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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鸽_散文(汇编20篇)

抒情作文就是通过借物或者借景来抒发自己情感的作文类型。通过景物的描写来抒发自己情感的一种书面形式。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作文范文,快来欣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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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的日记初中生散文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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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吹过,银杏树向我微微点头,一片银杏叶旋转着缓缓下落,在我眼前翩翩起舞,我下意识地托住了它,微微一笑,又让它随风而去。

如今,我已进入这银杏之森——江苏省奔牛高级中学。银杏是省奔中的校树,省奔中不仅处处种有银杏,而且建筑样式、布局也如银杏一般,走在这样的校园内,不禁让我潜移默化之间感受着银杏的沉稳、朴实,也接受着这些精神的熏陶。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树木的长高、长大需吸收天地之精华,并保持向上的斗志,树人的培养也离不开老师的教诲,自身的努力,以及优良的校风、学风等。每天早晨,走过高三学长的教室,朗朗书声声声悦耳,从他们身旁经过,他们目不转睛,差劲在书海之中,他们用读书声传递着“锐意进取”的校风和“专心致志”的学风,让优良之风吹醒校园。课堂上,老师循循善诱,善待每一位学生,相信每一位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走向成功,一个微笑,便活泼了课堂氛围,推动了课堂进程。这些正能量都在一点点地改变着我,“不待扬鞭自奋蹄”,为了追上他们的步伐,我还需加倍努力,珍惜年华,自强不息。

如今的我,只是银杏之森中的一个小小的芽儿,新的三年,充满了未知、新鲜,与无限的可能,让我欣喜又好奇。但正如初中三年转瞬即逝,高中三年也会很快过去,回首往昔,才发觉时光宝贵,新的生活,更要加倍珍惜,抓住云烟一般的年华,三年后,做一片最美的银杏叶。今天我以学校为荣,三年后学校以我为荣。未来,长路漫漫,走过之后,才感到长路的飘渺,有志者,事竟成,当下的苦,会成就我未来的最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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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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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清玄的散文有不同于朱自清的,林清玄的语言相对朴实、通俗易懂。在我的语文课本里,有《桃花心木》这样一篇文章,也是出自林清玄先生之手,阅读后会明显感觉到,林清玄的文章善用借物喻人的手法。

林清玄先生善于捕捉生活中的小细节,林清玄有一双擅长挖掘与发现的慧眼,可以从一个细微的现象甚至一个动作,通过奇妙的联想,从而得到许多受益匪浅的人生启迪。

《发芽的心情》讲述的是林清玄先生在武陵农场打工的经历。林清玄帮忙采摘秋季成熟的水蜜桃与梨子。一个月后,被采光果实的果树竟然已经在寒风中凋零落尽。农场主人告诉林清玄先生,每当一年的冬季,总会有一些果树像那样死去,而有的却能坚持到春天的来临。这一现象使善感的林清玄引起了深思,树就像人一样,有的人面临残酷冬天的肃杀,面对折磨甚至流下血心的汁液,却从不低头。有那些弱的,就无法坚持春天的到来。只有永远保持春天的心等待发芽的人才能勇敢的过冬,在流血之后还能枝繁叶茂,长出更美的果实。于是,林清玄先生便常对自己说:“跨过去,春天不远了,我永远不要失去发芽的心情。”若是我们也能随时保持如此的心态,雨后的彩虹一定会很美吧!

既是作家,便有超俗的情怀。《鳝鱼骨的滋味》则是林清玄先生对童年温暖回忆与对母爱的怀念。小时候家里穷,没有钱吃鳝鱼,但是能干的母亲总是变着花样做鳝鱼骨汤给林清玄吃。溢满母爱的鱼骨汤,总是浓浓的在林清玄先生的心中流淌,直到现在仍然回味无穷。吃着饭馆里的鳝鱼,不禁回忆起以前蕴含着暖暖母爱的鱼骨汤。

林清玄先生对生活与文字的敏感,源于林清玄细致温柔的内心。情感是真挚不变的,需要我们用心去感受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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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记忆深处的那道伤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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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后的这几年,妈妈显得更加苍老了。她额头上的皱纹增多了,手上、胳膊上的皮肤纹理也愈加粗糙,经年累月的那些伤痕也没在了其中。可是,有那么一道疤痕却不会轻易消失,因为,它长在了妈妈身上,却也刻在了我的心里。

现在,每当看到妈妈手臂上那道伤疤,我心里就像被针扎了一下,视线开始变得迷糊,三十多年前的那一幕又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阴历的六月初六那天,是陕南人晒丝绸、吃凉面的节日。午饭之后,妈妈将她大红的丝绸嫁衣、父亲的毛衣和家里的绸缎被面等挂在晾衣绳上后,又把半袋麦子晾在了席子上,嘱咐着我看着,然后就进了厨房,去做清爽可口的凉面了。

坐在院角的葡萄架下,瞅着晾衣绳上的衣物和席子上的粮食,又看了看天上火辣辣的太阳,我有点犯困,便伸着懒腰,并不住地打哈欠。就在这时,不知从哪里冒出来几只芦花鸡,开始捣席子上的麦子。这下子可是激怒了我,便一阵追打将那几只贪吃的家伙赶了出去,然后关上了院门,又蹲下身捡拾撒在地上的麦粒。

毒花花的太阳当头照着,不大一会儿,我就已经满头大汗了,好在终于捡完了,我坐在阴凉处呼哧呼哧直喘气。这时只听着“吱呀呀”一声,一颗大脑袋过从楼门门口露了出来,朝着我直挤眉弄眼,一只手还扬了扬带着红缨穗的小剜刀,一看便知道是川平——他这是叫我一块儿去打核桃吃呢!想到这儿,我登时来了精神,拿了自己用粗铁丝打造的小剜刀,跟着川平蹑手蹑脚地出了后门,急匆匆直奔屋后,把妈妈交代给我的事抛在了脑后。

屋后是一个小山坡,不急不缓,草木蓊葱。山坡上有几颗核桃树,其中有一棵树是五保户跛子爷家的,结满了累累的青皮核桃。听川平说,这棵树上的核桃和其它树上的不一样,到每年六月初六就已经灌满了油,果仁饱满,足可以让人一饱口福了。

这会儿,趁着跛子爷不在,我和川平很快便分工合作,不大一会儿便采摘了二三十个青核桃,躲在麦秸垛后剜着吃了起来。简直像几个月没闻过鱼腥味的馋猫,吃得满嘴流油,忘乎所以。

“小——戈——,小——戈——你滚哪儿去了,快给我回来……”坏了,是妈妈在唤我回家!我来不及多想,胡乱往口袋里塞了几颗青核桃,起身就往家里跑,却不料拉下了小剜刀,又回川平那儿取了过来,这才慌里慌张地跑回家。

可想而知,院子里晒着的席子上已经一片狼藉了:那帮芦花鸡连吃带刨地,已经把席子上弄得一团糟了!妈妈正蹲在地上,一边捡拾着撒在地上的麦粒,一边骂道着,满脸的怒气,吓得我不敢走上前去。

“……让你看着粮食哪,你咋就这样不经心——这么长时间,都不见你的人影,你这是到哪儿去啦,嗯?”

“妈妈,我……我……”,我知道自己犯了错,也不敢狡辩,一只手握着小剜刀藏在身后,另一只手捂住口袋,支支吾吾,却不料早已露了馅。

“好啊!这青核桃刚开始灌油,你就开始害人了……”,母亲越说越生气,兀自伸出手来掏我口袋里的青皮核桃。我本能地往后退着,躲进了挂在晾衣绳上的一块大红缎被面的后面,和她藏起了猫猫。

看到这情形,母亲更生气了,随手拿过地上一把掉光了毛的小扫把,“哗啦”一下撩开了缎被面,朝着我的屁股一阵乱打。我从没见过她那么生气,心里害怕极了,便一边后退,一边胡乱地伸手遮挡着,却忘记了丢下手里那把锋利的小剜刀。

“啊……”忽然间,母亲扬起的手停滞住了,小扫把掉在了地上,一股鲜血从手腕处流了出来。很明显,是我无意中伤着了妈妈!我眼前顿时一片猩红,吓得哭了起来,眼泪迷蒙了视线,扔掉了小剜刀,也没有留意到她是怎样止了血,又是怎样包扎了伤口……

那天以后,妈妈胳膊上的伤口竟然化了脓,开始溃烂了。后来,多亏了经镇上诊所小刘医生的治疗,才慢慢愈合可。可是,一块指甲盖大小的疤痕还是留在了那儿。我知道,这是因为当时没有及时消炎所致,我也知道,妈妈之所以打我,是因为我偷吃了跛子爷家的核桃。

在这前后,妈妈的手和胳膊还伤过几次,有的是做家务时不小心划伤,有的是在田间耕作时被野蜂蛰伤。尽管当时受了罪,却幸好没留下什么痕迹。可是这一次,这道疤却永久地留在妈妈的右臂手腕处。

有一年除夕,看到妈妈在往果盘中盛放核桃、红枣这类的干果时,提及起那件事,我又一次愧疚的得满脸通红,嚅嚅喏喏,却早已被妈妈看穿了心事:“孩子,过去的事不要再想了,妈也知道你不是故意的。只不过,你应该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该拿,有时候,就即便是仨瓜两枣,事情不算大,可照样会被人看不起……”

“妈,这些我知道,当时可能是年龄小,不懂事。可说到底,不就是几颗青皮核桃嘛!而且,你咋就断定我偷摘的是跛子爷家的?”我替自己辩白了一番,心中仍有未解之惑。

“别再‘跛子、跛子’地喊了,他是你德顺爷,挺可怜的一个老人!”顿了顿,母亲脸色忽然凝重起来,正声说道,“别看屋后好几棵核桃树,可六月天能吃的只有你德顺爷那棵核桃树。那棵树根深叶茂,结出的核桃个大皮薄,果仁饱满,每年能卖不少钱,可是颗宝树!要不是这棵树的接济,谁还会相信他能够活到现在?”

“德顺爷……宝树……接济……”听着妈妈的话,我有些云里雾里的,可随着年岁的增长,后来也就慢慢地明白了:村里人很少去偷摘那颗树上果子,是出于对德顺爷的同情,母亲那天之所以动怒,也正是基于此因。

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德顺爷早已不在人世,他家的那棵宝树也日渐光秃,并在前几年死了。关于这个可怜的五保户老人的事,也几乎被人们淡忘了。可当我回到故乡,伫立在屋后的山坡下时,却还能想起那个烈日炎炎的午后,想起妈妈当时的满脸怒气,想起眼前那一片猩红……

无需多说,留在妈妈胳臂上的那道疤,如今已经镌刻在了我的心里,成了我一生的愧疚。有时候,我不禁心里想:那道伤疤,当初要是留在了我的身上,兴许现在会好一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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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城市之忆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800字

全文共 1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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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教会了我们狡猾。人与人之间有着过多的猜忌和伤害,也有过多的秘密。所有的秘密,显性的、隐性的、诡谲的,早已不是秘密,但它却被包藏着,浸泡着更多沉重的疑问。我们的内心之间因此无法抵达,像一根涌塞的下水道,几乎承载不了水压的负荷。一座高山抵挡在你我之间,任何一种心灵的过往都无法规避。在类似于跋涉的旅途,只能寻找内心纸一般透明的真纯。认识一个人往往难以验证我们所见到的传说,就像小道消息一样,真实总是与传说大相径庭,要么夸大要么缩小,要么好得过分要么坏得可以,脱离了我所亲见的事实。我能读懂一些人,却不能读懂更多的人。我向他们敞开心扉,他们的门却向我紧闭。我不想把目光落在阳台,那里的一切,内衣、裤头、背心、尿片……在风中扭曲,让我感到害臊和羞赧。那些见得人见不得人的,把自己大方地晾晒在阳光里。

“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事实果真如此吗?有谁不因天气和环境的不如意而抱怨,又有谁不因环境的改善和天气的好转而心情舒畅。坏日子要飞驰而过,好日子就去慢慢赏玩,如欣赏一段旅途的美景。城市的面孔是一致的,你无法确知你准确的方位。打开窗户,风挤进来了,声音挤进来了,下水道污浊的气息挤进来了。车辆川流不息,行人摩肩接踵。城市匆忙的身影,让人应接不暇,甚至一头迷惘。肉价在涨,房价在涨,股票大起大落,工资却老谋深算,不动声色。那些热潮的,冷静的,为生计奔波的,在城市的各个角落寻找赖以安身之地。一些人走进这座城市,又离开这座城市;一些人盖起了高楼大厦,却蜗居在茅棚矮檐。他们是城市的候鸟,不断在城市的旅途迁徙和跋涉。鸽子是飞翔的目标,流云是静止的风景。在目标中寻求,在风景中幻想。城市蓄满了泡沫,泡沫一般的掌声和鲜花,虚伪和狂热是它们得以寄生的土壤。这是一个浮躁的时代,也是一座浮躁的城池。浮躁已经打败了许多人,包括我身边亲近的人。我曾规劝过他,也安慰过他,但我苍白的言语,却连自己都难以说服。我为他捏着一把汗,也为他保守着一段秘密。至今我没有讲给任何一个人,包括我自己。当他不再浮躁,不再迷惘,不再狂热的时候,我会讲给他听,也会讲给我听。许多个夜晚,我都会做一些奇奇怪怪的梦。梦里有许多假面具,给我带来夜晚的恐惧。我一直以为,假面具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因此,很早的时候,我就开始惧怕面具。我有时对着镜子,也能看见自己也戴着的面具。我不敢撕去它,也是因为惧怕看到面具后面真实的自己。

从生活的现代回到十年、二十年前,如一次艰难的跋涉,路上会经历无数记忆缺失的断层。我刚工作不久,那时,我还对农村人保留着固有的情感,而今,我麻木了,我把自己“伪装”成一个道貌岸然的市民。我看见那个拾荒者蜷缩在城市的屋檐下,雨水打湿了他的裤腿,他浑身筛糠一般颤抖。他上身裹着毡毯,毡毯湿漉漉的,不知道是为了遮雨,还是为了御寒。我的成长经历注定了我是善良的,我的性格决定了我对此无法熟视无睹。是谁在用一把刀子插进了我的胸腔,我的内心在隐隐地痛。我把脸别向一边,但我的心思却无法移开那个瑟瑟发抖的蜷缩成一团的影子。人们关注自己的口袋,如把玩手心的石头;人们攫取钞票,心思如磨盘一般沉实;人们行走在大街上,目光高举过楼盘的顶端。我喜欢拿别人的一切与我作比,今天,我走出了农村,汇入了城市汹涌湍急的河流。如果我当年的努力付诸流水呢?那么,我也是一个农民,我会如他一样吗?我不敢再往下想象。河水是不能倒流的,假设也就难以成立。

亲爱的,请不要这样看我,我也许犯过难以原谅的错误,但我是诚实的。我不希望得到你的原谅,我不需要你把我看得如何卑劣,或崇高。我知道,我在你的内心,还是曾经的月亮,你也曾经是照亮我内心的太阳。那时,是我不够珍惜,把你只看作了时隐时现的星星,于是,一段故事就这样错失了。请你不要原谅我,你就把我当作巫神,当作恶魔,这样也许让我会坦然些。用微笑掩藏起仇恨,用微醺掩藏起虚伪,让杯中的葡萄酒晃动成带毒的玫瑰,直刺仇怨结下的恶果。我们还能拾起什么,我们还能放下什么,我们还能担待什么?既然已经种下了怨恨,还能收获甜蜜吗?既然已经过去,还需要掏出血淋淋的心来,捧在手心以示证明吗?城市是匆忙的,城市不会为那些鸡毛蒜皮大伤脑筋。城市有它的历史,城市也只有书写在文字上的历史。文字已经霉变,已经锈迹斑斑,我尝试用水洗涤,用砂纸抛光。我想让城市的记忆,在早晨的阳光中,折射出金色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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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林清玄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6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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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的化妆?什么是生命的化妆?怎么样来为生命化妆呢?我带着这些疑问读完了《生命的化妆》这篇文章,细细品味,顿时恍然大悟……

再深一层的化妆是改变气质,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这样的人就是不化妆也丑不到哪里去。脸上的化妆只是化妆最后的一件小事。我用三句简单的话来说明,三流的化妆是脸上的化妆,二流的化妆是精神的化妆,一流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就像文章中说的一样,拙劣的化妆常常是词句的堆砌,扭曲了作者的个性。好一点的文章是光芒四射,吸引了人的视线,但别人知道你是在写文章。最好的文章是作者心灵自然的流露,他不堆砌,读的时候不觉得是在读文章,而是在读一种人生……

说的多好啊,最好的化妆是生命的化妆。我们不需要用语言、行动来伪装自己、粉饰自己,最美的自己就是真实的自己露出一个真实的自我。虽然生的化妆是最重要的,但也是最容易被人们忽视的,我们要从内在里改革。是的一个人就算是再美丽,却没有气质和内在美,那不是真正的美;一个人用太多的语言、行动来粉饰自己,会适得其反,让人觉得虚伪。

现在也不再是那个以貌取人的年代了,如果你有才华、气质和内在美,无论你是美丽还是丑陋,都会有人赏识你,不会“怀才不遇”的。生命就是表里如一,诚实无欺、心智纯正、灵魂纯净。不必花时间去思考别人眼中的自己,别人心中的自己……

我要我的自我,无须粉饰,更不需要华丽的伪装。

生命是一方待琢的玉,圣洁的雕刀,会把一切瑕疵雕落。

生命是一块冲浪的帆板,奋力拼搏,才不会被海水吞没。

来吧,让我们一起为生命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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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嗨皮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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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时,雨下得很大,轰轰隆隆的雷声从厂房棚顶划过,紧接着是噼噼啪啪的爆响,我赶紧跑到公司门口,想看一看这急雨的天。我们是重工业,整个厂区棚顶上方用透明钢瓦链接,人在公司,有种被闷在盒子里的感觉,所以饭后我总是要在大门口坐坐,看看外头巴掌大的天,以及北京的天空是晴和或是风雨。

晚饭有我爱吃的素菜,已经吃得很饱,又盛了一勺土豆,吃了个沟满壕平,撑撑得。饭后没事做懒洋洋的,又不愿意去逛街,这条小街去过几次,不过是一些廉价的衣物和还算是不错的吃食,以及热热闹闹的人群和来自全国各地方不同的口音。算了,去办公室吧,在网上浏览一下友友们的文字,翻翻那些来自心灵深处的快乐与忧伤,也给我的心灵煲点鸡汤。坐在电脑前没一会,设计部小曹来找我,哥,走,咱去烧烤,不去了,刚吃过,得了,快走吧!

做饭的李姐早收拾完回家了,食堂是我们的天下,我一看,食材挺全,串好的肉串、板筋、尖椒、馒头片,几罐调料,一大包炭,都是小曹买的,没有啤酒。人也齐了,设计部的小谢,一个活泼开朗的的妹子;她带来个朋友,挺安静的一女孩,文文的;另一女孩是我们办公室的小陈,也可以说是我的小徒弟吧;再加上小曹这个东北小伙和我一个“老人家”,一共五个人。

我是吃过了,他们都还没吃呢,那就赶紧整吧。首先得把火点着啊,炭是有了,没引火的,我支使小曹去车间找点木条啥的,找回来我们又给它砸碎了,太粗也点不着,又从办公室里弄来一些旧的A4纸,全都点着,把木屑放上面,陆续再放上些粗木条,等着火上来放炭。说起来容易,其实这个过程并不简单,那个木头不是很爱着的,我和小曹拿着纸是不断的“煽风点火”,弄的满屋子都是烟,只好把门窗都打开,最后他们都跑出去了,就剩我一个人在不断的扇,我对他们说:“我怎么有种来到了火焰山的感觉!”。火是生着了,谁都不不愿意放炭,抓那玩意黑黑的,小曹让我来,我真想给他们一个个抹上个大黑脸。

曹大厨开始烤肉串了,那个文女孩却说她饿了,那还不饿,火生了得有四十来分钟,我说那有馒头片你加点咸菜丝,先垫补点吧,关键刚开头火势不很旺,肉烤的有点慢。曹大厨一边烤肉串,一边煽火,闹得是满头大汗,一屋子都是烟,嘴里还不停的在说,不如出去吃烤串了,咱们几个出去吃也花不了这些钱,还不用这么费事。开朗妹小谢却说:“出去吃能有这么多乐子呀!”,随后又加了一句:“我发觉咱们也太能作了。”哈哈哈,这倒是一句实话。曹大厨一开始放了三串在火上,因为大家都没经验,谁也没烤过,先试试。

结果浓浓的的黑烟出卖了我们,人家车间的工人还在加班呢,厂长走过来告诉我们,不要在食堂里烧烤,不让就不让,他也是好意,都下班了,怕失火,我们就挪到室外,在食堂门口总可以吧。别的东西都容易搬,铁火炉着着火呢,有点费劲,文女孩和小徒弟在食堂外摆好了两只铁的小圆凳,我和小曹在两边用厚纸垫着抬起火炉架放在上边,把原来屋里的铁凳子和材料又都挪出来,这才二次开整。

小曹坐在凳子上继续烤他那没完工的三支羊肉串,谁知刚坐下来就箭一样的跳起来,不断地用手摸着他的大屁股。原来,那是我们刚才垫火炉的一只铁凳子,这麽长时间,早被烫的滚热了,所有人都忙着搬东西,谁也没在意。这真是:千奇百怪事,尽在不言中,大家伙看着曹大厨那滑稽的样子,都哈哈大笑起来。换了只凳子,接着烤,终于这三支羊肉串新鲜出炉了,洒上点调料,先递给文女孩,她不是饿了吗,我们每个人也尝了尝,味道不错,有点老,烤的时间太久了。有了第一回的经验,第二次就放的串多了,整整一溜排,谁知道,这回火倒是旺了,火苗蹿起老高,见了油就更爱着了,曹大厨一边翻串,一边忙着扇火,他是想把火苗扑灭了,因为串烤黑了也不好吃有烟气味,我在旁边提醒着他:“别扇了!”他一边扇,一边说:“不行,老是着!”结果还是有一部分竹签子被烧断,连肉都直接掉在了火炉里,腾腾地烧起来。不过,这一回大家都吃起来,比第一次强多了,可惜了那些板筋,烤的太硬了,嚼都嚼不动,只好扔在垃圾箱里。这第三拨就显得从容多了,火不是旺吗,用木棍把集中的火炭往四外边分散分散,这样就不容易着起大火了,板筋不能烤的时间过长,转一转就可以,因为它太薄。这一次总算是都比较满意,吃着自己烤出来的肉串,味道那真是格外的香。

有了前几次的经验,文女孩也吃得差不多了,便主动代替了曹大厨,为大家伙烤起来,这一回串也放得多了,整整一大溜,肉都吃得不少,来点主食吧,烤一些馒头片,再来一点尖椒,抹上调料酱汁,味道很不错。但是现在串放多了,又没有多余的竹签子了,刚才烧掉了一些,开朗妹提议:我们吃完,别把签子扔掉,她主动去水池那边清洗,回头二次继续串着用。文女孩的手艺真不错,大家吃得也津津有味,我们一边吃一边嘲笑着小曹:“你看看人家烤的,你还自封大厨呢!”小曹边吃边对文姑娘说:“你都可以开烧烤店了。”吃得差不多,小徒弟给我端来了一杯可乐,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对,没有酒。趁他们吃的当儿,我去公司外边买了一打罐啤,打开几个放在凳子上,开朗妹去拿签子时,弄洒了一罐酒泼她一裙子,这不禁让我想起【红楼梦】里茜雪倒茶滑倒泼了一裙子茶的典故来。

都吃得够了,还剩下一些,工人们在车间里加班,我说,小曹,你把这些拿去给他们吃吧,小曹拿着到车间里给大家伙一一的分发完毕。开朗妹提议,咱们撤吧,别等人家都下班了咱还在这里耍,不像话,也是。却又总有一丝意犹未尽的感觉,于是大家纷纷约定,过几天找个假日,开着车一齐去郊外——继续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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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忆我的伯父伯母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400字

全文共 2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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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七二年二月三日凌晨,我的大伯在疾病的折磨中,痛苦地离世了,那一年,大伯只有五十二周岁,今天回忆起来,整整四十二年了。

我是在那一年初三接到家信的,噩耗传来,震惊了正在平吉堡农场过春节的我,我拿着滨生姐从北京寄来的家信,痛不欲生,哭得死去活来,精神几乎崩溃。利没见我这么哭过,他也骇怕了,怕我悲伤过度,毁了身子,总是劝过来,劝过去。我哪里听劝,只是哭,哭得捶胸顿足,哭得泪湿衣衫,我不能自拔,不吃不喝,整整三天没有吃饭。

我的大伯是一个非常善良的人,他不像爸爸那样有文化,性格内向,不善言表,小时候读了几年私塾,为了供养我的爸爸读书,大伯放弃了学业,每天和奶奶挎着小筐到街上卖煎饼果子,挣点零钱,日积月累,攒下一些钱……我在爸爸的一篇日记中,见到这段回忆:“何门祖籍河北大名府,善乐营(现龙王庙镇)。清道光年间,因兵荒马乱,连年不断,居家老小,难以生存,便由何门一支兄弟四人的“队伍”,背井离乡,逃荒关外,落脚在牡丹江宁古塔。一九二七年,因中俄战端开启,祖父携家逃难到东北,在大城市哈尔滨落脚。那时我同长兄(我的伯父)均是小学生,余年十一岁,兄长我两岁,初到疏地,生活囧迫,吾兄及母均做小贩,走街串巷,叫卖街头。祖父悯我天资聪敏,不忍命我作街头叫卖,我后来只是读书,不问他事,但我不能忘掉吾兄为我能上学读书,却在凄风苦雨中挣扎,助我完成学业,我此生最为感激的便是我的兄长。”爸爸的这段回忆,让我知道大伯的清苦身世及所为他人,一生默默无闻的品质。

我的爸爸最后成了知名大学的教授,我的伯父却成了一个只有初小文化的建筑工人,在五建公司搬砖,运沙子,干体力活。我在地院附中上学那会儿,大伯正好在八大学院的附近工地上班,我因是住校,每周只能在周日才能见到家人,大伯想我,就从学校把我接出来,在周边的小饭馆吃上一顿“美餐”。大伯的工资很低,挣的都是辛苦钱,能下馆子吃饭,在当时真是很奢侈的一件事。大伯望着我,心中充满疼爱,只是一个劲儿地催我吃饭,往饱了吃,他却不下筷子,我说:大伯,您吃啊,累了一天了。大伯只是随便扒拉了两口,让我吃了个肚歪。吃完饭后,大伯还要从八大学院骑自行车到新街口的家,一路十几里地,我回到学校,没用几分钟的时间,坐在教室里闷头写作业,却忘记了还在路上奔波的大伯,现在想起来,真是不懂事,我怎么能一个人吃得肚歪,却全然没有顾及劳累了一天的伯父。

一九六九年九月,我在宁夏生了二女儿云儿,北京的家虽不富裕,却也托人带了五斤挂面,二斤红糖,我见物如见人,思念北京的亲人,思念还在建筑工地干苦力的大伯,他挣那有数的几个辛苦钱,却还节俭出来,给我买些补养品。那时我的父亲还身陷囹圄,不能顾及我,只有伯父、伯母还挂念远在大西北的侄女儿,他们从小就疼爱的我。因滨生姐的亲妹妹早年就己去世了,大伯、大娘视我为他们的二女儿。

我在下乡的那些日子里,无亲无故,利在文革中又被群专,只有二女儿和我相依为命,每到月圆之时,我躺在炕上,看着那皎洁如玉的月光,暗暗地落泪:我的亲人啊,我们何时才能团聚?我们哪一天才有出头之日啊!我把思念和痛苦都用书信与家人诉说。那信的内容,至今我还记得:亲爱的大娘,大爷你们好!我想你们,你们寄来的信我收到了,知道你们也想我,怪我当初不听你们的话,非要下乡,到农村来受苦,如今后悔莫及,我非但不能尽孝,却还让你们惦记,朝朝日日不弃不忘!等探亲假时,我攒够了火车票钱,定会回京去看望您们二老!

女儿两岁的时候,利解除了群众专政,他也思念北京的亲人,想立即回京,去探望他的父母,于是我放弃了回京的机会,把攒的21.8元车票钱,塞到利的兜里,他揣上钱,领着两岁的女儿,踏上了回京的44次列车……

利回京后,带着云儿到新街口看望伯父.伯母。二位老人看到了外孙女儿,悲喜交加,有如看到了儿时的我。他们越是端祥我女儿乖巧的模样,越是思念我,心中那说不出的痛苦,怎么也不能释怀。女儿在姥姥姥爷家住了十几天,离别的时候,二老老泪纵横,不愿意再失去那永恒的亲情和对我的怀念。云儿走了半年多,大伯就病了,他患了严重的肝病,医生说他整日郁郁寡欢,饮食不良,思念我,思念我的爸爸——他的亲弟弟,一晃十几年了,爸爸在监狱里,受着非人的待遇,大伯去农场探视爸爸时,常常是相对无言,在心灵深处留下了难以治愈的创伤,让他把怨和思念都深深地在心里含着,埋着,藏着。他在病床上水米不进,后来病情恶化,转为肝硬化腹水,没过多久,他就在农历十二月十九,差十一天就春节了,痛苦地离开了人世。等我接到噩耗时,大伯己深埋于地下,七日那天,我梦见大伯看我来了,他的在天之灵依然不忘亲人,不忘人世间的一个个是是非非。

一九七八年底,大伯己离世六年之久,爸爸被无罪释放,冤案得以平反昭雪,他带着全家人到北京东八里庄的回民墓地给大伯迁坟。那时我全家也按知青政策返城了,我们来到一片己经种了菜的墓地,到处是泥土和水沟,那棵埋在坟边的小树在风中摇曳着,还能依稀记得那坟的位置。

我长这么大,尽得伯父恩养,却没有孝敬老人一天,今天迁坟,我定将老人的遗骨全找出来,哪怕是一个小指骨,我也要把它从泥土中扒出来,放到地面,一块块骨头拼起来,还会出现一个完整的骨骼人像,让大伯完完整整地迁居。那一天,我尽心了,也尽力了,第三天我的脸全肿了,长了黄水疮,可能是泥土中的细菌侵蚀了我,可是我却踏心了,因为大伯又有了新的归宿,所有的亲人都在身边,都在为他诵经,他可以安心了!

七二年那一年,大娘是她生命中最痛苦,最悲伤的一年。六月十三号爷爷又去世了,一年中,两位亲人相继离世,大娘在眼泪中顽强地活着,后来老人家从痛苦中解脱出来,每日去清真寺跪经、礼拜,积善行事,助人为乐,乐善好施,她后来一直活到99岁逝去,才去那己孤单了近半个世纪的墓地去大伯合墓,生生死死,悲欢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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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天净沙秋思改写成散文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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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轮落日携着一抹黯淡的云霞,悄然无声地向西山走去,几座简陋的小茅屋错落在河边,无声,也无生气。一缕轻烟不知何时升了起来,在夕阳的余晖中落寞孤单地变淡、变淡。“我”顺着枯树粗糙的枝干往上看,萧瑟的秋风中,枝头上一只披着黑羽的鸟——乌鸦,正一动不动地盯着远方,一片叶子悬在它脚下的枝上,在风中摇摇欲坠,一丝寒意爬上鼻尖。

秋,静得叫人发慌。

“咔——”一声低沉的叫声愈来愈近,一片影子投在了地上——是雁。“我”目送它在远方消失,脑海中不断唤起它扑棱棱羽翼,捎来的一点生气。

青翠的山川,被最后一抹光映得如翡翠般,碧绿的水则泛着鲜艳的波光。心中顿时豁然开朗——

秋,并不仅仅是孤寂的,而丰富的色彩才是它的代言词。

再细看履边似穿着水晶的草(结霜了),地上不起眼却每一片都精致无比的枫叶与傲着冷风绽开笑颜的菊花。每一个都是秋的精灵,每一个都富有秋的色彩。秋霜的白,枫叶的红,菊花的黄,还有那山的青,水的绿,都丰富多彩。

秋,美得令人心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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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为了和平观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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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正专心致志地“研读”一本中华儿女都应该读的书---《我爱中国共产党》。这本书记载了中国共产党走过60年的光辉历程,其中,我最喜欢里面的彭德怀抗美援朝。

相信每个生在20世纪的人都听说过彭德怀这个名字,他是我国无产阶级革命家,也是“十大元帅”之一,正是这位大名鼎鼎的军事家创造了抗美援朝的奇迹。

我怀着一颗着好奇的心翻开了书本,美军率军队攻打朝鲜,轰炸我们国家,杀我同胞,毁我财物,更可气的是美军还用7号舰队封锁台湾,阻碍我国统一,真是忍无可忍。我们组建了抗美援朝志愿军。彭德怀元帅坚定地表示:抗美援朝一定要打!

于是,志愿军跨过鸭绿江,入朝鲜后仅6天就发动了第一次战役,巧妙地运用了迂回包围战术,打得美军晕头转向。紧接着又发动第二次、第三次战役,打得美军魂不附体。彭德怀真不愧是经验丰富、随机应变的老将,最后,美军迫不得已在投降书上签字,彭德怀顺利归师。真是大快人心啊,中朝人民怎能不欢呼雀跃?

这次抗美援朝不仅保全了自己,而且还加深了中朝的友谊,我沉浸在书的世界中,仿佛也成了他们其中的一员,由衷地感到高兴和自豪,是的,无数的革命先烈们为了祖国的解放,为了人民能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而献出了他们的宝贵生命。而今天,作为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的我们,必须更加努力才能使我们伟大的祖国更富强!

我爱中国共产党,我爱伟大的中国。这是我们全体中华儿女的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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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登南京紫金山怀古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7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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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我登上了六朝古都-南京紫金山(也叫钟山),此刻,满眼见到的是巍峨雄伟的山峰,苍翠一望无际,我感叹时过境迁,世事无常。唯一不变的只有山麓的万里长江,奔腾不息向东流入大海同时也带走了古都南京六朝(东吴,东晋,宋齐梁陈)时的繁荣。

时代变更,朝代更换到底是什么?看,不远处人们说是东吴和东晋所在的城墙,可以想像当时是何等热闹辉煌,可此时剩下的便是夕阳西照笼罩下的断墙和几根横在乱草丛的半截柱子。

六朝时的八里秦淮河是何等喧华,桨声灯影,汀洲曲岸,歌舞升平,歌女们肌肤白如雪,唱着地方小调,小楫在碧水中荡漾着,游客如织,如痴如醉…潺潺流水,声音仿佛惊醒了远逝的英雄们。

遥想楚国霸居东南半壁河山,称霸春秋时期,敢于问鼎于周天子时的雄才,中原谁可敌手?胸怀大略的曹操也大赞生子应当生孙仲谋,可他们如今何在?梁武帝一心向佛才使故国灭亡的吗?现在也没有几个人在意是什么原因了,六朝繁华短如一梦方醒。

谢安才华横溢,举止风流,年轻时不愿入仕途,只图与王羲之等好友在绍兴的东山下一醉方休,激皍文字于兰亭。但国家真正需要时,谢安仍运筹帷幄,,淝水之战以少胜多,痛击了北方蛮夷,保住了江东百年基业。联想起不务正业的南朝后主们,他们一定会愧对英雄先辈,看,陈后主在穷途末路时还不忘带上了宠妃丽华藏匿于胭脂井里。

往事如烟,钟山上留下的只是陵墓座座,陪伴它们的只有些参天古松,幽径埋没于凌乱的杂草中。

辽阔的天空天色慢慢暗下来,夕阳西沉,我目睹了百鸟归巢,此刻,看到了天边升起了如钩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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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商山早行改写散文

全文共 4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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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耷拉着脸,仍挂着残缺而模糊的月。远处的雾气弥漫开来,惊得茅屋上的公鸡抖动,清了清嗓子,高亢嘹亮地吆喝着,迎接新鲜美好一天的到来。而我,站在茅屋门前,症状大夫,准备踏上旅途,家乡的景、家乡的情似随风飘逝,可我,却难以忘却那美好的回忆,踌躇不前。站在庭院中的石板阶上,家乡几十年的大树已长大成年,枝头、树梢上,蝉已开始工作,提醒我们夏日将至。前行,父亲的茅草店仍关闭着,正沐浴着晓月的余晖。

此时,车马的铃铛已“叮叮”作响,我不得不多看几眼我的家乡,今日一别不知何日再见?我叹了口气,忍住泪水上了马车。父母仍在梦乡,为免离别难舍,我特地早早上路。踏过儿时曾与父母作乐的木板桥,心中的酸痛只可隐隐吞下。早晨的寒霜覆盖木板桥面,满是早行过路人的脚印。枯败的槲叶落满荒野路,淡白的枳花照亮驿站的泥墙,幸有它们与我作伴,我不再孤单。

故乡渐远,却是我梦中的常客。不禁又想起家乡无限好的风光,群群野鸭,只只大雁,正于边沿曲折的池塘中嬉戏打闹,而我与父母驻足欣赏……可惜,一切都只是梦,是幻想。

或许路上的情趣会冲淡羁旅的劳累辛酸,却永远无法抑止我思乡的愁绪。

故乡,待我归,胡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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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作文写景散文高二大全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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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清晨,我站在窗前,打开窗户。天才蒙蒙亮。

周围是静寂的,路灯还亮着,偶尔能听见几声鸟叫声和汽车飞驰而过的声响外,就再无别声了。我一看表,才五点十七。原来太阳还在睡懒觉啊,我有些失望。

快到六点的时候,天空泛起了鱼肚白,路灯灭了。地平线上出现了一丁点红色,这颜色十分暗淡,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不过,我起了劲,继续观看。

六点二十多的时候,地平线上,缓缓升起了一个小小的红柿子,那就是太阳无疑了。太阳果真像巴金爷爷写得那样,像负着什么重荷似的,以极其缓慢的速度向上攀爬着。真没有出息,我竟然有一点紧张,心提到噪子眼儿,生怕那看似小小的红柿子承受不住重压,从天上掉下去,变成某个人的红苹果。所幸,小红柿子坚持住了。随着它越爬越高,颜色也越来越浓,橘黄、橙红??可突然,一片云朵挡住了它,它不见了。我失望透顶,以为观日出泡汤了。但那小小的太阳并没有放弃,一点点地穿过云层,最后,它突然放出了耀眼的光芒,刺得我的眼睛也睁不开。

我一看时间,时光正好流到了六点四十五分,早晨开始了。

巴金爷爷说,日出,这不是很伟大地奇观么?

是的,大自然很伟大。我以后要更加仔细观察万物,发现它更多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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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和平日记

全文共 4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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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中国的人们,我们现在虽然过着幸福安康的日子,可是,你们知道吗,这幸福安康的日子是怎么得来的吗?对,就是那些烈士们用自己的鲜血和生命换来了现在人们良好的生活。

同学们,你们知道吗?1937年8月28日,日本开始向东方明珠—上海,发起进攻,上海的同胞们知道鬼子的到来,就都跑到火车站,想坐火车离开家乡,出去逃难。火车站人山人海,狡猾的鬼子进攻了,只见车站上空飞翔着鬼子的飞机,向人群中投放着炸弹,一刻之间,只听见响彻云霄的轰鸣声,整个火车站变成了一片废墟,人们都被压在废墟下边,只有一个不到3岁的孩子还活着,看着妈妈身上的血,他不停的喊着:“我要妈妈,我要回家。”可是他的妈妈早已牺牲了,永远也听不到孩子的呼唤了。孩子努力的向外爬去,终于爬出了火车站,孩子在外面看到了一个爷爷,那个爷爷一回头,看见了他,老爷爷收养了他,从此他开始了与爷爷相依为命的日子。

啊!这可恶的战争,害得有多少人们家破人亡,妻离子散。让我们一起呼吁世界,让和平重返人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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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阕秋声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2300字

全文共 22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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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年的秋望里,垄上轻烟摇摆,秋田已收拾得干净了。割痕泛出泡沫,双脚下到田里去,淤泥从脚趾缝隙里一团一团翻涌出来。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孩子时,也是这样站在秋天里,看漫山遍野被秋光煮得透熟,身同一只硕鼠,想象着它那满满的洞穴。绿色的菜叶子在园中伏地生长,红薯在膨胀,将土层打出大个的裂缝来。大豆黄呀,棉桃白呀,芝麻香啊,密密麻麻,密密麻麻。我跳过去,从岸边的枝柯上摘下红色的浆果。它们在春天里发芽,在夏日里生长,秋天,带着酸甜的气息,从我舌头两边滑下去,我的喉间随即沸腾起一股热切的滋味,发出饱满的声响。

此时我心中生发出喜悦来,这喜悦属于儿时,为这秋熟的模样,总是暗合着一个孩子急于生长的身体。那些稻梁和浆果,给养着她的生命,使她摒弃饥饿,一路欢叫着一截截往上窜。

在中年的秋望里,秋天暴雨倾盆地来了,黄叶下落,草茎枯萎,归禽试足在水中央,温度已三分冷去。我想起当我还是一个心细如发的青年,那时我遥望云天,看到大雁向山处飞过去,回声落在云端,它们高昂的阵脚,将行程拉得如此遥不可及,仿佛从此不再回头,从此不再留恋,那一方曾有关关雎鸠的江滩小渚。再一低头,荷花谢了,红颜在烈火烽烟中死去,鲜红的泪,随一缕清波蜿蜒流转。尽夜里,雨,循至的雨,倚在窗台下,小径旁,石榴枝底,不眠不休地,敲打那扇折损了的芭蕉叶子,一滴滴,一声声,如长门怨妇的絮语。

那时我揪着一颗绝望的心去看秋天,仿佛看到一次次佛前剃度,盛夏已了,万物突然空洞起来,把孕育了一春一夏的生长,青丝一样,大彻大悟地卸下去,随风远扬。

如今我依旧以欢喜的心情去回想那个青年,庆幸她曾经凝神在秋里,看生命接踵而去,一遍遍栽着无常的跟斗。旷野无垠,它们喊着高亢的号子赴生,赴死,反复生长与断裂的疼痛,像缚在悬崖上遭受啄食的酷刑。她站在旷野,对远赴的生命不懈地追思,久久执迷于生命浓雾弥漫,是解不开的团,以夸父逐日的方式透视生命。

当季节与生命手把了手,一趟春花一趟秋实地催熟了凝望的目光,人到中年时,我又看向秋天。秋天是一味悦纳生命的药,凉血,清热祛燥,散结止痛。喝一口,一寸一寸沁入骨髓,便觉得合心合肺,连心神也是契合的,可相互奉为知己。

在秋天里凝视中年,需把自己调弄成闲云野鹤,从一条小径,一片落叶,一颗清露开始,揭开疆野里的层层叠叠,寻找自己随秋天一起双栖双飞的影子。

常在深夜倾听秋天,听风声轻扫。不知是谁遣来这位贤能的主妇,手持拂尘,喃喃细语,间以摇头,喟叹,轻笑。从山头到郊野到村落,平扫,拂抹,点厾。拂尘丝缕绵长,在空隙间疏朗,不凝滞,不回旋,像流水滑过平台。我听了,知道这风与往日不同,不推波逐浪,是通透旷达了不少,带着中年的性子,季节便是秋天了。听秋,听雨声滴落残荷。荷是枯竭的荷,丛中折着几支莲蓬,僵硬得一碰就碎。鲜红碧绿已经流落干净,只剩影子般的风骨在泥里宁折勿弯。雨来了,与雨声再作秋日的回响。这回响参差顿挫,依旧带着中年的质地,声音沉郁了些,苍浑了些,慢慢悠悠,滴滴咚咚,像古刹沉年的木鱼声响,又像古琴弦上的宫徽商羽角,更像一位讲述者,隔着光阴徐徐道来一个故事,此故事只与中年人相际会,此故事绵长如静水深流,与深夜里的中年人作会心一笑。

无需挑选日子,随意穿件轻衣,着双薄履,施施而行,我这样走到秋天里去,像远道而来的老友,更像久别的归人。看脚下草附身在小径上,踏步而上,到达一处平冈。秋阳平铺过来,秋阳不大不小,有温笃的脸,有羞涩的笑,秋阳正为夏时的孟浪饱含歉意。阳光直透疏林,一条条光秃的干,一条条光秃的枝,横斜竖倚,各自遣兴,泛出一林子的干脆利落。伸手摸去,树干几乎是要脱身而去,连皮都不要了,只剩满手骨质的触感。而叶子,在树底杂色相驳,一层层叠铺下去,一片又一片像负累不起的片状、结状、条索状的衍生物。

爱极了这样一片爽气逼人的林子,孑然而立,岂不等同于抛却一切世事纠纷,保留一股刮骨疗伤后的畅意给我。这舍得,必然只是秋、只是中年才有的气概。我躺下来,与高林与高空相对,想这秋阳,这平冈,这林子和中年半日的闲光,如果再加上一本书,必是人生好际遇!我掏出一本书来,姿势慵懒,庆幸书中一没有黄金屋,二没有千斤粟,倒是淬满了时光那乱雀纷飞的影子。我捡起小棍子翻动书页,期待人迹不可到来,慢慢地看,将心性里一些细小的翅膀,秋风吹落叶子似的,慢慢地甄别,筛选,放飞。

像这样将一带秋光落脚在中年的安宁里,不只是喜欢或是攫取,更是浸溺。

喜欢安静地闭眼,静侍在路途,去感受秋天越来越浓的气息。天空高远,大地静默,河水澄清,朝雾浸润日头。秋越深,行走的线条拉得越长。大山大川竖立如大斗,斟满秋天的气象。这气象浩如阔大肚肠里海纳百川的气魄。快去快去,快拉开步子向山川挺进。当我站立在高高的山顶上,昂首向秋,我看到高阁久置的经卷山彻底摊开,露出大荒苍苍般的底色。远近高山壁立了,平野坦荡了,一树接一树,像鏖战后卸甲,垂手,肃立,静思。我看到秋,也看到海,看到深海一般的秋自远山滔天而至,以涤荡的气势剥夺千山万壑。它来了,它所到之处,厚的重的向下,轻的盈的向上。秋意袭身而来,崖上大风披发,我看到天高了些,山高了些,原野高了些,树高了些,我的脚也高了些。

脚踏高岗我屏息凝神,任由浩瀚秋声自由进出我的脏腑,作着智慧的启迪。我靠近秋天,如同面临神袛,它说,删繁就简,以厚重向下沉淀,以高远向上提升,中年应如此立身安命!

秋又来了,我听到季节行走在我的脉搏里,它一路击节而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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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读书随想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100字

全文共 1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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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至12月看了五本书,《一路梦想》、《和最爱的人去旅行》、《搭车去柏林》、《放下一切去旅行》、《背包十年》。还有一本《我们始终牵手旅行》没来得及看。从这些书名便可以看出,这全是同类的旅游游记,这一次我用自己的钱包,支持了一下旅游文化。

本来我是怕看书的,原因是一旦看上瘾就欲罢不能了。每天看书看得两眼昏花,腰酸背痛,睡眠不足,而且长时间看书保持一个姿势,颈椎也越来越感到不适,这种控制不住的无节制看书,对身体实在没好处。所以,知道自己痴迷看书的毛病,多少年来一直不敢再去招惹那些心仪的小说,或者说是不敢再招惹我那书痴的毛病。床头柜上长期只有一本文言文的《聊斋志异》,这本书对于我可以说是百看不厌,也可以说是有效的催眠剂,每天睡前看上一两个或两三个书中的小故事,就眼皮打架睡意来袭,很多时候看着看着书就从手里掉下来,于是关灯睡觉一直睡到天亮。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在我手里也有十来年了,不知看了多少遍,却从来记不住那些故事的详细内容,对于每一个故事每次重新看的时候,几乎都像没看过似的。对我来说它永远是一本新书,是一服永不过期的催眠剂。

这次又犯了奢书的旧病,是从看三毛的书开始的,三毛的书着实让我疯狂了一阵。其实我以前对三毛的书并不了解,那是在今年六七月份,在海淀图书城逛旧书摊的时候,看见一本三毛的《万水千山走遍》,看见这个书名一下就牵动了我深藏心底的心弦,勾起了我的那个深埋于心的旅行梦想。也就是从这时候开始对三毛的书着了迷,先是买了一本《撒哈拉的故事》,又找来三毛全集如醉如痴地看得一塌糊涂。在三毛旅行就是她生活的一部分,旅行是社会大学,旅行是疗伤妙药,旅行是写作的源泉,旅行是她生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还没有看完三毛全集的时候,我却已经“中毒”很深了。

偏偏在这个时候,碰到了《一路梦想》这本书,当时只简单翻了翻就爱不释手了,那天还算克制住了,没有立即买回来。可是以后的二十几天里,对这本书一直是魂牵梦绕,最终还是专程去了图书大厦,而且一次买了三本同类的旅行游记。女儿看我喜欢这类书,又给我网购了三本这一类的书,一共六本书现在已经看完了五本,另一本也开始看了,我的痴迷于书也可算发烧级的了,疯狂地看完了五本之后,身体的不适迫使我不得不降低对书的热度,但兴致却没有丝毫的降低。

偏爱这类书,是因为我正向往着我的旅行,我正憧憬着梦想中的那份悠闲与宁静。我的旅行虽然还不能很快成行,但是我可以跟随这些书的作者们先神游一把,先放飞一下我的心情,跟随作者体会旅游的酸甜苦辣,分项他们旅行的乐趣,领略一路的自然风光和人文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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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为了和平纪录片观后感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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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前的那场战争的硝烟早已散去,中国人民志愿军18万将士血染疆场,把生命留在了异国他乡。

是血与火铸就了我们这个的不屈民族。历史不会遗忘。朝鲜,这个陌生的国度,是他一生最刻苦铭心的记忆。我见过父亲得过的一枚志愿军奖章,记得上面有一个和平鸽的图像。小时我常常拿在手中玩。父亲曾告诫我:不要玩丢了,这是要随他入土的。不想后来真的被我弄丢了。直到现在我一直后悔不已。

我父亲是1956年入朝的。这时朝鲜停战协议签订已有3年。因此,他上过战场,扛过枪,但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战功。但朝鲜半岛上留下了他的足迹,洒下了他的汗水。他与他的战友们一样,时刻准备着冲锋。他把他的青春和最宝贵的年代,留在了三八线附近。

当美军的铁蹄踏过三八线时,中国发出严厉警告,“美国军队果真这样做的话,我们不能坐视不顾,我们要管!”基辛格在《论中国》一书中称,“中国绝不可能默许美军挥师朝鲜边境,因为朝鲜是历史上入侵中国的必经之地,特别是日本就是以朝鲜为基地占领满洲,侵略中国北方的。况且美国出兵朝鲜在战略上还意味着中国在台湾海峡和朝鲜半岛两线受敌。”

美国《国家利益》网站刊发评论,列出美国的6大教训,其中之一是不与你的对手对话是愚蠢的。文章称,1950年10月,朝鲜战争似乎戏剧性地提前结束了。以美国为首的联军占领了平壤,并逼近与中国接壤的鸭绿江边界。中国决定,它不会容忍美国军队在其边境,并警告美国必须后退,但没有成功。直接谈判可能会产生一个暂时的解决办法,也许是一条从平壤到元山的新边界,为中国保留一个缓冲国家。可惜,这是不可能的;成千上万的中国志愿军的加入,加剧和延长了战争。

抗美援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立国之战!自1840年至1945年这一百多年的历史,不是被八国联军侵略,就是被日本鬼子侵略。多少亿两白银被掳走,多少珍宝被豪夺,多少生灵被涂炭?是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才使中国有了今天的地位,抗美援朝一战保证中国的70年和平。新中国成立后,没有一个列强把新中国看在眼里,就连战败的小日本也没有把中国放在眼里,但抗美援朝一仗,让日本对新中国刮目相看。

朝鲜战争还起到了威慑作用,在中苏交恶最严重的时期,苏军边境陈兵百万中苏境,都不敢轻举妄动。中国以不公开的两次地下核试验,结束了苏联最后的幻想。直到前苏联解体,都没有任何一个苏联领导人,敢跟中国军队在正面战争一较高下。

1840年以后我们屡战屡败,1949年以后我们战无不胜。抗美援朝不仅仅是一场战争,更是一种精神,那种精神是不信邪、不信神不怕鬼的自信精神,是不畏强暴、敢于亮剑的英雄精神。它说明,貌似凶猛的美帝国主义并不可怕,的确是一只纸老虎。中国人从那时开始,就不再害怕地球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支军队。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当前国际形势下,尤其不能忘记开国领袖的话:帝国主义亡我之心不死!狭路相逢勇者胜,保家卫国是每一个中国公民的神圣义务与光荣使命!

就如今的中美关系而言,这个纪念章颁发的时机恰逢其时!这是向以美国为首的、蠢蠢欲动的一切反华势力发出的一个强烈信号:美国非要把我们当敌人,我们一定要做个合格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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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关于可爱的四月的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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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爱的‘四月’。一如孩儿般的任性,乍晴还雨,乍暖还冷,热烈时如妩媚的桃花,绚烂芬芳,消沉时又如冷艳的梅蕾,孤傲枝头。

然而,毕竟春已归来,四月是温暖的,四月是纯洁的,看那广阔的原野上,万物都在萌生,姹紫千红、瞬息万变,看那柳枝在微风中轻轻飘拂,百花在阳光下争奇斗艳。四月就是让我如此地爱恋无限。

我尤其喜爱在四月清新的早晨,在鸟儿欣悦的歌声中,独自在初春的原野上漫步,看那斜倚在农舍篱笆傍粉色的桃花、冰白的李花与绿色嫩柳的缠绵,品味着蕴含小草清香和花卉芬芳的初春气息,恬静而含爱意,沈默而涵芸芳。

是呵,我爱四月的烂漫,四月的芬芳,我爱四月原野上的生机盎然,四月大自然中的美妙音乐。

在我的心中,四月就是温雅秀媚的你,就是旷世才女的你,在四月的怀抱里,我的心中有着满盈的爱,属于你的!也属于我的!

记得川端康成曾经说过,‘每年春之将至,我必定做梦’这样的话,然而,我不喜欢做这样的春梦。我希望能够在‘四月’蔚蓝的晴空下,沐浴着‘四月’和煦的春风,与可爱的‘四月’手牵着手,让‘四月’春色永驻在我的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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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流年似水缓缓行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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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的妇女节。如今好像越来越享受这个节日了。买一个心仪的礼物,隆重地爱自己一下。和闺蜜们小聚一场,心情委实不错。

隐约记得,大学里庆祝过一次妇女节。不过那时并不喜欢这个节日,尤其反感妇女这个词。妇女是一种什么状态啊,家长里短闲聊的大妈,菜场里讨价还价的主妇。可我们,花一般的年纪,十指不沾阳春,心里容不下一丝世俗的烟火,觉得生活只能有诗情画意。

时间,真是这世上最公平也最冷酷的东西。不管心里曾经多么鄙视主妇的俗气生活,可不知不觉,进入角色已是好多年。

洗衣、做饭,照料一家人的饮食起居。我喜欢三口人坐在一起饭、聊天、讲笑话,喜欢晒好的衣被里那种阳光的味道。原来,三粥两饭的平淡日子另有一种从容的美好。

其实不需要经历苦难,岁月的流逝就会让人长大。人过中年,再回想年轻时的梦想,自己都觉得好笑。成熟就大的好处就是让人真正认清自己,然后,找到喜欢的生活方式,心无旁落骛地安然度日。

我们闺蜜四人,从小一起长大。玩耍、上学、恋爱、然后又一个个地步入婚姻。有了孩子后,家务事陡然多了起来,老公没有一点主动分担的意思,生气、争吵,日子过得手忙脚乱,每个人的心里都憋着一团火。偶尔忙里偷闲的见个面,大倒苦水,痛骂男人,还没等互相安慰,却发现时间已晚,赶紧抓起包,匆匆地告别,该接孩子的接孩子,该做饭的做饭。我们再没有时间一起逛街,一起疯玩,只剩下了每年一次的春节聚会。携夫带子,轮流作东。孩子们追逐打闹,大呼小叫,我们得努力不受干扰,才能把酒言欢。

聚着聚着,周围就安静了。孩子们一个个地长大,再也不愿时刻跟着父母。今年的聚会,我们只好自嘲地举起杯,“几个老家伙,干杯吧!”常聊的内容也都成了要去哪儿选一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好地儿,然后一起养老。

晚上,聚在一起吃饭聊天,回忆小时候的各种傻事。看着闺蜜们的笑靥,真是有些感慨。我们都有过婚姻中最灰暗的一段日子,如今,时光打磨掉了每个人内心的戾气,老公们日渐体贴,我们也学会了宽容。心情犹如涓涓溪流,度过了激流险滩,变得从容平缓,生活也越发顺水顺风起来。

我们这个年纪,大概没有人再希望日子快快地过吧。遥遥望去,不远处是落日黄昏,顿感每一天都值得珍惜。褪祛年轻时的浮燥,在岁月的余荫里,感受日光渐长,时光渐慢。流年似水,让我们缓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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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朝花夕拾散文读后感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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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期的日落时分,就应当泡上一杯茶,带上一本书,来到阳台,享受此刻的宁静与心灵的洗礼。

好书如此多,从其中挑出一本来也绝非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目光不由的被鲁迅先生的《朝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概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不多,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定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此刻的文章是极有思想的,这题中的猫鼠狗自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形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我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乖巧,实则暗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嚷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但凡猫若是捕食到比自我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把柄,必是会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自我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哀。

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对付猫自有一套办法。开始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逐个推广,以致之后猫都从来不接近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态度已是明确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留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的大鼠是决然不一样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似乎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之后得知是长妈妈所谓,可是,先生和猫之间的矛盾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细细品味,先生所言的狗鼠猫,其实就是代表了先生所生活的时代的三类人。先生用极其细腻的笔法描绘了这三个阶层,先生正是以笔为枪,抨击了那个时代的“名人”,表达了自我对于那些生活在底层的弱者的同情和支持,而那些“名人”各种媚态,对弱者的各种折磨,先生也嗤之以鼻!

先生的文章或许我还读不懂其中的真味,可是却能深切的感受到先生对那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

向先生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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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和平的作文

全文共 6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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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午,像往常一样,狗捉猫,猫捉老鼠。它们整天在家里打来打去的。

“等一下!”狗推开正在追打的猫和老鼠说,“你们干嘛这么打来打去呢?到底烦不烦啊?其实,狗可以跟猫和平共处,猫也可以跟老鼠和平相处啊。”

猫和老鼠想:是啊,我们三个为什么非要打来打去呢?狗见它们都同时点头,就说: “那我们就握手言和。你们说,怎么样啊?”猫和老鼠都高兴地同意狗的看法。

狗立刻写了一张和平协议。上面写着:狗、猫和老鼠同意,愿意和平共存。它们看后都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狗兴奋地握着猫和老鼠的手说:“我们成为好兄弟吧!”“好”猫和老鼠也反握着狗的手高兴地回答。

从那天晚上开始,它们就睡在同一张床上。半夜里,猫看见老鼠没盖

好被子,怕它着凉了。就赶快帮老鼠盖好被子;老鼠夜里醒来,看见一只蚊子正停在狗鼻子上。老鼠想:蚊子叮下去,狗一定会很痛的!老鼠赶紧用扇子把蚊子赶走了。

早上7点,狗听到昨天晚上睡觉前调好的闹钟响,就马上伸手关上闹钟。生怕吵醒它俩。狗轻轻地起床后,就开始准备美味的早餐了。猫帮老鼠刷牙,老鼠帮猫洗脸。然后朝食物发出香味的方向走过去。它们看见桌上,已经放好三杯热牛奶、三份蛋糕和每人一条香肠。老鼠马上帮猫围上餐巾,猫也立刻帮狗拉好椅子,让它坐好。

猫和老鼠看着桌上的早点,激动地对狗说:“狗大哥,真是太感谢你了!”“不用谢,我们是兄弟嘛!”狗笑眯眯地回答。

狗、猫和老鼠一边慢慢品尝可口的早点,一边想起以前你追我打,发现对方有食物就抢夺,日不安宁,整天提心吊胆的日子。心想,还是签上和平协议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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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绛珠小草大衣的风情散文_[第四单元]写散文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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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天,我在杭州街头等车。离我不远处有位年轻女孩,也在等车。女孩个头不高,背对着我,长发披肩浓密微曲。她穿着一件藏灰色大衣,黑色打底裤,黑色中筒棉靴。她细腿细脖,应该是清瘦体型。我始终没能看到她的正面,不知她的容颜究竟如何。但她竟然深深地吸引了我。

其实她全身上下其他的穿着都普通。真正吸引我的是那件大衣。是她穿着这件大衣透露出来的气质和韵味。

这件大衣是宽松型的,一直盖到女孩的小腿肚。大衣不是皮草也不是羊绒,应该是件质地较软的毛衣。斜跨肩的款式少了些死板的棱角,将女孩松松地包在里面,就象包着一只小小的蚕宝宝,就象一个大男人怀抱着一个小女人。

总之,这女孩给我整洁别致温馨柔和慵散自在的印象。可以想见,这一定是个受人娇宠的女孩,过着无忧的生活。

我无言地感动了。这世上女人最羡慕的无非是既有爱情兼有物质。我不知女孩是谁,也不知她身后的男人是谁。我只知道,幸福的女孩身后一定有个给予她幸福的男人。要是世上每个女子都能这么幸福,每个男人都能给女人这样的幸福,该有多好。

于是,我开始向往这样的一件大衣。我喜欢它宽松温暖的怀抱,让我感觉自己是个受宠的幸福的小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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