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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热门20篇)

悲恋花是连载的长篇小说,以下是悲恋花小说的结局篇,一起来看看吧。现在小编给大家整理推荐了蜗居小说原版大结局优秀作文,欢迎查阅,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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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

全文共 2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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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工程师》是米酿写的历史军事的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明末工程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愣了好久。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

李植点了点头,说道:“澳大利亚的东方、南方和东南方向水草丰美,最南地方气候和北京差不多,不过更加温润多雨。那里现在满是森林,还有一些草原。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里藏着一个储量相当惊人的金矿。”

“不说别的,光说那澳大利亚东南地区,装整个大明的人口都没有问题。”

“现在我们的船队已经在秘鲁的西部沿海岛屿开发鸟粪资源。保守估计,这些岛屿上的鸟粪足够我们汉人使用三十年。三十年后,我们日本的化学基地应该就能大规模供给化肥了。所以我们有把握把粮食亩产提高一倍。”

李植越说越有兴致,看着朱由检说道:“现在小麦的亩产很低,算上投入的种子,每亩小麦收益不过**斗。因为每亩麦地都会耗费一定的人力,灌溉水源,所以农业收益很低。如果我们能利用肥料把小麦亩产提高一倍,那么农民的实际收入将提高数倍。”

“举例来说,现在我们在澳大利亚雇佣当地土著耕作,每人每月给四斗粮食做报酬,每个土著可以照看十亩地。这样下来一年地主的亩均利润大概就是三斗。而在鸟粪产业的扩大后,甚至有了化肥后,澳大利亚地主的亩均利润可能可以提高到一石。”

“如果是大规模的庄园动辄百亩,只要管理得当利润是十分可观的。当然,大型庄园雇佣的土著超过十人,这就很需要管理能力,要能够让这些土著安心干活,为自己和汉人劳动创造财富。”

朱由检听到李植的话,突然间有些向往起来。

这三年,朱由检的帝王雄心已经被惨淡的现实渐渐磨平了。实际上,朱由检早已经看不到任何复兴大明的希望。天下的民心已经完全站在李植这一边,只有极少数士绅还在偷偷怀念明朝,但他们的影响力也渐渐被识字的中学生取代。

大齐的开拓进取惠及每一个汉人,外族在汉族面前不堪一击,没有任何一个力量能够帮助朱由检复国。完全不存在任何希望。

朱由检早就接受了大明结束,新朝代牢不可破的事实。

实际上朱由检现在作为一个罪人,除了担心李植毒杀他,就是担心自己的子女。因为除了朱明太子朱慈被封为承恩侯,其他的皇子公主如今都是庶民。而一些地方官甚至因为崇祯的子女是朱明皇室子弟而歧视他们,各种有利的政策都不照顾崇祯的家庭成员。

周围的百姓都越来越富,而朱由检的子女却谋生不易。这么下去的结果就是朱家的儿子失去婚配的资本,最后一个个孤独终老,女儿则草草嫁人,一辈子受夫家嫌弃。

然而李植如今开口,说要让朱由检去澳大利亚做地主。

朱由检嘴巴有些干,舔了舔嘴唇说道:“圣…圣上,庶民已经老了,倒是没什么期许。只是庶民的儿子女儿有不少颇为贫困,圣上若是…若是仁德,庶民恳请圣上允许庶民的子女出海,在海外的殖民地占据百亩土地。”

李植看了看朱由检,点了点头。

他上去扶了扶朱由检的肩膀。在李植有力的双臂中,这个曾经统御十三省的帝王有些单薄,李植甚至觉得朱由检的身子有些发抖。

时代已经完全不同了。

李植说道:“你说的我很理解。你放心,你所有的子女以后都不会被人歧视,都将被地方官一视同仁。如果有任何人敢区别对待你的子女,子孙,我李植第一个要惩处这样的地方官。”

顿了顿,李植说道:“好,你的几个儿子只要愿意出海的都可以出海垦殖,朱家的儿子都受过良好的教育,我看管理一些土著也没有问题。我会提醒移民官员注意,让他们把朱家儿子分配到土著比较多,需要管理才能的地区去!”

听到李植的话,朱由检脸上一阵白一阵红。

王承恩茫然地看着李植,眼睛里越来越恍惚。显然,朱由检已经完全接受李植的恩德了,开始融入大齐的社会秩序,并在这个秩序中努力争取自己的地位。

然而对于身体残疾,除了尊严什么都不剩的王承恩来说,这样的结局无疑算不上喜剧。

李植突然看向了王承恩,喝问道:“王承恩,你可有不满?”

王承恩在地上身子一抖,脸上又流下两道泪水,颤声说道:“奴婢不敢。”

李植冷笑了一声,淡淡说道:“朕料你也不敢。你便随你老爷一起出海吧。”

转过头,李植缓缓朝朱由检说道:“那便这样吧,你召集子女筹备筹备,地方官不会刁难你的。你把你儿女的名字报到澳大利亚南部和南美洲的名单上,选个日子便搭船出海吧!”

朱由检长长地吸了一口气。

对于一个当了二十多年皇帝的人来说,为了几个农庄这样的小事感激李植实在有些难堪。但同时,对于一个被废了的皇帝来说,能够不被毒杀,能让自己的子女能够得到良好的归宿,这又是十分难得的。

朱由检脸上一红,然后又渐渐白了。他朝李植拱手作揖,恭敬地说道:“庶民谢过圣上,圣上胸怀仁德,实乃天下黎民之幸。庶民衷心恭祝圣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听到朱由检的话,李植哈哈大笑起来。

他拍了拍朱由检的肩膀,再次笑了起来。

对于朱由检这样身份的人,李植并不准备折辱他。李植并不希望朱由检诚惶诚恐跪在地上给自己磕头,毕竟朱由检也曾是皇帝,也有他最后的骄傲和自尊。朱由检能朝自己作揖,喊一声万岁,李植觉得很足够了。

“你这么说,朕很高兴!很高兴!”

听到朱由检的唱拜,门外的李老四也有些欣慰,开心地笑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回事,门外负责拱卫李植的禁卫军似乎也听到了朱由检的唱拜,竟齐齐大声喊了起来。

“圣上万岁!”

“万岁!万岁!”

“万万岁!”

唱了几句,这些人又齐声喊道:“大齐万岁!”

“大齐万岁!”

“大齐万万岁!”

几百人齐声大喊的声音响彻大地,不知道传出去多远。那一声声欢呼,让三年来都无比寂静的小院子突然间变成了沸腾的舞台,仿佛变成了庞大帝国的绝对中心。

李植点了点头,不再停留在这个特殊而普通的小院子。他一甩前襟,大步走出了屋门。

朱由检拱手长揖,送李植离开。

就连地上的王承恩也不敢再托大,朝李植作出了跪拜的姿势。

“李老四!回去准备!”

李老四笑了笑,问道:“东家!准备什么?”

听到李老四喊自己“东家”,就好像崇祯七年李植起家时候的样子,李植诧异地回头看了看他。当他看到李老四那张饱经风霜的脸上依旧有一双少年人才有的明亮眼睛时候,又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太多东西要准备了!”

“通知郑晖,准备建设贯通南北、横贯东西的四条铁路动脉!”

“通知崔昌武来,准备发展负责立法并监督政府的机构!”

“让李兴从新大陆回来!开始征兵!我们再准备二十万兵马,两年后朕要亲征波斯和奥斯曼!西伯利亚!然后是非洲!朕要让这个天下的每一寸土地,都属于汉人。”

“让李欢在全国建二十所大学,建立两百个物理、机械和化学的高等实验室。”

李老四跳上吉普车,大声喊诺。

李植站在吉普车的外面,摸了摸吉普车的车身,大声说道:“朕是汉人的头号工程师,朕要用自己的一生,给汉人建设一个最美的未来。”

坐上吉普车,李植大声喊道:“李老四!我们永远在路上!“

”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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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楚乔传小说结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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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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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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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甄嬛传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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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宁宫殿宇开阔,秋风无尽吹来,微微蕴凉,卷着一缕缕花叶即将凋零的颓唐气息。初秋的晌午已有一丝清冷之意,半黄半绿的树叶开始在枝头颤动,那种欲留不能留的姿态,很像垂死挣扎的无奈。

鹂妃安氏是被匆促带来的。她显然未来得及认真梳洗,脸上还残留着那种颓败的神色,身体微微颤抖。因在病中,头发松散绾着,斜斜簪着一枚金镶玉蜻蜓簪,那蜻蜓是欲飞未飞的姿态,她穿一袭月白色水纹绫波裙,外罩一件莲青弹花子,才要跪下,膝下一软,似一朵被风吹落的花瓣,软软坐了下去。

玄凌看也不看她一眼,太后也不见怪,只道:“葛霁。”

葛霁拉过她手,两指扣了上去。安鹂容且惊且惧,手腕上还套着一枚金镶珠翠软手镯,中嵌翠环,环中有莲瓣氏金托,每瓣嵌南珠一颗,翠环背面八角形镂空托底,十分精巧,然而因着她病中憔悴瘦弱,那手镯愈宝光灿烂,愈显得她的手臂枯瘦如柴,了无生气。

葛霁很快复命,“娘娘体弱,但绝无半点服食五石散之象。”葛霁停一停,“恕微臣多嘴,这五石散的成分和纯色与当年傅婕妤所服的乃是一样的。”

贵妃轻轻一叹,如秋夜落索,“可惜了傅婕妤。”

皇后大惊,她脸上青红交替,最后被愤怒与震惊取代,“那些五石散是你给傅如吟的?!你……竟敢残害皇上龙体!”

安鹂容没有回答,她的目光接触到麝香和五石散之后,便是一种死寂的无望。

我从未见过皇后如此震怒的神情,仿佛有无数雷电在她的情绪中爆发。皇后厉声唤过剪秋,“给本宫狠狠掌她的嘴!”

皇后所谓的“掌嘴”并非打耳光,而是用木尺击打安鹂容的嘴唇与下颌部分。木尺击打在皮肤上有“噼啪”的脆响,耳错听见会以为是鞭炮喜悦的昂扬。很快,安鹂容鼻子以下的部分高高肿起,口中不断有鲜血溢出,直到她痛楚地吐出两颗牙齿。

玄凌伸手示意停止,厌恶地望着她,眸中厉色毕露,“淑妃的孩子、眉庄、梦笙、如吟的死是否都是因为你?”

她目光平静如死水,看不见一丝情感的涟漪,她正一正妆饰,敛衣叩拜,“既有当初,臣妾早已料想到今日。”

玄凌望着安鹂容的目光中有无尽悲悯、痛心于厌憎,“鹂妃,你陪了朕十余年,从未有忤逆朕的时候,谁知你竟这般狠毒!”

“臣妾不喜欢鹂妃这个称号。何况皇上从未真心爱过臣妾,您不过是宠我罢了,和宠一只小猫小狗有什么区别?臣妾算什么?鹂妃?不过是您韏养的一只鸟儿罢了。”她轻轻一笑,似一朵较弱的花绽开开唇边,风姿楚楚,“至于狠毒么?”她目光一一环视众人的面孔,经过太后,最后定格在玄凌面上,“在座之人,谁没有狠毒过?”

玄凌再问,“有无人指使你,你可有什么要分辨?”

她再度拜倒,语调淡漠而厌倦,“一切都是臣妾的错,请皇上赐罪。”

玄凌转过脸轻轻吐出两字,“赐死。”

“皇帝,让她活着。”太后缓缓起身,面容丝毫不改,转向鹂容,“人人都有狠毒之时,只为在这宫里人人都会身不由己。可你的狠毒,已经超过旁人百倍。哀家不让你死,还要保留你鹂妃的封号,景春殿便是你的冷宫。等你养好了身子,哀家会日日命人掌你的嘴,要你日日跪在佛前忏悔你的罪孽。有你做例,看宫中谁还敢放肆!”

鹂容轻轻一笑,漠然置之。太后唤过李长,“带她下去,禁足景春殿,再不许人伺候她。所有服饰过她的宫人,亲近者杖杀,余者全部变卖为奴,永世不许入京。哀家便要看她自生自灭,免得谁杀她脏了自己的手。”说罢喝道,“拖下去!”

秋色如妆,赭红之色的枫木燃起漫天凄美的红色火焰,如一叶残花的安鹂容,便被拖拽着消失于这片红色之中。她最后一片漫过玄凌的眼神,无一丝眷意。

尘埃落定之后,我在观音像前为我未曾出生的第一个孩子燃起一炷沉香。

我有些倦,靠在寝宫的妃榻上看花宜插着一束狐尾百合,它的花蕊曲若流霞,有妩媚的姿态,那种粉嫩的红色,像极了暖情香的颜色,那种粉红,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我仔细看着自己套着赤金镂空护甲的纤长手指,有一天,护甲中残余的一点明矾让我瞒天过海,以假乱真。又有一天,我用这双手指的指甲勾起一点暖香的香粉一点一点混入狐尾百合的花蕊,得闲合上花苞,再教给鸢羽在夜间时在盛开的花瓣上洒上一点水可以延长她美丽的花姿。我知道的,太医会检查花束,却不会打开含苞的花朵去检验它的花蕊。

我想起那一夜许太医的手,他的手上全是来自鹂容身体的热鲜血,我对着光线仔细分辨自己的手,我闻不起一丝血腥气,也看不到一丝血液的痕迹。

然而,我清楚地知道,我双手所沾染的血腥是永远也洗不去了。

景春殿一夜间人去楼空,同冷宫无异。安鹂容的败落让后宫嫔妃额手相庆之外,也格外感受到得宠与失宠之间常常变幻莫测。

景春殿的看守以及鹂妃的奉养事宜一律交给了李长,回想当年鹂妃对李长和槿汐一事的羞辱,李长自会将她照顾得“很好”,我只嘱咐一句,“不要教她死了。”

李长躬身诺诺而笑,“奴才晓得轻重。”他低声道,“皇上已下令诛杀安比槐,斩立诀,就在这两日了。”

我低头轻笑,“抽个合适的时候告诉她,父女一场,总要一哭以尽哀思。”

李长道:“奴才定会挑个好时候。”

长日徐徐,宫中因鹂妃的废黜而格外沉静。最初因她败落而生出的种种欢喜逐渐让人体味出君恩无常的哀凉。深宫岁月,大抵也难得有这般静谧的时光,唯有初入紫奥城不久的三位嫔妃的欢笑依旧有青春无惧的蓬勃。

这一晚玄凌歇在春嫔宫中,秋夜寂寂,唯见床前灯花爆了又爆,槿汐笑吟吟道:“可不知明日有什么喜事呢?”

早起向太后请安后亦是无事,我抱了予涵与灵犀在灯下识字为乐。外头小允子喜滋滋来通报道:“六王隐妃到,九王正妃到。”

话音未落,玉隐与玉娆欢欢喜喜带了一人进来,道:“姐姐看谁来了?”

视线中一蓝衣男子缓缓敛衫拜下,“淑妃娘娘。”

熟悉的声音如一根琴弦拨动我久违的温馨亲情,我疾步上前扶住他坐下,欲语,泪先落下了,泫然含泣,“哥哥,你可大好了?”

哥哥比病中精神了许多,神色虽还有些苍白,却也缓和了好些。他比从前略瘦些,一袭蓝色暗纹长袍中隐隐透出几许沧桑孤清之意。我上上下下看个不住。哥哥微微一笑,“我确是好了。实初也来帮我看过,已经无碍了。”他仔细看着我,“环儿,你比从前好看许多。”

我啐道:“哥哥就爱拿我玩笑,可见是真好了。”

哥哥见了予涵与灵犀,欢喜道:“可是我的一双外甥么?”

我含泪点头,“是,还没见过舅父呢。”说着一一抱到他怀中。哥哥一边一个,很是疼爱,灵犀久不见玉娆,伸开手臂便要她抱。

玉隐掩口笑道:“玉娆现在抱灵犀,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有自己的孩子了呢。”

玉娆红了脸,笑骂道:“二姐姐就会笑话我,我再不理你。”

哥哥抱着予涵小小的身体,欷虚道:“仿似大梦一场,噩梦不断,醒来时甄氏又是富贵鼎盛。”他吻一吻予涵,紧紧抱着予涵身子的手轻轻发颤,“致宁若还在,予涵也可多个表哥了。”

提起嫂嫂与致宁,哥哥饶是坚毅,眼中亦盈然有泪光,玉娆与玉隐不住别过头垂泪不已。

我忍泪坐下,轻轻道:“管氏已灭,但我还是很想知道,当日哥哥身在岭南,何以突然失常?”

哥哥垂眸片刻,“某日,有自云宫中内侍前来相见,将茜桃与致宁惨死情状告知于我。我能忍受放逐岭南的种种苦役,皆是因为挂念父母妻儿,我一直以为他们都还活首。”他以简短的言语将概况告知于我,然而我如何不知,这短短两句话之下有几多深情厚意。

四人相对垂泪不已,哥哥安慰地拍一拍我的手,“还好,环儿,你都好。”

都好么?身体自是养在金尊玉贵之地,而一颗心,早就在滚油冰水中煎熬翻滚了多年,早就破碎不堪了。

正说话间,却见外头人影一闪,却是李长进来,打了个千儿道:“给淑妃娘娘、王妃、隐妃、公子请安。”

我晓得他来自有不寻常事,果然他附在我耳边低语几句。

我略一思忖,问道:“太后在做什么?”

李长道:“此时怕是在佛堂念经呢。等用了午膳,怕还要睡两个时辰。”

我浅浅一笑,“玉娆和玉隐去看看玉姚吧,和且和哥哥说些话,太后最疼玉娆,等太后午睡醒了,该和玉隐一起去向太后请安。”我特特叮嘱玉隐,“太后必会问起尤静娴的事,怕你薄待了她,你必得一句句回得仔细,别叫太后多心。”

她俩携手而去,我见无人,方道:“有奴才嘴快,鹂妃知道你来了,想见你一见,你肯不肯?”

“鹂妃?”

“便是从前的安陵容,”我漠然道,“她已形同被废入冷宫,你可愿意去看她一看?”

哥哥一震,旋即垂下目光,思忖良久,轻轻道:“也好,有些话,我很想亲口问一问她。”

透明琉璃戗金盖碗里茶色如滟滟一酡胭脂,茶香袅袅,正是新贡的锡兰醉脂,那鲜艳的颜色似一颗艳毒的心,隐下无数心事。我颔首:“也好。”我转首吩咐李长,“悄悄儿地,别惊动了人。”

李长点头道:“一切有奴才。”他又道,“鹂妃说想吃甜杏仁。”

我点头,“太后说过,想吃什么给她。衣食供应不缺,她还是鹂妃娘娘。”

李长应了声“是”,引了哥哥出去。

我自留了玉隐与玉娆一起用午膳,闲话家常,又陪她们去太后处说话。

日影西斜,待到黄昏时分还未见哥哥回来的踪影,我不觉暗暗心惊。披上一件藻绿色的蹙金繁色脂艳海棠茜纱披风,我携过槿汐的手,向景春殿去。

昔日繁华似锦,承恩如欢的长杨宫,此刻杨柳衰烟,连那一带赫赫红墙亦成了一道颓败的红,似女子唇上隔夜残留的胭脂。在黄昏的幻境下,整座宫宇似一头苟延残喘的巨兽,僵伏在那里。

此时已是落日西坠,晚霞满天。天空中的落日已被昏暗吞没殆尽,半天的云层被无边的霞光渲染得格外的璀璨炫目、金红、娇紫、嫣蓝、虾黄、粉紫,诸多霞色调和成幻紫流金的天空,如辅开的七彩织锦从九天玄女手中无边抖落。

我驻足观望,这样的霞色,恰如当年我们入宫当选那一日。

同样的天空,同样的晚霞,同样的人,却不复当年少艾心境了。

此时此刻,如斯霞色。在我眼底映成的倒影不过就如一匹揉皱了的丝缎,再无动心处。

暮色中一道颀长的身影缓缓向我走来,夜凉的风掠起他袍子的边角一扑扑的,像欲飞又不能飞起的飞鸟的翅。

我上前几步,关切道:“哥哥,怎么这么久?”

他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哥哥,她对你说了什么?”

哥哥恍然摇头,轻声道:“没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她实在,也很可怜。”

哥哥停一停,问我道:“她很喜欢吃甜杏仁么?方才与我说话时她一直在吃。”

我摇头,“我并不晓得。”

哥哥在我近旁,轻轻道:“她很恨皇后么?”我无言,哥哥道:“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要我告诉你皇后,杀了皇后。”

天色yu晚,重重宫殿暗云披上了浓墨浑金的色彩,在暮霞的垂映下渐渐变成无数重叠的深色剪影,这样缓慢地陷没,格外给人一种压迫到无法喘息的感觉。有内监有声音骤然尖利爆发,“鹂妃娘娘殁了。”

哥哥一怔,迅疾转过脸,许是夕阳的余光仍旧灼烈,许是我看错了,哥哥的眼角竟有一丝晶莹之意。

我木然片刻,她死了,安陵容死了,我骤然大笑,笑得不可歇制,连自己也难以想象,我的喉咙里竟有这样畅快的笑声迸发。

耳边犹自响着当年我与眉庄的欢笑声,陵容娇怯怯的含羞不语。十余年岁月,终于,爱的,恨的,都离开了我。

寂寞如斯。

光摇朱户金铺地,雪照琼窗玉做宫,这样繁丽的紫奥城,不过是几道深深的寂寞身影辗转其中罢了。

良久,颊边缓缓滑落了一滴清泪。

泪落人亡,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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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谁的青春不迷茫》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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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是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如同大多数人一样,作者刘同一样有着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期,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他说觉得孤独就对了,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我曾谈过一段恋爱,分手理由是因为我不够有钱。后来我拼命赚钱,却再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人。我曾被同事排挤,因为我不懂规矩。后来我懂了规矩,但再也不会用这个理由去刁难新同事。我一直和父母抗争,因为他们一直觉得我不那么好。后来我过得越来越好,我才知道他们只是怕我一个人过得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于是他把自己写了下来,写进了书中,于是创作出了青年励志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

·内容简介: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中,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述说自己对过去十年的感悟和认知,从大学到如今工作的这十年作者所经历的事和人,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劝解大家青春的迷茫人人都有,希望读者能够从作者身上找出答案,看清自己,走出迷茫的青春。《谁的青春不迷茫》没有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作者的个人经历和感悟。文章始终以第一人称述说现在,以当代人为背景亲情吐露的思想。作者刘同带领读者一起正视自己的过去,迷茫一直都在,人们需把握好现在,直面未来。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

“在大同的世界中,做小不同的自己”。刘同,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因《职来职往》节目被大家所熟知,成为青年人的励志偶像和追求的奋斗目标,拥有几百万的微博粉丝,他的励志语录每一条都被疯狂转发。这是一本送给所有年轻人的心灵指南,是送给所有同龄人的成长礼物。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对这十年过往经历的总结,感悟及思考,在时间和空间交错中,用文字搭建一个立体世界,书写属于他的青春。去看一看他走过的路,发生过的故事以及相逢的人。然后发现,我们每个人就是这样成长的,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你觉得孤独就对了,你觉得热泪盈眶就对了,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小说结局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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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小说天涯明月刀的结局原文

全文共 8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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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在九江上,遥望九华峰。

天河挂绿水,秀出九芙蓉。

我欲一挥手,谁人可相从。

君为东道主,于此卧云松。

──李白

九华山在安徽青阳西南四十里,即汉时泾县、陵阳二地。

三国时孙吴分置临城县境,至隋废,唐置青阳县,以在青山之阳为名,属池州府。青山在县北五里,逾梅家岭,与贵池接壤。

九华山南望陵阳,西朝秋浦,北接五溪大通,东际双峰龙口,昔名九子山。

唐李白游九子山,见其山峰并时,如莲开九朵,改之为九华山。

书记上有记载:“旧名九子山,唐李白以九峰如莲花削成,改之为九华山。”

青阳县志上也有记载:“山近县西四十里,峰之得名者四十八,岩十四,洞五,岭十一,泉十八,源二,其余台石池涧溪潭之属以奇胜名者不一。”

“知行合一”的创始人曾读书于此山中,与李白书堂并名千古。

诗仙李白改“九子山为九华山联句”有序。

“……太史公南游,略而不书,事绝故老之口,复缺名贤之纪,虽灵仙往复而赋咏笔间,予乃削其旧号,加以九华之目,时访逅江汉,憩于夏侯回之堂,开檐岸帻,坐眺松雪,因与二三子联句,传之将来。”

他们的诗是这样的:

“妙右分二气,灵山开九华。──李白。

层标遏迟日,半壁明朝霞。──高霁。

积雪曜陲壑,飞流歆阳崖。──韦权舆。

青荧玉树色,缥渺羽人家。──李白。”

九华山不但是诗人吟咏之地,也是佛家的地藏王道场。

《地藏十轮》经:“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尽藏。”取名地藏。

《大乘佛经》上记载的是:“地藏受释尊付嘱,令救度六道众生,决不成佛,常现身地狱中,以救众生之苦难,世称幽冥教主。”

《地藏本愿经》二卷,唐实义难陀译,经中记载:“佛升忉利天为母说法,后召地藏大士永为幽冥教主,使世上有亲者皆得报本荐亲,咸登极乐。”

这本书多说地狱诸相及追荐功德,为佛门的孝经。

经中又说地藏菩萨救渡众生,不空誓,不成佛之弘愿,故名“地藏本愿”。

所以“九华剑派”不但剑术精绝,同时也有诗人的浪漫和佛家的玄秘。

武林中有七大剑派,九华山并不在其内,因为九华山门下的弟子本就极少,行踪更少出现在江湖。

多年前江湖中就已盛传九华派已与幽冥教合敖,同时供奉的两位祖师,一位是地藏王菩萨,另一位就是诗酒风流,高绝千古的李白。

据说这位青莲居士不但是诗仙,也是剑仙,九华的剑法,就是他一脉相传。直到千百年后,江湖中又出现位奇侠李慕白,也是九华派的嫡系。

这些传说使得九华派在江湖人心目中变得更神秘。九华门下的弟子,行踪也更诡秘,近年来几乎已绝迹于江湖。

但这些却还都不是让傅红雪吃惊的原因,令他吃惊的,是如意大师这个人。

×××

如意大师着白袍,登芒鞋,赤足,摩顶,神情严肃,眸子有光,看来无疑是位修为极深的出家人,一位出家的女人。

她看来仿佛已近中年,身材适中,容貌端正,举止规矩有礼,一张表情严肃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特别吸引人的地方,更没有足以令人吃惊之处,无论任何人眼中看来,她只不过是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和佛门中其他千千万万个谨守清规的尼姑并没有什么不同。

可是在傅红雪眼中看来,就完全不同了。

她的容貌虽平凡端庄;但一双玉手美如春葱,柔若无骨。她赤足着芒鞋,不着鸦头袜,露出一双底平趾敛的如霜雪白玉足,更美得令人目眩。她的白布僧袍宽大柔软,一尘不染,遮盖着她绝大部分身体。

没有人会去幻想一个修为严谨的中年尼姑,在僧袍下的胴体是什么样子的。

傅红雪却不能不想。

──栏杆上的洁白僧袍,浴池中的丰美胴体,黑暗中的呻吟呼吸,温暖光滑的拥抱,还有那双牵引他进入梦境的手。

他竟不能不将眼前这个道貌岸然的出家人,和昨夜那个成熟而充满渴望的女子联想在一起。虽然他一直禁止自己去想,但却偏偏不能不想。

虽然他对一切事都已能不闻不问,无动于衷,可是这规矩严肃的中年尼姑,却使得他的方寸大乱,他已感觉到自己的嘴唇发干,心跳加速,几乎无法控制。

如意大师只淡淡地看了他一眼,端庄严肃的脸上,还是全无表情。

傅红雪几乎忍不住要冲过去,撕开她的僧衣,看看她是不是昨夜那个女人。可是他还是勉强忍耐住。

他仿佛听见她在问:“这位就是名满天下的傅红雪施主?”

他仿佛听见自己的声音在回答:“是的,我就是傅红雪。”

卓夫人看着他们,眼睛里的表情狡黠而诡谲。

──她是不是已知道他们的事?

她忽然笑道:“大师驻锡九华,想不到居然也知道傅大侠的名声。”

如意大师道:“贫僧虽然身在方外,对江湖中的事,却并不十分生疏。”

卓夫人又问道:“大师以前是不是见过他?”

如意大师沉吟着,居然点了点头,道:“仿佛见过一次,只是那时天色昏黑,并没有看清楚。”

卓夫人笑道:“大师虽然看不清他,他却一定看清了大师的。”

如意大师道:“哦?”

卓夫人笑得更神秘,道:“因为这位傅大侠是夜眼,在黑暗中视物,也可以明察秋毫。”

如意大师的脸上,仿佛起了种奇怪的变化。

傅红雪的心也在往下沉。昨夜在黑暗中,他并没有看清她,只不过隐约看出了她的胴体的轮廓。

他一直没有想到这一点,现在才发现他的眼力不知不觉中已受到损伤,那一定是他在见到铁柜中那老人以后的事。

难道那老人的眼睛里,竟有种可以令人感觉变得迟钝的魔力?他为什么不让傅红雪看见黑暗中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在黑暗中等待?

×××

最后的两位见证也被公子羽请了进来,傅红雪竟没有注意这两人是谁。

他的心又乱了。他不能忘记昨夜的事,也不能将一个活生生的女人当作工具。

陈老板的哀恸,倪宝峰怨毒的眼神,忽然也变得令他无法忍受。

还有那柄鲜红的剑。这柄剑怎么会到了公子羽手里?剑在他手里,燕南飞人呢?

这两人之间,究竟有什么样的神秘关系?公子羽为什么直到现在还不肯露出真面目?

火炬高燃,石台上亮如白昼。

傅红雪终于走上了石台,手里紧紧握着他的刀,比平时握得更紧。在他悲伤烦恼,痛苦无助时,只有这把刀,才能给他安定的力量。

对他说来,这把刀远比盲者的明杖更重要,他与刀之间,已经有了种奇异的感情,一种永远没有任何人能了解的感情,不但互相了解,而且互相信任。

公子羽凝视着他,一字字缓缓道:“现在你已随时可以拔刀。”

现在他的剑已在手。无论谁都看得出,他还比傅红雪更有信心。

傅红雪忽然道:“你能不能再等一等?”

公子羽眼睛里露出讥诮之意,道:“我可以等,只不过无论再等多久,胜负也不会有所改变的。”

傅红雪没有听他说完这句话,忽然转身走下石台,走到如意大师面前。

如意大师抬头看着他,显得惊讶而疑惑。

傅红雪道:“大师来自何处?”

如意大师道:“来自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来自何方?”

如意大师道:“来自新罗。”

傅红雪道:“他舍弃尊荣,为的是什么?”

如意大师道:“舍身学佛。”

傅红雪道:“既然舍身学佛,为何誓不成佛?”

如意大师道:“只因普渡众生。”

她神情已渐渐宁静,神情也更庄严,别人却根本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原来唐时高宗曾发兵助新罗平乱,新罗王子金乔觉舍曾荣,来华学佛,独上九华驻锡修道,一生事迹与地藏显现者无异,唐德宗贞元十一年金氏圆寂,临终时形显如地藏王菩萨本像,世传以肉身得道,于峰头建肉身殿塔。殿塔四面玲珑,金碧璀璨,四隅有铜缸,多作朱砂翡翠色,中储神灯圣油,可赐人清宁安静,九华弟子多随身而带。

傅红雪又问道:“王子于今何在?”

如意大师道:“仍在九华。”

傅红雪道:“王子普渡众生,大师呢?”

如意大师道:“贫尼亦有此愿。”

傅红雪道:“既然如此,但望大师赐福,使我心清宁安静。”

如意大师双掌合十,道:“是。”

她果然从怀中取出个檀木小瓶,倾出几滴圣油,在傅红雪面颊和手背上轻轻摩擦,口中喃喃低诵佛号,又问道:“你有何愿?”

傅红雪曼声而吟:“安忍不动如大地,静虑深密如秘藏。”

如意大师以掌心轻拍他的头顶,道:“好,你去。”

傅红雪道:“是,我去。”

他抬起头,苍白憔悴的脸上已发出了光;不是油的光,是一种安详宁静的宝光。

他再次走上石台,走过卓夫人面前时,忽然道:“现在我已知道了。”

卓夫人道:“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知道是你。”

卓夫人脸色骤然变了,道:“你还知道什么?”

傅红雪道:“该知道的都已知道。”

卓夫人道:“你……你怎会知道的?”

傅红雪道:“静虑深密如秘藏。”

他走上石台,面对公子羽,不但静如磐石,竟似真的已如大地般不可撼动。

公子羽握剑的手背上已暴出青筋。

傅红雪看着他,忽然道:“你已败过一次,何必再来求败?”

公子羽瞳孔收缩,忽然大喝,剑已出鞘,鲜红的剑光,如闪电飞虹。

只有眼力最利的人,才能看得出飞虹闪电中仿佛有淡淡的刀光一闪。

“叮”的一响,所有动作突然凝结,大地间的万事万物,在这一瞬间似已全部停顿。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

公子羽的剑就在他咽喉的方寸之间,却没有刺下去,他的整个人也似已突然凝结僵硬。然后他面上的青铜面具就慢慢地裂开,露出了他自己的脸。

一张英俊清秀的脸,却充满了惊骇与恐惧。

又是“叮”的一响,面具掉落在地上,剑也掉落在地上。

这个人赫然竟是燕南飞。

×××

火光仍然闪动不息,大殿中却死寂如坟墓。

燕南飞终于开口,道:“你几时知道的?”

傅红雪道:“不久。”

燕南飞道:“你拔刀时就已知道是我?”

傅红雪道:“是的。”

燕南飞道:“所以你已有了必胜的把握。”

傅红雪道:“因为我的心中已不乱不动。”

燕南飞长长叹息,黯然道:“你当然应该有把握,因为我本就应该死在你手里。”

他拾起长剑,双手捧过去,道:“请,请出手。”

傅红雪凝视着他,道:“现在你的心愿已了?”

燕南飞道:“是的。”

傅红雪淡淡道:“那么你现在就已是个死人,又何必我再出手?”

他转过身,再也不看燕南飞一眼。

只听身后一声叹息,一滴鲜血溅过来,溅在他的脚下。

他还是没有回头,苍白的脸上却露出种无可奈何的悲伤。

他知道这结果。有些事的结果,本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有些人的命运也一样。

他自己的命运呢?

×××

第一个迎上来的是如意大师,微笑道:“施主胜了。”

傅红雪道:“大师真的如意?”

如意大师沉默。

傅红雪道:“既然大师也未必如意,又怎知我是真的胜了?”

如意大师轻轻叹了口气,道:“不错,是胜是负,是如意,是不如意,又有谁知道?”

她双手合十,低喃佛号,慢慢地走了出去。

傅红雪抬起头时,大厅中忽然已只剩下卓夫人一个人。

她正在看着他,等他转过头,才缓缓道:“我知道。”

傅红雪道:“你知道?”

卓夫人道:“胜就是胜。胜者拥有一切,负者死,这却是半点也假不得的。”

她又叹了口气,道:“现在燕南飞已死,你当然已……”

傅红雪打断了她的话,道:“现在燕南飞已死,公子羽呢?”

卓夫人道:“燕南飞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真的是?”

卓夫人道:“难道不是?”

傅红雪通:“决不是。”

卓夫人笑了,忽然伸手向背后一指,道:“你再看看那是什么?”

他的背后是石台,平整光滑的石台忽然裂开,一面巨大的铜镜正缓缓自台下升起。

傅红雪道:“是铜镜。”

卓夫人道:“镜中还有什么?”

镜中还有人。傅红雪正站在铜镜前,他的人影就在铜镜里。

卓夫人道:“现在你看见了什么?”

傅红雪道:“看见了我自己。”

卓夫人道:“那么你就看见了公子羽,因为现在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沉默。她说他就是公子羽,他居然沉默。

有时沉默虽然也是种无声的抗议,但通常都不是的。

卓夫人道:“你绝顶聪明,从如意大师替你擦油在手上,就猜出昨夜的女人不是她,是我。”

傅红雪依然沉默。

卓夫人道:“所以现在你一定也能想得到,为什么你就是公子羽。”

傅红雪忽然道:“现在我真的就是公子羽?”

卓夫人道:“至少现在是的。”

傅红雪道:“要到什么时候才不是?”

卓夫人道:“直到江湖中又出现个比你更强的人,那时……”

傅红雪道:“那时我就会像今日之燕南飞。”

卓夫人道:“不错,那时你非但不是公子羽,也不再是傅红雪。那时你就已是个死人。”

她笑了笑,笑得妩媚甜蜜:“可是我相信十年之内江湖中决不会再出现比你更强的人,所以现在这一切都已是你的,你可以尽情享受所有的声名和财富,也可以尽情享受我。”

傅红雪的刀已握紧,道:“你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

卓夫人道:“永远是。”

傅红雪盯着她,手握得更紧,握着他的刀。

他忽然拔刀。刀光一闪,铜镜分裂,就像燕南飞脸上的青铜面具般裂成两半。铜镜倒下时,就露出了一个人,一个老人。

铜镜后是间精雅的屋子,角落里有张华丽的短榻。

这老人就斜卧在榻上。他已是个很老很老的人,可是他的一双眼睛却像是已受过天地间诸魔群鬼的祝福,仍然保持着年轻。这双眼睛,就是傅红雪在铁柜里看到过的那双眼睛。

这双眼睛此刻正在看着他。

傅红雪的刀已入鞘,刀锋似已在眼里,盯着他道:“世上只有一个人知道真正的公子羽是谁。”

老人道:“谁知道?”

傅红雪道:“你。”

老人道:“为什么我知道?”

傅红雪道:“因为你才是真正的公子羽。”

老人笑了。笑并不是否认,至少他这种笑决不是。

傅红雪道:“公子羽所拥有的名声权力和财富,决不是容易得来的。”

世上本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尤其是名声、财富和权力。

傅红雪道:“一个人对自己已经拥有的东西,一定很舍不得失去。”

任何人都如此。

傅红雪道:“只可惜你已老了,体力已衰退,你要想保持你所拥有的一切,只有找一个人代替你。”

公子羽默认。

傅红雪道:“你要找的,当然是最强的人,所以你找上了燕南飞!”

公子羽微笑道:“他的确很强,而且还年轻。”

傅红雪道:“所以他经不起你的诱惑,做了你的替身。”

公子羽道:“他本来一直做得很好。”

傅红雪道:“只可惜他败了,在凤凰集,败在我的刀下。”

公子羽道:“对他说来,实在很可惜。”

傅红雪道:“对你呢?”

公子羽道:“对我一样。”

傅红雪道:“一样?”

公子羽道:“既然已经有更强的人可以代替他,我为什么还要找他?”

傅红雪冷笑。

公子羽道:“可是我答应他,只要他能在这一年中击败你,他还是可以拥有一切!”

他再强调:“我是要他击败你,并不是要他杀了你。”

傅红雪道:“因为你要的是最强的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道:“他认为我的刀法中,最可怕的一点就是拔刀。”

公子羽道:“所以他苦练拔剑。只可惜一年后他还是没有把握能胜你。”

傅红雪道:“所以他更想得到大悲赋和孔雀翎。”

公子羽道:“所以他错了。”

傅红雪道:“这也是他的错?”

公子羽道:“是!”

傅红雪道:“为什么?”

公子羽道:“因为他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早已在我手里。”

傅红雪闭上了嘴。

公子羽道:“他也不知道,这两样东西根本没有传说中那样可怕,他纵然能得到,还是未必能有取胜把握。”

传说中的一切,永远都比真实的更美好。傅红雪明白这道理。

公子羽道:“我早已看出你比他强,因为你有种奇怪的韧力。”

他解释道:“你能忍受别人无法忍受的痛苦,也能承受别人无法承受的打击。”

傅红雪道:“所以这一战你本就希望我胜。”

公子羽道:“所以我才会要卓子陪你。我不想你在决战时太紧张。”

傅红雪又闭上了嘴。现在他终于已明了一切,所有不可解释的事,在这一瞬间忽然都已变得很简单。

公子羽凝视着他道:“所以你现在已是公子羽。”

傅红雪道:“我只不过是公子羽的替身而已。”

公子羽道:“可是你已拥有一切!”

傅红雪道:“没有人能真的拥有这一切,这一切永远是你的。”

公子羽道:“所以……”

傅红雪道:“所以我现在还是傅红雪。”

公子羽的瞳孔突然收缩,道:“这一切你都不愿接受?”

傅红雪道:“是的。”

×××

瞳孔收缩,手又收紧。握刀的手。

过了很久,公子羽忽然笑道:“你看得出我已是个老人。”

傅红雪承认。

公子羽道:“今年你已有三十五六?”

傅红雪道:“三十七。”

公子羽道:“你知道我有多大年纪?”

傅红雪道:“六十?”

公子羽又笑了。

一种很奇怪的笑,却又带着种说不出的讥诮和哀伤。

傅红雪道:“你不到六十?”

公子羽道:“今年我也三十七。”

傅红雪吃惊地看着他,看着他脸上的皱纹和苍苍白发。

他不能相信。可是他知道,一个人的衰老,有时并非因为岁月的消磨;有很多事都可以令人老。

相思能令人老,忧愁痛苦也可以。

公子羽道:“你知不知道我是因为什么老的?”

傅红雪知道。一个人的欲望若是太多,太大,就一定会老得很快。欲望就是人类最大的痛苦。

他知道,但是他并没有说出来──既然已知道,又何必再说出来。

公子羽也没有再解释。他知道傅红雪一定已明白他的意思。

“就因为我想得太多,所以我老;就因为我老,所以我比你强。”

他说得很婉转:“你若不是公子羽,你也就不再是傅红雪。”

傅红雪道:“我是个死人?”

公子羽道:“是的。”

傅红雪坐了下来,坐在短榻对面的低几上。

他很疲倦。经过了刚才那一战,只要是个人,就会觉得很疲倦。

可是他心里却很振奋。他知道必将有一战,这一战必将比刚才那一战更凶险。

公子羽道:“你还可以再考虑考虑。”

傅红雪道:“我不必。”

公子羽在叹息,道:“你一定知道我很不愿让你死。”

傅红雪知道。要再找他这样一个替身,决不是件容易事。

公子羽道:“可惜我已没有选择的余地。”

傅红雪道:“我也没有。”

公子羽道:“你什么都没有。”

傅红雪不能否认。

公子羽道:“你没有财富,没有权力,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傅红雪道:“我只有一条命。”

公子雪道:“你还有一样。”

傅红雪道:“还有什么?”

公子羽道:“声名。”

他又在笑:“你若拒绝了我,我不但要你的命,还要毁了你的声名。我很有法子!”

傅红雪道:“你好像什么都有。”

公子羽也不否认。

傅红雪道:“你有财富,有权力,手下的高手如云。”

公子羽道:“我要杀你,也许并不需要他们。”

傅红雪道:“你什么都有,只少了一样。”

公子羽道:“哦?”

傅红雪道:“你已没有生趣。”

公子羽在笑。

傅红雪道:“就算公子羽的声名能永远长存,你也已是个死人。”

公子羽的手也握紧。

傅红雪道:“没有生趣,就没有斗志。所以你若与我交手,必败无疑。”

公子羽还在笑,笑容却已僵硬。

傅红雪道:“你若敢站起来与我一战,若能胜我,我就将这一生卖给你,也无怨言。”

他冷笑,接着道:“可是你不敢,”

他盯着公子羽。他的手里有刀,眼睛有刀,话里也有刀。

公子羽果然没有站起来。是因为他真的站不起来?还是因为卓夫人的手?她的手已按住了他的肩。

×××

傅红雪已转过身,慢慢地走出去。

公子羽看着他走出去。

他走路的姿态,还是那么奇特,那么笨拙,可是别人看着的时候,眼中却只有崇敬。

无论谁看着他时都一样。

他的手一直紧握着刀柄,却没有拔出来。

──我不杀你,只因为你已是个死人。

一个人的心若死了,就算他的躯壳还存在也没有用的。他知道她为什么按住公子羽,因为她不想再过这样的日子。

她永远是公子羽的女人。在她心中,真正的公子羽只有一个,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不管他老了也好,死了也好,都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所以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

这一点他是否能明白?要到几时才明白?春蚕的丝为什么一定要等到死时才能吐尽?

夕阳西下。傅红雪站在夕阳下,站在孔雀山庄的废墟前。暮色凄迷,满目疮痍。

他抽出一封素笺,摆在他朋友们的坟墓前。

雪白的纸,死黑的字。

这是公子羽的讣闻。传遍天下的讣闻,无疑也震动了天下。

尘归于尘,土归于土,人总是要死的。

他长长吐出口气,抬头望天。暮色已渐深,黑暗已将临。

他心里忽然觉得说不出的平静,因为他知道黑暗来临的时候,明月就将升起。

酒在杯中,杯在手中。

公子羽把酒面对小窗,窗外有青山翠谷,小桥流水。

一双手按在他肩上,如此美丽,如此温柔。

她轻轻地问:

“你几时才下定决心,肯这么做的?”

“直到我真正想开的时候。”

“想开了什么?”

“一个人活着是为了什么?”他的手也轻轻按在她的手上。“人活着,只不过为了自己心安快乐。若是连生趣都没有,那么就算他的声名、财富和权力都能永远保存,又有什么用?”

她笑了。笑得那么甜蜜,那么温柔。

她知道他真的想开了。

现在别人虽然都认为他已死了,可是他却还活着,真正地活着,因为他已懂得享受生命。

一个人要能真正懂得享受生命,那么就算他只能活一天,也已足够。

“我知道公孙屠他们一定活不长的。”

“为什么?”

“因为我已在他们心里播下了毒种。”

“毒种?”

“那就是我的财富和权力。”

“你认为他们一定会为了争夺这些而死?”

“一定。”

她又笑了。笑得更温柔,更甜蜜。

她知道他为什么要如此做,因为他要为她赎罪;他一心要求自己的心安和快乐。

×××

现在一切都已成过去。

他把酒对青天,却没有再问明月何处有。

他已知道他的明月在何处。

一间寂寞的小屋,一个寂寞的女人。

她的生活寂寞而艰苦,可是她并不怨天,因为她心安,她已能用自己的劳力去赚取自己的生活,已用不着去出卖自己。也许她并不快乐,可是她已学会忍受。

──生命中本就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无论谁都应该学会忍受。

×××

现在一天又已将过去,很平淡的一天。

她提着篮衣服,走上小溪头。她一定要洗完这篮衣服,才能休息。

她自己的衣襟上戴着串小小的茉莉花,这就是她惟一的奢侈享受。溪水清澈,她低头看着,忽然看见清澈的溪水中倒映出一个人。

一个孤独的人,一柄孤独的刀。

她的心开始跳。她抬起头就看见一张苍白的脸。

她的心又几乎立刻要停止跳动。她已久不再奢望自己这一生中还有幸福,可是现在幸福已忽然出现在她眼前。

他们就这样互相默默地凝视着,很久都没有开口。幸福就像是鲜花般在他们的凝视中开放。

此时此刻,世上还有什么言语能表达出他们的幸福和快乐?

这时明月已升起。

明月何处有?

只要你的心还未死,明月就在你的心里。

──《天涯明月刀》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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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伪装者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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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苏州

一处古朴的庄园里,一行黑衣人正在悄悄地翻找着什么。

“什么人在里面?”不小心弄出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值夜的老管家,老管家一声惊呼,急忙叫来了保安。

一番搜寻,没有发现什么,但是室内凌乱的摆设还是昭示着有人动过他们。

“你们带着几个人看住这里,别让别人再进来,一切等到先生回来再说。”一个老管家低声交待着,没有选择报警。

“是。”训练有素的保安点头答应,整齐划一的守候在房间的周围。

暗中

“成哥,咱们还要不要继续。”一个人悄悄地问着。

“不能,楚家的保安可是退役的特种兵,你们是有多大的能耐!”被唤作成哥人也是一脸焦躁,这要是没有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不知他们是什么后果。

“但是......”那人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还要再问。

“闭嘴,我知道,先撤......”成哥压低声音,向其余的几人挥手示意。

一袭人摸索着退出了楚家大宅。

“什么?没找到?”蒙面的女子凌厉的嗓音吓得几人心惊胆颤,如若不是有把柄在她手上,说什么他们也不会给她卖命的!

“我告诉你们,钱一分你们也别想拿!”女子砸了桌上的玻璃杯,应声的一个巨响,吓得几人差点倒地。

“小姐消气,你也知道楚家不是一般的人家,你再给我们些日子,我们一定把那个日记本给您拿出来,您看成吗?”成哥一脸狗腿的凑到那女子面前,小心的给她顺着气。

那女子冷静下来,也自然想到了此事急不得,楚家是什么人,不是一般人轻易进得去出得来的。

“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否则,后果自负!”她阴冷的说到,声音如同暗狱的修罗,鬼魅的令人毛骨悚然。

“是是是,当然当然!”几人连忙附和,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几人离开后,那女子拿起电话,播出一串数字。

上海

“叔叔,事情有些难办,我们还需要些日子。”

“我知道,这事急不得。”那边是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丝慵懒与不屑。

“叔叔,您放心,我会把东西带回来的。”

“曼曼啊,不着急。”

那中年男子把电话扔到床头,看着报纸上漫天飞舞的照片,勾出一个阴冷的微笑,“文忠国,我等着你身败名裂的那一天,到时候文家欠我们的,自然是要还回来的!”

意大利,米兰

“父亲,您找我?”安逸有些疲惫的推开书房的门,看着依然硬挺的老父亲,不明所以,他刚刚参加完楚钰嫣的婚礼,从丹麦回来,就被他父亲叫到了书房里。

“阿逸,你回来了。”安念南转身看向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小儿子。

“嗯。”安逸神色淡然,也是,谁愿意看着自己爱着的女人嫁作他人妇。

安念南有些心疼,他经历过这种痛苦,这种义无反顾的单恋,最是磨人,奈何情爱之事,不是简单就能解开的心结。

“阿逸,有些事情,你该学会放手。”他说着自己也无法信服的话,否则他怎么会给自己的名字改成安念南呢!

安逸苦笑一下,没有接话。

安念南也不再劝,多说无益,有些事情,自己想不通,又何必再说。

“你看看这个,这是你不在这两天,董事会拿出的提案。”安念南递给安逸一份文件。

“《关于中国市场的报告》?”安逸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有两个哥哥在上面,而父亲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自己,他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还是这么年轻,他怕自己不足以支撑起亚洲的市场。

“安逸,你大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只身闯美国了,你有什么不敢的!”安念南很清楚自己小儿子的心性,一方面是有着纨绔子弟的顽劣,但是另一方面有着和他大哥同样的魄力和开拓能力,这也是他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还给他的原因,安氏家族在意大利不过几十年光景,如今正是进军亚洲最好的时机。

“是!”安逸明白自己的责任重大,他二哥不喜从商,对惟利是图的商人嗤之以鼻,他选择了做最淳朴的医生,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现如今正在非洲,所以家族的重担自然交到了他和他大哥的手中。

“阿逸,爸爸相信你!”安念南看着这个最像自己年轻时的儿子,郑重的说到。

从书放出来,安逸没有马上回房间,而是踱步在月光下,看着院落中的紫葡萄藤,零落着的枝条,飞虫曼舞于林间,静谧安好。

“阿逸!”带有磁性的声音在安逸背后响起。

“大哥。”安逸淡然的转身,看着走来的安然。

“我还记得有一年楚钰嫣和你在这片葡萄藤下,那时楚钰嫣大概也就十八岁吧!”安然回忆着。

“是啊,转眼间,她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安逸叹了一口气,疏解着心中的苦闷。

“阿逸,她不适合你,即便她很好,但是你们真的不合适。”安然看着自己最小的弟弟,扶正他的肩膀,身高差不多的两人几乎平视。

安逸疑惑的看着他。

“阿逸,她的身世太苦,她需要的不是单纯的恋人或者爱人,她的男人,既是爱人亦是父兄,那种生命带来的厚重,不是你能拥有的,你感觉不到她的苦痛。”安然平静的分析着。

安逸定定的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阿逸,人要向前看,如果你因为错过月亮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

中国上海

军区大院,本应该安静的沉睡着人此时却站立在书房的书桌前,黑暗的楼房里,唯有这一间小屋透着光亮,看着有些清冷。

老人站在一幅珍藏已久的画卷面前,黯然伤神,年老的双眼中,竟渗出几滴浊泪。

苍老的双手以前所未有的轻柔抚摸着眼前画卷上的人,拂过她的眉眼,耳鬓,腰身......

“你说,这些事情,到底对不对......”

这章算是给第二卷开个头,交代一下几个家族的恩怨情仇。

安逸这个人物不是凭空出现的,请注意他父亲的名字“安念南”,提醒一下,楚钰嫣的母亲叫楚南。

开头的时候说到的曼曼,自然是罗曼,提一下醒,请看“第二十四章(上)——印证同心临绮阁,影传笑吻粲兰房。”的最后一句话,安家和罗家也是有些瓜葛的,不过罗曼家的纠葛主要还是和文家楚家的,而安家的纠缠主要是安逸父亲安念南和楚南。

至于文家和楚家也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我在“第五章桃花落, 闲池阁, 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交代了一个开始,也就是楚钰嫣的身世问题。

总的来说,有些饶人,在这里总结一下:

文家和楚家的纠葛在祖辈,也就是楚钰嫣的爷爷(文忠国)和外婆(李香兰)(感情纠问题)。

罗家和文家的纠葛是罗曼的叔叔(罗杰)和文家的文忠国(楚钰嫣的爷爷,利益和政党),还有罗曼叔叔的父亲(罗勇),也就是罗曼的爷爷(罗勇)和文家楚家的祖辈(感情问题)。

安家可以基本上置身事外,因为安念南是一个君子,属于痴痴地守候的哪种人,不介入几大家族的矛盾,但是会帮助楚钰嫣。

至于之前提到过的明楼的父母,和罗曼的叔叔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感情的关系,只是利益纠葛,所以明楼也可以置身事外。

很乱,希望我写的时候不会把自己写乱了。

文家是军政世家,那么势必会牵扯到政党之争,也就是,罗家和文家的根本冲突所在,再参杂着罗勇与文忠国和李香兰之间个人的恩怨问题,就更显得复杂了。

好像前面明楼的二叔明德说过明家世代不得参政参军,这件事情与他们都没有关系,就是简单的不希望子孙后辈参与政事,我没有想把明家也掺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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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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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厦在灰烬中得到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原文结局

蔷薇的香气消散在夜风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她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目光穿越层层森冷的兵甲,停驻在那个人的身上。岁月的洪流从她的耳边一忽而去,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旷野里的飓风,呼啸着,如同山巅的雄鹰。

漆黑的战旗在燕洵的头顶迎风招展,漆黑的夜如同一团浓墨,苍穹低压,星月无光,成千上万的火把猎猎燃烧,恍在脸上,好似被蒙上一层血光。燕洵站在黄金打造的战车之上,手挽金弓,一身墨色战袍,双眉如剑,斜飞入鬓,微微扬起头,眼眸修长,静静的注视着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

整个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有那一声声战鼓,如同大地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敲打在人的脊梁上,让血脉中的血液,也一丝丝的沸腾起来。

时间就那么凝固了,他们默默的看着对方,视线交错,在半空中凝结一处。

终于,潮水般的大军冲上去,一场生死一战,终于展开。

刹那间,骑兵齐刷刷的亮出了弓箭,嗖嗖的尖锐风声中,箭排空,如雨点般倾斜在士兵们的头顶。无数人冲上去了,战役在最初就显示出了可怕的残忍,令人脊背发凉。

惨叫声、哀嚎声、命令声混成一片。

战马狂拽,滚石如雷,战刀雪亮,乌云遮住冷月,连天地都为这一场残酷的战役闭上了眼睛。

经过了一日一夜的拼杀,东边城门突然打开,苦战了一夜的秀丽军趁着燕北军调换军阵的时机策马奔出城来。一路冲至铁线河江畔,此地道路狭窄,不堪大军冲击,燕北军不得不弃马冲过去,可是等他们追赶至河边的时候,却见秀丽军的士兵们撑起羊皮筏子,竟从这河流最喘急之处横渡大江。

“大人小心!”

“陛下小心!”

几乎同时,燕洵和楚乔各自端起弓弩,箭矢穿破虚空,向着对方而去,叮叮两声同时响起,箭矢并没有射空,引来了周围亲卫兵的一阵惊呼。

大江之上,楚乔站在筏子上,远远的望着燕洵。

她知道,这一站只是做个样子,燕洵不可能真的阻拦她。

燕洵和靖安王妃是盟友,不得不替她把守邯水,可是一旦靖安王妃真的攻进唐京,让靖安王的后代登上皇位,那么他的后路就必会为人所断,是以这一仗他不能赢,但是也不能输的难看。

他还需要自己来拖住这场卞唐内战,来为他留下唐户关的门户。

一排排火把蔓延在江面上,黎明前的黑暗仿若是狰狞的魔鬼,将嗜人的利爪插入人的双眼,天地间都是血红的,风呼呼的吹过,扬起漫天的火苗。

燕洵骑坐在马背上,战马不安的刨着蹄子,他的背脊仍旧挺拔,浑身上下充满了帝王的威仪,像是黑暗世界的天神。他的目光锐利而悠远,越过宽阔的江面,停驻对面那个纵然瘦弱却永远坚强的身影上。夜风吹来,扬起她鬓角的头发,染血的铠甲在火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她骑在战马上,隔着滔滔江水、熊熊烈火,默默的望着他。

那一刻,燕洵回忆的冰面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甚至能够听到细微的声响,一些凌乱的画面,就那么咔嚓咔嚓的,从汹涌的水里冒出头来。

多久之前?太久了,好像上辈子的事,久到他几乎记不清了。

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厮杀之后的死寂,也是同样的一双眼睛,隔着脉脉江水,静静的望着她。真煌城的大火在施虐着,无止尽的喊杀声畅快的回荡在荒原上,年轻的他们各自决绝的回头,向着自己的方向,去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切就已经注定,他们如两颗南北背驰的流星,纵然曾因为诸多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错,终究还是要走上分离的道路,沿着各自的轨道而行,越走越远。

楚乔持刀站在河堤上,亲眼看着最后一支军队度过邯水,浩瀚的江面如同天坠,将他们隔绝在东西两侧,千万个生命和灵魂沉入大江之中,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碳,火上燃烧着的,是无数黎民的鲜血和希望,还有他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她望着燕洵,一时间千百个念头尽皆归于尘土,十万铁甲军消泯于视线之中,只剩下那个一身黑袍的男子孤傲的站在天地之间,眼神诺狼,好似很多年前他从九幽台上一步一个血印的爬起来,纵然身后没有一个人,却有着足以毁灭天地的肃杀。

“大人!”

平安一身狼藉,眼眶通红的跑上来,扬起头说:“这一战,我们死了六千多名弟兄。”

楚乔低下头去,只见年轻人的脸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多年来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经历了这鲜血的洗礼,他的眼睛已经不再纯洁了。

“平安,任何目的的达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秀丽军的将军坐在马背上,默默的看着点着火把的长龙,过来许久,才声音低沉的说:“真正的和平,始终要通过战争来获得。”

平安似懂非懂的皱起眉,喃喃道:“真正的和平?”

“是的,我看不到,也许你也看不到,但是,终究有人会看到的。”

楚乔扬起头来,最后向着邯水的那一侧望去,大火已经逐渐熄灭,河面上滚动着层层的青烟,在极远处的东方地平线下,隐隐有一丝金色的辉光,那个人穿着一身墨色战甲,身后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的飘着,尽管看不清眉目,可是她却可以清晰的想象出他的表情和轮廓,一如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坐在马上向他射出一箭,就此,他救了她一命,她陪了他十年。

她伸手握住自己的右臂,那里,有一只玄铁打造的护臂,即便是弩箭也不能射穿。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礼物,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

她毅然转过头去,没入滚滚大军之中,扬鞭策马,再也不向来路看上一眼。

邯水以西,燕洵调转马头,部下的将领跑上前来问道:“陛下,不追吗?”

燕洵一言不发,径直越过他的身边,走了好远才淡淡说道:“退兵。”

大军潮水般而去,地平线下旭日初升,一道霞光静静的播撒在大地上。那背驰而去的两路大军,终究渐行渐远。

空旷的大帐中,一身铠甲的将军跪在地上,他已经这样跪在这里很久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去,黑夜莅临,大帐内漆黑一片,唯有那张镶嵌这东珠的金黄貂皮上有着微弱的光亮,隐约的照亮那个人的轮廓,如同一座山峰。

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从铁线河归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好似忘却了周遭的一切。帐外的青草轻轻的摇曳着,在夜风中招展着希望的味道,五月的卞唐已经是盛夏,夜里有清脆悦耳的蝉鸣,荒原上的草长得有半个人多高,不知名的虫子游曳在半空中,翅膀上有微弱的磷光,星星点点的闪亮着。

大帐里太静,身穿铠甲的将军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不敢去点灯。他并不是燕北军最初的元老,更不是燕皇的旧部,实际上当初跟随燕皇起兵的旧部已经不剩下几个了,如今军中的这批人,都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陛下虽然阴郁难测,但是赏罚分明,且极重军功,只要你敢杀敢打,就不怕没有出头的机会。

将军姓穆,祖上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到他这一代没落了,可是也是识文断字,略通兵法。靠着这点见识,他一步步的高升,短短几年间,就已经成为了燕北军中首屈一指的将领。

和其他人不同,将军觉得陛下并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暴戾。是的,他曾经杀了自己的老师,杀了自己的妹妹,杀了辅助他多年的大同会一群人,可是那又怎么样?也许身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陛下忘恩负义,会骂陛下狼子野心,可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却看得清楚,大同会不通军事不懂政务,内部盘根错节,彼此争权夺利,内斗派系极其严重,他们占据燕北多少年却毫无建树,北有犬戎侵扰,东有大夏管制,他们无力保护燕北臣民,却硬是要在朝政上指手画脚。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陛下不以雷霆手段震慑打压,只会在燕北大地上再次扶植出一个派系混乱的大同政权。

成大事者,杀几个人算什么?

自古以来的权势之争,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和普通人的差别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顾全大局,还是顾念私情?

所以,对于曾经的那位秀丽将军,穆将军实在没什么好感,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女人,实在难以成就大业。

“穆闻,”低沉的嗓音突然响起,大帐内空旷,尾音隐约还带着一丝回声。穆闻闻言,连忙直起身子,就听上面的人继续说道:“传信给程远,让他分兵松原渡口,严密把守,秀丽军既然这么想进去,那就让他们进去,靖安王的军队还等在里面呢。”

“是。”

“另外,告诉他不要攻打赵(十四,字打不出来),全力进攻赵彻,务必要捣毁赵彻的粮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是。”

穆将军连忙答道:“属下这就派人到白芷关传信。”

燕洵摇了摇头,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面容:“不必了,明早再去就行,不着急。”

穆闻微微一愣,军情如火,怎会不着急?不过燕洵这样说,他也不敢反驳,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不敢说话。

“来,陪我喝一杯。”

燕洵微弓着腰,低头倒酒,微弱的珠光下显得有几分颓废的落拓。穆受宠若惊,连忙起身小步的走上前去,接过酒杯,也不敢坐。

燕洵随手指着一旁的座位,说道:“坐吧,别杵在那。”

穆小心翼翼的坐下,一饮而尽道:“多谢陛下赐酒。”

燕洵也仰头饮下去,穆连忙为他倒酒,听他淡笑道:“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以前是环境所迫,不能饮酒,如今环境好了,能陪我喝酒的人却都不在了。”

穆手挽轻轻一颤,他是个聪明人,从昨夜燕洵下令停止追杀秀丽军起,他就觉得有些不对,此刻听了燕洵的话,他越发觉得自己听了不该听的话了。

“来。”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又只剩下自己了。

四周都是空旷而冰冷的,没有一个人,外面的风呼呼的吹着,明明是醇暖的,可是吹进帐里,不知为何,却透着几丝清冷。他一个人躺在宽阔的软塌上,锦被华裘,玉枕珠帐,香炉里的团香一层层的盘旋上扬,清淡怡人的香气飘满帐内,吸进鼻腔,有着令人安神的效用。

可是,这样华丽的高床软塌,这样静谧的暖春良夜,却终究只有他一人。就好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她被人带走,乘坐着巨舟,一路南下,他站在北朔关城楼上,眺望着那条白练,莽原堆雪,江山似铁,她终究脱离了他的掌控,离他而去。

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料饿日后的局面。

她从来都是正义而善良的,不管处在何等危局和困境之中,哪怕满身伤痛,也从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开始的时候,还是他在不停的鼓励她,可是渐渐的,就变成她在支持着他,她为他描绘他们的未来,她告诉他她的理想和抱负,她对他所她的政见和希望,不管遇到何等危难,她总是能坚强的找到解决的办法,教他刀法箭技,教他军法政略,乌道崖名义上是他的老师,可是他从她那里学到的,却远比别处要多的多。

她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的亲人依靠,更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越是如此,他越觉得不安,越发担忧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意识到也许终有一日他们会分道扬镳,终有一日她会离自己而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也许是在她同情奴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和赵嵩关系日益密切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为他讲解未来社会的安定繁荣的时候,也许更早一点,他记不清了。他只是隐隐的知道,也许在未来的某一日,他终究会让她失望,他终究会伤害她,他终究会打碎那一份珍贵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他想方设法的排挤她,想让她脱离军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狰狞和残忍。

他并非是折断白鹰翅膀的猎人,而是一只注定要行走在暗夜里的夜枭,当漫长的永夜过去之后,天地开始有了黑白之分,他就开始害怕了。

黑暗里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他的眼神带着淡淡的迷醉,他突然记起小时候,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一遍遍的询问: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你会欺负我吗?你会欺负我吗?你会吗?

闭上眼睛,那清脆的声响突然响起,燕询解开右臂的环扣,银色的玄铁护臂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微弱的珠光照在上面,有着琉璃般的光华。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一带,就是十几年了。

“当我决定启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一生注定不可能属于我。你是为光明而生的,而我却有太多血腥的理想,所以我想要你臣服于我,听命于我,一生追随于我,可惜,我最终仍旧失败了。

他于黑暗中无声的笑。

任何目的的达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他,已然付出了。

“没有人希望一生平庸,问题是,当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真的敢要。”

黑暗中,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像是经历了几世轮回的老者,他躺在金黄的裘皮卧榻上,醇美的酒浆泼洒桌案,发出醉人的香气,他锦袍华服,于黑暗中无声的裂开嘴角,笑容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诸葛玥,你敢不敢要?”

“我做不到。”

诸葛玥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坚韧,语调沉静的沉声说道。

诸葛穆青满头花白,鹤发鸡皮,只是短短的几年,就已经耗费了这个老人的所有青春,他如同一潭死寂的水,再也没有半点生机,只是带着最后的疯狂,双目血红的盯着他的儿子。

“赵彻已经兵败,赵汤也坚持不了多久,现在整个大夏境内,只有你一个人能扭转局面。只要我诸葛家现在离弃赵玚,他定然兵败崩溃,到时候你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到时候你就是大夏第一人,十年之后,我诸葛氏就能击溃燕北,登上九鼎至尊!”

诸葛穆青双眼通红,如同一只发狂的野兽,直直的盯着他的儿子,双手抓住诸葛玥的肩膀,大声叫道:“玥儿,大夏的前程和命数,我诸葛氏的未来,全在你的一念之间!”

诸葛玥静静的看着他的父亲,久久的没有说话。

父亲老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高瞻远瞩虎视风行的家族领袖了,他变得虚荣,变得愚蠢,变得疯狂。

这一生,他似乎从未与父亲如何亲近。从极小的时候起,他就失去了母亲,年幼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行走在偌大的诸葛大宅里,安静的好像树的影子。直到他渐渐长大,渐渐依靠自己的努力在同辈兄弟中出类拔萃,才让这个拥有太多女人太多儿子的父亲多看几眼。

可是后来,他跌倒了,受伤了,九死一生的活下来,家族却毫不容情的将他遗弃了。

直到他再次掌权,为家族从新带来荣耀,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他的兄长,预至他于死地。这就是他的家族,他的亲人。

然而,他却还是无法彻底的怨恨他们。

正如魏舒烨所说,即便有多么的厌恶和排斥,他们终究是门阀子弟,自小享受着门阀带来的一切荣耀,同样的,他们也需要背负门阀的责任。

他终究是他的父亲,是生养他,教导他,为他的成绩开心过,为他的进步高兴过的父亲。尽管他曾经绝情狠辣,却仍旧给了他安宁富裕的童年,在他还小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站在身前,保护着他,保护着整个家族。

“父亲,我做不到。”

诸葛玥退后一步,对他的父亲低下头,深深的施了一礼。

“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握不住所有的东西。”

烛火噼啪作响,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着淡金色的辉光,他平静的望着老父,静静的说:“感激父亲的养育之恩,但是这件事,我做不到。”

“大夏没了我,还有其他将领,父亲没了我,还有其他儿子,而星儿若是没了我,就没有了希望。”

他再次弯腰,对着生他养他放弃他杀害他的父亲,目光沉静,面色平和。

“父亲,您保重。”

诸葛玥转身而去,烛火照在他的背影上,显得那般挺拔和坚韧。诸葛穆青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儿子,目光有若死灰,嘴唇半张着,双手仍旧保持着抓他肩膀的姿势。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也许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失去这个儿子了。

失去这个被他看好,被他寄予厚望,却一再辜负他的期待,被他鞭打,被他抛弃,被他逐出家门,被他派人暗杀的儿子了。

岁月的年轮在这对父子之间流淌而过,风从帐外吹来,扬起他花白的头发,吹过他佝偻的背脊,他突然间就那么老去了,只能徒劳的伸着手,却拉不回那无情逝去的光阴。

诸葛玥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知道,当他转过身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出了这扇门,一切都将陷入血肉白骨与烈火之中,骨肉离散,挚爱分离,家破人亡,霸业倾覆,但是他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鲜血来告诉她,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不是王图霸业,不是名留青史,不是登上那绝顶之巅孤家寡人的俯视苍生。

他要的,只是她活着,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所以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强大起来,可是如果想要守护的东西都不在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他这一生,绝不做令自己后悔之事。

大帐的帘子被撩开,他的脚踏在被月光笼罩的军营里,冷风吹在脸上,让他突然间有着前所未有的清醒。

天下可以丢弃了再夺,军队可以溃散了重组,而人死,却无法复生。

赵彻临行前的话再一次回荡在耳边:“认清你自己真正想要的,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朋友,在被兄弟出卖之后,腹背受敌,一路溃败,却仍旧在这样的状况下万里迢迢的来见他这一面,为的,只是说这样一句无关大局的话。

营外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诸葛玥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翻身跃上马背。

“出发!”

百草飞扬,马蹄声声,向着遥远的古老卞唐,迅速而去。

万里江山、赫赫皇权,一切尽在眼前。

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北地最后的关卡,即便已是五月,这里仍旧被茫茫大雪所覆盖,凄厉的北风一忽一忽的刮着,吹在人的脸上,好似冷冽的刀子。

“走吧。”

赵彻对着魏舒烨微微一笑,即便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中,仍旧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魏舒烨形容消瘦,他抬头看着仍旧信心满满的赵彻,不由得一阵疑惑。

燕询发疯的来劫掠粮草,以人海战术疯狂的消耗兵力。赵场因为在抗击燕北一战上没有太大的兵力消耗,反而在这个时候被猪油蒙了心的来攻击赵彻的后军,并阻断诸葛玥的粮道,致使赵彻陷入危局,兵力大损,丢掉了中部十三个行省。

等到他们筹集了兵力准备反扑的时候,已经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再也无力回天。

那一天,赵彻站在残亘废墟上沉默许久,百战的皇子将军颓然的放下了战刀,回过头对他说:“我们输了。”

那一天,所有跟随在他身后的将领都哭了,就连他,这个向来高高在上的门阀少主,也流下了愤恨的泪水。

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不是没有光复的实力,他们一路拼杀,在一片颓废低迷的国土上转战,他们拥有随时随地地慷慨赴死的决心和勇气。

可是他们还是败了。

不是败在对敌的战场上,而是败在同室朝歌的暗算里。

他们遭遇了史上最最强大的敌人,却也同样面对着百年来最最衰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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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亮剑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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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自从2005年开播,至今已经走过了12年岁月,经久不衰。由李幼斌扮演的李云龙和六小龄童扮演的孙悟空等角色共同成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最受欢迎的三十个银幕形象”。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亮剑小说最后结局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电视机《亮剑》只有三十集,并没有把小说真正拍完,而小说中的人物都在文革中受到迫害,未得善终。

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  个“红卫兵”的非法武装抢夺武器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在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文革时期,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造到迫害。最后自杀名志!1978年平反

解放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援助过遭到迫害的李云龙,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在80年代初离休。

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的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田雨的父母,政协委员。58年的时候遭到迫害,并下放到农场劳动,田墨轩在农场病故。沈丹红被孔捷保护起来,文革结束后平反

在红四方面军的一批善战猛将中,王近山是一位有名的喜欢“撒疯”的“疯子”。在抗战期间,他又归于刘伯承129师旗下,任386旅772团副团长,谁知他“撒疯”3次巧写驰名中外的三部战曲,震惊四方,不仅受到了刘伯承的赞赏,也受到了毛泽东的赏识和两度接见。

真的希望《亮剑》后半段能够拍出来,小说虽然虚构,但是很接近当时的现状,在那个动荡的年代,多少功勋将帅没有战死沙场,却被国人无端迫害。了解历史,尊重历史,才能真正警示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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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东宫的结局

全文共 5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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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一出关,就是西域诸国的地界,李承鄞哪怕现在当了皇帝,如果硬要派追兵出关去,只怕也会让西域诸国哗然,以为他是要宣战,到时候真打起仗来,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正因为如此,玉门关内亦张贴了缉拿钦犯的海捕文告,我和阿渡扮成男人的样子赫然被画在上头,不过名字可不是我们俩的。

说实话,那画画得可真像,李承鄞只见过一次我穿男装,难为他也能命人画得出来。

不过现在我和阿渡都是女装,海捕文告上通缉的江洋大盗可是男人,所以我和阿渡就排在了过关的队伍里。只是我们没有过关的文牒,怎么样混出关去,却是一桩难事。

我并不紧张,我包里有不少金银,阿渡武功过人,真遇上什么事,先打上一架,打不赢我们再用钱收买好了。

没想到这次我们既打不赢,也没法子收买。

我瞧着关下的将军。

裴照。

我觉得李承鄞真是狡猾,我便是绕着全天下跟他兜个圈子,仍旧得从玉门关出去,才能回去西凉。现在他派裴照来守住玉门关,挨个挨个盘查,就算是阿渡武功过人,试图硬闯,这玉门关常年驻着数万人的大军,真要打起来惊动了大军,我和阿渡只怕插着翅膀也飞不出去。

我对裴照笑了笑,裴照也对我笑了笑。

我说:“裴将军,你怎么会在这里呢?”

裴照道:“末将受殿下差遣,来这里追捕逃犯。”

我竟然还笑得出来:“裴将军乃是金吾将军,统领东宫三千羽林,不知是何等逃犯,竟然惊动了将军,一直追到玉门关来。”

裴照不动声色,淡淡地道:“自然是钦命要犯。”

我又笑了两声:“钦命要犯……”

阿渡微微一动,关隘上头的雉堞之后,便出现了无数兵甲,他们引着长弓,沉默地用羽箭指着我们。

我叹了口气,对裴照说道:“反正我今日无论如何都要出关去,你若是想阻我,便将我乱箭射死在关门之下吧,反正这样的事你也不止干了一次了。”

裴照却道:“太子妃误解殿下了,殿下待太子妃,实在是一片痴心。”

我道:“什么痴心不痴心,我和他恩断义绝,你不用再在我面前提他。”

裴照道:“承天门失火,并不是灯烛走水。”

我微微一惊。

“上元万民同欢,实在没有办法关闭城门,殿下忧心如焚,唯恐刺客将太子妃挟制出城,再难追捕,所以狠心下令,命人暗中放火,烧了承天门。”裴照语气仍旧是淡淡的,“殿下为了太子妃,可以做出这样的事情,为何太子妃,却不能原宥殿下。”

这消息太让我震惊,我半天说不出话来。承天门乃是皇权的象征,自从承天门失火,朝中议论纷纷,皇帝为此还下了罪己诏,将失德的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我做梦也没有想过,那不是偶然的失火,竟然是李承鄞命人放的火。

裴照道:“殿下身为储君,有种种不得已之处。那日射杀刺客,误伤阿渡姑娘,乃是末将一意孤行,太子妃若要见罪,末将自然领受,太子妃不要因此错怪了殿下。”

我虽然没什么心机,却也不是傻子,我说道:“你休在这里骗我了。”

裴照道:“末将不敢。”

我冷冷地道:“你有什么不敢的,不是君命难违么?没有他下令,你敢调动羽林军围歼?没有他下令,你敢叫人放箭?你将这些事全揽到自己身上,不过是想劝我回去,我再不会上你们的当。裴照,三年前我在忘川崖上纵身一跳,那时候我以为我再不会见到你们。这三年我忘了一切,可是你大约从来不曾想过,我竟然会重新想起来。李承鄞做的那些事情,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你今日不放我出关,我便会硬闯,要杀要剐随你们便是了。”

裴照神色震动地看着我,他大约做梦也没有想到我会想起一切事来,他怔怔地看着我,就像是要用目光将我整个人都看穿似的。我突然觉得心虚起来,这个人对李承鄞可不是一般的忠心,他今天到底会怎么做呢?

裴照沉默了好久,忽然道:“不会。”

我觉得莫名其妙:“什么不会?”

他抬起眼睛来看我:“那日太子妃问,若是刺客抓着您,末将会不会也命人放乱箭将您和刺客一起射死?末将现在答,不会。”

我突然地明白过来,我朝阿渡打了个手势,阿渡拔出刀来,便架在我脖子里。

我说:“开关!”

裴照大声道:“刺客挟制太子妃,不要误伤了太子妃,快快开关。”

关门被打开,沉重的门扇要得数十人才能一分一分地推动,外头刺眼灼人的烈日直射进来,白晃晃的,晒在人身上竟微微发疼。

玉门关外的太阳便是这般火辣,我按捺住狂喜,便要朝着玉门关外策马奔去。

突然听到身后马蹄声大作,一队骑兵正朝这边奔驰过来。迎面旌旗招展,我看到旗帜上赫然绣着的龙纹,来不及多想,等再近些,那些马蹄踏起的扬尘劈头盖脸而来,我眯着眼睛看着这队越驰越近的人马,才发现为首的竟然是李承鄞。

我心猛然一沉。

我和阿渡催马已经奔向了关门。

我听到远远传来大喝:“闭关门!殿下有令!闭关门!”

那些士卒又手忙脚乱开始往前推,想把关门给关上。

眼看着沉重的关门越来越近,中间的亮光却越来越少,那些人拼命推着门想要关上,越来越窄,越来越近,只有一匹马的缝隙了,眼看着来不及了。阿渡的马奔在前头,她回过头想要将我拉上她的马,我却扬起手来,狠狠地抽了她的马一鞭,那马儿受痛,长嘶一声,终于跃出了关门。

关门徐徐地阖上,我看到阿渡仓惶地回过头来看我,她兜转了码头想要冲回来,可是沉重的关门已经阖上,她的刀本来已经插进门里,但是什么也改变不了了。关门关了,铁栓降下来,我听到她拼命地想要斩断那铁栓,徒劳的削砍只是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她不会说话,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我看着那刀尖在门缝里乱斩着,可每一刀,其实都是徒劳。

大队的羽林军已经冲上来,我转身朝着关隘奔去,一直奔到了城楼上。我伏到城堞之上,弯腰看到阿渡还在那里孤伶伶捶打着城门,那样固若金汤的雄关,凭她一人,又如何能够撼动半分?我看到她咧嘴在无声地哭泣,我忽然想起赫失,他将我托付给了阿渡,又何尝不是将阿渡托付给了我。如果没有我,阿渡也许早就活不下去了,正如同,如果没有阿渡,我也早就已经死了。

突厥已灭,阿渡比我孤苦一千倍一万倍,二十万族人死于月氏与中原的合围,可是这样的血海深仇,她却为了我,陪我在中原三年。

事到如今,我只对不起她一个人。

羽林军已经奔到了关隘之下,无数人簇拥着李承鄞下马,我听到身后脚步声杂沓,他们登上了关楼。

我倒没有了任何畏惧,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

李承鄞的颈中还缚着白纱,其实我那一刀如果再深一点点,或许他就不能够再站在这里。

他独自朝着我走过来,而他每进一步,我就退一步。我一直往后退,直到退无可退,一直退到了雉堞之上。西风吹起我的衣袂,猎猎作响,就好像那天在忘川之巅。我站在悬崖的边上,而我的足下,就是云雾缭绕的万丈深渊。

李承鄞看着我,目光深沉,他终于说道:“难道你就这样不情愿做我的妻子?”

我对他笑了笑,并没有答话。

他问我:“那个顾小五,到底有哪里好?”

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只有足尖还站在城堞之上,摇摇欲坠。羽林军都离得非常远,沉默地注视着我。而李承鄞的目光,有着错综复杂的痛楚,仿佛隐忍,亦仿佛凄楚。

我仿佛做了一场梦,一切都和三年前一般,这三年来浮生虚度,却终究是,分毫未改。

我说:“顾小五有哪里好,我永远也不会告诉你。”

李承鄞忽然笑了:“可惜他已经死了。”

是,可惜他已经死了。

他说道:“你跟我回去,我既往不咎,还是会对你好。不管你是不是还惦记着那个顾小五,只要你肯跟我回去,我便再不会提起此事。”

我对他笑了笑,我说:“只要你答允我一件事,我就死心塌地地跟你回去。”

他脸上似乎一点儿表情也没有,只是问:“什么事?”

我说:“我要你替我捉一百只萤火虫。”

他微微一震,似乎十分费解地瞧着我。我的视线渐渐模糊,我却仍旧是笑着的:“忘川之水,在于忘情……忘川的神水让我忘了三年,可是,却没能让我忘记一辈子。”

眼泪淌过脸颊,我笑着对他说:“像你一直都忘了,多好啊。”

他怔怔地瞧着我,好像根本不懂我在说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我明明是在对他笑的,可是却偏偏又在哭。我说:“这一次,我是真的要忘了。”

我回转身,就像一只鸟儿扑向天空,就像一只蝴蝶扑向花朵,我毅然决绝地纵身跃下。我明明知道,这里再无忘川,下面是无数尖利的碎石,一旦跌下去,便是粉身碎骨。

我听到无数人在惊叫,李承鄞情急之下,抢上来抽出腰带便扬手卷住我。一切的一切,几乎都像三年前的重演。我整个人硬生生被他拉住悬空,而他也被我下冲的惯性,直坠到城堞边。他一手扶着堞砖,一手俯身拉住我,手上的青筋因为用力而暴起,他脖子里的伤口,开始渗出鲜血,大约已经迸裂,可是他并没有放手,而是大叫:“来人!”

我知道一旦羽林军涌上来帮他,便再无任何机会,我扬起手来,寒光闪过他的眼前,他大叫:“不!”

我割裂了他的腰带,轻薄的丝绸撕裂在空气中,我努力对他绽开最后一个笑颜:“我要忘了你,顾小五。”

我看到他眼中错愕的神情,还有颈中缓慢流出的鲜血,他似乎整个人受到什么突然的重创,竟然微微向后一仰。我看到血从他伤口中迸溅而出,落在我的脸上。我笑着看着他,他徒劳地似乎想要挽住我,而是只差了那么一点点,他的指尖只能挽住风,他凄厉的声音回响在我耳边:“是我……小枫……我是顾小五……”

我知道他终于想起来了,这便是我对他最大的报复。三年前他主持的那场杀戮,湮尽我们之间的情感;三年后我便以此,斩断我们之间所有的一切。

我看到他合身扑出,也许他想像三年前一样跟着我跳下来,可是这里不是忘川,跌下来只有粉身碎骨。我看到裴照拉住了他,我看到他反手一掌击在裴照的胸口,他定然用尽了全力,我看到那一掌打得裴照口吐鲜血,可是裴照没有放手,更多人涌上去,死死拖住了他。

天真蓝啊……风声呼呼地从耳畔响过,一切都从我眼前渐渐恍惚。

我仿佛看见自己坐在沙丘上,看着太阳一分分落下去,自己的一颗心,也渐渐地沉下去,到了最后,太阳终于不见了,被远处的沙丘挡住了,再看不见了。天与地被夜幕重重笼罩起来,连最后一分光亮,也瞧不见了。

我仿佛看见围观的人都笑起来,好多突厥人都不相信白眼狼王真的是顾小五杀的,所以他们仍旧存着一丝轻蔑之意。顾小五捧着那张弓,似乎弹琴一般,用手指拨了拨弓弦。弓弦铮铮作响,围观的人笑声更大了,他却在那哄笑声中连珠箭发,射下一百只蝙蝠。

我仿佛看见无数萤火虫腾空飞去,像是千万颗流星从我们指端掠过,天神释出流星的时候,也就是像这样子吧。成千上万的萤火虫环绕着我们,它们轻灵地飞过,点点萤光散入四面八方,就像是流星金色的光芒划破夜幕。我想起歌里面唱,天神与他眷恋的人,站在星河之中,就像这一样华丽璀璨。

我仿佛看见自己站在忘川之上,我的足跟已经悬空,山崖下的风吹得我几欲站立不稳,摇晃着随时会坠下去,风吹着我的衣衫猎猎作响,我的衣袖就像是一柄薄刃,不断拍打着我的手臂。他不敢再上前来逼迫,我对他说道:“我当初错看了你,如今国破家亡,是天神罚我受此磨难。”我一字一顿地说道,“生生世世,我都会永远忘记你!”

我仿佛看见当初大婚的晚上,他掀起我的盖头。盖头一掀起来,我只觉得眼前一亮,四面烛光亮堂堂的,照着他的脸,他的人。他穿着玄色的袍子,上面绣了很多精致的花纹。我在之前几个月,由永娘督促,将一本《礼典》背得滚瓜烂熟,知道那是玄衣、纁裳、九章。五章在衣,龙、山、华虫、火、宗彝;四章在裳,藻、粉米、黼、黻。织成为之。白纱中单,黼领,青褾、襈、裾。革带,金钩暐,大带,素带不朱里,亦纰以朱绿,纽约用组。黻随裳色,火、山二章也。

他带着大典的衮冕,白珠九旒,以组为缨,色如其绶,青纩充耳,犀簪导,衬得面如冠玉,仪表堂堂。

那个时候,我以为我是第一次见到他。却不知道,我们早就已经见过,在西凉苍茫的月色之下。

我最后想起的,是刚刚我斩断腰带的刹那,他眼底盈然的泪光。

可是迟了,我们挣扎了三年,还是爱上了对方。这是天神给予的惩罚,每个饮过忘川之水的人,本来应该永远远离,永远不再想起对方。

我安然闭上眼睛,在急速的坠落之中,等待着粉身碎骨。

下落的力道终于一顿,想象中的剧痛还是没有来临,我睁开眼睛,阿渡清凉的手臂环抱着我,虽然她极力跃起,可是世上却没有人能承受这样巨大的下挫之力,我几乎能够清晰地听见她骨骼碎裂的声音,她硬生生地用她自己的身躯,当成了阻止我撞上大地的肉垫。我看到鲜血从她的耳中、鼻中、眼中流出,我大叫了一声:“阿渡!”我双腿剧痛,根本没有办法站起来,我挣扎着爬起,手足无措地想要抱起她,可是些微的碰触似乎便是剧痛,她神情痛苦,但乌黑的眼珠看着我,眼神一如从前一般安详,丝毫没有责备之意。就像看到我做了什么顽皮的事情,或者就像从前,我要带她溜出去上街。我抱着她,喃喃地叫着她的名字。

我明明知道,西凉早就回不去了。我明明是想要她先走,可是我对不起她,我明明知道,她不会将我独自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而我也知道,我不会独自将她撇在这孤伶伶的世上。阿渡已经阖上了眼睛,任凭我怎么呼唤,她也不知道了。

我听到城门“轧轧”打开的声音,千军万马朝着我们冲过来,我知道所有人都还是想,将我拉回那痛苦的人世,将我带回那座冷清的东宫。可是我再也不愿受那样的苦楚了。

我对阿渡说:“我们一起回西凉去。”

我拾起阿渡的金错刀,刚刚阿渡拿着它砍削巨大的铁栓,所以上面崩裂了好多细小的缺口,我将它深深插进自己的胸口,却一点儿也不痛。也许这世上最痛苦的一切我都已经经历,死亡,还算什么呢?

血汩汩地流出来,我用沾满鲜血的双手握住阿渡的手,慢慢伏倒在她的身旁。我知道,我们终究是可以回家去了。

一切温度与知觉渐渐离我而去,黑暗渐渐笼罩。我似乎看到顾小五,他正策马朝我奔来,我知道他并没有死,只是去给我捉了一百只萤火虫。

现在,我要他给我系上他的腰带,这样,他就永远也不会离开我了。

我带着些微笑意,咽下最后一口气。

大地苍凉,似乎有人在唱着那首歌:

“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瞧着月亮。噫,原来它不是在瞧月亮,是在等放羊归来的姑娘……一只狐狸它坐在沙丘上,坐在沙丘上,晒着太阳……噫……原来它不是在晒太阳,是在等骑马路过的姑娘……”

原来那只狐狸,一直没能等到它要等的那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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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小说结局

全文共 7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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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据说胡八一和雪莉杨在一起了,两人结婚还生了胖小子,胡八一这一行,不仅探索了奥秘还抱回了一个媳妇也是值了。

作者简介

张牧野天下霸唱,本名张牧野,天津人。2006年,天下霸唱这个名字首先在网络上蹿红,随之出版的悬疑探险小说《鬼吹灯》系列成为读书界持续5年的畅销神话,天下霸唱从此成为国内最畅销最令人瞩目的作家之一。此后,《谜踪之国》系列与《贼猫》相继出版,又以他天才般的非凡想象力及驾御文字讲述故事的完美技巧与文字张力,持续畅销热销并受到海内外千万读者的追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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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一触即发小说结局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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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触即发说的是30年代的上海滩,一场家族惨剧使孪生兄弟阿初和阿次在襁褓中骨肉分离。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一触即发小说结局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触即发小说结局:

复仇成功,冤案昭雪,杨家获得正名。阿初成为黑帮老大外加金融大亨;阿次活着,“杨家”覆灭后身无分文借住在阿初家,地下党加军统无压力,继续双面间谍。和雅淑在纠结于荣大少和阿初并甘心替阿初当了回靶子之后,和阿初在一起了。

一触即发电视剧介绍

《一触即发》是一部以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滩为背景的电视剧,由甘露导演,钟汉良、李立群、杨蕊、李玥等主演。该剧主要讲述由日本人的雷霆计划引出的发生在一对从小被分离的双胞胎兄弟杨慕初、杨慕次之间曲折离奇的故事。二人的隐秘身世扯出二十年前的一场恩怨情仇,在不同环境下长大的性格身份截然不同的两兄弟,面对信仰,面对爱,面对骨肉亲情,由敌对误解、相互猜疑到同仇敌忾,最终兄弟联手抗敌,共同揭露日本军部的惊天侵略阴谋,带来上世纪30年代上海滩的一场血雨腥风。

一触即发剧情简介:

三十年代的上海滩,一场家族惨剧使孪生兄弟阿初和阿次在襁褓中骨肉分离。阿初被抱进了上海富商荣家,地位卑微,却因陪读大少爷归国后成为著名医生。阿次加入中共地下党,留学日本后回国成长为一名潜伏在国**心脏的红色特工。阿初在英国参与了神秘的“雷霆”计划的科学研究,作为二十多年前家族惨案的元凶,潜伏在中国的日本间谍“帝国之花”徐玉真决定不惜代价实施“雷霆”计划并将兄弟两人置于死地,惊天侵略阴谋、刻骨家族仇恨,在揭露真相的过程中兄弟两人由敌对误解、互相猜疑到同仇敌忾、联手抗敌,最终,将日寇多年筹划的阴谋大白于天下,阿次为国捐躯,阿初背负国恨家仇,以阿次的名义继续潜伏下来开始了新的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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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小说疯狂天后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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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天后》电视剧正在热播中,该剧是一部女尊题材,这是第一部可以播出的女尊剧情,剧情中男子还可以怀孕。

21世纪的奋发努力好姑娘董意勇敢地追逐梦想,一腔热血却在冰冷残酷的现实中日益消磨,勤勤恳恳的她混迹于剧组多年仍是一个打杂的小剧务,所幸她也慢慢学会在平凡日子中寻找乐趣——比如像一个小迷妹一样默默花痴自己的男神。

然而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轨迹,在一次与导演的争执中,董意不小心落水,醒来后意外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架空的王朝,更神奇的是,这还是一个“女权至上”的国度,而自己则是“天后”,这个国家的帝王般的存在。

董意本来是一名演员,因为有一次和导演吵架,逃跑的时候掉进河里,史书记载凡是坠入天河的人,醒来后必性情大变,朝纲必大乱,天河之灵,天花所在,一月一开,阴阳交会,灵魂交换。

董意是通过灵魂交换变成天后的,但是灵魂交换,实属异象,所以会有所时限,书上记载天花三十日开放一次,不过也随性,一旦开放,穿越极现,花一旦不开,魂飞魄散。

在知道自己真正身份之后的天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还是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已经不多,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掉河穿越灵魂互换之后的天后虽然有后宫30个男宠,但是最爱的还是被囚禁与冷宫中的天爵,两人一起在女儿国后宫谱写一段传世恋情。

小说结局

天后董意最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只有一个月,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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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你好乔安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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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你好乔安》其实就是根据张晓晗所著小说女王乔安改编的,获得很好的收视,下面为大家分享了你好乔安的小说结局,一起来看看吧!

你好乔安剧情介绍:

少女乔安有着公主般的人生,突遭变故远走他乡,所有人都以为她的人生将就此没落,没想到乔安又光鲜的出现在上海——她要夺回父亲失去的广告帝国 奥里斯。奥里斯上海总裁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 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

乔安唯一朋友倪好,遭遇失恋失业,与乔安抱团取暖,并认识了纨绔子弟江齐飞,二人经历了一系列共同成长,倪好却迟迟等不到江齐飞的表白。此时, 乔安的富二代前男友回头,陆远扬与初恋也再度职场重逢。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 轨,等待乔安归来。

《你好乔安》原著小说结局是什么?

乔安好想再做一次那个梦,她一定会抓着梦里的自己说,你一定要使劲玩,别背英语课文,也别处心积虑讨人喜欢,什么都不要,放肆地活,爱每一个你 想爱的人,吃所有你爱吃的东西,吃成胖子也无所谓,去你想去的每一个地方,没有目标,没有城府,快乐地活。这样也不枉我在平行世界里为你受的委屈。

电视剧你好乔安的结局是什么?

两对恋人最终圆满在一起了。

小说中乔安最终因为身份暴露,离开了上海前往美国,而陆远杨一直等她回来。不过电视剧中陆远杨很明确地喊出了不让她走,并且在机场上留住了她, 热情拥吻,所以应该是留下来在一起了。而在乔安那边得不到爱意外邂逅倪好的江齐飞最终给了倪好女友的身份,这也让倪好感动不已。

乔安最后跟谁在一起了?

其实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还是跟陆远扬在一起了,因为在电视剧中陆远扬是当年乔父的助理,了解乔安种种历史,频频刁难。打拼多年的老辣精英和势在 必得的新人,在职场中展开了一场猫鼠游戏。乔安不言放弃,终获陆远扬认可,两人也产生了别样情愫,但摩擦不断。奥里斯面临被收购,最终,乔、陆联手保住公 司,乔安身世暴露,再次消失。陆远扬带领奥里斯重回正轨,等待乔安归来。所以在电视剧中乔安最后会跟陆远扬在一起,并且两人携手在事业上创造出更好的发展 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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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秦时明月之丽姬传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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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局

荆轲、丽姬本是青梅竹马。丽姬由于倾国倾城的美貌,被秦王政掳走。

几个月后,丽姬在秦宫生下荆轲之子。秦王政虽然知道不是自己的儿子,但由于之前丽姬的请求,也把荆轲之子视为己出。这个孩子被取名为天明(此时仍跟随秦王政的姓氏)。

后丽姬得知荆轲将刺秦,丽姬托付韩申(荆轲知己)与伏念,带天明逃出秦宫(天明从此开始恢复本名:荆天明)。秦王政念情感,放过众人。

由于卫庄的阻拦,荆轲刺秦失败,最后被秦国的卫士们砍成肉泥。荆轲与荆天明从未见过一面。

刺秦事件发生后后,秦王政再三思考,最终不再念旧情,派出四大护卫“风林火山”追杀天明。“风林火山”日夜追赶。易水之寒,乌江之畔,芦苇丛中一战,韩申为了保护荆天明,与双锤山同归于尽。幸赖荆轲友人“天下第一剑”盖聂及时赶到,施展百步飞剑后诛杀剩下的三大高手。从此,荆天明与伏念、盖聂、盖兰(盖聂之女)开始了逃亡之旅。

荆轲和丽姬育有一子,叫荆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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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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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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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余罪小说解冰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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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播剧《余罪》中大家最关注的还是张一山饰演的余罪,那么《余罪》解冰的结局是什么?解冰最后和安嘉璐在一起了吗?

解冰结局剧透

根据小说看,后面余罪和林警官的接触越来越多于初恋安安,终于最后和林警官结婚了,而且身边还不乏几个红颜知己的陪伴,栗雅芳,肖梦琪,楚慧婕。而对于安安来说她追求感情上的洁癖,所以对她比较一心一意的解冰则是更好的选择,而且与解冰的恋情也持续了好几年,虽然一直留给了余罪机会,但是两人最后还是结婚了。

这位曾经的警校校花,义无返顾地嫁给了初恋情人,而解冰,装了一条假肢的冰山骑士,仍然执著于他的警察梦想,婚后夫妻两人齐齐应聘到警校任职,就像一个轮回,他们携手回到了梦开始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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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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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的前半生》根据小说翻拍之后掀起一阵热浪,那剧中的结局是否和小说一样呢?小说的结局是怎么样的?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我的前半生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我的前半生》由亦舒同名小说改编,不过剧中男主角靳东饰演的贺涵却是原著没有的,贺涵原型应该就是援助力的翟有道改了名字。

《我的前半生》剧中靳东饰演的贺涵,唐晶男友,商界精英。在一次出差的过程中邂逅子君一个再次杨帆的女人,被吸引。一面是自己的女友,一面是子君,让贺涵难以取舍,贺涵到底喜欢谁呢?最后结局选择和谁在一起了?

《我的前半生》讲述一个被丈夫抛弃的家庭主妇罗子君的逆袭,贺涵是罗子君闺蜜的男友,最后罗子君撬了闺蜜男友。在最开始,贺涵喜欢的事唐晶,不然怎么会成为唐晶的男朋友!但是在罗子君出现之后,贺涵明显被她自立自强的精神折服,进而喜欢上罗子君!

其实原本贺涵是唐晶的男友,原本唐晶就此打算与他结婚,但是原本独立的两个人就此注定要分开。但是此时男主贺涵,已经爱上了原本有些排斥的子君,于是最后与唐晶分手,和子君在一起了。

最终贺涵和子君确定了彼此的心意,最后在一起了。

事实上,在原著小说里,贺涵的原型翟有道出场的并不多,子君飞往国外看望女儿,意外结识了优雅稳重的翟有道,彼此都有了些微妙的好感,最终经历波折在一起。但是由于翟有道这个人物已经没有了,贺涵是一个重新塑造的人物,他也是一个温文尔雅的商业精英,他还是闺蜜唐晶的男友。原著人物有改动,相信剧情也会大改。

关于唐晶,唐晶在小说中则是与莫家谦远嫁,从此天涯,而从前相依为命的日子只能留在回忆中,成为永远的牵挂了。所以最后,这说起来永远不结婚的女人唐晶,最后也是嫁为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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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小说如懿传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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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是2012年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流潋紫。《后宫如懿传》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2016年该小说被改编为电视剧,8月份开机拍摄  。2017年7月12日,《2017猫片 胡润原创文学IP价值榜》发布,《后宫·如懿传》位列78位

夜风沉缓地吹拂,空气中绵密的花香软软地缠上身来,与酒意一撞,皇帝更觉得心中沉突,整个人醺醺欲睡去。

总管太监李玉的步子迈得又快又稳,一壁轻声督促着抬轿的小太监们,“稳着点儿,别摔着了皇上。”

皇帝朦胧中扶着头,含糊地问:“到哪儿了?”

李玉含笑答道:“皇上,到西六宫的长街了。”

皇帝轻轻“哦”了一声,“是西六宫。李玉,朕仿佛有点儿醉了。”

李玉忙恭谨道:“皇上安心,您一早翻了惇贵人的牌子。奴才已经去通传了,这个时候惇贵人已经备下了醒酒的汤药在承干宫等着您了呢!”

皇帝“唔”了一声,缓缓道:“停下!”

李玉满心托异,却不敢多言,忙着甩手中拂尘,示意抬轿的太监们放落了桥辇。李玉凑上前,“皇上,这儿离承干宫还有一段路,还是让奴才们抬着您走吧。”

皇帝伸出手,李玉忙伸手扶住,皇帝道:“朕觉得酒劲儿上来了。李玉,你扶着朕走一会儿。”

李玉忙躬身道的声“是”,悄悄儿朝后脸一扬。后头跟着的四个小太监会意,变隔了十步之遥,轻悄跟在二人后头。李玉稳稳扶助皇帝的手臂缓缓往前。

皇帝不说话,李玉更不敢说话,也知道皇帝想去哪里,只好默然跟着。月色澄明如清波,温柔浮溢四周,连长街两侧的朱红高墙,也失了往日的沉严肃穆,显出几分娇柔。

皇帝抬头望着月亮,似乎是自言自语:“今儿的月亮真好。”

李玉忙笑:“皇帝是天子,今儿是您的万寿生辰,当然连月亮也要来助兴,格外高亮些。”

皇帝微微一笑:“是啊,今儿是朕的生辰,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人月团圆,都是好日子。”

李玉见皇帝凝神望月,嘴角仍带着笑意,不知怎的,心里一突,便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赶紧劝道:“皇上,时辰不早,您今儿高兴多喝了点酒,仔细被风扑着,伤了龙体。”

皇帝摇摇头:“酒酣耳热,朕不会凉着。”

李玉悄悄看了皇帝一眼,奓着胆子劝道:“皇上,颖妃娘娘在养心殿等着您哪!”

皇帝冷淡道:“让她等着。”

李玉暗暗吶罕,颖妃巴林氏蒙古贵女,入宫数载,颇得皇帝恩幸。便连皇贵妃魏氏所生的女儿七公主,也交由她扶养。尤其是乌拉那拉皇后过世之后,寻常嫔妃难得见皇帝一面,这位颖妃却常能陪皇帝说话,宠遇可见一斑。而今日皇帝这样抛弃下她不顾,却是从来未有之事。

李玉见皇帝信步往前,环视周遭一眼,忽地想起一事,心中没来由地一慌,脚下都有些踉跄了。

皇帝漫不经心地道:“叫跟着的人都退下,朕见了心烦。”

李玉不敢怠慢,忙回头扬了扬拂尘,四个小太监便躬身后退下去。

李玉上前扶住皇帝的手,皇帝慢悠悠走着,兀自说:“今儿是朕的生辰,朕真高兴。”

李玉忙接口:“高兴高兴。”

皇帝含着笑意,“朕有那么多阿哥、公主,一个个活泼泼的,又聪明又伶俐。”

李玉道:“更难得的是阿哥和公主们都有孝心,尤其是几位阿哥,特别出息。十一阿哥文采风流,写得一本好书法,今日为皇上献上《百寿图》,可真是十一阿哥的一片孝心;就是十五阿哥,虽然年纪小,可当真是志气,能把皇上的御诗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啧啧…真是能干。”

皇帝微瞇了眼,“那不是十五阿哥能干,是他的额娘太能干。”

魏氏身为贵皇妃,位同副后,主理六宫,又子女双全,若不是得了这心悸病身子虚弱很多,只怕也有封后的指望了。

李玉眼珠一转,只装作不懂,笑吟吟道:“可不是,皇上的万寿节都是皇贵妃撑着身子一首操持,不可谓不能干。”

皇帝轻嗤一声,带了几分嘲讽之意,“是啊。朕有那么多嫔妃,个个貌美如花,聪明能干。”

李玉不知皇帝何意,只赔笑说:“皇上的嫔妃们不仅貌美贤慧,而且今日万寿节都为皇上进歌献舞,当真才貌双全。”

皇帝闭上双眼,“可不是?个个都顺从着朕,体贴着朕。只有颖妃还直爽些。”

皇帝晃一晃头,脚步有些不稳,李玉急道:“皇上,皇上您当心着。”

皇帝摆了摆手,“顺从体贴自然是好,可朕怕啊,怕这顺从体贴下面是说不吃口的腌臜心思,污秽手段。朕想一想,就觉得恶心。”

李玉忙笑道:“皇上多虑了,后宫的小主们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哪怕真有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皇上圣明,也一早处置了。”

皇帝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所以,朕喜欢年轻的女人,心眼儿干净,清透,都说什么自然会说。哪怕有点儿小心思,也藏不住。”

李玉忙忙点头,“皇上说得是。”

皇帝缓步走着,李玉赔笑道:“皇上,再往前就是翊坤宫,旁边的宫里庆妃娘娘和诚贵人都在,再不然,还有几位贵人常在,也都住着。皇上要不要去坐一坐…”

皇帝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李玉,你跟了朕几十年,如今倒越发会当差了。”

李玉膝盖一软,连忙跪下,“皇上恕罪,皇上恕罪。”

皇帝轻哼一声,也不理会,径自向前去。李玉跪也不是,站也不是,眼见皇帝越走越远,他咬了咬牙,奢着胆子小跑着跟了上去。

四下里的甬道太过熟悉,连每一块引他向重华宫的青石板上的花纹,他都烂熟于心。皇帝怔忡地走着,越走越快。等到“翊坤宫”三个金漆大字清晰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皇帝才猛然剎住了脚步。酒意沉突涌上脑门,皇帝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激烈地跳着,脚步却凝在了那里。

恍惚还是帝后情睦的岁月,如懿初为皇后。过了那么长的时光,越过了那么多人,她终于走到和自己并肩的地方,成为自己的妻子,而非面容鲜妍而模糊的妾室中的一个。这是他许她的。在自己还是阿哥的时候,他太知道自己虽为帝裔,却出身寒微,连亲生父亲都隐隐看不起自己,对他避而不见。所以他有了熹贵妃这位养母,所以他拼命孝顺这位他带来荣耀家世的养母。他费尽心力用功读书,只为争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那个时候,他有出身名门贵族的嫡福晋富察氏,也有了大学士之女、温柔婉妹的高氏。那修高贵而美里的女子,那些深受家中宠爱的女子,他在欢好之后只觉得疏离。她们跟自己的心,到底是不一样的。只有如懿,那时她还叫青樱,是被自己的哥哥瞧不上,才被熹贵妃要来送给他做棋子的女人。连熹贵妃都说:“你可以不宠爱她,却一定要娶了她,善待她。”不错,青樱是可以作为她和三哥弘时争夺地位的一步好棋的。青樱,她也有显赫的出身,她是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侄女。这重身分,却在后来的日子,成了她的最大的尴尬。

因着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晚年凄凉,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败在当今太后手中,所以青樱入宫后的日子,很不好过。她被冷落了些年,直到那时,他才真正爱上青樱。因为那样的青樱,伴随他多年,深知彼此心性,又真正和自己一样,是富贵锦绣林中心底却依然孤寒之人。

所以他加倍地给予她荣耀,给予她皇后之位。

曾经,也有过琴瑟相谐。而最美好的最初的时光,都停留在了翊坤宫的岁月。

那时,她与他是多么年轻。人生还有无数明灿的可能,他们都真诚地相信,可以一起走到岁月苍老的那一日。

皇帝伸出手,爱惜地抚摸在翊坤宫的大门上。

触手扬起的轻灰令皇帝忍不住咳嗽。他仔细看去,才发觉门上红漆斑驳,连铜钉都长出了暗绿的铜锈。墙头恣意生长的野草,檐角细密的蛛网,都是那样陌生而寥落。

曾经恩深情重的翊坤宫,曾经住着天下之母的翊坤宫,竟也破败如此了么?

其实,也不过这些日子而已。

可以宫廷的冷落,他最清楚不过了。万人之上的他,坐拥天下的他,何尝不也是在年幼时受尽白眼,若不是乳母庇护,又有了熹贵妃的抚育,他何曾能有今日?

所以,他太清楚如懿的骄傲,太清楚该如何挫磨她的骄傲。

哪怕是皇后,也要屈膝在皇帝之下,俯首恭谨。

可是如懿,她有那样锐利的眼神。恰如她断发那一日,如此决绝而凄厉。

万事,终于不可再回转。

皇帝静静地伫立在门前,良久,只是默然。

月亮渐渐西斜,连月光也被夜露染上几分清寒之意。

李玉跪在皇帝身后不远处,连膝盖都麻得没有感觉了,只依稀觉得冷汗流了一层又一层,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样。

他是不该看见的,就好像,皇帝也不该过来这里。

翊坤宫,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地方;翊坤宫里的人,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人。可是偏偏,在这样普天同庆的万寿节里,在即将花好月圆的中秋夜前,皇帝却在翊坤宫的门前,迟迟徘徊,不愿离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夜露浸染了云鬓,李玉才觉得有些凉意。他犹豫了半日,终于咬着牙膝行到皇帝跟前。李玉拼命磕了两个头,方敢极低声地说话:“皇上,已经二更了。”

皇帝只是默默不动,仿佛整个人都定在了那里。

李玉眼见皇帝的袍角已被露水浸湿,心中更是惊惧,立刻俯首在地,“皇上,宫中人多口杂,万一…快中秋了,您要伤了龙体,太后和皇贵妃问起来,奴才胆当不起。”

他不敢再说下去,只是叩首不已。

片刻,皇地叹了口气。那叹息极轻微,像一阵轻风贴着墙根卷过,连李玉自己都疑心是否听错了。皇帝轻声呢喃:“人月两团员?呵,团圆?”

李玉吓得不敢抬头,终于听轻皇帝说了两个字,“回去。”他顿了顿,“将翊坤宫拾出来,给惇贵人住吧。”

他挣扎着站起来,也不顾膝头酸痛,忙扶着皇帝的手去了。

墙头的野草清幽幽地晃着,好像只有风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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