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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罗米修斯》笔记【汇集20篇】

导语:《城南旧事》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的以其七岁到十三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短篇小说集,初版1960年。本书是一部自传体小说,它以朴实,纯真的笔调描绘了20世纪20年代,主人公小英子在北京城南经历的童年往事,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一段上个世纪初北京人的生活。本篇分享《普罗米修斯》笔记,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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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雷家书初中读后笔记

全文共 3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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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我的父母,作为社会中普普通通的人民,他们没有傅雷的文化修养高,不会像傅雷会用书信的形式和我交流;他们也不像傅雷一样将自己对儿女的感情表达得淋漓尽致。他们的感情是含蓄,日常生活中的小细节表达着他们对我们的爱:辛苦赚钱供我读书、嘘寒问暖、做一桌好吃的饭菜,偶尔给我讲讲大道理等等。父母之爱是深入生命的,伴随着我们一生的,难以割舍。

从傅雷对孩子的教育中,可见他对祖国的忠诚、对人生的认真、对自己的要求之严格。

他要求在外国学习的儿子不忘祖国,要他立下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可惜这样一个爱国之子在中却被划成“右派”,让人气愤又无奈!刚正不阿的他选择了自杀,可歌可泣。

傅雷以自身经历,教导儿子如何在艺术上有更高的成就,如何在生活中做人做事。这些道理对作为读者的我受益匪浅。能阅读到这样一本好书,是一种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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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读《小猪唏哩呼噜》笔记

全文共 3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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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从然然姐姐那儿借了一本《小猪唏哩呼噜》,书中的故事情节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我迫不及待地开始了阅读。书中《花花怎样成了小猪的朋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一只小猪吃饭时总爱发出“唏哩呼噜”的声音,所以妈妈给他起了个“唏哩呼噜”的名字。一天,小猪正在玩儿,忽然刮来一阵风,把小猪的帽子刮走了,小猪追着帽子来到一片草丛里,风停了,帽子掉了下来,小猪正要弯腰去捡帽子,皮带断了,他看见树上挂着一根花皮带,就拿下来系在腰上。这时候“皮带”说话了,小猪低头一看,原来“皮带”是一条小蛇。小猪在小蛇花花的帮助下回到了家。小猪的妈妈洗完衣服后没有晾衣竿,花花就绷直身体当晾衣竿。最后小猪唏哩呼噜和小蛇花花成了一对好朋友。

我喜欢小蛇花花,因为她懂得帮助别人,我想到了老师教我们的一句话:“帮助别人,快乐自己。”我也要做一个像小蛇花花那样的人,在别人遇到困难时及时伸出援助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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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谁动了我的奶酪学习笔记

全文共 1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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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奶酪》号称全球第一畅销书,销量超过2千万册(当时的确如此)。在很短的时间内赢得了这么多的读者,在人类历史上大概算得上前所未有了。而当这本书正值风靡之时,我不甘人后亦买了一本回来。不过当时我刚踏进社会,心浮气躁,未能从书中学会在工作、生活中处理变化的好方法。若干年后学校发了一本精装版

“谁动了我的奶酪”这句话是小老鼠哼哼声嘶力竭呐喊出来的,因为它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发现了奶酪没有了!它是在问自己,同时也似在问每一个读者:奶酪去哪了?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则寓言,那么我们不仅是阅读故事文字的本身,更主要的是领略其间的寓意。就像学习《揠苗助长》时,不单是知道不要拔高禾苗帮助它们成长,而是明白要遵循规律,不可急于求成的道理是一样的。而《谁动了我的奶酪》的寓意不复杂:社会在变,你也要变。“奶酪”只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意象,它代表一份工作、健康、人际关系、爱情、金钱......你怎么理解都可以,反正是你在生命中最想得到的任何东西。

我们只是小人物,不是大领袖,想的也就是最简单的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谁不好逸恶劳?真正居安思危的人应该不多吧?惰性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之一,这是毋庸置疑的。常言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正因为如此,我们的沉浮起跌也成为了司空见惯、见怪不怪的事情。正如罗伯特.彭斯说的那样“再完美的计划也时常遭遇不测”,何况我们的所欲所为也不一定会是十全十美的,那遭遇滑铁卢的机会自然也是很大的了。

在这本书中有一细节让我看后很有感触:有一个很成功的商人叫劳拉,她问自己的同学有人害怕改变吗?只有一个人举了手,其他的人则选择逃避自己的真正想法。我诚实,我承认我自己极其害怕改变。但怕不是办法,我们生存的地球都在无时不刻地运动变化着,宇宙万物也是天天换样的。《圣经》有云:你叫山过来,它不过你就自己走过去吧!让我们试着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吧!

世上大多数的道理都是知其易,行则难。也许我们明白变化随时可能降临,我们还预见了变化的到来,甚至改变着自己的所思所想、所作所为。尽管这样仍达不到目的那又如何是好?且看卷首处A.J克朗宁先生的一席话:“生活并不是笔直通畅的走廊,生活是一座迷宫我。我们时常会陷入迷茫,在死胡同中搜寻。但如果我们始终深信不疑,有一扇门就会向我们打开。它或许不是我们曾经想到的那一扇门,但我们最终将会发现,它是一扇有益之门。”对呀!“塞翁失马,焉知非福”,重头再来好了!我们与其害怕失去,不如通过努力改变现状以期待获得,须知“天道酬勤”啊!

当然了,在《谁动了我的奶酪》里所讲的道理人们早就知道了。不知多少年前的达尔文就在其著作《进化论》中提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这八个精彩绝伦的字道尽了赤裸裸的事实:你不改自己去适应环境就将被无情地淘汰出局!而人类几千年历史血迹斑斑,其根源不就在于“奶酪”吗?

既然是人尽皆知的真理,为何时至今日又被摆上桌面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呢?其实说穿了,原因就是——全世界的人们都在有意识无意识地受到了“变化”的困扰。正如有了可怕的“沙士”后人们就去研究“沙士”疫苗一般,《谁动了我的奶酪》这本书不是“因”,而是“果”。它带给了我们解决问题、处理变化的绝妙方法,它让每一个阅读者从中获得前进的力量,所以它当之无愧成为亿万人的“心灵鸡汤”。

不过据我所知有些企业把书中的道理做出歪曲的理解,并利用这块“奶酪”代替了辞退预告:第一天给员工发《谁动了我的奶酪》,第二天就接着发辞退通知。感觉如同先告诉那人活着很好然后毒酒赐死。好险我的“老板”——校长大人发这本书只是让我写读后感,谢天谢地!

一滴水在阳光下能映出七种色彩,人说“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本人智慧有限也只有这些领悟,姑且让我“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吧!

记得很小的时候听过一首歌,讲的是竹子开花了,熊猫咪咪躺在妈妈的怀里问:明天的早餐在哪里?当我们看完《谁动了我的奶酪》后,亲爱的朋友,你找到属于自己的“奶酪”了吗?

而我的“奶酪”就在我的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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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丑小鸭》读书优秀笔记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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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这篇童话故事相信同学们都看过吧,我就最喜欢读这篇文章。

丑小鸭因为一出生就长得很丑,兄弟姐妹还有所有的动物都不喜欢它,丑小鸭经常受到同伴们的讥笑和排斥,寒冷的冬天,丑小鸭在森林里经历了很多磨难,后来它靠自己不怕困难和挫折的精神,终于飞了起来,变成了一只美丽的白天鹅。它由一个没人喜欢的丑小鸭变成一个人见人爱的白天鹅,靠的正是自己的不断努力。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不要怕自己笨,也不要怕苦,只要努力去做,就一定会成功的。我相信自己只要坚持不懈的学习和努力,就会像丑小鸭一样变成美丽的白天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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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盗墓笔记观后感

全文共 18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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憋不住的好奇心。第一时间去电影院看了大热的《盗墓笔记》,总觉得亲眼观摩完毕,才更有发言权了一些。

网上看两位男主粉丝为了番位挣个你死我活,留给路人一派坏印象,其实真心没必要,得不偿失。剧情里井柏然鹿晗两个人的感情明明甜的快溢出屏幕了啊,戏外真的有必要分个你死我活吗?

真正看电影的人看的永远是电影整体,而非单一的某个演员。而一部真正的好电影,哪怕你是男三男四也注定会让人印象深刻。

作为一部暑期商业大片,整体还是在及格线之上。网上正反两面的水军太多,其实真正看下来,电影没有夸的那么上天,也不至于像喷的那么差。及格线上,精彩未满。

没看过《盗墓笔记》的书,因此只讲电影本身,结合着两位男主,说说感受,略带吐槽,望勿喷。

电影整体叙述还是比较完整的,但主要情节的包袱还是有点抖不明白。

比如井柏然饰演张起灵的身份刻画不够深刻,没有前因后果的层层递进,直接出来就是救世英雄的存在,特别想问他的失忆和他来打怪到底有什么关系啊?

张起灵从第一个镜头开始就开启开挂模式,从头打到尾,绝对酷炫男一主角光环。以至于后面几场盗墓戏里,所有紧张的环节,我都是前一秒还屏住呼吸,后一秒一看到张起灵出现就迅速松口气。

井柏然的整体表现都很不错,全程打戏是亮点。除了在去蛇母陵路上的车里脸上的黑灰没抹匀之外,整体造还是很帅的。尤其是和阿宁对打的戏份,还有开头的个人表演秀,都让人眼前一亮。一招一式架势很足,眼神和动作都很有戏。撑得起一部大IP戏的演技担当。

看完的感受是,原来觉得他是玉面小生,适合傻白甜和高富帅的电影,现在觉得井柏然其实可以朝硬汉路线发展戏路,毕竟目前小生中,这个年龄段的男演员除了彭于晏之外没有太man太男人形象的人选。

现阶段大部分的小生都是帅气有余,阳刚不足,撑不起大荧幕的大戏份。井柏然完全有做实力演员而不是人气小生的潜质。这部电影,也算他的转型之作了吧,搞不好可以拼个奖项之类的,动作表演不输专业打星,眼神里也很有戏。

再来说说鹿晗,形象稍有局限,但全片看来还是表现的很不错的。

演员个人表演中,吴邪其实挺不错的。台词不出戏,旁白说听起来也挺舒服,表演也不做作,这已经很难得了。相比另几个韩国回来的高人气小生,演技算是很有天赋及格线上的了。从《重返二十岁》到《我是证人》,鹿晗大部分的角色都和他本人有很多共通之处,都是挑战不大,但能很好的利用了自身优势的角色。

比如在墓里穿越层层机关时的舞蹈,是笑点也是接地气儿的地方,让人觉得张弛有度,印象深刻。但最后一战中,吴邪接替张起灵,战斗力开挂,踩着风火轮吹着萧就把大家救了,这点多少有点违和。

必须要吐槽的地方是,导演刻意卖腐没啥意思。看完最大的感慨是,电影拍的完全不是双男主配置,而是一男一女的情感大戏即视感啊。鹿晗那张女孩一样精致的脸,配上呆萌的眼神和“恰到好处”的背景音乐。瓶邪每次两人四目相对,伸手连接的画面都让人有点绷不住出戏,片中既有公主抱又有双宿双飞,既有含情永别又有默默相望。听到好多人说,鹿晗要是女主就好了,还真是。

三叔的戏份在电影里感觉有些弱了,王景春的表演个人并没有觉得很出彩,这点可能和很多影评人看法不一样。包括一同盗墓的潘子大奎等人,存在感太弱,如果换成更有表现力的大牌演员来演,也许会增色不少。胖子的戏到最后才点出人物名字,本来有几分搞笑和画龙点睛的戏份在里面,却没有很好的突出这个小配角的灵魂,有点可惜了。

对比《寻龙诀》的豪华配角配置,蛇母那个大反派如果让刘晓庆巩俐之类的大师级人物表演,效果一定比现在看一个外女国人发疯好百倍。可能《盗墓笔记》还是在选角上输掉了质量,并不是说两位男主撑不起大片,两位男主其实还不错了。倒是其他小角色也没有配合的多好,个人魅力,烘托力和整体感染力都不强。

视觉效果上,《盗墓笔记》的特效绝对不止五毛,但相比《寻龙诀》个人觉得还是差了点火候。震撼视觉的大场景不多,木偶那场和一些机关的设计还不错,加上配乐和镜头切换,盗墓的神秘和恐怖感觉倒是出来了,很多细节如果在加强可能扣人心弦的感觉更浓,略有遗憾。

整体的盗墓感觉很真实,也很有代入感,如果能去掉那些刻意突出双男主的桥段就更好了。最后反派老外人设颠覆太快,有点措手不及的尴尬。

结尾有点脑洞大开强行逆转的感觉,可以是让人津津乐道的开放之处,也可以是被人诟病的地方,就看各位怎么理解。我这个没看过书的人确实有点云里雾里,关于最后的地方,特别希望主创能出来解答或者看到那些了解书作的大神予以分析啊。

其实,就冲着所有演员阵容,本身就有粉丝电影的意味。那既然是粉丝电影,又何必上纲上线,拍成这样已经算合格交卷了。有那种抱特别大希望然后恶意喷的,其实就没什么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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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关于猎人笔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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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猎人笔记》。

这部书的作者是俄罗斯著名作家屠格涅夫。书中讲了许多有趣的故事,都是主人公在打猎途中遇到的事情。作者在描写人物与景物的时候,用了许多修辞手法,生动具体形象。比如在《霍尔和卡里内奇》中有这样一段描写:

“有一回,我打猎来到兹德拉县,在野外碰上一位卡卢加省的小地主,和他结识了。这个人名叫波鲁徳金,是个打猎迷,也算是个好人。不错,他是有一些缺点,比方说他向省里许多富家女郎求过婚,遭到拒绝吃闭门羹后,一面伤心地向朋友和熟人倾诉自己的悲哀,一面把自己园子里的酸桃和别的生果子当作礼物送给女郎的双亲;他的汤里放的萝卜,必须切成菱形或者梯形的;他说话口吃,把自己的狗叫“天文学家”,他把“可是”说成“可系”……可是除了这些不多的、无关紧要的缺点以外,正如以上所说,他是个好人()。这段描写抓住人物的特点,刻画出一个活灵活现的小地主形象。

作者描写景物也十分详细,比如这一段对黄昏的描写:“但是,黄昏已经临近,晚霞满天,像大火一样炙烤着半个天空。太阳就要落下去了,周围的空气像水晶一般显得特别清澈。远处笼罩着一片柔和的雾气,显得十分温暖。”这里几个比喻句的运用,让人感觉贴切生动。

作者描写人物景物之所以这么好,是因为在写之前认真仔细地观察了,能够在生活中处处留心观察有趣的人或者物。

正如前人所说,生活中并不缺少美,缺少的是发现美的眼睛。只要我们留心观察体会,学做生活的有心人,就一定能写出好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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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穆斯林的葬礼学习笔记

全文共 1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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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本书也有一段时间了,一方面是自己忙着到工作,还有一方面是,自己的功力不足,老实说我心中不知道给这本书一个什么地位。

这本书讲述了三代人的颠沛命运,两条线相依相成,一气呵成,但是有时又显得臃肿;该书以回族手工匠人梁亦清为第一代,并描写其作为玉器作坊奇珍斋的主人,收留了同为回族的懵懂少年韩子奇,作为师傅的唯一传人,韩子奇在师傅劳累死亡后,忍受着欺辱和辱骂,去敌家作坊学习本领和经营之道,而后回来振兴了奇珍斋,才不使奇珍斋消失在莫大的京城中,作为一家的顶梁柱,他肩上有他的责任,这也包括了对小姨子的责任,与妻子梁君壁和小姨子梁冰玉发生了一系列的感情纠葛。作为第三代的主要代表,与小姨子生的孩子,韩新月,她是那么的纯洁,那么优秀,一切都那么出色,但还是抵不过疾病的恶魔。

为什么说我不知道给一个什么地位呢?首先,得承认它很吸引人,让人很想读下去,我也是很快得就把此书读完了,但是,当我翻完了最后一页,它并没有给我多少震撼,就想一本故事会,故事很吸引人,可就是没能引起多少反思和共鸣呢?就像是别人给我讲的大道理一样,听的时候你狂点头,可是下来后,你并不会铭记在心,更不会对你所犯的错误有任何帮助;可是回头一想,这是一本获得过矛盾奖的小说,是不是我的功力不够呢?刚读完时我不敢给一个结论,现在20天过去了,心中的也慢慢有了自己的看法。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韩子奇,家中的顶梁柱,肩负着对奇珍斋的责任,个人感觉他在本书并不是一个主人公的角色,更多的只是一个做决定的徒弟、丈夫、父亲罢了。他的第一个决定,是要去敌家的作坊学手艺,觉得这是一个很需要勇气的决定,一个能够忍辱负重的人,也会是一大丈夫,起码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但小说中对他的心理活动描写很少,更多也是在摆事实,以至我从他做这个决定,作为一个读者的我,就猜到故事的情节就会是讲怎么复兴奇珍斋了,现实的活动过多描写,忽略了心理活动的波动,使得读者觉得后面的复兴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没能引起读者的多少敬佩之情;

后来他作为一个丈夫,所做的决定我更是不能理解。在国内发生战争之际,不得不转移他的宝贝——玉。可是在妻子表示不愿意同他一起去英国的情况下,他还是毅然决然的带上他心中的宝贝离开了,当时可是还有一个儿子啊!对,这时作者的笔墨还是在摆事实,说国内多危险,玉很可能被毁掉,但我却没有感受到他做的决定有多么难受。后来在英国,韩子奇和小姨子玉儿好上了,并还生了一个女儿,可是这时,他们却选择回国!韩子奇知道,回国意味着他必须在妻子和小姨子中做选择,可是韩子奇在出发前并没有想清楚该选择谁,其实到最后他也没有想好该如何选择。他说他对妻子并没有感情。这是很好理解的,因为他们结婚的时候并没有多少的感情基础,只是他对奇珍斋有责任,对师傅的家人有责任,他们也才结婚的。这也很容易明白了他为什么那么狠心抛下妻子和儿子远走英国。

可是,在他有了爱的权利后,他没什么还要回来,而且还选择了一个不爱的人呢?最可恨的是,还苦苦哀求一个母亲离开她的女儿,这是多么让人可恨。

最后是他对他最爱的女儿,在给他女儿上大学等一些事中,我再也看不到作为一家之主的魄力了,因为他做完选择了,他可以退场了,作者好像也是这么觉得的,后面就去写下一辈的事情了,如果他能担起作为一个父亲的责任,也许那么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也不会那么快熄灭。

如果说刚开始韩子奇做的那个忍辱负重的决定,多少还有让人佩服,甚至还觉得他有点可怜,因为可供他选择的道路并不多,他还得担起那么重的责任,可是到后面,我就越来越不能理解他,甚至有点对他不满,很多次他是有能力让事情使好的方向走的,可是他没有做。

他让我想起了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想想我们的社会,多少可怜之人,他们不去努力争取不去改变,等着别人去给他们帮助,当然不能排除外界的情况确实让他们很难改变,我这里想说的是很大的一部分,也包括我自己,有时他们是多么的可怜,多么需要别人的帮助,可是你再去看看他们平时都在做什么呢,打牌?聊天?玩?有哪一件是为了预防突发事件啊,如果你上前去跟他说,你该学习啊,他会回你说:这又没有用,学它干嘛。是的,我也是经常这么跟我自己这么说的,让自己麻痹,给自己的懒惰找借口,多可恨啊!

切记,切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自己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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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盗墓笔记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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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所有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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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西游记》有感笔记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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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这本书里塑造了一个又一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神通广大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忠诚老实的沙僧,救苦救难的唐僧......在这些数不胜数的人物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齐天大圣”孙悟空,这本书中对我教育最深的章节是“悟彻菩提真妙理,断魔归本合元神”的第二部分。

这一部分讲的主要是:祖师授孙悟空术、流、静、动之法,可孙悟空得知不能长生,于是不想学,祖师听后,假装生气,用戒尺打了孙悟空三下,倒背着手,走入中门,并将中门关了,多时也不出来。听课的众人都来怪罪孙悟空,但孙悟空并不生气,因为他猜到的祖师的意思——用戒尺打三下就是三更,而背手走中门和把中门关上代表不要走中门。孙悟空等到三更时分,从后门进入了祖师的房间。祖师见孙悟空进来,很高兴,于是传给了孙悟空长生之法和七十二变。之后,祖师见孙悟空“腾云”哈哈大笑,说这只能算“爬云”,接着祖师就传给了他“筋斗云”。孙悟空学了这些法术,又苦修七年,终成正果,只可惜祖师料到孙悟空会因大闹天宫而犯下大罪,把孙悟空赶出师门,并告诫他在外面不要说是我的徒弟。最后,孙悟空悲切地离开了斜月三星洞,投花果山而去。

我之所以对这一部分内容感触最深是因为孙悟空通过刻苦、努力学习本领,最后终得成功。特别是当祖师问他过了几年,他竟全然不知,以为只是过了几个月罢了。这一句显出了孙悟空非常刻苦,以至于忘记了时间。再回想起孙悟空护唐僧西天取经成功,可不就是刻苦、努力的结果吗?正是因为这努力,使得孙悟空有了大闹天宫的底气和勇气,有了保唐僧西天取经的能力和信心。正是这努力、刻苦,才让平凡的“美猴王”成为了“斗战胜佛”。如果孙悟空当时不努力不刻苦,就不可能有后来的“齐天大圣”和“斗战胜佛”,那么,他终将是一只平凡的小石猴。

再想想我,如果我的学习不够刻苦、不够努力,我就无法像孙悟空那样习得一身本领,所以今后我要向孙悟空学习,学习他刻苦和努力的精神,争取做个学习上的“斗战胜佛”,当然,我可不能“大闹天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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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猎人笔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10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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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一本外国文学史上说,代表屠格涅夫最高文学成就的作品是《父与子》,但出于对“猎人”那自由、冒险生活的向往,出于想象中对枪、射击的喜爱,还出于对勇武、机警的猎人的崇拜,我还是先借了《猎人笔记》来看。

可是它的《译本序》里有这样的介绍:“《猎人笔记》是一部借猎人出猎的见闻揭露沙皇专制制度下广大农奴遭受农奴主残酷奴役、处于水深火热生活中的纪实作品。”这叫我大失所望。与此同时,出乎意料的是,序言里所摘抄的对俄罗斯风光的描写吸引了我。为了那样的风景,下辈子投胎到俄国也不错。

序言里把我迷住了的是这几段:

朝霞不像大火一样燃烧,只是漫开一片淡淡的红晕。太阳不像大旱天那样火烧火燎,不像暴风雨前那样昏暗火红,而是那样清澈明亮、温煦辉煌,它从一抹狭长的云彩底下冉冉升起,焕发出鲜明的光彩,沉浸在一片淡紫色的雾霭之中。(摘自《百俊牧场》)

天空时而布满疏松的白云,时而有几处突然晴朗了一会儿;于是从散开的乌云中间露出一小块蓝天,它明朗可爱,宛如美丽的明眸。(摘自《约会》)

缓坡小丘的长长坡面上,葱茏的黑麦正轻轻地泛着涟漪;几篇云朵投下淡淡阴影在它上面缓缓地移动着。远处森林郁郁苍苍,池塘波光潋滟;村庄橙黄闪亮;成百的云雀腾地飞起,歌唱着,又急速落下来,伸长脖子,停在土堆上……

《猎人笔记》是一本散文集,或者说是随笔集,每一篇随笔都是“我”在打猎的路途中的见闻。“我”是线索人物,就像鲁迅在《故乡》中的作用一样。大体上每一篇都专门描写一两个人物,有农民也有地主,有男人也有女人。基本上每一篇都用大量笔墨描绘景色。下面稍微摘抄下来一些。

河里滔滔滚动着蓝色的波浪,夜雾弥漫。(摘自《涅尔莫来和磨坊主妇》,中国人都说波浪是白色的。)

阳光似乎从未照临它那清凉的银白色泉水。(摘自《草莓泉》)

一颗傍晚的星星像被人小心擎着的蜡烛一样,悄悄闪烁着,在空中燃起。(摘自《百俊牧场》)

纷披的枝叶在高渺的天空中……和平嬉戏。(摘自《梅奇美人河的卡西扬》)

树叶在我头顶上轻轻响动着,光从它们的簌簌声中就可以知道现在是什么季节。那不是春天充满快乐的颤抖,不是夏天柔和的细语和娓娓的长谈,不是晚秋羞怯而冷漠的絮叨,而是一种隐约可闻、令人昏昏欲睡的絮语声。(摘自《约会》)

白得像冬天太阳闪烁的寒光尚未触及的新雪。(《约会》)

我不知道睡了多久,但是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整个树林已充满了阳光,四面八方,透过欢乐地喧闹着的树叶可以看见点点仿佛在闪亮的灿烂的蓝天;云彩被大风吹散,已经消失了。(《约会》)

不过仔细想想,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周围就有更多更美的景色,自己不注意而已,“不是缺少美,是缺少发现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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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读《伊索寓言》笔记 胡倩玉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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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索寓言》是一部寓言精品,书中的小故事大都讲的是动物们的故事。

我们先来看《龟兔赛跑》的故事,森林里要举行跑步比赛,由兔子来选对手,兔子哈哈大笑地说:“这太容易了,选乌龟吧!”,可是乌龟竟然答应了。

到了比赛那天,只听见3。2。1开始!兔子象风火轮一样跑,乌龟在慢吞吞地走着。跑了一会,兔子见乌龟还没影儿,就躺在路边睡着了,它睡得正香,乌龟从它身边走过,笑着说,这也想得第一名?兔子还在说梦话,没有谁比你还跑得慢了!

等兔子醒了,乌龟已经到了终点了。兔子惊呆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坚持不懈,始终如一的努力,才能得到胜利的果实。

我看《老鼠开会》明白了如果有大胆的想法,就要大胆的去做。

《伊索寓言》告诉我们身边有许多事情要自己处理,而且要清楚怎样做是对的,怎样会是错的,避免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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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西游记》有感笔记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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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咱们大家一定都读过《西游记》,其中的主要人物主要是唐僧师徒三人。唐僧是一个来自东土大唐要到西天求取真经的僧人,他心地善良大慈大悲。大徒弟孙悟空神通广大,曾经大闹天宫,最后被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受苦。二徒弟猪八戒来自高老庄,是一个好吃懒做一遇到危险就想分家散伙的人。三徒弟沙僧家住流沙河,是天上的卷帘大将下凡。三个徒弟都是受观音菩萨的点化保护唐僧西天取经。

一路上,他们降妖除魔,历经千辛万苦。有一次,他们四人来到了一片树林里,孙悟空去采摘野果,临走时,他围绕唐僧画了一圆圈,并告诉唐僧千万不要出去,否则会被妖怪捉走。孙悟空还让两个师弟一定要保护好师父。孙悟空走后不久,一个叫白骨精的妖怪就来了,她变化成一个小姑娘悄悄来到唐僧身边,引诱唐僧从圈中出来。唐僧就忘了孙悟空的嘱咐从圈中走了出来。唐僧从脚刚迈出圈外,白骨精就把魔爪伸向了唐僧,正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孙悟空回来了,他一棒子就把白骨精打死了,小姑娘的摔倒在地,白骨精化成一股烟逃走了。唐僧肉眼凡胎不知道那是妖怪以为是真人,唐僧一看孙悟空打死了人,他非常生气,狠狠地批评了孙悟空,要他保证以后不再伤人,才肯罢休。

白骨精不甘心,又变成那个死去小姑娘的妈妈说是来找她的女儿,想趁机抓走唐僧。可是又被孙悟空识破,一棒子又给打死了,白骨精又化成一股烟跑了。唐僧见孙悟空打死了两条人命,他就要赶孙悟空走,在猪八戒和沙僧苦苦相劝下才留下了孙悟空,并说如果孙悟空再打死人一定赶他走。

师徒三人来到一个村庄,此时白骨精变成一个老头,自称是那个小姑娘的爸爸要找他妻子和女儿。孙悟空再次识破白骨精的诡计,举起金箍棒要打老头。唐僧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念起了紧箍咒,孙悟空疼痛难忍在地上打滚,可他还是忍着疼痛打死了白骨精。这回白骨精真的死在了孙悟空的金箍棒下,可是唐僧却再也不能原谅孙悟空,写下贬书把孙悟空撵走了,孙悟空含着眼泪告别了师父和师弟。

读了《西游记》中《三打白骨精》这个故事,我深有感触,被孙悟空的忠心和执着感动,也埋怨唐僧不识妖精,冤枉了孙悟空。我们看事情不要只看表面,一定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事情的真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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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名著阅读笔记600字以上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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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是我寒假时读的一本书。那时时间仓促,本想随便读读就交差,但是我一读了开头,就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我爱上了这本书。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海底两万里》主要所的是阿尤纳斯教授与其他教授到澳大利亚海洋寻找传言中的“海怪”。当他们见到“海怪”时,“海怪”向他们攻击,船沉没了。除了阿尤纳斯和随后尼德外,其他人都死了,他们两个人却被捉去。那时,他们才知道原来传言中的“海怪”就是“鹦鹉螺”号。他们在尼摩舰长带领下,游遍了世界上的海洋。最后,在“鹦鹉螺”一次报复行动中,他们回到了陆地,但尼摩舰长和“鹦鹉螺”其他人员都死了。

怎样使这本书栩栩如生?

幻想。能在连电灯都没有的年代已写出一架先进的潜水艇,写出一个在海底环游的故事,这需要多少玩想啊!作者就像一个能预测未来的“先知”,提早描述了对海底的幻想。在那个时候,我相信谁也没到过海底的深处,不知道海底究竟有什么生物。而作者就能把海底的情景写的栩栩如生,使读者完全沉醉于书中的海底世界中。

知识。要利用语言创造一艘潜水艇,需要十分广博的科学知识。书中描写潜艇使用了许多关于潜艇的数据,表现了作者渊博的科学知识,也是这原本虚幻的潜艇变得真实起来。

幻想与知识,通过巧妙的结合,成了这一本出色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也是我最喜爱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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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水浒传读后感笔记整理

全文共 3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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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水浒传》已经变得皱巴巴的了,因为看的次数太多了。书里的故事,什么闹华山、曾头市、计赚卢俊义、大名府、李逵下山……个个都很精彩,更好看的是人物,有力大如牛的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有为名除害的武松,醉打蒋门神;还有粗鲁的李逵,还当了官……数不胜数,他们都加入了梁山,当了好汉,每次看我都想进去和他们一起,除了奸臣,为名除害。我觉得武松打虎最精彩,武松喝了十八碗酒才上冈,还真有老虎,武松几下就把老虎打死了,武松真厉害,老虎被他打的只剩一口气了。水浒传真引人入胜,不过只有多读多看才能领悟到‘精髓’,不能只看故事,这样才能看到好汉们,嫉恶如仇的内心!

我喜欢史进,他武功很高,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史进是个好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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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冰心散文集精选:疯人笔记

全文共 1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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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早就想下笔了:无奈我总不能写,我一写起来,就没个完结,恐怕太倦乏。而且这里面的事,说出来你们也不了解,这原是极糊涂极高深的话——但是有些聪明人劝我说:

“你这么一个深思的人,若不把这些积压思想的事,尽情发泄出来,恐怕你要成为一个……”他们的末一句话,至终没有说出。我不知道他们是称赞我,还是戏弄我。但这都不关紧要;我就开始叙一件极隐秘极清楚的事情了。

太阳怎样的爱门外的那棵小树,母亲也是怎样的爱我——“母亲”?这两个字,好像不是这样说法,只是一团乱丝似的。这乱丝从太初就纠住了我的心;稍微一牵动的时候,我的心就痛了,我的眼睛就酸了,但我的灵魂那时候却是甜的。

这乱丝,世上没有人解得开,上帝也解不开——其实上帝也是一团乱丝,母亲也解不开。

母亲——也就是乱丝——常常说我聪明,但有时又说不要太聪明了,若是太聪明了,眼睛上就要长出翅儿来,飞出天外去了。只剩下身体在地上,乌鸦就来吃了去——但我想那不算什么,世上的聪明人不止我一个。他和他,还有他;他们都是聪明人,没有事会说出事来。一夜的浓睡之后,第二天起来,却做了许多诗,说他们半夜里没有睡。看见人来了,就抱出许多书来,假装看着;人去了,却来要我替他们补鞋。

他们的眼睛上,却还没有长出翅儿,乌鸦也不来吃他。这也是和富士山和直布罗陀海峡一样,真可笑!

但无论如何,我不要多看着他们。要多看他们时,便变成他们的灵魂了。我刚才不是提到那门外的小树么?就是这棵小树,它很倾向对面屋上的一个石像。看来看去的,一夜发热到了二百零百度,就也变成石像了。这话说起谁也不信,但千万年以后的人,都来摄了他的影儿去,这却是我亲眼看见的。

我的屋子虽然又矮又小,但是一开起门来,就看见街道。

就是天空,也比别人的阔大得多了。这是第一件事使我落泪的!——世人的鞋,怎么这样的容易破呢?使我整天里一根绳子,拉来拉去的。但并不是他们要我补,是我自己唤住经过的人,要替他们补的。我想与其替他们补鞋,不如教给他们怎样的走道。不过如他们都晓得怎样走道,我也没有了拉来拉去的材料了。

世间没有一个人会写出充满了力量的字,若是有,也都成了“白的他”了。他的字,无论在什么地方出现,我都会认得的。这又是一件使我落泪的事——他的字写在书上,连纸页都凹凸出来了,我便是闭着眼,也知道是他写的。他是王子,谁不知道呢?他天然的有一种腼腆含愁的样子。他母亲是印度人,这是我所知道的,无怪乎他是这般的温柔洁白了。世界上只有印度人是温柔的,是洁白的。这也是小树变成石像的另一个原因。当他十个轮子的雪车,驾着十匹白马,跟随着十个白衣的侍者,从我门口经过的时候,街上的尘土,便纷纷的飞进来报告我了!——我敢说没有人不敬慕喜欢他,但他却是这般的不爱理人,也许是他的印度的母亲教给他的。无论如何,他总和乱丝有些深密的关系,更造成他腼腆含愁的样子了。

他虽然不爱理人,却有时来看望我。是可怜我老无依靠么?是叫我补鞋么?然而他是永远赤着脚的,他本是永远坐在车上,不肯和世人的道路接触的——他来时,我很自然。我喜欢他么?不过这喜欢和不喜欢的界限,在我心里,极其模糊。容我再仔细回想看……有了,这原如同富士山和直布罗陀海峡一般,都是不容易明晓的事。总而言之,他是因为我的眼睛要长出翅儿了,他恐怕乌鸦吃了我,血水滴到他的赤脚上,他防备着就是了。

“黑的他”更如同狗一般——也许就是乌鸦——倒也有些人喜欢他。他却是走在道上,鞋更是非常的破烂。我不能再替他补了,这一根绳子,尽着拉来拉去的,有些烦腻了。

天如不开朗,就是有人很忧愁,要死了。这光景瞒不了我,乱丝曾告诉过我。这也是小树变成石像的另一原因。

果然“黑的他”来了,他说话有些吞吐——他的眼睛永久不会长出翅儿来,我实在看不起他——他说“白的他”有些和他好的意思,要请他替他作王子了。并且说“白的他”为他的缘故,下地来走了。他说这话时,带些难过的样子,却又喜欢。我战栗起来,绳子都落到地上了。我的唇儿不能说话,我的心却求上帝赦免他。他的死期要临到了,上帝呵,乱丝呵!赦免他的明白罢!倘若他再这样的明白,不是我说……“白的他”车上的鸾铃响了,“黑的他”为何又跑了?世界上乱得很,我要哭了;眼泪是乱丝拉出来的,乱丝是纠在世界上的,可笑!——天又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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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做最好的教师笔记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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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幸读了《做卓越的教师》,感慨颇多。书中涵盖了教师的生涯规划、心理健康、班级管理、课堂教学、论文写作、研修组织、家庭教育、魅力师训等,话语真挚,说理透彻,作为一名教师的我读完之后受益匪浅。细细品味书中的一些精彩语言颇有感想。

细细品味:“尊重、信任、理解、是每一个孩子精神生命所必需的阳光、空气和水,是孩子心灵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反思自己的教学生涯,以前总是感觉要让学生尊重你,你就必须维护教师的威严,要说一不二,这样才能得到学生的尊重,学生才会无条件地服从你的命令。于是我在课堂教学中也就经常失去了笑容,板着面孔,渐渐地学生对我也就“敬而远之”了。现在想来,我的这种做法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每个学生都是生动活泼的人、发展的人、有尊严的人、有个性的人。作为教师,就要有一种平和的心态,蹲下身子,以平等的身份与学生交流沟通,还要有包容之心,宽容之度。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要有人情味,能够用自身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用爱心与责任心对待学生。这样才能使学生乐于接近你,乐于学习你所任教的学科。

细细品味:“对一名教师来说,推动其教育事业发展应该有两个轮子,一个叫做“情感”,一个叫做“思考”。我们应该要有教学智慧,要有较高的教学机智,有较强的驾驭课堂的能力;能在课堂教学中随机应变,游刃有余。在教学中还应该和其他老师一起共同探讨教学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探讨教学的艺术,交流彼此的经验,共享成功的喜悦,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坚持记读书笔记、写教育日记、教学反思等。读完这本书,感觉名师们深刻的教育思想、渊博与睿智的大家风范给了我很大的震撼和启发,仔细回味每一个小故事,处处精彩,在充满智慧的字里行间,点点滴滴无不引领着我们做一名有智慧的教育者。

细细品味:“教而不研则浅,研而不教则浮。”每一次教学设计、课堂教学,都有不完美的环节,之后需要我们不断的反思、实践、创新。反思是人对获得知识的反观自照,反思是教师专业成长的“保鲜剂”。实际上我们在教学中往往喜欢图省事,照搬照抄别人的教案,甚至课后案、教后案。其实,不同的老师有不同的教学风格,设计的教案各不相同,我们不可能通用的,还是需要学习创新,根据自己的教学实际设计教案。这就需要我们通过阅读教育名著、课改丛书、听名家报告等,与课改为友,研究教育教学和新课改。学然后知不足,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在感悟中提高。只有充分为自己“充电”、“蓄能”、“补钙”,落实教学新理念,顺应教育新形势,设计出自己的个性教案,然后经过不断的实践、补充、修改、反思,教师才能逐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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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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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盗墓笔记小说终于大结局了,原著作者南派三叔当天凌晨应“十年之约”,发表长微博为未完的情节填坑,这在网络即刻登上热搜榜,而为了纪念这一时刻,网络剧在18日中午提前放送第一季结局篇。除了小说和剧集受到集体热捧,不少稻米们甚至相信这些角色在真实世界存在,按照小说情节自发赶往长白山,迎接闷油瓶张起灵回家。下面是盗墓笔记有声小说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凌晨醒来,这是约定的最后一天了,我摇醒了胖子。洗了把脸。

他会怎么出现呢?   第一句话会是什么?

他出来的时候会是一个人吗?一群人,我要把跟着他出来的东西都干掉吗?我检查了一下弹,坐到青铜门前,端着两把枪。

想了想,觉得不合适。   其实一晚上没睡,我打了哈切,把枪放到身后。

胖子过来,递过来一个手机,“听点音乐吧。今天应该听什么?”

“你有什么?”我拿过来,刷里面的app,音乐列表里,都是广场舞的配乐,放这个小哥应该会缩回去的吧,虽然我觉得也挺带劲的。

“你就没什么应景的吗?”

“有一首,最近挺火的,巴乃一个小姑娘给我下的。”胖子拿过来,翻了半天,翻了出来:“see you Again。”

我放了出来,静静地,歌声不大。是英文的。我默默的听着歌,胖子也不说话。

“It’s been a long day without you my friendAnd I’ll tell you all about it when I see you again”

胖子哼了起来,还挺好听的。于是一直沉默,听了很久。

不会不出来了吧。我叹了口气,慢慢的,胖子睡着了,在一边打着轻微的呼噜。

我强打精神,但架不住听着音乐不知不觉的犯困。

朦胧中,我看到青铜门开了。

我就是那个卖火柴的小女孩吧,我想,我揉了揉脸,睁开了自己的眼睛。

果然没有。

我知道这样不行,于是看向胖子,开始对他说话。

“那个村子,里面的人,会做一种点心,是用糯米和红糖做的,因为雨水充足,村子里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在这种点心里,有雨仔参的花瓣,吃了可以长记忆。当然,这是当地的传说。”

我说着,大大的打了个哈切,意识也开始模糊起来。但我仍旧继续说下去。不知道自己熬了多久,忽然,我感觉朦胧中,一个人慢慢的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迟疑了一下,侧头去看,对方也侧头看着我。

胖子慢慢的醒了过来,看着我们。

我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淡然的眼睛,映出了篝火的光。

人们说,忘记一个人,最先忘记的是他的声音。但是当他的声音响起的时候,我没有一丝陌生。

“你老了。”他说道

音乐还在流淌,在这最靠近地狱的地方。

胖子上来,一把勾住闷油瓶的肩膀,弄的他一个踉跄:“哪能和小哥你笔啊。你舍得出来啊你!!”

闷油瓶被摇的东倒西歪

我把袖子拉下,遮住了我手上的伤疤,站了起来。

他朝我笑了笑,我提起包:“走吧。”

我们只是,

好久不见。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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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狮子、普罗米修斯与象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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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子经常抱怨普罗米修斯,尽管普罗米修斯把他创造得高大威武,给他下颚装备了锐利牙齿作武器,给他脚装上有力的爪子,使他比别的动物更强大。但他仍说:"可我还是怕那公鸡。"普罗米修斯说:"你为什么毫无道理地责怪我呢?我能创造的长处你都有了,只是你的性格太软弱了。"狮子悲叹不已,自责自己懦弱,终于想要去寻死。正在这时候,他遇见了大象,相互招呼之后,站着聊了起来,他看见大象不停地扇动着耳朵,便问:"你怎么啦,为什么一刻不停地摇动你的耳朵?"象回答说:"你看见这些嗡嗡直叫的蚊子吗?他们若钻进我的耳朵里,我就完了。"狮子听后,大彻大悟:"那么我干吗去寻死呢?

公鸡比蚊子大得多,我也比象更幸福。"

【狮子和野猪】

夏季,炎热的酷暑使人很口渴,狮子和野猪一起来到小泉边喝水。他们为谁先喝,彼此争斗得你死我活。当他们喘气时,忽然回过头去,看见有几只秃鹰正在等候,他们知道谁倒下去谁就会被吃掉。因此他们停止了争斗,并说:"我们还是成为朋友吧,总比被秃鹰和大鸦吃掉好得多。"

这是说,人们不要相互进行无聊的争斗,否则,会给自己招来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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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青春笔记作文高1

全文共 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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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心人天不负,破釜沉舟二百秦关终属楚”;我的青春“有志者事竟成,卧薪尝胆三千越甲可吞吴”;我的青春“十年饮冰,难凉热血”。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感谢十二年的寒窗,让我品味“一蓑烟雨任平生”的超然,朝则闻鸡起舞,暮则凿壁偷光。

莫欺少年穷!一代青莲诗仙——李太白,可不是在青年时代悟道铁杵磨成针?浪子回头金不换,一位纨绔子弟终成诗仙。五四运动让红色思想深入人心,这一切的所做所为,可不是先进的青年人所为吗?杜甫在青年时代发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千古感慨,他凭什么?就凭他年轻,所以他血气方刚。

我的青春愿做一只忍受独孤寂寥的北冥之鲲,漫漫严寒使我越发强壮,如今我飞而化鸟,已为鹏,扶摇直上九万里,给世人留下一只仰慕的背影。

噫吁嚱,危乎高哉!我将用这青春攻克这座险恶的蜀山,老师传导的知识化作矛与盾,刺破这长蛇与猛虎,守护我所在意之人,人生路漫漫吾将上下而求索!俗语有云:活到老,学到老。我愿撑一支长篙,向青草更青处漫溯。

我愿所有青年人不必在意丧气者的诱导,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青春如夏花般绚烂,也如夏花般短暂,它是我们人生最美好的时代,她是一个敢做梦敢追梦的年代,去拼!去追逐!去搏这辉煌人生!,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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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羊脂球》笔记李艺娜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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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羊脂球》这本书,我感到了羊脂球身世的凄惨与命运的可怜。

《羊脂球》描绘了一八七零年普法战争时期,一辆法国马车在离开地战区时,被一名军官扣留,军官要求一位叫羊脂球的妓女过夜,否则马车就不能通过,羊脂球为了全车的旅客,就无可奈何地做了让步。第二天,出发时,全车的人都换了副嘴脸,昨天还苦苦央求她的人,全对她不理不睬,甚至侮辱她,这让她感到很悲伤。

看到羊脂球,我就想起了《金钱的魔力》这篇文章,乘客与服务员都是势利眼,当一个人有利用价值或能给自己带来财富时,就无休止的利用他,甚至把它当做皇帝来对待,当他失去了利用价值,就无情地把他抛到最角落,不闻不问。他们自私贪婪的本性使他们只允许用利益来衡量一切,缺少了人世间所拥有的一切真情他们冷酷的嘴脸使人厌恶。

作者用一个不愿委身侵略者,地位卑微的妓女和当时一些社会上层人士作比较,以经过关卡前羊脂球好心的把自己篮子里的东西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和经过关卡后大家对他的不屑一顾形成鲜明对比,让人不禁感叹:世间这样的人越少越好!

读书,使我了解到了人世间的温情冷暖,明白了许多道理,读书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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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阿长与山海经阅读笔记

全文共 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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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先介绍了人们对长妈妈的称呼,称呼的由来和她外形的特点,以及她的一些不好的习惯。如写她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睡觉爱摆“大”字等;接着写她懂得的许多“我听不耐烦”的规矩。比如元旦、除夕吃福橘、人死了要说“老掉了”等;最后写了长妈妈“我”买《山海经》的事,而且叙述得很详细。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文章主体在于围绕《山海经》,写我对长妈妈的感情变化。由最初的我不大佩服她,最后我对她又有新的敬意,是因为她给我买了《山海经》。

在一个雨天的下午,我读了《阿长与山海经》这篇文章,初读,就是感觉这位长妈妈的形象不同,而后两三遍,慢慢领略到其中的韵味。

文章着重写了我幼年时与长妈妈的一段经历。长妈妈是一位保姆,而我对她的印象能如此深刻,可见我对她的感情至深。文章也进一步介绍了她的名字、体形等。

长妈妈是一位经历苍桑的人,这里不仅写她迷信,有麻烦的礼节,而且突出了她的伟大的神力,别人不肯做或不能做的,她却成功了。很好地概述了一个人物形象。而我对长妈妈的感情也是文章的关键,文章的主体把握及最后对她的缅怀、祝福,都能说明感情很深。语言上或叙或议,前后呼应,如3次写“大字形”睡式及谋害隐鼠的怨恨,朴实中带有点韵味,让读者细细体会其中。

读完此篇文章,不难发现,长妈妈这样一个艺术典型形象,独特而不平凡,而也揭示了封建社会比较黑暗、腐朽的事实。我想作者应该是比较愤恨这一点,但我更多观注的是,作者此篇文章包含的爱心与同情,让我们联想到现在的生活中逐渐失去了这种成份,让我们再一次回到纯朴的年代,去关怀身边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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