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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读书作文怎么写(汇集20篇)

人生与追求因读书而有根据,一旦找到此类书籍就应读熟,作为行为根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因为老师我爱上读书范文,欢迎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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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与写作的关系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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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曾说:“劳于读书,逸于作文。”这话的意思是,在读书方面肯付出辛苦,写起文章来就会轻松。怎么样才能算“劳于读书”呢?

我先举几个例子。唐代文学家韩愈,他身世孤苦,三岁死了父亲,从小过着流离困顿的生活,但他能刻苦学习。他七岁开始读书,每日能诵记数千百言,十三岁就已能写很好的文章。唐代诗人白居易,他“苦学力文”,“昼课赋,夜课书,间又课诗”,他每日坚持,不怕劳苦,甚至出现“口舌成疮,手肘成胝”的情况。唐代诗人刘禹易,他年纪很小,头发束成两个角的时候,就读了《诗经》和《尚书》。后来阅读的范围越来越广,他曾在《游桃源一百韵》中说:“九流宗指归,百氏旁捃摭。”九流百氏,即九流百家,指各种学术流派的大量书籍。这两句的意思说,他研读各种流派的旨意,广泛地采集百家著作。又如宋代的文字家范仲淹,他小时候,“昼夜苦学,五年未尝解衣就枕。夜或昏怠,辄以水沃面。”宋代文学家欧阳修,他自幼好学,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家中无书可读,就到附近人家去借,有的书还把它抄下来,背下来。又如明代文学家宋濂,他六岁开始读书,每天记诵两千多字的文章。他家穷,买不起书,只好向有书人家求借。借到书就日夜抄录,就是大冷天,砚水结冰,手指冻得僵硬,他还是坚持抄写不懈。因为按时还书,有信用,藏书人都愿意借书给他。他就用这个方法,才有机会遍览群书。古代文学家青少年时勤苦学习的故事是很多的,说也说不完。

文学家能写出好文章,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一个很重要原因是他们在青少年时代,不怕辛苦地大量阅读。阅读是写作的基础,阅读愈多愈广,就愈有助于写作能力地提高。多阅读,可以开阔眼界,广大知识面;多阅读,也可以使我们学习到如何选材立意、布局谋篇、选词炼句和不同的表达方法。因此,汉代的大作家杨雄就说:“能读千赋则善赋。”是说读了很多名家写的赋,自己也就善于写赋了。唐代大诗人杜甫也说:“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说读了很多很多书,写起文章来,文思就会敏捷,如有神力相助。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在《聊斋志异》中也说:“书痴者文必工”,意思说,沉迷阅读的人,他的文章必定会写得好。《唐诗三百首》的编者蘅塘退士也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吟诗也会吟。”他们这些话,可以说是历史经验的总结。

我们许多同学作文写得不好,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课外阅读太少。要想写好作文,就要肯下读书的苦功。只要能下决心,经过一番“劳于读书”的苦,是一定会出现“逸于作文”的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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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小木偶奇遇记读书笔记

全文共 5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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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读完了《小木偶奇遇记》这本书。

故事中的匹诺曹是一个小木偶,但它却像人一样会哭,会笑,知饥知渴,还很喜欢撒谎。这是老杰佩托用一根在普通不过的木棍儿雕成的。

匹诺曹诞生后不久,便逃出了家门,闹出了许多的乱子:他邀请了许多好朋友,没想到却上了同伴的当。他们又来到“玩具国”玩得很尽兴,但却都被变成了小毛驴。变成小毛驴后的匹诺曹,先是被卖给了马戏团,每天都要表演杂技,吃的还是干草,如果不听话,饲养员就用鞭子抽他们。后来,匹诺曹又被卖给了以为主人,而主人看重的是他身上厚厚的皮,想用厚皮给乐队蒙一面鼓。接着他又差一点儿遭到油炸,最后被大鲨鱼吞到了肚子里……

每次遇到苦难后,匹诺曹都会发誓要痛改前非,做一个好孩子,认真读书,改掉爱说谎的毛病。但由于意志的不坚定,每次苦难过后,他都会把许下的诺言抛到九霄云外去。可是匹诺曹富有同情心,本质是优秀的。为了救爸爸,他不怕危险,跳入大海;为了赡养爸爸,他甘心每天提一百桶水来换取一杯热牛奶;为了治青发仙女的病,他学会了编竹筐,学会了读书写字……他变好了,成为了一个真正的孩子。

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我对“诚信”这个词有了更深的认识。诚信是多么重要啊!对于大家来说,我们都要吸取匹诺曹的教训,从此以后不要再说谎了!如果每个人都诚实了,世界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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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苏菲的世界读书笔记及感悟

全文共 23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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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世界》是一本现象级的入门哲学书,很遗憾在奔三的时候才阅读到此书。确实感触很深,所以这次推荐给大家,但这篇读后感我不想仅仅是简要的概括下书中内容、说下推荐的理由,这样的荐书逻辑来推给大家。我觉得,看了一本书,你想写些什么,这才是最重要的,也就有了下面这几段天马行空的内容。

在距离地球4.7万光年的遥远太空中有一个叫做“詹弗妮”的星球,她处在银河系与仙女星系的交界处。在这颗直径2千万公里的星球上生活着仅有的一种生物,确切的说是一种没有肉体的生物。他们以无数的智子组成,这些智子像光子一样,静止时质量为零,但却携带者巨大的能量。这些生物称自己为“智慧”,组成他们的智子总是在高速运转,借以维持他们的生命状态。在“詹弗尼”星球上,他们无节制的繁殖并从这颗星球上获取能量,这貌似与他们的称呼确实不相称,但当一亿多个“智慧”生活在一起,还有什么智慧可言呢。智子的高速运转消耗着太多的能量,能量的持续不断的消耗让“詹弗尼”这颗肉体开始不断的坍缩,坍缩的持续让星球最终变成了黑洞,星球上的生命体也被吸入了黑洞,在虫洞中智子被无尽的撕碎。幸运的是,一个叫做“苏菲”的智慧体侥幸存活了下来。她在虫洞中穿梭着,终于有一天,“苏菲”被从虫洞另一端的白洞喷出。白洞的位置位于银河系猎户支臂,“苏菲”借着白洞的推力继续向前。大约过了70年,“苏菲”突然觉得自己的速度变缓了下来,她在落向一颗蓝色的星球,尽管这颗星球还不足“詹弗尼”的1亿分之一,但却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这颗星球的压强也同样如此的微弱,智子之间越来约难以聚拢,“苏菲”知道自己再难以维持现在的形态,就这样,“苏菲”暂时将已经为数不多的智子融入到了眼前的苹果园,等待着真正的容器。

一群猩猩来到了这片苹果园,它们手舞足蹈,尽情的享受着这些苹果,“苏菲”终于等来了她的容器。智子们分别融入到了各猩猩的大脑,但这一切并不像他们想象的这样顺利。原来,这些猩腥的大脑了隐藏着原始的欲望,智子的到来反而让这些肉体的欲望更加的活跃。于是,一场“苏菲”与“欲望”的世纪大战即将展开。

直至公元前3500年的这段时间里,原始的“欲望”还未被真正的激活,“苏菲”一直占据着上风,历史的走向也一直沿着“苏菲”制定的路线。她使“肉体”相信这个世界上有着超自然力量的存在,用迷信活动来引导他们的生活,那些被“智慧”影响深入的“肉体”变成能了与神通话媒介。在宿主的影响下,“肉体”逐渐发明了石器、火种等工具的使用,这时的“肉体”主要是通过采摘果实、狩猎或捕捞获取食物,这时的社会还没私有财富的出现,“肉体”的稀少,物质的丰富也没有为他们带来饥饿的烦恼,“肉体”之间形成部落,共同生活,其乐融融,这就是伊甸园的生活。但“苏菲”不想止步于此,因为她的目标是让“肉体”不断的繁殖,创造更多的智子,最终脱离“肉体”成为这颗星球真正的主宰者。她要引导这些“肉体”继续提高生产能力,她要让生产资料更加的丰富,她让“肉体”学会了金属工具的使用。

“苏菲”自以为事情都在朝着自己控制的方向发展,她轻视了“欲望”力量的强大,更可怕的是“欲望”甚至已经影响到了她的想法,让她对主宰这颗星球的欲望更加膨胀。金属工具的使用,使生产进一步提升,在“肉体”已经学会种植农作物的基础上,大量的原始深林得以用金属工具开垦。剩余的产品的出现,为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必备条件,随着私有制的产生,阶级开始分化,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开始出现,一直被压抑的“欲望”终于爆发了。部落之间为了土地的争夺开始爆发的战争,俘获的外族人成为了奴隶;部落内部的贫富分化不断加剧,富裕氏族开始了对贫困氏族的奴役;权力、财富等概念的涌现,更进一步强化了“欲望”的力量。这一战,“苏菲”惨败。

战争在不断的持续,部落之间在不断相互吞并,权力的不断集中使帝国开始出现,这时的“欲望”已经非常强大,独裁政权的力量让他们现在已经控制了大部分的“肉体”。但善于谋划的“苏菲”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埋下了一颗文明的种子—神话。起初,“苏菲”仅仅是通过神话故事、祭祀来控制“肉体”的意识形态,但上一战的惨败让她知道这种迷信活动还不足够深入,还不足够与独裁政权进行抗争。这一次,“苏菲”不再急于求成,通过神话的演化,她发明了两种强大的武器:宗教与哲学。那些还未被独裁者控制的“肉体”开启了自由、公平、正义、的追求,他们在“苏菲”的引导下,开启了百花齐放的时代,各类宗教的创造用以抑制、消灭“欲望”;各派哲学的出现用以追求真理、科学;宗教与哲学相互之间的抗争只为营造相互矛盾的假象,他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洗涤那些充满“欲望”的“肉体”。自由、正义的口号在广为传播,独裁的政权感觉到了恐慌,但真正的恐惧远远没有到来。

哲学,一个探讨终极意义的学科,它代表着真正意义上的思考与真理。它的出现让“肉体”更加接近于生活的世界规律,具体的科学开始在哲学的基础上不断被发现,进而引发了一次从根本上改变“苏菲”与政权局势的革命—工业革命。工业革命的出现,推动了社会意识形态的更迭,从封建主义到资本主义再到社会主义,“苏菲”太高兴了,以至于在美国纽约的哈德逊河口上立起了自己的雕像。“苏菲”完胜,她甚至已经能操控“肉体”的“欲望”来引导科技的发展,这一次甚至出乎“苏菲”的意料。她为这一刻的到来,隐忍了太久了。

别忘了“苏菲”的野心,她的阴谋可是要主宰这颗星球。其实在侵入“肉体”的时候,“苏菲”发现她已不能自主的离开“肉体”。AI技术的发展直接创造出了智子并能随意的将智子转移到物联网上,这让她看到摆脱禁锢的希望。她曾经隐忍进入“肉体”,与“欲望”征战,这一刻她下定决心:AI技术完全的侵入“肉体”的生活之时,就是她摒弃“肉体”,将这颗星球变成下一个“詹弗尼”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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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读书实践初一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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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记录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生,书中刻画了一个个逼真的场景,书中甚至可以描述整个世界,书中好像什么都包含了。爱书者总是把读书推崇备至,我却不以为然。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有些人总是迷信书,甚至出现过类似“削足适履”的`笑话。书上有可考证的就不说了,单说时下曾经流行的几则故事吧。先是有信吃到绿豆大涨价的,再是有仍把“无限相信书籍的力量”作为校训以至于“无限”到不相信学生的创造力而扼杀天才想法的。最近比较流行学美食的书籍,据说有些人迷信所谓的美食书籍迷信到不相信自己的味觉系统,明明盐放到吃起来苦的程度了,还说:这是按照书上的比例放的。这些可不是笑话,往往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与其过于迷信书而忘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甚至忽略自身的创造力,还不如无书的好。

读书应该指导实践,书与实践脱轨则没有实际意义。一本叫做的书若是不能与我们的学习实践结合起来,这样的所谓“指南”书又能有什么意义呢?当然,市面上诸如什么什么“指南”书还真不少,而且也偏有人相信这些所谓的“指南”,或许这些“指南”真的对某些人某些事有帮助,但若所有人都用这些指南去指导自己所有的实践,则肯定会闹出不少笑话来。简言之,能指导实践的书才可以读一读或者结合自己的实践参考一下,但也不应该把它推崇备至。

只有在有了实践以后,我们才能把书读得更透,或者说只有实践才能让书更有阅读价值。著作,可以说是古代爱情小说和封建社会的一个精彩写照。之所以能流传千古在于它抓住了人们的心理,使人们产生了共鸣。然而,大多数中小学生对于几乎没有什么感觉,有些人甚至十分厌恶。而很多成年人则能体会到其中的奥妙,并且乐在其中。其原因就在于成年人相对中小学生来说,有着更丰富的人生阅历。一个没有恋爱经历的人怎能体会到爱情的酸甜苦辣咸?一个没有经历过家庭变故的人又怎能体会到“贾史王薛”兴盛衰落的咸辣苦甜酸?外国间谍名著是一本刻画美国和前苏联暗地斗争故事的小说。人们现在能理解是因为现在离二战还不远,而且人们能理解各个国家里的明争暗斗,就像中国和美国的那种微妙关系。人们能够理解书里的各种背叛,是因为人们或多或少有被骗、背叛等的经历。至于那些学术文章,则只有对特定学术领域有研究的人才能理解得透。所以书只有基于你的实践才更有阅读价值。

综上所述,我们不能把读书推崇备至,更不能把它当做法宝。我们必须明确:实践才是读书的目的,实践才能让书读得更透,实践也才能让我们有更好的书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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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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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说:“读书足以怡情,足以傅彩,足以长才。”可见——读书能使生活美好

读书足以怡情。所罗门王说:“在太阳下,无闲事可做,一切都是捕风,一切都是捉影。”要我说,在太阳下,无闲事可做,读书吧。在一个悠闲的下午,一张椅,一本书,暖暖的阳光,就构成了一幅美好的图画。读《海底两万里》,看尼摩船长矫健的身姿,光怪陆离的海底世界。几百年前人的想象力令人惊叹。现在司空见怪的东西,在那时确实思维的极力延伸,让人不禁会心一笑,适身怡情。

读书足以傅彩。哈姆雷特说:“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要我说读什么书,这才是个问题。选择,有时是个令人既开心又头痛的问题。今天看《简爱》,明天看《骆驼祥子》,后天……书是瀚海,让我这一尾小鱼深陷其中,不愿离开。读书的时候时间总是飞快,傅彩迷人。

读书足以长才。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要我说,书使我的生活更美好。书令我学到许多,感悟到许多。若不是《马燕日记》,我不会知道,人与人的生活差距竟可以这么大,努力之后的成效,又竟是那么惊人;若不是《夏洛的网》,我可能不会拥有对动物的爱与同情;若不是《三体》,我不会了解科技是那么神奇……若书是无际银河,我愿做那宇航员,尽情探索这一个个美丽奇异的星球。只有读书,学识才能渊博,懂的才会更深刻。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是的,生活里没有阳光,那生活必将索然无味,死气沉沉;鸟儿没有翅膀,那鸟儿必死无疑,没有希望。由此可见,读书是那么重要,又是那么美好。

读书使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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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海底两万里读书笔记与感悟

全文共 7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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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学期,我阅读了名著《海底两万里》,它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我带着好奇与激动的心情读完了全书,被其中的人物与情节深深吸引。

此书主要讲述“鹦鹉螺号”的故事。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疑似为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及仆人康塞尔受邀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到了怪物的脊背上。发现这怪物并非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艇。潜水艇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中大量的氯化钠分解出来的钠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进入地中海、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著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回到了他的家乡。

文章的人物性格鲜明,有血有肉,尼摩船长虽然痛恨人类,但是却心底善良,为了船员的死而掉泪,他爱钻研,发明出了伟大的鹦鹉螺号,他性格忧郁,却有知识渊博,可以将珍珠毫不吝啬的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看到自己的船员死去,却又掉泪。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得不信任感,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他镇定,勇敢,却善良真诚。阿龙纳斯是个学者,他对海洋对科学有着深厚的感情,是典型的知识高于一切的学者,为了知识,不惜牺牲自由。康赛尔是一个忠实可爱的仆人,擅长于生物的分类,对主人忠心耿耿,即使为主人牺牲生命也愿意。尼德?兰一个是性格急躁,追求自由的意大利人,他热爱陆地,热爱人民,急切渴望自由,为逃出鹦鹉螺号有重大的作用。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的感受到了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他为我们营造出了一个及其惊险的氛围,《海底两万里》塑造出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角色,使我们仿佛身临其境,跟着作者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探寻海底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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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爱丽丝梦游仙境》读书笔记心得

全文共 2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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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国庆节我读了一本有趣的童话书,叫《爱丽丝梦游仙境》。书中讲了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里冒险的故事。

爱丽丝看见一个兔子带着怀表、穿着背心、自言自语。爱丽丝很好奇,就跟在它后面,一不小心掉进了兔子洞,进入了一个奇怪的国度。

那个国度里的动物会说话,扑克牌也有了生命,甚至连爱丽丝的身体也会变大变小,爱丽丝经历了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她被卷入偷馅饼的案件,惹恼了红心皇后,下令要砍爱丽丝的头,但爱丽丝已经长成了原来的高度,在她的眼里,红心皇后就像一个扑克牌,所以她不怕,最后从梦中醒过来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一个道理:当你遇到挫折的时候,应该勇敢地去面对,而不是逃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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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父与子》读书笔记

全文共 4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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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看了父与子之美味天降,内容如下:

有一天,父亲带着儿子去买烧鸡,回来的路上,想着马上就能吃到美味的烧鸡,父子两个的脸上写满了幸福,不由自主地加快了步伐。

真是忙中出错,走得越快伞兜起来的风也越大,结果大风把伞连同烧鸡一块刮走了。父亲和儿子大惊失色,跟着雨伞赶忙追了过去。真是太凑巧了,烧鸡连同伞不偏不倚正好落入了一户人家的烟囱里。父子两人透过窗户看去,脸色渐渐沉了下来。屋内一家六口人围在灶台前看着母亲做饭,锅里只有一点点的青菜。“看来他们是一户很穷的人家,也许他们的午饭就是这些了。”儿子嘴里嘟囔着。

烧鸡突然从烟囱里落了下来,正好落进锅里,屋里一家人的脸上写满了诧异,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可看到一只油乎乎的烧鸡确实在锅里时,全家人沸腾了,孩子们围着烧鸡是又蹦又跳,爸爸妈妈不停的在胸前画着十字,嘴里念着:“感谢上帝······”。显然他们已经很久没有吃到过肉了。

一家人围坐在餐桌前,看着母亲把热气腾腾的烧鸡端上来,孩子们兴奋的脸上泛起了红润,手里挥舞着刀叉,等着享受这美味的大餐。

窗户外的父子俩看着这一幕,眼睛也湿润了。他们默默的相互看了一眼,便悄然离去了。走着走着,他们幸福的吹起了口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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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8:《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3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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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本书,每个人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童年记忆,书中的小林宗作校长更是让我震撼不已。这本书中有“山的味道,海的味道”、电车教室、还有……这本书就叫做《窗边的小豆豆》。

《窗边的小豆豆》讲述的是作者黑柳砌子上小学时的一段真实的经历,小豆豆因为淘气,所以被学校退学,来到巴学园以后,在小林校长的教导和帮助下,小豆豆逐渐变成一个懂事的、能让大家接受的好孩子。

记得,小豆豆第一次来到巴学园‘面试’时,小林校长是一个忠实的听众,他一句话也没说,任凭小豆豆讲了四个小时。小林校长并没有摆着校长的架子,而是蹲了下来,和小豆豆平等的交流,这种精神多么可贵啊!!在巴学园内,学生们都是和睦相处,没有受到身高和等级的差异,像身体残疾的高桥君,因为一次运动会后,反而成为了大家的偶像。

啊!《窗边的小豆豆》真是一本好书,里面的人物我都很喜欢,但是,书里小林宗作最令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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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追风筝的人》读书心得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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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__年,一本描写阿富汗人民的小说《追风筝的人》风靡全球。作者以温暖细腻的笔法勾勒出人性的本质,故事残忍,但又饱含着温暖,读起来令人荡气回肠。

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了保护阿米尔,其实在阿塞夫的武力威胁下,哈森还是毫不犹豫的拿起了弹弓,说着与身份性格不符的话;为了让安米尔拿到风筝比赛的第一名,获得父亲的赏识,哈森不顾一切的去追逐那顶蓝风筝,即使将受到非人的伤害,他也没有将蓝风筝拱手让人,之后仍铭记着自己的承诺,将蓝风筝送给了阿米尔;在被污蔑偷窃时,他没有揭发阿米尔的所作所为,而是恳求阿里守住这个秘密,在自己名誉受损的第一时间,他想到的仍是阿米尔。

“他为什么这么傻?”每次读到关于他的事件,关于他对阿米尔至死不渝的忠诚时我都在想。

他们从小一起长大,或许是哈森的身份让他清楚地明白阿米尔是主,自己是仆;或许谁哈森一直打心眼里的认为阿米尔自己的朋友;或许哈森一直把阿米尔当做是自己最重要的人;或许……

后来哈森走了,但他留下来的索拉博也继承了他良好的品质。他善良正直,在某次事件中,为了保护阿米尔而攻击了阿塞夫。那一刻他爆发了,他用自己小小的身躯保护了阿米尔。

索拉博一直铭记着父亲哈森的话,“不能攻击任何人,哪怕是坏人,他们也只是无法分辨好坏才误入迷途的。”

索拉博就像是另一个哈森,阿米尔想在索拉博身上来弥补自己当初所犯下的错。他对索拉博很好,就像是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

就如同当初哈森对他说的话一样。

为你,千千万万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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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朝花夕拾读书心得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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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里拿着一本鲁迅先生的《朝夕拾》,细细品味,仿佛跟着鲁迅先生到他的幼年转了一圈。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就是清晨绽放的鲜花,到了夕阳西下时去摘取。就像是在尝一道美味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的文章是毫不掩饰的那种,因此,我比较喜欢。比如书中的文章《阿长与山海经》,内容大概是这样:长妈妈是“我”的保姆,起先,“我”很讨厌她,后来,“我”渴望读《山海经》,长妈妈便为“我”买来,“我”对她很敬佩。最后,她辞了人世,“我”默默地为她祈祷。

鲁迅先生是一位大作家,但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但他却能和城里的孩子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与小虫子作伴。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都受到了鲁迅先生的批判,我也为这种种陋习感到悲哀。

《朝花夕拾》,带我们领略了鲁迅先生的童年,让我们慢慢体会这不一样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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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读书笔记 李昱锦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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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我和妈妈逛书店发现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塔顶上的猫》。我一看名字就被吸引了,我感到很纳闷,塔顶上也有猫吗?这只猫为什么会在塔顶上?这塔很高吗?猫是怎么上去的呢?那只猫是什么猫……脑海里冒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赶紧叫妈妈买了下来。

一回到家里,我便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书。书里面的主人公有:笑猫,杜真子,地包天,马小跳,老老鼠,虎皮猫,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等。故事是这样发生的:笑猫和一只京巴狗“地包天”在草地上讨论春天是哪一天到来的时候无意中发现塔顶上居然有一只猫。于是关于塔顶上有猫的事情就传开了。而且笑猫,地包天,靓猫,酷猫,乌云盖雪,雪里拖枪等猫们还为此不停地开会,大家都在讨论塔顶上猫的事情,他们都觉得塔顶应该属于自己的,自己才是“资格猫”,而那只塔顶上的猫,一身乱七八糟的杂毛,还爬得那么高,像什么话?只有笑猫,非常羡慕塔顶上的猫,非常佩服那只塔顶上的猫,因为它真的曾经去爬过那座白塔,想爬到塔顶上去。可那座白塔的塔壁是用汉白玉做的,光滑如一面镜子,爪子根本抓不牢。所以笑猫真的是非常佩服那只有真功夫的猫。可是,那些“资格猫”们除了用语言攻击那只塔顶上的猫以外,最后竟然拿出了“炮弹”射向塔顶上的猫,想把它射下来。看到这里,我的心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非常紧张。而那只虎皮猫根本就不知道那些“炮弹”正射向它。

我突然觉得那些所谓的“资格猫”们就像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一样,嫉妒心太重了。自己没办法、没能力爬到塔顶上,就不许别人也爬上去。 不仅这样,那些人还要伤害有能力的人。我可不想做那样的人!都说嫉妒是心灵的毒药。

《笑猫日记—塔顶上的猫》让我知道了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伤害别人。我们一定要向那些有能力的人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能力。大家互相学习,你追我赶,共同进步,营造一个和谐、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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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读书让生活更美好六年级作文

全文共 6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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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这是一句老幼皆知的名言。它告诉我们:只有多读书,读好书,写作文就不会感觉是困难的事。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女孩,我读书,我快乐;我读书,我幸福;我读书,我开心。读书,让我的生活美好

同学们,你们喜欢读书吗?我非常喜欢,其实,我之前对读书十分厌烦,总觉得读书就是浪费时间,不如看电视、玩手机快乐呢!妈妈见我这样十分伤心。一天,妈妈说带我去一个好玩的地方,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不一会就到了,我开心的下了车,只见一座形状好似一本翻开的大书的建筑物呈现在我的眼前,我好奇地跑进去看,一看是一个图书馆,里面有那么多书,我的心一下子就暗淡了,一脸的不高兴。妈妈微笑的对我说:“孩子,其实书里也很有意思,里面的人物……”“好、好、我读,我读行了吧!”我走在书架前,略略的看着书架上五颜六色的图书,随手拿起一本书,不看不知道,一看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一口气读了五篇故事,真有趣。从此,我便再也不贪玩了,深深的爱上了读书。读书,还对我的友谊有很大的帮助呢!

有一次,我和一位非常要好的好朋友顾文杰,因为一点小事吵架了,回到家里我闷闷不乐的,无意间看到了书柜上的《爱的教育》想到了这本书中的《争吵》这个小故事,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脸不由自主地红了,这件事本来该怪我,可我还……哎。第二天,我找到我的顾文杰,向她真诚的道了歉,她欣慰地接受了,说:“朋友之间就应该相互帮助,相互宽容……”从此,我俩变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读书,让我们的生活变得充实有意义,读书,让我们的视野开阔受益匪浅。我喜欢读书,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与力量。读书,让我的生活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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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戴小桥全传读书感想

全文共 3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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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作者是梅子涵,讲述了戴小乔和他的伙伴们上小学时候的一些趣事。

书里有许多有趣的故事,比如:“足球队里派个特务”、“上课把小便上在裤子上”、“背错书包”等等,当然,我觉得最有趣的还是“哥们儿队”这个故事了,讲述校长有一次因为看完《戴小乔和他的哥们》后,还宣布自己也要成为戴小乔的哥们,有一次戴小乔想到了可以穿着滑冰鞋滑着去上学,告诉了他的同伴并得到了同伴的认可,他们规定了时间后,第二天实行的时候校长居然也来了!平时在大家心目中最严厉的校长竟然成了戴小乔和大家的哥们,而且校长还是个女的!每一个故事都像是一个不切实际笑话、但也像一颗颗璀璨的珍珠,这么多的故事被串在一起就如同一条夺目的项链。

这本书里虽然没有太多教育方面的语言,但是言辞丰富生动,十分有趣,经常会让我捧腹大笑,读起来非常轻松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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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4:二年级我的读书故事

全文共 2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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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我向爸爸借了一本《三国演义》。里面有聪明多智的诸葛亮、阴险奸诈的曹操、英勇杀敌的关云长——关羽。可是妈妈不让在床上看书,我把灯光调掉最低,放在床上,躺着看。当我看到三英战吕布时,恨不得也上战场。此时的我很快乐,也很惧怕。快乐时因为书中的场景让我激动,惧怕是因为害怕被妈妈发现,收到了严厉的训斥。很不巧的是刚说完就被妈妈看见了,就开始训斥我了。

我的读书经历是丰富多彩的,有快乐,有喜有忧……我爱看书,看完了我的读书经历,我盼望见到你的读书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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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5:《狼王梦》读书笔记

全文共 5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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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一本著名的小说。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关于狼的,关于爱的,关于生命的,有关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也是为了完成狼王黑桑的心愿,培养它们的小狼崽成为狼王所发生的故事。

《狼王梦》的故事既紧张又刺激,最吸引我的是魂捕兽夹中的一个细节,是关于狼群捕狗熊的描写。快接近春天了,狼群一连五天没有找到任何食物,实在饿极了,便去捕杀冬眠中的狗熊。而狗熊决不是狼所能轻易对付得了的食草类动物。狗熊住在一棵老态龙钟的苦楝数洞里,哪怕最强的大公狼进去,万一被狗熊发现并扇一掌的话,非死即伤。但是年幼的蓝魂儿勇敢地跳进树洞,咬醒了狗熊,并把它成功得领到了外面。这时聪明的大公狼用计谋将呆头呆脑的狗熊成功捕杀,狼群终于饱餐一顿。蓝魂儿也被分到半颗的熊心。作为紫岚精心培育的“战狼”——蓝魂儿,当它面对强大的猎物时,真的非常勇敢,有魄力,同时狼也具有足够的计谋,比如说捕杀狗熊。别看狗熊这么野蛮凶狠,狼用计谋也可以把它吓破胆呢!

这本书不仅深刻地描述了动物的故事,让我对动物的奇妙世界有了更深的好奇,同时也告诉我们在面对困难时,就应该像蓝魂儿一样,去勇敢面对。同时也要运用我们的头脑去化解困难,别像狗熊那样用蛮力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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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6:《窗边的小豆豆》读书感想

全文共 2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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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后,就深深喜欢上了校长先生,就是小林宗作先生,她很尊重小朋友,小豆豆那些陈谷子烂芝麻说了一堆,校长先生这四个小时里面一直在认真倾听,而且没有做出不耐烦的样子,甚至比一些爸爸妈妈都有耐心,而且,遇见那些天生身体有缺陷的孩子,他都会竭力帮助,做到人人平等,没有嘲笑,让那些孩子,都觉得自己跟正常人一样,甚至觉得正常人都没他们好。

我喜欢校长先生,他真是一个称职而且非常完美的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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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7:《弟子规》读书感悟

全文共 6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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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有位名人这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进行交流。我爱读书,读各式各样的书,比如《伊索寓言》、《一千零一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等。但给我感受最深地是爸爸最近给我买的新书《弟子规》。

那天,当我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就被那精致的封面吸引住了。我爱不释手地翻开看了起来。爸爸告诉我说:“这是中华传统教育的一本经典好书,好好读读吧,你会有很大收获的。要不咱们一块儿学吧。”我们从总序的“弟子规,圣人训”一直到“有余力,则学文”,又从“父母呼,应勿缓”到“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 …

爸爸一边和我朗读,一边给我讲解。爸爸说,有些古代的思想现在可能已经不适合了,我们就把好的有用的记下来。“首孝悌,次谨信”教会我们从小要懂得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同时要做一个诚实守纪律、有爱心懂礼貌的好孩子。“居有常,业无变”告诉我们,作为一名小学生从小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做到早睡早起,平时做事要有一定的规矩,还要有恒心,坚持把每件事做好,这也是对爸爸妈妈和老师最好的回报。“读书法,有三到,心眼口,信皆要”是说我们读书要心、眼、口 都要一起专心在书上,只有认真去领会,才能有所收获,才能感受到读书的乐趣。

我和爸爸每天晚上都要坚持读一段,直到能够领会诗意,后来妈妈也被我们感染了,被“俘虏”了,加入了进来。我们仨时而齐声朗诵,时而互相提问,在不知不觉中感受着读书的快乐,在快乐中共同成长。

我爱书,书也爱我,我们成了要好的伙伴。读书,自有一分乐趣在其中,一分辛苦自有一分收获。让更多的小朋友加入到读书的队伍中来吧,诵读经典,共同成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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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8:《拇指姑娘》读书笔记

全文共 3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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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女人,特别希望有一个小小孩,最后,她去求见一个仙女,“这事好办”仙女说“这是一粒大麦,你回家把它种在花盆里”。

那个女人回到家里,把它种在花盆里,顿时花盆里马上长出了一个花骨朵,好像是一朵郁金香花。“多么漂亮的花骨朵啊!”那个女人亲了亲红色的花瓣。可是嘴刚碰到花瓣,花就绽开了,她看见 了一朵真正的郁金香花。花的里面,有一个和拇指一样大小的小人。

懒蛤蟆和鼹鼠看见了都想要拇指姑娘,她都设法拒绝了他们。后来,她救了一只燕子,燕子把她带到一个温暖的地方,在这个美丽的地方,她遇见了一个小王子,他们都很喜欢对方,于是,他们两个人最后就结婚了。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通过这个故事我觉得拇指姑娘很聪明、勇敢、善良。以后我要向拇指姑娘学习,做一个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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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9:读书的乐趣四年级作文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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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大的乐趣就是读书。读书让我快乐无比,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每次一有书读,我就兴奋不已。

一次我去邻居家借书回来读,从下午一直读到晚上,都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完全沉醉在书的海洋里。妈妈叫我好多遍,我都没听见,直到妈妈进了我的房间大声地喊我,我这才从书中回过神来。

读书有三种读法:早读、午读、晚读。我最喜欢晚读了,因为在夜深人静的晚上,我怀着一种安静的心态去读书。有时我会在书桌上放一杯咖啡或奶茶,一边读书一边闻着悠悠的香气,让人觉得在仙境中徜徉,久久陶醉在里面。我一般都会吃完晚饭就到书房去,一直读到夜里九、十点。

我特别喜欢在夏天的时候晚读,因为坐在窗边,有满天的星星和月亮陪着我一起晚读,觉得十分惬意。优雅的环境让人心悦诚服,记忆力会更好。每晚读书得到的启发也会更多,也可以体会作者写作时的心情,有时自己望着夜里的天空,也想像自己像作者一样出口成章。

读书给我无限的知识,给了我无限的乐趣,让我觉得人生非常有意义,同学们,让我们一起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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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0:窗边的小豆豆读书笔记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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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看了《窗边的小豆豆》,这本书讲了作者黑柳彻了小时候上学的事,那时作者的名字叫小豆豆。这本书向我展示了一个天真、活泼、可爱、有趣的小豆豆。

主要讲了作者小时候因为淘气被退了学,后来到巴学园,在校长小林宗作的关心和爱护下,小豆豆展开了她的新生活。

当我读这本书时,我立刻喜欢上了这本书,我无法抗拒它的诱惑,读了下去。当我看完后我不禁为林校长的作法而感动,他真是一位耐心的,有智慧的好老师好校长,我多么想也有一个这样的老师,还想有一个像巴学园那样神齐、有趣、快乐的学校,我经常在想如果我在这里上学一定会很快乐。

巴学园多么奇特的学校,在这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课程,还可以去散步郊游,就连教室都很奇特,竞是电车,老师都那么好,其中我印象深刻的是,这样一件事。

当初小豆豆被退学是因为淘气,而在巴学园时,校长并没有觉得她跟随其他人不同,反而还很喜欢小豆豆,耐心地听小豆豆说话,竟然长达四个小时,并且在这长时间内并没有显出不耐烦,而是认真地听着,并且很欢迎她来上学,还很关心爱护她让她变成了一个听话的小孩……我真不敢相信,我现在好感动也为小豆豆高兴,她找到了一个好老师。

现在这本书我还在看,虽然看过一遍但仍留恋忘返、百看不厌,我爱看窗边的小豆豆,因为我也是幸运的,我庆幸我也有一位这样的好老师,她就是我的班主任老师—?—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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