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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尔与他的伙伴们之神秘的山洞_小说作文(优秀20篇)

《择天记》电视剧正在热播中,下面一起看看卡尔与他的伙伴们之神秘的山洞_小说作文吧~今天小编给同学们收集了一些关于卡尔与他的伙伴们之神秘的山洞_小说作文优秀作文,供大家阅读参考,希望你认真看完,会对你有帮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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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伙伴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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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位好朋友,她的名字叫静静.

静静有着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笑的时候嘴边还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个子不高.

她的学习成绩可棒了!在班上经常名列前茅.要是成绩下降了,她就更加发愤学习,对自己的要求也十分严格.有一次,静静说好上午给我打电话,我们一起去玩.但是,我等到下午两点她还没给我打电话,于是,我便去她家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到了她家才知道,原来是她给自己不止了一个难题,做完才出去.没想到,这个题目太难了,使她忘记了时间.

静静不但学习成绩好,而且她还乐于助人.一天,我们在一个小区的楼梯道捡到钱包,我对静静说:"这钱我们平分了吧!""不行,失主会着急的."静静说.听她说的这一番话,我羞愧的低下了头.那天,她挨家挨户地寻找钱包的主人,虽然很累,但我们却很高兴.还有一次,在一个下雨天,有位同学不慎跌倒,脚动不了了,看着街上的行人对她不理不踩,这位同学流下了失望的泪珠.我拉着静静刚想走,静静甩开我的手,向那位同学奔去,对她说:"你要紧吗要去医院吗我背你去吧!"这位同学眼里泛出了泪花.

类似的事情有许多,我在心里默默的想:一定要学习静静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好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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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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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真中的梦,梦中的真,是失意时含泪的微笑。

——题记

日出江花,春来江水,孕育了崭新花季;小荷才露,柳芽初绽,嫩出了新月的春天;梦中童年,心中哀怨,唤出了人性的善美。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辛酸的。幼时丧父,少时离母,你的童年在亲情离合中沉浮。如果说黛玉的泪流尽了情愁哀怨,深闺中仍缠缠绵绵,又怎及你幼小的心灵承载如此多的苦痛漂泊?生活是艰辛的,外祖母善良的给予竟也遭到儿子的非议、丈夫的斥责。家仆善意的言辞却触犯了中等家庭所谓的“利益”,舅舅仍日日地追打吵闹倒成了日日必演的闹剧,无论是茶余饭后还是作坊铺间……人性的善恶美丑一幕幕地映入眼帘。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哀怨的。我仿佛看见阿廖沙天真的眼睛里透露着心声,那是一串串的问号。“为什么他们天天吵架,我没做错为何成了出气筒?”“为什么妈妈要离开我,弟弟那么小便离开我?我没有人玩”……然而,你却不抱怨,不抱怨人世的不公,不抱怨社会的无情。这些,只有等你步入人间,才会真正懂。不知那时有多少类似的童年,在辛酸中沉浮。

我读《童年》,你的童年是纯真的。我读出了善恶美丑的表现,读出了人性的变迁。在历史的长河中,总是有无名的力量驱使许多无名的人坚强地存活,并被世人赞叹,那便是善与美。纯真的赤子之心所战胜的不仅是邪恶,还是人性的弱点。

童年,本应是真中的梦,是梦中的真,有美丽的浪花做伴,有灿烂的朝霞相携,正如今日许多人的童年。我们生活在幸福的现代,我们的童年要什么有什么,每个家人都会给予最无微不至的爱,把我们宠成小公主,小王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给予我们最好的物质生活,把所以优越的生活给我们,我们谈何理由不好好读书?不回报爱我们的父母?

我读《童年》,你童年里的各种辛酸,也会成为我失意时含泪的微笑。今日的童年,也应有云翳相携,惊涛相伴。一个美好的梦正迎着朝霞逐渐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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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我的好伙伴

全文共 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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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你问我:“你最好的朋友是谁 ?”我会说:“当然是董昊了。”

我和董昊李侃是从小的好朋友,超铁哥们!但在他俩中我和董昊的关系最好,当然我从来不和李侃说这些的,毕竟是不好的话。

董昊有一张不管怎么生气都看不出的脸,他有浓浓的眉毛,水汪汪的大眼珠,好比是两颗美丽的黑珍珠,哇, 好有神。昊仔的鼻子不是怎么的大,还有点扁不过不会太明显,他的嘴虽不能说是和樱桃一样可也是挺漂亮的,虽然他不是很帅,不过我觉得他最帅!帅在心里。

昊仔特喜欢小狗,不对,应该是什么狗都喜欢,他们家养过大大小小的狗不下十几只,我却一只也没养过,失败。对于狗昊仔可是有很深的学问,什么在前6个月喂馒头要嚼碎呀,狗窝要铺些草呀什么的,总之一大堆事,可见狗都比人难伺候,我是没养过,不过看着董昊养的狗狗个个都是训练有素的,我真是又羡慕有嫉妒,不知道为什么,董昊的狗个个都叫贝贝,是因为那第一只狗,那是一只特棒的狗!可惜后来失踪了。以前,我还以为因为昊仔崇拜贝克翰姆呢,哈哈。

昊仔除了喜欢养狗还爱打篮球,是特喜欢,每天放学后,他都去打篮球,一打就要打到8点多。不过他还是每天都去,像这样热中篮球的人,一般是从小就喜欢,可董昊不是,他喜欢篮球的最初原因甚至有些离谱,我来说说吧。

有一次李侃和董昊来我家玩,可不知道玩什么,最后我打开电视机打算用它来消遣,这时刚播出动画片《灌篮高手》我到没怎么有反映,可董昊立刻被吸引了,他死盯着电视,越看越来劲,可不一会演完了,气的昊仔直跺脚,最后我说:“既然那么喜欢不如我们就去打打篮球吧。”董昊连声说好,于是我们就往打篮球的地方出发了。

开始董昊打的不怎么样,或者说是糟糕透顶,可经过他的不断努力,现在他已经是个很出色的篮球手了,我也有打篮球,不过是为了减肥而已,可董昊还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努力着。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伙伴、哥们、队友,董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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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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抛下安逸的生活,背井离乡去航海;独自在荒无人烟的小岛上生活二十多年;在一无所有的情况下用智慧、顽强的毅力和勤劳的双手创造出美好生活。是问这些都有谁能做到?可在英国作家笛福笔下,那个不信天命的鲁滨逊做到了。

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是一部广为人知的作品。1704年苏格兰水手赛尔科克在海上叛变,被抛到智利海外荒岛,度过5年,最后得救。笛福由此受到了启发,于是鲁滨逊诞生了。

小说中鲁滨逊不顾父亲劝阻,决心要出海经商。开头几次航海经商很顺利,但有一次为土耳其海盗所俘,幸而逃脱。四年后前往非洲贩卖黑奴,不幸在大海中遇险,漂流至荒岛,一个人在荒岛上造屋、种麦、喂羊、造床。后来在野人手中救了一个人做为自己的奴隶,生活了二十八年两个月十九天最后搭一艘路经荒岛的英国船回国。

鲁滨逊富有聪明才智,充满活力,不信天命,相信“常识”。他在这种极其不利的环境中保持乐观,克服了重重困难,叫人不由自主地升起敬佩之心。

最让我敬佩的就是“岛上安家”的情节了。那时鲁滨逊已经到了荒岛上,他并没有沉浸于悲痛之中,也没有哭诉着自己的不幸,而是逐渐冷静下来为自己寻找生路。

这份冷静是多么不易!看一下现在的社会,大多孩子是娇生惯养着的。被说是独自在荒岛上生活,就是连烧开的开水怎么关都不会,只会吓得直喊妈妈。正如《桃花心木》一文中所说:“在不确定中生活的人,能比较经得起生活的考验,会锻炼出一颗独立自主的心。”我们不应该做那株娇生惯养的小树苗依赖父母;而是应该学习鲁滨逊的乐观才智,不信天命,在不确定中,在困难中,学会把很少的养分转化为巨大的能量,努力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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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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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懒惰、或因拖沓成性,总之借口总是容易找的,时至今日,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呼兰河传》。诚然,为人物、为国家、为公司立碑立传者比比皆是,而为地方、甚至一个偏远小城立传者罕有。萧红以散漫、随意而又诗化的语言勾勒出了一副多彩的风土画卷,那是一个平静、寂寥而又美丽的小城,一群平实、健忘、鲜活的平头百姓过着清贫而满足、亘古不变,周而复始的原生态生活。一个时代、一座小城、一群人仿佛是中国大地在那个时代,甚至更久远时间中的一个缩影,一个写真。可以说,《呼兰河传》是一个多棱镜,不同人读它,不同的感悟。

虽为南方人,不尽可能理解“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的妙处,读着它,却一股脑儿的勾起儿时的回忆,儿时的一幕幕以蒙太奇般的手法呈现在我的脑海,记忆弥漫,尤为温暖,那燃着火烧云的傍晚,袅袅炊烟,那看戏的热闹,那甜腻腻的叫卖声,那也傍桑阴学种瓜的稚气,串串童年符号永久的融进了故乡的云,故乡的水,开始怀旧、开始恋乡,我已老矣?但很享受这份温情,这份美妙。

遭遇苦难而悲剧的团圆媳妇儿、有些阿Q而忠诚的有二伯、勇敢坚韧的冯外嘴子……一个个鲜活、立体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艺术源于生活,不需要多余的装潢和深奥的道理,接地气,这就最容易引起共鸣与同感,而现实的生活,又有多少类似角色?

《呼兰河传》描写的诸多人与事是中国文化和历史沉淀的缩影,甭提那个大水泡子意义和经典的吃瘟猪肉的演绎,就拿“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类似的“精彩”一直在生活中不断的上演,而大家帮忙抬出陷入水泡子里的马,多半是为了热闹,充分彰显了我们民族特性和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历久弥坚,又是多少文学评论家、社会学家不断深究、分析的课题,我们难道不也应该常反省吗?

《呼兰河传》承载了太多的东西,懒惰如我的读者,懒于探究,而是随躺随卧,随翻随看,时任思绪飞扬,无限遐想,或悲或喜,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享受读之乐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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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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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着,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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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蓝精灵之寻找神秘村观后感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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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影前一天晚上我非常兴奋,高兴得差点睡不着觉,妈妈说我的心早飞到电影院了。是的,整个晚上我满脑子想的都是那些机灵可爱的蓝精灵。第二天一大早,我怀着高兴而又期待的心情和爸爸早早就来到电影院,参加完仪式后,我迫不及待地入场,进入观影区,开心地等着开影了。

电影是从“在那山的那边,海的那边有一群蓝精灵……”这首熟悉的歌曲开始的,蘑菇村里住着100个男精灵和1个女蓝精灵。女精灵就是蓝妹妹了,她和其它三个精灵聪聪、笨笨、健健组成了精灵四人组。一天,它们在玩游戏的时候蓝妹妹发现了一个神秘的蓝精灵,她觉得很好奇,刚想去看个究竟,突然,一双鹰爪抓住了蓝妹妹,原来老鹰是格格巫变的,它为了收取蓝色精华,也想要这个神秘的蓝精灵,还要抓其他的蓝精灵,它用自己炼制的石化球来抓蓝精灵们。为了保护大家,蓝妹妹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所有蓝精灵的安全。大家看到蓝妹妹这么勇敢,都团结一心,和格格巫斗争,最终战胜了坏蛋格格巫。并且它们把牺牲的蓝妹妹从一团烂泥变回了一个美丽的蓝精灵。

看完这部电影,我有很多感想,蓝精灵们虽然个头很小,但他们都很团结勇敢,而且有信心,最终战胜了比自己强大的敌人格格巫。以后我也要向蓝精灵学习,团结、自信,这样做什么事情都会成功。我希望《百色早报》的叔叔阿姨多组织一些这样的活动,让我们学到更多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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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好书,我的伙伴

全文共 2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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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一回,考试卷发下来了,我只考了“82”分,我情绪十分低落,心中那一丝丝自信的火苗也被冷水无情地泼灭了。我很颓废,正在我心情十分烦躁,不愿面对这个现实时,我想起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主人公,她是一位耳聋,眼瞎,嘴哑的人,在这样困窘的状态下,她依然顽强成长。就如一颗生存在墙角的小苗一般,被石子碾压着,但却毫不放弃一点一滴生存的希望拼命地向上,在逆境中生长。最终,经过风雨的洗礼,岁月的磨灭,它钻出土地,迎接着清晨第一缕阳光,尽情享受着人间的美好。想到这,我简直为自己感到羞愧,不就是考试考砸了,千万不要沮丧,下次继续努力就行。我坚定意志,一定要像海伦凯勒那样做一个坚强的女孩,学会迎难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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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神秘的大海龟

全文共 3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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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石

海底的岩石上生活着很多自由自在的大海龟。有的在不停地游动,好像在和伙伴们玩捉迷藏;有的趴在岩石上一动不动,好像在睡觉;还有的伸长脖子到处张望,好像在寻找食物。

看!这只伸长脖子的大海龟,它长着一对像黑宝石一样的眼睛炯炯有神。它身上背着一个浅绿色的壳,没有一丝斑点。他的头和四肢有棕色和黑色的斑点,这些斑点排列的并不规则,每只海龟都有自己的斑点。

它有一个圆滚滚的头,脖子长长的可以收缩。它的四肢像大砍刀,因为它的四肢弯弯的,来回摆动的时候能划开水。这只海龟伸着脖子好像在着急找东西吃,它还有小鼻孔,游动的时候,在不停的吐泡泡,真好玩。

原来海龟身上长着这么神秘的东西,不仔细看还不知道呢,我真是长见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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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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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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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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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首先经过日本海和中国海,在海底森林打猎,游览了珊瑚王国,见识了印度洋的乳白色海,欣赏了锡兰海底椰子般大小的珍珠。之后经过红海,从神奇的“阿拉伯隧道”进入地中海,经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大西洋,见证了人类史前文明,亚特兰蒂斯的遗址;接着下潜到一万六千米的深海,来到自由之海的南极,又沿着南美洲车海岸向北,直到北美洲的纽芬兰岛附近,又穿过大西洋,经过英吉利海峡,最后尼摩艇长和他的“鹦鹉螺”号潜艇神秘地消失在挪威海域的迈尔大旋流中。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两个人物—阿龙纳克斯教授和尼摩艇长。他们两人本应成为朋友的,但是面对尼摩艇长的复仇,阿龙纳克斯教授是想和平的,所以他们俩最终没有成为朋友。也让教授原来没有打算逃跑变成了计划逃跑了。尼摩这一词的另外一种意思就是“神秘”,确实这个词用在这个人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一直都是那么神秘,让人猜不透。直到这本书写完了,我都不知道他的真正的名字和下落,还有他和岸上的人发生了什么。或许尼摩艇长和鹦鹉螺”号一样,对于生活在陆地上的人来说,是一个永恒的谜题。

海底两万里》像一本百科全书,书中故事曲折离奇、充满悬念、引人入胜,读来不但让人觉得赏心悦目,也惊心动魄,不住的掩卷遐想,为尼摩艇长日后的命运猜想。我想说,它不愧是一部令人难忘的世界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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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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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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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神秘的汉字王国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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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老的汉字国里,住着许多的汉字宝宝们。可是,它们都不认真学习,每天除了欢快地玩游戏,就是不停地打闹嬉戏。

同时,汉字国里还住着一位睿智的老国王。于是,老国王想了一个办法,他要举办一场“汉字”比赛,谁赢了,谁就可以赢得一份丰厚大奖。比赛规则是:老国王出一个谜语,最快猜出谜底的人就可以赢得这份神秘的大奖。

比赛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两个小时,三个小时……

这时,一个小男孩一边拿着一根木棍,一边和各位参赛宝宝们在跳舞呢。奇怪的是,小男孩的木棍子上面居然有两个圆圆的冰糖葫芦,更奇怪的是,这个男孩只是稍微舔一舔手上的糖葫芦,并没有把一下子就把这美味的糖葫芦给吃掉。

就当大家都沉浸在和男孩玩游戏的时候,参赛者“人”宝宝向前跨了一大步,它赶紧大声喊道:报告国王,这是一个“串”字。

“哈哈,你答对了!”老国王说道。

“怎么回事呢?”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满脸疑惑。

原来,这就是老国王的厉害之处,他就是要让参赛者们时刻提高警惕,时刻注意细节,他就故意把小男孩手中的冰糖葫芦作为谜底。是的,神秘的汉字就在我们身边。从此以后,汉字王国的宝宝们每天都会认真地学习有趣的汉字。

这个“人”宝宝也获得了神秘大礼:成为下一任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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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科幻小说:神秘的眼镜

全文共 2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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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日本画家亚马希达是十五年的老朋友了,他很早就隐居在巴黎。

他富有感情,像个大姑娘。他在欧洲长大,信奉天主教。在巴黎他像个花花公子,而不像个画家。他家境富足,可以供他挥霍。他多年不作画,直到四十岁以后才用心作了七八幅画,他的作品相当昂贵。

神秘眼镜他为人和善、感情外露、才华横溢、富于幻想,又大方、忠厚。他常对我讲四十年前在他故国发生的故事,讲得十分生动有趣。不过他自己也不认为这些故事全是真的。我们一见面就成了知交,主要原因是我感到他是个神秘人物,那张朦胧的脸叫人捉摸不定。

闲话少叙,上星期一——我们已有两个多月没见面了——他来电话找我。当天下午,我走进他的画室。

他迎出来说:“很抱歉,我要告诉你一件不愉快的事。你知道我在巴黎无亲无故,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件事我不愿意随意告诉别人,现在告诉你吧,我快要死了。”

“你快要死了?什么病?你疯了吧?”

他说:“不,我既没有病,也不疯。但我没有几天的活头了,也许只有几个小时的阳寿了。至于怎么个死法,我自己也说不清,心肌梗死、车祸、暗杀都可能。”“你干吗这么想呢,总该有点什么事吧?”

“当然,请你戴上这副眼镜瞧瞧我。”

他打开一个纸盒,取出了一副白金属架夹鼻眼镜。我一戴,不禁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刚才他还是个精力充沛的壮年人,转眼间就成了弯腰驼背的干巴老头,一点亚马希达的影子也没有了。

我吃惊不小,忙摘下眼镜,我的朋友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他望着我,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我又试了三次,情况完全一样。

亚马希达说:“看够了,还给我吧!现在我来给你解释一下。”

他坐在沙发上,点上香烟,安详地对我讲了下面的故事。

这事发生在二十年前,我当时在东京上大学。有一天,我在郊区散步,不知什么原因,一家眼镜铺把我吸引住了。我是日本人,但我既不远视,也不近视。眼镜铺里摆有照相器材、放大镜、罗盘和各式各样的眼镜,真可谓琳琅满目、物美价廉。样品摆得很乱,有的上面还有灰尘。我发现有一副眼镜标价一百万日元,这就是你刚才试过的这副。是开玩笑,还是标错了价钱呢?也许在镜子下面还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吧。出于好奇我走了进去,店内有一位其貌不扬的老头儿正在看报。我问:

“您那副眼镜能值一百万元?”

他神态自然地说:“我知道现在眼镜不太值钱,可这副眼镜非同一般,是用来测量寿命的,这种镜子不多见呀。这是一副旧的,要是新的,一百万元根本买不到。当然,这需要解释一下。你研究过人的衰老问题吗?衰老就是生命的最后阶段,对不对,也就是死亡的前期。在这个阶段,人的体力非常衰竭。我说这是生命的最后阶段,在这里年纪无关紧要。一个战死沙场的二十来岁的青年只是形式上的青年,实际上已非常衰老了。一个生命只有一个月的婴儿,从第二十八天起就进了衰老期。事实上年轻与年老只是人类的幻觉,对这个道理很少有人相信。一位即将撞死的司机,尽管他只有三十岁,实际已经是老年了。一个明天将被雷电击毙的五十岁的人也是实际上的老人。一周后,将被汽车轧死的小伙子应算是老头,即将跌入大海的飞机第一次试飞就算是老掉牙了。这种衰老是潜在和看不见的,令人难以理解和不可知的。”

老板又告诉我,但总得有人知道这种潜在的衰老,像法师和某些有特殊功能的人。但多数人看不出来,这就需要借助于这种眼镜了。只要戴上他,马上就能了解到真实情况。要是某人快死了,在镜子里就是个老态龙钟的人。

“那么这种眼镜是谁造的呢?是法师,还是魔鬼?”

我是个头脑爱发热的人,花一百万元买一副眼镜简直不可思议。但我感到好奇,好像心里有什么东西在催我赶快把它买下,似乎命运之神在催促我。我说:“要是这副眼镜真像您说的那么神秘,我就把它买下来。但怎么才能证明一下它确实有效呢?到哪儿去找即将死亡的年轻人?”

他安详地说:“先生,您真幸运。请您出门后向右走三十米,那儿有个公园,里面有一位美貌的妙龄女郎,很可怜,因为她染上了白血症。”

我戴上眼镜走出了店门,这里要补充一下,就是不知为什么老板对我这么信任。我走了三十米来到公园。在一条长凳上坐着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年纪不过十七八岁。我把眼镜往上一推,她一下就变成一个瘦骨嶙峋、满嘴掉牙的老太太。你想,我当时多吃惊呀,就跟你刚才一样。我简直不敢相信,你刚才是不是也有过类似想法?预见人的死期,这只有在寓言故事里才能找到呀!但我还是决定把它买下来。

后来的事只有鬼才知道。我走回眼镜店,可铺子不见了,二十步,三十步,四十步,我往返了好几趟也没有找到那个眼镜店,它好像一下陷进地里去了,这可真叫人纳闷。我在附近一打听,他们都说这里从来也没有什么眼镜铺。他们还好奇地问我:“眼镜铺?我们这是第一次听说。”

我没有办法,只好拿着眼镜回家,因为我们日本人对这类事情已经习以为常。

后来我就戴着这副眼镜去看行人,用肉眼看时,体育场里生机勃勃,一戴上这幅眼镜,运动员们全都变成了满脸皱纹的老人。这个小游戏令人不愉快。后来我对它也腻了,就锁进了保险柜里。但有时我用它对着镜子检查一下自己,一开始是每月一次,后来改为三个月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我对自己蛮有信心,认为自己一定能长寿。可是今天上午,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末日来临了。我发现我胸部炸开了,我知道求药是无济于事的,反抗也没有用,关在家里不出去也不行。总之,这个命运是无法摆脱了。

“可是,你有什么感觉吗?感到疲倦?劳累?”

“什么不适也没有,要是愿意,我翻跟头都可以,我感到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健康。然而,我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老的人了。我们诀别的时刻终于来临了,我要去了,要和你永别了。现在我还不能把这副眼镜送给你,你现在肯定也不会接受。我把它写在遗嘱里,我一定把它留给你。你不必拥抱我,不要流泪,不要悲伤。现在请让我安静一会儿,我还要处理两件事情。”

他把我送到门口,一直等我走进电梯才离去。

我还没有下到楼底,爆炸声从他室内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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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我的动物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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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宠物店里,我发现了一群小仓鼠,它们有的在午休,有的在吃食,有的在转盘上小步跑。

这时,我把目光定在了一只灰白色的小仓鼠身上。它全身毛茸茸的,好像一个小毛球,皮毛灰白相间。头也是小小的,只有一个大拇指那么大。最显眼的是两只晶莹透亮的眼睛像珍珠,又似玛瑙。小嘴上的牙齿尖尖的,显得很锐利。

不一会儿,它转过身来,睁着黑亮黑亮的眼睛看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求带走,我想跟你回家。”我着迷了,赶紧施展自己的“软磨硬泡”功,求妈妈让我买下它,给它取名叫“布丁”。

“布丁”时而活泼,时而懒惰。它醒来的时候是个运动健将,整个笼子到处都是它的运动场。看,这会儿它奔向“跑步机”,在转盘上练习小步跑。不过眨眼工夫,它又开始用两个爪子抓着铁笼上的栏杆,荡来荡去。当然“布丁”也是个懒汉,它每天睡觉的时间比活动的时间要多得多,大多时候它都喜欢缩成一团,静静地待在一个角落里,在梦乡里美美地神游。

面包虫、松子和小米都是“布丁”的美味佳肴。它吃东西的时候有趣极了。先是把食物整个放在嘴里,然后腮帮子鼓起来,像个小汤圆。好一会儿,它才把腮帮子里的食物吐出来,再细嚼慢咽,慢慢品尝。

多么可爱的小仓鼠啊!它是我最亲密的动物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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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神秘的礼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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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床头放着一只可爱的黄色毛绒小鸭子,我每天晚上都会抱着它进入梦乡。嗯!很可爱呦!黄黄的,像个小圆球,只不过,肉乎乎的翅膀和可爱的小嘴儿暴露了它的身份。你知道吗?这只鸭子可是很有来头的!

它不是同其它东西一样从琳琅满目的商品中买来的,而是一位神秘的老人送给我的,这位老人只有在每年圣诞节前的平安夜才会出现。对!就是圣诞老人!每年平安夜我都会如期而至的收到一包鼓鼓囊囊的神秘礼物,里面有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每次都让我激动不已。每年冬天,我都特别期待平安夜,期待着那来自神秘老人的神秘礼物。

真的没白等哦!就在去年,我在商场里看见了一只玩具小鸭子,好奇的摸了摸,立刻爱不释手。可是,跟妈妈“谈判”了好久,妈妈也没有同意给我买下这只小鸭子,我郁闷极了!没想到,就在圣诞节当天早上,床头那个鼓鼓的包裹里,我掏出了一只跟我之前在商场里看到的一模一样的小鸭子!立时,我又惊又喜,抱着它在床上滚来滚去,激动的差点落泪,我第一次感受到那有如滚滚浪花呼啸而来的来自内心深处的喜悦!

终于冷静下来的我,仔细端详着小鸭子的面貌,它的脸上似乎也带着一丝喜悦之情。黑亮的大眼睛,橙黄色的小嘴巴,高高翘起的尾巴尖……

我相信,收到这份礼物时,是我最最幸福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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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谈谈小说作文45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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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我喜欢的一种文学形式。短篇小说是小说中的一种,以其篇幅短小,情节简单而出名。

以前,我看过一篇短篇小说《一厘米》,里面讲述了一位母亲陶影和他的儿子小也一起去寺庙参观的故事,由于一厘米的差别而展开故事情节,情节曲折而生动。

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也是一本不错的小说,小说讲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以其钢铁般的精神克服了生活中的种种困难。小说通过对保尔柯察金成长经历的描述,生动地描述了以保尔柯察金为代表的一批进步青年历经千辛万苦的生活,战争的烽火以及战后建设的一系列磨难,终于成为无产阶级革命英雄的曲折过程。

试想一下,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沏一杯热腾腾的香茗,捧一本小说,坐在明亮的窗边细细品读一本自己喜爱的小说。这该是多么惬意的事情呀!说实话,小说中大多数情节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写照,其中的主人公在现实生活中一般都能找到其原型,文学反映的正是现实生活。

我喜爱小说,因为通过阅读小说,我们可以开拓视野,丰富知识,还可以了解不一样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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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我的好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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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小学三年级时,家里来了一位新成员——一只可爱的小猫。

这是一只小母猫,我给它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布丁。它背部的毛是金色的,肚子上的毛略显白色。它有一根长长的尾巴,走起路来尾巴晃来晃去,一副得意洋洋的样子。它有两颗宝石般闪烁的眼睛,在黑暗中显得格外闪亮。还有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和一张花瓣大小的嘴巴,非常可爱。

“喵……”每次我放学回家,它总会跑到我面前喵喵地叫。这时,我会拿起逗猫棒,在它面前不停地挥动。当我不在家的时候,它就会趴在阳台上,享受着美妙的日光浴。它很会捣乱,比如:在家里“飞檐走壁”。凡是它看着不顺眼的东西,这个东西就一定会落在地上,有些甚至碎成一地。

困了就睡,饿了就吃,小猫生活得自在悠闲。

随着时光流逝,小猫也一天天长大。在它一岁的时候,家里人提议,要把小猫放到野生的环境中,不能让它成为“温室里的花朵”。我答应了。

于是,第二天,小猫就被送到了姑姑的茶园。

刚到新环境,小猫十分不适应,因为它发现自己没有“免费”的食物了。几天后,它终于明白了食物要靠自己的努力获得。

我每周六都会去看我的小猫。当我再次看到它时,它已经完全变样了,从一只小家猫变成了一只小野猫。它在茶园里结识了好多新朋友,和它们一起玩耍。以前,它在家里吃着高档的猫粮、喝着甜美的猫牛奶;现在,它在茶园里饿了就吃茶叶或抓老鼠,渴了就喝清甜的露水,天天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无限乐趣。

我的小猫虽然不像以前一样天天在我身边,但它还是我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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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蓝精灵寻找神秘村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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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的下午,小姨带我去美莎国际影城观看了非常好看的一部动画大电影《蓝精灵-寻找神秘村》,电影主要讲了蓝妹妹发现了一张遗落的地图,她和兄弟姐妹们对神秘地图里的村庄非常好奇,于是,满怀好奇心的蓝妹妹与聪聪、笨笨、健健四个小伙伴组成冒险小分队,背着蓝爸爸离开了精灵村,去寻找神秘村。一路上,四个小伙伴为所见的新奇景物而兴奋:特别是那种能吃人的花朵,一开始我好紧张她们会被吃掉,当看到她们被花朵吐出来的时候,我才长舒了一口气,当她们陷入漆黑洞穴时我就没那么怕了,我就知道她们会化险为夷的,果然不出所料。

当然忘不了的还有电影里面的大坏蛋—格格巫,他想把蓝精灵们抓起来,把她们的魔力吸收了,帮助他自己成为最强大的巫师,格格巫用尽一切办法拦截冒险小分队,蓝妹妹带领小伙伴们成功的躲开了格格巫的陷阱。哪知还有一支头戴面具勇猛善战的蓝色娘子军也团团围住了冒险小分队,原来她们也是蓝精灵,不是坏蛋。最终,冒险小分队找到了神秘村,伤心的是,蓝妹妹牺牲了,原来蓝妹妹是格格巫把一团泥用魔法造出来,打入蓝精灵内部的,幸好,团结的蓝精灵们手拉手,用他们的魔法把蓝妹妹变回了原来的样子。

看了这部电影,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在生活中我们不要各做各的,只要团结一心,我们就能有更大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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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他是我的伙伴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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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好的小伙伴是柳凯嘉,他是一名汉族同学,是一个帅气的小男孩。水灵灵的眼睛上长着又黑又密的长睫毛,尖尖的鼻子,小小的嘴巴,一眼看上去就是个机灵鬼。

柳凯嘉乐于助人。有一次我忘带了美术课要带的水彩笔,是他借给了我,自己却没用几次,让我放心的画画。我不好意思地问他:“你自己不用吗?”他笑着摇了摇头。下课了,他还没画完美术课上老师布置的作业。

我心想他完了,因为他将面对的是老师的勃然大怒和妈妈的批评。就在这时,我发现柳凯嘉越来越紧张不安,我轻轻地拍拍他的肩膀告诉他:“你一定会画完的,我相信你,请你也相信自己!”他似笑非笑地答道:“但愿吧。不过看见你画完了,我也很开心!”

快上课了,我的眼睛始终没有离开过他的画。这节课间,我心里居然也紧张起来,我想这就是朋友之间的友谊吧。我心中各种预感顿生,仿佛现在他就在老师办公室挨训……“画完啦!”我正想着他的各种下场,却被他的一声欢呼打断。我笑着看他把画交了上去。难忘的十分钟课间在我们的笑声中结束……

这件事我永远不会忘记,我心里清楚,自己最好的朋友是不需要什么条件的,与出身、性别、民族、学习都没关系。他教会了我: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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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我的伙伴作文600字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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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伙伴随着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自从上了小学,我就有了一台电子词典。它穿着银蓝色的漂亮外衣,方方正正的身材,可帅了。一打开它,一张方方正正的白白净净的笑脸正冲着你笑哩,一排排整齐的“勋章”挂在它的胸前,可威风了。电子词典给我带来了乐趣。每当我打开电子词典,进入到我最喜欢的游戏《公路快车》时,那种紧张,让我的心“砰,砰”直跳,像怀里揣着一只受惊的兔儿,似乎我正坐在那台赛车上,随时操纵着它。既使另一台赛车迎面冲来,我也不害怕,因为我会往旁边躲闪。当前面的车排成一队时,我加大马力,因为没有了障碣,赛车转了个弯,之后都有许多车子迎面撞来,我打了个寒颤,心想:这下我肯定完蛋了,他们会撞我的。

我的手心都出汗了,可我不愿成为他们的轮下鬼,牢牢地抓住方向盘,左躲右闪,才避开那些攻击我的车子,这时我总算舒了一口气。到了终点,电子词典夸奖我:“你真棒!挺快的嘛,你真是一位快车将军。”这时我像喝了蜜一样,心里甜滋滋的。电子词典不仅给我带来了乐趣,还给我带来了知识。有一次我正想玩电子词典上的游戏,电子词典马上提醒我今天有学习任务,我还没进入游戏,电子词典马上跳到了《填词语》这一栏,叫我马上填字母,我不知道P和E的字母键在哪里,左找右找。

我还没找到,小猪已经掉到了河里。我很难过,心想:一定要让小猪顺利地走桥过河。于是我先按暂停键,把按钮熟悉一遍,然后再开始。我看了单词一下,马上把词填出来了。啊!小猪终于走到了对岸,你看小猪还向我欢呼呢。我顿时觉得心里舒服极了。电子词典不仅带给我很多乐趣,而且还增长了我的知识。它真是我的好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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