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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这本书的读后感【经典20篇】

项目建议书是一个项目在启动的时候需要的主要一部分,下面我们看看野狼这本书的读后感,一起阅读吧!现在小编给你们推荐了野狼这本书的读后感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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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狼的故事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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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很好看的书,叫《笨故事》,其中有一篇故事令我印象深刻。

一天,笨狼一直盯着蛇小姐看,聪明兔很好奇,便问笨狼:“笨狼!笨狼!你为什么一直盯着蛇小姐看呀?”笨狼傻里傻气的说:“因为蛇小姐没有头发呀!”聪明兔很惊讶,很快,所有小动物都知道了。

第二天蛇小姐来给他们上课,全班的目光都放在蛇小姐的头上,不一会,全班都笑了,笑得很大声,中间还夹杂着“蛇小姐没有头发”的声音,蛇小姐伤心地跑出教室,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谁也不见。

鹅太太知道以后,非常着急,并且教训了笨狼,笨狼很惭愧,可蛇本来就没有头发呀?这该怎么办?笨狼想办法时,路过一家假发店。他想出了办法,他买了一顶假发送给了蛇小姐,可好景不长,天气越来越热,蛇小姐的头上都闷出痱子来了,笨狼绞尽脑汁也想不出办法。

直到一天,牛博士给大家上自然课,发给他们每人一个草籽娃娃,笨狼每天给草籽娃娃浇水,过了几天细沙上长出,又尖又细的青草,这时,笨狼突然想出了办法,他把菜籽包在一块布里面,缝成一个发套的样子。上课时送给了蛇小姐。

蛇小姐每天小心翼翼的浇水,过了一个星期后,蛇小姐头上长出了青翠的头发。

读了这个小故事,我明白了每个人都有缺点,人无完人,可如果去嘲笑别人的缺点,就会伤害到别人的自尊心。我还发现,笨狼是一只知错能改、有责任心的小狼,他知道蛇小姐夏天热,长痱子,还坚持自己的想法。所以我们都要学习,笨狼的这些精神,做个知错能改、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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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学生作文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5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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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王梦这本书时,我心中不禁会有一些悲伤和一丝喜悦。我为什么会有一些悲伤呢?这是因为这篇故事里一共出现了六只狼,可结局是什么呢?一下子死了五只,第一只死于洪灾,第二只死于老雕的口中,第三只死于猎人的枪下,第四只死在了狼群口中,第五只与杀死老二的老雕同归于尽了。我为什么会有一丝喜悦呢?这是因为这篇故事还剩一匹母狼,它生下两雄三母狼崽,他们将狼王梦点起了新的火苗。

这篇故事告诉我们,我们就算遇到再大的难关也不要放弃,就像他们的母亲紫岚一样,为了让狼崽们登上狼王的宝座,它从不放弃,老大死了有老二上,老二死了还有老三上……人生就像登山一样,随时都有可能跌下,但跌下以后要重新站立起来,出了错不可怕,但可怕的是不改正错误,不吸取教训,一直错下去。

这本书里还有一部短篇小说,故事讲的是一只名叫大灰的狼狗,它是一只警犬,因警察需要纯血统的狗,所以就把它卖了。它一不小心进了马戏团,演了一部名叫《智斗大灰狼》的电影,这场电影传到国外,人们都说这部电影很好看,于是就邀请这个马戏团到他们国家表演,但在途中经过一片森林时,车坏了,师傅去买零件,这时,两只云豹盯上了他们。大灰为了保护大家,与两只云豹打成了一团,最终云豹逃走了,大家得救了,但大灰牺牲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人人都应向一个人生目标努力奔去,为实现这个目标,不懈努力,团结协作,勇往直前,不怕牺牲,不能半途而废,否则就会一无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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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刀疤母狼读后感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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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刀疤豺母这本书当然也不例外。

这本书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八年前,雪娇被刀疤豺母率领豺群所杀。八年后,我和强巴再次遇到了这群金背豺,强巴以“猎手”的名义起誓,要把豺群通通杀掉。经过了两个月的搏斗,豺群不敌人类,刀疤豺母带领领豺群离开了日曲卡雪山。但随后一年里,红毛雪兔快速繁殖,把整个草原啃得干干净净。强巴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决心和我请回豺群,使草原重复生机。最终,强巴和豺群一洗冤仇,重建了友谊,并把它们请回草原了。读完后,我深深地感动了,并体会到了一个道理。

大自然是一条环环相扣的“食物链”,其中任何一种动物都不容缺少。一旦缺少,大自然的生态平衡将被打破,会受到无法理喻的伤害。正如书中所说,红毛雪兔的天敌豺一旦消失,它们将像雪球一样繁殖,扩大,迅速啃食草原,而草原不久就变成了不毛之地。可是我们人类,却为了眼前的利益,对生态的平衡的打破视而不见,继续他们那愚蠢、无耻的杀戮。

长期以来,人类以万物之主自居,并把动物理解为没有思想、没有感情、不会使用工具、缺乏创造力的低级生命。可是,野外科学考察表明,动物并非人类想象中的那么愚笨。

非洲大猩猩会熟练地用石块砸开坚果取出里面的果仁;生活在城郊的乌鸦能准确无误地辨别红绿灯;母在天敌逼近时,会想方设法保护巢穴里的幼狼。

作者之所以热衷于写动物小说就是想告诉那些很少有机会接触到动物的读者朋友,除了人类外,地球上还有许多生命是有感情、有灵性的。他们有爱的天性,会喜怒哀乐,甚至有分辨是非的能力。因此,我们应当学会尊重动物。但是人类免不了要杀生,免不了要吃猪肉、吃鸡蛋、喝牛奶;免不了要用马代步、用牛耕地、用狗看家护院。但我想,于此同时,我们完全可以表现得宽容慈悲些。在它们被宰杀前,在它们大汗淋漓地为我们干完一天活儿之后,善待它们,还它们一点儿生命的权利。

同学们,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让我们一起保护小动物,保护大自然,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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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狼王传读后感

全文共 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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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样的动物也有一样的母爱,它将像一盏明灯,指引你前进。

——题记

合上书本,心仿佛也被夹在了里面。书中紫岚的一举一动清晰地浮现在我的眼前,我不禁感到无比的感动、深深的惋惜。

这是一本描写的书:一只名叫紫岚的狼母,怀揣着梦想在绝境中生下狼崽,想把自己的孩子培养成狼王。但是,她一次又一次失望了,四只小公狼相继死去,她只有把梦想放在狼孙身上。当狼孙们即将出世时,金雕不幸来临,为了狼孙们,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一位伟大的母亲,她坚定、“美丽”,一心为自己的孩子着想,她用她那永不终止的爱保护着孩子们。当我读到“虽然狗爪在它的狼耳上和狼额上划出一道道血痕,虽然狗牙在它肩胛上叼走了好几口狼毛……”时,不禁心潮起伏。我感到一股属于狼的宁死不屈的精神和母性为了孩子不惜牺牲一切的珍贵品行。再往下读:“紫岚不顾一切地扑到铁夹上,用牙咬弹簧、咬插销、咬固定链,牙齿咬落了四颗、咬得满嘴狼血……”我热泪盈眶,禁不住为母狼紫岚的所作所为震撼。

读着读着,我仿佛又在母狼紫岚的身上看到了母亲的影子,他们的身影甚至像盐和水一样巧妙地融在了一起,分不出一丝痕迹。每当读到狼母给孩子喂食的情节时,我总会想起外婆给我说的我小时候的事,眼前就会浮现出这样的画面:幼小的我躺在妈妈的怀抱里,饿得直哭闹。于是,妈妈给我准备了一碗香喷喷的营养米粉。她先舀了一小勺,又怕烫到我,于是吹了又吹、吹了又吹,末了还不放心,又用自己的嘴唇碰一碰才喂给我。我吃得咂咂嘴巴、津津有味,却一点也不知道妈妈的辛苦。

当我把这本书读完时,紫岚最后放松的表情深深地留在我的脑海里,虽然她的两眼已被金雕啄瞎、虽然她的生命已经终结,可是,她的狼孙们终于安全了,她的爱将永远陪伴着他们,永不终止。

母爱,是一生中最珍贵的,缺了它,就和没有生命一样。

[狼王传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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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光之四书读后感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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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贫穷的村长大的林清玄对人生感觉是,笼中剪羽,仰看百鸟之翔;侧畔沉舟、,坐阅千帆之过。喝茶饮酒都能品出哲学的他,对阳光更有着独特的见解。

在他的笔下,阳光拥有颜色,语言看似随意,但是独具匠心,将阳光本色的失落全部展现的淋漓尽致。是啊,这样一想,阳光却实是无情,它让我们无法隐藏,它的无情在于它的本色,也在于它的永恒,又在于它的自然。不管人世有多少沧桑,阳光总不改变它的颜色,所以仿佛也不值得歌颂了。熟知中国文学的人应该发现,中国的诗词家少有写阳光下的心情,他们写到的阳光尽是日暮(天寒翠袖薄,日暮依修竹),尽是黄昏(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尽是落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尽是夕阳(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尽是斜阳(斜阳外,寒鸦数点,流水绕孤村)……

阳光无所不在,无所不照。其实天底下最大的痛苦不是在夜里,而是在阳光下呀,令人战栗,有阳光的艺术不是诗人词家的,是画家的专利,中国一部艺术史大部分写阳光,西方的艺术史也是亮灿辉煌。

在他笔下,阳光拥有香气。你是否留心过,夏天刚在太阳下的衣服总有一股味道。其实,那就是阳光的香味,如此的沁人心脾。作者笔下的农夫,放弃城市多姿多彩的生活而毅然决定留在乡村,只因阳光的香味,阳光的魅力使他魂牵梦绕。而嗅觉退化的都市人却遗忘阳光,反差之大,令人心痛。闲暇时,不妨在阳光下深呼吸,你闻到的不仅是阳光的香味,也是都市人所没有的嗅觉。

在他的笔下,阳光拥有味道。文中所例举的鱿鱼;鱼翅;乌鱼子;笋干等,正是因为有了阳光,才使它们的味道特别美味。阳光的功能不仅让它们干燥,耐于久藏,也仿若穿透它,把气味凝聚起来,但它们散发着不同的味道。当我们走进草药房的时候,铺子扑鼻而来的草香药香,但在从前,无一不是经过阳光凝结而成的。不管什么时候,总有一些人具备敏感的舌头,能辨别出阳光的壮烈与阴柔——阳光那时刻像是一碟精心调制的小菜,令人齿颊留香。

在他的笔下,阳光可以触摸让人真切地感受到它的存在,被触摸的人不仅应有生理的触觉。寓言中的那位盲者是幸福的,因为他拥有心灵的触觉。从埃及到中欧诸国,阳光竟有着种种变化的触觉,或狂野,或壮朗,或温柔,或细腻,变化万千。一个没有触觉的人,他是体会不出阳光的触摸时的真切。也体会不出花鸟虫鱼,草木山河的快乐。

只要真正地面对阳光,人就不会觉得自己是神,是万物之主宰。一语道破了现代文明的狂妄。林清玄以一贯清澈澄清的心境于质朴无华的文字中传达出淡淡的伤感。他的情感犹如无波之湖中偶投一块小石,而微微泛起的涟琦,静而不死,动而不喧,生机蕴涵,让疲惫不堪而感官能力正在逐渐丧失的都市人得到一丝心灵的慰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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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野驴送给狼的厚礼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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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自然里有好多奇妙的动物,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很爱动脑筋,所以逃过了一劫,让我们走进这篇文章吧。

有一天,几头刚刚吃饱的狮子在一块儿安静的草地上休息,你一句我一句的闲聊着。

有一头狮子说:“世界上所有的走兽属驴肉最好吃了,肉不仅鲜嫩,而且味道美味好消化。”有一头狮子说:“天上龙肉,地上驴肉嘛!”

在一旁听着了,狼暗暗思量:“狮子见识广,一定不会骗人,天下有这样的加油,如果不能亲口品尝,那不白活一回。”从此狼开始关心野驴的行踪,希望可以吃到驴肉。

有一天狼在山坡上转悠,真发现了一只正在吃草的野驴,然后安静下来,想找一个可带十斤把,驴吃掉。野驴早就发现了,野驴一机灵,计上心,马上装脚歪了一瘸一拐的向前走去。

狼很狐疑,只好从草丛里钻了出来,靠近野驴,假装关心地说:“野驴,你哪儿不舒服?怎么走起来一拐一拐的?”野驴假装很倒霉说:“我再过一个篱笆时,不小心脚上踩了一根尖刺,刺又尖又粗,令我疼痛不已。”

狼一想:如果直接吃会扎到嘴,不如先把刺拔了再说。狼对驴说:“看在我们是朋友的份上,我帮你把刺拔出来好吗?”“太好了,我一定好好谢谢你,送你一份厚礼作为报答。”驴也假装高兴的说,还故意把厚礼两个字咬的特别重。

正当狼全神贯注的为野驴拔刺时候,野驴用那它“受伤”的脚狠狠的踢了过去。野驴这一脚真重,把狼满嘴的牙齿都踢掉了,狼痛苦地倒在地上。

野驴望着地上的狼,嘲讽的说:“朋友这下知道我送的礼是多么贵重!”说完,野驴放开试题,飞快地跑向远方。

狼望着远方的驴说:“我这是自作自受,谁让我总想着谋害别人的性命呢!”

这故事告诉我们,做人没必要不见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落泪,做人一定要拿的起,放的下不能贪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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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狼王梦读后感初一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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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常回想起那头壮勇剽悍又充满慈爱的母紫岚。

母狼紫岚一直怀揣着一个梦想,他希望自己的儿子能登上狼王的宝座。完成它丈夫黑桑的遗愿,紫岚在极大的危险之下,分娩出5只可爱的小狼崽,当时它正在与恶狠狠的猎狗搏斗。这段时间让我为紫岚捏了一把汗,生怕一个不小心,该死的猎狗便夺取了它的命。紫岚因为没有食物充饥,忍痛割爱将那只因高烧而死去的小狼崽吞食,获取奶水供其他狼崽喝奶。我的泪水往外涌,既为死去的狼崽感到惋惜,也为紫岚做出的抉择感到痛心!接下来,紫岚开始了漫长的培育狼崽的道途,俗话说:“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黑仔,这只曾经让紫岚为之骄傲的狼崽,被可恶的金雕叼了去,紫岚发了疯一样,又开始培育蓝魂儿。但蓝魂儿中了猎人的圈套,紫岚实在解救不出,又不忍心自己的孩子被猎人活生生的解剖,竟咬断了孩子的喉管。这也是出于一种爱,一种特殊的爱。

我又哭了:这是多伟大的母亲啊!

母狼紫岚只剩下唯一一只公狼:双毛。紫岚又历经了种种磨难,不惜自己的腿被双毛摔断,最终把它培养的胆子大了起来。可在争夺王位时,双毛还是因一时的软弱被狼王洛戛咬死。成了瘸子的紫岚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媚媚这只母狼的狼崽身上,为了自己的孙子以后安全,它拼死与金雕搏斗,最后与金雕一同摔下乱石滩。

我再次被泪水模糊双眼。

原来世间还有这么一只狼,肯为了儿女,不惜“痛苦”的死去。但媚媚将自己的生母拒之门外,着实让我心头一惊:哪有儿女这样对待父母?但狼的世界就是这样,就是这样不讲孝道。

那人呢?

是啊!人与浪不同,人是高等生物,不会像媚媚那样绝情。现在才明白,为什么会有“全天下的父母都是一样的”这句话。母亲是那么爱自己的孩子,但孩子却一次次令母亲伤心,这是不是有违常理呢?“妈妈,洗脚。”每次想起这则耐人寻味的广告,便陷入沉思:“孝”向来是中国的传统美德,现如今又有多少人尽了孝道呢?如果在不久的将来,人们忽视了对孝的感触与认知,那么中国的“礼仪之邦”,是否是浪得虚名呢?

愿全天下的父母能心想事成!

愿全天下儿女能多尽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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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狼王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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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著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令人感动的故事:将要登上狼王位子的黑桑在一场暴风雨中死于非命,母狼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当上狼王的遗愿,将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对狼崽进行一系列的培训。

她一次又一次地失败,一次又一次地受到挫折,但她并没有放弃,但是紫岚的愿望并没有实现,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无奈之下,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自己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与鹰王金雕同归于尽。

在我们的眼中,狼是一种残暴,而且冷酷、狡诈的动物, “ 狼心狗肺” 、“ 狼狈为奸”…… 从这些成语中,就可看出来从古到今人们对狼的痛恨与厌恶。可是,后来读了《狼王梦》我才发现,人们误解了狼,即使再狡猾、再残暴、再冷酷的狼也是有着伟大母爱的。

我非常的欣赏母狼紫岚的教育方法,在自己的孩子面前,她极力压抑着自己的母性,她极力掩饰着自己,常常摆出一副严厉、冷漠、不在乎的样子。你难道会觉得这是母狼紫岚不爱儿女吗?错了,她是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如果人类也向紫岚这样,恐怕也不会培育出我们这些娇滴滴、经不起一点儿风吹雨打的“小皇帝”、“小公主”了吧。

《狼王梦》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更让我懂得了母爱我喜欢《狼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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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2024狼王梦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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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一部关于爱的小说,它讲述的是:母狼紫岚在一个狂风骤雨的夜晚生下了五只狼崽,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但有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的疏忽,死于暴风雨中。她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这也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紫岚呕心沥血,刻意在生活中培养孩子们成为强者。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它一次又一次失败,三只小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已步入老年。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一只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现在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

我想,这就是至高无上的母爱。一个母亲,一个平凡的母亲,用她的生命谱写母爱的旋律!我怀着复杂的心情读完了这本《狼王梦》,心里好像打翻了五味瓶。《狼王梦》也让我想起了妈妈对我的爱。

当我生病时,妈妈在身边守着我;当我遇到困难时,妈妈在身边支持我;当我伤心难过时,妈妈在身边安慰我。每一次,都是妈妈在我身边给予我无尽的爱。记得那一次,我要参加学校的演讲比赛。因为从来没有上台演讲过,所以,我非常紧张,稿子也不懂怎么背更好,每天坐立不安。是妈妈一个劲地鼓励我,一直耐心地教我,听我背稿子,一遍一遍地听,一遍一遍地提出建议,从不厌烦。最后,在妈妈的鼓励和帮助下,我获得了成功!

母爱,浓浓的,暖暖的。也许,有些子女感受不到这份爱,体会不到母亲为自己所做的一切,也无法知道母亲在内心深处曾经多少次热泪纵横。但母亲,却无私地爱着你,不求回报地为你付出。如果给这份爱加上一个期限,那便是永远。如果给这份爱取个名字,那便是最朴实的名字——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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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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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读的各种文学小说中,最令我喜欢的就要数《王梦》了。

《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广袤的尕玛尔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它的丈夫黑桑立志要当上狼王。可就在黑桑准备夺取王位的时候,一只大野猪顶死了黑桑。幸好紫岚已经怀上了狼崽,于是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意愿,把当上狼王的希望寄托在了狼崽的身上。在紫岚即将分娩时,她为了补充营养,去人的鹿圈了偷鹿仔,结果被大白狗追杀,由于大白狗踢了紫岚的肚子,紫岚提前分娩了。由于大雨,第五只狼崽一出生就走了。剩下的四只狼崽分别是黑仔、蓝魂、双毛、媚媚。紫岚对黑仔特别偏爱、溺爱,使黑仔太大胆了。最终黑仔被金雕琢死了。而蓝魂儿经过了紫岚放手设计成长下,表现得十分勇敢、机智。可就在当上狼王的梦想快要实现的时候。蓝魂儿被捕鼠器夹住,蓝魂狠下心来咬死蓝魂儿。把它埋了。双毛这是已经是一匹“草狼”了。紫岚用“威逼利诱”的激将方法才使双毛变成了一匹强壮、勇敢、机智的大公狼。可是双毛在狼王争夺赛上因为又有了自卑意识而被狼王咬死了。只剩下了一只名叫媚媚的母狼。紫岚为女儿找了匹强壮的公狼配种,并为保护狼孙和鹰一起坠入悬崖。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最令我佩服的就是母狼紫岚了,她是一位为这梦想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母亲,她为了孩子能够当了狼王,付出了很多,甚至付出了血的代价。她的这种为梦想坚定不移,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我以前做事总是一遇到挫折就不敢前进,半途而废。结果什么也干不好。读了这本书后,我一定要改正这种做法,向紫岚学习,做一个做事坚持不懈,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人。

《狼王梦》这本书不仅带给了很多启示,而且还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呢!

那天,我终于把这本书看完了。妈妈问我说:“这本书是不是就讲了些狼群在一起时的故事呀?”我回答:“错!不是狼群!”妈妈跟疑惑了:“不是狼群吗?人家都说狼一直是群居的呀!”我拿过书,找到了一段文字,具体的意思是说,狼只有在冬天群居,冬天一过就要化整为零了。妈妈看了不禁心服口服。她笑着对我说:“你呀,现在比我懂得还多呢!看来以后你得当我的小老师了。”我听了妈妈夸奖我的话,心里比吃了蜜还甜。这可都是《狼王梦》这本书带给我的知识呀。

现在,我越来越喜欢《狼王梦》这本书了,因为它不仅带给我了启示,还带给我了丰富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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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狼王梦读后感三年级300字

全文共 4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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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爷爷曾经说过:“书箱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是一个小书迷,书架上放着许多书,而我从书架中拿了一本《王梦》读了起来。

这本书娓娓讲述了母狼紫岚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个能成为狼王。她的狼王梦第一个破灭后,继而又幻想第二个,第二个破灭后又幻想第三个,直到她奄奄一息时,仍把希望寄托在她的狼子狼孙中。

当我读二十九章,紫岚已经成为一只老狼,奄奄一息,但她仍希望她的狼子狼孙在未来能当上狼王。她的孩子媚媚在洞内产仔,老雕在洞外盘旋,而紫岚却在洞口守护着,准备一口咬死这只曾经吃过黑仔而现在又想吃紫岚的狼子狼孙的老雕,或与它同归于尽。

当我翻到三十章,泪水已不由自主地流淌下来。紫岚在生命的最后,也要为后代扫清道路。她用四肢紧紧抱住老雕,尽管它的双眼已被啄瞎,流出一汪鲜血,疼痛难忍。接着,紫岚张大嘴巴,向老雕咬去,咬住了老雕的翅膀,老雕保持不了平衡,从高空坠落,紫岚和老雕同归于尽。

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我的泪水打湿了书页,多么伟大的母爱呀,我的心为之震撼。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为了孩子可以牺牲一切,包括生命。紫岚就是这样。但愿她的狼子狼孙将来能成为狼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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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狼王梦读后感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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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世界里,如果你不努力,一不小心,就会被其他狼瞧不起。《狼王梦》中的母狼紫岚,在一条白狗的追杀下,艰难地产下了五只狼崽,四公一母,其中一只狼崽刚生下来就一命呜呼了。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崽当上狼王,就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想实现丈夫的狼王梦,甚至不惜付出一切代价。她为了让双毛改变胆怯自卑,不惜折断了他的脚骨,还常常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侮辱儿子双毛。她甚至可以亲手杀了自己的孩子,亲口咬断自己孩子的喉管。但现实总是残酷的,由于种种原因,她的儿子都死了。作为一个母亲,她为儿女作了那么多,承受了这么多痛苦,到头来女儿连一句问好也没有,还打伤母亲。最后,紫岚为了保护自己的狼孙,和金雕同归于尽了。

文中有一片段让我印象深刻。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也不能让青蛙逃跑,可怜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下午,狼毛差点给初夏炽热的阳光烤焦……

对于这一片段我一开始很不能接受。但后来我想明白了:她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孩子,这是另一种母爱啊!在狼的世界,自卑的狼是不会有好下场的,紫岚为了不让自己的孩子被别的狼践踏,为了孩子的前程,她必须这样做,即使她很痛苦。

二年级时,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她的学习成绩和我不相上下。有一次,学校要举行阅读大赛,她对这次大赛抱了很大的希望,因为她妈妈说考到全班第一的话就给她买电子琴,可是最后我比她多考了一分,她十分失望,说要和我绝交,我立马跟她道歉,表明了我不是故意要考过她的,她才原谅了我。我好不容易才挽回这段友谊,不想再失去了,所以我以后几乎每次考试都比她少考几分,她也开心,我也开心。可是我妈妈却不开心了,她对我说:“你怎么每次都考不过你那个好朋友,自从上次阅读大赛拿了全班第一后,就从来没拿过,那可要加油啊!”“哦,知道了。”我虽然嘴上应着,心里却想:全班第一有什么用?哪有友谊来得重要啊!于是我还是老样子。妈妈“恨铁不成钢”,终于又找我谈话了:“你这么回事?我们家可就你这么一个孩子,你一定要争气!你要知道,在社会上,只有读好书长大后才能找到好工作,才能出人头地!妈妈就是小时候没有好好读书,现在才这么辛苦,你可不要步妈妈的后尘啊!而且你以前和你那个好朋友的成绩差不多,甚至还能超过她,现在怎么可能超不过她呢?妈妈相信你一定可以!”走出妈妈的房间,我仔细想着:妈妈说的对,我又不是考不过她,而且这个谎言迟早会穿帮的,我又何必再撒谎呢?况且妈妈把读书说的那么重要,又那么想让我考全班第一,我一定要拿出我的真实水平!

又迎来了一次考试,我发挥正常水平,终于考了全班第一,妈妈非常高兴,大大表扬了我。而我的朋友,却渐渐疏远我了。我觉得我妈妈与紫岚的做法特别相似且目的相同。通过这本书和这件事,我明白了——学会竞争,是适应社会生存的必由之路。没有竞争,就没有输赢,没有输赢,也就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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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狼图腾读后感3000字左右

全文共 2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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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利用大雪窝围捕黄羊群,狼能借白毛风的势全歼军马群,狼能利用地形给小狼崽选择最安全的洞穴,这些无不是建立在它们对草原环境极其熟悉的基础上。

毕利格老人指挥的对狼的反击战更是经典的利用环境的战例。老人说:“光凭耳朵还不成,还得靠记性,要听马蹄踩的是什么地,雪底下是草是沙还是碎石头,我就知道马走到哪块地界了。……有时啥味也没有,就凭耳朵和记性,再黑的天,你阿爸也认识。”试想如果没有对环境的绝对熟悉,他怎么可能在黑夜将队伍带到准确的地点设伏,也就不可能取得平时“十围五空”胜算极少的打围战的胜利。

我们做工作也必须先沉下心来好好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了解本行业的行情包括尽可能的了解厂家和客户的信息,只有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如果对工作环境都不熟悉,那即使你能力再强,那也只能“龙游浅滩遭虾戏”了。

2. 要有勇气和血性

身处草原,就会置身于这个巨大的食物链中,各种生物都摆脱不了吃或被吃的命运,要想占据食物链上端的有利位置,就必须在残酷的现实中磨练自己的神经,造就卓越的品质。草原残酷的生存状态就是“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生存的法则就是“弱肉强食”。

几千年过去了,草原狼顽强的生活了下来,靠的就是那股血性。

当狼逃生时,它甚至可以咬断伤腿,刮骨疗毒是治伤,而狼是自伤,颇有壮士断腕的壮烈。当狼袭击马群时,它甚至可以选择最***的自杀式打法。当搬迁时,小狼宁愿被勒死也不屈从,让人感慨训老虎易,训小狼难。狼与生俱来的血性和傲气,帮助它们在恶劣的草原环境中生存下来。草原上以前也有老虎等其它动物,之所以只有狼独存,原因就在于此吧!

商场如战场,危机四伏,如果没有应对困难的勇气,你就很难生存下去。有了勇气,还要有狼一样的血性,积极的主动的去迎接挑战。只有在不断的面对困难战胜困难的斗争中,人才能进步,才能体会与公司共成长的快乐。

另外还有一点就是,要注意自我性格的开放。草原是个大环境,商场也是个大舞台。人,就要多一些狼性,多点竞争力、多和别人交流,推掉心中的围墙,开放一些,这样我们的进步也才会快一些。

3. 要讲究策略

《狼图腾》很吸引人的地方就在于,它向我们展示了草原狼丰富多彩的杀敌方法。开篇就是一个草原狼围捕黄羊的大战役,波澜壮阔,纵横捭阖,动静结合,一气呵成。真正的作战时间不过十几分钟,但作战前狼群耐心的伏击、精妙的设围、细致的观察,营造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紧张而又亢奋的氛围;而作战时的迅雷不及掩耳、放掉还有战斗力的黄羊而击其余部的智慧、颇有些卑鄙却极其实用的狼抓黄羊的绝招,又让我们拍案叫绝,赞叹不已。这动静之间,却将草原狼卓越的智慧、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淋漓精致的表现了出来。

另一个经典的战例就是草原狼全歼军马群了,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自然胜利在握了。天时,借白毛风肆虐的恶劣气候,发动闪电战;地利,将马群往大泡子里赶,与泡子地形成前后夹击的态势;人和,人们频繁的掏狼崽激怒了母狼、将狼群的黄羊偷走更是断了狼的退路,狼带着一腔的仇恨和怨气作战,自然格外的凶狠和残暴。哀兵必胜,古来有证。

草原狼的进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其战术安排的严谨、对天时地利的把握、耐性、组织性和纪律性,颇有战略家的味道。甚至我们会忍不住想,如果我是一匹草原狼,那工作起来又会是怎样一番景象?

人不是狼,狼的种种策略也是在艰苦的斗争中磨炼出来的,但我们的确可以从狼身上借鉴很多东西,

张三丰在传张无忌太极的时候,强调的是重意不重形、无招胜有招,我们学习草原狼也不能拘泥于具体的战术,而是要锻炼自己勤于思考、善于应用策略的能力。

我们要主动的去观察和学习,积极的思考,在面对不同的客户时采用不同的方式。当然,草原狼是在几千年的与天与人与草原的斗争中成长起来的,我们也必须在实战中磨炼自己。光有一腔热情和美好的想法是不够的,得放到自己的实际工作中去。纸上谈兵是行不通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就算失败了也不要气垒,失败是成功之母。

4. 要有危机意识

狼的本领狼的智慧也不是从来就有的,它们也是在几千年艰苦的草原生活中磨炼出来的。变幻莫测的草原气候、恶劣的草原环境、各种动物的逃生本能还有来自人的巨大威胁,使得狼始终生活在险境之中,随时都处在被饿死、冻死、打死的境遇中。不可否认的,的确有很多的狼被饿死冻死打死了,但活下来的狼经过那么多的磨难就变得更加顽强而可怕。

广阔的草原危机四伏,狼群不能有丝毫的放松,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紧张的精神状态中。因为气候的变化狼群要学会给自己储藏食物,更进而利用气候去捕食;因为环境的恶劣,狼群要时刻警惕大雪窝大泡子等危险地带;动物的逃生促使狼群去观察去研究对手,从而采取最有效的捕食方式;而人的威胁更大一些,狼得学会选时间选地点的生育,得学会避开人的锋芒,得学会如何和人周旋甚至狠狠的反咬人一口。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只要你有丝毫的放松,你就会被社会淘汰,这很像狼群生活的大草原,公平而又残忍。所以我们也得有狼的危机意识,严格要求自己时时给自己加压,正如张瑞敏所言“战战兢兢,如履薄冰”。所谓置之死地而后生,往往不利的形势更能激发一个人的潜能。“背水一战”,“破釜沉舟”,正是这个道理。

5. 要有团队精神

小时候听过“五狼神”的故事,说一个狼还好应付,但要是五条狼聚到一起那就是神了,是战胜不了的。且不去推究这故事究竟有无道理,但至少说明狼是崇尚团队精神的。

读《狼图腾》,看那些让人血脉喷张的狼群的捕食故事,更是能鲜明的看到狼群的威力。狼群由狼王统一指挥,进则同进,退则同退,协同作战,无往不利。比如围捕黄羊的时候,有狼去寻找大雪坑,有狼去骚扰,有狼去伏击,在总攻的时候也是井井有条,狂而不乱。更让人称绝的是,狼群即使在撤退的时候也井然有序,猛狼冲锋,狼王靠前,巨狼断后,完全没有鸟兽散的混乱。

其实也不单是狼这样,道尔基的狗能在杀狼时大出风头,也是因为八条狗齐心合力,分工明确:快狗纠缠,笨狗撞击,群狗咬定,恶狗一口封喉。它们与狼交战从不分兵,集中兵力,各个击破。正是靠着这样的团结,它们才能在与狼的作战中占据上风。

现代社会是竞争的社会,也是合作的社会,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单靠一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工作做好的。所以我们得像狼一样有团队意识,充分的信任工作伙伴,各司其职而又互相帮助,这样才能取得最大的利益。

毕立格老人说:狼群杀那么多的黄羊,不是为了好玩也不是为了抖威风,它们是为了给狼群里的老弱病残留食。我们也要像狼这样团结一致,公司如一家,才能创造出更多更大的效益。

记得刚刚加入世贸的时候,随着外企的大量涌入,很多人惊呼“狼来了”。如果把国外的企业看作狼,那我们做外贸的应该是真正的与狼共舞吧!

毕立格老人是草原的又一个狼王,敬狼爱狼又打狼,是草原的智者,是与狼共舞的翩翩舞者!或许我们说学习狼,更准确的说应该是学习毕立格老人吧!

要与狼共舞,就得积极的接受狼、接近狼、熟悉狼,满怀信心而又不自傲,热情主动而又不自卑。社会是平等的,机会只给予强者,拿出狼的血性,用最合理的方式去工作吧。

长袖飘飘,与狼共舞!

《狼图腾》的结局颇有些感伤,美丽的草原消失了,草原的精灵-狼群远去了,草原的人们落寞了。把我们的市场比作草原的话,我真诚的希望我们都能尊重市场规律,不让类似的悲剧重演,这样我们才能像狼群一样在草原上自由的驰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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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狼王梦读后感1500字

全文共 1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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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名叫《王梦》的书我看了很多遍,百看不厌。这里不仅仅讲了母狼紫岚想让自己的孩子当上狼王的梦想,还讲了一只名叫“大灰”的警犬在马戏团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之后,我真的想不明白,人们为什么对大灰那么害怕而厌恶。如果大灰是一匹狼还有情可原,因为狼在人们心中是奸诈贪婪的生物,但大灰是一只训练有素的优秀警犬啊!是人类的好帮手啊!为什么在它受那十二只哈巴狗的无情挑衅之后还要虐待他呢?就像这本书里的川妮。平时在马戏团不好好待它,非要等到生死临头,大灰拼死来保护她才开始醒悟大灰有多么忠诚吗?你们口口声声说不要以貌取人,但为什么就因为大灰长得比较像狼,而受人的唾骂呢?你们口口声声说自己是一名正人君子,为什么还会为了金钱而不惜吹灭另一种生物的生命之火呢?就像这本书里,蓝魂儿被铁疙瘩砸中的时候,你们只想到狼皮很昂贵,可以卖出个好价钱,根本就没想到动物生命的珍贵。你们凭什么讨厌人家啊!你们的所作所为比狼还可恶。狼是为了生存,但你们是贪婪。人要生存,就要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去拼搏!这本书不仅仅是一本虚构的书,它反映出了现实社会当中人心的黑暗。

紫岚是一只年轻貌美的母狼。它本应是狼后,只可惜本应成为狼王的丈夫黑桑,竟暴死鬼谷,而且它正好在怀孕期间。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紫岚冒着九死一生的危险在人的猎枪抢来了一只马鹿,但一条大白狗挡住了去路。就因为这条大白狗,让紫岚拼死抢回来的马鹿弄丢了,还让最小的一只公狼崽冻死在外。紫岚为了保住另外四个孩子,含泪将自己的孩儿吃了下去,才勉强挤出些奶水来哺育另外四只狼崽。不久紫岚用暴力迫使最大的一只狼崽黑仔改变了吃奶习惯。由于紫岚太想让黑仔当上狼王,过早地让黑仔出洞玩耍,最后被一只金雕杀了。在以前,猎物内脏只能由黑仔享用,现在,轮到蓝魂儿了。但还是因为紫岚非常迫切的想让蓝魂儿当上狼王,每一次捕食都让蓝魂儿首当其冲,虽说有许多的辉煌战绩,但是中了猎人的埋伏,一个铁疙瘩夹住了蓝魂儿的腰。紫岚无法把铁疙瘩打开,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口咬断了蓝魂儿的喉咙,把尸体咬成两段埋了。狼族解散之后,能实现黑桑遗愿的狼,只有双毛了。但双毛生性懦弱,身体缺陷很大,虽然改过来了大部分,但在最后的狼王之战中,还是败给了自己的自卑感。当然还有媚媚。但母狼是不能成为狼王的。因为紫岚杀了男朋友吊吊,但吊吊是一只一无是处的草狼啊!紫岚的做法是对的。如果媚媚嫁给了吊吊,那实现狼王的梦想就破灭了。最后,媚媚迷恋上了卡鲁鲁。但卡鲁鲁是一只优秀的大公狼,成为狼王的梦想也会实现的。紫岚现在已经快要死了,结果碰上了曾经把黑仔咬死的金雕。紫岚为了复仇,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大灰是一只狼狗,它进入了警犬学校,各项成绩都是优秀。但是因为长得像狼,所以没人肯要。直到高导演来了,把大灰带回了马戏团。高导演叫一个名叫川妮的驯养员来训练大灰。川妮很害怕大灰,就对大灰很不客气。但大灰仍然认认真真地训练。马戏团还有十二只哈巴狗,看大灰很不顺眼。马戏团为了有人来看马戏,新出了个节目,叫《智斗大灰狼》。大灰就是大灰狼。戏里面有一个把网撒到大灰身上的场景,那十二只哈巴狗就负责撒网。但是,撒网的时候,有几只哈巴狗总是会在大灰的身上制造一些伤口。虽然马戏团一直在追查,但总是查不出来。

有一次,西双版纳州政府邀请马戏团表演《智斗大灰狼》。卡车开到半路,车的一个零件坏了,司机去买零件,让川妮和动物们在路上等他。司机离开不久,就引来两只云豹。十二只哈巴狗和狗熊迎战。但抵挡不住。川妮让大灰迎战,但是还没把铁链解开、嘴罩打开,大灰就已经把铁链冲断了。但最终寡不敌众,但还是以死相拼。最后,迫使云豹离开,但是大灰也身受重伤。川妮想为大灰包扎,但是大灰受的伤太多了,除非把全身都包扎起来。川妮现在不在乎狼狗血会不会弄脏自己的衣服,紧紧的抱住了大灰。

人总是在紧要关头才把东西看透。很多时候,人就是以貌取人。就像这里,大灰不过是长得像狼罢了,竟受到了那么多人的冷落。这是非常不人道的。还有,人的贪心是无限度的。许多人为了钱,竟把其它动物赶尽杀绝,这根本就不是真君子的作风。这跟二战时期的日本鬼子有什么区别?照这样发展下去,地球迟早会毁在我们人类的手里。我们每一个人,或许都是摧毁我们家园的幕后黑手。

如果狼王有梦,应该是这样的:在这世界上,各种生物都和平相处,那该多好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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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牧铃写的雪野狼踪的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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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非常有趣的书——《绿野仙踪》我一连读了两遍仍难以放手.

书中讲述了在美国堪萨斯的一位小姑娘多萝西被龙卷风卷到一个叫梦奇金的地方.她在翡翠城的路上先后遇到了稻草人、铁皮樵夫、小胆狮,他们结伴而行.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梦想,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实现了各自的愿望.

当读到,多萝西乘龙卷风来到一个美丽的世界时,我真为她高兴.心想:多萝西真幸运.龙卷风狂傲无比,给人们带来多少灾难,然而给多萝西带来的却是一次免费的旅游.龙卷风还是蛮可爱吗!再往后一读见多萝西为了重返家乡是那么的艰难.方知,乘龙卷风旅游凶多吉少,并非好玩之事.

读到“气球上天”那一章.看到多萝西回堪萨斯的希望落空.那个笨气球,令我十分失望.顿时,我产生了一个强烈的愿望.心想:何不发明一种高科技的新型飞艇.飞艇前端是五人座舱,后端是动力舱.飞艇靠热泵从大气中吸取热能,化为升力和动力.不烧任何燃料,无废气排放,既节能又环保.gps导航系统确保昼夜不迷航,升降进退操纵自如.它还能探测到龙卷风并及时避开……很快这本书,又被我读了一遍.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多萝西他们最终能实现各自的愿望,靠的是坚忍不拔的毅力.它们的这种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让我更加坚信,只要我们不断刻苦地学习文化知识,打下牢固的基础.

将来,那高科技的飞艇一定会造福人类,发明人就是我们这一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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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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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梦》讲述了母狼紫岚的教子方式。她首先将所有的爱注到黑仔身上,无论是慈祥的母爱还是充足的奶水,都让黑仔最先享受,把其他小狼冷落到一边。黑仔享受着母亲全部的宠爱,直到有一天,黑仔跑到洞外去玩,被金雕夺走生命。她只好将希望寄托在蓝媚儿身上,蓝媚儿也没辜负她,能力突飞猛进,他还让另两只小狼给他做牛做马。终于有一天,蓝媚儿失足被捕兽夹夹住,丧失生命。她又想培养双毛,可能因为培养前两头狼,让双毛从小受到冷遇,在黑仔和蓝媚儿面前抬不起头,他已习惯了在强者的阴影中生活,习惯了被遗忘,养成了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他总觉得自己是弱者,站在同龄的狼面前,还未动武,心理就败下阵来。紫岚费好大的代价将双毛的本性爆发,但是在双毛与洛嘎的争斗中,最关键时刻双毛却在洛嘎的面前突然害怕,失去了良机,成了洛嘎的口中餐。而紫岚的女儿媚媚也因为紫岚咬死了她的情人吊吊而怨恨她。

你们知道双毛为什么会这样吗?其实并不因为别人,真正的原因正是紫岚。紫岚总想让自己的小狼成为超狼,成为狼王,以至于把所有的爱倾注到一只小狼身上。双毛看到母亲对两个哥哥非常宠爱,却把自己撇在一边,即使两个哥哥欺负他,母亲也从不插手,从而使双毛产生了一个心理阴影,产生了一种自卑感:我就比哥哥们差,所以母亲不理我。

其实我也有这种经历。因为表弟的出生,外婆只好去照顾他。每当看到表弟在外婆怀里撒娇,我就跑到房间里把自己反锁起来,趴在床上躺一会儿,冷静一下再出去。有时候,我想和外婆亲近一下,小表弟就过来,使劲地把我们分开,我一被分开就会有一种委屈的感觉,我知道,他比我小,长得比我可爱,可是这样就能剥夺外婆对我的爱吗?

我想大多数人都有这种感觉吧。家长看哪个孩子聪明点,伶俐点,就会对那个孩子偏爱点,认为他什么都是对的,而另一孩子则会充满自卑,产生恨意,认为自己比兄弟笨,认为那个优秀的兄弟在剥夺妈妈对自己的爱。从而自卑,从而愤怒,从而丧失理智,最终作出一些可怕的事情来。

我希望天下的父母能将爱平均分给自己的每一个孩子,让孩子在共同的爱下成长,不再产生嫉妒、恨的心态,从而互帮互助,成为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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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狼王梦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21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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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w the Wolf dream king "this book, I cant help with emotion, it is not the same as the previous novels, because the animal novels the most easy to Pierce the shell of human culture and civilization of false appearance, can cover the direct expression of ugliness and beauty into one of the original expression of life.Human culture and social civilization will be continuously updated with the changes of The Times, but competition, tenacious survival in life and the pursuit of glory is the kernel spirit will never change.So, I just prefer animal novels.

The Wolfs Latin name is Canis lupus.Wolves belong to medium-sized beast of prey, although the physical medium, but many big animals saw are heading for the hills, so the Wolf in nature with the upper end of the food chain.

Shim suk hee formerly known as David shen, born in 1952 in Shanghai, originally from zhejiang cixi.His creation is given priority to with animal novels, has published more than five hundred words.

The book said purple haze for round black mulberry as the Wolf kings dream and trying to put the Wolf pups born into the next generation of the Wolf king, lost three children, at the end of the mei mei also betray purple haze, landed a often I want to end up with golden eagles: if the purple haze so not to exercise the black seed of courage, black son would not die;If violet haze so not want blue soul so brave, blue soul would not be dead;If purple haze less love too much black and blue soul, double would not die;If......Of course, this ability hatred purple haze?Cant, this is to blame, her mother long to herself.

In our real life might it not so?A lot of parents for their children can get in key middle school, senior high school, a key university, give the child to how many classes?Is child robot?Is everything?Dont only adult entertainment, children cant?Does the boy was not a bad place?Is adults expected is just report card on the threshold of 5, good, or out?Is in the childs childhood can "learn" the word, not in terms of happiness?Is a gold medal, a certificate?

Adults and children is not easy, why cant respect each other, understand each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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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狼王梦读后感550字

全文共 10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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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完了《王梦》这本书,不禁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匹百折不挠的母狼,她有一个美丽的名字——紫岚。最初的紫岚是一匹年轻美丽的母狼,她有一个对她很好的伴侣——大公狼黑桑。可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黑桑暴死鬼谷。临死前,黑桑留下无尽的遗恨。他觉的自己天生就是狼王,可惜壮志未酬,虽然他是那么努力的在花冈岩、树皮上锻炼他的狼牙、狼爪。。。。。。

紫岚在绝境中产下了五只狼崽。雨水中,一只小公狼被死神带走了,剩下了三公一母四只狼崽,长子黑仔;次子蓝魂儿;最小的公狼崽双毛儿,唯一的一只母狼崽叫媚媚。不想做狼王的狼,不是好狼!紫岚开始全身心的培育活下来的狼崽,她要让这些小狼崽成为狼王,完成他们的父亲的未竞的遗愿。

不幸的是,老天并没有因为这个远大的志向而格外照顾他们,而是一次次的将灾难降临到他们身上。长的最象父亲的黑仔连狼王的边都还没沾上就死在了金雕的手中。心碎的紫岚只能将希望寄托在蓝魂儿身上了。蓝魂儿果然没有让紫岚失望,他成了智慧、力量、胆识、格斗技术出众的大公狼。但是猎人的捕兽夹带走了蓝魂儿的命,也再次斩断了黑桑和紫岚的狼王梦。实现狼王梦想最后的选择只能是双毛——这个在紫岚眼里不争气的不具备一点狼性的奴性十足的小家伙了。经过艰苦的压迫式教导后,双毛恢复了他做为一匹狼的本性,但狼性天生的缺失使他在最关键的狼王决斗中惨死在狼王洛戛的爪下,功败垂成。紫岚的必血全部付之东流!终于,女儿媚媚又给了紫岚带来了希望,因为媚媚与一头雄壮的大公狼热恋了,她可以培养自己的外孙成为狼王了!虽然,媚媚狠心的将紫岚赶出了家门。但这丝毫没有动摇紫岚的决心!她天生就是为实现狼王梦而生的,直至了为了保护家族后代的安全出生与老雕同归于尽!终其一生为了实现狼王梦而坚持不懈!

书中的紫岚是我最喜欢的,因为她志存高远,不怕困难,有大智慧。她为了实现狼王梦,百折不回,费尽心血。而之所以让她如此坚持的是她对丈夫的爱,她要实现丈夫的遗愿!正是因为此爱,她毫不退缩,非常坚强的面对生活中的各种不幸:失去伴侣,失去爱子,又被女儿赶出家门,甚至失去美丽!这么多的苦难全部加在了紫岚的身上,也丝毫没有改变她去实现自己的愿望!为了让他的狼子们成为狼王,她耗尽了自己的心血,甚至是生命!她用自己的一生全释了这样一个道理:成功来之不易,为了梦想,不要放过一丝希望,面对打击绝不能退缩!哪怕最后要付出生命的代价,也不要放弃!生命因为梦想而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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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狼王梦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全文共 9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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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你说说心里话

紫岚,有些话憋在我心里很久了,我有股一吐为快的冲动,那就借这次机会和你说说我的心里话吧。

母爱如海,绵绵流长。

紫岚,我知道,你是位承受得起这句话的母。忍受分娩的剧痛任狗撕咬,披风戴雨将五个狼崽叼回住所,对孩子的无比严格,丧子的痛心……足以表现出你是尽职尽责的母亲。次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卡住时,你竟把它的喉管咬破,结束它的生命。宁愿让它死在自己手里,也不愿让它受尽后死在猎人与猎狗手中,这看似荒谬,其实何尝不是伟大的母爱!

母爱是一幅山水画,洗去铅华雕饰,留下清新自然;母爱是一首深情的歌,宛转悠扬,轻吟浅唱;母爱是阵和煦的风,吹去朔雪纷飞,带来春光无限。

看看我们人,赶父母出家门,虐待父母的新闻不胜枚举,那些人连你们狼都不如!父母爱不容侵犯,他们有什么理由又有什么资格这样做!有这样败坏的人真是中华民族乃至人类的耻辱!紫岚,你替动物和人类做了榜样!

梦想已武装,前方会怎样?

紫岚,我知道,你的梦想是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做狼王。于是,你把这个愿望寄托在长子黑仔身上。黑仔不幸死后,你又寄托在蓝魂儿身上。就这样,虽然三子一个接一个遇害,但你仍不甘心。这份执着似乎感动了天地,女儿媚媚怀有狼孙,你的梦想多了一丝希望。为了孙子的安全成长,你终究与老鹰同归于尽,说是为梦想而死更确切些。

虽然你没完成梦想,虽然结果不称“狼”心,但你努力过就足够了,结果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轰轰轰烈烈地拼搏过。好比打仗,只要上了战场拼死拼活痛痛快快打了一场,也就死而无憾了。梦想跌跌撞撞,怎么会没悲伤?对于你的梦,不要太悲伤,太彷徨,相信你的孙儿会迎来希望的曙光!

我们人在追梦上可不逊色。有轮椅上的著名女作家海伦凯勒,失聪仍坚持创乐的音乐巨人贝多芬,患有肌肉萎缩症的世界物理学家霍金……这是对无数追梦者的莫大鼓励,而这梦想之所以成功来源于执着,就像向日葵永远向着太阳。不错,执着不一定成功,但缺乏执着一定不成功!

当风带来春的生命,当阳光照出夏的炎热,当落叶荡出秋的果实,当雪洗刷冬的洁白,我知道梦已轮回。坚持梦想不改变,纵然海枯石烂,天倾地陷。

紫岚,谢谢你!是你让我懂得了爱应珍惜,是你让我领悟了梦的真谛!

[狼王梦的读后感高中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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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雪野狼踪读后感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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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野踪》是一本动物小说,讲述了六十多年前,十七岁的新兵欧阳孤身追捕女匪首“狼夹子”,在归途中遭遇雪崩,又被狼群围困。危急之中,女匪首托孤欧阳,冒死为车加满了油,让欧阳成功从狼群中逃脱。欧阳突围后,成了英雄,收养了“狼夹子”的孩子,把他抚养成人,送到了军队,在年老时当上了护林员,和狼和谐共处。

故事最惊心动魄的地方是欧阳被群狼攻击的时候。当狼群前仆后继扑向欧阳的汽车时,欧阳开了枪,让自己陷入了困境。欧阳后来才了解到,是什么原因造成狼群对人的袭击。原来,在深山中,狼曾是一时的霸主,可是由于战争和人类的捕杀,狼在枪炮下小心翼翼地活着,在极度的饥饿下,狼不得已才攻击人类。都说狼是饿狼,罪大恶极,可是在枪炮面前,狼才是弱者!这一切都是源于人类的杀戮。若是人类不大肆捕杀狼,那么生态圈就是平衡的,狼有充足的事物,怎么会攻击人类呢?

所有的动物都是有灵性的,懂得知恩图报。狼是动物中很聪明的一种。据说,从小被人养大的狼,忠诚堪比家养的狗。它们有狼的力量和敏捷,也有够的忠诚与可靠。现实中就有人救了狼一命,以后数月都能在家门口附近发现被咬死的野兔和山鸡。主人在暗处观察后发现,是狼叼着猎物送来的。

动物和人不应该成为敌人而应该是和谐共处的朋友。这本书讲述了人与狼之间的恩怨纠葛,更告诉我们,人和动物应该互相尊重,共同生活在大自然中!

妈妈评语:这本书是阳阳很喜欢的类型:有动物,有英雄,故事曲折生动,非常吸引人,所以这篇读后感算是有感而发。读后感先是简单概括全书内容,然后交代狼群为什么袭击人类,狼和人本应该和谐相处,最后呼吁人和动物应该和谐共处,条理上比较清楚,但后面狼的知恩图报有点跑题。

其实,这本书不仅讲述了人和动物的故事,还讲述了人和人之间的故事。女匪首“狼夹子”既有作为土匪的凶悍和狡猾,也有作为母亲的慈祥和伟大。这一点读后感中没有提及,算是一点小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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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读一本好书读后感作文400字

全文共 3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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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我受益匪浅。它告诉我们:当我们遇到困难、挫折等不幸时,只要有勇气、有毅力并充分调动自己的智慧,就可以作出超乎自己想象的奇迹来。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鲁宾逊的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为了出去闯荡,他依毅然放弃优裕的生活,当上了一名水手。在一次乘船前往南美洲时,遇上了罕见的暴风,船翻了,同伴们都死了,只有鲁滨逊一个人幸运地生存了下来。鲁滨逊被海水冲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面对着生疏、恶劣的的环境,又冷又饿的他不是坐叹命运不济,而是充分利用他的头脑和双手,从破船上取下有用的物品,着手建造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家具、缝纫衣服,把荒岛改造成进然有序的家园、“王国”。

鲁滨逊在自己的“王国”里待了整整28年,在这28年,他忍受孤独、艰辛,病痛和危险。最后终于乘着过路的船只,回到了自己的国家。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不要放弃,要利用自己的智慧,去解决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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