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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曾国藩爱读书的历史故事精选2篇 作文题目【汇集20篇】

书伴随着我们成长,是我们的挚友,读书能使我们增长知识。下面是小编为您带来的是关于曾国藩爱读书的历史故事精选2篇 作文题目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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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的故事的读书笔记

全文共 1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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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故事》这是一本教人如何欣赏艺术的书。它看起来有4指厚,16开,文字紧凑但阅读舒适,画面精美,非铜版纸,是哑光的一种我不知道但常用的厚实纸张。版式朴素,简洁,封面看起来甚至不那么艺术,高兴的是它没有腰封,因为它完全不需要这种俗气装饰。

看起来很唬人很高大上是不是?有点,但,它真的很有料。艺术听起来不食人间烟火,但这本书就是让你可以用双手触碰得到那些高高在上的艺术品,让你知道它为什么这么做,它带来了什么影响。贡布里希写作此书并非用作教材或学术,而是为我等凡人所学习阅读,无论是茶余饭后书,是睡前枕边书,还是学习知识书,唯一不能成为的是口袋书或旅行书,因为它真的很重很重。我都是半躺着看,把它放在肚皮上的,肚皮上还要放个靠垫否则太低脖子很疲惫。

其实,我只是想说,你翻开了这本书,会感到双眼大开,你会惊奇地发现那些离我们遥远陌生诡异而面熟的世界,皆为有因有果。翻开这本书,开始艺术的探索(这么说丝毫不为过)。因为我记忆差,所以要做读书笔记。基本为各章节的概括总结、摘选。不知能坚持多久,书太厚了,但是能记多少算多少,算是个回顾。

人们对艺术品的评价,总习惯用简单的美或不美来表达。一幅天真孩童的画作,我们看到了细腻的皮肤,睁大的双眼,纯真可爱,我们不必追究画作的细节、技法就能轻易做出判断:这画很美。一幅老妇的肖像,皱纹满布,眼神浑浊,苍老干涩,我们第一反应是,它很丑。可是,等一下,如果我们可以撇开第一主观的感觉,细细地观察,会发现它描绘的老妇其实如此真实,皱纹、发丝刻画如此细腻,神情那么到位,因为你看到了它的沧桑感。那么,这难道不是一幅上好的画作吗?

(大多数喜欢在画中看到自己喜欢的场景、题材,这是自然的倾向)

(事实上,左右我们对一幅画的喜爱之情的往往是画面上某个人物的表现手法。)

当然,逼真不应该成为判断的唯一标准。一幅野兔子的画像真实再现了兔子的眼睛、胡子、皮毛,无疑,再加上专业的技法,这确实是一幅好作品。无论是细致的刻画,还是粗略的勾勒,这是都是真实地表达。但是,那些看起来不逼真的画作,难道就是不好的作品吗?

人们似乎对看起来不对的东西天生地排斥厌恶,尤其在现代艺术中。不过,没有人非议米老鼠这个非常规的老鼠,甚至喜爱有加。如果在看现代画展,那么情况就不同了,虽然米老鼠和乖张的小公鸡实属异曲同工,但是接受起来小公鸡没有那么容易。

(不管我们对现代艺术家的看法如何,我们都可以毫无保留地相信他们有足够的知识,完全能够画得“正确”。如果他们不那样画,其原因可能跟瓦尔特迪斯尼一样)。

(所以,如果我们看到一幅画画得不够正确,那么不要忘记有两个问题应该反躬自问。一个问题是,艺术家是否无端地更改了他所看见的事物的外形。另一个问题是,除非已经证明我们的看法正确而画家不对,否则就不能指责一幅画画得不正确)

(在欣赏伟大的艺术作品时,最大的障碍就是不肯摒弃陋习和偏见)。前人这么画的,那么就是这个样子,比如圣经。

我们认为艺术家为之焦虑的事情,一般是美的表现和美,但是真正困扰艺术家的是很难用语言表达的。所以一般谈论中的“艺术”都是非文字性的艺术,如果能用语言表达艺术那么这些画作雕塑等等似乎也没了存在的必要。艺术家们只追求一个听起来很简单的东西,合适。这“合适”似乎很难有个明确的度,但多一分少一分,一切都不一样了,就像做菜。艺术家们对着作品,寻找着自己认为的平衡,而这种平衡就是作品本身的平衡,当它传到到观众眼里,也同样差别在分毫间,也让我们觉得,它就应该是这个样子,最合适的。艺术家为了达到这样的平衡,练习自不必说,无数的改动、试验,看似就更改一个颜色、位置,加减一笔,但事实上是复杂而严肃的事情,而非随意随性。如果我们为他到底为什么要这样改,他也无法回答。

在艺术领域,确实有评论家归纳总结规则,但是事实证明,那些墨守成规的庸才画家们淹没在了历史潮流中。艺术家们在离经叛道的征途上获得前所未有的新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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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相似作文

篇1:名人故事读书笔记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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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妈妈教我看了一本书叫《名人故事》,令我记忆犹新的是华人首富李嘉诚的这篇文章。

文章中讲述了李嘉诚出生于一和穷人家族,当时,为了躲避战争他们只好来到香港。李嘉诚苦苦找了一个星期的工作才有人收他当茶馆的伙计。他踏踏实实的工作,经过了几年的努力成为了一家塑料玩具厂的总经理,有自己用积蓄7000美元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不久便有人来和李嘉诚合作,而且要求李嘉诚必须要找一位有钱的人为他担保,李嘉诚求遍了所有他认识的人,就是没有人肯为他担保。李嘉诚没有欺骗对方,诚实的告诉了这位外商,自己认识的人不多,并没有有钱人愿意为他担保。这位外商被他的诚实所打动,便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和李嘉诚合作。从那以后多有人都知道李嘉诚是个可信的人,都和他做生意,他在30岁时已经成为了亿万富翁!

我认为,李嘉诚能够成为华人首富并不是因为他出身尊贵而是靠他自己的诚实感动了所有人,让人们觉得他可信,都来和他做生意。在想想我们,每天都被一些谎言所迷茫,生活在一个虚假的世界里,没有真实的自我。我真心希望人们能够找到真实的自我,向李嘉诚一样,让人们相信你,这样,你才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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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爱读书作文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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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些鼓励我们积极读书的话语,你们是不是很熟悉呢?当然,这都是一些众人皆知的名言。在这些名言的促使下,我们更要好好读书。

在二年级上学期,我第一次接触到了《当代小学生》这本书,就是这本书,让我更加喜欢写作了。

有人说:“只是一本书,怎么可能通过一本书就喜欢上了写作呢?”可我却不这么认为,因为《当代小学生》这本书的内容能够把我牢牢地吸引住,让我深深地喜欢上它。我为什么会喜欢《当代小学生》这本书呢?原因可有不少呢!

第一、通过它我可以了解到许多古今中外的知识。

第二、我可以从书中积累不少的四字词语、名人名句。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就是这本书内容丰富,有名人的成长故事、写作的知识以及重点、小伙伴的文章、做数学题的思路、英语小故事、还有科学知识等。

其实,我之前是不太喜欢写作文的,正是因为《当代小学生》这本书激起了我对写作的兴趣。看到在书上的文章写的都这么好一下子就激发了我的斗志,在一次作文课中我第一次写了我的第一篇超过三百字的文章。我很高兴我竟然写了一篇三百字的文章,我的心情自然是无与伦比的喜悦。

说了这么多大家是不是相信了呢?其实在平常,大家还是可以多多看一看这本书。静下心来,用手指着,一个字一个字的去理解它,相信你一定会有更多的收获。

谢谢大家。

评语:这篇作文语言质朴,感情真挚,字里行间流露出对《当代小学生》的喜之情。让我们深刻感受到读书带给小作者的是无尽的收获和无穷的乐趣。

潍城区向阳路小学四年级二班 刘昱菲 导教师:胥正艳 联系电话:8319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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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爱读书的我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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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喜欢读书,同学们都叫我“书虫”,我吃饭时读书,坐车时读书,早晨起来,我不刷牙不洗脸也读书。

有一次,老爸给我买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很喜欢看,正当我读到,“两组猎狗成钳形之势将猴群包围起来……”时,老妈走过来说:“子皓别看书了,该睡觉了。”我心想:等爸妈睡了,我继续看。于是我偷偷把书藏在枕头下,上床睡觉了。

躺下后,我一直没睡直到三更半夜,等我听到客厅没什么动静的时候,我就慢慢拉开抽屉,把手伸进去,开始翻找起来。咦?这个圆的应该是兵乓球,这个方块,应该是魔方,这个圆柱形的应该是手电筒了,我刚要抓起,因为我太重,床板发出“咯吱”一声,我急忙装睡,可是没什么动静,于是我再次把手伸向手电筒,拿起后飞快地钻入被子,从枕头下拿出书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停也停不下来,我看的很紧张,头上布满了密密的汗珠,就好像进入了故事的情节,与主角在一起探险。正当我看的起劲的时候,盖在我身上的被子被掀开了,我回过头一看,用手电筒一照,只见一张白色的大脸是老爸,这下是“杯具”加“餐具”了……

我这样看书的经历只有一次,比如做作业看书, 回家时看书等等,不过这是第一次被发现,看来我看书要看时间不能无时无刻看书,下次要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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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爱的故事作文700字

全文共 6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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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的世界里,父爱、母爱、友爱……这些爱都演绎着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身边大大小小的爱,使地球转动,使万物生长。

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烛成灰泪始干”的师爱。三尺讲台,挥洒汗水,日以继夜,不辞辛劳。“5。12”地震后的教室里,他没有丝毫的畏惧,在讲台上撑起了一个不倒的天地,孩子们获救了,他却永远地离开了世界。多么好的老师,师爱是多么的伟大。

有“临行密密缝,唯恐迟迟归”的母爱。母爱,如夏日里的一汪清泉,使人心旷神怡;母爱,如夏日里的一片浮云,为我遮挡烈日;母爱。蠕动夜里到一盏明灯,为我指引方向。爱里有力学,一只雌鸟虽然害怕一粒小小的子弹对自己的射击,可是当一只比子弹大得多的雏鸟从巢口坠落时,也会闪电般毫不迟疑地冲上去拯救小鸟。在世界上把一切都承担下来,最后却忘了自己的,只有母亲。

有“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毋忘告乃翁”那对国家的爱。八年抗战,成千上万的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生命谱写了中华民族的新篇章。为了和平,有多少父亲再也听不到孩子的笑声;为了和平,有多少儿子再也回不到母亲的身边;为了和平,有多少将士死骨未还。为什么?就是因为他们那颗沸腾的爱国心,才是我们的国家更加强大,更加繁荣。

爱的故事很多很多,很细很细,它细到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句关怀的话,一个轻柔的动作……每一天,我们都被这细小的爱包围着。晚上,妈妈好像从来没有熟睡,总会为我们盖好踢翻的被子;每当我们遇到困难,老师总是不辞辛劳的为我们指点迷津……

爱,就像我们心中的太阳,放射出灿烂的光芒,点亮我们的心房,照亮世界上的每一个角落,让万物复苏,让冰雪消融,温暖每一个人的心田。愿爱的阳光洒满大地!情暖神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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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爱的故事

全文共 7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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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和女孩初恋的时候,男孩为女孩折了一千只纸鹤,挂在女孩的房间里。男孩对女孩说,这一千只纸鹤,代表我一千份心意。那时候,男孩和女孩分分秒秒都在感受着恋的甜蜜和幸福。后来女孩渐渐疏远了男孩。女孩结婚了,去了法国,去了无数次出现在她梦中的巴黎。女孩和男孩分手的时候,对男孩说,我们都必须正视现实,婚姻对女人来说是第二次投胎,我必须抓牢一切机会,你太穷,我难以想象我们结合在一起的日子......男孩在女孩去了法国后,卖过报纸,干过临时工,做过小买卖,每一项工作他都努力去做。许多年过去了,在朋友们的帮助和他自己的努力下,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一家公司。他有钱了,可是他心里还是念念不忘女孩。

有一天下着雨,男孩从他的黑色奥迪车里看到一对老人在前面慢慢地走。男孩认出那是女孩的父母,于是男孩决定跟着他们。他要让他们看看自己不但拥有了小车,还拥有了别墅和公司,让他们知道他不是穷光蛋,他是年轻的老板。男孩一路开慢车跟着他们。雨不停地下着,尽管这对老人打着伞,但还是被斜雨淋湿了。到了目的地,男孩呆了,这是一处公墓。他看到了女孩,墓碑的瓷像中女孩正对着他甜甜地笑。而小小的墓旁,细细的铁丝上挂着一串串的纸鹤,在细雨中显得如此生动。

女孩的父母告诉男孩,女孩没有去巴黎女孩患的是癌症,女孩去了天堂。女孩希望男孩能出人头地,能有一个温暖的家,所以女孩才做出这样的举动。她说她了解男孩,认为他一定会成功的。女孩说如果有一天男孩到墓地看她,请无论如何带上几只纸鹤。男孩跪下去,跪在女孩的墓前,泪流满面。清明节的雨不知道停,把男孩淋了个透。男孩想起了许多年前女孩纯真的笑脸,男孩看的心就开始一滴滴往下淌血。

这对老人走出墓地的时候,看到男孩站在不远处,奥迪的车门已经为老人打开。汽车音响里传出了哀怨的歌声,"我的心,不后悔,反反复复都是为了你,千纸鹤,千份情,在风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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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小学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全文共 5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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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爱看书,那时侯,一本《葫芦娃》的连环画就能让我看上好半天。随着我的年龄的增长,我求知的欲望也像放进烤箱的面包一点一点地变大,最后,家里的书已经满足不了我的求知欲。我便开始在家与各大书店里来回穿梭。时间长了,我便不好意思进书店了,因为我从来不买书。有几次,我想买几本书回家,可看看那书昂贵的价钱,只好无奈地摇了摇头,打消了我的念头。有时,我去看书,见书店里没人,就不敢进去,生怕别人说我只看不买,可我求知的欲望战胜了胆怯,就这么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直到现在,我还在看书。我把那些书当做我的兄弟、朋友。无聊时,看一下书,里面的人物让我不再感到孤独;忧伤时,看一下书,里面幽默有趣的故事让我忘记忧愁;开心时,看一下书,会让我的快乐翻倍。每一本书都有自己独特的韵味。读《三国演义》,让我领略到诸葛亮舌战群儒的风采;读《钢铁是怎样练成的》让我领悟了人生的真谛和生命的意义;读《福尔摩斯》,让我领会到福尔摩斯侦破诸多离奇案件的机智和勇敢。我以读书为乐,以读书为豪,以读书为友。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正在这没有顶端的梯子上攀登;书籍是知识的海洋,我正在这漫无边际的大海中遨游,捕捉着知识的鱼儿。每次我读完书,就有一种说不出的开心。那开心就像渔夫捕了满船的鱼,像果农采了好几十筐的硕果,像农夫收割着颗粒大如豌豆的高粱。

在我的读书故事里,书籍给了我无穷无尽的快乐和帮助,何乐而不为呢?

[小学我的读书故事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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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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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万古不朽的一个名词。它带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

读书。世界上的书有很多,它们是古往今来人类智慧的结晶,包含着各个年代、各个领域的知识。只有多读书,才能掌握更多的知识与哲理,遇到问题时才能站在一定的高度上缜密思考,冷静处理。

读好书。多读书的前提是要多读有助于提升自己的书。不要把全部精力都浪费在休闲娱乐的书籍上。首先,我们要从经典书籍读起。书籍浩如烟海,我们无法尽读,而经典著作则是经过时间淘洗之后留下的传世之作。我们诵读经典,能够汲取知识的精华,获得比较大的收益。

读书好。读书的作用不仅仅只是学习知识,还能从很多方面获益。一些大人常常抱怨孩子总是看一些漫画故事,不看学习方面的书。但我觉得学习的形式有很多种,并不一定只有干巴巴的辅导资料才向我们传授知识。漫画书幽默易读,故事书情节曲折,而且大多包含着一定的道理。所以,看漫画书和故事书不仅可以让我们放松一下绷紧的神经,还能让我们有所感悟。所谓开卷有益,只要我们真正获得了阅读的喜悦,有所收获,又何必一定要拘泥于形式呢?

好读书。这个“好”读“hào”。不要以为书已被“淘汰”,书是知识的载体,是文明的传承。在这个科技高速发展的时代,计算机、电脑、手机等的确带给人们很多信息和知识,但那一抹淡淡的书香尤其令人沉醉。因为唯有书香能沁入神髓,沉积底蕴,令人“腹有诗书气自华”。

多读书,读好书,读书好,好读书。

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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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爱读书作文200字

全文共 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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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原本是一个不读书的人,自从孙老师在课堂上读了一本叫《怪老头儿》的书,我觉得书里面的怪老头很有意思,也很搞笑。于是放学回到家后,就缠着爸爸买了一系列《怪老头儿》的书。

自从有了这些书,每天放学回家就和爸爸一起读。渐渐地,我喜欢上书,爸爸说我简直成了小书迷,因为只要有我的地方就会听到郎朗的读书声,看到兴趣之处还手舞足蹈,甚至哈哈大笑。

爸爸陪我读书时,还给我讲了很多名人从小爱读书的故事,我也想成为像他们一样的人,长大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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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我与读书的小故事七年级

全文共 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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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旅途中,或有欢乐,或有悲伤,但这一切的情感一旦通过阅读的洗礼,一切情感都已全无,只剩读书之乐。 In the journey of life, there are joy or sadness, but once all the emotions are reading through readingHappy.

或许有人会说:“书是一杯不加糖的咖啡,品起来可真苦啊!”可是不然,你殊不知,口感越苦,越会使人振奋,口感越苦,越能使人体味深刻,正如钱钟书的那句:“真正的读书的快乐是不放糖的咖啡,在苦中能品出甜味来,苦才真正是读书的快乐的引诱。”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在书中,我们可以重返《三国》的激烈战场,感受《水浒》英雄的英姿飒爽,身临《西游记》的神人怪鬼之界,垂怜《红楼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兴衰。在书中,从孔子的《论语》到的《诗词选》,从鲁迅的的《彷徨》《呐喊》到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罗密欧与朱丽叶》,从冰心的《小桔灯》《繁星?春水》到郭敬明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在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到四季轮回,从“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到“小荷才露尖尖角,早有蜻蜓立上头”,从“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到“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读书令我们感受到了从古至今,由国内到国外,从老一辈到新一代的改变与不同,博览群书,生活是如此充实。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真”,“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只有读书,才能为未来的蓝图染上光辉的色彩。是故有古人头悬梁,锥刺股,凿壁偷邻光,更有程门立雪,囊萤映雪,燃糠自照,最终终成一代名人。因此,读书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更可以造就一个人,何乐而不为呢?

在现在,多数同学只重视读课本,而不重视课外阅读,只重视考试成绩而不重视身心感悟,只重视表面意思而不重视深层涵意,这并不是真正的阅读,这样读书只会觉得乏味,枯槁,必会感到苦了,而只有用心,用爱去读书,读书之乐必会令你乐得合不拢嘴。

读书会有苦,但苦即为一种乐,读书会感到快乐,而必须是在经历苦的条件之后,是亦苦即是乐,乐必经苦,这便是读书的苦乐之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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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中国历史名人故事

全文共 13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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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王巨星”苏东坡

苏东坡才华出众,加上长得玉树临风、风度翩翩,因此拥有大批的粉丝。虽然苏东坡“星途坎坷”,但这些忠实的粉丝却一直追随,对他不离不弃。

苏东坡任杭州通判时,喜欢到西湖游玩。有一天,苏东坡游览西湖时,忽然着到一个年轻貌美的女子驾船追了上来。苏东坡不知其来意,一时愕然。女子激动万分地说,她自小就仰慕苏东坡,但一直无缘相见,现已嫁为民妻,今日亲眼看见自己的偶像,也了却了多年的愿望。之后,美女粉丝给苏东坡弹奏了一曲古筝,便驾船翩然而去。苏东坡无比感慨,为此,他写下一首《江神子》。

苏东坡谪居黄州时,有一个叫李琪的粉丝,非常想要苏东坡的签名墨宝,但一直没有机会。多年过去了,李琪仍拿不到偶像的签名墨宝,眼看苏东坡就要调离黄州,她心急如焚。离开当日,黄州官员设宴为苏东坡饯行,宴席就设在李琪所服务的酒店。真是天赐良机,李琪决定豁出去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苏东坡酒兴正酣。看到时机成熟,李琪便捧着酒杯跪拜在偶像面前,随即拿出自己的随身汗巾,求苏东坡签名墨宝。苏东坡倒也爽快,让李琪取来笔墨,挥手便在汗巾上写道:“东坡七载黄州住,何事无言及李琪?”到此,即掷笔袖手,复与宾客谈笑。只写两句?这可把李琪急坏了,于是她再次跪拜,求苏东坡再续。苏东坡大笑,接着写了两句:“恰似西川杜工部,海棠虽好不留诗。”书毕,在座宾客无不击节赞叹,李琪也了却多年心愿,激动得流下眼泪。

苏东坡59岁时被贬至惠州,当时,他的邻居温氏有个女儿叫温超超,年方16岁,貌美如花。在当时,16岁已经是谈婚论嫁的年龄了,但温超超的眼光极高,任提亲的踏破门槛,她就是不肯嫁人。直到苏东坡被贬谪到惠州,她才算是找到了意中人,她高兴地对人说:“嫁人只嫁苏东坡!”于是,每天晚上,温超超不顾其淑女形象,愣是翻过高墙,来到苏东坡窗前听他吟诗诵读。一个晚上,窗外的温超超被苏东坡发现了,慌乱之中,温超超马上就翻墙跑回家中。苏轼跟踪寻到温家,问其缘故。温父无奈地告诉了苏东坡实情。苏东坡并不是好色之徒,他答应温父,要给温超超找到一个好归宿。但天有不测风云,不久,苏东坡就又被贬到海南儋州去了,此事也因此不了了之。到苏东坡遇赦放还,途经惠州时,温超超已经抑郁而终。

在京城的皇宫里,苏东坡的粉丝也不在少数。当时,皇宫中的皇太后、皇后、公主和不少宫女都是苏东坡的超级粉丝。她们对苏东坡的一贬再贬非常愤慨,但始终无能为力。北宋元丰年间,“乌台诗案”案发,苏轼被逮捕下狱。宋神宗当时也是苏东坡的忠实粉丝,看到自己的偶像入狱,神宗为此闷闷不乐。后来,皇太后向宋神宗哭诉,搬出了当年宋仁宗“吾为子孙得两宰相”的祖训,为苏东坡说情。最终,宋神宗决定对苏东坡从轻处理。所谓的“吾为子孙得两宰相”,其实就是前任皇帝宋仁宗对苏东坡爱戴有加的一个体现。

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在宋朝疆域之外,也有苏东坡的粉丝。有一回,苏东坡的弟弟苏辙出使辽国,在辽国,苏辙惊奇地发现,辽国人常常向他打听苏东坡的情况。后来,苏辙在给苏东坡的信中写道::“谁将家谱到燕都,识底人人问大苏。”由此可见,苏东坡在辽国也有极大的影响力。当时高丽国有两个兄弟,也是苏东坡的忠实粉丝,他们分别取名为金富轼、金富辙。轼和辙,正是苏东坡兄弟的名字,由此又可见,苏东坡被外国人崇拜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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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和读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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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接下来说说我和书的故事

在我读一年级时,我的文章写得不是很好,每次作文都得不了五角星,因为总是不能用上好词句。直到我遇到了一位“好老师”,我才开始写出好文章。没错,它就是书,是它让我写好了文章,也是它让我领悟了许多道理。当我读完书时,我会再反复读几遍,然后划出文中的好词好句、摘录到本子上,写文章的时候就用得上了。

比如描写外公的勇敢坚强,以前我只会写“外公是一个勇于拼搏、坚强奋斗的人”,现在我懂得引用谚语,会这样描写“俗话说:花盆里养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外公就是一只饱经风霜的雄鹰!”是不是生动很多呀?用上了好词好句,写出来的作文自然就不再枯燥无味,读起来也津津有味。

书就像一位朋友,自从与它交了朋友之后,我的作文水平提高了不少,知识也越来越丰富了。我喜欢阅读,喜欢遨游在书的海洋中。每一本书,都为我的生活增添了许多色彩。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乐趣,给人光彩,给人才干。”是呀,书是知识的宝库,使人变得博学多才;它也是一位朋友,总会在你遇到困难时向你伸出援手。

书,我这默默无闻的朋友!我的成长离不开你,我愿用一生去读你,读你千遍也不厌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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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我的读书故事二年级

全文共 8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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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

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

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它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像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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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读书故事初中作文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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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一种神奇的物品,当看到前言时,你会被深深吸引;当看到结尾时,它会使你潸然泪下;书,是一叶扁舟,带领我们遨游知识的海洋;书,也是一道彩虹,把七种颜色送进我们的生活,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

小时候,自己一点儿也不爱看书,但每次看到别人读那么多书会懂得很多,就有一些羡慕。可我一看到书就就老觉得无聊、乏味。一天,我没事的在家里乱转,妈妈看到我转来转去,就硬把我拉回房间读书,我很不服气,就对妈妈顶嘴:我才不要读书!破书!妈妈看到我这样不听话就给我上了一节思想品德课,什么读书可以使人陶冶情操、读书让作文写得好说了好长时间,我耳朵都快起老茧了,没有办法,我只好乖乖投降。自己随手拿了一本《儿童文学》看了起来,可没看几个字,我就一阵头疼,心里可憋得慌。正要把它甩一旁,一回头,家里的执行长官正用双眼盯着呢。哎,只有硬着头皮看呗,就这样在长官的监督下,我竟然爱上了读书。从那以后,看书成为我每天睡觉前必要的一项工作。当妹妹借走自己最爱看的《窗边的小豆豆》时,我叮嘱了妹妹好几遍,生怕这本书有任何的磨损。

记得有一次,妈妈给我买了一本《西游记》,这可是我心仪已久的四大名着之一。书一到手,我就飞快的躲进卧室孜孜不倦的啃起来。看着看着,着迷了,似乎自己身临其境,与孙悟空一起三打白骨精去了不知不觉已经是午饭时间,吃饭了,妈妈在门外叫嚷着。我假装没听见,尽管肚子直唱空城计,但我不想把视线从书上挪开,像被磁铁吸引住了一样。直到妈妈推门进了卧室哟,我们家的宝贝看书都废寝忘食了。施主,今天可有大餐,我学着猪八戒的口气逗着妈妈。哈哈哈我和妈妈都开心的笑了。

其实,读课外书给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写作。在二年级的时候,刚接触写短文,那可让我伤透了心,在作文本上磨叽了半天都写不出一个字。我是写得直哆嗦,妈妈在旁边看的直发慌。于是妈妈只有向班主任求救,最后的办法就是每天读课外书,每天抄好词好句。就这样我坚持了三年。现在我的作文有了很大的进步,每次的作文都会有一个鲜红的优呢,老师还经常拿我的作文当范文读。

读书,真的挺好,它让我丰富了自己的情感,我会跟着书中主人公的幸福一起开心的大笑,也会跟着书中主人公的不幸一起哭泣。读书,真的挺快乐,它让我的童年过得如此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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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倾心的故事为题目的学生作文1500字

全文共 6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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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我看着对话框里唯一的一个晚安,如我所料,她没有回复我。就在一分钟前我不小心删掉了和对方的聊天记录,那里面有我几个月里连续的很多个晚安,我的难过喜悦和她为数不多的回复,一瞬间通通没有了。心里如被麦芒狠刺了一般,不足致命甚至谈不上疼痛,只是觉得麻麻的,很是不安,就像就像丢了一件用了很久也非常喜欢的东西,怎么都找不到。

啪一声响,我终于从睡梦中惊醒,手机的闹钟还在响,我趴到床边捡起被我扒到地上的手机关了闹钟又躺下去。翻开微博,私信的对话框依旧是昨晚我发过去了的两个字晚安,真是任性!我默默的想着,可就两个字就如同千军万马在我面前叫嚣,而我溃不成军敌不过如此的千军万马。

一阵心烦意乱便关了手机,又迷迷糊糊的睡了过去。

喂!你有没有很喜欢一个声音,喜欢到你想去泡她?

我没有

我好像很喜欢一个人的声音

这是我和朋友吃饭时的一段对话,朋友看着我,很认真的说是那个你每天都念叨的主播吗?她可是女的,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开玩笑的,你知道的,我只是觉得她节目做的特别好,所以很喜欢,就像是一个粉丝对偶像的那种喜欢。

我可不觉得你像是在开玩笑,就冲你每天听她节目那个劲头儿,她不就是要给你寄一张明信片嘛,你高兴的那个样子,还有每天拉着我往通讯室跑,我可真担心你她夺过我手里的手机你看看,你自己吃个饭,还要私信问她有没有吃饭,说到底,你们只是陌生人!或许她把你当作一个猥琐的男人,才会偶尔的回复你,不要自己陷进去了

我知道,我打断朋友她是女人。

我也是,我在心里说。

朋友还想说什么,终究是没张口。

而我,那个时候才知道,什么叫一听倾心

我要去通讯室,你陪我吗?

不去

我蹲在通讯室的门口在两个大纸箱子里翻找着,所有的信件都已翻遍,我还是不死心的在里面乱翻,通讯室的阿姨终于看不过眼了,走过来说丫头,你这几天每天都来,也没见你找到你要找的东西,是什么重要的人啊,给你寄了什么重要的东西啊!你看这箱子里的信,有的都寄来一年多了也没人来领。要不你告诉我是什么东西,把电话号码留下,要是寄来了,我通知你来取。

留了电话号码,离开通讯室时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两个箱子。

这箱子里都是从远方而来的信件,都沾染了不属于这个城市的气息,而在城市的另一端的那个人是不是也如现在的我一般,满心期待等着回信呢?那落了灰尘的信笺又是谁的心事。

给我寄明信片的那个人,是一个小众的网络电台的主播,我认识她是因为听了她的节目,喜欢她的声音。就那样她出现在我的生活里,而我并不存在于她的生活中。

我第一次感受到什么叫彻夜难眠,那整个晚上我都没有睡好,我听了她所有的节目,关注她的豆瓣小站,翻遍了她所有的微博,给她说第一个晚安。我想我正在了解她,她是哪里人?多少岁?喜欢什么?有什么样的故事

我开始每天晚上给她说晚安。

我也知道了她生活在北方,处在什么样的年纪,她喜欢安静,喜欢音乐,喜欢广播,还有她的生活和故事,而这些全部都是从她的节目和微博里了解到的。我如同侦探一样,去破解她的每一个字每一句话,了解它们之间所有的联系,又如猎犬一般,去嗅探她的一切,关注她在网站的每一次更新。她的开心她的难过,我所看到的一切。

每晚的晚安,她从来不回复。直到有一天我看到她微博说要寄明信片给听众,我私信给她说我错过了求明信片的时间和机会同时发过去一个很委屈的表情。几分钟之后她回复给我了告诉我地址和名字,我给你寄我高兴的差点从床上摔下去,我想如果现在有一张两米宽的大床,我一定会在上面来回滚两圈。而更让我激动是她回复我了,这是一个月来她第一次回复我的私信。那时候起,我变得更加肆无忌惮,除了晚安,我会跟她说开心的事难过的事,也会问她有没有吃饭,有没有下班,而她的回复少之又少。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耐心会这么好,不管她理不理我,而与我,晚安,问候和关注一样都不会少。

我问朋友,你有喜欢一个人的声音,喜欢到想泡她吗?朋友说没有。我有些后知后觉的意识到,我对她似乎不仅仅是崇拜和欣赏的喜欢。我好像喜欢她,是荷尔蒙滋生,是青春的萌动,是我想牵一牵她的手,告诉她,我想和你一起看一场电影,甚至我想和你窝在一个沙发,听你的心跳。

我开始变得不安,甚至害怕,我想过不再去听她的节目,不再关注她,不再发那些没有回应的私信,因为她不回复我,我会难过。我看到她的一切会喜不自持,也会些许落寞。

那时候一些奇怪的念头像荒草疯长不止,不是我不愿灭去,而是我没有灭去它们的能力。我甚至做梦都是和一个女子彻夜痴缠,虽然我看不清梦中人的脸,但能感觉那个人就是她,我为这些想法这样的梦感到羞愧。

可每每深夜的晚安仍旧会从我的指尖发出去,她从不回复,我知道,她收到了也看到了。

离她寄出明信片已经有一个月,通讯室的阿姨还没有给我打电话。

可能寄丢了呢?也许邮差在来时的路上遇到狂风,所有的信件都被那阵风吹了出去,而偏偏没有追回我的那张明信片

她微博上说要招募一个站台管理,我给她的招募邮箱发了邮件,很顺利的通过了。我加了她电台的管理群,我加了她的QQ,我凭借着工作需要跟她聊天,问她问题。她反问我你是那个每天都在微博上给我说晚安的孩子么?

我说是,难以想象我当时心里是有多亢奋,我想原来你还记得我啊,你不会知道我总是梦到你吧,如果你知道了,你也不会知道我很喜欢很喜欢你吧,你一定会被我吓到吧。而我更得意我更接近你啊,当你跟我聊天时,我都会为我这些龌蹉的想法得意不已。

为什么每天都跟我说晚安?你可以跟我说说吗?

因为我喜欢你,我在心里脱口而出。而我给她的回复是因为我觉得晚安很温情,我就是很简单想说晚安。

她说了句谢谢,便结束了对话。

我喜欢你,而你并不知道。

喜欢到远远的看着你,听着你的爱情。

我不敢告诉别人,我喜欢你。

后来,我因为工作的原因,跟她说没有办法再给她做站台的管理,希望她可以理解并且找新的管理。她说你知道么?什么事情都不能当做借口,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坚持。

我只是道歉,我说以后有机会一定再做你的站台管理。

那天我买了去沈阳的车票。

我问她,如果我去找你,你会来见我吗?

她说,会。

23个小时的火车,我在那狭小密闭的空间里,看着车窗外的夜色,根本就黑的什么都看不到,车厢里的灯光,车厢外的黑暗,想到第一次听她的节目。

是那天晚上在公交车上,车内的灯光,还有车窗外的夜色和路灯,甚是迷离。她的声音就在我数到第二十七个路灯的时候传到我的耳朵里,近的如同她在我耳边耳语

凌晨三点到沈阳,我在陌生城市的街道徘徊,凌晨总是特别冷,我哆嗦跺脚奔跑,俨然疯了一般。

终于等到天亮,好像看到了希望一样。我立刻跟她说我来沈阳了。

真的吗?

真的,我现在就在街上,你会见我的对吗?

可是我等会要上班。

没关系,我可以等你。

你开玩笑的吧!!!

我没有开玩笑,其实你并不想见我吧。我在街上看着渐渐多起来的人,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再接着是车辆,公交货车私人车辆。

小心!!!!!我好像听到有人这样喊着然后我抬头看到对面行过来的货车,很快,快到我只看到它,它便出现在我眼前。

一阵突如其来的巨大的冲击力将我撞了出去,我尖叫声都还没来得及从喉咙里出来就已经飞了出去。

失去意识之前,我模糊的看到我的手满是鲜血,还有嘴角咸咸腥腥的味道,我听到有人喊快叫救护车!!!

你会来见我吗?

会。

啊!!!!我惊叫的一下从床上弹坐起来,摸了摸额头,额前的碎发都被汗水浸湿了,原来只是一场梦,我还以为我已经死了。短短十分钟我竟然做了一个这样的梦,怎么一大早就这么的晦气。

叮咚是微博来信息的提示音,我猛的抓起手机,难道她回复我了吗!我紧张的打开微博,是一句早安,并不是她的回复。给我私信的这个人已经给我发了整整一年的早安,不知道是出于对曾经自己那份单纯的报复还是对这个陌生人的冷漠,我从来没有回复过。那句早安准时准点的在每天早晨七点伴随着一声叮咚出现在我的手机上,而这个人是男是女我并不知道。微博的私信界面里还有很多不同人发来的很多条信息,很多人的早安和晚安,我都没有回复,鬼使神差的我给那个人回了一句早安。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我困得哈欠连天,抓了抓头发,用脚摸索着床边的拖鞋,好不容易穿上鞋却撞到床边的柜角,疼的我整个人都清醒了。摸索着到洗漱间,刷牙的时候又想到了刚刚那个梦,为什么要用梦来回忆一遍这件事呢?为什么在梦里我好像死了?难道今天会有不好的事发生吗!

果然公交车晚了十分钟,而且车里的人特别多,下车时我在拥挤的车厢内不停地重复着让一让,麻烦让一让。一路到车门口有个女孩挡在门前,我轻轻的说麻烦让一下,我要下车。似乎错觉的看到前面女孩的肩膀轻抖了一下,然后回头看我。此时车门已经打开,我来不及多想,就已经被人群推搡着下车,可是脚刚触到地面时竟然扭到了,我一屁股跌坐到地上。脚踝处钻心的疼,疼的忍不住扭了下头却看到车门关上的刹那那个女孩正盯着我,她似乎很关心,我甚至觉得她想跳下车来扶我。此时,车已经慢慢的开动起来,透过车窗她还在看我,而我只觉得无比的尴尬。她的眼神里似乎把我当作了一件她寻找了很久的东西,惊讶或是怀疑,我分不清楚。

该死的,我嘴里轻骂一声,用手撑着地面,想要爬起来,可脚上只感觉得到疼,疼的我根本使不上劲。一同下车的人,看不过去一把将我拉起来,扶到候车站台的候车坐上坐了下来。看着脚上那双六公分的高跟鞋我一阵懊恼,今天从起床开始简直就是一个错误的开始。

迟到,被领导训话,磕磕碰碰竟然成了我今天所有的主题。进门撞到玻璃门,迟到扣工资,做错事被领导训话,磕到桌角,磕到门沿,哪怕去趟厕所,差点被坏掉的水龙头淋个全身浴。

总之,一整天可以归结为四个字,狼狈不堪,最后还遇上加班,简直是人生的世界末日。

下班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九点。疲惫不堪的我手里提着六公分的高跟,赤脚走在还算干净的公路上,夜里的风有些凉,拢了拢衬衣领口,抬头看头顶的路灯,橘黄色的灯光周围有几只飞虫不停的朝着灯芯撞去,又飞开。

如飞蛾扑火一般,正如当初我听到他的声音一样,一听倾心可是他对我却并不是这样,他的身边有比我更好的人这是曾经她在广播里说到的,是她曾经喜欢的人,她的爱情。

其实我早已没有再连续不断地给她说晚安,昨天已经是离我第一次给她说晚安的第22个月。

叮咚手机的屏幕泛起微弱的亮光,心里一丝期许。尽管我知道这一丝的盼望其实是徒然,可还是抱着那一丝期许打开微博,我昨天给她发的晚安还是昨天那个时间点23点50分,没有任何的回复。

你回头对话框里出现的三个字,而上一条是我回复的早安,时间是七点零七分,这是早上起床之前我给那个给我发了一年早安的人回的唯一一个早安。哑然无语,我下意识的觉得很诡异,想到了小时候老人们讲的鬼故事,说走夜路时如果听到又陌生人喊你的名字,千万不要回头,否则你的魂就是被小鬼勾走我犹豫着要不要回头,然而我的动作和思维似乎并不合拍,当我心里还在犹豫时,其实我已经看到了身后的人,她拿着手机的手朝我挥了挥。

尽管灯光昏黄,可是站在路灯下的人还是看的一清二楚,甚是明了。

是早上在公交车上遇到的那个女孩,我微微发怔,不知如何是好。第一,她给我发了一整年的早安我都没有回复,她肯定觉得我很不礼貌,如果问起我该怎么回答。第二,她今天早上看到了我狼狈的样子会不会取笑我,而我现在提着高跟鞋的样子也一定很滑稽吧。第三,这样巧合的事我第一次碰到,我的喜悦感从某一方面来说已经掩盖了我的讶异。

她说我看着像你,所以想看看是不是你

你怎么知道是我?我尴尬的问

早上在公交车上我听到你的声音,我觉得那个人就是你。她坚定的说。

要我送你吗?她指了指停在不远处的车。

不用了,我一会打车回去。

她便没再多说什么,一直陪着我,直到我等到车,她才离开。而这期间既没有取笑我,也没有感到特别惊喜的问我很多问题,只是安静的陪着我。

其实我知道,后来一路她都是跟着我的,因为我上楼时看到了停在远处的她的车。

很默契的,我没有问她没有说。

再次见到她,是两个星期之后,那天加班到很晚,那是我第一次加班到深夜。

走到公司门口我才发现外面在下雨,淅淅沥沥虽然不大,但在这雨中不出几分钟一定会淋个通透。我拿出手机想要找个人给我送伞,可是翻了翻电话簿除了父母,我找不到可以深夜出来送一把伞的人。看看时间已是凌晨,我不忍心打扰他们,想着就淋回去好了。刚准备迈腿一束灯光从不远处照过来,直直的照在我的脸上,刺眼的光线让我忍不住抬手去挡。一辆车缓缓驶过来,车窗摇下,她说快上车,我送你。

看着打在车窗上的雨水,不知道是太累,还是车内的音乐太过轻柔,我竟然睡着了。

我做了一个梦,我梦到在尼泊尔的她出了事故,尼泊尔发生了地震,她的微博再也没有更新了。我再也听不到她的声音,我发的晚安她再也看不见。

醒来时,雨已经停了,车停在了我家的小区门口,我身上披了件薄外套,显然是她的,衣服上有一股好闻的味道。我有些歉意的说怎么不叫醒我?

你为什么躲着我?就因为我是女人吗?你很害怕?她的语气带着一丝怒气还有伤感。

我没想到她会问我这些,我说,我没有必要躲着你。

那我明天可以接你下班吗?

明天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下班,我先上楼了,今天谢谢你这么晚送我回家。说着我一边把外套从身上拿下来,一边开门下车。

我会等你下班的!她在车内朝我喊到。

我在房间里,看到停在小区门口的车还在,她下车点了一根烟,刚点燃好像又想到了什么顺手灭了烟,又丢在地上用脚踩了踩,这才上车离开。

我突然想起前几天发微博说我不喜欢抽烟的人。难怪她车里的香味那么浓,原来是为了掩盖烟味。

两个星期前的晚安还在对话框里,我编辑框里输入晚安两个字,想了会儿又把两个字删掉,翻开她的微博。她的更新停留在昨天尼泊尔今天又有余震,而我参加了救援工作,希望一切安好!愿你一切安好,我在心里说。

我根本没去过沈阳,那不过是一场梦,而梦里竟然是不得善终。

我记得我给她做了站台管理之后,我经常找她聊天,她都会回复我。有一天我开玩笑的说,如果我是一个男人,我一定要泡你。过了很久,她回复说原来你是女孩啊!

对啊,为什么这么说?

没有,只是有点害怕。

害怕?当她说害怕的时候,我的心里当时其实是比她还要害怕。

她说以前有个女孩子,不知道从哪里知道了我的电话,说喜欢我要我做她的女朋友你

怎么会!我当然不是。

我只是没有勇气,如果我有,我一定会说我也是。

从那之后,她似乎有意回避我,又回到了刚开始那样,她很少再回复我,哪怕我问她有关站台管理的问题,她都会说她在忙,要我问其他人。

就算一个不敏感的人,也一定能感受到这里面的落差和她对我的态度。那段时间我甚是煎熬,就连吃饭睡觉都是在想难道她知道我喜欢她吗?

我给她发的消息全部石沉大海一般,没有任何回应。那天我跟她说,我说我现在工作忙,没有时间再给她做站台管理,那时候她才说了那样一句话你知道么?什么事情都不能当做借口,无论做什么事情一定要坚持,但是我理解你。如果任何事情都坚持就有用,那我现在这样错误的坚持也有用吗?

同一天的时间,通讯室的阿姨给我打电话,让我去拿明信片。这世间的事就是这样巧合,过去了五个月我才拿到我曾经心心念念的明信片,可我的心却已冷掉。

半年时间,做了四个月的站台管理,我也开始了解电台和广播,也是因为她,我也开始做广播节目。

再后来,便是那整整一年的早安。

我发现自己喜欢她的时候,她也对一个人的声音一听倾心。而她不可能喜欢我,本质的原因不仅仅是因为我是一个女人,在社会舆论里女人跟女人不可能在一起,更不会有结果。

还是我本就不在她的生活里,而她也不在我的生活中。我甚至不能为她送一把雨伞,不能请她看一场电影,或者邀她散步。

我们一个南一个北,中间隔着山水人群和无法跨越的性别,而我连喜欢都没有资格对她说。在她心里,她丝毫不会在意我的那份心意,也不懂我心里的感情。

而今,始终是没有真的放下,终是不死心的死心。就像曾经吃过的很好吃的饭菜,哪怕十年二十年没再吃过,当有一天再闻到那饭菜的香味,你马上就会想起曾经的那个味道。

你怎么那么像当初的我,只是比我勇敢千万倍。

叮咚微博的信息声又再次响起,还是那句每天早晨七点准时发来的早安!

我想,这定是另一个故事了。

一听倾心的故事。

[倾心的故事为题目学生作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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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曾国藩读书的小故事

全文共 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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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能只依靠天分成功。上帝给予了天分,勤奋将天分变为天才。

曾国藩是中国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人物之一,然而他小时候的天赋却不高。有一天在家读书,对一篇文章重复不知道多少遍了,还在朗读,因为,他还没有背下来。这时候他家来了一个贼,潜伏在他的屋檐下,希望等读书人睡觉之后捞点好处。可是等啊等,就是不见他睡觉,还是翻来复去地读那篇文章。贼人大怒,跳出来说,“这种水平读什么书?”然后将那文章背诵一遍,扬长而去!

贼人是很聪明,至少比曾先生要聪明,但是他只能成为贼,而曾先生却成为毛泽东主席都钦佩的人:“近代最有大本夫源的人。”

“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那贼的记忆力真好,听过几遍的文章都能背下来,而且很勇敢,见别人不睡觉居然可以跳出来“大怒”,教训曾先生之后,还要背书,扬长而去。但是遗憾的是,他名不经传,曾先生后来启用了一大批人才,按说这位贼人与曾先生有一面之交,大可去施展一二,可惜,他的天赋没有加上勤奋,变得不知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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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爱读书的我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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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小就喜欢读书,因为读书不但可以增加知识,还可以给自己带来无穷的快乐。

我最喜欢科学,天文,地理和历史书。只要我在图书馆里找到了一本我自认为好看的书,就一定会借了这本书,而且通常会借好几个月,因为我觉得这本书值得让我读上几个月。

当我的手一触碰到书,眼睛就停不下来了。又一次,放暑假的一天,我从早上起床就看书,一直看到了下午四点多。这段时间里,我感觉自己像和书本吸在了一起似得,我的眼睛怎么也离不开书本了。

我很喜欢一本名字叫《77*2个科学小游戏》的书,我很喜欢作书里面的小游戏,它每做一个小游戏,后面都会说明这个游戏的道理,当然还有用途。

我也喜欢具有丰富想象力的书。尤其是童话类的书,我认为这些书可以激发我脑子里的想象力。只要一出远门,我一定会带上几本我最看的书,比如:《昆虫记》,《舒克贝塔传》,《小百科》。假如外出没带书的话,我就会很无聊,心里也痒痒的,还很难受。

我觉得读书很有用,所以大家要仔仔细细,认认真真的读。只有真正的读书,才能给你带来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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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爱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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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对我来说,它更是一位知己。

作文书,使我们知识丰富,我们用心灵交谈;数学书,使我们思维敏捷,我们用大脑探索;哲学书,使我们体会到人生的真谛,让我们感受生活的乐趣……很多时候,一篇文章或者一段文字,甚至一句话,就可以让我们的心情变得明静,或者根本说不出什么感受,只想那么静静地呆坐一会儿,可见文字是有很强力量的。

从《三国演义》中我体会到了什么是英雄无畏的精神,让我变得勇敢;从《悲惨世界》中我看到了善良的品质,让我变得乐于助人。经过了书的熏陶、书的教诲、书的指导,我从无知走向成熟。当想起曾经读过的故事,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温暖,无法用尺子去衡量,但却又实实在在让每个人的心变得高贵。读书,虽然不能让我们在成长过程中一定取得很好的成就,一定就能锻炼意志,一定就能获得很好的经验,但它能让我们的心在很烦乱的时候获得安静,在脆弱的时候获得力量。读书不仅会使我们得到许多快乐,而且会让我们的生命更精彩。

每一位同学都希望能迅速提高写作能力,每一位同学也希望他们的作文是合格的、优秀的,满分的,那么怎样才能做到呢?写作的基础是阅读。写作要有丰富的语言,积累语言的途径是阅读。大量的阅读,可以陶冶情操,增长知识,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同时,为我们的宝库储备下了丰富的词语和句子。如果得来的知识会很少,这的确是人生的一大遗憾。

“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当真正能在阅读中体会到乐趣时,阅读才真正不是一种负担,不再与我们如此疏离。热阅读的小种子就可以慢慢扎下根来,与我们的生命一起成长,慢慢在心底开出一朵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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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我爱读书作文300字

全文共 3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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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学习没有老师、没有教室、没有作业,却有眼泪、欢笑、启迪,能给我们带来无尽的快乐,那就是读书

我在暑假里看了韩国的三套《科学好好玩》,共24本。从中我知道了太阳的年龄是50亿年,它的寿命是100亿年。我们地球的年龄是49亿年,刚好比太阳小1亿岁,多神奇呀!这几天我正在看韩国的一套《漫画百科王》,了解了地球妈妈曾经历过五次大灭种。书中预言人类如果再不保护生物和环境,那第六次大灭种很快就会到来!保护环境吧,人类!如果真有大灭种那一天,我们会多么后悔自己的无知啊!

放学的路上,我看课外书;吃饭时,我也会情不自禁的捧起课外书来读…

读书为我打开了一扇窗,使我看到了一个个奇妙的世界。读书对我来说真是一件非常非常有趣的事情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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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故事作文800字

全文共 7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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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画出五彩缤纷的画,喜欢弹出优美的旋律,喜欢读一本有趣的书。其中,我最喜欢读一本有趣的书。读书过程心情跌宕起伏,读书使我从中领悟很多道理,读书还能发生很多有趣的事。别急,慢慢听我娓娓道来。

记得前年暑假,妈妈为了让我养成读书的好习惯,规定我每天至少要读100页书。妈妈经过仔细挑选,给我选了几本书,你们知道那书上的字有多密吗?一页就有好几百字。到年底,妈妈统计我读过的书,发现足足有二尺厚,妈妈很惊喜,我也很自豪。不过,没过一会儿,妈妈的高兴劲过去了,突然拉下脸来严肃的说:“我怀疑你的眼睛出问题了。”第二天,妈妈带我去测视力,能掐会算的妈妈又一次猜中了,我直接戴上了200度的近视镜。妈妈可后悔了,你看,现在又开始念叨了:“哎,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读书有风险,大家需谨慎!

我读书印象最深的是看《大染坊》。我还记得有一次,我正在非常非常认真地看《大染坊》,这时妈妈回来了,由于正看得入迷,本想说:“妈妈回来啦!”,可是一张嘴却说出了:“寿亭回来啦!”。妈妈说:“我有那么像男的吗?”我连忙说:“没有没有”。我俩都笑了。

你们知道陈寿亭是谁吗?他是《大染坊》里的主角,他出生在清末年间的一个穷苦人家,从小父母双亡,靠要饭长大。由于他肯吃苦,爱动脑筋,学习了一门染布的手艺,凭着自己高超的技艺和正直的性格,逐渐从一个叫花子变成了一个赫赫有名的大老板。故事讲的真实、生动,使我深深的喜欢上了主人翁。他虽然文化水平不高,但有正义感、同情弱者,爱帮助人,有强烈的爱国精神。他做的事情总是让人敬佩、热血沸腾。他幽默诙谐,给我留下了深深的印象。在日本侵略中国的年代,他做生意从来不让日本人白白沾到一点便宜,并且在商场上屡次战败日本的竞争对手,企业在残酷的竞争中存活下来。为了支持政府抗日,他不惜捐出自己的全部家产。我推荐大家读一读这本书。

亲爱的朋友,你也说说你们发现的有趣的故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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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名人读书的励志小故事4则

全文共 21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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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刻苦读书的小故事一:苏洵发愤

苏洵是宋朝著名的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他小时候很贪玩,直到二十七岁才认识到读书很重要,从此开始发愤读书,抓紧一切时间学习。有一年端午节,苏洵从早晨起来就扎在书房里读书。他的妻子端了一盘粽子和一碟白糖送进了书房。将近中午时,夫人收拾盘碟时,发现粽子已经吃完了,碟里的白糖却原封未动,而旁边砚台上竟有不少糯米粒。原来,苏洵只顾专心读书,误把砚台当成了糖碟。正是凭着这种认真刻苦的精神,苏洵成为了文学大家。

感悟从古至今,年老发奋学习的事例也比比皆是,青少年年老就不能学习了吗?当今知识爆炸的年代,现代科学文化迅猛发展,使知识的更新期大大缩短,活到老学到老是时代的要求,它要求人从幼年到垂暮都要不间断地学习,不用说人到中年,就是老年仍然需要坚持学习,否则赶不上时代的步伐。

名人刻苦读书的小故事二:八十二岁的状元

梁灏是五代时期的人,却是宋太宗时期的状元郎。他从五代后晋天福三年(938年)起就不断地进京应试,历经后汉和后周两个短命朝代。虽然屡试不中,但他毫不在意,总是自我解嘲地说:“考一次,我就离状元近了一步。”直到宋太宗雍熙二年(985年),他才考中进士,被钦点为状元。他一共考了四十七年,参加会试四十场,中状元时已经是满头白发的老翁了。在大殿上,太宗问他的年岁,他自称:“皓首穷经,少伏生八岁;青云得路,多太公二年。”言明自己是八十二岁了。短短两句话,包含了多少考场上的艰苦和辛酸!

感悟梁灏八十二岁中状元是那个时代的悲哀,因为他生逢五代乱世,人生坎坷在所难免。但他的那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却是极为可贵的。在求学路上,如果人人都像梁灏那样孜孜不倦,为达到目标不惜追求到须发皆白,那么,即便最后不能功成名就,至少可以满腹经纶垂名后世。这种坚毅的求学精神值得每个人称颂和学习。大器晚成的故事告诉青少年:学习不在于年龄,人的一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完善的过程,只要正确对待,持之以恒,就能达到你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

名人刻苦读书的小故事三:匡衡凿壁借光读书

匡衡是西汉著名的经学家。他从小喜欢学习,刻苦勤奋,可是家里却买不起灯油,无法在夜间学习。一天夜里,他正躺在床上默诵白天读过的《诗经》时,发觉邻居家灯火通明。匡衡羡慕在灯光下读书的人,他灵机一动,把邻居家的灯火借过来就可以读书了。

匡衡正在思索着该如何借到光看书,灯光把巨大的人影投身到墙上,酷似一个个怪物,怪模怪样地在墙上晃来晃去。小匡衡灵机一动:我如果在这边偷偷凿个洞,隔壁灯光就能穿墙而过,照射到我这小屋里来,我不就可以借着这点亮光读书了吗?

他高兴地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找来一把凿子,在墙壁下方偏僻处凿了个小小的窟窿。顷刻间,灯光照亮了一小块儿地方。匡衡连忙从床头翻出《诗经》,凑到那一小块儿宝贵的光亮处,专心致志地苦读起来。匡衡的父母看到匡衡如此刻苦,都感到特别欣慰,同时又倍感酸楚。

从此以后,匡衡白天帮大人忙田里的农活,夜晚借着那一小束从隔壁人家借来的灯光,孜孜不倦地读书,经过不懈地努力,终于成为一代学者。

感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外界条件不是制约我们成功的决定因素,自己的努力才是成功的关键。学习中遇到困难是常有的事。但要努力克服这些困难,要有吃苦的精神,培养自己的学习毅力。

名人刻苦读书的小故事四:鲁迅在“三味书屋”

鲁迅小时候非常淘气。一天,镇里的戏台正在排戏,鲁迅听到外面的锣鼓声,便在家里坐不住了,趁着父亲不注意,他一溜烟儿地跑到戏台前看热闹。这时,戏台周围已经挤满了人。突然,热闹的锣鼓声停了,从后台走出一个人,对台下一拱手说:“哪位小兄弟愿意上台?我们让他客串阎王殿里的小鬼。”那些平时非常调皮的孩子这会儿却你推我、我推你地谦让起来。

名人读书的励志小故事“我来!”小鲁迅走上台去,让戏班的人画了个花脸,然后拿起一把钢叉就舞起来,戏台下马上响起叫好声。他得意极了,舞得更得劲儿了,小伙伴们都非常佩服他的勇气。

鲁迅12岁那年,被父亲送进了一所叫“三味书屋”的私塾就读。初入学时,鲁迅对百草园中的那些小精灵非常感兴趣。他在园中想起古人东方朔说过有一种虫叫“怪哉”,用酒一浇,便会消失不见。鲁迅非常想知道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便悄悄地问私塾的先生:“先生,这‘怪哉’虫是怎么一回事呢?”

先生却板着脸,很不高兴地回答:“不知道!”

后来,鲁迅慢慢体会到学生应该读书,先生不喜欢学生问各种古怪的问题。于是,鲁迅开始刻苦读书。起初十分严厉的先生也开始喜欢鲁迅的聪明刻苦,态度渐渐和蔼起来。鲁迅为了勉励自己学习,制作了一张小书签,书签上有10个正楷小字:“读书三到:心到、眼到、口到。”读书时,他把书签夹在书里,每读一遍就从上往下盖掉一个字,读过几遍之后,就用默读来加深对课文的理解,用不了多久,他就能熟练地把课文背出来了。后来,同学们也都向鲁迅学习,纷纷制作“读书三到”的书签。

感悟学习要讲究方法,循序渐进,日积月累。真正会学习的人,要善于取舍,要选择正确的,精通专业的,熟悉相关的,了解必需的。同时,学习需要思考。有些人虽勤于学习,但不过只是泛泛的阅读,任何理论观点都只在脑海里一晃而过,是所谓“学而不思则罔”。“读书三到”是鲁迅在学习过程中的经验总结,我们也要像他那样不断地总结学习方法,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去攻读,只有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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