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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小说天地:巴金《家》读后感(合集20篇)

家风家训如同春风春雨一般,一直在养育着我们成长。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我说我的家风家训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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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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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有空,就随手拿起了身边的《水浒传》翻看,虽然以前也看过这本书,但由于时间的流逝,我忘了其中的许多故事。现在回头看看,却又有了一些新的感触,领悟到了一些新的真谛。《水浒传》的作者是施耐庵,这位作家把梁山一百零八名好汉惟妙惟肖地展现了出来。

作者还在每一位好汉的名字前加上称谓,如“智多星吴用”、“豹子头林冲”等,让人更好记,也更生动形象。正是这些称谓,使这些好汉的特点更具体,全面地表现出来。这正是这本名著的成功之处之一。

这本书中最使我喜欢的故事是第七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

其中,对林冲地描写更是生动:“头戴一顶青纱抓角儿头巾,脑后两个白玉圈连珠鬓环。身穿领单绿罗团花战袍,腰系一条双塔尾龟被银带。穿一对磕瓜头朝样皂靴,手中执一把折叠纸西川扇子。”这段话用了对偶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林冲的打扮与当时的动作。

林冲是梁山上的英雄,他出生与一个职业军官家庭,本人原本是一名教头,待遇十分优厚,家庭也非常圆满,可后来由于到风雪山神庙,侥幸躲过草料场那场大火,又听到仇人的私房话以后,才奋起反抗。他可以说是《水浒传》中塑造得的人物之一。

“本书十分生动地描写了被压迫者先后走上造反之路的过程,歌颂他们的反抗精神和正义活动。”这是语文书上对本书的评价。但我觉得,这本书的好处不止于此。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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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回家路上初一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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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放学了,我却没有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我的姥姥。

“请没有长接的同学到学生等候室等候家长!”老师说道,我走进学生等候室里,心不在焉地写起了作业。

“哗哗哗”我焦急地等待着,想:姥姥怎么还不来啊?姥姥不会是把我给忘了吧?”窗外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不禁回忆起几年前的一幕:妈妈出差了,爸爸的电话响了,他要去加班。他叮嘱了我一句:“注意安全。”就跑出了家门,“哐”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仿佛把我的心也关上了。屋里安静得连一根针掉在地上都听得见。越安静我越害怕,仿佛一个怪物就要跳出来把整间屋子吃掉!一阵“嗒嗒嗒”的脚步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最后一个同学也被家长接走了。我抬头看了看钟,六点半了,却还没有家长来接我。不行,我要自己回家!

我背起书包,打开门,走出学生等候室,跨出了校门。下过雨的空气湿冷湿冷的,直往我衣服里钻,我竖起衣领,路灯的光冰冷冷地照在我身上,也照在我心里。我一步一步向前走着,看见别的同学都是有家长接的,而且是蹦蹦跳跳,和家长说说笑笑的。而我却是孤独的一个人。想到这里,我不禁心里一阵委屈,我想哭,可是我不敢哭。

我心情沉重,孤独地走在路上,这时我看见几个熟悉的身影正在急匆匆地往学校赶,我仔细一看,是爸爸妈妈!后面还跟着姥姥!我跑到他们身边,伸开双臂,拥抱他们,流下了激动和幸福的泪水!

路灯橘黄的光照在我身上,和太阳一样温暖,更温暖的还是爸爸妈妈和姥姥身上那份浓浓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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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小说《红岩》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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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红岩》这本书之后,我为政府的无能而感到羞耻。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中国又陷入了另一种内战。我们的许多同志先后被抓,“狗熊”们对待同志们就如同饲养员对待畜牲们那样。江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因为她是一个重要党员,她为了保护党和同志们,忍受了许多的毒刑拷打,最后,光荣就义了……不过最后我们还是取得了胜利!

读完以后,我不禁感慨:原来我们有这么多好同志啊!江姐忍受那十指连心的痛,也不愿出卖党和人民。不像甫志高那个大叛徒,禁受不了毒刑拷打,做了汉奸。

我现在越来越觉得他们是缩头乌龟了。因为之前他们曾多次提出和谈,但我们都不答应,其实他们只是想用缓兵之计来骗取我们的信任。我认为,他们与美国合作,根本就是在巴结人家,真给我们丢脸!

江姐说的好:“毒刑拷打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党员的意志是钢铁!"

在渣滓洞里出生的“监狱之花”是从小看着刑具长大的,她都没说过怕,我们还有什么好怕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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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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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通过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的争霸之事,体现了天下大势久分必合,合久必分的真理。

《三国演义》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可以说关羽是义的诠释。

那么,诸葛亮就是智的化身。虽然他没有成功扭转三国归晋的结局,但他成功改变了三国。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其实没有最后的胜者,也没有失败者。司马炎不是,曹操也不是,刘备孙权也不是失败者。他们都在自己的舞台上,绽放出他们最绚丽的光彩。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耳边仿佛又传来了这句富有哲理的话,使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让我们用心去读《三国》,品《三国》,道《三国》,用心去感受三国的史诗,感受它的悲壮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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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9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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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总是很难去表达自己真实的情感,仿佛有种别扭的情绪,死死地缠住人的大脑,哪怕是面对最亲近的人,也亦是如此。 古人喜欢用书信来传递情感,含义一层一层的,倒也没有现代人那么含蓄。 现在已经很少见人用书信来交流了,看到有人能够写下这样长篇长篇的像散文一样的信,也实在是令人惊奇的。

现在的人都用短信、微信、QQ,与家人面对面交流少,就连发信息,都只有寥寥几句。与家人感情都淡了。

傅雷一家是我见过最优秀的家庭。严父慈母,一个博览古今,一个温柔体贴。长子傅聪知书达礼,又对钢琴艺术有着惊人的天赋和崇高的热爱,而次子傅敏则是把自己的一腔热血放在了教育事业上。

这是优秀的一部分,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家庭深厚的感情。

父母与孩子相隔两地,从百忙之中用写家书的方式来补缺没有在一起的日子的空白。有时候遇到丢失信件的意外,哪怕那封信有多么长也会再写一遍,为的是不让家人收不到信而担心。试问我,倒没有这样的耐心。更可贵的是每封信的分量都很足,做父亲的傅雷总会写一些自己的社会经验、文学感悟,提出一些疑问,谈谈儿子的钢琴技术有没有提高或者有所欠缺,最近取得了哪些成就,和一些生活琐事,然后再明确地表达出对儿子的思念。做儿子的傅聪认真采取父亲的建议,也会解答父亲的问题,然后写一写音乐上的见解与自己的经历。母亲呢,总是最担心儿子的身体,恨不得自己马上跑过去打点。一家人相互信任又互相依赖,傅聪能有如此高的成就,离不开这样的家庭,更离不开从小对他严加管教的父亲。有这样的条件,真是幸运!

羡慕归羡慕,倒也只能想想。我虽然没有惊人的天赋,也没有厉害的背景,更没有知识渊博的父母。但也有像这样幸福的家庭。自己人生的道路,也只能靠自己。找到自己人生的目标,努力追寻。这听起来像是空头大话,却是不变的真理。然而却很少有人会付出实际的行动。这很难,我也知道。不想付出,是怕到头来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不想白费力气,但看到傅聪孤身一人在异地打下一片天地,我又觉得自己到底不应该这样窝囊,就像老师经常说的,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就这样下去,活该没有回报。

傅雷夫妇爱儿子,也为他骄傲。天下每个父母都爱孩子,每个孩子也希望父母能为自己骄傲。Me too.所以要活出自己的精彩,不仅仅为了自己也为了让父母骄傲,要为梦想努力拼搏!Ye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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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四年级回家作文600字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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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点时间,找点空闲,领着孩子常回看看……”这是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可近一段时间,每当电视播放这首歌曲时,总会见到这样的场景:爷爷眯着眼,端坐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轻轻用手在桌上打着拍子……

爷爷这一反常的举动,我猜想是他又想回老家了。从古到今,奔波在外的游子都日夜想念着家乡,想念着家乡的亲人,想念着从小在一起的玩伴。此情此景,我能知道爷爷对家乡的思念是无时不刻的。爷爷十三岁考入县城中学,一个星期才能回家一次,十九岁考上大学,一个学期才能回家一次。后来工作在外地,由于种.种原因,回家的次数越来越来少了。现在爷爷退休在家,岁数也越来越大了,思乡之情的流露也是人之常情。

俗话说“每逢佳节倍思亲”,临近春节,爷爷的思乡情更浓了。他常常一个人呆呆地望着窗外。

一次茶余饭后的偶然机会,我们全家又一次地讨论起过年的安排。妈妈开了个玩笑说:“走,回老家过年。”没想到,此话一出,就像给爷爷打了一支强心针似的,他顿时兴奋起来,说:“好呀!”为了满足爷爷的心愿,我们决定陪爷爷一起回老家过年。

望着爷爷满脸的笑容,我也有一种莫名的兴奋,这个决定勾引起我对爷爷家乡的依稀记忆:爷爷的家乡大邑县,位于成都平原的西部,东临四川省会成都,西靠龙门山脉,是个物产丰富、人杰地灵的地方。爷爷的老家有许多美食,如叶儿粑、烫油鸭子、冲卷、油豆腐、肥肠血旺……只要你一旦碰上它,定会让你的舌尖回味无穷。让我更感兴趣的还有保留至今的交通工具——人力三轮车。这种解放前就有的,因价格不贵,代步方便,深受当地百姓的欢迊。我每次回去,都会坐上几次,在古老的县城兜风,让人有一种穿越时空的感觉。

为了这次回老家过年,我们全家都做足了功课:爷爷每天流连于网购,又是买鞋,又是买衣服,像一个孩子似的,过年非得穿一身新。为了给爷爷挣足面子,爸爸、妈妈旱就在网上采购了不少年货,什么润之禧的干果、通江的木耳、兰州的白合干、三只松鼠的紫薯花生、香蕉脆片……真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装了满满一个大纸箱。

这几天,我仔细地观察爷爷,见他要么坐在沙发上,翻看着台历,数数还有多少天过年;要么眯起眼睛,静静地坐在那里,似乎心里数着什么;要么蹲在纸箱前,一包一包地仔细翻看,脸上还露出孩子般的笑容……

过年的时间快到了,离爷爷回家的日子也越来越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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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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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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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以别人家的孩子为作文600字

全文共 1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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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识的一个姑娘,七岁来到美国。父亲是非法偷渡出去的,在外居住了十多年,终于拿到绿卡。母亲先得到允许,出国去与父亲团聚。她在国内等着母亲带她出去的消息,却等来母亲在电话里欢快地告诉她:你马上就要有个小弟弟了。

新生命的诞生,让所有人忽略了她的到来。

等到一年多后,她转入国外学习,摸着崭新的具,看着素未谋面的父亲,才发现自己成了这个家唯一生疏的客人。

语言关更是一个问题,她只是一个国内普通七岁孩子的英语水平。连自我介绍都尚且磕磕巴巴,更别谈是否能听懂上课内容。幸亏老师温和,对于教育这样的小移民也颇有经验,给了她一支笔,让她尽情涂涂画画。可能是因为太寂寞吧,她画着画着竟然渐渐画出些端倪来。起笔落笔之间,已然有了栩栩如生的形象。她顿时觉得人生似乎也并没有那么寂寥,夜半无人时,也有画儿在和她对语。

02

一个小镇少女,梦想着要写书。

2008年,她十六岁,是个被所有人说成“没有前途”的中专生。她拿着每天的餐费泡网吧,几乎在所有的文学门户网站都更新了作品。一时出书无门,她又在论坛里持续写帖子,只要有网编愿意推荐,从家庭琐事、学习心得、八卦杂谈到鬼神怪谈她都写。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一家北京的出版社联系她签约。一本合集,版税不高,却终于可以如愿变成铅字。

在十六岁那年,她第一次来了北京。在北京的第一顿饭是在桥头吃的麻辣烫,在北京睡的第一觉是在肯德基。深夜里,她枕着一个行李袋,朦朦胧胧中觉得别人伸手想要掏她的包就伸过手拽了他一把。结果一睁眼,发现是肯德基的一个店员。店员递给她一杯可乐,问她要不要喝。大概可乐不是按件计费的,所以偶尔多倒一点也不要紧。姑娘就这么酸了鼻头,觉得未来的日子突然有了盼头。

第一个姑娘和我同龄,现在在五百强的金融公司工作。说不上月薪上万,作为一个亚裔小职员,她带着一拨老外同事谈笑风生,说着流利的英语,全身都透露着优异“哲理故事:别人家的孩子BC”的质感。

第二个姑娘后来成了自媒体红人,这阵子流行“让男朋友猜化妆品的价格”,她还录了个小视频,下面的很多人说“女神用的就是不一样”“女神你的化妆品都好贵啊,你一定出生在很好的家庭”。那天夜里,姑娘发朋友圈感慨:你看,美好的事情都在我身上发生了,就像我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别人会说我的化妆品很贵,有人会说我出身于很好的家庭。

03

活得容易的都是别人家的孩子,我们没有目睹他们的成长,才会妄图揣测他们的成功背后有那么多“贵人相助”。没有一本自传不是由苦难写起,熬过的辛苦,都是人生的勋章,是一笔一画写就踏实的成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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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地心游记》读后感

全文共 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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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奇幻之旅】

同学们,你们喜欢旅行吗?喜欢探险吗? 那我们就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地心游记》满足你所有的好奇心。

这本书讲述了德国汉堡的利登布洛克教授发现一张羊皮纸的秘密:有人曾到地心旅行。于是,他带着年轻的侄子和向导汉斯布杰克出发了。一路上,他们经历缺水、走失、暴风雨突袭、史前巨兽格斗、高热、火山爆发等重重危机,完成一段亦真亦幻的旅行,最终回到了汉堡。

读完此书,我深深感触到生命力的顽强不屈:他们能从斯奈佛山------冰岛的一座火山下到地面以下四千八百英里,并发现了"汉斯小溪"、"利登布洛克海"和"阿克塞尔岛",分别以三人的名字命名。旅途中,他们的食物大量丢失,最终却能利用火山爆发的熔岩顺流而上,从火山口和岩浆一起出来,到了斯特隆博利。这样一个伟大的事迹,怎能不让世人敬佩?。

这本书还告诉我许多科学知识。比如阿克塞尔的理论:地心热是存在的,太阳只是给我们带来了光明而下到海平面以下三十英里时,温度会接近1300度,足以把人变成烤鸡!

这本科幻小说还很有趣,比如:利登布洛克教授想了两三天都没想出来羊皮纸暗藏的秘密,却被阿克塞尔扇风时无意发现了:这张羊皮纸上的单词只不过是全部倒过来了而已!如果大家想揣摩可以和我一起来读一读这本书,一起来体会大自然那顽强的生命力。我在这里推荐这本书,希望大家能和我一样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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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红楼梦》的读后感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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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继续我的红楼梦之旅。

黛玉孤身来到贾府,寄人篱下,宝钗却是“带薪作客”,再说母亲健在,日子当然比黛玉好过多了。一个人不管长到哪个年龄段,母亲——母爱,都是精神粮食!黛玉虽有贾母疼爱,毕竟隔了一辈,再说了,贾母要管的事情不少,因此,与宝玉朝夕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宝玉成了唯一的精神支柱,在意宝玉对自己的态度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宝玉“在孩提之间……视姐妹弟兄皆出一意,并无亲疏远近之别”,从上到下的人都当他是宝贝,他当然不觉有别啊!因与黛玉“既熟惯,更觉亲密;既亲密,则……”

联想我们现实中也一样,刚认识时,彼此客气,容易处些,后来惯熟了,却老是吵架,甚至有人发出“情到深处人孤独”之叹,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荣、宁府女眷们赏花喝酒,是家常便饭,“并无别样新文趣事可记”,真是好日子!

刘心武在电视讲《红》时,特别点到“贾母素知秦氏是个极妥当之人……乃重孙媳妇中第一个得意之人……”,以前看书时都没在意这句话,若不是听了课,实在是看不出这句话的特别之处。

宝玉不喜读书,见了劝人勤学苦练的画《燃藜图》心中不快尚情有可原,小孩子大多不喜读书,怎么看了对联“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转身就走?可见,此时的宝玉,未开化,对人情世故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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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昆虫记》读后感

全文共 2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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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校实施了六年读一百本书计划后,我已读了第四本昆虫记

昆虫记得作者是法国著名的昆虫学家亨法布尔,作者非常喜爱昆虫,植物,尤其是昆虫,他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昆虫,法布尔付出了毕生的精力,观察了500多只的昆虫,写出了昆虫记,昆虫记中有昆虫:蜘蛛、蟋蟀、蜜蜂、蜻蜓、蚂蚁、蚂蚱

《昆虫记》中详细介绍了许多昆虫,介绍了它们的本能,习性

在读《昆虫记》时,眼前不是文字,而是既神秘而有美妙的大自然。蝉歌唱,蟋蟀在管理家务,蜘蛛再捕获食物神秘的大自然中也有这么多有趣的事物,真是令人不由得赞叹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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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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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一艘荡漾在生命长河中的小船,会经受数不尽的风风雨雨,也会享受数不尽的万里晴天。

一个人会在一生中经受许许多多的浪头,浪头总是汹涌无比,让你胆战心惊,充满得失之患。但是,小船是被浪头击倒还是平稳地渡过,真正掌握它命运的是你!你既可以让它从风浪中走出,又可任它被浪头击倒,掉在长河的漩涡里,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于你。

今天,我读了《鲁滨孙漂流记》,感觉这本书正印证了这个道理。

鲁滨孙──一个孤独而顽强的冒险者;鲁滨孙──一个能够放弃安逸舒适的生活,为梦想而拼搏的人;鲁滨孙──一个真正的勇者,他能在一座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独立的度过二十八年的时光……一切的一切,都说明鲁滨孙是个敢于冒险、百折不挠的人。

生活中又何尝不是这样呢?无数革命学子们为攀上学之高峰,经历了无数次没有硝烟的战争;无数位企业家为了能够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为了实现自己的远大理想,在商海中拼搏了多少年,吃了多少苦,流了多少泪水和汗水……他们是我们的榜样,但我们又何尝不愿意为自己的人生去闯练闯练、拼搏一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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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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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书房里有许许多多我爱看的书,有些书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百看不厌。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想和收获。其中,我最喜欢看《一千零一夜》了,因为这本书通过一个个小故事来告诉我们道理,让读者深切领悟人生的道理。而且这些道理并没有用明确的文字来告诉我们,而是自己边读边领悟出来的。这本书里有一篇《洗染匠和理发师》的故事给我印象很深,故事主要讲了洗染匠吉尔是一个贪婪的人,理发师绥尔是一个善良的人,虽然性格迥异,但却是一对好朋友。绥尔用自己的辛勤劳动攒来了很多钱,吉尔非常嫉妒。想出一个又一个的阴谋想要让国王除掉绥尔。国王轻信了吉尔的话,把绥尔扔进大海的时候掉了自己的戒指,善良的绥尔把戒指还给了国王也说出了真相,吉尔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这是一则体现人与人之间真善美的小故事,我们要学习绥尔善良的品德。善良就像一道阳光会射进人们的心里,让对方感受温暖。同学之间也应该友好相处,把自己的温暖传送给他人,这样我们的集体会更加团结向上。在我身边就有着一群阳光般的天使。我的体育成绩不够好,跳绳总是不及格,为此我非常着急,同学们看到我的沮丧,一有空就来陪我练习跳绳,还教了我许多技巧,最后我拿到了黄段的成绩。心里非常感激给我温暖和帮助的同学,是他们的热情一次一次鼓励着我,使我最后体验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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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成语故事》读后感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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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 ,名字叫《成语故事》,是中国作者宋海峰主编。

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成语故事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望梅止渴》《磨杵成针》。

《磨杵成针》的故事中讲啦立白少读书,因此不能集中心思读书,一天,李白又读的心烦起来,便走出去,途中遇见了一个老婆婆,正在磨一根铁棒 ,李白觉得很奇怪,问道:您这是 在干什么啊?老婆婆回答说:我这是把它磨成 针呀!李白惊奇 极啦,说:这么粗的铁棒,要把它磨成针能行吗?老婆婆笑着说:我不停的磨下去,这根铁棒会越来越细,最后一定会被磨成针,怎么不行?李白听了很受感动,于是下定决心坚持读书,后来,他终于成为啦一位伟大的诗人。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情要坚持就一定 能成功。

读完了这本《成语故事》,启迪我们的智慧,让我们在传统经典文化的熏陶下自内而外发出儒雅的气息,变得知书达礼,心胸宽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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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爱的教育》读后感300字小学作文

全文共 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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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爱的教育》,懂得了很多的道理。其中最让我感动的一篇是:《弗兰帝的母亲》。

文章讲得是:有一天正在上宗教课,弗兰帝的母亲闯了进来,原来是她来求校长让弗兰帝继续在学校念书的,如果他不念书了,他的父亲就会宰了他,经过弗兰帝的母亲再三恳求,校长同意了,让弗兰帝回到了座位,母亲下楼时咳嗽了几声,可是,弗兰帝却还在笑。

弗兰帝的母亲当着大家的面,求校长能让弗兰帝继续在学校念书,因为她爱弗兰帝,虽然弗兰帝不听话,但是她不愿看到弗兰帝的父亲宰了他,更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回到校园,和同学们学到一些知识,能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有所出息。母爱是伟大的,无私的,我们一定要孝敬父母,长大后要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小学生一个道理,在学校里念书一定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的纪律,上课的时候不开小差,认真听讲,不和同学上课讲话,认真倾听同学发言,会回答的问题就举手回答。要好好学习,掌握好所学知识,为自己的目标奋斗,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让大家对我们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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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莫言小说丰乳肥臀读后感

全文共 13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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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读过莫言小说,选取这一本或许只是它的名字吸引了我。

那时,我正在天津打工,闲班无聊,便去租书。在一个书摊前,我看到了这本,那是莫言的小说选,以前听说过这本,一看又是当代学生的推荐书目,可作者又怎会用丰乳肥臀作为书名呢,于是迫切的拿回家里。

一开始,便一下子吸引了我,令我非一口气读完不可。故事的背景是山东高密东北乡的残酷的抗战史,故事的梗概是一个母亲在这样的恶劣的,近乎绝境的条件下带大九个孩子,不,是十一个孩子的故事。她的以前那样丰满的乳房被一点一点的吸干,那是母爱在流淌啊。她的以前俏丽的容颜被岁月无情的摧毁。她带着孩子,先是经历了家庭的折磨,后又经历了残酷的乡匪之间的战争,又经历了国共两党的之间的战争。这期间,她眼看着一个一个女儿的背叛,目睹了,一个一个亲人的离去,尝尽了生活的一个一个坎坷……

这本书,令我看到了旧社会的母凭子贵的封建思想,和残酷的革命战争,还有一个母亲的大于天的伟大的母爱。

我想,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在岁月的不断流逝里能够留给读者的或许只是一段文字,或只是一个场景。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中,能够做到这一点已经是难能可贵了。况且好书已经越来越少,读书的人也越来越少了……

那一段文字作者写的最美,是被作者单列出来的。母亲的最后一对儿女是一对双胞胎,取名金童玉女,玉女因为难产,从小眼盲,她一步也离不开母亲,也只有她留在了母亲的身边。从小就被金童剥夺了吃奶的权利,她的存活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她那样的漂亮,仿佛一个天使降临在人间。

她的世界是黑暗的,但是她的心灵却是最美里的,最洁净的。她明白自己,是母亲最大的负累,虽然她看不见,可她感觉的到。每当夜里她听到母亲呕吐的声音,她的心便如刀割一样的痛,她的眼泪如泉一样的流下来。她不敢被母亲看到,她怕母亲悲哀……她明白,是她离开的时候了……

读到这,我在奇怪,母亲病了每日呕吐?之后才知,原先母亲给别人做长工,家里的孩子还要吃饭啊。开始她往自己的口袋里偷回一些玉米,芸豆啊什么的,但是渐渐的被人发现,之后无论藏在哪里都被人找出来。之后无奈之下,她就将一些东西吞到胃里,到家里在吐出来,洗尽,做成面饼……多么伟大的母爱,我流泪了……

没有人明白,之后他的失散的儿子金童回来的时候,母子俩抱头痛哭之后,母亲说我要为儿子做饭了,但是家里没有一粒米啊,母亲说,我出去给你做,,金童感到奇怪,当母亲将手指塞进喉咙时,当母亲把芸豆用纱布捻成面饼端到儿子面前时,金童一下子跪倒在母亲的怀里……

就在那天夜里,玉女决定走了,她还是第一次单独外出,她摸索着走上了通向江边的道路上,不知为何,她的情绪那样的愉快,她一路走来甚至哼着母亲总唱的那首歌谣。她一点没有犹豫,慢慢的走向江心,走向前方。那天,她那样的美丽,她穿上了母亲亲手缝制的嫁衣,母亲曾说过,只有你最听话,又最漂亮,她必须要亲自看她找到自己的幸福……

就在那个夜晚,星空出奇的耀眼,月亮出奇的皎洁。就在江水吞没的一刹那,玉女的眼前出现了奇迹,她竟然能够看见,那是一个菩萨。她说,是该回到我身边的时候了……

作者,显然很喜欢这个人物,不期望她就这样夭亡。

作者以其磅礴的气势,委婉幽默的口气,读后令我浮想连篇,甚至多年以后仍不能忘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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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红楼梦初中生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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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中的人物达到了900多个,而且各自特色鲜明,栩栩如生。

黛玉在贾府中总是认为自己一无所有,吃穿用度,一草一纸,皆和贾家的姑娘一样,那些小人没有不多嫌的。

或许在别人看来,这都是因为她多愁善感、小心眼,可是我不这么认为。

因为对她来说,自己一个体弱多病的女子,生活在别人家里,总会有许多的不适,不可以放任自己的小脾气,不可以随心所欲地吃穿用,不可以想说什么就说什么,也不会……因为这众多的不可以,使她变得敏感,连下人的脸色都得要看,却也无能为力。

就像我小时候,妈妈很忙,就把我放在叔叔家。

我的饭量本来就挺大,刚去时,并没有想太多,就把它当作自己家一样,能吃多少就吃多少。

可是渐渐地,我发现他们对我冷淡了许多,似乎我的一举一动都被他们所厌恶。

因此,我变得内向了,不敢再吃那么多,似乎笑都不敢笑了,每晚都在被窝里想妈妈、想爸爸、想我的家人,怀念在家的自己,不自觉的泪水就打湿了我的枕头。

所以,黛玉的那种性格,在贾府中生活时的内心的辛酸,我感同身受。

只想对她说句:“你的辛酸,我明了。”

是谁害死了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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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14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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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中叶,海上发生了一件离奇而神秘的怪事。引起了渔民,商船、海军和各国政府的注意。原来是海里出现了一个体型庞大的怪物。看到过它的人说,足有100米长,比巨鲸还大得多。有的轮船还被它撞了个大窟窿。

为了保证海上交通安全,美国海军部派出“林肯”号驱逐舰,组成远征队,去寻找并除掉这个“海怪”。法国巴黎自然博物馆,生物学教授阿尤纳斯,受邀参加远征队考察。

他们从纽约出发,绕过南美洲,进入太平洋,经过几个月的海上搜寻,一直没有找到“海怪”。正在他们垂头丧气,准备返航时,发现了一个长长的黑色物体露出海面,海面上留下一行白得耀眼的浪迹。“林肯”号全速追上去,但那怪物你快它也快,始终保持着一定的距离。船长气得不行,下令开炮。炮弹打到“怪物”身上,直接滑到了海里。

天黑了,“怪物”停在了水面上。为了不惊动它,“林肯”号也停了机,靠惯性慢慢跟上去。只有20米了,捕鲸能手尼德举起鱼叉,使劲投了出去,像是碰到坚硬的壳体,发出响亮的声音。只见“怪物”发怒地冲过来,撞得“林肯”号剧烈摇晃,阿尤纳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还有尼德被抛下了大海。“林肯”号落荒而逃。

他们在海里挣扎着,游到了“怪物”背上。这哪是什么动物,分明就是一艘巨大的潜艇。过了一阵,潜艇启动了,一边前行,一边慢慢往下沉。三人慌了神,使劲敲打外壳。终于舱盖打开了,出来几个人,把他们押进了舱里。

这艘潜艇叫“鹦鹉螺”号,尼摩船长开始把他们当敌人。后来了解到,他们只不过是在追逐,捉拿“海怪”,并不是要消灭“鹦鹉螺”号。同意把他们留下,作为乘客,一起行动。

潜艇到了太平洋腹地的一座小岛,叫克利斯波岛。尼摩船长邀阿尤纳斯教授去海底打猎。他们穿上潜水服,带上特制的枪,走在海底的沙滩上。阳光斜射海面,经过海水的折射,给海底的岩石、植物、贝壳和珊瑚染上了缤纷的七彩,相互交融着、变换着,美不胜收。到了100米深的海底,阳光不再明亮,只是隐约可见。成群的鱼儿在身边游来游去。最后,船长打到一只水獭,皮毛十分漂亮。

一次,“鹦鹉螺”号在靠近新几内亚的一个小岛附近,触礁搁浅了。要等到满月涨大潮,才能退出来。这期间,他们受到土著人的围攻。土人拿着弓箭长矛,趁着退潮,向潜艇围过来,足足有五六百人。阿尤纳斯教授脸都吓白了,尼摩船长说:“不用怕,我有办法”。有20几个胆大的土人爬上了潜艇,结果刚接触到扶梯,就一个个,大叫一声被打到海里。原来是尼摩船长在扶梯上通了高压电。

“鹦鹉螺”号从太平洋,驶到了印度洋的锡兰岛附近,这里的珍珠举世闻名。阿尤纳斯教授在尼摩船长的带领下,去参观采珠。每年这个时节,都有许多人来这里采珠。他们划着小船,在采珠人身上捆根绳子,脚间夹块石头,跳到海里采珠。他们可没有潜水服,每隔30秒就必须上来换气,而且不是每一个珍珠贝都有珍珠,要看运气。尼摩船长一行,穿着潜水服在海底观看。突见一条大鲨鱼,张着血盆大口向一位采珠人冲过来。采珠人闪到一边,但还是被鲨鱼的尾巴打翻在地。鲨鱼一个翻身,回过头来,眼看采珠人性命不保。尼摩船长抽出短刀,冲上去照鲨鱼的腹部猛刺一刀,鲜血染红了海水。但鲨鱼并没有死。又向尼摩船长扑来。危急时刻尼德拿着鱼叉赶到,刺死了鲨鱼。尼摩船长和采珠人得救了。

“鹦鹉螺”号从亚丁湾,通过海底隧道进入大西洋,又从大西洋南下穿过南极,然后从美洲经过北极,达到挪威海域。他们在海底,打捞了古代沉船中的珍宝。见证了地壳运动沉入海底的城堡。欣赏了海底的奇幻美景,也经历了无数险境,最后,终于回到了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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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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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儿时爸爸给我买的第一本昆虫漫画,到刚上小学时的昆虫百科,让我对这些小东西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直到现在的这本文字生动、内容丰富的《昆虫记》。是它把我从钢筋水泥建造的城市带到了那充满虫鸣鸟啼的“深山老林”,和法布尔一起投入到昆虫世界的怀抱中。

第一次看这本书的名字,只以为是单调而枯燥的科普介绍,便漫不经心地随意翻看起来,可刚刚读了一小段,就被他对昆虫细致又不缺乏幽默的描写深深迷住了。在作者的笔下,每一只昆虫都是独特的,有个性的:萤火虫会给蜗牛打“麻醉药”;聪明的蜜蜂无论被带到哪里都能认出家的方向;勤劳的蝉整个夏天都在树上忙忙碌碌……这本书把昆虫们写的栩栩如生,让人们对它的认识越来越清晰,也不由让我想起了我小时候的事情。

在那时,我最喜欢看蚂蚁搬东西,因此,我经常在蚂蚁窝旁撒一些饼干屑,蹲上好长时间来看它们搬着食物来回穿梭于巢和地面。偶尔,我会从灌木丛里翻出来一只瓢虫,把它装进瓶子,细细观赏;夏夜,我钻进草丛,寻找那些生命短暂的歌唱家。在外婆家,我连叮在西瓜皮上的苍蝇也不放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厌恶并开始淡忘它们。而这本《昆虫记》,让我找回了它们调皮有趣的一面,对这些昆虫重又有了好感。

读完《昆虫记》我想到了这本书的作者,法布尔,并被他那一丝不苟的研究、严谨的实验、大胆的思考的精神所敬佩。他几十年如一日,毫无厌倦,全身心投入这项事业,逐步深入到了昆虫的天地,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去了解各种昆虫的习性与生活,用确切的文字把辛苦得来的研究成果展现在世人眼前。书中的每一个字都是他辛勤钻研的结果,都饱含着法布尔对科学和大自然的热爱。

我喜欢法布尔的持之以恒、勇于探索、敢于实践,更喜欢他用毕生精力凝成的结晶:《昆虫记》,他让我们无比向往那个小巧玲珑的科学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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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巴金《家》读书笔记

全文共 23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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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读《》是在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的感受很深。《家》中有悲有喜,在当时他鼓舞了无数青年反抗封建制度的决心和勇气,使他们摆脱了封建家庭的束缚,走上了革命道路。在今天,他的火焰依旧在燃烧,我们还可以从中拾取自己的哀欢。

《家》是巴老的代表作,和《春》《秋》合称为激流三部曲。“激流”这两个字颇能表达五四运动前后中国社会剧烈和巨大的变革,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首先是个人的觉醒,之后是个人从休戚相关,祸福与共的大家族的束缚中解脱出来,面对国家和社会。《家》给予这一从旧到新的变革提供了典型的人物和典型的故事,深化了五四文学反封建的主题。这一变革到今天已临末期,但还没有完全过去。因此这部小说的火焰还没有熄灭,作为当代大学生读它还是很有必要的。

家吸引我的的魅力在于以下几点:

(一)作者抓住了那个时代变革的焦点,抓住了变革中旧和新的人物典型,同时用一连串的典型冲突事件,表达了变革激流的澎湃。家是那个激流年代的一首长歌,一首让人激情燃烧的进行曲。

(二)新文学诞生以来的小说,十部中有九部,在写作时都怀有一个文学以外的目标,巴金也未能免俗,但是《家》是为纪念他大哥写的,他必须放下自己的“目的”,尽量接近现实,因此成为一部人情味最纯,生活味最浓的小说。

(三)巴金一九一五年在《家》的后记最后一行中写道,我始终记住:青春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鼓舞我的源泉。在他一切的作品中满溢着青春的气息。《家》尤其浓厚。这种气息反映一颗单纯的心灵,读他的小说,你毫不感到是在绞汁写出来的,是唱出来的,是呻吟出来的,是自然的天吁。这不是艺术,这是天赋。如他所说“永生在青春的原野。”

(四)在《家》里,我们觉得可爱的人十分可爱,可恨的人只感到可悯(含有同情的怜悯)。这里使人记起“哀而不伤,怨而有怒”这两句话。《家》有这种恰到好处之美。人物形象有血有肉,巴金不是靠客观冷静的描写取胜,而是靠澎湃的激情折服人。他的小说,人物众多,头绪纷繁,却写得有条不紊,起伏有道。

《家》中典型人物

1、以高老太爷及克明为首的封建统治势力,在封建大厦将倾的时期,他要挣扎,要维持那个所谓圆满的最有秩序的大家庭,但他又维持不了。高公馆内部出现极度的混乱,以克安,克定为首的子孙坐吃山空,偷鸡摸狗,无恶不作。这批蛆虫般的寄生动物根本无法也无力接替他的封建家业,他们一方面勾心斗角争夺权力,另一方面压制迫害年轻人,他们剥夺年轻人恋爱的权利,使梅表姐抑郁而终,瑞钰悲痛身亡,鸣凤投湖自尽,婉儿被逼出嫁。所有的这一切都加深了家族内部的矛盾,也引起了觉民觉慧的反抗与离家出走。

2、以觉慧为代表的具有民主思想的觉醒者反抗者,觉慧是五四运动的积极参与者,他既编辑《黎明周报》进行反军阀宣传,又直接参与反对地方督军的请愿。一开始就把矛头指向封建军阀政权,他的“叛逆”引起大家庭的恐慌,遇到高老太爷的禁止,这一进步导致他反抗封建家族族权的斗争。他违背祖父禁止他参加学生运动的命令,我行我素,支持觉民逃婚,不顾自己三少年的身份,敢于爱一个下等的女佣人鸣凤。这不仅仅是对祖父的反抗,更是对整个封建礼教,等级观念的挑战,最后他毅然离家出走,与封建家庭彻底决裂,表现了他反抗封建的坚决性和彻底性。

3、以梅芬、瑞钰、鸣凤为代表的横遭摧残的几个可爱的女青年。梅芬是大家闺秀,从小与表兄生活在一起,他们情感相投,成了私恋的情人。但是,不自由的婚姻制度无情的摧毁了她的自由恋情。她承着母命,不情愿的远嫁外地,一年不到就守了寡。回母家后,忧愁发病,带着极端的痛苦死去。瑞钰在高家是个柔顺、温柔、贤惠的少奶奶,“血光之灾”的说法给她带来痛苦,以致难产而死,是封建迷信毒害了她年轻的生命。鸣凤是一个可爱的少女,他聪明美丽善良,但地位卑微,处在被打骂被奴役的丫头地位,这注定了她的全部悲剧命运。他和三少爷觉慧有着深厚的恋情,可是隔着她们的是封建等级那厚厚的墙,她有爱却得不到爱,无法和觉慧结合。相反,高老太爷却把她当成礼物送给了六十多岁的冯乐山做小老婆。鸣凤不堪忍受这种安排,投湖自尽。她们三人都深受封建势力的迫害和摧残。单因为她们的身世经历各不相同,各人的性格也各不相同。她们都具有女性的善良与温顺,但在鸣凤的纯洁柔顺中蕴含着反抗,对于封建势力对他的惨重打击,她绝不屈服,纵身投湖,殉与爱情;而在梅芬的温顺善良中,更多的是忍受痛苦,承受不幸,带有凄凉绝望的情感色彩;瑞钰的温顺善良,更多的表现在对待觉新和梅的爱情问题上,对待家庭内部矛盾中所具有的自我牺牲品格。

4、塑造最丰满最成功的形象——觉新。觉新的性格是复杂的,矛盾的。他处在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从小耳濡目染的是光宗耀祖的教育这些使他有着振兴家业的精神重担,封建礼教的长期熏陶使他形成了懦弱顺从的性格特征,失去了自己的意志,失去了青年人应有的朝气和反抗性格,他奉行作揖主义和不反抗主义,想用自己的痛苦换的暂时的苟安,这种“无反抗”“作揖”的道路将他推向绝望的深渊。但是,觉新生活在中国社会新旧交替的时期,他看到了旧式家庭的腐败没落,分崩离心,及自己振兴家业的希望破灭的现状,同时受到了五四新思想的冲击和影响,在某些场合,他庇护反抗封建秩序的弟妹们,甚至资助他们逃出家庭。他没有泯灭是非憎爱的正义感和对新生活的追求,不甘于死心塌地的做垂死阶级的殉葬品。他只能在旧的人生道路上苦苦挣扎,走向绝望的深渊。总的来说,觉新具有双重人格和双重地位;他既是封建家族制度的牺牲品,又是不自觉的害人者,既是一个软弱者,又是一个在艰难痛苦中萌生着新的思想的觉醒者,这就是觉新性格的所在,他可恨,但更可悲可怜。他的悲剧表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不勇敢的反抗而妥协投降,只能导致自己和新一代的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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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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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向对动物的兴趣不减,永远!

一听说《图腾小狼小狼》这本书出版我便苦苦哀求妈妈给我买一本。妈妈经不住我的苦苦哀求便带我去书店,一进书店,凭我“泡”书店的本领:对书摆放的位置了如指掌,我一晃就没了影。不一会我大喊:“妈妈,在这里。”我顿时便呆住了封面上的图画栩栩如生;书内精美的图画;大大的,饱满的字。令我吃惊,一看我便深深地被吸引住了。

我满怀欣喜地抱着书走回家,一打开我便被小狼的形象深深地吸引住了。主人公陈阵与小狼之间的亲情与友情带给我心灵强烈的震撼和感动。

看着看着我的心不自觉出现这样一段话:这本书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来让人扼腕叹息,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自古以来,狼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什么狼狈为奸、狼心狗肺,好像只有狼这个字眼才能更好的诠释“坏”的含义。而《狼图腾小狼小狼》却不一样,它没有通过人们长期形成的.偏见来看待狼,而是描绘了一个独有魅力,一个虽聪明但不狡猾,一个神奇让人惊叹的草原精灵。

它们的精神值得我好好的去学习,这使我想到书中的一段话:牧民们把羊圈用石头盖得很高也很结实,人翻不过去,他们认为狼也翻不过去,于是牧民们都安心睡觉去了。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一看,羊死了一大片,血滩了有二指厚。他们仔细察看了羊圈才发现,原来是昨天晚上有一群狼在狼王的带领下袭击了羊圈。有头最大的狼在墙外站起来,后爪蹬地,前爪撑墙,用自己的身子给狼群当跳板。然后,让一条饿狼从几十米以外的方向冲过来,蹬上大狼的背,就“飞”到了羊圈里。等这只狼吃饱了以后就会再当跳板,把里面吃饱了的狼再送出来。最后一只吃完的狼,它硬是叼来死羊一只只都摞起来,搭成羊梯。“噌”的一声也就顺利“飞”走了。看到这里我不禁敬佩起狼的团结精神,心想:这不正是我们需要的精神吗?

我不自觉的想到我们的拔河比赛:拔河比赛的哨声吹响了,我们全力以赴想让中间的绳索到我们这边来,可它却不听话的向着那边去了。结果可想而知——我们输了。可我们并不团结,去寻找输的理由,反而你怪我,我怪你的,把我们的团结都扔了!我们不正需要狼的团结精神吗?

看完这些我不由的认为狼的智慧与才能、狡猾、很有团体精神。狼的自由自立,狼的强悍卓越……都是无人能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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