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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读书笔记以上通用20篇

导语:《国富论》总结了近代初期各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经验,并在批判吸收了当时有关重要经济理论的基础上,就整个国民经济运动过程作了较系统、较明白的描述。下面是开学吧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读书笔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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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草人》三年级读书笔记

全文共 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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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叶圣陶写的一个故事集,里面有一个跟书名同名的故事。>is a set of stories written by Ye Shengtao, which contains a story with the same name as the title.

这个故事讲述了一系列稻草人在夜晚发生的事情,稻草人的主人是个老寡妇,丈夫死后,刚还清葬费,儿子也死了。

这些事情讲述了稻草人是非常爱他的主人,以及虫子是如何可恶,当地封建社会是多么凄惨。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了古时候,那些富人、地主,凭着自己的财富,勾结当地的县官,来欺负那些没钱的百姓们,还有些人,由于生活条件不够好,就去赌钱,赌输了,就卖妻卖子。

这个故事同时也告诉我们:以前的生活那么惨,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此幸福,为何不珍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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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大名著之《水浒传》读后感_六年级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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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本十分经典的小说。可以与它相并列的还有《三国演义》《红楼梦》《西游记》这四本合称“四大名著

《水浒传》真实的描写了宋代时以宋江为首的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到失败的全过程,在字里行间中逐渐揭露出当时社会的黑暗和腐败,以及统治阶级的种.种罪恶。同时也赞颂了英雄们的正义行为和不朽的精神,他们帮助百姓们安居乐业。从而塑造出了一百零八将的梁山好汉,塑造出了正义的形象。

在全书中我最喜爱“花和尚”鲁智深。他虽然长着一副十分凶猛的外表,但是却怀有一颗善良真诚的心。他见义勇为,嫉恶如仇。在他听到一对父女对郑关西的哭诉后,十分厌恶屠夫,便答应父女俩会惩罚一下郑屠夫。但一不小心失手便三拳打死了郑屠夫,又保护这对父女送出了镇子。他与屠夫和这对父女都不认识。但是当他听到了屠夫的险恶。于是出于良心,他看不下屠夫对行为。也不顾自己的地位,去帮父女脱离苦难。这也表现出了他十分的正义,爱憎分明。

《水浒传》讲述了一些民间的英雄故事,也让我对他们的忠义感到震撼,使我对他们原先的看法发生了截然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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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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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父与子》漫画集,我很喜欢这本书,在假期中我看了好多遍,看了一遍又一遍,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

《父与子》这本书主要讲的是爸爸与儿子在生活中所发生的一些事情,把它们编成了一个个生动有趣的小漫画来展示出父亲与孩子之间的情景,真是让我们看了又看,有是候好羡慕书中的父子。

漫画里的爸爸非常幽默搞笑,有时候像个小孩子,是儿子的“大朋友”。

看着书中的每个故事,有时候我看着看着就笑起来,真是太好玩了,看着书中的爸爸对儿子那么好,我多想我的爸爸也能像书中的爸爸一样幽默,不生气,不那么严厉就好了。

我也十分爱我的爸爸,我会和爸爸一起再阅读这本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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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1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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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埋藏了的美女--薛宝钗春梦随云散,花飞逐水流;寄言众儿女,何必觅闲愁。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袭人等是《红楼梦》主线人物,宝、黛二人的悲剧贯穿始终。

薛宝钗虽不是此爱情悲剧的当事人,但也有着相当高的地位。对于《红楼梦》的结局,我有甚多不满,可有人对我说,“既然你不满,林黛玉最终抱憾而亡,贾宝玉出家为僧,那你觉得,什么样的结局是完美的。”的确,我对甚为不满颦儿之死,颦儿素日也是叛逆角色,终日只想一展才华,违反了古时“女儿无才便是德”之说。颦儿在文中的才华是不容置疑的,我实是钦佩,也为她那种叛逆而佩服。可她为何不能叛逆至底?贾母素日疼她,更疼宝玉,他俩二人想要结为连理枝,贾母也未必反对,她竟不去争取,偏自寻苦恼,气死了。可细细思量,她素日多疑,即使嫁于宝玉,也难免会被气死。她又不似凤姐会借酒撒泼,怎生向贾母开得了这口?她的力量是如此微薄,在贾府她毕竟不像宝钗那样得人心。宝玉,最后看破红尘,做了和尚。难道做和尚真是最好的结局吗?若是如此,世人都改为僧。我的想法太极端了。“你死了,我去做和尚。”预示着这一切,好似一切皆前定,无法改变。只可惜宝钗为人圆滑,讨人喜欢,她最终最终独守空房,也不免令人觉得有些惋惜。宝钗也是封建礼教的牺牲品,她以林黛玉之名嫁入贾家,也深知宝、黛二人心意相通,却无力抵抗。薛母再疼她,也无能为力,贾母如此有诚意,自己又怎生婉言拒绝?何况,薛蟠之事,贾家也尽了不少力,宝钗也不想为难母亲。嫁于宝玉后,虽说黛玉已死,宝玉待她也不薄,可宝玉仍是对黛玉念念不忘。

最后,她已怀身孕,宝玉仍是舍她而去,出家为僧,留她独守空房。说来,得人心又如何?最终也未得幸福。我始终觉得宝钗是全剧中真正的强者,她从不再人前为难他人,不与人正面起冲突。她的才华绝不在颦儿之下。我很是最佩服她,她说话从不造次,不该说的话绝不多说,即使是顽话,也是极为小心,甚至是无懈可击。她的才智也是罕有的,她不似凤姐无话不说,说话好似毫不讳忌,泼辣来形容也不足为过,心狠手辣,但她的才智绝差不了凤姐许多。就拿此二事做分析。她时而劝戒宝玉,宝玉无悔改之意,她也不勉强,一她是姨娘家的,不便多说;二袭人如此劝慰,仍不见起效,多说也无效。就此打住,多说无意。再拿她与宝玉结婚之时,伺机将颦儿的死讯告诉他,也显示了她的才智。这些都是有目共睹的。在来说说我自己的见解,我自认为对宝钗的为人,性格,想法都不够了解。我只是以一个常人的角度来思考。宝钗处理世事甚是圆滑,几乎是人见人爱,可难免会有点虚伪感。她可能想忍得一时,时机成熟后,便可寻回自己,可到时到何处寻回自己?虽然她是强者,我个人认为将自己埋藏并不是件容易的事,这不是一个弱者做的来的,可最后她却不是真正的赢家。美梦终究一场空。韶华散尽,容颜衰。独坐烛前痴痴叹,才觉泪痕爬满容。过往如云不可及,镜中双鬓已成霜。膝下遗腹已成人,房空冷清如往昔。闲来无事仰望月,无语能诉,唯有泪空流!常听人讨论,宝钗凄惨还是黛玉凄惨?可纵观全文,细细评之,你便会觉得这个问题已不重要了。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黛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这些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也许冰山一角都未触及,还搞错了方向,扭曲了曹雪芹的原本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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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灰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5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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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童话中灰姑娘给了我很多感受,当她妈妈临死之前对她女儿说的一番话:“亲爱的孩子,你要虔诚、善良,这样,亲爱的上帝会一向帮忙你,而我愿意从天上向下望着你,长在你身边。”我读到那里,心里总觉得酸溜溜的。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她那一颗晶莹的心,那一份无私的爱就像黑夜里的一盏明灯,永远给她女儿指引方向。

可之后,灰姑娘的遭遇更糟。每一天灰姑娘都务必从早到晚干重活,天没亮就起身,拎水、生火、煮饭、洗衣。而且还受到两个姐姐的欺侮、嘲笑,晚上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这些仿佛像一幕幕生动的画面,展此刻我的眼前。这时候的灰姑娘是多么的令人可怜,她是多么的无助。应对着重重困难,她的心没有屈服,更感动了那些天空中的小鸟、小鸽子,还有一根爸爸送给她的榛树枝(因有灰姑娘眼泪感动了它,慢慢长成一棵美丽的榛树)。这些小鸟来帮她做她做不完的事情,送给她华贵的衣装,帮王子分辨真假舞伴,让灰姑娘遇到她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灰姑娘正是凭着她那颗真挚、善良的心,在堆满了石头,布满了陷阱的道路上,勇往直前。

在这黑暗的生活中,灰姑娘找到了光明,在痛苦中寻求快乐,这光明和快乐就是上帝所赐予她的珍贵礼物。这故事使我真正懂得在生活中遭遇不幸时,不要气馁,就让我们把痛苦和不幸作为奋斗的阶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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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木偶奇遇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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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世界文学名著——《木偶奇遇记》,作者是意大利著名儿童文学作家卡洛。科洛迪。书中的故事情节惊险曲折,引人入胜。我很喜欢这本书,简直爱不释手。

《木偶奇遇记》讲的是一段普普通通的木头变成一个顽皮的木偶后在他成长过程中的种.种经历。书的主人公木偶皮诺曹因为淘气、贪玩和不听劝告,不仅吃尽了苦头,还几次饱尝了死亡的恐惧。

书中讲述的故事也十分有趣。小木偶皮诺曹不爱学习老撒谎,一撒谎他的鼻子就会长长。他贪玩逃学,用买课本的钱买票看木偶,搞乱了剧场的演出,结果被马戏团的老板给抓住了。可他依然不思悔改,还是出去玩,结果变成了一头驴,被猎人追杀,跳到了海里。虽然从猎人的魔掌逃出,但又被鲨鱼吃进肚子里。爸爸为了救他也奋不顾身的跳进鲨鱼的腹中。父子二人齐心协力地从鲨鱼的肚中逃出。最终让皮诺曹真正的领悟到了做人的道理,变成了真正懂事的男孩子。

读完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皮诺曹的家人对它的支持和鼓励,它的爸爸杰布托坐一条小船不远千里去找它,蓝头发仙女妈妈一次又一次的原谅了它,使它能鼓起勇气改正缺点成为真正的小小男子汉。

这也不禁让我想起了妈妈对我的鼓励。每当我遇到学习上的困难时,妈妈总鼓励我开动脑筋。成绩考的不理想时,妈妈一句责备的话也不说而是帮我分析原因,然后帮我改正错误。在我犯了错误,想要偷懒时,妈妈总会用理解的眼神提醒我,用温和的语气教育我。这让我有了自信,也有了遇到困难战胜它的勇气。

我爱读这本好看的童话书,更爱我的好妈妈,让我从中体会到了妈妈对我浓浓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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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朝花夕拾》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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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让我百读不厌。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百草园》这一篇文章,文章把百草园的菜畦,石井栏,皂菜树……描写的十分逼真,我读起来好像身临其境,长妈妈给鲁迅讲“美女蛇”的故事,使鲁迅十分害怕,夏夜乘凉也不敢往墙上看。作者还描写了冬天的百草园比较无味,但一下雪就有趣了。玩拍雪人的游戏,捕鸟。捕鸟可得要技术,要等到雪盖了地面一两天,鸟雀们无处觅食的时候才好,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个短棒支起竹筛,撒些谷子,系上一条长绳,鸟下来啄食一拉绳子就把鸟罩住了。

读过《朝花夕拾》真是让我受益匪浅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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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茶花女》大学生读后感_茶花女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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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从来只带茶花。一个月中,有二十五天她带白色茶花,另外五天带红色茶花。没有人知道这颜色变幻的原因。在巴尔荣夫人的花店中,她被人称作茶花女。这名字就叫开了。”这就是茶花女。

我感受着玛格丽特的悲剧,期间不知有多少回想哭的冲动,竟没有流出一滴眼泪。这也许就是玛格丽特在我心中的定格。读完小仲马先生的《茶花女》,我的心情许久不得平静。也许是一口气读下来的缘故,又或者是由于作者是有过类似的亲身经历,整个故事异常真切。头脑里清晰地呈现着茶花女美丽圣洁的面容——因为“她的一生是罪人”。

玛格丽特是个天使,她生活在最肮脏的领域,却保持着茶花般洁白清新的气质,她富裕奢侈却又一无所有。命运待她不公,试问谁想成为人们蔑视的对象?一个软弱的女子,在那样的生活环境里,哪有能力抗争?直到阿尔芒的出现,才带来了茶花女生命的?光。伟大的爱情似乎总免不了缺憾,也许还是致命的。不是因为阿尔芒负担不起茶花女的生活,而是茶花女竟然为他改掉了过去奢侈的生活习惯并愿意与他过上朴实幸福的平淡生活,我所敬佩茶花女的也正是这一点。阿尔芒遭到父亲反对后未动摇对茶花女由衷的爱,他立场坚定,甚至不惜与父亲反目;茶花女对阿尔芒的感情也始终如故,但她表现得更无私,她为了阿尔芒的幸福,为了阿尔芒家庭的利益,毅然决定离开他,可想而知,茶花女离开小村庄的那天晚上,是多么得撕心裂肺啊!最不忍心读的是茶花女临终的日记。在日记里,她向阿尔芒述清了一切,字里行间到处可以体味到她对阿尔芒真切的爱,失去他,茶花女便觉生活已无希望,一切也可告以完结。于是,她放任自己,以至病情逐日加重,直到死神就站在她身前时,她还一心惦恋着阿尔芒,多想临死前再见他一面,却至死也未能如愿以偿。

再看看冯梦龙笔下的杜十娘,她的命运和茶花女惊人的相似,她的那个百宝箱里还有着惊人的财富,从何而来,那是她血泪的见证。她是用她的屈辱换来了物质上的富足,心中却无限向往美好的正常人的平静的生活。她同样聪明、美丽、善良,李甲对她的感情开始也是真的,但是自古以来,烟花女子的命运都是血和泪写成的,杜十娘也不例外。李甲一面对自己的家人心存畏惧,一面是又把杜十娘看成了一个待价而沽的货物。当孙富要高价购买杜十娘的时候,李甲的丑恶嘴脸就一览无余了!李甲的丑恶用心是一举多得,既摆脱了负担,又得了一大笔钱,这就是我们的谦谦君子!杜十娘终于明白,自己离开了一个小的丑恶的地方,最后还是逃到一个大的罪恶的地方罢了。她带着她对命运的绝望、愤怒、屈辱跳进了江里。她至死最终无依无靠。杜十娘是那样的爱生活,可是生活到底又给了她什么?——绝望!杜十娘比茶花女不幸的多,因为她的一生没有遇到人性的美好的东西,而至少茶花女遇到了,这一点美好的东西让她的一生有意义。

还记得金庸名著频繁出现的经典语录:“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相许。”又或是作者的言语:“一颗只能用世间最涩的泪才能打开的心,曼侬?莱斯特,面对玛格丽特?戈蒂耶,最终只有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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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红楼梦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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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写了一大群青春年少的女子,作品充满了青春的笑和泪、爱和怨、酒和诗。史湘云作为众芳中的一员,

被喻为海棠的象征,她有着林黛玉的聪颖和真挚,却没有她的忧郁和褊狭;她有着薛宝钗的才思和醇厚,却不像她那样冷漠和矫情;她有王熙凤的泼辣和爽利,却没有她的残忍和贪婪,她是一个内外兼修的美女。

一、貌美

湘云因其姿容潇洒、高雅脱俗深得众人喜爱。《红楼梦》中并无对史湘云相貌的正面描摹,但是却从侧面写她和宝玉面貌仿佛。三十一回中宝钗提到:“他在这里住着,把宝兄弟的袍子穿上,靴子也穿上,额子也勒上,猛一瞧倒像是宝兄弟,就是多两个坠子。他站在那椅子后边,哄的老太太只是叫‘宝玉,你过来,仔细那上头挂的灯穗子,招下灰来,迷了眼。’”宝玉的面貌书中是描写过的:“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曹雪芹描写的宝玉的外貌,真可谓美极,湘云和他相像,女儿的俊秀之外,也兼有男儿的俊朗。

二、才情美

湘云才思敏捷,是个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她热衷于创办诗社,在诗歌评论中也有自己独到的见解。群芳宴史湘云掣得海棠花签,签上的诗句是“只恐夜深花睡去”,这是苏轼咏海棠的名句。吟咏白海棠,史湘云来迟了,在别人几乎已将意思说尽的情况下,她竟一连弄了两首,且新颖别致,另有意趣,赢得了众人的赞叹和激赏,被评为压卷之作。大观园的最后一次诗会,她的柳絮词,写得妩媚清鲜,黛玉看后笑道:“好得很,又新鲜,又有趣儿。”湘云诗兴到来时,热情洋溢,忘乎所以,被谑称为“诗疯子”。芦雪庵联诗,她一边是忙忙的吃菜,句如连珠,诗如泉涌,力战黛玉、宝钗、宝琴三杰。林黛玉是大观园中公认的最有诗人气度和才赋的少女了,作者写她多次赞赏湘云的诗,可见湘云的诗才的确是出众的。此外,第三十一回,湘云与丫环翠缕拾金麒麟论阴阳,与翠缕的一问一答中,可能看出:湘云较之宝钗,黛玉才华出众,学识渊博,懂得周易之理,阴阳学说,诸子百家无所不知。兼有宝钗的才思,又有着黛玉的聪慧、少女的活力。

三、率真美

第一、她的笑。读过《红楼梦》的人,恐怕都不会忘记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王熙凤的出场,无独有偶,湘云的出场也是先声夺人的,她是和着笑声出场的。湘云是大观园女儿国里笑得最多一个少女,她常是“大说大笑”,“拍手笑”,“拿手帕子捂着嘴呵呵的笑”,有时笑得“撑不住,一口饭都喷了出来”,甚至笑得“连人带椅子歪倒了”。……,她走到哪里,哪里的空气就活跃起来,就有了欢声笑语。

第二、她的说。这不是赞她说的妙,而是讲她说的直,快人快语。而最能说明她心直口快的事,发生在薛宝钗生日看完戏后,当大家猜出戏中小旦活像黛玉,都不敢说时,湘云笑道:“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脂砚斋评湘云“事无不可对人言”,可见口快口直是湘云豪爽性格的另一突出表现。史湘云的真率爽直,不只是说笑,在实际行动中也有不少表现。《红楼梦》前80回,写了史湘云两次酣眠,一次酣眠芍药茵,醉后睡姿优美动人;一次酣眠桃花被,睡得痴酣而无所顾忌。这些日常生活场景,看似平淡无奇,却把湘云豪放爽直的独特之美,通过生机盎然的意境,色彩协调的画面,动人心魄的人物仪态,表现得令人陶醉、神往。

第三、为人、为事。她很少或者说根本不会为自己打算什么,争取什么。即使后来劝说宝玉读书,遭到宝玉的责备之后,她以后再也没说过类似的话。并且对宝玉一如既往,毫无芥蒂。她就是这样一个胸无心机,不用心机的姑娘。湘云没有林黛玉的尖酸小性儿,也没有薛宝钗的世故精明。她是个直来直去,有话明讲,从不因口舌龃龉而耿耿于怀的爽快人。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史湘云与奴婢之间特别亲密的关系,无论对平儿、袭人或者香菱、翠缕,她都一视同仁,从来不“拿小姐的款”。湘云思想性格不与封建传统一致的一面,是她人品美的体现,闪耀着人性的光辉。史湘云的身世是凄凄切切的,

但她没有黛玉的自卑心理,也不像黛玉那样自怨自艾,悲天悯人,用眼泪和叹息来折磨自己,她总是以乐观、旷达、宽宏量忘却自己的不幸和不快,那种寄人篱下的生活,并没有改变她那豪情率真的可爱性格,更没有扼杀她生活的热情和活力。爱说爱笑,敢作敢为,率真和豪爽,这是史湘云性格难能可贵的一点。

总之,人品美、才情美、性格美表现在独具特色的湘云身上,正是二百年来绝大多数读者深深喜爱、热烈赞叹这一艺术形象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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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读书笔记初4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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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题记

有些情意,你给予了并没有放在心上,而接受的人,不知将这份情意珍藏了几世。结好比纯洁的绛珠草,为了偿还神瑛侍者前世的雨露之恩,为了木石前盟,愿追随他的脚步,以一生的眼泪相伴,来到了人面多换的人间,踏入了繁华而又浑浊的贾府,开始了一生寄人篱下的偿还……

可老天已对她有所眷顾,在荣誉至高的贾府,他遇到了前世的恩人,却早已没有了前世的记忆,"两弯似蹙非蹙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这是宝玉第一次见黛玉,感觉娇小而又姿美,甚是眼熟。

从那以后,前世情人相遇,再续前缘,在大观园演绎令人揪心的唯美恋情。情再深,也深不过老天的安排。宝钗的出现,仿佛夺走了林黛玉的一切,原本林黛玉以聪慧典雅获得众人的芳心,一夜传出"宝钗为黛玉所不及"的众人对宝钗的称赞,更有"金锁配宝玉"一说,令她心凉。再多的泪水,再深的痴情,也经不住一年又一年的春流夏,秋流冬。众人说她爱耍小性子,其实并不是,而是她不服气,不服气前生前世的情谊落入他人手中,白费一枉心思,白费了痴痴的深情。那一颗颗饱含忧伤的泪珠,是多么的无可奈何,又能有多少人懂。

入府不久,又传来父亲因病而逝的消息,使她更加无依无靠,寄人篱下,饱受嘲冷。她以为花儿和她的命运相同,便为花儿找归宿。然而花儿的归宿找到了,那自己呢?还是独自一人,流连在这情缘望着宝玉,只是可望而不可即。

凄凉之夜,远处锣鼓喧天,喜气渲染整个贾府,一对新人步入洞房。而黛玉,只是静静地倾听着远处的喧闹,等待着自己的凋零,等待着自己从奄奄一息到全身冰冷。一句话的话音还未落,一代佳人离世,只留下不甘心的哀怨与无可奈何。不过好在,宝玉没有受到世俗繁华的迷惑,看透人间情谊,不忘木石前盟,只心系黛玉,离家远行。黛玉的眼泪也算没有白流。

两玉的唯美世恋,凄凉的结局,也让我感受到了古代封建社会"爱情战胜不了制度"的残忍。 情系两世,却以泪水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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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列那狐的故事》2024读书笔记

全文共 5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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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那是一只聪明的狐狸,因为它躺在地上装死,混进了鱼贩子的车厢里,偷车箱里的鳗鱼带回家和妻子、孩子一起吃。还有一次它饿了,看见树上有两只乌鸦,于是,列那躺在树下伸出舌头装死,一只乌鸦把列那装死当真了,它就飞到了列那的嘴旁,它刚说没事,就被列那咬死了。它也骗了大灰狼,让大灰狼用尾巴钩鱼,害大灰狼尾巴冻住了,猎人过来了,大灰狼逃走了,但它尾巴没了。

还有一次,它捉弄公鸡,说它手里拿的,是狮王亲手写的,所以公鸡们都出了围栏,可是列那吃掉了一些幼儿,吃掉了母鸡,公鸡它们怎么也是少公鸡和小鸡。记的还有一次,它骗了狗熊,说自己吃蜂蜜吃坏肚子了,狗熊两眼放亮,问哪里有蜂蜜?列那说树桩里有蜂蜜,狗熊一下子扑进去了,猎人发现了狗熊,狗熊就拼命地逃了出去,只是,它的耳朵有一只掉了,也掉了一块头皮,它只好这样回去了。

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因为它用一天时间准备了草药,还需要大灰狼的皮、猫伯伯的皮、鹿的角和猪的一颗獠牙。把鹿角烧一下,然后把烧过的鹿角和獠牙剁开在和草药一起搅拌,给狮王吸了吸,狮王吸后大打喷嚏,列那给贴上膏药,狮王就好多了。

列那对狮王说:“明天再治一次,您就康复了。"第二天,列那又给狮王治了一次,狮王就和狮皇谢谢列那治好狮王,所以列那是一只热心的狐狸。

在生活中,我也是一位热心的学生,可是,有一次我发现又一个人东西掉了,我好心给它捡起来,他却说我偷他东西,真是想做好人真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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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皮皮鲁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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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看过很多课外书。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皮皮鲁外传》。

这本书的作者是郑渊洁,他已经写过几干本关于“皮皮鲁”的书籍。 这套书籍中,其中一篇写了“皮皮鲁”玩“二踢脚”的故事很有趣,故事里描写了胆大的皮皮鲁怎样玩“二踢脚”的经历。故事里描写了胆大的皮皮鲁坐在“二踢脚”上飞上天空后发生的一些稀奇古怪的事。看完后我觉得这本书很有想像力,对我的思维想像空间有了很大的提升。皮皮鲁也有许多优点,他胆大,聪明,爱打报不平,不欺负比他弱小的人,特别喜欢帮助别人,是一个真正的小男子汉。我很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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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6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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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的作者是儒勒·凡尔纳,咳咳,一听便是很有深度的作者。

文章一开头以一只类似于鲸鱼的“怪兽”为开头,使得坐船的人群人心惶惶。然而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却不惧危险。要将谜底揭开,忠心的仆人康塞尔也一直伴随左右。后来船还是被撞翻了,阿龙纳斯教授和康塞尔被一位不明国籍的尼摩船长所救,在船上,教授先生完成了他的研究,并增长了学识,还认识了一位擅长捕鱼的加拿大人。后来阿龙纳斯先生,康塞尔和加拿大人,决定逃出这艘船——鹦鹉螺号,谁知遭遇险境,还好三人成功逃出。

对于文中的人物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尼摩船长。他和他的船员都充满着神秘的气息。文章到最后还是没有交代尼摩船长来自哪一个国家,为什么对军舰有着如此深的仇恨。宁可自我毁亡。但是文尾对于尼摩船长看着那照片的表情,让人不得不相信,这位表面冷酷无情,无血无肉的冷酷船长,在深深的心底还是有着赤子般的跳动的心。

文章通过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向我们显示了人们反压迫的力量,那是一种骇人的力量,我个人觉得文章通过加拿大人间接性的告诉了我们这种反压迫的力量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人们对于爱的渴望,对于家人的思念,对于爱的尊重与信仰。但是我觉得作者也不忘揭示下自私的想法,记得文中这样写到过:加拿大人想这么多的珍珠,无法带到陆地上,而是在海中,那要他们有什么用?

同是海底那美丽的“奇观”,也同时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文章以阿龙纳斯教授的视角,在探索着神秘的海底。有巨大的乌贼,神奇的海底猎场,等等等等。海底是一个神秘而又诱人的奇境,但是它又无不散发着危险的气息,警告人们不许轻易接近它。

《海底两万里》在向我们介绍海洋的时候也在告诉人们这其中的个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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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红楼梦读书笔记六百字左右

全文共 8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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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是我国古代小说的巅峰之作,我早就心向往之,尤其是耳畔响起“天上掉下个林妹妹,似一朵轻云刚出岫,娴静犹如花照水,行动好比风佛柳”那悠扬的越剧时,我更是读之入神。

《红楼梦》讲述的是因皇亲而荣华富贵的贾府逐渐走向没落,最终因家庭成员获罪被抄家,最终繁华成空的杯具故事。《红楼梦》里,有精明泼辣、圆滑狠毒的王熙凤,多愁善感、才思敏捷的林黛玉,叛逆多情、贪玩厌学的贾宝玉……而我也是众多痴人中的一个,也曾偷偷地为宝黛抹了不少眼泪,暗恨自我不在小说的章节中,不能帮他们一把。有时会为了它坐在角落里暗自伤神,因为,大观园里有在我心中留下抹不去痕迹的人。

此人便是林黛玉,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黛玉是美的。她原是三生河畔的一株仙草,集天地之灵气,下世为人,故,她是有灵性的,她的诗也是有灵性的。然而,她的身世却让她的性格十分敏感,有些偏颇,旁人叹她尖刻,而我却觉得恰是如此,她才能诗风玉琢,因为敏感是诗人的神经。“质本洁来还洁去”道尽心中无限事,在我心中,她是纤尘不染的仙子。

当读到《葬花吟》中“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时,我似乎看见花一朵一朵地凋谢了,花瓣随风满天飞舞,花儿那以往的清香,也没有了。可是谁会来怜惜它们呢?仅有孤单瘦弱的林黛玉!可是当林黛玉也香消玉殒时,还有谁会来怜惜花儿,有谁会来想念可怜的她呢?难怪她要发出“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的感慨!当林黛玉听说宝玉和宝钗成亲,她的病情恶化,奄奄一息,上气不接下气时,她把自我最心爱的诗稿、手绢和着自我的泪、自我的血都烧光时,真让人潸然泪下!她烧的岂只是诗稿,而是她所有的寄托!她的灵魂!

看完书,掩卷思考。我觉得宝玉和黛玉杯具式的结果,让我感怀不已。一部红楼梦,它是声声控诉,封建思想毁了多少有情之人。可冷静思考,生活在封建社会的他们,结果自然是注定的。想到自我,成长在一个日新月异的完美新社会里,生活在一个幸福美满的和谐大家庭里,我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坚持浓厚的学习兴趣,持之以恒地刻苦学习、放飞自我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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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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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只叫“紫岚”的狼,已经快生宝宝了。以前他的愿望就是自己的老公能当上狼王,可它的愿望破灭了,因为紫岚的老公不久便死了,所以他又把希望放在即将出生的孩子身上。

紫岚产下五只狼宝宝,因为它几天没吃什么东西所以没有奶水,这样下去五只狼宝宝都得饿死,这时,他看到身体很虚弱,几乎活不成的老五,于是,它就狠下心来把老五吃了。这样,它就有足够的奶水喂其它孩子吃了,还给它们起了名字:老大叫黑仔,老二叫蓝魂,老三叫双毛,老四叫媚媚。紫岚把当狼王的梦想先放到黑仔身上,因为黑仔勇敢,机智,但有一天黑仔正在玩耍时被一只金雕叼走了。于是,它有培养蓝魂儿。蓝魂儿有勇无谋,有一次上当被捕兽夹夹住,后来也死了。紫岚又把希望放在老三双毛身上,起初双毛比较懦弱,胆小,紫岚就用激将法,经常让双毛寻找猎物但不让它吃,一次又一次的让恼怒,目的是把它培养的强壮,勇敢。在与狼王的决斗中,双毛表现得很好,就在快要赢的时候,它犹豫了一下,结果狼王发出吼叫,狼群跑过来一块咬死了双毛。只剩下媚媚了,紫岚又给它找一个勇敢,优秀的老公,为了让它的孩子更优秀,实现它的“狼王梦”······

紫岚一次又一次的梦想,一次又一次的破灭,但只要心中有梦想,我相信总有一天会实现;就像我们,心中如果没有梦想和目标,永远都没有实现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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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穆斯林的葬礼读书笔记

全文共 1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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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斯林葬礼》展现起义而又古老的民族风情,和栩栩如升的人物品性,是值得大家共同鉴赏的一本好书.

在这本书里,你会找到两条不同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们最终归结到了一齐,命运却是如此的相似。我真的想用我的眼泪来祭奠白纸黑字里的主人公,正义,你为何而生,为何而灭?有许多这样的故事,公平不在正义的一方,而《穆斯林的葬礼》里的正义就在主人公的身边,可它是那样地微弱,以至于产生了谁也不想看见的结局。复仇使人性失去理智,在遥远的未来,宿命同样落在下一代的身上,时代的悲哀已将一切掩埋,没有人理解这样的家庭。

穆斯林,对于许多人来说是一个熟悉而陌生的名词。而在这个词的背后,更多的是宗教。而宗教这两个字,更容易让我们联想起那奇怪的仪式。于是,人们对它的葬礼似乎更会产生一种神秘感。于是,作者从一开始就把我引入了他的圈套,我在这穆斯林葬礼的描述中一步步领略了人生的哀歌。韩子奇从流浪而来,是一个虔诚的穆斯林朝拜者把他送到了故事的中央;新月也在流浪中诞生,是命运将她送别在一段动人的感情故事里;新月的母亲也在结束流浪之后,才找寻到一点往昔的生活痕迹。而对于任何人来说,流浪本来就意味着哀愁。流浪,在书里最终以葬礼为终点。或许谁也不明白,葬礼的哀歌究竟为谁而唱,为谁而息?

一条是恩怨分明的不归路,一条是爱恨情仇的死胡同。在老玉匠死去的那一刻,韩子奇就注定要为此而演绎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家恨与国宝联系在一齐,即使在那些宝玉漂流国外,遭受二战洗礼的时候,家,仍在积聚起更多的恨来。我是十分同情新月的,但我也同情韩子奇。有些东西是无法预料的,新月的诞生就像我们的某些时代一样,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然而,新月却又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是一个容不得浪漫的时代,她的师生之恋只有走向死亡。生命在命运面前似乎有些微不足道,而哀歌却由此而来。我在韩子奇说要投向仇人的时候就闻见了哀歌的味道;而在新月临死的时候,我已经为这生命的哀歌而流泪了。从头到尾,我捧着书,我一向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我真的好久好久没有这样被一本书感动了。

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让新月的母亲做一个逃避者,因为在我看来她既然有勇气打破世俗的常规,又为何会没有勇气应对女儿与现实?我是一口气读完这本书的,我发现我读完之后绝对做不到豁然放开。这样的一本书,以一段很冷清的描述让新月的母亲再次出场,这但是是让我们的心中更添几分哀愁的阴云而已。我一向记着那段描述,有时我在许多地方找到类似的语段,就如余华的《祖先》:“如今一切早已不复存在,就像一位秃顶老人的荒凉,昔日散发着蓬勃绿色的山村和鸟鸣一齐销声匿迹了,粗糙的泥土,在阳光下闪耀着粗糙的光芒,天空倒是宽阔起来,一望无际的远处让我的父辈们看得心里发虚。”是啊,许多事情已经过去,再找回来的但是是早已失去的那部分生命所鸣出的绝唱罢了。《穆斯林的葬礼》给我留下的,是想哭的冲动和无限的感动。读罢之余,我在日记里写下了一段话:如果有人不明白人生的好处,就能够看一看《穆斯林的葬礼》,它唯一能够教会我们的,就是那一份纯真的感动。

哀歌为谁而唱?哀歌为你我而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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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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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暑假读了《红楼梦》这本名著。《红楼梦》原来叫《石头记》,为什么叫《石头记》呢?传说女娲从东海边采来五色石头,炼石补天。最后,还剩一块,让一个真人做成了神瑛侍者,在太虚幻里还有一棵绛珠草,神瑛侍者常常给它浇水。这棵草才活下来修炼了很多年成了女仙。神瑛侍者在太虚幻境呆烦了,下凡做人去了。她说要用一生的眼泪来报答神瑛的灌溉之恩。神瑛侍者投胎到京城贾府,出生时嘴里含着一块美玉,就是贾宝玉。绛珠草则投胎到了扬州盐课林如海家,就是林黛玉。林黛玉二人前生的恩怨纠葛又延续到今生。

后来曹雪芹在悼红轩拔阅十年,又五次增删情节,编出目录,分出章回,取名《金陵十二钗》,即《红楼梦》,曹雪芹作了一首绝句:“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我读这本书,只了解了内容,现在才知道还被披阅十年。

以前,我一直好奇《红楼梦》是什么东西,更别说看了。一直对这本书没什么研究。也许是受别人得影响,总觉得这本书不应该这个时候看。

不过,当看了《红楼梦》之后,我的印象十分深刻。当我了解了书的大概内容与背景之后,我对这本书却有了不少兴趣。

初读《红楼梦》,便觉原来《红楼梦》与想象的不同,原来里面是现实之中夹杂着更多的虚幻。这个中的虚幻大概就是指《红楼梦》的“梦”吧。

它写的是从女娲补天开始讲起,传说,女娲补天时,掉了两块石头,没想到那两块石头经过了几千年竟修炼成了仙石,随后又有两个仙人路过,那两块石头便嚷嚷起来:“带我走,带我走。”于是,仙人一气之下把两块仙石扔了下去,这不,贾家喜得了一子——贾宝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那就是仙石,而林家也喜得一女:林黛玉,嘴里掉着一块宝玉。

没过多久林、贾两人长大了,但是,林黛玉幼年丧父母,于是,她打算去看姨母(贾母),随后林黛玉就进去了,进去了之后,林黛玉虽然很快乐,但是也有许多的疾病就缠着她,当中我还为刘姥姥感到悲伤,因为她被贾府的人戏弄。我还记得有一次贾府里的所有人都去赏雪和梅花,贾宝玉就出了一句诗:“访妙岂红梅,岂不有趣。”大家都开怀大笑。我还记得王熙凤时常去害林黛玉,有一次林黛玉死了贾宝玉伤心不已,过了几天,贾郑后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贾郑转身看了一眼吓了一跳,他的宝贝儿子贾宝玉要去做和尚了,随后,贾宝玉说:“红尘已尽,来世再见。”然后,说了这些贾宝玉转身就走了。

我觉得贾宝玉和林黛玉最有叛逆性格,当中的贾母有些慈祥,当中的贾郑石当中最有威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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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丑小鸭读书笔记

全文共 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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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读了童话故事《丑小鸭》对我很笔记悟。

丑小鸭出生的时候有很多哥哥姐姐欺负它,因为她长的很丑,它自己也很自卑。结果有一天它在河边发现:白白的羽毛,优美的身姿。它不敢相信这水中美丽里的天鹅正是自己的倒影。这只丑小鸭可高兴啦!从此他就自信的昂起了头。最后靠自己的努力变成了白天鹅!

我想当你还不是很优秀的时候,要对自己说:我其实不是这样的,我应该会很棒!虽然我现在落在了别人后面,但那是暂时的,我会不断努力的。而且我会长大,我会发生变化,即使现在不是很出色,相信总有一天,我会做得更好!我也要努力变成一只“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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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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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个学期,我看了很多课外书,每本都是那么令人着迷,每本都是那么让人赞叹不已。但是,唯有《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深受感动。

《狼王梦》主要讲述了母狼紫岚因为体态优美而被黑桑选为妻子。因为黑桑一直想当狼王,紫岚就一直帮助他。但是,不幸的是,黑桑在一次与野猪的战斗中牺牲了。临死前,他对紫岚说出的遗愿是让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于是,狼王梦就这样开始了。第一只狼崽名叫黑仔因为生性勇猛,成了紫岚第一个选出的继承者。他敢于与别的狼崽抢夺食物,总是想要得到更多,利用这一特点,紫岚开始训练他。结果在别的幼狼还在吃奶时,他已经会自己捕猎食物了。但是,因为不够警惕,最终还是被一只金雕叼走了。第二只狼崽叫做蓝魂儿,因为表现出了对紫岚偏爱黑仔的不满,被紫岚看好。驯化后的蓝魂儿已经可以冲在捕食的狼群的最前面,也立下了赫赫战功,但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被捕兽夹夹住,命丧黄泉。第三只狼崽,被称为双毛,因为生性胆怯,紫岚开启式的训练,把他体内的胆怯心理压了下去。但这种胆怯却在狼王争夺战中突然发作,导致死亡。最后一只母狼崽叫媚儿,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她身上。为了女儿,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

《狼王梦》让我深受感触,紫岚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虽然最后也没能成功,但她对自己的子孙后代当上狼王的欲望是她终身都在为之努力的一个目标。她在训练中,可以为了孩子而牺牲自己,这种母爱是伟大的。所以,它使我百读不厌。

《狼王梦》令我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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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苏菲的世界》高一读书笔记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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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哲学是什么,可能并没有一个让人完全信服的定义,但书中一个比喻很有意思。一个神奇的魔术师能从帽子中变出小白兔,这只小白兔就是世界,而我们就处在兔子皮毛的表面,努力爬到毛发的顶端以期看清整个世界,这大概就是哲学。

一直以来提到哲学,好像就是白胡子老爷爷,神经质似的念叨着,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以前的我也持有类似的印象,尊重哲学的同时,总感觉哲学如雾里看花般朦胧飘远,又如玫瑰般只可远观不可近玩。直到我接触到这本书《苏菲的世界》,严格的说这是一本写给青年人的哲学入门书。

以故事来串起哲学史大概是这本书最大的特点,期间不见啰嗦的说教,看到的只是对话、聊天,以及看似荒诞最终恍然大悟般的情节,完全摘除了以往哲学刻板、严肃的标签,引起读者强烈兴趣的同时如涓涓细流般将哲学历程娓娓道来。

回忆全书,一个个鲜活的场景仿佛就在眼前。一道闪电划过,最早的先民在寺庙前祈祷跪拜,口中渐渐有词;朴素主义哲学家眉头紧锁,思考泥土和水缘何能造就青蛙;古希腊广场中,苏格拉底向每一位经过的市民诉说着明白无知才是聪明的理念;柏拉图站在几十个一模一样的饼干前,构建着自己的理型世界;亚里士多德发出“吾爱我师吾更爱真理”的宣言;犬儒学派在木桶中找到快乐源泉;伊壁鸠鲁在花园中追寻心灵家园;传教士手捧圣经宣示上帝的到来;笛卡尔以手抚腮说着我思故我在;史宾诺莎说,只有一个上帝存在;休姆说,除了我能感受到的,其他都不存在;康德说,遵循道德准则,才能收获真正的自由;黑格尔站在湍流边说,河水怎么看取决于两边的石岸;祁克果说,落水的人最关心的是如何得救,而不是会不会淹死的思考;大胡子的马克思说,哲学家不仅要诠释世界,更应该改变世界。

哲学的可贵正在于对于一切持有好奇的心态,看到身边人如同见到外星人一般,其实每个人也正如外星人一般独一无二,有生命、会思考,这正是令人惊讶的事实。

哲学不能带来物质,却能吹散人生成长的迷雾;哲学不能带来快乐,却能查寻令人不快的源泉;哲学不能创造美好,却能擦亮发现美好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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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昆虫记》读后感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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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字叫做《昆虫记》,爸爸很快就给我买来了。这本书我刚看了一两页,就爱不释手的读完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法布尔,他把昆虫都抓起来做研究,才能写出这本书。

近几天,我读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的著作——《昆虫记》,这本书使我走进了昆虫这个微小而奇妙的世界,法布尔让人性化的昆虫翩然登场,使我们更细致地了解了数百种昆虫的生活习性。是法布尔为人类开启了昆虫世界的大门。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是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科学家、科普作家,生物学家。他是第一位在自然环境中实地研究昆虫的科学家,他一生都在研究昆虫,并真实地刻录下各种昆虫的本能与习性,写成《昆虫记》这部昆虫学巨著。

这本书里有许多大大小小的昆虫,比如: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螳螂、金步甲、松毛虫、蝉还有大孔雀碟等······这些昆虫里,我最喜欢萤火虫。

这个稀奇的小家伙为了表达对生活的欢欣,竟在屁股上挂了一只小灯笼,能发出微弱的光芒。夏天炎热的夜晚,只要稍加留意,就能发现它在青草丛中漫游。萤火虫有六只短短的脚,它是用碎步小跑的昆虫。萤火虫还有斑斓的色彩,身体栗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小斑点。别看萤火虫表面弱小,它可是一个凶猛的食肉动物,是猎取野味的猎人,而且在获取猎物的时候,手段是罕见的恶毒。由于这些,我开始喜欢探究萤火虫。

说实话,我以前并不喜欢昆虫,甚至还有一些怕他们,见到他们就跑,可能是因为他们长得太怪了吧!但看了《昆虫记》之后,我便对昆虫有了新的认识。知道了昆虫不是冷血的动物,它们也有感情,甚至还会恶作剧、偷窃呢。

蜘蛛、被管虫等一些昆虫妈妈们,为了自己的孩子宁可牺牲自己,它们的爱子之心令人感动。蜘蛛妈妈为了孩子们,可以不吃不喝不睡,一直待在旁边守护着它们,即使捕捉到猎物,也给孩子们吃,自己只吃一些剩下的残骸,有时候实在困得支撑不住了就躺下小憩一会儿,一听到动静就会立刻起来侦查,可见它即使睡觉时神经也是绷紧的,丝毫没有放松啊!蜘蛛妈妈一天天愈来愈消瘦了,好像随时可以死去,可它的守望工作丝毫不见有松懈,它在等待着什么。蜘蛛的巢封闭的很严密,小蜘蛛根本就无法打开。原来它是在等孩子们出来,当它感到袋子里的小生命想出来时,便拼尽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然后爆发于一点打出一个洞,好让孩子们出来,完成这个任务后,蜘蛛妈妈便安然去世了,可怀里还抱着这个已经没用的巢。看了这篇“蟹蛛的巢”之后,我不觉潸然泪下。蜘蛛虽小,小的微不足道,可它的精神真是太伟大了,毫不亚于人类的情感啊。我想,用“可怜天下父母心”来形容蜘蛛妈妈,应该很贴切吧!

蝉是最笨最傻的昆虫,它在产卵的时候,有一种比蚂蚁还小的昆虫也在上面产卵。可这种虫子生长的比蝉要快,当它们刚从卵里孵化出来时,便把蝉的卵当作食物。其实,它们就在蝉妈妈的眼皮子底下,它一抬脚就能把它们踩死,这样宝宝们就不会被吃掉了,可它就跟没看见一样,无动于衷。你说它傻不?

螳螂是最最残忍的昆虫,除了肉类什么都不吃。它们甚至会捕杀姊妹,吞吃丈夫,贪婪残忍至极。不过这么凶狠的昆虫,在刚出生时还是会死在最瘦小的蚂蚁爪下的。这就叫弱肉强食。

蚂蚁是一种勤劳的昆虫,有史以来,就被看作是团结合作的象征,但法布尔发现,蚂蚁有时也会贪婪和凶悍,它们会将蝉辛辛苦苦获得的食物洗劫一空。可见,蚂蚁,也不是各个方面都好的啊!

在《昆虫记——绿蝈蝈》这一章中,我还了解到,法布尔为了捉到足够数量的成对的绿蝈蝈来观察,花了很大的功夫,一年没有捉到,又等到第二年。我读了《昆虫记——绿蝈蝈》,更爱这个美丽奇妙的世界了,也喜欢上了这些可爱的、充满生命力的小小昆虫;我还知道了,要想取得成功,必须付出百倍的努力。小朋友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有意思的书吧。

读完《昆虫记》,知道主角大明星是——蜘蛛!你定会问:“蜘蛛?人见人恶的东西,怎么会是主角?不可能吧?”不!的确是这样的,你可能还不知道吧,光《昆虫记》里的蜘蛛就有十多种。结网,配偶与捕猎成为蜘蛛的拿手好菜!卵巢更是母蜘蛛的绝活。蟋蟀的“提琴”和蝉的“琴弓”是乐器,还提到了可笑的松毛虫。

蜘蛛的织网和卵巢真是让我大吃一惊,那么讲讲织网!蜘蛛每天夜里吃了旧网,再织新网,反反复复,辛辛苦苦。蛛网是拈性的即便是蒲公英轻飘而过,也未能飞走。真是“蛛网恢恢,疏而不漏。”

悲剧性的婚姻,吃新郎的魔鬼新娘——母蜘蛛,它是个复仇女神!我做了一个对比:新郎——胆小如鼠;新娘——满不在乎。

蜘蛛的卵巢,园蛛的热气球卵巢,像我们的被子,装着蜘蛛的小卵。我还编了一首小诗呢!

被子的用处

我们有被子——棉被

晚上睡觉用;

蜘蛛有被子——卵巢

保护自己用;

麦苗有被子——雪

冬天不怕冷;

天空有被子——臭氧层

细菌——“入侵者”莫入!

小小的蜘蛛真是一个宝库啊!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聚精会神地观察萤火虫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严谨的实验方法、勇敢地探索精神。这一次,我感觉到了“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法布尔的《昆虫记》,使我,再也不怕昆虫了,甚至还喜欢上了它们!昆虫的世界是多么的奇妙啊,还有许许多多的奥妙等着我们去探索呢!法布尔的一丝不苟、细致入微、严谨的科学态度也令我佩服不已!《昆虫记》这本书

我非常喜欢看这本书,因为这本书里有许多我没见过的、形状各异的昆虫,也告诉了我许多昆虫的新知识。勤劳的红蚂蚁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我原以为蚂蚁是弱小的,没想到它还能搬起比自己大很多的东西。是一部不朽的传世佳作,建议大家多看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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