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浏览

4174

作文

66

上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个省份这种疫苗的危害

全文共 1221 字

+ 加入清单

“上亿元疫苗冷藏流入18省份”接种这些疫苗有哪些危害呢?未按要求进行运输储存,这会对疫苗造成怎样的影响?它的危害有多严重?

疫苗是一类特殊的药品,它们含有经过人工处理的病原体成分,既保留了它可供免疫系统识别的特征(抗原性),同时又破坏了它们的杀伤力。此外,疫苗中还含有佐剂、防腐剂、稳定剂等辅助成分。

作为生物制品,疫苗对温度比较敏感,温度过高或过低都会对它们产生影响。从疫苗生产出厂到接种,其中要经历多个流通、运输和储存的环节,为了保证疫苗的稳定性和抗原性,全程的冷链就格外重要。一般来说,一般液体疫苗需要2~8℃冷藏,冻干疫苗则需要零下-20℃冻存。为了保证低温,在疫苗运输和储存中还要配备很多专业设备,包括低温冷库、冰排速冻器、普通冷库、冷藏车、冰箱、冷藏背包等。

正因为保持冷链的重要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就明确规定,从事疫苗经营活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审批,并具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冷藏设备和规范的管理制度。疫苗生产企业、政府机构、疫苗接种单位、疾控中心、药监部门在疫苗安全中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职责。

冷链断了,后果有多严重?

全程冷链才能保证疫苗的质量,那冷链断了会怎么样呢?

1)疫苗失效

未严格按照疫苗保存要求保存的疫苗我们可以叫做超温疫苗,正如新闻中所说,超温疫苗最大的问题就是失效。在不合适的保存条件下,疫苗中的抗原成分失活,接种之后也无法激活免疫反应,这样一来,再次遇到病原体的时候,机体也就无法得到保护了。一言以蔽之,就是打了白打。

根据疫苗种类和剂型不同,它们对温度的敏感性也有一些差异。目前常用疫苗中,脊灰减活疫苗对温度是最为敏感的,其中糖丸疫苗在37℃下放置1天效价就会出现明显降低,5天降低为0。即使是对温度相对不敏感的疫苗,在室温下长时间放置同样无法保证活性。

2)“致人死亡”

和无效的假药一样,超温失活的疫苗流入市场也会带来严重危害。对个体而言,接种无效疫苗的后果如何要看疫苗本身的种类。举例来说,如果接种的已经失效的水痘疫苗,产生不了效果,有可能会让接种者又得上水痘,但发发烧、出出疹子,过上十天半个月,大多也就自愈了;可是万一接种的狂犬疫苗,未产生有效保护,发生了狂犬病毒的感染,那就真的是要命了。这也就是新闻中提到“或致人死亡”的原因。

3)长期潜在风险

对于整个人群而言,无效疫苗带来的影响可能在短时间内并不明显,但长期的潜在风险依然是巨大的:试想,如果大多数人对于一种或者多种疾病的免疫接种都是空白,那势必会大大增加疾病大规模爆发或流行的风险,这才是本起恶性事件所带来的更大后果。

4)暂未发现毒副作用

除此之外,这些疫苗还会带来直接的毒副作用吗?现在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性,但目前国内外均没有明确的接种超温疫苗直接导致伤害或死亡的案例报告。

疫苗是预防传染性疾病最重要的武器之一,疫苗的质量也关乎亿万民众的健康。政府机构应对疫苗接种的各个环节实行严格监管,另一方面民众也应该选择具有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疫苗接种。

展开阅读全文

更多相似作文

篇1:打疫苗作文

全文共 531 字

+ 加入清单

今天下午第一节课后,老师叫我们去打疫苗,我的心一下子被吊了起来。仿佛眼前出现了一支支针筒正向我扎来……。

在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走到了打防疫苗的地点——体育室。这时我一眼望见从室内打完针出来的同学,我迫不及待的冲过去,忙问:“小弟弟,打疫苗痛吗?”他回答说:“一点都不痛,像有人给你瘙痒痒一样。”我这才松了一口气,但我终究不放心,又问迎面而来的一位小朋 友:“小同学,打疫苗痛吗?”他脸上的肌肉挤成一堆:“痛急了,像一百头犀牛踩在我身上一样痛。”我一听,立刻被吓得哭爹喊娘起来!

时间过得真慢呀!真想早点去打针,打完了就不再担惊受怕;但又祈祷着时间无限的延长下去,让我永远不进打针室。仿佛过了一个世纪,又好象是一瞬间,轮到我了,我一看医生手里的针筒,吓得全身打颤。我紧闭双眼,泪水已悄悄滑过了面颊。我觉得手背被什么东西刮了一下,凉凉的,感觉真舒服,我睁眼一看,原来在抹酒精。医生阿姨微笑着问我几岁了,爱好什么……我都小声地一一回答了,我紧张的心情慢慢地放松下来,当我坚强地准备迎接疼痛高潮的时候,医生却亲切地对我说;“小朋友,打好了,怎么样?不痛吧?”“呀!果然不痛。”原来疫苗针已经在我不知不觉中打完了。

经过这次打疫苗,我明白了:什么事都要自己亲身去尝试才知道结果。

展开阅读全文

篇2:三部委对问题疫苗事件举行记者会

全文共 2840 字

+ 加入清单

3月24日,公安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部委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非法经营疫苗案调查处置进展情况。

食药监总局药化监管司司长李国庆表示,疫苗脱离冷链之后并不增加更多的安全风险,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

“长时间大量的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监管部门没有及时发现说明在我们的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漏洞。”李国庆说。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华敬锋表示,现在办案了解的情况,(涉案疫苗)大部分都已使用,现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查流向哪些医院,哪些机构,这些工作都在核查,目前案件已查扣了两万只。

此外,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则透露,对于目前已经使用的疫苗的情况,根据组织专家对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质量及安全性的评估情况,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措施。他表示,同时将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制定预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问题疫苗”安全性?

脱离冷链不增加异常反应概率

“问题疫苗”被曝光之后,公众关注涉案疫苗脱离冷链运输和储存后将带来的安全性问题。

昨日,李国庆表示长时间脱离冷链的疫苗有效性可能会受到一些影响。从一般规律上来讲,安全性不会有大的影响。目前由于涉案疫苗脱离冷链时间的不确定性,因此对最终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的影响,也难以做出准确判断。

他表示,一般来讲疫苗脱离冷链之后,它并不增加更多的安全风险,不产生更多新的问题。疫苗本身会有一定的异常反应发生概率,但是脱离冷链的疫苗并不增加异常反应的概率。

李国庆表示,从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看,近五年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特别包括这次涉事问题疫苗比较突出的山东与河南两个省,报告数据也都在正常范围内。包括和往年及其他省比,都没有异常”。

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对于目前已经使用的疫苗,正在与食药总局等相关部门密切协作,根据其组织专家对脱离冷链储存的疫苗质量及安全性的评估情况,做好涉案疫苗受种者的风险评估,研究提出针对性的分类处理措施。同时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制定预案,发现问题能够及时进行处置。

问题疫苗流向哪里?

流向部分农村诊所或接种点

李国庆说,截至目前,各地已查实与涉案线索相符的人员上线41人,下线46人,排查出涉嫌违法药品经营企业29家,涉嫌购进非法疫苗的接种机构16家。

其中,最早案件发生地山东省已经撤销了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山东福泰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暂停他们三家企业的经营活动。

李国庆说,随着案件调查逐步发现,一些疫苗接种机构与疫苗贩子和经营企业长期勾结,将容易在最终消费环节出现库存积压甚至过期的二类疫苗在临近有效期结束时低价甩卖给违法分子,再由违法分子通过借用经营企业资质、虚构购销流向的方式销售到有需求的地区和单位,特别是管理薄弱的农村偏远地区诊所或接种点。

卫计委疾病预防与控制局局长于竞进称,目前,卫计委与食药监总局保持密切的沟通,根据查获提供的疫苗流入医疗机构的名单以及疫苗的名称和批号等相关信息,以便迅速查清涉案疫苗的去向,锁定使用单位,确定使用人群。

利益链条如何运作?

庞某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

华敬锋介绍,截至目前,各地立刑事案件69起,抓获涉案人员130名。华敬锋还对案件相关数字进行了特别说明:犯罪嫌疑人庞某累计购进疫苗共计2.6亿元,销售金额3.1亿元,违法所得近5000万元,并不是价值5.7亿元的疫苗流入市场。

此前,相关部门表示涉事的12种疫苗均为二类疫苗。昨日发布会上,官方首次公开二类疫苗背后利益链条的运作模式。

卫计委疾控局局长于竞进表示,我国二类疫苗使用上实行市场化。从供应上,首先是生产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疫苗批发企业供应;而疫苗批发企业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供应,不同的企业之间也可以互相供应。

他表示,疫苗的生产、流通企业直接向接种点供应疫苗,点多面广。同时各个地方发展又不平衡,监管的难度就比较大。“由此来看,也不排除存在疾控机构从非法途径购买疫苗的可能,不排除个别机构和个人为了谋取私利违法违规的情况”。

李国庆表示,问题主要发生在疫苗流通和接种环节,目前还未发现疫苗生产企业直接涉案。“一些规模小、管理差的药品经营企业为违法分子提供资质证明和票据,使其能够在无资质情况下违法经营,为疫苗贩子违法行为提供便利和掩护”。

如何加强二类疫苗的监管?

卫计委正推进加强管理

于竞进说,目前,国家卫计委正在研究推进加强二类疫苗管理,特别是要求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今后在使用第二类疫苗的时候,都要在省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坚持公开透明、阳光采购,强化管理。同时,按照预防接种管理工作规范,提供规范服务,严格执行疫苗管理和使用的登记制度,做到疫苗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努力保证疫苗安全。

他说,国家卫计委正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完善疫苗流通管理和采购机制,加强对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二类疫苗购进使用管理的监督。比如要求购进疫苗时向疫苗生产企业和疫苗批发企业索取证明文件,完善疫苗储运和冷链运转的记录,确保了预防接种的记录能够完整保留,以便加强进行监管。

世卫组织:重新接种疫苗安全

继中国三个部委在24日下午就“问题疫苗”召开记者会后,世界卫生组织在24日晚第二次回应该事件。世卫组织重申,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任何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以下为世界卫生组织对中国疫苗事件中的疑问进行的回应。

1 “无毒性反应”是否代表无害?

“无毒性反应”指儿童接种过期或储存不当的疫苗后生病的可能性极低。但是,如果疫苗由于过期或不当处理失去效力,儿童将缺乏疫苗针对疾病的预防能力,可能在未来感染疾病,对其造成伤害。这种情况跟未接种疫苗的后果类似。

2 若孩子接种了无效疫苗,要补种吗?

一般情况下,接种过期或不当处理的疫苗后,人体对疫苗针对的疾病可能不产生免疫能力,因此应该重新接种疫苗。重新接种疫苗是安全的,可以立即接种灭活疫苗,也可以在28天后接种减毒活疫苗。但是,由于不同疫苗可预防疾病在不同年龄阶段所产生的风险不同,所以不是所有疫苗都有必要重新接种。诸如麻疹、风疹、甲肝、乙肝和水痘等疾病,可通过血液检测了解儿童的免疫情况和确认是否需要重新接种疫苗。若考虑重新接种疫苗,应咨询预防接种点的专业人员。

3 安全风险非常低到底有多低?

据我们所知,未在规定温度范围内储存的疫苗或者过期疫苗不是被污染的疫苗或有毒性的疫苗。然而,问题在于不确定疫苗是否仍有效力。所有疫苗的接种均有一定的产生副作用的风险,例如对某疫苗成分出现过敏反应。但是,接种过期或不当储存的疫苗应当不会产生额外的副作用和毒性反应风险。

4 应该给孩子注射疫苗吗?

是。中国儿童与全球其他儿童一样,需要疫苗的保护,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中国免疫规划可保护儿童免于患12种传染性疾病。除极少数儿童因医学原因无法接种疫苗之外,所有儿童都应根据常规免疫程序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保护儿童避免感染疫苗可预防疾病的最安全途径。

展开阅读全文

篇3:甜蜜的疫苗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9 字

+ 加入清单

谈及疫苗,相信多数人都会谈之色变,第一个想到的不是五花八门的类别,却是又粗又长的针头,我们小时候不知接种了多少疫苗,对我们来说,已是老生常谈。多年后的今天,我已俨然成为了一名教授,专门攻关疫苗的难题,在几十名科技人员共同的努力之下,我们研制了一种新型的疫苗,并起名为“甜蜜的疫苗”。

新鲜,疫苗怎么能说甜蜜的呢?别急,听我娓娓而谈。

在一家医院里,一位年轻的妈妈带着一个约五六岁的小男孩,走进了儿科部,左拐右拐,又到了儿童疫苗接种的地方。小男孩怯生生地看了护士一眼,护士找了一瓶药片,笑眯眯地问小男孩:“小朋友,平时你最喜欢吃什么味的糖果?”小男孩倒丈八和尚,摸不着脑袋了:“嗯……橙子味吧。”护士点了点头,熟练地从瓶子中取出一小片,然后放到一个盒子里,过了几十秒,护士便把一个药片递到他手里。小男孩不假思索地咽了下去。“好甜!就像糖果一样,护士阿姨,我什么时候打针呢?”“不用了,你刚才吃的”糖果“就是疫苗!”小男孩的妈妈好奇地问:“护士小姐,我说这”糖果“怎么是疫苗呢?”护士拿出一粒药丸:“我们会根据疫苗的类型,量的多少,大小来压缩成大小不一的小圆片,就像你们平时吃的西药一样,可以完完全全被肠胃所吸收。”

“那……为什么又要做成糖果一样?”妈妈又提出了疑问。“考虑到多数打疫苗的人群基本全是小朋友,所以我们又加上了橙汁,西瓜汁,葡萄汁等根据孩子们的需要而变化口味。所有果汁都是不含添加剂的,还请家长放心。”

“这安全性又如何呢?”旁边认真听她们对话的大叔插嘴了。“我们的疫苗在国际上有领先水平,质量检测肯定过得了关!”护士把头一扬,语气异常坚定。“费用要很高吗?”“不,我们的药片价廉且环保,价格是之前疫苗的十分之一,现在还是试用期,等将疫苗完善了之后,就很快会普及到大街小巷里头。”周围几人都鼓起了掌,护士继续说道。“愿这甜蜜的疫苗可以给孩子们一个甜蜜的童年!”

我只是我的想象,但我坚信,未来,一定会出现像我介绍的甜蜜的疫苗,给孩子们一个快乐幸福的童年,让我们一段甜蜜的回忆。

展开阅读全文

篇4:关于疫苗的常识分析推荐

全文共 2986 字

+ 加入清单

3.18山东的毒疫苗事件引发了巨大的反应,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关于疫苗的一些常识,为经过冷藏的疫苗到底有哪些影响呢?

疫苗是指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其中用细菌或螺旋体制作的疫苗亦称为菌苗。疫苗分为活疫苗和死疫苗两种。常用的活疫苗有卡介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鼠疫菌苗等。常用的死疫苗有百日咳菌苗、伤寒菌苗、流脑菌苗、霍乱菌苗等。

不同疫苗的生产时间各不相同,有的疫苗可能需要22个月才能生产出一个批次。疫苗的开发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过程,且成本很高。接种疫苗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对于家庭来说也是减少成员疾病发生、减少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

据估计,免疫接种每年能避免200万至300万例因白喉、破伤风、百日咳和麻疹导致的死亡。全球疫苗接种覆盖率(全球获得推荐疫苗的儿童所占的比例)在过去几年中一直保持稳定。

种类

疫苗一般分为两类:预防性疫苗和治疗性疫苗。预防性疫苗主要用于疾病的预防,接受者为健康个体或新生儿;治疗性疫苗主要用于患病的个体,接受者为患者。

根据传统和习惯又可分为减毒活疫苗、灭活疫苗、抗毒素、亚单位疫苗(含多肽疫苗)、载体疫苗、核酸疫苗等。

减毒活疫苗(live‐attenuated vaccine)

这一类的病毒疫苗多具有超过90%的效力,其保护作用通常延续多年。它的突出优势是病原体在宿主复制产生一个抗原刺激,抗原数量、性质和位置均与天然感染相似,所以免疫原性一般很强,甚至不需要加强免疫。这种突出的优势同时也存在潜在的危险性:在免疫力差的部分个体可引发感染;突变可能恢复毒力。后者随着病原毒力的分子基础的认识可更合理地进行减毒,可能使其减毒更为确实并不能恢复毒力。

灭活疫苗(inactivated vaccine)

与减毒活疫苗相比灭活疫苗采用的是非复制性抗原(死疫苗),因此,其安全性好,但免疫原性也变弱,往往必须加强免疫。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病原体经灭活后均可以成为高效疫苗:其中一些疫苗是高效的,如索尔克注射用脊髓灰质炎疫苗(IPV)或甲肝疫苗;其它则是一些低效、短持续期的疫苗,如灭活后可注射的霍乱疫苗,几乎已被放弃;还有一些部分灭活疫苗的效力低,需要提高其保护率和免疫的持续期,如传统的灭活流感和伤寒疫苗。这些低效疫苗大多数将被新型疫苗代替。

类毒素疫苗

当疾病的病理变化主要是由于强力外毒素或肠毒素引起时,类毒素疫苗具有很大的意义,如破伤风和白喉的疫苗。一般来说,肠毒素的类毒素很少成功。然而肠毒素型大肠杆菌的热稳定性肠毒素(LT)经遗传改造的去毒变构体,有希望成为有效的旅行者腹泻疫苗。霍乱毒素(CT)对应的突变可能成为更为重要的疫苗。这两种毒素的变异体甚至可以诱导很好的粘膜免疫,也是有希望的粘膜免疫佐剂。

当前使用的类毒素疫苗多是采用传统技术制造。这些疫苗如白喉和破伤风疫苗含有很多不纯成分,而且将毒素变为类毒素的甲醛处理过程也导致与来自培养基的牛源多肽交联,从而最后产生不必要的抗原。因此,研究一个突变、非毒性纯分子作为一种新疫苗可以提高这些疫苗的质量和效力,如将白喉毒素52位谷氨酸替换成甘氨酸,可导致毒性丢失,且可与白喉毒素交叉反应。

亚单位疫苗与多肽疫苗

DNA重组技术使得获取大量纯抗原分子成为可能。这与以病原体为原料制备的疫苗相比在技术上发生了革命性变化,使得质量更易控制,价格也更高。从效果来看,有些亚单位疫苗,如非细胞百日咳、HBsAg等,在低剂量就具有高免疫原性;而另外一些疫苗的免疫力则较低,要求比铝盐更强的佐剂。

肽疫苗通常由化学合成技术制造。其优点是成分更加简单,质量更易控制。但随着免疫原分子量和结构复杂性的降低,免疫原性也显著降低。因此,这些疫苗一般需要特殊的结构设计、特殊的递送系统或佐剂。

载体疫苗

载体疫苗将抗原基因通过无害的微生物这种载体进入体内诱导免疫应答。它的特点是组合了减毒活疫苗强有力的免疫原性和亚单位疫苗的准确度两个优势。这种活载体疫苗的一个显著好处是可以有效在体内诱导细胞免疫,这在目前诱导细胞免疫方法还不够好、细胞免疫在一些疾病又特别重要的背景下显得很有前景。在试验中使用的重要载体有牛痘病毒的变体、脊髓灰质炎病毒、禽痘病毒、腺病毒、疱疹病毒、沙门菌、志贺菌等。也可以同时构建一个或多个细胞因子基因,这样可增强免疫反应或者改变免疫反应方向。

核酸疫苗

核酸疫苗也称之为DNA疫苗或裸DNA疫苗。它与活疫苗的关键不同之处是编码抗原的DNA不会在人或动物体内复制。核酸疫苗应包含一个能在哺乳细胞高效表达的强启动子元件例如人巨细胞病毒的中早期启动子;同时也需含有一个合适的mRNA转录终止序列。肌内注射后,DNA进入胞浆,然后到达肌细胞核,但并不整合到基因组。作为基因枪方法的靶细胞,肌细胞和树突状细胞均没有高速的分裂增殖现象,他们与质粒也没有高度的同源,故同源重组可能性较小。

与其它类疫苗相比,核酸疫苗具有潜在而巨大的优越性:①DNA疫苗是诱导产生细胞毒性T细胞应答的为数不多的方法之一;②可以克服蛋白亚基疫苗易发生错误折叠和糖基化不完全的问题;③稳定性好,大量的变异可能性很小,易于质量监控;④生产成本较低。⑤理论上可以通过多种质粒的混合物或者构建复杂的质粒来实现多价疫苗。⑥理论上抗原合成稳定性好将减少加强注射剂量,非常少量(有时是毫微克级)的DNA就可以很好的活化细胞毒性T细胞。

理论上核酸疫苗也存在潜在的问题或者副作用。首先,虽然与宿主DNA同源重组的可能性很小,但随机插入还是有可能的。虽然还没有这个问题的定量数据,但是否诱导癌变仍然是一个关注的问题。其次,在不同抗原或不同物种DNA疫苗效价的不同。应正确评价人用疫苗在模型动物的效应。其三,机体免疫调节和效应机制有可能导致对抗原表达细胞的破坏,导致胞内抗原的释放,激活自身免疫。其四,持续长时间的小剂量抗原的刺激可能导致免疫耐受,从而导致受者对抗原的无反应性。但至今为止的实践中,尚未发现这些潜在的副作用。

可食用的疫苗

此类疫苗的载体是采用可食用的植物如马铃薯、香蕉、番茄的细胞,通过食用其果实或其它成分而启动保护性免疫反应。植物细胞作为天然生物胶囊可将抗原有效递送到粘膜下淋巴系统。这是目前为数不多的有效启动粘膜免疫的形式。因此,对于粘膜感染性疾病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偶合症

预防接种的偶合症严格地说可分为偶合、诱发和加重原有疾病3种情况。

偶合是指受种者在接种时正处于某种疾病的潜伏期或者前驱期,接种后偶合发病,它与预防接种无因果关系,纯属巧合,即不论接种与否,这种疾病都必将发生。

诱发是指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影响生理过程。

加重是指受种者原患有慢性疾病,在预防接种后立即引起加重或急性复发,经调查证实与预防接种有一定关系者。加重原有疾病实际上也是诱发的一种,不过临床症状和体征更加严重。

诱发和加重则与预防接种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即不接种疫苗,可能就不会引起原有疾病的复发或加重。

国务院下发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受种者有疫苗说明书规定的接种禁忌,在接种前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未如实提供受种者的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情况,接种后受种者原有疾病急性复发或者病性加重,不属于预防接异常反应。

展开阅读全文

篇5:毒疫苗事件的看法

全文共 536 字

+ 加入清单

关于山东不合格疫苗流传到全国多个省市区的报道,已于近日迅速在“媒体、互联网上”扩散,人们大跌眼镜的同时,此消息又成为了继“三鹿事件”后的重磅新闻。媒体哗然,人们震惊,就在各界质疑声不断持续发酵的同时,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终于亲自批示“要求彻查”此案,并承诺给社会及公众一个满意答案。 同时责令最高检察院给予严格审查督办。

而就在这貌似“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打击活动中,却也让人们对政府的公信力开始怀疑,为什么事情的发生之前“卫计委、药监局”没有任何征兆?他们的工作职责为什么会严重疏忽?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漏洞,不完善市场与质量监管体系,造成”草菅人命“的事情发生呢?如果这一切的事件纯属偶然,那么以后会不会还有更多关于“食品或药品安全”的问题待发掘呢?还是国家的法制建设与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有待完善?

但我想,无论如何改进,此次的国家“卫计委、药监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都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他们应该给民众一个明确调查解释,详细说明这些不合格疫苗最终流向了何处,然后相关责任人必须要受到严肃处理,以儆效尤,包括这些相关政府官员必须要“引咎辞职”,否则难以抚平民愤。或许,正如则刚刚一则互联网上所报道的那样:“丑陋的‘毒疫苗’事件强奸了这个民族的血性,令人发指,令国人沉思.....

展开阅读全文

篇6:疫苗如何保存

全文共 299 字

+ 加入清单

保证疫苗质量的关键是保证冷链的正常运转。冷链是指为保证疫苗从疫苗生产企业到接种单位运转过程中的质量而装备的储存、运输冷藏设施、设备。冷链设备、设施包括冷链车、疫苗运输工具、冷库、冰箱、疫苗冷藏箱、疫苗冷藏包、冰排及安置设备的房屋等。

疫苗的运输和储存都有温度的要求,黄芳介绍,除了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要求在-20℃下避光保存,运输过程可在冷藏条件下进行,其他疫苗均要求是2℃~8℃避光保存和运输。

最近几天,深圳人的朋友圈已经被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案刷屏了。案件曝光后,市民对违法犯罪行为愤怒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疑惑。那么,未经冷链的疫苗,会不会变成“毒疫苗”?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究竟会有多大危害?

展开阅读全文

篇7:家长:3拨人致电让领“疫苗补贴”

全文共 320 字

+ 加入清单

在记者拨打家长电话确认过程中,一名女童的家长崔先生仔细回忆了在哪里填写过孩子的准确信息。崔先生最终给了记者一个肯定的答案:“打疫苗的时候,肯定是那时填写的信息被泄露了。”

崔先生表示,记者拿到的名单中所登记的女儿的名字只用过几个月,“打疫苗时因为急着写名字,就临时写了那个名字,后来马上就改了,也没在别的地方登记过孩子的信息。”还有多位家长表示,曾接到过与打疫苗相关的诈骗电话。“有三拨人打过电话想要骗我,都说是打完疫苗之后让我去领取补贴。”一名信息被泄露的孩子家长尤先生说。

其他接到电话的家长也表示,只有在填写出生信息、打疫苗时填写过这么精确的信息。但经进一步了解,这些孩子的出生医院并不在一处,唯一有交集的地方,就是注射疫苗时登记过信息。

展开阅读全文

篇8:媒体梳理非法疫苗案"时间轴"

全文共 274 字

+ 加入清单

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大量未经冷藏的疫苗类产品流入多个省份。对此,2016年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此事件高度关注,已经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市。

展开阅读全文

篇9:接种疫苗的那些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7 字

+ 加入清单

小时候,大家一定都接种疫苗吧?

“那针又长又细,一不留心就扎入你的皮肤,先是感觉被什么毒虫咬了一口,然后一股刺骨的疼直涌上来……”呵呵,现在想想就可怕!

每次去医院,我不是哭闹就是耍脾气。总之,能逃则逃,能赖则赖。可是,妈妈总有办法让我乖乖的“束手就擒”。

记得那次,妈妈骗我说去买棒棒糖。我一听有甜甜的棒棒糖吃了,自然高兴得不得了,还主动帮妈妈拿来了钱包。刚开始,我还没发现,以为是糖果店装修了,就蹦蹦跳跳地跑了进去。但后来才发现情况不对劲,只听里面不时传来孩子的哭闹声,而且到处是各种刺鼻的药水味。

我跑到窗户边一看,只见一位阿姨手里拿着长长的针。我一下子反应过来,转头就拼命往外跑。可是妈妈一把拉住我,并紧紧地抱住了我。我开始哭闹起来,还使劲地挣扎着。可这又有什么用呢!最后,我哭累了,也闹累了,就像一只受困的飞蛾。后来,我才知道那针不是给我打的,我只需吃颗糖就行了。可这糖毕竟不是真正的糖,看着它的样子我心里就犯恶心……

我希望医学设备更发达,免去小朋友接种疫苗之苦。假如我是魔法师,我会变出一种带有药素的牛奶,而且里面没有一点不健康的成分。瓶子上还贴有可爱的卡通动漫图画。小朋友看得喜欢,也喜欢喝,岂不两全其美?

展开阅读全文

篇10:涉24省问题疫苗上下线名单公布[最新]

全文共 2455 字

+ 加入清单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1日公布了警方侦破的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及的疫苗名单

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发布《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通告》,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山东食药监局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市,另外还有300名买卖疫苗的人员名单。对上述线索,山东食药监局正在组织调查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外地有关线索已向当地进行了通报。

2015年,山东省济南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案件,大量未经冷藏的疫苗类产品流入多个省份。对此,2016年3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此事件高度关注,已经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

3月19日晚,山东省食药监局公布:根据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件中掌握的信息,共梳理出向庞某等提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上线线索107条,从庞某等处购进疫苗及生物制品的下线线索193条,涉及全国24省市。

线索涉及的24省市分别是:安徽,北京,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北,吉林,江苏,江西,重庆,浙江,四川,陕西,山西,山东,湖南,辽宁,内蒙古,新疆。

据山东省食药监局介绍,对上述线索,他们正在组织调查核查,发现违法行为将会同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对涉及外地有关线索已向当地进行了通报。

3月18日、19日,大众网记者采访了负责侦办此案的济南市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及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管理局了解到,这是一起去年案发的案件,济南警方也早已向社会通报了案情。

2014年底,济南警方在对重点涉药(涉嫌药品违法犯罪)群体整治时,发现一名庞姓女子形迹可疑。经过持续侦查,到2015年4月,济南警方掌握了足够证据,成功捣毁其在天桥区租住的窝点,当场查获多种疫苗。随后,济南警方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2016年2月2日,济南警方向媒体通报此案,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查,庞某5年内违法经营的疫苗流向全国24省市,仅下线就有300多人,累计涉案金额达5.7亿元。2009年,庞某因非法获利违法经营人用疫苗,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5年。还在缓刑期内,庞某不但不悔改,竟带上刚从医学院毕业的女儿,制造了这起案值更大、范围更广的疫苗非法经营案。

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因涉案人数众多,部分人员还未到案,各地还在侦办中。

附:

上线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手机号 号码归属地

1程治刚18603924215、13193473789河南鹤壁、河北邯郸

2王林13603779570河南南阳

3李留柱18838125355河南郑州

4胡耀新13937521116河南平顶山

5张昱13623904626河南新乡

6陈小勇18637122895河南郑州

7牛月宏13663000296河南郑州

8邓浩13703930962河南郑州

9陈亚茹13017688173、18937171990河南郑州

10方青山18837173967河南郑州

11郭子磊13838517318河南郑州

12胡孟良18638238625河南郑州

13王记功13703861396河南郑州

14徐应昭15736758681、河南郑州、开封

15刘晓亮15838351369河南郑州

16张绍荣13592463250河南郑州

17程治刚18603924215、13193473789河南鹤壁

18陈艳冰18638639329河南郑州

19陈召良13290966751 18037817671河南郑州

20李治(志)续(雷飞)13949062220 18503861850 0371-86547886河南郑州

21史小军13949006356 18203627239 18625553598 0371-67991939河南郑州

22王新红18538112655河南郑州

23厉卫光13938293671、15890070079河南郑州

24刘华伟(为)18236981676河南郑州

下线人员信息

序号 姓名 手机号 号码归属地

1黄智037160131863、18638143007、18638036076河南郑州

2袁志强18638514141河南郑州

3张大为13140029986河南郑州

4孔素红15539440527河南周口

5刘敏15037893836河南开封

6朱志成18537806009河南开封

7石素英13343708883河南商丘

8段遂生13673719187 15638921908 15515754087 0371-68280028河南郑州

9高金林13027522060 13276908158 13223075338河南郑州

10高开健13603782573、0378-2578905河南开封

11河南生物18567713829、18037132063河南郑州

12刘军13903813090河南郑州

13彭道江15515830806 0371-66370123河南郑州

14乔军13653833817、15516938257、0371-55056085河南郑州

15魏刚18838122006 18638288127 13523085738 13554503311河南郑州

16张豪18538227732 0371-68277018 0371-60657661河南郑州

17刘旭阳18838231891河南郑州

18郑州谢0371-67373196河南郑州

19武峰13839487930 18539711386 13176445299河南周口

20闫发祥13700708383 13343708383 0370-2281067河南商丘

展开阅读全文

篇11:为什么“最严”的监管制度未能阻挡非法疫苗肆意横行?

全文共 1394 字

+ 加入清单

据人民日报评论解释,从已经披露信息得知,尽管所有疫苗都实行批签发并被纳入药品电子监管网,但犯罪嫌疑人伙同医药公司、疾控部门、接种单位“内部人”恶意篡改数据并伪造进货和销售记录,监管部门凭借日常监督检查等手段依然无法掌握疫苗实际流向。

本案由公安部和国家食药总局共同督办,案件具有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双重性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是有边界的,前者针对违反正常生产经营规范的行为,目的是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后者针对破坏市场秩序和社会基本价值的行为,旨在打击恶意犯罪。此次事件显然已经突破了普通行政监管范畴,升级为刑事案件。

也正是因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边界存在,所以当案件尚未升级为刑事案件时,行政执法部门无法使用警察拥有的先进侦查手段,比如银行账户查询、财产冻结、现场保护等强制执法权,也没有人身控制权,对于打击犯罪行为具有天然优势。正因此,发达国家纷纷在食品药品监管机构中设置警察队伍。

2011年以后,辽宁、北京、山东等地公安机关在不同层面内设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侦查机构。此案问题首先在山东被发现,一定程度上印证了“食药警察”的作用和价值。尽管有关部门已有公开表态,学界亦提出了具体方案,但遗憾的是这一做法尚未普遍推广。

目前国家已关注并彻查山东省济南市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3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通告要求:

凡与涉案嫌疑人员有过疫苗交易或存在从非法渠道购入疫苗、向个人销售疫苗情形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在2016年3月25日前将疫苗购销流向等情况主动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报告。

依据刑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备疫苗经营资质而经营疫苗,是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食药监总局要求,该案涉案嫌疑人员,应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主动报告违法经营疫苗情况,包括疫苗的品种、来源、去向等。逾期不报告的,依法从严惩处。

目前,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地已破案21起,逮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拘10人,取保5人。

3月21日,食药监总局、公安部、国家卫计委联合发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加强协作成立联合工作组,尽快查清济南非法经营疫苗涉案产品来源去向,各级联合工作组每日工作进展逐级上报。

同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文称,9家药品批发企业或为涉案疫苗流入非法渠道的主要责任者,各有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将调查结果于2016年3月25日前上报总局,由总局统一向社会公开。目前各省市尚在紧张的排查工作中。存在问题的9家药品批发企业分别是:

河北省卫防生物制品供应中心

湖南华一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陕西益康众生医药生物有限公司

山东兆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实杰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郑州邦正医药有限公司

吉林尚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济宁福泰医药有限公司

陕西医维达康生物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另外,当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还公布了非法经营疫苗案件涉及的疫苗名单,包括疫苗12种、免疫球蛋白2种、治疗性生物制品1种。12种疫苗无第一类疫苗,全部为第二类疫苗,分别为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脊髓灰质炎灭活疫苗等;2种免疫球蛋白分别为狂犬病人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1种治疗性生物制品,为细菌溶解物。

华西都市报对大众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做了解答:

展开阅读全文

篇12: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

全文共 574 字

+ 加入清单

新华社北京3月19日电 山东警方破获案值5.7亿元非法疫苗案的消息近日引起社会强烈关注。目前,各地食药监部门已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求开展涉案问题疫苗核查。

2月23日,新华社就此案做了报道。据山东济南警方通报,2010年以来,该省庞某卫与女儿孙某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广东、河南、安徽、四川等全国18个省市。2015年4月28日,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济南市食药监局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一举捣毁一处位于偏僻厂房内的仓库,现场查获大批预防流行性乙型脑炎等人用疫苗,价值近70万元,并将犯罪嫌疑人庞某卫及其女儿孙某抓获。目前,除已查获的疫苗被查封外,有关部门还在查找其他“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针对网络上的这些生物制品交流群,公安网监部门也介入调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18日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此事件高度关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涉案产品流入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查明流入的疫苗产品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对向非法经营疫苗嫌犯销售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从其购入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由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3:打疫苗作文450字

全文共 468 字

+ 加入清单

最近,我们湘乡都在进行流感疫苗的接种。上周一,老师发了流感疫苗接种单,并告诉我们周一周二交钱,周三打针。

回到家后,我心理很害怕,因为我一看到针就会哭,我生怕到时候在全班丢脸……妈妈回到家了,她看见我没有写作业,便问:“惠惠,怎么了?”我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妈妈。妈妈想了一阵,说:“好吧!为了保全你的‘面子‘,我让你爸周六带你去防疫站打针!”“妈妈万岁!”……

一转眼就到了周六,早上,爸爸对我说:“宝贝,今天上午你去唱歌,下午睡一觉后去打针,好不好?”“那,好吧!”我硬着头皮说……下午,爸爸开车带我来到了老防疫站打针。在路上,我不停的问痛不痛。爸爸总是告诉我:“开始有点疼,过一会儿就好了,不怕。”听爸爸这么说,我勇敢了不少,可还是怕……

坐在打针室,护士姐姐说:“我给你讲个笑话吧,你要认真听!”“好呀!”我来劲了。护士姐姐讲的笑话很好听,完全把我吸引住了。听完之后,我说:“姐姐,你怎么还不打针?”护士姐姐笑着说:“我已经打完了。”我很惊讶,说:“你好神,就这样打完针了!”……

在回家的路上我想,护士姐姐的技术真好,打针没有什么可怕的。

展开阅读全文

篇14:各地清查非法疫苗流向

全文共 471 字

+ 加入清单

安徽:成立跨部门联合专案组,针对山东特大非法疫苗案中的涉案人员、疫苗流向等进行彻查;安徽省食药监局已发文要求有关市县区局和地方政府积极动员涉案人员的家属朋友敦促涉案嫌疑人员及时投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成立案件查处领导小组和专案组,专案组已会同市(地)局对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并公布举报电话。

广东:省食药监局对省内全部3家疫苗生产企业、37家具有疫苗经营资质的药品流通企业和相关疾控单位进行集体约谈,要求各单位立即开展自查,重点查清近几年来是否与山东省局公告线索的涉嫌人员有业务往来,有否从非法渠道购进疫苗或向个人销售疫苗,是否存在疫苗购销票、账、货、款以及运输凭证不一致的情况,并要求各单位将自查情况报告所在地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瞒报或漏报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查处。

广西: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要求,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做好案件的调查工作;组织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立即整改。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出紧急部署,在全区启动非法经营疫苗类产品核查工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5: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全文共 4434 字

+ 加入清单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第668号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务院决定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采购疫苗,应当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二、将第十五条修改为:“第二类疫苗由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组织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由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疫苗生产企业采购后供应给本行政区域的接种单位。

“疫苗生产企业应当直接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第二类疫苗,或者委托具备冷链储存、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接受委托配送第二类疫苗的企业不得委托配送。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向接种单位供应第二类疫苗可以收取疫苗费用以及储存、运输费用。疫苗费用按照采购价格收取,储存、运输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收取。收费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三、将第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应当遵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保证疫苗质量。疫苗储存、运输的全过程应当始终处于规定的温度环境,不得脱离冷链,并定时监测、记录温度。对于冷链运输时间长、需要配送至偏远地区的疫苗,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提出加贴温度控制标签的要求。

“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的相关规范由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四、将第十七条第一款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在销售疫苗时,应当提供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销售进口疫苗的,还应当提供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章。”

五、将第十八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六、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接种单位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应当索要疫苗储存、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接收、购进记录,做到票、账、货、款一致。对不能提供全过程温度监测记录或者温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接种单位不得接收或者购进,并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七、将第二十五条第二款修改为:“医疗卫生人员应当对符合接种条件的受种者实施接种,并依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记录疫苗的品种、生产企业、最小包装单位的识别信息、有效期、接种时间、实施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受种者等内容。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八、将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修改为:“因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因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需要对受种者予以补偿的,补偿费用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国家鼓励建立通过商业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的机制。”

九、将第五十二条修改为:“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疫苗质量问题和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以及其他情况时,应当及时互相通报,实现信息共享。”

十、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四条:“国家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统一的疫苗追溯体系技术规范。

“疫苗生产企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依照药品管理法、本条例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疫苗追溯体系,如实记录疫苗的流通、使用信息,实现疫苗最小包装单位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可追溯。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建立疫苗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五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应当如实登记,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卫生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监督销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当如实记录销毁情况,销毁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十二、将第五十四条改为第五十六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及时查处的;

“(二)未及时核实、处理对下级卫生主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举报的;

“(三)接到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相关报告,未立即组织调查处理的;

“(四)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五)违反本条例的其他失职、渎职行为。”

十三、将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履行预防接种保障职责的,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发生特别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连续发生严重的疫苗质量安全事件的地区,其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将第五十六条改为第五十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

“(一)未按照使用计划将第一类疫苗分发到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乡级医疗卫生机构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购进、储存、分发、供应记录的;

“(三)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十五、将第五十七条改为第五十九条,修改为:“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降级的处分,对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责令暂停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的执业活动:

“(一)接收或者购进疫苗时未依照规定索要温度监测记录,接收、购进不符合要求的疫苗,或者未依照规定报告的;

“(二)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真实、完整的疫苗接收或者购进记录的;

“(三)未在其接种场所的显著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方法的;

“(四)医疗卫生人员在接种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告知、询问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有关情况的;

“(五)实施预防接种的医疗卫生人员未依照规定填写并保存接种记录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接种疫苗的情况进行登记并报告的。”

十六、将第五十八条改为第六十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受种者人身损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负有责任的医疗卫生人员的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规定,未通过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疫苗的;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从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购进第二类疫苗的;

“(三)接种疫苗未遵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的;

“(四)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未依照规定及时处理或者报告的;

“(五)擅自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的;

“(六)未依照规定对包装无法识别、超过有效期、脱离冷链、经检验不符合标准、来源不明的疫苗进行登记、报告,或者未依照规定记录销毁情况的。”

十七、将第六十一条改为第六十三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未依照规定建立并保存疫苗销售记录的,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罚。”

十八、将第六十三条改为第六十五条,修改为:“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销售的疫苗,并处违法销售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九、将第六十四条改为第六十六条,修改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未在规定的冷藏条件下储存、运输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所储存、运输的疫苗予以销毁;由卫生主管部门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至撤职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吊销接种单位的接种资格;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责令疫苗生产企业、接受委托配送疫苗的企业停产、停业整顿,并处违反规定储存、运输的疫苗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吊销疫苗生产资格或者撤销疫苗进口批准证明文件,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将第六十八条改为第七十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规定,疫苗生产企业、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经营疫苗的,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罚。”

二十一、将第七十二条改为第七十四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疫苗生产企业,是指我国境内的疫苗生产企业以及向我国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厂商指定的在我国境内的代理机构。”

二十二、增加一条,作为第七十五条:“出入境预防接种管理办法由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另行制定。”

二十三、删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九条、第六十二条中的“疫苗批发企业”。

二十四、将第六十条改为第六十二条,并将其中的“第八十七条”修改为“第八十六条”。

此外,对条文顺序和个别文字作相应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篇16:我和疫苗之间的小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 加入清单

去年暑假,我偶然发现爸爸的左胳膊上有一个很像烫伤的疤痕,便好奇地问爸爸这疤是怎么来的?爸爸告诉我:这不是伤疤,而是人接种疫苗后的自然现象。从那以后,我便对疫苗产生了兴趣,想知道它到底是什么东西?后来,我通过百度了解:疫苗是用各类病原微生物制作的用于预防接种的生物制品。

原来疫苗是一种药物,每个人小时候都要进行疫苗接种。爸爸告诉我:我和疫苗之间还有一个小故事呢。在我三岁的时候,奶奶带着我到镇卫生院进行百白破接种。接种后奶奶发现我的接种部位红晕,哭喊不断,还出现了轻微发热现象。奶奶非常担心,便责怪护士阿姨是不是疫苗接种有问题。当时护士阿姨边告诉这是正常反应现象,边用毛巾热敷。听奶奶说,当时我的哭喊声越来越响,正当奶奶和护士阿姨快吵起来的时候,院长赶来了,劝慰奶奶每个人疫苗接种有不同程度反应,这属于正常现象。果然,一个小时后一切正常了。从此以后,我成了镇卫生院接种疫苗的重点关注对象了。

听了我的故事,大家是不是觉得疫苗很可怕。其实,一点都不用害怕。疫苗是个好东西,它能增强人的抵抗能力,防止各类疾病的发生。不管是小朋友还是家长,大家不妨上网学习一下有关疫苗的科普知识!

展开阅读全文

篇17:打疫苗作文

全文共 568 字

+ 加入清单

前不久,听说学校将要统一给学生们打次疫苗,几年没打疫苗了,想起真有些害怕。但当别人说起这件事时,我做出很害怕的样子,其实,我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因为小时候曾打过这种疫苗,我想这次应该不会再打一次。

没想到,5月4日那天中午,我正悠闲地靠在课椅上看书,数学老师不知什么时候突然冒了出来,她有些幸灾乐祸地说:“赶快到外面去排队,每人准备挨一针。”许多胆小的女生开始尖叫起来,还有的女同胞抱成一团,我却不慌不忙地去排队,心想:我是不会挨那一针!就算小时侯打过的仍要打,但以我打疫苗的经验,感冒了,是不可以打疫苗的。哈哈,我眼下正有这个“杀手锏”——感冒咳嗽。

到了风雨操场,我拨开人群,兴冲冲地跑到医生面前:“医生婆婆,我感冒了,是不是不能打疫苗?”医生抬头看了我一眼,说:“没问题,可以打。”听了这话,我的情绪直下三千尺,我灰溜溜地退回到原位。

该我打了,我像一只待宰的小羊羔,我害怕地闭上眼睛,对医生说:“慢点给我打吧!”“不行。”医生严肃地说:“打慢了,疼痛会更持久的。”说完,她拿起装有粉红色液体的针管向我的胳膊扎了下去,我的胳膊像被蚂蚁咬了一下 ,“好了,打完了。”医生对我说,我睁开眼,看着胳膊上的小红点,这么快,一点也不疼。我开始向那些胆小的女生说:“去吧,一点也不疼。”

通过这次打针,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亲身下河知深浅,亲口尝梨知酸甜。

展开阅读全文

篇18:初中接种新冠疫苗的日记模板

全文共 704 字

+ 加入清单

疫情没有结束,我们不能松懈,疫情随时有可能卷土重来。我们伟大的祖国施行全民免费接种新冠疫苗,并非常有序的开展疫苗接种工作。11月20日,我们学校开始接种新冠疫苗。接到学校打疫苗的通知,我毫不犹豫,立刻就报名接种,按照学校的规定及时的接种上了疫苗。接种疫苗没想象中那么可怕,轻轻一针,几乎不疼,打完以后也没有不良反应。

学校组织打疫苗是一个庞大的工作,六千多学生要在几天集中打完确实对组织者是一个考验。非常有幸,我有机会成为一名学校志愿者,负责维护和引导疫苗接种工作。接到这份任务我既兴奋又紧张。兴奋的是能够给国家,给学校在新冠疫情防护上出一份力,紧张的是第一次干这个工作,面对几千名同学和家长,自己是否能够干好。

第一天,穿上志愿者的红马甲格外兴奋。这一天老师分派给我的任务主要是引导大家填表和维护打针次序。刚开始做还有些不适应,但随着工作紧张的进行,我也不想其他的,只顾着如何把工作怎么干好,一天下来有时能连续站立三四个小时,有时也能坐着引导上千人填表。接种任务艰巨,我们一刻也没有休息的时间。晚上将近六点下班后,我才感觉到我的腿十分僵硬酸痛。累,但很有成就感!第二天和第三天我就适应了很多,做起事情来不那么手忙脚乱了,更像是一名老工作人员,处理起事情来得心应手。

伴随着学校接种疫苗工作的结束,三天的志愿者活动很快结束了。这三天收获很多,感受到组织接种工作的不易,感受到老师们的付出,也体会到了工作的辛苦。想到这些,感觉自己唯有好好学习才能对得起父母和老师的辛苦付出。还好,一切都不晚,我要加倍努力学习,为了更好的明天。同时,我将继续尽我的能力跟大家一起与新冠病毒抗争,我也坚信,我们最终一定会取得抗疫的胜利!

展开阅读全文

篇19:疫苗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7 字

+ 加入清单

有些事,本使人们害怕,它们可望而不可及,它们会令人恐惧,它们在人们心中至始至终都有着一个被戒备的身份。可不知为什么,有时候,一点小小的温情,竟能将这恐惧燃烧的灰飞烟灭,整个世界都被点亮了,时间仿佛凝固了,它们裹上一层层彩虹般的色彩,好像有甜甜的味道。

针终究还是针,尖锐得让人直冒冷汗。揉揉眼睛,还是不肯向前,慌忙之中,恐惧之中,一个白色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我已经忘记了她的样子,也不知道她的名字,我只记得她穿着一件白大衣,白得纯洁,白得灿烂。她把我抱起来,轻轻地拍着我的背,唱着一首欢乐的儿歌。我觉得我当时笑了,应该笑得很灿烂,我将自己的小手搭在她的手臂上。不知什么时候,针已经打完了,我第一次知道,打针原来可以不痛。我笑着,含着嘴里她送我的糖,当时还太小,现在想起来,那应该就是感动吧。

这一剂疫苗,不仅让我后来不受病毒的侵入,也给我心里打上了疫苗。我不再暴躁,对别人温柔一点,真诚一点,宽容一点,乐观一点,也许这就是待人处事的真理。

展开阅读全文

篇20:我的魔法疫苗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6 字

+ 加入清单

我是一个魔术师,名叫摩斯·爱因思爱迪·方。我喜欢用自己的魔法给别人带来快乐。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我来到了一个名叫“风秀村”的地方。听着这个名字,我的第一感觉是着一定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村庄。可进到村里面,出乎我的意料,这里的空气污染严重,树木稀少,村民们看上去面黄肌瘦,并且体质羸弱。我对村长说能帮助村民们,于是村长命人在广场前搭起了一个棚子,并且把村民们召集起来。我在广场上告诉他们说:“乡亲们,我发现这里的污染严重,对你们的身体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等一下大家排好队,我给每个人一支疫苗,可以帮助大家排出身体里的毒素。”

排队的第一个是七八岁左右的小男孩,他伸出胳膊对我说:“大哥哥,你快给我打疫苗吧!我不怕疼的。”我笑着说:“小弟弟,我可是一个魔术师呀,不必这么麻烦的。”我用魔法把疫苗变成一颗糖果,小男孩放进嘴里,活蹦乱跳地走开了。

第二个说最喜欢喝果汁,于是我把疫苗变成了一杯橙汁。第三个说喜欢吃冰淇淋,我又把疫苗变成了一个蛋筒冰淇淋。第四个说最喜欢吃西红柿,我用魔法变出了疫苗西红柿。第五个,第六个……

就这样,我用自己的魔法,把疫苗变成村民们喜欢的食物和饮料,让他们开开心心地吃喝下去,给全村人注射了一遍疫苗。但是我觉得光靠疫苗还不够,我还用魔法和村民们一起治理村里的环境卫生,让“风秀村”真正地风光秀美。

展开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