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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梁启超(通用20篇)

我不停地在期望与回忆中徘徊,在过去与未来间游走,体味着那孜孜的痛!今天小编就来分享追忆梁启超,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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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童年作文500字三:追忆童年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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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像是一个七彩斑斓的梦,插着一双可爱的翅膀向时间这个天空缓缓飞去;童年,又像,是五味瓶,酸甜苦辣一应俱全;童年又像一串项链,锁忆的事情,被封尘在那里,有辛酸,有泪水,更多的还是欢笑;童年,又像是翅膀,带着纯真、幼稚的幻想飞向梦境的彼岸。最令我难以忘怀的是在老家渡过的一幕幕……

那时,我大概就是4、5岁的样子。我酷爱小动物,什么蝴蝶、蜻蜓、小鸟、小鱼、小鸡小鸭……我都喜欢得不得了。

有一次去菜市场,有一个黑黑的,高高瘦瘦的男子,托着一个大箱子,走街串巷,里面装的全是小鸡小鸭。这可美坏了我,我拉着奶奶的手就不放开了,非要奶奶给我买。奶奶架不住我的软磨硬泡,终于答应给我买了三只刚出生的小鸡。

回到家,我为小鸡们做了一个简易温馨的小窝:一个大纸盒子,放上一块手绢,再垫上报纸。小鸡们似乎在感谢我,唧唧,唧唧地叫个不停,我也快乐极了。

天很热,我想:这么热的天,小鸡们会热坏的,不如……说干就干,我拿出脸盆,放上清水,大功告成!!!我把小鸡们放了进去,它们一个劲儿的乱扑腾,弄得我满脸水,我生气了,把它们放在水里,就去睡觉了。

一觉醒来,我去看它们,可我发现他们都不动了,我吓坏了,大哭起来。奶奶闻讯赶来,看到这番情景,感到又可气又好笑,告诉我:“小鸡是不会游泳的,哪有偏让人家游的?”

这就是我,一个天真可爱,又有点顽皮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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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追忆作文800字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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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旷的篮球场,渐渐褪去颜色的三分线,一颗圆圆的篮球躺在地上,又时而被捡起,在地面上与篮筐上,总会发出“砰砰”声。那样的场景我仍然记忆犹新。

表弟小我五岁,但我们是密切的球友。肉嘟嘟脸蛋的,说话时嘴角就会微微上扬,露出可爱的小酒窝。他每次来我家,我就会带他去篮球场打篮球。后来他也因迷恋上打篮球,经常过来找我玩。

我们经常一起打比赛,有时我们会和其他邻居一起打。他娴熟地双手左右运球,灵巧地迈动着自己稳定的步伐,灵动的眼神时刻观察着对手的站位情况。他在球场上像一个指挥官一般,告诉我应该在哪里接球。他忽然加速,迈开他的双腿,大步向篮下冲去,同时还摆动着手臂,蓄意晃开对手。但对手并没有被晃开。他突破到篮下,将球突然分给我,灵动的眼神传递给我了信息。当我刚要进攻,发现他已跑到三分线外。我向三分线外瞥了一眼,他也看到了我,灵动的眼神泛着光芒,眨了几下,我理解了他的意思,便背后妙传给他,使他得到了一个空位三分球的机会。

他迅速跳起,摆动着他的双腿,努力地控制好手臂的稳定性,尽力将身体舒展开来。“唰”的一声,皮球应声入网,我们赢得了比赛。此时,他向我跑过来,脸上露出甜甜的微笑,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他的小酒窝。我们同时跳起,用力撞肩,庆祝我们赢得了比赛。

时间飞逝,因为他父母的工作,他不得不跟着他们离开这座城市,彼此的告别也即将到来。临行的前一天,他又来找我打球。

“哥,我可能要去别的城市了,咱们俩以后很少能一起玩了,今天再打一次吧!”

我们便开始比赛,一直打到傍晚,月亮和星星也爬了出来。我忽然想起原来承诺的诺言——把这颗篮球送给他。“这个球你带走吧,到了那里你还可以打。

我说到,手里捧着那个具有珍贵记忆的篮球,月光从上面流淌过去,形成了一层薄薄的纱,让它泛着轻盈、光滑的光芒。表弟双手接过那个篮球,大声说:“好,这里见证了我们每一次打球时的珍贵回忆,以后每当我拿出来时,我都会记起的。”

说到这儿,他忍不住了,眼泪一下子跌落出来,砸在篮球上,在月光的照耀下,如一颗珍珠般晶莹剔透,映出美丽的光芒,映出我们打球时的每一段快乐时光。

月光皎洁,美丽无暇;星光闪烁,令人向往。空中仿佛有两颗最亮的星,象征着我们的情谊。月光下,篮球声仍不绝于耳,让我回忆地更加清晰,形成最美好的一份情,永远凝在我的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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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追忆似水年华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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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年华

首先可能是很小的时候了吧,只记得那时天总是很蓝,阳光总是很明媚。学校旁的不知名的树,用阔叶遮住夏日的毒阳。

“水是什么啊?”他看着水龙头里哗哗的流水,问老师。

“是一种流动的液体。”

“怎么抓不住啊?”他伸手抓了又抓,水却从指缝间流走了。

“你抓得住时光吗。”

“哦?”

后来来到了新环境。至今还清晰地记着几十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在报到那天紧张的神情。大家都很拘束,很害羞。后院的木瓜树花刚冒尖,香气很清、很轻,几乎难以闻到。他们可能不知道,这香气会伴他们度过五年,看着他们长大,就像这拼力向上的木瓜树一样。

几年后,随着楼层以及个头的升高,他们都成了最熟悉的彼此。下课之后也经常去给木瓜树浇水。那天木瓜花又开了,香远益清,就像正值青春的他们,茁壮成长。

“水去哪里了?”他把一瓶的自来水洒到土里,看着它们被深藏地下的木瓜树根吸收,说。

“不知道……难道……被虫子吃了?”

“哎哟,算了,我们去问老师吧。”

“好吧。”

再后来啊,就是现在了。小学的同学早已大部分失去了联系,有时街上偶遇,话就在嘴边,却叫不出名字,只好笑笑走过去。后来再翻毕业照,就是这个人,盯了好久不知道叫什么,看名字,哦,原来这个叫这个。哦,我记得他还帮过我……真正保持联系且还有交际的就那么7、8个。

去小学同学家,他烧水。

看着壶里的水,他突然说:“唉?你还记得咱给那棵木瓜树浇水吗,没准水被它吸收,再蒸发,最后成雨落到下水道里,又来到了这?”

“哇,不存在的吧。”

“也是……”

原来它一直未离开,就像歌词“童年的纸飞机,现在又飞回到了我的手里”。原来泼出去的年华,以这样一种形式回来。原来……

那片木瓜林,依然开着花。花香四溢,蜜蜂围着它们打转,就像他们当年在树旁游戏。逝去的年华就像水,是抓不住的,会被大自然所吸收的,到头来仿佛又在眼前的。它从未离去,只是刻在了木瓜的花瓣上,借清香向人们诉说过去的往事。

追忆似水年华,其实就是抓住那段时光,不想让它从脑海里流逝。毕竟那段年华曾让我们留恋,曾刻画着我们的音容笑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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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追忆最美的幸福作文700字

全文共 7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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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幸福?赏自然之优美,品古诗之浓韵,忆乐曲之悠扬。

——题记

青山绿水,古松翠竹,如临幽境,这是幸福。

泛黄书页,浅浅墨香,沉于诗卷,这是幸福。

阳春白雪,二泉映月,如醉音韵,这是幸福。

徜徉于诗情画意的自然音韵之中,我流连着,寻找着幸福点点滴滴的别样情愫。

追求幸福,用芬芳的纸去描绘一幅最美的景,春景复苏,感受“绿杨烟外晓寒轻”的朦胧绿意勾勒出的是清新明丽的自然,月华无骨,追忆“江天一色无纤尘”的皎皎月色渲染出的是雅致轻盈的自然,残阳苍茫,遥望“半江瑟瑟半江红”的夕阳薄暮涂抹出的是壮美豪放的自然,漫步于山清水秀,松涛阵阵的秀丽自然中,欣赏鸟语花香的绚丽,晚风轻拂的沉醉,幸福就荡漾在那优美细腻的水墨画之中。

追求幸福,用浓郁的笔去宣写一首最美的诗,悲凉落寞,品味子美“无边落木萧萧下”年老多病,流离失所的伤感痛苦,离别情恨,领悟易安“此情无计可消除”缠绵哀怨,无尽忧愁的满腔思念,轻松愉悦,体会东野“一日看尽长安花”高中科举,欣喜万分的豪放舒畅,沉醉于悠悠情韵,古色古香的名诗长卷中,感受枯藤老树的孤独,漫卷诗书的喜悦,幸福就洋溢在那恬淡幽深的古老诗篇之中。

追求幸福,用真诚的心去聆听一曲最美的音,凄凄惨惨,倾听二泉映月的清扬婉转是如泣如诉的悲哀,初春旖旎,感受阳春白雪的悦耳轻快是欣欣向荣的欢悦,金戈厮战,品悟十面埋伏的高亢肃穆是战火纷飞的悲壮,陶冶于美妙幽雅,令人神往的悠扬古曲中,感受高山流水的真情,梅花三弄的雅致,幸福就回味在那委婉质朴的古典音韵之中。

追求幸福,走进一幅清丽淡雅的山水画,让所有柔美的景出现在面前,品悟一首含义无穷的古典长诗,让所有真挚的情展现在面前,回味一支珠圆玉润的优美乐曲,让所有动听的音呈现在面前……

在浓浓的音画诗韵之中徘徊甚久,我找到了最美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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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梁启超三拒红颜

全文共 1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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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大师梁启超自小聪明,17岁参加乡试,成了举人。当时主持乡试的考官、清末著名维新派人士李瑞棼,对梁启超的才华极为赏识,当即请人做媒,将堂妹李惠仙许配给他。

1898年6月,光绪皇帝下诏变法,参与维新变法的梁启超,由此登上了中国的政治舞台。然而,好景不长,百日变法失败,康有为、梁启超匆匆逃亡日本,李惠仙只得避居澳门。第二年秋天,梁启超将家人接到了日本。

不久,28岁的梁启超应康有为之召,前去美国檀香山办理保皇事宜,在那里邂逅了美丽大方的何惠珍。当时,梁启超在檀香山演讲,何惠珍为其担任翻译,两人配合默契,演讲活动盛况空前。此时,何惠珍对才华横溢的梁启超暗生情愫,活动过后,向他表白了爱慕之情:“今生今世,我之心惟有先生……”

“不行,我家中已经有妻子了。”梁启超明确地拒绝了她。

初遭拒绝,何惠珍不仅没有气馁,反而为梁启超的忠贞感到快慰。事后,为博取梁启超的好感,她动员父亲为康、梁保皇之事捐了一笔款,并托人设宴向梁启超交接捐款事宜。席间,梁启超又一次见到何惠珍。这次,何惠珍提出一个让梁启超心惊的要求:“我情愿下嫁梁先生做小。”

晚上,回到寓所的梁启超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他知道,何惠珍毕业于美国名牌大学,她作出这样的决定,其痴情实在令人感动。他们在事业上,确实可以相互扶持,可是,他和妻子李惠仙这些年来一直相濡以沫,感情深厚,怎能让妻子伤心?为此,他异常苦闷。于是,他连夜给身在日本的妻子写了一封信:“余归寓后,愈益思念惠珍,由敬重之心,生出爱恋之念来,几乎不能自持……不知惠仙闻此事将笑我乎,抑或恼我乎?”梁启超心想,妻子接信后,定会生出一些醋意来,大骂他一顿,这样,他发热的头脑也好冷静一下。

很快,妻子回信了。梁启超打开信后,愣住了,妻子给他寄来了《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竟然乐意成全他的婚事。李惠仙说:“我远在日本,不能照顾,先生身边若有个情投意合的何小姐照顾,岂不更好?”

梁启超在妻子的宽容面前惭愧万分,将妻子的信转给何惠珍。何惠珍一看,欣喜地笑了,说道:“惠仙姐贤德,我就向她学习,我们就做先生身边的娥皇、女英吧。”

梁启超却提笔为何惠珍写了一首诗:“一夫一妻世界会,我与浏阳实创之(“浏阳”指谭嗣同)。尊重公权割私爱,须将身做后人师。”聪慧的何惠珍马上明白了梁启超的意思,她眼泪汪汪地拿着梁启超赠给她的一张自题诗词的小像,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梁启超。

“惠珍是一位多才多情的好女子,可惜……”梁启超叹了一口气,把何惠珍亲手织的一把小扇寄给妻子,让其代为保管。他在给妻子的信中说:“我想得到惠珍的帮助,驰骋世界,但理想与现实的条件,又万万不能……”

1924年9月,李惠仙因病逝世,梁启超身边少了一个理解、支持他的人,顿感悲痛万分。痴心不改的何惠珍,听到李惠仙病逝的消息,急忙找到梁启超,一面劝慰其节哀,一面寻机重续秦晋。没想到,梁启超以“年迈不想再婚”为由,第三次婉拒了她。何惠珍心有不甘,多次上门,梁启超都避而不见,万般无奈的何惠珍只好挥泪告别……

梁实秋先生评价梁启超时曾说,梁(启超)先生学问是第一,道德人品是第一,他是名副其实的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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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追忆作文

全文共 17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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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惚地想起“榴花初染火般红,果实涂丹映碧空”的秋天已经来了。

阿公的石榴还在吗?

思绪如石榴的清香那般灵动,翩飞到那个深深刻进我记忆的秋天里去。

“阿公,阿公,我来看你了!”刚回到老家的我就迫不及待的奔向那个熟悉的院落。

正在择菜的阿公听到了我的呼唤,连忙抬起头来,浑浊的眼睛绽出一抹光彩:“囡囡,你回来啦?!”

“嗯!”我望着阿公清瘦的脸庞上绽开的慈祥的微笑,满脸的皱纹皱在一起,如一朵灿烂的菊花。

“刚回到家,饿了吧?阿公给你拿好吃的去!”阿公起身朝向屋里走出,一步,两步,都和小时候记忆里阿公给我拿糖吃的景象重合,溢满了浓浓的关爱与温馨。

光线并不是特别充足的屋子里,我隐隐约约看到阿公把角落的篾箩筐翻过来,却是一脸的失望,接着,阿公拉开布满蛛丝的橱柜,却依然沓无可寻,他两条稀疏的眉毛紧紧地拧在一起,眉头间是深深的“川”字。我知道阿公儿子不孝,女儿远嫁,他独自一人生活拮据得很,我后悔刚才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连忙打圆场:“阿公啊,我一点都不饿,我们俩唠唠嗑吧!”

阿公慢腾腾地走出来,脸上一脸的懊恼与惭愧。比雨打过的芭蕉叶还要枯黄暗淡,:“囡囡啊,实在不好意思了,阿公这儿没有什么好吃的东西了——对了!阿公给你打石榴!”他的脸上重新绽放出光彩。

“好呀!”我望着兴致高昂的阿公没有再说什么。

阿公手持长竹竿,在石榴树的枝干之间来回捣动。“啪、啪、啪”几个石榴应声而落,“快看看!”阿公轻轻的说,但眉目间掩饰不住地喜悦与自豪。

阿公的石榴树品种优良,每年结下的石榴都仿佛是“喝了蜜”的大石榴。我俯身捡起一个,两个,三个,完好无损的表皮下竟然溢出了黑黑的腐败的汁液,带着些酸臭的味道——原来是被害虫糟蹋了。

“没关系,我们接着打!”阿公接二连三的打下许多石榴,不是流出腐败的黑水就是表皮枯黄,连籽儿都是黄叽叽且干蔫的,当我把最后一个石榴鉴定为坏的之后,阿公望着光秃秃的树枝,窘迫的搓着手,忽然,阿公似乎看到了一个漏网之鱼:“那个石榴皮儿红润润的,肯定没遭害虫!”说着,阿公就拿起长长的竹竿准备把它打下来。

因为这个“漏网之鱼”非常高,又隐秘在繁枝茂叶之间,只露出小半张面颊,有一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神秘。阿公手拿长竹竿,却离它还有一段差距,阿公尽力的向上伸着,又蹒跚着朝前走了几步,慢慢的踮起脚尖,长长的一段竹竿他仅仅是握住了尾部一个掌心的宽度,所以前面抻出去的那么长犹显得沉重,以至于手握竹竿的右手手腕都微微的颤抖起来。也许是嫌自己高度有限,阿公又慢慢攀上一只矮矮的木凳,在木凳上踮起脚,身体微微仄歪着,长竹竿已经探过虬枝疏斜的树枝,也躲过密密匝匝的树叶,就要够到了!但就在这时,竹竿却歪了一下,砸落到旁边的树干上,原是阿公的脚尖微微战栗,也许是同一姿势保持太久发酸,也许是难以支撑下去,但是阿公并不想就此放弃,他用空闲的左手牢牢的抓住一条粗壮的枝,拿着竹竿的右手慢慢扶着粗糙的树皮慢慢向上移动,把竹竿立起来,明晃晃的太阳从枝叶缝间落下,被裁成一片片浮动的光斑,在阿公的脸颊上落下,把阿公古铜色皮肤上的汗珠折射的更加透明,阿公于我是在逆光的方向,明亮灿烂的白光把阿公勾勒地高挑瘦削,似要被浓浓的白光一起吞并,由于站姿不稳,阿公瘦削的身体一直在微微的颤动,仿佛要搅碎周围流动的炫目的光线与浮尘,冷风浩荡,吹拂阿公单薄衣衫如猎猎的酒旗,也一如枝头瑟缩的落叶,阿公为我够石榴的背影就如一帧一帧的老电影,被那时光浓墨重彩成一幅唯美的画卷,秋阳是那么的暖,暖的我眼角发酸,两行热泪像霸道的小螃蟹,爬满了我的脸颊。

等到我偷偷拭去泪水,阿公已经把那个石榴递给我了,他的的嘴角漾开一抹笑,几缕灰白的发丝被汗水黏在额头上,我接过阿公掰好的石榴,里面是一颗颗晶莹剔透、小巧玲珑的石榴籽,我把几粒放入口中,轻轻一嚼,果汁四溢;甜滋滋的味道却又带着夜露的清爽,却因阿公的心意变得粘稠,一直甜到我的心里。

“甜吗?”阿公嘴角含着慈祥的笑意,目光里满是浓浓的爱意。

‘嗯!“ 刚刚哭过的我如鲠在喉,说不出来一句话,只能拼命的点头,却被那沁入骨髓的爱意与痛彻心扉的深情溅湿眼眸,垂下眼睑,两行清泪渗了出来……

彼得·潘剪下温蒂的影子,我也想剪下阿公摘石榴的背影,藏在时光的凝定处,经久不息,持久弥新,供我追忆,成为我记忆中的那朵最明媚、最耀眼的花——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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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此情可待成追忆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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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子上停着一杯温牛奶和两根油条,看着,看着,鼻子就酸了,想起太婆,想起和太婆一起的日子。

记事起,总是看到爸妈那忙碌的背影,陪伴我的只有太婆了。读幼儿园的时候,第一个站在门外的,就是我的太婆。看到她,我小小的心就能安定下来。从园里出来,太婆第一个就看到了我,她笑着唤我过去,贴着太婆的衣襟,太婆就势把胳膊环着我,我们依着慢慢往家走。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每天的早饭还是太婆准备的。一杯温开水或者是一杯温牛奶还有两根油条。太婆总是笑着看我吃,“太婆你吃了吗?”“太婆刚吃了药,等些时间才好吃饭。”那时的我居然吃完摸摸嘴转身就走了,却不想别的。而且每天都这样。直到有一天,早上起来,发现桌子上没有以前想要的早饭,太婆怎么不准备早饭呢?屋子里空荡荡的,我有种无处可依的感觉。

放学回家以后,看到很多人都聚集在太婆的小屋里。我问奶奶怎么了,奶奶说太婆胃病这次大出血,医生说,没多少时间了……我当时傻傻的,不知如何是好。之后的一天早上,突然发现桌子上有我以前的早饭,心头一热,眼泪涌了出来,为什么?为什么太婆身体这样还要为我弄早饭?我不是上帝,我不要太婆为我操心,我不要……

一天,我从学校高高兴兴回来,突然发现,太婆的小屋外面,跪着我所有的亲人,奶奶对我说:“家浩,来,拜拜你太婆。”我脑子里面突然浮现出太婆对我做的所有的事情。拜完之后,转身,眼泪流了出来。不会的,太婆不会离开我的,太婆她很爱我,她不会走的。晚上睡觉和太婆有关的记忆,占满了我整个脑子,我不要别的,我只要太婆在我的身边,可是我却无法得到了,泪水浸湿了被褥。在太婆遗体火化前的晚上,我守着,含着眼泪对太婆说:“太婆,您这一觉睡的好吗?我知道您不会再醒过来了,但是,我希望您在天上能够过的好好的,我会好好读书,我爱您。”虽然我是笑着说的,但是,我的眼睛里,除了泪水还泪水。太婆是我最亲最爱的人,她的离去,对我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啊,可是我只有默默地祈祷了。

只要每天早上有一杯温开水或者是一杯温牛奶和两根油条就足够了,我真的想这么一直下去,这样的日子,我真的很幸福,太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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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追忆我的姥姥作文

全文共 1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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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姥祖籍新疆奇台,可谓是个老新疆“白侃”(民间自嘲之语)。姥姥的厚道、睿智是我在长大以后慢慢悟出的,在她身边生活的十年期间许是年龄小(2岁—12岁)并不觉得有什么特殊的感觉,然而随着岁月的推移,特别是自己有了家、做了母亲、我的母亲在我的父亲去世后一起跟我生活了16年,在此期间作为母亲的女儿、丈夫的妻子、儿子的母亲,在家庭中扮演不同的角色、承担不同的义务,在家道承传的过程中,越来越感觉到姥姥的不易、姥姥的坚忍、老姥姥的宽厚、姥姥的善良、姥姥的“有文化”、姥姥的“好”……。

姥姥娘家姓高,从我懂事起就记得所有晚辈都称姥姥为王妈或王奶奶,后来知道她是随了夫姓,姥姥是姥爷前妻去世后娶的第二任妻子,姥姥嫁到姥爷家时,姥爷家已有4个孩子,最大的姨妈只比姥姥小六岁,姥姥因自己的前夫也过世,于是带着两个孩子改嫁给姥爷,后又生了我的母亲和小姨,姥姥于是就做了“三窝”八个孩子的娘。

从懂事起就记得姥姥话不多且总是乐呵呵的,好象没有什么愁事,从未记得她抱怨过什么人、什么事。因为家里人多,且不知道从哪儿来的那么多亲戚,姥姥好象总是在忙做饭,其实那时粮食很紧张,定量供应的食物根本吃不到月末,姥姥的本事就是将能吃得东西象变戏法似的做给大家吃,而且做得好吃,至今我仍然觉得姥姥做的“五道黑”(鱼的一种)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鱼。所以那时我想姥姥的爱好是做饭,阵地就是锅台。

一周里头也有那么一两天会闲下来,姥姥就会坐在冬日的窗前,招呼着我们学着她的样子剥蒜栽蒜苗,一盘盘绿油的蒜苗为冬日的寒冷和简陋的家增添了不少的春意和色彩,也为我的童年留下了抹不去的绿色记忆。我还记得那时姥姥家不大的窗台上除了绿油油的蒜苗外,还摆着水栽的黄色的白菜花、黄绿相间的萝卜花,好一幅生机盎然的景象,至今我仍然以为那就该是世界上最美的景色。它让那时我们并不富足的日子充满了温馨与祥和。

后来才懂得那是因为姥姥有一颗美的心灵。

姥姥话不多,但最爱给我们孙子辈说的话就是“娃娃勤,爱死人,娃娃懒,狼啃脖子没人管”。这句富有“文化内涵“的话教育并影响我至今,我也因经常记得此话而利益自己至今。因为姥姥这句话的影响,我不但嘴勤(甜)而且手勤,记得七岁左右,我已爱上了干家务,确切地说就是打扫房间卫生。印象最深的是姥姥家进门上墙角摆有一张三米长的大桌子,上面摆满了瓶瓶罐罐,因为太高我每次(至少每周一次)要跪在桌子上擦拭这些瓶瓶罐罐直到它们铮明瓦亮,然后得到姥姥的一句表扬“真是爱死人的勤娃娃”, 当下心里是乐不可支的。

因为有了姥姥的鼓励,日后不管到了那个亲戚家,我都会很不见外地帮人家打扫屋子,尤其是每逢假期去三姨妈家,更会带着一帮表妹和表弟(一般都在七个以上)将姨妈家里里外外折腾个遍,终于我有了延续至今的“勤娃娃”的美称,这个美称奠定了我在这个家族中的牢固地位,这完全得益于姥姥对我的养成教育。

姥姥五十出头就得了高血压,后又中风至半身不遂,勉强回复到可以柱着拐杖下地了就又开始照顾必须常住在她那里的我和表哥、表妹三人,遇到寒暑假,姥姥家就更热闹了,晚上睡觉时那一炕的“小头”都是冲着姥姥来的(其他19个表兄弟姐妹需要排序才能轮上来姥姥家,),姥姥这时也就更辛苦,但笑得也更合不拢嘴了。经常是见到姥姥用颤巍巍的手在给我们做汤揪片、哨子面、玉米面发糕、蒸甜萝卜土豆……虽然每天都会有姨妈或小姨、姨夫等过来帮忙,但大多时候姥姥都会因心疼儿女而将准备工作做好,当时不懂事不觉得怎样,所以乐的像过年,后来才逐渐意识到这些活儿对姥姥来说有多么地不易,更不易的是数年来我未曾听见姥姥的一句怨言、见到她一丝愠色。

现在想来正是姥姥的这种厚德承载起了这个特殊家庭中的大小事,平衡着家庭中的每一个成员的心,影响着家庭中的每一个人,以至于在她六十岁时老去后所有的儿女、孙辈儿对姥姥的评价就是一个“好”字。

然而长大后我知道,姥姥所做的一切又怎是一个“好”字了得。

每每追忆三十七年前已过世的姥姥,唯觉到姥姥的不易、姥姥的坚忍、老姥姥的宽厚、姥姥的善良、姥姥的“有文化”、姥姥的“好”……。

我爱姥姥、更谢谢姥姥,愿姥姥在天之灵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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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追忆似水年华_范例

全文共 11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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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那段纯洁,充满童真的小学生活与友谊已不复存在;或许,已记不起原来小学班上所有的同学;或许,到了初中,就意味着新的生活和友谊;可是,那几件刻骨铭心的事和几个生死相交的朋友,永不相忘!

—题记

这天,我想去解放碑买几本书,便央求妈妈陪我去,妈妈笑了笑,说:“你已经读初一了,已经长大了,不能总依靠父母,自己去吧!”虽然自己去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我经常自己去买东西,可今天没了妈妈的陪伴,总觉得心情不太好,或许是天空灰蒙蒙的缘故吧!我一路玩味儿着妈妈的话:你已经长大了”这句话似曾相识,却总也记不起来。当我来到重庆书城,我却猛然想起:当时,我还在读五年纪,已经要期末了,我想买几本辅导书,妈妈也同样说我长大了,自己去我心里还是害怕,便叫上了几个同学:大师兄学浩,小师妹逸雯,徒弟亮亮,小师侄晓东一起陪我买书,我们一路欢声笑语,来到重庆书城,我们迫不及待扎进了书海,约定一小时后大门口见面,不一会儿,一小时就过去了,当我们到门口集合时,发现亮亮不在了又等了他半个小时,还是没见到人,我们又“杀”回书海,寻寻觅觅了半个小时,仍不见其踪影,我们气喘吁吁地坐在地上,晓东说: “亮亮会不会被绑架了?”逸雯马上反驳道:不可能,以亮亮的体重,能抱得动他的人都少,还要在这么多人的地方绑架他,并不让人发觉,这样的人还没出生呢”逸雯说亮亮的体重,也就是说亮亮很胖,我马上灵机一动,说: “亮亮最喜欢什么?”学浩马上说: “吃”我们异口同声的说:六楼的新华餐厅!”我们马上跑了过去,亮亮果然在那,他看见我们,笑嘻嘻地说: “你们怎么来了?时间还早,作下来一起吃,嘿嘿……”我们全体晕倒……

不知谁碰了我一下,把我从记忆中拉回了现实,我急急忙忙买了书,往回走,突然在车站旁的花台上,发现了一只蜜蜂,又把我引入了回忆:我跟晓东也是很好的朋友,他有着大大的脑袋,精致得不食人间烟火的五官。他身上有着百花的香的香味,仿佛花的精魂在他身上翩翩起舞,也是这百花的香给我惹了“大祸”。一天,我和他在操场散步,突然一只小虫飞到了我的额头上,我用力一拍,随后一阵钻心的疼,马上鼓起了一个大包,我意识是一只蜜蜂,晓东急忙把我送进了医务室,校医给我鼓捣了一阵,说: “好了,这个包三,五,七,九天就能好”晕,三,五,七,九天,这么久,我对校医说: “有没有更快的?”校医说: “有啊,马上割掉”我听了,说: “算了,慢点就慢点吧!”我出了医务室,对晓东说: “都怪你太香了,招蜜蜂来蛰我”他坏坏的笑了笑,说道: “谁叫你这么倒霉”我们一起笑了起来……

汽车到站了,我急忙上了车…。。

往事如烟,现在,已经没有人再和我在书城找人,再也不会闻到百花的香和看见坏坏的笑了…。。我现在孤身一人,只有苦笑了。

暮色四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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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中国名人孙中山与梁启超的恩怨情仇故事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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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梁启超中国近现代历史的两个核心人物,他们开创了二十世纪以来的中国的历史,他们是革命战士,却分属两条不同战壕。

梁启超说:孙中山这个“农民”

孙中山出生于1866年,比梁启超大6岁,比康有为小8岁。他的祖籍广东省香山县翠亨村,距离梁启超的祖籍新会县茶坑村只有百十公里,与康有为的祖籍南海县银塘乡相隔也不太远。相近的地方同出三大名人,历史也算罕见。

1894年初,孙中山托人给康有为希望与之结交。赶巧的是,康有为与梁启超到北京参加甲午年的会试去了。

虽然未曾谋面,梁启超却在与汪康年的书信中提到孙中山:孙某,非哥(哥老会)中人,度略通西学,愤嫉时变之流,其徒皆粤人之商于南洋、亚美及前之出洋学生,他省甚少。

可以看出,康、梁只把孙看愤嫉时变之流,不太认同他的做法。此时,康梁寄希望于朝廷能自上而下进行改革。

1896年,孙中山伦敦蒙难,也因此作为一大名鼎鼎人物被推向国际舞台。这令梁启超对孙中山刮目相看。

当年章太炎曾经问旬梁启超孙的为人,梁回答:孙氏主张革命,陈胜、吴广流也。

在梁启超眼中,孙中山的所为也就是“农民起义”,梁启超的少年中举,学富五车,是有名的才子,有着士大夫的优越感,自然对不把“农民起义”放在眼里。可他能把孙中山比作陈胜、吴广,也说明了他对孙中山已经有了非常钦佩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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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追忆往事作文

全文共 7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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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成长过程中,都被上苍有意无意地刻画上一道道印记,你不想经历的,它却悄然而至,生命中的一次遗憾,谁也不会注意的缺失,注定了人生每个年轮都不太圆满,而这道印记虽然不可爱,却依然是青春的一部分.——题记

我漫无目的地游走在大街上,我喜欢让喧嚣的人群冲淡我的孤单,似乎这样能从中得到一丝安慰,暖暖的太阳照得人很舒服,听着王菲梦呓般的唱出:"每天都有梦在现实中死掉,自己对自己大声咆哮,人太忠于感觉,就难好好思考,我痛得想哭,却傻傻的笑……"莫名的有种感动……

抬起头,望着晴朗的天空,看浮云无声的流淌过云,内心充满了忧伤,觉得日子就这样流淌过去了,想起以前的那些说着永不分离的人,如今早已经散落天涯,眼里噙满了泪,我想,也许是阳光太刺眼了吧!

走过初三的那座里程碑,发现自己像一个打了败战的逃兵,逃避现实在,逃避以前,逃避自己,虽然在逃避着一切,却还是疯狂地回忆往昔的岁月,记忆中,那时的天总很高很蓝,云总是很轻很白,日子也总是自由自在!只是如今早已事过境界迁,物是人非了!可是,我越是逃避,对往日的思念就越重,心灵也就越来越脆弱.

常常会梦见和他们在满天繁星下,尽情地高谈阔论;在高高的的山顶上,尽情地渲泄快乐与忧伤;在天台上尽情的笑,尽情的哭,尽情的倾诉.我们就这样毫不摭掩的向世界展露我们的年少轻狂!每次醒来,都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原来,我还是逃避不了,那些曾经我以为忘记的东西,其实,是那么深刻地铬在我的生命过程里!

往事就像眼沙子,明明就在眼前却看不到,可却不断逼迫我们流泪,有些疼痛明明已随时间走得很远,可那疼痛感却异常清晰,犹如昨天.

原来,我脆弱的心灵还是承受不发离别.

夕阳的余辉映红了远处的天边,我转身往回走,只留下孤独的,被夕阳拉得长长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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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追忆往事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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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就像个残酷的老人,没有一点儿真情 。有时候你想让他走快点,让他带走一切不好的,而他却慢悠悠地走,仿佛想让你尝尽苦头;有时候你恳求他走慢点,让自己在回忆那些美好的,可他却匆匆而驶…童年就是成长后回味的。还记得小时候生活在外婆家,家里有很多舅舅和姨妈,那些相处的情景又一点一滴浮现在眼前。每天一群人吵吵闹闹,笑声总回荡在空中,一片一片…我小时候吃饭时总咬到自己的嘴皮,然后端着碗,坐在凳子上不动,他们总担心的问:“怎么了?”我痛苦又无奈的说:“咬到嘴皮了。”这时外婆总用带着宠爱的语音说:“没肉吃也不用咬自己的啊。”然后大家欢腾一片,笑声连连…有一次,家里请人耕地,又是吃饭时间,我坐在凳子上端着碗一摇一摆的,

我看见客人舒服的靠在椅子的后柱,自己也神不知鬼不觉往后仰,只听“嘭”一声,我摔了个仰翻天,我忘了,我的凳子并没有后柱。幸好没摔疼我。以往这时碗一定摔个西?窭茫?烧獯稳戳?挂仓坏袅税肓!R虼擞忠?鹨黄?ι?hellip;回忆这一切都是伤感的。如今,我吃饭时不会再咬到嘴皮了,已不是那无知、又傻又笨但却幸福的小女孩。那些往事被隐藏;那些亲情随时间而老;那些感情因距离而淡,眼睁睁看着,没办法阻止。如今一切都变了。如果能回到小时候,哪怕生病,哪怕没有好吃的,哪怕没有新衣服,哪怕要做农活,都是幸福的。可惜我长大了,那个家成了梦,那些亲人已陌生,那些日子已远去。唯有那片记忆可随我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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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追忆童年

全文共 1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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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封的记忆被轻轻地打开,那是我小时候的日记本,微微泛黄的纸上歪歪斜斜地写着大大的字,偶尔还有几个拼音,那金色的记忆记录了童年的许多许多。

声声叮咛

吃过早饭后我便背这是我体重四分之一的书包准备上学了,妈妈总是送我到门口看着我走远的身影,用她那大嗓门喊着:“好好学习”。我大声地答着:“知道了”。就这样每天早晨都能听见那大大嗓门喊出的“好好学习”。那喊声响遍整个村子,伴着鸡鸣走在上学的路上,我觉得自己好有力气。妈妈生病在床,也会在屋里声声嘱托,之后便是一阵急促的咳声,我也站在门口喊着“知道了”。只是这个时候声音更大,底气更足。

缕缕夕阳

真希望太阳快快下山,别再恋恋不舍赖着不下去,这样我就能很快见到爸爸妈妈了。拿一块西瓜坐在门槛上面,一边吃着一边望着爸爸妈妈回来的方向,缕缕夕阳映在西瓜上,西瓜显得晶莹剔透。怎么还不下山,我抱怨着,渐渐地靠在门槛上睡着了,不知什么时候被轻轻地叫醒:“回屋睡去。”睁眼一看,是爸爸妈妈,那种喜悦像盈满高脚杯的美酒。不时地向外溢着。爸爸妈妈突然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我的脸上还留着西瓜子呢!我也因此得了个“小花脸”的绰号。每天我就是这样盼望着夕阳快点下山,盼望早点见到我慈爱的爸爸妈妈。

阵阵欢笑

我洗完澡后像一只小兔子一样蹦到床上去了,然后爸爸妈妈就拿着画笔和画板也坐到了床上,接着爸爸就会将画板放到床上,让我画一画这天所见到的有意思的景色。每当我画完了之后爸爸就会过来加上几笔,这样,我画的画就又多了几分色彩,然后我就会将画放在画夹里面保存着,就这样,我每天都画一幅画,后来竟然汇聚成了一本画册。

我合上日记,仿佛又领略了一次童年生活,那感觉真好,很惬意。

篇二:追忆童年 青春随笔

美好时光犹如流水自西向东慢慢流去,一去便不再回来,让人不得不引起回忆。在我童年的记忆里有好多好多有趣的故事,就像沙滩上的贝壳数也数不清,今天就让我来说一说。

折纸

一张纸在小小的手中变成了青蛙、纸飞机、小船……我们手中紧紧抓着崭新的纸飞机,一阵助跑后,纸飞机随着风儿飞高、飞高、降落、落地,又是一阵助跑,飞翔、落地,这样重复了不知多少次,却不知疲倦,沉浸在飞行的世界中……“呱呱,小青蛙跳呀跳”。我们用力按住纸青蛙后部,猛然一跳,青蛙就自己跳了老远,大家都在比比谁的青蛙跳得远,大家仿佛都成了一只绿色的青蛙。

捉迷藏

“一、二、三、四、五……一百,好啦,你们藏好啦没?我来找啦!”幼时的我们最喜欢的就是捉迷藏啦!几个朋友猜拳决定谁先抓,抓的人朝墙,数一百而其他人便立马去藏好,桌子下、窗帘里、门后、衣柜里……哪儿都可以藏,只要你想到,哪儿都可以躲。你瞧,小时的我正和伙伴捉迷藏呢,我躲在衣柜里的厚棉被后面,忽然脚步声近了,我早已满身是汗,不知是捂得还是吓的,可最后还被逮了个正着。

阅读

我的童年还有一个好伙伴的陪伴,它就是书。晚上在妈妈温柔的讲故事声中入睡,我认识了美丽善良的灰故娘,命运悲惨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勇敢的缺腿锡兵。稍大一些,我便迷上了《爱的教育》,那一个个感人的故事无不撞击着我的心灵,使我理解了母爱的伟大,父爱的沉情,友情的纯真,使我理解了广阔世界中包含着无数又细小的爱。读书是不会停止,书,让我懂得了爱的真谛,使我懂得了善良。

现在时光老人已经把童年匆匆带走,我不会像以前那样幼稚可笑了,我已经长大了,虽然趣味少了,但是我仍要感谢时光老人,因为他把我的童年编成了一本最纯最真最美的书印在我的心坎里,让我时常美美地去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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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小学生作文:追忆童年表哥

全文共 1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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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的我有一位异常顽皮的表哥,那时他才十五六岁的样子,梳着时下最流行的“汉奸头”,一双精灵古怪的小眼睛滴溜溜转地乱转,还扬着一脸玩世不恭的坏笑,而小脑瓜里整天不知都装了些什么稀奇古怪的鬼主意,所以在一群孩子的强烈拥护下被一致追捧为“孩子王”。

记得在我八九时跟随父母回到了盼望以久的故乡。那时,正是盛夏时节,迎着满树的知了我们来到了父亲从小生长过的农家小院。当我百无聊赖地和父母一起坐在一大堆亲戚朋友圈内聊家常时,表哥这时挤进人群探出一颗小头脑一边朝我灿烂地笑着,一边用力向上挥了挥手里的蝈蝈,而我则早已按捺不住那颗躁动不安的玩心马上就冲出人群,跟着表哥撒腿就跑了出去。

于是,就这样,从那时起我成了表哥身后的一条“跟屁虫”,随时都追随表哥四处玩耍,整个假期过得真是不亦乐乎。

记得有一次,表哥带我和一群小朋友在河边钓鱼。我们安静地坐在河边专心致致地望着水面的鱼漂期待上鱼时。突然,我身边的小华脚下的泥土在经过河水的长期浸泡之后,终于在那一刻经不住小华双脚的踩踏而滑落到了河里,这下,小华的脚下空空如也,在他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时,他的身体就如同失去了支点的秋叶,在挣扎了几下后伴着他那杀猪般的尖声掉进了河里,而我们看到的只是溅起的一大片水花和他时起时落的身影,望着小华落水后的场景和他含糊不清的喊叫声。我们一群人都愣住了,大家一下子就乱成一团,有的跑去找棍子,有的跑去叫人,可就是没有人敢往下跳,看着小华越来越无力的双臂在空中挥动时,表哥在来不及脱去外衣情况下,已经全然忽略了自己不会游泳的身躯而一头扎进了河里。只见表哥先努力伸出小脑袋四处张望,然后用手抹了一把湿淋淋的小脸,又晃了晃被水浸湿的头发,最后摸到小华身边,一只手臂用力拖住小华那下沉的身体,一只手臂奋力朝岸边划去,在看见大家递过来的长棍时,表哥长长地吁了一口气,然后冒着被呛水的危险坚持把小华救到了岸边。

从那以后,表哥成了我们心目的“大英雄”,当有一次大家提起这件事时,他听到后一下子就羞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老师教我们要学会舍己救人,所以为了挽救别人的生命,我认为这样做值得!”说完这些话,他让我们忘掉这件小事,还不许我们以后再提起。但是我们知道,如果那次没有表哥不假思索的一跳,也许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不了解表哥的人见到他之后会觉得他是个调皮的孩子,但是,我知道他不但是个勤奋好学的人,而且还生就了一副天生的热心肠。

记得有一回,正是傍晚十分,表哥带着我们一群小朋友要展示他捉知了的本领,只见他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一堆柴火,在篝火激情的燃烧下,从柳树上开始噼噼啪啪地如下雨般落下一大堆知了,看到这场景,我们在边夸赞表哥的同时,边欢呼着弯下腰去往袋子里拣知了。正在我们拣的兴头上时,在离我们不远的石桥的一头有一个老大爷正骑着一辆装满饮料的三轮车努力向上蹬着,无奈的是桥的坡度太大,他想要靠自己蹬上去真是件难事,尽管他已经是大汗淋漓,但是,车仍然停在桥的半中腰举步为艰。表哥看见这一幕,就马上挥着手让我们停下拣知了的手,而号召让我们全部去帮老大爷推车。于是,在顶着烈日当头的中午,表哥带领下我们一群半大的小孩来到桥中央,并排挤在三轮车后面伴着“一二一”的吆喝声一同奋力把车推了上去,当三轮车安全地停在桥下,在面对老大爷满脸的堆笑和一瓶瓶饮料时,你拉着我们的手对老大爷说了声再见就飞跑着离开了。

这就是我的表哥,一个助人为乐的“小大人”,在故乡那段日子,表哥以他的实际行动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当碰到需要帮助的人和事时,尽自己所能勇敢地伸出友爱之手去温暖对方,哪怕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在一点一滴积累自己爱心的同时,也将自己这份善心用心去传递,正所谓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就是这个道理。

这就是我的表哥,一个助人为乐的“小大人”,在故乡那段日子,表哥以他的实际行动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当碰到需要帮助的人和事时,尽自己所能勇敢地伸出友爱之手去温暖对方,哪怕是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在一点一滴积累自己爱心的同时,也将自己这份善心用心去传递,正所谓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就是这个道理。

[小学生作文:追忆童年表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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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关于作文青春追忆学的青葱岁月

全文共 8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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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大学是一段完整的人生旅程,大学校园里我们交心结伴;我们历经悲欢离合;我们品阅荆棘苦难。感谢青春大学,让我们尝识了苦涩,最后,含泪舔舐伤口,我们学会坚强……

怀念校园里随着微风飘扬翠绿的柳树,怀念阳光下微波粼粼的湖面,怀念操场里学长激情飞扬打篮球的氛围……小编在此带来了关于青春大学的作文,追忆青葱岁月……

《再见青春》600字(1)

似水流年的青春,犹如装在沙斗中的沙粒一样永远不会停止。

——题记

当麦田中金黄的麦穗,随着阵阵清风,跳起阵阵麦浪之圆舞曲时;当北回的燕子在这块广袤的土地上,繁衍生息时;当人行道两旁,笔直的法国梧桐,迎着烈日的太阳,展示着勃勃生机、绿意昂然的生命之色时,在这个季节我们告别了梦幻般的青春。

岁月如梭,似水流年的青春,悄然无声地离我们而去。蓦然回首,那些青春岁月的画面;那些精彩纷呈的瞬间;那些怀揣少年之梦的信念,不知何时让历史的车辙埋葬在滚滚黄沙中,变得荡然无存。

再见青春,伴着野菊花开的芬芳,在梦碎的黎明前出发,开始新的生活,一个新的生活结束了,而另一个生活却随风而来,我们变得如此永恒迷惘。带着风鸣悲情的草帽,为着油、盐、酱、醋、茶,酸、辣、苦、甜、咸——俱家常便饭的生活而忙碌奔跑着。在人生的十字路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不断徘徊寻找着,哪些曾经赋予青春的花儿。

再见青春,再见美丽的忧伤,清晨一缕久违的阳光,普照着青春中宁静的校园,道路两旁碧绿的梧桐,依然散发着青春活力,成才大道上在也没有我们大三学子夹着书本去上课的背影;小足球广场上,在也没有我们用滑轮谱写激情飞扬的青春的身影;图书馆中在也没有我们大三学子,往返于自习室的倩影;崇文北楼上,在也没有我们参加活动谱写青春本色的靓影。

再见青春,再见宁静的校园,再见我的大学生活,再见我的朋友。

再见青春,再见永恒的迷惘,伴着野菊花的芬芳,在梦碎黎明前出发……

《大学·青春》700字(2)

今夜:

花影月片片飞花落梦

梦裘衣两望沈园深深

醉绿酒灯只人影一夜呢喃

月如钩帘卷东风西楼蓝梦

同样难忘的一场繁华与落幕,我选择了落幕。

这个春天我在等雷声,希望它的声响提醒我童年时跟它的约定:我会快快乐乐的越过生命的原野。想起一起淋雨的日子突然想起某些事、某些人,想得遥远而清晰。为了自己所谓的梦,在路上遗失,然后又找回,就这样风雨兼程。细想生命也许就是寻找与失去的过程。其实到现在我还有些勇气去呵护以前的大学梦,虽然这个梦很浅。人的擦肩而过,大学的无奈而我只能目睹天蓝成海的颜色。习惯的是:左手倒影,右手年华。

曾经:

秋千下蝶寻花菊花翩翩

黄叶地古道曲雁排两行

还是那样的眼神,记忆的裸露、梦境的空洞!

青春在那些女生背后盛大、流光溢彩,每段岁月的无意却是她们眼中的繁华盛景。青春为我设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不仅因为我会跳舞,还有那些淡淡的文字。跳完舞后还是自己孤单的收场,写完文章后还是看着自己卖出去的文字爬成的模样,记得痛惜的那些精灵般的呵护自己的殇!有意无意地去在乎结果,在乎的最后还是自己眼角的努力!

童年: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

晚风吹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

天之涯地之角知交半零落

一壶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熟悉的童谣,熟悉的记忆,还有现在以为熟悉的人群!

属于的记忆在细胞的转换,放映的童年那样灿烂、那样快活。那里干净的阳光,迷人的稻花都能组成一个惊人画面!画面里的光景,岁月的骨髓那样的明显!

成长:

我知道那些梦那些记忆有天会随岁月流到该去的地方,在那里沉淀成生命的努力。我也相信在某天日子以后,我会看见青春在大学流光溢彩。

后记:在浅梦与现实有差距的时候,用记忆缅甸年华,只会让日子更加沉重,青春的绚丽,年华的燃烧,我眯起眼选择风雨兼程。送给所有对自己心中大学幻想却在现实中搁浅的人。

《致青春》900字(3)

——致已经逝去的青春和即将逝去的青春

翻看以前的老照片,当初的容颜已不在,岁月无情,想写点什么来纪念已经逝去的青春和即将逝去的青春。

快乐的小学时代

记得上小学的时候,班上只有13个学生。那时候打着赤脚拎着鞋子上学,放学后就在田沟里面摸鱼。那时候老师会因为你做错了题目打学生的手掌,也会因为暴雨淹没了小桥一个一个将我们背上岸。童年是快乐和美好的!

青涩的中学时代

当我们都进入到了乡村里面唯一一所中学时,大家开始渐渐长大,不再贪玩,不再无忧无虑,有的只是成长的烦恼。出现了男同学半夜翻墙到校外打架,男女生之间匿名传递爱慕的小字条。大部分学生上了初中唯一的目标就是考上高中。日常封闭式的生活中,都在排队中度过,排队晨跑,排队吃饭,排队洗碗,排队洗衣……

夏天没电风扇,睡觉就是喂蚊子。冬天没热水,全用冷水洗。食堂的生活更是好不到那里去。回头想想真不知道那个时候是什么样的精神支撑过来的。虽然物质条件不好,但我们唯一的寄托可能就是一次比一次考的高的试卷上的分数。三年一晃过去了,有的考上了理想中的高中,有的因为没钱交学费辍学了,有的则南下参与到打工大军中。

理想的高中时代

顺利的上了高中后,开始为考取城市里面的大学而努力,那时候总想通过上大学改变自己的命运。每天的学习紧张而充满了动力,在高中时代遇到了我这辈子最值得怀念的好朋友。现在却因各自的家庭和工作再也没有见过面。

在高中遇到过自己喜欢的人,也遇到过喜欢自己的人,可自己却将这些都尘封起来。伤害了别人也伤害了自己。我不知道自己是否做错了,但现在看来,也许是对的,因为只有理性的对待这些事情才能换来理想中的大学,才能换来未来美好的事业,才能换来幸福美满的家庭。

美好的大学时代

我这么笨竞然也可以考上大学,进入向往已久的大学。可是刚上大一就发现一切不是如想象般的美好。远离家人没有依靠,身处异乡,没有朋友。还要花费对我来说高额的报名费。突然萌生一个念头那就是退学。可是慢慢自己又想通了,还是坚持完成了学业,在大学里谈了人生唯一一次恋爱,同班同学成为了现在的老公。所有的美好留在了记忆中!

工作与家庭

踏入社会,历经磨难。受过委屈,得过表扬!累过、哭过、也笑过!一路走来,有了幸福的家庭和一双儿女,真得应该满足了!

《书写青春,渲染年华》1000字(4)

不知从何时起就对文字有着一种特别的亲切,总梦想着能在笔底下渲染出人生的绚烂与多姿。

读着那先辈们用心用情吟唱的感人至深的故事和百转千回的情节,惊叹着,冥想着,一直试图在文字中发现一种情调,可以使自己灰白的文字变得丰润与饱满。

高中繁忙的节奏操累了身心,铺天盖地的试卷席卷而来包裹着自己,密不透风,让人喘不过气来。那一个个淘气烦人的英语单词和数学公式好像成为了自己的死敌,对抗着自己的头脑,反复的遗忘,再记忆。

每天三点一线的生活像极了那日出而落,日落而息的农家日子,身心疲惫,最大的期望就是、得一时空闲,得以舒展紧绷的神经。而我在繁忙之余最大的欢快就是寻一本书,让心灵得以放飞翱翔,忘记世俗的纷纷扰扰,心情平平静静,一切都是那么慵懒与惬意。

想想那是的自己在文字里就是个小孩,为着故事里的人物的不幸闹着,为着那感人的情节哭着,仿佛自己就是那悲情的人咏叹着最哀怨的命运。

没上大学之前就对着那大学里的图书馆神往着,倾心着,那里本就是文化的聚集地。

然而刚上了大学,扑面而来的活动紧紧拉住了我的衣角,一直都听说大学里能力的锻炼比什么都来得重要,学好专业课更是重中之重。满是青涩懵懂的我按着这个真理安排着自己,一个活动接着一个,全身心都被那有用的活动与专业课掠夺了,自己也越发疲惫迷惘,文学之火似乎只剩星点。

不曾想过自己变得如此功利,满脑子塞满了那有用之书,练着有用之功,文学似乎已成荒野中的杂草,无人问津。时光流逝里,褪去了那醉心的文学情,心灵总觉得越发干涸,越发对未来觉得恐慌,深深的忧愁迷乱着身心却毫无舒缓之意,从未有过的迷茫使心灵变得躁动以来,大一的孩子本不该那么忧愁,那么苦涩,大学的尾巴才有的苦痛不知为何那么快犯上了我的身心。

偶尔又从箱子里翻出了一本林清玄的《烦恼平息》,读着读着没想到会那么的舒畅那么沁人心脾,没有就业的压力,没有生活的纷扰和情感上的纠葛,只心中满是文字跳跃,满是智慧之言,去除烦恼,回归本心,看破了那些所谓的烦恼和羁绊,一切不过是云淡风轻罢了。

放下,勘破,自在。“无用”之书也有有用之功,我爱文学,爱她的纯洁,爱她的本真,爱她的善解人意,我可以敞开心扉,做自己。我不是作家,但我愿用我的文字记录生活的点点滴滴,抒发我的喜怒哀愁,这是我的爱好,并且我会一直爱好下去。

生活在现实里,我也会拥有一颗浪漫无拘的心,感受着前人的美好,嗅着纯净只满含泥土香的气息。

我希望自己能和文字更加亲近,不仅是我爱她,她也慢慢喜欢上我,拒绝单相思。

爱文学,爱写作,爱用文字渲染青春,我是大一的伪文艺小青年,我为自己代言!

《迷茫的青春混沌的大学》1100字(5)

你觉得孤独就对了,那是让你认识自己的机会。

你觉得不被理解就对了,那是让你认清朋友的机会。

你觉得黑暗就对了,那是你发现光芒的机会。

你觉得无助就对了,那样你才能…

——题记

转眼已经大二,从那万恶的高考中挤了出来,仿佛在学校门口公交站挤上了858,我感觉是幸运的,尽管那一年考的不如意(高考是我考的最差的一次,比平时少了七八十分)。但上了大学以后学校的档次对我而言,已变得没那么重要。

刚进大学时,我感觉像来了一次重生,这滋味,怎一个酸爽了得。感觉天空更加明媚,以前所有的一切都变得没那么重要。但人的新鲜感总归要逝去,短短2个月,厌烦天天上课的日子,买了电脑之后,发现了游戏的乐趣,也就是最近很火热的lol,跟着室友们一起开黑,在这个平淡世界找到厮杀的激情,组战队,练操作,只为成为那个最棒的英雄,只为让对手胆寒,只为让队友信赖,只为这个不存在的胜利。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好久,让我感觉这两年就仿佛做了一个梦,这个梦,甚至耗费了我整个青春。每个人的大学似乎都有说不尽的相仿,又有说不尽的秘密--那时你在一个个的深夜,对着天花板夜不能寐是想到的一切。

两年过去了,在这离大3不远的日子,回忆以往两年的一点一滴,感觉一切过得稀里糊涂,我还没有到晚年的时候,难得糊涂也不适合我此时的心境吧。

前几天,一高中哥们来看我,第一句就是过得咋样,我没有思索的说了一句,生活愉悦,思想迷茫。带他一起看了我这熟悉而由陌生的大学校园。

是的我在这里呆了两年,对于这里点点滴滴,我怎能不熟悉,但对于我在这存在的意义,始终没有找到,感觉我不属于这,是的我找不到我在这目的,学业,不是;证件,不是;梦想,更不是。还没走到,我说,陪我喝酒去吧,只有在酒里,我才真的能够舒心,一种不求一醉方休只为让脑子迷茫的的愉悦。

这顿饭,我们吃了好久,喝了好多,也没有太多关于生活的言语,都在将这最近快乐的事。我想他好不容易来一次,何必把我这迷茫的情绪带给他。后来聊了好多高中的事,我才开始慢慢想起了高中。

大学这两年,我都差不多把那最美的时光忘记了,想起以前的过得很累,想在回忆起来,却后悔没好好享受这美好的日子,却让他缓缓的溜走了。当时唯一的理想也被我忘得一干二净。

我只愿做个旅行者,在这纷扰的世界找到属于我自己的宁静,高考那年暑假,和3个小伙伴骑车出游的后立下的誓言也随着这混沌的日子慢慢淡忘。突然间,我仿佛看到自己骑着车,在通往黄山的路上,躺在一个茶叶山上,闻着那沁人的芳香。

混沌的时光感觉还是那么漫长,可我的心却突然打开了一样,与其这迷茫的过着,不如让自己在这迷茫中找到自己,谁没有过迷茫的青春,我做能的这是早点清醒而已。

太快活耽误青春,太放纵耽误成长,我唯有好好把握这分寸,在这个迷茫的青春,寻求自己的梦想,去追寻,去奋斗,去获取……

《青春》1100字(6)

茫然。不习惯这种生活。特别是在这青春如火的年纪。总是觉得青春的扉页上就该写满张狂,写满叛逆,写满笑,写满泪。我们可以不管不顾,即使这会让很多人不满:高兴了可以大声地笑,难过可以了也可以大声地哭,喜欢的事可以不顾一切放手去追逐,讨厌的事也可以不屑一顾……然而,在这年少轻狂的青春日子里却让我有一种莫名的失落与茫然,总是无端地留恋过去的日子……

今年九月,我怀踹着理想走进这个大学,尽管有些陌生,可是一切又是那么新鲜,我心中暗暗地想:将要生活四年的地方,等待我的一定会是一份更大的收获。

大一的日子在我这个大一新生的新奇感中开始了,却也在我的新奇感中偷偷地溜走了,我还来不及回首,却已经冬去春来,一个学期马上结束了。

仔细想来,这一段时间我除了接触不同的新鲜事物之外并没有太多的收获,我好像遗失了我的目标,理想,我感到了茫然。在那些无事可做的夜晚,我常常站在宿舍的走廊上望着对面街道上来来往往的车和人想起往事。大一课时少,时间很充裕自由,这原来是我高中时梦寐以求,可此时这却让我对高中生活有了深深地眷恋。

高中虽忙碌但却很充实。两者相比之下,眼前的大学突然间让我感到陌生和可怕,我觉得就像蒲公英在无边的大地漂浮,我不知道自己改何去何从,我突然觉得自己被大学抛得很远……

想起那个名叫胡达·克鲁斯的老太婆,在七十岁的生日宴会上,她突然发现了自己正在享受着余生中最年轻的一天。她问自己:“究竟我还可以再去做点什么呢?”在这样的自问中,她惶恐地发现自己的人生有一个很大的空白-她居然未曾尝试过冒险登山!她于是毅然拖着自己在别人看来已是老朽的身体去亲近高山险峰。

此后的二十五年间,她一直拼死填补着自己人生空白,终于,在九十五岁那年,她登上了日本的富士山,打破了攀登富士山的最高年龄纪录。

我明白了。我茫然,就在于我怕自己笨拙的手抓不牢从今往后的每一天,我怕时间流逝得不舍昼夜,想要追赶它却没有力气,我怕登不上青春的列车,我怕我的未来渺茫不已,怕自己的人生空白一片。

缅怀过去很重要,但总是回看也是徒劳,人只能停下来回望却不能回到过去。既然现实不可跨越,那就面对现实吧。活在当下最重要。所以我需要平复内心的躁动,需要填补心灵的空白,我需要平静。

于是,大学的阅览室和图书馆成了我常去的地方,大学自习的地方法也有我的一席之地。周末志愿者行列中也多出了我的身影…我的生活在渐渐改变:早起赖床,我会自责一会儿,然后贴张便利贴在床头决心以后一定不再赖;每晚坚持写日志,哪晚想偷懒不写,一躺下,会自责,就又爬起来写…尽管我还不会有什么收获,可是我已经没有了之前的迷茫,我感到了充实。

面对理想和现实带来的打击,我不知所措,迷茫过,虚度过,但青春处在进行时,我们必须踏上青春这辆列车,才会接近最后的终点站。放下笔,走出宿舍,冬日的阳光落在脸上很暖和。

《我的大学之梦想,青春,友谊》1300字(7)

如果把人生比作一本书,那么大学生活就是其中最美丽的彩页。我很庆幸,在年少轻狂的年纪可以在彩页上瞄上一笔。-题记

梦想

自己曾经对“象牙塔”般的大学充满憧憬,其实当自己真正经历时,我们可以大声说,大学不是幻想,更不是妄想,而是我们伟大的理想。我始终相信有志者事竟成。

十年寒窗磨一剑,那些为梦想努力刻骨铭心的日子依稀可见,现在我仍旧可以回忆起自己踏入大学校园时的情形,那一刻我真正体会到通过自己努力完成一件事是多么有意义。

我喜欢怀揣着梦想生活,喜欢为理想忙忙碌碌充实的感觉,不过不得不承认自己刚来到这陌生的环境,大学确实让我感到有种“犹抱琵琶半遮面的感觉”,那时自己迷茫过,彷徨过,大学中过多的空闲与高中的忙碌形成强大的反差,顿时觉得失去方向,一时间感觉不知所措,还好美丽的梦想使自己尽快适应,她成为生活中的润滑剂,使平淡的生活不再显得那样枯燥无味,让自已又有努力的动力。

青春

青春的路总有自己的脚印。曾经踏入校园时那稚嫩的脸庞依然清晰,现在时间却翻开崭新的一页,自己也在慢慢长大。

今天猛地抬头望望窗外,那原本干枯的树枝又钻出了小骨朵,小草也探出头来,原来不知不觉又迎来了新的春天,禁不住感慨流年似水,真是个恰当的比喻。

正如朱自清说的那样,当你洗手时,日子从脸盆里流走;当吃饭时,日子从饭碗里溜走;当默默静坐时,日子便从凝眸中慢慢逝去。我们没有多少青春可以挥霍,青春就如同壁虎的尾巴,有时候想抓住真的不容易。

大学是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我们要抓住机会,好好锻炼自己,让青春的激情尽情挥洒,使自己回首过去时可以不后悔的微笑,从而让青春开出一季的馨香……

友谊

大学生活将会成为自己以后一笔宝贵的财富,不仅仅因为在这儿收获知识,更重要的是遇到许多惺惺相惜的朋友。

佛说前世的五百次回眸才换来今生的擦肩而过。那么来自天南地北,原本有着不同人生轨迹或许并不曾有交集的我们却能在如迷宫般的大千世界中彼此遇到,然后又相互走近,慢慢相互了解那是多么奇妙的缘分啊。在人来人往的人生之旅中有你们的陪伴,真的感觉命运如此眷顾自己。

每天被我们特有的铃声唤醒,然后睡眼惺忪地张开双眼,彼此微笑一下,没有多余的话语就能会意,那是一种怎样温暖而惬意的意境啊,顿时心里洋溢着满满的幸福,然后开始崭新的一天。谁说幸福很难抓住,这样简单而美好的日子不是最难得的幸福吗?

有时候习惯性的躲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让任何人介入,有了你们,我找到了快乐的钥匙,让我感受到友爱的力量,感受到实实在在的踏实。

我们一起去餐厅,一起把自己打扮的很另类,之后不断拍照,一起谈论着最近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一起在操场上留下一个个身影,当然我们也会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问题争得面红耳赤,之后微微一笑,耸耸肩,跟什么都没发生一样……

友谊如同瞬间开放的花,但我相信时间会使它结果。那些我们共同经历的日子,淡淡的,但随着时间的慢慢流逝却不断氤氲出记忆的芳香。

后记

大学是一个社会的缩影,每一个有着理想抱负的人在此相聚,绽放人生最美的青春,我们虽然有着彼此竞争的对象但却不同社会那般有着利益冲突,我们私底下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人们都说太美好的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所以应该好好珍惜只有一次的大学生活。在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里我们为同一信念打拼真是一种幸运。

大学中那些人,那些事不断交织的故事仍在不断上演…

《青春,用眼泪来沉淀》1600字(8)

青春,真的很单薄,就像是天空中漂浮着的蒲公英,风一吹,就散了。

——题记

我们花了四年的时间终于爱上了脚下这片曾经抱怨了无数次的土地,却还是在最后的这一刻不得不离开。每年看到众多的学哥学姐们拖着行李走出校园的大门,都很奇怪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眼泪和感慨,等到指针走到我们的这一刻才明白:

时间真的只是一个纸做的招牌,可以被很轻易的冲破,当你的耳边被毕业之类的词语所纷扰的时候,你就应该懂得,其实它已经离你不远了。

伴着和煦的阳光看遍了四年的风景,回忆那些风中很美很甜的语言,被雨水洗刷后变得更有色彩的故事,不禁莞尔一笑,嘴角微微上扬,我仿佛看到了曾经的自己行走在青春的桃林深处,默默的邂逅着那一片灯火阑珊。

大学四年就像是一部十分有意义但是却没有写完的小说,在我们兴高采烈的写完了开端和高潮之后,草草的写完了结局。当我们老了的时候,站在阳光下晒着太阳,对着大学的这本书一读再读,发现真的是一本太仓促的书。

面对身边的朋友一个又一个的离开,心情五味陈杂,到了最后离别的终点,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临走时的相互拥抱和告别,每个人都信誓旦旦的相信着有过去还有未来,过去已经在我们的脚下生成,可是未来真的存在吗。

遥想那一日,我们坐在酒桌前推杯换盏,老师课堂精彩讲义的留念,大家共同考试交流谱写的明天。一处处精彩的片段在我们的眼前不停的还原,大家含着笑容带着眼泪默默的举着回忆,为了曾经的那段年少轻狂,一醉千年。(短文学网 www.)

也许在许多年后,我们还能回想起曾经一起走过的校园,还能想起当夕阳落下后我们曾经暗恋过的少年,还能记得当时逃避课堂后那段被老师遗忘过的岁月。

时光就像是一架机器,把走过的年华稀释,整理,留下来的是对青春洗礼的痛快诉说和笔走天涯的流年梦想。

每次听到身边的那些学弟学妹们讨论一些发生我们身上的传奇,每次看到他们重复着一些不知被我们重复了多少遍的事迹,每次想到那些上着晚自习和早操的学弟身上的辛苦,不知不觉间就发现自己已经失去了对大学生活抱怨的资本。更发现自己喜欢上了回忆的感觉。

时光带走了我们身边的很多东西,又教会了我们很多道理。这中间来来回回的丢失与拾起,留下来的成为了惊喜,失去的成为了回忆。四年的时光,写满了难忘的音符,记得那时的天空很蓝,阳光下的你很灿烂,那时候的风很轻,像极了青春的你。

毕业就像是一只彩笔,在每个离开象牙塔的人身上画上一道痕迹,为生命增添一笔暖色,不至于被离别的伤感弄的过于寒冷。

这个世界是一个兵荒马乱的世界,当毕业带走无知的年华,我们还是要默默的一个人上路,一手拿着被现实许下的诅咒,一手写下无处倾诉的话语,然后重新开始一段崭新的人生。大学是一段十分温暖的故事,多年以后,当梦想的棱角被现实磨平,那时的我们还能抱着一个十分淡然的心情,守候着曾经那段温暖的故事慢慢变老。

青春是一条坎坷的道路,由远及近向我们延伸而来,谁都不知道它会通往何处,所以我们总在向着看得见的方向行走,磕磕绊绊的留下模糊的身影和深深浅浅的印记。

凝望着那段老去的日子,被风吹落的树叶失去了声响,行走在校园里的脚印渐次搁浅,漂浮在空气中躁动不安的梦想,流淌在少年心中骄阳似火的爱恋,还有一段没有说出口的告白,都在一片泪水的浇灌下留在了回不去的昨天。

青春的岁月,有欢笑,有泪水,有感叹,有留恋,当脚边的青苔蔓延时光的土壤,我们都已经长大。回想着曾经宿命的安排,即使青春的天空成写满了离散的主题,我也始终庆幸流年的相遇,给我们生命中留下了那么浓郁精彩的扉页。

多年以后,我们坐在温馨的小屋里,看着美好的电视,享受着唯美的清新,才会真正的明白青春的含义。那些发生在青春男女间伤离的片段不过是青春岁月中一次的插曲,而那些伤害过我们的人和爱我们的人都是我们青春成长的见证者,更是我们青春存在的意义。

青春,就像是一次旅行,不在乎目的地,而在于沿途路上的风景以及看风景的心情。

青春,就像是一扇玻璃,当我们把冲破它走向前方,看着自己血肉模糊身体,最后留在我们身上的只剩下忧伤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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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追忆童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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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忆,让我们捡拾起心底的美好;追忆,让我们回味着昔日的欢笑;追忆,让我们羡慕着从前的自由。

——题记

童年是一个谜,混沌初开、稚嫩好奇;童年是一幅画,色彩绚丽、天真烂漫;童年是一块糖,香气诱人、甘甜美好。尽管如此,我们还是要和童年说“拜拜”。“六一”不再是我们的节日,而我们能做的,就只有追忆童年。

从穿着公主裙、玩过家家的小妹妹,蜕变成一个满脸青春痘、奋笔疾书的初中生。这其间,淡忘了多少人、多少事,唯独那个游乐场和那独具风味的老冰棍让我念念不忘。

小时候,我家的旁边就有一个游乐场,虽然它不如现在的游乐场大、项目也不是很多,但在那时却是我的乐园,几乎每天下午都要拽着爸爸妈妈陪我去玩。在那儿,我最喜欢的就是位于游乐场中央的摩天轮。坐在上面,能看到整个小镇的景观,地上的人们变得像,

每当我坐在上面,两颗小“黑葡萄”就会滴溜溜地转个不停,不知厌烦地一遍遍看着小镇的景观。每当我跑累了,就会向妈妈要5角钱,到游乐场里的小卖部买一支老冰棍。淡淡的奶香夹杂着水果的清香让人回味无穷。

可是后来,城市要改造,政府下令拆除游乐场。随着摩天轮的轰然倒塌,儿时的记忆也被我沉淀在心底。后来又因为我要上小学,一家人就搬到了现在的地方。我也曾坐过“天津之眼”,但是却没有儿时的那种感觉。看着冰柜里花花绿绿的冰棍,却再也吃不到那淡淡的奶香混合着水果的清香。

朋友,如果你还享受着童年的无忧无虑,那么请你珍惜;如果你已经长大甚至成人,那么就让我们一起追忆那童年的美好,感受心底深处别人所不知道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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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追忆童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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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我们人生中最快乐的一个阶段。那时候,我们天真无邪。得到过人生中第一次的不同快乐。有受到表扬后的甜蜜,有获得荣誉后的喜悦;有也勇敢前进后的成长…………

小时候,我与小伙伴们玩耍,走进了一片茂密的树林。当时我们摘下几片比较大一些的树叶来,在上面写上游戏名,抽到那一个游戏就要玩。我抽到了“沿着这条路跑出50米”。跑着跑着,我突然发现树上有一个蜂窝,于是我跑回去告诉了伙伴们。我们放下手头的游戏,来到了蜂窝前。我们用树叶和树枝给每个人人做上了防护装,最后再顶个袋子当头盔。一切就准备就绪了。我小心翼翼地向前进用棍子猛的捅了下蜂窝。蜂窝掉下来了。我们赶紧躲到后面的树丛中去。好像是老天故意想要我们成功,蜜蜂出来后,突然从树下跳下来一只松鼠,这会儿松鼠就成了我们的替罪羊,蜜蜂就上前追去,我们开心极了。顺手牵羊,带走了蜜蜂窝。

有嘴馋的伙伴,敢紧用手去抓了一把放在嘴里,“喳吧,喳吧”的吃着,甜甜的笑脸映在脸上。随后,陆续有人来品尝。我也抓了一把,放在嘴里,甜滋滋的,也有一点粘乎乎的,但自己劳动的成果就是有一种特别的感觉。因为我是这次收获的大功臣,所以我吃的最多,也是最快乐的。

童年,最最天真的阶段,什么事都敢去做,不会管顾其它的任何道理。如果我今天不勇敢的向前前进,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快乐。我如果不告诉伙伴,同心协力与伙伴们共同分享,那么人的这份快乐就人得到传递。

所以在做任何事的同时,需要同心协力,共同完成。最后分享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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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高中叙事作文追忆

全文共 7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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瞥见桌角放着鲜红的初中毕业证书,我的心竟有些隐隐的痛,手在颤抖……

在此,先讲讲我的初中的母校——*中,犹记我第一次踏进*中大门,怀着憧憬与激动,少年的豪情壮志愿一展所长,但繁重的课业和周日穿梭各个补习班给我“豪情”的开始打了0分,初一的时光便在这个无数不适应和被适应中渐行渐远,时至今日,我却只能用熟悉的开始为其冠名。

初二是初中分水岭伴着这句话我升入初二,经过一年的磨练我少了份幼稚的激动,多了份成熟的淡定,原来岁月不仅可以冲走一切,也可以迎来新生,我学会在旧与新之间的思念,这年我焦灼奔跑在小中考的战场上,却不时回首往昔竟天真地幻想的时间倒流,回忆变永恒,却不知道此时前行才是对往昔最好的祭奠。

千军万马独木桥初三带者浓浓的硝烟我走进了我,不管我是不愿意面对,升学的压力,爸妈的期盼,老师的叮咛,我拼命在中考,面对分数很低的考卷我擦干泪水,重拾微笑向着阳光说“我能行”。

当我走出考场,卸下沉重的包袱与之而伴的是初中3年的谢幕,曾几何时,我们在校运会上奋力拼搏挥汗如雨,当我们拿到奖牌时我们笑的如此灿烂,曾几何时,我们在秋游的路上放歌前行,当我们释放心中喜悦时,我们笑的如此灿烂,曾几何时,我们面对高高的书堆嘻嘻哈哈地发泄淡淡的忧伤,当我们攻破一道道难题,我们笑的如此灿烂,太多的曾几何时,太多灿烂笑容,深深的烙印在我心中,过去的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已将我深深包裹,九中的老师同学与你们相聚相别只是瞬间,也许我会渐渐淡忘你们的名字,但我会永远铭记初中3年的生活。

在慢长的等待中迎来7月,当我手捧*中鲜红的录取通知书,我落泪了,泪中有太多3年打拼实现梦想的激动,9月,当我身穿*中校服坐在*中课堂时,我的眼底一片湿意,愿*中借我一对翅膀飞。

南京雨花中学高一:李颖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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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追忆·逐梦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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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如琥珀反锁住点滴的旧时光,我们把祭奠零星的记忆片段的流程统称追忆,我们习惯把回不去的童年叫做到达不了的彼岸,那里总是落英缤纷而灯火阑珊的。人生如旅行承载着熟悉的过路人,我们把想要实现的想的过程统称追梦,我们习惯把未来到的明天叫做未知的旅程,那里总是憧憬着希望而历久弥香的。

彼岸的那头,总是涌动着绿色。“嘿!我踩到你了!”总有一个女孩对着自己面前傻傻的影子傻傻地笑。春天新绿的味道总是在小女孩的眼前缤纷闪过,淡绿的蝴蝶总是被女孩抓来,放在她彼岸的天空里,陪她逗留了一个又一个的绿色午后。

静谧的夜晚,总是充溢着不安静的芬芳。女孩抓着萤火虫放进透明的玻璃瓶里,她总是觉得那是提着灯笼的孩子,有它们的陪伴,照亮了一个又一个夏日的夜晚。

一堆的伙伴,总是没心没肺地笑叽叽喳喳地叫。丢手绢,跳皮筋,翻花绳,都是女孩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谁哭了,谁被打了,谁被老师骂了,谁又不敢回家了……这些总是他们一个天真的话题。谁懂我的不舍。

于是,我想要释怀,所以我选择了远方。

人都有一双隐形的翅膀,张开梦想的羽翼,自然结实了胸膛,更好地飞去前方。黎明前的黑暗总是最黑暗的,因为破晓在等待而即将为等待它的人而降临。原来梦想的殿堂,并不需要往昔的辉煌。

如若我有一台时光机,我想我会告诉曾经想要放弃的自己:谢谢你,没有放弃。会告诉未来未知的自己:希望你,不要放弃。

别让世界改变了你的节奏,我坚信,没有到不了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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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有关记忆作文:追忆往事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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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已经五年级了,关于童年那些美好的记忆,因为太长时间被遗忘而稍微黯淡了。当我将它们重新串起,轻轻吟唱,仿佛一首悦耳动听的歌。

童年时,令我难忘的是在暑假爸爸和我打羽毛球的时光。天刚蒙蒙亮,爸爸就领着我从基础的发球,握拍教起,到后来就教我技巧。我们开始正式积分时,爸爸总是故意将球打歪,让我跑左跑右。轮到我发球时,我也将球故意打歪,把球却轻轻一接,冲我笑,我生气了,就追着爸满院跑……院里传来我们的笑声。

那已经是七年前了。

我在小学了也谱写了许多动人的歌,六年啊,那段花开的季节,各种新奇的东西眼花缭乱,我们一起上课﹑玩耍,活动……直到下学,我们脸上仍然洋溢着甜美的笑容。

那也是二﹑三年级的事了。

当我为第一个同学过生日的时候,手里捧着那玲珑的礼物。我仔细的端详着,那是我们纯洁友谊的证明 ,那盈盈的烛光,慢慢亮起来时,我感觉心里也有一盏灯,慢慢升起,那是我们友谊的长明灯。

当我们开始为成绩﹑为自己的理想而奋斗时,我们已经五年级了,虽然学习很紧张,但我有时间还是会和一群朋友们狂侃,聊生活﹑聊志向﹑聊人生﹑聊游戏﹑聊学习心得……我们一起分享自己的快乐,那时,我们心中都有一首属于自己的歌。

我轻轻的(地)吟唱着,那童年的歌,那永远也会(回)不来的歌,那无忧无虑的歌……我想,有一天,我还会回想起今天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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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追忆那片绿海作文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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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开朗琪罗历经苦难追寻艺术的真谛,居里夫人夜以继日提炼梦想的精华,海子从死亡中探求春暖花开的大海。每想起这些如同飞蛾扑火般的人们,前进的步伐就不禁更加坚定。心中,那片绿地渐渐成了不可动摇的存在。

我向往文艺复兴时期那个人文精神渐渐觉醒的时代,向往十九、二十世纪科学大放异彩的时代,向往精神还未曾被物质侵蚀的时代。然而,愈是向往,心中感觉到这个社会的浅薄,无处不在的功利化思想扼住了我的咽喉,让我几乎不能呼吸。我常常想,究竟是怎样的信念让我坚持到现在。

也许我是个理想化的人,权利与财富跟我的未来无缘。我仅仅想做的,只是从这个世界获取真理;我仅仅想成为的,只是一个单纯追求梦想的人;我仅仅想成为的,只是一个单纯追求梦想的人;我仅仅想保留的,只是心中那片还不曾被侵蚀的绿地。因此,即使高考就在前方,我也不曾犹豫,学物理竞赛如此,竞赛结束后的坚持也是如此。如果说高考——大学——工作的常人之路是我对现实生活的无奈妥协,那么从不停止对梦想的执著追求,是否就是我对心中那片绿地的不曾遗忘呢?

在我最喜爱的一部轻小说中,有一个名为艾普·布朗的女商人,那是一个为了赚钱连性命都可以不顾的女人。当被质问为什么如此不要命地赚钱时,她平静地回答:“为了某种期待”。也许艾普的拼命让人无法理解,也因此让许多人为她感到悲哀。但是,对于那些痴迷的科学家和艺术家们,人们以了解多少呢?他们也是拼了命地在追求啊。为什么我如此义无反顾地追求梦想?因为我怀着某种期待,期待着美好的明天,即使我并不知道这样的期待是否会有结果。

现在的我不需要那样拼命,但在我心中的那片绿地上,我始终期待着一种不平凡的结果。《小王子》的作者圣·艾克絮佩里热爱飞行,于是他选择了在以待中回归宇宙,正如他笔下的小王子终于回到了他的小行星一样。这梦幻般的死亡正是我追求的啊。人终究难免一死,可我希望变成一只荆棘鸟,在胸膛被刺破的瞬间,从最动听的歌声中翩然逝去。

我一直相信,我是一个理想化的人,因此我活在自己心中的那片绿地上,永远希望成为一个纯粹追求梦想的人。我一直憧憬着成为一个纯粹的物理学家,但我以为那与纯粹的艺术家和文学家并没有什么区别,因为我始终相信那样的人的都是纯净的;追名逐利动摇不了我的心,我单纯得为了追求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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