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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汕头市廉洁读书月征稿启事(通用20篇)

读书笔记指读书时为了把自己的读书心得记录下来或为了把文中的精彩部分整理而做的笔记。下面是关于第六届汕头市廉洁读书月征稿启事的内容,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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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忘的瞬间”主题征文活动征稿启事

全文共 8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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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生活就像一场电影,一个个精彩的小镜头中,总有那么一个令人难忘;生活如同一串珠链,一颗颗斑斓的小珍珠里,总有那么一颗最为璀璨。

生活就像一场电影,一个个精彩的小镜头中,总有那么一个令人难忘;生活如同一串珠链,一颗颗斑斓的小珍珠里,总有那么一颗最为璀璨。在喜迎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五周年之际,让我们把心中对生活、对过往的感悟,对阅读、对未来的热情,化为笔尖流淌的文字,共同感受那份真挚与美好。

本次征文活动由《上海文学》杂志社、华语文学网与静安区文化局联合主办,静安区图书馆承办,由赵丽宏、金宇澄、臧建民、刘运辉、张予佳、孔明珠等担任顾问与评委。

征文对象:面向全市读者,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商务楼宇、社区、学校等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并欢迎全国各地作者踊跃投稿。

截稿日期:2016年6月1日(以当地邮戳或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征文要求:

1、题目自拟。内容紧密围绕主题,从自身经历或身边事物角度出发。

2、作品要求主题明确、文字生动,具有较强的可读性、思想性和文学性。

3、文体为散文或随笔,篇幅为1000字左右。

4、参赛作品须为个人原创作品。

5、来稿请标明“征文”字样,并注明投稿人姓名、单位、地址及联系电话。所有投稿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投稿方式:

1、纸质稿件寄送至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702号7楼宣传辅导部,邮编200040。

2、电子版稿件发送至jaq_tsg@sina.com。

联系电话:62173767 62530932*156 传真:62171302 联系人:曹扬 朱润

奖励方式:设一等奖1名(奖金及奖品价值3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及奖品价值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及奖品价值1500元),佳作奖5名(奖金及奖品价值1000元),优秀奖50名(获赠2017年度《上海文学》杂志)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并颁发获奖证书。获奖作品将结集印行,并在华语文学网刊登。

征文相关信息请登录网站

注: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征文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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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征稿启事

全文共 1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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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星杯”是由中国青少年书法报社主办的全国大型青少年儿童书画展览评比活动。“新星杯”集初评、网络展览展示、现场决赛及组织游览名胜等活动为一体。“新星杯”已经成功举办五届,活动被全国众多艺术教育机构、辅导老师、书画爱好者推崇为规格高、专业性强的青少年儿童书画类国展国赛。在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实现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确实让艺术活动起到推动艺术繁荣的正能量发挥重要作用。组委会现全面启动第六届“新星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作品展评活动征稿工作,从即日起面向海内外36周岁以下的书画爱好者征集书画作品。

一、活动名称:

“新星杯”全国青少年儿童书画作品展评活动

二、活动单位构成

主办单位:中国青少年书法报社

承办单位:北京格威文化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网络支持:中国书画博弈网

三、参赛组别的划分:

根据年龄分四个参赛组:幼儿组(7岁以下) 儿童组(7-12岁) 少年组(13-17岁) 青年组(18岁以上)

四、参赛作品类别及要求

美术类:中国画(山水、人物、花鸟)、西洋画(素描、速写、卡通画、水粉画、水彩画、油画、蜡笔画、油画棒画、版画、漫画等)、儿童画、剪纸、雕塑、手工制作(作品规格以适合展出为宜,儿童画不小于26cm×37cm)。

书法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作品(书法作品书体不限,大不超过6尺整张,小不小于16开纸;篆刻作品不少于六方,将篆刻作品钤盖于规格为45cm×60cm纸上并题款)。

五、征稿时间及投稿规定

1、投稿参赛作品件数不限,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正楷字写上作者姓名、性别、年龄、电话、邮编、家庭地址和指导老师(集体投稿请另附作者名单及指导老师联系方式)来稿一律不退,组委会拥有活动的解释和参赛作品的展览、出版等所有权。

2、每件作品参赛费人民币30元(港澳台及海外每件作品参赛费10美元)。作品参赛通过邮局按地址以汇款单的方式汇至组委会。

3、累计参加过三届新星杯北京现场决赛的选手,如果投稿参加本届活动,免初评,直接免费参加2016年北京的现场决赛活动。

4、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以当地寄出日期为准)。

六、作品评审及奖项设立

“新星杯”参赛作品的评审以初评、网络公示公评、现场决赛的方式进行。初评产生出优胜奖、二等奖、三等奖三项个人奖。组委会将初评出的优胜奖作品上传至《中国书画博弈网》上公示公评,在网络公示评分胜出的前40名作者(书画各20名)由组委会颁发“2016年度网络书画新星”证书、个人资料在《中国书画博弈网》书画新星栏目中免费宣传一年。优胜奖选手在2016年暑假期间邀请来北京现场决赛,决赛同期举办决赛选手作品展。通过现场决赛产生出最后获奖名次:特等金奖、金奖、特等奖。决赛活动相关文稿、图片在《中国书画报》、《青少年书法报》、《中国书画博弈网》等专业媒体专栏宣传。为表彰成绩优秀团体和优秀辅导教师,组委会设立了团体奖和优秀辅导教师奖。获团体奖的团体颁发团体奖牌,优秀辅导教师颁发优秀园丁奖荣誉证书;所有来京参加现场决赛的选手都颁发精美证书一本、奖杯一座、奖章一枚、奖品一份并赠送免费北京一日游。另《青少年书法报》择期专版发表此次活动中优秀个人的资料。

七、关于奖励:

颁奖仪式在现场作品决赛结束后进行。届时将邀请国内著名书画家及本次活动的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部分获奖作者、辅导教师当会作获奖发言;获奖团体单位,现场由主办方颁发奖牌、证书。作为活动成果的展示与纪念,现场决赛结束后,组委会编辑出版本届活动《获奖作品集》,所有参加现场决赛选手免费赠送一本。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晓月四里五号楼711号 新星杯组委会

联系人:董冬梅 老师 邮 编: 100165

电 话: 010-52467922 手 机:18210531577

组委会工作QQ:872842338 电子邮箱:xinxingbe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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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2024年“辉煌60年·图颂新疆”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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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经济报系主办的“辉煌60年·图颂新疆”有奖征稿活动8月1日正式启动,现面向疆内外新闻摄影记者、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征稿,征稿时间即日起到2015年9月20日截止。

据了解,为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新疆经济报系特主办此次“辉煌60年·图颂新疆”摄影作品有奖征集活动,并将联动报系自办和联办的《新疆经济报》、《都市消费晨报》、《北疆晨报》、《阿克苏日报》、《巴音郭楞日报》、《阿勒泰日报》、《大陆桥》杂志、《法治人生》杂志及亚心网和报系所属新媒体举办好此次活动。

一、作品要求本活动旨在通过摄影家独特的视角和生动的画面具象地反映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的新疆之新、之变、之美,展示“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呈现新疆各族群众的新面貌、新气象。

1、反映第一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经济、民生、文化、社会、生态等领域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及各族群众昂扬的精神面貌。

2、反映新疆各族群众生活中呈现的真善美;民族团结的动人情景;援疆干部深情援疆等画面。

3、反映新疆各族群众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建设美好新疆的“新疆精神”、“新疆形象”“新疆效率”。

4、大美新疆的独有风貌。

5、作品拍摄时间:2010年5月17日至今。

二、征稿规则1、征稿时间:2015年8月1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止(以作品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2、疆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参赛。

数码图片:通过视觉新闻部投稿邮箱(2928495366@qq.com)投稿。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长边大于3000像素。投稿者投稿时需填写作者真实姓名、通讯地址、邮箱、电话,投稿作品需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作品入选后将在新疆经济报系各媒体陆续刊发;入选、获奖者按要求、时间提供摄影作品的电子原始文件,用于影像鉴定、编辑刊发,逾期不能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照片:作品规格为10英寸(长边25.4厘米)。每人投稿数量限5幅以内;组照算一幅,每组限4-6幅(请按排列顺序在作品背面用透明胶带粘连。组照作品的标题、文字说明按顺序统一打印在相同规格的纸张上,并置于组照作品首页)。参赛作品一律不得装裱。请邮寄至乌市天山区解放北路90号天际大厦10楼新疆经济报社视觉新闻部收(请标注:“辉煌60年·图颂新疆”征稿),邮编:830002。

投稿邮箱:2928495366@qq.com咨询电话:0991-2333901(陈亚梅)3、本次征稿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投稿摄影作品之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可以复制、发行、汇编,可以在媒体上展示或用于相关公益活动。

三、评奖方式主办方将聘请著名摄影记者、摄影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公平、公正评选,及时向社会公布评奖结果,并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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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2024“和美贵港”微电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2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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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展现贵港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发展成就,传播贵港好声音,宣传贵港好形象。2015年10月至12月开展贵港首届微电影大赛。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一、 活动主题和美贵港

二、 活动时间宣传阶段:2015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征集展示阶段:2015年10月26日至11月30日;评选阶段:2015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颁奖阶段:2015年12月下旬。

三、 组织机构主办单位:贵港广播电视台 贵港市网信办支持单位:中共贵港市委宣传部 贵港日报社 贵港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

四、 作品要求

1、微电影作品:2013年1月1日以来摄制,时间长度为2--20分钟。要求画面清晰,参赛作品规格需适于网站和电视等媒介播放,并单独以无损格式储存于光盘中,以备选用;所有作品均需配以中文字幕,包括片头片尾字幕。

2、题材不限,与贵港的文化、人物、事物、事件、生活相关。

3、作品内容必须是积极向上的,宣传正能量的,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每人上传的微电影数量不限。欢迎国内微电影摄制爱好者、专业制作团队踊跃参加,鼓励各个影视机构、单位团体组织推荐参赛作品报名。

5、上传作品仅限于传送在大赛指定网站—西江传媒网上,不得一稿多投。

6、参赛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或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同时享有参赛作品的播放权。

7、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主办方可以将参赛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附稿酬,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规定。

五、 作品报送所有原创作品不论作者地域均可参赛。

通过西江传媒网http://www.xijiangtv.com/下载报名表格登记报名信息连同作品一同提交。请如实登记参赛信息,一份表格只可填报一部作品,可报多部作品参赛。

作品按如下方式提交(二选一):(1)将报名表格电子文件和微电影作品一并发送至大赛指定QQ号2424540834或QQ邮箱;(2)打印报名表格,连同作品(光盘或U盘)一并邮寄至主办单位(贵港广播电视台,贵港市港北区民主路198号广电中心,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235566),邮件注明“微电影参赛”;所有参赛作品须在11月30日前交至大赛主办单位。

六、 奖励设置作品设置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入围奖。

优秀奖以上为获奖者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及奖金,奖金为税前金额,请获奖者自行纳税。入围奖只颁发获奖证书。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2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各300元;入围奖:数量待定,颁发证书。入围作品将在贵港广播电视台、西江传媒网和贵港宣传公众微信号等传播平台宣传展播,优秀作品优先推荐参加更高级别数字影视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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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以“幸福西宁”为主题的征文征稿启事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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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幸福西宁阳光,讲述幸福西宁故事。

幸福西宁,是我们对现实最切身的感受和认同,也是对未来更美好的梦想和期许。

今年2月,西宁市十五届人大八次会议提出,不断强化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委“131”总体要求,实现市委“12315”总目标,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开启“幸福西宁”建设新征程。

为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共圆“幸福西宁”新梦想,从即日起至2016年8月31日,青海省作家协会、西宁市文联共同举办“幸福西宁”主题征文活动,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作品,以亲历亲闻形式讲述“幸福西宁”故事。

征文内容围绕“幸福西宁”主题,深入挖掘西宁源远流长、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展示西宁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领域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巨大变化;讲述西宁日常生活中生动感人的幸福故事;抒写对未来西宁的美好愿景。重点应突出文明城市建设、民生向好、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和文化生活方面的幸福感受、幸福印象和幸福追求主题,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描绘辉煌中国梦的西宁篇章。

征文体裁主要为散文、随笔、精短故事等,文章字数在3000字以内。要求原创,主题突出,内容健康、文笔流畅,注重文学品质和故事性,见人、见事、见精神。

征文拟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入围奖40名。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评选优秀作品,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凡入选作品将以《幸福西宁》为题结集出版。

本次征文接受纸质稿件和电子稿件。纸质稿件投稿地址:青海省西宁市黄河路90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11楼《雪莲》编辑部;电子稿件以附件形式发至:1473853870@qq.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幸福西宁”征文、作品标题,同时文末注明作者创作简历、联系方式等。

联系电话:0971-6142588

联系人:柳小霞 张剑峰

青海省作家协会

西宁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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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青春记忆——我的知青岁月》专题史料征稿启事

全文共 9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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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社会作用,系统记录知识青年这一特殊群体在特定历史时期的人生经历,纪念那段激情燃烧的岁月,帮助人们了解历史、认识国情、感悟人生,驻马店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征集《青春记忆——我的知青岁月》(暂定名)专题史料,现将有关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三亲”原则。必须是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相关历史事件当事人或见证人亲历、亲见、亲闻的史料,并以征集事件亲历者史料为主。

(二)存真求实原则。史料应做到忠于历史、实事求是,客观记录、反映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中的重要事件和人物,确保真实、准确、可信,不溢美、不贬损。

(三)文责自负原则。坚持尊重差异,允许多说并存,史料可从多种视角反映上山下乡运动的事件和人物,但作者应为所提供的史料负责。

二、征集内容

为尽可能全面记录我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历史面貌,生动再现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生活经历,可主要从以下方面提供文字、图片、音像、视频及重要实物史料:

(一)各级知青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干部、基层知青场(队)带队干部的回忆;

(二)著名先进知识青年、先进知青集体的回忆;

(三)河南支边知青代表人物的回忆;

(四)河南主要知青农场、知青队的回忆;

(五)河南插队知识青年的回忆;

(六)非河南籍知青在河南上山下乡的回忆;

(七)接受插队知青的农村房东家庭及有关人士的回忆;

(八)河南知青运动中发生的重大事件。

三、撰写要求

(一)文字稿主要为记述体,以第一人称撰稿,如实记述“我”的“亲历、亲见、亲闻”。文字应生动朴实,可读性强,长度1万字以内,最好配有相关图片。忌写成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先进事迹或资料汇编。照片、音像、视频及重要实物史料要有完整文字说明。

(二)来稿一经选用,出书后即按规定付给稿酬,并赠书1本。所有各种载体的史料均应以文字形式注明撰稿人单位、姓名、简介、联系方式等。作者简介在200字以内,包括出生时间、籍贯、曾工作过的单位和职务等。

(三)除重要实物史料外,其余各种载体史料经过初步编辑加工后,均以电子版形式汇总上报,请发至市政协学习文史委邮箱,注明为知青稿件。

(四)征稿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底。

(五)投稿地址:驻马店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综合科收;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tzwszl@163.com邮箱。

联系人:彭碧琦 于璐

联系电话:0396-2600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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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2024迎国庆主题征稿启事

全文共 2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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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国庆,我们参加了庆祝游行”“那年国庆,我们一起到北京看升旗”“那年国庆,我们在高架桥工程加班”“那年国庆,我们第一次出国旅游”……那年国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着自己平凡但却值得回忆的国庆故事。国庆即将到来,本报与齐鲁网联合举办“金秋十月,有一种记忆叫国庆”征文和老照片征集活动。文字稿件要与国庆有关,字数千字以内;老照片要展现一个与国庆节有关的故事或者与国庆节有关的细节,通过不同时代的国庆照片展示,折射社会发展、祖国成长的历程以及个人的成长经历。

让我们一起来分享国庆记忆中背后的故事。

稿件和照片请发至邮箱:duanpingkuai@163.com

截止时间:201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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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2024年“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5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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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弘扬廉洁价值理念,创新廉政教育形式,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市纪委、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联合举办“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有关事宜如下:

一、活动安排

组委会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媒体发布作品征集公告,截稿日期为5月30日。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书画作品进行分类评审。7月将统一装裱入选作品,举办“翰墨香清”惠州市廉政书画展。

二、征稿要求

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参评对象不限。主办方对参赛作品享有完全处置权,入展作品由广东省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叶挺将军纪念园收藏,并发给收藏证书。

(一)作品内容

作品内容需突出反腐倡廉主题,注重廉政思想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统一。

(二)作品形式

1、书法(不含硬笔书法)、绘画作品:规格体例不限,书法作品除楷书外其他字体均需附释文;绘画作品需附作品主题说明文字,无需装裱。

2、作品背面右下角(或另附纸)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别名、笔名)、性别、单位、职务以及联系地址、电话等情况。

(三)投稿方式

1、所有作品需原件投稿,并附参评表(见附件,或在惠州市纪检监察网下载)。

2、投稿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市民乐园西路3号惠州博物馆;联系人:张卓文;联系电话:*******,*******。(若采取邮寄方式,邮编为516003,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0日,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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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大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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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展主旨:传承龙文化 弘扬龙精神振兴龙故里展示龙风采

二、主办单位: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中共麦积区委麦积区人民政府天水市文联

三、承办单位:中共麦积区委宣传部天水市书法家协会麦积区文联

四、征稿要求

1.征稿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的甘肃省书法家及书法爱好者(以甘肃省户籍为准)。

2.作品内容:以“龙”字为题材,体现作品的独创性、艺术性。

3.作品规格:书体不限(篆书、草书请另附释文),一律竖式(含斗方),尺寸不超过四尺(136cmⅹ68cm),不收册页和长卷,所有作品请勿装裱,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评选。

4.请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勿用笔名)、年龄、性别、所在单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附身份证复印件。

5.所有来稿免收参评费。因人力有限,恕不退稿。

五、评审

由甘肃省书协和天水市书协共同组建大展评审委员会对征集到的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35幅,入展作品55幅。由天水市文联和麦积区文联及相关单位组成监审委员会,对评审进行全程监督。

六、奖项设置

本次展览设如下奖项:

一等奖:1名,奖励现金10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现金6000元;

三等奖:10名,各奖励现金2000元;

优秀奖:20名,各奖励现金500元。

七、举办展览

拟于2015年8月5日左右龙舟赛期间在天水市麦积区及天水市群艺馆分别举行获奖作品展览。

八、编辑出版作品集

展览之后主办方将获奖及入展作品编辑出版《“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集》。

九、获奖及入展作者待遇

1.获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赠送《“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集》一册;

2.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证书和精美的天水雕漆工艺纪念品(价值300多元),赠送《“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集》一册;

3.获奖作者具备加入甘肃省书法家协会会员的条件之一。

十、征稿时间

从征稿启事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十一、收稿地址

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前进南路7号麦积区文联办公室

邮编:741020

收稿人:杨亮

联系电话:0938-****

十二、其他事项

1.凡参展作品须本人亲自创作,不得抄袭他人,不得请人代笔。

2.主办单位对获奖及入展作品拥有出版权和所有权。获奖及入展作品可用于城市美化装饰:如景观石刻、主题文化活动标识等。

3.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羲皇故里·魅力麦积”龙字书法作品大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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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2024关于“魅力五大道”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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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和平区人民政府、天津日报主办,和平区五大道地区管理委员会、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天津津报视觉数字传媒有限公司、天津五大道文化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办的“魅力五大道”摄影大赛诚邀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参赛。有关事项如下:

一、作品要求:

1.参赛摄影作品以五大道文化旅游区洋楼文化、景区风光、人文历史等为主要内容,以反映五大道深厚历史文化内涵为核心,参赛作品需有标题、简短文字说明、创作地点、作者姓名及准确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

2.仅接收单幅作品,每位作者限送5-8幅作品,黑白、彩色均可,尺寸不限。

3.数码摄影作品不得以电脑制作手段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裁切适度调整),像素达到500万以上。

4.参赛者不得有转载、剽窃他人作品等行为,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5.主办单位将于5月16日上午在五大道民园广场举办“魅力五大道”摄影采风活动,欢迎广大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

6.参赛作品可发至电子邮箱:tjwdd2015@126.com,并注明“魅力五大道”摄影大赛。

二、征稿时间:

从发布征稿启事起至6月7日24时止。

三、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2名,奖金1500元;二等奖3名,奖金1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入围奖15名,奖金100元。同一作者获多项奖励的只取最高奖项。

四、参赛作品使用:

1.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并对可将获奖作品用于公益性的摄影展览、印制宣传画册、宣传推介活动等,不再另计稿酬。

2.获奖作品将在6月20日—6月22日首届五大道摄影节期间在五大道文化旅游区民园广场展出。部分获奖作品将在天津日报新闻镜头专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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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2024年《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征稿启事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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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与广东同福律师事务所、广州求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梅山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在北京就出版《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举行签约仪式,标志着国内第一部以知名法律学者、主任律师、资深媒体人为编委的律师经典案例丛书着手组稿。该消息经各主流媒体报道后,在法律界引发广泛关注。

律师制度是政治文明的产物。建国以来,中国律师业发展历程表明,律师是中国法治衰盛的晴雨表。在法治中国的建设进程中,在社会正能量的传播中,在公平与正义的途路上,律师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而案例,是律师专业的语言,是律师成长的见证,是律师成功的写照。经典案例汇编,一方面,是从律师的视角记录中国法治的进程,使该书成为中国法律界的经典书籍;另一方面,透过一扇窗口展示律师的专业、智慧、才华与风采,既有利于同行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与借鉴,促进行业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社会了解律师,提高律师的社会地位与社会美誉度,促进全社会尊重律师风尚的形成。广大读者通过一个个经典案例,零距离接触律师,在向律师致敬的同时,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现该书编委会已经成立,诚向全国优秀律师征集经典案例。征集内容包括律师个人简介(含个人照片)、案情简介、争议焦点、法院判决、案例评析等内容(附案例供参考),要求具有专业性、法理性、典型性与智慧性,字数在4000字左右。

案例一经入编,即由编委会颁发入编证书。入选案例律师,其个人照片和个人介绍将上传至互联网品牌栏目“知名律师”,其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能得到显著提升。征稿结束后,编委会将邀请司法界领导、知名法律学者、主任律师、资深媒体人组成评委会,在入选案例中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与奖金。

该书出版后,将在全国各地新华书店及当当网、亚马逊网上书店发售,并由国家图书馆及各大高校图书馆馆藏。

欢迎广大律师踊跃投稿。投稿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555号粤海集团大厦25楼《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编委会,邮码:…………;传真:…………;联系人:***;电话:…………。投稿邮箱:…………。

《中国大律师经典案例》编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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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幸福常州•吉祥宝塔”影展、影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7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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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宁宝塔即将迎来10周年庆典。天宁寺方丈松纯大和尚在古稀之年发愿建塔,耄耋之年慈悲精进,鲐背之年仍不忘初心。此次,由天宁禅寺、常州日报社联合主办,常州市摄影家协会、天宁宝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常州报业新媒体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承办“幸福常州·吉祥宝塔”影展、影赛活动,现面向全社会征稿

一、活动主题

本次影展和影赛,旨在通过广泛征集与寺塔相关的巍峨建筑、奇观美景、人文活动等体现禅心、禅意、禅境的摄影作品,记录和展现天宁禅寺的时代面貌和悠远历史,以及天宁宝塔10年来的文化建设成果,传递至善、向上的力量。

二、投稿要求

1、统一进行电子稿评选,不收彩扩照片。参赛作品上传至中国常州网《运河拍客》“幸福常州·吉祥宝塔”专栏。

2、参赛作品内容需与天宁禅寺、天宁宝塔密切相关。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张(每组)作品必须醒目标注标题。

3、参赛作者请务必保留好包含exif信息的数码原始文件或胶片底片,原始照片不低于800万像素(以便制作高精度展品)。获奖作品将由工作人员统一调取原始文件,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4、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具有获奖作品的完整使用权,不再另付稿酬。

三、活动时间和奖项设置

(一)影展征集时间

1、征集时间:3月28日—4月25日

2、展出时间:4月29日—6月30日

(二)影赛活动时间

1、影赛时间:4月19日—5月30日

2、评选时间:6月5日 —6月10日

本次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20名、入围奖和手机微拍奖若干,共计100个获奖名额。除现金奖励外,还能得到天宁禅寺提供的精美福礼。所有获奖选手在10周年庆典期间均可享受一次免费登塔礼遇。

四、活动联络

天宁宝塔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88178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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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2024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1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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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观音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景区面积18平方公里,森林覆盖率达99%以上,是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旅游为一体的岭南千年佛教道场和国家级旅游景区,其悠久的宗教文化历史和美丽的自然风光,历来为文人墨客所向往和陶醉。

多年来,观音山把保护森林、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在保护自然生态的基础上提升森林资源的经济效益,坚持合理有序开发森林生态旅游产业及健康文化产业,被誉为岭南“城市氧吧”和“城市之肺”。

为了进一步繁荣中国诗歌创作,鼓励诗人以“美学文字、独特视角,真情实感”创作以“观音山”为主题的优秀诗歌,推助中国新诗朝良性健康方向发展,迎接2015年端午第八届中国东莞观音山诗歌节的到来,特发起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欢迎海内外华语诗人和诗歌爱好者踊跃参加!

一、主办单位:

《诗刊》社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二、承办单位: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三、协办单位:

南方日报 东莞报业传媒集团 深圳报业集团 观音山文学社

四、征文体裁:

新诗(含散文诗)

五、征文主题(内容):

1.观音山的佛教(观音)文化、道教文化、人文景观及自然风光

2.游览观音山的感想和感悟

六、征文对象:

海内外华语诗人及诗歌爱好者

七、大赛时间安排:

征稿时间:即日起

截稿时间:2015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颁奖时间:2015年 6月20日(端午节、第八届中国东莞观音山诗歌节)

颁奖地点: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八、投稿要求:

1、为倡导绿色办公,保护森林资源,本次大赛仅限于网络投稿;

2、投稿邮箱:guanyinshan2009@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观音山诗歌大赛”字样)。来稿请用标准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稿件末需注明:姓名;笔名;性别;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手机或电话;QQ;引用资料来源。无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的将取消参赛资格。

3、征文体裁为新诗,包括散文诗,每首不超过30行,组诗不超过200行。创作的相关资料可登陆广东观音山官方网站:www.guanyinshan.com 。来稿的原创性、合法性等由作者本人负责,拒绝已在纸刊、电子刊和网络发表过的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所有参赛者请一次性投稿,重复多投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4.咨询电话:0769-87700256

九、评审:

由《诗刊》社组织诗歌评论家和资深诗歌编辑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

奖项设置:

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

一等奖1名,奖金3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2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1000元;

优秀奖30名,奖金 300元。

所有获奖作品均颁发奖金和获奖证书,部分获奖作者将受邀参加本届诗歌节。

第八届“观音山杯”全国诗歌大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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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曲园研究生》征稿启事

全文共 4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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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园研究生》是由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主办,研究生记者团承办,面向全校研究生发行的综合性报纸。作为研究生的良师益友和交流互动的平台,本报积极宣传学校的重大方针政策,报道研究生关注的热点问题,以“展现师大人风采,服务研究生生活”为宗旨,以“弘扬学术、品味生活、引领校园、关注社会、启迪人生”为办报理念,以“彰显现代研究生魅力风采、传播大学校园文化知识”为旗帜,以“引领现代研究生学习生活”为导向,致力于学术潮流的引导以及校园文化的传播,以求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氛围,促进校园文化的发展。

本报共分四版:

第一版 新闻快递。报道我校及研究生处重大活动,刊登学校关于研究生的重要举措、规章制度和近期的重要活动安排,以及研究生招生、培养、就业、党群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信息。

第二版 院系风采。报道各院系在研究生培养与教育方面的重要举措,近期开展的学术交流及其他各项活动。

第三版 专版策划。针对校园内发生的重大事件,做相关的专门报道,实现重点突出、广泛影响的效果。

诗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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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水乡文艺》征稿启事

全文共 4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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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乡文艺》杂志由兴化市文化馆主办,创刊于1956年。刊物内容包括文化研究、文化活动、曲艺、文学、群文论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音乐、书法、美术、摄影作品等。

《水乡文艺》面向社会征稿,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稿件要求:

作品为原创首发,字数、文体、体裁不限。

二、投稿要求:

1、投稿须在文末注明作者真实姓名、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并注明《水乡文艺》投稿作品。由于工作量较大,请作者尽量发送电子版。来稿恕不退还;

2、本刊设特色版块《新芽》,面向中学生征文,欢迎广大中学生积极投稿。

三、作品稿酬:

文学作品100元/千字,美术、摄影等作品50元/幅。

四、投稿邮箱:

电子邮箱:44093792@qq.com

通信地址:兴化市文化馆《水乡文艺》编辑部 孔老师 邮编:2257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23-83242932 QQ:44093792

欢迎赐稿。详情可询兴化市文化馆网站:http://www.xhwhg.com

《水乡文艺》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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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2024年第二届全球华文散文征文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6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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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汉语汉字为载体,数千年来代代赓续的中华文明,是炎黄子孙的血脉。举办“文化中国·四海文馨”全球华文散文征文大赛,旨在灵根自植,鼓励华文创作,弘扬中华文化。

本届征文由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和世界华文文学联盟主办,以“梦想照进心灵”为主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文对象

中国大陆以外,应用汉字写作者

二、征文规定

1.应征作品字数在5000字以内;

2.应征作品必须本人原创,未曾在各类传媒(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等)发表;

3.入选作品的发表权、转载权归征文大赛主办者所有。获奖作品和入围作品将由大赛组委会结集出版。

三、评选准则

由专家评审团匿名评选,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超出上述征文对象和规定者,一律不纳入评选范围。

四、奖项和奖金

本次征文设以下奖项和奖金(人民币)

一等奖1名,奖金:5万元

二等奖3名,奖金:2万元

三等奖5名,奖金:1万元

优秀奖10名,奖金:5000元

五、注意事项:

1.来稿请附上作者署名(笔名及真实姓名)、国籍、居住地、电子邮箱、通讯地址、联络电话及个人简介;

2.应征作品请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3.如寄送纸质稿件,务必字迹清晰,否则不纳入评选。

六、投稿方式

网络和邮寄投稿皆可

投稿邮箱:huawensanwen@163.com(邮件标题注明“第二届散文大赛投稿”)

邮寄地址:中国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601号暨南大学文学院318室

散文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2

七、时间安排

本次征文自2015年1月始,同年12月31日截止。

中国世界华文文学学会

世界华文文学联盟

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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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首届“书泽州”书法作品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10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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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州县位于河南省与山西东南端边界处,自古为通向中原的门户,史称“河东屏翰,冀南雄镇”。泽州是中国人类生存发祥地之一,两万年前这里就有人类活动,历史源远流长。自商汤至清末,曹操、李隆基、李白、柳宗元、范仲淹、欧阳修、蔡襄、司马光、韩愈、李俊民、何绍基等无数政治家、文人墨客、商贾名流慕名揽胜于泽州,并留下吟咏泽州山川胜景、人文历史的诗词佳作千余篇。为进一步领略泽州深厚的文化底蕴,珍惜古人为我们留下的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推进泽州文化强县建设的伟大事业。泽州县人民政府决定于今年10月,在晋城秋林书画院举办首届 “书泽州”书法作品展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泽州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

泽州县文化局

泽州县旅游局

承办单位:

秋林书画院

二、征稿对象及要求

1.征稿对象:全国各大高校在校和毕业大学生均可投稿(投稿需注明就读或毕业院校)。

2.作品要求:凡歌颂泽州的古今诗、词、曲、赋、文均可;书体不限(草书、篆书、篆刻需附释文);作品最大不超过六尺整纸(180cm×97cm);一律竖式,不收册页、手卷、篆刻、刻字作品;所有作品请勿装裱。

3.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年龄、就读/毕业院校、作品名称、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

4.所有投稿作品不收参评费。

5.所有作品必须精心创作,独立完成,突出高质量,切忌粗制滥造、应付之作。

6.有关泽州的诗文可联系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

三、评审

1.为保证作品质量和水平,由大赛组委会组织本次展览评委会,所有作品需经过严格评审方可入展。

2.凡内容、尺寸不符的作品不予评审。

四、展览与出版

展览将评出入展作品100件,并于2016年10月在晋城秋林书画院展出并举行开幕式。所有作品免费装裱,免费入编《首届 “书泽州”书法作品展作品集》,入展作者赠送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

五、征稿日期

启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6年9月20日截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收稿地址及联系人

收稿地址:山西省晋城市城区北街办事处古书院社区6号楼3单元302室

邮政编码:048000

联系人:何亚峰 电话:18335645666

七、其他事项

1.凡投稿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2.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首届 “书泽州”书法作品展活动组织委员会。

首届 “书泽州”书法作品展活动组织委员会

2016年8月26日

附:

有关泽州的古诗文联系人员(可加微信索取书写内容):

黄彩桢:15735176131 吴林峰:15036680985

师 帅:18703417072 何亚峰:18335645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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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醉美市北”旅游摄影大赛征稿启事2024最新

全文共 2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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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塑造市北旅游新形象,展示市北人文风情、自然风光,提高旅游知晓度,拟举办2015“醉美市北”旅游摄影大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市北区委宣传部、市北区文联、市北区旅游局

承办单位:中国旅游摄影协会山东工作站、青岛城市摄影家协会

二、大赛主题和拍摄内容

本次摄影大赛以“四季相约醉美市北”为主题,征集作品仅限在市北区内拍摄,与旅游题材相关的景区景点、自然风光、民俗风情、城市建筑、历史遗迹、节庆活动等内容的作品参赛。

三、征稿要求

(一)关于参赛作品要求。

1、拍摄时间:照片应是2012年12月以后拍摄。

2、作品数量:数量不限,单幅或组照均可。

4、作品格式:报送数码文件,jpg格式,数据须有Exif信息(包括机身、镜头型号、拍摄时间、相机快门次数),单幅照片的电子文件容量不低于3M,照片上不要有日期。

5、其他要求: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黑白、彩色不限,未曾获得过任何摄影比赛的任何奖项。谢绝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作品(照片仅可作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二)关于作品报送要求。

1、提供作品信息:参赛作品必须提供相关作品信息(包括:作品名称、拍摄时间、地点、作者联系方式等)。

2、投稿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3、参赛作品一经报送,概不退稿。

4、对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不再支付稿酬。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6、报送邮箱:shibeisheyingzhan@126.com

四、奖项设置

获奖者将被授予奖金和获奖证书。

一等奖3名,奖金各1000元。

二等奖6名,奖金各500元。

三等奖9名,奖金各300元。

优秀奖60名,奖金各100元。

五、时间安排

1、征集作品:参赛作品于2015年10月17日(周六)前,报送到活动指定信箱。

2、评选时间:2015年10月23日(周五)前,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评选。

3、结果发布:2015年10月27(周二)在青岛市各大媒体发布评选结果。

4、展览举办时间:2015年11月3日(周二)举办旅游摄影大赛图片展。

2015年4月29日

2015市北区旅游摄影大赛

推荐拍摄内容

序号 主要旅游景区(点) 地址

1 青岛天幕城 辽宁路80号(青岛装饰城西)

2 青岛葡萄酒博物馆 延安一路68号

3 青岛啤酒博物馆(大场景、内部、外部建筑)登州路56号青岛啤酒厂内(近青岛啤酒厂)

4 青岛旅游观光塔(可拍外景,内部改造中) 太平山路1号

5 青岛山炮台一战遗址公园(公园山头的炮台和瞭望塔等,地下指挥部正在改造,无法拍摄) 京山路26号甲(改造中)

6 青岛民俗馆(海云广场) 兴隆路1号(近海云庵)

7 青岛纺织博物馆 辽宁路80号天幕城(近青岛装饰城)

8 青岛烟草博物馆 华阳路20号

9 青岛党史纪念馆 海岸路18号

10 青岛港(客运站、邮轮码头、联检大厅、豪华邮轮等场景,可以6月份以后拍摄) 新疆路12丁

11 台东万佳广场 和兴路59号(与台东八路交汇处北侧)

12 纺织谷 位于青纺联厂区

13 橡胶谷 郑州路43号橡胶谷

序号 特色建筑 地址

14 馆陶路近代建筑:包括胶奥海关旧址、横滨正金银行、三菱洋行旧址、英国汇丰银行旧址、朝鲜银行青岛支行旧址、齐燕会馆旧址、青岛取引所旧址、青岛日本商工会议所旧址、丹麦驻青领事馆旧址(可报送组图) 新疆路16号(近东海路)、馆陶路1号、馆陶路3号、馆陶路5号与吴淞路交口处、馆陶路12号、馆陶路13号、馆陶路22号、馆陶路24号、小港一路16号小港边防派出所办公楼、

15 海云庵(庵内古树) 海云广场

16 观音寺(寺内古树、古井等) 错埠岭东南半山坡上,东临福州路,北依辽阳西路

17 清河路基督教堂 清和路42号

18 大港火车站旧址 商河路2号

19 清真寺 同安路浮山香苑

20 礼贤书院旧址 青岛九中

21 青岛联创实业集团(原青岛第二棉纺织厂)厂房老建筑 海岸路22号

22 四方机车车辆厂旧厂房 四方机车车辆厂旧厂房

序号 特色街区(表现街区特色美景) 地址

23 青岛台东三路商业步行街 台东三路

24 青岛婚纱街 延安二路

25 青岛啤酒街 登州路

26 青岛文化街 昌乐路

27 青岛即墨路小商品批发市场 即墨路

28 青岛红酒坊(夜景,灯光) 延安一路

29 青岛德国风情街(包括馆陶路长途汽车站—汽车博物馆—外景) 馆陶路

30 城市记忆——老街巷 长宁路啤酒街

31 海云民俗文化街区 杭州路、兴隆路和兴元路三条道路合围区域

32 青岛樱花小镇(樱花开放场景) 浮山北麓的同兴路,西至福州北路、东至劲松一路

序号 儿童娱乐 地址

33 儿童新天地 青岛市市北区辽宁路280号

34 比如世界 辽阳西路100号新业广场二层

序号 体育运动场所 地址

35 鞍山二路小学体育馆 鞍山二路

36 奥林匹克体育公园 青岛科技大学四方校区对面

37 全民健身中心 周口路88号(近周口路加油站)

38 新兴体育俱乐部 徐州路万达广场2号门对面

39 中联运动场 明霞路37号(近动物园)

40 弘诚体育场 康定路10号

41 北仲路体育街 北仲路

序号 文化娱乐场所 地址

42 青岛舜谊实验剧场 顺兴路26号(近雅悦酒店)

43 青岛京剧院 延安一路76号

44 青话小剧场 临清路12号

45 青岛市歌舞梦幻剧场 兴安路15号(大连路站青岛山公寓旁)

46 四方剧场 人民二路6号甲3号

47 青岛曲艺社 樱花小镇

序号 休闲好去处(重点包括春季花开和秋季红叶等场景) 地址

48 贮水山公园 辽宁路280号贮水山

49 南山公园 鞍山二路

50 北岭山森林公园 四流南路9号

51 嘉定山公园 上饶路北首

52 水清沟公园 四流南路109号

53 青岛双山爱情主题休闲公园 双山

54 榉林山公园 中山公园东侧的太平山上

55 浮山香苑(玉兰等花开的场景) 同安路樱花小镇上

56 浮山果艺生态园 浮山北麓银川西路

57 青岛山公园(同,一战遗址公园) 京山路26号甲

58 海泊河公园(居民休闲,健身的图片) 海泊河下游,康定路4号。东临康定路,西邻沈阳路,南沿浦口路,北靠康宁路

序号 商场超市等购物场所和小吃、海鲜等餐饮场所 地址

59 青岛旅游商品集散中心(奉天惠) 同安路719号、易初莲花东南侧

60 卜蜂莲花 辽阳西路369号

61 利群商厦、万达广场 台东三路和四方利群

62 家乐福、迪卡侬 市北区山东路128号(近敦化路) 、辽阳西路

63 青岛佳世客(合肥路) 合肥路、劲松三路

64 青岛外贸城 敦化路553号

65 阳光新业、延吉路万达 辽阳西路、延吉路

序号 交通设施 地址

66 青岛港客运站 新疆路

67 长途汽车站(总站) 杭州路

68 跨海大桥 环湾路

69 小港码头(码头忙碌的景象) 新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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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文化产业大家谈》专栏征稿启事

全文共 5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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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和相关文件精神,为了及时有效地宣传报道全省文化产业领域中锐意改革、创新求变、追求卓越的先进典型、优秀人物、模范集体,为全省文化产业大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本报文化产业周刊拟开辟《文化产业大家谈专栏

本专栏将优先刊发全省各级文化旅游部门工作人员、文化学者、文化企业家、创意设计人员等文化产业从业者的优秀文章。现面向全省征稿

要求:

1.体裁不限,内容必须紧扣山西文化产业发展这一主题,特别是要能够反映所在单位或所在市县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好思路、好方法,县、乡、村等基层文化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稿件优先刊发。

2.原创首发。本专栏所刊发的文章必须为作者原创,本报所称原创是指作者稿件并未在山西省县级以上正规媒体刊发过,本报视为原创。本报收到稿件后,会在7日内做出是否刊发的决定并及时通知作者。稿件刊发后,作者将获得相应稿费或同等价值的纪念品。

3.字数在2500字以内,图片若干。

4.投稿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便于本报及时联系。

投稿邮箱:fywhksj@sina.com

联系人:王俊宝

电话:0351-4281167

13994284418

个人微信号:sjdsbjszk

微信公众号:feiyikansanjin(非遗文化看三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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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喜迎十九大卫生计生系统职工书画展征稿启事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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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和承办

主办:菏泽市委宣传部、菏泽市总工会、菏泽市卫生计生委员会、菏泽日报主办。

承办:菏泽报业集团新闻书画院承办。

本次展览成立组委会,组委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地点在市卫生计生委科技宣传科。

二、征稿对象及征稿范围

征稿对象为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职工书画爱好者。征稿范围为书法、绘画、篆刻等。

三、征稿要求

1、作品要主题鲜明,精神向上,体现时代精神,反映时代风貌,传递正能量,讴歌新时代,热情歌颂党的正确领导和伟大功绩。

2、弘扬卫计系统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操。作品体裁不限、流派不限。

3、书画作品尺寸不限,横竖不限,篆书、草书及篆刻请附释文。作品无需装裱。

4、书画艺术作品请附纸注明姓名、年龄、地址、邮编、电话,同时寄上个人创作简历。

5、来稿一律不退。

四、投稿办法

邮寄或送菏泽市卫生计生委科技宣传科(中华路1528号)。

联系人:张晓峰 电话:13953022288

五、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9月10日,以邮戳为准。

六、展览及评选

1、作品经过初评-审评-定评三个步骤,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将在国庆节期间在菏泽市博物馆展出。

2、组织全市知名专家、学者、教授和著名书画家、书画评论家组成评选委员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评选。

3、书法(篆刻)、绘画作品各设一等奖各3名、二等奖各6名、三等奖各15名。组织奖共5名。

4、获奖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组织奖颁发奖牌。

菏泽市委宣传部 菏泽市总工会

菏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菏泽日报社

2017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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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2024“千年古县美丽南郑”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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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郑县位于陕西省汉中盆地,风光旖旎、资源丰富,素有“西北小江南”的美誉,被农业部授予“中国美丽田园”称号,是国际名茶“汉中仙毫”的核心产区,也是中国油菜花海的精华区域。

这里历史遗迹丰富,人文景观众多,民俗特色鲜明,是联合国地名组织命名的“千年古县”,有距今120万年的古人类遗址龙岗寺,有川陕革命根据地遗迹,有秦巴风情的汉调桄桄、藤编、棕编等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6年3月,中国最美油菜花海汉中旅游文化活动将在南郑县举办,为彰显“金色花海,真美汉中”的独特魅力,也为全国摄影爱好者搭建富有古韵和瑰丽自然风景的摄影创作基地与交流平台,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与中共南郑县委、南郑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千年古县美丽南郑”全国摄影大赛,现面向全国影友征稿

征稿时间:

2015 年7 月25 日至2016 年4 月15 日

组织构架:

主办单位:

新华社《摄影世界》杂志社

中共南郑县委南郑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共南郑县委宣传部

汉中市摄影家协会

摄影新视界网

奖项设置:

典藏大奖1 件,奖金50000 元或等值奖品

金奖作品2 件,奖金10000 元或等值奖品

银奖作品5 件,奖金5000 元或等值奖品

铜奖作品10 件,奖金3000 元或等值奖品

优秀奖作品30 件,奖金1000 元或等值奖品

以上奖金均为税前价值,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入选作品将择优在《摄影世界》杂志选登。

参赛细则:

(一)拍摄主题:

以“千年古县美丽南郑”为主题,可从各角度展现南郑风采。拍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南郑县优美的自然景观与生态环境、历史遗迹与文化遗产、丰富的民俗人文和民间艺术、独特休闲生活方式以及南郑县发展建设的成果与特色、城市风采等。

(二)参赛方式:

本次大赛采用网上实名投稿方式。参赛者可登陆大赛官方页面(http://www.photoworld.com.cn/2015nanzheng)上传提交参赛作品。也可直接登录摄影新视界网(www.photodbs.com)注册后,在比赛专区上传作品、展示。比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独立完成的原创作品,不得抄袭、拷贝、仿冒他人作品;

2.参赛作品投稿时需长边800 像素的JPEG 格式图片文件,大小不超过300K。参赛者需按投稿页面要求正确填写相关数据(或在摄影新视界网上展示),资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投稿;

3.投稿数量不限,单幅照片和专题组照均可(组照不超过八张,一组照片按一件计算,组照命名格式示例:“组照名称8—1”、“组照名称8—2”);

4.作品创作时间不限(往年作品须在2015 年10 月30 日前提交,并在摄影新视界网上展示,以便出版画册及时选用),拍摄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彩色、黑白胶片和数字作品均可(胶片须扫描为数字图片文件,并请保留原始正片、负片或数字作品原始文件)。参赛作品可做裁剪、色彩、曝光和对比度的调整,但不能增减原始画面元素,不能作合成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5.所有入围作品,经主办方通知后,作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根据通知要求提供包含EXIF 数据的高精度图片(不提供原始数据者,视为自动放弃) ;

6.曾参加各类摄影比赛并获得名次的作品,不可参赛,但可投稿注明为编辑南郑画册选用。

(四)参赛须知:

1.参赛者须拥有作品完整的著作权,并获得照片中所包含人物肖像权的使用许可以及其它必要的许可,同时须保证上传照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标权、商号权及其它合法权益;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2.主办方一经接到包括有关照片肖像权、著作权等相关投诉,或者发现投稿作品中包含前条规定之违反内容时,将立即删除相关照片并把相关投诉转送至上传人(即参赛者),由参赛者自行解决相关投诉并承担费用。

3.参赛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大赛投稿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由作者拥有),可以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展示、出版等用途,不另付稿酬。

4.使用权仅指用于摄影大赛的宣传、以及获奖作品可能用于出版宣传南郑的画册,所有参赛作品不会用于其它用途。如果参赛作品被选择用于其它稿件,按杂志正常标准支付稿酬。

5.参赛者填报信息和提交参赛作品之行为,应视为该参赛者充分理解本赛制之内容,同意大赛组委会拥有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并承诺接受本赛制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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