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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小说天地:巴金《家》读后感汇集20篇

家风家训如同春风春雨一般,一直在养育着我们成长。以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我说我的家风家训作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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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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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联著名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多读书,才能获得更多的知识,寒假里,我利用空余时间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

《水浒传》是作者施耐庵根据北宋农民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长篇小说。小说倾向鲜明地描写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民群众反抗压迫的斗争。概括了当时不同阶层的人们从觉醒到反抗的斗争道路。

这本书的每一篇故事都写的非常深动。里面有《九纹龙大闹史家村》、《醉打蒋门神》《卢俊义活捉史文恭》、还有最惨烈的攻打方腊那一战。这些故事塑造了众多英雄人物形象,其中有性格刚烈的武松,武艺高强,逆来顺受的林冲,机智果断的吴用,结交广义的宋江,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读完了这本书,我的心还留在那些水浒英雄与方腊在战场撕杀的那种震憾情景里久久回味。“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这是水浒的主题歌,唱的多么豪迈,有力,现在的社会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受压迫,但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做坏事,我们要像水泊梁山好汉一样,与恶势力做斗争,让我们的国家更加和平,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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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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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四大名著之一。它的作者是施耐庵,小说里有许多奇怪的人物,他们都有绰号,如:及时雨宋江,智多星吴用,浪里白条张顺,行者武松,黑旋风李逵,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拥有不凡的经历。我最欣赏的是林冲。

林冲是《水浒传》里的上上人物,他是第一个被迫上梁山的,林冲被陷害误入白虎堂,高俅还安排人在路上杀他,幸亏林冲在被陷害之前就认识了鲁智深,在林冲要被两个差役拔刀杀害之时,鲁智深突然出现了,鲁智深要杀了两个差役,林冲上前阻拦说道:“他们也是被逼的,放了他们吧。”林冲的心地太善良,所以他被一路追杀,但他也很得到上天的眷顾,林冲才一次次免于幸难。

林冲不仅善良而且也很勇敢,他的武功非常的棒,林冲的容忍,正直,交友的不慎差点害了他,之后他上梁山交了一些生死之交,林冲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水浒传》中的英雄个个是好汉,你们大概听说过鲁智深的一个故事吧,鲁智深大脑野猪林把林冲救了出来,一路护送他到自己认为安全的地带。

鲁智深在拳打镇关西中的性格急躁鲁莽,嫉恶如仇,他三拳打死镇关西之后,知道事情闹大了,于是假装发火,“拔步便走”,回头指着郑屠户道:“你诈死,洒家和你以后慢慢理会”,一头骂,一头便大步踏去了。郑屠户家去报了官,官差去抓鲁达,但鲁达早以跑了,之后就做了和尚,认识了林冲。

这本《水浒传》中的内容,让我懂得了很多道理,对朋友不要背信弃义;遇到不平事理应尽力为之;失败了没什么,关键是要善于总结,寻找新的对策……读完此书收获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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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国演义长篇小说读后感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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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我特别喜欢看《三国演义》。翻开它,就犹如展开了一幅巨大的历史画卷。作者并不华丽却十分准确的文字就像点点笔墨给这幅画卷描绘出朵朵奇葩,使每一位读者都深深陶醉于其中。这本书让我懂得无论什么时候,智慧是最重要的。刘备的智慧使他和曹操在“青梅煮酒论英雄”时避免了杀身之祸。诸葛亮的智慧使刘备强大并独立起来,和曹操、孙权抗衡,形成魏、蜀、吴三国鼎立的局面,并多次战胜睿智的周瑜和老谋深算的司马懿,后来因为诸葛亮积劳成疾而没有实现统一的愿望。但诸葛亮成为了人们心中智慧的化身。曹操在官渡之战中以少胜多,战胜了强大的袁绍……

可见,智慧可以使我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也认识到嫉妒别人的危害。在书中,周瑜十分妒忌诸葛亮的才华。他在世时,曾说过:“既生瑜,何生亮!”,就是因为他的心胸狭窄,极度的嫉妒心使他剑伤崩裂而英年早逝,一世英才,一颗闪耀的明星就这样早早的陨落了。这就是嫉妒的危害呀!此时我情不由的想到了自己,那次英语考试,一位同学超过了我,我心中顿生妒忌,渐渐疏远她。读到书中写周瑜的情节时,我恍然大悟,我这不也是嫉妒吗?我怎么能这样呢?我在改变着自己,渐渐地,我进步了。我更喜欢这本书了。《三国演义》,一部丰富而深刻的巨作。

如今,硝烟散去,英雄不在,千年古事已俱付尘灰,只剩那“暗淡了刀光剑影,远去了古鼓角铮鸣”的淡淡哀伤。但心中永远的经典——《三国演义》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淡忘。《三国演义》是一盏灯,一盏明亮而永不熄灭的心灯,它不仅照亮了我的心灵,更照亮了我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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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红楼梦》读后感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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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看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因为,这里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栩栩如生的人物。每一个人物的性格、命运都是那样深深吸引着我。

今年夏天,我去北京旅游。在天安门广场、天坛、长城都看到了许许多多的游客。我一直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到大观园看一看、瞧一瞧,因为,这里曾经是拍摄《红楼梦》的地方。我真想看一看小姐们住的屋子和花园,体会一下这里曾经发生的故事。

09年的8月14日,我来到向往已久的北京大观园。一进门,就看到了一座巨大的假山,翠绿的爬山虎已经把它全部覆盖住了,看起来这里真是一个绿色的清凉世界。假山周围有一圈花坛,花坛里盛开着五彩缤纷的花朵,把大观园的夏天装扮的分外的多姿。

我首先来到了林黛玉住的“潇湘馆”。她的屋外种的全是竹子,就连她所住的屋子也是由竹子做的,这竹子象征着她刚正不阿的性格。并且,我还发现,这里挂着许多演员陈晓旭的照片。因为这位演员把林黛玉演的很是传神,所以,多少年来人们心目中的林黛玉就成了她的样子。可惜她过早的离去,让人们非常怀念她。在她的屋后,我还惊奇地发现,有几棵梨子树上的梨子已经成熟,只可惜那丰硕的果实都掉到了地上和池塘里。

接下来,我又来到了薛宝钗住的“蘅芜苑”。她的屋外没有奇花只有异草,真是奇妙!她屋里的书籍非常多,书桌占了很大一部分位置,这说明,她是一位饱读诗书的小姐。最后,我来到了花花公子贾宝玉的住所“怡红院”,他屋子的牌匾上写的是“怡红快绿”四个字,他的屋子很大,里面的丫环很多,屋子里香气扑鼻,体现了他浓重的脂粉气息。

我在这里看到的景物,与在书上看到的似曾相识,仿佛真的来到了《红楼梦》的世界里,我想:读书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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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丑小鸭》读后感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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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小鸭——它已生下来,因为长得很丑,人们和动物都不喜欢它。寒冷的冬天,它在森林里受尽了折磨。后来它靠自己的努力,终于飞了起来。它成了一只美丽的在蓝天上自由飞翔的天鹅!

长久以来,人们一边为昔日的丑小鸭感叹,一边又为她能变成白天鹅而感到庆幸。丑小鸭变天鹅,靠的正是自己的不懈努力。

看了《丑小鸭》的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无论做什么事,不要怕自己笨,只要用心去学做,就一定能成功的。俗话说的好:“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平时的努力加汗水,一定回换取可观的劳动成果。通向成功的路一定是用勤奋和努力铺垫而成的。我相信我一定会像丑小鸭一样,靠自己的努力“飞起来”的。

我常常梦想着将来:也许我长大了会发明 一种衣服,人们穿上它会一年四季都不觉冷,也不会感觉热,舒服怡人.,同时它还是一件会飞的衣服,这样人们想到哪儿去,就可以飞着到达了。也许我长大了会当一名医生,发明一种药,可治百病。吃了可以让病人立即减轻痛苦。让世界上的人再不受疾病的折磨。也许我长大了会到月球上去,在那儿建造人间的天堂……无论我将来干什么,都要通过“努力”才能做到。我坚信:经过我们的努力,祖国一定会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里高高的“飞起来”,并且越飞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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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曹文轩小说《红瓦黑瓦》读后感

全文共 11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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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红瓦黑瓦读后感

读书是我最感兴趣的事,一有时间就读书。我读曹文轩的纯美小说情有独钟,他的小说写得十分朴实,我看了之后,回味无穷。暑假,我读了几本曹文轩的小说。其中,《红瓦黑瓦》让我感触特别深刻,也可以说是受益匪浅。

故事讲述了小主人公林冰的初高中生活,描写了他与同学之间发生的令他难忘的事。我最喜欢的故事就是林冰与他的高中语文老师艾雯之间发生事。林冰刚上高中,写的第一篇作文就被艾雯老师评为全班最差,令他很不福气,把作文本给撕的粉碎。艾雯老师却丝毫没有生气,她耐心地指出他作文中的不足:语言太过花哨,缺少纯朴和真实。老师并给了他两大箱子的书,让他大量增加阅读。

看完这个故事,我陷入了沉思。自从升到五级以来,我的作文一直就得到好评的次数不多,缺点不正和林冰的缺点一样吗?我常常把作文写得太过虚幻,没有扣人心弦的场景。亲人之间的关心、师生之间的情谊、同学之间爱护、朋友之间的相助、困难中的坚持……这些点点滴滴的小事都是我写作中所缺少的情感。看看曹文轩的小说里,故事讲的都是一些生活小事,比如,去同学家做客,或是一次劳动。但写的却都那么引人入胜,令人着迷,我不禁暗暗赞叹曹文轩的文笔之好:把一件小事写好,才是真正的功夫!

我的梦想是当一名作家,总有一天,我也要像曹文轩一样成为大名鼎鼎的作家。

【篇二】《红瓦黑瓦》读后感

手捧“曹文轩”叔叔的《红瓦黑瓦》,久久的胡琴声在我耳边徘徊。这本书中,情节丰富,内容生动有趣,感情细腻。让我受益匪浅。

《红瓦黑瓦》顾名思义,红瓦是初中校舍,黑瓦便是高中校舍。红瓦黑瓦是油麻地镇唯一的中学和高中,它是当地人们的理想。所以那里的人们总是想自己的孩子,将来先进红瓦,再进黑瓦。

林冰,是油麻地中学的学生。再铺完床之后,他认识了和他同一个宿舍的人。它们分别是:马水清、谢百三、和刘汉林,林冰是他们中最小的一个。在逛街之后,他们发现有一个名叫乔桉的人霸占了林冰的屋子,后来,马水清一怒之下把乔桉连人带褥子统统扯到了地上。刚过了一天,他就与班主任保持着一种最亲切的关系,被马水清知道后,他重复着一句话:“乔桉想当班长!”。这个短句被大家传来传去的,全班同学看乔桉的时候不再像一个人,而像看着一颗野心。在选举前夕,马水清告诉林冰了一个关于乔桉的故事:乔桉的父亲就是他外公。他十岁时,放火烧了那老东西的房子,和他母亲一起走了三百里公路逃到了现在的邹庄。这个消息也传了出去。大家最终选了谢百三当班长。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一件事,每一个人,都是作者用自己的情感去酝酿、去编织。没有任何虚假,只有无时无刻不让读者感受到温暖的感觉,关怀与情意荡漾在字里行间。才能使读者感动,产生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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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推荐好书《伊索寓言》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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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名叫《伊索寓言》的书,里面有很多的故事,我最感兴趣的是《生金蛋的母鸡》这个故事。

从前,有一对懒夫妻,不愿意靠劳动致富,就每天向神祷告、求福,让夫妻俩过上好日子,神答应给他们一只母鸡。夫妻他们心里想:一只母鸡有什么用,还不够吃一天的,明天中午把它杀掉算了。

第二天中午,丈夫拿着刀,去鸡舍杀鸡时,却吓了一跳,便大叫一声。妻子以为丈夫出了什么事情,所以便去鸡舍一看,她也吓了一跳,因为那只母鸡的鸡窝里有一颗金灿灿、沉甸甸的金鸡蛋。后来,夫妻俩用金蛋卖掉的钱,为鸡做了最舒服的窝,给它喂最好的食物。当母鸡吃好住好后,每天晚上都给他们生一个又大又沉的金蛋。他们发了大财,买了田地,雇了许多佃户,又盖起了大房子。

有一天,妻子说:“干脆把那只母鸡杀了,把肚子里的金蛋都掏出来,省的每天伺候它,给它这么多食物吃。”丈夫听了有理,便立即动手。谁知,剖开肚子一看,根本没什么金蛋。

他们再也没有金蛋了。没过几年,家产就被夫妻俩败光了。

读过这个故事后,我得到了很多启发:人们应该满足自己有的东西,如果贪得无厌,最后会一无所有;利欲熏心、不仁不义的人,必遭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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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查理九世》读后感

全文共 8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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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一本雷欧幻象的一本书叫《查理九世之黑贝街的亡灵》从中我体会到了主人公们的勇气智慧,也十分的佩服他们。

此书讲了主人公墨多多是个好奇心重又贪玩的孩子,他的爷爷送给他了一直奇怪的狗“查理九世”当做生日礼物,但自从这只狗来到他们家,不可思议的事件就发生了一本扔不掉的亡灵日记,一张画满眼睛的藏宝图,一首某某的童谣……在神秘事件的吸引下,四个各具才能的小伙伴:婷婷、扶幽、虎鲨、多多和查理组成了DODO冒险队。亡灵日记指引他们来到了一条拥有无数幽灵传说的古老“黑贝街”,四个小伙伴一步步克服困难,了这个传说,他们之间的友谊也慢慢深厚。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怎样在自己害怕的时候去勇敢面对,怎样跟小伙伴们团结起来。书中的查理九世是条狗的名字,别看它是一条狗,它身上可是有着贵族的血统呢!他是DODO冒险队的老大,会模仿别人的声音说话,爱泡澡、爱打扮。我要介绍的第二个人是虎鲨,他自己改良了第10套广播体操,将其改良到可以御敌的地步,并且头脑简单,能武不能文。智商高于同龄人,平常爱制作小发明,说话吞吞吐吐,存在感薄弱的人就是扶幽啦!婷婷:一个成绩在全班或全年级第一的女生,也是墨多多的同桌,胆子虽然有点儿小,但智商却非常高!至于墨多多嘛,他最大的特点就是爱问问题,绰号“问题多多”,“查理”老大的位置心怀嫉妒,总想着有一天能当上DODO冒险队队长。

主人公们善于探索,无所畏惧,虽然我没有冒险过,但我心里却非常想冒险,我的胆子也很小,这也是我向他们学习的地方。记得上次的那个晚上,我与爸爸到正装修的新房看看,爸爸让我到楼下拿东西,可我却迟迟不敢一个人坐电梯下去,爸爸又让我走楼梯,我更是吓得尿都要撒出来啦!看完书中的主人公们后,我会渐渐把胆量练得大起来,就像他们一样无所畏惧!

世界上也有许多探险家,有斯文·赫定。他曾发现过楼兰古城,还填补过地图上西藏的大片空白,斯文·赫定写了《亚洲腹地探险八年》等作品。也去过多个地方考察。是个有名的探险家。

《查理九世中的主人公和许许多多的探险家都值得我敬佩,我也想有一天去探险一次,所以我要像他们学习:在困难面前不低头,不气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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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傅雷家书》读后感

全文共 12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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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在上世纪那个现代通讯不发达的时代,闲来无事,愁绪来袭,人便会铺开一张信纸,提笔写下自己的心绪,装入信封,交给邮筒,等待远方亲朋的回复,《傅雷家书》便是在那个时代诞生的。一位父亲用自己默默的坚持,书写着一封封家书,尽着父亲的教育责任,带给后人无限的启迪。

《傅雷家书》不是普通的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1954—1966年间写给孩子傅聪、傅敏的家信摘编,该书是一本优秀的青年思想修养读物,是素质教育的经典范本,是充满着父爱的教子名篇。傅雷夫妇作为中国父母的典范,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在这本集子里,傅雷在给傅聪的信里这样说:“长篇累牍的给你写信,不是空唠叨,不是莫名其妙的Gossip,而是有好几种作用的。第一,我的确把你当作一个讨论艺术,讨论音乐的对手;第二,极想激出你一些青年人的感想,让我做父亲的得些新鲜养料,同时也可以间接传布给别的青年;第三,借通信训练你的—不但是文笔,而尤其是你的思想;第四,我想时时刻刻,随处给你做个警钟,做面‘忠实的镜子’,不论在做人方面,在生活细节方面,在艺术修养方面,在演奏姿态方面。”贯穿全部家书的情意,是要儿子知道国家的荣辱,艺术的尊严,能够用严肃的态度对待一切,做一个“德艺俱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这些家书凝聚着傅雷对祖国、对儿子深厚的爱。信中首先强调的,是一个年轻人如何做人、如何对待生活的问题。

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时时给人深刻的开导。其中贯穿始终,我认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做人、修养以及学问的关系实为一体的思想。 在我看来,这就是重视和强调“一般修养”的重要。在其他信中,这种思想都有出现,比如关于去博物馆、去森林等建议,便是希望通过这些方式提高一般修养,而不是一味练琴、搞音乐。 对我的启发则是,读书只是修养途径之一,另外还应有其他。特别是在现代社会,不能死读书,要学会变通,即使读书,也不应仅限某某学科。一般修养的建立和提高即要求文学艺术,科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诸领域都需阅读,即不能偏科。因为,人生或生活绝不像学科分类那么规范齐整。各领域都只是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一个侧面,要理解我们生活的世界以及我们自己,广泛阅读是有必要的。

《傅雷家书》是教育成功的标榜,对教育有着独到的见解。看看当前学校的学生教育问题,现在学生中“留守孩子”很多,家长长期在外打工,把孩子扔给在家的老人、扔给学校,一年到头不闻不问子女的情况,不关心子女的做人和品行,电话交流甚少,更不要说写信了。父爱如山,母爱如海,这是孩子成长不能缺乏的生命元素和精神营养啊。当今社会那些不良少年的出现,首先就是良好家教的缺失,滴血的现实应当引起每一位父母的警觉,品读一下《傅雷家书》吧,定会受益匪浅。

时移世迁,过去的岁月是一去不复返了,人生的正道,是在于不断地前进,而现实的一切,也确实在大踏步地向前迈进。我们回想过去,品读经典,也正是要为今天和未来的前进,增添一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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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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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他以自己为原型,生动地描绘出一个可爱又令人头疼的顽童形象,给世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初读这本书,我觉得汤姆索亚绝不是人们心目中的”好孩子“,他不爱学习,爱冒险,调皮捣蛋。今天的家长一定会把他当做反面例子吧!

汤姆和他的小伙伴们身上发生了很多有趣的故事:周末被罚刷墙,汤姆竟耍诡计让别人都以为自己在受罚;同学得罪了他,他竟报复同学家的小狗。诸如此类的故事正是我们现在的家长头疼的事,读起来真是让人忍俊不禁。但后来随着情节的发展却改变了我对汤姆的看法,慢慢地我觉得汤姆并不是坏孩子:他和同伴去墓地玩耍,亲眼目睹了一起凶杀案,在法庭上,竟勇敢地站出来指认凶手;他和伙伴们去小岛上探险竟顽强地战胜困难,勇敢地生存了下来……

在他身上,真实的体现出儿童淳朴的天性和勇敢正直的个性,更有现在孩子少有的极强的生存能力。

在一个生存竞争越来越激励,对生存能力的培养越来越重视的,我们看上去比汤姆”懂事“,我们都能做到从小好好学习,以至于我们的书包越来越重,学校越来越像笼子一般,我们在为自己的智商发展水平而”自豪“的同是,是否意识到汤姆身上所具有的亲近自然,活泼的生命力却渐渐丧失了呢?

汤姆·索亚不仅仅是为儿童所作的一个多面性人物,更是为使所有人回忆童年,梦想童年所刻画出来的一个小精灵。汤姆在充满阳光的世界里,告诉我们只要有欢乐,有梦想,美梦便可成真。终有一天,我们的天性可以自由自在地发挥,创造出一片属于我们自己的梦幻天地。希望你,希望我,希望我们大家在汤姆的故事里找到与自己梦境相同的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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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国演义读后感高中作文800字

全文共 8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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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读完《三国演义》时,心中除了震撼还是震撼!那一幕幕的画面还在脑海中回放,就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千军万马,势不可挡,而在我心中,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绝非是这些,而是被称为“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的曹操!

一开始,我只是听人说曹操并非善类,但当我真正读完这本书时,才发现我错了。鲁迅说过,曹操是个大英雄,至少是个英雄,顺应了历史潮流,统一了北方,为三国乱世结束奠定了基础。虽然有人说他是奸雄,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只有这样的人才能统一天下。曹操,字孟德,小字阿瞒,一生以汉朝大将军、丞相的名义征讨四方割据政权,为统一中原做出重大贡献,同时在北方屯田,对农业生产恢复有很大作用。他有着一般人没有的勇气,他“挟天子以令诸侯”,利用皇帝的名号,去指挥诸侯;他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我们学过的很多诗都出自他手,例如《观沧海》,《龟虽寿》等等。

曹操一生有许多战役,其中“赤壁之战”最著名,虽然曹操失败了,但并不能说明曹操的军事才能不好,失败原因的其中之一是曹操是北方人,他的军队也是。他们不习水土,必生疾病,这样会使战斗力大大下降;他们也不识水性,接受了庞统的连环计,最后却以失败告终,但即使这样,曹操还是这乱世的领导者,没有人能改变他。还有一场以少胜多的“官渡之战”,曹操奇袭袁军在乌巢的粮仓,继而击溃袁军主力。这一战奠定了曹操统一中国北方的基础。这一战胜利的原因是曹操奇袭乌巢的正确抉择,再加上袁绍的轻敌,才让曹军三四万人打败了袁绍的十万大军。不得不说曹操过人的军事才能,当我看到这的时候,我不禁说了两个字:漂亮!

可是,有才能的人总是离世的早。曹操身上有一种叫“头风病”的病,本来是可以医治得好的,但曹操的疑心实在太重了,华佗说要开脑壳动手术,曹操身经百战,经历了太多事情,他谁都不敢太过于信任,心中总是怀疑有人要害他。哎!无奈一代乱世枭雄,就死于对他人的不信任。曹操离世时才六十五岁啊!

三国,如果没有曹操,战争将会继续下去,曹操是应运而生,他所做出的贡献不是一点两点,我只想称他为——乱世枭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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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妇人》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

全文共 7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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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小妇人》这本书,我最喜欢书中的马奇家的四姐妹。大女儿叫梅格,俏丽温柔,美丽善良,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但品格高尚的家庭教师。二女儿叫乔,富于男子气,很有活力,心中充满了热情,想象力丰富,梦想着有朝一日能写出惊人的作品。三女儿叫贝思,她很害羞,但很温柔,充满爱心,热爱音乐。小女儿叫艾米,有艺术细胞,多才多艺,向往优雅而高贵的生活,梦想成为大艺术家。

《小妇人》这本书描绘 美国战争时期的平凡的一家,四姐妹的父亲马奇先生在参军时生病了,而且有性命之忧。女儿们和她们的母亲感到悲痛万分,母亲要去照顾父亲,把四个女儿留在家里。女儿们在家里都很着急,而且很难过。她们比以前勤奋多了。勤奋的贝思每天都去赫梅尔家,那里偶一个小婴儿。有一天婴儿生病了,赫梅尔太太出门上班了,她们家的大女儿罗姗照顾婴儿比,病情加重了。贝思想请姐姐们替她去看看,但姐姐们后来都把这件事忘了。于是贝思亲自去了,而赫梅尔家的那个婴儿死在了贝思的怀里了。贝思受了刺激,医生说贝思也会得上这种病,是猩红热。结果,贝思真的得了猩红热,而且病情相当严重,一直在发高烧。有一次烧得厉害,她居然认不出周围的亲人,拉住乔叫“妈妈”。这时华盛顿来信说马奇先生的病又恶化了,真是雪上加霜!

到了夜晚,贝思还在昏迷着,原来玫瑰色的小脸现在没有一丝血色。最后,贝思退烧了,身上也出汗了,真为她捏一把汗。最后她们一家终于又团聚了。

这四个姐妹里,我最喜欢贝思,因为她热爱音乐,很喜欢弹钢琴。她很害羞,有一次去邻居家做客,老先生向她打了一声招呼她就害羞得跑回了家。她充满爱心,离她们家不远处有一户人家,她们家很穷,充满爱心的贝思每天都拿着一点儿零碎的礼物送给孩子们。

梅格也不例外,她美丽漂亮,善良大方,是一位家庭教师。她忠于爱情,选择了贫穷的布鲁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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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学生暑假红楼梦读后感

全文共 10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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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花谢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这个朝代,腐朽的王朝在堕落,这里没有亲情,没有仁义,却有着凄凉无情但又纯美如水的爱情。

黛玉是水,这已无可非议。即是从姑苏水乡走来的女子,是为白甘露之恩的降珠仙子下凡投胎,她自然带着股清甜的水气。“两弯似蹙非蹙柳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她有着喜怒无常的性格,爱哭的脾气,与那作诗作词的才情,无一不带着水的特征——柔美,空灵,变化无常。然而黛玉有她坚守的一面:对宝玉的爱情,用情之深深至泣血。我觉得,这种爱情视富贵官爵为泥土,建立在互相欣赏,心有灵犀的基础上,干净飘渺。但,它始终是空虚的,如肥皂泡一般,会随时破灭。“春恨秋悲皆自惹,花容月貌为谁妍”,“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宝钗则不然,她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纠葛体,且不论她在“宝黛恋”中的角色,看她为人处事:和气中带着坚强,待人接物亲厚、一视同仁,在被言语冒犯后一笑置之,是一个委婉内敛的人。她从小受到正统教育的熏陶,深受封建社会“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毒害,为人行事遵守三从四德,纲纪伦常。宝钗如山,稳重,守分,才知。她的柳絮词更托出她的沉稳,贾母不也如此夸她!“贾宝玉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他们的爱情是大家认定的金玉良缘。

只可惜宝玉是个情种,他只看到山水各自的好,看到钗黛各自的美,最终选了一瓢水。也许曹雪芹想歌颂的就是如此干净纯美的爱情。为了真爱的人可以抛弃一切世俗名利,甚至可以背上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罪名。但这并不现实,在封建社会里,把握如水的爱情是很难的,纵然它灵动纯洁美丽,也只是从人们的手中一点一点滑落罢了。曹雪芹曾惨痛地写道:“趁着这奈何天,伤怀日、寂寞时,试遣愚衷,因此上演出这怀金悼玉的‘红楼梦’”。

一曲红楼,万声叹息。红楼一梦,写尽了大观园的繁华,写尽了豆蔻年华的热烈,亦写尽了在这所有繁华掩盖下的因男尊女卑引起的重重悲剧:被折磨至死的迎春,青春守寡的李执,远嫁的探春,跳井而死的金钏……想到那些我喜欢或者不喜欢的女子,最终都逃不了的凄苦命运,真觉得造化弄人。有貌怎样?有才怎样?有家世又怎样?那些曾经拥有的一切竟然无法换取一个简单幸福的生活,这才是她们最大的悲哀。这样的红楼,是对这个人情冷暖世间的社会的无情的鞭挞。但,任是无情也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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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关于《红楼梦》的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3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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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的作者是曹雪芹,曹雪芹是中国古代四大著名之一。名霑,字梦阮,雪芹是其号,又号芹圃 、芹溪。祖籍辽阳,先世原是汉族,后为满洲正 白旗“包衣”人。

《红楼梦》里面的人物各有个的特点 。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 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和母亲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父亲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害怕他的父亲。而林黛玉和贾宝玉是真心相爱的,但父母却不同意。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 王熙凤是最泼辣张狂的一个了,她经常让人说不出话来,并心直口快。

读了《红楼梦》这本书,我很佩服曹雪芹,因为她把《红楼梦》里的人物都描写的栩栩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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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浒传》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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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水浒传》里最勇敢、最莽撞的好汉就非绰号“黑旋风”的李逵莫属了。李逵在监狱里遇到了宋江,认为宋江志存高远,就与他结为兄弟。在梁山好汉中,他勇往直前,战功显赫。

李逵在梁山有一天突然想起了自己远在家乡的老母亲,就请宋江批准他去接自己的母亲回梁山享福。在回梁山的路途中,李逵一时大意造成自己的老母亲被猛虎所食,他一气之下,把老虎窝给端了,这也就是著名的“野岭杀四虎”的故事。

在上面这两个故事中,不但体现出了李逵的勇敢,而且他还很爱他的母亲,为了他母亲的幸福,他不惜一切代价。但是他的母亲最终还是被猛虎所食,他真是太可悲了。

李逵在《水浒传》最后一章节中因为宋江饮了皇上御赐的毒酒,认为宋江是他唯一的亲人,所以就喝了剩下的毒酒。过了一会儿,便温顺的像一只小羊羔一样趴在宋江身旁死去。李逵如此勇猛的将领,不是战死沙场,而是这样凄凉的死去,真是可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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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六年级《昆虫记》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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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要求我们读一本科普书,我思来想去:读什么书好呢?在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之后,我确定了最合适的“书选”——《昆虫记》。我曾在四年级时读过它,但因为认为它不好看,所以把它放入了书柜。今天,我走到书房,打开书柜,终于在一个角落中发现了它。我把它取出来,轻轻吹去它封面上的灰尘。顿时,它那令我熟悉的容颜就摆在我面前。我坐在书桌前,认真细致地阅读起它——《昆虫记》来。

读着读着,,我不禁跟随着书中的情节而沉迷其中了。我仿佛进入了书中,跟着作者——J?H?法布尔做着各种各样有趣的昆虫实验,如解开蝼蛄的生存习性等等;我读着读着,读到了有趣的一幕:法布尔发现了一种新昆虫,而虫子却有三只时,你可知道他是怎样捕捉的?两只用手,一只眼看要逃走了,法布尔急中生智,连忙用嘴去“捉”虫,虫捉到了,就含在口中。可就在这时,忽然间,不知名的小虫子分泌出一种辛辣的液体,辣得法布尔一口把虫子吐了出来,“哇哇”大叫,而虫子呢?却趁机逃走了。我看到这儿,忍俊不禁,可脑中大多数还是对法布尔的敬佩:天哪,竟然有如此厉害的人,不但敢捉恶心的虫子,而且还敢把虫子含在嘴中!看来,法布尔对于昆虫,的确是到了痴迷的程度。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昆虫记》在不知不觉中被我读完了。我轻轻合上书,,坐在椅子上,开始思索:作者法布尔竟能将这些平时不受我们注意的小小昆虫进行细心地观察,观察它们的习性与生活,并将其变成一部巨著,这是多么的不容易呀!不用说找到、观察这些昆虫所用的精力,就连写这本巨著的时间都是一个常人无法想象的。这样看来,跟法布尔相比,我们遇到的困难实在是太小了。更可贵的是,法布尔拥有常人无法比拟的细致的观察能力,他能观察到如此多的昆虫,实在是难得呀!

我们要向法布尔学习,像他一样细心观察,同学们,让我们行动起来,做一个热爱自然、热爱科学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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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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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周末,我读完了一部少年长篇小说——《草房子》。这本书写了男孩桑桑终生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六年中,桑桑遇到了许多看似寻常却又撼动人心的故事:秃头男孩坚守尊严;少男少女毫无瑕疵的纯情;坚强少年与命运相拼的悲怆;孤独老人对儿童的喜爱;桑桑得的怪病,使他在死亡体验中对生命的深切领悟……

其中令我最感动的是桑桑。坚定不移的希望经历一阵阵风雨的磨难后,终于现出了一道绚丽的彩虹,驱散了死神的威胁。桑桑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刚强。我十分钦佩他这种常人难以拥有的意志。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每当考了一个不理想的成绩,我都会灰心,自暴自弃,一点都没有信心;每当我走在夜晚的街道上,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令我胆战心惊;每当遇到困难,我也很难勇敢面对……看着书中的桑桑,我很佩服,也很惭愧。

我也学到了这本书中的写作特色——反衬。作者以反衬的方式写出了一个个如莲花般的好少年——出淤泥而不染。书中的陆鹤——一个秃头男孩就是最好的例子。陆鹤从小就饱受人们无缘无故的嘲笑和歧视,可他却能乐观地面对上帝对他的考验。果然,“天生我材必有用”,在一次重要的戏剧比赛中,必不可少的主角竟也是个秃子。当他成功的为一个学校、为一整片油麻地小镇争光时,人们才发现,即使是个秃子也可以使自己的头发光、发亮;可以使自己人生的舞台绚丽多彩……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书中的故事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在我眼前闪现,主人公的高贵品质像颗颗闪亮的星星照耀着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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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作文模板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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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夕拾》,读《朝花夕拾》有感700字。《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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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红楼梦》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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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的认为曹雪芹本身不是想表达那种形而上的所谓出世哲学,或者说他是为了表达一种个人信仰观点,也许我今天所分析的也并不是他当时内心所要表达的,但却会是他骨子里,灵魂里有这么一种潜意识的存在。

就像我认识一个人要和他成为朋友,通过他和我的交流去洞察他这个人的本性,是我交朋友前必须要做的,这其实是一个道理,红楼梦这本书是曹雪芹的语言,我们不能只理解他语言的含义,而不去认识他内心的灵魂,有人说读书就是交朋友,书就是你要结交的朋友,想结交一个朋友,你不能只懂得他的语言,而要透过语言,了解他的本性。这就是白先勇和蒋勋他们解读的特点,他们只是了解了语言,没有深入到曹雪芹的灵魂中去,也许会误解,也许会歪曲你这个“朋友”的意思,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仅供大家评断。

红楼梦开篇曹雪芹其实是设计了这两个神话,一个是神瑛侍者,一个是石头,神瑛侍者的浇灌绛珠仙草和凡心偶炙我觉得是一种代表“情”的灵魂,于是这种灵魂最终给了贾宝玉,但同时给予贾宝玉的还有一块受到历炼而无才补天的石头,带着去温柔乡享福的欲望,这块石头也自然成了宝玉身体的一部分,他们和宝玉一起降生到凡间,这两者的结合就是一个真正的贾宝玉,他之后屡次的摔石头,其实本质就是一种情与欲望的偶尔冲突。

来到凡间,通过贾宝玉的逐渐成熟,他受到警幻仙姑的告诫,这都是为了让他觉悟,觉悟这种“情”的不可依赖,当然点醒最终没有成功,因为人生往往是需要去经历,于是贾宝玉经历了人生,最终在晴雯死的时候,开始逐渐的醒悟,当晴雯尸体被焚烧的那一刻,他写出了“及闻櫘棺被焚,惭违共穴之盟”的《芙蓉女儿诔》,压垮宝玉的最后一根稻草,是之后林黛玉的死,彻底的让宝玉“悬崖撒手”。

但曹雪芹在开篇,为什么要设计一出让石头回归的戏?我们都知道,最后石头回归了大荒山,其实这才是一个容易被我们忽视的重点,曹雪芹最后是把宝玉的那块有欲望的石头,让它回归到了石头的本真,而不是要诠释贾宝玉的出世,因为这块无才补天的石头,才是曹雪芹一开始寄托的灵魂,石头从无欲到历炼产生了欲望,最后通过温柔乡的经历,又回到了大荒山无稽崖,成为一块没有欲望的石头,一个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循环,最终无欲才是自己的灵魂解脱,这就是曹雪芹赋予石头所要表达的人生哲学。

这让我想起《庄子》里的一种人生智慧,延伸出我们今天能理解的意思,就是你的幸福,源于你自己把你的欲望控制在你的获取能力之下,也就是说你的欲望要小于你的获取能力,你就是幸福的!这也许恰恰是曹雪芹的一种最后灵魂的回归,用石头来告诉我们,欲的缘起缘灭,而不是让我们出家当和尚,所以,贾宝玉只是一个皮囊,无才补天的石头才是曹雪芹,往往我们最先知道的,却是最后容易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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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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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缝太宽,还是时间太瘦,那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毫无知觉地从指缝间溜走。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可如今只剩满腔留恋。我现在能做的便是以一段拙劣的文字来祭奠我那段流逝的岁月。这些文字虽不美,但必最真。

宿舍那些趣事

说话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步枪和机关枪的区别。这话在女生宿舍得到了充分体现。每天中午的茶话会,深夜的晚间大会都会按时举行。话题涉及之广,讨论之群情激昂,足以令你目瞪口呆。上刻国家最新公布的利民政策,下到明星八卦绯闻,还会从明星八卦牵扯到某位同学的七大姑八大婶,甚至连食堂哪个窗口的大姐打的饭多点都要论上一论、评上一评。后来,走读后,每当闲暇时刻,我总常常想起那些在宿舍大谈天南地北、胡编乱扯、打打闹闹的日子。我想,那便是青春的模样。

班级那些记忆

在翻越了重重书山,踏过了层层试卷,跨过了片片题海后,我们的高中生涯即将落幕。可心中满是酸涩,因为怎忘?怎忘在4×100米终点线上我们落下的泪水,怎忘大家埋头迎战高考,挥洒汗水的场景,怎忘阿兵那些经典的中英文发音,怎忘你们……

心中那点别情

曾经,总想逃离这座“城”,可现在心口涌动的感觉叫不舍。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已承载了我们那么多的记忆。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故而,我坚信,经过时光的打磨,记忆会愈发清晰。逝去岁月,会化作美好回忆永留心房。在这个夏天,在2016年的这个夏天,我们即将离开这生活三年的“城”。可,我们说好了,不去哭泣,不说再见,因为我们后会有期!

其实,再华丽的词藻到此也会略显苍白无力,因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已无法完全用言语表达。经历过,你才懂。

三年围城,至此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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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草房子》读后感

全文共 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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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了曹文轩的《草房子》这本书,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许多。

主人公是油麻地小学的桑桑。这本书主要讲了桑桑从一年级到六年级与秃鹤,纸月,细马等朋友在生活与学习中发生的种.种事情。

书中的主人公桑桑非常天真、善良、快乐、勇敢。整天脑子都在胡思乱想,经常会做出奇怪的事。有一次,他趁爸爸妈妈不在,把碗柜拿出来,做了一个鸽笼。还有一次,他把妈妈的蚊帐剪下来,做成渔网,捞了一筐鱼虾。虽然当时吃了一顿饱餐,但妈妈为了给桑桑惩罚,便把桑桑的蚊帐给自己用,害得桑桑一晚上浑身叮满了包。最可笑的是,夏天他看见卖冰棍的人把冰棍放在棉被里,就把爸爸最厚的棉衣、棉裤和帽子穿上了,让看到他满头大汗的样子的人哈哈大笑。这也让我想起了小时候的糗事:小时候看见人都穿着鞋子,凳子的脚却光秃秃的,便给家里所有的凳子都穿上了鞋。穿着爸爸的衣服装大人。还拿着妈妈的鞋假装与妈妈打电话……让我不禁怀念起无忧无虑,天真烂漫的童年时光。

在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秦大奶奶。虽然一开始油麻地小学把秦大奶奶的家给拆掉了,住在学校一个小角落的秦大奶奶,对油麻地小学产生了误会,一直为学校添事:像孩子般在学校种满楝树的苗圃上打滚;有时,她还会放出她的鸡、鸭、鹅扰乱整座宁静的校园。被人们说成是一个“最可恶的老婆子。”,可在乔乔落在水里,听到水中的乔乔喊出的一声奶奶时,她爬下河堤,就扑了下去。”乔乔得救了,秦大奶奶却奄奄一息。人们感动的呼喊着、哭叫着这个被他们视为“最可恶的老婆子。” 当人们把秦大奶奶救过来后,秦大奶奶仿佛换了一个人,学校、与老师、与孩子打成一片,竟像融在了一起,还像一个“校园卫士”。最后却只为捡一个掉在河里的南瓜,失去了生命。秦大奶奶虽然表面上有点刀子嘴,但实际是豆腐心,为了保护学校的财产和小朋友,连命都可以搭上,即使那只是个南瓜。善良、执着、朴实的秦大奶奶鞠躬尽瘁的为学校默默的无私奉献着,她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这部小说为我们展现了孩子们纯真的世界,在孩子的眼中,美和善都展示的那么直观,美好。童年就是一间充满阳光的草房子,她让我们想起温馨、纯真无邪的童年时光,童年是一切美好的所在,而这种美,是永恒的。

这真是一本值得细细品味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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