是令我汗颜,原因是,我不但不瘦,而且看上去还很健壮。可是,除了这个题目之外,才疏学浅的我暂时还不能找到一个更好的的题目来替换,所以题目暂且保留。我觉的吧,我要写的内容未必就具有强大的吸引力,也是因此,我得弄个响亮点的名字来吸引读者的注意力。就像很多长得不怎么俊美的女子,网名会叫什么“嫣然”一样,权且用这个名字先遮遮丑。

就我所知,虽然胸无点墨如我。糊弄起大多数“文艺青年”来,这点东西就已经绰绰有余了,比如吧“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似秋风悲画扇”,你信不信,很多人都会自作多情不分青红皂白的吟唱这一句?不过,千万别误以为他们很有风情,很有学问,因为,他们就会这一句,后面诗人在写什么他们混然不知!所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会吟唱后面的“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古人心亦变”,如此,如此而已,我就会收到很多掌声,立刻赢来“饱读诗书”的美誉!嗟夫,中国人对于文化的热爱可知乎!

其实是这样的,大多数人时不时的吟唱一句时髦的诗句,实在是想证明一下,自己也是挺有学问,挺有内涵,赶得上社会潮流的。也无可厚非,作为一个青年,作为一个自诩文艺青年,怎么能被社会潮流抛弃呢!?可是呢,要想做一名真正意义上的文艺青年往往不是浅尝辄止就能做到的,他们没有恒心,更不愿弄个衣带渐宽的可怜样,于是以为只要自己会上那么一两句就很了不起!我又觉得,这样有好,也有不好!因为文艺青年怎能被社会流行的文艺抛弃?可是,中国历朝历代哪个时代出现了如此全民皆文艺的壮观场面呢?大多是附庸风雅的吧。坦白来讲,真正的文艺其实不是躁动的,文艺的本身是安静的,只是到了后来,缄默中突然爆发出炽热的温度,立刻引来了火山的大爆发。

我似乎渐渐的坐不住了。我已经被自己的伙伴们远远的抛在后头,现在隐约还能看见他们的背影,那背影也已开始渐渐模糊,不出几年,我连他们的背影估计也看不到了吧。

最近越来越觉得自己像孔乙己,明明已经穷途末路还固执的以读书人自居,处处流露出可鄙的穷酸像,遭到所有“功成名就”读书人的痴笑。前几天,还有一个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劝我说,“你偏居一偶,做什么世外闲人?你连个女朋友都搞不定,还去读那些淘汰的书籍,想潦倒终身,还是想光棍到底呀?”。

我本想也说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之类的话,可是想了想还是算了,我都说了多少遍了,被辱骂的次数已经数不胜数了吧。哎,被他们骂了多少次“幼稚”之后,我终于以自己的方式成熟了起来,我静默以对,你们就敞开了唾骂吧!

他们给我谈现实,我给他们谈梦想。他们终于给了我一个有些意思的答案,”我也曾经做过无数次梦,当梦想与现实照在一起就成了噩梦“。

汉朝有个董仲舒,读书废寝忘食,说废寝忘食那是我虚夸,他也吃饭,只是坐在床上吃饭,他也睡觉,只是穿着衣服睡觉。人家那是,卧室之中一睡塌,半做书桌半为床。我曾想,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时代,怎么孕育出这样一位文化上的苦行僧。这样安安静静的吃,安安静静的睡,十年如一日手不释卷。那时候的流行文化是什么?是不是也像现在,“终日忙碌只为饥,才得温饱又思衣”?我深深佩服董仲舒,他也算是为了梦想而饱受吃喝拉撒的苦痛吧,我这样理解估计董仲舒未必同意,衣带渐宽终不悔嘛?人家自甘这样,只要是自甘的就未必是苦痛的,除了自甘堕落。在现在人的三观里,就连自甘堕落也未必就是贬义词,说不好,那是现实,是成熟的标志!

话说回来,中国的孩子小的时候多半都是“衣带渐宽终不悔”的。上小学的时候,我们班大多数同学都是胸怀壮志的,以我看来,将来这群孩子里面把持朝政的,崭露头角的不可估量。上高中的时候,我突然发现他们的志气小多了,也就是想上个北大清华之类的名牌大学,最终当然是不可得。工作之后,颇让我感到意外,他们竟然都萎靡了,没有了志向,没有了梦想。过着得过且过的日子,所谓“一把浮浊向红尘”。

小的时候,觉得外国人没出息,梦想竟然是做个鞋匠,做个裁缝。当我和外国的同龄小朋友一起长大之后,突然发现,他们竟然比我优秀的多。中国的孩子有伟大的父母,出生的时候就把他们带到了山顶,于是,他们看到了日出,宏图伟业顿时从内心激发出来,真是有一种,奋父母之余烈,震长策而驭于内,甚至有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只是后来发现,久在山顶似乎也不是什么好事情,时不时的有来至各个方向的狂风,时不时的有雨雪冰雹,算了,算了!还是下去吧,干脆到山脚下去,说不定还能打个盹,眯一会儿!慢慢长大后,那来自山顶的呼唤渐渐成了不可挖掘的记忆,再没有拥抱太阳,拥抱梦想的冲动,于是,他们说“梦醒了”。

我小时候,家里极为贫穷,父母养家糊口,奔波在外。我是长子,有一幼弟,长兄为父嘛!我除了把自己照顾好还要照顾好弟弟。没有灶台高的我,做饭可是一把高手,所以,我小的时候特想做一名厨师,做出最可口的饭菜给家人吃,我的梦想当然遭到伙伴们的嗤之以鼻。

出路当然是读书,于是我努力读书。家境好转之后,我带着梦想去市里读书,成绩一般,中考失败,高考喋血!念了一所连个像样名字都没有的大学,选择了一个没有女生的专业。有时候,我跟我的同学抱怨说,嗨,说不定哪天你开着宝马正好在菜市场遇见我,你光彩照人,衣着光鲜,我呢,穿着几代单传的旧衣服,嘴里嚼着根毛草,手里拎着只下蛋鸡换取柴米油盐钱。同学听后哈哈大笑说,哪里至于呢?

有一段时间,我很郁闷,想不通我到底该做些什么?金钱吧,觉得不是永恒,名誉吧,觉得太飘渺。后来就想,既然不知道该做什么,那就努力读书吧,什么书都读!我那时就想,万不能到白发苍苍的时候去慨叹“加我数载,五十以学艺亦可以无大过矣!”,孔子当然说的不是这个“艺”,他说的是《周易》的易,我想,我不必去皓首穷经学周易,最少应该有个一技之长,而且这个“技”即使不是谋生的工具,也要作为我的终生爱好,陪伴我一生。

有一次和一个高中好友通电话,当他得知我还在为了飘渺的梦想努力的时候,点拨我说,这个时代,唯有梦想最不值钱!似乎我也看到了那个必将潦倒终生的我,看到了那个一生清苦的我,霜染华发,面容憔悴,连个老婆都没有讨上的我。一盏孤灯独自明,半杯清茶映诗书。我下意识的认为,读书给了我快乐,也有可能毁了我。

我说我是幸运的。幸运在梦想最为奢侈的年代有了自己的梦想;幸运在当伙伴们对物质趋之若鹜的时候,我还坚守着自己的精神;幸运在别人酒饱饭足搂着娇妻酣睡的时候,我竟然还能呵出一句“衣带渐宽终不悔”。

痴狂的想法,呼啸之间的一气呵成,嘱以为文,送给在路上的自己,记住,既然选择了梦想,就要风雨如晦,日夜兼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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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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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书架上那花花绿绿的封面,我开始犹豫了。”选哪本好呢?“忽地,我眼前一亮:大片大片的荷叶,碧绿碧绿的,再配上两朵含苞欲放的荷花,显得清新淡雅。”荷花?我喜欢!就这本了!“

林清散文集》。”林清玄?好名字!想必文章也不错吧!“《心田上的百合花》”夷?真奇怪百合花怎么不是长在土里的,而是长在心田上的?这怎么种得了花呢?“我小声的嘀咕着,于是带着好奇心,开始了阅读之旅。

”不管别人怎么欣赏,满山的百合都谨记着第一株百合的教导:‘我们要全心全意默默地开花,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当我读完了文章的最后一句话,轻轻地合上了书。文章说的是一株百合花和一片的野草在一起生长,饱受野草和蜂蝶的鄙夷,而百合却说:”我要开花,是因为我知道自己有美丽的花;我要开花,是为了完成作为一株花的庄严使命;我要开花,是由于自己喜欢以花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不管有没有人欣赏,不管你们怎么看我,我都要开花!“最终百合花绽开了美丽的的花朵,并把种子撒向大地,多年后漫山遍野都是野百合,引来了人们的观赏。

一株小小的野百合,演绎出一段美丽又令人感动故事。文章通篇运用拟人的手法,通过具体的记叙、细腻的描写,层层衬托,塑造了充满灵性,大智大慧的”野百合“的形象。作者认为人的富有即是人心灵中某些高贵物质的展现。

在林清玄看来,人生的美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欲望,物质带来的美;第二个层次是文化、艺术、文明带来的美的满足。第三个层次是灵性、精神的美,这是最高境界的美。林清玄相信”尽心就是完美“,而野百合就是这样一个因”尽心“而近乎”完美“的形象,真正的体现了灵性、精神的美。

读着林清玄优美的语句,和他一起追求做人最高境界:以清净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以平常心生情味,以柔软心除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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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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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好书,阅读上百遍,每一次读的感受都不一样,会让你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每一本书中,也有许多精彩的文章,给我们带来巨大的人生启发,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真,什么是假。近日,我读了《林清散文自选集》,它好像是无声的“老师”告诉了我们面对挫折时该如何,面对无策时该如何……就是这一件件事情,不管是小事还是大事,都在触碰着我们心灵深处。

人人都有最喜欢的文章,我也不例外。这篇文章不仅让我很喜爱,还给我留下了很大的启发。是哪篇文章呢?就是《活珍珠》。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夏威夷的小贩在卖珍珠,谁也无法辨别珍珠的好与坏。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圆又亮,有的人拿到的珍珠又小又扁。作者看到珍珠贝里的砂石会长出不同的珍珠。想到了人生:总有些人可以长出最大最美的珍珠。

作者简洁的语言中藏着深刻的道理,不禁想到了自己所在的班级。在同一个教室里有不一样的学生。有的学生光彩熠熠,是又大又圆的珍珠;有的学生黯淡无光,是又小又扁的珍珠。为什么有些同学可以变成美丽的珍珠呢?那是他们面对坎坷、困难时,能勇往直前,持之以恒,把“拦路虎”都一一解决了,一一包容了,成为了完好、圆润的珍珠。正像作者所说:人生的伤痛就是活着的珍珠,能包容,就能焕发出晶莹的光彩;不能转移,就加速了死亡的脚步。

遇到一些事情,要学会去包容、克服,即使不是最美丽的,也能散发出属于你自己的光彩。如果你不去包容、克服,反而让你那颗珍珠没有光彩,变得越来越黯淡无光。

我们把人生比作一幅画,那幅画不是完美的,但你只要克服、包容、填补那个缺陷,就会让这幅画变得完美……

读书让生命充满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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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呼兰小城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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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冬的大雪依旧漫天的飞舞着,纷纷扬扬的洒落在呼兰小河上,这条河被严酷的冬日禁锢着,封锁着再也流不动了,挣脱不掉寒冷的枷锁,终于,在萧寒寂静中睡去了。

这条河曾经滋润着这方朴实纯净的土地,养育了呼兰小城的每一个人,无论光阴更替,四季回转,她依旧守护在那里,寂静,慈爱的呵护着那里的生灵,一草一木都会叫她母亲。

“我将与蓝天碧水永处,留下半部红楼让别人去写,身先死,不甘!不甘!”这是萧红留给她再也无法回去却又渴望留下的人世的最后一句饱含深刻而又无奈的话,这个人世曾经有她遭受过的苦难心酸,也有曾经难忘的欢愉留恋,可是她却不得不说再见,再见那个让她又爱又恨的人间。因为生活带给了她太多的苦难,命运让她遭受了太多的心酸,所以也理所应当的为她的人生覆盖上一层厚厚的茧,然而让命运始料未及的是她用血和泪浸透了那张厚茧,翩翩成一只在寒冬的讽刺与嘲笑声中跳舞的蝴蝶,在挣扎期待中幻想着下一个春天的到来。

幼年丧母,封建的地主家庭没有给她带来太多的温馨,更不曾有过家的温暖,相反,留给她的却是一段苦痛的回忆和一段悲剧的开始。假如说她的童年真的存在过幸福,那就应该是她与祖父共同生活的那段温馨的时光,一位慈祥的长者和一个天真的女孩,在那个令人窒息的阴暗冷酷的牢笼里竟然也会寄存着一份温馨,那时的萧红所能得到的每一份爱中都深深的镌刻着祖父慈祥年迈的身影,也是这种毫无保留的慈爱让萧红的童年不至于太过荒芜。但春天依旧不会太长,几经辗转,漫长的冬季依旧会来,等待她的依旧是冰冷无助与苦痛孤独。

没有爱情的婚姻不会带给她真正想要的幸福,个性倔强的她背离了封建家长的意愿,选择了离开,从此开始了那段带给她希望又带给她苦痛的爱情之路,生活的穷困潦倒,感情的极度空虚正在慢慢地侵蚀着她的躯体,血淋淋的大口正在一口一口的撕扯,活生生的吞噬者她残存的温暖与信念,可是她却像一棵冻僵的小草,依旧坚信着春天还会回来,不会那样无情的弃她而去,生活的冷漠反而激发了她渴望得到爱的本能,哪怕外面是漫天大雪,而她的心却依旧温暖如春,本来就缺少爱的生活是她在无助凄冷的处境中寻求力量与幸福的催化剂。

生活的窘境,感情的不顺,病魔的纠缠,一切的不幸在她看来都只是因为她是一个女人,一个黑暗专权的封建家庭对一个本应该逆来顺受的女人本来就是不屑的,而她却偏偏选择了抗争,这究竟是她自身的不幸,还是那个时代的不幸?没有人教她如何去面对残酷的生活,她只是以一个弱女子的身份顽强倔强的活在属于她的时代,她用写作填补着生活的空白,用写作寄予着她对世界的残存的爱恋与温暖,她从未绝望,哪怕生活总是强加她太多的失望,哪怕她总是活的伤痕累累,却依旧步履蹒跚的走在属于她的风雨生活路上。

呼兰小城曾经住着她的祖父,如今葬着她的祖父,此生最大的幸福与温馨全部都埋葬在祖父的坟墓中,或许那些幸福温馨会在春来时开成满山花露,缤纷绚烂着整座呼兰小城,摘一朵戴在小姑娘美丽的发髻上,亦或是化成燕子嘴上的一块儿春泥,就可以去构筑爱的暖巢,有了它就再也不用害怕外面的冷风骤雨,专心做着那个陶醉甜美的梦,在梦中有祖父慈祥的笑声,有母亲不曾离开的身影,还有她一生最最留恋的那些温馨片段,一串一串的串起来,戴在她那承受过生活重压的脖颈上,应该算是生活对她最好的补偿吧?

春去春又来,花谢花又开,正如萧红所坚信的那样,呼兰河水早已解冻,花好,月明,只是早已不见那时的萧红,萧军曾说“让你这样的女人流泪,是全世界的男人的罪过!”唯愿有明月的清辉陪伴,你不会过于孤寂,清脆的鸟鸣可以为你带来一丝清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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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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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长篇中,最引我注目的是《发芽的心情》,根、茎、叶、花、果实、种子是植物的六大营养器官。成熟的水蜜桃略呈球形,表面裹着一层短短的绒毛,青里泛白,白里透红。一个桃子一般重一二百克,大的重三百多克。水蜜桃皮很薄,果肉丰富,易于生食,入口滑润不流渣子。桃树主要是嫁接,是落叶乔木。

三、四月份,桃园一片绯红,从高处远望,桃园就像一张粉红的地毯铺在大地上,给周围的白、紫、绿、黄做衬托。到了六、七月份,桃子已经一个个缀满枝头,一股沁人肺腑的桃香扑鼻而来,这时人们对桃馋涎欲滴。现在终于明白孙悟空当初为什么要去蟠桃宴了。桃子们经过一年的风光,到了冬天也该为下一年做准备了。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是剪枝剪枝剪枝。一棵树的营养成分不是多余的,它只能给予那些茁壮的幼苗成长,树木和人一样,也需要营养,也会生病。他们的舍去是为了给明年的春天做好准备。但总有那么一两棵会死去。

为什么有的果树可以重生,有的果树会永远死去呢?它们的质地一样,肥沃一样,气候也一样。它们的失去是悄无声息的,毫无预示的,这就跟春的到来一样。树是否也有心情,我们不得而知,我们只能看到树的外观,但不能理解它们的内心。我们可以从树的身上发现春,但我们并不了解春天。人世间的波折又何尝不是树呢?我们面临了冬天的肃杀,大雪纷飞。我们只能默默期待春,等待再一次发芽结果,等待新生命的降临。我们或许会为剪枝黯然流泪,但在一个新的春天,他们往往是最好的肥料。

冬天已经来了,春天还会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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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高中毕业季散文

全文共 6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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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的等待,这刻终于到来!原以为毕业会很开心的,可是,事实并不是这样,毕业很伤感!

六月九日,毕业后的第一天,这天,我看见同学们脸上的笑容是如此的灿烂,毕业了,我们终于可以放松了!可是真的就那样开心么?

九日晚,咱们班举行了道别会,老师和同学在那摇曳的灯光下一一道别,一一发表感!一句句祝福语从他们她们口中说出来,小小的祝福乘载着沉重的友情!分别在即,虽没有大生痛哭,但也从那微笑脸庞上看出一丝无奈与浓浓的不舍之情!那一夜,我们疯狂过,把自己的压抑痛苦全全表达!而,疯狂之后是沉寂的教室!我们的心渐渐平静…

十日早,天气不是很好,乌云布满天空,小雨稀稀啦啦的在天空中飞舞。我很早来到学校,看到的是一个个行李箱,心中的凄清又浓郁起来!走进原本热闹的寝室,看到的是一片落没,无限伤感!有回到雨中,看到了忙碌的搬着行李的同学,心里一酸,眼泪差点流出。帮他们搬运完所有的行李,便就要道别…车子终于起动,我用力的挥手,心中一片不舍,天上的云也许读懂了我的心情,滴下了她的眼泪朦胧了我的眼睛!也许我们不会再见了!朋友,祝你们以后一片光明!!!随时间发展,同学朋友一个个都走了……

佛说:前生五百次的回眸,换来了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我们彼此是过客,但三年,我们之间留下了许许多多的美好回忆!

相聚就是缘!

相离却是必然!

随着毕业的离歌唱响,我们都要分别!

毕业,我们开心,但在开心之后却一定有浓浓的伤感!我们难以忘怀我们一起走过的三年!

毕业了,我们伤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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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约着去走路散文

全文共 1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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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她介绍,加入了一个驴友群,以前也见过“驴友”这个词,但一直似懂非懂。经一个叫“憨豆”的人指教,才知道,爱好和从事户外活动的称为“驴友”,是“旅友”的谐音。驴友们的爱好,就是走路,远离闹市,远离政治,亲近乡野田园,亲近名山大川,返璞归真,只关心与爱好与走路、旅游相关的活动和话题。

“憨豆”告诉我,他们这个周末已经组织活动了,要去楚雄西北郊的青山嘴徒步走路。

我加入的楚雄驴友群,女士为主,性别原因,体力有限,因此爱爬山的很少,主要是去乡野田园里走路,而我主要爱好爬山。我觉得,徒步活动或者说走路是一种很有益、很绿色、很积极、很健康、很浪漫的生活方式。

驴友群,是健康向上的群体,玩的是健康的游戏。我觉得,驴友群,是五花八门、各种各样的群里最绿色、最健康、最有意思的一类。

唐代大诗人李白喜欢走路,畅游名山大川,“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他是高人雅士,骑着白鹿出去走路,出去旅行,很高雅的出行,很高雅讲究的走路。八仙里的张果老,确实是骑驴出去走路,慢慢悠悠走路,也属境界高。大概骑白鹿、骑驴的人就都会有些仙气。今天喜欢走路的群体称为驴友群,可能还真与张果老骑驴走路有点关系。古人大概有骑驴走路、出去看戏的爱好,不然不会有“骑驴看唱本”的说法。我喜欢的词语不多,熟悉的词语也不多,主要就是熟悉村庄、庄稼、村路、泥土、山脉、河流等等这几个词语,其他基本不熟悉。

我喜欢走路,与忙碌之中,尽量挤出点时间,周末,晚饭后,约着一两个人或者独自去走路,慢慢悠悠享受走路的感觉,慢慢悠悠享受生命存在的感觉。

我反正好像不太喜欢去人多处比如大街上走,走,还是要去大自然里,人烟稀少处,返璞归真。

我有两个朋友,喜欢在晚饭后、夜色里去爬西山,走到没人处,高兴了,热起来了,就要脱上身衣服,扒掉鞋子,提着鞋子,赤着脚,坦胸露乳,率性走一回。

爱走,就很好,境界高。但是怎么走,却是个问题,有讲究。驴,只会走路,不会坐车,驴友群、驴友们组织活动,也基本不动车,只是如果到远郊活动,才不得不把车子开到乡野里,开到山下,然后徒步走路和爬山,回来时候,再开车回城里。户外活动,就是走路好,坐车的旅游,没有走路感觉好,没有走路境界高。

其实,走路,不是游戏,而是返璞归真,是一种生命状态。走路,是人最早的生存状态、最早的生命状态,坐车是最近这些年才出现的普遍的生命状态。我这群驴友“憨豆”“憨鸭子”们组织进行的其实是一种最古老、最返璞归真的活动,最自然、最绿色的活动。

放着车子不坐,却着意去走路,甚至约着去走路,在有些人看来是白痴,是憨豆、憨鸭子,这群人,不是白痴,不是憨豆、憨苞谷、憨洋芋、憨鸭子,又是什么呢?

其实,喜欢走路,约着去走路,是高境界,是追求返璞归真的生活方式、生命状态,是绿色的生活方式,健康的生活方式。

驴友们出去郊野走路、活动,吃饭都是AA制,率性自然,相互不欠人情,心情好时候,也偶尔相互请吃点烧烤,喝点小酒,当然这些是小插曲,不是主要的,主要还是走路。

有些驴友,没有车子,甚至也没有自行车,也参加驴友群,约着去走路,那才是极高境界。真的,我认为,钟情走路的人,就是境界高。人类一产生,我们的一辈辈老祖宗,就是走路的境界,正因为走路,人类视野开阔了,大脑越来越聪明了,体质越来越好了。

有的驴友,不赞成我的“境界”之说,说“境界?喜爱走路,参加驴友群,其实各有各的原因。我开车10年,至今共换了三辆车,工薪阶层哦,每天上班下班,异常忙碌,忙得我多一步都不愿走,丢个垃圾都要骑摩托去,但是,后来患了腰椎间盘突出,疼的难受,就只有改走路,坚持走路上下班,每天10公里,单程走50分钟,现在我就刚走到办公室”。

大家异常忙碌,来去匆匆,节奏快得难受,难得挤出时间,难得偷得浮生半日闲。爬西山的驴友们,都是车开到山脚,爬完又开车回家。真的,走路也得挤得出时间,大多数人,每天都忙得挤不出一点点时间去走路了。相约放身体于大自然,放身体于乡野田园,慢慢悠悠、慢慢腾腾走走路,感受阳光慢慢浸润身心,享受脚踩在路上特别是泥土路上的踏实感觉和惬意。古人是因为只能走路,没有汽车坐,也没有自行车骑,快不起来,太慢,忙得没时间做事。我们今天,是太快,每天忙忙碌碌,上班下班,上班签到刷卡,下班买菜做饭,接送小孩,快得没时间慢下来,没时间慢慢走路了,所以大家才要组织起来,组织驴友群,去乡间、去郊野慢慢走路,慢下来走路,慢下来活动,慢下来出行,慢下来生活,慢下来慢慢体会生活,慢下来慢慢品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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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当上姥爷的日子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4400字

全文共 4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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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雨毕业于省城某个大学,毕业之后开始当老师,职称升至副教授,还在事业的兴盛,正在摇旗呐喊、振臂高呼、冲锋陷阵的途中,还没有来得及做好思想准备,一不留神,漂亮的外孙子就闯入他的生活。大概人生就是这般快的节奏,还觉得年轻,小伙子一般的劲头,却突然当上了姥爷,女儿问,还没准备好吗?夏雨默然,确实有点。

小家伙的到来,夏雨确实有些惶恐不安,无所适从,角色的升级,让他不得不承认老了。夏雨印象中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都是老态龙钟、满头白发的,脸上皱纹斑斑,走路都有些困难的人。现在的他虽然不能和小伙子们赛跑,但遇到紧急情况,依然健步如飞,甚至奔跑一阵子。

小家伙来到这世界上的第二天,夏雨拿了相机,拍下了外孙的第一张照片,长长的睫毛,圆圆的大眼,圆嫩的鼻子,樱桃般的小嘴,居然有女娃般的模样,相术中有"男人女相者为贵"的说法,意思是男人如果有女相,则非富即贵,莫非天赐我们贵人临门,这可乐坏了姥姥、奶奶,小心的呵护,唯恐娃娃有半点的不适。

一天大的孩子竟然会笑,伸展着嫩胳膊、嫩腿,哈欠不断,看来来到这个世界卖了好大的气力,不知道几天几夜没有睡好。

又一次经历生命磨难,夏雨的女儿顾不上欣赏自己的儿子,在万分疲惫之后休养生息,手术的刀伤依然疼痛。对于女人来说,生娃就是过鬼门关,女儿又一次把生命交给父母,在关键时刻他们为她做了决断。之前数日来夏雨夫妇都时刻准备着,稍有生产的前兆,他们会在20分钟之内赶到医院。

夏雨女儿给小家伙起名"小核桃",希望儿子像核桃一样硬硬的壳儿,白白灵动的大脑。女婿则找起名公司,上网查询,费尽脑力,想赋予娃儿极响亮的名字。

小家伙长的真快,刚刚满月,就有了和大人们的沟通,姥姥逗他,就会朝着姥姥裂开小嘴会意的笑,有时居然有了笑的声音,伴随着手舞足蹈。

夏雨把小家伙抱在怀里,感觉到了小核桃的体温在向他传递,小鼓般的心脏跳动声音那样清脆而有节奏,充满着力量和豪放。小家伙不断转过头来看看谁在抱着他,笑笑的回报每一个把他抱在怀里的人。

两个月之后,他们已经抱着小核桃到室外活动,小家伙开始认识外面的世界,只要热闹的地方,他会玩上好久才用情绪表达要离开。

十个月的小家伙俨然是个小大人,明白了大人的许多表达,开始在代步车里横冲直撞,"咯咯"笑,使劲的哭,来表达自己的心情变化,但是不会说话。他用身体前倾表示"去、走、离开。"嘴里"哼哼"便是厌倦,露着两颗小牙滑稽的笑、手舞足蹈表示喜欢、乐意。

小核桃的大姨、小姨、姨姥姥买来了玩具,并没有激起他多少乐趣,整天拿着个蝇子拍敲敲打打,高处的、远处的,他都会给你拍打下来,"哈哈"的坏笑着。夏雨给他弄了一个细木棍,刻上花纹,他居然爱不释手,敲敲打打,玩的不亦乐乎。

小家伙喜欢逛超市,把他放在购物车里,两只眼睛看着琳琅满目的商品,那个快乐劲,好像都是他家的,不时伸出小手,拿来就啃,不管大人在超市采购多长时间,小家伙从不厌烦,好像他知道是在为他买好吃的东西。

满周岁那天夏雨一家给小家伙拍了周岁照,小家伙穿上不同的服装,好帅气,女儿给儿子戴上黑墨镜,竟然像黑老大一样的酷毙了。摄像师和助手真有一套,愣是把小家伙造出各种形象,流鼻涕的、张口大笑的、手舞足蹈的、吐着滑稽的小舌头的、专注地玩耍的、道貌岸然像个小大人似的,各种姿态,应有尽有。一家人每次翻阅相册,都会大笑不止,小家伙像个表演家,没准将来会有所发展呢。

慢慢地,小家伙学会了走路,居然朗朗跄跄地跑个不停,大人们使劲地抓住他的手,只要松脱,他就狂奔不停,男孩的野性开始暴露出来。

娃儿开始学会了喊"爸、妈。"那使出吃奶劲的叫喊充满着铜铃般稚嫩的声音,鼓舞了做妈妈的使命感,激励了做爸爸的挣钱养家的压力。"aoao"的呼喊,他们默认了是在叫姥爷、姥姥,因为每每如此,娃儿会盯着姥爷、姥姥喊叫数声,直到答应为止。

女儿不断带着小家伙回到城市里,尤其冬季,城市里的暖气烧的热,小孩子是一种享受,夏雨夫妇也不断去探望孩子,但是每一次隔段时间相见,都有不同的感受。

尤其上个月回家,小家伙变化太大了,那天夏雨从车站接上女儿和外孙,路上,小家伙说了好多话,实际上是一些断断续续词或词组。

姥爷…弹弓…打鸟…坏了…修修

肚肚…想姥爷

大象…鸽子…长颈鹿…。喂食

……。

夏雨看到小家伙有了一些连贯的思维,只是语言能力还不能顺畅表达,但是他总能扑捉到一些关键的字词,所以大家都明白他在说什么。

乡下的人们热情,喜欢小孩子,小家伙回来,每天都要外出玩耍,认识了好多人。可能是天性使然,小家伙天生不认生,不管到哪里,谁都可以抱他、逗他玩,一会就熟的不得了。加上小家伙长得帅气,穿着名牌小时装,每天洗得干干净净,谁都愿意拉拉小手,亲亲抱抱。只要有要求,小家伙都会慷慨的献出最纯真的吻。

小家伙是个爱说爱道的娃,教他说啥他都会乐意说,在大人引导下和人打招呼,说拜拜。因为小家伙的热情,他们一家和一些平时不打交道的乡亲有了较多的联系,满街跑的小家伙好奇心的驱使,从东家串西家,哪里都熟。见到猫咪、狗儿、小羊高兴的不得了,观瞧、逗弄,充满着乐趣。

小家伙喜欢坐夏雨的汽车,熟练的爬到副驾驶位置,摸摸启动钥匙、拉拉档杆、拽拽方向盘、然后靠在椅背上装模作样,等夏雨开启收音机,驾车行驶在路上的时候,小家伙会不断摸摸这个按钮,拧拧那个按钮,变换着声音大小,调谐着不同的电台,好像个人似的。

晚上喜欢看《智慧树》、《光头强》,然后小大人似的在手机上看一些婴幼儿小节目,那样津津有味,全神贯注,好像已经进入节目里。几百天的娃儿,能看懂这么多东西,夏雨不敢相信是真的,然而看到他与剧中情节变化表现出不同的反应,夏雨相信他看得懂。

娃儿最喜欢听故事了,晚上听着故事就入睡,早上五点钟醒来缠着妈妈讲故事。捣乱的时候,只要给他讲故事,立马安静下来,夏雨的故事不多,但有编故事的擅长,一边编,一边讲,他居然听得那样认真,那般入神,是夏雨的故事有吸引力,还是娃儿天性喜欢听故事,但娃儿真的是个故事迷。

小家伙有喝牛奶的隐,已经吃饭没问题了,但早上没起床就会迫不及待喊叫"我喝奶,我饿。"姥姥顾不上穿衣服,慌忙地去热奶,小家伙嘴里不停地嘟噜着"我喝奶,我饿。"

晚上看完喜欢的电视节目,大人们都在欣赏电视连续剧,没人再哄他玩了,小家伙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无光了,立马喊叫"我困了,我喝奶",直到满足才肯罢休。

最近小家伙学会了吹喇叭,喊叫"上课",然后学着老师的样子,哼唱儿歌。

小狗子,汪汪汪,看门门,站着岗。

摇摇尾,蹭蹭墙,抖抖头,恍啷啷。

大人们装做学生,随声跟读着。小家伙还挺牛气,命令大家鼓掌,竟然人五人六的。然后又吹起喇叭,喊叫"上课",继续重演他的剧目。娃的爸爸好久没见到孩子,看到娃儿有如此大的进步,激动地巴掌敲击的山响。

这是娃的拿手好戏,也是自我表现的开始,需要得到鼓励和强化,大家都配合得惟妙惟肖,希望通过他的演说激发他的自信,提高语言表达力,成为未来的演说家。

小家伙确实有许多可爱的地方,姥姥做的饭菜味道怎样,娃回答:可以。像小大人般的回答真可爱。乐意做的事都会回答:行、好。稚嫩的童音、家乡味的普通话是那样的甜润动听,回味无穷,久而久之,大人们也学着娃的口音回答问题,不断说起普通话。

娃儿也有自己的思想,不喜欢做的事、不高兴的时候总是说"不"。尤其早上赖床,"不起床、不穿衣服、不吃饭"。娃儿姥姥、娃儿妈妈总是想尽办法激发他乐意做的事,趁娃儿说"行"结束这场纠缠。

平时娃儿都会听后大人指令,按照要求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比如整理物品,把垃圾放到垃圾桶。有一次夏雨把娃儿带到单位办公室,娃把食品的包装弄下来到处找垃圾桶,直到找到放进去,才开始吃东西。夏雨觉得这就是后天教育的结果,娃儿就是一张白纸,后天娃儿父母以及其他对他施加教育的人为他绘上什么样的图画,孩子就会有怎样的景象,所以做父母的要学会怎样做父母,要把阳光的一面展现给孩子。不要等到孩子千孔百疮的时候,粗暴地修理,武断地改造,即便改观,已经伤痕累累。更有甚者,把责任推到祖辈对孩子的娇惯,或埋怨社会环境使然,这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最终孩子父母深受其害,后悔晚矣。

娃儿会热恋人,也会挑剔。最喜欢穿漂亮衣服的女孩,每次娃的姨姨回家,他连妈妈也不要了,跟在她们身后寸步不离,姨不在,则跟姥姥,夏雨和娃的爸爸排在最后,但夏雨抓住娃的乐趣,或是强行抱着他玩耍,他并不表现太大的固执,很快适应,并且很快乐。夏雨觉得娃儿适应性很好,将来可以适应多种环境,走到哪里,那里是家,没准出了国就叛变了。

娃儿像个小警察似的,自己的东西保护的很好,不让别人乱动,嘴里说着"我的,我的",夺回来放回原处。谁的东西就是谁的,娃儿心里分得清清的,不允许别人乱拿乱看。有一次,夏雨从娃儿爸的包里拿出一本书阅读,娃儿从他手里硬拿走,合上,放回他爸的包里。夏雨拿回,娃又拿走,放回,一点不留情面。

娃儿喜欢打开抽屉,厨具的门寻找食物、玩具、或感兴趣的东西,并且每次到房间里来,都在重复这一套,大人都不喜欢这样乱翻乱找,于是不断呵斥,但没有一点收敛,便任其所为,在后面帮他收拾,命令他整理好,再做另一件事,娃儿不予理睬,强行他做,他便以嚎啕哭声反抗。

有一次,娃儿把蝇子拍扔在地上,被女儿撞见,让他捡起,不从;按下他的手挨住蝇子拍,娃儿伸开五指,就是不握住;动手打娃,嚎啕,不捡;把娃放到室外黑暗处,娃儿啼哭不止,还是不从。无奈,不再与之斗气,相信"江山易改,秉性难移",但是却强化了娃儿不服从大人指令的心里,他会不断用他的固执考验大人对他教育的耐力。此时大多数父母或亲人不忍心强行矫正,表现得很无奈。

夏雨认为固执与执着同意,只是褒贬而已。如果固执于正义或事业,固执于理想和追求,则是执着也。相反,执着于错误与荒谬,不肯改变,没有灵动,则是固执,顽固不化。所以,只要让娃儿对事物的看法发生改变,或者思想上有正确认识,就可变固执为执着。那么对于娃儿来说,需要的是激励引导他怎样往好的方面发展,强行是失败的,怎样激励引导,因娃而异,需要家长开动脑筋,创造性地实施教育。比如,娃儿固执一种错误,我们可以承诺:带他去好玩的地方,买好吃的东西,做喜欢做的事。前提条件是服从指令,改正错误。

夏雨有与众不同的观点,认为男孩子要学会说"不",要有刚性的一面,要有自己的主见和坚持,未来的社会是一个信息、机遇、情感多方面交织的复杂体,只靠冷静分许,作出判断需要较长的时间。并且在某种特殊情况下,需要指挥者立马作出判断,不趋炎附势,敢于与强实力抗衡,勇敢拒绝,执着地坚守,果断地放弃才会有奇迹的出现。

夏雨认为给孩子正面信息的教育是必须的,让孩子敢于在不良现象面前说"不",拒绝诱惑、不畏恐吓,才是一完整的男孩子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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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放飞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800字

全文共 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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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一只鸟,一只翅膀受伤的鸟。关于鸟的知识,我略知一二,凭直观,受伤的鸟是只幼小的野八哥,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我小心翼翼地将鸟儿带回家,先用红药水给鸟儿的伤口止血消毒,再用洁净的纱布将伤口包扎好,把鸟儿养在笼中。

八哥似有灵性,一到我家就显得比较温顺。八哥食性为荤,待它惊恐状态消失,它开始张嘴讨食时,我就喂它精肉和虾。由于天气炎热,我将切成小块的肉和剥壳的虾放进冰箱保鲜,一日数次喂鸟,让鸟儿顿顿吃鲜,变质的食料鸟儿吃了易患病。我每天给鸟儿的伤口抹药,一周后伤口基本痊愈,不须包扎了,受伤的翅膀也能轻轻动弹了,鸟儿的精神也比以前好了许多,两眼有神,羽毛光亮。天气炎热的中午,我用凉水让鸟儿洗澡;闷热的傍晚,我用风扇给鸟儿吹风纳凉,只要听到鸟儿的欢叫声,全家人都很高兴;早锻炼,晚散步,我都带着它,为的是让鸟儿早日飞上蓝天,回归自然。

受伤的鸟儿在我家作客一月有余,家人一致意见,让我将鸟儿早日放飞。我生怕鸟儿的伤口和体力未彻底恢复,放飞后再遭不测,我就将笼门打开,让它在家里自由活动。它与我们也混熟了,一会儿飞上他的肩,一会儿飞上我的头,一会儿啄人的手,一会儿扯人的裤管,但从不乱拉屎,我真有点舍不得离开它了。

鸟儿是大自然的精灵,人类的朋友,留下它养着,其实是对自然精灵的亵渎,对环境生态平衡的不负责任。转眼两个月过去了,该放鸟儿回山林了,在一个晴朗的双休日,我特意关照老伴买菜时带点活虾和鲜肉回来,老伴欣然应允,我带鸟儿出门前,活虾鲜肉让鸟儿饱餐了一顿,然后驱车将它带到市郊山林。

再和鸟儿亲近片刻,依依不舍地打开笼门,但鸟儿似乎有点赖着不肯出来,我只得将其从笼中抓出,往空中一扬,鸟儿扑愣双翅飞到树上,极不情愿离去。突然它扑扑翅膀点点头,朝我欢叫一阵,象是在和我说再见,然后直冲蓝天飞向山林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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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和平地战争作文700字

全文共 7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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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的风暴,确实要来临了。

曾在网上看见一张图片,附字为“小黄车外滩开年会”,图片里堆积如山的小黄车张牙舞爪铺天盖地将巷子堵了个水泄不通,活像虫灾时将庄稼啃的皮骨不存的蝗虫似的。虽带来的麻烦数之不尽,共享单车仍因为其便利性而受到狂热追捧。

“共享”地一大特点就是便利。无需出门还要扛着沉甸甸地单车,免受担忧有没有上好锁的心惊肉跳,只需用手机一扫,“小黄车在手,天下我有”,何不叫人喜爱?

两个月前,我曾随妈妈去往一位朋友的农庄。红顶砖房冒着袅袅炊烟,看门狗欢快得把尾巴摇成了螺旋桨。不远处的牧场碧水连青天,鸡鸭羊的叫声此起彼伏,鱼儿入水、波光粼粼。湖中央的凉亭里,我听那位朋友说,这农庄以后会改造成一个供人放松的“共享农庄”,只需预订便可在这里住宿、钓鱼、拔玉米……话语中透着对锦绣前程的无限畅往。我恍惚间想,在以前,这农庄大抵是私有制的。

近年来,共享的暴风雨改变了人们许多。在以前,“不卫生”“不安全”不愿与他人共享单车的人们能够掘地三尺去挖出一百个批判它的理由。人们逐渐放下了传统的形式与心底的障碍,从实用性入手,开始尝试去接受新事物了。在高层面上,就如从“家天下”形式的父子传承到民主推选的国家领导人一般,原本的传统被更有利于国家发展的新事物取而代之。并非最高统治者独断专行,而是人人都有提出建议的权利,13亿人共享一片土地,共享为这个国家担忧与自豪的义务和权利,这又何不是一种分享?

这是一个共享的时代,而新的“共享革命”却轰轰烈烈地进行着。人们为“共享”正在迈出前进的一大步。家里,年迈的外婆嘀嘀咕咕地对骑共享单车出门地姐姐唠唠叨叨,共享的互联网上,革新与守旧正公然挑衅或反唇相讥着。

战争的号角悄无声息地打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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