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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与他的伙伴们之神秘的山洞_小说作文【推荐20篇】

《择天记》电视剧正在热播中,下面一起看看卡尔与他的伙伴们之神秘的山洞_小说作文吧~今天小编给同学们收集了一些关于卡尔与他的伙伴们之神秘的山洞_小说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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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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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伙伴

全文共 4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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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不但是我的邻居,还是我最好的小伙伴。她有一双大大的眼睛,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不高不矮,一笑起来脸上那俩个可爱的小酒窝就给露出来了。

记得有一次,小红在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一位老奶奶摔倒了。于是小红就急忙地走上去扶老奶奶,并问老奶奶家里再哪,她想把老奶奶送回家。可是,老奶奶说,她不记得了。这下可糟糕了,老奶奶不记得回家的路了。小红想了一会儿。说,走吧,奶奶,我送你回家,于是小红去警察局找到了警察,并把请况告诉给了警察。终于,在警察的帮助下,把老奶奶送回了家。

小红不但乐于助人,而且拾金不味。那天小红在马路上看见了一个钱包,她打开一看,哇。有整整10张100元放在里面。她心想,钱包里有这么多钱,一定有要紧事。于是她就站在那里等失主来找回它。可是,阳光渐渐消失,天色暗了。小红依然饿着肚子站在那等失主。突然,她看见一个男人好像在路边寻找什么似的。于是,小红走上前,问,先生,你是不是落了什么东西。是啊,那里面有张整整1000元啊,那是给乡下的奶奶治病用的。小红仔细核对过,才把钱还给失主。

怎么样。我有一个这样的小伙伴,你们羡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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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神秘的埃及作文800字

全文共 12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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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光最强烈的沙哈拉沙漠,广袤的黄沙上,突兀地耸立着石灰岩堆砌的奇迹,让世人无限赞叹与猜测,屡屡想要揭开其神秘的面纱。有幸,今年寒假,我来到了尼罗河的东岸,沙漠中生命开始的地方。

在开罗,一下飞机,热浪便争先恐后地向我们扑面而来。黄尘被狂风卷聚着,在沙漠中飞舞、盘旋着,再归入沙丘中……

金字塔

烈日当空,黄土飞卷。第一天,我们就来到埃及标志性的神秘建筑——金字塔。

《金字塔铭文》中有这样的话:“天空把自己的光芒伸向你,以便你可以去到天上,犹如拉的眼睛一样”。

眼前的金字塔有30米高,50米宽,形似四棱锥。在艳阳的照射下,那一块块笨重巨大的石块是那么整齐而又密集,一丝缝都没有,就连一把薄匕首也不能插入其中。石块之间没有任何黏着物,靠石块的相互叠压和咬合垒成。在古埃及时代,古埃及人怀着对神灵的虔诚与无比敬重,凭着不朽的毅力,才建造出这个令世界惊奇的神奇建筑。

“这个金字塔这么高大,让现在人来仿造一个,估计也做不到。”弟弟撇着嘴,脖子都要仰断了,质疑道。

“那当时古人没有大型的工具和设备,他们是怎样将一块块将近2吨重的石块运上去的呢?”

我摇摇头,表示自己也法去解释这个问题。

“妈妈,你帮我看一下时间,我要围着金字塔跑一圈,看一看这儿周围的时间会不会变慢。”说罢,我便开始围着金字塔奔跑,从阴面跑向阳面,验证霍金的猜想。

我与弟弟伫立在沙丘之上,隔着风沙静静地远观这些奇迹,才发现它的神秘,早已被黄沙与石块给封锁住了。我们只能驻足赞叹这个曾经极度发达的古文明国度,信仰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尼罗河水泛滥的季节,埃及人自发为神一样的国王修建灵魂重生的地方……

帝王谷

帝王谷中土成堆,连绵起伏尽崔巍。历代法老均不见,漫天黄沙散作灰……

古埃及的代言人,便是木乃伊。古埃及人认为帝王的灵魂在死后会复生,便制作了木乃伊。但它会被藏在哪里呢?

在这个普通巨大的山谷中,古埃及为人类文明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当年考古专家在这个满是泥沙的山谷中发现了30多个帝王的陵墓,虽然大多已经被盗,能完整保留下来的只有2个,但是它们在推动人类历史文明发展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烙印。

高低相间的山峰与沙丘构成了神秘的帝王谷,那段段风蚀的残垣,那秘密布满的壁画,那粒粒随风的黄沙,无不向世人诉说历史的古老与沧桑。人站在这山谷中如沧海一粟,十分渺小。

我们越过一个个山丘,参观了一个个陵墓。时不时,弟弟总会发出感叹:“做法老太好了,死后还有这么豪华的房间,真羡慕啊!”我们看到这些不可思议的景观,对埃及神秘的文化越来越憧憬与好奇。

在众多陵墓中,最有名的是一位叫图坦卡蒙的了。他死前还是一个小孩子,也是埃及一位法老。在他的墓中,有着孩子的玩具和家具,还有着稀世珍宝,22K黄金制作的黄金内棺和金箔王座,几千年前的文字和图画。他的木乃伊头像上面覆盖着一个黄金面具,代表着神圣与永生。如果人死真的能复活,那法老们今生又何在?

埃及,作为一个拥有7000年历史的文明古国,美丽的尼罗河畔的每一个传说都如谜一般引人入胜,每一座雄伟的金字塔静静地矗立在那里,召唤着我们。

埃及,一个一生必须去探究去见识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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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

全文共 7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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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尧

我最崇拜的人,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读过他的很多书:《狼王梦》、《一只猎雕的遭遇》、《王妃黑叶猴》、《双面猎犬》……他的书我一拿起就放不下来。

他的小说中主角全是动物。有凶猛的老虎,强壮的大象,聪明的乌鸦,活泼可爱的小鹿……小朋友们天生喜欢动物,所以他的小说有无数孩子喜欢。我也是这无数个孩子中的一员,天天想着有一天得到他的亲手签名,那样我该会多兴奋呀。

石溪写在书里的动物都是有血有肉、重情重义的。最后一头战象临死前,还要去他之前挥洒热血的地方看望它的同胞,最后才去象冢;退役的军犬黄狐,在生命最后一刻想着尽可能多排地雷,用自己的生命为主人铺上一条安全的道路;一群羚羊面对猎人,飞渡过悬崖,这是一座以老羚羊的生命搭建处的桥,它们以自己的生命作为桥墩,才得以让年轻羊获得新生,最终一半死亡,一半新生……我崇拜沈石溪,因为他竟然如此了解动物,我猜测为了写这些小说,不知花了多少时间和动物待在一起,他观察动物,他和动物做朋友,他写出了真正的情感。

沈石溪还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会帮助动物。他的书大部分是因为他帮了动物,从而记录下来的。在《与乌鸦做邻居》中,他帮乌鸦王治伤,给它食物,最后鸦王救了他两次性命。当他被红嘴蓝雀攻击,险些掉下深入万丈的悬崖时,鸦群救了他;当狂风大作,电闪雷鸣,飞沙走石的时候,乌鸦硬要把沈石溪从房子里拉走,他刚出门,一个球状闪电把他的家轰成了焦炭……

他还救助了小白象,银灰笔写下了《白象家族》这本书。《骆驼王子》中,他与藏族向导强巴救了骆驼王子,由此观察到稀奇罕见的野骆驼的生活。所以,他无私救助动物也成了我,变成他粉丝的原因之一。

沈石溪是一位动物小说大王,在我心中是我最崇拜的人。当然我们身边有很多很好的小说家,但在我眼里,怎么也比不上这位动物小说大王。他的小说在我眼里一直是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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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神秘的背影作文700字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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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候很喜欢吃零食,有一次我想吃刚买的薯片,想起妈妈刚叮嘱过不许我多吃,就趁妈妈午休的时候偷偷去翻出薯片,藏在屋子的角落准备大快朵颐。

我拿着薯片,满心欢喜地坐在地上,刚准备撕开包装,包装袋就发出哗哗的响声,吓得我像按了暂停一样马上停手,我竖起耳朵听了好久没有动静。慢慢的,我才解除了暂停,用牙轻轻给包装袋咬了一个小口,才缓缓撕开袋子。看着袋子里一片片金黄色的薯片,我不禁垂涎欲滴,恨不得一口全部吞下。我迫不及待地拿起一片薯片,放到嘴里就吃了起来。嘎嘣脆的一声响,在万籁俱静的屋子里显得那么震耳欲聋,我真是欲哭无泪,吃个薯片偷偷摸摸的也太不容易了。我嘴里含着咬了一半的薯片,等它慢慢的软化后才咽了下去。一回生两回熟,慢慢我掌握了技巧,小口地吃,慢慢地咬,薯片越来越少。我吃得不亦乐乎,不一会薯片就下去了一半。

我吃得口干舌燥,悄悄地到厨房去找水喝。没想到螳螂扑蝉黄雀在后,就在我去厨房的时候妈妈偷偷到客厅拿起薯片就往嘴里倒,三下五去二的就干掉大半。等我喝完水回去后不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怎么喝口水的功夫薯片下去这么多,是我吃的忘记了?”

原来妈妈在卧室休息,忽然听到客厅悉悉索索的声音,不禁大为头痛“进老鼠了?我关好门窗的呀。”妈妈蹑手蹑脚地起来,在门后拿起了扫把,准备给老鼠来个致命一击。妈妈慢慢走到门口,从门缝往客厅看去,看见我背对着卧室,背影耸动,“他在干什么呢,背影一动一动的,好像在哭,我得看看。”妈妈怕打草惊蛇,悄悄脱掉鞋子,光着脚丫走到我身后,定睛一看,不禁哭笑不得,原来我在偷吃!妈妈不由玩心大起,又偷偷退到门后,伺机而动。

我拿起剩下的薯片刚准备吃,妈妈正身后大喝一声:“吃啥呢?”吓得我薯片一下掉到地上,妈妈开心地大笑起来。

我和妈妈说笑着吃完剩下的薯片,不知为什么,我觉得这次薯片特别好吃,看来还是分享最快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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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童年的伙伴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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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记事起,那棵挺拔的梨树,就是我童年记忆中最难忘的篇章。它陪着我和哥哥度过了一个个春夏秋冬。有了它的陪伴,我们的童年变得丰富多彩,其乐融融。

夏之篇

进入夏天,满树浓密的绿叶,把原本不大的小院都占据了。我和哥哥便把爷爷的摇椅搬出来,放到树底下,摆好小桌,再放上一壶茶,学着爷爷的惬意,拿着报纸,喝着茶,摇着摇椅,乘着凉……爷爷看着我们淘气的样子也会心地笑了。

秋之篇

秋天到了,望着那饱满的大梨压弯了枝头,我和哥哥便总是会禁不住地流口水。我们便会迫不及待的爬上树去摘梨尝鲜。后来我们各自又“发明”了不少的爬树方法,年少气盛的我们总在争论着,看谁的方法最好,也因此在树上进行了许多次的比赛。

不得不说我人生的第一个赛场就设立在了这棵树上。

冬之篇

过年时,身为男孩子的我们自然少不了鞭炮,同时又受抗战片和军人叔叔的影响,总把自己想象成英勇的战士,手里的鞭炮自然便成了“炸弹”。

看着树杈上的积雪,我们便来劲儿了,把它当作了我们的战场,就这样一场自编自导的“动作片”就在它的周围上演了:一个放“弹”,一个点火,在“三——二——一”的口令下,望着如天女散花般的雪雾弥漫,我们的脸上总是洋溢着经久不息的快活。

春之篇

进入四月,春姑娘才刚刚派春风来探了路,它便迫不及待地抽出嫩黄的新芽,向全家人报告着春的气息。

接着,春雨就来了,它便又着急地换了美丽的衣裳——一个个含苞待放的花蕾,早已贮满了一冬天的热切。只等春姑娘一来,它便会盛装相迎!

再过几天,春姑娘终于来了,被蝴蝶蜜蜂拥簇着。它更激动了,鼓足了劲儿载歌载舞,与她们一起花枝招展着,连雪白的花瓣中间包藏着晶莹的花蕊都在摇曳。

路过院门,一院的淡雅便扑鼻而来,令人沉醉其中。远远望去,满树的洁白在风中眨着眼睛,好不壮观!就这样,一树花朵,在忙碌的蜜蜂与蝴蝶的陪伴下在风中挨挨挤挤。过路的人,无不交口赞叹着,让我和哥哥的喜悦之中又添了一股自豪。

如今我们都已长大,那棵树依然挺立在奶奶家的院中,四季如昨。

每次回去,我总会摸摸它那苍老而又坚韧的树干,亲密地和它说说话,然后,再听它给我们讲分别之后的许多动人故事。霎时间,便有快意和舒坦,亲切和默契绵绵不绝而来,挥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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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最好的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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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世界观里,你一定有最要好的朋友吧!是你一直在用的东西或小动物?和你一起在童年玩耍的同伴们?伙伴就像一支火把,帮你照亮黑暗,在你有困难的时候帮助你,和你一起度过难忘的时光。

那一年,我最要好的朋友来到我家。我兴奋地合不拢嘴,因为我家里书多,所以我那个朋友随便拿了一本书便津津有味的看起来。有一句古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难怪他那么爱看书。我和蔼地对李忠坤说:“李忠坤不要一直看书,陪我玩一会儿好么?”他没回答我,我又问了一句,还是没有回答我,看来只能放大招了,“小书虫”,我大声地叫道。李忠坤这时才回我一声说:“嘘,我正看到关键呢,等等再说。”我终于忍无可忍,直接拿起书往楼下跑,他在我背后穷追不舍,像一只饥馋漉漉的狼找到肉一样哇!这么恐怖,还挥着“鬼”一般的魔爪嗨,我还是抵不过“小书虫”的威力。

记得还有一次,我太贪玩惹到了一只小狗,那一只小狗一直在追着我。我想人的两条腿肯定比不过四条腿的狗,心想这一次完蛋了,逃不过这一次的“劫难”了。突然李忠坤拿着一根木棍冲了出来,像一个特种兵拿着一把冲锋枪打敌人,真威武,最后把狗给吓跑了。我感激地对李忠坤说:“谢谢你!”李忠坤说:“不用客气,我们都是好哥们,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禁脸红了。

友情是一把火,帮你默默的挡风,让冬天不再孤独、寒冷。请大家珍惜友情,和伙伴共同迈出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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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我的亲密“小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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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亲密的小伙伴是一只小巧玲珑的小闹钟,它的外形是一座小房子,小猴一家人幸福地住在这座房子里。银色的屋顶、深褐色的墙壁,非常好看。白色的圆圆的表盘是它的门,猴爸爸和猴妈妈坐在门口,好像在等小猴回家,而小猴却躲在房子下面荡秋千。小猴会随着秋千的节拍,悠闲地荡着秋千。屋子里还住着一只白鸽,平时,它会乖乖地呆在家里,当它一听到“丁零零”的铃声,它就会跳出来,随着铃声跳舞。

这钟的功能也很奇特。除了能看时间外,钟还有一个黄色的指针,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定时。它还配有语音功能,一到晚上8点30分,它便亲切地告诉我小主人,该睡觉了。当早上6点10分时,它又亲切地叫我:“小主人,该起床了。”这是多么聪明的“小伙伴”呀!这么一个平易近人烦人“小伙伴”饭量却是极小的,只需要两节七号的电池。

这小小的闹钟不仅会准时发出声音来提醒我,而且只要一按它头上的小圆点,它便会显示出时间和日期。这款闹钟已经有许许多多的人买了。它质量好,不容易坏,这么好的闹钟,既便宜又实惠,我觉得它是一个很好的物品,我非常的喜欢它!因为它是我严厉的老师,时时刻刻提醒我做最好的自己,又是默默支持我的好伙伴,它是我的良师益友,是我最忠实的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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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我的好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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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小学三年级时,家里来了一位新成员——一只可爱的小猫。

这是一只小母猫,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布丁。它背部的毛是金色的,肚子上的毛略显白色。它有一根长长的尾巴,走起路来尾巴晃来晃去,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它有两颗宝石般闪烁的眼睛,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闪亮。还有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和一张花瓣大小的嘴巴,非常可爱。

“喵……”每次我放学回家,它总会跑到我面前喵喵地叫。这时,我会拿起逗猫棒,在它面前不停地挥动。当我不在家的时候,它就会趴在阳台上,享受着美妙的日光浴。它很会捣乱,比如:在家里“飞檐走壁”。凡是它看着不顺眼的东西,这个东西就一定会落在地上,有些甚至碎成一地。

困了就睡,饿了就吃,小猫生活得自在悠闲。

随着时光流逝,小猫也一天天长大。在它一岁的时候,家里人提议,要把小猫放到野生的环境中,不能让它成为“温室里的花朵”。我答应了。

于是,第二天,小猫就被送到了姑姑的茶园。

刚到新环境,小猫十分不适应,因为它发现自己没有“免费”的食物了。几天后,它终于明白了食物要靠自己的努力获得。

我每周六都会去看我的小猫。当我再次看到它时,它已经完全变样了,从一只小家猫变成了一只小野猫。它在茶园里结识了好多新朋友,和它们一起玩耍。以前,它在家里吃着高档的猫粮、喝着甜美的猫牛奶;现在,它在茶园里饿了就吃茶叶或抓老鼠,渴了就喝清甜的露水,天天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无限乐趣。

我的小猫虽然不像以前一样天天在我身边,但它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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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我的好伙伴作文550字

全文共 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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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爱打羽毛球的朋友,他就是我们班的黄煜杰。

他长着一头浓密的头发,肉嘟嘟的脸上有一对粗粗的眉毛,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圆溜溜的,像黑宝石一样散发着智慧的光芒。他的嘴巴小小的,却妙语连珠,尤其喜欢积累成语,是我们班有名的“词语大王”!

他的性格很活泼,一遇到什么有趣的事,就会围过去看看热闹。作为班干部,他也很有责任心,一旦有人犯错,他就会跑去办公室告诉我们的班主任,是老师得力的小助手。

他的兴趣爱好很广泛,有看书、打羽毛球、踢足球……其中他最喜欢打羽毛球了。这学期,通过层层选拔,他晋级了南通市的羽毛球比赛,并荣获了二等奖的证书,是一位了不得的羽毛球高手。

在学校,我们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记得有一次社团课,他兴致勃勃地奔去了体育馆打羽毛球,可是回来的时候,却走得慢悠悠的,和平时很不一样,我感到很疑惑,他好像一下子看出了我的心思,小声地告诉我说:“叶英杰,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今天我在跳上来接球的一瞬间,脚一跨开,裤裆‘啪’的一声破了。我不想让其他人知道,你要帮我保守这个秘密啊!”我一听,便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原来是这样啊!你放心,我不会告诉别人的。”只见他害羞地走进了教室,而我紧跟其后,帮他遮遮掩掩。大课间,他也安静地坐在椅子上认真地看着书,生怕让别人看见呢!嘘……

怎么样,你们喜欢交黄煜杰这个帅气又爱运动的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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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他,人类的第二伙伴作文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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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它是每个人最不希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词,它充满了厌恶气息。随着科技如光速一般的发展,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许多打发孤独的东西,这些东西会给大家带来许多乐趣,但是它们并不能长久的维持这份乐趣。

看到标题,大家可能会感到疑惑,什么是人类的第二伙伴,其实解释这个问题并不难,因为他们随时都在大家身边——狗。

狗,它是人类最忠实的伙伴,我自认为狗的“情商”比人类高。为何怎么说呢?那是因为狗一生只认定一个主人,就算是主人欺骗它、欺负它、玩弄它,它都没有一丝怨言。但是,人类的感情世界里充满着虚伪、残忍、冷血。我看过一段视频,这段视频激起了我心中的愤怒。

视频是这样的:有两个狗狗的主人,他们为了能从对方身上赚点钱财,于是就商量进行一次“斗狗”,两只狗为了能让主人开心只能开始“打斗”起来,输赢只有一个,两只狗打得头破血流,最后一只黑色小狗不敌对方败了,这时可怕的一幕出现了,只见那只失败的小狗的主人抓住小狗的尾巴,往上一提,使出全身吃奶的力气向地面砸去,顿时小狗痛得汪汪的大叫,可是主人并没有醒悟,又反复刚才的动作,直到小狗没有知觉倒地死了,这时的主人才肯放手。

我看到这段视频,心里既愤怒又很悲伤,为何小狗的主人要如此残暴,为何小狗的命运要如此凄惨,这一切都是人类的“情商”所导致。在军队上,狗可以为救那些“残忍”“冷血”的人而献出生命,为何那些人又要这般对待狗狗。让我最想不通的是,为何人们为了能品尝美味而将狗杀掉。狗可以在你孤独的时候,跑过来用那小小的脑袋戳着你的背,安慰着你,在你的面前转圈,逗你开心,全心全意的陪着你,直到死去,但人类为何要残害它们。

我很希望大家能用人性化的方式去对待狗狗,不要再因为自己的私心而让狗狗丧失生命。狗狗是我们的伙伴,是我们的知己,我们应该真心对待。倘若,你对自己的狗狗全心全意,那么你将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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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暑假好伙伴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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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夏天的假期;我们应该怎样度过这美好的假期呢?有人说出去旅游?有人说去游泳?有人说回老家玩?不不不!这些我都感到无聊、没劲;我只能天天在家闷着。

不过有一件事都把无聊、没劲这些词语都赶到天涯海角了,大家知道是什么是吗?我又有了一个新的玩伴——咪咪。

咪咪的到来

在一天下午,我骑着自己的自行车在外面玩,当骑到一片草丛的时候,咪咪突然从里面跑过来,我示意它过来,它就乖乖的走过来,(真是一只听话的小猫啊!)我抚摸着它,它突然“喵……喵……”地叫,好像苦苦哀求道:“让我去你家吧,我又饿又渴啊!”我心软了,就把它抱到自行车的车筐里,骑着自行车又回到了家。

挑食的咪咪

到了家,我让妈妈给咪咪弄点饭吃,然后我就拿一个和碗差不多大小的一个小桶给咪咪装水喝,我发现咪咪只长了四颗虎牙,其他的牙只露出了一点点,只好把饭嚼碎给咪咪吃,咪咪吃的不亦乐乎,我也非常开心。不过,过了几天,咪咪很挑食,它只把自己喜欢吃的吃了,自己不喜欢吃的一口也不动,真是让人伤脑筋啊!不过还是我聪明,等它把自己喜欢吃了的吃了以后,我就不给他新饭,让它把自己不喜欢吃的吃完后,再给它新的饭;饿着它三天两天的不成问题!它说不定是被父母娇生惯养的小猫呢!

懒咪咪

它每天都睡在我们给它特制的小纸壳箱里,它每天白天睡觉,晚上出来活动,它白天的睡姿很好玩:一会儿趴着睡,一会儿仰着脑袋露出”小肚皮“睡,一会儿横着睡,一会儿又竖着睡,反正各种睡姿都有。到了晚上,我洗完澡,出去看咪咪,我喊:“咪咪!”它回过头来,把我吓了一大跳,它的眼睛亮着光,如果你和它玩捉迷藏的话,它的眼睛只要是闭着的,你是很难发现它的。

咪咪在暑假给我了无线乐趣,要不是没了它,我还不知道该怎样度过这无聊的假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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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我的好伙伴

全文共 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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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宸

我在班里有一个好朋友,猜猜他是谁?

他长得不高也不矮,不胖不瘦,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格外明亮,高高的鼻梁上戴着一副蓝色的眼镜,还有一张小嘴巴。

他是我们班上的语文高手。每次语文考试都能取得好成绩,默写的正确率也很高。

他是我们班的小作家。考试作文一直是我们班的“终极关卡”,好多同学都一直被这个“拦路虎”击败,可他总是轻而易举就顺利过关,拿到了五角星!还经常被老师当成范文来读。

他也是我们班的三大朗诵家之一。我们班举办过一次“朗读大会”,朗读好的都自告奋勇,积极参加。他也不例外,刚一开口,热闹非凡的教室就变得鸦雀无声,似乎连眨眼的声音都能听见。朗诵结束了,教室里爆发出热烈的掌声。

听我说了这么多,你一定想知道他是谁了吧?没错!他就是陆逸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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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7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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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是哪位大咖说过:经典是生生世世的诱惑。从来没有那么投入,那么认真地读完哪本现代著作,除了四大名著。而孩子给我推荐这本巫哲的《撒野》,让我从头到尾都被一个高中男孩所具有的细腻丰盈的情感所蛊惑,被那不离不弃、干净透明、惺惺相惜的非主流情感所感动着。

心灵细微之处的痛痒被这两位少年所牵引,所触动。

小说语言干净、明快、简洁,没有丝毫的扭捏作态、无病呻吟,有的只是日常的只言片语,生活琐碎。虽然是关于不被社会认可的非常态BL,但却令读者,无论他或她是同性或异性或双性恋者,都会被男孩细腻的情感,被他们年轻、淳朴、不带任何修饰的粗糙但率真的性情而触动。从头到尾,文字中扑面而来的满是青春的气息,干净如明媚的阳光。

小说中的人物,个个鲜活,形象跃然纸上。读者从中可以发现了自己的影子,朋友的影子,同学的影子,老师的影子或者父辈的影子。深切体会并理解了当时所不能理解也没想着去理解的许多人和事。也再次重温了一遍高中历史,自己青葱的岁月。

小说中的学霸蒋丞学渣顾飞,有着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他们两个相互救赎相互爱的点点滴滴,感动了读者。

也正是因为《撒野》,让读者对学霸有了全新的了解。学霸不是一副冷冰冰、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学习机器,而是有个性、有隐忍、有不堪的过往、有善良、有冷酷、有恩有义的有情少年。学渣也不再是放任自我,让人不屑的渣渣,而是有情有义有爱有责任感的,不该沉寂的一颗璀璨的金子,他因为太多的牵跘,太多的责任要去承担和梳理,他不能优秀,他不能拔萃,他刻意地淹没自己的才华,而默默地用自己年轻性感的肩膀扛起生活的重担。

最让人感慨的是,这对少年刚开始就对对方的颜值颇为欣赏,也正是应了这句话“始于颜值,陷于才华,终于人品”。

末尾,作者没有给读者一个交代,他两个是否最后能在一起,是以怎样的状态在一起,但读者已经很心安,这两个少年会有不错的未来,这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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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4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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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双明亮的眼睛,头发乌黑发亮,理着小平头,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我的同桌—李赫然。

李赫然是一个天真,积极向上的男孩。他上课上认真听讲,不乱做小动作,考试成绩优异,经常受到老师的表扬。以前,他的错别字很多,但现在,经过了他很长一段时间的努力,每次作业能一

丝不苟的完成。在课下,有时作业很多,课间都不休息,在座位上认认真真的完成每一项作业。看他,是多么的爱学习呀!

李赫然还有点淘气,是个“开心果”,经常让我们笑得前仰后合,当我不开心时,他总会想办法把我逗乐,我一看到他那滑稽可笑的样子,就忍不住哈哈大笑,一下子把烦恼抛到千里之外去了。

他还很关心班集体。有一次,班级的鼠标不好用,老师让家里有鼠标垫的拿来一个,结果,大家都把这事给忘了,就只有他还仍然想着,第二天,他拿来了一个完美的鼠标垫。每次,他看到座位

底下有垃圾,也会主动捡起。

他的优点可不止这些。关心和帮助别人时,从来都表现的很积极。有一次,我上美术课时,忘带水彩笔了,他说“你用我的吧,要是觉得笔头脏,就在这滑滑吧”,随后,他给我拿了一张演草纸

,当时,我也深深的被我同桌这种乐于助人的精神给打动了。

这,就是我的同桌,也是我学习的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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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动物伙伴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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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睿瑶

我的“小伙伴”是一个精美的书签,它每天都陪伴我一起读书,一起学知识。

这个书签是半年前一个周末在附近的书店里买到的。那天我和爸爸在书店里看完书,正准备离开的时候,我偶然间发现一个货架上摆着许多书签,它们探出头,观察外面看书的人们,好像在想:待在这儿真无聊,要是有人喜欢我,把我买走,我就可以舒舒服服地和他们一起看书啦!我似乎听懂了它们的心思,手不由自主地伸过去,挑选了一个最美的书签买下下来!

这个书签可漂亮了。瞧!她的造型是一把复古的簪子呢!它的竿子浑身是古铜色的,古典优雅,上面雕刻着美丽的花纹,一朵朵小花和一片片叶子错落有致。竿子的顶端用链子连接了一个圆形的挂坠,挂坠里镶着一朵红艳艳的牡丹花,挂坠的一周还有精美的花边。

不管到哪儿,我都带着这枚书签。有一次,我们全家回老家,我带了一本书和这枚书签。正当我看书入迷时,妈妈喊我下楼吃饭,我很不情愿地放下书,想用书签夹在中间,可是突然怎么也找不到了,我急得团团转,感觉像丢了魂儿一样到处找,终于在楼下的房间里我找到了它。啊!真是虚惊一场,原来它正躺在床上呢!

这就是每天和我形影不离的“小伙伴”,让我和它一起在书海里遨游,享受知识的美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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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巫哲小说《撒野》读后感

全文共 17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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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丞哥,我爱你”的时候,我觉得窗外午后的阳光是那么明朗。

终于,爱上一匹野马,也可以让它在自己的草原上纵情撒野了。

之所以打五星,是因为我看完一整本书都觉得,此文并没有强行分出个攻受,不是攻受之间的打情骂俏,并且不仅仅是两个男孩之间的爱情,它关乎作者对于生活与成长的理解,所以是很饱满的小说

另外,这是一篇有颜色的小说。一地颓废的灰白色中,有一两滴汗渍的痕迹,却又仿佛有丝缕的阳光,在努力地透窗进来,直到一片敞亮。

说是爱情,不如说,是两个在漆黑的夜空中放着光的孤独灵魂的相遇。只有他们能辉映彼此。优秀的丞哥来到了一个不属于他的钢厂,遇上了一个完全可以大放异彩却沉没在乌烟瘴气的钢厂的顾飞。

丞哥知道自己的格格不入,他是大城市长大的孩子,有着傲岸的灵魂,有梦想,有定力,他想要离开。顾飞也知道自己的才华横溢,可他拒绝触碰闪烁的微光,家庭的重负和从小便缠绕他的无数阴影让他离不开。

顾飞是在丞哥独自面对钢厂种种是非和不适应的时候,他坚实的后盾,而丞哥则是把顾飞一点点从黑暗中救赎出来的那个人。

细节,琐碎就是时光的组成部分,他们的特别,只有彼此最能懂,所以他们可以相爱。一起包饺子吃烤肉火锅,一起玩很智障的游戏,大飞给丞哥拍帅气的照片,丞哥像照顾亲妹妹一样爱护顾淼。比起激情戏,永远是简单的触碰和话语最为动人,所幸本文,嗯,两样都不少。但是无论是唠嗑的电话,下去吃早饭的信息还是耳鬓厮磨,每每语气清浅却温柔的时候,都是异常动人。

然而作者写得十分现实的一点也就是他们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所以不可能一帆风顺。有一个人累了,便坚持不下去。可丞哥是谁呢?是最优秀的丞哥。哪怕被顾飞的一句“算了吧”放弃打击到几乎崩溃,从心脏痛到四肢百骸能把读者心疼到暴哭的丞哥,也会坚持下去。或许他是知道,这世界上的人如果一对一对地配对消失,他和顾飞也一定会是配着对一起消失的两个人,不会留下另外一个孤零零地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冥冥之中,他们分不开。不仅仅是因为顾淼的联系,而是早已习惯把彼此刻进生命。

丞哥无处不在,就算你说算了吧,丞哥也还是想要把你从泥淖中,一点一点拖出来,让你直面这个残酷的人生却依然笑得明朗,让你知道你就算要很慢才能够睁开眼睛,丞哥也一直在你身后。丞哥没有家,丞哥只有你。

或许是读者我本来就很喜欢又学霸又有点高冷有点酷又温柔起来就要人命的男生。所以蒋丞同学可以说是深得我心了。当然也很欣赏顾飞,只是我更喜欢蒋丞同学那种写在顾子里的坚强与骄傲。如果他不是这样,他就不会吸引顾飞,也不会强大到可以最终掌握自己的爱情与命运而不是被丢到哪里听之任之。

他们相互扶持,终于像彼此一样勇敢。

令我印象特别深的是高考。如果说读者我把丞哥的学习方法都记在小本子上是不是要笑死人了哈哈哈哈。这段描写真的挺真实的。因为细节作者把控得很好,丞哥怎么复习的,顾飞怎么照顾的,老妈子一样的老徐,霸气的老鲁,让人看了总是嘴角含笑。每一个配角都十分饱满。

我最喜欢丞哥说的,我就是学霸,但学霸不是不复习,我也很认真辛苦地学,你比不过我,就是没我能拼。

多么帅气,多么坦率的人!骄傲而有资本的人,只会另人敬服。

看到33%的时候打了四星,因为觉得作者的文笔并不是我特别喜欢的行云流水或是精致细腻型(虽然也不知道这两个有没有关系哈哈哈),作者的文笔挺平实,嗯,有点儿糙汉子的感觉,可是有些感情戏又能直接戳到你的心血管,让人欲罢不能。如果能够有些地方详略得当,再把控一下行文节奏,或许会更好。

但我看完了全书依然打了五星。不管在作者心里有没有攻受之分,至少我看起来随便飞丞丞飞常常是处在“力量持平”的阶段,或许是因为他们都有深深浅浅的伤痕,而都需要彼此去慰藉,他们是彼此扶持着长大的,他们两个在彼此身后,努力地强大,努力地倔强。

这本书对于只看过一两篇同人bl的我来说,也算是挺新鲜的了,但它有意思的地方不在于用bl本身来刺激读者的爽点,而是描写了两个孤独灵魂的相濡以沫。

我欣赏这种势均力敌的爱。我不排斥这样真正的两个成长着的,不断追求着强大的男生之间的感情。其实此文如果写成哥们儿情深,也一定是相当自然和感人的(当然bl就是为了bl嘛谁叫我们丞哥一开始就,嗯哈哈),因为我觉得最重要的不是男男,男女,男男中谁是谁的媳妇儿,谁要娶谁,不是飞丞丞飞。

而是,这个充斥着悲哀,苦难,艰辛,绝望的世界啊,我和你并肩而行,就拥有了所有这些词语的反义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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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神秘的魔力课堂作文300字

全文共 3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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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伴着熟悉的铃声进课堂:每次,都还是那么迫不及待。我就像妈妈说的那头小牛,闯进了菜园子,尽情地亨受着老师给的各式各样的新鲜果蔬,总也吃不饱,吃不厌。

晚上,我常常想,课堂真的很美妙。敬爱的语文老师让我认识很多生字,我学会查字典了,可以自己看《米小圈》、《寻宝记》、《恐龙世界》、《笨狼故事》了……

尊敬的数学老师不仅教会了我从扳手指到珠心算,而且看懂了时钟,更高兴的是让我认识了元角分,算零花钱买文具再也不用发愁了,数学的用处可真大呀!

我把这个重大发现悄悄地告诉了妈妈,妈妈开心地笑着说:这就是课堂的神秘魔力

“亲爱的妈妈,您儿子可是个有主见的人。”我暗暗想。每次课堂上的抢答、老师的表扬、同学的欢喜,比大白兔奶糖还甜,还有魔力呢。我只把这个魔力告诉了老爸。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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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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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之前是看文字,这次是听书,前80回是企鹅有声,讲的声情并茂,能引人入盛,听久了,她的口音变化都能知道是谁在说话,后40回没更新,便听了语音朗读,这就真是机械式阅读了,没有感情,所有文字都在一个调上,所以,除了声音受影响,文字也说是高鹗所写,没前80回精彩有深度,总体来讲,此书讲的是一个世道一个家族的盛衰历程,人情小说,依感情和才气为背景描诉各类人的性情世故,宝玉黛玉是冥冥中的注定,心有灵犀的一对情人,终不能成眷属缘于黛玉体弱多病,即使才情,但在大家族的环境里,别说古代,世代也是不允许有这样的媳妇,起码对繁衍后代和兴旺后族不会有好的影响,因此被上辈人拒之,这便是他们的悲剧之源。

佩服贾母对几代人传承起了好的带头作用,因之总被称为老祖宗,王熙凤精致漂亮,奈何书读太少,欠胸怀,心狠手辣。个人喜乐宝钗和探春,有女子的才气和胸襟。府里的丫鬟袭人、晴文、鸳鸯、紫娟等也有她们独特的个性魅力,讨人喜欢,整部书里以女人为主,男人也就贾政算是正面又正派的一个人了。历史书历史故事,又何尝不是现世的重复?多读多品多思,总会有数不尽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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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只因为我们是好伙伴作文550字

全文共 5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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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我的记忆中……

那是临近期末的一个上午,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操场上,炸开了锅。

我像往常一样,和班里的几个同学在操场上做着游戏。

突然,我发现了一个“特殊的”同学。他低着头,在操场上独自游荡着,就像犯了什么错似的。仔细一看,那不是我们班的余政权同学吗?因为成绩不好,班里的同学都瞧不起他。平时,他总是独来独往,没有一个朋友。

我久久地注视着他,看着他孤独的身影,心里难过极了。他太孤独了,应该是没有同学愿意跟他玩,才一个人走来走去的。我应该去和他玩一玩。想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了,跑过去和他打了招呼。他似乎有点激动,也非常友好地和我打招呼。我给他讲了几个笑话,他立刻笑了起来。这时,我才发现,原来他笑起来竟然是那么好看。

就这样,我们成了好伙伴

从那以后,我就经常跟在他旁边,想尽一切办法让他高兴起来。有时,我会陪他做游戏;有时,我会告诉他玩魔方;当然更多的时候,是我讲笑话给他听。

很快就到了期末考试,因为基础太差,也或许是缺少其他同学对他的鼓励,一贯以来的强烈的孤独感让他对自己没有信心,他的成绩还是一塌糊涂。家长担心他跟不上班,只好让他留了一级。

我再也找不到他了!我是多么想再找到他,帮他补习功课;我是多么想和他在一起,让他摆脱孤独啊!

而这一切,只因为——我们是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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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我的伙伴

全文共 4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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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雯琪

从一年级开始我们便相识,在我记忆中,她是一个乐于帮助、爱主持公道的人,在我脑海里就刻下了深深的印记。

我的好伙伴有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长着齐刘海;月儿似的眉毛;眼睛一闪一闪的;喜欢扎辫子,她就是我的好伙伴——曹芳敏。

她是金牛座和巨蟹座的一位小女生,虽然是女生,但她是暴力女!不过这样,她也会保护自己的朋友们,我受伤的时候她能第一时间出现,帮助我。

还有一点呢,那就是幽默。玩游戏的时候,她总是会搞笑一下比如“你跪着是在乞讨吗?”逗得大家哈哈大笑。

严厉也是她的代名词,因为她是组长,是组长就要严厉。没看出“喂,你还交不交作业了!”她严厉的时候总喜欢叫“喂!”吓得同学立刻上交作业。没带作业的人就等于凉凉,她就会毫不犹豫地写在登记本上。当然,她也是记律委员,她不管这个人是不是她好朋友只要讲小话就会登记上去。

朋友就是一盏灯,带给我光明;朋友就是丁香花,带给我淡淡的清香……她就是我友谊的源泉。我为有这样的朋友感到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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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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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的作者路遥出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的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家虽贫却从未放弃过读书,他平凡、朴实,接地气,这也许就是他能写出《平凡的世界》这样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作品的原因之一吧。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生最精彩的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这句话用在《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孙少平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虽然贫困,却抑制不了孙少平对读书的热爱,同时,他也不甘于平凡。

他出城打工,希望能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在打工的时候也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在工地里,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几乎所有工人都在打呼噜酣眠之时,有一点幽光格外引人注目,那是孙少平,在忍受着背部因干活而留下的斑驳伤痕而带来的疼痛的同时,在呼噜震天,汗臭弥漫的恶劣环境之中勤读不辍,是什么支撑着他做到如此地步呢?是源于他对读书的热爱!

那平凡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个怎样纯净的灵魂啊!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对他不公平,不仅学业事业艰难,爱情道路上的她也是走的坎坎坷坷,不仅年少时的爱恋破灭,长大后与田晓霞的爱情也是聚少离多,甚至最后田晓霞也命丧黄泉……

每当我学习懈怠,甚至想要放弃时,总会想起孙少平的艰苦的求学经历。穷且益坚尚且不坠青云之志!在如此艰苦恶劣的条件下,面临重重阻挠,他尚不放弃读书学习,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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