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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法律人(汇集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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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在我身边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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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生活中不可缺少一部份,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杀人,抢劫才是触犯法律,其实成活中有些小事也能让我们青少年走上犯罪的道路,现在不及时改正,否则是后悔莫及。

下面,我给大家讲的是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事。

记得我还在上二年级的时候在班里发生的事,课间十分钟,我急着办自己的事,可这紧紧地十分钟,妈妈给我买的两支自动铅笔不见了,同桌告诉我让二五班的同学拿走了,是哪个人拿走了。今天,我就不提他的名字了,我以为回到家妈妈会吵我,可是,妈妈并没有,妈妈说:“可能这个同学特别喜欢,只要他喜欢那就让他拿去用好了,明天,妈妈再给你买。但是,你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如果借同学的东西,是要还的,在同学不知道的情况下拿别人的东西,那就叫不文明行为也就是“偷”我心想:“妈妈真小气”竟然做吃亏的事。

现在,让我明白了,如果拿别人的东西,也就触犯了法律,我们通过法律可以维权。

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在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从小事做起,作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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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024年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月活动简报

全文共 5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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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普法办在州电视台开展以案说法短片展播,在《伊犁晚报》“每周说法”栏目中开设“依法治州建设平安伊犁”专栏,邀请自治区法治宣讲团成员做了题为《公共权力制约与行政许可法治化》的专题讲座。

喀什地区普法办组织地区工商、质监、民宗等40个单位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通过解答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摆放宣传版面等方式向各族群众宣传《宪法》、“一反两讲”和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各类宣传手册1万余份,宣传单5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人次。

昌吉回族自治州普法办联合各等单位举办了法律法规有奖知识竞赛活动。自治区公安厅以“公安大讲堂”活动为平台,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邀请法治宣讲团成员为全区1万多公安民警深刻讲解了自治区提出的“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这一重大方针。

结合2013年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工作,自治区人社厅、水利厅、文化厅、测绘局等19个部门、企事业单位也围绕《宪法》和《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普法读本进行了专题辅导。

新疆日报网讯记者隋云雁报道:在今年4月我区第十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期间,全疆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法治区”这一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出浓厚的法治氛围。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普法办在州电视台开展以案说法短片展播,在《伊犁晚报》“每周说法”栏目中开设“依法治州建设平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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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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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能够帮助好人夺回正义、惩恶扬善,也能够帮助坏人改邪归正、走向光明。但是,会有不少人觉得,只有杀人、抢劫这样的大罪才会收到法律的制裁。其实,在生活中不经意犯下的“小罪”,若不及时改正,也是极有可能让人走上犯罪的道路,然后后悔莫及的。

相信大家都听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孩子偷了一个鸡蛋回家,母亲非但没有骂他,反而高兴的称赞他能干。他心里美滋滋的,从此以后更是一发不可收拾:铅笔、书本、皮带、手机……他年龄越来越大,犯罪的念头越生越重,偷的东西越来越多,越来越值钱。终于有一天晚上,他钻到一户人家偷钱,被巡夜的警察逮住了。警察调查了他,决定判他死刑。在行刑那天,他说要和母亲说话,当母亲把头低下时,他咬下了母亲的耳朵……是啊,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如果小时候小偷小摸的习惯没有及时改正,长大了就会越来越猖狂。我们一定要制止犯罪念头的出现,将法律牢记在心。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也曾有过“犯罪”的念头,不过幸运的是我控制住了自己,并发誓再不会有这种想法。记得那是四年级一节体育课,我因病没有去上课,我静静地趴在桌上,等待下课。突然我的眼前一亮,看见了一支小巧玲珑、晶莹剔透的笔。我的心一动,慢慢地走向它,我不自觉地向四周看了看,又朝后退了一步。可是看着闪闪发光的它,我的内心纠结着,像是恶魔和天使在打架:“全李萌,不要啊!不要做人人讨厌的小偷!”“不是小偷,只是借用几天,到时再还就是了。”“借需要和她说,这样不让人知道只能算是偷!”“别听它的,拿吧!拿了就是你的了。多漂亮啊!”我心动了,正准备伸手拿时,却听天使说:“拿了它你就会有罪恶感,而且还会控制不住地一直偷下去,到那时你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法律?“是啊,法律!”我向后退着回到座位,试着放弃、忘记这个念头。我成功了,心里异常轻松。

通过种种故事、事例都可以证明:犯罪的人一定会被法律的惩罚,而“罪”是由小变大的。让我们牢记:法律在身边,法律在我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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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你对法律知多少

全文共 3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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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2、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

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分别做出了一些禁止性规定,中学生不应当违反这些规定。要自觉做到:不吸烟、酗酒、流浪、聚赌、吸毒,不弃学经商、从工,不进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看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书刊、录象,不侵害其他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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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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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虽是一个家喻户晓的词语,但真正明白“法”是什么的又有几人呢?

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经常会听到许多有关法制方面的故事。这些故事使我们明白:“法”是每个人一生当中一定要遵守的定律;“法”是一条无形中的链锁,把我们的无知行为牢牢锁住;“法”是一个花盆,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法”是神奇的矫正器,它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

我们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尽量避免犯错,坚决遏制犯法和犯罪。犯错,是我们在生活中做的一件不该做的一件事;而犯法和犯罪呢?它是长满刺的玫瑰,虽然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得不偿失。

如果有人自以为是:“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那么,我要严肃地告诉这样的人:“不,这种想法是错的!18周岁以下的我们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把大伞的庇护,但是同样不能犯: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这5种罪。因为只要犯了其中一项,便会万劫不复。”我这并非在夸大其词,而是确有其事:

在1989年的一天,嘉兴某高一学生王某(未满18周岁)被公安人员依法逮捕了,这一消息在这所学校炸开锅啦,为什么呢?事情是这样的:王某的叔叔和他父亲长期不和,前一段时间两家为了房子的事情大打出手,父亲由于年龄大了一点,被他叔叔打破了头,花去了20多元医药费,后来他父亲向他叔叔要医药费,遭到他叔叔的拒绝。此时正逢星期日,王某放学回家,听到这件事真是气急败坏,当天夜里他把叔叔家的500棵刚种9个月的果树苗全部砍掉。这些树苗买来时总共只花了1800元,最多赔偿算了,为什么要逮捕呀?其实这是王某太无知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以盗伐林木罪定罪处罚,盗伐林木“数量较大”(以二至五立方米或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为起点。)王某把叔叔家的500棵果树苗全部砍掉,情节已属于“数量较大”,后来由于王某未满18周岁,本人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也不大,当地人民法院在对他刑事拘留30天后,决定让他的父母赔偿其叔叔的经济损失后免于起诉,但这件事对王某难道不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吗?我们又怎能不引以为戒呢?

我们身边类似的法制故事不胜枚举,这些故事告诉我们:做事要冷静,不要冲动,如果因为冲动犯了罪,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愿我们争做懂法、守法、学法的好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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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我身边的法律故事400字

全文共 9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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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年,在我们古田的一所中学,发生了一起学生打架致死人的事件。1个女生与1个男生发生纠纷,女生便叫了外校的学生来教训这个男生,结果那个男生当场被打死,叫人打架的女生和帮助打架的学生都受到了法律惩罚,也给多个家庭带来了令人痛心的悲剧。事后,有人通过了解发现,参加这次打架事件的学生,都有着特殊的家庭,有的父母离婚,有的父母长期外出打工,有的是单亲家庭等。这些孩子从小就缺失父母的关爱、家庭的温暖。虽然,发生这一惨剧的原因很多,但孩子缺乏家庭保护,应该说是造成这一悲剧的主要原因。在这里,我们不能不大声疾呼: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很关键,父亲母亲们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抚养教育等职责。

如果把法律比作蓝天,我们便是小鸟,在蓝天中自由自在地飞翔。如今,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条目很多,让我们在法律的呵护下快乐成长。但就在我们的身边,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现象仍然存在。如有的父母只顾自己玩乐或成天吵吵闹闹,或品行不端,没能给孩子创造1个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有的长期外出打工或忙于工作,对孩子不闻不问,任其发展;有的缺乏家庭教育知识,要么过于溺爱,要么方法简单、粗暴,甚至对未成年孩子实施家庭暴力、虐待等。这些,都是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前面讲的学生打架致死事件,就是孩子缺乏家庭保护酿成惨剧的典型例子。孩子犯罪,主因是父母违法在先,使孩子在缺乏家庭保护时,受到了社会不良习气的影响和侵蚀。古人讲“养不教,父之过”。现在,养不教,即违法!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再看我们许多成功人士、杰出人物,他们的成功成才,无不与良好的家庭保护息息相关。如中国近代史上的名人曾国藩,就由于他的家教极其成功,致使曾家福运绵久,代代英才辈出。俗话说:“[〕富不及三代”,但曾国藩家庭,却是得到“曾家无一是废人”的美誉。

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未来。100多年前,有一位叫梁启超的祖父说过:“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然而,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的趋势,成了当今世界各国的1个十分严重的社会问题。如今青少年犯罪已列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3大世界性的问题。因此,当今关爱青少年是1个全社会都应该为之努力的宏大工程。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不可忘记未成年人的家庭保护。家长们,不要带头给孩子做坏榜样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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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法律在我身边征文700字

全文共 4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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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法律就像我们身边的守护神,保着我们的权利。

记得前不久,银矿新村的堵路事件,闹得很大。我一打听才知道:沙场和铅锌银矿的渣土车来来往往,每天都有几百辆车子从这儿经过,弄的满天都是灰尘,路面坑坑洼洼的。这些渣土车对居民的影响很大,每天还撒出一些土来,环境卫生很不好。居民用一把长长的椅子横在路中间,只留一点空隙让行人和小形车辆通过。经过和沙厂负责人再三协商,居民暂时让沙厂车辆通过。

安静了一阵子,又有一辆满载着一车渣土的“康明斯”从这里经过,这次居民们不放过它了。用一辆电动车拦在路中间,并且报了警。再三调解下,沙厂做出让步,每天定时洒水,车辆不超载,让环卫工人来清扫路面。

我认为,这些渣土车不能超载,或者就不应该出现在居民区。“车辆不能超载”这条是交通部门颁布的,大家都知道。这些渣土车竟然在光天化日下违规,是非常危险的,如果撞了人怎么办?如果破坏了环境怎么办?如果出了危险谁来负责?

老师经常教育我们要守法、懂法,就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知道,难道这些驾驶员连一年级的小朋友都不如吗?

看来,我们要多了解法律,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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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法律的名人名言

全文共 2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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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小编收集了有关法律的名人名言,欢迎阅读。

1、 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 ——哈耶克

2、 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3、 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县命也。――管子(战国)《管子•禁藏》

4、 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5、 法无授权不得为,法无禁止不得罚。

6、 法是一套权威性的审判指南或者基础。――庞德(美)《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

7、 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8、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9、 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10、 法律只不过是我们意志的记录。――卢梭(法)《社会契约论》

11、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12、 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

13、 法律又是什么?法律就是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的意志的表现。――列宁(苏)《社会民主党在1905~1907年俄国第一次革命中的土地纲领》

14、 法律用惩罚、预防、特定救济和代替救济来保障各种利益,除此之外,人类的智慧还没有在司法行动上发现其他更多的可能性。

15、 法律应该是稳定的,但不能停止不前。

16、 法律研究的目的是一种预测,即对公共权力通过法院的工具性的活动产生影响的预测。——【美】霍姆斯《普通法》

17、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18、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19、 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著名的法律学者

20、 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

21、 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22、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23、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4、 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强森

25、 法律如果没有法院来阐说和界定其真正含义和实际操作就是一纸空文。

26、 法律乃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是解决冲突的首要渠道。

27、 法律没有禁止的,都是公民的权利。

28、 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著名大法官卡多左

29、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

30、 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31、 法律规定得愈明确,其条文就愈容易切实地施行。――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32、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黑格尔

33、 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

34、 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35、 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36、 法律的调整对象是行为,而所谓社会关系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行为互动或交互行为,没有人们之间的交互行为,就没有社会关系。法律是通过影响人们的行为而实现对社会关系的调整。

37、 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因而迫切需要对这样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而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

38、 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39、 法律的目的是创造一个稳定的、可以理解的行动结构,在这个结构中个人能够执行其计划并多少意识到可能产生的结果。

40、 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41、 法律的力量仅限于禁止每一个人损害别人的权利,而不禁止他行使自己的权利。

42、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43、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44、 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45、 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汉书•刑法志》

46、 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汉)《史记•循吏列传》

47、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48、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49、 法不禁止即自由。——法谚

50、 法包含着一个民族经历多少世纪发展的故事,因而不能将它仅仅当作好像一本数学教科书里的定理、公式来研究。为了知道法是什么,我们必须了解它的过去以及未来趋势。

51、 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52、 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因为,即便是最小的罪恶,一旦成了确定的,就总令人心悸。

53、 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法)《哥拉•布勒尼翁》

54、 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西塞罗(古希腊)《法律篇》

55、 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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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10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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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语云:“不以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则是我们的规矩,他是一个国家的约束,约束并且规范着每个人的行为。法律同样是一个做人的最基本的道德底线。人们不能越过这条线,正如羽毛球员不能将球打出界一样。

还记得英国伟大的思想家约翰·洛克说那个基本的宪法原则吗?“一个人可以做任何事除非法律禁止”这无疑点名了法律那神圣而不可违背的性质。违背法律,违背人的基本的底线,必将被法律所制裁。

那贪婪的恶果,正如那碧绿色枝蔓上的那美丽的玫瑰,你想采摘却不知尖利的刺早把你弄的遍体鳞伤。

诚信是一个做人的原则,同样也是法律中重要的一点。自从古代人们就很注重诚信,“人以诚立生”,“诚重于黄金”,“不信者,行不果”,可见诚信之重要。不过在现代社会诚信恐怕没那么普及。

在人民医院边的水果小摊上,人流络绎不绝,来这的人大都是去买水果去探望因为生病而住院的亲人或朋友急冲冲的买了急冲冲的又走了,不过这水果的质量可就不好保证了。装在漂亮篮子里并且故意标的“天价”的水果低下要么是弯曲的纸板,要么就是已经腐烂的水果。而称水果的电子秤也同样缺斤少两。不过执法人员发现了,并且处罚了这位店老板。

不过这种事件竟然没有人对这去举报,这说明人们的法律意识太淡薄了。所以对于社会的不良违法现象我们应该出来制止,或许我们这次损失些钱没关系,不过我们的纵容会让别人被侵权,越来越多的实例表明宽容不是纵容,宽容是依法为原则。另外,我们要以诚带人。

法律同样可以作为保护我们未成年人自己的有力的武器。出国留学网可以让我们成长的更加健康。不过需要我们正确的使用,不然我们的合法权益只会被进一步侵害。

同样我们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法律去保护自己,不过需要认真去认识和学会去使用法律。

在这儿就有一个血淋淋的例子摆在我们眼前让我们反思:在2000年12月的一天的深夜,在北京房山区琉璃河地区43岁的农民骆淑平,因对8岁的儿子王闯多次未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及其说谎之事十分生气,于是持着那木把笤帚对王闯进行殴打。王闯也因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不去反抗,也不躲避,任凭母亲毒打,以至于造成双臂及下肢大面积创伤,并引发肾功能的衰竭,经法医鉴定为重伤。

这个事件中,王闯因为缺乏最基本的自我保护的意识,缺乏对法律的认识,让他被打成重伤。所以我们应自觉的进行自我教育自我修养,注意去培养自己对真与假,美与丑的判断。

朋友啊,如今我们生活在这文明和谐的社会里,法律保障这我们的健康成长,所以请知法守法,共同创建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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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550字

全文共 5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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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们的生活中没有法律,社会就会混乱不堪。彼此冲突。

我们经常在生活中听到法律这个字眼,也经常在课堂中听到。那么法律到底有什么作用呢?让我们一起看看下面这篇小故事吧!

我去云南旅行的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太阳公公叫醒了,下楼时,我听到院外时不时传来嘈杂声,于是我走出去看了一下。才理解到原来情况是这样的:

我们住的客栈的主人是一个老爷爷,他每天都出去晨练骑自行车,而村里又有其他人逗猫遛狗,一不小心就碰倒的一个年轻人的小猫。老爷爷满脸抱歉可年轻人就是不肯让步,非要老爷爷陪治疗费。

在我了解情况后,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爷爷和年轻人被围在人海中,人声嘈杂,一点说“当然是要逼她赔钱啦,毕竟撞到了小猫啊,看那小猫多可怜!”另一些又说“年轻人就不应该这样,又没有伤到,就应该让一下嘛,真是的,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

到最后七点多的时候,老爷爷的儿子出来替老爷爷解围。老爷爷的儿子问清楚碰猫的时间就开始说:“这位小伙子,第一,你的逗猫的时间不对,云南的法律不是有规定的吗?规定时间是早上七点后和晚上七点半前。第二,法律上本身就规定逗溜宠物要系牵绳的。”年轻人听了老爷爷儿子的解释后,意识到是自己做得不对,道歉了几句就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们知道了:要多多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因为这样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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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法律伴我成长

全文共 8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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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生长在法制社会的儿童,我不知道没有法制的社会会是什么样子,今天我们放眼看去我们的社会有正常的秩序,我们有若干的法律法规,保护我们幸福快乐的生活。接下来,我来跟大家说一说发生在我身边的有关法律的事情。

那是一个晴空万里的日子,放学了,妈妈开车来接我。我坐上了那辆十分舒服的汽车,向家驶去。

“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我的手机响了!原来是爸爸。

“喂!爸爸。有什么事情呀?”

“丫头,你在哪儿呢?我找你妈妈,刚打电话给你妈妈,没接呀!”爸爸似乎很着急。

“妈妈,爸爸找你。”说着,我就要把手机交给妈妈。

妈妈并没有接过手机,看都不看我一眼,聚精会神地盯着前方,说:“丫头,告诉爸爸咱们在车上,到家再打给他。”

挂掉电话,我好奇地对妈妈说:“妈妈,你为什么不接爸爸电话?”

妈妈似乎有些愤怒了,说:“你这是法律意识淡薄!你难道不知道吗?驾驶员在开车时接打电话,就是在拿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开玩笑!”

我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对交通安全这一方面还不怎么了解:“那么,妈妈,开车时都应该注意什么?”

“不要打扰我,这样是分散驾驶员注意力,会有很惨重的后果!”妈妈依旧严厉地对我说。

见到妈妈这样目不转睛地目视前方,专注地开车,听了妈妈的一席话,我也就没再跟妈妈说话。

后来,妈妈又跟我讲了关于开车的注意事项:不能酒后驾车、开车时不能打手机,不能抽烟,以及不能跟驾驶员聊天,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等等,这些都是一个合格的驾驶员必备的条件。妈妈跟我聊这些,是在警告我,我长大开车时,也要注意这几点,要不,就是拿生命开玩笑!

通过看电视,我知道了,妈妈这样做是正确的,不像新闻上说的:某位公交车司机,开车时低头看了三十九次手机,还好在另一辆货车冲过来时巧妙地避开了,若是没有避开,那么,这一车人的性命,谁来负责?

通过收看新闻、报纸等一些生活中的真实案例,我懂得了:我们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更要学会在某些时候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和家人。

学法是为了守法。我们小学生就要以身作则,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每一个人。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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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有关法律的英语名言

全文共 33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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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法律的英语名言,欢迎阅读。

every law has no atom of stregth, as far as no public opinion supports it. (wendell phillips, american leader against slavery)

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美国废奴运动领袖 菲力普斯 w)

good order is the foundation of all things. (e.burke, btritish statesman)

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英国政治家 伯克 e)

guilt always hurries towards its complement, punishment; only there does its satisfaction lie. (lawence durrell, british writer)

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英国作家 达雷尔 l)

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 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voltaire, frech writer)

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 伏尔泰)

if there were no bad people, there would be no good lawyers. (charles dickens, british novelist)

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英国小说家 狄更斯 c)

if we only had some god in the countrys laws, instead of beng in such a sweat to get him into the constitution, it would be better all around.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如果我们国家的法律中只有某种神灵,而不是殚精竭虑将神灵揉进宪法,总体上来说,法律就会更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in nature there are no rewards or punishments; there are consequences. (horaclannexley vachell, british writer)

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英国作家 瓦谢尔 h a)

it is better to fight for justice than to rail at the ill. (alfreds tennyson, bitish writer)

与其责骂罪恶,不如伸张正义。(英国作家 丁尼生 a)

aws are generally found to be nets of such a texture, as the little creep through, the great break through, and the middle-sized are alone entangled in. (william shensto, british poet)

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英国诗人 申斯通 w)

law can nerver be enforced unless fear supports it. (sophocles, ancient greek dramatist)

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古希腊剧作家 索福克勒斯)

law is the crystallizaton of the habit and thought of society. (woodrow wilson, american president)

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美国总统 威尔逊 w)

law is order , and good law is good order. (aristol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 好的秩序。( 古希腊哲学家 亚里士多德)

laws grind the poor, and rich men rule the law. (oliver goldsmith, british writer)

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英国作家 哥尔德斯密斯 o)

mankind censure injustice, fearing that they may be the victims of it and not because they shrink from commintting it. (plato, ancint grek philosopher)

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古希腊哲学家 柏拉图)

no society can make a perpetual constitution, or even a perpetual law.(thomas jefferson, america president)

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美国总统 杰斐逊 t)

one of the most striking and salutary thing in ameican life is the widespread study of law. (alexis de tocqueville ,french judge)

美国人生活中最显著而又有益的事情莫过于对法律的广泛研究了。(法国法官托克维尔 a)

punishment is justice for the unjust. (augustine british writer)

惩罚是对正义 的伸张。(英国 奥古斯丁)

really, what we want now, is not laws, against crime, but a law a -gainst insaity. (mark twain, american writer)

实际上,我们想要的不是针对犯罪的法律,而是针对疯狂的法律。(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singularity is almost invariably a clue. the more featureless and commonplace a crime is, the more difficult is it to bring it home. (sir arthur conan doyle, british writer)

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英国作家 柯南·道尔爵士 a)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law can never go lax where every individual sees to it that it grows not lax in his own case, or in cases which fall under his eyes. (mark twain, arerican writer)

在个人自己的案件中或是他所看到的案件中不能有疏忽,因此执法从来不能疏忽。(美国作家 马克·吐温)

the law cannot make all men equal, but they are all equal before the law. (frederick pollck ,british jurist)

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英国法学家 波洛克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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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关于我身边的法律故事征文

全文共 10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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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经常会听到许多有关法制方面的故事。这些故事使我明白:“法”是每个人一生当中一定要遵守的定律;“法”是一条无形中的链锁,把我们的无知行为牢牢锁住;“法”是一个花盆,把我们的不良行为紧紧约束;“法”是神奇的矫正器,它能让我们站得直,行得正。

我们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尽量避免犯错,坚决遏制犯法和犯罪。犯错,是我们在生活中做的一件不该做的一件事;而犯法和犯罪呢?它是长满刺的玫瑰,虽然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得不偿失。

如果有人自以为是:“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那么,我要严肃地告诉这样的人:“不,这种想法是错的!18周岁以下的我们虽然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把大伞的庇护,但是同样不能犯: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这5种罪。因为只要犯了其中一项,便会万劫不复。”我这并非在夸大其词,而是确有其事:

2003年9月24日上午,贺兰县新平村附近的一个排水沟里发现了一具男尸,贺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很快确认这具尸体系该县9月20日失踪的某企业职工马某,用了14个小时将涉嫌及此案的中学生铁某、方某和杨某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铁、方、杨3人均为贺兰县某中学高中学生。3人于今年6月至8月份,多次到马某家“诈金花”赌博,马某以记账形式给3人“放板”,致使3人共欠其赌债13.2万元,其中杨某一人就欠赌债11万元。因为3人都是中学生,没有能力偿还巨额赌债,他们便开始躲避马某。据铁某说,马某让熟人给他们捎话或打电话,催他们尽快还钱。今年秋季开学后,马某在校门口堵过他们两三次,威胁如果不还钱,就将他们赌博欠债的事告诉家长或学校。于是3人便密谋杀掉马某,以彻底抹去赌债。9月15日,铁某让方某在市场上购买了一把斧头,自己又准备了一把军刺。9月19日晚,铁、方二人上完晚自习课后,将马某骗至一僻静处,将其杀害,并将尸体抛掷3公里外的新平村附近的一排水沟。

此案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一位法制工作者说,如果这3名中学生多懂一些法律知识,了解赌债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也许他们就不会铤而走险去杀人了。

自治区团委青少年权益部的有关负责人说,这起案件也反映了目前青少年维权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尽管全社会都关注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但当青少年权益受到侵害时,除了学校、家长,他们很难寻求其他的帮助渠道;当他们遇到难题时,也无法找到值得信任的咨询部门。今后应该加强各类青少年援助中心的建设,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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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有趣的法律类灯谜集锦

全文共 3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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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有趣法律灯谜集锦,欢迎阅读。

《离骚》言志 (法律名词一) 原诉

常作反省 (法律名词一) 检察长

可有上海产帽子?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审问

安全帽的作用 (法律名词一) 保险额

判决书的内容 (四字法律名词一) 数罪并罚

不能随意接受诉讼 (法律名词一) 控告

请木匠上门做八仙桌 (法律术语一) 入室作案

看清后再提意见 (法律名词一) 审问

不受礼 (四字法律名词一) 没收财产

久久不能决断 (法律称谓一) 审判长

圆滑 (罪名一) 轮奸

我在边疆站岗值班 (四字法律词一) 正当防卫

喋喋不休 (法律称谓一) 议长

追捕逃犯 (法律名词一) 执行员

点子一起出(法律名词一) 共谋

哎呀、我完啦 (法律名词一) 自尽

当代楷模 (法律名词一) 时效

存款有息 (法律名词一) 财产

鬻官 (法律名词一) 财产权

面向农村 (古代刑罚一) 弃市

垫 (法律名词一) 执行地

大约在冬季 (法律名词一) 冻结

当讲不当讲 (法律名词一) 应诉、免诉

白话 (四字法律名词一) 诉的要素

“此乃天亡我也,非战之罪” (法律名词一) 败诉

异口同声 (虾须格)(法律名词一) 供词

驾长车,踏破贺兰山阙 (法律名词一) 定金

贾母要宝玉成亲 (婚姻法名词一) 宗教婚

计划生育是国策 (四字法律名词一) 法定人数

索贿 (四字法律名词一) 要物行为

不用还钱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退休金

颗粒无收 (法律名词一) 绝产

八小时以外 (法律名词一) 罢工

洞房花烛夜 (法律名词一) 晚婚

竞走我要争第一 (法律名词二) 行为、自首

绝唱 (法律名词一) 调停

流生 (法律名词一) 动产

讲台 (法律名词一) 议案

独掌朝纲 (法律名词一) 绝对权

七嘴八舌 (法律名词一) 混合诉

领导带头从严要求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自治权

合理化建议的报酬 (经济法名词) 提成费

负责生产 (法律名词一) 管制

合算方式 (法律名词一) 统计法

共谋 (法律名词一) 合同法

服装统一加工 (四字法律名词一) 集体制裁

冒牌兵 (古代刑罚一) 充军

剃头店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处理

接着看 (法律名词一) 承认

吃了嘴短,拿了手软 (四字法律名词一) 受要约人

谍报工具 (法制称谓一) 特使

步调一致 (四字法律名词一) 履行合同

不开介绍信 (四字法律名词一) 拒绝作证

青年参考 (法律名词一) 报复

暗中草就 (法律名词一) 背书

缠得要命 (刑罚一) 绞死

花开并蒂 (法律名词一) 株连

毫无戒备 (法律名词一) 消防

撤军 (法律名词一) 征收

不听话 (法律名词一 ) 抗诉

行话 (法律名词一) 议程

话讲重了 (法律名词一) 复议

结党营私 (法律名词一) 派生权

我要剃头 (法律名词二) 自首、受理

毛手毛脚出差错 (法律名词一) 过失

消灭赤字 (法律名词一) 赦免

桃李压枝弯 (四字法律名词一) 结果加重

离间 (法律名词一) 分居

寻常百姓家 (法律名词一) 民庭

太平方 (法制机构一) 安全部

导游 (法律名词一) 引渡

一家之长 (法律名词一) 所有权

你我都要进口的(法律用语一) 囹圄

倒打一耙 (法律名词一) 反拷

布衾多年冷似铁 (法律名词一) 被害人

不得贸然登门 (法律用语二) 入室要约

辞职不干 (法律用语二) 推事

干部渎职受制裁 (法律俗称一) 判官

成衣 (法律名词一) 裁定

一错再错 (法律名词一) 连续犯

泅 (法律名词一) 水牢

严以律己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自治法

洞房贺词 (卷帘格)(三字法律名词一) 中表婚

立正 (法律名词一) 反坐

读书做官论 (法律名词一) 知识产权

不能接受 (法律名词一) 没收

引经据典 (法律名词一) 书证

多亏你的提醒啊 (法律名词一) 谢觉哉

男子汉宣言 (法律名词一) 公告

不讲卫生 (罪名一) 贪污

文件泄密 (法制称谓二) 秘书、被告人

顶撞 (法律名词一) 首犯

不在一起 (法律名词一) 处分

一再得罪 (法律名词一) 连续犯

恋爱双方、了如指掌 (法律名词一) 知情人

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法律名词一) 第三人

禁止体罚学生 (调尾格)(法律名词二) 律师、徒刑

人人都是评论家 (法律名词一) 合议庭

一手拿香,一手拿枪 (法律名词一) 假释

祥林嫂抗婚 (法律名词一) 自首、案犯

不辞而别 (秋千格)(罪名一) 走私

排队等咨询 (法律名词一) 候审

卧姿种种 (法律名词一) 伏法

戮尸 (法律名词一) 死后伤

慢慢开刀 (法律名词一) 缓刑

八戒 (国际法一) 空间法

动手术的时候 (法律名词一) 刑期

倩 (法律名词一) 成年人

离异 (法律名词一) 合同

非你不娶、非你不嫁 (法律名词一) 婚约

抛却糟糠觅新欢 (法律名词一) 重婚

俯首甘为孺子牛 (法律名词一) 当事人

语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自诉

生意做到了巴黎 (法律名词一) 商法

哑 (法律名词二) 口供、首恶

管道 (法律名词一) 控诉

时不再来 (法律名词一) 过失

家法用何处 (法律名词一) 执行庭

得罪群众就是得罪上帝 (法律名词二) 共犯、主犯

服刑期间添新罪 (法律名词一) 在押犯

慢得要命 (法律名词一) 死缓

连打 (法律名词一) 附加刑

货币回笼 (法律名词一) 汇票

李世民再三质问 (古代法典) 唐六典

诂 (经济法名词一) 国际结算

不走水路 (法律名词一) 干涉

行草隶篆楷魏、样样都会 (现代法律一) 六法全书

明人不说暗话 (法律名词一) 坦白

打击点 (古代机构一) 刑部

安生 (法律名词一) 不动产

笑赴黄泉 (法律名词一) 安乐死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 (法律名词一) 谋害

疲劳症 (法律名词一) 累犯

逆子不听父命 (四字法律名词一) 抗拒从严

话说回来 (秋千格)(法律名词一) 反诉

回头再说 (法律名词一) 反诉

擒贼先擒王 (法律名词三) 逮捕、盗窃、首犯

不能多占寝室 (法律名词一) 限制居住

商会 (法律名词一) 集中营

站长 (国际法名词一) 永久中立

剃头学徒 (法律称谓一) 助理员

公园漫步无禁忌 (四字法律名词一) 游行自由

军纪约束 (法律名词一) 律师

住房都一样 (四字法律名词一) 居间合同

国破家亡、君臣百姓流离失所 (法律名词二) 苦主、难民

战争物资 (法律名词一) 征用

文学生涯 (法制名词一) 章程

干活为的是养家糊口 (四字法律名词一) 劳动卫生

船老大安全教育 (法制名词一) 规划

航道疏竣方案 (法制名词一) 流通法

接头 (四字法律名词一) 继承开始

商品搭配 (四字法律名词一) 买卖婚姻

田亩制度 (法律名词一) 土地法

围棋胜负已定 (四字法律名词一) 终局裁决

干部罢免 (法律新词汇一) 官倒

竞走前三名有奖 (四字法律名词一) 先行给付

回访故土 (法律名词一) 行为地

偷袭计划 (国际法名词一) 冲突法

内心险恶 (法律名词一) 中毒

查户口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第一审

演讲姿势 (法律名词一) 诉状

此翁话似不错、其实是弄虚作假(法律名词一)伪证

势 (法律名词一) 执行力

似曾相识,但又叫不出来 (法律称谓一) 无记名

工作一直带头 (法制称谓一) 总领事

干了一辈子 (法制名词一) 终身制

守卫边疆 (法制名词一) 环境保护

货币流通 (法律名词一) 传票

不能虚报岁数 (法制名词一) 年休假

阴私被发觉 (四字法律名词一) 秘密警察

老头摆棋摊 (法制机构一) 公安局

反对大男子主义 (法律名词二) 夫权、要约

暂且让他去吧(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自由权

讲讲勿算数、立字为凭(卷帘格)(法律名词一) 议定书

发型鉴赏 (法律名词一) 审理

出纳员 (法律名词一) 发票人

债 (法律名词一) 负责人

人人接连得罪 (法律名词一) 从犯

序言 (法律名词一) 起诉

图书装订技术 (法律名词一) 成本法

传话者 (法律名词一) 代表人

不停地打毛衣 (法律名词一) 连结

口角 (法学名词 一) 国际争端

音乐会入场券 (法制名词一) 唱票

二胡演奏家 (法制名词一) 居间调解

没有一个是老实的 (法制名词一) 通奸

颠道人 (法律名词一) 反诉

综合商场 (法制名词一) 集中营

纵火犯 (法律名词一) 作案点

转告 (法律名词一) 反诉

人格侵害 (法制名词一) 囚犯

充当鼓手 (法律名词一) 敲诈

买路钱 (法律名词一) 行贿

乐谱分析 (法律名词一) 调解

无官也有好处 (四字法律名词一) 不当得利

领海 (法律名词一) 引渡

孙文 (法律名词一) 著作权

集体领导 (法律名词一) 合同管理

门卫 (司法机关) 看守所

不辞而别德行恶劣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毒品走私

把东西拾回桌上 (司法用语一) 捉拿归案

补贴之前各有所得 (法律名词一) 贿赂

生子当如孙仲谋 (法律名词一) 肖像权

巴黎方面守口如瓶 (卷帘格,法律名词一)保密法

虽然我们已内心相爱 (法律名词一) 知情不报

不可告人 (法律名词一) 自诉

苗儿迟迟不见长 (法律名词二) 前科、死缓

据以东西 (法律名词一) 物证

天庭 (法制名词一) 高院

内庭 (法制名词一) 中院

终了曲 (法律用语一) 调停

试问住宅可坚固 (法制名词二) 审讯室、牢房

老公是老虎,老婆是武松(婚姻法名词一)一夫一妻制

真的放不开 (法律名词一) 假释

跑错了 (法律名词一) 逃犯

抢时间 (法律用语一) 劫机

设计室 (法律名词一) 法庭

本是千里姻缘,终却铸成大错 (法律名词一) 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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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法律征文6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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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国家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家长一听到“保护”这两个字,有一些家长就会认为保护孩子只是让孩子不受到伤害,事事都顺着孩子。有一个案例是这么说的:有一个男孩叫小杰,他之前成绩很好,同学们对他印象也不错,可以说小杰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可是,有一段时间他迷上了网络游戏,就不停找借口向父母要钱去网吧上网。父母为了换来孩子的笑脸,就给了他钱。后来他的父母发现他拿钱去网吧上网,就不给他钱去上网。小杰因此而离家出走,因为小杰不去打工赚钱,他就整天出入KTV等场所,所以小杰的钱很快挥霍完了。后来他在社会上结交了所谓的“大哥”。那些人是无业人员,他们唆使小杰去偷去抢。最后,小杰被警察带走,从那以后,他的父母就痛不欲生。按照这个案例,小杰走上犯罪的道路根本原因是因为小杰法律规定:未满18岁的孩子不能进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等。俗话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要是小时候开始学偷别人的东西,长大之后,慢慢地你就会走向犯罪的深渊。我们从小就学习法律知识,长大才不会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法律其实离我们很近,它伴随我们一步步成长。

法律在我心中!让我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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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法律在我心中征文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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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爸爸妈妈都是法律工作者,从我小时候起,爸妈就从生活中的点滴小事中,适时对我进行法制教育。我可能受爸妈的影响,对法律特别感兴趣,我非常喜欢听妈妈讲一些案例和罪名,虽然有的听不太懂,但我还是听地津津有味!

记得有一次,老师中午让我看着同学们睡觉。我没收了一些不遵守纪律同学的“公仔”、晶码卡及神奇宝贝卡等玩具,我特别想自己留着玩。但我想起了妈妈说的话:“不是自己的东西一定要交给老师,不要自己留着,如果长大以后,把公私财物据为己有,那可就是犯罪了。”想到这里,我赶紧把没收的玩具交给了老师。我要从小就做一个守法的好孩子。

妈妈开车的速度比较慢,但我喜欢坐快车。我总是不停地喊着:“加速!超车!跑到一百公里的速度,冲啊!”妈妈这时候总是告诉我:“开车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能超速;酒后不能开车;走路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白色的斑马线,不要闯红灯……”使交通法规和安全意识从小就深入我心。

做为少年儿童的我们,不仅要学法、懂法、守法,更要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用法律充实自己的思想。让我们在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携手齐呼:“法制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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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第七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1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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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经营快递业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邮政企业以外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一)设立分支机构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二)停止经营快递业务,未书面告知邮政管理部门并交回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一)设立快递末端网点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二)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暂停快递服务,未及时向邮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暂停服务的原因和期限,或者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尚未投递的快件。

第四十一条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采用统一的商标、商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未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或者未向用户提供统一的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二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作业人员以抛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处理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三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收寄快件时未核对快递运单信息,或者快递运单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实仍予收寄,情节严重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五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寄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快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的规定处罚。

用户在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检查设备,或者未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对快件进行安全检查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

第四十七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一)未按照国务院邮政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快件运单及电子数据管理制度;

(二)未定期销毁快件运单;

(三)出售、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快递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用户信息,尚不构成犯罪;

(四)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用户信息泄露、毁损、丢失的情况时,未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未向所在地邮政管理机构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三项规定的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八条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由邮政管理部门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条邮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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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让法律伴我们成长作文700字

全文共 7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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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侯就听爸爸、妈妈说,要学文化守纪守法,那时不知什么是纪什么是法。后来,上学了,老师给我们讲了许多关于法律法规的知识,儿童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师有《教师法》,还有保护每个公民的各种法规,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因为有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小孩的生活更加自由和快乐,因此,我们每位小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法律既是每个人维护自己权益的武器,也是用来制裁恶人的利剑。在瞬息万变的世界上,坏人坏事层出不穷、数不胜数。如: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敲诈勒索;意外受伤……此时,你可以借助法律来制裁那些恶人,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是,要千万记住,不要保持沉默,沉默不是办法,它只会让恶人变得更加猖獗。我们一定要相信法律,因为法律时时刻刻保护着我们,它伴随着我们成长,是我们最好的依靠。

社会上有些人不尊重法律,没有把法律放在心上,走上了偷窃的路,他们不但违反了法律,损坏了别人的利益,而且自己还损毁了自己的形象,家人们知道他们偷窃后,经常提心吊胆的,走路不敢抬头,他们自己因为无视法律,越偷越多,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些人的行为让我吸取了深刻的教训,因此我深深地知道我们要遵守法纪。

我们小学生遵法守法要从小事做起。在马路上靠右行走,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在十字路口听从交警的指挥……这些虽然都是一些不起眼的事情,但是却都与法律有关系,这就证明法律一直都在我们身边。作为小学生,我们虽然对法律的理解不够深刻,但是起码我们知道,在学校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孩子。

只要人人遵纪守法,我们的社会就会更加和谐,家庭就会更加美满。法律保障我们生活在健康有序的社会中,使我们健康快乐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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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作文800字

全文共 7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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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月二十八日这个阳光明媚的日子,我校老师带领六(1)班50名学生参观了献县人民检察院,一同参观的还有学校的五名家长代表。

在到达检察院后,办公室主任刘伟叔叔和他的同事们热情接待了我们,刘伟叔叔带领我们先去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进入室内,首先映入眼帘的一行字“满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从这句话中,我们也可以感受到检察院的阿姨叔叔们对待工作态度极其端正。

随后,我们进入了未检办案区,刘伟叔叔告诉我们这里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指导并普及法律知识,他们秉承着“用心呵护,用爱引导”的信念,在室内摆放了一些盆栽来缓解压力。

紧接着,我们进入了内屋。这里有一个大屏幕,上面正播放着一些未成年人犯罪事例,刘伟叔叔还半开玩笑地告诉我们千万不要看了去尝试。引得大家捧腹大笑。

然后,由刘伟叔叔带领我们去了史志馆,史志馆外面摆放了一辆“长江T50警用摩托车”,这辆摩托车是在1990年所制造的,距今已有29年,这可是一件“老古董”,可它的表面还十分崭新,一点都看不出历史在它身上所留下的痕迹。这还是史志馆中最大的实物!

史志馆就像一个博物馆,它沉淀了历史,告诫我们要纪念、发扬老一辈的革命意识。

史志馆内有一些十分具有纪念意义的物品,如:2016全国先进黄金奖杯,30年建筑模型……这些都是见证了检察院一步步走来的足迹。

参观完后我们进入了会议室,检察院的叔叔阿姨贴心地为我们准备的矿泉水供我们饮用。

首先上来的是孙楠姐姐,她是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人员,她们本着“教育感化挽救,宽容不纵容”的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疏导。

随后又上来了一位阿姨,她为我们生动的讲解了一些关于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知识。

最后我想说我们插上法制的翅膀,要做自己的守护天使,要维护的权利,同时也要尊重他们的权利。世界是美好的,生活是温暖的。祝愿同学们快乐健康成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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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第七章法律责任

全文共 20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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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三)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标准的;

(四)不符合商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五)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六)销售的商品数量不足的;

(七)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约定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2];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五十条 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一条 经营者有侮辱诽谤、搜查身体、侵犯人身自由等侵害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权益的行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四条 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缴纳罚款、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同时支付的,先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经营者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十条 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六十一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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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身边的法律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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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法律这个词,或许大家会很自然的联想到法庭、监狱和犯罪,大家会认为法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其实则不然,法律就在我们的生活中,在你我身边。法律有各种分类,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但是我觉得,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一名消费者,我们必须要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只有这样,在消费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从六岁那年,我就开始看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介绍的节目,但是我从没想到,自己能学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于妈妈要早一点去单位,没有给我做早饭,她让我去卖些吃的。我走到社区超市,直奔买奶制品的货架。由于着急上学,我忘记了看生产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卖饼干的货架,随手拿起了一包饼干,快步走到收银台结账。在路上,我一边走,一边吃早饭。喝完牛奶,吃了饼干后,我没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装袋放在小塑料袋里,塞进了裤兜。到了学校后,我得肚子有些疼,还想吐。刚开始,我还能忍受,但是过了一会儿,像有什么东西在肚子里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师发现后,连忙带我去了医院。医生问:“你有没有吃过期的食物?”我说:“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饼干,应该……”话还没说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裤兜里的食品袋掏了出来,发现牛奶已经过期2天了,饼干过期了半年。医生了解了情况,给我开了些药。

之后,我又去了社区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论:“你们怎么能买过期食品呢?这样会危害健康的!”“你一个小毛孩子懂什么?赶快回家,别给我们捣乱!”我不依不饶:“前几天,我在这里买了牛奶和饼干,导致我肚子疼,去了医院。我不仅花了100多元医药费,还耽误了课,你们得赔偿!”“你胡说什么呢,赶快走!”我恼羞成怒,大声喊:“你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决问题,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别拿法律吓唬我,再说,你要告我,有什么证据?”“我当然有证据了,销售小票不是证据?况且食品的包装袋我还留着呢!还有医生的诊断证明!”我像机关枪扫射一样,把几年中积累的消法知识一股脑地倒了出来。这显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没有道理,直说:“赔你不就完了吗?”说着他就拿出了200元钱,甩在了桌子上,说:“快回家吧!别找我麻烦了。”我往货架上扫了一眼,居然还有其他过期食品。我又生气了,指着那些货品说:“你们怎么还不把这些过期的商品下架?还想让更多的人生病吗?”“行——”主管漫不经心地答着。我见他爱搭不理,就决心把所有过期的商品买下来,去消费者协会告他。他见我来真格的,害怕了,赶忙吩咐店员检查商品,我帮他们一起把好几件过期的商品挑了出来。主管对我刮目相看,连连称赞:“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并不深奥,它无处不在。我们要多学习法律知识,这样不仅能遵守法律,还能运用法律来武装自己,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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