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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准则条例查找突出问题推荐20篇

当微风轻柔地托起一丝丝柳絮的时候;当太阳把它金色的光辉悄然披在一棵棵俊俏的樱花树上的时候;当美丽的花瓣在空中悠悠地达几个卷儿,再轻轻落地的时候,我们正幸福地享受着烂漫的校园生活.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对照准则条例查找突出问题,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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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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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按市纪委的要求,市残联迅速下发通知,要求各党员干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让《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通过学习,有2点体会

一、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宗旨意识得到提升

《党章》明确指出了: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当重温入党时的庄严宣誓,联系我现在的工作生活实际,差距明显增加,为工作、为生活逐渐淡化了理想信念和服务群众深入基层的宗旨意识,总认为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就算一个合格的党员干部,却忘了一名共产党人应该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对党章、党的基本理论的学习一知半解,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有所放松,党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少了,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艰苦奋斗精神渐渐淡忘了。通过近期专题学习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自己能找到差距,找到不足,对我国国情、我党党情的了解更加深入。无论从思想政治觉悟和为民务实的工作热情都有了一个质的飞跃。首先在政治思想上看问题,定思路,能从大局出发,长远出发,从国情、省情、市情出发,随时随地都能从实际出发,从群众利益出发。在工作作风上,积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疾苦,关心关爱残疾群众切身利益,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提升行政效能。在思想境界上,坚定了党的道路自信,制度自信,理论自信,胸中常怀远大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

二、规矩意识进一步提升,律己之心进一步增强

规矩是纪律,是制度,是约束,是每一个人去执行过程中的表现。领导干部首先必须懂得规矩,才能领导和带领干部职工勤政为民,踏实干事。党的政治规矩很多,且越来越规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变化,国际国内形势错综复杂,反腐大潮持续推进,个别干部经不起诱惑而纷纷落马,沦为罪人。说穿了,就是他们不懂规矩,不讲纪律,没有严格约束自己,没有把党的政治规矩放在工作的前端,目无法纪,胆大妄为,以个人代替组织,以少数代表大众,不按规矩出牌,随心所欲。通过学习,我本人的规矩意识得到增强,说话、做事能做到三思而后行,时刻坚守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坚持民主决策,不搞个人代替组织,能同违反政策的讨论、会议决策大胆直言,阐明自己的观点,始终坚持一切按规矩办事。同时,在工作生活中,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办事,能管好自己和身边的同志,不讲情面,不讲关系,事事从自己做起,坚决不闯红线,不越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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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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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也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进一步强调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派驻财政局纪检组长,必须带头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继续聚焦主业,守土尽责,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财政系统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情况,维护纪律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一、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纪检监察干部率先垂范,要全面知责。新《准则》和《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全体干部和乡镇财政所纪检监察员作为财政系统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必须先学一步,深学一层,为财政系统党员干部树立标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学习贯彻,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全面掌握《准则》和《条例》的内涵和要求,通过学习提高执纪监督问责的能力,真正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做到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查处、敢于问责,对违纪行为"零容忍",切实维护党纪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学习遵守《准则》和《条例》,在执行上不折不扣,要坚决履责。纪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我们只有坚定不移的去贯彻执行才能发挥《准则》和《条例》的"治病效能", 派驻纪检组、局监察室在推动《准则》和《条例》落实方面负监督责任。要加强对财政系统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用两个党规规范党员干部的从政行为,决不留口子、开口子,决不放松要求,用纪律管住管好财政队伍,维护《准则》和《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肃查处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一方面要把纪律融入到各项财政工作和队伍管理中,将财政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与《准则》和《条例》"对表",进一步梳理监督执纪问责的思路方法。另一方面将"四种形态"、"六大纪律"等理论成果运用到实践中去,在纪律执行中对工作严格要求和对干部关心爱护,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无风险,财政工作不出纰漏,财政队伍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三、学习遵守执行《准则》和《条例》,坚持监督执纪,要严肃问责。新《条例》充分借鉴吸收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的丰富实践,整合明晰了党员的"负面清单",明确了相应的处分标准,同时提出了清晰的处罚依据,党员不管职位高低,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动辄则咎,违者必处。要坚持严肃问责。纪委不问责,就如同"猫不抓老鼠",要制定责任追究实施细则,从问责内容、形式、主体、方式等各方面进行细化,注重具体性、操作性、实用性。特别是对"两个责任"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权责对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单位,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防止主体缺失,监督乏力。

只有真正把《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吃透,我们纪检监察干部才能做带头践行廉洁自律模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才能更好的发挥表率作用,解决好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才能更好带领全体财政干部职工为全市经济建设服务,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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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查摆问题

全文共 1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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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准则》和《条例》,有五个方面鲜明特点。把握这些特点,有助于深入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有助于把《准则》和《条例》更好地贯彻执行到位。

特点一: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准则》在序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就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无论是《准则》还是《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解读】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条例次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

《准则》和《条例》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特点二:坚持问题导向

《准则》在序言部分用近200字的篇幅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危机意识。《条例》立足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

【解读】文件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规明矩。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两个文件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特点三: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

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解读】两个文件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

特别是《准则》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特点四:体现约束与激励相结合

“不准”“不能”“禁止”……《准则》和《条例》中,对 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这是约束也是激励,约束与激励辩证统一。

【解读】《准则》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这对于那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 来说,就是保护和鼓励;《准则》中既提出对 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明确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这些举措为充分调动党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点五: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高级干部

《准则》在序言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准则》最后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条例》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还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

【解读】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只有把这部分人抓好了,才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不掩盖问题、护短遮丑,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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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学习贯彻系列讲话解决若干突出问题发言稿

全文共 1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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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上午,市委召开“学习贯彻系列讲话解决若干突出问题”学习交流会。市委书记岳普煜主持会议。市领导刘予强、雷健坤、王文英、徐树荣、乔成家、赵建民、张建平、张晓永、陈小洪、李新春出席会议。

会上,与会领导围绕“学习贯彻系列讲话,解决若干突出问题”主题,紧密联系各自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谈认识、谈体会,查摆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一是要坚定“发展”主心骨,旗帜鲜明抓好发展第一要务。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发展新常态、新的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重大思想蕴含的科学内涵、思想精髓和实践要求,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重大思路和要求,在加快发展、增强综合实力,产业转型、提高发展质量,统筹城乡、促进区域协调,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等方面实现新突破,奋力争先进位,实现振兴崛起,推动临汾发展走在全省前列。二是要坚定“为民”主心骨,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更好。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要求,切实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突出抓好脱贫攻坚、生态建设、教育医疗、促进就业、安全稳定等民生工作,使全市人民享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要坚定“兴党”主心骨,自觉担当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定执行和捍卫党规党纪,从严选好、用好、管好党员干部,树立抓基层打基础的鲜明导向,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神和士气,真正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临汾政治生态负责,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贯彻到底。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上带好头、作示范,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的时代背景和重大意义,把握讲话的鲜明主题和思想体系,把握贯穿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握讲话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

要在真信、真用上作示范,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在一系列重大问题上的新创见和对各领域工作的新要求,同研究解决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生动实践,转化为从严管党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实际成效。

就做好节日期间重点工作,会议强调,一要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党组)要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特别是要严格遵守省委提出的“五不准”要求,坚决杜绝节日期间有不正之风问题发生。二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稳定工作,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第一线,深入到厂企、车间及重点隐患部位,扎实做好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民爆物品、公共聚集场所、旅游景区安全等各领域、各要素、各层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工作,对学校、医院、商业区、娱乐场所、机场、车站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加强布控,确保节日期间社会治安稳定。三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进一步加强值班备勤工作,严格值班、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联系渠道畅通。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紧急情况要随时上报、妥善处置,积极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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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全文共 2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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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项条规的颁发,具有重大意义。

1、是“强化版”。 新颁发的《准则》和《条例》,是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表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今年1至9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数据来看,高压之下,查处问题数仍高达23515件、处理人数31693人、党纪政纪处分人数20478人,且9月份的相关数据较之8月均有增长。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一些新的实践成果也还没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强化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新颁发的《准则》和《条例》适逢其时。

2、是党章魂。“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党章灵魂的具体化。

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在今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从查办的腐败案件、巡视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曾因入党兴奋的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抛弃了党性原则;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无视党章,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这些党员干部,正是把党章党规党纪丢到一边,走上严重违纪的道路。

此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正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

修订后的《准则》既向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

如,党章在第一章“党员”中,就对党员提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要求。

遵循党章要求,《准则》在第2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明确要求党员必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等。

又比如,党章规定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这次在修订《条例》时,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专门增加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纪律处分条款。

现实中,一些有着十几二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包括一些党委书记,对党章“只闻其名”的不在少数,有的人直到问责的板子打到身上,才终于读了一遍党章。

修订后的《条例》,既要求全体党员用这把纪律的“新尺子”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更要求他们去重温并深刻领会打造这把“尺子”背后的“总度量”——党章,唤醒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3、是指路灯。《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个“德”为基础,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

提供了标杆和戒尺,如同指路灯,为我们指明方向。

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只有认清航向、不碰暗礁,才能行稳致远。特别是官德,是社会道德水平的风向标,定盘星。拯救社会道德文化,匡正全社会的道德生态,扭转官德失范是关键。遵守纪律,德是基础。规章制度、纪律规矩再严明,也要靠有德之人来执行和落实。“失德”是违纪的序曲。从近年来各地通报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看,“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几乎无一例外是从“失德”开始的。从“红毯铺道”到“锒铛入狱”,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便是“失德”的典型。这位先后获得长江韬奋奖、中国新闻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优秀领导干部,却从失去良知和道德开始,踩踏纪律“雷区”、触犯纪律“红线”。

4、是警示笛。没有规矩,德亦难行。纪律惩治腐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新修订的《条例》开列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负面清单,“重在立规”, 好比警示笛,提醒党员领导干部避开危险,不要跨越 “地雷区”,自觉坚守在 “安全区”。

5、是“紧箍咒”。政治纪律17种行为,组织纪律17种行为,廉洁纪律25种行为,群众纪律8种行为,工作纪律13种行为,生活纪律4种行为,共84种行为,可以看作是摆在党员干部面前84个“紧箍咒”,提醒党员干部时时刻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旦越轨,就会感到头上有个“紧箍咒”,头痛难忍。这84个“紧箍咒”,涵盖了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新增了增加了“妄议中央”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在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净化政治空气,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6、是“爱心屋”。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一个个“紧箍咒”,对领导干部和党员来说,是约束,更是一种关爱。《准则》、《条例》正是“爱心屋”。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周永康、徐才厚,还是周本顺,都有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越是严格的纪律规范越是对干部的负责,也越能体现对干部的关爱。

曾有一个被处极刑的贪官,在临刑前埋怨纪委没有早查处他,说如果早查也不至于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条例》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最大程度地使党员干部少违纪、不违纪。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准则》、《条例》,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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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及建议

全文共 30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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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作风关系党的整体形象和执政地位,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命,关系国家的生死存亡。近年来,通过系列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干部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改观,但也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干部作风之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通过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绝大多数干部能够深入实际,联系群众,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干部作风整体上是不断好转的。但是对照新形势和新任务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的愿望,在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上还存在着不小差距。

学风不浓。少数干部心浮气躁,精神不振,思想消极,不认真学习理论,不深入思考问题,不善于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习惯于凭经验想问题,办事情。工作中不能按规定执行政策,在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方面做的不够好。一些干部对学习缺乏紧迫感和自觉性,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不善于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工作,习惯于凭经验想问题、办事情,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出现了程度不同的“知识空白”、“本领空缺”问题。

思想解放程度不够。现实具体表现为在制定部门工作计划时,不利因素考虑得比较多,谋求超常规发展的大举措还比较少;少数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满足于已有成绩,认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形势不错,可以松口气了,缺乏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和锐意进取、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

理论与实际联系得不紧密。没有从知与行、学与用的结合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造成理论学习与实践“空对空”、“两张皮”。表现为在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有时带有机械性,不结合本村实际,甚至依靠行政命令的方法去落实,有的则盲目实行了“一刀切”,用硬办法落实基层工作。还有个别干部在执行党和国家政策,党委、管委决策时,方法不当、措施不力,导致工作难以落实,甚至引起上访,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工作作风不实。少数干部存在不同程度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主要表现在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电话遥控指挥多,深入实际少,个别干部在感情上和人民群众仍存在距离,不愿意也不善于做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对群众的疾苦充耳不闻,吃不得苦、受不了累,开展的工作和活动只做表面文章,不能解决实际问题。有的部门依然存在着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工作人员故意刁难、推诿扯皮的现象屡禁不绝。

自身建设不够重视。少数基层干部不重视防微杜渐,把吃吃喝喝视为平常小事;个别领导干部生活交友不慎,律己不严,纪律松懈,行为不端,有的在公共场所参与赌博,有的用公款大吃大喝,用公款进行娱乐性消费,在八小时内外表现不一;极个别的干部,经不起诱惑,超越了红线,犯了错误甚至触犯了法律,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思想上对理论重要性的认识,没有上升到应有的高度,停于形式,时间观念不强,没有把点点滴滴的零星时间利用起来。对理论的学习缺乏系统性,或是为了进行某一方面理论研究的需要,或是为了应付工作上的需要,对政治理论学习缺乏深入了解,对经济知识缺乏系统学习,流于一知半解,影响了理论水平的提高。

为民服务缺乏主动性。主要是党员干部个人放松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有些干部对加强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理论学习没有实际意义,对于学习处于一种“自满和知足”状态。一些基层干部认为工作太多太忙,平时忙于事务,没有时间学习,偶尔坐下来,也是“走马观花”,沉不下心来钻研,忽视了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造成了思想上忽视群众、忽视群众的主体地位、忽视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工作上淡漠群众。久而久之,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逐步淡忘,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逐步丧失,共产党人的道德情操出现了滑坡。

监督管理缺乏操作性。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学习方法存在形式单一、培训渠道狭窄、内容重复等问题;学习动力不足,学习教育没有形成一套科学的考核和奖励制度,考学制度落实得不够理想,造成党员干部“学与不学一个样”、“学深学浅一个样” 、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错误思想,没有一定的压力和动力,基层干部管理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对策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针对当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次原因,抓住“四个环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

加强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在内容上,当前主要是十八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同时,还要学习党章和党的历史等;在方式方法上,要做到丰富多样;在措施上,建立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学习的管理监督和考核;在效果上,要做到“精”和“用”。二是经常性地开展专题教育活动。要针对不同阶段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不同问题,经常性地开展一些专题的党性党风学习教育活动,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三是注重典型引路。坚持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示范引导,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开展“廉勤兼优”党员干部和“廉内助”评选活动,使广大干部学有榜样,追有目标,在先进典型的带动下自觉锤炼自己的作风。

突出整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基层意见最大的问题改起,从群众要求最强烈的事情做起,加大整改力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自身特点,到基层单位、到服务对象中去,到矛盾多意见大的地方去,广泛听取意见,找准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有的放矢,对症下药,做到突出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

强化监督,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一是健全监督网络。主要是党内监督、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网络。必须重视党内监督尤其是班子内部监督。严格遵守民主集中制等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组织生活,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群众监督具有直接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特点,应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社会团体、民主党派的监督作用,努力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广泛了解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评价。同时还应加大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强化舆论开放度,通过制定有关制度,确保其正常发挥监督作用。二是实行全程监督。着重解决现行监督滞后问题,必须把事前监督、过程监督和事后监督较好地结合起来。把监督的关口前移,加强主动监督,加强事前防范和过程监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对他们的监督就延伸到哪里,包括八小时以外的主要表现。

建立长效机制,深化制度建设。在提高自身素质方面,要建立健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聘请专家定期讲课与知识更新制度;在作风方面,建立健全调研制度、优质服务制度;在决策方面,建立健全决策程序制度,包括决策前的调研考察制度、决策中的论证征求意见制度,决策后的督办落实制度;在保持班子团结方面,建立工作沟通制度,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在约束方面,建立完善和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组织部门与纪检部门联系通报制度、离任审计制度、群众反映领导干部个人重大问题回复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干部考核情况反馈制度等;在生活作风方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工作更加程序化、规范化,保证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具体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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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高校在创新创业中突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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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对创新教育的理念缺乏

由于传统教学观念的一直存在教学的方案中,在面对现在突飞猛进的经济和科技的发展中,许多的新观念还是没有植入高校的教学日程中。对于大多数高校学校还是一直保持着教书育人的观念,所以搞好学术方面的东西就好了,至于这个创新创业的理念,这不是学校的责任。而且很多的学校在教学的过程中,认为学生必须要学好书本上的专业知识,以便自己出生社会后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所以就会忽视对其创新创业观念的培养。这样学生就会存在自己想法:一是很多学生都认为自己念个好的大学,以后找个好点的公司,有一个稳定的收入就好了,对于创新来说,对自己不适合,毕竟创业有很大的风险,自己也怕去承担这份风险。二是即使是要去创业也不是在大学里来创业,也是自己以后工作了之后有一定的经验和经济基础的时候才开始的,在大学里自己的各方面还是比较单一,缺乏与时俱进的见解,让创业这个路走不到很平。三是认为没有创业那个必要,毕竟现在存在大公司很多,相关的研究也是很多的,要想在自己想的那个方面做出一定的成绩,那是很困难的,在竞争激励的社会,小公司也是难以在这个大世界中立足的。

3.2创新创业教育体系相当的不完善

由于我国的创业教育起步较晚,所存在的教育体系还是很不完善,现在国内的创新创业体系还是相当于国外发达国家的初步阶段。因此在这其中我们还有很大的一段路要走。现在国家的这种创新创业体系在高校中运用主要还是在课余时间和老师之间的探讨,缺乏真正的课堂教育。在今后的发展中,要把这个创新创业教育真正的展现在课堂之中。时代发展很快,许多的老师没有跟上时代的节奏,自己的思想观念还是停留在以前的老式教育,而还没有发生改变,这样显然会影响学生创新创业的发展,必须在这个方面得以改善。

3.3教育资源的不平衡

国内的高校很多,在教育资源这一块。相应的985,211工程类高校占据了很大的资源,也就是说在国家教育的投入方面占了很大的比重,这样还有很多的二本类及二本以下的学校享受比较少的资源,这样培养出来的很多大学生缺乏创新创业的思想。所以在飞速发展的当今社会,对待教育资源国家应该大力的整合,让更多的学生享有同样的教育资源,这样会有助于社会的发展,有助于创新创业事业在中国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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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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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牢固树立全院干警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龙胜法院近日组织干警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通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掀起一股学习高潮。

我院就《条例》和《准则》修订的背景、意义和精神实质作了解读,要求全体干警将学习贯彻好《条例》和《准则》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将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

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将学习《条例》和《准则》与“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和“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市、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力求融会贯通、入脑入心。

二要坚持领导带头。院长和班子成员为全院作表率,各庭室负责人为本部门干警作表率,层层履行好“一岗双责”,带头尊重纪律、学习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确保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执纪监督。党组、纪检组要坚持纪法分开、纪严于法、纪先于法,以《条例》和《准则》为重要依据,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工作,加大对各类问题的纪律审查力度,抓早抓小,推动全院形成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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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在四气方面存在问题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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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中旬,习总书记在西柏坡围绕“牢记两个务必、坚决反对四风”做了一系列重要论述。这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效反对“四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坚决反对“四风”问题,是我们在新形势下的一项重大课题,这要求我们全党的干部充分发挥内因和外因两方面的作用,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改进工作作风、弘扬新风正气,争做“四气”型领导干部,即讲话有生气、工作有锐气、为人有和气、用权有清气。

讲话要有生气要求领导干部应当种方式讲话,善于讲话在世纪工作中重视思考,多做研究,讲起话来才能言之有物,掷地有声;工作要有锐气是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执行上级决策做到令来如山倒,不拖拉、不搁置;遇事勇往直前,急难险重不回避,是非对错敢担当。有了这种锐气,及时面对千难万险,也能杀出一条血路来;为人要有和气需要做到谨言慎行、低调做人,见利不动、遇功不揽、逢名不争。不断提升我们挡在群众中的威信;用权要有清气就是要做到清正廉洁、正确行使权利,真正为人民掌好权、执好政,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坚信,通过我们全党上下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一级带一级,严格最受中央政治局作出的重要部署,着力解决“四风”上的突出问题,把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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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有关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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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一条例准则”,必须加强修身立德,筑牢道德高线。本文是有关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欢迎借鉴!

【1】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本人通过认真学习,对《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意义有了较深刻的认识,同时,对如何贯彻落实也作了一些思考。

一、心中有敬畏,着力“三个强化”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必须坚持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特别是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落实两项法规紧紧抓在手上,切实做到“四个亲自”,种好自己的“责任田”。

二是强化示范带动。党员领导干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少数”,是贯彻落实两项法规的重点群体。党委主要责任人要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带头在严收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三是强化监督问责。作为党委书记,要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监督责任。加大对违反两项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抓实动辄则咎不怠,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推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头上有戒尺,更加“三个严格”

一是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牢记权利是人民赋予的,自觉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始终不忘党组织的培养之恩,人民的养育之恩,自觉做到报效组织、报效国家、报效人民;始终铭记亲人的牵挂和嘱托,自觉在纪律法规内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始终管住自己的手、自己的脚、自己的嘴,坚持做到不该拿的东西不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吃的东西不吃。

二是更加严格要求部属。己不正,何以正人。除了严格要求自己外,还要从严要求部属,保证部属不出问题。要把管理教育部属作为分内的职责。常态化地组织他们学习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开展工作,依规履行职责。同时,还要开展警示教育,运用反面典型警示,让部属明白不廉洁自律最终毁掉的是自己的前程、家庭的幸福。坚持用人民的嘱托提醒,使部属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自觉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尽责。

三是更加严格要求家人。管好自家人,严禁家人越位插手,干预自己工作上的事;严禁家人打着自己的名义为亲朋好友办私事、谋私利;严禁家人打着“人情”幌子收礼收贿;及时提醒随时告诫家人,务必要防止社会上的一些人通过各种关系和手段向家庭进行渗透。切实把家庭建成抵御社会不良影响的坚强堡垒。

【2】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两部法规颁布以来,自治区政协机关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学习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党组中心组召开了专题学习会,党组领导带头宣讲《准则》《条例》。通过一系列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有效推动了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现就学习两部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我们每一名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我们即使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也要长存临深履薄之心、玉洁冰清之骨、砥柱中流之胆,不以“别人不知”放纵自己,不以“小节无碍”原谅自己,不以“下不为例”开脱自己,不在多元中迷失方向,不在多样中动摇立场,不在多变中丧失原则,这既是对事业负责,也是对个人、对家庭负责。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震慑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反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要敢于负责,强化主体责任。对违法乱纪行为要大声说“不”,否则,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善于支持那些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同志。作为机关党组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排在首要位置,抓早、抓小,对党内同志要真抓、真管,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3】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我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学习,经过学习我对《准则》和《条例》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现来谈谈本人的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把主体责任担在肩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真正严起来、管到位,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一、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两项法规对严明党纪、改进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两项法规立足时代新特点和党情新变化,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把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纪律规矩,狠抓‘八项规定’落实,强化巡视监督”等理论和实践成果制度化,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二是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内在要求。两项法规向全体党员提出了修身克己、为政用权的明确要求,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禁区,丰富和发展了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又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突破。三是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明确了党规党纪必须严于国家法律,党员言行必须慎于公民言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准确把握丰富内涵。两项法规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在遵循党章、以德治党、纪法分开、负面清单等方面,都作出了新提炼和新概括。一是体现了一个根本遵循。《准则》、《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梳理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二是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两项法规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线。三是理清了一份负面清单。《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给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张负面清单,并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四是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修订后的《条例》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明确传递出了治党越抓越紧、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进一步扎紧扎密了制度的笼子。

三、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切实深学细照笃行。只有将学习两项法规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相结合,才能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深学的基础上,关键在于对镜细照,以知促行。具体就是落实落靠“两个责任”。一方面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贯彻实施好两项法规的“牛鼻子”。局党组必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局党组“一把手”都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应主动领导纪检组开展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局纪检组必须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聚焦主责主业,把落实好这两个党内法规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确保将“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局党组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增强遵守执行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

【4】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自《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认真加以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是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更严、更细、更实”的鲜明特点;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必将对树立党章权威、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将努力做到:

一、带头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全县的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一把手,带头和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观念,在党认党,在党爱党,忠诚于党的事业,坚定不移地做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推动者和执行者。带头学习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充分发挥表率作用,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对准标杆,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找准不足,深挖根源,立行立改。切实把党的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二、坚决贯彻落实执行主体责任。工作中积极主动,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党建和工作两手抓、两促进;强化责任担当,全面担当起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带头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强化政治纪律首位意识,防止政治上糊涂、精神上懈怠;带头依法用权,按章决策,营造健康的民主集中制环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用人格力量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保障工作推进有力有效。

三、强化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新的《准则》加强了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正面倡导;新的《条例》明确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议事决策、干部任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的建设。同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作用,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四、严肃执纪问责。严格执行纪律,加大问责力度,突出转变执纪理念,实现以“法律为底线”向“以纪律为标尺”的转变;实现“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转变;实现“突出以治标为主”向“注重以纪律治本”转变。同时,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转变执纪方式,突出抓早抓小,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切实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促使广大干部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高压线。

总之,作为水务局党组书记,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我将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格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继续发扬优点,努力改正工作中的不足和缺点,使自己的各方面的综合素质,在原有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为党的事业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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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两学一做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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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4月27日上午,市执法局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系列讲座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对《准则》和《条例》进行再学习、再研讨,全局135名党员干部参加讲座。

讲座邀请到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童以龙主任作专题辅导。讲座上,童主任结合实际案例,向全局党员全面系统介绍了《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特点、实质、要求和执行要点等内容,对各项条款一一进行解读学习。通过举例等方式,对照《条例》的“六项纪律”,列举通报案例中干部存在的作风问题进行警示说明,实实在在给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入浅出、生动丰富的党课,为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和贯彻两项党内新规筑牢了思想根基。

辅导讲座结束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明就下步如何提升学习成效、转变工作作风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准则》和《条例》,在专题学习基础上,加大研讨力度;二是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三是加强监督和执纪问责,坚持“两学一做”,打赢作风建设的硬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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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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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从严从实从细贯彻党章要求、严明纪律和规矩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为我们明确了有所为的目标导向和有所不为的行为戒尺,也进一步明确了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担负起的职责和使命。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我们必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足当前,在服务“四个宁夏”建设中找准定位,聚焦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做遵守纪律、坚守职责、发挥作用的楷模。

联系政协机关工作政治性、统战性、程序性、服务性的属性和特点,学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一是坚持理想信念和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政治素质是党员领导干部综合素质的核心,是搞好各项工作的灵魂。我们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牢记和践行入党誓词,认真学习领会党的理论和政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敏锐性和鉴别力,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协党组保持高度一致。要对照《准则》《条例》细化各项要求,分解落实到履行职能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二是坚持高度自觉的统战意识和大局观念。牢固树立统战意识和大局观念是政协机关贯彻执行《准则》《条例》的内在要求。我们要站在增进大团结大联合、强化纪律意识、自觉服从和服务大局的高度审视自己,在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各项工作中,统筹协调、搞好保障,使各项工作和服务紧贴政协党组需要、符合政协党组要求。三是坚持遵章守纪的工作原则和极端负责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是贯彻执行好《准则》《条例》的前提和基础。我们要切实强化制度意识,依照制度办事,无论办文办会办事,都要一丝不苟、严谨细致、精益求精。要弘扬认真负责精神,一切从实际出发,对政协党组作出的安排部署、提出的原则性要求,要通过建章立制、督促检查、跟踪问效等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四是坚持无怨无悔的奉献精神和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甘于奉献是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自我修炼、自我约束、自我塑造是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我们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不断加强党性锻炼,牢记各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的纪律底线,自觉用两部法规的要求约束自己的言行,把“三严三实”作为修身、做人、用权、律己的根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言行一致,诚实守信。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保持昂扬向上的朝气和锐气,讲操守、重品行,时刻以肩负的责任警醒和鞭策自己,切实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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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四讲四有对照检查问题

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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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查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学习方面。一是在学习态度上不够认真、缺乏自觉性和积极性,不善于学习、学习抓的不紧,积极性不高,存在着被动、应付思想。二是,要求学什么就学习什么,仅学习了规定的文件、领导讲话和会议精神等,很少主动学习与自己业务无关的一些知识。三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习的目的虽然明确,但实际学习时导致学习归学习,理论和实际相脱节,没有很好把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联系起来。

(二)工作方面。一是对待来访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的态度,有时特别是手头工作稍多、稍忙时,没有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没有正真成为人民群众的公仆,没有拿出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来访办事群众,二是有些工作不够细,与领导的要求有差距,工作责任心还需加强;三是工作中时有急躁情绪,偶尔有发牢骚的现象,谦虚谨慎的作风还不够。

(三)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方面。一是在实际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更新不到位,工作上创新意识不强。二是遇到问题还是习惯于用老方法去理解,思想上出现懒惰,没有做到脚踏实地地用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去正确研究处理。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对存在的上述问题,认真分析其产生的根源,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原因,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抓理论学习的内在动力不足

虽然也经常强调学习的重要性,但对个人和班子的学习抓得不够紧,往往忙于工作,而使理论学习的精力不够集中,没有真正坐下来尽心研读,没有注意对理论的提炼和升华以及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理论问题,没有真正静下来、深下去、悟出来。学风问题解决得不是很好,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在学深学透、入心入脑、学用结合方面欠火候。

(二)发扬敬业奉献的精神不够强

虽然具有较为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但在有的时候和有的方面存在懒惰情绪;往往满足于完成任务和取得一般成绩,尚未达到对工作、事业孜孜以求、精益求精的境界。在工作的落实上没有达到一丝不苟的严谨程度,缺乏一抓到底、常抓不懈的执着精神。满足于不落伍,没有很好地做到与时俱进。

(三)提高执政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标准不够严 满足于胜任工作,在高标准、严要求上做得不够。工作不够扎实,浮在上面多,深入基层少;讲得多,帮得少。真正面对面解决问题和困难的时候不多;往往着重于工作的安排和总结,紧紧盯住全过程的时候不多。

(四)关心群众工作生活的自觉性不够高,有关心群众、维护群众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的愿望,但往往走马观花多,耐心细致少。对基层群众没有真正做到知根知底、知冷知热。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学习 。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实现科学发展的高度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刻苦学习以科学发展观为重点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不断提高理论素养、政策水平和政治敏锐性,提高运用先进理论指导工作的自觉性。

(二)深入基层 。利用一切可能的时间和机会,深入基层,深入工作第一线,了解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注重调查研究,掌握共性问题,推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了解基层和群众的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坚持以人为本,加强与一线工作人员的交流和沟通,关注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全站人员创造良好的个人发展环境。

(三)积极创新 。及时了解和掌握民政工作领域的发展动态,吸收和借鉴最先进的社会理论和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各项业务工作的创造性、前瞻性含量,开拓进取,争创一流。

(四)求真务实 。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扎扎实实,实实在在,强化各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特别是对那些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要紧紧抓住不放,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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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干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7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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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认真学习中共中央新版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颇有感触。《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新的《准则》和《条例》是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它为全面从严治党划出了明确的道德和纪律红线。与旧版本相比,新的《准则》和《条例》覆盖对象更全、纪律要求更严、主题宗旨更明,为组织部门更好的履行管党治党职能提供了重要遵循。

一是覆盖对象更全。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重拳反腐,打虎拍蝇,各级领导干部是重点,虽颇有成效,但也让不少普通党员产生了认知错觉,即从严治党只是针对领导干部而言。然而,党员才是构成党的细胞和血液,每个党员个体的好坏最能影响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此次新出台的《准则》,首次对8600万名普通党员提出了具体的廉洁要求,要求每个党员都能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同时,又突出“关键少数”,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更高要求。这表明,廉洁要求从不分职业贵贱、职务高低,它是每个共产党人的基本要求。

二是纪律要求更严。我们党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肩负着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需要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这也就要求党规党纪必须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原《准则》和《条例》中有多多处规定都与法律条文重复,纪法不分、以法代纪的问题凸显,这就导致工作中部分党员干部只要不触犯法律,就没人管、难追责,比如不服从组织决定,违反民主集中制、随意传播政治谣言等行为,常常难认定、难处罚。如果仅以法律要求约束党员行为,那就降低了党员标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就无从体现。新出台的《准则》和《条例》去除了与法律条文重复的70余条规定,并围绕党章和其他主要党内法规,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要求进行细化,将原来以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为主的10类违纪行为,整合规范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6类,为广大党员列出了一份“负面清单”,也为我们从严管党治党提供了有力抓手。

三是主题宗旨更明。与原《准则》中要求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不同,新出台的《准则》突出重点、删繁为简,将原来的18条、3600余字的准则,浓缩成8条、309字的自律标准,只提正面要求,不作禁止性规定,要求党员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并针对党员领导干部,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力、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新《准则》的八条规范,要义明确、一目了然,既是对党员干部的硬性要求,更是我们党向人民群众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使之成为新时期下全面从严治党地有力武器,要做到以下四点。

把握内涵要求,做学习的表率。要快速反应、紧紧跟上,勤学实学深学,把学习《准则》、《条例》的过程,变为做好今年各项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的过程,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提振精神状态、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工作质效的过程。

营造浓厚氛围,做宣传的表率。《准则》《条例》是税务机关正确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依据和制度利器,要利用“一周双学”认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人人担当、个个参与、时时宣讲,要多途径宣传、全覆盖宣传。

自觉接受约束,做遵守的表率。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真正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监督,时刻维护税务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

全面精准履职,做执行的表率。要按照《准则》《条例》要求,进一步深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面落实监督责任。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定位,真正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与义务,跟着纪律走,跟着规矩走,跟着监督走,要做清醒人、明白人、局中人,以《准则》、《条例》标准约束自己,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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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四查找四提升问题清单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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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会,我向领导、同事征求意见,自身进行自我剖析和对照检查,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摆我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清单

一、个人问题

1.对理论学习重视不够、意识不强、自觉性不高,导致存在被动、应付式的学习现象,无法深入学习理论精髓,甚至把学习当成负担,摆形式、走过场。

2.安于现状,缺乏精益求精的工作态度,开拓进取锐气不足,工作有时有畏难情绪,工作思路不成熟,工作方法有所欠缺,缺少敢闯敢担当的精神。

3.党的宗旨意识不强,为群众办事不上心不主动;对群众感情冷淡,干部走访贫困户时与群众交流不够深刻,没有起到帮扶作用;不主动下基层了解民情,工作不能很好地与实际相结合。

4.个人生活中,艰苦奋斗思想不牢,偶尔存在铺张浪费现象,有时存在利己主义思想,在名与利、得与失等问题上,不能正确摆正自己的位置。

二、整改措施

1.学习上,一是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系统学习《党章》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熟知党章及党员组织纪律,活动准则;{治四病问题查找及整改清单}.

二是增强自己政治敏锐性,严以律己,严格执行学习规定,按时参加党支部集中学习。三是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研究,增强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敢于创新。四是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实际成效。

2.工作上,一是转变工作态度,坚决克服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思想,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状态;二是在强化服务意识上下功夫,以维护群众的利益为准则,满腔热情地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三是在工作作风上坚持从实际出发,真抓实干,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为领导决策出谋划策,献智献力。

3.生活上,一是要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强化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意识,严格要求自己,不追求奢华,不贪图享受。二是树立积极向上、健康阳光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崇高的理想目标,并勇于与损坏党和人民利益的言行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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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1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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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近日公布。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对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体现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中央对党内两大法规采取“一揽子”修订的方式,分别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德法相依,相辅而行,将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一是《准则》中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突出注重家风。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些要求与总书记在今年党中央、国务院举行的春节团拜会上,对家庭建设问题的生动论述中提出的。“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认识到自己的家风不是小事,不是家庭私事,而是干部作风的重要体现,带头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教家风,带动“千千万万个家庭成为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点”。党员干部“四个必须”与总书记对家风建设 “三个注重”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更好地诠释了党员干部修身齐家的重要性。

二是《准则》覆盖所有中共党员,普通党员纳入管理不留死角。此前,《准则》的全名是《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很明显,主要针对的是党员领导干部。此次修订后,名称变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所针对的对象覆盖了全体党员,也就是说,普通党员也被纳入到了《准则》的覆盖范围。从近年查的案件来看,小官巨贪的案例很是普遍,“小官”身份与巨额贪污数字之间的强烈反差,为百姓痛恨。“小官大贪”贪腐行为多发生在群众身边,是近年来打击腐败的重点之一。

三是突出政治纪律,严惩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对于《条例》来说,突出政治规矩是又一亮点。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新修订的《条例》中,有它的特殊历史背景。十八大以后,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举反腐大旗帜,坚持“老虎”和“苍蝇”一起,反腐无禁区,一批大“老虎”纷纷落马。其中,最为典型的要属山西。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系统性、塌方式”的严重腐败震惊全国。7名省级领导干部被立案调查,全年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拉帮结派、搞圈子文化,教训十分深刻。“对抗组织审查”的案例,也不鲜见。中央纪委监察部曾通报称,山西省政协原副主席令政策“存在干扰、妨碍组织审查的行为”。所以在新版条例增加了“拉帮结派”等“负面清单”,有利于解决党员对组织忠诚这个根本问题。对于违反组织纪律,也有教训。即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另外,中纪委通报的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原常委、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潘逸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潘逸阳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行非组织政治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为谋求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等。新版条例突出了“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新问题,强调要忠诚于组织,要向组织讲真话、报实情。从以案件中,我们可以得出中央修改《条例》,有它的原因和历史教训,并且从这些教训深刻的案件中,得出的新纪律约束与规定,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

四是史上最严党纪。新修订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更严更精更细。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国家治理需要依靠法律,党员管理则要强调纪律。党员遵守国家法律是分内之事,而由于角色身份特殊,还需遵守纪律和规矩,党纪严于国法,标准更高,要求也更高。党纪与国法重复,党纪抓小抓早的作用就难以体现,容易出现“没查都是好同志 ,一查就成 阶下囚 ”的现象。此次修订落实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要求,强化违纪查处,为党纪“加码”,在法律之前为党员划定纪律底线,从小错抓起,不让党纪严于国法沦为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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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学习贯彻系列讲话解决若干突出问题发言稿

全文共 1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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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机关党的建设首要政治任务,突出抓好部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以中心组学习带动机关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有力推动了省直机关学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

紧紧抓住党组(党委)中心组这个首要龙头,努力推动省直机关学习贯彻工作走在前、作表率

按照省委部署要求,我们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摆在突出位置,牢牢抓在手上,紧紧抓住党组(党委)中心组这个首要龙头不放松,从党的十八届一中全会开始,就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持续推进。及时研究制定中心组学习措施,下发专门学习计划,编发《中心组学习辅导》,加大集中学习、宣传交流、督促检查和协调配合力度。今年新春上班第一天,组织600多名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姚亚平作专题学习辅导报告。省长鹿心社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将学习情况报中央。3月31日,与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联合举办省直机关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报告会。4月15日,召开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交流会,总结交流学习贯彻的经验做法,就深入推进学习贯彻工作进行部署,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赵智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在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下,迅速在省直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掀起了学习贯彻热潮。

牢牢把握学习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实践性这个根本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我们突出学习的思想性、政治性和实践性,把学习的重点放在统一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放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精神追求上;放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实干的作风推动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上。把坚定理想信念、凝聚思想共识作为深入学习贯彻的根本方向,扎实推进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开办道德讲坛,组织省直机关处以下党员干部集中轮训,努力在更高更深层次上提高党员干部思想理论水平。把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深入学习贯彻的重要任务,在全省机关广泛开展“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动员和组织各级机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积极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加快科学发展的伟大实践。把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作为深入学习贯彻的基本要求,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先后对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规定、省委全委会精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基本遵循,不断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

我们在抓好党员干部全面学习领会讲话精神的基础上,还注重抓好党务干部的学习教育,制定加强机关党务干部自身建设的意见,举办机关党务干部研修班,支部书记培训班,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贯彻实施,强调这是机关党建工作的基本遵循。我们与省委组织部对全省机关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进行专项检查。去年9月,省委书记强卫主持召开省委第58次常委会议,专题听取了汇报。我们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开展机关党建工作专题研究,加强顶层设计,与省委组织部联合下发进一步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意见,正在完善机关党建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分步推进机关党建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构建省市县三级机关工委联动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时代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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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践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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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11月24日部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和之后对照原文逐字逐句的个人自学,我进一步了解了新《准则》和《条例》修订背景、目的意义,熟悉了《准则》、《条例》修订前后内容删减,增强了廉政意识和纪律意识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这里,结合个人学习谈谈几点心得体会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践行《准则》《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两项重要基础性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准则》和《条例》,一正一反,相辅相成。《准则》从宏观上提出要求,坚持正面倡导,列出正面清单,重在立德;《条例》从具体上列出负面清单,清晰明了,重在立规,画出了党员领导干部不可碰触的红线。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准则》和《条例》对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法纪意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认真学习领会,深刻理解《准则》《条例》的内涵和要求

在新的历史时期,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与之前的相比有很多不同之处,需要我们逐字逐句认真研读,才能读懂读深读透,才能模范遵守不犯错误。新修订的《准则》是在原来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在内容上进行“减法”,把原先与其他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进行删减,在对象上进行“加法”,把适用对象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新修订的《条例》和原先的相比也可以用焕然一新来形容,最突出的就是违法分开,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在分则中分别对政治、组织、廉洁、群众、工作和生活等六大纪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党员干部学懂弄通、学思践悟,对照自己,反省自己,约束自己,达到学习教育目的。

三、严守党的纪律,自觉争做《准则》《条例》的模范遵守者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一定要带头将《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用《准则》《条例》为标尺丈量自己,牢筑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自觉争当遵守《准则》《条例》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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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准则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9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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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廉洁自律准则》共8条、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准则》重在自律,是正面清单,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确立了道德高标准。《条例》立足他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突出六大纪律,划明了纪律底线。立德立规相辅相成,贯穿了“全面”和“从严”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正面引导和反面惩戒有机统一。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全局广大共产党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制度建设上下功夫,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清正廉洁提供保障。坚持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加强对审计工作廉政风险点的剖析和把握,重点控制一线审计岗位、审计定性处理过程腐败易发环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规定。抓好制度规范的执行和落实,做到日常有检查,阶段有督查,年终有考核,切实解决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真正让制度成为行政和管理的主要依据和手段。要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在日常生活中,要用纪律和制度来约束自己,才能防微杜渐,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审计干部。

第三,在加强内部管理上下功夫,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审计业务管理,重点强化对审计过程和审计质量的控制,严格执行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严把审计质量关。加强机关行政管理,规范行政程序,明确行政责任,坚持按程序办事,做到运转协调、公正透明、规范高效。认真贯彻执行审计工作“八不准”,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按照中央、省、市和县审计机关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开支,严禁以各种名义向被审计单位转嫁、摊派或报销任何费用。严格按照《审计法》、《审计准则》等规定,认真履行审计程序,实事求是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更好地发挥审计保障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第四,在监督制约上下功夫,确保正确行使审计权力。加强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审计计划和方案等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审计监督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加大对审计纪律执行情况监督力度,认真执行审计机关“外勤经费自理”制度,彻底切断审计机关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任何的经济联系。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审计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被审计单位的监督。

第五,加强对外聘中介机构的廉政监督,筑牢审计廉政防线。

一是抓好廉政教育,明确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审计纪律和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要求,对中介机构进行廉洁从审教育,要求各中介机构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廉洁从审各项规定。凡是以后新进中介机构,都要参加廉政教育,确保全覆盖。

二是开展廉洁承诺,明确责任。明确廉政建设责任人和责任对象,都要与中介机构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为确保审计质量,对中介机构参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进行回访。对发生腐败行为的中介机构,即查即处,列入黑名单,以后不得再参加相关项目审计。

三是完善监管措施,明确方法。强调审计流程,将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展、程序纳入监督视野,加强对各中介机构执行廉洁从审情况的督查,重点检查中介机构人员执行廉洁承诺书情况和项目的审计质量,对违反廉洁从审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六,带头维护《准则》、《条例》,坚持手握戒尺强化监督。

坚守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不懈怠,把纪律挺在前面,督促驻在部门单位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重点监督驻在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紧盯驻在部门单位是否坚持了党的领导,是否贯彻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维护了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以严肃驻在部门单位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真正立起来、严起来。作为驻在部门单位的纪检组长,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作为新时期的基层党员干部,要坚持高线、守住底线,不触底线、不越红线,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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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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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从“学、思、践、悟”四个方面落到实处。

学习到位。要避免《条例》和《准则》流于“形式”,避免“一阵风”现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为准则,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培训,要求广大干部队伍在学习法规、学习文本的基础上,领会其中的深意。

要思考到位。“学而不思则罔”,要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对表”,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迎头赶上。以学习为契机,唤醒广大干部队伍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党的权威,将党章、党规、党纪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要践行到位。“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范和条例。党员干部要将《条例》《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行动中检验自己,从而保持整个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感悟到位。在“学习、思考、践行”中形成共识,要知道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也不是“稻草人”,而是带电的“高压线”,谁越线谁倒霉。干部们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条例》办事,在工作中思考,在工作中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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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查找从严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

全文共 11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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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过硬检察队伍,才能肩负起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但由于诸多原因,当前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履行监督责任现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与新时期党的要求不相适应,纪检监察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履行监督责任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人员少,监督力量不足。大部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是一至两人,有的只是一人,但却承担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得真正投入纪检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十分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工作力度不够,弱化了内部监督的地位和力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监督效果和监督质量。

2.一些基层院党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认识存在偏差。有的党组认为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履行主体责任就是开会、讲话和签订责任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被动应付,认为业务工作是“硬指标”,党风廉政建设是“软任务”,甚至认为纪检监察如果管得严,就捆绑住了办案人员的手脚,不利于业务工作的开展。

3.一些监督流于形式,监督效果不好。无论是监督院领导还是一般干警都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由于监督机制不畅,对院领导班子监督比较薄弱,对普通干警的监督也难以严格认真,有时仅仅流于形式。同时,存在重视事后监督而轻视事前、事中监督,对重点的办案环节、办案部门缺乏相应的监督制约手段,监督乏力。

二、当前纪检监察部门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1.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明确一把手责任,党组书记、检察长坚持把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视为主责,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其他班子成员实行分工负责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管理监督体系。加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机制,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提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责任得到充分履行,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2.健全机构,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基层院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程度。结合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建议将基层检察院纪检监察编制和人员福利待遇的发放收归上级检察院,建立由市级院纪检部门统一组织领导,上下一体化的大督察和违纪案件查办机制,发挥纪律的监督权威作用。

3.加强协作,深化检务公开。规范、完善和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与各部门协作,认真梳理检察工作的各个方面,拓宽监督范围,形成监督合力。借助外力,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等外部监督,形成全方位规范干警执法行为和八小时之外言行的倒逼机制。实行“阳光检务”,坚持办案、办公透明化,把检务活动置于社会的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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