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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国藩爱读书的历史故事精选2篇 作文题目精选20篇

书伴随着我们成长,是我们的挚友,读书能使我们增长知识。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关于曾国藩爱读书的历史故事精选2篇 作文题目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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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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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觉得书籍是我的家人,是我的朋友。

书是我的朋友,每次看书都能有新的发现,书就像一处故地,你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想什么时候回就什么时候回。在那里,你可以哭、笑,可以想象,还可以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地畅游。一本好书,蕴含着丰富的知识和美好的情感,书里流着知识的血液,看书就像进入了一个新的世界,一个知识的世界。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高尚品德的人对话,就像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的遨游。书就是人生最好的伴侣。

在幼儿园时我已经开始读一些简单的连环画,一开始我觉得这些书读起来津津有味,后来我上了小学三年级,连环画这类简单的书已经无法满足我渴望知识的大脑。后来我发现一块“绿洲”,就是图书馆。学校的图书馆像磁石一样吸引了我,在那里我读了《安徒生童话》、《小故事大道理》……。等我五年级后,我又迷上了市里的图书文化站,我每天一放学就去那里,那里的各种小说令我如痴如醉,我在那里读书常常忘了时间,每次都读到实在不能再读下去了,我才依依不舍地将书放回书架,然后喝一口水,好像用水流将知识都冲入大脑。

书是我们的伙伴,我们的家,我们的国语老师时常鼓励我们说:“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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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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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独秀生命里的那对悲情姐妹花

1897年8月,在安徽怀宁,一场门当户对的盛大婚礼正在举行,宾朋欢呼中,18岁的陈独秀和时任安徽统帅部副将高登科的女儿高大众三拜九叩成亲了。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作为将门闺秀的高大众恰好比陈独秀大三岁,无论家世和相貌都无可挑剔,而少年得志的陈独秀也前程似锦。这是一段被格外看好的婚姻。

最初,年少夫妻倒也说得上琴瑟和鸣。十年间,高大众为高家添了三男两女。可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差距也越来越大。婚后,受近代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在杭州求学的陈独秀进行反清宣传活动,因受通缉,最后逃亡日本。回国后,陈独秀就成了高大众眼中的“怪咖”,而在陈独秀眼里,妻子高大众也成了彻头彻尾的“古董”。自从母亲去世后,陈独秀就很少回家,为了自己的人生理想,他几乎放弃了平常人世的天伦之乐。聚少离多,再加上个性和才情的天渊之别,夫妻之间越发人疏情薄。

作为一个接受封建传统教育的妻子,高大众希望丈夫能安分守己,所以她对陈独秀的所作所为极为排斥,甚至加以阻拦。得不到理解和安慰的陈独秀,偶尔回来面对的也是无休止的唠叨和数落,这使得他更对这份包办的婚姻和旧式的妻子充满厌恶。于是,家庭失和,口舌之争在所难免。日复一日,家,再也不是让人栖息安生的场所,情,冷漠之后就成了禁锢自由的监牢。

就在他们的婚姻陷入僵局之际,一天,高家迎来了位意外之客——高大众同父异母的妹妹高君曼。高君曼本名小众,小姐姐10岁,从小接受新式教育,性格活泼,热情奔放。她在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读书时,就对姐夫发表的作品尤其钟爱,带着仰慕和崇拜,她走进了陈独秀死水般的婚姻生活。

陈独秀原本对这些世俗的亲戚关系并不上心,但高君曼时尚的装扮、灿烂的笑容、新潮的思想和不凡的谈吐还是让他耳目一新。于是,高君曼借着各种机会与陈独秀单独接触,或促膝谈心,或小径漫步,在密集相处中,陈独秀被她新式女性的一切行为惊喜着。在高大众眼里,妹妹的到来也许能给这个家庭带来生机,她从不怀疑丈夫和妹妹的交往会出现任何问题。可感情是一把燎原的火,稍有风助,则不可遏制也难以浇熄。

一颗求教上进乃至产生爱慕的粉丝之心,一颗急于冲破藩篱寻找慰藉方向的自由之灵,在一来一往的碰撞中,探讨变成了约会,亲情转向了爱情,情感在一爱一慕中升华,日子在分分秒秒中难舍,等他们警觉到危险性时,彼此已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面对接踵而至的风言风语和世俗家族的压力,思想前卫的高君曼毫不在意,而乐于打破束缚的陈独秀也不顾人言,非议反而让离经叛道的两个“忤逆者”抱得更紧。各种打压扼杀无效后,高调“自由恋爱”的他们被逐出家门。

1910年,怀着对爱情的向往,他们一同来到杭州,正式同居。彼时,陈独秀在杭州陆军小学任教,打扮入时的高君曼陪伴在侧,他们出访高朋,听琴作诗,“徜徉在湖山之间,相得甚欢”。

新欢良宵短,旧爱寂寞长。面对丈夫的背叛,妹妹的掠夺,在老家恪守妇道的高大众饱受锥心之痛但又无计可施,只能忍辱负重,如往常一样上孝公婆,下抚子女。她没有大吵大闹,更不想家丑外扬,只是整天悲郁哽咽,闭守房门。

1911年,武昌起义爆发,陈独秀被任命安徽省都督府秘书长,高君曼陪他重回安徽。很快,他们的女儿和儿子相继出生。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陈独秀面对追捕不得不再一次逃离家乡。在辗转逃命的岁月里,高君曼不离不弃,饱经风霜,承担了全部家务和养育子女的重任。只是动荡的生活击垮了她的身体,她患上了肺结核,整日咳血不止。但她并不后悔,真正让她心寒齿冷的,则是陈独秀对家庭关系的偏执。

1915年,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高大众所生的两个儿子前来谋生,作为姨母和继母,高君曼想把孩子们接到家中食宿,没料想陈独秀坚决不允,并骂她“妇人之仁”。见陈独秀如此不近人情,两人开始争吵,后来,竟然动了手。

因为长期生病,从1922年起,已转战北京的陈独秀开始对高君曼逐渐冷淡,并且外面盛传他另有红颜,心高气傲的高君曼怎受得了如此对待,心灰意冷之下于1925年带着儿女移居南京。自此离别,一南一北,他们再也没有相见。

1930年9月,高大众在老家走完此生的第55个春秋。高君曼带着两个孩子为姐姐奔丧,时光荏苒,二十多年过去了,但家族依旧对她鄙恨难泯。一年后,孤立无援的她旧病未愈又添新疾,最终病殒南京。

在陈独秀的一生里,一共有四段感情,高君曼离开后,他与一名女医生施芝英渐生情愫,并公开同居。晚年落魄之际,陪伴他走向生命终点的则是一位相差30岁的女士潘兰珍。1942年,陈独秀在重庆病逝,弥留之际他也许才终于明白夫妻间同甘共苦、永不言弃的意义。只是,面对陈独秀情感的过往,那一对风姿卓绝的高家姐妹花,虽然个性截然不同,但殒灭的悲惨命运又何其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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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爱读书作文850字

全文共 7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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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乎每一本书都能发出一种声音,它扣人心弦,使人激动,还能把人吸引到奇妙的地方去。这种声音时而甜美;时而深沉;时而婉转;时而慷慨激昂。这种奇妙的声音,深深的把我吸引到这个浩瀚而广阔的世界—书的世界。它的奇妙,它的绚烂,它的深邃,它的丰富多彩,让我在天真幼稚的童年里,结下了不解之缘,还有那好书与“坏书”的分别。读好书之好读好书的好处莫过于增长知识。那次语文期中考试,有道组词题,可把大家难倒了。我一看,是“恃”字。我努力的回想着……对了,作文书上见过!“有恃无恐”!我信心十足的写上了这四个大字,不禁得意起来。果然,我的组词组对了。我得意的笑起来,心想:哈哈,?叫你们平时不多积累,这下吃亏了吧!读“坏书”之坏记得以前,学校曾流行过看《名侦探柯南》的漫画。带着强烈的好奇心,我也买了几本来看。不想竟看上了隐。那天晚饭后,爸爸妈妈出去散步了,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你还别说,我一个人在这100多平米的房子里还真是害怕呢!突然,我想到了我的“宝贝”—《名侦探柯南》。正想去拿,脑海却浮现出一幕幕柯南书上的情景,仿佛那些坏人要来杀掉我,结束掉我的生命。那些人脸上显出一副充满仇恨的神情,面目狰狞可怕,满脸鲜血,还留着长指甲,仿佛要用它来挖空我的五脏六腑,令我毛骨悚然。于是,我便打消了看《名侦探柯南》的念头。我打开电视,不再想这些,可看着看着,那些恐怖的画面就又蹦了出来。甚至有时我都觉得,他们都已悄悄的走到我的背后,手上寒光闪闪的匕首已触及我的脊背……猛然一回头,却只看到白色的墙壁和窗外黑漆漆的夜幕……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可并不是什么书里都有“宝”。在这里,我给大家提一个建议:尽量选择对自己有益的的书来看,而那些漫画什么的也可以适当的看一下,可千万不要上漫画隐,耽误学习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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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我爱读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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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学习没有老师、没有教室、没有作业,却有眼泪、欢笑、启迪,能给我们带来无尽的快乐,那就是读书

我在暑假里看了韩国的三套《科学好好玩》,共24本。从中我知道了太阳的年龄是50亿年,它的寿命是100亿年。我们地球的年龄是49亿年,刚好比太阳小1亿岁,多神奇呀!这几天我正在看韩国的一套《漫画百科王》,了解了地球妈妈曾经历过五次大灭种。书中预言人类如果再不保护生物和环境,那第六次大灭种很快就会到来!保护环境吧,人类!如果真有大灭种那一天,我们会多么后悔自己的无知啊!

放学的路上,我看课外书;吃饭时,我也会情不自禁的捧起课外书来读…

读书为我打开了一扇窗,使我看到了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读书对我来说真是一件非常非常有趣的事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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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中国经典的历史成语故事

全文共 2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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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鼓作气

【释义】一鼓:第一次击鼓;作:振作;气:士气。作战时第一次敲鼓可以鼓起战士的锐气。比喻趁劲足时一下子把事情完成。

【语出】《左传?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人物】曹刿(guì)(又作曹沬,音mèi),一作曹翙(huì)。生卒年不详,春秋时鲁国大夫(今山东省东平县人),著名的军事理论家。鲁庄公十年,齐攻鲁,刿求见请取信于民后战,作战时随从指挥,大败齐师,一鼓作气之典出于此。

战后,庄公问曹刿为何直到齐军第三次击鼓进军时才要下令出击,曹刿说:“打仗主要靠士气,而击鼓就是为了鼓舞士气。第一次击鼓进攻,士气旺盛;第二次再击鼓进攻,士气就已经衰落了;待到第三次击鼓进攻,士气已消失殆尽了。而我军正是一鼓作气,勇气十足,当然就把对方打败了。”

2.一字千金

【释义】增损一字;赏以千金。形容文辞精妙;不可更改。

【语出】南北朝?钟嵘《诗品?古诗》:“文温以丽;意悲而远;惊心动魄;可谓几乎一字千金。”

【人物】战国末期,秦国有一个生意人名叫吕不韦(卫国濮阳人,原籍阳翟,今河南禹州),有三千门客,作为他的智囊,想出各种办法来巩固他的政权。这些食客,各色各样,应有尽有。他们把见解和心得,写出二十六卷,一百六十篇文章,书名提作《吕氏春秋》。吕不韦命令把全文抄出,贴在秦国首都咸阳城门上,并发出布告:“谁能把书中的文字,增加一个或减少一个,甚至改动一个,赏黄金千两(合黄金一斤)”。

3.一字之师

【释义】纠正一个错别字或指出某一字在文中不妥处的老师。

【语出】《宋·魏庆之·诗人玉屑》:“郑谷在袁州,齐己携诗诣之。有《早梅》诗云:前村深雪里,昨夜开数枝。’谷曰:数枝’非早也,不若一枝’。齐己不觉下拜。自是士林以谷为一字师’。”

【人物】唐朝末年,诗人郑谷回到故乡江西宜春。僧人齐己性喜赋诗。一日,齐己作一首《早梅》诗,中有两句:“ 前村深雪里,昨夜数枝开。”郑谷以为梅花既已数枝开,则非早梅矣。于是将后句中“数”改为“一”。齐己深感佩服,后诸学者称郑谷为“一字之师” 。

4.一饭千金

【释义】比喻重重地报答对自己有恩的人。

【语出】西汉?司马迁《史记.淮阴侯列传》:“信钓于城下,诸漂母漂,有一母见信饥,饭信,竟漂数十日。又:“信至国,如所从食漂母,赐千金。”

【人物】韩信(江苏淮安人)在未得志时,时常往城下钓鱼,时常却饿着肚子。有一个漂母(清洗丝棉絮或旧衣布的老婆婆)同情韩信的遭遇,便不断的救济他,给他饭吃。后来,韩信替汉王立了不少功劳,被封为齐王,他想起从前曾受过漂母的恩惠,便命从人送酒菜给她吃,更送给她黄金一千两来答谢她。

5.东山再起

【释义】隐退后再度任职或失势后又重新得势。

【语出】唐?杜甫《暮秋……呈苏涣侍御》:“无数将军西第成;早作丞相东山起。”

【人物】谢安是陈郡阳夏(今河南太康)人,出身士族,年青的时候,跟王羲之是好朋友,经常在会稽东山游览山水,吟诗谈文。他在当时的士大夫阶层中名望很大,大家都认为他是个挺有才干的人。但是他宁愿隐居在东山,不愿做官。到了四十多岁的时候,他才重新出来做官。因为谢安长期隐居在东山,所以后来把他重新出来做官这样的事称为“东山再起”。

6.图穷匕见

【释义】比喻到最后露出了事物的真相或本来的目的。穷:尽;匕:匕首;短剑。

【语出】 《战国策.燕策三》:“轲既取图奉之;发图;图穷而匕首见。”

【人物】荆轲(卫国人,今河南省鹤壁、新乡一带)按秦王的要求,接过秦舞阳手里装有地图的匣子,当场打开,取出地图,双手捧给秦王。秦王慢慢展开卷着的地图,细细观看。快展到尽头时,突然露出一把匕首。荆轲见匕首露现,左手抓住秦王衣袖,右手举起匕首便刺。

7.纸上谈兵

【释义】 在纸上谈论用兵(兵:打仗;用兵)。比喻不解决实际问题的空谈。

【语出】 清.曹雪芹《红楼梦》:“现有这样诗人在此;却天天去纸上谈兵。”

【人物】 战国时期,赵国大将赵奢(河北邯郸人)曾以少胜多,大败入侵的秦军,被赵惠文王提拔为上卿。他有一个儿子叫赵括,从小熟读兵书,张口爱谈军事,别人往往说不过他。公元前259年,秦军又来犯,赵军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县附近)坚持抗敌。廉颇负责指挥全军,使得秦军无法取胜。秦国施行反间计,派人到赵国散布“秦军最害怕赵奢的儿子赵括将军”的话。赵王上当受骗,派赵括替代了廉颇。赵括死搬兵书上的条文,完全改变了廉颇的作战方案,结果四十多万赵军尽被歼灭,他自自己也被秦军箭射身亡。

8.负荆请罪

【释义】负:背着;荆:荆条;古时用来抽打犯人的刑具。背着荆条向对方请罪。表示主动向人认错赔罪;请求责罚。

【语出】《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记载;赵国大将廉颇与上卿蔺相如不和;蔺相如为了国家利益处处表示退让。“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曰: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

【人物】战国时期,蔺相如(今河北曲阳人,一说山西临汾人)“完璧归”有功,又在渑池秦王与赵王相会维护了赵王的尊严,被提升为上卿,位在廉颇(山西太原人,一说山西平遥人)之上。廉颇对此不服。蔺相如知道后,就有意不与廉颇会面。别人以为蔺相如害怕廉颇,廉颇为此很得意。“我哪里会怕廉将军?不过,现在秦国倒是有点怕我们赵国,这主要是因为有廉将军和我两个人在。如果我跟他互相攻击,那只能对秦国有益。我之所以避开廉将军,是以国事为重,把私人的恩怨丢一边儿了!”蔺相如这话传到了廉颇耳朵里,廉颇十分感动,便光着上身,背负荆杖,来到蔺相如家请罪。他羞愧地对商相如说:“我真是一个糊涂人,想不到你能这样地宽宏大量!”两个人终于结成誓同生死的朋友。

9.卧薪尝胆

【释义】薪:柴草。睡在柴草上;经常尝一尝苦胆。比喻刻苦激励自身;坚定报仇雪耻的意志。

【语出】宋?苏轼《拟孙权答曹操书》:“仆受遣以来;卧薪尝胆;悼日月之逾迈而叹功名之不立。”

【人物】越王勾践(大禹子孙,姓姒si,名文命,今浙江绍兴人)回国以后,立志要报仇雪恨。为了不忘国耻,他睡觉就卧在柴薪之上,坐卧的地方挂着苦胆,表示不忘国耻,不忘艰苦。经过十年的积聚,越国终于由弱国变成强国,最后打败了吴国,吴王羞愧自杀。

10.揭竿而起

【释义】揭:举;竿:竹竿,指旗帜。揭竿为旗,奋起反抗。泛指人民起义。

【语出】 汉?贾谊《过秦论》:“将数百之众;转而攻秦;斩木为兵;揭竿为旗”。

【人物】几百人一下子都表示情愿豁出性命跟着陈胜(今河南省方城县东孟洼村人)、吴广(今河南太康人)一块儿干。大伙砍伐树木为兵器,高举竹竿为旗帜,对天起誓,同心协力,推倒秦二世(嬴姓,名胡亥,也称二世皇帝,秦始皇第十八子),替楚将项燕(项羽的祖父)报仇。大家还公推陈胜、吴广做首领,一下子就把大泽乡(今安徽省宿州市南蕲县镇小刘村)占领了。大泽乡的农民一听陈胜、吴广他们起来反抗秦朝的暴政,青年子弟都纷纷拿着锄头、铁耙、扁担、木棍来营里投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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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的故事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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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我一千份心意。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的甜蜜和幸福。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婚姻对女人来说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认为他一定会成功的。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看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

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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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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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轰隆,列车窗外的景色匆匆掠过,窗外的景色由绿到白,列车在铁道上飞驰。那年冬天,我从杭州坐特快列车回老家过年。

上车后不久,我就从背包中翻出一本大部头小说,爬上二层,津津有味地读着。吃饭时,我匆匆吃完一碗泡面,又爬上去看书,就这样过了好几个钟头。晚上睡觉时,我还对那本书念念不忘,等其他人睡着后又打开床头灯,借着微弱的灯光慢慢地读,一页,两页,我像一个饿了十天的人一样扑在这本“精神食粮”上,故事中的情节不断吸引着我,各种各样的神秘事件,都被大侦探一一破解,我每看到这些案件时,由于黑暗,背上冒出了冷汗,直到谜底揭晓时,我又长吁一口气,被大侦探的聪明,机智和勇敢折服,被这些不可思议的事件和结果震撼。当列车一声长鸣,飞快地蹿进山洞时,手表打了12点,这时我才依依不舍地合上书,盖上被子,脑子里依然是那些故事情节。

隔天早上,我的手表打了5点,我被奇特的梦惊醒了。我望了一下窗外,冉冉红日已从天边升起,打破了黑夜的寂静,铁路旁的农家屋顶飘出白烟,月亮西沉,星星也随之而去,新的一天又开始了。

望着火红的太阳,我毫无倦意,下了床,穿好衣服,洗漱完毕后又拿出了书,在走廊上认真地读着,不知不觉,太阳已经越来越高,手表打了7点,这时,父亲突然走出房间,见我正在阅读,就没有打扰,我那时已经完全忘记了时间,完全沉浸在故事中。当列车到站时,书从手中滑落,我这才感觉到了肚子在叫。原来我已经读了四小时。

在我看来,书是旅程中最好的陪伴,这次经历使我难以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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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有关我的读书故事400字作文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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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一定有你们自己的读书故事吧!因为书是知识的海洋,在阅读中,你不仅能获得知识,学会思考,还能得到情感的陶冶和精神的享受。“万晶,不许看闲书,快点做作业!”你听,我妈妈又在催我不许看课外书,我妈妈只让我看语文书、数学书之类的主科书,就因为这件事,我和妈妈经常打冷战。

其实闲书也是有好处的,像《水浒传》、《西游记》这些名著,在我妈妈的嘴中就变成了闲书。

做完作业,草草地吃了一顿饭,便是人生中最惊险的时候了。我爬上了床,抱着我的小熊,准备假装入睡,妈妈看我入睡便走了。这时,我迅速地拿了一本书,把床头灯开

了起来,便急忙打开书,我像一匹饿狼,一页,两页,看得非常快,大有囫囵吞枣的意思。看着看着,我不禁被文中的主人公感动了,有时,我眉开眼笑;有时,我在心中为故事里的主人公打抱不平;有时,我又泪落如雨,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道黑影,我抬头一看,只见,妈妈正火冒三丈的瞪着我,我害怕了,妈妈已经被我气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过了一会儿,妈妈拿了一把衣架,指着对我说:“万晶呀!你都已经上五年级了,还看闲书,时间已经不象以前那样多了!”哎!妈妈怎么比唐僧还唠叨,我只好高举白旗。可我一摸到书,就又看了起来,妈妈更生气了,便狠狠地打了一下,看着身上留下的痕迹,我号啕大哭了起来,但我看到了书,就忘记了疼痛。真是“江山易改,本性难改”呀!

我是多么喜欢看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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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爱读书最新的作文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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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11了,可书已经陪伴我将近10年,已经成了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当我还在牙牙学语时,每天晚上都要听妈妈讲故事才肯安静的睡觉。那时我为“白雪公主”、“灰姑娘”的遭遇感到同情和怜悯,又为她们最终得到幸福而感到庆幸。虽然那只是一篇篇不真实的童话故事,却一次次勾起我幼小心灵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开始上小学,是妈妈不厌其烦的教导我,语重心长的话语启发我,使我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妈妈常说:“孩子,书是人一生中不可缺少的精神食粮,也是这个世上能改变人的一生的好老师。你可要多读书,做一个有知识、有文化、有教养、懂道理的与众不同的女孩。”

书还是我认为最好的礼物。在我生日的时候,我不索求得到一个五彩缤纷的水果蛋糕;也不索求父母带我去那好玩的地方游玩,更不所求亲人和朋友送我多么珍贵的礼物,只要三四本普普通通的课外读物作为生日礼物,我就心满意足了。

黑白的报刊能使人得到应有尽有的信息;搞笑的漫画会给人们带来快乐;校园小说能丰富我们的校园生活;科普书籍能让人们懂得更多的科学知识;文学作品更能抚慰人们的心灵。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跃入知识的海洋,像我一样做一条无忧无虑的求知小鱼,收获无穷无尽的知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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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的读书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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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都说,“书是知识的海洋。”古人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因为我们可以从书中学到很多知识,学到做人的道理,所以,它被人们称为“长生果”,也被称为“营养品”。这个比喻,我感觉很亲切,也非常形象。

今天中午放学回家后,我从书房里取了一本书,书名叫《资治通鉴》,作者是司马光。

当拿到书后,我便坐在写字台前津津有味地读起来。这时,传来妈妈的敲门声,只听到:“吃饭了,宝贝,待会儿再看吧。”可是,我刚好看到精彩的部分,实在舍不得放下,于是,我头也没回,看着书,应付着对妈妈说:“知道了,妈,我马上就看完这个故事了。”

结果,当我看完那个故事后,饭竟然凉了。妈妈坐在椅子上,看着走过来的我,很无奈地指着饭菜说:“饭凉了,要不我给你热一下,凑合着吃吧?”我无奈地点点头,能怪谁呢?要不是肚子饿了我还想多看会书呢。

我们班有位同学叫张汉正,他几乎上晓天文,下知地理,无所不懂,我们都称他为“张博士“,那都是因为他不仅喜欢读书,还有一个阅读的好习惯。正因为他阅读了大量书籍,从书本中学到了许多知识,所以他的成绩一直名列前茅。

我想,我也要和他一样,坚持阅读,通过阅读,丰富自己的知识,提高文化水平。细想,畅游海洋的感觉还真是不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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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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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良常常出游外地,访贤求师。有一天,他散步走到一座桥旁边,看见桥头上坐着一位胡子全白了的老人。

老人一条腿搭在另一条腿上,脚尖勾着鞋不停地晃动。张良觉得好笑,就多看了他几眼,老人见张良瞧自己,忽然一抬脚,把鞋甩到桥下面去了。老人对张良说:"喂!你去,把我的鞋捡上来!"张良听了,心里很不高兴,可再一看,老人胡子、头发都白了,又挺可怜他,就强忍住性子,把鞋捡了上来,送到老人跟前。谁知那老人又把脚往前一伸说:"你给我穿上。"张良还是忍住性子,便蹲下来,替老人穿上了鞋。老人笑了笑,慢慢地站起来,什么也没说,大摇大摆地走了。张良望着老人背影,觉得很奇怪。他刚转身要走,老人又回来了,对他说:"你这个小家伙不错,我愿意教你学点儿本事。五天以后的早晨,你在这儿等我。"张良连忙答应了。第五天早晨,他刚上桥,就见老人已经站在桥上了。老人生气地说:"你怎么让我老头子等你呀?这样可不行。要想学,再等五天吧!"又过了五天,张良一听鸡叫,就起身往桥上去,可老人又先到了。他只好认错。老人瞪了他一眼说:"你要真想学,过五天再来。"说吧,拂袖而去。盼到第四天,到了晚上,张良连觉也没睡,半夜就到桥上等着。过了一会儿,老人一步一步地走过来了。张良迎上前去,见了礼。

老人高兴地说:"年轻人要学本事,就得这样啊!"老人从怀中取出一卷兵书,递给张良说:"你好好读这部书,将来准能成就大事业。"张良接过书,道了谢,还想再问些什么,老人转过身,头也不回地快步走远了。从此,张良专心致志地钻研这部兵书,最终成了一位有名的军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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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历史典故成语故事7:狡兔三窟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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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代,齐国有位叫孟尝君的人,家中豢(huàn)养着许多门客。在这些门客中,有位叫冯谖(xuān)的人,常常一住就是很长一段时间,却什么事都不做。孟尝君虽然觉得很奇怪,但是好客的他还是热情招待冯谖。

有一次,冯谖替孟尝君到薛地讨债,他不但没跟当地百姓要债,反而把债券(quàn)全烧了。薛地人民都以为这是孟尝君的恩德,心里充满感激。到后来,孟尝君被齐王解除相国的职位,前往薛地定居,受到薛地人热烈的欢迎,孟尝君才知道冯谖的才能。直到这时候,不多话的冯谖才对孟尝君说:“通常聪明的兔子都有三个洞穴,这样才能在紧急的时候逃过猎人的追捕,而免除一死。但是你却只有一个藏身之处,所以你还不能把枕头垫得高高地睡觉,我愿意再为你安排另外两个可以安心的藏身之处。”于是冯谖去见梁惠王,他告诉梁惠王说,如果梁惠王能请到孟尝君帮他治理国家,那么梁国一定能够变得更强盛。于是梁惠王派人邀请孟尝君到梁国,准备让他担任治理国家的重要官职。可是,梁国的使者一连来了三次,冯谖都叫孟尝君不要答应。梁国派人请孟尝君去治理梁国的消息传到齐王那里,齐王一急,就赶紧派人请孟尝君回齐国当相国。冯谖要孟尝君向齐王提出希望能够拥有齐国祖传祭器的要求,并且将它们放在薛地,同时兴建一座祠(cí)庙,以确保薛地的安全。祠庙建好后,冯谖对孟尝君说:“现在属于你的三个安身之地都建造好了,从此以后你就可以垫高枕头,安心地睡大觉了。”

成语“狡兔三窟”,意思是狡猾的兔子有三个窟。比喻藏身的地方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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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刘邦和项羽的历史故事

全文共 1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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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汉相争,刘邦战胜项羽,常常让人觉得匪夷所思,不可思议。因为就家庭背景,集团力量和个人魅力而言,刘邦和项羽都是不可同日而语的。下面是关于他们的历史故事,一起来阅读下吧:

陈胜、吴广发动农民起义以后,各地的百姓纷纷杀了官吏,响应起义。没有多久,农民起义的风暴席卷了大半个中国。

陈胜派兵遣将分头去接应各地起义,他们节节胜利,占领了大批地方。但是因为战线长,号令不统一,有的地方被六国旧贵族占了去。起义不到三个月,赵、齐、燕、魏等地方都有人打着恢复六国的旗号,自立为王。

陈胜派出周文率领的起义军向西进攻,很快攻进关中(指函谷关以西地区),逼近秦朝都城咸阳。秦二世惊慌失措,赶快派大将章邯(音hán)把在骊山做苦役的囚犯、奴隶放了出来,编成一支军队,向起义军反扑。原来的六国贵族各自占据自己的地盘,谁也不去支援起义军。周文的起义军孤军作战,终于失败。吴广在荥阳被部下杀死。起义后的第六个月,陈胜在撤退的路上被叛徒杀害了。

陈胜、吴广虽然死了,可是由他们点燃起来的反抗秦朝的那把火正在到处燃烧。在南方的会稽郡(治所在今江苏苏州)声势更大。

在会稽郡起兵的是项梁和他的侄儿项羽。项梁是楚国大将项燕的儿子。楚国被奏国大将王翦攻灭的时候,项燕兵败自杀。项梁老想恢复楚国。他的侄儿项羽身材魁梧,又挺聪明,项梁亲自教他念书识字。可是项羽才学了几天,就不愿学下去。项梁又教他学剑,项羽学了一阵子,也扔下了。

项梁很生气,可项羽满不在乎地说:“念书识字有什么用处?学会了,不过记记自己的名字;剑学好了,也只能跟几个人对杀,没什么了不起。要学,就要学打大仗的本领。”

项梁听他的口气不小,就把祖传的兵书拿出来,给他学。项羽一听就懂,可是略略懂得个大意,又不肯深入钻下去了。项梁本是下相(今江苏宿迁西南)人,因为跟人结了冤仇,避到会稽郡吴中来。吴中的年青人见他能文能武,都很佩服他,把他当老大哥看待。项梁也教他们学兵法,练本领。

这回儿,他们听到陈胜起义,觉得是个好机会,就杀了会稽郡守,占领了会稽郡。不到几天,拉起了一支八千人的队伍。因为这支队伍里大都是当地的青年,所以称为“子弟兵”。

项梁、项羽带着八千子弟兵渡过江,很快打下了广陵(郡名,治所在今江苏扬州市),接着又渡过淮河,继续进军。一路上又有各地方的起义队伍来投奔项梁,和他们联合起来。

第二年,有一支一百多人的队伍,由刘邦带领,来投靠项梁。

刘邦本来是沛县(今江苏沛县)人,在秦朝统治下,做过一名亭长(秦朝十里是一亭,亭长是管理十里以内的小官)。

有一次,上司要他押送一批民伕到骊山去做苦工。他们一天天赶路,每天总有几个民伕开小差逃走,刘邦要管也管不住。但是这样下去,到了骊山也不好交差。

有一天,他和民伕们一起坐在地上休息。他对大家说:“你们到骊山去做苦工,不是累死也是被打死;就算不死,也不知道哪年哪月才能回乡。我现在把你们放了,你们自己去找活路吧!”

民伕们感激得直流眼泪,说:“那您怎么办呢?”

刘邦说:“反正我也不能回去,逃到哪儿是哪儿。”

当时,就有十几个民伕情愿跟着他一起找活路。刘邦同十几个民伕逃到芒砀(音mángAdàng)山躲了起来。过了几天,聚集了一百多人。

沛县县里的文书萧何和监狱官曹参(音shēn)知道刘邦是个好汉,很同情他,暗暗地跟他们来往。

赶到陈胜打下了陈县,萧何和沛县城里的百姓杀了县官,派人到芒砀山把刘邦接了回来,请他当沛县的首领。大家称他沛公。

刘邦在沛县起兵以后,又招集了两三千人,攻占了自己的家乡丰乡。

接着他带了一部分队伍攻打别的县城,不料留在丰乡的部下叛变。刘邦得到这个消息,要回去攻打丰乡,可是自己的兵力不足,只好往别处去借兵。

他到了留城(今江苏沛县东南),正好张良也带着一百多人想投奔起义军。两人遇在一起,很谈得来。他们一商量,觉得附近的起义队伍中,只有项梁声势最大,决定去投奔项梁。

项梁见刘邦也是一个人才,就拨给他人马,帮助他收回丰乡。从此,刘邦、张良都成了项梁的部下。

陈胜、吴广等主要起义领袖死了以后,由于各地起义的领导权都落在旧六国贵族手里,彼此争夺地盘,闹得四分五裂。秦国的大将章邯、李由,想趁机会把起义军一个个击破。

在这个紧要关头,项梁在薛城召开了会议,决心把起义军整顿一下。为了扩大号召,项梁听了谋士范增的意见,把流落在民间的楚怀王的孙子(名叫心)找了来,立为楚王。因为楚国人对当年楚怀王受骗死在秦国,一直为他抱不平。为了提高号召力,大家把他的孙子仍称作楚怀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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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爱读书300字作文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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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而又短暂的暑假一眨眼就过去了,暑假里我看了许多书,有杨红樱阿姨写的《那个黑色的下午》,有黄贯中写的《西游记》,还有《小学生限字作文》……

最吸引人的是《英雄人物》,我觉得故事里的主人公是那么勇敢,宁愿牺牲自己年轻的生命,也不出做卖国贼。王二小我想大家都很熟悉,他牺牲的时候只有13岁,这个年龄本该是在父母怀里撒娇的,然而他却成了一个孤儿。残酷的战争教育了他,使他从小立志,为父母报仇,将敌人赶出自己的国家,为了这个愿望,他时刻都在准备着。放牛的孩子王二小冒着生命危险将敌人带入了包围圈,而他小小的生命也牺牲在了那场战争中。

读书不仅能教育我,还充实并丰富了我的课余时间。我常常不由自主地陷入一个个故事之中:当白雪公主识破了恶人的诡计之后,我禁不住大声叫好;当睡美人获得新生之后,我快乐无比;当福尔摩斯巧妙地揭穿骗局时,我悬着的心才渐渐的平静……是的,读书真好!读书一方面开拓了我们的视野,另一方面净化了我们的心灵,使我们的灵魂得到了升华。

让我在书的海洋里尽情的遨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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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爱读书作文

全文共 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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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岁上幼儿园时就接触上了书,那时在幼儿园老师给读书,在家妈妈给读书。当我慢慢的学会拼音,上大班开始正式自己读书。第一本读的是四大名着之一《西游记》,注音版的。之后,我又读了《三字经》、《格林童话》、《水孩子》、《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到现在我读了很好书。但我最喜欢读的书是《昆虫记》。它是法国科学家法布尔写的,这是一本关于昆虫的书。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很奇妙,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里面有勤劳的蜜蜂、威武的螳螂、会唱歌的蝈蝈。还让我知道了蝉是怎样脱壳,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甲虫是怎样滚粪球的......真的把我带到了一个有趣,幽默的昆虫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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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我的读书故事征文获奖

全文共 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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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全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心目中的书;“书是全人类的营养品。”这是莎士比亚心目中的书;“读过一本好书就像交了一个益友。”这是藏克家心目中的书。而在我心目中,书就是一把金钥匙,帮我打开文学之门,开阔我的视野;书就是一叶扁舟,载着我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书就是我的良师益友,告诉我一个个人生道理。

我从小就喜欢看书,最喜欢看的是漫画书。我常常会到读书馆里去借书,妈妈希望我多看一些作文选、名著等,提高自己的写作水平,而我却对漫画书”情有独钟”。《蜡笔小新》,《多拉A梦》,都使我爱不释手。

有一次,妈妈送我一份特殊的生日礼物——书。一本《爱的教育》足以让我陶醉,书中讲的是一位意大利小学生写的日记,一个个鲜明形象的人物,其中母亲与父亲,还有哥哥写给“我”的各封信以及姐姐雪维尔写给我的各封劝告我的信。还有安利柯与同学的争吵事迹,也让我明白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渐渐地,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就是每天晚上睡觉前一定得看一会儿书,所以,在我的床头柜上,总会有几本小说、漫画和笑话书。进入中学后学习比较忙,但还是一直保持着这个习惯。

书,它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乐趣。它是我最敬爱的导师,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是我最亲爱的伴侣。要问我为什么喜欢书?我会说,因为书给了我很多,很多,因为有它在,我是最幸福,最快乐,最自由的!同学们用宝珠打扮自己,不如用知识充实自己,宝剑不磨要生锈;人不学习要落后,书籍备而不读如废纸从现在开始做一个爱读书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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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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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从小就非常爱看书,整天站在书柜前翻来翻去,比如《童话故事》,《父与子》.虽然有很多不认识的字,但是通过图片可以看明白其中的意思,享受书的乐趣!

转眼间我是一名小学生了,对书的兴趣也更加浓厚了。记得有一次我在看《一年级的小豆豆》中《可笑的屁股》这个故事,突然就哈哈大笑起来,还跑过去讲给爸爸妈妈听,把他们也逗乐了,妈妈还夸奖我长大了,会读懂书了,我听了很高兴.书给我带来了满足和快乐,更学到了许多课本里没有的知识.

我爱书,在这片书海了我渐渐长大,学会了做人,懂得了道理.我要永远和书做个好朋友,让书陪我度过金色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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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爱读书的我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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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喜欢读书吗?我可是个小书迷,你要知道,我可不是从小就喜欢读书的。那是从我二年级起,老师让我们写作文,我不会写,就回家问哥哥,哥哥说:“你要想写好作文,就要先学会模仿,当然开始的时候可以提取别人作文中大部分的东西,让后再慢慢试着自己写。还有,多读课外书也是必要的。”从那时起,我便开始多读课外书,翻开书,书中的只是大大的吸引了我,使我感到我的选择是对的。

曾记得我在生活中的一个读书小故事。那时,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回我姥姥家,在路上,我的手里一直拿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得看着,一路上爸爸妈妈说说笑笑。过了好长时间,到家了。爸爸叫我帮忙向屋里搬东西,我心想:你们搬不就行了,干嘛还要叫我。想着,我也没有帮忙。他(她)们在屋里闲话家常,过了一会儿,我们就要走了。在回家的路上,我就有了这么一个称号—小书迷。

俗话说得好: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只要你肯去学习,你就会获得很多的知识,你就会丰富你的大脑。这就是一个读书的女孩的读书小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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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爱读书作文400字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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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曾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不错,书就像是知识的海洋,我们就像快乐的鱼儿,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下面我就来讲讲那次我看书的经历。

那天晚上,我读着爸爸给我买的《稻草人》,读得正入迷呢,爸爸赶我去睡觉。这怎么行?我的故事还没看完!于是我灵机一动,想了个办法。我装着躺到床上,然后把手电筒拿过来放到被子里,等爸爸走后,我躲在被子里拿手电筒照着书来读。

正在我读到精彩内容的时候,忽然听到外面有脚步声,于是我赶紧把手电筒关上,闭上眼,迅速地把书放到桌子上装着睡觉,谁知爸爸只是去上了个厕所。于是我又把书拿过来,接着读我最喜欢的部分。这时突然门开了,妈妈走了进来,发现我在看书,一把把书拿走了,放在书桌上,赶我去睡觉,可是我不甘心,就趁妈妈走后,偷偷的又把书拿了回来,我津津有味地看着。此时已经十点多了,我眼睛有点儿睁不开了,但是我仍然放不下那本《稻草人》,就这样我又读了两个小时才慢慢的睡着。但是在梦里面我还想着书中的故事呢。

啊,读书的感觉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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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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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来都以为皇帝都是继承父业的,直到我看了这篇文章。这篇文章里的朱元璋聪明、可爱、坚强勇敢、坚忍不拔。这篇文章生动的描写了朱元璋的悲惨童年。当他很小的时候,就在地主家放牛,地主不但不给吃的,还抽鞭子。在1344年,朱元璋的家乡濠州(今安徽风阳)遇上了百年大旱,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几天过去后,一滴雨没见到,却迎来了一群铺天盖地的蝗虫,一会功夫,庄稼被吃了,人被饿死了,还流行着可怕地瘟疫。朱元璋的爸爸、妈妈、大哥、大哥的大儿子被夺去了生命。仅仅只用了半个月,一家九口人就去了四人,只剩下朱元璋和他的二哥、大嫂王氏及她的一双儿女五口人还活着。最后两兄弟决定分头外出逃荒、,自谋生活。可是,他的二哥放心不下朱元璋,最后,两兄弟之后挥泪分别了。吉人自有天相,朱元璋终于找到了吃的东西,总算饱餐了一顿。

几年的漂泊时间,铸就了朱元璋坚强勇敢,坚韧不拔的精神,也练久了他强健的体魄。1352年闰三月初一,朱元璋来到濠州城下,义军见一人到城下,以为朱元璋是元军派来的奸细,准备问斩。幸好郭子兴听到报告后,赶到了城下,见朱元璋五花大绑着,却没有一点害怕的样子,一副轻松、从容地样子,他身材高大,浑身散发着大无畏的精神,老婆,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原因,希望是,不是我也没有办法了。可能是天样子特别威武,郭子兴一见就非常喜欢他,最后才知道他来做义军,郭元帅大喜,收他做了一位步兵,从此,朱元璋开始了他的政治生涯!

原来帝王也有这样悲惨的童年,我和不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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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爱的故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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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处不在。即使是一个小小的举动,在别人眼里不算什么,在你的眼里,却充满了无限的热爱。

每当我过生日时,不管爸爸妈妈们有多忙,不管他们在哪儿,也会及时陪我过生日,因为他们是见证我又长一岁的见证。但是那一次他们却……我很伤心,在那之前我已经想好要什么礼物:我想要一辆崭新的自行车,我想要一个巧克力蛋糕,我还想要出去旅游。这真的不算什么,要求不高,但是他们还是要出差。

一别就是两个星期啦,离他们回来的时候不远了,我的生日却近在眼前——明天。我是有多么渴望他们回来……转眼间,一天过去啦,我傻傻的望着窗外的小鸟,在天上与他的爸爸妈妈们自由自在的飞翔着,他们一会儿摆成大字型,一会儿高飞,一会儿降落。多么想一家三口:一会儿玩耍,一会儿吃饭,一会儿睡觉……

夏夜的星星是那么闪烁,生日party结束啦,刚准备进入梦境的我,听见门外一声:"宝贝,开门,妈妈回来了!"我一听,不知道哪来的兴奋劲,穿上衣服,连滚带爬地冲到妈妈面前。一开门,看到的尽是妈妈那满面的汗水,周围安静的不能在安静了,妈妈的心,"扑通,扑通"地跳着,那炯炯有神的眼睛旁,有着一颗一颗的汗珠,在一滴一滴的流淌着。那挥汗如雨的衬衫,已经没有一块是干的了。

原来,是妈妈连忙出差赶回来,赶在自行车店还没有关门的时候,给我买回了一辆崭新的自行车,因为要崭新,妈妈没舍得骑,在凉爽的夏夜,疾跑赶了回来,因此,他还得了重感冒。

爱,无处不在。即使只是一个小小举动,在别人眼里不算什么,但在我眼里,却是充满了无限热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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